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忘》 本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喜欢该文请支持作者购买正版 第一章 不管我承不承认或服不服气,我应该是个平凡的人。 因为我有一张大众脸。 有次到离家两条街的麵摊吃饭,刚走进店门还没坐下,老板便说: 「好一阵子没看见你了,最近好吗?」 虽然我常经过这家店,但却是第一次进来吃饭。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老板不断找话题閒聊,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结帐时老板还热情地拍拍我肩膀,要我以后常来。 又有一次在麦当劳门口,十公尺外一个男子向我招手后立刻跑近我。 「哇!没想到在这裡遇见你。」他说,「最近好吗?」 『还好。』我只能这麽说。 然后他滔滔不绝说起以前在学校时的往事,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最后他因为赶时间只好跟我道别,临走时给了我一张名片。 看了看名片上的名字,我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小学同学?国中?高中? 还是大学同学? 最倒楣的一次是在餐厅吃饭时,有个女孩突然出现在桌旁。 我见她双眼直盯著我,我很纳闷,也有些不知所措。 「好久不见。最近好吗?」她说。 『小姐。我……』 「啪」的一声,我话还没说完,右脸便挨了一记耳光。 「你竟然叫我『小姐』!才几年不见,你连我的名字都忘了吗?」 『我……』 「不要再说了。我一句话都不想听!」 『…………』 「你现在无话可说了吧?」 『是你叫我……』 「你还想解释什麽?」 『我……』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真的都没有什麽话要告诉我吗?」 『我……』 「啪」的一声,我左脸又挨了一记耳光。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双手掩面,大哭跑走, 「不管你再说什麽,我都不会当真,也都不能再伤害我了。」 望著她离去的背影,我抚摸著火辣辣的双颊,根本想不起来她是谁? 从头到尾,我连一句话都没说完,却挨了两记耳光。 小姐,是你伤害我耶。 有人说这世上有三个人会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实在无法相信这种事。 即使有,我也不相信会这麽凑巧发生在我身上。 又不是写小说或拍电影,哪来那麽多巧合? 最合逻辑的解释,应该就是我有一张大众脸。 所以我提醒自己,下次如果再碰到这些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惨案, 一定要赶紧说出自己并不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人。 不知道世上其他两个和我长得一样的人在做什麽,但我还满平凡的。 大学毕业后当了两年兵,退伍后先到台北工作。 由于始终觉得台北很陌生,三个月后便回台南工作,一直做到现在。 算了算已经六年了。 我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 生活简单,交往单纯,没什麽特殊的兴趣或癖好。 如果硬要说出我的特别之处,记性不太好大概勉强可以算是。 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可能我说过了,但我真的忘了我是否说过? 如果你不介意,也不嫌烦,请容许我再说一遍: 我的记性不好。 我并非天生如此,事实上我小时候还挺聪明的。 虽然不太用功唸书,但考试成绩很好,可见我那时的记性应该不错。 直到国二发生意外后,我的记性才开始变差。 其实也不算是「意外」,只是一场打架事件而已。 说起来有些丢脸,我不是单挑恶少,也不是一群人打混仗; 而是跟个凶巴巴的女孩打了一架。 过程中我的头撞到桌角,但怎麽撞的我记不清了。 因为我的记性不好。 我说过了吗? 虽然记性不好,但离健忘症还有一段距离。 只是偶尔刚起床时会想不起来昨天在哪、做了什麽? 是否杀了人或刚从火星归来,一点也记不起来。 不知道你是否有类似的经验,有时刚从梦裡醒来时会记得梦的细节, 但下床刷完牙后便只记得梦的轮廓,吃完早餐后梦境就会完全忘光。 只知道曾经作了一场梦。 说到作梦,从国二到现在,我倒是常作一种梦。 梦裡有个女孩总会问我:「痛吗?」 然后缓缓伸出手似乎想抚摸我的头,但手总是伸到一半便放下。 在梦裡她脸蛋的轮廓是模糊的,我只清楚看见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非常专注却带点悲伤,有时还会泛著泪光。 不管作了多少次梦,梦裡那个女孩问「痛吗?」的声音和语气, 都一模一样,可见应该是同一个女孩。 但我对她毫无印象。 我并不清楚为什麽会作这种梦,而且一作就是这麽多年。 我最纳闷的是,为什麽她总是问我:「痛吗?」 说到「痛」,我倒是想起一个女孩,她叫莉芸。 你可曾想过在烟灰缸捻熄烟头时,烟灰缸会痛? 如果穿上刺了绣的衣服,你会感觉到衣服的痛? 莉芸就是那种觉得烟灰缸被烫伤、衣服被刺伤的人。 我住在一栋公寓社区内,这社区由a、b、c三栋20层大楼组成, 有两百多户住家,我住c栋17楼。 莉芸在a栋一楼开了间简餐店,但我并非在她的店裡认识她。 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社区管委会所举办的烤肉活动上。 那次烤肉的地点在湖边,社区内的居民约100人参加。 我和莉芸刚好同组。 烤肉总是这样的,具有捨己为人胸怀的会忙著烤肉, 童年过得不快乐的人通常只负责吃。 我是属于那种童年过得特别不快乐的人。 「你知道人们都是怎麽杀猪的吗?」 我停止咀嚼口中的肉片,转过头正好面对莉芸。 我对莉芸的第一个印象是乾淨,不论是穿著或长相。 好像飘在晴朗天空中的云又被白雪公主洗过一样。 我不太确定她是跟我说话,只好微微一笑,继续咬牙切齿。 「通常是一把很尖的利刃,猛然刺进心窝,猪又惊又痛,嚎叫多时, 最后留下一地鲜血而死。」她注视著我,淡淡地说。 我确定她是在跟我说话,但实在很难回答她的深奥问题,只好装死。 然后又在烤肉架上挑起一块米血。 「这块米血上面的血,你知道是怎麽来的吗?」她又说。 『大概是那所谓的一地鲜血吧。』我说。 她点点头,脸上没什麽表情,说:「你能感觉到猪的悲愤吗?」 『你非得现在说这些?』悲愤的是我的语气。 她望了望我,脸上似笑非笑,眼珠在眼眶中转了两圈,说: 「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 我把手中的米血放回烤肉架上,然后手指跳过香肠, 拿起一根玉米,说:『这样你就没话说了吧。』 她没接话,只是又看了我一眼。 基于男性的自尊,我也没开口另闢战场。 时间随著玉米粒流逝到我的肚裡,终于只剩光秃秃的玉米杆。 我站起身,假装随兴四处走走,但视线随时溜回烤肉架, 打算在她不注意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夺取烤肉架上任何可能曾经哀嚎的东西。 等了许久,她依然坐在烤肉架旁。我苦无下手的机会,只好问: 『你为什麽想跟我说话?』 「因为你总是望著远方。」她回答。 『望著远方?』我很疑惑,『这样犯法吗?』 「不。」她说,「我只是觉得,你好像努力试著记起曾遗忘的事。」 她微抬起头,视线像贴著水面飞翔的鸟,穿过湖面到达对岸的树。 『上礼拜公司安排员工做了次健康检查。』我笑了笑, 『医生说我眼压过高,要我避免长时间看书,并多看远处的绿。』 「原来如此。」 『那麽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这不是问题。」她说,「问题是,你还想跟我说话吗?」 『为什麽不?』 「你不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 『不会啊。』 「说谎会短命的。」 『你是个奇怪的人。』我马上改口。 「跟你聊天很愉快。」她说。 『愉快?』 「嗯。」她点点头,「收穫也很多。」 『竟然还有收穫?』 「总之,我很高兴能跟你聊天。」 『说谎会短命的。』 「真的很高兴。」她笑了。 我伸手往烤肉架,犹豫了三秒,在心裡叹口气后,还是拿了根玉米。 「其实玉米也会痛的。」她说。 『喂,你到底想怎样?』 「我只是找话题跟你聊天而已。」 『帮个忙。』我说,『如果你想跟我聊天,千万别找话题。』 「那该怎麽办?」 『你只要说:我想跟你说话。』 「了解。」她又笑了。 『你也吃点东西吧。』我很好奇烤肉架上有什麽东西是不会痛的。 「我不饿。」她摇摇头,「我是吃过后才来的。」 『啊?』我很纳闷,『那你为什麽要参加这次烤肉活动?』 「我是来重新开始。」她说。 『重新开始?』 「嗯。」她点点头。 我搞不懂烤肉跟重新开始之间的逻辑关系,不禁又多看了她一眼。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她说。 『嗯?』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她笑了起来,好像真的很开心。 初秋时节,天气还很热,烤肉快结束了,大伙都坐在树荫下閒聊。 我挑了个清静的角落坐下,才刚坐下,抬头便看见她站在身前。 「很凉爽吧?」她说。 『是啊。』我说,『幸好有这些树。』 「但你有没有想过,树木直接承受太阳的照射,会很痛。」 『不。』我说,『我听到树木说:照啊照啊,照死我啊,好爽喔。』 她先是楞了楞,随即笑了起来。 「抱歉,我不该找话题。」她说,「我想跟你说话。」 我稍微往左挪了点位置,她说了声谢谢后,便在我右手边坐下。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用面纸轻轻擦拭额头的汗, 「我在社区一楼开了间简餐店。」 『是刚开幕吗?』我问,『我不记得社区一楼有简餐店。』 「已经开两个月了。」 『啊?』 「你走出社区大门时,通常往右走。」她说,「而我的店在左边。」 『原来如此。』 「这两个月来,你总共只经过我的店门口6次。」 『6次?』我很纳闷,『你怎麽知道?』 「有一次你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店门口的树,有两次你放慢脚步看了 招牌一眼。」她没回答我的疑问,脸上挂著微笑接著说: 「剩下的三次,你的脚步和视线都是向前。」 『啊?』我更纳闷了,『你……』 「我叫苏莉芸。」她说,「你对这个名字没有特殊的感觉吗?」 『没有。』我摇摇头,『不过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你应该 很适合种些花花草草。』 「你再想想看,或许你认识我呢。」 她注视著我,眼神虽然温柔,却带著一点期待甚至是紧张。 『我有一张大众脸。』我想起之前的经验,赶紧用双手护住脸颊, 『不管你把我当成谁,我并不是你所认识的那个人。』 她依然注视著我,过了一会,似乎淡淡叹了口气。 「有空欢迎常到我店裡坐坐。」她说。 『嗯。』我点点头,双手依然护住脸颊。 她站起身离去,走了三步后回头朝我笑了笑,再转头走开。 上车回家时,莉芸和我同一辆游览车。 我看见她跟很多人热情谈笑,人缘应该很好; 不像我,独自坐在车子最后一排的窗边装孤僻。 车子回到社区时,我也是最后一个下车。 左脚才刚踏上地面,瞥见莉芸站在车门旁。 「记得要来哦。」她说。 第二章 虽然对莉芸的店有点好奇,但烤肉活动结束后两个礼拜内,我并没有到她店裡坐坐,甚至连店名也不晓得。 因为出了社区大门后,我上班的方向要往右,机车也停在右边,我很难「记得」要特地左转去她的店。 一直到某个假日黄昏,我才踏进她的店。 那天黄昏,我准备出门买点东西,刚踏进一楼大厅,便听见有人说:「蔡先生!」 我回头却看不见人影,过了几秒才看见李太太跑来。 这就是台湾话所说的:「人未到,声音先到。」 李太太是社区管委会主委,先生过世了,她独自带著两个小孩。 她的声音非常高亢嘹亮,现在是某个业馀合唱团的女高音。 据说原本她的声音很低沉,但她生孩子时由于痛便在病床上大叫,结果生完孩子后,她就变成女高音。 而且她生了两个,一山还有一山高,她的声音更高了。 『有什麽事吗?』我微微一笑表示善意。 「你上个月的管理费还没交!」李太太说。 『不好意思。』我的笑容僵了,『我忘了。』 我赶紧到管理室交了上个月的管理费,钱交完后,又听见她说:「这个月的管理费也顺便交吧!」 我转过头,李太太竟然是在30公尺外开口。 把这个月的管理费也交了后,皮夹裡没钱了,正想上楼去拿点钱时,身旁突然出现一个女子。我看了她一眼,觉得她很眼熟。 「湖边、烤肉、哀嚎的猪和一地鲜血。」她说。 『你好。』我想起来了,『你也来交管理费吗?』 「不。我来看你。」她说,「李太太一叫,全大楼的人都听见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不知道该怎麽回应,只好尴尬地笑了笑。 「还记得我的名字吗?」她问。 『嗯……』我想了一下,『我记得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我脑海裡浮现出「莉芸」,但她的姓我却忘了,只知道有草字头。 「蔡」虽然也是草字头,但她应该不是和我一样姓蔡,如果她姓蔡,我一定会记得很清楚。 『啊!』我想到了,『花莉芸小姐,你好。』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又笑了。 我又觉得尴尬,正想解释我的记性不太好时,她说: 「到我店裡坐坐吧。」 『可是我好像要先处理一件事。』我说。 「好像?」 『因为我现在忘了是什麽事。』 「先来店裡吧。」她说,「坐下来慢慢想。」 她说完后便转身走出社区大门,我犹豫一下便跟了上去。 出了社区大门左转20公尺,就到了她的店。 店门左右各有一棵茂密的树,门口有座小花圃,种了些花草。 我抬头看了一眼招牌,店名叫「遗忘」。 依照她的说法,我之前已看过这两棵树和招牌,但我一点印象也没。 『店名有些怪。』我说。 「我原本还想取名为『忘了』呢。」她说。 『忘了?』我说,『这名字更怪。为什麽要这麽取?』 「如果我问你:你还记得我的店名叫什麽吗?那麽不管你记不记得,你都会回答:忘了。」她说,「这是让你答对店名的最好办法。」 『为什麽……』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莉芸笑了笑,打断我的问句,然后推开门,「请进。」 店门开在右边,吧台在一进门的左边,直线延伸到房子中间。 正面的内牆嵌进一个三尺鱼缸,鱼缸内约有五十条孔雀鱼和灯鱼, 绿色的水草茂密青翠,几株鲜红的红蝴蝶点缀其间。 其馀的牆上挂了些照片,尺寸大约a4左右。 可能是现在的时间还早,店内没有其他客人。 我选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坐了下来,打量牆上的照片。 她端了杯水放我面前,又递了份menu给我,然后说:「差不多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点个餐吧。」 看了看menu上的图片,似乎都是满精緻的简餐。 我发现menu右下方贴上「迷迭香羊排——特价」的贴纸,便说:『那就迷迭香羊排吧。』 她收起menu,把那张标示特价的小贴纸撕下。 『咦?你怎麽……』我很好奇。 「迷迭香是只为你准备的。」她说。 『为什麽?』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她笑了笑。 她走到吧台跟吧台内的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回到我对面坐下。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想起要处理什麽事了吗?」 『正在努力。』 「慢慢想,别心急。」她问:「我的店如何?」 『你这家店不错。』我说,『鱼缸很漂亮。』 「是吗?」她很开心,「那以后记得常来。」 『嗯。』我点点头,『如果“记得”的话。』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我会努力帮你“记得”。」 我觉得她可能又要讲些奇怪的话,便站起身说:『不介意我四处看看吧?』 「请。」她也站起身。 我缓步走动,看了看牆上的照片,几乎都是些生活照,很平常。 有景物照,如脚踏车、中学礼堂、7-11、医院、公园旁的咖啡店等;也有一群人乘坐舢舨和十几个高中生在舞台上拿著竹扫把的照片。 还有张照片中只有一个阿兵哥的背影。 『这张照片好眼熟。』我指著一大群人站在湖边的照片。 「那是上次烤肉活动的合影。」她指著照片中最后排最右边的人,「你看看这是谁?」 『咦?』我将脸凑近看了看,『金城武也有参加烤肉活动吗?』 「你少来。」她说,「那就是你。」 『太久没看自己的照片了。』我说,『没想到我这麽像金城武。』 「我觉得你比较像刘德华。」 『中肯。』我点点头,『我只能含著眼泪承认:你说得没错。』 左侧后牆嵌进一个木製三层书架,但书架上连半本书或杂志都没有。 『书架上没有放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境界啊。』我说。 「你记不记得烤肉时,我说:跟你聊天收穫很多?」她说。 『忘了。』我有点不好意思。 「那时你告诉我,你的眼压过高。这就是我的收穫。」她笑了笑,「既然已经知道你眼压过高,要避免长时间看书。所以我把所有的书都搬走了,不让你看。」 女工读生正好端出迷迭香羊排放在桌上,我便走回座位坐下。『请问有刀叉吗?』我环顾桌面,只看到筷子和汤匙。 「没有。」 『啊?』 「除了特价餐外,其馀都是中式简餐,不需要刀叉。」 『可是……』我看著那一整块羊排,不知从何下手。 「你不觉得用刀切割或用叉子刺进羊排时,羊排会痛?」 我睁大眼睛看著她,不知道该接什麽话。 「你牙齿很利的。」她笑了笑,「你可以直接用牙齿扯下甘蔗皮。」 『你怎麽知道?』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 我在心裡叹口气,看来只好用我灵巧的双手和锐利的牙齿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问。 『陪我吃饭?』 「嗯。」她说,「只是单纯不想让你一个人吃饭。」 我先是一楞,随即点点头。 她似乎很开心,走到吧台端了份餐,再走回座位坐下。 吃饭时我们很安静,没有交谈,她果然只是陪我吃饭。 陆续走进两桌客人,但她没有起身,也没停止用餐,根本不像老板。 当我吃完饭时,她才开口问了一句:「好吃吗?」 『带有清凉薄菏香气的迷迭香,香味很浓郁,这和具强烈气味的羊肉是绝配。』我说,『很好吃。』 「要来杯咖啡吗?」她笑了笑后,问。 『我记得menu上面完全没有咖啡啊。』 「这不是问题。」她站起身,「我请你喝杯咖啡。」 她走回吧台,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我想应该是冰咖啡吧。 虽然我通常只喝热咖啡,不过既然是人家请客就别挑剔。 过了一会,她端出两杯咖啡,先放一杯在我面前。 我立刻端起咖啡,耳边听到她惊呼一声,在咖啡正滑进喉咙之际。 『啊!』我赶紧将咖啡杯放下,搧了搧舌头,『怎麽会是热的?』 「没人说是冰咖啡呀。」 『可是……』 舌头有些烫,我话没说完,又搧了搧舌头。 她慌张地跑进吧台内拿了些冰块,我拿一块塞进嘴裡。 「痛吗?」她双眼直盯著我。 我吓了一跳。 她的声音和语气甚至是她的眼神都很熟悉。 那是我长久以来所作的那个梦裡的女孩啊。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一直到口中的冰块完全融化,我都没开口。 她也没开口,只是静静注视著我。 我试著将她和梦中的女孩连结,却找不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我心裡很慌乱,完全无法静下心思考,或是回忆。 『我该走了。』我最后决定站起身。 她站起身,送我到门口。 走出店门十几步,才想起忘了付钱,赶紧折返走回店裡。 『不好意思,忘了付钱。』我勉强笑了笑,『还好记性不算太差。』 「没关系。」她说。 我掏出皮夹后,只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 『我终于想起来要处理什麽事了。』我应该脸红了,低声说:『交完管理费后,身上没钱了,本来想先去拿钱。但是……』 「下次再一起给。」她笑了笑,「我不会算你利息。」 『我马上回家拿给你,免得我忘记。』 「别担心。我会记得。」她说,「你不必特地再跑一趟。」 『可是……』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她微微一笑,打断我的话。 我觉得这句话好像有弦外之音。 走回家的路上、坐电梯途中,脑海裡一直盘旋著她说的那句:「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进了家门,洗个澡后觉得累,便躺在床上。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黄昏到底要出门买什麽? 第三章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后,刚下班回到社区时。 我在社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 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 『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裡,依然选了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著一张纸,写上:「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著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著桌上那张纸。 「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么人们应该会很轻鬆。」 『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著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然后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笑了起来,说:「那么说说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乾淨外,她的笑容也很乾淨,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后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笑声停止后,她问。 『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说到这裡,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后,说:「薛莉芸?」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 「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以后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么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 『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 「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 『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回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裡,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著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著了,『这怎么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 『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 「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 『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好吃吗?」 『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著说:『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隻脚,这次是两隻脚。」 『你说什么?』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馀忘了。』 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著她,等她笑完。 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乾淨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于停止笑声,然后站起身。 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著她的背影。 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 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 为什么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 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 为什么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后放入冰箱,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閒吗? 『为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 『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 「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啊?』我一头雾水。 「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 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 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么……』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著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裡,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裡盘算著,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帐离开。 她跟著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像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 『差点忘了。』我楞了一下后,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 「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 『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后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后的门又被拉开,她说:「以后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裡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裡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 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 从此以后,我偶尔在下班回到社区时,直接走到她店裡。 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 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裡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裡,都会点「特价」的餐。 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 后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 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么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裡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后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于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閒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閒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裡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閒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製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乾、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著笑,依然是乾淨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著牆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牆上每张照片,说:「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裡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牆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乾淨而温馨;但牆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么意思? 第四章 我很少跟社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 但由于这个社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我因而在店裡认识了一些邻居。 比方说管委会主委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车祸身亡。」 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 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 「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 「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 『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 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6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著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 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鍊,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著一片cd走进「遗忘」,裡头只有一首歌:《knife》。 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著唱:「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癒,我受伤好深。 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裡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 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著迷。 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 「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 「没有。」他说。 『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 「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 「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词。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9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 她是个青春亮丽的大三女生,个性应该很活泼。 俗话说:薑是老的辣,美眉还是年轻的好。 所以我有时会偷偷移动至吧台边,加入她与莉芸的对话。 「我爸要再婚了,对方甚至还有两个女儿。」王同学似乎很气愤,「现在是怎样?把我当灰姑娘吗?」 『搞不好你后母才会变成灰姑娘。』我低声自言自语。 「我听到了。」王同学瞪了我一眼。 王同学在大一时,喜欢上一位任课的老师。 每当上他的课时,她会偷偷录音,回家后一遍遍播放。 但毕竟这是师生恋,她没有勇气跟他表达,只能单相思。 上学期他离开学校,但她始终无法忘记他。 尤其是他的脸和声音,总是随时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周遭。 「没想到喜欢一个人会这么痛苦。」她说。 『你才20岁吧?』我问。 「是呀。」王同学没好气地回答,「20岁不可以谈恋爱吗?」 『当然可以。』我说,『但20岁时的爱情应该是阳光而开朗的,你怎么搞成这样?』 「我也不想这样,我已经很努力要忘记他了呀。」王同学很不服气,「可是忘不掉又有什么办法。」 王同学走后,莉芸说也许是因为店名叫「遗忘」的关系,很多人会来店裡寻找遗忘的感觉。 李太太想遗忘失去爱人的痛苦记忆,王同学想遗忘爱人的脸和声音;周先生却想遗忘曾品嚐过的甜蜜爱情。 大多数人都试著想遗忘某些记忆,只可惜越想遗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却总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她说完后,凝视著我。 我的记忆从国二以后,就不再清晰,总是模糊的片断。 比方说我会记得她叫莉芸,却老是记不住她的姓。 或许真如莉芸所说,我想记起某些曾遗忘的事。 但问题常常是,我连「忘记」了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到底想努力记起什么?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国小六年级的大儿子走进店裡,要了一杯饮料。 莉芸见他愁眉苦脸,问了句:「你怎么了?」 「我养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请节哀。』我说。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后,问我:「你瞭解生命吗?」 竟然是问这么深奥的问题,我吃了一惊,答不出话。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叹了口气,接著说:「真是无常啊。」 『你才11岁啊!大哥。』我大声说。 莉芸则忍不住笑了起来。 从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时间变长。 吃完饭喝完咖啡后,我会离开位子坐到吧台边,听听别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遗忘某些东西,可惜都不能如愿,于是显得无可奈何。 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的记性不好,也许会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但有时却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遗忘了什么? 会不会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学一样,也曾经想遗忘某段刻骨铭心恋情? 但因为我天赋异禀,脑中有一道像电脑防毒软体的自我防护机制,可以把想要遗忘的记忆当成电脑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会是这样吗? 『你把店名取为遗忘,那么你一定有想遗忘的东西。』我问莉芸:『你想遗忘什么?』 「不。」莉芸摇摇头,「我不想遗忘。」 『不想遗忘?』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笑了笑,「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种逻辑怪怪的。』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你怎么老是问这个问题?』 「因为不想让你今天的记忆被遗忘。」 『嗯?』 「说吧。」她笑了笑。 『公司裡有个女同事今天刚生了个男孩。』我说。 「嗯。」她点点头,「算了算时间,也差不多该生了。」 『你认识她?』 「不。」她说,「是你告诉我的。」 『啊?』 「你第二次走进店裡时,曾告诉我公司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现在已过了五个月,也该生了。」 『我来这裡有五个月了?』 「是的。这五个月来,包括今天,你总共走进『遗忘』63次。」 『63次?』我很惊讶,『你竟然算得那么清楚?』 「嗯。」她笑了笑,「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我不仅忘了曾告诉她女同事怀孕的事,也感觉不出已过了五个月。 更别说是已走进「遗忘」63次了。 当我偶尔回想过往时,总会对时间的飞逝觉得震惊。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时,却已过了好几年。 会不会是因为我的记性不好,所以对时间的感觉很迟钝? 某个假日午后,我在家看电视。电话声响起,是管理员打来的。 「苏小姐请你到她店裡坐坐。」他说。 『苏小姐?』我一时想不起来我认识什么输小姐或是赢先生。 「就是a栋一楼简餐店的老板。」 『喔。』我拍了拍脑袋,『我马上过去。』 坐电梯下楼,穿过社区中庭,走出社区大门,左转到莉芸的店。 「过来这裡。」我刚推开店门,看见莉芸在吧台内向我招手。 我走进吧台,见她身旁有一个像是断头台的东西,约40公分高。 断头台上面挂著8字形小玻璃杯,杯下有个像是调整阀之类的东西;断头台下面放了一个玻璃盛水瓶。 「我示范冰滴咖啡的作法给你看。」我还没开口询问,她便说:「这种咖啡需要细研磨的咖啡粉,磨豆的时间不能太短。」 我正想问冰滴咖啡是什么时,她刚好打开磨豆机。 咖啡豆哇哇叫了起来。 拿出一个金属製小杯,杯底有筛孔,先放入一张滤纸;将磨好的咖啡粉倒入金属製小杯中,轻拍侧边让咖啡粉表面平整,再放入一张滤纸在咖啡粉上。 然后将金属製小杯放在玻璃盛水瓶之上。 从冰桶中舀出一些冰块放入量杯,「约到300c.c.处。」她说。 再倒入冷水,水便充满冰块间隙,直到切齐300c.c.刻度。 「我还会再加10c.c.的威士忌哦。」她笑了笑,打开酒瓶。 将这310c.c.冰、水、威士忌的混合物倒入圆弧形玻璃杯中,用插了根金属管的栓盖封住杯口,倒转放回8字形小玻璃杯之上。 打开8字形小玻璃杯下的调整阀,冰水便一滴滴缓缓往下滴。 圆弧形玻璃杯内的冰水,藉由栓盖的金属管,流进8字形小玻璃杯;再经过调整阀,滴入装了咖啡粉的金属製小杯,与咖啡粉缠绵后,最后滴进玻璃盛水瓶中。 她拿出一个计时器,眼睛紧盯著水滴,右手微调调整阀。 「若滴太快,味道会淡而且会积水外溢;若滴太慢味道则会苦。」 她说,「标淮速度是10秒7滴。」 『10秒7滴?』我看著缓缓落下的水滴,『这得滴多久?』 「三个多小时吧。」她说。 『这么久?』我很惊讶,『那岂不是点完咖啡后可以先回家吃个饭、洗个澡、上个厕所、出门看场电影,再回来喝咖啡?』 「不用这么麻烦。」她笑了笑,「滴完后会密封放入冰箱冷藏,约可保存5天左右。不过我让你喝的咖啡,都刚好冰了3天。」 『3天?』我说,『你的意思是要喝现在这杯咖啡,还得等3天?』 「嗯。」她说,「接近零度的低温萃取咖啡,咖啡中的醣类在低温中会持续发酵,因此会有酒酿香味。虽然放越久越香醇,但放三天是最好的。所以冰滴咖啡又叫冰滴酒酿咖啡。」 『那你干嘛还加威士忌?』 「你鼻子不好,容易鼻塞,闻不出一般冰滴咖啡的酒酿香。」她说,「所以我偷偷加了10c.c.威士忌。」 『你知道我鼻子不好?』 「你喝咖啡的口味较浓,所以我做冰滴咖啡时,不是10秒7滴。」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接著说:「而是11秒7滴。」 『你怎么……』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笑了笑。 虽然有满肚子疑问,但视线已被水滴吸引,而且心裡不自觉数著:一滴、两滴、三滴…… 背后突然传来「喀嚓」一声,我反射似回头,只见她手裡拿著相机。 「这个角度很好。」她笑了笑。 『你把我当模特儿,我要收钱。』我说。 「那么我请你喝杯冰滴咖啡吧。」 她打开冰箱,裡头放了几壶咖啡,壶身都用贴纸贴上日期。 她选了日期是三天前的那壶,拿出冰箱加热。 最后分成两杯咖啡,一杯端给我,另一杯放在她面前。 「请。」她说,「这是你的模特儿费用。」 『这么麻烦的冰滴咖啡,大概只能限量供应,而且很贵。』我说。 「不是限量,是没量。」她说,「因为我不卖冰滴咖啡。」 『为什么?』 「我每天只能滴一次,310c.c.大概只有两杯咖啡的份量。」她说,「而且随著冰水变少,滴速会变慢,每隔一段时间要略微调整速度,很麻烦的。吧台裡还有很多事要忙,不能常常分心。」 『好可惜。』我喝了一口冰滴咖啡后,说:『你这么会煮咖啡,店裡却不卖咖啡。其实你还是可以卖别的热咖啡。』 「刚刚磨咖啡豆的时候,你听到哇哇声了吗?」 『当然听到了。』我说,『我的耳朵很正常。』 「难道你不觉得咖啡豆会痛吗?」 『你又来了。』 「既然咖啡豆会痛,我怎么忍心再用热水烫它呢?」她说,「所以我店裡不卖咖啡。」 『那你连冰滴咖啡都不应该煮,因为还是得磨咖啡豆。』 「说的没错。」她叹口气,「可是你只喝热咖啡呀。我只能找出这种用冰水滴滤咖啡的方法,我已经尽力了。」 『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你想太多了。』 「很好。」她笑了笑,「从此以后,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我只能苦笑。 第五章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她问。 『今天?』我想了想,『对了,就是你叫管理员打电话给我。请问有什么事吗?』 「已经没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来我店裡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 『你每天滴出的两杯咖啡,就是你跟我喝?』 「嗯。」她点点头,「如果你没来,我和我妹妹会喝掉。」 『今天我来了,你妹妹不就没得喝?』 「是呀。」 『那她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社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 今天是假日,公园裡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 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鬆。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来了。』我说。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的时间。夏天是6点20左右,冬天则是5点半。」她说。 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么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 『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说点什么时,迎面走来一个牵著狗的年轻女子。 「好久不见。」女子笑著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豔丽的女子。 「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乱跑。」 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著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 『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后,我说。 「为什么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麵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 「那家麵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后会顺便在麵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麵摊。」 『啊?这……』 「后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结果麵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裡根本没有关于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后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裡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后……后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很生气说:最好以后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后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后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后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裡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后,说:『难道刚刚那个牵著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不小心掉进水裡。你立刻跳进水裡抱住牠,上岸后你全身都葬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 然后你就急著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有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么豔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 为什么我没跟她要电话或称讚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说话,脚步无意识向前,像电影中的活死人。 「你还记得这裡吗?」莉芸停下脚步,指著公园旁一处工地。 我看了看那处工地,过了一会,摇摇头。 「这裡以前是庭园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来过几次。店裡好像有个漂亮的鱼缸。』 「不是『几次』,是38次。」她说。 『有那么多次吗?』 「我和莉莉以前都在这间庭园咖啡店当服务生。」莉芸说,「当你到公园走走时,偶尔会进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 『可能因为你们不是穿泳装,所以我没什么印象吧。』 「嗯。」她笑了笑,「我们会虚心受教、彻底检讨。」 我想回应她的笑容,但嘴角却无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隻大狼狗和一隻哈士奇犬打架,从公园打进店内。莉莉正好淮备端咖啡给你,你马上起身挡在莉莉身前,结果她没事,你却被这两条狗扑倒。」 『结果谁赢?』我问,『狼狗?还是哈士奇?』 「你那时也是这么问。」莉芸说。 『嗯?』 「我看见你被扑倒,急忙衝出吧台扶起你,然后问:痛吗?」 莉芸笑了笑,「但你却只说:狼狗和哈士奇谁赢?」 『你问我:痛吗?』 「嗯。」莉芸点点头,微微一笑。 我又想起梦裡的那个女孩。 『你说我救过你妹妹,就是指这件事?』 「嗯。」莉芸说,「莉莉很怕狗,那时她吓哭了。」 『那么到底谁赢?』 「哈士奇吧。」她说,「你那天的晚餐钱,是哈士奇主人帮你付的;咖啡钱则是狼狗主人付的。晚餐比较贵。」 『抱歉,我的记性不好,竟然没认出你。』我应该脸红了,『原来我那时候就认识你了。』 「算是吧。」莉芸说这句话时,脸上却挂著古怪的笑容。 我没心思追问,只是觉得累,便坐在公园内的椅子上,低下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抬起头时,莉芸仍然站在身旁。 『你也坐下吧。』我说。 「嗯。」莉芸在我右边坐下。 我觉得喉间乾涩,无法再吐出言语,便静静看著天色由黄变暗。 太阳下山了。 『这座公园又大又美,我不懂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我终于开口。 「嗯。」她简单应了一声。 『我是说,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 「你问我吗?」 『不,我是问哈士奇。』我笑了笑,『废话,我当然是问你啊。』 「你认为我知道?」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转头看了她一眼。 「一年前,这公园被选为第一座都会区内的萤火虫复育公园,市政府在公园裡野放两千隻萤火虫。隔天傍晚,便有很多家长带著孩子,拿著网子和玻璃瓶,很高兴地来抓萤火虫。」 『唉。』我叹口气。 「你看到后很生气,开口骂那些家长们:你们都是这样教育小孩吗? 但他们都觉得你反应过度、多管閒事。」莉芸也轻轻叹口气,「根本没有人理你,你只能眼睁睁看著萤火虫在玻璃瓶内乱窜。」 『后来呢?』 「过了两个礼拜,公园裡再也看不到萤火虫。」莉芸的语气很平淡,「当最后一隻萤火虫消失在公园后,你就很少来公园了。」 『原来如此。』我问:『那时你在哪裡?』 「我在庭园咖啡店裡,看见你经过门口,背影像隻疲惫的萤火虫。」 她说,「我跑出去问你:痛吗?」 『啊?』我微微一惊。 「不好意思。」她说,「我常那样问你。」 『那我怎么回答?』 「你只说:萤火虫才会痛。」 我又开始沉默,而黑夜已悄悄笼罩整座公园。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莉芸打破沉默,「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不,你不是。』我说,『你是……』 「嗯?」莉芸等了几秒,等不到我把话说完,便问:「是什么?」 『总之……』我想不出合适的形容,只好下结论:『谢谢你。』 莉芸似乎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 我转过身,竟发现她的眼眶似乎有泪光。 『你怎么哭了?』 「没事。」她拿出面纸,小心翼翼对折两次,然后轻轻擦了擦眼角,「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你说谢谢。」 『这么多年?』 「没事。」她又说。 「该吃晚饭了。」莉芸站起身,「今天的特价餐是迷迭香乌龙麵。」 『不好意思。』我说,『我没胃口,吃不下。』 「今天我请客。」 『人是铁,饭是钢。』我站起身,『吃不下还是得吃。』 我和莉芸慢慢走回「遗忘」,一推开店门,发现店裡的气氛很热烈。 「怎么这么晚回来?」莉莉的语气有些埋怨,「我快忙不过来了。」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我说。 「哦?」莉莉吃了一惊,「你知道了?」 『嗯。』我说,『寡人饿了,要用膳。』 「遵旨。」莉莉笑了,「马上就好。」 莉芸先去忙,我独自坐在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回想莉芸在公园所说的话,我相信她没骗我,那些都是发生过的事。 可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啊。 无论我如何努力也唤不回遗忘的记忆,只觉得脑袋越来越重。 我转头看著鱼缸,视线跟著缸内的鱼游动,看了一会便入了神。 第六章 「想起来了吗?」莉芸端著迷迭香乌龙麵放在我面前,说:「庭园咖啡店的老板要转让他的店时,我向他买下了这个鱼缸。」 『唉。』我摇摇头。 莉芸吐了吐舌头,到吧台又端了碗麵,再走回我对面坐下。 我有些心不在焉,因而食不知味,麵还剩一半便放下筷子。 「今晚早点休息,明天一早你还得到台北出差。」莉芸说。 『差点忘了。』我说,『咦?你知道我要到台北出差?』 「你前几天有告诉我。」 『是吗?』我叹口气,『我的记性这麽差,万一误了工作就糟了。』 「你放心。」她很笃定,「你的工作不会有问题。」 『嗯?』我很疑惑。 「有天晚上你在庭园咖啡店吃晚餐时,店裡走进一对看起来像是情侣的男女,男的50岁左右,女的才20多岁。」莉芸顿了顿,说:「但他们刚走进店裡,男的目光与你相对几秒后,便转身离开。」 『为什麽会这样?』 「我当时也很疑惑,看了看你,听到你说:我出运了。」 『出运?』 「我走到你身旁问你为什麽那样说?」莉芸忍不住笑了起来,「你说:吃晚餐时能吃到目睹老板跟情妇约会,这是一种境界啊。」 『喔?』 「我说也许他们只是一对年龄差距很大的夫妻,你说:最好夫妻晚上到公园散步时,先生穿西装打领带、太太浓妆豔抹。」 『我说的没错啊。』 「嗯。」莉芸笑著点点头,「我也认同。」 怪不得如果我因为记性不好而误了公事时,老板几乎不责骂我,甚至还会对我说:「你是贵人,难免会忘事。」 原来他是想堵住我的嘴。 『那我老板和他情妇的感情是否依旧坚贞?』我问。 「应该是吧。」莉芸笑了,「因为你的工作很顺利。」 『那就好。』我也笑了。 『饭吃完了,冰滴咖啡下午也喝过了。』我站起身,『我该走了。』 「嗯。」莉芸也站起身,送我到门口,「早点休息。」 我慢慢走回家,今天发生的事很令我震惊,我完全无法消化。 幸好最后听到一个好消息,知道自己的饭碗很稳,不会摔破。 要不然我会怀疑自己有没有气力走回家? 我洗了个澡、看了一会电视、准备明天出差的资料后,便上床睡觉。 然后我又梦见了那个女孩。 当她问我:「痛吗?」并缓缓伸出手想抚摸我的头时,我竟然开口说:『你是蒋莉芸吗?』 她似乎吓了一跳,手迅速放下。 于是我醒了。 漱洗完后,先走到门口,看看门口放了什麽东西? 门口放了公事包,公事包上贴了一张写上「台北出差」的纸条。 晚上入睡前我会将所有该带出门的东西放门口,偶尔还会写纸条。 只要走到门口一看,便不会忘记今天该做什麽。 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是因应记性不好的生存本能。 我穿了件较得体的衬衫,打了条领带,提起公事包坐电梯下楼。 刚走到社区大门,便看见莉芸。 「早。」她说,「我送你去坐车。」 『不用麻烦了。』我说。 「不麻烦。我反正要去市场买一些食材。」她说,「走吧。」 我正想再推辞,但她已经转身向左走,我只好跟在她身后。 莉芸开著车,我坐在她右手边,一路上我们没有交谈。 15分钟后,她说:「到了。」 我下车说了声谢谢,转身走了两步,突然又转身问: 『你怎麽知道我要坐客运?』 「你公司很小气,出差只补助最便宜的客运车钱。」莉芸说。 『你怎麽……』 「车快来了。」莉芸重新起动车子,「快去买票吧。」 我赶紧到售票口买票,售票小姐刚找完钱,车子便来了。 我上了车,找到我靠走道的座位,窗边已坐了位尼姑。 坐车能坐到跟尼姑坐在一起,这是一种境界啊。 「阿弥陀佛。」她说,「施主,好久不见。」 现在是怎样? 我只能勉强微笑,点了点头,再坐下来。 「阿弥陀佛。」她说,「施主,你会晕车吗?」 『阿弥陀佛。』我回答,『我不会。』 「阿弥陀佛。施主,你运气不好。」她说,「我会。」 『啊?』 「这一切都是因果。」她笑了笑。 我努力在脑海裡搜寻记忆,虽然我知道结果通常是徒劳无功。 可是认识尼姑应该是件非常特别的事,起码该有模糊的印象。 没想到脑海裡竟然连「模糊」都没有,只有空白。 「忘了就忘了。」她说,「不要执著。」 我不禁转头看著她。 「你记得前世吗?」她问。 『前世?』我很纳闷她这麽问,『当然不记得啊。』 「既然你已遗忘前世的记忆,今生又该怎麽过?」 『今生?』我更纳闷了,『今生还是一样过啊。』 「所以说,即使你已忘记昨天……」她微微一笑,「对今天又有何妨呢?」 我虽然不认同这两种状况的逻辑关连,但这句话应该是一种禅意。 逻辑无法推导也无法验证禅意,因为逻辑有时也是一种执著。 我不再多想,忘了就忘了。 忘了又如何?记起又如何? 途中她起身两次到厕所去吐,每次我都会先站起身方便她离开座位。 『您还好吧?』她第二次从厕所回来后,我问。 「没事。」她勉强笑了笑,「我的修行不够。」 『这应该跟修行无关。只要放轻鬆,什麽都不想就好了。』 「嗯。」她点点头,「你果然很有佛缘。」 有佛缘? 其实我只是希望她不要因为觉得自己会晕车,于是便心有罣碍。 只要心中存著「我会晕车」的罣碍,那就更容易晕车。 也许她听进了我的话,之后的旅途便好多了,也不再起身到厕所。 台北终于到了,她先下车,下车前还跟我说声谢谢。 我则在终点站下车。 我要去的地方刚好就在下车处附近,不用转弯,直走50公尺就到了。 我先在路边吃午餐,吃完午餐休息一下,再去处理公事。 事情处理完后大约五点,我想先在台北街头走走,找个地方吃晚餐,吃完晚餐再坐车回台南。 当我吃完晚餐走出那家店,正想往车站的方向走时,我竟然迷路了。 我对眼前的街头完全陌生,好像刚刚根本没有经过似的。 就像身处大海或沙漠一样,四周只有茫茫的蓝或黄,完全没有可供辨识的地标。 我不知道该朝哪裡走? 行人匆匆走过我身旁,我却只是站在原地。 我又慌又急,明明刚刚才走过啊,为什麽我搞不清方向? 朦胧间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退伍后刚到台北工作时也是如此。 那时我常常会突然迷路,每次都只能藉著询问路人或搭计程车回家。 所以我才会辞了工作回台南。 如今那种心急如焚、心乱如麻的感觉又回来了,我完全不知所措。 我双手抱住头,闭上双眼,蹲了下来。 蹲了许久,脚已发麻,我心想不能这样耗著,我得回家。 勉强打起精神睁开双眼,站了起来。 我没力气再走回车站,伸出右手,拦了辆计程车。 计程车只拐两个弯,不到五分钟就到了车站。 上了往台南的车,我觉得很累,但刚刚的心慌还在,我感觉到心脏的急速跳动。 四个小时后,我下了车,再坐计程车回家。 我在社区大门下车,看了看表,已经深夜11点了。 莉芸的店应该打烊了,但我隐约看到招牌的灯还亮著。 我往莉芸的店走去,到了门口,却犹豫著该不该推开店门? 「你回来了。」莉芸拉开门后先是微笑,但看到我的神情,又问:「你怎麽了?」 『我……』 「进来再说。」 我走到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坐下,问:『你怎麽还没打烊?』 「我正在实验製作迷迭香饼乾。」 『喔。』我简单应了一声。 「今天的出差顺利吗?」她在我对面坐下。 『很顺利。不过要走到车站坐车回来时突然迷路……』 「那没关系。」她笑了笑,「鼻子下面就是路,开口问人就是了。」 她的反应令我意外,好像突然迷路是件不用大惊小怪的事。 『可是我才刚走过啊,而且也没走远……』 「没关系。」她又说,「迷路就迷路,只要不是梅花鹿就好。」 『什麽?』 「因为麋鹿比梅花鹿大。」 『很冷。』但我却笑了。 『对了。今天早上坐车时,旁边坐了位尼姑。』我想起早上的尼姑,『她似乎认识我,还跟我说:好久不见。』 「她是水月禅寺的师父。为了兴建佛寺,常在医院附近义卖水果。」 『那她为什麽会认识我?』 「你跟她买过水果呀。」她笑了笑,「你要去见急诊室女孩前,通常会先跟她买水果。有次你把身上的钱全买了水果,当你跟女孩吃完晚饭后才发现身上没钱了,结果那次约会是女孩请客。」 『原来如此。』我虽然点点头,但依旧毫无印象。 「那位师父常说你很有佛缘呢。」 『或许吧。』我苦笑,『佛祖保佑我只挨了两巴掌,而不是在急诊室被拔管。』 「你想起那位师父了吗?」 『完全没印象。』我苦笑。 「慢慢来。」她说,「也许心情放轻鬆,就会想起来了。」 『这跟心情无关。』我说,『你不用安慰我。』 「或许将来……」 『现在都想不起来了。』我打断她,『时间越久,记忆更模糊。』 「这可说不定。也许有天你会记得很多年前就见过我……」 『我不记得见过你、也不记得认识你。』我的音量突然提高,『我的记性不好,不要再测试我了!』 我已经无力再承受遗失的记忆突然出现,也对突然迷路无法释怀。 压力已经超过临界点,火山便爆发。 火山爆发后,我觉得有些虚脱,缓缓低下头。 「痛吗?」她问。 我被这句话电到了,抬起头,看见她的右手伸出一半,僵在空中。 而她的眼神充满悲伤。 当她接触我的视线后,右手便缓缓放下。 我突然心下雪亮:莉芸就是我梦裡的女孩! 第七章 我有点搞不清现在是梦境?还是真实世界? 多年来出现在梦裡的女孩,竟然出现在面前? 「时间很晚了,喝茶或咖啡都不好。」莉芸起身走到吧台,「喝点果汁吧。」 「你知道海马迴吗?」莉芸端了杯柳橙汁放在我面前,「英文叫hippocampus。」 我先说声谢谢,再摇了摇头。 「长期记忆储存在大脑的皮层,它管理所有的记忆。」她说,「脑子裡还有一个区域叫海马迴,负责把记忆写入皮层裡。」 『嗯。』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海马迴受损的话,短期记忆能力会下降,也可能无法将短期记忆转化成长期记忆。」她说,「这就是所谓脑海裡的橡皮擦。」 橡皮擦? 我不禁低头看了一眼桌上压著的那张纸条: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如果记忆像用铅笔写字一样,那么用橡皮擦擦去,可能不留痕迹。除非力道够强,才会留下擦过字的痕迹。」她又坐了下来。 我抬头看了看她,很纳闷她为什么要说这些? 「海马迴最重要的功能是记忆,尤其是事件性记忆。海马迴若受伤,可能会忘了在哪裡、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或经历了什么事件。」 我越听越奇,觉得这并不是话题,而是跟我密切相关的事。 「海马迴除了跟记忆有关外,也跟认路的能力有关。自古以来帮人类传信的鸽子,脑部便有较大容积比例的海马迴。」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你会突然迷路,就是因为你的海马迴可能已经受伤。」 『这……』我张大嘴巴,接不下话。 「你在国二时不小心撞到头,可能因此伤了海马迴。」 『不可能!』我几乎是叫了起来,『你不可能连这个都知道。』 「你国二之前的记忆是完整的,但从国二打架事件过后,你的记忆是片断且模糊,甚至失去。」 『连打架……』我已开始口齿不清。 「因为我是你的国中同学。」莉芸淡淡地说。 我大惊失色,不自觉地站起身。 「你先别激动,我慢慢说给你听。」 莉芸站起身,走了两步,指著牆上一张像是中学礼堂的照片。 「我们国中毕业典礼就在这裡举行。」她说,「毕业典礼时有摸彩,刚开始摸彩时抽出了七个号码,你是其中之一。你以为中了大奖,还兴奋地大叫。结果校长说:毕业生507位,却只有500份奖品,所以除了抽到号码的七个同学没得奖外,其馀通通有奖。」 『这间学校太变态了吧。』我说。 「那可是我们的母校。」她往右移动两步,指著一张脚踏车的照片,「你高中三年就是骑这辆脚踏车,你还在把手上贴了一张宾士车标志的贴纸。」 顺著她的手指,我看到宾士车标志。 「这是你高三毕业前夕,你们班在舞台上的表演活动。上台的同学们手裡都拿著竹扫把当吉他,边跳边唱《燃烧吧!火鸟》。」 她指著舞台左后方一个模糊的身影,「你就在这裡。」 「你大一时加入环保社。这是社团在四草坐舢舨游红树林的照片。」 她指著一个坐在船尾的人,「只有你侧面对著镜头。」 「大三时你修了一门台湾民间风俗的通识课,你为了期末报告到东港拍摄王船祭庆典。」她指著一团白色烟雾中的朦胧身影,「你衝进鞭炮阵中取景。你看,脚下还有火花。」 「这间7-11就在你租屋处的巷口,那时你念大四。你常去这间7-11,偶尔会在门口的椅子上吃早餐。」 她持续移动脚步和手指,每指著一张照片便同时开口。 「这是火车站前的敦煌书局。你当兵时放假回家或是收假归营,都会坐火车。你坐火车前会到书局看看书,偶尔会买书。」 她指著站在书局前的一个阿兵哥,「这是你的背影。」 「这是你正低头挑选水果的照片,卖水果的是水月禅寺的师父。」 她将手指往右移动两公分,「她站在这裡,可惜只拍到背影。」 「马路对面就是医院。」她再将手指往上移,「你会到医院的急诊室门口与某个女孩碰面。」 我下意识摸了摸脸颊。 「这是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但现在是工地。你曾在这裡被两隻打架的狗扑倒,也曾在这裡目睹公司老板和他的情妇约会。」 她指著相片中吧台上的鱼缸,「还记得这个鱼缸吗?」 我不禁转过头,看了一眼她店裡镶进内牆的三尺鱼缸。 「这是半年前社区住户在湖边烤肉的合影,你站在最后排最右边。」 她忍不住笑了笑,「当你看到照片时,你说你长得像金城武,我却说你像刘德华。你还说你只能含著眼泪承认我说得没错。」 『如果我真的那样说,也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但我真的觉得你像刘德华。」她笑了笑,「背影很像。」 「这是你在『遗忘』店门口的独照,你还说你笑起来像白痴。」 她指著我右脚旁边的一盆植物,「这就是你常吃的迷迭香。」 『那就是迷迭香?』 她点点头。 「这张照片今天刚裱完框,还来不及挂在牆上,明天就会挂上。」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正面朝著我。 「这是昨天我煮冰滴咖啡给你看时,当你正专注地数著水滴,我从你 身后偷拍的照片。你还开口跟我要模特儿费用。」 『这个我记得。』我说,『我是开玩笑的,你不可以当真。』 「好,我修正。」她笑了笑,「你开玩笑说要跟我拿模特儿费用。」 『结果你用一杯冰滴咖啡抵帐。』 「嗯。」她点点头,「你这段记忆还很清晰,真好。」 原来牆上每张照片只跟我有关,并不是「遗忘」的装潢或摆饰。 每张照片都代表著一段已被我遗忘或即将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不禁一张张细看牆上的照片,但我无法陷入回忆中。 因为我根本没有记忆。 「还有些照片放在相簿裡。数位相机普遍后,我也拍了很多相片档,存在电脑裡。所有关于你的……」 『为什么?』我打断她。 「嗯?」她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还猜不出来吗?」她反问。 我冷静想了想,既然莉芸说她是我的国中同学,那么…… 『你一定是那个我救过的女孩!』我恍然大悟。 「你救过的女孩?」 『是啊,我那时为了你跟一个凶巴巴的女孩打架。』我说,『其实你也用不著如此,都那么久的事了,你不必放在心上,也不必觉得愧疚或是感激之类的。』 她静静看著我,没回答我的话,脸上挂著一种古怪的笑容。 『我猜错了?』我问。 「我现在还会凶巴巴吗?」 『啊?』我很惊讶,『难道你是……』 「我就是那个跟你打架的女孩。」 她说完后,微微一笑。 虽然我对那女孩已几乎没有印象,只保留「凶巴巴」这关键字。 但眼前的莉芸就是当初那个凶巴巴的女孩? 这两个人的样子在我脑海裡根本重迭不起来啊。 「国中的我较邋遢,不注重仪容,同学常取笑我不爱乾淨。」她说,「那天我隔壁的女同学又笑我葬,还编首歌嘲笑我,我气不过便跟她争吵,然后动手。男生打架是扭打,女生会互抓头髮。因为我头髮很短,所以佔了优势。这时突然听到有人说:放开那个女孩!」 『放开那个女孩?』我说,『这是周星驰电影裡的台词吧。』 「是呀。」她笑了笑,「但你当时确实是这么说。」 『那是我说的?』 「嗯。」她点点头,「你跑过来后只把我推开,因为我正在气头上便也推了你一把。你刚好踩到掉在地上的铅笔盒,脚下打滑,在摔倒之际,头撞到牆角……」 『不是桌角吗?』 「是牆角。」 「后来你父母带你去看医生,还照了核磁共振。医生说你的海马迴可能受伤了,有一点点萎缩的现象,不过他并不确定。」她说,医生建议你多阅读,你便养成长期阅读的习惯。我相信这是导致你后来眼压过高的原因。」 『我的眼压过高?』 「半年前在湖边烤肉时,你告诉我的。」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轻轻叹口气。说:「那次事件后,我经常会作一种梦,梦裡的你总是抱著头喊痛。」 『痛?』 「是的。」她说,「梦裡的你总是喊痛。」 「但从此以后,即使我们是同班同学,也不再交谈。我很想接近你,却不敢接近你。直到国中毕业典礼完后,我才终于鼓起勇气问你:痛吗?」 『你问我:痛吗?』 「嗯。」她说,「但你回答:不关你的事。」 『我……』 「没关系。」她微微一笑。 「高中时你念男校、我念女校,但我们和你一个高中同学都在同一家补习班补习,我常问他你在学校裡发生的事。」 『他是谁?』 「他可以算是你高中时最好的朋友,我和他这些年来偶尔有联络。他去年曾在麦当劳门口跟你偶遇。」 『麦当劳?』我好像有一点点残存的记忆,『高中同学?』 「高二时有次补习班下课后,你找不到脚踏车,以为有人暂时骑走,于是你待在原地等了一个多小时。但其实只是你记错脚踏车停放的位置而已。」 『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我躲在暗处,陪你等。」她说,「后来我觉得再等下去不是办法,便走到你脚踏车真正停放的地点,把它骑去给你。还好你的脚踏车总是忘了上锁。」 「当你看到我时,说:你怎么选中我这辆破脚踏车?然后便急著骑车回家。」她说,「你只离开一会,又骑回来说: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这种男生骑的脚踏车不适合女生。说完后又掉转车头离去。」 『这……』 「原本我很担心你看到我时的反应,但从你的反应看来,你已经忘记我了。」她淡淡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涩,「从此我像背后灵一样,在你未察觉的情况下,默默跟著你。」 听到这裡时,所有因她而生的惊讶,已渐渐转变为感动。 「高三毕业前夕你们在舞台上的表演,我去看了。那枝竹扫把很大,你不小心刮到大腿内侧,突然在台上大叫一声,台下都笑翻了。」 她说到这裡便笑了起来,笑声停止后,接著说:「你们表演完下台后,我跑去问你:痛吗?」 『喔?』 「你当时就是这种疑惑的眼神。过了一会,你才说:还好。」 「我们考上了同一间大学,但不同科系。你大一时参加环保社,我也跟著加入。四草的红树林之旅,我也有去。」 我仔细看著牆上那张一群人乘坐舢舨的照片,说:『但你似乎不在照片裡。』 「因为我是拿相机的人。」她笑了笑,「后来社团还去曾文溪口观赏黑面琵鹭,不过要回学校时,却发现你不见了。」 『我不见了?』 「我在一处灌木林中找到你,你那时正抱著头蹲在地上。我……」 她顿了顿,吸了吸鼻子,呼出一口气后,接著说:「我想起我的梦,眼泪便掉了下来。擦了擦眼角后,我便扶你起来。你说你迷路了,好像置身大海或沙漠,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 我不由得想起今天在台北街头时的心慌。 「我问你:痛吗?你回答:不是痛,只是慌。」 「大三时我和你都选修了台湾民间风俗,我们还在同一组。」她说,「我们那组有六个组员,为了交期末报告,一起到东港参观王船祭。当王船绕行街头时,鞭炮声四起,你还衝进鞭炮阵中拍摄王船。」 『看来我胆子真大。』 「我看你身上沾了一些鞭炮屑,便问你:痛吗?」她笑了笑,「但你回答:不痛,而且很爽。」 「大四时我在你家附近的7-11打工,常看见你进来买东西。」她说,有天早上你急著上课,自动门还没开启时,你便衝进来,结果撞到玻璃门。由于力道很大,玻璃门还因此有些故障。我问你:痛吗?你回答:是不是如果会痛,就不用赔钱?」 「你当兵时,我知道你会坐火车,也知道你有随时随地阅读的习惯,所以我到火车站前的敦煌书局工作。」她说,「我常帮你找书架上的书,也会提醒你火车快开了。」 『还好有你。』 「你退伍前夕,最后一次来书局时,我问你:痛吗?」她说,「你似乎吓了一跳,然后才说:当兵不会痛,只是无聊。」 「退伍后你到台北工作,我没跟去,我知道你没办法认得台北的路,没多久便会回台南。果然三个月后,你就回台南工作了。」 『然后你……』 「我开著一辆小货车,每天早上在你公司楼下卖早餐。你常常跟我买早点,有次你问我:为什么只卖三明治和饭糰,不卖蛋饼之类的?我回答:你不觉得煎蛋饼时,蛋饼会痛吗?」她笑了笑,「你说我是奇怪的人。从此以后,我就是奇怪的人了。」 「三年前你搬进这社区,我和莉莉便到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工作。」 『莉莉?』我说,『就是你妹妹啊。』 「是呀。」她笑了,「当你走进咖啡店时,莉莉会很忙,因为我总是尽量找机会跟你说话。」 『果然是粒粒皆辛苦。』 「你总是点热咖啡,我便记下了。你说你鼻子不好,气候突然改变时容易鼻塞,比天气预报还淮,所以我在冰滴咖啡中加威士忌。你点咖啡时会交代浓一点,所以你喝的冰滴咖啡,滴速不是10秒7滴,而是11秒7滴。有次我还问你:一个人吃饭的心情如何?你回答:好像有点寂寞吧。」她顿了顿,微微一笑,然后说: 「从此我便陪你一起吃饭。」 我不再觉得惊讶,只有满满的感动。 「从国二之后,到我开这间店之前,我们在公园旁的庭园咖啡店说了最多话,相处的时间也最久,有时我甚至有种你快记起我的错觉。可惜你始终记不住我。」 『抱歉。』我很惭愧。 「如果要说抱歉,也是该我说。」她笑了笑,「八个月前庭园咖啡店老板要把店拆掉改建房子,我知道你很喜欢那个鱼缸,便买下它。 然后借了一些钱,租下这裡开了间简餐店。」 「我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她说,「所以店名叫遗忘。」 『这段话我好像听过。』 「嗯。」她点点头,「十天前我跟你说过。」 『你的记性真好。』我叹口气,『不像我,一次又一次遗忘你。』 「我的记性好,是因为我害怕遗忘你的一切。」她笑了笑,「也因为我害怕被你遗忘,所以直到半年前的湖边烤肉,我又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 她理了理衣角,顺了顺头髮,脸上挂著甜甜的笑。说: 「我会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并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温柔优雅。然后走到你面前,说句话。」 『哪句话?』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你这样……』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好像很可怜。』 莉芸笑了笑,轻轻耸了耸肩,然后摇摇头。 「虽然你始终记不住我,但我会想尽办法靠近你,找话题跟你说话。可能是因为我一直想问你:痛吗?所以话题常跟痛有关。」她说,「只要能够靠近你,帮你记住你可能会遗忘的记忆,我就很满足了。 至于你记不记得我,只是蛋糕上有没有草莓而已。」 她说完后,又笑了笑。依然是乾淨的、甜甜的、令人放心的笑容。 我很仔细地看著莉芸,这个多年来出现在我梦裡的女孩。 原来所谓的梦,其实是记忆。不管是前世,或是今生的过往。 或许也可以说,所谓的记忆,只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我感觉到一阵晕眩,脑袋变得沉重。 双手不禁抱住头,闭上双眼。 虽然莉芸今晚这席话,帮我找回失落已久的记忆; 但今晚她在「遗忘」裡所说的话,可能过不了多久,我还是会遗忘。 甚至这段期间在「遗忘」裡的所有记忆,将来有天也会失去。 我会再度忘了莉芸。 我和莉芸一样,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 如果有天起床后,我忘了自己是谁,该怎么办? 莉芸那时会在哪裡? 如果她忘了我呢? 「痛吗?」莉芸问。 『很痛。』我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莉芸伸出右手,在空中停留几秒后, 终于缓缓放下,轻轻抚摸我的头髮。 「当你在大海或沙漠中迷路,我会划著小船或是骑著骆驼,靠近你。虽然在你的记忆裡,我可能永远只是一个葬兮兮又凶巴巴的女孩。但有些记忆不会储存在皮层、也不储存在海马迴;那些记忆会永远储存在心中。」 莉芸用左手指著左胸,脸上依旧挂著乾淨的笑容。 「呀?我该去接莉莉了。」莉芸看了看表后,站起身说:「你先帮我看一下店,我待会就回来。」 『你要早点回来。好吗?』我的声音突然有些硬咽, 『因为我觉得,我快要忘记你了。』 「在你忘记我之前,我会回来的。」 莉芸说完后笑了笑,转身走到店门口,摘了两枝迷迭香。 她把一枝迷迭香放进我上衣的口袋,另一枝迷迭香拿在手中。 「你知道迷迭香的花语吗?」 我摇摇头。 「迷迭香的花语就是『回忆』。」莉芸说,「迷迭香的浓郁香气具有增强脑部活动的效果,古老的偏方中就是利用迷迭香来帮助记忆,于是迷迭香便被视为永恒回忆的象徵。从此以后迷迭香成为恋人们宣誓对彼此永不忘记、至死不渝的信物。」 我闻到上衣口袋中迷迭香的香气,低著头深深吸了一口。 「迷迭香,那是回忆。亲爱的,请你牢记。」莉芸笑了笑,说:「这可是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剧中的对白呢。」 我抬起头,看著莉芸明亮的双眼。 「还有,你知道童话故事《睡美人》的原始版本吗?」 我又摇摇头。 「在《睡美人》的原始版本中,昏睡了一百年的睡美人并不是被白马王子吻醒,而是被一束迷迭香所唤醒。」 「将来某天,如果你已忘了我……」莉芸轻轻晃了晃手中的迷迭香,「我也会用迷迭香唤醒深藏在你心中的记忆。」 我答不出话,只觉得迷迭香的香气越来越浓。 「差点忘了。」莉芸吐了吐舌头,「迷迭香饼乾已经烤好了。」 她走进吧台,拉开烤箱,拿出烤好的饼乾,走出吧台。 「你吃吃看。」她笑了笑,「这是我第一次烤迷迭香饼乾。」 『你用烤箱烤迷迭香饼乾,它不会痛吗?』 「不会。」她说,「迷迭香是回忆,我所有跟你在一起的回忆都是甜美的,根本不会痛。」 莉芸拉开店门,回头朝我笑了笑,说: 「无论在何时何地,如果你已经忘记我,我一定会摘下一枝迷迭香,别在胸前。然后走近你,跟你说一句话。」 『哪句话?』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莉芸又笑了,很甜,很温柔,也很乾淨。 于是像要唤醒什么似的,整间「遗忘」裡,瀰漫著迷迭香的香气。 ~the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