================= 书名:追随 作者:回朵 文案: 一段等待的故事,他等着他在童话的源乡为他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异国奇缘 情有独钟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回 ┃ 配角:林责 ┃ 其它:内向与外向 一句话简介:与他锦衣夜行 ================== 第1章 启 日光倾城,我在季夏来到哥本哈根,独自一人。 刚下飞机,便可以看见充满童话气质的古堡和皇宫比邻坐落在这座城内。 民宿是传统的复古花园,有着斑驳的墙体,夕阳悄然地在墙上移动,将孤单单的人影越拉越长。 民宿主人很热情,与我坐在桌前吃着当地特殊的开放三明治笑谈着童话。 八月二十三,这天是小美人鱼的生日。 在这一天,丹麦馆“海港”内则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水上花样秀,整个水上表演讲述了一个“蓝魔爱上美人鱼”的故事。 我来到海滨公园,看着小人鱼铜像望着遥远的赫尔辛格岛,盼望着王子,我不禁回想起已成为过去的曾经,点点滴滴在渐渐在眼底模糊。最后随着泪水的蔓延,一同蒸发在毛孔里,湿润的空气里。 第2章 妙 回忆,一念。 有人说,回忆是抓不到的月光,握紧就不会黑暗,而他的美丽却从未在我的手心消散。 和他一同走过我的这一方世界,美好无限。我从未相信过一见钟情,但我却相信一见如故。 梦呓“哥哥。” 四月的瑞典,不管是国王花园里成片的樱花树还是公路边、学校里的一两棵樱花树,都从粉红的花瓣里映出了瑞典冬天的寒冷。 而那年,在瑞典斯京街头,我度过了一天。白天樱花烂漫,是美梦;夜晚黑暗作祟,是噩梦。在噩梦时,我却遇见了最光明的他。 早已失魂落魄的我坐在灰暗的路灯下,身高并不高但却被那灯光射出了极长的影子,它伴随着抽泣而张牙舞爪,仿佛要把我吞噬一般,脑海中想着要是父母知道我弄丢了弟弟后的神情,害怕极了。对面川菜馆的香味时时传来,我忍不住诱惑向那走去,在异国他乡能闻到熟悉的味道也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吧。 “小弟弟,你怎么在这儿呀!”看着站在店门口的他,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他生的真的好好看。 “责儿,快!快让他进来呀!” “嘿,你几岁了呀?”他一脸的好奇。 我怯怯地抬起头,犹豫了几下,说:“六,六岁。” “哦,那你要喊我哥哥哟,要不就叫我责哥吧!” “小朋友,你怎么在这里呢?你的爸爸妈妈呢?”那个跟林责有几分相似的人问到。 我沉默了,不敢说。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又在我的脑中重现了。 “哥哥,我想那个土豆饼!闻起来真的好香好香。” “那好吧,哥哥去给你买,你在这里不要动,哥哥马上就回来。” 说完我穿过人海,前去对面的那家甜点铺却不知我弟弟已被黑暗中的大手劫走了。我买完后回到那里,依旧繁华,可我的弟弟却不见了。 我不敢去找爸爸妈妈,我害怕了,害怕了,无限的害怕…… “嘿,小弟弟你在想什么?”他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被吓了一跳,一直摇头。 “哥哥,我们送他回家吧!那小弟弟你的家在哪里呢”我弟弟也曾这般唤我,哥哥!哥哥!唤个不停,而现在他已不见了。 我不敢回家,只好摇头,大吼道:“不不不不不!” 他们只好收留了我一晚。 那一晚他给我给我讲了姜饼人的故事,他说如果你做一个和你最喜欢的最想的人一模一样的姜饼人,并饱含深情地吃下,在心里默念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就会出现在你身边。 他想尽一切方法让我笑一笑,嘘寒问暖地关心着我,多么美丽炽热的心,像长安天街上绚烂的烟花,明亮至今。 那年在异国他乡,我六岁,他七岁,我知道了他叫林责。 第二天我便回到爸爸妈妈身边,一场交加着希望的噩梦开始了…… 姜饼人的故事是假的,弟弟并没有回来。我的家就这样被我毁了,父母发了疯地寻找弟弟,昔日的温室撕开了一个大口,呼呼的冷风席卷进来,骄傲的玫瑰也变成了不起眼的狗尾巴草。在这种压抑,令人喘不过气的氛围中,我慢慢地长大了。发现父母真正击中我要害的武器并不是手中唰唰挥舞的戒尺,而是那时不时的冷嘲热讽。在这种阴霾下,我的童年悄然过去,我也没有感受到别人口中所说的天真烂漫。 此生,愿再次相遇,我真的好想再重温一次你的温柔,林责。 再遇,初二。 和往常一样,我并不想回到那个充满着压抑的家里,在街上闲逛着,路过足球场的时候趴在栏杆上不经意间朝下一看,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只是和着那时相比,少了几分幼稚,多了几分青涩。好像是他吧……就是他啊!我快步走到看台上,盯着他看入了迷。 看着他盘球,过人和射门,像个灵活的小兔子,又像勇猛的下山虎。他连闯,直插门区,急停,转身,飞起一脚,球以一个完美的弧度飞去,中了! 周围看台上的人大声喊着:“林责,好样的!好厉害!林责,加油啊!” 是他!一定是他!我激动地冲下看台,我不能控制我的脚步,飞奔出去,待我冷静下来,看着脚下踩着的草皮,才猛地意识到,我已经在足球场地内了。我满怀期待地盯着他,希望对上他的眼睛,希望他认出我。然而他没有看见。 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议论着我。有几个大胆的女孩还大声说着:“哇,那个男孩真好看!”“你去要他的QQ吧!”然而唯独他没有看见我。 他跟朋友挥了挥手,就径直离开,只给我留下了他的后脑勺。 风尘之外飒沓的流星是真的绰约而易逝。 回首,那年,高一。 我看见他向我走来,站在我的前面,歪歪头一笑。 “你好,我是林责。” “哦,陆回。” “那以后我叫你回哥吧!可好?” “嗯?嗯!”我高兴地不知所措,忙着答应。 “回哥,那以后请多多关照!” 那是他第二次同我说话,痞里痞气的,一脸的骄傲,像个刚刚开屏的小孔雀儿。明明比我大了一岁,还叫我哥;明明以前是叫他哥的;明明见过两次却还是不认识我,明明…… 在那以梦为马,不负韶华的年纪┈┈16岁,我再次遇见他。这时姜饼人的故事是真的了。开学伊始,我与他考入了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级,他就坐在我的前面。 那么故事的正文便开始了。 我的家境并不富裕,为了寻找弟弟也早已没有积蓄。为了能够前去瑞典寻找弟弟,我一边忙着学业自学着瑞典语,一边在茶梗店打工挣着生活费;为了躲避父母,从初中以来我便一直住校,每晚翻墙出校门在茶梗店打工,夜深人静时再翻墙回来。 很累,像野渡无人时心水一池,想过一遍遍的放弃,告诉过自己:算了吧,待你学成归去,弟弟也很有可能已经不在了。 但每每想起他的笑容,此心便定。我要寻找弟弟,我要成为他喜欢的样子! 那个时候觉得,只要还有可以称之为梦想的东西存在,一切的辛苦委屈就都不值得计较。 高一的暑假。 那天暴风雨突然来袭,猝不及防。很多人便来茶梗店内躲雨,我忙的不可开交。他原本也是进来躲雨的,可看见我便说要帮我,我一愣便也同意了,心里只想着,能和你一起工作真好。店太小,很多人点了饮品后就坐在那边商业区的长椅上等着。他说他不会做茶,就帮我送茶吧。 披着雨衣顶着风雨给客人送茶,从我手中接过茶时,他精悍短发上的雨珠落在我的手上,粘腻而温柔。他那时的样子让我知道了青春轻狂的少年有多酷。 忙碌过后,他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像哈士奇样甩甩头,扭扭屁股,说:“回哥,我在讨好你哟,你看我刚刚的表现出色吗” “出色,出色极了!”说完,我俩大笑起来。 两个大傻子。 花开了花谢了,月圆了月缺了,少年的眼神也不再懵懂,像蜜儿粘在他的身上。 高二,记得上断桥那一课时,老班讲到“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看你”的时候,班上同学都沸腾了,起着哄儿。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再和好朋友会心一笑,然后什么都懂了。 而我盯着他的后脑勺死死地看着。 突然,他转过来对我一笑,我的眼神便无处躲藏。 他问:“回哥呀,你这眼神非奸即盗呀!”我一惊不知如何回答,只好抿着嘴沉默不言。 “回哥啊,你看你都看了我这么久了,怎么也该我看你了吧!”他又接着说到。 “不,不行。”我慌乱了,说的扭扭捏捏,像极了娇嗔。 “不行,回哥你看,我在看着你,但是为什么要看你呢?” “嘘,不要说话,因为呀~你装饰了我的梦。” 那声音磁性,温柔极了,像重了的吸引,想向他靠近。 我心头一紧,虽仍是面无表情,但耳朵早已红的滴血。 不知何时我自渡了,也陷了,对他的爱意早已来势汹汹,不可抵挡。 在茶梗店内,有许许多多的顾客,来来往往。那时我便看尽人间百色,懂得了世态炎凉,冷暖自知。 那天,不小心的一次听见却让我迷茫了。 “好像XX在和XX耍朋友呢!” “什么,呕恶心,同性恋呀!”一脸嫌弃地说。 “对对就是,我不能接受,两男的。” …… 听完后,我失了魂一般,觉得自己好恶心,觉得自己的喜欢在恶心的范畴内,想着他可能也会觉得恶心吧。算了,断了吧。 我疯狂地告诉自己不喜欢他,他只是我的好朋友,好哥们……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有女生找我问他的喜好,让我做月老,帮她们牵线搭桥。 我才猛地发现内心深处对他的喜欢让我抓狂,对他的占有欲让我不能接受其他人对他的示好。他是那么的难舍,难相忘,我那么得怕失去他。 我内心挣扎,一面在她们面前说他的不好,一面仔细思考我对我的这份暗恋所加的感情色彩,我终于明白,喜欢就是喜欢,与性别无关。我喜欢他,也仅仅是单纯的,无修饰的纯爱。 我想大声告诉他:“林责,我好喜欢你!喜欢到爆炸!”这么几个字我不敢说出口,害怕戳破那张纱,便再也不能缝合了。 所以我在这寻爱途中一路撞撞跌跌,但究竟何时才能到达目的地? 高考结束后,几个哥们出去露营,我和他都在。 那天晚上,围在火堆前,大家喝着酒儿,吹着牛皮,聊着梦想,幻想着未来。 “回哥呀,你在哪儿读大学呢”他突然问道。我偏过头去看他,喝了酒后,他的脸颊粉红粉红的,脸上的小绒毛可爱极了。 “我吧,要去瑞典学法医学,你知道的,我要找我弟弟,带他回家。”说完,愧疚和自责有一丝一丝地漫上我的心头。 “啊,好吧。”他略带失望,“我要去警校,我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那些刑警抓坏人,就觉得当刑警贼威风,贼酷!以后我当了刑警,保护你好不好?” “好!”话音刚落,他们便喊人过去玩真心话大冒险。 一轮又一轮,作为他的下家,我总是强着和他同时摸牌,打着喝了酒脑袋不好使的幌子,其实是为了碰到他的指尖。在这点小心思中玩的不亦乐乎。 那盘,他抽到了。 不知是谁带头吹起了流氓哨,把一张真心话的牌强塞到他手里,上面写着“最喜欢的人是是谁”,他竟没有生气,没有拒绝,而是看着那张牌笑了笑,然后看着我说:“这个不对,不是喜欢而是爱,最爱的人,那种要爱一辈子的人!” 他看着我,脸上泛着潮红,悠悠地说:“就是你们的回哥了呀!”他笑着,笑的格外开心。 我一怔,原来,原来他也喜欢我! 蓦地,他扑过来,在我的唇上落下一印,像是克制忍耐极久后的一次撒野。 我傻了,不知道该有什么回应,慌慌张张,但心里却意犹未尽且满心欢喜。 世界悄然寂静了,冥冥之中我与他好像都在发誓:苍天为证,大地为谋,此生此世,绝不有负与卿。 那一晚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晨曦里,看着他睡在我的身旁,数着他的睫毛,无限美好。 阳光温暖,岁月正好,这是一个无痕的属于春天的梦。 第3章 回 八月初,我将要前往瑞典专研DNA配对,寻找弟弟,他也要去参加警校的特训了。我俩在机场恋恋不舍,但却又相互鼓励,都希望成为对方最喜欢的样子,都在为之努力着。 到达斯京,跟12年前一番模样。这座城,任头上风云变幻,脚下金戈铁马,人世蹉跎,世代变迁,但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毫发无伤。 这里也一直是我噩梦的源头。 学费,生活费等等接踵而至,我被压的喘不过气。白天待在实验室内,晚上去餐厅打工并寻找弟弟。为了早日能够回国见到他,寻到他,我没日没夜地赚取学分。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里,不会听到有人提及我的名字,奢侈、会享受等词和我沾不上任何关系,学不会左手香烟,右手红酒的生活。 那些中国留学生们参加各种聚会并留下足迹,都希望能与哪个瑞典大鳄攀上关系,从而名声大噪。是啊,人都爱富贵还乡,我却喜锦衣夜行,喜欢那个穿着锦衣的他和我漫步在长安天街。至于是璀璨于昼,还是潜行于夜,其实都不重要,只要有他便足以。 不管再忙再累,我每晚也会抽出时间与他聊聊天,听他讲警校的趣事,他说他黑了,他的腹肌现在好好看,他说谁谁谁给他递情书…… 灰色的调色板上多了一道彩虹吧。 彩虹终将有消散的时候。 “什么?” “嗯对……,就是一个任务,当卧底打入敌军内部,你看多厉害啊,说不定我以后就是什么超级英雄啦!”他欢快的语调透露着一丝丝不对劲。 “那多久” “大概两三年吧,没事,你就当我去度假了,听说那个城市很美的。” “那么长,你疯了!” “真没事,回哥。” “危险有多高!做卧底是你能做好的吗你有那能力嘛!”他当然是最棒的,无人能比。 “回哥,你应该相信我。” “你是脑壳有包蛮!□□妈!安!这世间没有奈何桥,没有轮回道,也没有孟婆汤!走了就只有一捧土,你知道吗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知道吗?”爆粗口,哭,这些平时不会出现在我的字典里的词,现在都有了。 “……我,我以为你会支持我的。挂了吧”他用了很无奈的语气。 那头无声了…… 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求求你了…… 但这成了现实,从此他了无音讯,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没有一点他的消息。 经过岁月长河的洗礼,才发现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淡,那么浅,没有什么是不变,没有什么是永恒。我内心的信念塌了,我的光没了,这段感情我坚持不下了,爱一个人爱了很多年,发现不能再爱了,发现真的有七年之痒,那就放手吧,断了,散了,乱了……但心空了。 一切都像滑滑梯,一路上放肆张扬的笑了下来,最终重重地摔在下面,头破血流。 在他那里我用尽了小心思。 我用小号告诉我和他昔日的好哥们,说,我是陆回在瑞典的好朋友,他最近交了个可好看的女孩了……在空间频繁发动态,无数次的进入他的空间,却不知好久才能换来最近访客中他的名字。 我费尽心思,拐弯抹角的想告诉他,等着他质问的电话。 可是他还是没有,他在我的世界消失…… 我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他只是做卧底太忙没有看见,他好好的,他心里还有我,真的还有我…… 孤单的路上,终于只有影子陪着我了。 我按耐不住了。 我到处打听他,发现他真的从世上消失了,我心里像有什么填着,压着,箍着,紧紧地连气也不能吐。脑袋里只有一团浆糊,我只知道我要去找他,找他…… 我急忙写好毕业论文,连续熬夜完成实验,在导师的不解中毅然离开。 弟弟,对不起,哥哥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千言万语诉不尽满腹愧疚,但还是要说声对不起,如果这样能使你原谅我的话,我愿说到你原谅为止。 终其十几年一直在赎,却只能越欠越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选择了他,却负了他。 放弃学业,回国。 一切都干得那么干净利落。,可真当踏上这离开了六年的土地时,才发现,自己不知从何找起…… 好像一切都在冥冥之中安排好啦,我通过社会招考便误打误撞进了他以前所在的市局,那就从这里寻起。 在底层摸爬滚打的日子并不好过,七十二个小时不睡觉,闻着尸臭吃泡面……这都成了常事。所幸我的专业过硬,并没有遭受太多的白眼。 在这里,我才明白,看似光明美好的世界的背后,永远有一双巨大的翅膀,可随时挥舞并吞噬这光明。一桩桩案件,从开始的毫无头绪,到最后的真相大白;罪犯而言,开始对他的不可理喻,丧心病狂到后来的合情合理……这一方美好是市局无数人的鲜血换来的。 而他就在为保护这一方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职位也越来高,也渐渐接触到了他所执行的任务,慢慢意识到他所处环境的危险。但带给我的不是获得消息的欣喜,而是无限的恐惧。 他身处困境,而我却什么也不能做。 我不明白为什么上层迟迟不提那个任务,为什么我没有听到过任何他传来的什么消息,我也不清楚他到底在里面干那一块的工作…… 我只知道那是个拐卖儿童的犯罪集团,我只知道他很危险,我想快点冲过去保护他…… 我害怕我解剖过这么多具尸体,以后就会解剖他的,害怕极了。 我很想说对他,你自私一点,不要去救孩子了,不要保护他们了,不要了……可惜他听不见。 终于。 他们都说:“陆头儿从未错过。” 是,是真的,我不敢错,也从未错,但这次我希望自己错了。 【DNA配对结果┈┈XX市局,林责】 我一遍遍地重复配对,不敢相信这个现实,但终究是自欺欺人。 【枪支膛线配对┈┈XX市局,林责】 三天前,市局接到一通电话,说是XX街口发现了人贩子。市局立刻派人前去,刚好那天一队出外勤,便叫我跟上前去。 可当我们到达现场时,罪犯已离开,孩子也因失血过多而死去。一切都迟了。再之后,便是发现了这把击溃我心理防线的枪。 …… 终于,在我苦苦逼问下,吴局告诉我林责已失联197天,生死未卜。 我不敢想,害怕所想之事真的成为现实,我只能虔诚地祈祷,愿他平安,认为唯有这样才能让他归来。 停止,转念。 千百年来,小美人鱼都在这个港口等着王子的轮船,等着他的归来。 周围,多少女孩在海滨公园的石阶上边吃着冰激凌边等待着自己生命中的Mr. Right的出现。 而现在,我反手掷下一枚硬币,愿他平安归来…… 花开了花谢了,月圆了月缺了,你也该回来了! 我定永远等待,你带着迷路的小孩回来…… End 回朵. 第4章 幻 无意,奇迹。 那是一封在他的邮箱内未发出的信…… 林责深爱一辈子的陆回: 嘿!原本来写下来寄给你的,可字太丑(委委屈屈),害怕你看见这字想不起我这么英俊的人儿,就选择了打字。 明天我就要启程离开了,给你说声再见,其实接下这次任务也算为了你,毕竟这一直是你的心结,我想替你打开。被拐的孩子需要被救,我想去当他们的明灯。 深爱着你已经很多年了,却一直少了封情书,细想你我都不会在乎,但还是想为你写下,只为你一人而写。 不知从何开始 坐着站着 在想着你 笑着哭着 在想着你 想着想着 心就暖了 你曾问过我爱你到什么程度,现在我来告诉你。 你想一下,如果你是一只特别凶特别有个性的狼,你捡到了一只特别可爱,但贼自卑,警惕性贼高的小兔子,然后你的心就软了,软的一塌糊涂。然后你养啊,养啊……告诉他,他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他是你的小 Amy。最后他爱上了你,在四月早天里,他朝你走来,说,好喜欢你,然后把你扑倒咕噜咕噜地从山坡上滚下去,他小小的一只,被你护在怀里一生一世…… 你说棒不棒呀!我就是这么爱你。 在瑞典,看见你小小的一只,就想把你护在怀里了;后来,便是那次球场,其实我认出了你,只是看着你那着急失望的可爱样儿,想逗逗你;后来想尽办法知道你上哪一个高中,你以为的不可思议,其实是我的预谋已久……不知何时,我的回忆里早已全是你。 小可爱,小傲娇,小陆回……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不管是以前,现在和未来。 我想你的前世应该是我这个调皮的小屁孩不小心遗落的弹珠,所以这世我和你便相遇,我会好好护你! 等我带回花童,为你办场盛大的婚礼! 你爱着的林责 8月20日 哭着笑着看完,他那熟悉的欢快的语调,怀念。 此生,以你为名,以此敬你。 我等着你在哥本哈根给我办一场盛大的婚礼,等着你…… 迷路的小孩 我来带你回家 拨去心上的阴霾 你仍那般纯真可爱 全文终 回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