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金主 作者:幽谷行云 简介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死皮赖脸 你我本无缘,全靠你有钱 表面温柔实则腹黑攻&敏感倔强受 时夕仅仅因为一万块钱就把自己利索的给卖了。 彼时生活的重压早已经将他压垮,父母车祸双亡,肇事司机逃逸,弟弟重病在医院高烧不退,医药费已经拖欠了好几千,身边还有人渣不停地环伺骚扰,命运要毁掉一个原本美满普通的家庭是如此的简单,甚至不需要动动手指。 莫正华初见时夕的时候,时夕正在饿着肚子翻路边的垃圾桶,那个浑身酸臭,唇色和脸色几乎一样白的男孩,在绵绵细雨中抬起头,不知道怎么就一下戳中了莫正华的心脏。 于是,莫正华请脏的花猫一样的时夕在路边餐馆吃了一碗面。 面很烫,腾腾热气熏红了时夕的眼,于是所有的坚持开始瞬间坍塌。 时夕:“……先生,你愿意买我吗?” 莫正华:“……多少钱?” 第一章 你全家都是鸭子 “……医生,我弟弟能出院了吗?” “高烧一直反复,炎症还没有消,现在还不能出院,多给他补充一些营养,抵抗能力太差了,”医生将化验单递给时夕,看着这个入秋了衣衫仍旧单薄的男孩欲言又止,“记得把医药费缴一下,不能拖欠太多。” “嗯,我知道了,谢谢医生,我会尽快凑齐的,”时夕对着医生快速鞠了一躬,然后转身逃也似的离开。 医生看着时夕单薄的背影渐行渐远,男孩快步走了一段距离才用胳膊狠狠抹了下眼睛,知道这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不愿意在人前显露脆弱的一面。 只可惜,不是他们不愿意帮他,只是时夕惹了他们这个小县城里的一霸,那个地痞到处放话谁也不准帮时夕,他们这些老老实实拿工资的上班族实在惹不起。 饿,从昨晚就没怎么吃东西,可时夕仍然把身上仅有的十几块钱给弟弟买了个鸡腿,他最近一直在发烧,胃口不好,难得有想吃的东西,自己说什么也一定要满足他的。 “哥,你不呲吗?很香的,”时年大口啃着手里的鸡腿,含混不清的问。 “我吃过了,你慢慢吃,别噎着,”时夕用了极大的毅力才咽下嘴里泛滥成灾的唾液,拼命强迫自己不往那个鸡腿上看。 “嗯嗯,”时年乖乖点头,只是鸡腿啃的剩了一小半就吃不下了,毕竟还在病着,太过油腻的食物吃不了太多。 “吃不下不能浪费,”时夕接过时年啃剩的鸡腿,几口就塞进嘴里,几乎把骨头都吞了进去,饿的抽搐的胃里终于觉得好过了一点。 “……哥,爸爸妈妈在天国会想我们吗?” “会的,睡一会儿吧,睡着了说不定爸爸妈妈会到梦里看你。” “嗯,哥,爸爸妈妈已经走了,你别再离开我了。” “好,不离开,我们永远在一起。” 到底是还在病中体力不济,时年在哥哥的轻轻拍抚下渐渐睡着了。 时夕的爸妈前几天出了车祸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当时的路段刚好没有监控。 时年已经十岁,已经懂得什么是生离死别,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备受打击之下发了高烧,好在时年还算懂事,没有大哭大闹给时夕添麻烦。 时夕叹了口气,掖了掖被角起身离开,他还要赶时间去洗车店打工。 “希望多少能预支点工资,再这样下去真的要去卖~身了……” 时夕咬牙,洗车店的工作才做了两天,能够预支工资的几率几乎没有,可是他找不到长时间能做的工作,宋万那个地痞流氓一旦知道自己在哪里上班就会去大肆捣乱,直到自己做不下去为止。 刚到洗车店就远远看到店主瑟缩在门口,宋万带着几个混混拿着棒球棍还在店里拼命砸,店里一片狼藉。 时夕几乎一看到停在店门外的机车就拔腿就跑,结果还是被宋万发现了,他们胯上机车,一路撵兔子一样围着时夕戏谑追赶,看到时夕跑的精疲力尽的狼狈模样哈哈大笑。 “时夕小美人,你就从了哥哥吧,”宋万嚣张的哈哈大笑,“只要你乖乖听哥哥的话,哥哥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以后还有大把的小费赚,再也不用挨饿受冻了。” “是啊,从了吧,当个鸭子多好,屁股一撅腿一抬,躺着就把钱挣了,不用辛苦的洗车,也不用端盘子……” “你看我们大哥店里的小鸭子,个个都滋润的,不过哪个也没有你好看,以你的姿色,去了妥妥的就是个头牌啊!” “从了吧,从了吧,从了让哥几个先尝尝鲜……” “……” “宋万,我X你妈,你才是鸭子,你们全家都是鸭子!”时夕忍不住大爆粗口,被恼怒的小混混一棒球棍敲在头上,鲜血顺着脸侧划出一条细细的血线。 第二章 初见 “妈的,谁让你打的?脸打坏了以后怎么接客?”宋万狠狠踹了打人的混混一脚,回过头对时夕说,“时夕,你就识趣一点儿,跟了我吧,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你再这么倔下去,就别怪我忍不住对你用强了。” 周围机车黑色的车漆反光晃得时夕眼晕,他掏出身上带的防身的折叠刀,对着自己的胳膊狠狠一划,淋漓的鲜血顺着伤口滴落在地上,红的刺目。 “宋万,”时夕咬牙抬头,眼角都被逼的通红,“如果你再逼我,我们就鱼死网破!” “……”宋万沉默的看着时夕,额头上靠近眼角的疤痕让他的目光显得凶狠莫测。 说实话,这个从前家境优越,没吃过半点苦的小孩烈性的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好啊,我不逼你,我去逼别人,”宋万看着红着眼睛,像被逼到极致的绝美困兽一样的时夕,愣了半晌突然哈哈大笑,“我看你能倔多久,记得,如果撑不下去了,宋万哥哥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说完发动震耳欲聋的机车带着队伍围着他转了几个圈后扬长而去。 奔跑和失血让时夕头晕眼花,他体力不支的一屁股坐在路边,额头枕着胳膊半天才回过神来。 他抬起头来,看着刚刚还艳阳四射的天渐渐变得阴沉,觉得心里像此时的天气,阴云密布,阳光怎么努力都无法透出来。 从来没有哪一刻觉得生存这么让人无能为力。 他才十七岁,如今父母双亡前途未卜,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一辈子,如果都这么难,他要怎么活下去? 去医院让医生草草把伤口包扎了一下,时夕就又出来了,他得想办法挣钱,别说拖欠的医药费,就是他和弟弟微薄的生活费都逼得他一刻都不能闲下来。 这两年经济危机导致的父亲生意失败,经营的好好的小公司也破产清算,原本殷实的小家瞬间就被拖垮,家里的财产已经全部拍卖抵债。 他们一家人被迫从自己家三百多平米的复式楼里搬了出来,租住进杂乱老旧的小区,一家人挤在七十多平米的阁楼里,生活条件从天上垂直跌入地下。 原本即使再难,一家人只要能平平安安的,再大的难关也能慢慢过去,他可以强迫自己慢慢适应由富到穷的身份落差,可厄运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在他还没来得及适应生活上的困窘,父母就出了车祸。 一切都太突然了,可命运强行给与的,他却不能不接受。 天上不知道何时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雨滴由疏到密,雨不大,可长时间待在雨里很快湿了衣裳。 时夕把胳膊上的伤口用塑料袋扎起来,拢了拢身上的旧外套,带着胶皮手套的手再次伸向眼前的垃圾桶。 垃圾桶里的腐败味道熏得人恶心欲吐,可时夕仍然专心翻找着,将里面的可乐罐金属瓶废旧纸箱悉数装进袋子里。 在努力克服了拾荒丢人的心理障碍之后,他渐渐在这份工作中体会到了别样的乐趣,每当从一片狼藉中翻找到一样可以回收换钱的物品时,心里就涌起一种收获的喜悦,这代表着他和弟弟未来的一餐慢慢有了着落。 莫正华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时夕。 他本来是突然有些闷,下车在路边报刊亭买包烟,顺便呼吸一下在雨中变得略微新鲜的空气。 他站在报刊亭旁点燃烟深吸了一口,然后吐了出来,在烟尘弥漫中,刚好看到斜对面马路上垃圾桶边的时夕抬起头,用胳膊小心的蹭了蹭额头边的碎发。 那若隐若现的略显苍白的侧脸,莫名就戳中了他的心脏。 他拿着烟的手指定住,发现这个拾荒者的年龄,貌似意外的年轻。 他努力眨了眨眼睛,却依然看不清对面人的脸,只是脑中似曾相识的场景却意外的越来越清晰。 他仿佛又看到那个浑身湿透,脸色苍白的长发美人被他意外撞到之后,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一双秋水明眸凄然的看着他,开口道,“先生,能帮帮我吗?” 第三章 你愿意买我吗 莫正华买了瓶水走过去,递给正专心对着垃圾桶翻找废品的男孩,“累了吧,喝点儿水吧。” 时夕抬起头,瞪大眼睛有些错愕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一身墨蓝西装,牌子他认识,是个专供私人订制的奢侈品品牌,哪怕是从前家境优越的他也不舍得轻易买一身。 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半长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显得整个人温文儒雅。 这个人长得很好看,而且光这一身行头就不像是他们这个小县城里能出的,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纡尊降贵的专门过来和一个捡垃圾的说话。 时夕愣了半天慌忙摇头,僵硬的抿了抿嘴唇,“谢谢……不用了,如果想帮我的话,可以把喝完水的瓶子给我。” 是个自尊心和戒备心都很强的男孩。 莫正华得出结论,叹了口气转身想要离开,他刚走两步却听见咕咕的两声,声音很响,想忽略都不能。 他回头,看到男孩尴尬的捂着肚子,深吸了两口气又旁若无人的继续手头的工作。 毛毛细雨落在男孩的头发上,雨水顺着深黑色的头发凝成水滴沿着苍白的侧脸滑过,莫正华注意到,男孩的唇色几乎和脸一样白,身体也在不易察觉的微微发抖。 是冷的吧。 “我请你吃顿饭怎么样?”莫正华看到男孩摇头想要拒绝,接着指了指他手边的废品,“如果不想欠人情的话,可以卖了这些东西再把钱还我,毕竟,饿着肚子没办法好好工作。” “……好吧,”越来越强烈的饥饿感让男孩迅速缴械投降,虽然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接近自己,但他也没那个心情去做过多猜测。 管他是什么人,吃饱了再说。 于是莫正华带着时夕进了路边比较干净的一家面馆。 等待面上桌的时候时夕一直低着头,不敢看对面男人的眼睛。 男人一身低调奢华的名牌,干干净净地坐在对面,身上一点烟火气也无,一点儿都不像和自己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而反观自己,浑身酸臭,脏的像只路边捡来的小野猫,这样的对比太强烈,让时夕觉得有种深入骨髓的卑微在侵蚀着他。 从父亲破产以来,他原来家境带给他的优越感早已荡然无存,他有些混乱,不知道对着别人该如何自处,所幸步步紧逼的生活并没有时间让他思考这些。 热气腾腾额的面终于端上来了,时夕有些迟疑地看着,桌上只有一碗面。 他暗暗咽了咽口水,将碗慢慢往莫正华面前推。 莫正华勾唇笑了笑,将面重新推到他面前,“吃吧,就是给你叫的。” 腹中的饥饿在看到面的时候开始疯狂叫嚣,他抬头看了看他,终于不再犹豫,拿起筷子开始狼吞虎咽。 仿佛几辈子都没吃过那么一顿饱饭了,时夕吃的毫无形象,正埋头苦干的时候,一个尖刻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吆,这不是时夕吗?怎么有空在这吃面啊,不去捡垃圾了吗?” 时夕抬头,认出前面新进来的几个客人里有一个是宋万身边的小混混。 “哥,这是谁啊,你认识他?” “一个小鸭子呗,还没开~苞,不过也快了哈哈哈……” “好像长得不错,什么时候能搞一下?在哪里卖的?” “快了快了,到时候我请哥几个一块快活,这是匹烈马,肯定滋味好的很,到时候好好整治整治他……” “……”几人调笑着往里面包间去了,留下时夕拿着筷子僵在原地。 “面很烫吗?怎么不吃了?”莫正华听了个大概,但还是不动声色的问。 时夕握紧筷子,身体微微有些颤抖,眼睛像是被热气熏红了,他突然自暴自弃地垮下肩膀,抬起头来问面前的男人,“先生,你愿意买我吗?” 莫正华蹙眉,面对猝不及防的投怀送抱,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 “他们都说我长得不错,”时夕自嘲的咧嘴,有些混乱地说,“应该值点钱吧,我还没和别人做过,你想玩多久都可以……” 越说越觉得自己简直恬不知耻,看男人毫无反应,他突然想起来,这人有可能根本就不喜欢男人,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现在简直就是变态行径。 他脸上有点挂不住强行挤出的假笑了,尴尬地道歉,“对不起………” “……多少钱?”在时夕觉得自己窘迫地快坐不住,对面的男人突然问道。 第四章 意外的邂逅 莫正华不是本地人,今天他不过只是有业务路过这个小县城,偶然之间遇到了时夕,然后在这个男孩子极度紧张的自我推销下鬼使神差地买下了他。 这也算是一场让人意外的邂逅。 于是,本着突然想放松一下心情的目的,他推掉了当天的所有工作,把路上偶然捡到的时夕直接带到了宾馆,让他洗干净了等着自己。 等莫正华自己也洗好澡出来之后才仔细观察这个围着浴巾有些局促地坐在床边等人的男孩。 洗干净以后果然还不错,长得是挺好看,侧颜虽然没有那个人的妖孽,但胜在年轻,干净,男孩身上那股令人倍感清爽的青春气息扑面而来,让人错觉能在他身上闻到一股青草的气息。 莫正华坐在床边抬起男孩的下巴,看着他慌乱躲闪的眼神,问道,“真的是第一次?我可不是什么人都随便上的。” “是,”男孩眼底不自禁地湿润了,他有些僵硬地咧嘴,自嘲地对他笑了笑,“我要是以前能做,就不会穷到去捡垃圾了。” “那好吧,可能有些疼,和男人做我不是很熟练,”他说着低头吻向时夕有些瑟缩的薄唇,将他直接了当的推倒在床上。 时夕这一晚上几乎都没有睡,他没想到男人的欲望和持久性都这么强,到半夜里他被折腾地忍不住哭出声来,可男人依旧兴趣旺盛地把他压在身子底下不停地索取,一点都不顾男孩还是第一次。 等到男人终于满足了,天也蒙蒙亮了,男人一只胳膊揽着他倒头就睡,只有时夕下半身像是脱节一样,动都不敢动了。 疼得睡不着,男人很有占有欲地另一只手搂着他的腰,让他想起来都不能,就只能这么僵着身子躺着。 于是他百无聊赖地开始观察身边熟睡的男人,依旧是温文尔雅的长相,谁能想到在床上能这么强悍,简直像个饥不择食的猛兽。 时夕用手指比量着男人高挺到能坐滑梯的鼻梁,一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魔幻,昨天他们还在面馆里吃面,陌生到连话都没的说,今天居然就同床共枕了,两人距离近到能赤裸相对的地步,可是他们明明还是彼此什么都不了解的陌生人。 对了,是自己主动把自己卖给了这个人,所以才有了这一夜。 他应该感谢这个人能够慷慨解囊买下自己,否则自己的下场也不会比这更好,说不定真的会变成个人尽可夫的鸭子。 自己明明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有什么办法能够抵抗命运的催折和摆布。 哪怕这个人实际上是个衣冠禽兽,自己也认了,总好过便宜宋万和他的那群喽喽。 时夕确定如果落到宋万手里不会有好下场,他们说不定得扒他几层皮。 和宋万结仇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那样嚣张到目无法纪的人,也不用有多大的理由去得罪,稍微不顺心就可以了。 想起以前他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有一次和同学去酒吧,遇见一个小姑娘在酒吧里被一个面相凶狠的混混调戏,于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正义感开始爆棚,让他救下了那个女孩。 可是因此得罪了夜场霸主宋万,宋万打听到自己的家世,此后对自己说话一直很客气,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镇住了这个地痞流氓,甚至一度觉得宋万也没想象中那么坏,交个朋友还是可以的。 没想到家里一破产,属于宋万的报复就开始接踵而至,他竟然恨不能要把自己踩在脚下踩成一滩烂泥。 就算是现在,自己终究还是把自己给卖了,他自嘲地苦笑,现在比烂泥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这样吧,时夕想,总要活着,比起尊严,更重要的还是活着,哪怕活得像一堆烂泥。 因为他不是自己一个人,还有时年,他是哥哥,无论如何还要照顾弟弟。 第五章 银货两讫 莫正华这一觉真的睡到日上三竿才醒,他一向是个自律的人,很少有这么懒散的时候,但偶尔这么懒散一下,感觉也还不坏。 想伸个懒腰才发现胳膊被压着,这才侧头看身边枕着他胳膊沉睡的男孩,蜷缩着的睡姿像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 他慢慢把胳膊抽出来,想起夜里男孩哭着喊疼的场景,知道他确实做的过于畅快了,想着不打扰男孩让他再休息一下,可男孩还是很敏感地被惊醒了。 “我该走了,还有工作要做,不能在这里耽搁太久,”莫正华对他弯唇笑了笑,然后起床开始动作利索地穿衣服。 男孩坐起身来的时候压到身后昨晚过度使用的地方,眉头忍不住皱起,他愣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猛然发现男人已经穿戴好要走了,才紧张地喊出声,“先生……” “我没忘,不过我现在要出去取点现金,身上没带现金,没法给你钱,”男人回过头来细心地解释道,“你昨晚累的不轻,在这里休息一下等我一会儿吧。” 男孩看着男人温润的眉眼,虽然心里还是悬着,但还是有些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男人温柔地笑了笑,揉了揉他的脑袋,然后起身离开。 男人走后,他踉踉跄跄地爬起来洗澡,小心地将自己的身体清理干净,洗完澡才有些懊恼地想起来,自己的衣服早就皱的不能穿了,他正在想是不是穿着酒店的睡衣回家的时候,男人回来了。 看到男人的时候他还是暗暗松了一口气的,人常说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他现在正在处在人生中极度倒霉的时期,倒霉到去酒店打工端盘子客人都能跑单的地步。 所以哪怕男人开着豪车穿着名牌,可卖了自己的初~夜遇到恩客不给钱跑路这种事也不是没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幸好还真没倒霉到那种地步。 莫正华提着一个购物袋走了进来,看到男孩穿着睡衣,知道他已经洗好澡了,就将购物袋递给他,“刚刚取钱的时候路过专~卖店,给你买了一身衣服,穿穿看合不合身。” “谢谢……”时夕有些意外地接过来,看看衣服号正好是自己穿的码数,猜想男人是看过自己旧衣服的码了,惊讶于男人的细心。 却看到男人紧接着又在口袋里掏出一管药膏,开口时竟有些难以启齿,“额……我觉得第一次做的话……你有可能会疼几天,所以就顺便给你买了一管药膏,这样你能好的快一些,也是……” “也是路过药店买的,”男人话还没说完时夕就接了一句,眉眼忍不住微微弯起来。 “对,”男人明显有些窘迫,他几乎忍不住老脸一红,又问,“需要我给你上药吗?” “不用了,”时夕咬唇,也忍不住脸红,低头小声说,“我自己来就好。” 这时候门铃响了,男人走到门口打开门,让布餐的服务员进来。 服务员把早餐依次放下就退了出去,男人招呼男孩过去吃早餐。 或许是真的饿了,毕竟做那种事也是体力活,何况男人精力旺盛的大半晚上都没消停,可以说体力消耗不少,吃东西的时候有点不计形象,和时夕昨天吃那碗面的时候的样子也没差多少。 时夕吃的是男人给他专门点的粥。 两人没有多长时间就把点的早餐风卷残云地吃完了。 男人把取出来的一万块钱递给时夕,微微叹了口气对他说,“我真的要走了。” 男孩握紧手里的钱,那是他一夜的卖~身钱,坦白说真的不少,够不知道他捡多长时间的垃圾打多长时间的工才能赚出来。 他昨天只是随便张口要了个一万块钱,因为他需要给弟弟筹医药费,男人竟也没有讨价还价就答应了,而且做完事还送衣服送早餐甚至连药都给买了,真是个体贴细心的男人。 可再体贴细心,他们也只不过是冰冷的买卖关系。 银货两讫,之后便再无交集。 第六章 想走得问过我 “如果不舒服的话,你可以自己在这里上上药,休息一下,这里到中午才会收房,”莫正华体贴地对男孩说。 时夕摇摇头,脸上的表情略有些焦急,“不了,我还得去医院看我弟弟,昨天晚上我没回医院,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害怕。” “你弟弟在住院?”莫正华有些讶异地问,“你父母呢,没在那里帮忙看着吗?” 不过问完这句话他就有些后悔了,大概如果不是出了什么事的话,一个好好的男孩子不会穷途末路到用身体去赚钱。 果然,男孩有些低落地说,“他们……出车祸去世了,现在家里只有我和弟弟两个人。” “……抱歉,”男人无意揭别人伤疤,有些歉意地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这样你可以早点儿见到你弟弟。” “不用了,”男孩抿唇,有些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拒绝,“先生不是说有事要忙,我自己回去就可以。” “送你到医院耽误不了几分钟,不碍事,反正也迟到了一上午了,”男人有些无可奈何的笑了笑。 “……好,那就谢谢先生了,”看男人坚持,他便不再推辞,收拾了一下自己就跟男人离开了酒店。 只是刚出酒店门口,几个拿着棒球棍的混混就立马围了上来。 时夕瞪大眼睛看着气势汹汹围上来的几个人,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时夕,没想到我们一个不留神,竟然被你钻了空子,你倒好,好好的有我们老大不跟,在大街上随便捡个人就把自己卖了,果然是个天生的表子。” 一个小混混手里惦着棒球棍一脸不屑地看着时夕,像看一团垃圾,“早知道你就是个表子,我们老大当初就不该对你那么怜香惜玉,直接把你做了然后扔给我们这些小弟轮个十遍八遍的,早就老实了。” 时夕认得这是宋万的亲信小弟,在宋万跟前混得如鱼得水。 “我们老大千防万防,没想到倒被别人捡了便宜,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早下手,现在可好,到嘴的肉居然让别人啃了。” “原来这小子表现的那么烈性,合着全是装给我们看的,这他么就是个贱人……” “……” 其他几个小弟围着他和莫正华叽叽喳喳地满嘴喷脏,极尽羞辱。 以前这群人也有变着花样辱骂时夕的时候,刚开始他还会难受,后来脸皮渐渐被骂的厚了,也就不在意了,可是这次莫正华在身边,他竟然觉得有些无地自容。 “先生,你先走吧,医院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时夕一脸难堪和歉意的对莫正华说,“对不起。” 还没等到莫正华说什么,旁边的小混混又叫嚣起来,“走,抢了我们老大嘴里的肉,还想什么事都没有就走?” “既然管不住自己下半身随便乱睡,就该知道要付出代价,”混混头子恶狠狠地看着莫正华,命令手下的小弟,“给我废了他!” 手下的小弟举起棒球棍狠狠地朝莫正华头上打去。 时夕没有办法,情急之下举起一只胳膊就挡了上去。 小弟那一棍子打下来,时夕忍不住惨叫了一声,被打的胳膊立马垂了下去。 他疼得一头冷汗,另一只手捂着受伤的胳膊,但还是抬起头一脸倔强地看着混混头子,“你回去告诉宋万,我就算当个鸭子,想卖给谁也是我自己说了算,我就算睡遍全国的男人也轮不到他!” “哥,上次我们把他打了老大都挺生气的,这次……”身边有小弟提醒混混头子。 “……行,你够狠,”混混头子低头想了想,有些气虚地咬牙骂道,“等老大来了我就看着你怎么死!” 然后混混头子带着小弟正要离开,这时候一直在一旁没说话的莫正华突然开口说话了。 他慢条斯理地撸着袖子,脸上是明显的怒气,他微微眯眼看那几个混混,“你们说我想走的时候得问过你们,那你们想走的时候,是不是也得问过我?” 第七章 奇葩的售后服务 看着几个小混混放下狠话之后一哄而散,时夕松了口气,抱着胳膊浑身大汗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头有些眩晕地抵着膝盖。 “走吧,别坐在这里了,我送你去医院看看胳膊,”莫正华伸出手去拉埋着头的时夕,却因为不小心动到他受伤的胳膊让他忍不住低叫了一声。 莫正华赶紧松手,不过时夕也识趣地自己爬了起来,他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对莫正华说,“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不然警察来了说不清了。” 刚刚莫正华和几个混混痛痛快快地打了一架,然后惊动了酒店的保安,保安过来阻拦,并且喊着已经报警了,几个小混混见事情不对一哄而散,留下两个被围殴过后狼狈不堪的伤残人士。 怕那些混混心血来潮地再找回来,于是莫正华只得搀扶着时夕一起去酒店的地下车库,结果到了停车位两个人都傻眼了。 只见莫正华原来低调奢华有内涵的豪车,被泼了一身各种颜色混合的油漆,车身上还被踹出了一个个大坑,轮胎也憋了,车轱辘上还被锁了防盗锁。 “操……”涵养如莫正华也忍不住爆起粗口。 时夕看到眼前的这一切时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他手指默默握紧口袋里的钱,真的感觉吃到嘴里的鸭子都要飞了,他现在有点明白宋万知道自己把自己卖了是什么感觉了。 这事说实话却是因自己而起,身边的男人就因为花钱睡了自己一回,结果得不偿失,不仅被人围殴车还被泼了油漆,这车目测是台价值几百万的豪车,修一修怎么也要几十万吧…… “先生……”时夕欲哭无泪,抖着嗓子说,“要不然我把这一万块钱赔给你吧……” 他只能在心里反复开导自己,白被人睡一晚就睡一晚吧,只要别让他赔修车钱就行,大概直接卖了他也不值这么多钱。 他觉得自己大概可能命中带衰,霉运迟迟走不完,还会连累和他接触的人,这男人才和自己接触一天呢,就惨的一塌糊涂了。 “没事,”莫正华扶着脑袋心疼地叹息一声,这台车可是他开的最顺手的一台车了,跟了他好多年,劳苦功高,他这人念旧,一直都开的挺爱惜的,没想到今天他这台爱车被人这么无情蹂*躏了一把。 这是逼着他不得不换车了。 “我们先打车去医院吧,”莫正华扭头对他说。 然后两人只得到大街上打车。 两人坐在出租车后座上,时夕偷眼瞧了瞧眉头紧蹙一脸恼怒的莫正华,心想这男人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花钱买了他一夜就买出这么多奇葩无比的售后服务。 觉察到男孩在看他,莫正华敏感地侧头问,“怎么了?有事?” “没事……”时夕慌忙挪开眼,又怕他突然想起那台倒霉的豪车,急忙没话找话转移话题。 “先生,”时夕咧咧嘴,有些僵硬地笑了笑,“你当时表现的好勇猛,我还以为你挺能打的……” 莫正华,“……” 看到莫正华愣住,这下轮到时夕后悔自己长了张嘴了,一般人脸皮都薄,不会愿意别人反复提自己的糗事,自己真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这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不过莫正华大概是脸皮相对来说不薄不厚的类型,他愣了愣,就有些汗颜地说,“其实我是有练过好几年的防身术……” “不过那都是些套路动作,没想到真枪实干的时候作用不是很大,”他苦笑,接着又拼命挽尊,“不过我这是以一敌众,受点伤很正常不是吗,我好歹也打倒了好几个嘛。” “额……呵呵对,”时夕顿时暴汗,是打倒了好几个没错,不过双拳难敌四手,后来战况迅速发展到莫正华被人围着打的局面,幸亏保安来得及时,不然莫正华不会是被人揍出熊猫眼和流鼻血这么简单的伤势了。 第八章 躲不过 出租车没多久就赶到了医院,时夕的胳膊一直都疼得不能动,头上身上的冷汗也一直没停过。 他本来想先去病房看看弟弟,但被莫正华强行拉去了骨科。 看着时夕疼得满头大汗,虚弱到风一吹就倒的样子,还要强撑着去看弟弟,他真的有点于心不忍。 幸好小县城里今天医院骨科急诊人不是很多,没排多长时间的队就挂上了号,经医生诊断后发现时夕只是骨裂,万幸没有错位,只用打上石膏等着自己慢慢愈合。 等医生给拍完片然后打好石膏开好药以后已经一个小时过去了,时夕急匆匆地赶到弟弟所在的病房,可是推开病房门却发现,病房里的时年不见了。 “医生,我弟弟呢?”病房里里里外外都找遍了,一直都没有找到时年,时夕一时只感觉天塌地陷,他惊慌失措地问时年的主治医生。 “……大概半个小时前,有几个浑身都是纹身的人把时年带走了,他们凶神恶煞地砸了我的办公室,还警告我不许报警,也不许多管闲事。”医生有些窘迫地说道。 “半个小时前……”时夕整个人脑子一晕,差点一头栽倒。 莫正华急忙扶着他坐在椅子上。 时夕一脸惨白,半个小时前,也就是自己去骨科看病的那段时间。 如果自己能早点回来的话,也许能够来得及阻止时年被他们带走…… “时夕,我当时……给你打过电话,但是你的手机停机了,联系不上,”医生解释说,“他们还留话说想见你弟弟就去老地方找。” “我知道了,谢谢……”时夕有些失魂落魄地掏出手机,手机早已经没电关机了。 那是一台老式老年机,以前用过新款手机早就卖掉了,可是就算是老式手机在饭都吃不上的情况下他也交不起话费了,手机已经停机好几天了。 “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这是公然绑架,难道由着他们这么无法无天,还有当街打人,群殴,这些都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莫正华蹙眉,说着掏出手机来,“我来报警。” 他此时真的觉得在现在这个法制社会这个小县城简直魔幻的格格不入,连翟云飞那种道上混的世家子弟都在忙着洗白了,这里居然还有人能够只手摭天? “这位先生,你不能报警,”主治医生有些欲言又止地劝阻,“他们如果认为是我报的警,我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莫正华正恼怒于医生的瑟缩,却听时夕劝道,“先生,你别怪张医生了,本来惹到那些人,医院都不敢收治我们,张医生能愿意接诊我弟弟,我已经很感激了。” “再说,报警根本没用的,警局里的关系早就被宋万打通了,我以前报过很多次警,可是警察只说让我有矛盾好好沟通,就没有下文了,”时夕虚弱地对他笑了一下。 自从家里破产之后,他年纪轻轻真的是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看尽了世态炎凉,原来趋之若鹜的亲戚全都在避嫌,没人管他和时年,他连钱都借不到,原来以为报警可以作为最后的后盾,可是没想到警察根本不管。 他抬眼看向莫正华,原本一直有些莫名凄然的眼神变得更加黯淡无光,但他还是强撑着给他道歉,“今天真是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以后如果我有钱的话,会想办法赔你的修车钱的。” “先生快点回去吧,不要再因为我耽误工作了,”时夕咧嘴对着莫正华笑了笑,又垂下眼睛,喃喃道,“剩下的事我会处理的。” 莫正华,“……你能怎么处理?” “最多不过是答应他们的条件,”时夕故作坚强地耸耸肩,勉强笑着说,“他们老大其实一直挺喜欢我的,只是我以前一直不想屈服……” “现在想想,反正不卖也卖了,其实谁都一样……” 时夕闭上眼,该是他的命运,怎么挣扎也躲不过。 第九章 抵债 谁都一样吗? 莫正华沉默地看着男孩,可是男孩已经不愿意再看他的眼睛。 或许男孩几次下意识地拒绝他的好意,只是不想再给自己添麻烦了,在男孩看来他们也不过是萍水相逢了一天一夜的陌生人而已,简单明了的买卖关系罢了。 也确实是这样。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被男孩主动排除在他的麻烦之外的莫正华还是觉得有些失落。 男孩明显是个要强的人,就像最初的那碗面,男孩虽然饥肠辘辘,自己想要请他吃面的时候,却还需要告诉男孩他卖了废品还给自己钱他才愿意接受。 说白了,男孩子骨子里可能一直都很高傲很倔强,除非自己愿意,大概没有人会让他低下头。 如果这次没有人帮男孩,男孩会是什么下场呢? 莫正华想起那群和自己打架的混混一个个对着男孩嚣张的模样,就不难想象男孩子会有什么结果。 无论如何,这不是他想看到的。 “你准备就这样走了?”莫正华挑了挑眉在他身后问,“那我的车怎么办?” 时夕正着急忙慌地准备去宋万开的KTV找他,听到身后的男人突然开口,顿时刹住了往外跑的脚步,整个人都有些僵硬了。 原来,他还是把人想的太好了,他以为男人不会再因为车的事找他的麻烦,他真的已经到了焦头烂额的地步才会这么心存侥幸,可是那台车明明修车就需要几十万,怎么可能有人大度到一点不计较。 自己明明和男人只是陌生人而已,人家又凭什么不去计较。 “还有我因为你挨的这顿打,可还没有人赔我医药费,”莫正华有些得寸进尺的继续说,“你就这么拍拍屁股去办你的事,我这么大的损失又要找谁赔?我这辈子可是头一回挨这么一顿打,心里可一直憋屈着呢。” “……先生,我说过我以后有钱会还给你的,”时夕声音颤抖,眼圈都要急红了,“可是现在,我得去找我弟弟,我怕他会出危险,我只有他一个亲人了……” “找弟弟那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问题是如果你现在走了,我以后可能会找不到你,”莫正华看着男孩,目光有些冷硬,“所以,我还真不能让你走。” “可是……你的车我现在赔不起的,”看到男人的态度咄咄逼人,时夕顿时有些六神无主,“我真的什么钱都没有,医院还欠了好几千,没有你那一万块钱,我连我弟弟住院的钱都还不起了,你让我拿什么赔给你?” 看到眼前男孩眼睛红红的,泪藏在眼角迟迟倔强地不肯落下来,莫正华真的觉得自己有些欺负人了。 可是这次不欺负还真不行,他知道自己哪怕稍微一心软,男孩的命运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我知道你没钱,所以,你不妨用别的东西来赔,”莫正华一副吃干抹净的奸商嘴脸,“我不介意你用别的东西抵债。” “用……别的东西?”时夕抬起头,有些凄惶地问,“用什么?” 他已经身无长物,还能有什么能够用来抵债? “用你自己啊,”莫正华有些理所当然地看着他,“一晚上就能赚一万块钱的人可不多。” 此时正在医院住院部的走廊,虽然走廊没有人,可是男人那句‘一晚上赚一万块钱’还是像锥子一样扎进他的耳朵里。 他甚至忍不住想要抬头看看周围,是不是有人在暗地里戳他的脊梁骨。 “坦白说,昨晚我很满意,所以,我可以允许你用这种方式抵扣我的损失,”莫正华对着脸色苍白的男孩冷静地抛出一条方案。 第十章 商人重利 “可以啊,”时夕虚弱地笑了笑,眼里的光彻底没有了,他脸色苍白地说,“如果先生不嫌弃的话,用我自己还也可以。” “但是今天能不能先别还债,”他无力地闭了闭眼,“求你了先生,等我把弟弟救出来,以后想怎么样都随你。” “那你准备答应他们什么条件来换你弟弟,”莫正华蹙眉,有些不悦地问道,“把你自己卖给他们吗?” “不过我提醒你,我这个人对和自己走有身体关系的人有洁癖,别人碰过的人,我不会再碰,所以。” 不等男孩回答,莫正华有些冷酷地说,“你如果想让你对我的承诺成立,就不要随便答应他们的要求,别想着可以脚踏多条船,那样你就脏了,也不值那么多钱了。” “那你让我怎么办?”男孩终于崩溃了,他有些绝望地摇头,男人冷静地说出这些话的时候,他分明觉得自己只是一个供他讨价还价的物品,这种自尊被彻底踩在脚下的感觉让他觉得尤其痛苦,“我总不能把自己拆了让你们一人一半,你明明知道,他们抓走我弟弟的目的是什么。” “直接告诉他们,你已经把自己抵给我了,他们想让你做什么,必须征求过我的同意,”男人接着又挑了挑眉,唇角弯了弯,“不过放心,我是不会同意的。” “可是,这样说他们也许会找先生的麻烦……”时夕又有些迟疑,男人这么做无异于引火烧身,他一时有些不明白这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可以再天真再自负一点,觉得男人可能对自己一见钟情或者一睡钟情,念念不忘,愿意为了自己和恶势力正面相抗,或许自己会感动于男人的付出。 可是自己真的没有那个自信,觉得自己可以有那么大的魅力让男人仅仅因为花钱买来的一夜情以身犯险。 他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和亲人,会有一个陌生人会因为睡了自己一晚就能为自己无私付出。 如果自己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也就罢了,可惜自己是个男的。 所以没可能的。 最有可能的,是男人做这件事分明有自己的目的性,再或者,这些也不过是男人的盲目自信。 “担心我了?看来你也不是对我毫无感觉,”莫正华走过去,手指抬起男孩的下巴,仔细端详这张稍显稚嫩却长相周正的脸,“我以为,你会觉得我是个趁火打劫的禽兽。” 难道不是吗? 时夕苦笑,顺着他的手指抬头看他的脸,虽然这张脸上依旧是青紫的伤痕,但是难掩那张文雅的长相,可是镜片后面闪烁的,却分明是一双充满了冷静算计的眼。 可笑他在出租车上的时候,还觉得男人挺接地气的,原来完全都是错觉。 “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夕突然开口问道。 “一家小公司的老板罢了,”男人有些意外地问男孩,“为什么突然问这个?” 果然是个商人,商人都是重利的。 时夕咧了咧嘴,摇了摇头,“没有,只是好奇罢了。” “想好了吗?选我还是选他们,被一个人睡,还是被一群人睡,哪个更好接受一点?不难选择,”莫正华喃喃地在他耳边吐气,然后低头吻上他果冻一般柔软的薄唇,“我已经开始期待今晚了,今晚我就要来讨债……” 男人身上,旺盛的雄性荷尔蒙笼罩着他,时夕却觉得自己像个小动物,在恶狼的利爪和犬牙下逃无可逃。 “我想好了,我选你,”时夕叹了口气,垂下眼认命的回答。 “这就对了,”男人低头吻上那张薄唇,感觉身体里的欲望已经开始蠢蠢欲动。 出了趟门就顺带抓到一个可口的猎物,这是最让猎人兴奋的事。 所以,他无论如何不会让这个猎物让别的豺狼虎豹有机可乘。 第十一章 莫先生的迷之自信 “你先进去吧,”两人坐着出租车来到宋万开的大型豪华KTV外面,莫正华对身旁有些六神无主的时夕说。 时夕有些踌躇不决地看了看他,说实话,虽然之前这男人在自己跟前表现的很有霸总风格,可是看着他鼻青脸肿的模样,自己现在真的没有那个信心相信,他能替自己解决什么。 经过这一路上情绪沉淀,因为弟弟被绑架导致的那种激愤慌张已经渐渐褪去了,现在脑子略微清醒了过来,时夕又觉得之前男人的行径有些可笑。 跟喝了假酒一样,明明被揍的鼻青脸肿,自身武力值也菜的一塌糊涂,还时不时不自量力地来个违反外貌的冲动,貌似他也不过就是个有点钱的小老板什么的,怎么还能这么迷之自信。 “别怕,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很快就会过来,”男人有些温柔地抓了抓他的脑袋,眉眼又恢复了那种斯文败类的温文模样。 时夕,“……” 如果报警有用的话,自己也不会被逼到这个程度了…… 难道他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报警吗?是不是搞笑了点? 时夕忍住自己面部表情渐渐扭曲的冲动,肩膀也渐渐垮了下来,他默默叹了口气,推开车门走到KTV门前。 虽然周围时不时人来人往,但是现在这个盛满了城市里纸醉金迷的大盒子面前,他仍然觉得孤独蚀骨。 忍不住低头自嘲地笑了一下,其实在医院的时候,他真的有过那么一瞬间的奢望,希望有人来在自己彻底陷落之前,拉自己一把。 因为自己已经挣扎的太累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通常,没有奇迹可言。 莫正华也下车了,他帮时夕整了整歪掉的衣领,手顺着衣领自然地滑到腰上,交代道,“记得一定要问出你弟弟的下落。” 时夕点点头然后就抬脚往前走。 其实他自己也很想相信,这人或许真的有能力救自己,但是不抱希望,就不会失望,他只是不想体会失望罢了。 就像父母死的时候,他一度以为只是一场噩梦。 可它却是真的。 推开KTV的门,时夕随着服务员的指引走到宋万常用的豪华包间门口。 手一触上那扇装修的金碧辉煌的门,就能隐约听到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几乎要将门板震飞的程度。 也不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牛鬼蛇神…… 时夕深吸一口气,强行咽下心里的紧张和害怕。 咬牙伸手推开那扇略略有些厚重的门。 时夕走了进去,扫视了一下周围,墙边上一排沙发上都坐满了人,有男有女,有的女的穿着很暴露,没骨头一样十分妖娆地攀在男人身上,一看就是这些人找了陪酒的小姐。 不过仔细看里面坐着的那些人时,他整个人都有些僵住。 包间里坐着的,都是以前和自己经常流连这些娱乐场所的富二代们。 他们一边搂着自己点的陪酒小姐,一边推杯换盏的喝酒,手还不老实地伸进小姐们的衣服里上下其手。 他们其实大部分都认识自己,毕竟自己之前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自己之前唯一和他们不同的地方,可能就是不像他们玩的那么开。 从前的自己一直都不是个多话的人,所以和他们交集甚至交流都不多,但彼此都认识,毕竟这个小县城就那么大,有钱人的圈子也就那么几个。 看到自己进来,那些玩的欢腾的富二代公子哥也是瞬间一阵冷场,纷纷都抬头看他,一时都不知道如何反应。 宋万正拿着话筒鬼哭狼嚎地唱《死了都要爱》,看见时夕进来了也停下了他的催命嚎叫。 他走到他跟前,动作粗鲁地一把揽过他的肩膀,把他带到包间中央。 包间中央是小型舞池,头顶上是炫丽的灯球,一时晃得时夕眼晕。 “时夕,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们这群老朋友等你好久了,”宋万打着酒嗝说。 第十二章 被迫屈从 “吆,这不是时大少嘛,好久不见啊,在忙什么业务呢?” “据说忙着捡垃圾呢,天天忙的连学都不上了。” “捡垃圾?哎呀妈呀,那不是把这屋子都熏臭了,快让人把他拉出去,太脏了。” “时大少长得那么好,还用得着捡垃圾啊,稍微牺牲点色相,肯定有大把人捧场,那可比捡垃圾强多了……” “哎,好看的人就是有优势,就算是家里破产了,也比我们这些歪瓜裂枣有出路,起码能靠脸和屁股吃饭。” “你以为破产这回事还是人人都能那么好运遇上的,我们可没那个福分哈哈哈……” “哎,真是风水轮流转,以前这时大少清高自傲的很,眼睛长在头顶上,一点儿都不把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没想到也有今天哈哈哈……” “……” 那群富二代你一言我一语,说话阴阳怪气,极尽挖苦讽刺。 时夕握紧拳头,克制着自己想要拔腿跑出去的冲动,可是那些碾压自尊的侮辱仍然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耳朵里。 他闭上眼睛,一时只觉得天旋地转。 他想不通,为什么这群人对自己恶意这么大,自己从前有做过伤害这些人的是吗? 不过是觉得和他们合不来罢了,为什么在他们眼里就是清高自傲眼高于顶,他们到底为什么恨不得把自己一脚踩到泥里? “时夕,来,难得今天高兴,陪我唱一首歌,”宋万壮硕的身体歪歪扭扭地靠在时夕身上,压的瘦弱的时夕几乎站不稳,他抬手招呼小弟给他拿话筒。 “我不会唱歌,”时夕摇了摇头,睁开眼睛看他,眼角微红,他放软声音,“宋哥,我弟弟呢,能不能把他放了,他还在生病不能耽误……” “吆,这次怎么这么乖,不直接喊宋万了,知道叫哥了,”宋万哈哈大笑,嚣张地拍了拍时夕的脸颊,“不过你可别糊弄我,谁不知道你时大少唱歌好听的都能当歌星了,对了,你还会弹吉他,那次我记得你在酒吧搞同学聚会弹过一首英文歌。” “现在一只胳膊不能动了,那就不用弹了,唱一首吧,”宋万瞥了一眼男孩胸前挎着的胳膊,又补充一句,“就唱你同学聚会的时候唱的那首,唱得宋哥高兴了,宋哥帮你好好教训教训打你的小兔崽子。” 宋万狼一样的眼神紧紧盯着手下的这个男孩,一副想要将男孩生吞活剥的恐怖表情。 那时候,男孩幼稚的正义感耽误了他闲暇之余的狩猎,他恼怒到想狠狠给他一点教训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这个男孩比自己调戏的女孩更有味道,不仅长得好看,那身清高出尘的气质,更是惹人犯罪。 男孩或许从没想到过,自己完全不经意的一次善举,却是惹火烧身,被一双恶狼的眼睛狠狠盯上了。 后来男孩参加同学聚会,在酒吧舞台上唱歌的时候他恰巧也在场,他当时就想,总有一天,他要把这个在舞台上像是会发光的男孩拉下来,踩在脚下任他予取予求,现在终于到了得偿所愿的时候了。 时夕闭着眼睛,宋万手劲不小,拍得他脸颊麻木的疼,那股被迫屈从的屈辱感让他鼻头发酸,可他却不敢反抗什么。 “宋哥,能不能把我弟弟先送回医院,”时夕抬眼看了看他眼角狰狞的疤,又马上垂下眼。 原来他还凭着一股倔强能够和宋万针锋相对,现在气势一旦输了,就开始全面丢盔卸甲,他轻声说,“只要你不动他,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你弟弟,啧啧,真是个好哥哥,早知道你弟弟这么好用,我当初就不在你身上费那么大劲了,”宋万粗糙的手指揉捏着时夕的脸,眼神阴沉地看着他,“可惜,你竟然卖了自己的初*夜,你宋哥我可是生气的很。” “你知道,女人贞洁要是没了,这个女人就不值钱了,今天你要让我们这些人都满意,我才能放了你弟弟。” “卧槽,宋老大,我没听错吧,时大少真的当鸭子了?” “谁运气这么好,能抱得美人归?” “宋哥,时少啥时候在你这里挂牌,我怎么也得光顾一下这朵带刺的蓝玫瑰……” “……” 那群富二代听到时夕已经下过海了,一时就炸了,纷纷聒噪起来。 “就今晚,你们都有份,等我尽兴了,他就是你们的,”宋万朝那群富二代回了一句,接着扭过头来捏着时夕的脸左右端详着,眼角的刀疤随着狠厉的表情危险地抽动,“时夕,原来我纵容你,也不过是因为我珍惜你,现在既然你自己都不珍惜自己了,我也没有必要把你当成个宝贝疙瘩,敢让我宋万吃憋,就得受点教训!” 第十三章 群狼环伺 莫正华带着耳麦,听到里面宋万恶毒的话语隔着电波直刺过来,“你自己看看监控,你弟弟就在楼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人把他剁了喂狗!” 皱眉把耳朵上的耳麦离远了一些,他几乎可以轻易想象得到耳麦里声音传过来的那一头,时夕僵硬的身体和惨白的脸。 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面对群狼环伺,只身直面人性中的恶劣面,被人用至亲的性命威胁着做出出卖自身尊严的事,心里的压力和惶恐可想而知。 莫正华心里怜惜的感觉开始缓缓升起,其实时夕一开始吸引他的,就是身上那股倔强。 可他又长得那么好看,相较于其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说,他的腰身过于细窄单薄,总给人手再大点就能盈盈一握的错觉,肩膀也没有一般男人那么宽,眉眼间有种天然的纯净,本是惹人怜惜的一张脸,可这样的人身上偏偏有种被人欺负的越狠,就越有一种引人犯罪的破碎感。 所以昨晚和他做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一再的欺负他,甚至恨不得狠狠弄哭他,忍不住想看他脸上倔强逞强的表情最终坍塌殆尽,他越哭着求饶,他却该死越兴奋。 真是个浑身都有着矛盾感的男孩子。 这样漂亮的孩子放到一群禽兽中间,如果没人管的话,说不定会被撕成碎片。 此时莫正华正坐在一辆其貌不扬的商务车里,他叹了口气,抬起头对身旁的两个人说,“说是人在楼上,先去找吧。” 那两个人点点头便下去了,并且招呼车下的几个人一起往KTV里走去。 耳机里人声嘈杂,既然已经得到了重要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再听下去。 正当莫正华想要把耳机拿下来的时候,里面忽然传出一阵清越空灵的歌声。 莫正华愣住。 是时夕在唱歌。 那是一首英文歌。 歌声随着ktv的音乐响起的时候,耳机里原来嘈杂的人声顿时一下安静了,只有这首温柔治愈的歌声尤其的鲜明。 那是一首旋律简单的英文歌,但从男孩微微有些压抑嗓子里吐出来的时候,那带着隐隐哭腔的细细颤音,却像是一只看不见的小手,轻轻挠着莫少华的心脏,让觉得人心痒难耐。 男孩连歌声都那么纯净。 几分钟的歌曲很快唱完了。 听歌的一群富二代愣了一瞬突然就又炸开了锅。 “妈的,这个小子真是太会撩*人了……” “擦,我今晚一定要做死他!” “我怎么觉得他就那么老老实实站在那里都那么勾人……” “真他妈是个人间尤“物……” “……” 莫正华摘下耳机,只低头思索了一瞬,就突然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其实他叫的人还没来,他本来不该一个人去冒险,可是现在他等不及了。 时夕看到那群人如狼似虎的眼神,手指握紧话筒,忍不住往后退了两步。 可后背紧接着碰到一个墙壁一样壮硕的胸口。 是宋万。 他刚刚给自己看了他的手机上弟弟的监控录像,时年躺在一个小包间里,双手双脚都被捆着,嘴巴也被胶带贴着,蜷在沙发上像只被遗弃的小动物,没有人管没有人问,连口水都没得喝,连惊带吓,再这样下去病情一定会加重。 父母已经去世了,他不能再让时年出事了。 所以,他别无选择,只能妥协。 时夕脸色苍白地看向宋万,却被宋万一把掕过去,一手拽着头发逼他抬起头,另一只手里拿了杯酒对着他的嘴粗鲁地灌了进去。 “给你加点料,别待会儿玩的时候跟条死鱼一样,连动都不会动。” 第十四章 夏夜 时夕接下来的记忆都是有些模糊的。 被宋万强行灌下的那杯酒里不知道加了什么致幻的药物,药效迅速发挥作用,让他的头脑很快变得混沌眩晕起来。 他只觉得周围人的调笑声像被调乱了音响键一样变得忽大忽小,偏偏脑子还嗡嗡作响,看什么东西也像隔了放大镜,失去了真实性,连头顶彩色的灯球都变得愈加斑斓刺眼。 整个世界在他眼里变得光怪陆离。 然后就是无法克制的焦躁,还有就是身上越来越强烈的躁热。 感觉有人在粗鲁地撕扯他的衣服,他下意识的抓紧衣襟护住自己,原来那种被围在一群饿狼中间,将要被蚕食殆尽的极度恐惧的感觉已经被药力冲击的所剩无几,但他还是意识到自己将要或者正在经历什么。 也许这样也好,注定要痛苦的事,糊涂着总比清醒着经历要好受许多。 被人按在沙发上的时候,他模模糊糊地想着,然后下一秒身上压着的大块头突然被人强行拉走。 逆着刺目的灯光,他微微眯着眼睛,看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拽着宋万的衣领将他掕起来,一点不畏惧他满身鼓胀虬结的肌肉,猝不及防地狠狠挥出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 然后就是两人你一拳我一拳的互殴,宋万真的吃了醉酒后站立不稳的亏,和男人打的旗鼓相当,直到他恼羞成怒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样黑色的东西,举起来对着那个男人,男人反应迅速地快步冲上去和他争夺起手中的东西来。 再然后就是一声枪响,整个包间里在枪响后安静了一瞬紧接着就沸腾起来,女人的慌乱的尖叫声,还有屋子里的客人惊慌失措撞到桌子和酒杯夺路而逃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这时候房间的门“砰”一声被撞开,穿着警察制服的人又塞了一屋子。 整个过程像一出滑稽的默剧,虽然能听到鼎沸的人声,可是却像隔了一层雾,看不真实,更感受不真实,只看到人一张一合的嘴巴竟然和屋子里的声音是分离的,像是人和声音分别在不同的两个纬度里。 他感觉自己被人围了件外套然后抱了起来。 剩下的记忆是断断续续的。 有段时间他好像是晕阙过去的,然后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辆车上了。 车子后座很宽阔,像个房车,他被高大的男人压在车后座上,男人还没来得及褪下他的衣服,他就饥渴地扑上去和男人吻在一起。 其实一直以来他都非常抵触这种事,因为总有宋万和他的小喽喽环伺在他的周围,想要强迫他做这种事,所以他对于这种事的概念其实一直单纯地觉得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事。 而昨夜是他的第一次,感触也没有多好,除了撕裂的疼,没有别的特殊感觉。 导致他一度以为其实这种事在下面的就是疼的,能够感觉舒爽的,就只有身在上位的人。 可是现在被男人进入到身体的这一刻,他真的觉得好像一下到了天堂,那种空虚的身体被瞬间填满的感觉,简直舒服到头皮炸裂。 车子在郊外的公路边有规律地摇晃着,外面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他抬起头,看到打开的天窗上露出的夜空上,夏夜的星星异常明亮的闪烁着。 虽然他头脑不甚清醒,但这却是他躁热的青春期里印象最为鲜明的一个夏夜。 第十五章 蠢蠢欲动 “宋万被警察抓了?”医院病床边,时夕听到莫正华说到这个消息,手指默默握紧床单。 此时时夕正坐在时年的病床旁边,呆呆地看着弟弟沉睡的脸。 时年昨晚就救回来了,但是由于惊吓导致病情加重又发起高烧,被警察直接送回了医院。 时夕和莫正华两人昨晚在车上胡天海地折腾了半夜,他身上的药力才算散尽。 之后莫正华找了宾馆带他洗过澡换过衣服又睡了半天,时间就已经到了次日下午。 由于时夕实在担心弟弟,尽管因为药物的作用仍然浑身酸软无力,但他还是坚持想去看弟弟。 莫正华就直接带他来了医院,顺带给他检查一下昨晚被下的药对身体有没有什么副作用,又重新包扎了一下骨折的胳膊,以及处理一下他自己身上零零碎碎的伤口。 “是,你以后不用害怕他再欺负你了,”莫正华抬手揉揉他的头,“绑架,私藏枪械,涉黄涉毒,搞黑社会拉帮结派,够他喝一壶的了。” “嗯,”时夕点点头,垂下眼轻声说,“这次真的谢谢莫先生了。” “不用谢,我其实也是为了我自己,他们打了我,还搞坏了我的车,我总得让他们付出代价,我这人睚眦必报,这样的窝囊气谁爱吃谁吃,反正我不吃,”莫正华挑挑眉,表情颇为不屑地说。 “先生……是怎么把警察叫来的,我还以为……”时夕有些好奇地问莫正华,他一直以为报警这条路走不通了。 “这个简单,既然下面被他控制了,那就往上面找突破口,我找这里警察的顶头上司下命令,他们哪里还敢包庇,”莫正华轻轻笑了笑,“经商多年,该有的人脉关系还是有的。” “原来是这样,”时夕低头了然地笑了笑,顿时觉得到底是自己格局小了,其实说到底自己也不过是个未经过世事的高中生罢了,很多时候对这个世界的认识都有自己的局限性。 所以他觉得能把自己逼到穷途末路的事,可能在男人眼里也不过是平常。 “怎么样,我是不是比你想象的有本事,”莫正华笑了笑,拉了张椅子在他身边坐下来,递给他一个冰袋,指了指自己的脸,“作为回报,帮我敷一下伤口。” 时夕听话的拿起冰袋小心又仔细地按在他脸上的伤口上。 他手一点点在他脸上敷着冰袋,看着莫正华青紫斑驳的脸,忍不住撇了撇嘴,心道这老板的完美形象大概真是毁了个彻底,也不知道这人顶着这张脸回去怎么面对他的一众员工。 遥想初见他时,他还是顶着一副斯文败类的俊脸,何曾想过两天后他就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难看吗?”莫正华抬手握住男孩在他脸上滑动的手,有些苦笑着问。 “没有,还是很帅,”男孩咧咧嘴,手指摸到那张削薄的唇,突然被男人抓住手指张口含住。 时夕哆嗦了一下,拿过冰袋的冰凉指尖被男人唇舌舔舐地柔软湿热的触感越来越鲜明,他脑子里几乎立刻就浮现出昨晚两人激烈交*缠的画面,连呼吸都开始停顿了。 莫正华一只手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捧起他的脑袋就不客气地吻了上去,两人吻的有些忘我,时夕心里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似乎昨天晚上被整个人打开了名为欲望的开关,只要稍微一触碰就开始热烈的在身体里涌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啪”的一声,冰袋掉在地上,时夕吓得赶紧推开男人。 回头看了看时年还在睡,默默松了口气,然后抬手揉了揉自己酿红的脸。 第十六章 意外 时夕所在的小县城里的一切终于尘埃落定了,好人被解救,坏人被绳之以法。 这似乎是个令人满意的结局。 莫正华在这里因为一次偶然的艳遇,一次自我的放纵惹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被迫待了三天,现在终于到了要回去的时候。 “这次真的要走了,”莫正华揉揉时夕的脑袋说,“再不回去我就要被积压的工作埋了。” “先生……”时夕咬唇,突然鼓起勇气走上前去单手搂住莫正华的腰,他额头抵着他的胸口,眼圈泛红,“你能不能……” “真的不能不走,”莫正华遗憾的说,他终究只是这个小县城里的过客。 “可你忘了,我还欠你的车钱,你说过,我可以用自己还,”时夕抬起头来看男人,手指紧张地抓紧他的衣襟,他真的觉得自己有够厚脸皮,被人睡了两次就抓着人家不放,万一这个男人在他的城市里有家有老婆呢,自己又算什么呢? 他们之间不过就是露水情缘,除了知道男人是个老板,他对男人一无所知。 可是,仅仅是相处了两三天,他就像只没有长大的雏鸟,恨不得永远跟着第一眼睁开看到的那个人。 他真的唾弃自己的不坚强。 大概如果真是卖的,客人也会讨厌像他这样粘人的。 “先生,我要还你钱的,”时夕恬不知耻地仰脸看他,因为强迫着自己放下自尊去攀附和自己一样同为男人的人,他觉得羞耻,整个人脸红到耳朵根。 “车我已经报给警察了,他们会负责给我向宋万索赔损失,其实你也不用赔钱给我,”莫正华叹了口气,“我之前那么说,只是想让你保护好自己,怕你为了你弟弟完全不顾自己。” “可是我忘了你根本就不会信任我,”莫正华摇摇头,他当时在给时夕整理衣服的时候在他的衣领上偷偷扣了个纽扣窃听器,完完全全听到了时夕当时对宋万说过的话。 哪怕自己交代过,时夕也根本没有提过自己,也就是说,他其实没有将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过,哪怕一分。 “对不起……”时夕惭愧地低头。 “不是你的错,我确实表现的挺菜的,”莫正华苦笑,说不定在时夕眼里自己当时就是个盲目嘚瑟的二货。 本来该风度翩翩雷厉风行地解决的一件事,偏偏自己非要上去和别人肉搏,虽然从小到大第一次这么出格,但不得不说,这些无脑行为真的够二的。 但对自己来说,和一群混混痛痛快快地打架,以及和时夕的放纵,都是自己生命里极少出现的意外,对自己来说是无比畅快和值得纪念的事情。 “我会找人安排你和你弟弟重新上学,有时间我也会经常回来看你,等你长大了,大学毕业了,可以去我的公司应聘,我提前给你开绿灯,”莫正华说着在身上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 时夕手指摩挲着手里的烫金卡片,上面只有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及很小很不显眼的一行小字,莫氏集团。 原来如此,莫氏集团是z国特别出名的几个财团之一,原来男人不是个小公司的小老板,而是个大公司的总裁。 莫老板这是给自己画了个让人无比向往的大饼。 可是这个大饼能吃到的前提却是自己要足够优秀。 这是一个需要自己不知道要攀登多少年才能达到的高峰,可是就算等到能达到的时候,说不定男人已经把自己给忘了。 因为他身边肯定不缺投怀送抱的俊男靓女,自己又算什么,到时候就算是成了他的公司的员工,也许自己只是个能远远望着他的背影的普通员工罢了。 男人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和世界,自己终究只是他生命里的意外。 “莫先生,”时夕抬起头,有些孤注一掷地开口,“你能不能包养我。” 第十七章 叛逆期的小孩 “你就当是花钱买个小玩意儿,我不要很多钱,”时夕万分紧张地推销自己,“钱只要够给我弟弟上学,还有我们的日常开销就可以了,我现在很会省了,我不用穿很贵的衣服,买很贵的鞋,我平常花不了多少钱,不会给你造成很大的负担的……” 莫正华微微有些怔忡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男孩,男孩手指紧紧握着自己腰间的衣服,整个人都微微有些颤抖。 他想起来,三天前初见男孩时,男孩就是这个样子,像是在绝望中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眼前对他起了那么一点微末善心的人。 看到这样的男孩,他心里竟有些心疼和惋惜杂糅的感觉。 “时夕,你才只有十七岁,难道就想一辈子这样了,”莫正华叹了口气劝道,“你现在应该是需要好好学习的年纪,努力完成学业,考一个好的大学,才能在将来能有好的出路,就算我愿意给你一个职位,你总得有能力能够胜任这份工作。” “现在坏人被抓了,没有人再欺负你了,你和你弟弟可以安心继续上学了……”他继续耐心劝导,可话还没说完就被时夕打断了。 “你这会儿说教的样子好像我爸,”看到男人看他的眼神里带着惋惜,像是分明是在谴责他的自甘堕落,时夕顿时觉得羞耻难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难道莫老板连放在身边单纯的解决生理需求的人,都要有学位镀金才能胜任了吗?” 莫正华,“……” 他怎么一直都没看出来,这小孩能这么尖牙利嘴,他之前还一直表现的挺乖的。 “也对,”不等男人回答,时夕就嗤笑一声,有些自嘲地点点头说,“你是个大总裁嘛,当然看不上我这种小县城里的出身,你有的是人投怀送抱,哪里轮的上我。” “时夕,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说过我可以资助你和你弟弟上学,不用你这样……” 莫正华突然觉得这孩子有些难以沟通,好吧,他突然想起来,时夕现在还算是个青春期叛逆期的孩子,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当好一个长辈,对待这样年龄的一个孩子,他完全没有经验。 “我不需要你资助,我不想欠别人的,”男孩缓缓松开了抓住他衣服的手,再抬眼看他时,眼里却是越来越明显的防备和失落,他慢慢往后退了两步,突然有些讽刺的笑了。 “莫先生,你不觉得你可笑吗?我都已经出来卖了,你居然在操心我的未来,你这样让我觉得你很虚伪,你别忘了你可是我的第一个客人,”时夕闭了闭眼,声音里满是挖苦,“既然当了表子,我就不屑于去立牌坊,我哪还有什么未来可言。” 莫正华脸色越来越难看,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以往在谈生意合作时侃侃而谈的嘴,现在却到了哑口无言的地步。 时夕的言外之意无非就是,他不过是个花钱的嫖客,睡都睡过了现在又想要正儿八经资助他,这样很虚伪。 不得不说,这个小孩子说话真的很会伤人自尊,可该死的他却无可辩驳。 “既然上赶着都没人要,那我也不会再自取其辱,”时夕目光沉沉的看着莫正华,“以我的姿色,总不至于要死皮赖脸地求别人买,你不要我,这个县城里有的是喜欢我的。” 时夕说完便转身跑了出去,留下莫正华铁青着脸杵在原地。 第十八章 孽还是缘 莫正沉默着思索了半晌,起身去收费窗口把时年的住院费多充了几万块钱,以便时夕结账的时候可以把钱支出来,然后又借护士的纸笔写了张简短的信放在时年那里。 信上无非是交代时夕好好上学,好好爱惜自己,不要意气用事放纵自己,他以后有机会会回来看他这些内容。 办完这些之后他叹了口气,拿着车钥匙就准备离开医院,走到病房楼门口时,觉得天气有些不对劲,抬头看了看天。 这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天突然毫无预兆地阴了起来,像是在酝酿一场大雨。 莫正华的眼镜打架的时候打碎了,所以他现在其实是顶着四百多度的近视,虽然度数不是很高,日常生活不带眼镜也没关系,但天阴的时候还是让他的视线变得有些过度模糊。 看到到处都模模糊糊阴沉成一团,他想了想,给司机打了个电话。 这辆车是昨天他打电话让家里的司机开过来的,他还吩咐司机让他在这里处理一下被毁坏的那辆车的程序问题,完事之后自己坐车回去。 不过现在天气有些阴沉,他突然想干脆让司机把自己送回去算了。 现在走的话,今晚能赶回去,但他突然不想自己开车了。 也难怪,他不由自主地揉揉脸,这几天真的过得太紧张刺激了点儿,他还真觉得有点累。 和司机约好他开车去司机暂住的宾馆后,他就自己开车出了医院,车开到医院大门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冲出来,他吓了一跳,急忙刹车,那个人一下跌倒在地上。 虽然在医院门口开的不快,也不知道撞到没。 妈的,就知道不戴眼镜不行,早知道让司机来接他。 最近几天也是倒霉,什么倒霉事都能被他摊上,爱车被毁了,人被群殴了,开个车还想再来一回车祸。 他忍不住懊恼锤了一下方向盘,然后开车门下去查看,却见那人迅速爬起来,突然猝不及防地扑上来抱了他一个满怀。 是时夕。 莫正华马上分辨出怀里人熟悉的气息,手不由自主地抚向他的脊背,轻易能感觉到怀里的人在不住的颤抖。 “时夕?干嘛这样一下冲出来,很危险知不知道,让我看看有撞到吗?”他忍不住略带责备的问,说着便从怀里往外扯他,结果越扯这孩子反而抱的越紧。 莫正华,“……” 这小孩是不是太任性的不分场合了点。 有一瞬间他有点搞不清楚在这个城市里遇上这个孩子到底是孽还是缘。 “先生,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话气你,你别走……求你了……”时夕抵在他胸口,带着哭腔颤颤巍巍地乞求。 莫正华分明觉得自己的衬衫已经润湿了。 他微微蹙眉,正不知道如何安慰,车后面开始响起别的车主不耐烦的喇叭声。 “我们先到车里,别耽误别人,”莫正华温柔地拍拍他的肩膀,然后拉着他去车上。 时夕这才松开了一直抱着他的手,随着他坐进副驾驶里。 莫正华将车先开出医院,找了个不碍事的路口停下来,侧头看去看副驾驶上红着眼角有点小心翼翼看他的男孩子。 哎,今天大概又走不了了。 莫正华叹了口气心道。 第十九章 失落 莫正华有些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小孩低垂着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遮掩着眼里若隐若现的委屈,他突然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 而且小孩现在看着脸色有些憔悴,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忍痛。 他想起来刚刚他摔倒的时候打着石膏的胳膊好像磕到地上了,一定很疼。 “胳膊疼吗?我带你回去找医生看看,”沉默了一会儿莫正华柔声问。 时夕摇摇头,抬起眼来看他,咬了咬嘴唇开口道歉,“对不起,先生,我……年龄小,不懂事,不怎么会说话,你别和我计较。” 莫正华,“……没事。” 这孩子,什么都让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你带我和弟弟走好吗?去你的城市,我不要钱,到了那里,我可以找地方打工供弟弟上学,”他一只手抓紧莫正华的衣服,有些悲哀地看着他,“我真的不想待在这里了。” 莫正华蹙眉,“可是这里难道不是你的家吗?你的亲戚朋友都在这里。” “除了时年,我没有什么亲人朋友了,”时夕深吸了一口气,眼圈开始变红,“从我父母死了之后,我被宋万欺负了那么久,饿的都去捡垃圾了,没有一个从前的亲戚管过我和时年,他们都怕宋万,可是就算宋万进了监狱,他们那些小喽啰也一样会找我的麻烦,我在这里待不下去的。” 时夕说着抽抽鼻子,眼泪就掉了下来,“先生,求你了,别丢下我,既然救了我,你就好人做到底吧……” 莫正华看着时夕一只手轻轻摇着他的袖子,眼泪一滴滴砸在手背上,心一下就软了。 “好,我带你回去,”他叹了口气,他发现他拿这孩子真的没办法,“别哭了。” “谢谢先生,”男孩破涕为笑。 莫正华无奈地摇头,抽出纸巾给他擦眼泪鼻涕。 感叹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又笑,倒真是孩子心性。 “先生,在你的城市里……你是不是有老婆孩子的?所以才不想带我回去,”时夕抿了抿嘴突然欲言又止地问道。 莫正华给他擦眼泪的手指顿住,“……老婆孩子倒是没有,就是有个未婚妻,父母给定的,不过我暂时不打算结婚。” 他说着又叹了口气,抬眼看向时夕,解释道,“她……是我的一个远房表妹,挺刁蛮的,所以为防止她给我闹出事来,我不是很想带你回去。” “何况你现在还是个学生,我直觉不该让你卷进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中,”想起他的那个刁蛮霸道的未婚妻,他有些头疼的扶了扶额头。 他想不通的是,明明小时候是那么可爱的女孩子,长大以后再见,却蛮不讲理到让他受不了,甚至有一次宴会当众扇了他一耳光,后来还赶走了在他家里借住的夏海。 他是再好的涵养也受不了这一款了,甚至产生了心理阴影,所以时夕在医院对着他闹情绪的时候,他其实有点烦,他真的有点抵触太情绪化的人,当然,夏海除外。 夏海虽然有重度抑郁,却从来没有给他惹过麻烦,反而一直知情识趣的很让他心动。 想起那个美艳的长发男孩,他的神情不自觉地变得柔和了。 “哦,这样啊……”时夕握了握手指,看到男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心上人一样,眉眼都变得温柔起来。 他失落地垂下眼。 男人果然是有心上人的。 第二十章 欲望 莫正华给司机打电话取消了行程,接着带时夕返回了医院,让医生给时夕又重新包扎了胳膊,又检查了一下其他地方看看是否有撞伤。 检查完后时夕接着跟医生商议好明天一早就去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就去看时年。 没想到时年睡了一下午早已经醒了,烧也退了。 “哥哥,这是我在枕头边发现的,”时年递给他一张纸,他有些愕然地接过来看了看,是莫正华给他写的信。 他默默握紧手里的信,有些呆怔。 原来他担心的没错,莫正华当时真的生气了,毫不留情地要走。 如果不是自己发完脾气后马上反应过来,觉得自己不应该那样对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的强迫自己强压下忍不住又高高挂起的自尊心去道歉,如果不是因为之前奇怪他突然又换了辆车多看了一眼他的车型和车牌号,然后在医院门口准确拦截了那辆车…… 他们可能真的永远再没有什么交集了。 自己好像始终都不属于这个男人的世界,和男人的这场缘分,也一直都是自己强求来的。 何况说好听了这是缘分,说不好听的,也不过是简单买卖关系,而且自己还有点强买强卖的味道。 自己遇到男人的时候一身麻烦,男人能为自己做那么多,没有嫌麻烦直接走掉,已经对自己足够好了。 可是人心真的是贪心不足,得寸进尺。 男人明明已经做的够多,自己竟然还不知足的想要更多。 时夕有些懊丧地低下头,今天男人大概很生气自己的逾距。 以后一定要谨记,不可以再这样,做个听话的床伴,或许以后可以在他身边待久一点…… 时夕深吸一口气,长长的睫毛轻颤着,压下心里隐隐泛起的酸楚。 “时年,我遇到帮我们的好人了,”他沉默了半晌侧头看向时年,“我们明天就离开这里,去他所在的地方,好吗?” 下午的时候阴天,到了夜里果然开始狂风大作,下了一整夜雨。 莫正华和时夕又住了一夜酒店,两人把持不住又滚了一夜床单。 不得不说,男人的体力真的旺盛,时夕被他压在落地窗上,一下一下在身后狠狠地侵入,因为酒店房间楼层很高,又是单面玻璃,倒不怕会被人看到。 窗外的大雨在窗子上不停地流淌着,模糊了时夕的视线,窗外隔着雨幕是整个城市不甘寂寥的灯火。 这平常的一夜,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和他们两个人一样打的火热。 虽然知道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但对着好像毫无遮拦的窗子,他还是觉得羞耻感在不停地熨烫他的心。 从来不知道,有一天他可以这么放纵自己的欲望。 三天,仅仅是三天,他就和原来不知欲望的滋味的自己完全不一样了。 原来他知道这回事,却一直没有试图尝试过,因为他的母亲是个思想比较保守的人,可以说关于这方面的知识都是他自己偷偷摸摸在网上摸索着知道的。 然而知道归知道,他也未曾想过要过早的尝试一下,毕竟他之前只是个大人眼中应当以学业为重的孩子。 可现在却变得食髓知味起来,身体里被挑动起来的欲望当真再也压不住。 时夕模糊觉得,这种两人纯粹的欲望的碰撞真的有让人欲罢*不能的魔力。 他想,怪不得,宋万他们会这么执着的追逐这种享乐,果然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第二十一章 旧事重提 莫正华终于还是带着时夕和时年回到了自己所在的大都市。 比起自己所在的小县城,时夕能够轻易地感受到大都市的繁华和蕴藏在里面的压抑。 这个城市相对于自己原来规划的简单明了的小县城真的感觉太大了。 每个地方都像是一个大格子里面套着的相同的小格子,横平竖直的宽大马路,四方四正街道规划,每个街道都好像差不多的样子,都被层层叠叠的高楼大厦裹挟在里面。 人行道上过马路的密密麻麻的人群,那些穿着新潮的年轻人,和匆匆走过西装革履的上班族,竟让久未出县城的时夕有些眼晕。 好像一不小心就会陷到里面。 确切的说他自己也不是刘姥姥,以前父母也偶尔会带自己出门旅游,不至于跟个土包子似的,为什么这次感觉像进了大观园一样。 时夕撇撇嘴,有些唾弃自己的目光短浅,或许是因为自己从最低谷的时候走来,所以会有这种感觉。 他低头叹了口气,从前毕竟只是从前,经历过无比困窘,实打实的缺钱缺到发疯的生活之后,以前不缺钱的大少爷时光真的好像是上辈子才有的事。 莫正华开车将两人带到一个门禁森严的高档小区里。 然后带他们到了一个独栋的三十三层的楼层里,按下三十二层的键。 “叮咚”电梯打开了,莫正华在房间门口刷了一下指纹然后又让时夕时年也把指纹输上去。 “哇,这个房间好大呀,好像比我们原来的家还要大呢,”时年惊呼了一声,然后开心地跑进屋子里挨个房间好奇地乱窜。 装修风格也高贵典雅,一看就是花了大价钱,找有品味的设计师设计的。 时夕来来回回打量着这个房间,心道,莫老板用来金屋藏娇的地方也好财大气粗。 “以后你们就在这里住下吧,这房子也是我的,可以随便住,不收房租,”莫正华半开玩笑地对时夕说。 “我之前就收拾好了,本来就打算搬过来,你来了就正好住下,我忙完手头的工作就住过来,至于时年……”莫正华看了看那个欢脱的在地毯上打滚的孩子,虽然他对那么小的小孩子无感,不过时年看起来啊不会是个让人讨厌的孩子。 于是稍微一考虑又说,“我安排他住寄宿学校吧,在这里给他收拾个房间,可以每周六周天回来一次。” “嗯,好,”时夕淡然地点点头,抬头四下打量,“这么大的地方,如果租的话,一个月怎么也得万八千的吧,我们在这里住不付房租,是不是不合适?” “嗯?”莫正华挑了挑眉,看向他,“你想怎么付?” “身无长物,穷光蛋一个,”时夕抿了抿唇,似笑非笑地抬眼看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废物一个,赚不来钱,怎么付呢……要不然,莫先生就允许我裸租吧,价格你定。” “我看你是想方设法的想爬我的床吧,”莫正华抬起手指摩挲他桃花瓣一样粉色的唇瓣。 “那……莫先生喜欢和我上床吗?”他伸出舌头,小猫一样轻舔男人的指尖。 “喜欢,”莫正华被他舔得有点心猿意马,老老实实地点头承认,不得不说,和时夕每次在一起都特别畅快,欲罢不能。 可能单纯的是因为时夕是他花钱买来的,所以他做起来完全没有心理负担,更多的是图自己的舒适度,这样反而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 “那先生包养我吧,”时夕大胆地旧事重提,他看着他,眸光流转,媚意横生,“一直到,你不喜欢我了,或者结婚为止。” “我会听话的。” 第二十二章 好囧 “时夕,你自己呢,真的不打算继续上学了?”莫正华叹息一声接着问道。 他总觉得这个年纪不上学不是个事儿,有种小孩被他耽误人生的负罪感,“要不然我找所高中让你上一下,每天放学回来就可以。” “不去,”时夕摇摇头,吃吃地笑了笑,“我如果上学的话马上上高三了,万一你以后越来越喜欢我了,我一年以后就考上了大学到外地上学了,你不就吃不到了。” “本地也有很好的大学,到时候你志愿可以报本地的学校,这样不就可以了,”莫正华轻而易举地推翻了这小孩子的借口。 “那我也不去,”时夕懒懒地耸了耸肩,然后一屁股坐在干干净净的地毯上,后脑枕着一只胳膊躺下来,有些抱怨地说,“真的不想上学了,先生,你就纵容我几年,让我安心在你身边吃几年青春饭不可以吗?为什么人一定要上学呢?” 莫正华也坐下来,伸手刮了下他的鼻子,叹道,“你啊……” 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真拿你没办法。” “先生,我真的觉得很累,”时夕眯着眼睛,昏昏欲睡,高档地毯柔软的让他像躺在云端上,他有些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我爸妈走了好几个月了,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打工,可是有时候饭钱都赚不到,我觉得自己好没用,去饭馆端盘子不是客人跑单了就是砸了人家的碗……从来都不知道,活着这么难,赚钱这么难……如果不是好运的遇到你,我可能真的会撑不住误入歧途,幸好有你……好累,我想歇一歇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慢慢听不清了,最后竟然听到了轻微的鼾声。 莫正华哭笑不得,“……” 这小孩从醒着到睡着有五分钟吗? 也是心大。 不过好像很多小孩到了这个年纪突然就都不想学习了。 算了,再怎么样跟着他,也不至于饿死,等以后他想学什么做什么,再说吧。 他略略回忆了一下自己像时夕这么大的时候,一直都是接受的父母安排的精英教育,不过自己是独子,性格上的中规中矩让自己很少违逆父母的意思。 所以,他其实不知道其他小孩是怎么想的。 莫正华低头,看着地上躺着的孩子果冻一样的唇瓣,忍不住低下头去,将自己的唇印在他的唇上,想尝尝看是不是像果冻一样能吃出甜味来。 不得不说,时夕确实是个让人觉得舒服的床伴,气质干净,长相也好,身材也不错,虽然自己是他的第一个男人,但在床上的表现也不错,很放的开,该叫的叫,该扭的扭。 怪不得很多人愿意干包养这回事,确实感觉不差。 男人么,直接了当的用性说话,够简单明了。 他舌头轻轻舔着,最后忍不住像条大狗一样,拱到了脖子里,把时夕弄得脖子发痒,下意识地推了两把没推开,蹙着眉睁开朦胧的睡眼,终于被他给弄醒了。 他揉揉眼,抱着男人在他胸口上毛茸茸的脑袋,动了动身子换了换姿势,却猛然发现视线那头有一双腿,很细,像小孩的。 他顺着那双腿往上看去,然后就看到了时年瞪着圆圆的眼睛一脸错愕的表情。 时夕,“……” 使劲推了推埋在胸口的男人,把人脸都推得变形了。 莫正华有些不耐地抬起头,“……” 大写的囧字。 咽了咽口水,“……我明天就找人安排他去上学。” 第二十三章 永远不会实现的梦想 说是第二天就把时年送去上学,但是需要办手续加时年病刚好要观察几天,所以过了好几天才成功把这个小电灯泡送去寄宿学校。 时夕亲自把他送到学校,有莫正华陪着,校长自然是笑脸相迎,不敢怠慢。 临离开的时候,时夕和时年单独交代了几句话。 “年年,以后没有爸爸妈妈照顾,就只能靠我们自己了,”时夕蹲下来,轻轻抱住瘦瘦小小的时年,“所以,你一定要快点长大,一定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啊。” “哥……”时年低垂着脑袋,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细细的小胳膊揽着同样单薄的哥哥,半晌才闷闷地问,“……莫先生有欺负你吗?” “……没有啊,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时夕有些哭笑不得地叹息了一声,他就知道,从上次被时年看到他们亲近之后,这小孩就异乎寻常地沉默,肯定小脑瓜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看来那种事真的是少儿不宜啊。 “可是我看到那天他……他……”时年有些急切地说,却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脸也开始变得通红,看来小孩子多少是有感觉的,毕竟平常人再怎么样也不会有这么亲密举止。 “年年,”时夕松开抱着他的手,揉揉他的脑袋,眸光沉静地看着他,“莫先生是好人,如果没有他,你就上不了这么好的学校了,包括我们现在住的房子,这些都是需要很多很多钱的。” “可是,你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啊,这些毕竟是他给我们的,不是我们自己的,别人的始终是别人的,”时夕说着抬起头,看向远处正在和校长客套的莫正华。 莫正华也正好朝这边看过来,两人视线攸的对上,莫正华的视线像带了勾子,异常灼热地侵袭过来,时夕像烫到了一般,赶紧把脸从新转回到时年这里。 他的心脏不由自主地乱跳了一阵,默默吸了口气,才继续看着时年的眼睛认真地说,“所以,哥哥等着年年好好努力学习,长大能赚很多很多钱,将来等哥哥老了,能够给哥哥一个家。” “嗯,好,”时年重重地点点头,“我会努力的,将来一定给哥哥一个最漂亮的家。” “好了,我们去找老师吧,等星期六星期天到了,哥哥就来接你,”时夕又揉了揉他的脑袋。 时夕正想站起来拉着时年走的时候,时年突然又想起什么来。 他一脸无邪地抬头问时夕,“哥哥,我还有一个问题,你那天跟莫先生说的包养是什么意思?” 时夕,“……” 他忍不住头疼地扶住额头,恨自己说话不注意,他还以为当时时年离得远玩的又欢,根本就不会注意他们说什么,哪成想竟然被这小孩儿听到耳朵里了。 时夕急忙又把他重新拉到角落里,反复叮嘱,一定不能对任何人提“包养”这两个字,告诉他这就像是骂人话一样,大人可以说,但小孩子说会被讨厌,所以一定不能和任何人说,一定要尽快忘掉,直到时年反反复复答应才放心放他离开。 时年一步一回头的跟着老师走远了。 随着时年身影消失的,还有时夕嘴角强撑起来的笑容。 时年答应给他一个漂亮的家,可是他知道,这个梦想,大概永远都不会实现了。 时年总会长大,他终有一天会知道“包养”是个多么不堪的字眼。 到时候,他或许会厌恶甚至看不起他这个被人包养过的哥哥,怎么还可能给他一个家。 第二十四章 这个功课可以有 把时年送到学校以后,莫正华也开始了忙碌的工作,只有时夕一个人留在那所大房子里。 自从父母死后,时夕一直在努力维持着岌岌可危的生存,被生活和宋万逼得焦头烂额时刻绷紧着心弦,现在终于所有的危机都暂时解除了,他顿时觉得有些无所事事起来,一时清闲得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精神霎时从绷紧到松懈的结果就是,时夕突然变得精神不振起来,连着好多天一直在没日没夜地睡觉,从早睡到晚,饿了就点外卖,然后看看电视,打打游戏,然后就是一直睡。 经常的情况是莫正华过来的时候,时夕才刚刚睡醒。 莫正华也已经搬了进来,只是最开始的时候因为积压了太多工作每天都忙到很晚,所以没注意到过时夕的状态,这两天没那么多工作了才开始发现时夕有些不对劲起来。 “时夕,你闲着没事可以出去逛逛,不要老闷在家里,这样时间长了会闷出问题来的,”他一点点吻着时夕的脖子,看着这小孩子懒得像只昏昏欲睡的小猫,开口劝道。 莫正华今天一早回来就有些急切把他抵在玄关旁,这几天忙于工作一直都没有亲热过,今天终于有时间和他腻歪腻歪。 不过小孩看样子兴致不怎么高。 “不想出去,”时夕有些蔫蔫地耷拉下脑袋,“就觉得困。” “时夕,我在想,我是不是得追加一下服务,”莫正华手指勾起他的下巴,挑了挑眉说,“你是不是应该服务周到一点,否则怎么保证我对你一直感兴趣?” 时夕有些不耐地瘪嘴,“……” 要怎么样才是服务周到? 他蹙了蹙眉,本来还偎在他身上,突然就像泥鳅一样顺着他的身体滑了下去。 莫正华,“……” “这样呢,”时夕半跪着,将埋在他双腿间的头抬起来,一本正经地抬起头看他,“算不算服务周到?” “该死,你真是个妖精,”莫正华被他逗的青筋爆粗,忍不住伸手把他的头再度按下去。 于是两人又是胡天胡地作了一下午,时夕原本昏昏欲睡,没想到兴致一上来到后来竟然开始反客为主。 “其实我说的服务周到不是说的这个,”休战之后,莫正华有些哭笑不得地说。 “……那是什么,”时夕一脸懵地看着他,闷闷地说,“我有在好好做功课,也没一直睡觉。” 莫正华满头黑线,“这功课到底是在哪里学的……” “网上买的资源,怎么,不满意吗?”时夕不明所以,“哪里需要改进?” “还是你不喜欢这种?”他想了想,有可能有的男人不喜欢在这种事上太开放的人,他垂眸看他,“那我以后不这样了……” “没有,我喜欢,这个功课可以有,”莫正华急忙举双手给与肯定,生怕小孩子突然羞耻心起来不干了。 试问哪个男人不喜欢床伴做这种功课? “我是说,你可以另外再加点别的功课,”莫正华小心地提点,“比如说我现在饿了,突然想吃老婆做的饭,这点儿能不能满足?” 时夕,“……” 额……他好像没告诉过这位先生,他做饭会炸厨房…… 第二十五章 幸福的模样 最后还是两人洗过澡后出去找地方吃的饭。 因为除了方便面和香肠这些垃圾食品,家里居然没有备任何食材,莫正华被老宅的厨师养的嘴刁的很,这些东西根本吃不下去,又看到时夕最近宅的厉害,就干脆拉他出去吃宵夜。 时夕对这个城市的路还不熟悉,莫正华轻车熟路地带他去了一家私房菜馆单点了几样菜,又给时夕点了甜点。 看时夕像只小仓鼠一样,专心对付眼前的食物,嘴巴吃的一鼓一鼓的,他越看越觉得可爱。 “好吃吗?”莫正华柔声问。 “嗯,”时夕诚实地点点头。 他夹了一块排骨放到他盘子里,然后很自然地伸手擦掉他嘴边的饭粒,“好吃就多吃点,平常在家里不想做的话,出来吃也可以,不要总是吃些垃圾食品。” 时夕抬头看向对面的眉眼温柔的男人,有些怔愣。 这一刻他们好像真的像一对普通情侣,一起约约会,吃吃饭,讨论哪样菜好吃,或者觉得好吃可以回家试着做一做,当然结果可能会看着一锅糊掉的菜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没有这些温馨表象下不堪的事实的话。 或许这可能就是幸福的模样。 可是真正的幸福,未来只会属于他的刁蛮公主。 所以,他到底为什么要对自己那么温柔?还是他对每个认识的人都是这样? “怎么了?”觉察到时夕的突然静默,莫正华细心地问,“菜不合胃口?” “没有,好吃……我其实……平常都是点外卖,不会做饭,”时夕愣了一会儿有些慌乱地别开眼,咽下嘴里的食物,神色有些不自然地说,“以前我爸妈挺忙,我们都是吃保姆做的饭,我爸妈去世以后,是……时年做饭。” 他说着尴尬地对他笑了笑,“年年在做饭方面比我有天赋,我做的他嫌难吃,不让我做。” 想起时年小小年纪却迅速精通了各种生活技能,他真的觉得自己这个哥哥有时候当的很不称职。 就算是现在,他也没有担起生存的重担,没有堂堂正正的做个好哥哥的榜样,而是选择像个鸵鸟一样逃避。 所以,除了这张脸,这副身子,他有什么值得被爱的? 又有什么资格去匹配一个社会精英? 他有些自嘲地咧了咧嘴,觉得眼睛有些微微地酸涩,急忙低头吃甜点,却一时觉得连甜点都变得苦涩起来。 “……不过,莫先生如果想让我做饭的话,我可以试着学一下,”看到莫正华似乎有些察觉到他不对劲,他急忙收拾好险些崩塌的情绪,故作平静地看他,“不过可能不会很好吃,我以前烧坏过两次锅子,时年嫌我笨就慢慢代劳了。” “没事,不想做可以不做,我也就随便说说,何况我嘴刁,这个菜馆里的菜对我来说也只是合格而已。”莫正华看到小孩言语里很是为难,决定还是不难为他了。 “只是合格吗?”时夕低头尝了一口排骨,有些困惑的说,“挺好吃的呀……” 如果这样都只是合格,那他要学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他满意? 时夕忍不住苦起脸来,这个新加的功课貌似不怎么好做…… “等以后有时间我带你去主宅吃,我们家主宅有个宝藏厨师,做饭比这里还好吃,”莫正华说着看小孩盘子空了又给他夹上,“我的胃口就是被他养刁的。” 主宅吗? 时夕有些愕然地抬眼看他,却看不出来他是随口说说还是说真的。 自己这么不堪的身份,他怎么可能会光明正大的把自己带到自己家里? “不过还有一件事你一定要注意一下了,”莫正华突然想起来,又开始得寸进尺地提条件,“不能一直再像之前一样吃完睡睡完吃,还总是吃垃圾食品,据说垃圾食品会让人发胖,如果胖成小猪,做事的时候抱不动了,那我会少很多乐趣的。” 时夕,“……” 第二十六章 会发光的男人 莫正华也许只是随口那么一说,但是听在时夕耳朵里却是实打实的一记警钟。 他突然想到,如果自己真的因为三餐不规律吃垃圾食品熬夜不知不觉胖起来,就真的没有什么资本这么赖在他身边了。 他如今唯一能仪仗的,就是这张脸,和总在床上癖好一样被这个男人握在两手之间的细腰了。 他不敢再这么放纵自己一直颓下去,哪怕不想动,也得逼着自己动起来。 可是,做些运动什么的他又坚持不下来,想来想去干脆就出门去逛街。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几乎白天一整天他都在外面漫无目的的游荡,一日三餐也不怎么好好吃,逛饿了就在街边吃些小吃,逛累了就找地方歇歇脚。 起先是强迫自己逛,逛着逛着,却渐渐觉得得趣起来。 好像,真的好久都没有这么慢的活过了,看着周围的人行色匆匆,自己却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地担心大街有人骑着机车追自己,更不用担心赚不到钱会饿肚子。 这一天逛到了一间装修十分有格调的小酒吧门前,酒吧的名字很好听,叫“海边的风”。 他正好口渴了,就非常随意地晃了进去。 时夕抬起手机看了看,时间是下午三点左右,还不到正式营业时间。 他走进里面,一路观察着酒吧的陈设,酒吧不是很大,大概只有两三百平方的样子,色调偏向怀旧风,一直放着舒缓轻松的音乐。 酒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一个不大的舞台和小型舞池,吧台里现在只有一个服务人员在洗杯子,身后是一排一排排列整齐的酒柜。 他走过去,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却轻易地看到了那个服务员的与众不同。 是的,与众不同。 像会发光一样。 他长得很漂亮,是那种精心修饰过的美,长长的睫毛低垂着,在脸上留下一层淡淡的阴影,皮肤白皙,头发居然也是长的,用一个简单的发圈扎在后面,看似随意,但是头发却梳得很顺。 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男人。 时夕坐在吧台旁的时候,在认真擦拭杯子的男人才有些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看他。 “……现在还不到营业时间,”男人看着他,有些微微愕然地说。 确实,现在不是星期六也不是星期天,时间又是下午三四点,这个点几乎爱来酒吧的人都在上班或者上学。 “我知道,”时夕淡然地点了点头,目光逡巡了一下,看到远处桌子上仍然有两个人坐在阴影里看手机,但是身前的桌子上却没有放喝的。 大概也是等着营业时间的客人。 他看了看说,“我渴了,现在能点喝的东西吗?” “可以,不过……我不是调酒师,还只是学徒,调酒师现在还没有上班,”长发男人睫毛轻轻颤了颤,抬手理了理耳边的发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过你如果想喝的话我可以给你试着调一杯,不过不能嫌我调的烂。” “当然,也可以直接喝免费的冰水,”长发男人又腼腆地笑了笑补充了一句。 “那你会调什么,帮我调一杯吧,”时夕随意地半趴在吧台上,歪着头看他,“好喝就行。” “好,”长发男人点点头,然后开始调起酒来。 虽然他说自己是学徒,但是动作却不是很生涩,他先拿了杯子出来,放入冰块冰杯,然后又把酒料依次放入摇杯摇晃之后,倒出一杯淡蓝色的液体,又在杯子上放了一片柠檬,然后插上吸管推到他面前。 “酒精度很低,也不是太甜,解渴应该可以,”他将杯子推到时夕面前,只瞥了他一眼就迅速垂下眼去,继续手头洗杯子的工作。 时夕拿过杯子,一口气喝了半杯,暗自舒爽的吐了口气。 “好喝的,”他微眯着眼睛对男人笑了笑,才慢慢一点点品尝酒的滋味。 男人又是腼腆地一笑,继续忙手里的工作。 两人一时无话,时夕就静静看着男人做手头上的工作。 第二十七章 留住男人的胃 从酒吧回来的时候,时夕顺路到超市里买了一些食材,准备试着炒个菜做个饭什么的。 结果,菜不是煮过了,就是盐放成了糖,总之,做的连他自己都不想吃。 他有些泄气地把糟蹋的食物倒掉,幸好自己信心不足,没有告诉莫正华回来吃饭,不然拿这些自己都不想吃的东西招待那位嘴刁的皇帝舌头,说不定会被嫌弃。 他愁眉苦脸地挠了挠头,想起很久以前就听过一句话,要留住男人的心,就得留住男人的胃,偏偏自己在留住男人的胃方面毫无天赋。 这时候莫正华正好打过电话说今天有应酬,不回家睡,让他早点休息。 挂断电话后,时夕松了口气,幸好莫老板今天不回来,如果回来看到厨房被他搞得一片狼藉,说不定会笑话他。 他蜷在沙发上,单手捧着脸漫无边际的想,莫正华隔三差五会因为工作原因有应酬不能来,那么大的公司老板,也难怪。 一般公司老板谈业务什么的都挺辛苦的,莫老板肯定也会胃不好。 要不然言情小说上的霸道总裁十个有十一个有胃病,就等着女主去嘘寒问暖呢。 自己虽然不是女主,但莫正华却是实打实的金主,讨好金主这件事是十分有必要做的。 所以,做饭这件事再难都要做。 就算做不好,自己表现一下,莫老板应该也能感觉到心意吧。 而且莫老板今天有应酬的话肯定会喝酒,那明天自己干脆就煲个汤给他直接送到公司去,说不定他会很感动呢? 打定主意,时夕睡前摩拳擦掌地对着手机翻了好多遍菜谱,考虑做些什么简单易学的汤。 最后就敲定排骨山药汤。 山药养胃嘛,而且貌似很好做? 选好之后,时夕安心歪在宽大的沙发睡着了。 结果因为昨天走的路太多累着了,一不小心睡过头了,睡到九点多才醒。 他还想着今天的打算,着急忙慌地到超市买了排骨和炖汤的材料,把排骨和山药洗了洗,把山药切成块一股脑儿全丢到锅子里。 额……山药好像要去皮。 他又手忙脚乱地把山药捞出来,笨手笨脚地把皮切掉,期间还不小心把手切了一道口子,好不容易切好了,又全丢进锅里放材料,盐放了好几次才勉强调得味道合适。 然后就是打火煮汤,为防止自己和以前一样把锅煮焦了,他小心地看着锅子,终于汤煮熟了,可看着锅子里油花过大的汤总觉得腻味。 可是为什么不如菜谱上好看呢。 时夕有点费解,觉得,自己应该自我发挥一下,让汤好看又好喝。 不如给它加点颜色? …… 时夕提着汤,打车到了莫氏集团的办公大楼,看了看时间马上中午了。 还好赶得及,莫老板应该还没有吃饭。 公司前台的工作人员像所有电视上的前台一样,告诉他必须有预约才能见到他们总裁,于是他退到一边给莫正华打了电话,莫正华很快让前台的人把他带进办公室。 “时夕,你怎么来了?”莫正华有些意外地问他,还真没想到他会主动跑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来。 他吩咐让秘书提前下班,秘书不动声色地收拾好东西离开办公室。 “我……在家里试着做了汤,拿来给你尝尝,”秘书离开后,时夕才觉得自在一点,捏着保温壶抿了抿嘴角。 第二十八章 做得很好下次别做了 “哦?这么有觉悟,什么汤,拿过瞧瞧,”莫正华看到时夕来到陌生环境时有些别扭地样子,好笑地揉了揉他的脑袋,“你中午也没吃吧,不如和我一起吃一点儿。” “……好,”时夕看到莫正华很自然地在柜子里拿出碗筷,竟有些期待。 莫正华盛了两碗排骨汤,发现排骨汤的颜色是褐色的。 “……”这卖相……有可能是酱油加多了。 而且山药炖碎了,一看就是山药炖的时间太长了,但鉴于不擅长做饭的小孩还特意给他做完了送过来,一些小瑕疵也不那么重要了,味道过得去就可以。 莫正华想着,拿着调羹尝了一口。 “……”他皱着眉,努力让自己把嘴里的汤咽下去,却再没有勇气往嘴里放第二口。 “时夕,你这里面加了什么特殊材料吗?”莫正华声音有些抖,他怀疑自己刚刚到底尝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怎么,不好喝吗?”看到莫老板表情不对,时夕自己也尝了一口。 “……” “我也没加什么……就看到颜色白白的不好看加了点红糖进去……”时夕有些尴尬地解释道。 “……时夕你真是个小天才,你怎么想到加红糖,而不是加酱油?”莫正华哭笑不得,加酱油也不至于味道这么怪吧,这又咸又甜的味道还真是…… “我……忘了买酱油,而且糖醋排骨里面也有放糖啊……放汤里也差不多吧……”时夕挠挠头,自己又低头尝了一口,觉得味道虽然怪点,也不至于不能喝啊…… 怎么会差不多,明明做法都不一样,虽然都是排骨…… 莫正华简直目瞪口呆,现在深刻地觉得,提议让小孩做饭简直是他做过最后悔的决定。 “……好吧,”他抬起头来,表情端庄宠辱不惊,“这次做的很好,心意我收到了,不过下次别做了。” “……哦,”时夕瘪着嘴用调羹搅着碗里的汤,心道他好歹忙活了一上午呢,这莫老板怎么也该感动一下吧,怎么表情那么生无可恋呢。 “我还是叫几个不那么特别的菜我们吃一下吧,”莫老板扶额苦笑,打电话给自己吃惯的一家馆子定外卖。 时夕瞥了眼那锅只尝了一口就被轻易遗弃在一旁的汤,有些失落地垂下眼。 突然觉得不被人在意的汤也挺可怜的,明明材料什么的都不差…… 吃过饭之后,莫正华本来要在休息室里睡个午觉,结果时夕来了就不一样了,两人一抱在一起就擦枪走火,结果一中午都没睡成。 下午上班的时候,秘书小姐姐将需要签署的材料递给莫正华,又给莫正华报告了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安排。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回你的办公室吧,”莫正华点点头,一本正经地拿着资料看,“一会儿签完了我再叫你。” 秘书不光在莫正华的办公室里有桌子,在外面的集体大办公室里也有隔间。 “哦,好,”女秘书点点头,有些奇怪地问道,“今天中午那个年轻人呢,怎么没见到?他是莫总的亲戚吗?” “对,他是……我亲戚家的小孩,中午就回去了,专门来看我的,”莫正华表情自然地回答。 “哦,莫总家这个亲戚还是第一次见,长得真不错,是个帅小伙,”女秘书点点头很自然地夸赞,和莫老板聊了两句然后转身离开了,走的时候又把门细心地带上。 莫正华原本绷直的背立马松弛了下来,抬手按住办公桌下面一直在尽心尽力晃动的脑袋。 他仰头深吸一口气,小孩虽然做饭可怕,但起码,在本职工作上,没的说。 其实这就足够了。 第二十九章 压抑 鉴于被时夕可怕的排骨汤荼毒之后,莫正华终于深刻的领悟到,为什么时年小小年纪就开始担起做饭职责了。 为了自己可怜的味蕾着想,他再也没有想过让时夕做饭这件事,甚至连让他提高厨艺的念头都没有。 他不是没看到时夕有些失落的表情,但在吃东西上,他向来都不愿意将就,不过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带着小孩提高一下吃的品味。 食欲和身体的欲望同属人的七情六欲,不可轻易被辜负,既然都是欲望,就该和小孩同享。 于是他想了想,拨通了老宅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老宅里的管家刘婶。 “刘婶,让吴大厨今天下午多准备几样拿手菜,我今天带朋友回去吃晚饭。” “好的,少爷,”刘婶中规中矩地答应着,然后欲言又止的说,“少爷,最近欣儿小姐每天饭点儿都会来,她……一直在等你回家和她聚一聚,你看……” “夏欣儿也在?”电话这头,听到这个名字的莫正华脸色立马变得难看起来,他果断取消了刚刚的决定,“那算了,今晚不回去了。” “少爷,”知道这次他们家少爷这是气生大了,刘婶小心地劝导,“欣儿小姐只是一时冲动,她毕竟还年轻,而且她这么闹也是因为在乎你,你就原谅她这回,我想有这次教训,她以后肯定不敢再……” “年轻不是她任性妄为的理由,况且我不需要她的在乎,”莫正华声音冷漠,“我早就告诉过她我们没可能了,让她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挂断电话,一股怒气开始没来由地上涌,他握着笔,手中的钢笔似乎都要折断。 或许是他的人生太过顺遂,生命中所有一切都在父母安排好的进程中按部就班的发生,包括婚姻在内。 其中细小的心理上的出入不足为外人道,可是,他有时候真的不愿意做个父母父母眼中唯命是从的傀儡。 虽然说傀儡是有些夸张,因为在公司事业上父母早就放权到国外去享福了。 那也只是因为自己足够努力,在他们眼中是个优秀的儿子而已,如果自己没那么优秀呢? 莫正华扶着额头,觉得自己虽然可以掌管家里的集团公司,但本质上,和平常人家在父母的鸡娃模式下成长的上班族也没什么区别。 生命太过中规中矩,缺少激情,缺少能够自己选择的余地,像个被框在框子里的动物,没来由地压抑。 觉得压抑,就得有所释放。 他发了半晌呆,突然有些按耐不住,接着又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一响起,他就觉得仿佛有一阵清风吹拂进自己的内心,瞬间心头的浮躁都被吹掉了大半。 “莫先生,有事吗?”那边小孩清新悦耳的声音小心地响起。 “时夕,你来公司一趟好吗?”听到小孩的声音,莫正华的声音也忍不住放柔,“我想见你了。” “……好,”时夕正坐在前两天发现的酒吧里,挂断电话后抬头对对面同样在喝酒的长发男人有些歉意地说,“小海哥,我得回去了,老板找我。” “好,”长发男人了然地点点头,“没事的时候记得过来捧场。” 虽然有些讶异时夕这么年轻,居然有老板,而且看起来平常很闲的样子。 也不知道做什么工作的,但他识趣地不闻不问。 “嗯嗯会的,”时夕摆了摆手,匆匆出门打车去往莫正华的公司。 第三十章 疏导 时夕刚一到莫正华办公室里,还没搞清楚什么状况,就被他紧紧抱住然后就是铺天盖地的热吻侵袭。 “先生,你怎么了?”好不容易莫正华放过蹂躏多时的唇转移阵地,时夕才能有机会说话,但是已经被他周身的热意烫的浑身颤抖。 他最近真的越来越经不起这么撩逗了。 “没怎么,就是突然想和你做了,很想很想,”莫正华把他抵在办公桌上,手上急不可耐地扯掉他下半身的衣物,将自己埋进那片温柔乡里,才安心地长出了口气,捧起他的脸一点点仔细亲吻。 从小孩因为忍痛紧紧皱起的眉心一直一直轻吻到已经被他吻得颜色艳红的嘴唇。 “先生……你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时夕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句,总觉得莫正华今天有点不对劲。 “没事,”他捧着小孩的脸,和他额头抵着额头,仿佛只有这个孩子,能抚平他内心突然涌起的焦躁,“时夕,答应我,一直陪着我好不好?” “好,”时夕老老实实点点头,原本紧紧握着桌角的手主动环向他的脖子,他喃喃地在他耳边说,“只要莫先生不嫌弃我,我就不离开。” “你是我自己选择的,无论是因为意外还是什么,”莫正华看着他的眼,眼角竟然有些微微的红,眼中像染了些疯狂的颜色,连血丝都纤毫毕现,“你都是我一个人的,你这辈子只能属于我。” “……好,”时夕有些愣愣地点头,这么霸道的吗? 可是他其实不相信,因为这辈子太长了,而他的青春也只有这几年而已,也许莫先生只是图一时新鲜罢了。 不过鉴于莫先生现在精神状况好像不怎么好,他还是决定干好本职工作尽可能的安抚。 于是他尽可能的配合为男人疏导欲望,最后嘴角甚至都被男人的粗暴弄破了。 “……抱歉,”回过神来的男人看到小孩一身青紫精疲力尽地蜷在一边,突然有些心惊于自己的暴虐。 “没事,我可以当做这些是先生喜欢我的证明,”时夕无所谓地笑了笑,然后一不小心扯疼了嘴角,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 “对不起,我今天心情不太好,伤到你了,以后……我尽量注意,”他温柔地把时夕抱起来,走到休息室的浴室里,帮他清理身体。 小孩这次累得狠了,洗完澡后躺在休息室里睡着了。 莫正华怔怔地看着熟睡的小孩,有些怅然。 真的不该这样对这个孩子,时夕没有义务承担自己内心的惶惑和压抑。 此时他觉得自己把内心的软弱凌驾在一个孩子头上,简直low到极致。 良久他才叹了口气,想了想,又打电话给家里的厨师,吩咐他做些可口的菜直接送到他的办公室。 然后他开始坐下来处理积压的工作。 不知不觉忙了很久,然后有人敲门,他还以为是秘书,直接拿遥控打开门让她进来。 结果进来的竟然是个长相甜美穿着高档粉色纱裙脚踩高跟鞋的女人。 莫正华抬头一看,简直脸都黑了。 “谁让你来的?!” 第三十一章 取消婚约 “我……我是来给你送饭的,”本来夏欣儿还是信心十足的来,希望自己都已经低头了,莫正华也能给台阶就下。 但是她低估了莫正华这次态度的坚决,所以面对一见面态度就如此恶劣的他,她有点发懵,平常高高架起的气势现在竟然没有发出来就有些萎靡的趋势。 莫正华冷着脸,“那菜送到了,你可以走了。” “还有,告诉吴昊,下次送饭的话不用劳驾欣儿小姐,”他稍稍平定了下又要紊乱的心绪,接着补充道,“如果他下次再给我搞这些大厨做派,那他可以直接退休了。” “是我执意要帮忙送的,你怪吴大厨做什么,我想干什么他哪儿管得了,”莫正华的冰冷态度让夏欣儿有些生气,但她还是按耐着自己的性子,软下声音,“正华哥哥,我都好几个月没见你了,我真的很想你啊,你能不能不要再躲着我了……” “你也知道不关吴昊的事,也知道有事不连累别人,还不算无药可救,”莫正华不理她的娇俏态度,冷声问道,“那夏海呢,他又有什么错?是我要求他在晚会上当我的舞伴,要说有什么错那错的也该是我,你当着那么多人打了我一巴掌也就算了,可你凭什么自作主张赶走他?你经过我的同意了吗?” “我承认我当众打你一巴掌是我不对,可是你已经冷落了我这么久了,难道还没消气吗?” 夏欣儿眼圈泛红,满腹委屈地看着他,“可是赶走夏海我没有错,你被夏海那个不男不女的人妖迷惑了心智了你知道不知道?你不觉得他很恶心吗?我不赶走他你就被他毁了!你以前对我那么好,从他到了你家你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你再这样下去我只能请阿姨和姨夫回来给我评理了……” “你给我闭嘴!”听到她的话莫正华突然暴怒,他看着她,眸中似有火焰燃烧,“夏欣儿,你别以为拿我父母来压我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以前之所以会包容你的刁蛮任性,只不过是把你当成一个不懂事的妹妹罢了。” 他说着闭了闭眼睛,又抬眼看她,眸光坚决,“我想我们不适合在一起,为防止两人以后在一起会彼此痛苦,我们还是取消婚约吧。” “莫正华!你……你把我当成妹妹?”夏欣儿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气得胸口不停地起伏,“你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何况我们两家是商业联姻,订婚的时候你是同意了的,你现在这么说,是在耍我吗?打了你一巴掌你就退婚,你让我以后怎么见人?” “我会说服我父母,也会给双方家族一个满意的答复的,好了,你别闹了,我累了,”莫正华说着有些疲倦地对她摆摆手,“我要休息了,请回吧。” “莫正华!你……你敢这样对我,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夏欣儿终于失声痛哭,她杏眸圆睁,咬牙切齿地看着她说,“我也不会放过夏海那个狐狸精的,绝对不会!” “你等着!”她放完狠话不等莫正华反应,就哭着跑了出去。 “你!”啪的一声,莫正华青筋暴起,终于握断了手中的钢笔。 第三十二章 我不会结婚的 夏欣儿走后,莫正华过了好久情绪才慢慢平定了下来。 他坐在办公桌前,双手揉搓着脸,喃喃地自言自语,“夏海……你现在在哪里?” “……”时夕躲在休息室的门后面,看着莫正华满身的焦虑气息,不知道该不该出去安慰一下他。 刚刚莫正华和那个叫夏欣儿的女人吵架,时夕被吵醒了,基本上把他们吵的内容都听得差不多了。 他们两个人好像一直在围绕一个叫“夏海”的人吵架。 夏海是谁? 是莫先生的什么人吗? 听夏欣儿说话的语气,难道莫先生真的和夏海有过什么吗? 自己在酒吧认识的小海哥应该没那么巧就是他们口中的“夏海”吧。 他其实这几天跟酒吧里的小海接触了几天,就只感到小海是个脾气很温吞的人,好像没有脾气的老好人一样,反应也有些木讷。 通常这样的人在外面很容易受欺负,莫先生应该不会看上这样一个毫无特色的人吧。 不过不得不说,小海长的很艳丽。 莫先生莫非是看上了小海的长相? 他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有种莫名的焦躁同样在他心里暗暗开始发芽生长。 还是先不要告诉莫先生酒吧的事了,万一搞错了呢,那不是很尴尬。 时夕咧嘴苦笑,如果是的话,自己相当于多了一个情敌,虽然可能在莫先生眼里,自己连情人都算不上。 如果面对的是他们三个人,加上夏欣儿应该是四个人的修罗场,自己也一定毫无悬念是出局的那一个。 他承认,自己这一刻真的很懦弱很卑劣,不愿意面对莫先生有可能有一个很喜欢的,自己永远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人的事实。 他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抛掉紊乱的思绪,推开门向坐在办公桌前的男人走去。 “先生……你还好吗?”时夕小心翼翼地问。 “时夕,你醒了啊……”莫正华放下捂着脸的手,有些疲惫地对他笑了笑,“饿了吗?” 时夕摇摇头,可是肚子却在此时直接背叛了自己的意志,咕咕地抗议了两声。 他有些羞赧地低下头。 从和莫先生初见时自己的肚子好像就有自己的意志,只会对着莫先生卖惨,从来不听他自己的指挥。 莫正华有些好笑地揉揉他的脑袋,“我拿菜给你吃。” 他拿过桌上的保温食盒,把菜一样样取出来,觉得太凉的又端起来在微波炉里稍微加热了一下。 看着时夕又老老实实地坐在他对面吃东西,他欣慰地叹了口气。 “好吃吗?觉得好吃的话,我下次再让他做,”莫正华一边给时夕夹菜一边问道。 “好吃的,”时夕点点头,有些艰难地咽下嘴里的食物,抬头欲言又止地问,“先生……刚刚那个是你的未婚妻吗?” “是,”莫正华平静地开口,“不过很快就不是了。” “先生,女孩子都是要哄的,”时夕咬唇,小心的建议道,“你哄她两句她可能就好了,跟女孩子不要计较那么多。” “时夕,你居然教我哄她,难道你就那么希望我结婚吗?”莫正华有些哭笑不得地问。 “我……”时夕垂下眼睫,他说不上来,如果说自己可以决定什么的话,肯定是不想,但莫先生结婚却是大概率的命运。 “我不会结婚的,因为我根本就不喜欢她,”莫正华干脆利索地给出答案。 第三十三章 喜欢的人 那你喜欢谁?那个夏海吗? 时夕低头,默默握紧手里的筷子。 “……那个夏小姐刚刚说,你以前对她很好,”时夕沉默了一会儿又鼓起勇气开口问道,“你们原本打算结婚的……为什么会突然就不喜欢了……” 难道莫先生的喜欢是有时效的吗?那自己呢,自己的时效又是多久? “以前是打算结婚的,对她好,也只是觉得她像个小妹妹一样,应该宠着,”莫正华叹了口气,突然有些自嘲地摇头轻笑,“因为以前对我来说,和谁结婚无关爱情,我是个商人,商人重利,那种商业联姻的结婚带来的利益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根本就不相信。” “是不是很俗?”莫正华苦笑着问时夕。 “没有,这是很多人都会有的想法,”时夕摇摇头,努力为他开解,“过分相信爱情的人,一般结果都不会好,久而久之就没人相信了吧。” “可是现在,我突然不这么想了,”他说着抬眼看眼前的男孩,眸光灼灼,让时夕错觉这双眼睛里有类似深情的东西要溢出来,“我本来就不缺钱,没有必要搭上自己的后半辈子只为换取这些对我来说可有可无的东西。” “现在想想,以前的我真是蠢。” “后半辈子,我想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时夕怔怔地看着,突然像被男人的目光烫到,匆忙低下头。 他有些失落地想,莫先生说的自己爱的人,那个人是夏海吗? ———— 时夕过了好几天,待身上的青紫渐渐消退了之后才敢再出门。 这一日他又来到了“海边的风”酒吧,照例去找小海调一杯酒。 又见到时夕,小海看起来很高兴,好几天不见,他还以为时夕不会来了。 他们这些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在万千相似的店面中相遇,缘分却极其微弱,可能某一日突然不想去了,关系就那么断了。 小海忙着调酒,时夕却眼尖地发现,小海手竟然有些轻微地抖,抖的连酒料差点撒出来,他有些歉意地瞅了一眼时夕,发现时夕托着腮看着,但并不怎么在意,才暗暗吸了口气,低头继续手中的动作。 其实时夕早就发现了,小海确实不怎么会调酒。 因为他根本记不住配方,所以,给自己调酒总是即兴发挥。 每次的味道都千差万别,但无一例外的好喝。 至少时夕觉得好喝。 他也很喜欢这种不受束缚的产物。 而且他发现小海因为容颜太过艳丽,总给人一种高冷不可侵犯的错觉。 可实际上接触下来就会觉得他整个人其实挺憨的,比如说,平常他看似一直在忙,但效率却不怎么高,丢三落四,经常前脚放了东西,后脚就找不到了,苦恼的表情经常挂在脸上,有点让人啼笑皆非。 小海给他们两个人一人调了一杯酒,坐下来和时夕一起喝。 “小海哥,你……有喜欢的人吗?”一直沉默的转着手中的酒杯的时夕突然问。 “喜欢的人……”小海垂眸,喃喃地咀嚼着这几个字,眼中却像是起了雾,愈加的迷茫,“我……有过。” 他半晌才有些迟疑地点点头,像是确定什么,握紧手里的杯子,“有过喜欢的人。” 第三十四章 海边的风 “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时夕又问。 此时小海的表情却显得更加迷茫了,他愣了半晌才喃喃地开口,“我不记得了。” 他抬起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抚着额头,胸口却有疼痛一点点破土而出,他的一生都像个笑话,曾经对于喜欢的人的憧憬却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看过太多人的阴暗面,他真的不确定,自己喜欢过的人,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了。 “我不记得了,”他喃喃地重复道,眼中尽是寂灭的灰烬,暗淡无光。 “……”怎么会不记得呢?时夕握紧手里的杯子,心想,自己永远都不会忘记喜欢过的人。 他直觉小海是个有故事的人,却不敢问,怕问到令自己心碎的答案。 两人一时陷入了沉默中久久不语。 这时门口突然有嘈杂的人声传来,接着进来了四五个穿着比较新潮的年轻人,手里拿着贝斯吉他等乐器,看到小海就直接问,“海哥,老板呢?” “他……晚上开业的时候才会在,”小海愣了愣随即回答道。 那我们能不能先在这里提前练习一下,”一个染着白色的头发,头上还挑染着几缕红黄蓝三色的年轻人,是他们这个新组的小乐队的队长,他长着一张颇具喜感的脸,眼睛很小,一笑弯成两条细小的月牙儿,一看就是很擅长和人沟通的活络性格,“反正现在还没人,不然第一次演出会很紧张。” “可以,你们练吧,老板回来我跟他说一声,”小海点点头说。 “好来,谢谢海哥,”队长笑嘻嘻地双手合十对着小海夸张的鞠了个躬,“改天我请你喝酒。” “不用了,待会儿我请你们,去唱吧,好好唱,”小海弯了弯唇角对他说。 “谢谢,一定一定,”几个年轻人嘻嘻哈哈的跑到舞台上,忙着商量站位,又给乐器调音,开开心心的聊天打闹。 时夕看着他们,眼里留流露出有些向往的神色,他转头看小海,发现他的眼里也有类似神往的神情。 “小海哥,他们是谁?”时夕问。 “是前几天来应聘的乐队,就是你没来的那几天,是一群本地音乐学院的大学生,”小海叹了口气,有些怅惘地说,“他们真是年轻。” “是啊,又年轻又有活力,”时夕咬了咬嘴唇,“他们演出过了吗?” “还没有,只是之前和店长沟通好了,现在才开始准备,其实他们演出的薪酬不高,每个人每天都赚不到一杯酒的钱,但是他们还是劲头十足,”小海笑着说。 “为了梦想,当然得劲头足,”时夕笑着说。 说话间,那边已经开始敲打起来,欢快的音乐声瞬间回荡在整个酒吧里。 几个人又互动,好不开心。 唱了几遍之后,几个人玩累了中场休息,纷纷围到时夕和小海身边,小海调了简单的酒给他们喝。 “海哥,你坦白告诉我,你是不是这个酒吧的幕后老板?”一个年轻人嬉皮笑脸地问小海,“要不然怎么能想请我们喝酒就请,都不用老板同意的?” “对啊对啊,还有这个酒吧的名字,海边的风,不知道缘由的一定会认为你是老板的,”另一个学生也说。 时夕,“……” 这些大学生还真是思维敏捷,自己居然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的确,小海在酒吧里太自由了,不像有老板管的样子,倒像是老板本人。 .小海叹了口气,“我真的不是老板,就是个打工的。” 第三十五章 这个德行 时夕从浴室里出来,换好衣服,在书架上随手拿了本书,随便翻了翻,却没有心思看进一个字。 他这个年纪真的是浮躁的要命,很少能认真干点什么东西,不过不是有句话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 他翻了一会儿,就有些厌倦地把书扣在头上,开始昏昏欲睡。 莫正华摇摇头,感叹这小孩真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像他这么大的时候,父母严的很,他的世界里除了学习就是学习,现在三十多岁了,又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哪有这么清闲的时候。 有时候人活成个工作机器也不知道是幸福还是不幸,可是如果身边的人能活的自在随性一点,也不是什么坏事。 “莫先生,我总是来你办公室里,真的不会影响你工作吗?”时夕的声音闷闷地从书本底下传出来。 “不会,我精力旺盛的很,何况工作和工作是不一样的,我这里是决策层,很多时候只需要最终拍板决定下面的工作,实际上处理这些用不了多长时间。” 刚刚疏解过的莫正华也是神清气爽,他拿起合约和方案一个个的认真看,然后觉得合适的就签字盖章,不合适的放在一边,想着一会儿让他们再回炉重修。 “那你……下午还要做吗?不做我就回去了,”时夕像想起来了什么,突然振奋起来,一轱辘坐起来看向莫正华,眼中难掩希冀。 莫正华挑了挑眉,有些意外地问,“你下午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 什么东西让平常这么懒懒散散的小孩这么兴奋? “没有啊,”时夕抿了抿嘴,急忙有些心虚地躲开莫正华探究的眼神,支支吾吾地说,“我就是……发现一个挺有意思的小酒吧,想没事的时候去逛一逛……” “什么酒吧?下了班我们一起去?”莫正华抬眼看他。 “不用了,”时夕急忙摇摇头,“下班的时候酒吧就人太多太吵了,不喜欢。” 莫正华,“……” 酒吧不就是吵的吗?不吵这个时候去干什么? “时夕……你不会是在外面看上哪个小帅哥了吧,”他说着说着突然觉得真有可能,心里开始莫名警惕起来,毕竟他比时夕大上十几岁,年龄上比外面的小帅哥真的不占优势,他语气有些委屈地说,“我都这么卖力了,白天都在你身上加班,难道你还不能满足?” “……怎么可能,”时夕暴汗,觉得这人简直对自己要求高到多少有点BT了,他大白天都要在公司陪着了,这男人居然还担心自己魅力值不够。 他这样有点过分了,同为男人,自己每次都比他快,他有什么资格怀疑什么吗? 再说每天都榨干了快,他哪有什么心情再去给他戴绿帽子。 “莫老板器大活好,和你在一起已经足够满足了,不用再劳驾别人了,”时夕呲牙。 “真的?”莫正华狐疑地问。 “真的真的,”时夕急忙点点头,心里不禁感叹,男人啊,这个德行,社会精英也白搭。 “那我以后再接再厉,”莫正华将信将疑地松了口气,想着争取以后让小孩连床都下不来,省的被外面小帅哥勾走了。 时夕,“……” “晚上没要紧事就不要出去了,我们去趟老宅吧,好久没回去了,”也觉得话题有点尬,莫正华表情讪讪地转移话题。 时夕愕然,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去老宅?我们一起?” 第三十六章 老宅 莫正华开着车带时夕来到郊区的老宅,领他进了一个古香古色的院子,院子占地很大,主屋也很大,占地有几百平方了,院子被木质长廊围了起来,长廊从大门一直延伸到主屋。 这座院子被各种生长茂盛的植物围在中间,站在这里面真的有种进了深山古寺禅修的感觉。 感觉整个人都停滞下来了。 “这个院子现在属于是文物了吧,”时夕惊奇不已,侧头问身边的男人。 “按理说是,我们家这个房子是祖宅,有上百年了,不过房子是后来重修的,里面其实设施还都挺现在化的,住起来也挺舒服,唯一的缺点,就是蚊子有点多。” 莫正华笑了笑解释说,“以前这个院子在市里,后来因为妨碍城市发展,我们家就在郊区买了这块地,然后把老宅整个搬迁过来。” “这里真的好有感觉,”时夕笑嘻嘻地触碰长廊上雕着龙的木柱,“感觉你们家好财大气粗,把旅游区都买来当家了。” 时夕感叹,有钱人和有钱人真的不一样,以前在小县城里,他们家住个复式楼就感觉挺不接地气的了,没想到这老板家的房子更与众不同。 那些县城里的富二代还牛掰烘烘的,不可一世,和这些大城市里的富豪一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果然有钱就是任性啊。 “不过这个地方交通不大方便,上下班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还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所以我以前也是隔三差五回来一次,我爸妈更不用说了,直接移民到国外去了,所以这个宅子除了我回来,或者偶尔办办商业party,一般都是空着的,只有管家刘婶和几个钟点工佣人在。” 莫正华说着拉起时夕的手,笑眯眯地对他说,“走吧,我带你到处逛逛。” “嗯,”时夕把手放进那只主动迎接他的大手里,温暖的感觉一直顺着手掌传递进心里。 莫正华拉着他,看着院子里的风景,一路顺着长廊走进主屋,打开门进到里面才发现里面竟然是两层的复式楼,楼梯就在大厅,从外面只感觉墙非一般的高大,一点没看出居然是两层的。 里面虽然家具也是古朴的木质家具,但是装修风格却挺现代化的,中央客厅里的华丽吊灯晃得人眼晕。 “少爷,你回来了,”刘婶这时候从厨房里走出来,看到莫正华拉着时夕的手,愣了愣,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问,“菜都准备好了,现在要用餐吗?” “饿了吗?”莫正华侧头问。 “嗯,”时夕有些腼腆地点头,看到刘婶看他,暗暗使劲想要把手从他的大手里抽出来,却被这厮越握越紧。 他只得任由他把自己拉到餐桌旁,拉开椅子安排他坐下,然后他自己也坐在旁边主位上。 “来,这次现场尝尝我们家宝贝大厨的功力,”莫正华这才放开握着他的手,然后抬头吩咐刘婶,“刘婶,上菜吧。” 刘婶一直在愣愣地看莫正华和新来的这个男孩的互动,怎么看怎么不对劲,莫正华喊了她好几遍上菜她都没听见。 后来莫正华声音严肃起来她才猛然惊醒一般,急忙去厨房端菜。 第三十七章 投喂 “这个好吃,再尝尝这个,”莫正华兴致勃勃地投喂,时夕就乖乖张嘴把投过来的食物接住,小仓鼠一样被喂的嘴巴鼓鼓囊囊的。 来到陌生环境里,时夕原来还有些紧张,但是莫老板一直像在他们两个人住的房子里一样,很自然地跟他聊天,好像有意化解他的紧张感,他就渐渐放松了下来,也开始忽略一旁刘婶铁青的脸色。 莫家的大厨做饭是真的很好吃,怪不得莫正华对自家厨师赞口不绝。 尽管时夕吃饭一向不挑,但还是觉得好吃,他有些好奇地问,“先生,这个厨师只是莫家老宅专用的吗?” “是啊,吴昊的父母以前也跟着我们家,不过不是厨师,后来吴昊自己学了厨师,就被我们聘为御用家厨了,据说他小时候学习不好,但在厨艺上确实有天赋。” 莫正华看到小孩嘴里的食物吃光了,就接着用筷子夹起食物投喂,喂完了小孩,然后接着又夹了一筷子放进自己嘴里。 刘婶看到莫正华自然到不能再自然的动作,在旁边震惊地一个趔趄。 “那这个大厨的工资一定很高,不过也挺清闲的,只要偶尔负责做顿大餐就可以了,”时夕有些羡慕的说。 “当然,这年头有一技傍身也是出路,有时候我爸妈在国外想吃家乡菜的时候都会让他飞过去做一段时间饭,他还能顺便赚出差费,”莫正华揉揉小孩的脑袋。 “等以后玩够了你也可以学点什么技能,给自己一个铁饭碗,防患于未然,万一我一不小心破产了你也可以反过来养我。” “有钱真任性,”时夕吐了吐舌头,低头沉思了下,倒是真的有考虑以后学点什么,不过暂时没想到很想学的。 “刘婶,还有菜吗?”菜不知不觉上了一桌子了,小孩基本上都尝过了,莫正华回头问刘婶。 “哦,我去看看,”刘婶愣了愣,听到莫正华喊她赶紧反应过来奔向厨房。 “饱了吗?”莫正华问小孩。 “嗯,”时夕点头。 “再吃块糕点,这个很好吃,不是很甜,”他夹起一块糕点正要投喂,看到刘婶不在,突然想调皮一下,直接把糕点叼在嘴上凑过去。 “人工投喂,感不感粽,”莫正华含混不清的说,腆着脸把脸凑过去。 时夕默默翻白眼,“……” 此时的莫老板好像个毛茸茸的憨憨二哈。 他皱皱鼻子把嘴凑过去,果然被莫二哈趁机逮住好好吃一通豆腐。 时夕张着嘴和他唇舌纠缠,一副我就知道的无语表情。 这时刘婶刚好从厨房端来了一盅甜品,看到自家少爷竟然旁若无人的和新来的孩子吻在了一起,手下一哆嗦,“啪嗒”一声,甜品摔在了地上。 “对不起,少爷,对不起……”刘婶连忙磕磕巴巴地道歉,着急忙慌地去拿扫帚拖把打扫。 “没事,刘婶,忙完了就坐下一起吃吧,”莫正华像是没事人一样吩咐刘婶。 然后他转头问时夕,“甜品吃不成了,要不要让吴大厨再做一份?” 时夕赶忙摇摇头,“不要了,饱了。” “吃饱了我带你随便逛逛,可以去我的房间看一下,今晚我们住在这里,”莫正华拉起时夕,对刘婶说,“刘婶你招呼其他人吃饭吧,我们吃完了。” “噢,好,”刘婶愣愣地点头,看着莫正华拉着小孩的手,往二楼书房去了。 她顿时浑身哆嗦起来,有些痛心疾首为什么少爷叛逆成这个样子。 刚赶走一个不男不女的人妖没几个月,少爷竟然又带了个孩子回来。 少爷这是被这些不入流的货色迷惑了心智了,变得越来越荒唐起来,这件事必须得劝阻少爷,不能再让他错下去了! 第三十八章 隐藏门 莫正华拉着吃饱喝足的时夕来到楼上,打开自己书房的门,把时夕带到书房里。 书房里电脑、书籍一应俱全,被打扫的纤尘不染,地上铺着昂贵奢华的地毯,墙上还挂着几副装裱好的水墨画。 “这些画是谁画的?”时夕有些好奇的问。 “你想知道吗?”莫正华似笑非笑地问,“想知道就亲我一下,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时夕瘪嘴,这个人真是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吃他的豆腐。 那事已经做的这么勤快了,还是想方设法地腻歪着,所以说这个人的本体莫非不是二哈,是泰迪? 他正暗自吐槽时莫正华突然不等他有所表示,拉过他又开始索吻。 直到时夕被吻的有些气短才把他放开,然后拉起他的手,推开书房里的一扇隐藏门。 这个门装修的和墙是一个颜色的,连花纹都对接在了一起,时夕竟然完全没有看出来那里有道门。 推开门之后,里面是一间不是很大的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桌子有些凌乱,上面堆满了画纸和画稿,好像很少有人收拾。 角落里没有床,却直接简单粗暴地摆了一张很大的床垫。 相较于门外书房的井井有条,这个画室就显得太过简单低调了些。 房间正中央是一个画架,上面夹着一张没有画完的画。 画架旁的纸篓里放着很多废纸,好像是有一张画画了很久也画不满意,废弃了很多张,最后无奈地剩下了半张未完的画稿。 时夕细心地看向那张画,发现那张是画是画的一个人的背部,背上是一树粉色的桃花。 除了一个线条不是很完整的背,其他什么都没有,也看不出来画里是男是女。 墙上也挂了几副裱好的水墨画,画功都不错。 这是莫正华的书房,一般不会有别人进来,所以这些画十有八九都是他自己画的。 又或者,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原来莫先生很喜欢的人画的。 想起夏欣儿口中的那个夏海,时夕没来由地心脏一缩。 “先生,这些画是你画的吗?”时夕回过头问身后的男人,小心翼翼地问。 “是,班门弄斧,一个兴趣爱好罢了,上学的时候学了好几年呢,”莫正华对他笑笑,“不过也是好久没动画笔了,不知道退步了没有。” 听到答案,时夕暗暗松了口气,幸好不是他想的那个人。 “大概是退步了,”莫正华摇摇头,目光有些怅然,“不然最后一幅画画了好多遍,却一直画不出心里的感觉,已经搁笔好几个月了。” “可以换别的画,不画这幅画不就行了,”时夕有些似懂非懂地建议。 “这副画画不出来,我就没有心思再画别的了,卡在这里了,”莫正华扶额苦笑,他叹了口气,“虽然只是个兴趣,可我也曾经认认真真的对待和学习过,有付出过一腔热忱。” “原来莫先生还是个艺术家,”时夕咧嘴笑,“是不是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两副面孔。” “艺术家可不敢当,不过小时候是梦想过能当艺术家,”莫正华无奈地叹了口气,看向时夕,“时夕,你帮我个忙好吗?” 他循循善诱地对他说,“就当帮我找一下灵感。” 第三十九章 桃之夭夭 “……我能帮什么忙,”时夕一脸茫然,“我不会画画,给不了先生有用的建议。” “不用你建议,”莫正华走过去,从身后搂住时夕纤瘦的腰肢,低头轻柔地吻在他的后颈上,“只要,把你的背借给我当画布就可以了。” 时夕被他吻的心里像有只小手在挠,他深吸了一口气,有些愕然地侧头看他,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用背当画布?你是……要在我背上画画?” “是,这幅画其实是源自我的一个极其模糊的梦境,”莫正华轻咬着他脖颈上的软肉,在他耳边吐着热气,“我曾经梦见过一个美人,他背上纹着一片绚烂的桃花,我醉酒后与他春宵一度,就再也难以忘怀他背上那一片桃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莫正华的眼神变得有些神往,“我总想着这辈子能再现梦中的场景。” 时夕嘴角一抽,“……” 这男人多大了?还梦境再现,这么不现实的话,怎么会是一个总裁说出来的? 何况,听他说来,那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春梦,竟然陷进里面纠结起来没完了。 常听人说搞艺术的人脑回路都不大正常,幸好莫老板继承了家族生意,不然说不定更不正常。 “你不愿意?”看到时夕瘪着嘴不说话,莫正华紧接着问。 “没有……没有不愿意,”时夕垂下睫毛,有些闷闷地摇头,“先生喜欢就好。” 他说着主动褪下自己的衣服,光着身子转过身背对着莫正华,抿了抿唇说,“先生想画就画吧。” 莫正华伸出手,轻轻抚着时夕光滑白皙的背,这个背自己曾经在彼此激烈交融时摸过无数遍,仍然觉得爱不释手,那柔软的触感像最上等的丝缎。 与只可远观的梦境不同,时夕是属于他的。 这线条优美的背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他可以在上面描绘任何他想要的图案,表达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 他膜拜一般,低头吻上这片紧窄有致的腰身,觉得时夕连皮肤上都散发着属于这个年纪独有的青春气息。 莫正华让时夕趴在那张床垫上,方便他操作,时夕背上传来凉丝丝的痒意,那是柔软的毛笔尖蘸着颜料,一点点描绘图案的细微触感。 他下巴垫在双臂上面,静静地配合着莫正华在他背上绘制他梦想中的图案。 “先生,你梦到的那个人,他长得什么样子?”等待的时间有些无聊,时夕忍不住问。 到底是什么人,让他如此执迷,念念不忘? 时夕突然很想知道。 “不记得长什么样子,看不清楚,只记得背上有一树桃花,”莫正华拿着笔,仔仔细细地勾勒着线条,把梦里的场景一点一点描绘成型。 还记得是一头长发…… 不过这句话不能跟时夕说的,总不能让他去留长发吧,那样小孩一定会炸毛。 莫正华苦笑着想。 倒是有一个人一直很符合梦里的长发形象,莫正华想着,手不由得顿住。 “先生,画完了吗?”感觉到身上的笔停住了,时夕有些讶异地问。 “没有,不过也快了,”莫正华摇摇头,摆脱掉脑海里那个长发男人的影子,继续专心作画。 画终于画好了。 他满意地停下笔,拿了把扇子轻轻扇着,让时夕身上的颜料尽快干掉。 “来,看看怎么样,”莫正华拉着时夕来到镜子前,又给他一面小镜子,让他可以看到背上的图案。 时夕怔住。 那是一幅颇有写意风格的桃花图,落英缤纷,绚烂惹眼,花间还有两只飞舞的蝶,虽然因为是绘在身上所以用的是比较有粘性的颜料,但任然能看得出画工很稳,而且有着比较强烈的个人风格。 “好看吗?”莫正华笑眯眯地问。 “好看,”时夕呆呆地点头。 说实话,确实好看,像一幅绘在背上的艺术品。 莫先生竟然除了经商有道,还有些关于艺术方面的造诣,他还以为,他就只是个满脑子生意和算计的商人,果然人不可貌相。 不过喜欢在别人背上作画,这个癖好怎么说也有点怪怪的。 他真的慢慢觉得这个道貌岸然的社会精英总有着不为人知的出格的一面。 时夕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突然听到莫正华感叹着说,“我也觉得好看,真是完美。” “一直都在纸上画不出感觉,没想到在你背上可以实现。” “真的太美了,”莫正华手指轻轻抚着他背上的画,有些忧虑地说,“我可能,再难画出这么符合梦里场景的画了。” “怎么会,先生一看就画工了得,怎么会画不出呢,”时夕咧咧嘴安慰他,其实他脑子里想的却是,今天的先生特别的让他有些难以招架。 “只要你洗个澡,这幅画就消失了,我好不舍得,”莫正华难过地说,“真想把它永远留下来。” “时夕,我把它永远留在你身上好吗?” 时夕咽了咽口水,有点不好的预感开始往外冒,他有些磕磕巴巴地问,“怎……怎么留?” “我把它纹在你背上,好吗?”莫正华说,“这样,每次我们亲热的时候我就都能看到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了。” 时夕微微有些僵住,“……” “先生……我……”他脸色有些难看地说,“我不想纹身……” ……这么一大片,会很疼吧。 而且,虽然这幅画画的很好看,但是他好歹是个男孩子,就算是纹身,怎么也得搞个青龙白虎之类的,桃花,总觉得太女气,有点不伦不类。 “先生……能不能不……”时夕转过头,看到莫正华目光渐渐变得冷了起来,掩不住的失望几乎要从他的眼中溢出,时夕突然说不出口拒绝的话。 “……”,时夕肩膀垮下来,算了。 “如果先生喜欢的话,那就纹吧,”时夕闭了闭眼睛,终于咬牙开口答应。 “时夕,你真是我的宝贝,”莫正华脸色缓和下来,他走上前去抱住时夕,“我保证,以后会像珍惜这幅画一样,珍惜你。” “你和这幅画,都会是我这辈子最珍视最满意的宝贝。” 会是这样吗? 时夕额头抵着这个熟悉的胸膛,这一刻,他真的分外体会到男人骨子里的霸道。 可是这些,也可能只是男人一时的头脑发热罢了,纹身像他这个人一样,也不过是图的一时新鲜,男人以后说不定就会有新的更满意的画作。 那时候也许就对他不屑一顾了。 第四十章 蓄谋已久 颜料,纹身机,清洗剂……总之,该有的一应俱全,而且貌似都是高档货。 莫正华仔细将工具都消过毒才开始下手。 时夕转过头,默默忍受着背上传来的刺痛,看着男人熟练的手法,严重怀疑这个人实际上蓄谋已久。 这人根本就是在步步为营地将他逼入陷阱,果然是个奸滑的猎手,可惜的是自己对着他总莫名其妙的心软,就这样一点点被破开防御直到被彻底掌控。 原来在小县城里对抗宋万时候的那股不死不休的倔强倨傲也不知道是喂狗了还是怎么滴。 时夕真的鄙视现在这样懦弱的自己。 这样被予取予夺,毫无防守之力,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 他根本就不敢想。 有时候明明一再提醒自己男人的温柔都是随时会消失的假象,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沦陷。 “……先生,我这次牺牲是不是有点大,你得给我加工资了,”时夕抖着嗓子开玩笑似的说,心里的酸楚却开始克制不住往外冒。 虽然是变相的抗争,但是压抑的嗓音里仍然能轻易地被听出委屈。 莫正华叹了口气,伸出一只手摸向他的脸,时夕侧过脸想要躲过那只试探虚实的手,然而终究被强硬地探到了底细,摸到了一手的泪。 “很疼吗?”莫正华突然有些心疼。 时夕点点头,“……有点。” “再忍一忍,麻药可能会影响效果,不想用,”莫正华有些残忍地说。 时夕猛地闭上眼睛,“……” 自己的感受,在男人眼里远远不及一个绘图效果。 被当成一个毫不在意的冰冷物什的感觉,让他心里暗暗发冷。 莫正华,这样的你何其冷漠。 有些类似幽怨的情绪开始无法克制地从心底升起,这种感觉让时夕一时怔忡,他到底有什么资格去怨恨? 自己明明就真的是个被买回来供人亵玩的物件而已。 有爱,才会生恨,可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这种东西。 莫先生已经是一个足够好的金主,在床上虽然勇猛一点,时间长一点,好歹没有其他怪癖,长得又帅,自己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又有什么资格不满意? 当初如果落到宋万那群人手里,又会是什么结果? 人总不能不知足。 时夕咬牙,默默咽下心里所有的委屈。 “从做了那个梦之后我就对纹身特别感兴趣,”莫正华手下很稳,先把大体轮廓切割出来,再一点点上色,仿佛对着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皮肤,而是一块练习用的人造皮。 “没事的时候找专业师傅练习了很久,你是我的第一个作品,也可能是最后一个,”他有些傲然地说,“这个世界上除非我愿意,否则还没有人能让我屈尊降贵去做这件事。” “毕竟,如果是在店里的话,纹身是要收钱的,”莫正华接着笑着开玩笑,“除非,我有一天破产了,也许可以靠这个手艺混口饭吃。” “……那这么说我还真是荣幸之至,”时夕咧嘴,自嘲地笑了笑,笑容紧接着被越来越无法忍耐的疼痛逼了回去。 “先生……还要多久,”时夕不知不觉已经是一头冷汗,他忍不住求饶,“好疼……” 看他实在难受,莫正华叹了口气,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今天就到这里吧。” 时夕松了口气,可下一秒脸就紧接着垮下来。 因为男人紧接着说,“明天再继续。” 时夕抿着唇,默默地穿衣服。 “时夕,”莫正华看着垂着头默不作声的小孩,手指抬起他的下巴,看着小孩眼中难以掩饰的委屈却突然笑了,“我这会儿真的想和你做。” 小孩头发被汗水浸的一缕一缕的,眼角微红,水汪汪的眼睛含着泪花,看着像被人欺负惨了,这一身楚楚可怜的破碎感真的引人犯罪。 时夕怔住,半晌才反应过来,有些惊恐地摇头,“先生,不要……” 已经疼的精疲力尽,再做他简直要死了。 “算了,今天先放过你,”看小孩实在可怜,莫正华叹了口气,强压下心里陡然升起的欲望,低头吻了吻他的唇角,“我带你去我的卧室休息。” 看小孩趴在床上睡着了,莫正华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后脑勺,然后轻轻为他盖上蚕丝被。 他在旁边怔怔地看了半晌小孩的侧脸,才转身走出房间。 时夕在莫正华走出房间后又睁开眼睛,抬头看了看那扇闭合的门,眼角滑过一滴泪。 “少……少爷,那个孩子到底是你的什么朋友?”客厅里,刘婶支支吾吾地问莫正华,“他怎么在你卧室里,我还是给他收拾一间客房住吧……” “不是朋友,是我包养的情人,”莫正华坐在沙发上,拿着酒瓶给自己倒了杯红酒,把高脚杯握在手里慢条斯理地摇。 “少爷,这……可他是个男孩子啊……”没想到莫正华会这么直截了当的承认,刘婶一副被雷劈到的表情。 “男孩子怎么了,夏海不也是男孩子,我不是一样喜欢,”莫正华一脸淡然地抬眼看她,“再说,和男孩子又安全又简单,不至于像女孩子一样,一不小心搞大了肚子惹出一堆麻烦。” “可是少爷,你这也太荒唐了,老爷太太还有欣儿小姐如果知道你这样乱来,他们会……” 刘婶急的简直百抓挠心,在她看来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少爷现在行为简直越来越离谱了,连小情儿都开始包养了,也不知道那些不知廉耻的东西干净不干净,万一染上个什么不干净的病…… “刘婶,我是个成年人了,有这方面的生理需求,当然要找人解决,”莫正华平静地解释。 他抬眼看她,说话语气透着一如既往的儒雅,“刘婶,因为你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所以对我来说你不单单是保姆,而是就像亲人一样,你无儿无女,可以说这三十多年为我们家付出了很多,我一直都挺感动的,一直没有辞退过你也是想你能有个地方养老。” “少爷,我知道,在我心里,少爷也像我的孩子一样,”听到莫正华的话,刘婶觉得老来甚慰,万分感动地点点头。 只是还没感动完,莫正华喝了一口红酒,突然话锋一转,言辞开始变得犀利起来,“但是,就算是我把你当亲人,你也该谨记自己的身份,你好像忘了现在莫家的当家人是我,不是我爸妈。” 刘婶微微僵住,急忙磕磕巴巴地解释道,“少爷,我没忘……” 莫正华目光犀利地看着她,“如果因为你多嘴让我爸妈知道了这件事,惹他们不快,那你以后就回自己老家养老吧。” “之前夏海被赶走的事你也有参与是吧,我不希望再有下次,守好自己的本分,安心在莫家颐养天年就行了。” 第四十一章 你有时候真的挺禽兽的 震慑完刘婶,莫正华一口饮尽杯中酒,然后施施然上楼,却发现时夕坐在过道的阴影里,整个人蜷成小小的一团。 “时夕?”莫正华有些讶异地问,“怎么醒了?” “……先生,”时夕半晌才抬起脸来看他,有些委屈巴巴地说,“疼,睡不着。” 莫正华叹了口气,心疼地摸摸他的头,“我出去给你买止疼药。” “不用了,”时夕摇摇头,咧咧嘴小孩子一样对着他撒娇,“先生抱抱我吧,抱抱我就不疼了。” 莫正华于是像抱小孩一样搂着他的腰将他抱起来,走进卧室放在床上,时夕却一直双臂揽着他的脖子不放。 他恨不能将整个身体都融进男人的怀里。 男人就任他这么揽着,手指穿进他半长不短的软儒发丝里,用手指慢慢梳理着。 “时夕,有没有想过,留一头长发?”莫正华摸着他头顶的发丝,两人沉默相拥了半晌,他突然柔声问道。 看到时夕猛然抬起头来看他,眼神里满是莫名的疼痛和抵触,他急忙解释道,“我只觉得这样你以后可以穿汉服给我看,我比较喜欢国风的东西,何况你身材那么好,穿上汉服一定好看。” 时夕却整个人都僵住,全身都开始无法克制地一点点颤抖。 借口……全都是借口。 骗人的。 你只不过,想一点点抹掉我自己身上的一切,把我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是不是因为……因为……”因为夏海也是一头长发? 时夕猛地闭上眼睛,咽下即将要脱口而出的那个名字。 “怎么了?你不愿意?”莫正华又问。 呵呵…… 时夕几乎要讽刺地笑出声来。 你不愿意? 又是这句话,他今天真是栽在这句话里了。 如果自己当时能果断拒绝,可能不会被刺这么一大片纹身。 这皮肉之苦,其实一部分源自自己的软弱。 时夕暗自握紧拳头,狠心摇头拒绝,“先生,我不想留长发。” 男孩一脸抗拒地抬眼看眼前这个此刻让他觉得虚伪至极的男人,“我是男孩子,不留长发。” “……算了,不留就不留吧,”看着小孩有些受伤的样子,莫正华摇头苦笑,他就知道,太过得寸进尺小孩会炸毛。 “先生,我们做吧,”终于堪堪扳回一局,时夕心里舒服了些,他有些脆弱地抬头对男人笑了笑,“反正也睡不着。” “你不是疼吗?”莫正华有些意外地挑眉,“真的可以?” “可以用后背位,或者我在上面自己动,”时夕直白的说,“我想做。” 或许,在他们两个人的这场交易里,一直都无关情感,可是最起码,关于身体上的快乐是实实在在的,这大概也是现在他唯一能抓得住的了。 “时夕,你的头发不软不硬,摸起来很舒服,不留长发可惜了,”两人又是不知疲倦地折腾了半夜,清早方才休战,莫正华摸着他半长不短的头发有些惋惜地说。 这男人又故态复萌,不达目的不罢休,简直过分至极。 时夕咬牙,有些报复心理地说,“不要,留长发很麻烦,现在这样我都觉得长,我都准备去剃个毛刺大平头了。” 莫正华,“……” “算了,不留就不留,但不许剪大平头,”他终于哭笑不得地妥协,小孩逼急了或许真能干得出来,“难看,看着倒胃口的话可能连爱都不想做了。” “……知道了,不剪,”小孩低头有些闷闷地答应。 既然莫先生让步了,他也不能太过分。 起床以后,他抬头打量莫正华的卧室,轻易发现床头上装裱着几副画。 又是他自己画的吗?这男人还真自恋,把自己画的画贴的到处都是。 时夕仔细看了看,却才发现这几幅画与之前的有些与众不同。 因为这些根本不是画,而是放大的照片。 而且照片拍的全都是花,插在各种各样的花瓶器具里,有各种各样不同的艺术造型。 “好看吗?”莫正华在他身后,两手握着他的细腰,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 “……好看。” 时夕愣住,不好的预感又开始迅速往上冒,因为昨天男人这么问了一句,自己回答了一句“好看”,就被迫纹了一身刺青。 “这是一个朋友的插花造型,我全部都给拍了下来,好看的很,时夕,不如,你也学着去插花吧,”莫正华笑吟吟地说,“学会了,我也把你的作品拍下来贴在墙上。” 时夕,“……” 果然。 朋友?什么朋友? “……先生,你的那个朋友,是不是留了一头及腰长发?”时夕忍不住问。 “……”莫正华挑眉,“为什么这么说?” 时夕垂下眼帘掩住眼里的疼痛,“我猜的。” “哦,”莫正华也无所谓地笑了笑,“挺会猜。” 时夕深吸了一口气,咬紧嘴唇,半晌才幽幽地说,“……我以后会慢慢学的。” “我们……回去吧,先生今天不是还要上班,”不等男人再说什么,时夕又僵笑着提醒。 他真的,一秒都不想待在这个别人的痕迹过重的鬼地方了,怕下一刻又会被心血来潮的男人安排这样那样的奇葩任务。 再这样下去他快要窒息了。 “好,我们下楼吃早饭,”莫正华深吸了一口气,拉着他一起下楼。 接下来几天,时夕每天都要完成一部分纹身。 直到男人终于把图案原封不动地留在他的背上。 纹身的这几天,时夕当真是过得酸爽非常。 他以为被强迫纹身就够过分了,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永远有更过分的事在等着你。 不知道时夕忍痛的样子是不是太有破碎感了,竟然又引动了男人的欲望,男人后来竟然直接把蠢蠢欲动的下身不客气地埋在他身体里,然后再开始纹身,利用时夕因为疼痛反复缩紧的身体,达到身体上极致的享乐。 所以后来每次纹身结束的原因不是因为时夕疼的受不了了,而是因为他们两个纹着纹着就克制不住做起了别的事。 时夕后来已经没有闲工夫感伤什么了。 被男人拖进又痛又爽的漩涡里,被搞的浑身虚脱,反而彻底掩盖了纹身带来的疼痛,好好的伤感也变了味。 时夕后来就自暴自弃地想,跟男人在一起,大概不适合矫情,做就完事了。 “疼不疼?”将皮肤上残余的颜料洗干净,莫正华满意地看着彻底完结的作品,问瘫在床上的时夕。 时夕,“……” “先生,”时夕有气无力地咧嘴,“你有时候真的挺禽兽的。” 第四十二章 同道中人 光是纹身花了好几天,又加上禁酒禁辣兼不能洗澡的恢复期,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时夕才能再出门。 只是这一个月,他却像是经历了一轮沧海桑田,整个人变得愈加沉默了起来,经常不知不觉就发起呆来。 “小夕,你怎么了,”小海把调好的酒递给他,问,“脸色不好,而且好像还瘦了不少,你是最近在秘密减肥吗?” “恕我直言,你已经够瘦了,”他开玩笑说,“不用再减了。” “……没有,”时夕看着他,怔忡了半晌,又有些神思不属地冒出一句,“没有减肥。” 小海,“……” 还以为他后面会说什么有内涵的话,结果整个人好像不在状态一样呆滞。 “小海哥,你……是不是会插花?”时夕突然欲言又止地问。 “会,你怎么知道?”小海有些讶异地问。 果然…… 时夕恹恹地低下头,“我猜的。” 小海有些愕然,怎么能猜的这么准的? 时夕又是良久才抬起头看他,眼角却有些掩不住的微红,他声音微微低哑,“那……有空能教教我吗?” “……好,你想学我有空教你,”小海点点头答应,他接着又问时夕,“你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不介意的话可以跟我说说。” 时夕呆怔了半晌才哑声道,“也没什么大事,我只是……突然发现,我男朋友只把我当成他喜欢的人的替身而已……” 是的,替身。 时夕有些痛苦地闭上眼睛,他原来还以为,莫先生当初愿意带自己回他所在的城市,除了自己死缠烂打的原因,多少是有些喜欢自己的。 可是,没想到他竟然那么残忍地想把自己变成一个不伦不类的替身。 好像,一点都不在意,那身刺青下掩盖的自己。 的确,一个买来的玩具,还是硬贴上来的,需要在乎吗? 能轻易得到的,没人愿意在意。 难为莫先生为了让自己主动答应那些奇奇怪怪的条件,一直用尽各种方式找借口哄骗他,其实真的不用这么麻烦,想做什么直接说就行了。 如果莫先生能够再残忍一点,哪怕是虐待他呢,他也不会觉得那么别扭了。 现在想一想,他的经历真的有点狗血的味道,更离谱的是,现在害自己被当做替身的本尊,就在自己面前,自己还和他成了朋友。 可这个朋友那么温柔无害,让自己连苛责都不忍。 小海有些意外地看着时夕。 男朋友……原来时夕跟他一样,也是喜欢男人的。 怪不得他们两个那么投缘,原来是同道中人。 “那就尽早离开他吧,”他看了时夕半晌才开口劝道,“他如果根本就不爱你,时间长了,你付出的感情难免会越来越深,你会把心输掉的,那样等他离开的时候,你会痛不欲生的。” 看时夕猛然抬头看他,眼中似乎有泪光闪烁,满眼的抗拒,他默默叹了口气,看来晚了,孩子已经掉进去了。 “爱情里,总是先动心的那个人输,而且还有可能输的很惨,”小海叹息一声。 “可是我……暂时没办法离开他,”时夕摇摇头,有些难以启齿地说,“我其实……是被他包养的,我现在又没心思上学,不知道能做什么可以养活自己,还有我弟弟,上学吃饭都要钱,不跟着他的话,我自己一个人供不起……” “……小海哥,”他说着咬紧唇瓣,有些紧张地抬眼看他,“你会看不起我吗?用这种方式赚钱……是不是很可耻?” “怎么会,只要你觉得可以,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没什么可耻的,不要那么在意别人的想法,”小海温柔地笑了笑。 时夕怔怔地看着他,突然明白为什么莫先生会那么喜欢他了,他是真的善解人意。 小海又有些自嘲地笑了笑,“不要觉得自己有多么不堪,因为人总要自我感觉好一点才能活得下去,你比我强多了,你知道我原来干什么的吗?” 时夕有些愕然地抬眼看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说。 “我拍了十多年的gv,还和数不清的男人有过身体的买卖关系,”他说着讽刺地低头苦笑,“是不是已经烂透了,就算是现在,招惹狂蜂浪蝶的能力也有增无减,好像天生就体质犯贱。” 时夕愣住,“怎么会……” 莫先生口中的夏海明明是白月光一样的存在,怎么会像他自己说的这么不堪。 有一瞬间他都怀疑自己认错了人,莫先生喜欢的夏海其实另有其人。 “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已经烂到活不下去了,”小海像是突然有些厌倦地闭上眼,可来自生命里的疲惫不堪却突然无法控制地汩汩冒出。 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可是,我还必须活下去,因为,有人想让我活下去,他用生命作为代价,把我禁锢在了这个索然无味的世界里。” “他告诉我要好好活着,要开心快乐,”他的神情开始变得越来越难以自控起来,“可是,除了活着,我什么都做不到,就算仅仅是活着这件事,对我来说也是种惩罚,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小海哥……不要那么妄自菲薄,你很好的,很多人都喜欢你,包括我在内,”时夕甚至觉得有种浓重到几乎让人窒息的绝望从他身上若有实质般的溢出来。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意的人好好活着,活得开心快乐,这说明这个人在意你,”他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安慰。 时夕有些担忧,小海现在看起来真的很不对劲…… 小海抬手揉揉额头,手指却克制不住痉挛,他闭上眼喃喃地跟时夕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时夕,不该让你看到我这个样子,不该……” 时夕有些错愕,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才会这样满身的绝望。 “小海哥,要我帮你叫医生吗?”他担忧地问。 “不用……除了死,没人能医好我的症结,”小海讽刺地摇摇头,抬起蕴含着过多痛苦的眼睛看时夕,有些精神恍惚地说,“对不起……” 时夕,“……” 到底为什么要反复给他道歉? 第四十三章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小海有些慌乱地在柜台里找止疼药,可是他一向记性不好,一时想不起来药放在哪里了。 何况就算有药,能止住的只是身体的疼痛,心里呢?这辈子大概只能不死不休了。 可是这辈子到底有多长,为什么他感觉每天都是度日如年。 身体上好像每个地方都在隐痛,头痛欲裂,这疼痛蚀骨,让他更觉得痛不欲生。 他绝望地瘫倒在地上,吓得一旁的时夕一时六神无主。 连酒吧角落里一直坐着的一个客人也像是被惊吓得匆匆走了出去。 “小海哥……我打电话给你叫医生,”时夕急忙掏出手机准备拨打急救电话。 “不用了……治不好的,去了也是浪费钱,”小海一头冷汗蜷在地上,“……可以的话,帮我去药店买瓶止疼药就可以。” “真的可以吗?”时夕不确定地说,“可你看起来很严重,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 他说着想要上前扶起小海,这时却从酒吧门外急匆匆走进来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人身材高大,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衣黑裤,衣服剪裁贴身,样式虽然简单,却完美勾勒出了他劲瘦有力的好身材。 可他虽然长相俊美,却莫名让人感觉一脸的煞气,身后跟着的几个人有着如出一辙的凌厉气息,看样子是手下亦或是保镖。 看到这几个人进来,时夕一时愣住,直觉的感觉到危险。 那人几乎不等时夕有所反应就快步朝他们走过来,不客气地一把扯开时夕拉扯着小海手臂的手,把他扯到一边,身后的手下立马动作利落地把时夕的双手别到背后制住。 时夕有些惊恐地瞪大眼睛,“……” 这种被人踩在脚下视如草芥的感觉他何等熟悉,可是在这里却又是之前在小县城里宋万手下感觉的升级版。 因为他分明看到那个把自己甩开的男人表情阴冷地扫了他一眼,那眼神冷的毫无温度。 简直像是看死人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那人不理会被手下控制住的时夕,只上前把蜷在地上的小海小心地扶着坐起来。 与他甩开时夕的阴狠动作不同,他的手接触到小海时整个人都变得很小心翼翼,像是生怕碰疼了小海的皮肤一样,仿佛在碰的不是个人,而是个易碎的瓷器。 这种对待他和小海的态度上的强烈对比,让时夕脑中攸的冒出一句话。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对,就是这种感觉。 “该死,你到底给他说了什么,害他变成这个样子?”那人抬起头,一脸凶狠地对着时夕怒吼。 “我……没说什么……”男人身上散发着的强烈压迫感让时夕一阵心悸,绕是他也是经历过风浪的,却还是被他的气势逼得心惊胆跳。 这个人到底是谁,那么温良无害的小海到底是怎么认识这么一个凶神恶煞般的人物的? “不关他的事……是我自己旧病复发,干嘛要牵连其他人,快放了他,吓到小孩子。” 小海在他怀里皱紧眉头,他像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一脸凄然地笑了,“我就说这个酒吧的老板怎么这么好说话……原来他不过是个傀儡,这个酒吧真正的老板原来是你……” “我好像真的离了你们就活不下去……”他摇头苦笑,眼泪却顺着脸颊开始不停地滑落,“我这么没用……为什么还要让我这么活着……” “我恨你,翟云飞,我恨你……”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你杀了我吧……求你,我受不了了……”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惩罚最大的酷刑,无非就是活着。 人的生命也不过是短短的几十年而已。 很多人感叹生命的短暂,可是对于另一些人来说,这几十年却漫长的如同诅咒。 叫翟云飞的男人不回应他的话,他掏出身上随身带的药瓶,拧开盖子急急倒出两粒药,然后动作迅速地塞进小海嘴里。 小海却倔强地把药吐出来,深吸了一口气满眼血丝地看着他,突然歇斯底里地朝他喊,“你给我滚!” “等你好了我马上走,”不理会小海恶劣的态度,翟云飞看着他,尽可能冷静地说,“你不想看到我,我就尽量不出现在你面前。” “可是小海,答应我,不要再到处乱走了,你就当这间酒吧是我补偿给你的,”他的眼中渐渐溢出孤注一掷的深情,“外面不安全。” “呵呵……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听到他的话,小海讽刺地笑出声来,“安全不安全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我巴不得出门被车撞死。” “翟云飞……你放过我吧,求你……你就当发发慈悲杀了我,”他痛到不能自已,整个人几近癫狂,“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我每天不吃很多安眠药却连觉都睡不着,头真的好痛,身上哪里都痛……我真的受不了了,求你了……” 翟云飞终于克制不住颤抖着将他拥紧,不顾他的挣扎,固执地摇头,“我不会让你死的,不会。” “我恨你,翟云飞我恨你……” 翟云飞,“……我知道,恨就恨吧。” “可是比起恨你,我更恨自己为什么活着……我好恨……” “……” 翟云飞示意手下放了时夕,然后将怀里的夏海抱起来往门外走去。 时夕揉了揉被别疼的胳膊,有些茫然地看着走出去的几个人的背影。 夏海被带走了,他还会再回这间酒吧来吗? 接下来几天,时夕闲逛的时候,总会进这个酒吧看一看,想看看小海回来了没有。 可小海一直没有出现。 就在时夕以为他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却突然又回到了酒吧里继续做他的服务员了。 小海依旧在一脸沉静地擦手里的杯子,抬眼看对面进来的人,紧绷的唇角微微放松地弯起来。 “抱歉,那天吓到你了,”看到时夕进来,小海很开心,他有些伤感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再来了。” 因为说几句话莫名其妙地就突然发病,大概谁也不愿意和这么麻烦的人做朋友了。 况且当时翟云飞对时夕态度那么恶劣,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专门碰瓷的,一般人遇到这种事都会退避三舍。 “怎么会,说好了要跟你学插花的,”小海咧咧嘴,有些欲言又止地问,“小海哥,你到底是哪里不舒服?有没有去医院好好看过?” 第四十四章 不是病,是命 “看过很多次了,医生诊断是重度抑郁,还伴随很严重的肢体症状,情绪波动较大就感觉浑身哪里都疼,这么疼,可能……还有别的病,暂时没查出来。” 小海平静阐述着自己的病症,“他们给开过药,可是我连每天服药都坚持不下去。” 他说着突然有些讽刺地笑了,“那些人,好像以为用药就能轻易地控制别人的喜怒哀乐,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根本不是病,是命。” 时夕看到小海闭上眼睛,胸膛开始越来越剧烈地起伏,拿着杯子的手也开始抖了起来,怕他又因为几句话突然病发,急忙转移话题。 “小海哥,我们说点开心的,不要老是想那些让你痛苦的事了,”时夕咬了咬唇,想了想然后抬眼看他,“这样吧,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他说着跑到舞台上,自己调试了一下音响,放了一首很老很舒缓的英文歌,跟着节奏慢慢唱起来。 他的声音是介于青年和少年之间的清越和干净,声线不紧不慢地熨帖着人浮躁痛苦的内心,让人感觉整个人一下子都静了下来。 小海听着这首轻柔舒缓的慢歌回荡在整个安静的小酒吧,注意力慢慢被歌声从痛苦的往事里拉了出来。 他呆呆地看着台上拿着话筒,仿佛整个人都像罩着一层柔光的男孩,神情一时有些恍惚,仿佛看到了昔日那个心里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美好爱情充满无限憧憬的自己。 这个世界上,是否向往爱情的孩子就不配存在,所以,总要被无情的世界无所不用其极的毁掉?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它那么无情地夺走了单纯赤诚全心全意对自己好的Andy,希望,不要再伤害时夕。 他还那么年轻,那么美好。 他的未来,还有无限的可能,怎么可以,让他重蹈自己覆辙。 时夕中文英文切换着,一连唱了好几首歌,无一例外都是比较有治愈向的老歌。 尽管现在网络上各种爆火的新歌层出不穷,他唱的很多歌都已经被人遗忘,可他还是喜欢老歌,而且不喜欢在自己的歌里添加各种各样花哨的技巧,就只是单纯的用自己的最原始的声线去简单的描述那些歌和歌里的故事。 幸好他的天赋还是挺不错,声线纯净,虽然技巧欠缺,但让人听着很舒服。 他唱了几首歌之后,看到一直看着他的小海已经恢复了平静,就停了下来,走到他面前。 “小海哥,我渴了,”时夕呲牙对他笑。 “哦,”小海才反应过来,急忙倒了杯酒给他。 “怎么样,好听吗?”时夕抿了一口酒有些急性子地问道,活脱脱一个做了家务要家长评价的小孩子表情。 “好听,”小海不自禁地弯起唇角,他点点头建议道,“那个大学生乐队大概一会儿就来了,你可以试着和他们一起唱。” “算了,我唱的歌都比较慢的,快的不会唱,也就适合自娱自乐一下,”小海有些腼腆地耸耸肩说。 “你怎么确定他们就不是自娱自乐?毕竟想要唱出名,本身就是不太现实的事,但是不耽误去喜欢。” 小海叹了口气,有些神往地说,“那些大学生以后会结婚,会生子,会为了生活放弃年轻时候热爱的梦想,但是,对他们来说,他们有过热爱的回忆,也是属于青春的一抹亮色。” “嗯,我懂了,”时夕手里握着酒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等他们来了我跟他们试试。” “时夕,有可能的话,多存点钱,离开他。” 小海看着跃跃欲试的时夕,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不要让自己爱上,爱情会让你变得不幸。” 时夕怔怔地看着眼中像是时时都有着刻骨伤痛的小海,抿了抿唇,“我知道了。” 他突然又问,“小海哥,你什么时候教我插花呀。” 小海,“……” “是……为了你的男朋友学的吗?”他顿了顿才问。 “是……他说他的一个朋友会插花,会做出各种各样很漂亮的造型,希望我也能会,”时夕眨眨眼睛,琉璃般的眸子里像是水洗了样,他抬眼看向微微蹙眉一脸担忧的小海。 “他的那个朋友就是他真正喜欢的人吧,”小海蹙眉猜道。 “小海哥,你不用担心我,你的话我记住了,可是吃人嘴短,他对我挺大方的,既然这对我来说是工作,老板的要求我总不能不做。” 时夕咧了咧咧嘴,垂下眼睫,手指默默摩挲着口袋里一张里面存了二百万的卡,那是莫老板因为他配合纹身给的奖励。 在钱面前,什么矫情都显得可耻,人就是这么现实,同样,也是这么悲哀。 没有人比时夕自己更明白钱的重要性。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怔忡了一会儿歪着头笑了笑对他说。 “……”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 小海默默叹息一声,目光有些疼惜地看着他,自己过尽千帆,怎么会看不出来,时夕其实舍不得离开那个人。 他现在像个憧憬爱情的莽撞的孩子,明明知道前方是个陷阱,却仍然执迷不悟。 非得错过痛过才知道后悔。 可是那时候,也许一切都晚了。 ———— 和那几个大学生多闹腾了一会儿,忘记了时间,结果晚上回去的时候就有些晚了。 时夕打开门回到家,看到房间里灯亮着,莫老板穿着睡衣,歪在沙发上打盹。 他看到沙发上的人,忍不住把脚步放轻,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跟前,然后盘腿坐在地毯上,托着腮歪头静静地看他。 莫老板长得真的挺好看,妥妥地一个斯文败类。 鼻梁高挺,眼神时时透着温润,脸颊线条却相对柔和,单从外表看是个没有多少攻击性的斯文帅哥。 时夕撇撇嘴想,有钱,长得还帅,老天爷有时候真会偏向富人。 他又转念想了想,其实自己长得也不差,他爸妈以前也挺有钱的,他长得好也是因为妈妈是美人。 有钱人的优势之一是找老婆美女都能随便挑,自然就能聚拢优质的基因了。 可长得再帅再好看又如何呢,百年之后这张脸也是尘归尘,土归土。 他手指无意识地在那张帅脸上滑动,摸到薄唇边的时候,手指突然被一下张嘴含了进去。 他愣住,看着那双温润的眼里迸射的却是热度过高的光,顿时有些脸红耳热。 第四十五章 老油条 莫正华舌尖舔舐指尖的瘙痒感像一股细小的电流,从时夕的指尖一路传导进心里。 时夕哆嗦了一下,想要把手从他嘴里抽出来。 可还没等他把指尖抽出来,就被莫正华把整个手掌都拉过去,一点点细细地啃起来。 时夕,“……” 莫先生真的好像一只毛茸茸的大狗。 莫大狗很快顺着他的胳膊一路舔到腋窝,把他吻得忍不住笑起来,最后把他整个人都压到地毯上,一点点地吻,口水擦了他一身,像是要把他用口水整个标记起来一样。 于是时夕被顺理成章地吃干抹净了。 这一场情事莫正华做的畅快淋漓,时夕光着身子被压在深色的地毯上,白玉般的皮肤被地毯衬得像是会发光一样,还有背上那树灼灼盛放的桃花,娇艳欲滴,摇曳生姿,仿佛能把人勾进一片艳色无双的梦境里。 “时夕,你这样真的好美,”他膜拜般的吻上他背上的纹身,几乎用舌尖舔遍他整个背上的每个角落。 感觉到男人异常执迷地啃咬他背上的纹身,时夕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因为他明显感觉到,莫正华吻他背的频率过高,做事的时候,也是后背位的频率过多。 也许自己如今所依仗的男人的喜爱,多数是拜这身刺青所赐。 也就是说,他也不过是个载体,就像一张干巴巴的画纸,如果没有身上的那幅价值连城的画,便是毫无价值。 悲哀的感觉让他颓丧地把脸埋进胳膊,将落寞的情绪彻底掩藏起来,只留线条流畅的背在男人视线里,反正男人需要的就只是这个而已。 背上的吻还在继续,在时夕陷入越来越低落的情绪里的时候,却猛然间觉察到,男人的吻滑向了不可思议的地方。 时夕攸的瞪大眼睛,“……” “……先生,不要这样……不干净的,”时夕在过度的刺激下猛烈摇头,克制不住想要挣扎抽身,却被男人更紧地钳制住。 他眼角微红着,被男人带给他的极乐触感彻底淹没。 红绡帐暖,一夜荒唐。 快乐的时光永远不觉得漫长。 两人精疲力尽地休战时,天光竟然已经开始微微放亮。 “……先生,为什么,”时夕双手捂着脸,指尖却有泪不甘寂寞地一点点的渗出。 为什么这人总要在他自以为已经做好了泾渭分明的心理建设之后,仅仅用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就让他全面丢盔卸甲。 “为什么要问为什么?”男人叹息一声将还在低泣的时夕拉到怀里拥紧,手指餍足地抚着他的背,看着他娇羞啜泣的模样觉得有些好笑,时夕在情事上一向放得开,没想到也会有害羞的一天。 “这种事你能为我做,我为什么不能为你做?和自己喜欢的人追求最原始的快乐,哪里不干净了。” 时夕呆呆地看着他,满脑子都是他那句‘和自己喜欢的人’。 他分不清莫先生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他说的喜欢的人指的是自己,还是指的他,他没有勇气开口去问。 “我饿了,”男人伸了个懒腰,揉揉时夕的脑袋把他拉起来,“陪我吃饭,待会儿得睡个回笼觉,不然上班要打瞌睡了。” 两个人简单冲洗洗漱之后,莫正华把冰箱里保鲜盒里打包好的菜拿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一下,然后盛到盘子里摆在桌子上。 冰箱里居然装了好几个菜,而且看样子都是没动过的。 “先生,这些都是你提前买的吗?”时夕有些意外地问。 “不是,是昨晚准备的,我让吴昊做好了专门送过来的,”莫正华边拿餐具边说,“本来昨晚想和你一起在家吃个晚餐,结果你回来晚了,打电话也不接,也没吃成,就一直放在冰箱里没动。” “来,吃点吧,虽然味道肯定不如昨晚,但好歹是大厨手下的家常菜,还是比外卖好点儿,”他说着递给时夕筷子。 “对不起,先生……我以后不会这么晚回来了,”知道莫正华昨晚为了等他回来居然没吃饭,他顿时内疚起来,有些殷勤地给他夹菜,“先生你多吃点。” “好,乖,”莫正华大口吃着碗里的食物,昨晚就喝了点牛奶充饥,又运动了一夜,当真是饿了。 他边吃边说,“我已经吩咐好吴昊,以后经常做好几样菜直接给你送过来,这样我们回来可以一起吃,或者万一我在外面有应酬,你也不至于胡乱对付。” “还在长个子,要多补充营养,”他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谢谢先生,”时夕咬唇,感动于莫正华的体贴细心,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如果我会做饭的话,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不会做可以不做,我们有钱任性嘛,可以让厨师做,”莫正华无所谓地笑笑,“两个人在一起,不一定非得面面俱到,只要相处的舒服就好了。” 时夕怔忡地点点头。 脑子里不停回荡的话又变成了‘两个人在一起’。 莫先生这些模棱两可的话真的能轻易让他产生歧义,而且该死的,这个男人为什么连说话都时不时让人觉得贴心,果然是老油条。 时夕捣着碗里的菜又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却突然听莫正华又貌似很随意地说,“你现在在玩的那个酒吧叫什么名字?我有空去逛逛。” 时夕有些微微愣住,有些不情愿地说,“……名字叫‘海边的风’,就是个很小很小的酒吧,人不多,没什么好玩的。” “海边的风……”莫正华咀嚼着这个有些特别的名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名字还不错。” 紧接着他挑了挑眉,有些探究地看向时夕。,“不好玩你玩到九点多回家?你怎么好像不大愿意让我去?你有事瞒着我?找新男朋友了?” “没有,我没有找新男朋友,”时夕慌忙摇头解释,“我就是刚好认识了一个大学生乐队,最近在和他们练歌。” “唱的不好,所以不好意思让你看,”他手指握紧筷子,有些紧张地嘟囔,“除了你,我不会找别人……” “那就好,我还以为你嫌我老了呢,”莫正华半开玩笑地说。 第四十六章 救场 时夕不知道,自己还能瞒多久。 他总是有种恐惧感,似乎莫先生只要见了夏海这个正主,自己这个替身马上就会被他无情地抛到脑后。 所以自从莫先生说过想要去那个酒吧看看之后,时夕反而好长时间没有再去那个酒吧。 哪怕,在那个酒吧里和那几个大学生玩票一样唱唱歌,让他觉得不那么空虚了,起码能感觉自己还有除了被包养以外的其他价值感。 他觉得自己像只可笑的鸵鸟,只要把头埋在沙子里,就可以当所有问题都不存在。 可是他知道,莫先生总有一天会见到心仪的夏海,他所担心和恐惧的一切,终有一天会发生。 他也没有去找小海学插花,而是自己在网上找了物料来看着学。 可是终究是缺乏基本的创造性,也只会拙劣地模仿而已。 尽管如此,莫先生多少也会表现的有些捧场,也会把照片拍下来,可是却没有多少兴致把照片放大了像夏海的作品一样被他珍视地挂在墙上。 时夕知道,莫先生对于艺术品的审美还是相当有高度的,自己根本达不到他想要的程度。 虽然莫先生什么都没说,可是那种无形的挫败感还是一点点击溃他的心。 自己身上,除了这副皮囊,没有任何值得莫先生喜欢和留恋的东西。 这是个让他绝望的事实,他甚至越来越被这种不安定的感觉折磨到夜不能寐。 这么鸵鸟一样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天傍晚大学生乐队里的成员突然给他打来电话,请他去紧急救个场,因为主唱刘奕突然肠胃不适进医院了。 “大杨哥,我……能不去吗?”时夕握着手机难为情地说,“可以找霹雳手代唱啊。” “霹雳手”是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兼伴唱,歌唱的也不错,没有主唱也完全撑得起场子。 因为他的名字叫程坤,和《倚天屠龙记》里的假和尚成昆同音,所以大家都叫他“混元霹雳手”,简称“霹雳手”。 “要是平常也就罢了,主要是今天酒吧老板说晚上有两个重量级客人要来,要调整点新节目,所以光靠阿坤一个人太单调了,而且正好我们几个人的歌这些熟客平常都听腻了,老板想换换新歌,我们就集体想到了你。” “可是我真的走不开……”时夕看了看时间,发现离莫正华平常下班的时间居然超时了,料想莫老板大概临时加班了,不过可能也快回来了。 如果这时候自己不在家的话,莫老板肯定能轻易猜出自己又去了酒吧,说不定会去找自己,那样,就更瞒不住夏海在酒吧里的事了。 他明知道莫先生早晚都会知道,可还是可悲地产生拖一天是一天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法控制自己的卑劣。 “哎呀,小夕,你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出现了呢,哥哥们都想你了,正好借这个机会出来玩玩。” 键盘手大杨继续苦劝,“酒吧老板都说了,咱们今天表现好的话有额外的小费,不然他就只能再请一个乐队来唱,这钱咱们说什么也得拿下,而且如果请了别的乐队就可能危及我们的饭碗,快来吧,好弟弟,就当帮帮哥哥们。” “我……”对方的热情让他完全张不开口拒绝,他正冥思苦想该怎么样才能拒绝时,突然有别的电话接进来。 时夕一看是莫先生,急忙告诉大杨等他一会儿,然后就接起电话。 “时夕,我今天有应酬,不知道要几点回去,可能会很晚,你吃完饭早点休息不用等我了,”莫正华在电话里温柔交代。 “哦,好的,先生记得少喝酒,”时夕乖巧地回答。 两人寒暄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时夕松了口气,只思考了一瞬就又把电话给大杨打了过去。 “大杨哥,我一会儿就过去,”时夕咬了咬唇下决定说,“不过我也不能待太久,陪你们唱完我就要先回去了。” “好来,没问题,”大杨在那边欢呼一声,“快来快来,等着你!” 时夕于是换了身衣服,出了小区直接打车去到了酒吧。 进到酒吧里面,发现里面卡座上的人已经不少了,看看时间正是下班的一段时间,正是陆续上人的时候。 时夕很少在这个喧闹的时间点来这个酒吧,一时觉得有些不适应。 他刚走到吧台,就被大杨拉到一边,乐队的其他几个人已经在舞台上给乐器调音了,时不时有略显凌乱的音符传出来。 目前酒吧还在放的是音响里的音乐。 “大杨哥,我要唱什么?”时夕搓了搓手,看到酒吧越来越多的客人,他突然有些紧张。 “就唱我们原来和你练的那几首就行,你和霹雳手交替着唱,你唱慢的我们这边唱快的,”大杨仔细交代着,“你唱完就弹吉他给霹雳手伴奏,这样时间就耗得差不多了。” “可是可是,我怕唱不好,”看着这么多人关注着,时夕还是有些怯场,“我这段时间都没有练。” “没关系的,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了,唱不好也没关系,这个小酒吧的客人还是很包容的,”大杨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时夕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抬脚踏上唱台。 乐队的其他几个人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因为刚开始要烘托气氛,所以霹雳手主唱,不过他们这些歌,之前时夕伴奏也都练过的,好在弹吉他能跟得上趟。 于是几个人跟着节奏很快嗨起来,时夕也很快融入了这热闹的气氛,跟着节奏弹奏起来。 音乐真的是有魔力的东西。 时夕这段时间一直都忧心忡忡的睡不好,现在跟着欢快的音符,还有这几个一直热情洋溢的大学生一起嗨翻全场,原来郁闷的心情没多长时间便一扫而空了。 怪不得人们在繁忙之余会喜欢到酒吧里跳舞、嗨歌,这真的是个能够让人精神放松的地方。 会唱歌的男孩子真的是会发光的存在。 莫正华眯起眼睛,有些惊叹地看着舞台上微微垂着眼睫沉浸在自己歌声的世界里的时夕。 眼前轻易地浮现出第一次隔着耳麦听到时夕的歌声的场景,和时夕经历过的种种随着歌声依依在脑海里逐渐回放。 第四十七章 晦气 “记得早先少年时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清越动听的声音简直能够直抵灵魂深处,听得人的心都化了。 当时夕的歌声响起的时候,整个酒吧里原来沸沸扬扬的声音渐渐安静了下来,时夕顿时有些紧张,幸好旁边的大杨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鼓励他别害怕继续唱。 于是他暗暗吐了口气,闭了闭眼定了定神继续唱。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人家就懂了……” “这个孩子不错啊,”挺着将军肚,由于过度肥胖整个人显得肥头大耳的朱理拿着酒杯,有些兴味盎然地看着舞台上那个细细瘦瘦,却长相气质声音都相当优越的男孩子。 这下他不嫌莫总找的地方小的寒颤了,寒颤有寒颤的好处,这个世界上总有意想不到的惊喜等着你。 “朱老板想干什么?”听到他的话,莫正华有些危险地眯起眼睛,隔着镜片有些不悦地看身旁的人。 “不干什么,不过觉得满汉全席吃多了,偶尔吃吃清粥小菜也不错,”朱老板一时没听出来莫正华的声音不对,哈哈一笑,带着侵略性的目光直刺向舞台上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男孩。 他招手让手下把酒吧经理叫过来,直接了当地说,“那个孩子一会儿等他唱完了把他叫过来。” “翟先生吩咐过两位老板有什么要求可以尽管提,”酒吧经理对着朱老板点头哈腰,“不过那个孩子不是我们酒吧里的,不知道会不会同意朱老板的要求……” “没事,你就直接把他叫过来就行,不就是钱吗,只要今晚把我伺候好了,钱要多少有多少,”朱老板不耐烦地摆摆手让他去办事。 这也算是这个城市手腕通天的人物之一,得罪不起,没办法,酒吧经理只得按他的吩咐去找时夕。 只摇头感叹,被朱老板盯上,这孩子怕是要毁了。 莫正华脸色已经铁青。 朱老板是个什么货色他一清二楚,这货就是个男女通吃的老流氓,以玩弄少男少女为乐,毁在他手上的男孩女孩大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时夕八成正对这个畜生的胃口。 “莫老弟,你说奇怪不奇怪,翟云飞这么大的老板,居然有闲工夫开个这么麻雀大的小酒吧,这不像他能干的事儿啊,他是闲着没事干了吗?”朱老板若无其事地笑着说。 “……这你得去问翟云飞,”莫正华咬着牙,皮笑肉不笑地说。 自己真的是失策,本来是想趁着工作应酬的机会顺便来看看这间酒吧有什么特别,能让时夕这么流连忘返,查过之后才发现这酒吧居然是翟云飞置办的。 翟云飞闲着没事置办这么小的酒吧做什么? 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当真是迷惑操作。 为防止时夕知道他来酒吧,他提前叮嘱时夕在家里休息,因为时夕好像一直非常抵触自己来这里。 那小孩子没什么心眼,还一直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可是在他看来这孩子就差把‘你不能去’这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这就让他更好奇这个酒吧到底有何种吸引力。 可没想到最近好长时间都没提酒吧两个字的小孩,偏偏今天瞒着自己偷跑出来了。 还好死不死被朱理这个老流氓看上。 妈的,真是晦气。 时夕一首歌唱完,大杨拿着话筒在舞台上声情并茂地和下面的观众互动,让他们几个人刚好有休息一下的时间。 不得不说这几个学生真的各有各的才能,像大杨这样脑筋灵活口才了得的,就算不做乐队,将来开个婚庆公司当个司仪主持也绝对有饭吃。 时夕正乱七八糟地想着,突然酒吧经理走上台来,递给时夕一朵玫瑰花,花下面还夹着几张美钞。 时夕有些愕然地抬头看他,他小声说,“是那边卡座上两个老板给的。” 说着他眼神示意时夕给小费的老板的位置。 “那个老板说想要见你一面,请你喝杯酒,你看……” “对不起经理,我弟弟不去,”霹雳手直觉的感到危险,有钱有势的人他们这些平常人可不想打交道,用脚趾头想一想就知道他们想对时夕干什么。 “麻烦帮忙告诉那两位先生,请他们找别人吧,我们这个弟弟是个老实孩子,年龄小,胆子更小,不想面对不认识的人,”旁边的乐队鼓手说着也十分有保护欲地拿胳膊揽着小海的脖子。 “可是那两个老板都是本城手眼通天的人物,咱们得罪不起啊,如果能喝杯酒就过去的事,咱们还是不要自不量力和他们硬碰硬是不是,”经理一脸难为情地劝道。 “要是能喝杯酒就能解决问题就好了,”霹雳手蹙眉看向那两个老板所在的方向,“怕是他们步步为营,不知道心里藏着什么龌龊心思。” “我觉得还是让这个小兄弟自己决定……”经理僵笑着看向时夕,时夕已经抬眼看向了那边两个老板。 因为酒吧不大,所以那两个老板的卡座距离舞台不是很远,仔细看就发现了坐在沙发上的莫正华。 他有些窘迫地挠挠头,心道先生知道他偷跑出来唱歌一定很生气。 就在经理和乐队成员僵持不下的时候,时夕抿了抿唇,打断他们的争执,“那……我过去一趟吧。” “不行!时夕,你这可是羊入虎口,他们那些为所欲为的资本家会把你啃的渣都不剩,”鼓手急道。 “是啊时夕,不能过去,咱们斗不过这些人的,”霹雳手握紧拳头,“我真有点后悔把你叫来了。” 这年头长的好看有时候真的不是什么好事,他们乐队几个人都长得挺有安全感,可是时夕明显不一样,就颜值真的高的没话说。 而且他本来就像他们新认识的小弟弟一样,如果就因为给他们帮唱被饿狼盯上,那他们真的是造孽了。 “要不然我们现在就把时夕送回家吧,”一旁的贝斯手也说。 “不用了,”时夕感动于乐队里几个大哥哥对他的爱护,他咧了咧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两个老板有一个我认识的,他是……我哥,他不会伤害我的。” 第四十八章 威逼利诱 时夕有些踟蹰地走到两位老板面前。 虽然知道莫正华不会真的拿他怎么样,但是万一这男人生气的话,别的不说,自己的屁股可要吃苦的。 时夕走到莫正华的卡座边站定,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还没开始说话,就见他旁边座位上一个很胖的老板已经开始发话了。 那人往桌子上推了一杯酒,直接了当地命令道,“把它喝了。” 时夕一时愣住,“……” 他抬眼看向莫先生,不知道该不该拒绝,这个人和莫先生坐在一起,肯定是莫先生的朋友了,如果拒绝的话,先生会不会生气? “这段时间就跟着我,有的是你的好处,”胖老板接着说。 这人明明是坐着的,却仍然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错觉,看时夕的眼神充满了蔑视和挑衅,仿佛他看的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玩物。 莫先生一直没有说话,可时夕听到胖男人的话脑子里却轰地一声,一股强烈的恐惧直冲头顶。 “先生……”他惊惧交加地摇头,忍不住瞪大眼睛看向莫正华,嘴唇哆嗦着,“不要……” 莫先生这是要把他送给别人了吗? 怎么可以? 难道在他眼里,自己也只是个随时可以丢弃或者转手的玩具? “怎么,不喝?哼,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胖老板明显是没什么耐心的人,他不耐烦地摆手,一旁的保镖立马走向时夕,时夕吓得惊慌后退。 他脑中蓦的冒出以前在KTV被宋万逼着喝酒的场景,那是他这辈子都难以忘记的噩梦。 那时候自己被宋万欺负,绝望至极的时候,是男人像天神一般猝不及防地降临,把自己从水深火热中解救了出来。 从那以后,男人其实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他的整个世界。 可是如今,同样的场景再现,那个为自己撑起了一片天的男人就在旁边,却一脸冷漠地选择旁观。 怎么可以? 他怎么可以任性地给了自己希望后,又那么残忍地夺走? “先生……我错了,”时夕满脸惊恐地后退,无助地看向莫正华,“我以后一定乖乖听你的话,求你,别把我送人……” 这时候走上前的保镖已经抓住了时夕的胳膊,时夕像是被蜇到了一般奋力反抗,带着哭腔地向他惊恐唤道,“先生!” 莫正华叹了口气,看到时夕脸色惨白,知道这回是吓狠了。 他站起来,拿过朱老板放在桌子上的酒就一饮而尽,然后似笑非笑地着看向朱老板,“朱老板,时夕这个孩子酒量不好,这杯还是我替他喝了。” 朱理从沙发上抬起臃肿的身体,一脸不满地看向他,“……莫老弟你这是干什么?你这是半道上截胡我看上的人?这就不地道了,你刚刚可一直都没说过看上这小子。” “我需要说吗?哦,抱歉,我忘了,”莫正华一脸无辜地一拍脑袋,“怪我没说清楚,我今天带朱老哥来,本来就是来顺便捧捧我这个小男友的场,这个孩子最近不大听话,我刚刚就是想跟他开个玩笑吓吓他。” 他说着朝时夕招招手,“过来。” 时夕急忙挣脱开保镖的钳制,三步并作两步跑到莫正华身边,一头扎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浑身都在细细地颤抖。 “先生……”时夕把头抵在他的肩膀上,泪水很快湿了他的衣领,“我错了……” “现在知道害怕了?”莫正华有些心疼拍拍他的背,觉得自己这回玩笑有点开大了,小孩真的吓惨了,不过还是趁着机会板起脸来敲打,“下次还敢不敢背着我偷跑出来?” “不敢了,”时夕连忙惊慌摇头。 “……原来这小子是莫老弟的人,你们这打情骂俏的方式可真是……连我老朱都算计在里面,”朱老板这回算是看明白了,他没趣地坐回原地,倒了杯酒一口闷下去,感叹一声,“莫老弟倒是性情中人。” “朱老哥过奖,朱老哥才是个情场老将,我比你可差远了,”莫正华拉着时夕坐下,看到时夕依旧战战兢兢地低垂着眼,像只受惊的小兔子,有些好笑地揉揉他的脑袋,然后一把把他拉到怀里,时夕也乖乖地偎在他怀里不动。 “那你今天晚上叫我到这里来,难道就是为了炫耀你得了这么个可人儿?这就太不地道了,”朱理看着两人亲密互动有些不悦地抱怨,“我还以为莫老弟给我准备了什么好项目。” “我可没炫耀,”莫正华无辜地挑了挑眉,“再说朱老板什么人没见过,在你面前炫耀岂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莫先生不知道我今天出来唱歌,我是偷跑出来帮朋友的,”听到两人的争执,一直低垂着眼的时夕突然鼓起勇气抬头看向对面的胖老板,小声解释道,“先生交代过我好好在家,是我的错,不怪先生。” “哈哈还挺贴心,”朱老板听到时夕的话突然笑了,他直勾勾地看着时夕,肥胖的身体对比时夕单薄的身材更具压迫性,“说真的,莫老弟,你干脆把这个小东西让给我吧,这样我们谈的项目我可以再让利一成。” “小帅哥,跟我吧,我手底下还有个娱乐公司,到时候我把你包装成小明星,给你出专辑,可比被人包养赚钱多了,”他接着对时夕极尽利诱。 时夕拼命摇头,可劲儿地往莫正华怀里钻,当不当明星都还是胖男人画的大饼,只是莫先生他们大公司之间的项目让利一成可能便是出让千万利润,不得不说他提的条件对莫先生怕是有足够的诱惑力。 他一时害怕莫先生会不会为了生意真的会答应朱老板的要求。 时夕暗想,这朱老板当真是个厉害角色,远没有面相上看起来脑满肠肥,见到自己先是威逼,现在又开始利诱,做事当真步步为营。 “朱老板,你这就没意思了,我们现在在磨的条件本来就是这一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早晚都会让步,现在居然想趁机讹诈,”莫正华态度强硬地板起脸,“我还是原来的条件,这个单子接不接随便你,时夕我更不会让。” 感觉到他怀里的人听到他的话浑身的肌肉都放松了许多,他心情好了一些,拍拍怀里人的肩膀,柔声道,“你的伙伴们唱完了,快去跟他们说一声,待会儿我们回家了。” 第四十九章 占便宜 看着小孩子一步三回头地走开了,那边一直异常担心的乐队成员也非常热情地欢迎他归队,莫正华有些发怔。 自己是不是不该这么自私地把这个孩子禁锢在身边,他应该有更广阔的天空,他该像只自由歌唱的百灵鸟,而不是被他强硬地禁锢在身边的金丝雀。 可是该死的,拥有这么一个全心全意对自己,整个世界单纯狭小到只剩下自己的小情人感觉是多么好,他早已经习惯了每天打开门就有这么一个人在迎接自己,用他柔软的内在承接自己其实早已疲惫不堪的内心。 时夕,时夕,原谅我的自私和卑劣。 可是你是我的,谁叫你是我的呢? 对你,我当然可以为所欲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莫正华眯起眼睛,有些意味深长地看着时夕的身影。 “真是难得见莫老弟对一个孩子这么上心,”朱老板掏出根烟夹在手里,旁边的保镖手疾眼快地打着火机给他点上,他深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我最近在玩一个小明星,带劲儿的很,怎么样?换着玩几天再换回来?” “不换,”莫正华挑眉,“你什么时候见我随便乱玩过?我有洁癖,不喜欢不干净的东西,而且我念旧,用顺手了的东西大概会一直用。” “啧,莫老弟,以前我就觉得像你和翟云飞这样的都太死板,人生就这短短几十年,不把该享受的极乐都享受遍了,这辈子不是白活了。”朱老板十分不赞同地摇摇头。 “翟云飞还是个开夜总会的,那家伙搞笑程度更不亚于妓院老鸨守身如玉,我看你也快向他看齐了,你们到底在搞什么?” 他啧啧叹息,百思不得其解,“你说想要人的话什么人没有?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更新鲜更年轻的等着你,为一朵普普通通的花放弃整片森林,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要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呆在彼此的舒适区里就好。”莫正华叹了口气,随即站起来,“今天就先到这里了,我回去了,你随意。” “这么急?不再考虑考虑我的提议?”朱老板不死心地又把刚才的提议提了一遍。 “不考虑,朱老板拥有整片森林,何必纠结我看上的这朵普普通通的小花,”莫正华又是直接了当地拒绝,一脸无语地看着他,“不急不行,朱老板刚刚往酒里放了什么料自己难道不清楚,再待下去我怕是要出洋相了。” “哦,呵呵,我差点给忘了,”朱老板一拍脑瓜,“你怎么喝下去这么久了,还跟没事人一样,还真是会装,估计现在下面快爆了吧,哈哈哈……” 莫正华不再理他的嘲笑,黑着脸起身离开。 那边时夕已经和唱完的乐队成员喝了几杯啤酒庆功。 大杨好奇地问,“时夕,你到底是什么来头?有这么有钱有势的哥哥,看来你身份不简单啊,怪不得举手投足气质不凡,快透漏一下,你到底是哪家富二代?” “我……”时夕有些紧张地握着杯子,垂下眼,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模棱两可地回答,“他……不是我亲哥哥……我不是本地人,家里父母车祸去世了,所以现在只能先跟他生活在一起……” “大杨,别问了,喝酒就喝酒,乱打听人家的家世干什么,今天高兴不提伤心事儿,来喝酒喝酒,”霹雳手听到时夕说起父母双亡,敏感地觉察到时夕情绪开始低落,暗地里踢了大杨一脚,责怪他大嘴巴。 “时夕你年龄那么小还没上大学吧,”一边的鼓手说,“那么喜欢唱歌,以后可以考虑报考我们音乐学院,这样我们就都算是你正儿八经的学长了。” 时夕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突然想起来问他们,“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小海哥?我还以为……” 还以为莫正华来了指定穿帮了,没想到两人居然神奇的没遇上。 小海今天居然一直都不在。 “他,好久都没上夜班了,只有白天的时候偶尔在,可能身体不大舒服,不能太过劳累,”鼓手回答道。 大杨也有些困惑地说,“说起来小海在这个酒吧身份真是奇怪,自由度相当的高,说是员工也不用上夜班不用干重活,说是老板又不像,他自己也一直否认。” 他摇摇头,嘟囔着,“想不通。” 时夕,“……” 人家当然自由了,时夕想起那天小海和那个一脸凶相的翟云飞的对话,其中最重要的信息就是,这酒吧其实是翟云飞暗地里开了给小海落脚的。 也不知道小海和那个翟云飞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看起来还颇为复杂。 不过时夕不是多话的人,为防惹出什么麻烦,他选择将那天看到的烂在肚子里。 正当时夕默默发怔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低沉磁性地男声在身后传来。 “时夕,我们回去了。” 时夕猛然回头,看到莫正华衣冠楚楚地站在他身后,温和地笑着地向他伸出手。 顾不得其他人的眼光,他有些紧张地推开椅子,快步向莫正华走去,刚把手放到莫老板手里,马上就接收到惊人的热度。 莫老板发烧了吗? 时夕有些愕然地抬头看他,却见莫老板的神色却还保持的非常正常。 “天太晚了,我要带我弟弟回家了,”莫正华非常得体地微笑着对那几个大学生说,“你们继续玩,不过也不要玩的太晚,早点回去。” 他说着叫来酒吧经理,吩咐道,“这桌酒水记在我账上,另外,他们再想喝什么可以随便点。” 说完后他拉着时夕朝他们点点头,随即离开。 时夕只来得及向他们打声招呼,就被莫正华有些强硬地拉走了。 大杨,“……我怎么看着这个人这么眼熟?” 鼓手,“……我也看着有点眼熟。” 霹雳手直翻白眼,“当然眼熟了,莫氏老总么,财经报上也经常上。” 贝斯手目瞪口呆,“卧槽,时夕居然是莫老总的弟弟?” 大杨,“管他,难得有大款请客,服务员,先来瓶人头马XO!” 霹雳手,“过分了哈,我酒量差,就来瓶黑桃A吧,要最好的!” “我也来我也来,我要调杯最贵的……” “哈哈哈,你们太过分了,这是趁机占便宜啊……” 第五十章 人设塌的厉害 莫正华急匆匆地拉着时夕来到早已有司机等候的车子,打开后车门把他有些粗暴地甩了进去,紧接着自己也坐了进去。 进到车里男人就把前后座的档板升了起来,彻底隔开了司机和他们两个人的视线,然后报了地址,让司机开车。 男人身上涌动的惊人的热度让时夕觉得有些恐惧,他小心翼翼地问,“……先生,你怎么了?” “快,时夕,帮我一下,”他简直要疯了,在酒吧里靠意志强压下的药力开始成倍反噬,他心里几乎有种想要把他直接撕吞入腹的暴烈冲动。 他几乎在用自己所有的毅力压制这种冲动,连眼角都逼得通红了。 看到莫先生状态不对,时夕没有再说话,手麻利地解开他的裤子拉链。 莫先生明显不正常,是之前替他喝得那杯酒有问题吗? “时夕,今晚大概睡不成了,”莫正华额上的青筋鼓胀着,热烫的双手强硬地搬过时夕的脸近乎撕咬地对着那柔软的唇瓣吻下去,“那杯酒我是替你喝的,所以今晚你得对我负责。” …… “先生……我不行了,饶了我吧,”折腾了一晚上,时夕眼睛都哭肿了,早已经精疲力尽,可是这男人依然精力旺盛,时夕无论是体力还是精力都被男人可怖的欲望榨得一干二净。 男人刻意保持着他自己的体力,精力因为药物的作用仍然旺盛非常。 看到时夕在上面做不动了,莫正华翻身反客为主,将他压在身下不停索取,力道依然强悍到可怕。 “这难道不是你该受的吗?”男人舔掉时夕眼角的泪,“你想想看,如果我当时没在那里,你又会怎么样?” 时夕怔怔地看着压在身上表情有些狰狞的男人,习惯性的咬了咬唇,紧接着却有些吃痛地松开,嘴唇之前早就在和男人频繁的接吻中咬破了。 “我错了……先生,饶了我……”他期期艾艾地求饶,眼角又有生理性的泪水忍不住滑落。 时夕终于后知后觉地明白男人这一晚上近乎暴虐的情事不仅仅是为了发泄药力,更是为了惩罚自己。 “以后还敢不敢在夜里去那种地方,”莫正华想起来仍然有些后怕,庆幸当时是自己和朱理一起去的酒吧。 如果是朱理那个畜生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单独去的,还好死不死看上时夕,那他简直不敢想象时夕会经历什么。 那时候哪怕自己能救,怕是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 他却不想如果不是自己大意的带着朱理去光顾着那个酒吧,朱理大抵是不会注意到那么小的酒吧的。 “不去了,再也不去了……”时夕摇摇头,视线终于在激痛和舒爽的交替感觉中再次模糊下来。 他今晚已经被做晕了好几次了。 一直到清早,药力终于散尽的男人才踉跄着把一身狼藉的男孩子抱进浴室清理干净。 这一夜做的太狠,时夕第二天居然发烧了。 接着竟然一连烧了两天,吃过药也不管用。 莫正华有些慌了,想带时夕去医院,时夕却很抵触,因为这次真的做的太过火,身上的痕迹太重,他不想惹人猜疑。 “我带你去一家私立医院,那个医院保密性很好,一般人不让进,不用担心被人发现,乖,听话,”莫正华抱着他进了车里轻柔地给他系上安全带。 低头看着小孩安静的坐在那里,整个人烧的恹恹的,睫毛低垂着盖住毫无光彩的眼眸,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时夕,我……”莫正华顿了顿,欲言又止,“对不起……” 如今,道歉显得尤其苍白无力,自己毕竟伤害了他。 “……先生,我没事,”时夕有气无力地摇摇头,咧咧嘴有些虚弱地对他做了个笑的表情,紧接着眉头紧紧皱起来,“……就是下次能不能别这么重了,我现在还疼的要命。” “好,我发誓,以后再也不会伤到你了,”莫正华揉揉他的脑袋,低头吻在他的额头上。 医院里,叶明仔细检查过时夕的伤势之后言简意赅地对莫正华说,“脱肛感染了,而且裂得太严重,消炎过后还需要做个手术。” 莫正华老老实实点头遵医嘱,又听叶明说,“以后房事方面要注意了,不能再这么放肆,这孩子还这么年轻,伤了身子以后年龄大了落下病根也会很麻烦。” 莫正华抬眼看他,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唯唯诺诺地点头答应,却见叶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他摇头感叹,“我还真是活久见,莫老总也有把人搞进医院的一天,我还一直以为你是个君子。” 他顿了顿,一脸戏谑地挑眉,“没想到也不过是个禽兽。” 他忍不住摇头大笑着离开,“你这人设塌的倒是厉害。” 莫正华怔怔地看着叶医师离开的背影,脑子里却一时空荡荡的。 “……先生,”病床上,一只手打着点滴的时夕拉起莫正华的衣角轻轻摇了摇,“……对不起,我给你惹麻烦了。” “时夕,为什么说对不起?明明是我的错,是我把你弄伤的,”莫正华揉了揉脸,神情颓败,“叶明说的对,我的确是个禽兽。” “对不起,时夕,对不起……”他握着时夕的手放在嘴边轻吻,喃喃地反复道歉,眼圈渐渐红了,“对不起……” “不怪先生,”时夕勉强咧嘴,“是我体质太差,不能让先生尽兴……” “时夕,如果你不是这么听话,这么任我予取予求,我可能不会过分到把你做进医院的地步。” 莫正华说完却又忍不住揉了揉脸,思维有些混乱,更多的是无力,更可笑的是他竟然下意识地甩锅,把这件事的责任归结于时夕自己太听话。 做出这种事情,被骂成禽兽理所应当,人总喜欢标榜自己的道德高尚,却未曾想过,在某时某刻,会被全方位的勾起自己兽性狰狞的一面。 听话,予取予求。 时夕咬紧嘴唇,看着眼前仿佛无限懊悔的男人,眼角渐渐湿了。 其实他以前不是这样的。 可他已经不记得,能够倔强的抵抗命运不公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 他是什么时候丢失了最真实的自己的呢? 可是对他来说,莫先生不是个需要他去抵抗的人,哪怕被他做死在床上,也好过被弃之不顾。 这是唯一他觉得恐惧地事情。 第五十一章 人和人其实都一样 叶明推着医疗推车走进另一间病房,扫视了一眼发现病床上没有人,仔细看了一圈才发现了倚在窗边的男人。 男人身形清瘦,穿着一身病号服,却整个人安静的如同一座雕塑。 皮肤和脸色白的透明,几乎和白色的窗帘一个颜色,难怪一眼望去让人难以察觉,好像唯独那头时刻保持柔顺的秀发是唯一的一抹亮色。 “今天感觉怎么样?”叶明把推车放在一边,走上前问。 “还好,”男人收回放空的目光,垂下眼,接着用手里的木梳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那一头缎子般的长发。 “我给你带了粥,多少吃一点儿,你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再这样下去要出问题了,”叶明劝道。 “不想吃,”男人摇摇头,逆着清晨的微光转过身来看他,目若点漆,眉宇间魅惑天成,眸光却前所未有的沉静,他表情轻松地笑了下,“反正吃不吃,我的时间也不多了。” “你……”叶明欲言又止,“看起来心情好像不错。” “是不错,”他垂下长长的眼睫,过分绮丽的容颜也变得柔和起来,唇角忍不住愉悦地弯起,“磨难终于要结束了,当然心情好了。” “小海,你不用那么悲观,现在没有人再会欺负你了,”叶明微微蹙眉说。 “是吗?”小海不可置否地弯唇笑了一下,继续低头梳他的头发。 接下来气氛有些凝滞,两个人相顾无言。 “我给你说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叶明看了他半晌才主动找话题和他聊天,“你猜今天我在医院看见了谁?” 小海手指动作顿了顿,又旁若无人的继续手里的动作。 “莫正华,”叶明挑了挑眉说。 “莫先生生病了?”小海终于有所反应。 “他倒是没有生病,可他送了个孩子来,才十八岁,也不知道莫老总和这个孩子有什么仇,下手这么狠,居然把人家做进了医院,”叶明说着摇摇头叹道,“莫正华居然能做出这种事来,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怎么会这样……”小海喃喃地说,“莫先生人一直都很温柔的……” 然后心里一动,抬头问,“那个受伤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叫时夕,”叶明回答道。 “竟然是时夕,”小海不解地微微蹙眉,“那么好的孩子,莫先生为什么会对他这样?” “你认识那个孩子?”叶明有些意外的耸耸肩,“也许轻易得到的,不会有人想着去珍惜,毕竟人的劣根性是共通的。” “是,人和人其实都是一样的,”小海了然地点头,唇角又弯了起来,“所以在世上待久了会窒息的,幸好,我终于可以离开了。” 叶明,“……” “……小海,如果你现在能接受手术的话,康复的几率还是很高的……”他忍不住开口劝道,“你还这么年轻,不要总是这么悲观厌世……” “年轻,我还年轻吗?”夏海有些迷惘,“为什么只活了三十多年却感觉像活了三百年,每天都度日如年?” 接着他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有些讽刺地抬眼看他,“我要死了,我以为你会和我一样开心。” “……小海,我不知道你对我有什么误解,”叶明有些急切地解释,“可我从未想过让你死……” 你是没想过让我死,你只是想让我生不如死罢了。 小海没有说出那些话,因为即使说了叶明也会想方设法地否认,可他却又忍不住笑,笑容越来越讽刺,只是笑着笑着表情却突然变得异常痛苦,他捂着小腹瘫倒在地上。 “小海,”叶明往前急走了两步,接着像是想起来了什么,说了句,“你忍一忍。” 然后就快步走到推车上放的托盘里面拿起一个盛满药的针管走了过来,然后扯起小海的胳膊用酒精棉消过毒后动作利落的把针管里的药剂推进他的血管里。 随着药剂发挥作用,小海原本痛苦的神色变得轻松起来,连眼神都变得有些失焦。 “这是吗啡是吗?”小海半晌才懒洋洋地抬头看他。 “是,这个止疼效果比较好,而且它可以让你快乐,”叶明看着他,神情有些深邃莫测,“有了它,你就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了。” 他说着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放在他手里,“也可以用这个,比较方便。” 夏海举起手,把手里的小瓶子迎着日光仔细端详着,小瓶子很好看,像小小的许愿瓶,可里面的白色粉末却是能够能把一个正常人拉入深渊的魔物。 “我马上就要自由了,自由之前却还要被这种东西控制,”他闭了闭眼,拿着瓶子的手无力地垂下去,“叶明,你到底为什么这么恨我?” “小海,你误会我了,我只是想减轻你的痛苦罢了,”叶明又开始解释。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你这么恨我,一定有原因,”小海懒得听他的诡辩,又开始想这么多年一直让他想不通的事。 “是为了翟云飞吗?”他突然睁开眼睛,目光投向身旁的叶明,像是突然间豁然开朗,“这么多年,你一直是和他最亲近的一个人,你没有结婚,没有生子,一直在他身边陪伴着他,可是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的身上,所以你才这么恨我。” “你爱他。” 夏海吐出这句断言,突然就忍不住大笑起来,笑中带泪,“原来我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爱情的绊脚石。” 他痛苦地摇头,“可是我却连退出的资格都没有。” “当初的爱情游戏是他自己要玩的,我连选择说不的权力都没有,他一不小心把自己玩进去了,却要我来付出那么惨重的代价。” 他有些失神地看着叶明,“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迫当你们之前相爱相杀的炮灰?” 叶明怔怔地看了他半晌,突然叹了口气,“小海,如果我不是怕云飞失去你会受不了,我本该给你个痛快。” “错的是我,优柔寡断,摇摆不定,好不彻底也坏不彻底,”他说着手指捏紧眉心,声音里满是疲惫,“这么多年,我也累了,可是云飞放不下你,我又能怎么办?你的存在耗光了他所有的爱和情感,可那些明明就该属于我,如果没有你……” “现在你终于不用纠结了,”夏海苦笑,“我终于可以退出了。” 第五十二章 挑拨离间 时夕的病房里,莫正华正在喂时夕吃饭,此时是手术后第三天。 时夕已经住了三天院,莫正华就整整守了他三天,把所有的工作都任性地甩给了公司副总。 “先生,我吃不下了,”时夕瘪瘪嘴,有些为难地看着执着地举在眼前的勺子。 “乖,最后一口,我可是亲手下厨做的,你怎么也得捧捧场,”莫正华端着碗苦劝。 “可我做的汤你也没有捧过场啊……”时夕含混不清地小声嘀咕,在莫正华探究的目光里任命地张开嘴巴含住那口汤。 “来,再来一口,我保证是最后一口了,”又一勺汤送过来。 时夕,“……” 刚刚说好了最后一口的…… “手术完才三天,注意要控制饮食,他不想吃的话就不要逼他吃太多东西了,”在时夕眼睛鼻子都好笑的皱成一团的时候,叶明及时赶到,终于将他从莫正华过度的殷勤照顾中解救了出来。 “是我疏忽了,我以为就是一些汤水,多喝点没关系,”莫正华连连点头称是,对着叶明毫不留情的训斥也虚心接受。 时夕在一旁有些好笑地看着莫正华,难得看到莫先生被人训,简直有教导主任训学生的即视感。 这个大个儿学生居然还挺听话地低头忏悔。 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能管得了他,而且还是个医生,真是神奇。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叶明叹了口气又道。 莫正华腆着脸不说话。 还能听得进去人话,还算有药可救。 “你先出去吧,我需要给他做一个检查,”叶明对莫正华说。 “好,”莫正华点头答应,走到时夕床边,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头,“我先出去了,别怕,一会儿就好了。” “嗯,”时夕乖乖点头,视线跟着莫正华的背影一直到他消失到门外。 “他都把你弄成这样了,你居然还能这么恋恋不舍,真是傻的可以,”叶明带上医用手套,像翻捡货物一般冷静而熟练地摆弄着时夕的身体。 “……莫先生平常对我挺好的,他这次也不是有意的……”时夕压抑着被人用专业手法检查所带来的不适,还不忘了替莫正华解释。 “哼,他要是真对你好就不会把你做进医院了,一个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上游刃有余的人,会是什么良善人士?” “那个家伙虚伪的很,用尽手段哄得你这种单纯的白痴对他掏心掏肺,然后再把你的真心踩在脚下,”叶明嗤之以鼻,“你现在执迷不悟,总有一天,他会骗得你哭都来不及……” “……”时夕默默握紧手中的被单,想要反驳却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因为他也不确定,莫先生对自己的好里,究竟有几分真心几分伪装。 可是他们之间,又谈何说骗? 就算莫先生真的只是在骗自己,自己能做的也只能是全盘接受而已。 他必须反复告诉自己,一切都是假象,才能防止自己过度沉迷。 可是,他真的挣扎的有点累了。 就像是溺水的人,越是挣扎,可能沉的越快。 莫正华走到走廊尽头点燃了一根烟夹在指尖,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自己这次对时夕的暴虐行径让他觉得心境混乱,他一向觉得自己虽然称不上是什么君子,但是和朱理之流却是在本质上不同的。 可是为什么时夕却能引动自己身体里的恶念,让自己对他做出如此过火的事? 正出神的时候,突然手机铃声响起,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是家里的管家刘婶打来的。 他有些不耐烦地接起电话。 “少爷!”电话那头,刘婶的声音透着急切,“欣儿小姐被人绑架了!” 莫正华,“……” 和时夕简单交代了几句说有加急工作,又拜托叶明帮忙照看时夕,莫正华就急匆匆地离开了。 “看,当他有比你更在意的人或事的时候,也只会把你抛之脑后,”叶明有些不屑地说。 “那又怎么样,”时夕有些自暴自弃地说,“我本来就是被他包养的,他无论是好还是坏,我都只需要全盘接受,拿着那么高的工钱,最起码的职业操守我总该有的。” 检查完了,时夕负气地把被子蒙在头上,声音闷闷地抗议,“叶医生只需要负责治疗我的身体就可以了,其他的麻烦不要管。” 叶明,“……” 这臭小子脾气还挺大。 “……我才懒得管,我闲的,”他愤愤不平地收拾东西,然后不客气地甩上房门。 等房间里终于安静了,时夕把被子掀开,深吸了一口气。 这个医生好奇怪,一直对着自己说莫先生坏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莫先生有仇,致力于挑拨离间他和莫先生的关系。 他不遗余力地扰乱自己的心境,可是该死的,自己真的被影响到了,现在他很烦。 正躺在病床上发呆的时候,门口又响起了开门的声音。 时夕不耐烦地吼道,“没事别来烦我!” “……这是谁惹我们小时夕不高兴了?”一个熟悉的温润声音响起。 时夕有些讶异地转过头看向来人,“小海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接着又扫了一眼,看到他一身的病号服,有些迟疑地问,“你是生病了吗?” 小海拿着一大束花,是各种花集合在一起的一束,还提了个手提袋,他把花和手提袋都放在桌上。 “出了个小车祸被撞了一下,就被人拉来检查了,没想到车祸没事又查出了别的毛病,就在这里住了几天院,”小海很平静地叙述这几天的遭遇。 原来小海真的生病了,所以那天在酒吧才没有遇到。 “小海哥最近你真的瘦了好多,”时夕看着好像空荡荡的病号服里露出一节细瘦手腕,皮肤几乎是苍白的,可以清晰的看到蓝色的血管,忍不住说,“生病了更要好好吃饭啊。” “如果是想趁机减肥的话,”时夕咧咧嘴,将小海原来的玩笑话原样抛回去,“恕我直言,你已经够瘦了,不用再减了。” “没有减肥,只是最近胃口不大好,吃不下东西,”小海摇摇头,抬起一双沉静的眼看他,笑了笑,“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的男朋友是莫先生。” 第五十三章 生命里的光 时夕,“……” “怪不得你一直想让我教你插花,莫先生确实挺喜欢的,”小海低垂眼眸,恬静地笑了,“我今天带了些花来,在这里闲来无事就教你一下。” 时夕抿唇,“……谢谢小海哥。” “我也希望你能学会,不只是为了莫先生,”小海慢条斯理地分拣着花朵,然后拿出准备好的花泥以及修剪工具。 他眼中露出怅惘的神色,“好多造型都是我和Andy一起研究的,他不在了,可我希望他的作品能一直延续下去。” “我记性不太好,可是Andy的很多作品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说着说着眼角开始变得湿润起来,唇角微微弯起,却是笑中带泪,“每当做这些的时候,我都有种错觉,他其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我。” “……Andy是谁?”看到小海渐渐沉浸在伤感的回忆里,时夕小心翼翼地问,“能给我说说吗?” 小海手指顿了顿,欲言又止,“他是个岛国人,是以前……和我拍片子的搭档。” 时夕,“……” “他已经不在了,”小海的泪不知不觉顺着眼角滑落下来,“他为了救我,舍弃了自己的生命。” “可是,那么好的男孩子,他本来不该死在异国他乡,落个尸骨无存的地步。” 小海哽咽着,眼角像点了胭脂一般越来越红,神情悲伤却美得愈加动人,“他之所以会做那种工作,是为了给重病的妈妈赚医药费,他还对我说过,等他赚够了钱就不做这一行了,会存钱开一间小铺子,到时候他会带我去见他妈妈,我们会生活在一起,他妈妈喜欢长得漂亮的人,就一定会喜欢我。”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长的好看不是一种罪,”他说着又含着泪微微笑了,神情里满是温柔的无奈,“他一直说我长得好看。” 时夕默默点点头,是的,小海真的很好看,字面上的意思,五官精致完美。 而且性格也是温柔无害,善解人意,身上还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媚意。 虽然他总是自厌自弃说自己烂,虽然以前做的是那种工作,可是,奇异的,他身上却没有沾染多少糜烂气息。 “Andy他就是那种对着喜欢的人就热情如火一片赤诚的男孩子,他真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对我好过,”小海还在呢喃诉说着记忆里那个一笑就露出几个小虎牙的男孩子。 在那些被蚀骨的绝望笼罩的岁月里,是Andy陪着他,挺过了一轮又一轮难熬的冬夏,小海由于病情的原因意志力极其薄弱,每到冬天都觉的手脚冰冷异常难熬,Andy就会把他的脚捧在怀里用体温暖热。 Andy所憧憬的他们两个人之间那些关于未来的单纯美好的希冀,成了他在那些非人的对待中活下去的动力。 可是Andy死了,于是他们的未来也死了。 Andy是他生命中的光,虽然可能只是莹莹烛火,却给了他活下去的力量,可命运却如此残忍地扑灭了这道光。 时夕看到陷在回忆里的小海,默默地认真地听他倾诉,他感觉到小海真的心里真的承载了很多的苦楚,好像是迫切地想让别人知道他回忆里那个男孩子有多好。 “是我害死了他,如果不是为了帮我逃出来,他本来就可以回家见妈妈了,”提起Andy的死,小海痛不欲生,“他妈妈还在他的家乡等他,可是他却永远回不去了……” “我真的很没用,”他失神地说,“我既没有能力去Andy的家乡,更没有能力照顾他的母亲,Andy不该救我的。” 之前一直朝不保夕,在莫家的时候还不停地被莫家的厨子吴昊欺凌压榨,最近几个月在酒吧收入稳定,他都把工资存起来了,可是却不知道怎么找到Andy的妈妈把钱寄给她。 做那一行的岛国男孩用的都是化名,他甚至不知道Andy的家在哪里,真名又是什么。 和Andy相处了这么多年,他却只顾着自怜自艾,却忽略了应该多关注身边这个对自己好的男孩子。 所以老天也觉得不满,就把那个天使一样的男孩子叫回了天上。 “小海哥……”时夕看着满身都是悲伤气息的小海,不知道该怎么劝。 “对不起,”小海抬起头来看他,眼里含着泪,他有些歉意地对他笑了笑,“我今天话有点多,你别嫌我烦。” “不会的,”时夕摇摇头,这样的小海让他觉得心里很难受,他伸手去握住他的一只手说,“我爸爸妈妈出车祸死的时候,我也难过到几乎想和他们一起走。” “可是我还有弟弟,我如果死了,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弟弟一个人了,”时夕咬唇,认真地看着他,“所以即使是为了需要自己的人,我们也该努力活下去。” “需要自己的人……”小海有些恍然,喃喃地问,“可是这个世界上,谁还会需要我?” “当然有了,比如说,我,莫先生,还有你刚刚说的Andy,他之所以拼命救你,也是因为想要你好好活着。” “可是不值得,”小海凄婉地抬头看他,痛苦地摇头,“真的不值得。” “我已经烂命一条,活着都觉得是负累,哪里值得他用生命去拯救?”他无力地闭上眼睛,双手捂住眼睛抽泣,“这恩惠太重了,重到让我觉得不堪重负,他让我好好活着,所以我连死都不能选择。” “……我也有过那种感觉,”时夕感同身受地说,“我也有觉得自己烂命一条的时候,可是在我即将要沉入深渊的时候,是莫先生救了我。” “所以,我真的很感激莫先生。” “对不起小海哥,”时夕说着有些愧疚地低下头,“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你我和莫先生的事。” “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小海抹掉眼泪,有些不解地问,“就算不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莫先生一直在找你,”时夕低头,有些羞于看他的眼睛,“可是我却一直故意隐瞒已经见到你的事情,如果莫先生知道的话,一定会很生我的气。” “莫先生他……真的很喜欢你,”他垂下眼,默默握紧微微颤抖的手指,心里越来越觉得酸楚难当,“他跟我说,他做梦都经常梦到你,他也很喜欢你做的插花,甚至想让我去学,可我真的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没办法让他满意……” “莫先生……”小海愣愣地看着时夕,将他的情绪尽收眼底,他微微笑了下,“没想到他会一直找我。” “不过,我和莫先生之间真的没有什么,”他摇摇头,眼眸也恢复少许平静,他看向时夕,“我和他之间只是单纯的主顾关系,我无处可去的时候,被他开车撞到,于是他收留我在莫家大宅做了一段时间帮佣,仅此而已。” 第五十四章 小海的故事 “小海哥,能给我说说你的故事吗?”时夕有些冒昧地问,“我想听。” “我的故事吗?”小海低头笑了一下,淡然地说,“说说也可以。” “反正这个故事也快到头了,不说的话大概没有人会听到了,”他叹息一声,将一朵花插在花泥上,一个别有意境的插花作品已经渐渐在他手下初具雏形。 “不要这么说,人生还很长,”大概因为有抑郁症的原因,时夕觉得小海的言论总是过于悲观。 在他看来,小海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的,包括他自己,还有那几个大学生,莫先生,还有那个颇为神秘的翟云飞,他们几乎都被小海某方面的魅力所折服,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个奇异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经历让他变得这么悲观厌世。 时夕很想知道。 “我的故事,也不过是这个大千世界中没有那么好命的人里的其中一个罢了,也许本就是不值一提,这个世界上比我艰难的多的是,他们仍然坚强的活着,我会变成这样归根结底是我不够坚强。” 今天的小海,话匣子一打开,就格外的能絮叨。 有时候,遇上一个愿意安静的听你诉说的人,也是种幸运。 生命中的苦总是源源不断,可是却很少有人愿意听别人的苦痛。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只是一个对爱情有着无限憧憬的单纯少年罢了。” 小海看向时夕的目光变得柔软,就像透过时夕可以看到昔年的自己。 不过是十几年而已,他却好像是耗光了一生的情感,变得垂垂老矣。 “这不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小海说。 的确不是一个美好的故事,甚至只能说残酷。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少年从十几岁到三十多岁的拐卖史。 十多年前,夏海还是一个有些懦弱,单纯敏感的少年,有一个离异带着两个孩子的单亲母亲,母亲是个事业型女强人,离婚后自己白手起家做起了一个知名服装品牌。 性格强势的母亲不喜欢性格太过纤细的夏海,比起夏海,她更喜欢的是继承了她强势性格的女儿,所以夏海在原生家庭里活的很压抑,从小到大听到最多的就是母亲和姐姐责备的声音。 他甚至不知道,他身上还有什么是对的,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连他的出生都是错的。 当他渐渐发现自己的性向异于常人的时候,他更加惶恐,怕这件事会引来母亲的彻底厌恶。 活的异常压抑的男孩子偷偷看了许许多多的爱情小说,他梦想着能够遇到一个保护他的白马王子,于是那个白马王子出现在了网上,那个各方面都契合他的梦想的男人终于吸引的他迫不及待地把想象中的爱情从网络奔向了现实。 并且他在没有跟那个男人商量的情况下和母亲公然出柜,被暴怒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他义无反顾地奔向了情郎的怀抱。 可是却被情郎转头卖给了地下俱乐部抵债。 “我被程御卖给了地下俱乐部,那个俱乐部的老板就是翟云飞。” 时夕愣住。 他没想到,小海认识翟云飞的最初会是这样的,比自己和莫先生的开始有过之而无不及。 小海勉强笑了笑,声音却有着越来越无法掩饰的颤抖,“我那时候还不相信自己被卖了,不愿意接客,一开始就用台灯砸了一个翟云飞的重要客户的脑袋。” 翟云飞注意到了这个满口都是可笑的爱情的有些单纯倔强的男孩子,突然就来了兴致想玩一个游戏,他要毁了男孩心里的爱,他要男孩看看,没有了自以为是的爱,他是不是比蝼蚁更可怜。 “他成功了,他无所不用其极的引诱我,各种攻势上阵,我很快失去了抵抗力对他动了心,可是他渐渐厌倦了这个爱情游戏,就又毫不留情地把我转手卖给了一个岛国同行。” “我那时候真好骗,翟云飞随便对我好一点,我就不知不觉陷进去了,”小海自嘲地咧嘴笑了笑。 可是却无法克制地开始浑身颤抖,他微微哑着嗓子说,“被再次转手卖掉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比起其他俱乐部的男孩女孩,能被老板看上宠过其实也是幸运的一件事,只是那时候我不知道天高地厚没有珍惜,一直天真的想要平等的爱情,所以就被残忍的换了一个老板。” “这次这个老板是个疯子,”小海痛苦地闭上眼睛,“他看到我犯倔不服管,一开始就找了十个男人来……后来我又被锁在他的俱乐部大厅里的玻璃柜福利区被当成福利被客人随便玩了半个月,我就彻底老实了。” 当你以为你已经到了地狱十九层的时候,永远还有更深的一层地狱在等着你。 十几年,连生死都由不得自己。 他必须不停地说服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件任人亵玩的物品,才能挺过那些非人的虐待。 “后来我结识了Andy,他给老板提议和我组cp拍片子给老板创收,我的日子才好过一点,然后就一拍好几年,拍出名了以后,身价倍增的我还被当成高价交际品被送给有钱有势的人把玩,有几次还被送给了翟云飞。” “直到一年多以前岛国老板经营多年的势力突然倒塌,他要带着我们坐他的私人游轮逃到岛国去,混乱中Andy趁机带着我从船上跳海逃生。” “Andy只偷到了一件救生衣,却把救生衣让给了我,他告诉我他从小在渔村长大,水性好,我信了,可是在我们快游到岸边的时候,他却不见了……” 累得昏迷了一段时间的小海睁开眼睛,他在大海上仓皇四顾,却再也看不到身旁依偎着的身影。 他悲痛欲绝地解开救生衣,任自己沉入海底,以为所有的苦难可以就此终止,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却被奇迹般的被海浪冲回了岸边。 小海抬起手揉了揉脸,接着说,“再后来,就是在海边遇见了莫先生。” 他诉说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其中的惊涛骇浪和坎坷波折都被简单的一语带过,可是即使这样,时夕也能轻易地感觉到,那是怎样的一段残酷的过往。 记忆如浮光掠影,随着娓娓道来的诉说闪回过眼前,可对夏海来说,这场倾诉并没有什么治愈作用,只是让他觉得好像重新又走过了一遍那晦暗无望的时光,至今那些伤痛似乎仍然能在皮肤上鲜明的感觉出来。 他一闭上眼睛,似乎还能看到岛国老板那张长相阴柔却让他觉得异常可怕的脸。 于是他只能睁开眼睛。 看来今天晚上又睡不着了。 第五十五章 买卖关系 时夕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他终于领悟到,他以为的闪闪发光的会受到那么多人瞩目的小海,那美丽的表象,那奇异的吸引力,是经过了怎样残酷的人生经历才粹炼出来的。 从此,他再没有资格说小海不该这么悲观厌世,可能换成他自己,也未必能活到现在。 可小海居然还在唾弃自己的不坚强。 时夕不知道,要怎样坚强才能笑对这样的人生。 “时夕,”小海缓缓抬起那双微微红肿,却仍然仿佛蕴含着深邃海洋的美丽眼眸,看向眼前听呆了的男孩,突然笑了,他难掩讽刺地说,“你知道在这个故事里,最让人觉得可笑和无语的地方是什么吗?” “是什么?”时夕咽了咽口水,一时不知道用何种心情去消化刚刚听到的这个太过残酷的故事。 你以为自己命不好的时候,永远有比你更糟糕的命运。 虽然爹妈早早没了,也被黑社会霸凌过,他现在突然觉得自己命好的不得了了。 “本来我都已经认命了,”小海生无可恋的点点头,“可能我就是这么个任人摆布的烂命,就像翟云飞最初想要我明白的一样,我就是一个可以随意被他们这些高高在上的人一脚踩死的蝼蚁。” “可是后来我又遇到了翟云飞,还有一直陪在他身边的青梅竹马,也就是那个叫叶明的医生,你猜叶明跟我说什么?” 他说着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表情极其讽刺地摇头,“他居然说,翟云飞其实一直都深爱我,他唯一做错的一件事就是意气用事把我卖给了岛国老板,可是之后为了弥补这个错误把我救出来,他不惜代价和岛国老板斗了十几年,直到把他的势力彻底掀翻赶回他的岛国老家。” 时夕也目瞪口呆,“……” 不得不说,这反转确实让人出乎意料。 “你说这算什么?”小海至今觉得难以置信,叶明到底跟他说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他甚至一度觉得自己是幻听了,“把人杀了再说对不起?” “他是觉得当初把我骗的不够惨,想再骗我一次让我死得不能再死,还是无聊想继续他的爱情游戏?他怎么可以这样?麻烦就算骗也要换个人好吗?这很好玩吗?他到底想干什么?我是上辈子杀了他全家吗?他要这么无所不用其极地整我?” 他说着忍不住双手捂住脑袋,只恨不得把自己听到的那几句离谱到家的话从脑髓里抠出来。 他有些痛苦不堪地咳嗽起来,咳着咳着突然咳出了一口血。 “小海哥!”时夕大惊失色,急忙手忙脚乱地给他找纸巾,“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没事,”小海摇摇头,有些无所谓地擦掉嘴角的血,然后淡定地把纸巾丢掉。 “时夕,”小海脸色比纸还要白,他有些虚弱地抬眼看向他,对他歉意地笑了笑,“虽然莫先生救过我,也救了你,足见他是个好人,可是抱歉,我还是没办法祝福你和莫先生。” “……”时夕愣住,目光有些脆弱地看着他。 小海叹息一声,幽幽的说,“无论是最初的程御还是翟云飞,他们都对我好过,我都错觉过那就是我想要的爱情,可是当他们厌倦的时候,就都毫不留情地把我给卖了。” 他闭了闭眼睛,说出了对时夕来说异常残酷的话,“在他们眼里,我甚至大概连个人都不算,只被当成随意亵玩和倒卖的物品。” “所以我和他们之间哪里可能有什么爱可言,连身份都不平等,他们从始至终就没有把我当成过应该被珍视的爱人。” “虽然莫先生是个好人,我也不确定,他是否能真的爱你,或者只是把当成一个随时可以舍弃的泄欲工具。” 时夕闭上眼睛,有些心痛地想起在酒吧里的时候,莫先生和那个朱老板的谈话,在他们的话里话外的确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可以出让的小玩意儿,只不过莫先生不愿意出让自己,如果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自己真的有可能被送人。 他和莫先生之间,也的确没有什么平等可言。 因为一开始,就注定了这只是一场买卖关系。 小海抬头看向窗外,神情幽远,“如果说我的生命里有过爱的话,那只能是和Andy,只有他能感同身受我的痛和我的苦,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我们在苦难里相濡以沫过,没有他,我可能早就疯了。” 他说着暗淡的眼眸里突然迸射出前所未有的光彩,他顿时觉得豁然开朗,“时夕,谢谢你愿意听我的故事,谢谢你让我讲出这些,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表情轻松地笑了,“这辈子,我其实是爱过的,和Andy。” “如果爱情是种真谛的话,有多少人终此一生也未曾爱过,我其实没有白活。” “这个人生,我来过,爱过,就足够了,不虚此行。” “我爱过的。”小海喃喃地重复着,“我没有白活过。” 无数次午夜梦回的时候他冥思苦想他的这一生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不是只是为了供人玩乐而存在。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他是为了在这残酷的尘世里体验爱而存在的。 “时夕,不要把自己的幸福完全寄托在一个可以高高在上的凌驾在你之上的人身上,你要学会独立,学会掌控自己的人生,这样你才不会受伤。” 小海回去了。 徒留下一个已经不知不觉被完成的精美的插花作品。 可时夕仍旧学不会,艺术造诣这种东西,也是需要天赋的。 他愣愣的看着手里的一张光碟,封面上面是穿着一身红衣,妩媚妖娆别有风情的小海,小海坐在一张藤椅上,一个长得虎头虎脑看起来就很精神的男孩子半跪在他身边,执起他的一只手虔诚亲吻,眼神痴迷。 那个男孩子就是小海所说的Andy。 或许Andy眼中的痴迷从来不是演出来的,他是真的为小海的风情万种所折服,心甘情愿地为他付出生命。 无论经历过什么,不得不说,小海真的是个有着独特魅力的男人。 小海留给时夕的,还有一张卡,那是他的工资卡。 “我还想拜托你一件事情,”小海临走前,有些凄然地看着他,“如果有可能的话,以后帮我找到Andy的家乡,把这些钱带给他的母亲。” “虽然这些钱不多,却是我堂堂正正靠正经工作赚来的,我以后还会把赚到的钱存到里面,直到,再也赚不到为止。” “我知道这件事可能会让你为难,可我找不到别的能帮忙的人了。” 时夕愣愣地看着手里的东西,不知道该不该告诉莫先生,虽然小海嘱咐过不让他说。 可他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小海看起来状态真的很差,最后说的话,真的好像是在交代遗言。 第五十六章 绑架 莫正华急匆匆地开车赶到绑匪指定的地点,那是一个烂尾楼的工地,除了没有完工的钢铁水泥的空旷楼层,其他的就是疯长的野草,还有几只野狗在到处游荡,整个工地荒凉的像座坟墓。 他停下车,拿着装了赎金的皮箱下车去,仔细找到绑匪所说的那栋楼。 找到那栋楼后,他顺着电话里绑匪所说的方向看去,赫然看到十几层楼的高度上面,一直屹立不动多年的塔吊上,吊着一个因为距离太远显得很小很小的身影。 那是个女孩子。 不用说也能知道,那是夏欣儿。 夏欣儿被捆得像个粽子,嘴被胶带严严实实封了起来,连叫都不能叫,吓得浑身颤抖,眼泪鼻涕流了满脸,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她闭上眼睛不敢再往下面看,只要稍微一看她就觉得头晕目眩,那么高的距离,摔下去怕是会被摔成一堆烂泥。 她还这么年轻,她真的不想死。 可是头上的塔吊因为年久生锈,风一吹就会吱嘎作响,这些仿佛预示死亡的动静时刻挑动着她脆弱的神经。 她快被吓死了。 “钱我已经拿来了,也遵守约定没有报警,人可以放回来了吧,”莫正华深吸一口气,声音镇定地对电话里的绑匪说。 “真的没有报警?”绑匪狐疑的问,接着恶狠狠地说,“我们会这么做也是被夏家逼的,我们倾家荡产买了夏家开发的房子,结果你看!你们这些资本家好好睁眼看看,这就是我们这些老百姓花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子,十几年了,我的老母亲一辈子都在等着住新房子,等到死也没等到!你们就是一群骗子!” “对于你们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不过这些烂尾楼是夏家的事,其实和我无关,不过鉴于夏欣儿现在还是我的未婚妻,所以我才主动来找你们和解,”莫正华淡定地说,“钱我已经拿来了,少废话,放人吧。” “别耍什么花招,否则我就把她摔死!反正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大不了鱼死网破!你们这些有钱人的命总比我们值钱!” 绑匪恶狠狠地威胁,派人把皮箱里的钱检查过,确定无误后才把人放下来后带着钱仓皇逃窜。 莫正华接过吓得腿软哭得一塌糊涂的夏欣儿,解掉她身上的绳索胶带,叹了口气正要把人扶着往车里走,突然又一辆豪华跑车急速开过来,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他们旁边。 一个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的男人从车里钻出来,姿态闲适地抱着膀子倚在车旁,表情戏谑地看着被莫正华扶着的狼狈不堪的女孩,对着她颇为不正经地吹了下口哨。 “翟云飞?”莫正华蹙眉,有些狐疑地看着他,“你来这里干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们会在这里?” “别误会,我就是开车兜风兜到这里来的,”翟云飞挑眉,他扫了一眼莫正华扶着的女孩,一脸嫌弃地捏着鼻子,“哎呀,夏小姐这是吓尿了吗?” “你!”被毫不留情地嘲讽,夏欣儿羞愤难当,忍不住大哭。 “翟云飞,你到底想干什么?这件事是不是和你有关?”莫正华有些恼怒地质问。 “莫老板嘴巴放干净点,我现在是正经商人,做的都是清白买卖,怎么会干绑架这种违法的事,”翟云飞一脸无辜地说。 他接着一脸阴沉地看向狼狈不堪的夏欣儿,“我只是来提醒夏小姐,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如果你再敢动不该动的人,可能撞鬼的几率会越来越多,下次,可能就不会是被绑架被打几顿这么简单了,说不定会被卸成一块块的丢了喂野狗。” “......”夏欣儿嘴唇哆嗦着,原本色厉内荏地瞪着他的眼神开始转为极度的惊恐。 看着那人狠戾的眼神,她毫不怀疑这个人真的会这么做! 这个人真是太可怕了,虽然口口声声遵纪守法,可是杀人越货的事说不定真的做的出来,而且还会狡猾到让你抓不住把柄! 翟云飞撂完狠话就开着车扬长而去,留下被恐吓的女孩在风中瑟瑟发抖。 莫正华蹙着眉把夏欣儿带到副驾驶上,只是明显动作变得粗鲁了许多。 “夏欣儿,你给我实话实说,你到底干了些什么?!”莫正华坐在驾驶座上一脸铁青地问道。 “我……我没干什么呀……”夏欣儿低着头,有些心虚地说。 “没干什么你会惹到翟云飞这尊煞神?不说是吗?不说就马上从我的车上给我滚下去!”莫正华说着作势要开车门。 “不要,不要,别赶我下去,我说……”夏欣儿惊恐地拽着车门,她刚刚被从绑匪手里解救出来,现在一点安全感没有,丝毫不敢独处。 “我就是……本来想找人把夏海打一顿的,”夏欣儿低头支支吾吾地说,看到莫正华听到夏海的名字脸色立马变得阴沉起来,她急忙解释,“我本来只是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也没想把他怎么样,没想到那些人办事不力,被夏海挣脱了,从劫持他的车上跳了下去……” “那夏海呢?”莫正华青筋爆粗,手几乎把方向盘都握碎了,他看着夏欣儿的眼神都有些恐怖,“他受伤了?” “没有,”看到莫正华脸色难看,夏欣儿急忙摇头,“我问过那些人了,夏海就是摔在了地上,当时看起来也没受什么严重的伤,后来就被人给救了。” 夏欣儿说着有些懊恼的咬着唇,低着头不敢看身旁男人的眼睛。 她哪里想的到夏海看起来形单影只的一个人,居然暗地里有人护着,现在看来护着夏海的人就是那个翟云飞。 吴昊那个废物,一点点小事都做不好,更可气的是居然还被翟云飞顺藤摸瓜查到了幕后的自己。 不过即使这样,夏欣儿也不想把吴昊的名字说出去,有他在,最起码她还能探到莫正华身边的一些情况,而且只要钱给够,一些事那个混蛋也会给办得到。 夏欣儿偷眼瞧身旁的男人的脸色,一只手拉着他的袖口轻轻摇晃,“正华哥哥……” “看来夏海是没受什么伤,否则你就不会是被人吊在塔吊上那么简单了,而是会被人直接扔下去。” 莫正华依旧铁青着脸,不理她的撒娇,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她,“我已经跟你父母表明态度了,这次我把你平安救出来,我们两个人的婚约就此解除,以后老老实实别作死,夏海有翟云飞护着,不是你能动的。” 夏欣儿瞪大眼睛,“……” 第五十七章 活下去的动力 把夏欣儿送回她父母身边以后,莫正华又和欣儿的父母商量正式退婚的事宜。 本来夏欣儿正抹着眼泪和父母诉说这次被绑架所受的惊吓和委屈,一听到莫正华提退婚,突然就情绪崩溃了。 “我不同意,我不会同意退婚的!”夏欣儿把桌子上的茶壶茶杯一股脑儿掀到地上,捂着脸失声痛哭。 “欣儿,别哭了,你这……正华你看……”夏欣儿的母亲难为情地看着一旁的莫正华。 “正华,这个女儿被我惯坏了,我们说不通,你自己劝劝她吧,”夏父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道。 “欣儿,别闹了,”莫正华叹了口气,“我已经跟伯父伯母说过了,退婚以后我还是会把你当妹妹看待的,夏家和莫家世代交好,我们两家的情意是不会变的,放心吧。” “正华哥哥,我错了,我上次不该当众打你,我给你道歉,”夏欣儿对他哭着说,“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从小就梦想能当你的妻子,求你别和我退婚。” “欣儿,你为什么不明白,”莫正华顿了顿,表情认真地抬眼看她,“我不爱你,我对你并没有丝毫男女之情。” “那你爱谁?”夏欣儿眼神受伤地看着他,“夏海吗?” “这件事和夏海没有关系,”莫正华蹙眉,“不要混为一谈。” “那如果……我不介意你和夏海保持关系,那你还愿不愿意娶我?”她声音颤抖地问。 “不愿意,”莫正华没想到她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严词拒绝,“欣儿,别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毫无底线的妥协。” 他叹了口气,“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真正的幸福的。” 随即他不再多说什么,告别夏欣儿的父母后转身离开,不再理会夏欣儿的哭闹。 只是听到夏欣儿伤心欲绝的声音从身后远远传来,“可是正华哥哥,对我来说,我的幸福一直都是你啊……” 莫正华脚步顿了顿,突然意识到,自己从前模棱两可的态度确实对夏欣儿造成了莫大的伤害。 所以,他这次更不能心软。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决然地离开。 夏欣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好几天,把夏父夏母担心地不行。 她在房间里为自己莫名死去的爱情伤心啜泣。 她是真的喜欢莫正华,她承认之前有些恃宠而骄,那也是被莫正华的无底线的纵容宠出来的,所以她想不通莫正华为什么之前宠的自己无法无天,现在却可以那么无情地说根本不爱。 夏母小心翼翼地隔着门劝说,“欣儿,要不然我把莫家老宅的大厨叫来,让他给你做你喜欢的菜,看看你有没有胃口,你以前不是最爱吃他做的饭吗?” 听到夏母提莫家大厨,夏欣儿原本暗淡的眼神有些亮了起来,对了,她可以找吴昊再想想办法。 “好,妈妈,你快把吴大厨叫来,”夏欣儿咬咬唇,“我要吃他做的菜。” “夏小姐,夏海我真的不敢动了,”吴昊把一盅补品端给夏欣儿,神色为难地说,“他暗地里被人保护着,上次要不是我跑得快,你就见不到我了。” 夏欣儿用勺子搅来搅去,依然食不下咽,她知道吴昊说的,暗地里保护夏海的人就是翟云飞,偏偏翟云飞她也不敢惹了。 “那怎么办,”夏欣儿眼神黯淡,“难道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正华哥哥被那个人妖抢走?” “现在问题是,莫先生已经被夏海那个妖精掰弯了,”吴昊假惺惺地叹了口气,“这段时间莫先生一直让我往他的新地址送饭,我当时就奇怪,他一整天在公司里,让我往家里送饭是干什么,就忍不住多留意了一下,结果发现……” 他突然欲言又止的不说了。 夏欣儿急得忍不住拍桌子怒道,“发现什么你快说,别卖关子。” “发现……发现莫先生他好像是和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一起同居……”吴昊支支吾吾地说。 “你说什么?!”夏欣儿杏眼圆睁,一时只觉得天塌地陷,“这夏海还没解决掉,居然又冒出来一个,正华哥哥疯了吗?怎么会这样……” 她说着又忍不住哭起来,“都怪那个夏海,都是他把正华哥哥带坏的!正华哥哥原来那么洁身自好,怎么会堕落到现在乱玩男人的地步!呜呜呜……怎么办啊……” “夏小姐你别伤心了,要不然我们找那个孩子沟通一下,看看他什么条件能离开莫先生,大不了像赶走夏海一样赶走他不就行了。”吴昊安慰道。 接着他咽了咽口水说,“只是莫先生的新居管理很严,非本小区不让进,而且如果我们直奔莫先生的新居的话,莫先生一定就知道是我告诉你的,一定会解雇我的,那我就帮不成夏小姐的忙了,所以我们不能在莫先生的家里堵那个孩子。” “不能在家里堵,那要在哪里找到那个人?”夏欣儿不甘心地问。 “上次莫先生请过那个男孩子来老宅吃过一次饭,我当时在厨房忙活,没看到那个孩子长什么样,不过我们可以找专业人员去查那个孩子的动向,不过找人也得……” 他说着对着夏欣儿捻了捻手指,然后腆着脸对她讪笑。 夏欣儿有些烦躁地瞥了他一眼,瘪瘪嘴抱怨道,“钱钱钱,你就没忘了钱。” “哎,欣儿小姐你说这世道,没钱谁给你办事啊,”吴昊一脸为难的叹了口气,迟疑地说,“要不然……我们还是算了吧,莫先生的事我们也管不了呀,管多了他会烦的,上次我听刘婶说因为赶走了夏海的事莫先生对她好一通教训,吓得刘婶也不敢管了。” “刘婶可是看着莫先生长大的,莫先生训起来一点情面都不留,何况我们了。”他又添油加醋地说着摇摇头,“我们也只能看着莫先生自己一条道走到黑了。” “不行!我一定要管,不能让正华哥哥误入歧途越陷越深,就算正华哥哥以后会怨我恨我,我也不能冷眼旁观,”夏欣儿挺起胸膛,原本哀伤的目光变得有些坚定,“你去找人查吧,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男狐狸能勾走正华哥哥的心!” 她说完拿起勺子开始拼命吃东西,她觉得自己不能再自暴自弃下去了,既然正华哥哥身边围了那么多狂蜂浪蝶,那她就要帮他把这些恶心的东西全都赶走,以前正华哥哥对自己这么好,她也要为了正华哥哥做点有用的事,这才是她活下去的动力。 第五十八章 狗血修罗场 莫正华看着桌子上的花默默发呆。 这个插花手法让他觉得莫名的熟悉,时夕正在生病,不可能是他做的,问他也不说是谁,只含含乎乎说是酒吧认识的一个朋友送来的。 到底是什么朋友? 会不会是夏海?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此时时夕看着发呆的莫老总,手指忍不住握紧被角,心里也在激烈的天人交战中。 到底要不要告诉莫先生夏海的事? 他张了几次嘴,话到嘴边却又转向了别的地方。 他唾弃自己的懦弱和畏缩,有些烦躁地翻身背对着莫正华,结果来回翻了几次身,压在枕头下的东西竟然不知不觉地露出了一个角。 莫正华感觉到时夕的不安,视线从花上转到时夕这边,刚想要说点什么安抚一下小孩,结果视线扫过去就眼尖地看到时夕枕头下压着的东西。 “这是什么?”莫正华好奇地问,说着伸手把东西从时夕的枕头下抽了出来。 时夕一时浑身僵住,“……” 他抬手捂住脸。 这下他终于不用再纠结什么了。 莫先生回来的时候,他正拿着那张碟片发呆,听到有人推门时他慌忙将碟片塞在枕下,没想到还是被他发现了,这或许就是天意。 莫先生和夏海这么久没见面,大概是时候该重逢了。 他感觉自己像个小偷,卑劣地偷走了他们两个人见面的契机,或许没有自己的刻意隐瞒,他们说不定早就见面了。 “时夕,你这张碟片是从哪里得来的?”莫正华手指摩挲了碟片封面上美艳绝伦的男子,半晌才抬头问时夕,声音都有些无法自控的颤抖,“那个给你送花的朋友是他吗?” “是的,”时夕放下捂着脸的手缓缓转过身来,却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怕在他眼里看到能令自己心痛的东西。 “他……叫小海……他就是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朋友,”时夕深吸了一口气,他低垂着眼有些混乱地解释道,“他托我帮忙找这张碟片上朋友的母亲,说要帮忙照顾她,因为他那个朋友已经不在了。” “只是那个男人的家在岛国,离这里太远了,我可能也没有能力做到。” 时夕抿唇,鼓起勇气抬头看他,却无法克制地眼角开始变红,“可以的话,这件事还是先生来帮他吧。” “好,”莫正华点点头,“我会帮忙查的。” “时夕,能不能告诉我他现在在哪里,我想见见他,”莫正华压抑着有些激动的心情,对时夕柔声道,“他也是我的朋友,我好久没见过他了。” “他……现在就在这家医院里,”时夕看到莫正华眼里难以掩饰的期盼,像是被刺到一般慌忙垂下眼。 “先生,”时夕闭上眼睛,声音有些沙哑地说,“你快去见见他吧,他好像生了很严重的病,看起来很不舒服。” “好,我去见见他,”听到夏海生病,莫正华坐不住了,站起来就往外走。 “先生……对不起,”莫正华刚走两步,就听到时夕在身后闷闷地道歉。 他回头看去,看到时夕用被子把头蒙住了。 “......为什么道歉?”莫正华有些不明所以地问。 “对不起,”时夕却又重复道歉,声音有些难以察觉地哽咽,“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我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没关系,你好好休息,别多想,我一会儿就回来。”莫正华柔声安慰道,然后再也顾不得什么,急匆匆开门走了出去。 时夕掀开被子,看向那道关闭的门,终于忍不住咬着唇啜泣出声。 就在时夕以为莫正华永远不会回来的时候,他却很快的回来了。 只不过神情里好像丝毫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 “先生,见到了吗?”时夕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莫正华神情低落地摇摇头,“他好像不愿意见我。” 他赶去询问叶明小海住在哪个病房的时候,叶明却说小海吩咐过,不见自己。 小海这么绝情的吗? 可是莫正华接着苦笑了一下,他们两个人之间能有什么情,一直就没开始过,顶多,自己只是一个表白失败的失意者罢了。 或许小海不愿意见自己也是怕徒增尴尬。 时夕也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为什么?” “不知道,”莫正华叹了口气,幽幽的说,“不过,他确实没有非见我不可的理由。” 就算是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见他,可是见到了又能怎么样呢?对着他又该说些什么? 毕竟当初,他毫不迟疑地拒绝了自己的表白,后来夏欣儿又把他从自己家里赶了出去。 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关系,现在中间还隔了时夕。 “时夕,你是在酒吧认识的小海吗?”莫正华愣了半天朝他问道。 “……是,小海哥他一直在酒吧当服务生,”时夕点点头,“就是......也不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再回酒吧。” 他想起来小海见自己时候的虚弱神情,又开始觉得不安。 万一......万一先生再也见不到小海了,他会不会有遗憾。 时夕忍不住挠头,他心情真的好纠结好混乱。 刚才还忐忑不安的担心他们见到,总觉得他们见到就会抛下自己双宿双飞一样,现在又开始担心见不到,毕竟他真的害怕小海会出什么事。 一边是朋友,一边是爱人。 还真是狗血修罗场。 “时夕,等你出院以后,有时间你就......再去那个酒吧去看看吧,如果能见到夏海,就帮我照顾一下他,”莫正华神思不属了半天,突然对时夕说道。 “好……”时夕手指默默握紧被角,声音有些低哑地答应,刚刚默默哭过的眼角又开始变得酸涩。 自己这次之所以会住院,也是因为偷偷去酒吧被莫先生狠狠惩罚了,而如今为了能见夏海,莫先生却主动让自己再去那个他认为对自己有危险的酒吧。 现在看来,自己这次受伤,当真毫无意义。 “时夕,你别误会,”后知后觉的觉察到时夕情绪低落,莫正华叹了口气解释道,“夏海是我的朋友,他以前在我家住过,只是被夏欣儿赶出去了……之后我就一直没见过他,我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想见见他。” “莫先生不用跟我解释,”时夕咧嘴,心却莫名的隐隐作痛,他有些低落的垂着眼,喃喃地说,“我会去的,小海哥也是我的朋友。” 第五十九章 礼物 之后莫正华又找了夏海几次,无一例外都被叶明直接拒绝了,连小海的面都没见到,那种明明知道自己在意的人近在咫尺,却连见都见不到的感觉让他有些失魂落魄。 而他这些状态时夕也都看在眼里,可是却不能说什么,只能偷偷躲在被子里独自难受。 后来叶明被他搅得不厌其烦,直接跟莫正华说,小海已经出院不在医院里了。 莫正华又不死心的去“海边的风”酒吧找了几次,但也一直没见小海出现过,酒吧经理也说,小海一直都没有回过酒吧。 他甚至给翟云飞打过电话,但翟云飞也拒绝透露小海的情况。 他严重怀疑小海是在刻意躲着自己。 无奈只能暂时先放弃找夏海。 由于不是什么大手术,几天之后时夕也跟着出院了。 但是还是需要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才能自由活动,而且莫正华也体贴的遵医嘱,这段时间没有碰他。 等时夕看起来已经没事了之后,已经半个多月过去了。 这天清早起床后,莫正华犯懒不想出去吃早餐,时夕就自告奋勇在厨房做了个简单的荷包蛋,又烤了几片吐司,虽然荷包蛋还是煎的有点老了,吐司也有点烤焦了。 不过难得小孩又鼓起勇气做一回饭,莫正华这次体贴的没有打击时夕,幸好吐司煎蛋都比较简单,小心一些不至于搞成暗黑料理。 “时夕,你……最近一直闷在家里,不会觉得枯燥吗?”时夕煎蛋的时候,莫正华搂着他的腰,下巴搁在他的耳旁,亲昵地问。 时夕被他舔得耳朵有些痒,微微躲避着他透着热气的唇,尽可能的专心看着锅子,“……还好。” “如果无聊的话,可以再去你喜欢的那个小酒吧去唱唱歌,顺便……”莫正华还没说完,时夕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打断了他。 他略带讽刺地抿抿嘴,“先生……你之前不是说,酒吧里不安全,现在为什么又要我去?” “我……这不是怕你在家无聊……”莫正华有些顾左右而言他地说。 “先生其实是想让我去帮你找小海哥吧,”时夕突然觉得空气有些憋闷,他默默吸了一口气,虚弱地笑了笑,“其实,你想要我做什么可以直接吩咐我,不用那么拐弯抹角。” 莫正华,“……” 他叹了口气,怔忡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周围全是烟,急忙提醒道,“时夕,锅子糊了……” 时夕,“……” 吃饭的时候气氛也格外的静默,餐桌上通共两个人却各怀心思,莫正华欲言又止,“时夕,你……” “我知道了,我今天就去找小海哥,如果能见到他,我看看能不能说服他和你见一面,”时夕抽了抽鼻子勉强对他笑了笑,“毕竟我之前就答应了帮先生去找,不能说话不算话。” 然后他继续低头吃东西,只是可能刚刚鸡蛋煎糊了,总觉得满嘴的苦味。 “时夕,这个东西你带着,”吃过饭后,莫正华拿出了一个项链,项链上有个很别致的金属吊坠,就是吊坠看起来稍微有点大,是个护身符的造型,上面还刻着一个佛字。 他温柔地把项链挂在时夕脖子上。 “这个是什么?礼物吗?”时夕有些愕然地问。 不明白莫先生为什么突然送礼物,是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还是什么? “也算是礼物吧,这其实是个微型定位器,”莫正华说着拿起吊坠给他看上面隐藏的按钮,“如果有紧急情况,偷偷按一下这个按钮,我这边就会发出警报声,按两下还可以传输声音。” “这样,万一遇上有人欺负你,你就可以及时通知我了,我也能快速知道你在什么地方。” “我知道了,谢谢先生,”时夕点点头,手指默默握紧吊坠,收到了先生准备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开心不起来。 “抱歉……时夕,”感觉到时夕最近异常的沉默寡言,莫正华主动上前拥紧他单薄的腰身,大手将他的脑袋按在自己的胸前,叹息道,“我知道我让你去找小海你可能心里会不舒服,可是他不愿意见我,我就只能拜托你了。” 他幽幽地说,“我就只是想见他一面......” 时夕本来想说没事,喉咙却不知道为什么酸涩地发不出声音。 ———— 时夕在路边远远地看着“海边的风”酒吧招牌,看着白日里还在不知疲倦地闪烁的灯牌发呆,现在还不是酒吧营业的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海粗心又忘了关灯牌。 依稀记得第一次偶然走进这所酒吧的时候,他走进去,迎面就看到那个模样精致的过分的男人安静的站在吧台里,有些笨拙地为自己调酒。 小海真的是个特别的男人。 特别到,自己觉得难以企及的地步。 可他又这么好,自己无论如何也比不了。 有时候人真的无知才是福气,如果当初知道自己会和这个人有那么多牵扯,自己还会一脚踏进这个酒吧吗? 可能,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吧。 命运注定的东西,本就无可更改。 他在外面站了许久才动了动脚步往前走,心道也不知道现在小海在不在酒吧里,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 他刚往前走了两步,却忽然看到小海自己从酒吧门口走了出来,脸上的表情明显有些凝重。 小海走出酒吧门口,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视线落到时夕身上,原本颇为难看的神色在看到时夕后瞬间变得柔和起来。 “时夕,你怎么……” 小海话还没说完,时夕就看到他的脸色突然开始大变。 时夕来不及想怎么回事,就突然被人从身后用一块白布捂住了口鼻,刺鼻的气味猝不及防的扑面而来,他迅速失去了知觉。 “时夕,时夕……”不知道陷进黑暗里陷了多久,他才听到有人唤他的名字,声音由近及远地传来,时夕努力睁开眼睛,看到小海一脸关切地看着他。 “小海哥……”时夕脑袋里晕乎乎的,注意力半天才集中起来,他费力地抬头打量四周,发现他们好像是被关在一间只有一张床的简陋的房间里。 时夕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双手双脚都被绳子捆的结结实实,一旁一直焦急地呼唤自己的小海也是同样的捆成了粽子造型。 “我们这是……被绑架了?”时夕有些脸色发白地问。 “差不多吧,不知道那个混蛋想干什么,”小海也是脸色难看。 那个混蛋? 难道小海认识绑匪? 时夕正想询问,却听到原本紧紧关着的门突然“砰”地一声被粗暴地打开了,几个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第六十章 美女和厨子 时夕有些紧张地往门口看去。 看到走进来的人是一个长相娇俏的女人和几个男人,打头的男人皮肤黝黑,身材魁梧,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体恤,裸露在外的两个膀子上全都是虬结的肌肉,像个健美运动员,看起来力气不小。 女人表情不怎么好看,一脸铁青地看着房间里被捆着的他们两个。 时夕总觉得这个女人的身形有些熟悉,料想自己应该是见过这个女人。 他在这个城市里本就没有多少认识的人,也不会和多少人结仇,如果有的话,只能是和莫先生有关的人,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女人莫非是…… “夏小姐,你看,我这是把莫总身边的两个引诱他的男狐狸都给你绑过来了,怎么样,我这次办事效率不错吧,”肌肉男对着女人点头哈腰地邀功,一副毫无原则的狗腿子的模样。 女人面无表情地掏出手包里的一张卡递给男人,男人喜笑颜开地接过来。 夏小姐?夏欣儿? 听到那个男人对女人的称呼,时夕顿时了然,果然她就是莫先生的未婚妻。 说实话时夕自己没有见过夏欣儿,只是之前曾经在莫先生的办公室里的休息室门缝里偷偷看过她的身影,所以才感觉到莫名熟悉。 “夏小姐,没想到竟然是你,”身旁的夏海先开口了,他叹了口气,表情很是无奈,“你最好不要和吴昊混在一起,他就是个混子,接触的人素质都不怎么高,万一你受到了伤害后悔都来不及。” 吴昊?哪个吴昊?莫非是那个莫家大厨?时夕抬有些愕然地抬头向那几个人看去。 虽然他吃过不少次莫家大厨做的菜,但是却没有注意过那个厨子长什么样,他们小区施行的是封闭式管理,莫先生让厨子送饭的时候都是送到保卫科,然后保卫科的人再转送。 “我的事轮得到你管?”听到夏海说话,夏欣儿一时柳眉倒竖,她没想到夏海都自身难保,还有闲工夫来教导她。 “夏海,你就是个祸害,你不仅把正华哥哥迷惑到要和我退婚的地步,还害得他乱玩男人,我绝对不会放过你!”女人眼角微红,看着夏海的表情满是恨意,像是要生吞活剥了他。 “我迷惑了莫先生?”夏海觉得有些荒诞地摇摇头呵呵笑两声,垂眸喃喃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你还不承认是你勾引了正华哥哥!”夏欣儿颤抖地手指着夏海,痛心疾首地指责,“自从你来到莫家,正华哥哥满脑子都是你,我们吵架决裂也是因为你扮成女人给他当舞伴那次开始的!正华哥哥好心救你,没想到你接近他根本就不怀好意!” “好,就算是我迷惑了他,”夏海泄气地点点头,有些挑衅地抬起眼眸,一脸妩媚地看她,“那只能说是你这个未婚妻的魅力不够,不然你也可以把他重新迷惑回去,毕竟他是个成年人,想要受谁的迷惑,也该他自己说了算。” “你!”夏欣儿顿时气得跳脚,她快步走上前狠狠甩了他两巴掌,把他的脸打得偏向一边。 小海侧垂着头,一行血线顺着他的嘴角汩汩流下。 “小海哥!”一旁的时夕担忧地唤道。 “我没事,”小海蹙着眉对他摇摇头,轻声对他道,“别说话。” 时夕担忧地看着他,“小海哥……” 难道小海是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故意挑衅他们的吗? 可是万一他们发起疯来,小海身体这么虚弱,经得住他们的折磨吗? “夏小姐,不要再打了,”时夕不顾夏海的暗中示意,焦急地对夏欣儿说,“小海哥生了很严重的病,不经打的,如果他出了事,莫先生更不会原谅你了,还有那个翟先生,他很凶的……” “我需要他原谅我吗?他都已经要和我退婚了,”夏欣儿满脸绝望地说,她咬牙切齿看着时夕,“都是你们!都怪你们!” “你们两个简直是恬不知耻!”夏欣儿说着同样狠狠地甩了时夕两巴掌,看着他们的眸光像有烈焰燃烧,她极其讽刺地笑了两声,“你们两个倒真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连勾引男人都是两个人一起上,身为男人真让人恶心!” 时夕暗暗握紧手指,默默忍受着脸上火辣辣的触感,被人这么劈头盖脸毫无尊严地辱骂,说不难受是假的。 他忍不住侧头看了看身边的夏海,小海有些无奈地瞥了他一眼,然后不再说话。 那一眼好像是责备时夕贸然说话,把火力引到了自己那边。 “吴昊!”夏欣儿胸膛起伏不定,手指颤抖着指着时夕和夏海,“给我打,打死了算我的!” “夏小姐,这......”那个肌肉男,也就是吴昊看着夏海口角流血的样子有些迟疑地说,“我看这个夏海真的不怎么经打,万一打死了那......” “那怎么办,难不成请他们回来是为了供着的?!”夏欣儿怒道。 “夏小姐你别担心,我有办法,”吴昊赶紧陪笑,接着不怀好意地看着时夕和夏海,“他们不是喜欢勾引男人吗?那我就多找几个男人来,好好给他们过过瘾,让他们一次干个够,以后再也不敢想男人。” 他得意洋洋地说,“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我们还可以把他们大战的情况拍下来,然后把视频匿名发给莫先生,让他看看这两个人有多脏,到时候莫先生肯定连碰都不想碰他们了。” 听到吴昊如此露骨的话,夏欣儿脸霎那间变得通红,她视线不好意思地乱扫,支支吾吾地说,“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时夕听到他们的话顿时脸色变得煞白,他忍不住使劲将身体往墙角缩起来。 莫先生说过,他有洁癖,如果自己被人上了,他可能不会再碰自己了! 绝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怎么办? 他有些六神无主,磨蹭着蠕动身体往墙边靠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脖子里有个冰凉的事物摩擦在皮肤上,猛然想起早晨莫先生给他带上的项链定位器。 刚刚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又紧接着面对夏欣儿凶神恶煞的审问,竟然一时没想到。 没想到莫先生这么有先见之明,怕他们遇到危险,结果他们真的遇上了。 他顾不得什么,缩在角落里,嘴唇颤抖着将脖子上挂着的项链一点点费力地用嘴叼起来。 第六十一章 交易 莫正华正在会议室开会,手机嗡嗡的震动声打断了员工正在进行的汇报。 他抬手示意暂停一下,然后一边跨出会议室一边打开手机。 刚刚点开追踪软件,时夕惊惧交加的声音便猝不及防地透过软件传出来直刺向他的耳膜,“先生!快救救我和小海哥,快救救我们!” 莫正华震惊地瞠大眼睛。 他没想到那个自己心血来潮用来以防不测的追踪器会这么快派上用场,毕竟他今天早晨才给时夕戴上,并且也只是闲来无事的时候点开看看时夕的位置。 在看着时夕的位置在地图上一点点移动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有一种别样的满足感,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小孩子在自己掌控的世界之内。 但他同时又努力克制着自己频繁地点开软件,因为他知道人是需要空间的,掌控欲太强的话会让被掌控的人觉得压抑,他不想把小孩逼的太紧。 他实际上已经犯过很多次掌控欲过强的错,他也能够觉察到小孩的日趋沉默,他反思过,也总不停在反思和故态复萌中反复横跳。 所以忙的时候他就尽量忽略自己手机里有那么一个软件,好给自己,也给时夕一个喘息和自由的空间。 今天刚好比较忙,没想到他就几个小时没有看手机,时夕竟然就出事了! 还有夏海,夏海竟然也和时夕一块遇到了危险,想到夏海,他觉得应该给翟云飞也打一个电话,或许他来得及去营救他们。 虽然他不愿意和翟云飞那种偏激的过份的人有过多接触,但是此时情况危急,他的理智不允许自己拿时夕和小海两个人的安危开玩笑。 他急匆匆地通知秘书会议暂停,紧接着拨通了翟云飞的电话。 那边吴昊已经吩咐人在房间里架起了摄像机。 “先生!快救救我和小海哥,快救救我们!” 时夕死命地把自己蜷在墙角里,低着头崩溃地喊出了那句求救的话。 “你在跟谁说话?!”吴昊惊觉不对,皱着眉向时夕走过去,伸出健壮的手臂就要把他拉过来。 “不要!”时夕拼命摇头,更紧地把自己蜷成一团,用惊慌失措掩盖自己把吊坠藏回衣服内侧的动作,“别碰我!” 做这些的时候,他全身都是抖的,那种极致的害怕,有一多半来自于身体真实的反应。 如果被这些人发现吊坠有问题,他们就会转移地点,那他们就真的没有什么得救的可能了。 希望,莫先生能够及时接到自己发出的消息,快来救他们,否则他们真的危险了。 “吴昊,时夕快被你吓疯了,”夏海皱眉看着这一切,及时出声阻止,“他还是个孩子,你要是还有一点人性就别动他!” “孩子?会勾引男人的孩子?”吴昊放开抓着时夕的手臂,手指暧昧地挑起小海的下巴嗤笑出声,“这么关心这小孩,难道他是你儿子?八成是了,要不然怎么会连男人都勾引同一个?” “说实话,我还是头一回见你们这样的,两男共侍一夫,你们两个本来该是情敌关系吧,竟然相处的这么和谐,真是大开眼界,莫先生果然有魅力哈哈哈......” “我勾引的男人只有莫先生吗?难道不包括你?”夏海似笑非笑地挑起眉看他,“我其实一直想问一下,我在莫家的工资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还有这次拍视频。” 他接着扫了一眼那架起的摄像机,看来吴昊是有备而来,专业设备都搞到了,“作为主角的我有没有分成?” “你还想要分成?美得你,”吴昊接着嚣张地朝他脸上吐了口口水,下流地说,“你就只有被我干的份,你个贱人,拿那点工资养汉子,还委屈着你了,还想把工资要回去,做梦!” “我就知道,你肯定又不知道赌输了多少钱,才铤而走险干这种缺德事。” 夏海将视线转到一边,闭目忍受着脸上的黏腻,在莫家的时候,每次发薪水他的都被吴昊提前支取了,美其名曰借来用用,有借就该有还,虽然知道他不会还的,但没想到现在竟然嚣张到连伪装都不屑了。 现在这个狗东西压榨自己成了习惯,这次肯定也是打着给夏欣儿出气的借口公然拍他的片子卖钱,原告被告两头通吃。 他原来还自以为是的以为吴昊多少对自己是有点感觉的,现在却觉得翟云飞确实说的对,自己眼光烂的很,和自己搞上的男人都是垃圾,包括翟云飞自己。 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狗屁吸渣体质。 “我们做个交易,”夏海闭了闭眼,有些丧气地看他,”你想怎么拍我都配合,但不许碰时夕。” 这时一直蜷在一边的时夕闻声抬起头看他,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这次他真的没有勇气和小海一起同甘共苦。 哪怕在内心里不停唾弃自己的懦弱。 可是只要一想到自己如果被这些人碰了之后,会遭到莫先生的厌恶,他就没有丝毫勇气像夏海一样和吴昊对峙。 原来他真的不如夏海,无论从哪一方面。 怪不得莫先生会喜欢夏海。 “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条件?”吴昊手下用力,几乎将夏海下巴捏变形,他突然发现从前在莫家沉默寡言任自己捏扁搓圆的表子,现在反客为主跟自己谈条件,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凭你死还是活全凭我一张嘴,”夏海睁开眼睛冷静地看向他,“你把我绑了还拍了片子,这件事如果我告诉翟云飞,你觉得他会把你剁成几块?” 看到吴昊听了他的话一时愣住,他笑了笑语气放缓,“只要你不动时夕,我就不告诉他你对我干了什么。” “……我怎么才能相信你?”吴昊咽了咽口水,他打的主意是以后东窗事发把这件事推到夏欣儿身上。 但如果夏海算计自己的话,那自己死定了,不是走投无路,他不会想到这么搞钱。 “因为我恨翟云飞,只要能让他心里不痛快,我就高兴,”夏海说着讽刺地笑了,眼里竟然有种扭曲的快感,“我倒真的很想看看翟云飞看到视频的话,会是什么感觉。” “还有时夕,”他说着侧头看向时夕,目光变得温柔,“莫先生对我有恩,他的人我当然要保。” 时夕嘴角哆嗦着,猛然痛苦地闭上眼睛。 对不起,小海哥,对不起…… 他在心里不停默念,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原谅自己的懦弱。 “最重要的,”夏海怔怔地看了时夕一会儿才抬起头,对吴昊微微一笑,媚态横生,“我皮痒欠操。” “好,听你的,心肝儿宝贝,只要能让我赚钱什么都听你的,”吴昊被他一眼瞄的心肝儿乱颤,“我这就给你亲自止止痒。” 他当即决定亲自上阵整治这个妖精,随即拿了个黑色头套套在头上防止在视频里有人把自己认出来,接着急不可待地扑上前去。 第六十二章 逃不掉 “哎呀,你们......”看到吴昊竟然不管不顾地亲自上场和夏海真枪实干起来,夏欣儿臊得看不下去了,她简直觉得自己长了针眼,一跺脚捂着脸羞愤难当地跑了出去。 时夕一直被捆着手脚扔在墙角边没人管,于是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限制级的一幕上演,眼泪克制不住不停地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他不知道能做什么,只能徒劳地在心里不停地默念着。 莫先生,莫先生,快来,快来啊…… 他甚至觉得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过得无比漫长。 不过反观夏海,却一脸的无所谓,他在镜头下尽情地舒展着身体,放肆地遵循着身体的本能反应。 时夕就那样呆呆的看着,渐渐忘记了流泪。 他看到夏海那如上等羊脂白玉一般的背上,一树熠熠生辉的桃花却尤为惹眼,像晃动的一场绮丽春梦。 夏海披散着一头瀑布一般的及腰黑色长发,长发在他背上随着规律的动作如流水一般涌动,若隐若现地掩映着那树桃花,他的双眼微眯,眼角眉梢尽是媚意。 真是个魅惑人心的妖精。 时夕半晌才动了动被捆得酸麻的身体,有些失神地侧了侧头,徒劳地看向自己的后背的方向。 虽然他穿着衣服,但那皮肤上却像是升起了莫名的刺痛感,让他觉得现在恨不得能有一把火,将自己彻底焚烧殆尽。 他闭上眼睛,觉得衣服里的那副让他受尽苦楚的刺青,此时却像一个拙劣的赝品,丑陋又可笑。 巨大的心痛像潮水一样漫上来,让他觉得窒息。 他果然,只是一个可笑的替代品。 正当夏海和吴昊两人旁若无人打的火热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门被人粗暴地撞开。 时夕还以为这场视觉和心理的双重折磨终于要结束了,莫先生终于来救他们了,他眨了眨被泪水模糊的眼睛,满脸希冀地向门口看去。 却看到进来的竟然是几个陌生人。 那几个人面色肃然,短发梳得一丝不苟,连走路动作如同训练过一般整齐利落,最重要的是,他们手里竟然都拿着枪! 几个人走进屋子里,就径直走向夏海的方向,正在执着摄像头专心拍摄的人有些愕然地抬头看他们。 “哎?你们是什么人……”摄影师话没说完,就被走在最前面的人抬起枪来指着,干脆利落地,一枪爆头。 那把枪明显被装了上等的消音设备,声音不大,甚至可能都传不出屋子,可是一条生命就这样在这些人手中猝然而逝。 不过几秒钟,屋子里的几个人就被人干脆利落地解决掉了。 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场面,时夕瞪大眼睛,骇得连呼吸都忘了。 带头的那个人走到床上还没反应过来的两人面前,举起枪,将枪管对准了吴昊的太阳穴。 吴昊仰躺在床上,激情尚未退,冷汗就哗哗的顺着额头流了下来。 惊恐万状的男人眼珠都要骇得冲出眼眶,他克制不住心里剧烈的恐惧大叫出声,“啊......” 持枪的男人唇角邪邪地弯起,像个冷酷的杀人机器,干脆利落地扣动扳机。 “砰!”随着一声枪响,叫声戛然而止。 与此同时刚好被激的彻底释放的夏海闭着眼睛,仰头吐出一口热气,半晌才有些怔愣地低头看着床上的男人,不过片刻时间,和自己肌肤相亲的人却从一个身体魁梧健壮的男人变成了一具冰冷尸体。 吴昊这个人,好赌好嫖,敲诈勒索,坏事做过不少,不过大概他自己这辈子最想不到的是,居然死得这么难看。 夏海忍不住讽刺地勾唇笑了下,这算报应吗? 说不出是不是报应太过。 他怔愣半晌才抬头看眼前拿着枪的男人,眼神平静,甚至有些木然。 男人对着夏海冷酷地弯唇笑了,然后招呼身后的手下,手下恭敬地递上一件东西。 那男人拿起那件东西亮在夏海眼前,看到那件东西,夏海一时浑身都僵住,瞳孔骤然紧缩。 那是一个带着金属链子的项圈,像个宠物狗的狗链。 这时门外突然闯进一个人,是个穿着打扮都很娇俏可爱的女人,她表情很是不耐烦。 她刚刚在外面神思不属地逛了半天,激愤的心情平复了一些之后,越想越觉得自己今天干的事简直又疯狂又荒唐,甚至有些后悔的情绪在心里升起来,她懊恼于自己怎么就听信了吴昊的谗言,就鬼使神差地回来看一下,她推开半掩的房门,有些迟疑地嚷道,“吴昊,完了没有,要不然……” 然后下一秒就目瞪口呆地看到屋子里鲜血淋漓的场面和几具横陈的尸体。 一直过的养尊处优的女孩从未见过这么血腥残暴的场面,这已经不是能用惊悚能够形容的冲击了。 她克制不住尖叫一声,转过身就向门外跌跌撞撞地疯狂奔逃。 持枪的男人表情有些懊恼和不耐,他看了一眼身旁的手下,言简意赅地吐出一个字,“追!” 两个手下领命就提枪追了出去。 夏海僵硬地挪动身体踉踉跄跄从床上爬下来,手指颤抖地捡起扔在一旁的衣服套在身上。 他深吸了一口气,欲言又止地抬头对那个男人开口,“桥本先生……” 那男人却不等夏海说完突然阴狠地甩了夏海一巴掌。 确切地说不是巴掌,因为那人是用手里的枪直接对着夏海的侧脸砸的,夏海的半边脸迅速就红肿了起来。 鲜血顺着嘴角汩汩流下,夏海身体摇晃了一下,腿一软就对着男人手中那个冰冷的锁链跪了下去。 他呆呆地看着那条冰冷的链子,像是在看自己的宿命。 他就知道自己根本逃不掉。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大概也不过是十几分钟而已。 被丢弃在墙角的时夕一动不动地看着,像个被人轻易忽略的木偶。 好久都忘记了呼吸的时夕脑子一片空白,只本能的深吸了一口气。 这胸膛起伏的简单动作却轻易惊动了一脸煞气地持枪杀手,他的视线如同鹰隼一般,赫然转向时夕所在的方向。 发现竟然还有遗留的活口,他微微眯起眼睛,手中的枪抬起来,直指向了时夕。 第六十三章 魔鬼 看到那顷刻间夺了好几条性命的黑洞洞的枪管指向自己这边,时夕颤抖着紧紧闭上惊慌的眼睛。 这次死定了。 他脑袋里因为极度的恐惧嗡嗡作响,有一瞬间甚至一片空白,心脏狂跳,觉得下一秒自己就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就像这个屋子里的那几个被杀的人一样。 不知道莫先生来了之后,看到自己死了,会不会心疼一下自己,会不会好心帮自己照顾时年。 还是很快就会把自己忘掉,重新找一个新的替代品。 或许那个新的替代品会比自己更好更听话。 自己总是可耻的,无法控制自己的不知足,本来已经有身体接触了,钱也给足了,偏偏总是痴心妄想地,还想要莫先生的真心。 这下好了,终于不用再纠结了。 或许用不了多久,莫先生就不会再记得,也不会知道,曾经有那么一个人,不小心把心丢在了他身上。 时夕闭上眼睛,蜷起身体,等待命运的降临。 “砰!”的一声枪响,他全身猛地哆嗦了一下。 有一瞬间他以为死亡已经降临了。 只是眼睛闭了半天,却没感觉到哪个地方疼。 他深吸一口气,颤抖着睁开眼睛,下意识地往自己身上看了一圈,竟然没有发现有受伤流血的地方。 接着他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向前看去,看到那个持枪的男人手上的枪口的确在冒烟,不过却没有打到自己身上,而是打到了墙边的地毯上。 持枪男人表情很不耐烦,因为他拿枪的手臂上紧紧抱着一个人。 是夏海。 刚刚千钧一发之际,是夏海突然扑过去把男人的手撞偏了方向,子弹才没有打中时夕。 “桥本先生,”夏海紧紧抓着持枪男人的手臂,毫无原则地对他跪下来,卑微地乞求道,“求求你,不要杀他,他是我的朋友……” “一条狗也配有朋友?”持枪男人不屑地低头看他,一脸讥讽地嗤笑道,“不过是走失了一年多时间,你又觉得自己是个人了?” “我没有,”夏海神情痛苦地摇头,唇角颤抖,“我没有觉得自己是个人……” 他倦怠地闭上眼睛,却不敢放松奋力抓着桥本手臂的手,生怕只要自己稍稍一放松,时夕就有可能就像Andy一样离开这个世界了,他绝对不允许再让这种事在他眼前发生。 “给我放手,”桥本说着突然表情阴狠地抬手掐住夏海的脖子,“不然小心我枪走火要了你的狗命。” “桥本先生,你不能杀他……”夏海在他的铁掌下艰难地喘息,脑子里快速想着能为时夕开脱的说辞,急得一头冷汗,“杀了他你和主人都会有麻烦的……” “噢?给我个能说服我的理由?”叫桥本的男人危险地眯起眼睛看他。 “因为……因为他是莫氏集团老总莫正华的情人,莫正华很在乎他的,还有……还有刚刚跑出去的那个女人,也是夏家的千金,他们都是这个城市里很有势力的家族,如果你杀了他们的人,主人会有麻烦,桥本先生你也不希望给主人惹麻烦是不是?” “呵呵,夏家千金?夏家千金很了不起吗?”桥本手指突然松开,动作改成轻柔地抚摸夏海被打得红肿的脸,语气有些讽刺,“说起来你不也算是夏家的少爷,现在还不是像一条臭虫一样被我们踩在脚下。” “不是,我不是夏家人,早就不是了......”夏海摇头,浑身又开始发颤。 桥本这个人真的恶劣,像个魔鬼一样,不停地揭他的短处,以他的痛苦为食。 时夕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因为夏海和桥本一直在用岛国话对话,时夕这才才知道,原来小海岛国话那么流利。 不过他猜想夏海是在给他求情,可是对于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杀手,求情也未必有用。 他看不得小海为他这么卑躬屈膝,深吸了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声音颤抖地轻唤了一声,“小海哥……” 小海抬眼看向他,眼里满是惶恐和不安,时夕对着他摇摇头。 “好,念在你还算听话的份上,我不杀他,”桥本似乎是看到了两人的互动,突然哼笑了一声,把手里的链子扔在他脚下,伸脚往他身边踢了踢,语气轻蔑,“把这个自己戴上,我就大发慈悲让你跟你的人类朋友道个别。” 小海没想到嗜血成性的桥本会轻易松口,慌慌张张地按要求拿起地上的链子戴在自己脖子上,然后看到桥本点头后就连滚带爬地奔到时夕身旁,给他解开捆了好久的绳子。 “对不起,时夕,对不起,”小海满脸歉疚地对着时夕不停道歉,“这次是我连累你了。” “小海哥……他们是什么人?”时夕小心翼翼地问。 “是我的岛国老板派来找我的,”小海摇头苦笑,“我就知道,我早晚要回到他身边,这下好了,我不用再担惊受怕到连觉都睡不好了。” “可是,你不是说,那个岛国老板是个疯子吗?你费尽千辛万苦才逃出来,如果再跟他们回去,那个人会怎么对你,”时夕抓紧小海的手臂,着急地说,“小海哥,先别跟他们走,再等一等,说不定过一会儿就有人来救我们了。” “我累了,”小海低头笑了笑,神情倦怠地摇摇头,“我总觉得,就算我死了连魂魄也会被他拘回去。” “反正,我也活不了多长时间了,死在哪里都一样,”小海无所谓地笑了笑,“我得了癌症,大概快死了。” 时夕僵住,心酸一点点在心脏里蔓延。 为什么有人的命可以这么苦,苦了一辈子,结局却还能这么凄惨。 不都说苦尽甘来吗? 甘又在哪里? 小海目光柔和地看着时夕,“时夕,我真的很喜欢你,还有那群大学生。” “在酒吧里和你们相处的这段时间是我逃出来以后过得最开心的日子,”小海看着他轻柔的笑,“好好活着,我总觉得你和从前的我那么像,我这辈子活得太荒唐了,那你就当是带着我的期望,好好过完这一生。” 时夕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开口说话,夏海脖子上的锁链突然被人猛地收紧。 “我该走了,”夏海艰难地仰着脖子跟他道别,“保重。” 时夕看着夏海被人无情地拖拽起来往外走,突然出声阻止,“等一下!” 他站起来,往前疾走两步,来到夏海身边,快速从自己脖子上拿出一个项链,然后挂在小海脖子上,“这是我妈妈生前留给我的,是她专门在寺庙里求的,她已经去世了,希望她能在天上保佑你。” “谢谢,”夏海珍重地把项链放在衣服里,紧接着再度被桥本粗暴地拉走。 夏海看着他踉踉跄跄走到门口,这时门外突然出现了一个桥本的手下,他拿着枪捂着胳膊走近桥本,对着桥本说了句什么。 桥本眯起眼睛,沉思了一瞬,突然抬起手中的枪猝不及防地对着站在身后的时夕的胸口开了一枪。 “时夕!”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发生的夏海瞪大眼睛惊叫出声。 第六十四章 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作恶 时夕只觉得胸口像是突然被人重重打了一拳,紧接着,一阵剧痛开始从胸口中弹的地方快速扩散开来。 他低头,有些后知后觉地向自己胸口看去,一个血洞出现在胸口,鲜血迅速在衣服上晕染开。 他闭了闭眼睛,一时只觉得双腿发软,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后背无力地倚在墙上。 “时夕!”夏海悲痛欲绝地想要奔过去看他,却被桥本无情地拽着脖子上的链子狠狠地拖拽回了身边。 夏海疯狂挣扎,他抓紧桥本的手臂,全身都开始剧烈颤抖,“你答应过我不杀他的!你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么言而无信……” “就算我言而无信,你能拿我怎么样?像狗一样咬我一口吗?”桥本单手拉紧手中的锁链,看着夏海徒劳的在他手中痛苦的挣扎,他挑了挑眉嗤笑,“不过我这可不算言而无信。” 他戏谑地看着他,“我是答应过你不杀他,可没说过不伤他。” 他说着抬眼看向倚在墙上的时夕,时夕已经头晕目眩地从墙上滑坐在了地上,后背在墙上划出一道鲜红的血痕,由于刚刚射击的距离太近,子弹直接穿出了胸口。 是贯穿伤。 体力流失的太严重,痛感不停地在侵袭大脑,时夕连视线都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原来这就是中枪的感觉,真的好疼…… “小朋友,自己找东西把伤口堵上,捂得严实一点,肺部中枪理论上能撑到两个小时,不过捂不严实气胸严重的话,你可能很快会因为呼吸困难憋死。” 桥本神情冷静地对时夕说,普通话流利标准,他挑了挑眉,淡定地补充了一句,“另外,如果伤到大血管,失血过多也会死的很快。” 时夕听到桥本的话瞪大眼睛,已经开始觉得呼吸困难,求生欲让他挣扎着爬到床边,按桥本说的拽起被单哆嗦着团成一团费力地堵住胸口的伤口,布团按在伤口上的剧烈痛感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虚弱地抬起头看向小海的方向,看到小海已经泪流满面。 “对不起,时夕,对不起,”小海痛哭着摇头,只是除了徒劳地道歉,却连救他都做不到。 时夕虚弱地咧嘴对他做了个笑的表情,本想安慰小海说一句“小海哥,别哭,我没事”,可一张嘴一股鲜血就从嘴巴里涌出来。 “为什么?”小海转头看向桥本,声音颤抖,眸光破碎。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为什么吗?如果有的话,那我就是单纯地想看你恨透了我却无可奈何的样子。” 桥本阴冷地笑出声,“我听说你被莫家主收留了半年,以你见人就勾的德行,莫家家主八成已经是你的裙下之臣了,我就是突然想看看,到底在莫家主心里,是你这个妖精的命重要,还是他的小情人重要。” 小海愣住,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人天生活着就是为了作恶的。 就像自己为了少受些折磨从来对着桥本都是百依百顺,最终换来的也只是他的变本加厉。 就像时夕本来可以不用死,他却残忍地连个孩子也不放过。 “桥本桑,不能再等了,他们追过来了,”那个受伤的手下神色焦急地说。 “走吧,”桥本扯紧手中的链子,把夏海粗暴地往外拖。 “桥本,你这个疯子,”夏海双目通红地看着他,像被逼到绝境的困兽一般挣扎着,”你该下地狱,我死了做鬼都不会放过你,你去死!” “吵死了,”桥本不耐的在他脖子上砍了一手刀,夏海整个人委顿了下去。 夏海身不由己地被人扛起来继续往外走,意识消散之前看到时夕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只能绝望地在心里一句句说对不起。 自己果然是个灾星,之前害了Andy,现在又害了时夕。 所有人都走了,房间里变得安静了许多,时间像是变得格外漫长,时夕甚至错觉自己能听到自己的鲜血滴到地板上的滴答声。 呼吸越来越困难,耳朵因为缺氧渐渐开始隆隆作响,在时夕以为自己会因为失血过多或者缺氧死在这里的时候。 门被打开了。 一个人穿过屋子里几具横沉的尸体满脸焦急地快步向他走了过来。 时夕抬起头,唇角忍不住缓缓勾了起来。 虽然视线模糊,但他仍然认出是莫先生。 他终于等到他了。 “时夕,你坚持住,我带你去医院,”发现时夕中枪,莫正华有些慌张地为他捂住伤口,声音颤抖地安慰他,“别怕,你会没事的。” “先生……我把定位器……放在了小海哥身上,快去救……他……”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迅速流失,时夕张口急急说出几句话,鲜血又开始顺着嘴角涌上来。 莫正华愣了一下,抬手看看手机上的图标已经在快速移动中,如果现在不追,可能就追不上了。 “时夕,你......稍微等我一下,”说着他又快步走了出去。 时夕看到他毫不犹豫走出去的身影,脑中骤然响起之前听到的桥本对小海说的话,“我就是突然想看看,到底在莫家主心里,是你这个妖精的命重要,还是他的小情人重要......” 原来在莫先生心里,自己真的没有小海重要。 ———— 手术做了好几个小时了,一直没有停止。 莫正华坐在手术室外面,有些麻木地看着手术中的灯牌,脑子里一片空白。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时夕依然在手术室里生死未卜。 时夕被他送来医院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意识,尽管已经抢救的够及时,但是几个小时的手术里已经几次情况危急,缺氧,失血过多,气血胸,状况一个接一个,也不知道小孩能不能挺过来。 他现在根本不敢想会不会有最糟糕的状况发生,他有点无法想象,以后没有时夕的时光里,他该怎么面对那栋空荡荡的房间里那噬骨的冰冷和孤独。 他已经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个小情人存在,让他怎么去接受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时夕这种事情发生。 他低下头,双手颤抖着捂住脸。 无法接受,真的无法接受。 所以老天爷,行行好,别带走他,他还那么年轻。 他只是个孩子而已。 在手术室外面失声痛哭的,还有夏欣儿的父母。 夏欣儿也被人打了一枪,如今也是生死未卜。 第六十五章 患得患失 时夕这次住院,史无前例地一住就是半年。 当时从手术室里出来后,紧接着转到了重症监护室,莫正华最怕的就是医生从手术室里出来之后,再像电视上一样来一句,“对不起,我们尽力了。” 那他会觉得天都会塌下来。 所以医生从手术室里出来的时候,他双腿几乎是软在椅子上,脑子里嗡嗡作响,当医生那句“手术很成功,但病人还没有脱离危险,需要继续观察”由耳朵的鼓膜传到脑子里的时候,他的心才仿佛从天上稍稍落到了地上。 同时也开始了比等待手术中更煎熬的等待从重症监护室出来。 时夕在重症监护室里也一直情况不稳定,时不时心率骤停一下,搞得莫正华的心情简直像是坐了过山车,忽上忽下,生怕小孩中途出点事。 由于缺血缺氧严重,导致时夕昏迷了十几天才醒过来,等情况彻底稳定从监护室出来后已经两个月之后了。 之后也是时不时会胸闷胸痛呼吸困难,莫正华实在不放心让他出院,于是吩咐医生一直让他在医院养着,直到半年后检查彻底没问题才允许出院。 时夕住院期间莫正华的工作突然变得非常忙,甚至他在监护室里第一次醒来的时候也没有看到莫正华。 那段时间莫正华经常会有各种工作和应酬,所以状况平稳之后,很多时候都是时夕自己一个人在医院里。 死里逃生以后第一眼看不到喜欢的人,之后也总是见不到,说不落寞是假的。 不过后来莫正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怕时夕寂寞,就在周末的时候让司机把时年接到医院里陪着他,直到出院。 出院以后,有一段时间时夕就一直待在那栋大房子里,哪里都不敢去,甚至连去个超市都不敢到小区外面去了。 他记得上次一出院就是听莫先生的吩咐去找小海,结果就被绑架了,后来还遭了枪击,这真是实打实的心理阴影,他总战战兢兢地错觉这个世界不怎么安全,出去了说不定又会被绑架什么的。 期间不知不觉就到了时夕十九岁的生日,莫正华从时年那里知道时夕的生日到了后还专门定了温泉情侣酒店,两个人在酒店里过了一把二人世界。 莫正华再也不敢过分地只顾自己享受,做事的时候也小心翼翼,像是呵护一件易碎的瓷器。 莫先生的小心翼翼在时夕眼里却是另外一个样子。 莫正华以前在床上对着时夕向来都是如狼似虎,经常做起来大半夜都不消停,现在只草草一次就停了,而且陪他吃饭的时候也是一直看着手机,时不时打个电话,显得很心不在焉。 温柔还是温柔的,可是在时夕看来那只是他待人处物的性格,终究不是对于时夕的与众不同。 时夕只默默地想,莫正华可能是觉得他那个地方做过手术,身体太紧了做起来不舒服,而且因为肺脏受伤体力也不行了,一不小心折腾过了说不定就会胸闷。 他悲哀地想,可能,莫先生真的已经渐渐对他失去性趣了。 他就只是变得日复一日的沉默和患得患失。 莫正华看他情绪低落也安慰过他,最近忙,没时间陪他,让他不要多想,等他把手头的事情忙完过段时间就好了。 他也只是乖乖答应,可是也不过觉得是莫先生冷落他的借口罢了。 “先生,小海哥现在怎么样了?”这天早餐时候时夕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时夕是后来才听莫先生说起,夏海并没有被那个桥本抓走。 得益于时夕当时把定位器放在了小海身上,在警方和翟云飞带的人的联合围剿下,桥本那一伙嚣张的匪徒被全部击毙了。 虽然莫先生说的时候只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概括了当时的情况,但是以那几个人岛国人的凶悍程度来看,必定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对峙。 不过好在终于恶有恶报。 不过听说小海当时是受了点轻伤,被翟云飞带走了。 只是这次绑架之后,翟云飞过强的保护欲终于战胜了小海的任性,不管他如何抗议反对,再也不放他自己出来了。 因为时夕之前也一直不敢再去酒吧,就和那几个大学生通过了电话打听小海的情况,可是他们说小海一直没有回酒吧上班。 看来是真的出不来了,不过命保住了,而且现在在治病,癌症如果好好治的话,不一定会死,时夕只能在心里这么安慰自己。 “不知道现在具体状况,不过我听叶明模模糊糊提过,夏海好像生了很严重的病,正在接受治疗,其他的就不清楚了,翟云飞不放人,也见不到。”莫正华摇摇头叹了口气说。 提到夏海,莫正华明显有些忧心忡忡。 “小海哥是个好人,苦也吃过罪也受过,下半辈子一定会平安无事的,”看到莫先生突然沉默,时夕安慰道。 “对,你也一样,”莫正华叹了口气,揉了揉他的脑袋,目光温柔的看着他,“我的时夕是天底下最好的孩子,下半辈子也一定会平安喜乐,因为好人有好报。” “先生,我不是小孩子了,”时夕忍不住抗议。 “对,不是小孩子,是大孩子了,”莫先生抿唇。 时夕瘪嘴,“......” “先生,如果那次我不在了,你会帮我照顾时年的,对吗?”时夕沉默了半晌用筷子捣着碗里的饭欲言又止地问。 “不要乱说话,小小年纪说什么胡话,你当然会长命百岁,”莫正华训斥道,他现在就听不得小孩说不吉利的话。 “我都说了如果了嘛,”时夕吐吐舌头。 “时年是我们两个人的弟弟,我当然会照顾他,不光照顾他,也会照顾你,乖,吃饭了,汤都凉了,”莫正华说着舀起一勺汤喂进时夕嘴里。 时夕低头把汤默默咽下。 莫先生这是说,会照顾时年的,对吧。 待到莫正华上班的时候,时夕接到了一个电话约他出去谈谈。 这个电话是两天前打过来的,打电话的是一个六十多岁年龄的贵妇人,她加到自己的微信,给自己发了照片和视频,证明她是莫正华的母亲。 原来他的父母从国外回来了。 可莫先生从未告诉过自己,或许是觉得没有必要。 他更没有告诉自己的是,他和夏欣儿的婚姻从未正式解除,而且,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莫先生的父母这次回来,也正是为了给他们两个举行婚礼的。 第六十六章 谈判专家 “这个卡里是五百万,还有什么其他要求尽管提,”一个高档咖啡馆里,一个虽然六十多岁可依然保养得像四十多岁的,打扮也雍容华贵的妇人坐在时夕对面,将一张卡直接了当地推给他。 “可是阿姨......我不想离开莫先生,我是真的喜欢他,”时夕脸色有些发白,闷闷不乐地低着头,“何况如果我想要钱的话,莫先生会给我的。” 这是嫌钱少了? 妇人慢条斯理的整了整披肩,暗暗深呼吸两口,得体地弯起唇角,“你知道,我之前就告诉过你了,正华和欣儿很快就要结婚了。” “可是......莫先生也说过,他不喜欢夏小姐,不会和她结婚的,夏小姐之前还派人绑架我,”时夕不甘心地出声质疑,“既然莫先生以前都不打算和夏小姐结婚,怎么可能现在又要娶她......” 妇人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你叫时夕是吧,时夕,你还年轻,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你不知道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没有多少人是为了所谓的爱情去结婚的,何况就算正华不娶夏欣儿,难道他就是爱你的吗?阿姨问你,他说过爱你吗?” “......”听了莫夫人的质问,时夕猛地闭上眼睛,的确,他无可否认,莫先生从未说过爱自己,哪怕一句。 他们一开始就是从身体的欲望开始的,只是一场简单冰冷的买卖关系。 可是现在,可悲的是,自己连最基本的快乐可能都给不了莫先生了,唯一的联系都没有了,他又有什么资格长久的留在莫先生身边,靠莫先生的可怜吗? 那他还真的可怜。 “在我们这个年龄,甚至正华这个年龄的认知里,根本就没有爱情这种虚无飘渺的感情,我们的老祖宗告诉我们结婚应该讲究门当户对,我们都深以为然,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爱情这两个字把一生都给毁了,”妇人继续说着,眼神有些怅惘,“阿姨是过来人,看到的悲剧比你见得多,这些你以后就明白了。” “......”时夕默默低下头。 他无法反驳,因为他突然想到了小海。 小海曾经也是个追求极致爱情的孩子,却被心里的爱情毁的体无完肤,一生凄苦。 还用什么例子,这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再说,如果正华和欣儿结婚了,你再跟着正华就相当于是个男小三,名不正言不顺的,对你来说,这不公平,你还这么年轻,难道要把自己的人生浪费在一个根本没办法对你负责的男人身上吗?” 时夕,“......” 不得不说,莫夫人是真的厉害,像个谈判专家一样,有理有据说的他无言以对节节败退,可是她说的他根本就无法辩驳,因为这些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欣儿之前跟我说正华被两个男狐狸给迷住了,我本来想来看看是什么样的妖孽男狐狸能迷住我的儿子。” 莫夫人叹了口气,一脸歉疚地说,“可是我一看到你就觉得,与其说是正华被你迷惑了,还不如说是正华诱骗了你,你明明就是一个看着这么端端正正的气质那么好的孩子,却被正华用来当床伴玩弄,真是造孽了,这是我们没教好自己的儿子,我们老两口得向你道歉。” “没有,莫先生没有诱骗我,也没有玩弄我,”时夕急忙摇头,有些羞赧又急切地替莫正华解释,“和莫先生在一起是我自愿的,莫先生从来没有强迫过我,也没有欺骗过我什么,他真的帮了我很多,我这辈子都会感激他。” 尽管时夕一再地替莫正华解释,可莫夫人仍然一脸的不相信,她无奈地摇头叹息,“你真是个好孩子。” 她做了精美指甲的手指捏了捏眉心,“可是我还是希望我儿子能迷途知返,不能一错再错下去了。” 时夕眸光微微颤抖着看着莫夫人,“......” “我和正华的爸爸虽然在国外呆了很多年,可是骨子里思想其实还是很传统,这是我们看不开的地方,真的很羞愧,我们是那种在大街上看到两个男人接吻也能用包容的眼光去看待,却无法接受自己儿子是个同性恋这种事的人。” 莫夫人细瘦的手指抚着额头,摇了摇头,表情很无奈,“莫家三代单传,我们还是希望正华让我们有生之年能够抱上孙子,莫家家大业大,总得能后继有人啊。” “可是......莫先生......莫先生他为了得到你们的认可已经付出了很多了。” 时夕听到莫夫人后面的话眼圈微红,他抬头看向她,声音有些颤抖,“莫先生如果不接手家族生意的话,有可能会成为一个画家,难道现在还要为了你们传宗接代的要求去牺牲自己的终身幸福,去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你们难道没有想过,莫先生也需要空间的吗?” “......”莫夫人没有想到,这个孩子还能有余力反驳她,她愣了愣,目光有些犀利地看着他,“你所说的空间,是他和你的空间吗?我还以为你是个识大体的孩子,没想到也会有这么自私的想法。” “如果正华是真的爱你,非你不可,那我可能怎么样也强求不了我的儿子,”莫夫人蹙眉,质问道,“你扪心自问他是爱你的吗?还是只当你是个发泄欲望的对象?” “没有,我没有说我和他,”时夕有些低落地低下头,下意识躲避莫夫人太过犀利的目光,声音有些低哑地说,“我知道莫先生根本不爱我,我只是希望阿姨您能多尊重一下莫先生的选择,莫先生他真的为了你们付出很多。” 他怔忡了一会儿,又补充了一句,“我会离开莫先生的。” 听到时夕说要离开的话,莫夫人脸色才缓和下来,态度和蔼地说,“我知道,正华是我儿子,我怎么会不理解和尊重他,他和欣儿是我看着长大的,他们两个不是没有感情的。” 她说着又叹了口气,“现在欣儿又瘫痪了,这件事说到底根本原因是正华乱搞才惹出来的,如果正华不对她负责,欣儿这孩子下半生不就毁了吗?她还是个女孩子,娇生惯养,长这么大半点苦都没吃过,不光是我们,就算是正华自己也不忍心啊。” 时夕,“......我知道了。” 他不自觉地抽了抽鼻子,将眼里泛滥的泪花逼回去,抬眼看向莫夫人,“我还想请夫人帮个忙,帮我找一个人,她是个岛国人,找到之后,希望莫夫人能安排我去她所在的城市留学,我想去岛国。” 第六十七章 平常的一天 “嗯?今天是什么好日子,时夕你怎么又突然想起来下厨做饭了?难得难得,”莫正华一回到家里,就闻到一股辣椒牛油的香味,有些惊奇的问。 “别的不会做怕把厨房炸掉,就干脆弄个火锅吃吃,好多食材我都没吃过最起码没涮过火锅,今天想试试什么味道,看,还有松露呢,”时夕说着拿起几个像是黑煤球一样的蘑菇对莫正华扬了扬。 “松露涮火锅?”莫正华哭笑不得,“够奢侈,真有你的,不愧是我的时夕。” “你说过,有钱任性嘛,”时夕吐吐舌头。 “对,你说的都对,”莫正华无奈地笑道。 说实话莫正华平常为了保持一个社会精英形象很少吃火锅,不过不可否认,火锅是一般人都抵抗不了的简单粗暴的美味。 自从吴昊死后莫正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在吃上有多畅快了,但是一想到吴昊曾经对自己喜欢和在意的人都做过什么,就觉得从前吃过的吴昊做的饭开始在胃里反噬,吐都吐不出,现在就渐渐不再那么在意口腹之欲了。 如今看到滚烫红汤在锅子里翻滚,又因为是时夕亲自动手做的,他的食欲马上又上来了。 晚饭火锅捞得欢,莫正华开了瓶红酒,两个人畅快地对饮,喝得差不多的时候也没心思收拾餐厅的一片狼藉,酒足饭饱思淫欲,然后理所当然的两个人就擦枪走火滚到床上去了。 莫正华被酒意一熏,有些故态复萌,动作稍稍急切了些,结果时夕竟然做着做着就哭了。 “很疼吗?抱歉,没忍住,”莫正华十分歉意地想要退出去,却被时夕紧紧抱住。 他把头埋在莫正华胸膛上,泪水很快洇湿了他的胸膛,他摇摇头,“不疼的,先生,你做吧,我想要。” 因为过了今晚,我们可能再也不能这样肌肤相亲。 “好,那我小心一点,”莫正华叹息,搂着时夕的细腰,温柔地,克制地,轻柔地动作着。 他热烫的唇吻过时夕流着泪的脸,深情亲吻,极尽温柔。 “时夕,你怎么了?”觉察到脸上的泪越吻越多,莫正华心里有些惶恐,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小孩身上今天溢满了悲伤的气息。 时夕摇摇头,目光深情又酸楚地看着他的脸,“先生,我......”爱你...... 他闭上眼睛,将要冲口而出的两个字默默咽下。 他有什么资格说爱呢? 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 如今莫先生要结婚了,难道自己还要卑劣地,以爱为名义,干扰男人的未来吗? 他不想自己变得那么可悲又可耻。 既然都已经决定要走了,就不要做过多让彼此有牵绊的事。 对他来说,只有这最后一夜是能够抓住的唯一的东西了。 “我没事,我要在上面,”时夕破涕为笑,不再满足男人的小心翼翼,有些焦躁地反客为主,弄得男人心惊胆战,生怕再伤他一次。 “先生,”事毕之后,两人相拥而眠,时夕枕在他的胳膊上,眼圈泛红地看着他,“你会一直记得我吗?” “当然会,你一直都在我身边怎么会忘掉,天天看着还能忘掉除非我老年痴呆了。” 莫正华摸着他的头,开玩笑地说,“我比你年龄大,说不定真的会老年痴呆,如果那时候我一不小心忘了你,你就负责每天提醒我。” “好,”时夕抬手捂着脸,笑着笑着眼泪就顺着指缝流出来,“每天提醒你。” 第二天,莫正华收拾好自己照常上班,临走时看着家里一片狼藉的样子,看到时夕戴着围裙有些笨拙地打扫,细心地交代,“自己收拾不来地话可以找钟点工,别累着。” “不用,”时夕摇摇头,呲牙对他笑,“反正我也闲着没事干,就当干干活锻炼身体了。” “好,不想干了就请钟点工帮忙,昨天也锻炼了不少了,”莫正华唇角忍不住弯起,看着时夕穿着围裙忙活的样子颇有股贤妻的味道。 下次让他穿着围裙试试。 他深吸一口气,摇摇头摆脱掉自己的心猿意马,走上前搂着时夕轻柔地吻了下他的额头,然后转身出门。 时夕看着他渐渐消失在门后的身影,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这一天对莫正华来说,本来就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 他以为以后会有无数个这样的场景,他们会像一对最普通的夫妻,妻子每天做好饭等着他回家,两个人相拥而眠交颈而卧,一起吃饭,收拾屋子,洗碗,然后第二天目送着他上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直到老去。 可是,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么平常的一天,体会何为失去。 那个曾经说过,只要自己还需要他就永远不离开的孩子,背弃了他的承诺,偷偷离开了。 甚至连自己还在上学的弟弟都不管了。 莫正华伤心过,愤怒过,失望过,发了疯的到处找,可是天下之大,要到哪里找那么小的一个人? 他第一次觉得,原来相对于整个世界而言,自己这么渺小,渺小到自己的爱人失踪了,他却连找都找不到。 时间就在这么日复一日的煎熬中,一点一滴地走过了三年,或许还会这样走过一辈子。 他每天下班后回到自己的空旷的大房子里,回忆着时夕在自己身边时候的感觉,拥着两个人共同盖过的被子,睡着一同铺过的床单,梦里无数次重温着两人结为一体的极乐感觉,却总在半夜里突然醒过来,便再也睡不着。 他想不通,时夕为什么要离开自己。 就像他想不通,无望的等待为什么会这么漫长。 某天,又从梦里醒过来的极度的空虚感让男人开始变得焦躁难安。 他愤怒而绝望地把家里的东西砸的稀烂,他突然想不通,既然时夕都能狠心不回来,任性地断了和自己的一切联系,为什么自己还要执意保留着这些两个人共同生活过的场景,它们每一件东西都像是在嘲笑自己。 他发疯发累了倒在地毯上,突然就单手捂着脸泪流满面。 时夕,时夕,你在哪里?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六十八章 萌生的决定 第二天早晨起来,又是一夜未睡的莫正华终于做了一个自己老早就在心里萌生的决定。 他迅速套现了自己在集团公司的部分股票,保证公司的根基在不会动摇的情况下,拿到钱后,紧接着向董事会提出了辞职。 接到消息的莫夫人急忙赶到公司,莫正华已经在收拾东西了,甚至连西装都不穿了,换了一身得体的休闲服。 “该交接的文件,印章都在这里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及时打电话问我,我下个月离开,”莫正华将东西收拾整齐,把未做完的工作给秘书交代的清清楚楚。 秘书一脸懵逼,一边点头答应着,一边来回观察老总娘俩的脸色,却见老总一脸的坚定和释然,一点不像意气用事,老太太则一脸铁青。 “正华,你是疯了吗?”莫夫人手指着他抖个不停,“你就这样甩手说不干就不干了,你怎么能这么任性,你想没想过,你这么一走,莫氏就有可能会大权旁落到其他股东手里,你想过我们莫家吗?” “妈,我已经提交了股权转让书,在律师那里,到时候不管是你还是我爸,签个字就可以了,不会大权旁落的。” 莫正华停下手里的动作,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我看你们二老还老当益壮的很,什么都想管一管,与其在旁边对着我指手画脚累的难受还不满意,不如亲自出马再发挥下人生余热,我就先不奉陪了。” “你,你可是个公司总裁啊,说甩手就甩手,还有没有一点责任感?”老太太被自己儿子气得晕头转向,秘书急忙上前扶住他。 “老婆都跑了三年了我才打算去找,还说什么责任感,”莫正华说着苦笑了一下,幽幽地说,“说实话我觉得自己真的不配当个男人,现在才下定决心做这件事,已经迟了太久了。” “荒唐,你简直太荒唐了,为了一个男人,置莫家的家业不顾!你......”莫夫人说着头一晕,血压接着上来了,急忙被秘书扶着坐到沙发上。 莫夫人手哆哆嗦嗦拿出速效救心丸,在秘书的帮助下含了一口,半晌才顺过气来,锤着胸口失声痛哭。 “我和你爸为了能够培养你当个合格的集团接班人,费尽了心血,你怎么可以这样辜负我们......” “莫总,你还是给老夫人赔个不是吧,有话好好说,别气着她老人家,”秘书一边帮老夫人拍着背顺气一边劝道。 “妈,有时候我真的不清楚,在你们眼里,我到底算什么?”莫正华有些疲倦地闭了闭眼睛,双眼满是血丝地看着捶胸顿足的老夫人,“我已经三年没有好好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一直失眠,感觉已经快到了极限了,再这样下去早死的肯定是我,你说不定就会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他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可是这些,你从来没有关心过。” “是不是当一个集团的负责人,就注定了亲情寡淡,可你们明明只有我一个孩子,却连最基本的亲情都让我感觉到缺失。”他说着有些苦涩地弯弯唇角。 “你在说什么,你从小到大,我和你爸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到你身上,你居然还觉得缺失,你到底想要我们怎样?”莫夫人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莫正华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保持心平气和的姿态去跟老人家说话,“我只觉得您在乎的,只是我是不是娶你指定的女人当儿媳妇,是不是和你看重的女人给你生了个孙子,是不是管理好了公司,我个人的喜怒哀乐从来不重要。” 他说着自嘲地笑了笑,“在你眼里,我只是你达成这些愿望的工具,根本就不是你儿子。” “可是你坚决不娶欣儿,我们也已经妥协了啊?”老夫人颤巍巍地看着他,“你还想怎样,难道真想给我们娶个男媳妇回来,你让我们在其他董事面前老脸往哪里搁?” “我这辈子,难道一定要为你们的面子活着?你们有面子了,那我的幸福呢?谁在意过?”莫正华握紧拳头,有些激动地看向她,“我活到三十多岁了,却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现在还要为了你们的意愿,连爱的人都不能选择在一起?人生有多少个三十多年?” “怎么就只是为了我们的意愿我们的面子?当一个总裁不好吗?”莫夫人急切地解释,“你出生就是锦衣玉食,吃穿用度从来不缺,受最好的教育,上最好的学校,成长为一个最优秀的集团接班人。” “这些是任何一个普通人终其一生都得不到的,”莫夫人摇头叹息,痛心疾首地说,“你没看到外面工地上搬砖的,垃圾桶里拾荒的,他们一辈子都是过得什么日子,你真的是太不知足了。” “是,我知道,我比那些人命不知道好多少,”莫正华丧气地点点头,“可是就因为出身好,我就连最基本的自己选择爱谁的权利都没有了吗?那再好的出身再锦衣玉食又有什么意义?” “抱歉妈妈,”他说着疲惫地捏了捏眉间,“我不想在浪费生命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把自己禁锢在这间办公室里老死,如果你觉得对我失望的话,你可以当我死了。” “你!好,好,你想要自由,想要追寻自己的幸福,可以,”莫夫人看到自己儿子仍旧冥顽不灵,有些气急败坏地指着他说,“你的一切都是莫家给的,你想离开,就不要带走莫家的一分钱,莫家从此和你再也没有关系,我倒要看看,你离了这个总裁的位置,离了莫家怎么活!” 莫正华没有想到莫夫人说话会那么重,他怔愣地看了母亲半晌,脸色发白,他闭了闭眼睛,“妈,我才知道,原来你一直都看不起我,原来在你眼里我也一直只是莫家的傀儡罢了。” “我......你是我儿子,我怎么会看不起你,你......”莫夫人也觉得自己说话说重了,想要挽尊,却被莫正华打断。 “或许,离了莫家,我真的就是个废物,”他哼笑两声,幽幽地说,“可是我不甘心,我突然很想试试,没有你们我究竟能不能活下去。” “不过,不带走莫家的一分钱是不可能的,”他抬起头,有些无语地看着莫夫人,“妈,你们精心培养了我二十多年,难道就觉得不仅培养了个废物还培养了个蠢货?我自己当总裁的时候刷的业绩赚的股份我为什么不能拿走?还一分别拿走,想让我净身出户,你答应,我浪费的那些脑细胞可不答应。” “你......”莫夫人指着他又开始哆嗦,她突然觉得这个一直以来听话的儿子要反了天了。 “股票我已经套现了不少了,”莫正华接着说,“不过为了试试我有没有活下去的能力,我决定不到万不得已,我尽量不动那些钱。” “你这个逆子!”莫夫人又忍不住痛哭怒骂。 “对,我是逆子,”莫正华认命地点点头,自嘲地笑笑,“不过逆反期到三十多岁才开始,我真的算是终极妈宝男了。” “您要是觉得培养我培养的失败,可以让我爸再努努力生一个,从新开始培养一个听话的傀儡,”他腆着脸建议道,“到时候你就可以像慈禧太后一样垂帘听政了。” 莫夫人,“......” 第六十九章 街头画家 莫正华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脑子里还是莫夫人哭天抢地的声音,简直余音绕脑,久久不绝。 一个母亲,在外人面前表现的再矜持优雅,可是在从小养大的儿子面前,一定会原形毕露。 母亲真的是个情绪上来了就会歇斯底里的人。 说实话,自从长大以后他很少让母亲动怒,甚至从小到大,为了不让母亲动怒不停地妥协一些东西,就算是现在,能和母亲吵这么一架,他心里也是心有余悸。 他感觉自己像个马戏团里从小到大拴在柱子上的大象,就算是长大了有力气挣脱那条锁链了,可是那无形的锁链也始终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现在他终于有所突破,虽然可笑的是所谓的突破是反抗了自己的妈妈。 他站在办公大厦门口,大大的伸了个懒腰,简直觉得无官一身轻。 回头看看身后的这座钢筋水泥的庞然大物,禁锢了多少人的一生,如今,他决然地从里面走出来,去追寻属于自己的人生。 不知道,以后他会不会后悔今天的决定,毕竟在一般人看来,放弃一个集团总裁的位置去追寻虚无缥缈的爱情,八成是脑子进水。 可就算是脑子进水那又怎么样,最起码,这一刻的决定是他自己做的。 他的人生,未必需要那么多的运筹帷幄,他只需要可以独自决定自己的未来。 ———— 几天后,城市街头的广场上,出现了一个穿着普普通通的休闲服,背着画板身材高大的画家,他只拉着一个行李箱,走到哪里摊子就摆到哪里,靠给人画一张张的肖像画换取微薄的一日三餐。 每天,他在给别人画肖像之余,都会画下记忆里时夕的样子,时夕安静地坐着的样子,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的样子,窝在沙发上浅眠的样子,开心的样子,难过的样子,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却仍然历历在目,随着一次次的笔触在记忆里反复浮现。 摩挲着画纸上那个灵动的青年,连肌肤都开始饥渴的思念那人温顺柔软的身体。 时夕,时夕,可能我决定做的太晚,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找到你。 可这些寻找的过程,对我来说,已经是心灵上的救赎。 抛却了集团总裁这个金光闪闪的身份,他才知道做一个普通人,甚至一个普通的毫无根基的流浪画家的生活有多么辛苦,想要简简单单赚一顿饱饭有多不容易。 有的顾客很好说话,有的却一张接一张的画,却始终没法让人满意。 有的人好不容易满意了,却突然说不要了,掉头就走,纠缠过了却还能嚣张到把画都给你撕掉。 忍无可忍起了争执招来警察,警察却只会斥责他违规摆摊,不报警亏一顿饭吃一肚子气,报了警有可能整天的劳动成果就都没有了。 有时候单是走动一天就累得浑身酸痛,可是赚的钱却不够住一间好点的宾馆,就忍不住一再动用库存里的钱让自己好好歇一晚。 每当一天的劳动成果却无法承担一天的生活费的时候,他总是很沮丧,觉得自己在生存能力上大概连时夕都不如。 最起码时夕饿肚子的时候能放下自尊去捡垃圾。 他却怎么也做不到。 他知道,他这相当于开着外挂闯新手村,隐藏的无限血量是他的底气,和初见时夕时一穷二白的小孩始终是不同的。 困顿的生活于他是体验,于时夕却是真真实实的生存,感触终归是不一样。 可是想到时夕经历过的他正在经历,就觉得离时夕又更进了一步。 他承认他没有破釜沉舟的魄力。 就这样在各个城市,甚至国外比较出名的城市也飞奔过去过,苦苦寻找了一年多,后来画画赚不到钱的时候他甚至去工地搬过砖打过零工,彻底体验了一把众生极苦,渐渐的库存的钱已经好几个月没动过了。 他把每天的行程都记录在了个人微信里,他微信里的好友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士,从一开始莫总辞职的兴灾乐祸,到后来被他的意志力所折服,很多人都养成了每天给他的动态点赞的习惯。 包括朱理那个老家伙都惊奇地给他发消息问,“莫总这是好日子过够了下凡历劫吗?” 莫正华发个哭笑的表情,回答说,“老婆丢了,找老婆呢。” “哪个老婆?那个小孩?”朱理有些意外地问。 “对,朱总要是见过了麻烦告诉一声,”莫正华认真的请求。 “好好,知道了,莫老弟,你还真是长情,我这都换了好几个了,你却始终从一而终,还是你牛,男德楷模,甘拜下风。”说着发了个夸张的鞠躬表情。 莫正华发了个翻白眼的图。 “莫老弟,要不然为表心意,我买你的画变相支持支持你?” “不用了,心领了,你是牛嚼牡丹不解风雅,糟蹋我的画,还是算了。” “切,行行行你风雅,我就帮你再查查人到底去哪里了,不过不一定查到。” “行,先谢谢朱老板,够意思。” 莫正华扯了扯唇角,朱理这个人虽然是个黑白通吃的主,不过好歹也知情识趣,对朋友还是会讲些义气的。 放下手机抬头看了看天色渐晚,好像是要阴天了,伸了个懒腰,决定今天早点收摊,找个宾馆洗洗澡早点睡。 自从他出来流浪以后,反而很少会失眠了,经常是累到倒头就睡,或者看着自己画的时夕的画,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知道,这是因为他的寻找带给了自己希望。 过了两天之后,朱理打过电话来,说查到时夕的消息了。 莫正华顿时激动起来,紧张到几乎把手里的手机握碎。 “不确定是不是你找的那个孩子,那个小孩可能是换了名字和身份了,目前有查到一个长得很像的护照信息,好像是去了岛国,但具体去了岛国哪里短期之内就不好查了,”朱理说。 “岛国,时夕他去岛国做什么?”莫正华道过谢之后,思索着时夕有可能去的地方, “岛国......”他喃喃地咀嚼着这个国家的名字,如果去了岛国,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 这时突然有电话打过来,打断了他脑中呼之欲出的答案,他有点烦躁地接起电话,结果电话里传来的竟然是父亲苍老年迈的声音。 “那个孩子几年之前让你妈妈送到了北海道的一家音乐学院去留学了,另外他还让你妈妈查过一个人,她住在北海道下辖的一个村庄里。” 老人家报出了具体的地址,叹息一声,“等找到了你们两个人就回来吧,我年龄大了,对公司的经营理念也不行了,实在操不起这个心,别怪你妈妈,她一向强势,你总得给她接受落差的时间。” “你妈呀,她其实早就服软了,就是拉不下脸来跟你说,她还是一直惦记着你的。” “知道了爸,好好照顾我妈,别让她犯了高血压,”莫正华嘴角弯起,挂断电话之后长出了口气。 果然是他刚刚想的那个地方,可笑他找了好几年,却从来没想到那个地方。 第七十章 久别重逢 莫正华从风间家,也就是Andy的母亲家一路打听到了时夕的学校,在学校里没找到人,又从学校打听到时夕每天打工的快餐店,走进去用磕磕巴巴的岛国语问,“您好,请问风间汐是在这里工作吗?” 现在是下午时候,快餐店里还没有上人。 “马上要到上班时间了,他应该很快就来了,”餐厅里服务员礼貌地点头答道,“您可以在这里稍等一会儿。” “好的,谢谢,”莫正华道过谢之后,找了张桌子坐下,服务员还体贴地给他倒了杯水。 他坐下来,静静等着和时夕久别重逢的时刻。 已经四年多没有见了,也不知道时夕又长高了多少,是不是更成熟了。 想到待会儿就能见到分别已久的爱人,他顿时有些紧张。 或许时夕经过四年的沉淀,长得比原来更漂亮了更有男人味了,而反观现在的自己,普普通通的休闲衫牛仔裤,头发因为赶路有些乱糟糟地贴在头上,摸了摸下巴上还有一圈微微粗糙的胡渣,饱经风霜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再不负原来的精心修饰的精英模样。 不知道时夕看到这样的自己会不会失望呢。 他有些后悔自己急匆匆地就跑了出来,要不然可以稍微收拾收拾。 正纠结懊恼激动各种情绪在心里反复交替的时候。 突然听见刚刚那个服务员声音响起,“汐,你来了,那边有个先生找你。” 然后就是熟悉的声音响起,“好的,谢谢。” 莫正华心脏顿时狂跳起来,他深吸了一口气猛地站起来,转身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时夕已经有些迟疑地向这边坐着的人影走过来,他觉得这个要找他的人的背影熟悉的让他心惊,却无法代入印象里那个西装革履打扮考究的社会精英。 他觉得,一定是一个和莫先生背影相像的那么一个人找他,莫先生怎么可能会允许自己的形象这么邋遢,也更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他侧头想仔细看看那个背对着他坐着的人影时,那人便突然转过身来。 一时间四目相对。 两人都一时愣住。 时夕僵硬地站着,半天才打破沉寂,“莫......莫先生,怎么会是你。” “......时夕,好久不见,”莫正华咧了咧嘴,有些不自然地笑了笑。 然后就是相顾无言的尴尬。 “......时夕,你胖了,”莫正华嘴角抽了抽,欲言又止,“......看来这里伙食不错。” 时夕抿了抿唇,垂下眼睛,“......还好。” 又是一阵让人尴尬的沉默。 “......莫先生您先坐一会儿吧,我上班时间到了,待会儿我忙完了请你喝东西,”沉默间,餐厅陆陆续续人越来越多,时夕后知后觉地回头看看同伴已经快忙不过来了,才反应过来对莫正华说。 “好,你去忙,”莫正华急忙点点头,“我等你。” “嗯,”时夕安静地点头,转过身时,眼里的酸涩却有些忍不住。 他深意一口气,强迫自己不要多想,专心工作。 莫正华目光追随时夕忙碌的身影,神情由微微的愕然慢慢转化为平静。 他们两个人相见的场景,确实和自己想象的见面后激情相拥互诉衷肠的场景不大一样。 虽然有点陌生和尴尬,但好歹也见到了。 时夕虽然胖了点,但个子确实比以前高了,脸是比原来大了一圈,还有若隐若现的双下巴,可眉眼间依旧能看出原来的姣好相貌。 算了,胖点就胖点吧,自己老婆嘛,自己不嫌就没人嫌。 于是时夕忙碌的时候,他就一直那么双臂上面垫着下巴目光随着时夕走动的身影来来回回的看。 不过反观时夕,工作的时候却有些神思不属,频频出错,不停地跟顾客道歉,他摇摇头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下一秒却又不小心把手里端着的热汤洒了一些在一个壮汉的胳膊上。 “死胖子,你他妈找死吗?!”壮汉破口大骂,没等时夕道歉,一巴掌把时夕端着的碗打翻,热汤泼在了他半边脸和胸口,他惊叫一声,托盘掉在了地上。 他却只能忍着脸上火辣辣的触感不停地道歉。 “时夕!”突生的状况让莫正华大惊失色,他急忙奔过去,只是这时正好是饭点,快餐店有些拥挤,等他走过去的时候那个大汉已经骂骂咧咧往门口走了。 “你怎么样?”莫正华急忙查看他脸上的皮肤,发现脸上和胸口被烫到的地方整片都红了。 “没事,汤其实也不是很烫,”时夕蹙着眉摇摇头。 莫正华有些气不过的想要冲上前和那人理论,却被时夕急忙拉住,“算了,那人一看就是道上混的,惹不起的。” 莫正华额头鼓胀了一会儿,才强压下心里的怒气,叹了口气,“那我去陪你看医生。” 时夕点点头,跟店长请了假,和莫正华一起去了趟附近的诊所。 所幸烫的不是很厉害,只是红肿,没有破皮也没有起泡,医生给开了点烫伤药。 时夕带莫正华回了他的出租屋,莫正华帮时夕把药一点点涂在侧脸和胸前的皮肤上,清凉的药膏随着莫正华手指在皮肤上的滑动将热烫的感觉一点点掩盖住,手指所到之处皆是丝丝缕缕的凉意,时夕猛地闭上眼睛,呼吸渐渐无法克制的有些急促。 “这个地方还疼吗?”莫正华手指摸到他胸口的枪伤疤痕,轻声问。 “......不疼,早就没感觉了,”时夕咧了咧嘴摇摇头,一直低垂着眼睛不敢看他。 “时夕,时夕,”药抹完了,莫正华突然将他拥紧,他叹息一声,“我终于见到你了,我很想你,真的很想很想。” “莫先生,”时夕闭着眼睛任他抱了半晌,才微微有些用力的推开他,目光有些伤感,又有些木然地看着他摇摇头,声音有些低哑,“我们已经结束了。” “再说我......现在不好看了,”他垂下头,自嘲地扯扯嘴角,“你原来喜欢的,我身上都没有了,你还是找别人吧。”? 第七十一章 安心的好觉 “我好困,时夕,打听到你的消息的时候激动的我一夜没睡好,结果今天找了一天才找到,”莫正华打了个哈欠,软倒在床上昏昏欲睡。 时夕怔怔地看着快要睡着的莫正华,叹了口气,帮他盖了盖被子正要离开,刚站起来突然被床上的人一把拉住。 莫正华睁开一双带着侵略性的眼睛,看着时夕,然后猝不及防地一用力把他拉得跌在自己身上。 不过时夕一扑倒在他身上就把他砸的闭了一下气,他忍不住蹙眉,然后哭笑不得地问,“时夕你这是重了多少斤?” “......大概四十斤了,”时夕懊恼地瘪瘪嘴。 他看到莫正华被他压得表情有点痛苦,急忙挣扎着从他身上下来,两人挤挤挨挨躺在一张单人床上。 “呵呵......小猪一样,浑身都是肉,”莫正华搂着他,毫不避讳地上下其手,摸到肉乎乎的腰和后背,觉得手感好的不得了,时夕皮肤是真的好,“不过这样也挺可爱的,而且个子也长高了,原来抱着的时候脚只到我这里。” 他兴致勃勃地用自己的身体丈量着时夕的身高。 时夕,“......” 胖的和猪有的一拼了,哪里可爱了。 “这里,不知道还以为揣了个小娃娃,”摸到圆滚滚的肚腩,莫正华开玩笑说,“难道你这是带球跑了?你说里面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先生......”时夕恼怒地锤了他一下,又突然觉得两个人的举止太过亲密。 “先生......”感觉莫正华温热的鼻息喷在自己的颈间,手渐渐滑向了不可描述的地方,他呼吸渐渐不稳起来,“我们已经......” “凭什么你说结束就结束,我不同意,你偷偷跑了这么多年,知不知道我禁欲禁的多辛苦,我不管,你要把这几年欠我的加倍补回来,”莫正华抱怨,捧起他的脸索吻。 禁欲?为了他吗? 怎么可能...... 时夕怔忡了半晌,默默推开他,然后挣扎着从床上下来。 “怎么了?”莫正华有些愕然。 “先生,我们已经结束了,”时夕闭了闭眼睛,“不要这样......你肯定赶路赶的很累,好好休息一下吧。” 他僵笑,“我出去给你弄点吃的。” 说着不等莫正华说话逃也似的离开了,留下莫正华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他愣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喃喃地自言自语,“没关系,时夕,我们来日方长,我一定会把你拿下的,现在,我真的得先睡一觉了。” 他懒懒地倒在床上,不一会儿就鼾声如雷。 老婆找到了,终于可以安心睡个好觉了。 这一觉就直接睡到了天黑。 醒来的时候终于觉得精神好了许多,这么多天的疲乏一扫而空,他伸了个懒腰坐起来,看到桌子上摆了盒饭和瓶装水,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来就吃。 吃饱喝足之后又来来回回找了几遍,屋子不大,只有三四十平方,里面的简陋陈设一眼看的到底。 没有时夕。 这么晚去哪里了?难道上夜班? 莫正华想着,记得来的时候这里离时夕上班的地方不远,决定去他上班的快餐店找找。 可去快餐店找了一遍,还是没有人,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时夕这天不上晚班。 去哪里了?不会看到自己找来又跑掉了吧。 他开始慌了起来,找他的同事要了电话号码着急忙慌地打了过去。 打电话的时候手都是抖的,生怕时夕不接,更生怕刚刚见到的人突然就像昙花一现般又消失在他的世界里,让他穷尽几年去寻找。 人对这个世界来说真的很渺小,他不知道有多少个几年去浪费,真的累了。 幸好接了。 “喂,先生......”时夕清脆的声音通过电波从话筒里传来,瞬间抚慰了莫正华焦躁不安的内心。 他默默吐了口气,听到他的声音,唇角不自觉地弯起来,他声音有些低哑地问,“时夕你去哪里了,让我好找,我还以为你又......” 说着嗓子突然哽了一下,声音发不出了,鼻子猝不及防地酸起来。 他有些丢脸地抬手捂住鼻子,嗓子哽的一时说不出话来,于是话筒里就只能听到两人不怎么规律的呼吸声。 “先生,我在风间阿姨家......他们家出了点急事,”听到话筒里莫正华的声音不对,时夕小心翼翼地解释,“我看你睡的熟就没叫醒你。” 他不确定莫先生是不是哭了,也许只是自己的错觉,莫先生怎么可能仅仅只是因为找不到自己就哭呢。 “知道了,我这就去找你,”莫正华放下心来,“等着我。” “嗯,好,”时夕握着手机答应着,不道为什么接到莫先生的电话心里竟然有种很安心的感觉。 风间家莫正华是知道的,之前找时夕的时候也去找过,所以没多久他就打车到了他们家。 去到的时候发现风间妈妈正坐在地板上抹着眼泪,现场除了时夕还有另外一个年轻男人。 “怎么了?”莫正华走近时夕,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问。 感觉到现场的气氛莫名的压抑。 “风间妈妈的女儿慧子被黑帮扣押了,那个是慧子的男朋友,”时夕小声对莫正华说。 “我去把慧子要回来,就算拼上这条命,我也要把她救回来,不能让慧子再掉进火坑里了!”那个年轻人,也就是慧子的男朋友满眼血丝的说。 说着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不行,志田,你不能去,”风间妈妈急忙拉住志田的裤腿,哭道,“你去了不仅救不出慧子,说不定还会被他们打死,你如果出了事我怎么跟你父母交代啊。” “那怎么办?难道让慧子也去做那种工作?阿彻到现在还没音信,如果慧子再......我们......”志田情绪激动地说不下去了。 “风间妈妈,他们有什么条件才能放了慧子?”时夕咬了咬嘴唇问道。 “慧子被他们哄骗着签合约了,”一旁的志田双目通红地说,“如果毁约的话,必须赔偿片酬十倍的违约金,我们去哪里弄这么多钱?” “都怪我这个老不死的,如果早点死了也不至于让我的儿子女儿为了我都掉进火坑里,我真是该死啊......”风间妈妈说着悲痛欲绝地拼命锤自己的胸口。? 第七十二章 心里充满爱的人 时夕抿着唇,良久才抬头问,“他们要多少钱?” 志田说了一个数字。 时夕怔住。 的确,对于一个有个重病在身的母亲,开销极大的单亲家庭来说,这无异于是个天文数字。 “他们给了多少时间?”时夕又问。 “只有三天时间,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志田垂头丧气地回答。 志田是惠子的邻居,两人从小青梅竹马,只是他们家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家,惠子家更几乎全靠阿彻每月寄的钱度日,根本就没有结余,一天时间到底要让他们去哪里凑出这么个天文数字的钱来。 “......”时夕沉默了半晌,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抬头看向屋子里的人,“我尽量想办法给你们凑出一些来,不过可能也不太够......” “你能有多少钱?”志田疑惑地看向时夕,“你自己都要靠打工赚生活费,能有多余的钱帮我们吗?” “我其实是有存了一些定息的......不过轻易不会动......”面对志田不信任的眼神,时夕习惯性地低下头回避他质疑的眼睛。 莫正华一直都没有说话,身边没有翻译,岛国语听得磕磕绊绊,感觉自己接不上话就一直保持沉默。 他一直默默在观察时夕的神色,却发现时夕说话时整个人都透着过于卑微的神色。 他有些讶异他是不是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的。 “那小汐如果有钱的话,就先借我们一下应急吧,拜托了。” 风间妈妈跪坐在地板上,对着时夕行了个大礼,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看着他,“小汐,我保证以后我们家有钱一定会还你,你的大恩大德,老婆子我这辈子都记得。” “阿彻为了我们家已经走上了歧路,我不能再让惠子也步她哥哥的后尘,这样就算我到了地下也闭不上眼,”风间妈妈说着忍不住又开始哭。 “风间妈妈你别这样,”时夕有些受宠若惊,急忙上前把她拉起来,“......阿彻是我的朋友,为朋友做些事应该的。” “那我们明天就尽量凑一下,看看能凑多少,然后拿钱去找他们商量,”志田眼里骤然升起希望的光,他来了精神,急匆匆地往外走,“我也回去找我爸妈想想办法,看看让他们想办法多凑一点。” 看到志田回去了,时夕也觉得自己该走了,只是惠子不在,风间妈妈又情绪不稳定,如果他们再走了,留下风间妈妈一个人容易出事,于是时夕主动要求留下来。 “风间妈妈,今晚我和朋友就住在这里,天太晚了回去不安全,”时夕说。 “好,你们就住在阿彻和惠子房间里吧,”风间妈妈急忙答应。 “不用那么麻烦,我和小汐住一间就可以了,”看到风间妈妈忙着去换被褥,莫正华急忙说道。 “那好吧......”风间妈妈迟疑着答应。 心里有些疑惑,这两个人也算人高马大,睡一张单人床也不嫌挤。 时夕,“......” 他其实不想单独面对莫先生,可是在别人家也不好意思多起争执。 于是就又被莫正华钻了空子来刻意拉近距离。 “时夕......” 两人刚走到房间里,时夕就被莫正华从身后一把搂住。 “先生,我...我困了......”时夕咬住嘴唇,深吸了一口气有些不知所措地说。 “那我们一起睡,”莫正华腻腻歪歪地,在时夕不注意的时候把嘴唇贴在他的脖子上,吻得时夕汗毛都竖起来。 “先生......”时夕欲哭无泪,“我们......” “不许再跟我说结束的话,”莫正华把他掰过来面对着自己,生气地说,“我找了好几年才找到你,你居然一直跟我说结束,如果要跟你结束的话,我又为什么来找你。” 时夕眼圈红了,哑声道,“可是我......” “你知道我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才能来找你吗?”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莫正华一脸委屈地控诉,“我推掉了和夏欣儿的婚事,被我爸妈赶出来了,我现在已经不是莫氏总裁了。” 时夕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先生你怎么能......” “所以你说什么也得收留我,”莫正华苦着脸说,“要不然我就无家可归了。” 时夕愣愣地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 “也不许再偷偷跑掉了,不然我就算找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你,”莫正华说着毫无芥蒂地对着他的嘴吻了下去。 时夕瞪大眼睛,“......” “时夕,这是Andy的房间,”夜里,两人躺在窄窄的单人床上,莫正华抱着他幽幽叹息,“这是一个心里充满了爱的人长大的地方。” Andy本名风间彻,知道Andy的本名之后,时夕来岛国的时候就直接取了他家的姓,刚来的时候还在风间家住过几天,就住在这个房间。 时夕借着窗外明亮的月光从新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里熟悉的陈设,墙上依旧贴着足球明星的画报,惠子说过,Andy从小就喜欢足球明星,说不定小时候还梦想过当一个足球运动员。 可惜敌不过命运捉弄,和对家人的眷恋。 “从不计代价的爱自己的妈妈,到付出生命去爱夏海,他的生命虽然短暂,却也热烈,”莫正华诚恳地说,“我很羡慕他,也很佩服他。” “我们总会被生命中各种各样的原因限制,没办法尽情的爱恨,所以时夕,我来晚了,可是别怪我,我也只是个凡人而已,”他的声音里满是内疚,“我会用余生来补偿你。” “先生......”时夕侧过头,不想让他觉察自己眼角有泪。 他为什么能够面对面目全非的自己,还能深情款款地说出这么多类似深情的话,可是,自己又如何再能不顾一切地当真? “......风间家还一直都不知道Andy已经不在了,”时夕闭了闭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转移话题,“我一直都没敢说。” “还是不要说了,让他们有一些念想也好,”莫正华叹息。 “就是......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奇怪,不知道是谁一直在以Andy的名义一直给风间家寄钱,导致他们一家一直有Andy还活着的错觉,”时夕喃喃地猜测,“小海哥的钱我来的时候就已经给风间妈妈了,难道是翟云飞?” 莫正华委屈,“你怎么不猜猜我呢?” “真的是你?”时夕愕然。 “你那时候说过让我帮忙查,也说过那是小海的朋友,我都记得,查到之后我就买了一份理财产品托人代管,并且把收益每月打给他家人,”他说着笑了笑,“你说的话,其实我一直都记得。”? 第七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表白 第二天,时夕一早就去银行把存的钱转了出来。 “钱够不够?”莫正华问。 时夕落寞地摇摇头,“还差一半。” 他低头摩挲着手里的卡。 这些都是以前莫先生给的,除了前两年生病的时候动过这些钱,后来就尽量攒着。 不得不说这些钱给了他足够的安全感,如今却全部都要送给别人,相当于断送了自己的最后依靠,他心里其实很不舍。 没有人比他更知道,钱有多重要。 可是Andy好的太无私,所以对着他努力保护过的家人,自己又如何还能自私。 只不过是没钱了而已。 可是Andy 却为了所爱之人付出了生命,无论如何,他的精神都值得守护。 他默默叹了口气,以后真的要过没着没落的苦日子了,没有存款,不打工赚钱就真的吃不上饭了。 不过,自己虽然废柴一点,打个工养活自己还是可以的,不至于饿死。 他深吸一口气,握紧那张卡,把它紧紧贴在胸口。 “时夕,如果......我负责所有的钱,你愿不愿意和我恢复原来的关系,跟我回去?”看出时夕的不舍,莫正华试探着问道。 本来他也只是试探着问问,没想到时夕听到他的话却瞬间脸色大变。 “恢复以前的关系......”时夕缓缓抬头看向他,面色苍白地说,“像以前一样再被先生包养吗?” 莫正华微微蹙眉,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一直在一起生活......” 时夕却根本听不进他的解释,他笑了笑,“原来莫先生说被父母赶出来,无家可归都是骗我的。” “也对,哪有父母真的对自己孩子这么狠心的,”他了然地点点头,“莫先生还是快点回去吧,不然出来久了阿姨会担心的,何况你平常这么忙,公司里很多人指望着你吃饭呢。” “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挺好的,”他耸耸肩,“现在不需要人养,也能活下去了。” “时夕,我没有骗你,我已经出来一年多了,我可是一路打工打到这里来的,不过我确实不是我爸妈赶出来的,是我自己主动辞职的。”莫正华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语无伦次地解释。 他简直恨不得甩自己一巴掌,昨晚好不容易融洽一些的关系被他一句话搞到了冰点,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蠢了。 “我是专门出来找你的,时夕,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他目光专注地看向时夕,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心。 “即使你说的是真的,那又怎么样,莫先生玩够了也早晚是要回去的,”时夕闭了闭眼,幽幽的看着他说,“说起来风间家也只是小海哥的恩人而已,和我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把所有的钱给他们已经算是仁至义尽,没有必要把自己搭上。” “何况我都胖成这样了,”他自嘲地咧咧嘴,“先生不介意,我自己都觉得磕碜,你有的是更好的选择,这么委屈自己不值当。” 时夕说完拿着卡独自离开。 莫正华看着他寞落的背影,腰却挺的直直的,仿佛在诉说他骨子里隐藏的孤傲。 “难道在你心里,我们两个人之间,就只是包养和被包养的关系?”莫正华在他身后有些受伤地问。 “不然呢,”时夕顿了顿脚步,“还能有什么?” 莫正华眼角红了,他愣怔半晌,突然不管不顾地跑过去,从身后一把揽住他,“对不起,时夕,对不起,原谅我......” “......先生,这是在大街上......”时夕有些难为情地左右看了看,看到街上有好几个人都在往这边看,小声说,“别这样......” “我不管,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只想和你在一起,为什么你只记得我们开始时的关系。” 莫正华低头,吻在他的耳侧,眼泪滴落在他的领口,他声音里透着哽咽和委屈,“就算开始的不堪又怎么样?难道一直以来你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对你的心意吗?” “心意?”时夕握紧拳头,心脏开始无法克制地狂跳,“......什么心意?” “我爱你啊,时夕,我爱你,”他把他转过来,目光深情地看着他,“你感觉不到吗?” 他抓着时夕的手按在自己的胸前,“你摸摸看,这里一直以来都是在为你跳动的。” “先生......”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表白,时夕眼角泪花闪烁,却还是勉强笑了笑,“先生,你现在好像在拍电视,别开玩笑了,我不经骗的。” 他脸色难看地摇摇头,“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怎么可能突然爱上。” “为什么,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哪里做的不对你可以说出来,”莫正华急切地问,“我可能没有你心思那么细,可是只要你说了我会改的。” “因为你爱的一直都是小海哥,”时夕抬头伤感地看他,声音暗哑,“因为小海哥会插花,所以你才想让我学,因为小海哥背上也有一幅桃花刺青,所以你才在我背上纹了一幅,甚至......为了纹出你想要的效果从来没有在乎过纹身的时候我有多疼,因为你觉得小海哥留长发很漂亮,甚至想让我留长发......” 时夕说着说着难受地闭上眼睛,眼里蓄积已久的泪顺着脸颊滑下,他深深吸气,哽咽着说出一句让他自己痛彻心扉的话,“我一直以来,都只不过是一个拙劣的赝品罢了。” “不是这样的,时夕,你听我说,”莫正华急忙摇头否认,他没想到时夕以前不声不响的,心里却堆积了那么多委屈和误解,更没想到自己的任性妄为带给他这么多的伤害。 “我以前是喜欢小海还对他表白过,可他并没有接受过我,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对他的喜欢也是仅仅只是对于美丽事物的欣赏罢了,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真的不知道小海背上也有刺青,我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才心血来潮在你背上纹身。” 他一样一样地仔细解释,恨不得赌咒发誓,“不管是刺青还是学插花留长发,都是基于我自私的想法,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任性地强加在你身上,对不起,时夕,对不起,是我完全没顾及你的感受,让你受到了伤害。” “如果你还记着那幅纹身让你疼的厉害了,那你可以找我报仇雪恨,要不然你也亲手给我纹一幅,”他对着时夕扒了扒自己的衣领,露出和晒黑的脸不同颜色的肩颈,“纹什么都行,纹个乌龟,纹条狗,或者纹坨大便都行,让我也疼一下。” 时夕本来还在流泪,结果一听到莫先生竟然让自己给他纹大便,一时没忍住“扑哧”一声破涕为笑。? 第七十四章 互表心意 “那......就纹坨大便好了,”时夕嘴角含着的狡黠的笑意,抬眼看他。 莫正华愣住,“......” 紧接着一股狂喜开始涌上心头,他一把把时夕紧紧拥在怀里,“时夕,我没理解错的话,你这是原谅我了对吧。” “......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什么,”时夕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懊恼地呢喃,“是我自己没用,好像永远都独立不了,哪怕生活上可以勉强支撑自己,情感上也总是忍不住去依赖......” “没关系,这个肩膀永远都是你的,你可以放心依靠,”莫正华手轻轻拍着他的背。 “可以吗?”时夕的声音里满是惶惑不安,“先生,别骗我,我不经骗的。” “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如果你只是心血来潮的想试试心里所谓的爱情,那就请换一个人试吧,”他垂下眼睫,颤声道,“如果再失去一次,我就真的活不下去了。” “时夕,我扔掉家族生意,跋山涉水出来找你,如果只是为了作戏,我真的没那么闲,”他和他额头相抵,“让我能这么做的唯一原因就只能是,我真的离不开你了。” “我很确定,我爱你,时夕,我是真的爱你,相信我,”他这才惊觉自己以前对时夕从未说过爱这个字,从前总觉得难以启齿,或者高高在上的自尊心作祟,总觉得说出来就低了一头,所以才会有后来的种种误会。 “你呢?时夕,你爱我吗?”他捧着他的脸有些紧张地问。 “爱,”时夕回答的毫不迟疑,他抬起头,目光伤感地看着他,“如果不是因为太贪心,我大可以仅仅只为了钱,为了衣食无忧一直留在你身边,可是我渐渐变得不知足了。” “我想要自己的心意能得到回应,我想要先生能给我同样的爱,我想我们两个人能心里只有对方,我不想只做你身边一个可有可无的小玩意,不想做一个你仅仅只为了解决生理需求的床伴,我想要独占你,成为你的唯一......” 时夕闭上眼睛,“想要的太多了,却注定什么都得不到,我管不住自己的心,唾弃自己的痴心妄想,这些让我倍感痛苦,就只能选择离开......” “我知道我很自不量力,所以莫先生,如果不是真的爱,看在曾经我对你有用的份上,别骗我,求你......”他手指紧紧抓着莫正华的衣襟,颤抖着摇摇头,“我真的不经骗,抱歉,我真的很不坚强。” 他始终记得,小海哥被嘴里说着爱的男人毁成什么样子。 他本不该轻易再低头,他本该远远离开,好好保护自己仅剩的内心。 可是他忍不住,想再相信最后一次,给自己和他一个机会。 “我爱你,先生。” 对不起,小海哥,我没能听你的话。 ———— 和那帮人沟通失败后,莫正华终于还是把剩下的钱帮忙补齐了。 惠子终于被平安放了回来,母女俩抱头痛哭。 这真的是一次惨痛的教训,惠子不光没有赚到钱,还因为自己任性的决定倒搭了一笔巨款。 风间妈妈哭着把惠子狠狠骂了一顿,威胁她如果再为了钱去做没有底限的事,就直接死给她看。 惠子本来就是想用这种方法赚快钱给妈妈做手术,如果妈妈被气死了,那她的妥协也毫无意义。 于是被妈妈要求着答应再也不碰那个特殊行业。 本来还可怜巴巴地跟时夕哭穷的莫正华就又掏出钱来供风间妈妈手术住院,等风间妈妈病情稳定从医院出来后已经一个多月了。 期间莫正华已经腆着脸直接入住进了时夕的出租屋,天天和时夕挤在一张单人床上,两人已经互表心意,重新过起了没羞没臊的同居生活。 结果那张单人床很快就被不知节制的男人压坏了,时夕不得不去买了一张双人床。 只是这一年的流浪生活大概让莫正华累着了,如今找到人了,他这段时间松懈的很,也不出去画画赚生活费了,吃时夕的住时夕的,直接倒过来让时夕养着了。 时夕天天苦恼地数钢蹦,盘算着这个月的结余还够吃多久,时不时抱怨一下莫正华懒,莫正华就腆着厚脸皮耍赖,两人颇有股市井夫妻的味道了。 “先生,你该出去工作了,”时夕忍无可忍地瘪嘴抱怨,“再这样下去我们要喝西北风了,你别忘了我还在上学啊,你这么大个儿还得靠我打工养......” “好,工作工作,我最近在琢磨着干脆再投资给他们开个小店,如果开的好的话,那既解决了风间家入不敷出的问题,我直接当个驻店的画家,也算是个小特色,你也不用在别的店里打工打的这么辛苦了。” 莫正华手指点着下巴琢磨着,“前两天风间阿姨做的料理和果酒味道还都挺不错的,可是考虑开家居酒屋。” “嗯,”时夕点点头,莫先生嘴刁,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一般都不错,就是...... “你不是没钱了吗?饭钱都要我付,怎么还有钱开店?”时夕狐疑地看着他。 “额......也没有多少了,所以才需要让钱生钱的嘛,”莫正华讪笑,“更何况我来这段时间给风间家花了那么多钱,总得让我回本啊。” “骗子,你就知道捉弄我,”时夕撇嘴嗔怪,“帮人还惦记着回本......” “时夕,在这个世界上,善良到毫无底线的人注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人性是有劣根性的,”莫正华叹息,“你以后慢慢会明白的,就像现在,我们把所有钱都帮了别人,却挤压了自己的生存空间,这其实对帮人的人来说,不是什么好结果。” 时夕迟疑着点点头,可是可是,总觉得帮人还要乱七八糟的提很多条件很不好意思。 “你可能会觉得难以启齿,因为面对无私的人总是觉得连自私一点都可耻,”莫正华揉了揉他的脑袋,“可是只有让风间家真真正正地靠自己的努力创造财富,他们才能挺直腰杆做人。” “Andy的做法其实是把双刃剑,也会带给家人不好的影响。” “我知道了,先生想做什么就去做,我来打下手,反正我不会做生意,”时夕点点头应道。? 第七十五章 我们结婚吧 一个多月后,风间家的居酒屋正式开业。 惠子和志田两人还有风间妈妈都一起加入了,惠子终于放下了赚快钱的心思,专心致志地跟妈妈研究起了菜谱,挖空心思把菜做的赏心悦目好吃好看,一成不变的穷困生活终于开始有了奔头。 另外,居酒屋里也专门留出一个角落和一面墙,供莫先生画画卖画。 此后这家有妈妈味道的小店因为有着独特的艺术区域渐渐变成了当地的网红打卡地。 这可能是莫先生投资过最小的生意了,不过看起来仍然是挺成功的。 莫正华和时夕在这边一边经营店铺一边上学,准备陪着时夕修完大学。 他一开始还奇怪,为什么时夕来岛国有好几年了,按时间算自己来岛国的时候就应该快毕业了,结果居然只上到大二。 后来才打听到,时夕大学期间因为生病休学了一年多。 于是他细心地向他的同学仔细打听病因,才知道时夕得的是抑郁症。 那些同学说时夕刚开始上学的时候真是院系里公认的帅哥,没想到休学后再回来就变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甚至有些油腻的胖子,整个人也愈加的沉默寡言,离群索居。 竟然是抑郁症…… 知道这个病因时莫正华沉默了好久。 他想起了以前一直郁郁寡欢的夏海,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也让时夕得了这种病,看来自己在伤害所爱之人上面不比翟云飞差多少。 “为什么一直都没告诉过我你生过病的事?”莫正华有些疼惜的问。 “也不是什么大事,何况现在都过去了,”时夕对着他耸耸肩,紧接着又习惯性地垂下眼睛。 莫正华揽过他,轻轻拍他的背。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时夕平常会显得那么卑微。 抑郁症会让人渐渐失去价值感,变得越来越自卑,自我评价变得很低,最终发展成活着都觉得是负累。 他不知道,自己竟然带给了时夕这么强的心理负担。 “对不起时夕,对不起......”莫正华拥紧他对他道歉。 “不怪先生,是我自己没用,”时夕咧咧嘴,有些低落地说,“那时候......可能是因为刚离开先生,总觉得心情不好,又因为自己在异国他乡,那种背井离乡的孤独感总是环绕着我,我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适应过来。” “没想到怎么都调节不好,也越来越没有心思念书......” 骤然失去闭上所爱,生活像是突然失去了希望,变得越来越迷茫,没有了一点盼头。 一直宅在小小的出租屋里,出门之后谁也不认识,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语言又不通,就很长时间不敢出门。 “一个人在外面其实挺难的......”他僵硬地咧咧嘴。 对他来说,父母早亡,莫先生是他的心之所归,却注定这辈子回不去了。 想到这些,就觉得日子慢慢变成了一种煎熬。 这种煎熬像是没有尽头。 自己一个人在国外谋生,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重生,而是无尽的放逐。 他无法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可以迅速蜕变成长,成功逆袭,反而活得越来越落魄。 真是失败。 这种挫败感也是时刻折磨他的原因。 “觉得自己迟迟走不出来,我找心理医生开过药,没想到那种药有个副作用,会让人发胖......”时夕闭上眼睛,手指有些颤抖。 身上唯一能够吸引莫先生的点猝不及防地被毁掉了,于是他更加变得自暴自弃。 “总觉得心里苦,什么都不想干,听说吃甜的可以让心情好一点,就忍不住一直吃......”说出这些真的让人觉得难以启齿。 休学之后在出租屋躺了一年,除了吃就是睡,下意识地用食欲填补心里的空缺,某日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在过度颓废的时候不知不觉把自己养肥了几十斤。 意识到再这样颓废下去自己可能就真的毁了,他强逼着自己走出出租屋,去找工作,去学习异国的语言,逼着自己接触人,只为自己不被这种莫名的颓败力量打倒。 “对不起,先生,我......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你了......”他抬眼看他,眼角微红,眸中是濒临破碎的光,“我没想到......” 没想到他会来找他。 见到自己的时候,莫先生一定很失望。 以前莫先生提醒过他保持身材,可是他没有做到。 失去了唯一能吸引莫先生的东西,对于他自己更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打击,因为这意味着真的回不去了。 可他还得活着,哪怕日子是熬过去的。 因为远方他牵挂的人还活着。 还有夏海的嘱托。 所以他无望的坚持着。 他也终于知道,比自己病情更严重的夏海所经历的,是怎样一种生不如死的精神痛苦。 “对不起,先生......”他颤抖闭上眼睛。 有时候觉得这样废物到连呼吸都觉得是负累的自己,其实配不上莫先生的爱。 “时夕,时夕......”莫正华呢喃着轻唤他的名字。 “你已经很棒了,抑郁症毕竟是严重了会要人命的病,你已经在努力对抗了,”莫正华抱住他,叹息道,“对我来说,你好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可以活的不用那么成功,不要给自己那么多负担,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因为你是我老婆嘛,”他抬起他的脸,看着他满含脆弱的眼,“就算胖成个小猪那也是我老婆,再说我现在可是没钱没势的屌丝一个了,老婆胖成这样才安全,省得被别的有钱人勾走了。” 时夕瘪嘴,“......” ———— 两年以后,时夕毕业。 “哎,不想回去......”挂断老爸的电话,莫正华伸了个懒腰,搂着时夕昏昏欲睡。 他这几年真的越闲越懒,自由惯了真不想回去朝九晚五的管理公司。 莫父就只能打电话一遍遍地催,后来看看催不回去,干脆频频打视频电话把公司的案子推给莫正华让他帮忙拿主意。 “反正我也毕业了,要不然先生还是回去吧,”时夕听着电话里莫父有点烦躁的声音,突然就有些于心不忍。 “那你呢,跟我回去吗?”莫正华看向他。 “我......”时夕犹豫不决,回去要面对莫夫人,说实话他真的有些犯怵。 “你不跟我回去我干嘛要回去,”莫正华无语地打个哈欠,仰头倒在枕头上。 “可是......”时夕欲言又止。 “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莫正华突然来了精神。 “什么事?”时夕一脸茫然,不知道莫先生突然兴奋起来是为哪般。 “我们结婚吧,”莫正华兴冲冲地说,“然后我们再来个环游世界,好好玩玩。”? 第七十六章 特殊的婚礼 他们在岛国举行了一场同性婚礼。 婚礼筹备的比较简单,只请了风间一家人,还有时夕的几个同学来观礼,在一间小教堂里,请当地的牧师给他们举行了仪式。 婚礼现场两人都穿着一身得体的男西装,之前也一起选了合适的钻戒。 这场特殊的婚礼只有新郎,没有新娘,他们是彼此依附的存在。 不过好在岛国民风开放,同性婚礼不是什么稀罕事。 牧师,“新郎,你愿意和你身边这个男人结婚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莫正华看着紧张到脸都有些发白的时夕,悄悄牵起他的手,用笃定的声音回答,“我愿意。” 牧师,“新郎,你愿意娶和你身边这个男人结婚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时夕握紧他的手指,低头看了看两人交握的十指,深吸了一口气抬头,“我愿意。” “好,请你们交换戒指。” 莫正华把戒指给时夕带上,然后看着时夕抖着手给自己带戒指,温柔地笑了,“时夕,你终于是我老婆了,开心吗?” “不都叫了两年老婆了,还问......”时夕咬着唇面红耳赤,此时,真的有点娇羞小媳妇的模样。 虽然没有几个客人,但是仍然觉得这样把他们的关系直接暴露在众人眼里让他觉得有些芒刺在背。 不过看到这些人眼里都是满满的喜悦和祝福,没有人用看异类的眼光看他们,包容的氛围让他放松了不少。 “那也不行,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以后不许再跑掉了,以后要记得把老公别在裤腰带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两人戴好戒指,莫正华额头抵着他的,深情地说。 “嗯,好,”时夕抿唇,眸中渐渐有了湿意。 生命中有了这一刻,就算以后再失去,这些回忆也足够支撑他渡过余生了。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值得,自己一直都那么普通。 “时夕,我知道你可能不会相信什么天长地久,”莫正华旁若无人地拥着他,眼里心里全是他。 他道出他心里的不安。 他找时夕的心理医生沟通过,可能由于时夕在青春期父母双亡,又遭到霸凌的缘故,所以其实心理上一直都很缺乏安全感。 “可是,我是个认定了就不会改变的人,对我来说,爱情是我值得会用一辈子追求的感情,我认定了你,就不会放手。” “可是莫先生,为什么是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点都不优秀......”时夕有些惶惑地问。 “我知道你不优秀,也不完美,现在还胖的像只小肥猪,”莫正华伸手捏捏他的腰。 时夕,“......” 恼羞成怒地锤他一下,“我已经在努力减了......” 看着时夕有些恼怒的样子,他搂住他,在他耳边低语,“可是你在我眼里还是那么善良,单纯,美好,愿意为了所爱的人付出的最好的孩子,我了解你,我看得到你的优点也看得到你的缺点,我爱的是你的全部。”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时夕低下头,喃喃的说,“你其实有很多选择的余地,以后,真的不会后悔吗?” “为什么要后悔?我们从身体到灵魂,哪里不够契合?”莫正华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背,“我记得好像看到过一句话,我在你瘦的时候爱上了你,你胖起来了就卡在我心里出不去了。” “好,”时夕眼中的泪终于滑落下来,他破涕为笑,“那我就不减肥了,一直在你心里卡着。” “......” 莫正华苦笑,“好,不减就不减。” “我之所以选择西式婚礼,是因为我喜欢他们的祈祷词,爱你、忠诚于你,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他说着捧着他的脸亲一口,“这就是爱,我会用一辈子去给你这份安全感,相信我。” 两人在众人“亲一个,亲一个......”的起哄中深情拥吻,遗忘天地。 “对了,我其实本来还有一个惊喜给你的,可惜……”莫正华欲言又止。 该来的人没有来,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他摇摇头,在时夕探究的目光里说苦笑摇头,“算了......” 时夕有些愕然地看向他,正想问什么惊喜时,教堂的门突然被打开,有三个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人是坐着轮椅的,被另两个人推着进来的。 他扫了一眼那三个人,顿时愣住。 “不好意思,来晚了,飞机误点了,”轮椅上的人微笑着看着他们。 “时夕,莫先生,恭喜你们啊,”那人温润地笑着说。 “......小海哥,”时夕才反应过来,不可置信地说,“我没想到......” 他还以为这辈子见不到夏海了。 此时的夏海身形单薄,但是意外的,却是一头清爽的短发,打扮的像个普通的青年,不再那么漂亮,也不再那么另类。 他整个人虽然瘦,气色却还不错,眉宇间尽是过尽千帆的淡然。 后面推着他的是个个子高高的少年。 看到那个少年,时夕瞳仁震动,张了张嘴半天才哑声喊了出来,“时年......” 时年长高了,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感觉一下从一个小屁孩就变成了一个快要成年的青少年,竟让他一时有些认不出。 可惜,自己在他成长蜕变的这几年缺失了,他真的愧对这个弟弟。 “哥哥,恭喜你和莫先生,”时年笑着对他说,看起来对他们结婚没有什么意见。 “谢谢!”时夕克制不住捂着鼻子丢BaN脸的哭泣,被莫正华体贴地拥在怀里。 “谢谢你,先生,谢谢……”时夕感激地说。 “我知道你肯定想时年了,肯定也想见见小海,就托翟云飞把他们送过来参加婚礼了,没想到翟云飞会答应来,”他说着看向三个人中的最后一个人。 翟云飞还是一副面无表情,像是所有人都欠他两百万的模样,不过还是体贴地单手接过轮椅推着夏海找到合适的观礼位置。 结婚仪式很快结束了,不过该来的都来了,该见到的也都见到了。 时夕真的觉得很开心。 甚至觉得比起单纯的婚礼,能够见到自己想见的亲人朋友,才是更有意义的事。 他其实活的真的很简单,生命中重要的人也就那么几个。? 第七十七章 天使 婚礼结束后,夏海和翟云飞决定在岛国玩几天再回去,于是时夕和夏海时隔多年终于又有机会可以聊聊天。 他推着夏海走在公园里,远处翟云飞保镖一样紧张兮兮地跟着。 “小海哥,你身体怎么样?”时夕有些担忧地问。 夏海坐着轮椅来的,让他很担心。 “还好,做过几次手术,现在还在用药养着,已经好几年没有复发了,大概还能多活几年。” 夏海平静地对他笑了笑,看起来心情还可以,“就是手术切的地方有点多,腿使不上力,就懒的走路了。” “哦,那小海哥一定要记得好好吃药啊,”时夕松了口气,癌症能治成这样,也算是不错的成果了,希望以后会越来越好。 “嗯,好,为了以后能经常见到你,我也会坚持的,”夏海微笑着对他点点头,眸中是星星点点的光,让他觉得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像是落满了漫天星辉,小海哥还是那么漂亮。 “时夕,谢谢你,”夏海喃喃地对他说。 “嗯?什么?”时夕不明所以地看向他,不明白他为什么道谢。 “我今天......见到Andy的妈妈和妹妹了,她们还给我做了好吃的料理。” 夏海的笑容变得温柔又伤感,眼里满满都是回忆,“她们真好,像Andy说过的一样好......我就知道,像Andy那样天使一样的男孩子,一定有天使一样的家人。” “时夕,谢谢你和莫先生为他们做的一切,谢谢你,”他感激地看着时夕,“虽然我很惭愧,没为Andy一家做过什么,可终于觉得不那么愧对Andy了,谢谢你们。” “小海哥,你做过的,我已经把你打工为Andy家人攒过的钱都给他们了,那些钱也同样为他们解决了很多困难,”时夕急忙解释,“我们之所以会做这些,是因为小海哥本身就是一个最善良的天使,我们做这些也只是投桃报李而已。” “天使?我算是哪门子的天使,一个害人精罢了,”夏海低头手握住轮椅,自嘲地笑了一声,“如果不是我,你就不会中枪差点把命丢掉。” “我这个人......可能真的挺晦气的,”他有些丧气的笑了两声。 “小海哥,不要这样妄自菲薄,那是那些坏人的错,干嘛要把别人的错揽在自己身上,”时夕认真地看着他,“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人,我们被绑架的时候,如果不是挡在前面,我可能也被那些人……” 他顿了顿,有些低落的说,“是我太懦弱,才让你独自面对那些伤害,我一直都想给你说声对不起的,还有莫先生......” “莫先生怎么了?”夏海有些探究地看向他。 “莫先生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小海哥,你在他心里是白月光一样的存在,”他叹了口气,越说心里却克制不住微微发酸,虽然他和莫先生已经结婚了,可是在夏海面前他依然觉得自己只是个盗版。 何况现在他已经变胖了,不好看了。 “莫先生以前还在我身上纹了一副和你背上的刺青一模一样的桃花刺青,就可见他有多喜欢你了,包括那次我中枪的时候,他想的也是先去救被桥本抓走的你......” “桃花刺青?”夏海微微蹙眉,喃喃自语地说,“莫先生怎么会知道我背上有刺青......难道是那次......” 他说着忍不住笑了,抬头看向时夕,半开玩笑地说,“我闻到好大的醋味,看来是谁的醋坛子打翻了。” 时夕,“……” “对不起......”他有些懊恼地低下头,暗暗责怪自己无法自控的斤斤计效。 “我背上那幅刺青已经被洗掉了,光是费劲洗掉就又让我吃了不少苦,”夏海叹了口气,喃喃地说,“那个其实不是桃花刺青,是樱花。” “那副刺青也是我的岛国老板心血来潮的作品,是他用纹身针一针一针扎出来的,历时一年多才刺完。” 夏海幽幽地说,“莫先生喜欢的我身上的所有美丽的表象,包括那头长发,那幅刺青,其实都是那个岛国老板带给我的,莫先生觉得好看的这些,却是让我受尽了苦楚才有的。” “包括现在这张精致的脸,也是被整过容的,我原来根本就没这么好看......现在,即使在大街上见到我妈妈,她也完全认不出来我就是她失踪了二十年的儿子,骨肉至亲却相见不相识......” 他说着眼角开始不自主地变红,他闭上眼睛,深吸两口气,声音颤抖着说,“反正我妈妈一直都觉得我这个儿子是个什么都做不好的废物,就让她以为我已经死在外面了也好,她那么要面子的人,如果知道我到现在还恬不知耻地活着,甚至成了一个被千人骑万人坐的......” 他低头苦笑,“她说不定会恨不得拿刀杀了我。” “小海哥......”看到小海情绪有些激动,他急忙轻拍着他的后背帮他顺气。 抬头看远处的翟云飞蹙着眉一脸担忧地往这边看,骤然想起以前小海在自己面前病情发作时翟云飞凶神恶煞的模样,一时心悸,急忙低下头避开那人太过锐利的视线。 “我没事,抱歉,不小心扯远了,”夏海有些清白的手指捏紧眉心。 他抬头看向时夕,“有件事......我一直都没有说过,怕......会影响你和莫先生的感情。” 时夕,“......什么事?” “我在莫家做帮佣的时候其实主动爬过一次莫先生的床,那时候他喝醉了,我还以为他根本不记得,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我背上有刺青。” 时夕,“......” 夏海叹了口气,“我被当做一个高价玩物那么多年,自己潜意识里已经把自己物化了,莫先生救了我,我自己身无长物,无以报答,我当时只是想用那种方式报答莫先生的恩情,这件事其实无关感情,毕竟我身上唯一值钱的只有这幅身子,没想到这件事被管家刘婶看到了,她觉得我在勾引莫先生,就告诉了夏小姐,夏小姐才把我赶出了莫家。” “所以我那时候被赶出莫家也是我咎由自取自己作的,”他苦笑了一声,“不过这些都是莫先生遇到你之前发生的,我应该不算是第三者插足,顶多算是和莫先生的一夜情。”? 第七十八章 放下 时夕,“......” 怪不得关于刺青莫先生一直说他是做了一场美梦才念念不忘,有可能因为当时他喝醉了,所以真的把自己和夏海的那朦胧一夜当成了一场梦。 莫先生一直没有对自己说过谎。 时夕默默的摸了下衣领,桃花和樱花,虽然长得相像,却是完完全全两种不同寓意,甚至不同国度的植物。 这样的话,他是不是可以当做,自己的这幅刺青,的确是莫先生的独有作品。 这样想着,纹身时所经历的那些刺痛,也都渐渐变得微不足道起来。 “至于你说在你中枪的时候莫先生先去救被桥本抓走的我,这个我倒是不大清楚,”夏海接着说,“我只知道那时候桥本带着我被包围的时候,现场只有警察和翟云飞,没看到过莫先生。” 时夕眸中起了微微涟漪,“......” 难道,莫先生那时候没有丢下他? 可是那时候他生命垂危的时候,告诉莫先生小海被桥本带走了,明明看到莫先生马上追了出去。 到底是没追到还是怎么...... “还有被吴昊挟持着拍片子那件事,你也不用觉得惭愧什么,”夏海有些无所谓的说,“你忘了我原来是干什么的了,我的羞耻感也早在八百年前就扔到九霄云外去了,和人当众拍个片子对我来说就相当于重操旧业,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何况,说实话,拜我的岛国老板的精心调教所赐,我......其实欲望挺强的,离了男人不行,所以其实我和吴昊在莫家的时候就搞在一起了,他欺凌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也不差那一次。” 他说着叹了口气,声音变得怅惘,“我以为和吴昊在一起,只谈性不谈情就不会受伤,没想到他后来对我却越来越肆无忌惮。” “翟云飞后来查到吴昊那不是第一次拍我的片子,之前还偷拍过一次,岛国这个地方黑社会林立,这种特殊行业发达的很,所以我在这边其实有很多粉丝的,那时候大小算个艳星吧。” 夏海自嘲地勾了勾唇角,“吴昊是个赌徒,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我猜第一次偷拍让他赚了不少,食髓知味了,才有后来的绑架,结果那些片子却招来了我的岛国老板的注意,让他把自己的小命给作丢了,也算是报应不爽。” “可是小海哥,伤害就是伤害,不能你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我就可以把你为我做过的事当做理所当然,”时夕有些低落地摇摇头说。 “时夕,你真是个好孩子,”夏海目光柔和地看着他一脸纠结的模样,叹息道,“难怪莫先生会那么爱你。” 时夕有些愕然地抬起头看他。 “一个人的善良是掩藏不住的,就像有些人的邪恶也藏不住一样,”夏海叹息,“所以我怎么忍心让这么好的孩子受伤。” “我能一个人承担的伤害,我又为什么让你来承担,那种事我毕竟已经习惯了,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实质伤害,可是同样的事情换到你身上,就可能对你造成毁灭性的冲击,又不是什么好事需要抢着干,那种情况下当然尽可能的把损失降到最小。” 听了他的话,时夕眼睛有些发酸。 夏海说他不忍心让自己受伤,可是那些人却又为什么这么忍心让夏海这么善良的人受伤? 夏海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笑出声来,有些哭笑不得地问时夕,“时夕,你猜我是得了什么癌?” “......什么癌?”时夕眨了眨眼睛问。 “......睾丸癌,”他表情变了又变,终于有些难以启齿地说了出来。 说完忍不住手指抚着额头笑了起来,“我以前私生活一直混乱的很,这下好了,连作案工具都被老天爷直接没收了,后半生可以彻底安心修身养性了。” 时夕嘴角抽了抽,“......” 好笑吗? “小海哥,你现在看起来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心态真的好了很多,”看到笑得开怀的夏海,时夕有些感叹的说。 “是吗?可能是......因为那个让我害怕到寝食难安的人死了的原因吧,”夏海悠悠地叹了口气。 “那个桥本吗?”时夕问。 “不是他,”夏海摇摇头,“是我的岛国老板,那个桥本只是他的助手。” 他说着眼中不自觉露出恐惧,至今一提到那个人,他仍然觉得惊惧非常,尽管那个人已经死了,可对他的影响仍然未曾彻底消除,他声音有些抖,“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可怕的人。” “他从来没有把我当做一个人看待过......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单单只这么不遗余力的折腾我......一开始他觉得我不老实,还用毒品控制过我,后来又觉得毒品会破坏他在我身上精心雕琢的美感,又任性地强迫我戒掉,我至今记得被反复强迫戒毒是怎样一种非人的痛苦……” 所以后来生病的时候叶明给了他毒品,告诉他那东西可以让他减轻痛苦。 他知道叶明是想彻底毁了他。 可是比起那东西的诱惑,那个人带给他的烙印却是刻在骨子里的,让他没有任何反抗的勇气。 那个人说过不许他再碰毒品,所以他就算痛死也不敢再碰。 其实他早就毁了,不用叶明再多此一举。 “只要他一心血来潮,我就要倒霉,有一次他突然想把我做成一个人妖,还强迫我打了一段时间雌性激素,吓得我觉都睡不着,那时候真的害怕一睁开眼胸口就多了两个东西……” 他越说脸色越变得苍白,吓得时夕急忙又帮他顺气。 他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有些放松地笑了,“幸好,他死了,我终于可以安心的在这个没有他的世间多待一些日子了。” “怎么死的?”时夕咬牙问,“被挫骨扬灰了没有?” 虽然夏海只言片语,可时夕已经能听出夏海有多害怕那个人。 他无法想象,到底是怎样一个人间渣滓才把夏海变成这样。 “是被翟云飞杀的,”夏海说着抬眼看向远处一直目不转睛盯着他的高大男人,那人脸上远远看去也已经有了掩藏不住的岁月痕迹,让他恍然觉得,原来他们已经不年轻了。 折腾了大半生,真的累了。 也该放下了。 “那次绑架的时候我受了点伤,然后翟云飞送我去医院后就知道了我生病的事,我拒绝手术,因为手术后化疗会让头发掉光,老板说让我必须漂漂亮亮的,我就死都不敢让自己不漂亮。” 他叹息一声,低垂下眼睫,“何况,我本来就没有什么生存欲望,活着或者死了,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 “可是为了能让我同意手术,他居然带着人漂洋过海来岛国暗杀了我那个老板,为此还丢了条手臂。” 时夕抬头向那个男人看去,怪不得那人右手一直都揣在兜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安了一条假臂。 “他过了好几个月才捡了条命回来,”夏海低下头,喃喃的说,“那时候我突然就不恨他了。”? 第七十九章 大结局上 夏海到现在还记得,当初自己一直不肯做手术,叶明突然冲进来歇斯底里地对他发疯的样子。 “以前云飞看到你和程御苟合的事是我设计的,是我买通程御强迫你,然后又故意引云飞过去捉奸,所以云飞才一怒之下把你给了山田。” 叶明看着他,眼中有越来越多的血丝缠绕,儒雅无害的脸变得狰狞可怖,“也是我暗暗透露给山田,云飞对你与众不同,你后来才会成为他们争斗的牺牲品。” 夏海漠然地看着他,“那又怎么样?” “是我害了你,一切都是我做的,和云飞无关,你该恨的是我。” 叶明紧抓着他的衣襟,神情很是激动,“你知不知道云飞后来因为山田拿你威胁他,曾经多次无条件地妥协,每次为了能见你一面也是出让了巨额利益才能如愿,他一度被山田打压到地位和生意岌岌可危的地步。” “那又怎么样?”夏海机械地重复了一句。 “怎么样?云飞他爱你啊!他离了你活不下去!现在他又要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杀山田!只为了你能好好活下去!” 叶明歇斯底里地对他怒吼,“夏海,你到底是个什么妖怪,你到底使了什么妖法把云飞变成这幅德行?我真想杀了你!” “那你就看着我死不就行了,”夏海叹了口气,目光死寂地看着他,“他亲手把我推进了地狱,难道还要我感激他吗?现在做这些又有什么用?不觉得可笑吗?” “哈哈,我也觉得可笑,”叶明看着他,突然泪流满面,“夏海,云飞他要是对我有对你十分之一的好,为他死我都愿意,可是他的心全在你身上,你死了他也活不成了......” “算我求你,夏海,去做手术,活下来,也给云飞一条活路,”叶明突然对着他跪了下来,“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要恨就恨我,我把欠你的都还你!” 他说着突然掏出一把手术刀,狠狠扎在自己的手背上,他忍着手上的剧痛,哆嗦着说,“我把这双手赔给你,如果你要我的命,你可以直接杀了我,只要你能活下来等云飞回来,求你,夏海,等着他。” 叶明是个出色的外科医生,毁了自己的手,就是毁了自己作为医生的前途,所以他的手对他来说有多重要夏海是知道的。 “我不恨你,别折腾了,留着这双手多救些人多好,这样毁了多浪费,”看着叶明像逼到绝境的困兽,夏海有些疲惫摇摇头,闭上眼睛喃喃地说,“可我真的很累,为什么在你们手里,我还是生死都不能自己做主......” 没多久,岛国传来消息,山田被人暗杀。 可是翟云飞也重伤失踪,没有回来。 接到山田死了的消息后,夏海终于同意了手术,做完手术也认真开始吃药,等着翟云飞出现。 “其实最开始同意去手术,是怕死的太快在黄泉路上也碰到山田。”夏海略带讽刺地咧了咧嘴。 “我后来又想,人有什么错误,值得用一辈子的忏悔去弥补的?其实我的命可能本来就不怎么好,即使没有遇见过翟云飞,也是被拐卖的命,这些从一开始我任性的跟程御私奔的时候就注定了,”他勉强弯了弯唇角。 “可是我却独独无法原谅他,因为如果不是他把我卖给岛国老板,我不会吃这么多苦......” 这可能注定就是他的劫。 “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夏海幽幽的叹息。 人是有可能会在冲动的时候做出后悔终生的事,可他终究会为此付出代价。 他抬起头看向远处的翟云飞,翟云飞也正看着他,目光深邃,像是有些类似深情的东西缓缓溢出。 可是这些,他却是无法去回应。 “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让自己所爱的人沦为任人宰割的玩物,若他真的爱我,那这对他来说,也无异于是一种剜心蚀骨的惩罚。” 他看向时夕,目光如莹莹烛火,淡然,却仍然有生命的光在燃烧,“时夕,我原来告诉你的未必是什么绝对的真理,人和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关于爱,本就没有什么确定的答案。” “你慢慢会明白,什么样的白月光也不抵岁月恒长,莫先生实实在在爱的,其实一直都是默默陪在他身边的你。” “就像,我曾经那么恨翟云飞,现在却也能放平心态和他和平共处了。” 时夕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夏海抬头再次看向那个人,喃喃地说,“既然生了那么重的病我还能活下来,或许是天意,那余生剩下多少时光,就都留给他吧,毕竟,他真的为了弥补自己一时冲动所犯的错做的够多了。” “即使不再爱,选择了原谅和释然,不去恨,心里突然就轻松了许多,原来一直是我自己不肯放过自己。” “以前我不明白Andy为什么做着那样让我觉得痛苦不堪的工作还能每天活的那么开心。” 夏海温柔地笑了笑,“现在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不容易,生存下去那么难,为什么还要让那些恨和怨那么折磨自己。” “所以时夕,无论如何,一定要开心啊,”他笑着看向时夕。 “嗯,我知道了,小海哥,”时夕点点头跟着他笑,“你也是,也要活的开心点。” “时夕,小海!” “哥哥!” 这时,莫正华带着时年走了过来,“我准备开车带时年去逛一下富士山,我们一起去怎么样?” “不用了,你们去吧,我行动不便还是让翟云飞带我去吧,你们好好玩,”小海笑着跟他们说。 “那好吧,我们自己去了,你们两个在这里注意安全,”莫正华不再强求,细心地嘱咐道。 这时翟云飞也走了过来,沉默地接过夏海的轮椅。 “我们收拾收拾也去玩玩怎么样?”夏海看着几个人欢快的身影,突然觉得愉悦起来。 “好,”一阵风吹过,翟云飞觉得有些冷,体贴地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夏海身上。 “小海,我爱你,”给他整理衣服的时候,翟云飞突然执起他清瘦白皙的手,放在自己唇边有些绝望地亲吻。 他们参加了莫正华和时夕的婚礼,可是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可能和小海有那样的结婚仪式。 因为他不配。 可是他现在还可以这样触碰活着的他,已经是奢望,这些就足够了。 第八十章 大结局下 “等你死了,我就随你去,绝不独活。”他咬着牙对他说,眼里是孤注一掷地决绝。 小海怔怔地看着翟云飞的脸,半晌才笑了笑,叹道,“你这又是何必,我这样的身体也不知道能活多久,跟着我死岂不是太吃亏了,再说,你要是随着我死了,叶明八成我死了也会把我从坟墓里挖出来挫骨扬灰。” “叶明他走了,”翟云飞突然说,“他出国去做无国界医生了。” “哦,”夏海不可置否地点点头,淡然地说,“挺好的。” “翟云飞,我记得,你以前根本就不相信什么爱情,你还笑话过我,你当初对我那些殷勤也不过是为了拆穿我那些幼稚可笑的梦罢了。” 夏海怔了一会儿,深吸了一口气,他苍白的手指无奈地抵着额头,“为什么现在我不相信什么爱了,你又开始相信,也许这一切只是你可笑的执念罢了,放下执念,也许会活的轻松一点。” “我不管什么执念不执念,”翟云飞执拗着说,“我只知道没了你我活不下去。” “可是翟云飞,我已经找不到爱一个人的感觉了,”夏海摇摇头,“我回应不了你什么,我已经不知道爱是什么了。” “没关系,只要你能一直在我身边就好,”翟云飞说。 “好,反正离了你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夏海无所谓的笑了笑,“连我妈妈都不认识我了,回不了家,又不能跑不能跳的,除了在你身边,还能去哪里?” “小海,你......想不想见见你妈妈?”翟云飞欲言又止地问。 “不了,她不会想见我的,”夏海愣了半晌摇摇头。 “当初程御告诉我,他去找过我妈妈让她拿钱去你的俱乐部赎我,可她把程御赶走了,说再也没有我这样丢人现眼的儿子。” “我现在,已经不单单是让她觉得丢人现眼了,”他闭上眼,“算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翟云飞像下定某种决心一般,看向他,迟疑着说,“那时候她没去找你,肯定有自己的苦衷。” “嗯,知道了,可我真的不想见,”夏海有些倦怠地叹了口气,说,“我们走吧。” 翟云飞站起来继续推着轮椅,没有继续说什么。 他知道夏海的母亲确实有苦衷。 可是他没有勇气坦白,因为那个苦衷就是他自己。 当初夏妈妈带着钱去赎了夏海好几次,都被翟云飞拦了下来。 彼时翟云飞刚开始对这个孩子感兴趣,就一口回绝了夏妈妈,说这里没有她要找的那个人。 其实夏海的劫一直都是他。 可是这些,翟云飞不能说,也不敢说,怕打破现在两个人好不容易维持的关系。 所以,所有的错,他只能最后拿命赎。 对不起,小海。 ———— “先生,我想问你一件事,”时夕咽了咽口水,“我那时候中枪之后,你见到我紧接着又跑出去了,是不是去追小海哥了?” 莫正华,“嗯?没有啊,你受伤那么严重,生命垂危的情况下,我怎么可能丢下你找小海,再说,小海那里有翟云飞还有警察,我去能做什么。” “那为什么......我当时只看到你急匆匆跑了出去?”时夕咬着唇问。 “我去叫救护车啊,顺便把那个带定位软件的手机交给警察,好让他们去救夏海,结果就出去两分钟,带护士过来的时候你就昏迷了,吓死我了,”莫正华现在想起当时看到时夕浑身是血的惨状也心有余悸。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时夕吐吐舌头,没有说下去。 “还以为我抛下你追夏海了?怎么可能,你就这么不相信我,”莫正华揉揉他的脑袋,眼睛微眯,“不过敢动我的人,我总归要让他付出代价。” 接着表情懊恼地说,“那时候我忙着和翟云飞联合起来收购山田在日本的公司股票,忙的脚不沾地,好不容易把他的公司整垮了,结果回家发现老婆竟然跑了。” “哦,原来是这样......”原来这就是他当时经常见不到莫先生的原因,他当时还以为自己受了冷落,原来一切都是误会。 “以后不准跑掉了,”莫正华佯装生气,“不然我抓到你就拿万能胶把你黏在我身上,让你和我做个连体儿。” “哦,”时夕忍不住弯起嘴角,“再也不跑了。” “其实,我之所以这么关心夏海,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莫正华叹了口气,“我后来查到,夏海其实是夏欣儿的亲姑姑的儿子,也就是夏欣儿的表哥,夏欣儿的姑姑是离异的单亲母亲,夏海是随母性,是正正经经的夏家人。” 时夕震惊,“天哪,那夏小姐竟然这么对待自己的亲表哥……” “夏欣儿其实也不知道夏海就是他的表哥,确切的说谁也不知道,夏姑姑一直不知道其实自己心心念念了二十年的儿子一直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莫正华叹息,“小海命真的是苦,不知道为什么命运爱作弄纯良的人,不过他一直不愿意见自己的母亲,所以我就一直没说过。” “我觉得小海哥其实应该一直挺惦记夏姑姑的,”时夕感叹。 “是啊,我妈也挺强势,结果我出来这几年,她也对我服软了,我现在也觉得,其实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儿子的,现在夏姑姑身体越来越不好了,也一直在念叨自己的儿子。” 莫正华牵起时夕的手,“我想,等回去的时候想办法安排夏姑姑和夏海见一面吧,省得留下遗憾。” “嗯,这样小海哥也不会一直记挂着了,”时夕点点头说。 莫正华看了看一旁的少年,表情有些严肃地说,“时年,记得好好学习,将来学成帮我管理公司,我好有时间多陪你哥哥继续周游世界。” 时年咧嘴笑,“好。” “还有你,时夕,我准备回去以后成立一个唱片影视公司给你,还是赶紧减减肥吧,到时候训练一下,准备出道当个小歌手,到时候你之前的那群大学生朋友,现在的同学,条件不错的话都可以考虑签一下,”莫正华手指宠溺地点向他的眉心。 “真的吗?”时夕惊喜地睁大眼睛,顿时眉开眼笑,“我马上减!” “这个唱片公司是专门给你的,”莫正华认真地看着他说,“我们已经是夫妻了,虽然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同性婚姻制度,但我也要保证你作为我的人生的另一半的财产权,不过成立新公司是从头开始,也需要好好用心经营。” “嗯,我会努力的,谢谢你,先生,”时夕连忙点头,笑眯眯地说,“以后可以帮很多热爱音乐的人实现梦想了。” “以后叫我正华吧,不然叫哥也行,”莫正华刮了下他的鼻子说。 “正华哥,”时夕摸摸鼻子咧嘴对他笑。 他们双手交握抬头往前方看去,一轮快要落山的红日之下,是白雪皑皑的富士山,天边是渐渐壮观的火烧云。 这个世界如此美好,的确值得他们努力的活着。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