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六零我是小可怜 作者:禹会涂山 本文文案: 叶初十五岁穿越仙门,是修真界赫赫有名的少年天才,眼看着金丹大成,渡劫飞升。 可忽然,天降巨雷. 叶初被这雷一劈,竟又穿了回来! 回到了那个她缺衣少食,备受欺凌的六十年代。 一介孤女,家徒四壁,凄凄凉凉。 家里的钱被大伯娘抢走了! 家里的粮被二大爷抢走了! 家里的东西被xx抢走了! 甚至老叶家一众极品还打算把她卖给隔壁村的独眼龙当童养媳! 叶初摸了摸自己孱弱的小身板,看了看带回来的须弥戒! 欺负我,门都没有! 老叶家一众极品抢空叶初的家,发现叶初两天都没有出门,起初他们都以为叶初出事儿了。 然而. 第二天,他们便看见叶初神清气爽地从山里回来,手里还拎了两只野鸡,一只上交生产队,一只大摇大摆地拎回了家。 一周后,他们又看见叶初家里自留地长出了不少水灵灵的青菜,品种他们都不认识,但却鲜嫩异常,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动,他们纷纷指使家里的小孩偷菜,却被叶初养的小黄狗,咬掉了裤子,追掉了鞋。 两个月后,他们发现小黄狗长成了大黄狗,在这个人都吃不饱的年代,大黄狗竟然吃得膘肥体壮,皮毛锃亮。 不仅如此,他们发现叶初这个黑瘦丑陋的黄毛丫头竟然变成了十里八乡最出挑的美人。 光美还不算什么,叶初竟还学会了看病,当上了村里的赤脚大夫,就连城里的大领导都纷纷请她医治。 这下,老叶家一众极品不淡定了,忙不迭地贴上来吸血。 然而叶初却只是躺在摇椅上,吃着水果,看都不看他们一眼。 只见,她轻轻地拍了拍大黄的狗头。 淡淡说道:“大黄,送他们回家!” 排:1、架空年代,慢热,日常向! 2、男主重生,不是大黄,第17章 出场! 3、文中人物三观不等于作者三观,皆为剧情服务!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穿越时空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初,江恒 ┃ 配角:下本开《重生九零小厨师逆袭》专栏求收藏! ┃ 其它:穿越时空,爽文,年代文 一句话简介:仙门大佬的肆意人生! 立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第1章 归来仍是少年! 叶初的睫毛轻轻颤了颤,渐渐恢复了意识。 霎时间,强烈的酸痛感觉从四肢百骸涌出,叶初下意识地皱紧眉头,心道: 难道是被天雷劈伤了根本吗,否则我怎会如此虚弱? 叶初试图调动体内的灵力来缓解不适,然而却发现丹田之内空空如也,叶初心头一惊,赶忙用精神力查看自己的身体。 经络瘀滞,筋骨羸弱,这完全是一副凡人的身体呀! 怎么会这样呢? 叶初猝然睁开双目,心头又是一惊。 这,这,竟不是紫气飘渺,风景如幻的修真界。 而好像,好像,是她穿越仙门之前的家。 难道,她经历了数百年沧海桑田之后,竟又,竟又回来了? 叶初环顾四周,确定,这的确是她的家无疑了。 低矮的泥巴房子,硬梆梆的土炕,糊着发黄发脆报纸的窗户,透进几缕昏沉沉的光。 跟她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家,渐渐吻合。 …… 想她叶初,十五岁穿越仙门,随着日复一日地修炼,精神力愈发强大,儿时的记忆便愈发清晰。 这些痛苦的记忆如果时时忆起,长此以往,终究会成为叶初的心魔,影响修炼。 想又不能想,忘又忘不掉,为了在弱肉强食的修真界生存下去,叶初惟有把儿时的记忆封印在意识海中,潜心修炼。 终于,数百年之后,她以天才之名闻名修真界。 如今,一点点把儿时的记忆从意识海中唤回,叶初发现,往事竟然历历在目。 …… 叶初自幼丧母,父亲叶旭常年在部队服役,叶初儿时是在老叶家这个大家庭里长大的。 然而,叶家重男轻女,叶家二老又偏爱大房,也就是叶旭的大哥一家,叶初儿时的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怎一个“惨”字了得! 要不是叶家贪图叶旭每个月寄回来的津贴钱,或许早就把叶初这个白吃饭的丫头片子扔进山里喂狼了。 于是,叶初在勉强不被饿死的情况下,磕磕绊绊长到了四岁,一副皮包骨模样,但叶家却已经开始逼着她干活儿了。 为了不饿肚子,也为了不挨打,四岁开始,叶初便学会了所有家务,八岁开始,便能下地干活儿。 叶初被饿怕了,也被打怕了,养成了一副逆来顺受的懦弱性子,被叶家的人连恐带吓,根本不敢把自己的真实境况告诉叶旭。 因为叶家的人说了,一年有365天,你父亲每年回村探亲的时间不过才10天,如果你不听话,那么每年你就只有这10天能过上吃饱穿暖、不用干活、也不用挨打的日子,剩下的355天,天天有你受的,如果你听话,那么每年你父亲回村探亲的头一个月便让你过上吃饱穿暖、不用干活、也不用挨打的日子,剩下的十一个月,只要你好好干活儿,也给你饭吃,还不打你。 彼时,叶初年幼无知,被叶家的人拿捏得死死的。 于是,叶旭每年正月十五回村探亲,都能看见女儿似乎过得还不错。 她跟叶家大房二房的三个女儿住在一间屋里,睡得还是炕头儿;她虽然穿着去年的旧衣服,好在干净厚实,补丁也不多;叶家的伙食不好不坏,但她每顿都能吃饱;叶家的脏活累活也不用她干,她只需要洗自己的碗筷和衣服。 叶旭不是不知道叶家重男轻女的本性,但他觉得叶家看在钱的面子上,或多或少能对他的女儿多一点儿照顾,然而,他却万万想不到,叶家竟然一边花着他寄回来的津贴钱,一边虐待他的女儿。 也怨叶旭是个五大三粗的当兵汉子,否则他怎能看不出来,女儿瘦弱的身子、惨白的小脸和枯黄的头发,都是常年饥饿劳累造成的。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年代生产力低下的缘故吧,村里大多数人都整天吃不饱还要干活儿,像叶初这般瘦弱的人不一而足,只不过,叶初会显得更加单薄一些罢了。 …… 叶初记得,她就是过着这样水深火热的日子,直到12岁那一年,父亲因伤不能参加高强度训练,需要修养一段时间,便临时起意,决定回村探亲。 那一日,父亲刚进家门,便看见大伯娘拿着扫帚疙瘩往她的身上一顿猛抽,一边抽还一边破口叫骂,而她呢,应该是蹲在地上,抱紧自己,缩成一团,不敢哭也不敢躲,习惯性地默默忍受。 父亲冲过来一脚踹翻了大伯娘,搂着她一顿安慰,接着便背着她进了城。 在城里,父亲带她去百货商店给她买了身新衣服,又带她去招待所让她洗了个热水澡。 父亲给她上药,让她穿新衣服,又带她去国营饭店吃饭。 她记得,那是她第一次穿那么好看的衣服,也是第一次吃那么美味的食物。 她记得,当天晚上,在城里的招待所,她扑在父亲的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她记得,后来,父亲带着她跟叶家分了家,重新划了新地,起了新房。 盖房子,打家具,置办家什,父亲忙忙碌碌地陪伴了她一个多月,才不得不返回部队。 临行前,父亲看着她百般不舍,告诉她,他现在服役于特殊部队,家属暂时无法随军,但只要再给他两年时间,等他立了功,升了职,便可以把她接到身边照顾了。 接着,父亲事无巨细为她安排好了一切。 首先,父亲带着她跟叶家摊牌,为了让叶家日后不再欺负她,父亲承诺日后每个月他都会给叶家二老十块钱养老,虽然这个钱跟他以往寄回来的津贴钱相比,少了不止一星半点儿,但叶家如果不答应,可能连这个钱都摸不着了,要知道,这个年代的十块钱可是一个农村汉子老老实实干一年的农活儿都不一定能攒不下来的,叶家迫于钱的威胁,只得妥协。 其次,父亲一次性给她囤了近两个月的口粮,锁在厨房,又在家里几个隐秘的角落藏了应急的钱和票,告诉她,应急的钱和票不到关键时刻先不要动,因为日后每个月他都会按时寄钱和票回来,让她每个月进城去取,就地在城里便换成吃的用的带回来,吃的用的比钱和票目标大,不用担心被偷,叶家跟他达成了协议,总不至于明抢。 最后,父亲还给她报名了村里的小学,告诉她,她还小,不用急着挣工分,他养得起她,她这个年纪应该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将来做个国家的栋梁之材。 …… 由于叶旭考虑得周全,叶初实实在在地过上了两年相对安逸的日子。 虽然叶家的人时常对她冷嘲热讽,还时常打着亲戚的旗号上门打秋风,但叶初却毫不在意,因为她一直在等着两年之后,父亲接她到部队一起生活。 叶初怀着希望等了两年,盼望着,盼望着,然而…… 1966年3月18日,刚满15岁不足一月之久的叶初却得到了父亲为国捐躯的消息,因此,也失去了她灰暗人生中的唯一一道阳光。 父亲的战友带着父亲的遗物来到三合镇石桥村,叶初和父亲的战友一起,用父亲的军装给父亲建起了衣冠冢。 父亲的战友走后,叶初看着父亲的遗物,睹物思人,没过两天便病得愈发沉重了。 此时,屋漏偏逢连夜雨。 …… 叶初清楚地记得,就在她连续烧了好几日,下地都非常困难的时候,叶家竟然趁着全村老少都赶去十公里外的广场看露天电影之际,砸开了她家的门,强盗一般地冲进屋里,乱翻乱找。 叶初知道,他们是在找父亲的抚恤金,然而,哪里有什么抚恤金呀! 父亲为了防叶家,根本就没有把抚恤金交给她。 父亲在提前写好的遗书中说,如果他光荣牺牲了,则他的抚恤金和他多年积攒下来的存款都会由他的战友按月寄给她。 叶家如果欺负她,便让她写信给他的战友,他的战友自会赶到石桥村帮她讨回公道。 父亲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不要跟叶家硬碰硬,然而却想不到,叶家所到之处,竟如蝗虫过境。 大伯娘眼尖手快,抢走了父亲藏在家里应急的钱和票,叶初挣扎着起身阻拦,却被大伯娘一把推倒在地; 二大爷一斧头劈开了厨房的锁,带着两个儿子,每人一个扁担两个箩筐,不需一趟便搬空了厨房,当叶初踉踉跄跄地冲进厨房,厨房甚至找不出一粒粮食; 就连叶家已经出嫁的两个女儿,也就是叶初的两个姑姑,都忙不迭地跑过来做强盗,不管是锅碗瓢盆还是家什物件,谁抢到了就是谁的,一波波地往家里搬。 一场露天电影的功夫,竟连叶初柜子里的旧衣服和床上的被褥都没有放过。 叶初尚在病中,没了粮食,没了被褥,她发着烧,又饿又冻,渐渐便失去了意识,再一睁眼,她已经成为仙门一名普通弟子。 …… 结束回忆,叶初握了握拳头,冷冷一笑,她心中颇为不屑地想着: 呵!叶家! 还当她是那个无父无母,任人欺凌的孤女吗! 如今她回来了,好戏也该开锣了吧! 第2章 须弥戒! 叶初双手撑着土炕好不容易坐起身来,只觉得头脑发沉,她摸了摸额头,果真还在发烧。 叶初叹了口气,心道: 如今家徒四壁,药是不用想了…… 咦? 说到药…… 她的须弥戒中可一直存放着不少丹药啊! 那都是她修炼之初,为了提高自己的炼丹术来辅助修炼,从而大量炼制的结果。 直到后来,她金丹大成,丹药对修炼的辅助作用也变得微乎其微,于是,这大量的丹药就被她随手扔进了须弥戒中,弃之如敝屐。 叶初不禁幻想:如果她的须弥戒跟她一起回来就好了。 此时,叶初的右手拇指正下意识地摸着中指的指腹,那里本应该有一枚质地柔润的白玉戒指,然而如今却只剩下她粗糙干裂的肌肤。 就在叶初遗憾叹息她的须弥戒终究没有跟她一起回来的时候,她的意识海中却倏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叶初凝神看去,发现,这不正是她的须弥戒的空间吗? 原来她的须弥戒经天雷淬炼已经融进了她的意识海中,只要她凝聚精神力轻轻一唤,须弥空间便会出现。 然而刚刚,为什么她想了又想,须弥空间却等了片刻,才出现在她的意识海中呢?或许是她没有凝聚精神力召唤的缘故吧! 叶初反复操控了几次,每次都能成功召唤出须弥空间,刚好印证了自己的猜想。 然而,召唤须弥空间需要耗费的精神力虽不多,但也架不住叶初尚在病中便翻来覆去地接连试探。 叶初本就发沉的头脑忽然传来阵阵刺痛,她知道,这是精神力耗费过度造成的,她赶忙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三枚丹药,分别是凝神丹、玄元丹和洗髓丹。 顾名思义,凝神丹是帮助凝聚精神力的,玄元丹是帮助补充元气的,洗髓丹,伐毛洗髓、脱胎换骨、涤除尘垢、百病尽消,都是修炼之初最为基础的丹药,也恰恰是如今叶初最为需要的。 三枚丹药下肚,叶初盘膝坐在炕上吸收药力,并试图重新走上修炼之途,然而却发现当前世界的灵气竟然稀薄之至,跟修真界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叶初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如果按照修真界的灵气浓郁程度,她吸收了这三枚丹药的药力,第一次修炼便足以让她触到炼气期的门槛儿了。 然而如今,别说是触到炼气期的门槛儿了,她连炼气期的大门还没找着呢! 如此一来,她何年才能筑基,何月才能辟谷? 想到辟谷,叶初不禁长叹了一口气,她表示,她……饿了…… 叶初睁开双眼,发现屋里屋外已是漆黑一片,原来她这一修炼便修炼到了深夜。 叶初穿鞋,下床,细瘦如麻杆儿一般的双腿充满了力量,这是丹药的药力带给她的力量,虽说如今灵气稀薄,严重影响了她修炼的速度,但仅仅凭借三枚丹药,便足以让她精神力大涨,元气满盈,一番伐毛洗髓之后,更是百病尽消。 叶初心想:如今她最不缺的便是修炼之初的基础丹药了,正所谓,灵气不足,丹药来凑,她相信,假以时日,她一定能触到炼气期的门槛儿,重新走上修炼之途。 想到这里,叶初心下释然,她抻了个大大的懒腰,一阵噼叭响声过后,只觉得通体泰然。 眼下,叶初只想去做两件事: 第一,找个地方,把她身上因伐毛洗髓而排出的黏黏臭臭的污垢清洗干净; 第二,饱餐一顿,她觉得她饿得几乎可以吃吞下一头牛。 叶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院子里,抬头望着朗朗夜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月色下亮若星辰。 叶初心情颇好地抿嘴一笑,便举步往山里走去,她想:等她从山里回来,叶家从她这里抢走的东西也该一点点地还回来了吧! …… 三合镇石桥村位于吉省延东市安丰县,石桥村因村口有一座石桥而得名,三合镇则因由三个村子构成而得名,不过如今的三合镇已不叫三合镇,而叫三合公社,三合镇不过是老辈人嘴里改不过来的名字罢了。 三合公社东倚大山,石桥村生产大队恰恰又在三合公社的最东边,所以,叶初步行了大约十分钟便来到了龙岗山的山脚下。 时下,月黑风高,只有风动树叶的沙沙声,叶初脚步轻快,几乎不留一丝响动,凭借刚刚伐毛洗髓带来的超强夜视能力,叶初很快便捉住了一只正在睡觉的野鸡。 叶初释放精神力寻找最近的水源,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把吹毛立断的玄铁匕首,杀鸡,拔毛,清洗干净,用一根木棍穿好。 接着,叶初随手拾了一些干柴,找了一块空地,便席地而坐,又从须弥空间中取出她辟谷期之后便再也没有用过的火石,引燃了干柴。 野鸡在火光中一圈一圈地旋转着,不时有鸡油滴落,便会引起一阵剧烈地燃烧。 香味飘出,叶初不禁吞了吞口水,而后,她又从须弥空间中翻出了盐和好几种香料,这些东西都是每一个仙门弟子下山历练时的必需品,只不过叶初修炼到辟谷期之后便再也没有用过罢了。 幸好叶初彼时潜心修炼,没有随手清理须弥空间的闲情逸致,再加上叶初的白玉须弥戒乃是高级灵器,空间巨大,仿佛用之不歇,所以叶初在修真界数百年还当真扔进去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也就方便了如今的叶初。 仙门秘制烤野鸡熟了,饿得已经前胸贴后背的叶初三下五除二便啃了一地鸡骨,只见她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心想:我是再抓一只野鸡烤来吃呢?还是先洗干净自己呢? 最后,叶初还是决定先洗干净自己,毕竟浑身黏黏臭臭的,也影响食欲不是。 叶初再次释放精神力,大约覆盖了方圆五公里左右的面积,还真让她觅到一处温泉。 温泉的位置并非大山深处,也非人迹罕至,然而如果不是像叶初这样以精神力探查,普通人肉眼是根本不可能发现温泉的所在的。 因为温泉竟然存在于一处断崖下方一米处左右的一个山洞里。 一来,断崖危险,显少有人靠近,二来,断崖下方的山洞,除了沿着断崖爬下去,则根本不会有人发现,三来,山洞的洞口极小,即便真有人发现了山洞,也不会想到山洞内竟然别有洞天。 叶初觉得,这仿佛是上天赐给她的一处宝地。 叶初走到崖边,从须弥空间中取出捆妖绳,只作一条普通的绳子,紧紧系在崖边横长的一颗树上,接着,她双手抓着绳子,沿着断崖滑了下去,到了洞口处,她一个闪身便钻进了洞中,身手利索之至。 洞中,温泉汩汩,雾气袅袅,端得是一处天然的宝地。 叶初没有立刻进入温泉,而且出洞抓着绳子又爬上了断崖,她捡了不少干柴扔进须弥空间,又随手抓了两只野兔,杀了清洗干净,分别穿在两根树枝上拎在手里,这才转身折回山洞。 回山洞后,叶初首先生了火,才开始泡温泉,泡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把自己前前后后好好搓洗干净,才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件仙衣暂且穿上。 而后,叶初又把她身上一直穿着的脏衣服在温泉中搓洗干净,架到火堆旁烤干,毕竟等她回村的时候,她还是要把衣服换回来的。 她不能让人知道她的一番奇遇,当然也就不能穿着仙衣招摇过市,韬光养晦,这么简单的道理,她岂能不知。 莫说她如今还尚未走上修炼之途,只是比普通凡人强上一些,就算她已经走上修炼之途,焉知这个世界便没有能人,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她是万万不能张扬行事。 …… 叶初穿着一袭飘逸的仙衣,大大咧咧地席地而坐,此时,她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前方正散发着香气的烤野兔,嘴里不禁喃喃地念叨着: “快熟了,就快熟了!” 大约过了一刻钟,叶初把野兔从火上取下,像是感觉不到烫手一般,飞快地扯下了一条兔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两只野兔相继下肚,叶初终于有了饱腹的感觉,她满足地站了起来,仙衣洁白如新,不惹尘埃,将满地兔骨清理干净,扔下断崖,叶初便在山洞中天然形成的石台上修炼了起来。 山中植被繁茂,比起村里,灵气似乎浓郁了不少,叶初引气入体,修炼了三十六个周天之后,丹田之内的灵力似乎也粗壮了几许。 叶初缓缓呼出一口浊气,睁开双眼,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枚培元丹吞下,方才结束修炼。 她心下暗暗计算,按照目前的修炼速度,大约一个月之后,她便可以触到炼气期的门槛儿了,这一结论,让她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天光破晓,叶初走出山洞,山下炊烟袅袅,但叶初想到家里非但没有粮食,连锅碗瓢盆都欠奉,便也懒得回家了。 …… 正所谓,东北大山全是宝,野菜药材满山找。 想到这句儿时常常听到的俗谚,叶初嘴角不禁勾起了一抹微笑,迈着轻快的步伐径自往大山深处走去。 第3章 山中有宝! “诶,我说孩儿他二姑,你别忙着走啊,等等我诶!” 王翠芬,也就是叶初的大伯娘,操着一口大嗓门儿,大老远便喊住了叶荷,也就是叶初的二姑,随后,只见王翠芬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到叶荷面前。 叶荷疑惑问道:“大嫂,你有事儿?” “可不有事儿么,来,孩儿他二姑,咱到一边儿说。”王翠芬一边说着,一边扯着叶荷往没有人的地方走。 叶荷一把甩开王翠芬的手,不客气道:“行了,大嫂,你有事儿赶紧说事儿,没事儿我还得回家吃饭呢,回去得晚了,我那个婆婆巴不得省下我这份儿口粮呢,难不成,你准备让我上你那儿吃去?” 王翠芬讪讪一笑,“孩儿他二姑,瞧你这话说的,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不年不节的,哪有回娘家吃饭的道理呀,行行行,我长话短说,还不行吗!” 这时,王翠芬突然压低了声音,小声道:“孩儿他二姑,不知道你发现没,叶初那个死丫头片子已经两天没出门了。” 叶荷一惊:“啊?两天?” 王翠芬跺了跺脚,眼神慌乱地“嘘”了一声:“我说,孩儿他二姑,你小点儿声儿,生怕别人不知道是咋滴!” 叶荷赶忙点了点头,“是是,我小点儿声儿,小点儿声儿,对了,她真的两天没出门了,那……那她……她不会……” “嗯,我想要么是病得不行了,要么就是已经……” “啊?大嫂,那我们怎么办呀?”叶荷一脸慌乱,也不提回家吃饭的事儿了。 王翠芬不屑地瞟了叶荷一眼,说道:“今天晚上,咱们一起过去看看……” “不行,大嫂,我怕……” “怕什么,又不止咱们两个过去,我跟你二哥都说好了,下午上工,你跟你大姐也说一声,要去咱们四家就一起去,如果那丫头真的……” 王翠芬一边说着,一边递给叶荷一个狠毒的眼神,“那咱们就把她往山里一扔,等到村里人发现她不见了的时候,她可能连骨头都喂了狼了!” 叶荷看着王翠芬一脸阴鸷的模样,仿佛从来不认识这个大嫂,她不禁打了个寒颤,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大……大嫂,如果她真的……真的那个了,咱们还是在山上找个地方把她给埋了吧,入土为安,免得她的鬼魂跑回来……跑回来找……找我们……” 王翠芬听到“鬼魂”二字,心头也是一惊,连忙点头道:“对,你说得对,还是埋了,埋了安心,行了,不说了,我也得回家吃饭了,下午你可别忘了告诉你大姐一声,晚上入夜后,咱们先在村东头儿那颗百年老榆树底下汇合,再去死丫头片子家看看究竟……” 叶荷看着王翠芬的背影,不经意间打了个激灵,她心里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两天前她脑子一热就跟着娘家人一起跑到已经过世的三哥家里抢东抢西。 结果,关键的钱和粮一点儿没落着不说,还惹了一身骚。 瞧瞧她抢得都是些什么呀! 三个破碗、两个破盆、一个生了锈的盆架子和几件旧衣服,也就只有三哥头几年新打的五斗橱和衣柜还中看。 但这些东西,说实在话,她家里也是不缺的,何必去凑那个热闹呢! 叶荷心里清楚,她不过是见大哥大姐二哥他们三家都带着孩子去了,她不去,心有不甘罢了。 但是,她可万万没想害了叶初的命啊! 如今,后悔已是来不及了,叶荷叹了口气,心道:如果那丫头真的不幸跟三哥一起去了,晚上她就给那丫头带一套新衣服换上了吧,让她走得干净体面一些,也算是做了一件善事,这样即便她和三哥的鬼魂真找了回来,那也是先报复大哥大姐二哥他们三家,可别来找她,大不了她把抢来的东西都还回去,还不行吗? 叶荷越想心里越乱,回家的路上差点儿被石头绊倒两回,午饭也是吃得心不在焉。 周壮,也就是叶荷的男人,看出了叶荷的异常,饭后便把她拉到他们两口子自己的房间里,问她发生了什么。 叶荷抱着周壮哆嗦着说道:“叶初那丫头两天没出门了,大嫂说,她可能出事儿了,叫咱们四家入夜后一起去瞧个究竟,如果那丫头真的……真的没了,就悄悄把她给……给埋了,但是大壮,我怕,怕那丫头和三哥的鬼魂会回来报复……” 周壮拍了拍叶荷的后背,笑道:“媳妇儿,怕个鸟,这世上哪有什么鬼啊,即便有,见到你男人我,也不敢露头了,别怕啊,晚上我陪你一起去,好不好,现在啊,你先让我亲亲,嘿嘿!” 叶荷被周壮这么一哄,心里便不怎么害怕了,她在周壮怀里拧了拧身子,嗔道:“别闹,一会儿就要上工了,你就不能让我歇歇?” “媳妇儿,我不闹,我就是亲亲,嘿嘿!” …… 叶初此时正美滋滋地吃着烤鱼,鱼取自于深山中的山泉水,味道鲜香肥美,跟带着土腥味儿的河鱼比起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叶初还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玲珑钵,装满了山泉水,用她在山里采的菌菇野菜煮了一碗菌菇野菜汤。 一口烤鱼一口汤,给个神仙都不当! 但是如果真的有走过路过的神仙,看着叶初竟然拿着收妖法器玲珑钵,来煮汤,想必一定回痛心大呼“暴殄天物”吧! 吃完午饭,叶初抹了一把嘴巴,把玲珑钵拿到山泉水中冲洗干净,随手扔进须弥空间,便举步往山下走去。 想到一上午游山玩水的收获,叶初不禁抿嘴一笑,大量的菌菇野菜、二三十颗鸟蛋还有两只断了气儿的野鸡正放在须弥空间的一角,更别说她还挖到了一颗野山参呢! 根须完整,血络清晰,旋纹达十个,重量超二两,叶初判断,该野山参年份应当在百年上下。 这等年份品相的野山参放在修真界固然不值一提,但在当今绝对是价值不菲,堪称宝贝啊! 然而,野山参固然贵重,但若只在县城出手,恐怕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买主。 叶初叹了口气,心道:也罢,只要对方诚心购买,没有把她当成小孩子一般哄骗,那她便卖了吧,总归她年纪小,身上又没钱,根本去不了更大的城市。 如今她身无分文,虽然依靠大山,也饿不死,但人毕竟还是要吃五谷杂粮的嘛,有了钱才能买粮食,更何况,如今她家徒四壁,总归也要置办一些家什物件儿。 至于那些被叶家抢走的钱粮和东西,她无法光明正大地去要,毕竟没有证据叶家也不会承认,那就只能用一些小手段,慢慢让叶家主动还回来了。 再者,叶家主动还回来是叶家的事儿,她收不收,还不好说呢! 叶初勾了勾嘴角,笑得颇为讽刺。 走到山脚下,叶初把须弥空间中两只野鸡取出来拎在手里,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石桥村。 正值下午刚刚上工不久,叶初刚一进村便被偷懒开小差的人看见了。 “诶,你们看,那不是叶家老三家的丫头吗?” “是啊,可不是么,喝,两只野鸡呢,这丫头竟然能抓住野鸡,看不出来啊!” 众人纷纷朝叶初看来,甚至还有人打趣地喊道: “初丫头,行啊,都学会打猎了!” “是啊,一出手就是两只野鸡,初丫头,晚上请索子叔喝碗鸡汤中不?” 叶初笑道:“大力叔,索子叔,你们可高看我了,要不是家里断了粮,我哪里有胆量进山啊,这两只野鸡是我山路上捡的,走运哩!索子叔要是想喝鸡汤,晚上我就拎着这只鸡上您家搭伙儿去,我正愁家里没粮下锅呢!” 叶初这段话一说完,只见在场的老少爷们儿都纷纷放下手里的活儿,呆呆地看着她。 只因叶初的变化委实太大了! 从前是走路永远低着头、见了人也不敢说话的胆小怯懦的少女,现在却变得开朗大方、不卑不亢,只见她昂首挺胸站在陇上,明明还是那身粗布衣衫,明明还是那副瘦弱模样,却让人莫名觉得她自信了许多,成长了许多。 众人只能解释为:或许是她父亲的离世带给她的改变吧! 被叶初称作索子叔的精壮汉子本为调侃叶初,不成想叶初却真要拎着鸡去他家搭伙儿,他赶忙摆摆手,不好意思地憨笑道:“初丫头,你别误会,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哪能真贪图你的鸡呢!” “索子叔,我可没跟您开玩笑,我家里的确没粮下锅了,要是您不同意我去搭伙儿,那我就只能找别人了。” 众人纷纷起哄道: “来我家,初丫头,晚上让你婶子给你炖鱼。” “是啊,初丫头,来我家,饭菜管够。” “……” 方索赶忙挥手打断众人:“去去去,都干你们的活儿去,初丫头要跟我搭伙儿,管你们屁事儿,初丫头啊,晚上就上叔家搭伙儿,叔给你蒸大馒头,给你掺白面儿……” 叶初点了点头,笑道:“行,索子叔,就这么说定了,下了工我就上您家去。” 第4章 诛仙虎尾钺?锄头! 叶荷正在田里播种,还没倒开时间去找她的大姐叶菊,便看见叶初拎着两只野鸡大摇大摆地从麦田边走过,神清气爽的样子,哪里有一丝病容。 叶荷心里不禁抱怨王翠芬大惊小怪,叶初明明好好的,出了门还进了山,王翠芬自己眼瞎看不见,却跑到她面前来嚼舌根,害得她虚惊了一场,真以为叶初出了什么事儿呢! 哼,死丫头连野鸡都能抓住了,能出什么事儿呀! 叶荷心有不满,目光愈发不善地盯着叶初。 叶初却好似后脑勺长了眼睛一般,突然一个回头,瞬间便在人群中锁定了叶荷。 一个如刀般的眼神看过去,叶荷立时被吓得跌坐在地,脸色苍白,心有余悸。 而叶初呢,却仿佛只是不经意地回了个头,只一瞬间,便又走远了。 “叶家二妮,你这是咋了?中午跟你家男人寻开心,被折腾得腿软了?” “哈哈,是啊,你家壮子不愧名叫壮子,还真是身强力壮啊,这赶上农忙,俺家那口子可不敢在大中午就交公粮啊!” “谁说不是呢,人家叶家二妮有福气哩!” “哈哈哈……” 叶荷眉头紧皱,看着周围笑作一团的众人,万分不解:难道他们都没有看见叶初刚才那个杀人般的眼神吗? 叶荷慌忙拉住一个人的裤角,颤声叫道:“不,不是,你们刚才都没看见吗,叶初回头那一瞬间,她的眼神跟个刀子似的,她,她想杀人,对,她想杀人啊!” “切,你胡说啥呢,初丫头刚才才没回头呢!” “不对,六婶,她回头了,不过她应该是以为身后有人叫她,才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听错了,就走了。” “对,是回头了,但哪有叶荷说得那么吓人啊,叶荷,我看你是做了亏心事儿吧!” “对呀,叶荷,你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儿吧,不然,你为啥会觉得初丫头要杀你……” …… 周围此起彼伏的议论声萦绕耳旁,然而叶荷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她的脑子此刻简直是乱极了。 “啊……别说了!”叶荷不禁捂着耳朵大喊了一句。 忽然间,一个念头渐渐清晰了起来,那便是: 刚才的叶初绝对不是真正的叶初! 或许……或许…… 或许真正的叶初已经死了,就像大嫂说得那样…… 那刚才走过去的叶初又是谁呢? 难道……难道是鬼? 叶荷被自己的诡异想法吓得差点儿尿了裤子,只见她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冲出麦田。 她心道:周围这些人,啥也不知道,她说不着,她要赶紧把她的发现通知大嫂才是。 …… 叶初隐身于一颗树后,远远目睹了叶荷的所有表现,她不禁冷笑一声,心道: 凡人,呵! 意志薄弱的凡人,做了亏心事儿的凡人,随随便便一点精神力攻击便能令你丑态毕露。 既然你已经想到了一些令你害怕的事情,那我就再给你加一记猛料。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就先送你一张梦魇符吧! …… 叶初所画符箓,十分简单,一来无需黄纸,二来无需朱砂,只需双手结印辅以灵力,附于人身,即可,乃是仙门最为粗浅的法术。 而其中的梦魇符,恰恰又是最为简单最为鸡肋的一种,简单鸡肋到叶初当初仅仅看了一眼便学会了,并且穿越仙门数百年竟然一次都没有用过。 如今得以用在叶家身上,倒也算是学以致用了。 原本,叶初并没准备这么快便对付叶家,因为她尚在修炼之初,体内灵力不足,所画符箓如果没有引子,恐怕很难收效,然而如今叶荷竟自己送上门来,那就休怪她不客气了。 不管刚才叶荷被她的精神力攻击后心里想到了什么,但看她的表现,总归是想到了一些令她害怕的事儿,那么这种恐惧的情绪便足以构成梦魇符的引子,让叶荷从今晚开始便噩梦丛生。 至于梦魇符生效的时间则跟符上的灵力多少有关,按照叶初目前能够使用的灵力足够叶荷连续做上七天的噩梦了。 七天的噩梦足以让叶荷崩溃发疯,也足以影响到叶家的其他人了吧,那么被影响最深的人,就会成为她第二个出手的目标。 叶初一边想着,一边随手结成一张梦魇符拍入叶荷的后背,接着,叶初便不再关注叶荷的去向,径自拎着两只野鸡找大队长汇报去了。 …… 叶初虽然穿越仙门数百年,但她依旧清楚的记得,如今这个年代的华国,不管采了山货、打了野味还是捕了鱼虾,那都是属于国家的财产,一来不能据为已有,二来不能私下买卖。 然而像三合公社这种地处偏远,背靠大山,农作物产量又不高的地区,为了让所有社员都吃饱饭,每个大队便又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但凡采摘捕猎所得,只要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另一半儿便可以拿回家去添个菜了。 然而,却万不可私自藏匿,或拿到镇上及县城贩卖,不被发现则已,一旦被发现,一顶“侵吞国家财产”和“资本主义投机倒把”的大帽子扣下来,没收东西是小,搞不好还要被拉到公社的广场上去批·斗呢! 这些事情叶初虽未曾亲眼所见,但却曾亲耳所闻,所以,谨慎起见,除了在山里已经吃下肚的东西,其他的,但凡是带回村里的,有可能被人瞧见的,叶初都会守着规定,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山里的东西对她而言太过易得,上交一半儿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给自己惹麻烦呢! 在这一点上,叶初还是看得十分通透的。 …… 绕了大半个村子,从生产队办事处回到家,此时距离下午下工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叶初把剩下的一只野鸡随手往院里一扔,便准备好好收拾一下家里,顺便也清点一下,家里到底被抢走了什么,还剩下什么。 叶初的家不大不小,一共四间屋子,两个院子。 四间屋子,叶初和父亲叶旭各占一间,吃饭待客的堂屋算一间,厨房又算一间。 两个院子,前院洗衣、劈柴、乘凉、休息,或堆放一些杂物,后院是自留地和鸡圈,角落还有厕所。 父亲叶旭由于常年在外,他的屋子本就没有任何家具家什,除了炕上的一床被褥便什么也没有了,而如今,被褥已经不知被叶家的谁抢走了,只剩下空荡荡的屋子,光秃秃的火炕,一览无余。 叶初的屋子,原本有父亲特别给她打制的衣柜、五斗橱和书桌,如今皆已不知所踪,衣柜和五斗橱里的衣服和物品也随之一同消失了,然而书桌上的书本却被扫落一地,留下了数个黑黑的脚印,脸盆、盆架、镜子,甚至叶初平日洗脸用的香皂也不知所踪,火炕上的被子褥子也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枕头,孤零零地躺在角落。 堂屋更是空空如也,管它什么桌椅板凳,叶家是能搬则搬,到最后,竟然叶初平日洗衣服用的小马扎都没有留下。 厨房就更不必说了,米面粮油,锅碗瓢盆,一点儿不剩,剩下的便只是叶家搬不走的石砌的灶台和装满水的大水缸了。 前院的东西,柴火和另一个大水缸到还健在,后院的自留地和鸡圈便没那么好运了,尚未熟透的菠菜韭菜,已被全部拔光,仅有的一只老母鸡也不知进了谁家的鸡圈。 叶初看罢,不禁冷冷一笑,心道:叶家还真是生怕她饿不死啊! 本想好好收拾一番的叶初顿时便歇了这个心思,毕竟家里什么都不剩了,又有什么好收拾的呢! 叶初抱着双臂,站在后院的自留地前发呆,嘴里小声嘀咕: “是种一些辅助修炼的引灵草呢,还是种一些好吃的仙果呢,亦或是种一些……” 叶初把须弥空间里的种子翻来覆去扒拉个遍,最终还是决定把修炼放到第一位,毕竟她又不可能每天都进山修炼,况且,即便山里灵气比村里浓郁了些许,又怎能比得过引灵草聚集的天地灵气呢! 等她修炼些时日,进入炼气期,或许还可以在引灵草周围布下一个聚灵阵,到那时,想必她的修炼便可以事半功倍了。 思及此处,叶初不禁心情颇好地勾了勾嘴角,眉眼弯弯的样子,煞是可爱。 家里的锄头如今已不知所踪,没有农具便不能翻地,叶初本想跟生产队借上一把,然而却突然想到: 她曾经亲手斩杀过一个作恶多端的魔修,从他手中夺得过一件法器,叫做什么虎尾钺,大概是叫做诛仙虎尾钺吧,毕竟一个魔修又能给自己炼制的法器取个什么名字呢! 据该魔修所说,此法器是用千山白虎的虎尾,炼制了七七四十九天方成,通体银白,煞气摄人,一招劈下,可有排山倒海之势。 遥想当年,该魔修曾自信对她言道:“敢接招否?” 叶初淡然一笑,电光火石之间,不但接了他的招,还下了他的兵器。 魔修死后,他这把诛仙虎尾钺便一直躺在叶初的须弥戒中,如今,被叶初想了起来,取出,拿在手里掂了掂,笑道: “很好,锄头,就是你了!” 第5章 进城! 叶初挥舞着“锄头”把自留地整个儿都翻了一遍,待到土地彻底松软才按照九九归元阵的布阵方位依次种下了八十一株引灵草。 每一株引灵草都被叶初灌溉了灵力助其生根发芽,九九八十一株引灵草依次灌溉完毕,叶初丹田之内的灵力也几乎消耗殆尽。 只见她疲惫地坐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却挂着无比灿烂的笑容,心道: 引灵草此时已经开始生根,待到今夜修炼完毕,明晨再次给引灵草灌溉灵力,引灵草必能发芽,如此一来,不消一周,引灵草便可以渐渐聚集天地灵气了。 …… 下午下工的锣声骤然响起,叶初虽然疲惫依旧,但她还是单手撑地勉强爬了起来,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前院,拎起野鸡慢慢往方索的家走去。 方索的家距离叶初的家不远不近,小半个村子的距离,大约十分钟的脚程,叶初刚刚走到一半儿便遇到了下工回家的方索,“初丫头,你还真来了啊!” “是啊,索子叔,我还能骗您不成?” 方索咧嘴笑道:“是,是,初丫头哪能骗她索子叔啊,诶,我说初丫头,你这脸色,是咋啦,病了?” 叶初对着方索虚弱地笑了笑,“没有,就是刚才在家里干活儿累着了,一会儿吃了饭缓一缓就没事儿了。” “好,好,没病就好,一会儿到叔家,咱们多吃儿,来,叔帮你拿着。”方索接过叶初手里的野鸡,跟叶初并排走着,叶初也不跟方索客气,笑着说道:“好,那我一会儿争取把索子叔吃穷了。” 方索闻言,不禁大笑着拍了拍叶初的小脑袋,说道:“就你这小身板儿,还想把你索子叔吃穷了,想得倒美……” 说到这里,方索看着叶初突然怔了一下,叹道:“你这丫头,还真是变得不太一样了,哎,长大了,也真难为你了。” 叶初心里清楚方索指的是什么,她勾了勾嘴角,浅笑道:“不难,索子叔,人总是要长大的嘛,我相信,靠我自己我也会过得很好……” 方索重重点头,鼓励道:“好孩子,有志气,像你爹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不过,初丫头,你也听叔一句话,人靠自己,固然没错,但咱们生产队也是个大家庭,有什么困难,你也要说出来,大家乡里乡亲的,总能帮上一把,再说了,咱们大队长也是当兵出身,跟你爹也算老交情了,总能对你多些照顾,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成天把自己闷在家里,跟乡里乡亲的,都不走动……” 一个人的话是出自真心还是出自假意,对于如今的叶初而言不难判断,方索既然真心为她考虑,那她唯有领下这份儿情。 “谢谢索子叔,我明白的,您看我现在不就主动跟您走动了吗!”叶初侧头看着方索,露出了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应有的俏皮笑容。 “你这丫头啊,真像换了个人似的,不过,却招人稀罕多了,索子叔喜欢你跟索子叔多走动,不是说家里没粮下锅了吗,明天还到索子叔家来搭伙儿!” 叶初赶忙摆了摆手,说道:“可别,索子叔,我哪能天天来您家搭伙儿啊,又不是天天都能捡着野鸡。” 方索挑了挑眉,“切,没有野鸡,叔也能让你吃饱。” “别,不用了,您乐意,婶子还不一定乐意呢,再说了,明天我就要进城买粮了,所以,就搭今天一天伙儿。” “这样啊!”方索挠了挠头,说道:“那晚上临走前揣两个馒头,就当明天路上的口粮。” …… 方家也是四间屋子两个院子,却一共住了有五口人,除了方索和方索的媳妇儿宋小兰之外,还有方索的老母亲和方索的一儿一女。 儿子方达,今年十七岁,比叶初大了两岁多,已经是个能挣满工分的大小伙子了。 女儿方芳,今年十二岁,虽然比叶初还小了三岁,但看起来却比叶初壮实不少。 毕竟方家又不像叶家一样重男轻女。 况且,方家老人少、孩子少,方索和宋小兰又都是干活儿的一把好手,所以方芳从小便是吃着饱饭长大的,自然不像叶初亏空了十几年的身子骨。 虽然近两年叶初的生活变好了,但亏空的身子骨哪是那么容易便能补回来的,更别提叶初刚刚又大病了一场,整个人更仿佛一个豆芽菜一样。 宋小兰见叶初一副比自家女儿更瘦弱的模样,可心疼坏了,一时母爱泛滥,便决定要给叶初做点儿好的。 再说了,人家叶初拎来了一只野鸡,他们家也不能光占便宜,不出货啊! 宋小兰在厨房忙活,方达和方芳兄妹俩在边上打下手,方家老太太腿脚不好,跟叶初打了个招呼便回屋里炕上歇着了。 叶初作为客人,被方索拉到堂屋休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在叶初几番旁敲侧击之后,终于从方索的嘴里套出了很多黑市的消息,这些消息都是她的父亲叶旭从来不会告诉她的。 叶旭不跟她讲黑市的事儿,自然是担心她会出事儿,彼时,叶初还是个老实怯懦的孩子,父亲不说,她也不会问,买东西不是在公社大集,就是在县城供销社,黑市无她而言,只是听说,却从不敢动去的念头。 然而,此时的叶初早已不是彼时的叶初了,天大地大,又有什么地方是她不敢去的呢! 叶初故作一副好奇模样,跟方索问到了自己想知道的内容,便不再主动发问,方索也只当是给叶初讲了讲黑市的故事,却万万没想到,叶初的脑子里已经动了去黑市一游的念头。 在方家吃得一顿饭,是叶初穿越回来后,吃得最家常的一顿饭,有肉有菜有馒头,不得不说,十分可口。 掺了四分之一白面的粗粮馒头、小鸡炖蘑菇、荤油炒酸菜和芹菜炒腊肉。 粗粮馒头掺了些许白面之后,增加了细软香甜,减少了剌嗓子的粗砺感;野鸡用山上的榛蘑炖上一个小时,汤美肉滑,鲜香可口;正宗的东北酸菜用荤油一炒,此中无肉胜有肉;新摘的嫩绿的芹菜炒上几片腊肉,虽然每人只能分得一片腊肉,但也清新味美,回味无穷。 不得不说,宋小兰的手艺真的很好。 这样的一桌子好菜,方家上一次吃好像还是过年呢! 至于叶初上一次吃,却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饭后,叶初提出回家,方索硬是塞给了叶初两个馒头,叶初拧不过,只得收下,心里却道:今天吃了方家不少好菜,正好须弥空间中还有不少野菜菌菇,明晨临行前便给方家送上一些吧! 入夜,叶初再次进山,找了一处灵气最为浓郁之处,开始修炼。 时光流转,天际露白,叶初睁开双眼,再次取出一枚培元丹服下。 结束修炼,丹田之中灵力充盈,叶初握了握拳头,不禁露出一抹微笑。 叶初的早饭又是在山里吃的,她把昨天方索塞给她的馒头烤了烤,撒了盐和香料,还顺手烤了几枚鸟蛋,接着,她像昨天那样,又用玲珑钵煮了野菜菌菇汤,吃饱喝足之后才往山下走去。 下山路上,叶初随手扯了一些树藤,编了一个藤筐,她手艺不佳,编出的藤筐异常丑陋,但装些野菜菌菇却没什么问题。 叶初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些野菜菌菇塞满藤筐,也不回家便直接往方索家走去。 早晨七点,已经过了上工的时间,由于叶初一路行来不经过任何耕地,所以除了一些从家里跑出来玩耍或者打猪草的小孩儿,叶初并没有碰上什么熟人,把藤筐交给正在家里收拾屋子的方芳,寒暄两句,叶初便离开了。 …… 石桥村距离三合镇,也就是三合公社,大约十公里,而三合公社距离安丰县县城还有三十公里。 从石桥村去安丰县,最快最省劲儿的方式便是从石桥村先坐半个小时牛车到三合公社,再在三合公社坐半个小时公交车到县城。 然而如今这个年头儿,大家日子过得都苦,能省则省,谁愿意花钱来坐车呢? 所以,绝大多数人去县城都宁可走上大半天时间,并且如果没有必要,村里人更是很少出门,连公社都很少去,更别说是县城了。 叶初记得她此前每个月都会去一次公社的邮局取钱,顺便买些粮食日用品,每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才会去一次县城,买一些公社里买不到的东西。 那时候叶初身上有钱,尚且为了省点儿车钱步行前往,买了东西再坐车回来,如今她身无分文,便更只有靠双腿走去县城的份儿了。 叶初早晨七点左右出发,抵达县城的时间竟已是中午十二点,足足五个小时,这还是叶初修炼之后脚程变快的结果,要是按照她以往速度,这四十公里的路程,她足足能走到下午两点。 国营饭店的门口飘来阵阵香气,囊中羞涩的叶初却只能抽了抽鼻子,暗道: 无论如何,也得把人参尽快出手了! 第6章 卖参! 县城的一处偏僻角落,四下无人。 叶初先用灵力结成一张易容符,改变了自己相貌,再从须弥空间中取出藤筐,把装在一个小木盒里的野山参放在藤筐底部。 藤筐和小木盒都是叶初在山里自己制作的,丑是丑了点儿,但好在实用。 在小木盒的上面盖上一些寻常草药,些许地丁,些许甘草,都是叶初在山里随手采来的。 做完这些,叶初方才背起藤筐,从角落走出来,开始寻找县城的药铺。 卖参,叶初当然不会首选黑市了。 黑市的情况,叶初跟方索大概了解了一番,知道那里交易的绝大多数都是吃的用的,当然也不乏以物易物、以物易票、以票换票和以钱换票的情况存在。 然而对于药材交易,黑市恐怕就无人识货了,无人识货就等于卖不上好价钱,叶初如今最缺的便是钱,能卖高价她岂能低就,所以,黑市只能是叶初最后的选择。 然而去药铺交易,风险却极大,搞不好还要被扣上投机倒把的帽子,安全起见,叶初这才掩盖了自己的真实相貌。 叶初如今看起来已经是个脸色蜡黄的中年妇女了,她脚步虚浮地走进药铺,看起来更像是来抓药的。 药铺伙计对她不理不睬,她也不在意,国营单位的店员伙计一贯如此,她习以为常,环顾一周,角落里的一个牌子吸引了她的视线,上书四个大字,“药材收购”。 叶初恍然大悟:原来国营药铺竟然收购药材,她以前从未来过药铺所以才不知道,就是不清楚这个所谓的收购是怎么个章程。 叶初走到伙计面前,指着角落里的“药材收购”的牌子,故作声音虚弱地问道:“小哥儿,俺第一次进城,能不能跟你打听一下,这个‘药材收购’是怎么个收购法儿?” 伙计抬头,挑眉看着叶初,“怎么?你有药材?” 叶初点头,说道:“俺婆婆病了,俺进城是来给婆婆抓药的,但是俺没钱,想着能不能用草药换点儿。” 叶初一边说着一边摘下了身上的藤筐,把里面的地丁和甘草拿给伙计看。 伙计皱眉道:“鲜的?” “是啊,难道鲜的不收?” “那倒不是,就是价钱差了不少。”伙计掂了掂叶初的藤筐,继续道:“而且你这草药也太少了吧,就算是晒干的,卖的钱都不一定够你抵工分的,哪还能剩下来钱抓药啊,你婆婆的病要是不急,我劝你最好是多采些,晒干了再来卖,卖的钱你才能有剩,懂不?” “嗯嗯,俺懂,俺……”叶初连连点头,又赶忙追问道:“但是,小哥儿,你能不能告诉俺,这草药到底是怎么计算工分的,俺得上交队里多少,才能有剩,俺是第一次采药,就想着能换点儿药给婆婆治病,也不知道城里药铺还能收药,不然,俺……俺就多采些来卖了……” 伙计看着叶初,清了清嗓子,“大姐,看您也是个孝顺人,我就跟您说道说道,咱们安丰县背靠大山,山里草药无数,稍微懂点儿医,懂点儿药,胆子又大的人,都会去山里采药背到县城来卖,只要拿着生产队的证明,草药又没有问题,我们都收,到时候呀,给你开一张收药的单据,斤两和钱数都写在上面,拿回去跟生产队算钱就行。” “咱们安丰县下面一共五个公社,大约二十几个生产队,有的生产队卖一块钱草药才算一个工分,有的生产队八毛钱就算一个工分,每个生产队都不一样,但是我听说再低也不会低于六毛钱,再高也不会高于一块五。” “打个比方说,如果这一趟你卖了20块钱草药,你们生产队一块钱草药算一个工分,那么首先你要先上交十个工分的钱,也就是10块钱,剩下的10块钱你还要上交一半儿给生产队,也就是说这一趟下来,你能剩下5块钱,然后在生产队计15个工分。” “但是如果你带来的草药太少,只卖了8块钱的话,那么你这8块钱就都要上交生产队,倒是能挣8个工分,但你就一分钱也剩不下了,所以,大姐,我劝你,最好还是攒一攒再来。” “诶,诶,谢谢小哥儿,俺懂了,那俺就攒一攒再来。”叶初连连点头道谢,离开了药铺。 打听之下,叶初了解到,小小的安丰县城一共只有两家国营药店,一家就是刚刚叶初进的中药铺,另一家则是叶初正准备进的安丰县最大的药房,名叫“安丰大药房”。 安丰大药房既有中药也有西药,不仅如此,还有两名坐诊大夫,一名西医一名中医。 在安丰县,来安丰大药房求医问药的人或许比县医院还要多,毕竟这个年代的人过得都穷,不是什么大病急病谁愿意去医院花那个钱呢! 所以,当叶初走进安丰大药房的时候,两名坐诊大夫面前都有病人,角落里,叶初同样找到了药材收购处,不过叶初却没有再次打听,毕竟她此来是为了卖人参,并不是为了卖草药。 而且,人参她也并不想走正规的收购流程,一来,她不想让村里人知道她挖到了野山参,二来,她不想把卖参的钱分给生产队一多半儿,三来,即便她想走正规流程,去如今也走不的,因为她没有生产队开具的证明。 叶初刚想走到中药柜台,打听一下人参的价钱,便看见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扯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飞快地从她身边走过。 只听,老头儿喊道:“臭小子,你给我慢点儿,我这把老骨头可经不起你这么扯。” 小伙子回头道:“李老,时间不等人,咱们抓了药早点回去,我爷爷也能少遭点儿罪啊!” 老头儿叹道:“话是这个理儿不假,但就怕县城的药材年份不够,回市里一来一回又浪费时间,算了先不说了,看药。” “是是是,先看药。”小伙子说着便走到了柜台前,“劳烦,把您店里年份最老的人参拿出来,我们想看看。” 咦?他们要买人参? 小伙子的话顿时吸引了叶初的注意,赶忙关注接下来的发展。 只见店员拿出了一个小木盒打开,说道:“看吧!” 李老看了片刻,对着小伙子轻轻摇了摇头。 小伙子又道:“劳烦,还有更好的吗?” 店员不耐烦了,“这就是我们店里最老的野山参了,十几年的呢,满安丰县你们也找不到比我们店里这颗年份更足的野山参了,爱买不买,哼!” 小伙子怒道:“诶,我说你这人什么态度啊?” “我态度怎么了,切,我还告诉你了,这就是满安丰县最老的野山参,再老的,早都卖去市里省里去了,有能耐,你们去市里省里买呀,跟我在这吵吵个什么劲儿呢?” 小伙子还待开口理论,李老已经拉住了他,说道:“算了,他说的也是实情,咱们还是先走吧!” 小伙子却不死心地问道:“李老,这十年的野山参,不行吗?” 李老摇了摇头,“你爷爷年纪大了,这十年的野山参恐怕起不到什么作用,好在你爷爷经过一番抢救,目前倒也没什么生命危险,我看你我还是连夜去趟市里吧!” 小伙子点了点头,狠狠瞪了店员一眼,才跟在李老身后走出药店,叶初见状也不去柜台询价了,赶忙跟上李老和小伙子,这两人俨然已经被叶初视为最合适的买主。 叶初小跑两步,挡在李老面前,轻声说道:“我有百年山参,咱们借一步说话?” 小伙子愣了愣,面前这个土里土气的农村妇女竟然说她有百年山参,她知道百年山参长什么样吗? 李老却看着叶初清澈干净的眼神,下意识便相信了叶初的话,只听他点头道:“好,你跟我来。” 小伙子急忙插口道:“李老,她……” 李老挥了挥手,“无妨,不差这点儿时间。” 叶初跟着李老和小伙子来到他们的车前,小伙子拉开后座的门,挑着眉示意叶初上车。 对于小汽车,叶初虽然曾在县城见到过几次,但却依旧十分陌生,然而,她却知道,凡是能够拥有小汽车的人一定非富即贵,叶初心里暗喜:或许她的人参可以买上一个好价钱了。 李老从后座的另一侧车门上车,关门后,才问道:“参呢,给我瞧瞧。” 叶初从藤筐的最底下拿出小木盒递给李老,小伙子也从驾驶座回头探个脑袋凑过来看。 叶初对李老说道:“参是我在深山里挖的,以我分析,大约百年上下,您老以为如何?” 李老看了良久,激动道:“根须俱全,血络清晰,却有百年上下,非险处不可得啊,这位小嫂子,这参,你确定要卖?” 叶初毫不犹豫点了点头,斩钉截铁一个字“卖”。 李老说道:“深山危险重重,百年老参亦是可遇而不可求,不知道小嫂子想卖多少钱?” 叶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值多少钱,您老出个价。” 第7章 黑市! 百年野山参的价值几何,叶初的确不清楚,但李老如果欺她是个无知村妇,诓骗于她,那她还是能够凭借精神力感知出来的。 只见李老沉吟良久,才谨慎给出了一个数字,“1200,你觉得如何?” 叶初心头一惊:1200?竟然这么多? 想想叶初穿越仙门之前的十五年人生,前十二年她根本不知钱为何物,后三年她拿到手里的钱,无非是父亲每个月寄给她的生活费,十几二十块钱而已。 也不怪叶初惊讶,1200块钱竟是她此前从未接触过的天文数字,她甚至都不曾想过,一颗野山参竟能卖出如此高的高价。 好在叶初穿越仙门数百年,虽然从不沾染黄白俗物,但天材地宝灵石美玉却经手无数,并非真是一点儿见识也没有的村妇,所以她乍一听到1200块钱的天文数字,固然惊讶,但面上却不露声色。 叶初用一双无比清澈明亮的眸子看向李老,只见李老慈祥地笑了笑,毫无心虚之色。 他解释道:“小嫂子,我知道你这颗野山参得来不易,甚至为了它,你可能还冒了很大的危险,但是,老头子我给你的价钱也绝对公道,在省城,年份大约五六十年的野山参的收购价,看品相,一两大约在200到300元之间,你的这颗野山参,年份大约百年上下,老头子我就再给你翻一倍,那就是一两在400到600元之间,考虑到百年山参极为难得,寻找起来又危险重重,所以老头子我索性便按照高价,一两600元来收,小嫂子的这颗野山参重约二两,咱们抹零取整,就算1200元,如何?” “成交!”叶初听罢,果断点了点头,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 李老笑道:“爽快,小嫂子可是个妙人啊!” 叶初对于李老的赞美毫不在意,只是谈谈地说道:“下午我还有事,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李老点点头,对驾驶座上的小伙子说道:“江浩啊,你现在手里有多少钱?” 江浩说道:“李老,出来的时候我就拿了一千,要不……” 江浩想说:“要不就让这位大嫂一千把参卖给我们算了,一千也不少了。” 但是江浩话还未出口便被李老打断了,李老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一样,严肃地回绝道:“没有要不,现在就开车回去拿。” 小汽车开得了不到五分钟,便来到了县医院门口,江浩刚要下车,便被叶初叫住了,“等等,我要跟你一起去。” 江浩诧异,“你去干啥?” 叶初理直气壮,“不干啥,怕你偷偷跑去告我个投机倒把,出门在外,小心驶得万年船嘛!” 江浩气得炸毛,怒道:“我才没那么无聊呢,你要跟着就跟着,哼!” “臭小子,不要没有礼貌。”李老咳嗽了一起,才又对叶初说道:“小嫂子担心得不无道理,那咱们就一起去吧!” 叶初背着藤筐跟在一老一少身后走进县医院,一间高级病房前,李老停下了脚步,回头问道:“小嫂子,你只要钱吗?另外这200块钱,用不用我帮你折成票?” 叶初闻言眼睛一亮,说道:“那感情儿好,不知道会不会太麻烦您了?” 李老笑眯眯地说道:“不麻烦,不麻烦,江浩啊,你进去拿票,挑点儿实用的,我陪小嫂子在外面说说话。” 江浩走进病房,李老果然跟叶初聊起了天,“我看小嫂子的筐里还有不少地丁和甘草,小嫂子能挖到野山参,还能大致判断野山参的年份,难道小嫂子懂医?” 叶初敷衍了一句,“不懂医,就是认识一些草药罢了。” 李老看着叶初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显然是看透了叶初的搪塞之语,但他也不点破,“原来如此,既然小嫂子认识草药,若是日后再寻到什么珍贵药材,县里不好出手的话,不妨到省城世一堂来找我,老头子姓李,名文林,到时候一定给小嫂子一个公道价。” “谢谢李老,我记下了。”叶初微微颔首表示感谢,说完这句话,江浩也刚好从病房里走了出来,一手拿着一捆大团结,一手拎着一布口袋零零散散的票,递给叶初,说道: “100张大团结和差不多价值两百多块钱的票,要不要数一数?” 叶初接过来,把大团结扔到了装票的布口袋里,又从藤筐里取出了小木盒递给江浩,说道:“不用数了,人参给你,我就先走了。” 江浩接过小木盒,愣愣地看着叶初把价值1200元巨款的布口袋扔进了藤筐,又随意地背在了身后,几乎震惊得无以复加。 他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眼前这位村妇,却听李老在一旁感叹道:“这位小嫂子啊,真是不简单啊!” “啊?李老?您说什么?她不简单?”江浩嗤之以鼻,“她是不简单,傻得不简单,她是得多心大啊,那么多钱就背在身后,她是不怕偷还是不怕抢啊!” “你才傻呢!”李老忍不住在江浩的后脑勺扇了一巴掌,笑骂道:“怪不得你爷爷常常说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我看,真是一点儿也不委屈你,行了,赶紧跟我去抓药熬药吧,早一天把江老头儿治好,也早一天回省城。” …… 叶初离开县医院,走了两条街,才拐进了一个四下无人的角落。 从布口袋中,拿了两张大团结和几张粮票肉票,叶初把整个藤筐都扔进了须弥空间,只见她双手结印恢复了真容,这才从角落拐了出来,直奔国营饭店而去。 有钱了,叶初自然不会亏待自己的肚子,更何况她还找到了两个赚钱的渠道,再也不会面临这种身无分文的窘境了,所以除了饱餐一顿之外,她其他方面也不想亏待了自己,她决定饭后便开始买买买。 穿越仙门数百年,物质生活优越富足,除了操心自己的修炼之外,叶初几乎没有操心过衣食住行,也没有操心过柴米油盐,如今乍一回到贫穷的少年时代,虽然她这两天适应得还不错,但她依旧很想过回仙门那种优越富足的生活。 但如今,显然不太现实,毕竟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她,依旧是个穷人,并且在这个年代,想成为一个富人,似乎风险极大,也并不容易。 叶初叹了口气,心道:世道艰难,让她不得不为生活而忙,看来,她短时间内是放不下凡尘俗事了。 在这样一个灵气稀薄的世界,修炼之途本就漫漫无期,她又无法彻底摆脱凡尘俗事。 那她何时才能再成金丹,那她何时才能再窥天道。 叶初吃着一碗红烧肉对自己问出了这样一个灵魂问题。 最后得出结论:也就只能顺其自然了! 如今这个世界,法财侣地,除法之外,她四缺其三。 不像在修真界,她有修真正法,得以不走邪路;她有资财万千,得以事事无忧;她有同门无数,得以相互庇佑 ;她有仙门洞府,得以闭关修炼。 叶初心道:如今,侣地她暂且还顾不上,也就只能在财上多下点儿功夫了。 喝下最后一口汤,叶初结账离开国营饭店,区区一顿午饭便花掉了一张粮票一张肉票和半张大团结,叶初在感慨着钱真是不禁花的同时,也不禁吐槽自己的大胃口,因为她一个未成年女孩子竟然足足吃了两个成年男人的饭量,导致国营饭店的店员们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惊讶。 饭后,叶初首先来到了供销社。 此时,真是下午上班时间,供销社的人明显不多,叶初要给自己买一身换洗衣服,由于她自己不会做,所以只能选择成衣。 供销社二楼的成衣铺面,叶初买了最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子,款式虽然朴素,但料子却是整个供销社最为舒适的,随后,叶初又买了两套贴身衣裤和两双袜子,还有一双黑色的千层底布鞋; 换了个铺面,叶初又买了几个头绳; 转了一大圈,叶初又买了一个军绿色的斜挎书包,颜色叶初不太满意,但却是整个县城仅有书包款式。 首先解决了衣,接下来就要解决食,衣食住行,衣食永远是排在前两位的。 想要在家生火做饭,过上正常的生活,叶初首先需要买一口锅,然而,想买一口大铁锅似乎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即便叶初如今不缺钱也不缺票,但奈何缺货。 叶初颇为失望地离开了供销社,心想:如果她今天买不到锅,那她买碗筷和粮食的意义似乎也不大。 叶初叹了口气,决定到黑市上去转一转,碰碰运气。 找了一处角落,叶初给自己易容成了另一副面孔,便朝着方索跟她说的黑市方向走去。 安丰县的黑市距离县城的中心地区大约五公里,是一条不算热闹也算冷清的街道,街道上人来人往,推着板车、挑着扁担、背着箩筐的人都不少,叶初新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忽然,一声小狗的“呜汪”叫声,吸引了她。 第8章 小黄?不,大黄! 叶初寻着小狗“呜汪呜汪“的叫声,锁定了一个埋头蹲在墙角的少年。 尚在初春,少年却穿着一条掉腿儿的裤子,一件单薄的衣服上不下十个补丁,脚上一双粗布鞋已经磨得飞了毛边儿,露了脚趾。 这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少年,家境应当非常贫困,但这样贫困的家境为什么还养得起狗呢,还让狗生了崽儿。 叶初百思不得其解,走到少年面前蹲下,看着地上的一条扁担两个箩筐,其中一个箩筐已经空了,另一个箩筐蒙着藏青色的粗布,小狗的叫声正是从这个箩筐里传出来的。 叶初抬眼看着少年,问道:“卖狗?” 少年连连摆手,慌忙说道:“不……不是,姐姐,我不卖狗,我就是想给它找个好人家,能对它好,能给它饭,让它别饿死就行,我……我不卖狗,我……不要钱的……” 叶初说道:“我打开看看行吗?” 少年用脏兮兮的胳膊擦了一下鼻子,重重点头道:“行,行,姐姐随便看。” 少年掀开箩筐上的粗布,一只毛色淡黄的小奶狗露出头来。 小奶狗有一双水汪汪黑亮亮的眼睛,让叶初不禁想起了她修真界养的狐狼灵兽,叶初笑了笑,把小奶狗从箩筐里抱了出来,问少年道:“它娘是你养的狗吗?” 少年点头,“嗯,它娘叫麦穗儿,是我在麦田里捡的。” 叶初又问道:“我看你家境也不是很好,竟然还有余粮养狗?” 少年抽了抽鼻子说道:“我爹娘一开始也不同意我养它,说家里穷,养不起,但我可怜麦穗儿,如果我不养它,它就得饿死了,于是,我就每天省下一点儿口粮偷偷喂它,直到有一天,有蛇跑进我们家,差点儿咬了我妹妹,是麦穗救了妹妹,爹娘这才同意我养它的。” “原来如此,那为什么还要让麦穗儿生崽儿呢,养不起还得送人……” 少年打断叶初的话,“不,不是的,姐姐,不是我让它生崽儿的,我没有给麦穗配种,而且,我们村里也没有公狗,村……村里人都说,麦穗是进山跟狼□□的,生的是两个狼崽子,将来会咬人,必须杀了埋了……” 少年突然站起来,指着叶初怀里的小奶狗,激动道:“但是姐姐……你看它,它怎么可能是狼呢,它明明是狗啊,我不能让他们杀了麦穗的孩子,就连夜跑出来了,姐姐,你愿意养它吗,它真的不是狼,是狗啊,姐姐,我求求你就养了它吧,给口饭,不饿死就成……” 叶初摸着小奶狗软软的胎毛,笑着说道:“行,我养它。” 少年大喜,“真的吗?” 叶初点头,“嗯,当然是真的,对了,你刚才不是说麦穗生了两只小狗吗?那另一只呢?还有,它现在多大了?” 少年低头哭道:“我昨天走夜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另一只小狗被我从箩筐里摔了出去,摔断气了,已经被我埋了。” 少年越哭越伤心,叶初忍不住劝道:“别哭了,或许这就是它的命吧!”叶初举起手里的小奶狗,对少年笑道:“这一只,我会好好把它养大的,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它现在多大了呢?” 少年一抽一抽地说道:“半个月了,刚睁开眼睛三天。” “难怪这么小呢!”叶初喃喃了一句,又对少年说道:“你也快点回家吧,出来这么久,家里该担心了。”叶初说着从裤兜里掏出来两块钱,塞到少年手里,“拿着这个钱去买点儿东西吃吧,就算是我买狗的钱。” 少年推辞,“不,姐姐,我不要,我不是卖狗……” 叶初打断,“行行行,你不是卖狗,但我也不能白要你的小狗啊,这样吧,这个钱就算是,你送了我一只小狗,我请你吃饭吧!” 叶初说完也不给少年再推辞的机会,抱着小狗便转身走了,只听少年在她身后喊道:“姐姐,你家在哪里,我将来能带着麦穗来看孩子吗?” 少年的天真不禁让叶初展颜一笑,她抱着小狗回头道:“我家在三合公社石桥村,有缘再见。” 叶初还要逛黑市,小狗也不好一直抱着,于是,便找了处没人的地方,把须弥空间里的藤筐取了出来。 叶初把小狗放进藤筐里,笑着对它说:“你是一只小黄狗,那我就叫你小黄好了,小黄啊,你乖乖待在筐里,不要乱叫,我们等会儿就去买奶粉呦!” 叶初挥动着一张奶粉票在小黄狗眼前晃了晃,显得心情极好。 心道:江浩给她的票可真够齐全的,竟连奶粉票都没有放过,估计是看她一副中年妇女模样,以为她家里有小孩儿吧! 挺好,这倒是方便了她喂大小黄狗。 说道奶粉,在这个年代可是个了不得的精贵东西,婴儿时期她有没有喝过她不清楚,但在记忆中,从小到大,她只在12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跟叶家分家后,才给她买过一罐,那时候她舍不得喝,一罐奶粉足足喝了一年。 如今她倒是可以借着小黄的光儿尝尝数百年都没有尝过的奶粉味道,否则她自己已经这么大的人了,也不会平白无故买一罐奶粉来喝。 叶初背着藤筐在黑市逛了一个来回,铁锅依旧没有着落,便想离开。 然而此时,一个身形颓废的中年男人却吸引了叶初的视线。 中年男人闭着眼睛靠墙站着,单手扶着一辆自行车,安静落寞,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既不像来黑市买东西,两手空空也不像来黑市卖东西,既然如此他来黑市干什么呢? 难道……难道他是来卖自行车的? 得出这个结论,叶初不禁心下一喜。 叶初原本便计划着想买一辆自行车,毕竟如果她以后经常来县城卖药的话,从石桥村到安丰县,四十公里的距离便会给她造成很大的困难,如果赶公交车,时间又不够自由,所以叶初在拿到卖参的钱和票时,第一想法便是买一辆自行车。 然而,小小的安丰县,偏远落后,物资匮乏,想买一辆自行车简直比铁锅还要困难,可遇而不可求,更何况江浩给她的票里也没有自行车票啊,所以叶初也没有想过今天便能买到自行车。 然而,看到中年男人身旁的九成新自行车,叶初觉得,自己的运气竟还不错。 她相信自己的判断,中年男人就是来黑市卖车的。 叶初走过去,开门见山,直接问道:“大叔,您是来卖自行车的吗?” 叶初此次易容成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中年男人闻声睁开眼睛,看到眼前只是个小姑娘,他略微失望地叹了口气,但还是点头回答了一声“是”。 叶初心道一声“果然”,又开口问道:“大叔,那您这车准备卖多少钱?” 中年男人一愣,似乎没想到叶初还能问价,他本以为叶初一个小姑娘家,跑来问他只是出于好奇,根本没有想过叶初竟然还想买车,一辆自行车,即便是二手车,也不是她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能买得起啊! 中年男人敷衍地回了一句,“200,不要票。” 叶初根本不了解自行车的价钱,但是中年男人敷衍的态度,让她直觉,这根本不是中年男人的底价,中年男人只是觉得,她一个小姑娘出不起钱罢了。 “200?贵了点儿吧,我听说,在市里,新车还不到这个价哩!” 初叶想诈他一诈,不想竟误打误撞诈出了实情。 只见中年男人愣了一下,说道:“你还知道市里的自行车价?你真想买车?钱够吗?” 叶初勾了勾嘴角,“二百倒是不够,一百五六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叶初调侃的语气让中年男人颇为尴尬,他讪讪笑道:“真对不住了,姑娘,刚才是我随口胡说,我没当真,你想买车……” “现在当真了?”叶初玩味道:“那大叔现在该告诉我你这辆车准备卖多少钱了吧!” “诶,好,好嘞!”中年男人连连点头,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憨厚了起来,“我这辆车是申城那边生产的永久牌自行车,前年买的,还不到两年,当时买的时候,托了关系,连钱带票,花了170多,如今我媳妇儿病了,在县医院拖拖拉拉治了半年,花进去一辆车的钱了,也不见好,我就想着带媳妇儿去市医院看看,担心手头儿的钱不够,这才想把车卖了。” 叶初问道:“那你到底想卖多少钱呢?” “我想卖150,哎……”中年男人不禁叹道:“街坊邻居其实想买我这辆车的人不少,但他们都觉得,我这辆车已经用了两年,不是新车,我又急着用钱,就想压我的价,出的价才一百一二啊,但是姑娘,你看我这车,哪像是用了两年的车啊,我用得精心,恨不得天天擦,现在看着最少也有九成新吧!” “就昨天晚上,好不容易有人把价出到了130,我有点儿动摇,但还是没有马上答应他,想着今天到黑市上碰碰运气,姑娘啊,你要是真想买车,你就添十块钱,140,我就直接卖你,你看怎么样?” 第9章 买车?嗯,自行车!…… 叶初摘下藤筐,回身蹲下,背对着中年男人在藤筐里翻了又翻,实际上却是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14张大团结。 片刻后,她站了起来,回身把14张大团结递给中年男人,说道:“成交,你数数吧!” 140块钱不要票,买一辆九成新的自行车,叶初直觉,差头儿应该不会太大,因此,她也懒得耗费精神力去判断中年男人说的话是真是假,总之,解决了她买自行车的难题,才是关键。 中年男人却是完全没想到叶初竟然价也不讲,这么痛快地答应了,并且随随便便就从藤筐中掏出了140块钱。 愣了足足半分钟,中年男人才回过神来,连连点头说了两声“好”后,才一脸激动地接过钱,数了起来。 14张大团结,一张不少,中年男人小心翼翼地把钱叠起来贴身藏好,然后才把车把往叶初的手里一递,说道:“小姑娘,现在这车就是你的了。” 中年男人一扫愁容,就连声音也爽朗了不少,他用留恋的眼神最后看了自行车一眼,便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了黑市。 叶初得了一辆自行车,当下也无心购物了,便想赶紧学会骑车。 毕竟,在修真界骑过飞禽走兽的叶大真人,说到骑自行车,还真是头一遭。 但是,正所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她是没骑过车,但是见过别人骑车啊! 叶初觉得,以她如今的身体素质而言,学习骑车应该不难,说白了,骑车无非就是靠双手扶把控制方向和保持平衡而已! 嗯,对,这没什么难的! 叶初心里又默默补充了一句。 结果,真正骑上车子之后,叶初却整整花了一个小时时间才熟练掌握骑车的技巧,其间,她竟然还摔了两次,好在,她没有大意到背着藤筐练车,在练车的时候,把装着小黄狗的藤筐放到了一旁的空地上,否则,小黄狗被她这么一摔,可能就要跟它的兄弟一样,一命呜呼了。 叶初骑车又来到了供销社,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她买了一罐奶粉、两个碗、十个馒头和一口袋饼干,便骑着车子往村里赶去。 东西岁没买全,但叶初准备明天再来,反正她现在有了车子,再来县城便不需要走上五六个小时了,骑车速度快一点儿大概两个小时就到了,缺什么东西可以随时来买,也就不急于一时了。 叶初把车子蹬得飞快,果然,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在天已经擦黑的时候,赶回了石桥村。 一路行来,叶初并没有遇到什么人,索性便在进村之前把车子扔进了须弥空间,她也没有回家,穿过大半个村子,径自便往山上去了。 捡了大量的干柴,抓了两只野鸡处理干净,又用玲珑钵装满了山泉水,叶初这才往温泉山洞走去。 来到山洞,叶初首先生火,把山泉水烧开,拿出一个小碗给小黄冲了奶粉。 然而,万万没想到,半个月大的小黄竟然还不会舔奶,叶初用手指蘸了蘸奶,小黄却知道吃。 叶初愁得一个头两个大,她总不能一直用手指喂小黄吧,那得喂到猴年马月啊! 叶初不由得开始皱着眉头开始想法子,片刻,叶初猛地站了起来,走出山洞,过了一会儿便拿回来了一片看起来很结实的叶子,把叶子围成一圈,做成一个漏斗形状,叶初把小口儿的一边凑到小黄的嘴边,再把碗里的奶一点一点从大口儿倒进去。 果然,小黄欢快地吃了起来。 叶初叹了口气,心道:养狗不易啊,也不知道小黄什么时候才会自己吃饭! 喂饱了小黄,叶初又把小黄放进了藤筐里,小黄老老实实地趴在藤筐里的草药上,不吵不闹,不过一会儿便睡着了。 叶初则先去温泉里洗了个澡,换上一身仙衣,又把她奔波了一天染了一身尘土的脏衣服,以及她今天在供销社新买的衣服都在温泉里洗干净,全部架到火堆旁晾干,这才开始,烤鸡、煮汤、吃馒头。 吃饱喝足,便是每天晚上的修炼。 对于叶初而言,修炼便等同于休息,这也就是为什么,家里明明没有被褥,叶初今天在供销社却也并没有买的原因,只是因为她目前用不上而已。 山洞里的石台上,叶初盘膝而坐,闭目凝神,很快便进入了修炼状态。 然而此时,村里,刚刚睡下的叶荷,不过片刻便在床上神色恐惧地手舞足蹈了起来,嘴里还大声叫着,“别过来,别过来啊!” 叶荷在睡梦中,看见叶初走在田垄上,蓝天白云,可突然见,蓝天白云不见了,变成了阴森诡异的黑,黑中还血色,叶初猛一回头,也变成了面目狰狞的鬼怪,张着血盆大口,看着她发出阵阵狞笑,然后便朝她扑了过来。 周壮被叶荷吵醒,只听隔壁周母喊道:壮子,你媳妇儿大半夜叫什么叫,叫魂儿呐,天天叫,让不让人睡觉……” “娘,我马上就不让她叫了,您继续睡……”周壮说着便抓着叶荷舞动的双手把叶荷叫醒了,“媳妇儿,醒醒,你醒醒啊!” 叶荷又大叫了一声,才从梦中惊醒,抱着周壮呜呜哭道:“大壮,我怕,叶初那丫头真的变成鬼了,她要杀我,她要杀我啊,呜呜呜……” 周壮拍着叶荷的肩膀,拧眉道:“怎么又做这个噩梦了,跟昨天一样吗?” 叶荷从周壮的怀里猛地坐起来,惊叫道:“不是梦,我说了,这不是梦,大壮,叶初那丫头真的变成鬼了,或许她真的已经死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叶初是鬼,对,是鬼,是来找我,不,是找我们来索命的。” 周壮心中也是万分不解,为什么媳妇儿会连续两天做同样的噩梦,但要说叶初是鬼,他不信的,鬼哪能大白天出来见人啊,但他又解释不了为什么媳妇儿连续两天做同样的噩梦,只能归结为媳妇儿是自己吓唬自己,把自己吓出病来了,这才会噩梦连连。 周壮心道:那是不是,只要让媳妇儿不再害怕,她就不会做噩梦了呢? 周壮想到这里,搂了搂叶荷的肩膀安慰道:“好好好,媳妇儿,既然你说她是鬼,那她便是,明天我就去村北头儿,偷偷找廖婆子求一张驱鬼灭鬼的符来,再杀只鸡,留碗鸡血,明晚这小鬼若是再敢来,保证叫她有来无回,然后,媳妇儿,你就不会再做噩梦了。” 叶荷抬眼看着周壮,黑暗中她看不清周壮的表情,却能看清周壮发亮的眼睛,让她不禁觉得心安,“真的吗?” 周壮笑道:“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你不成,来,睡吧!” “不,不行,我不敢,我还是不睡了。” “那怎么行呢,咱俩昨天就没怎么睡,今天要是再不睡,明天还怎么上工呀?” “那大壮,你自己先睡吧,明天你的活儿重,不睡不行,我挺一挺,不然像昨天那样,只要我一闭眼睛就会把你吵醒的,索性今天可你一个人睡好了,我挺一挺,等明天你求了符回来,灭了鬼,我再好好睡上一觉。” “行,那我就先睡了,媳妇儿,你自己可别胡思乱想啊!” 周壮说完,不过一两分钟便打起了呼噜,只留叶荷一人两眼皮打架却强撑着死活也不敢睡,躺了不到一个小时,叶荷便爬起来去后院洗衣服去了。 第二天早晨,连续两天没睡的叶荷,脸色煞白,上工路上遇到了她的大嫂王翠芬。 王翠芬见叶荷两天不见便成了一副人不人不鬼的模样,不禁惊掉了下巴,赶忙把叶荷拉到了一旁,压低声音问道:“孩儿他二姑,你这是咋啦?病了?” 叶荷冷冷扫了王翠芬一眼说道:“都是你,鼓动咱们大家伙儿去三哥家抢东西,结果害死了叶初那丫头,现在她的鬼魂回来找我们索命了,你开心了?” 王翠芬眼睛瞪得老大,“叶荷,你疯了吧,那个死丫头明明活得好好的,什么鬼啊魂啊的,你少吓唬我了!” 叶荷冷笑了,“呵,我吓唬你,等你像我一样天天晚上睡不了觉的时候就知道我是不是吓唬你了,你等着吧,王翠芬,她都来找我了,怎么能放过你呢!” 王翠芬只觉得脊背一凉,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回头看去,便看见叶初站在离她和叶荷不足五米远的地方,抱着双臂玩味地看着她们。 王翠芬惊叫了一声,指着叶初,“你……你……”了两声,吓得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叶荷跟着王翠芬一起回过头去,看见叶初则更是夸张,仿佛看见了梦中面目狰狞的鬼怪,尖叫着一溜烟儿跑了。 王翠芬虽然也被叶初的突然出现吓得不清,但叶初这么多年被她欺压已久,她回过神来,便觉得自己简直是大惊小怪,她叉着腰指着叶初的鼻子骂道:“你个死丫头片子,你找死啊,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 “是吗?我还真不知道。”叶初挑眉,又冷笑道:“对了,大伯娘,祝你今夜做个好梦呦!” 第10章 叶家上门! 叶初背着藤筐悠然地从王翠芬身边走过,实际上却在王翠芬和叶荷聊天之际在王翠芬的背上拍下了梦魇符。 荷叶刚才的话已足以构成梦魇符的引子,再加上刚才被她一吓,叶初就不信王翠芬晚上能不梦魇缠身。 这样的小手段放在修真界固然不值一提,但对付叶家却是绰绰有余。 借助鬼神之力,既能教训叶家,又能隐藏自己,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杀人报仇?没必要的。 这里毕竟不是修真界,杀人犯法的道理叶初还是知道的,何况,叶家给了她儿时的痛苦记忆,更成了她的心魔所在。 在修真界,为了潜心修炼,她尚且能够封印记忆,摆脱心魔,但如今,她与叶家共处一个村子,记忆还如何能够封印,莫不如,趁此机会打破心魔,将儿时的痛苦记忆付之一炬,岂不一劳永逸。 然而打破心魔,靠杀人却是行不通的,这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叶初不屑。 漫漫人生,何不让叶家也感受一下她儿时的痛苦呢? 那种孤苦无依的绝望,备受欺凌,饥寒交迫。 想到这里,叶初不禁愉快地勾了勾嘴角,脚步轻盈地往家里走去。 回到家,叶初第一件事便是去后院照看引灵草,如叶初所料,灌溉两次灵力后,引灵草果真已经开始发芽,从昨天清晨给引灵草灌溉灵力,到今天清晨,一天时间,引灵草的幼苗已经有小半寸高了。 叶初再次给引灵草灌溉灵力,而后便背着装有小黄的藤筐往村外走去。 走了很远,大约离村一公里,叶初才找了处没人的地方从须弥空间中取出自行车骑上,直奔县城而去。 叶初心道:今天回村还是让自行车过了明路吧,不然每次进城,取车都要偷偷摸摸的,岂不是没事儿找事儿。 叶初心下有了计较,便脚下生风,不到两个小时便骑到了县城,叶初今天到县城的第一站,便是去打听不同草药的收购价格。 哪种草药数量稀少,采摘危险,相应价钱就越高,反之,哪种草药随处可见,山脚下都能采得到,相应价钱就越低。 价钱太高的草药可遇而不可求,一旦遇到也不是小小的安丰县能够消化得下的,便需要去省城出手。 省城在哪,叶初不知道,但她却知道那一定是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去一次并不容易,所以叶初决定这类药材可以积攒数月,方才出手一次。 价钱太低的草药则根本不在叶初的考虑范围之内,毕竟可能好几大筐也卖不上一张大团结,忙活来忙活去,一分钱也剩不下,都上交给生产队,这样亏本的买卖叶初可不想做。 所以,调查市场行情,势在必行。 调查结果,安丰县的两家药房,收购草药的价钱都是按照市里下发的统一标准,这倒省得叶初花心思做比较了,哪家需要便卖哪家,简单方便。 午饭叶初还是在国营饭店吃的,饭后还跟国营饭店讨了一碗热水,拿到街上的角落里,冲了一碗奶粉来喂小黄。 下午,叶初先来到县城唯一的一家废品站,以一分钱两本书的价钱,买了足足20本跟医跟药有关的旧书。 叶初的考虑,无非两点: 第一,为了掩人耳目。毕竟她日后要在村里大张旗鼓地靠卖药挣工分,如果有人问起她什么时候学会认草药了,她不至于无言以对。 第二,也是为了学习。山上的草药,修真界见过的,叶初固然认识,却怕其叫法与修真界不同;修真界没见过的,叶初也想去学着认识,或许通过不同草药的不同药性,她能开发出新的丹药,也未尝可知呢! 叶初付了钱,把一摞书捆在自行车后座上便直奔供销社而去。 对于铁锅,叶初还是想碰碰运气的。 好在运气不坏,供销社今天刚好新到了两个大铁锅,一个上午已经买了,另一个自然而然便落到了叶初的手里。 有了锅,晚饭便可以在自家开火了,虽然叶初穿越仙门数百年都没有自己动手做过饭,辟谷之后更是连吃饭都很少,但她15岁之前毕竟还是做过很多年饭的,手艺还算过得去。 叶初觉得,虽然数百年过去了,但她想把手艺找回来,应当不难,毕竟最近她天天吃野味也是有点儿吃腻了。 于是,叶初先买齐了厨房用的家伙事儿,又买了大米白面油盐酱醋等等…… 穿越之前,叶初尚且晓得父亲挣钱不易,她需勤俭度日,穿越之后,却变成了钱是她自己赚也是她自己花,何必委屈自己。 离开供销社之前,叶初又买了十枚鸡蛋,割了半斤还没有被抢光的猪肉,挑挑捡捡了一些时令蔬菜,让叶初极为不满的是,到了下午,大部分蔬菜已经销售一空,剩下的都已经不新鲜了,因此她也决定,以后买菜赶早不赶晚,甚至如果没什么事儿,她可以不到县城,而是隔天便到公社去买,这样一来,可以剩下不少时间,看看书,采采药,布置布置家里,享受享受和平世界没有压力没有危机的田园生活,岂不美哉! 叶初骑车赶回村里的时候,距离下午下工还有不到半个小时,村里人看见叶初竟然骑着一辆自行车回来,一个个差点儿都惊掉了下巴。 这可是他们村里唯一一辆自行车啊! 有的人甚至连见都没见过! 众人不禁围了过来,有的人甚至还上手摸了摸自行车的车把车身,七嘴八舌道: “初丫头,你这是发达哩,这车是你刚买的吗?” “真漂亮,初丫头你哪来这么多钱买车啊?” “切,人家有个好爹,给人家留了大笔的抚恤金呗,结果,哼,不好好攒着,买个破车显摆啥呀!” “是啊,小小年纪,买个破车干啥呀!” “不老老实实种地,天天往外面跑,钱都嚯嚯没了,看她拿啥吃饭。” “……” 叶初自从想把自行车过了明路,就想到了,闲言碎语定然颇多,固然有人真心羡慕,也有人为她高兴,但大多数人的话,都应该是又酸又毒吧! 然而叶初本就是为了自己方便,才大摇大摆地把车骑进村的,旁人的看法她并不在乎。 她载着一车东西,喊了一句,“借光儿”,施施然从人前骑过,只听身后的议论声再次传来: “神气什么呀,切!” “是啊!你看她载的一车东西,这得花多少钱啊,她爹那点儿抚恤金,按她这个折腾法儿,没两天就得败光了……” “可不是,到时候钱败光了,还不得跟咱们一起下地干活儿,哼,走着瞧……” “人家初丫头买车关你们什么事儿啊,咸吃萝卜淡操心……” “……” 叶初回到家,开始刷锅洗碗,准备做饭,这时她买了一辆自行车的事儿,已经在全村传开了。 叶家一大家子甚至晚饭都来不及吃,便开了一个家庭会议,讨论叶初哪来的钱买自行车? 最后得出结论,一定是老三的抚恤金被死丫头藏起来了,他们没找到。 王翠芬气得两眼发红,当场便拍桌子要去找叶初算账,叶初的二大爷叶全也气不过,要陪王翠芬一起去。 结果,大房去了王翠芬和两个儿子,二房去了叶全和两个儿子,一行六人,浩浩荡荡朝叶初家杀去。 叶初此时正在厨房炖肉,听到门口的吵闹声,她知道,找事儿且找打的人来了。 把灶台下的柴火扒拉扒拉,又往铁锅里加了一些水,把肉慢慢小火儿炖着,叶初拍了拍手,走了出去。 大门被砸得啪啪作响,叶初把门闩一抽,王翠芬和叶全,首当其冲便跌了进来。 王翠芬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当时便破口大骂了起来,“死丫头,你找死啊!开门前不知道放个屁啊!” 叶全踉跄了两步,才勉强站住,也不禁骂道:“死丫头片子,我看你是找抽了……” 王翠芬的小儿子跑了进来,刚要扶王翠芬起来,却抽了抽鼻子,叫道:“娘,肉,是肉味……”说着便寻着肉味儿往厨房的方向冲去。 叶初抬腿一绊,王翠芬的小儿子便摔了个大马趴,叶初毫不客气,一脚踩在了王翠芬小儿子的后背,只听“嗷”的一声惨叫,王翠芬和叶全都一脸呆愣地看着叶初。 片刻,王翠芬反应了过来,连滚带爬地跑过来,在叶初的腿上又抓又锤,疯了一样地喊道:“松开,你松开啊!” 叶初腿上吃痛,便弯腰单手抓住王翠芬的一条手臂,用力一拧,王翠芬也“嗷”的一声惨叫,“你松开我,啊,疼死我了,死丫头,你快松开……” 叶初手上加力,冷冷道:“你再叫一句死丫头试试?” “啊,疼,疼……”王翠芬疼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我不叫了,不叫了,你快松开,啊……” 叶初的强悍手段震惊了门口站着的四人男人,他们一时都长大了嘴巴,不敢上前。 叶全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指着叶初,颤抖地说道:“你个不肖子孙啊!连长辈你都敢打啊!” 叶初冷冷撇了叶全一眼,说道:“呵!长辈么?” “你们也配!” 第11章 小黄与开灵丹! 王翠芬被叶初扭着手臂,疼得冷汗直流,却见叶初迟迟不肯松手,又见叶全四人依旧站在门口,跟叶初对峙不动。 她不禁大叫道:“老二,你跟她废什么话,你们四个大老爷们儿还对付不了她一个丫头片子吗,还不赶紧救我和小宝……” 王翠芬话未说完,叶初手上便手上家里一扭,只听王翠芬又是一声惨叫,却也不再向叶初讨饶,只是恶狠狠地瞪着叶初,再次叫道:“老二,等什么呢,你们还不快上,给我打死这丫头,嗷,疼死我了……” 叶初也不看王翠芬一眼,一边手上持续用力扭着王翠芬的手臂,一边冷冷看着叶全,说道:“正好,我跟我爹学过几招,练得有些火候了,你确定想试试?” 叶全被叶初如刀般的眼神一扫,愣是没敢上前,叶初冷笑,又看向王翠芬的大儿子和叶全的两个儿子,说道:“你们呢?” 三个大小伙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毕竟年轻气盛,哪禁得住叶初如此轻蔑的眼神和语气。 王翠芬的大儿子率先一步冲上前去,随手捞起地上的门闩,成年男人小臂粗的门闩被王翠芬的大儿子抡得老高,用力朝叶初的肩膀砸了下去。 叶初心道:王翠芬这种心思歹毒的女人,生的儿子也是这般暴戾狠辣,也好,杀鸡儆猴,就是你了。 叶初将灵力汇聚掌心,轻轻松松接住了砸下来的门闩,稍一用力,不知怎的,门闩竟跑到了叶初的手里,只见叶初抡圆了手臂,电光火石之间,门闩便重重砸在了王翠芬大儿子的腿上。 只听“咔吧”一声,王翠芬的大儿子捂着腿倒在地上,惨叫着翻滚了起来。 叶全的两个儿子刚刚跟着冲进院子,看见眼前这一幕,脚上仿佛钉了钉子,说死也不敢往前再上一步。 叶初冷笑一声,随手卸了王翠芬一条手臂,把王翠芬扔在地上,同时又松开了脚下踩着得王翠芬的小儿子,只见她拎着门闩,一步步朝叶全的两个儿子走去。 她走一步,叶全的两个儿子便退两步,她走两步,叶全的两个儿子便退五步,直到撞在了叶全的身上,才双腿一软,跌倒在地,吓得几乎尿了裤子。 叶全把两个儿子拽到身后,哆嗦道:“你……你想干什么?” 叶初拿着门闩一下下地在手上敲着,“我?呵呵,我想干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干啊,正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你们又没打我,我当然什么也不会干了,外面这么多人看着呢,犯法的事儿我可不干,但是,我总不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吧,你们说对不对呀,乡亲们?” 此时,叶初家的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道: “对,初丫头说得对……” “可不是吗,别人都打上门了,哪能不还手啊!” “但她这出手也太重了吧,柱子的腿估计都让她打折了!” “切,那是因为柱子出手更重,柱子那一下如果打在了初丫头的头上,都能要了初丫头的命。” “是啊,柱子下手也忒狠了.” “对了,初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你没听她自己说吗,说是跟她爹学了几招。” “那以前怎么没见她用过?” “那是因为叶家老三还在世的时候跟叶家有协议,如果叶家再敢欺负初丫头,他就不给叶家二老养老钱,叶家为了钱这才收敛了不少,初丫头这几招也就一直没用上呗,如今,叶家老三没了,叶家没了顾忌,便打上门来欺负初丫头,那初丫头就只能还手了。” “……” 听着周围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叶初勾了勾嘴角,凑到叶全跟前,压低了声音,道:“你看,我要得就是这种效果,我当着全村人的面打了你,却让你讲不出道理,不像你们叶家,只能趁着全村人都去看电影的时候,才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你说是不是啊?” 叶全闻言脸色骤变,“你……你什么意思?” 叶初不屑道:“意思就是说,你们叶家能趁着我重病,趁着村里没人,跑到我家来,又偷又抢,其实,我也能啊,只不过我是不屑罢了,但是,我也告诉你,如果惹急了我,我也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 叶初看着叶全挑了挑眉,把门闩随手扔到一边,拍拍手,继续说道:“知道我为什么明知道是你们叶家抢了我家的东西,却没有找大队长、找书记闹起来吗,那是因为,我知道没有证据,即便闹起来你们也不会承认,索性,我便不闹了,但是,你想想,如果我也学你们叶家,趁着村里没人,或者趁着夜深人静,跑到你们叶家做点儿什么,比如,拆个胳膊,卸个腿儿,什么的,想必你们也没有证据,说就是我干的吧!” 叶全先被叶初的眼神看得浑身发毛,又被叶初的话吓得冷汗一身一身往外冒,他后退着拽着两个儿子便要挑走,却被叶初一声厉喝叫停了脚步。 “慢着!” 叶初回头指了指院里地上的王翠芬母子三人,说道:“这三个,你们一起带走,别脏了我的院子,还有,以后不要再没事儿找事儿了,找次事儿,断胳膊断腿儿是小,还得花钱治,不值当的。” 叶全父子三人迫于叶初的武力压制,不得不进院把王翠芬母子三人依次扶了起来,王翠芬虽然被卸掉了一条胳膊却不是不能走路,王翠芬的小儿子也没伤筋没动骨,缓了半天也捂着腰自己哼哼唧唧地走了,最严重倒是王翠芬的大儿子,他折了一条腿,只能靠着叶全的两个儿子一个背一个托,慢慢离开了叶初家。 叶家人走后,叶初走出院外对周围看热闹的人说道:“谢谢乡亲们帮忙说话,时候不早了,乡亲们也都回家做饭吃饭吧!” 没了热闹可看,周围的人很快便散了,叶初拾起门闩把大门重新关好,便回到厨房看看自己的肉炖得如何了。 叶家人来了一趟却丝毫不影响叶初享用美味的心情,经过不短的时间,厨房此时已经肉香四溢,叶初打开锅盖,加了一块肉尝了一口,鲜香味美,软烂多汁,她极为满意地点点头,切了一些香菜进去,在锅里搅了搅便把炖肉盛了出来。 接着,叶初又炒了一道大酱鸡蛋,盛了一碗早就蒸好的大米饭,吃了她穿越回来之后在家里自己做的第一顿饭。 饭后,叶初收拾洗碗,把家里又归置了一番,知道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才来到后院的宅基地,感受引灵草给周围灵气带来的变化。 此时,引灵草已长出约一寸来高,带来的天地灵气虽已有了不小的变化,但跟山里的灵气比起来还是差了些许,叶初心道:看来还需要等大约一周后,才能不用每天到山里修炼。 叶初把小黄抱在怀里,摸了又摸,心下决定,今天晚上便帮小黄打开灵智吧! 原本,叶初还没打算让小黄这么早便走上修炼之途,毕竟能多做几日小奶狗也是无比幸福的呀! 然而今天叶家的事儿,让叶初觉得,她不得不需要小黄尽快成长起来,帮她看家护院,毕竟如果她日后经常进城卖药,不在家里,她恐怕叶家人明的不行,跟她来暗的,有小黄在家帮她守着,她才能放心些。 其实家里也没什么贵重东西,需要小黄帮她守着,要说贵重东西,无非就是宅基地里的八十一株引灵草,然而,小黄一个路走都走不稳的小奶狗,如何能帮她看家护院呢? 那就唯有修炼一途了! 叶初最后亲手喂了小黄一顿奶粉后,便背着小黄进山了。 山中,叶初找了一处灵气最为浓郁之处,自己先开始修炼,随着天地灵气在奇经八脉中不停地流转淬炼,一点点变成灵力汇聚于丹田,灵力运行三十六个周天之后,修炼结束。 叶初倏然睁开双眼,她目光如炬,看着面前的藤筐,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枚开灵丹,用灵力碾碎了喂给小黄服下,接着,只见她双手结印,将灵力一点点渡到小黄体内。 只听小黄颇为痛苦地“呜汪”了一声,小小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起来,大约一分钟后便叶初的灵力安抚,小小的身体停止了抽搐变得享受起来。 叶初助小黄吸收药力,直到天色大亮,小黄才吸收完开灵丹的全部药力,自己从藤筐中跳了出来。 小黄身姿矫健,略微长大了几许,它抖了抖身上的毛,摇着尾巴凑到叶初跟前,眼神清澈明亮,带着忠诚,带着孺慕,它“汪汪”叫了两声,围着叶初兴奋地绕了两圈,虽然身量依旧不大,但却完全看不出它竟是一只不足一个月大的小奶狗。 叶初眯着眼睛,看着活泼的小黄,开心地笑了。 她摸了摸小黄细软的绒毛,感慨道:“你这就长大了,也好,免得不会舔奶,喂着麻烦,哈哈!” 第12章 恶人还需恶人磨! 叶初在山里呆了一宿,自然不知道她的家昨晚竟又被人光顾了,不过这一次来的人却不是为了偷东西,而是为了还东西。 却说昨晚,叶荷被周壮神神秘秘地扯进屋里,递给她一个带着腥味儿的护身符,说这是廖婆子亲手给她画的,专门灭鬼的。 画符用的纸是廖婆子自己的黄裱纸,但画符用的朱砂廖婆子却没有,只能用鸡血狗血来替代,并且来找廖婆子求符,这鸡血狗血还需自备。 用于辟邪,狗血效果自然好于鸡血,但短短一天,让周壮上哪找狗去啊,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杀掉家里一只好几天都不下蛋的老母鸡。 周母固然不待见叶荷这个儿媳妇,但对周壮这个小儿子却是千依百顺,见儿子说自己嘴馋,非要杀鸡吃肉,倒也没有阻拦。 就这样,周壮杀了一只鸡,刚好放了一碗鸡血,趁着家里做饭的功夫,便偷偷拿着这碗鸡血找廖婆子求符去了。 花了一毛钱,用了小半碗鸡血,周壮把求来的护身符和剩下的大半碗鸡血都带回了家,藏在他和叶荷的屋里。 晚上回到屋里,周壮第一件事儿便是献宝一般把护身符让叶荷贴身藏好,鸡血的腥味儿让叶荷忍不住皱了皱眉头,但为了晚上再也不做那可怕的噩梦,叶荷还是找了根红线把护身符串好挂在了脖子上。 这时,周壮又指着五斗橱上的鸡血,说道:“媳妇儿,今晚你只管放心睡,如果你再做噩梦,我就把这碗鸡血都淋在护身符上,然后咱们把这护身符烧掉,廖婆子说了,这样鬼便灭了,你就再也不会做噩梦了。” “真的吗?”叶荷看着周壮,声音中带着期待和喜悦。 “嗯,真的,来,媳妇儿,咱们这就睡吧!” 周壮和叶荷玩闹了一番,才相继睡去,不过半个小时,叶荷便开始做梦了。 她的身体渐渐从轻微的颤动变成剧烈的挣扎,手脚开始不停地舞动,嘴上又大叫了起来,“啊,别追我,求求你……” 周壮从睡梦中惊醒,只听隔壁周母又大声喝道:“壮子,你媳妇又开始叫魂儿了,还让不让人睡觉,再这样下去,早晚休了她……” 周壮:“娘,您消消气,她做噩梦了,我马上叫醒她。” 周壮说着已经飞快从床上爬了下来,一片漆黑中,他凭借本能先找到了门的位置,把门打开后,一缕微弱的光透了进来,足以让周壮看见五斗橱上的鸡血,他一把拿过鸡血,跑回床边,扯掉被子,再移开被褥,这才把鸡血淋到叶荷的护身符上。 叶荷被腥味儿刺激,猛然睁开双眼,她大叫了一声,才坐在床上不停地喘着粗气,只听周壮在一旁说道: “媳妇儿,成了,我趁着你做梦的时候,用鸡血把鬼困在符里了,咱们这就出去烧了它。” 叶荷用一双含泪的眼睛看着周壮,重重点头,也顾不得自己此时一身的腥臭,激动道:“对,咱们现在就出去烧了它。” 叶荷和周壮又是烧符,又是洗澡,又是洗衣服,折腾到后半夜,才重新躺下。 周壮拍了拍叶荷的胳膊说道:“好了,媳妇儿,这下你可以放心睡了。” 叶荷往周壮的怀里钻了钻,小声“嗯”了一句,显然她也相信自己再也不会做噩梦了。 然而不想,叶荷睡下不到二十分钟,便又噩梦缠身,在床上手舞足蹈、大喊大叫了起来。 周壮醒了,周母的骂声再次传来,周壮突然意识到,叶荷可能根本不是自己吓自己,而是真的被什么鬼魂给缠上了,想到这里,周壮不禁打了个冷颤,他推醒叶荷,郑重问道: “媳妇儿,你真的梦见是叶初那丫头变成鬼在追你?” 叶荷抱着膝盖坐在床上,被吓得哆哆嗦嗦地,“是……是啊!” 周壮在床上重重一拍,似乎是在给自己壮胆,“媳妇儿,没事儿,你也不用怕,叶初那丫头我看过了,她的的确确是个大活人,鬼哪能大白天出来溜达啊,如果你做梦这件事儿真的是被什么鬼魂给缠上了,我倒觉得,应该是你刚死的三哥干的,无非就只因为你抢了叶初那丫头的东西嘛,咱们现在,趁夜把抢的东西都还回去,想必你三哥消气了,也就不找你麻烦了,再说了,咱们又没对那丫头做什么过分的事儿,你三哥要找也是该找你大哥和二哥他们家啊,所以,媳妇儿,咱们不怕啊!” “是……是吗?”叶荷抬头看着周壮,脸色惨白如鬼,不带一丝血色。 周壮握住叶荷一双冰凉又汗湿的手,说道:“是,是,咱们现在就收拾收拾,趁夜把东西还回去,明天我抽空进城一趟,买点儿烧纸,明晚儿咱们去你三哥坟头儿,烧点儿纸,拜一拜,认个错,这事儿估计也就结了,你看呢,媳妇儿?” “行……行,就按你说的办,……我都听你的……”叶荷虽然说话还带着结巴,但情绪已经渐渐稳定了下来,她爬下床,跟周壮一起,把从叶初家抢来的三个碗、两个盆、一个生了锈的盆架子和几件旧衣服,还有一个五斗橱和一个衣柜都搬到了板儿车上。 周壮在前面拉着,叶荷在后面推着,借着朦胧月色,两人很快便偷偷摸摸来到了叶初家。 叶初家大门紧锁,叶荷和周壮又不可能大半夜把叶初叫醒,便只能把东西放在了叶初家门口,接着叶荷对周壮说道:“大壮,你先回去吧,我就在这等着,我得看着叶初那丫头把东西都收进去了,我才安心。” 周壮问道:“媳妇儿,你自己不害怕?” 叶荷摇了摇头,“再怕也不会比梦里更怕了,你就先回去吧,趁着上工前,能眯一会儿是一会儿。” 周壮点点头,转身走了,叶荷则找了一颗离叶初家不远的大树,靠着树干坐了下来。 …… 叶初从山里回来的时候,村里已经开始上工了,家门口,叶初看见了她家的五斗橱和衣柜,里面放着她的旧衣服和三个破碗,还有她家的生了锈的盆架子,以及上面的两个破盆,叶初心里清楚,这一定是叶荷还回来的。 叶初释放精神力探查左右,很快便发现了蹲在树后暗中观察的叶荷。 为了等着叶初开门把东西都收进去,叶荷连今天的工都翘了,没想到,叶初却根本没在家,而是从外面回来的。 背着一个藤筐,脚边还跟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小黄狗,看起来,好像是从山里回来的。 叶荷心道:不管你是从哪回来的,只要你把东西都收进去就行啊! 叶荷正祈祷着,却见叶初根本没有开门的意思,而是转身朝她藏身的地方走来。 叶荷努力往树后缩了缩,却听见叶初说道:“别藏了,出来吧!” 叶荷拄着蹲麻的双腿,吃力地站起来,她紧张地低头绞着手指,不敢看叶初一眼。 叶初哂笑,指了指家门口的一堆东西说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叶荷被吓得快要哭了,“我……我……我知道错了,求你把东西收了吧,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哦~”叶初拖了个长音,讽刺道:“别人用过的东西,我可不要,衣服、碗、盆和盆架子,你拿走,至于五斗橱和衣柜,我可以收下,不过,你是怎么搬走的,就给我怎么搬回去。” 叶荷连连点头,“诶,诶,我搬,我这就搬……” 叶初打断,“还有……” 叶荷回头,“还有什么?” 叶初咧嘴一笑,无比阳光的笑容却看得叶荷心中颤栗,“还有就是麻烦你好好给我擦干净,我不喜欢我的东西被无关紧要的人用过,要不是因为这个五斗橱和衣柜是我爹亲手打的,你以为我还会要吗,哼!” “是,是,我一定给你擦干净。”叶荷连连应是,又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其他东西怎么办呢?” 叶初正在开门,闻言,不禁侧头看了叶荷一眼,玩味道:“你就看着办好了。”说罢,也不理叶荷,径自带着小黄走进屋里。 叶荷一个人吭哧吭哧搬了半天,到底还是不能把五斗橱和衣柜搬进屋里,只能跑出去搬救兵。 叶荷找到了正在上工的周壮,周壮跟计分员请了十分钟的假,保证属于他的活儿他一定完成,这才跟着叶荷一路小跑来到了叶初家,两人一起把五斗橱和衣柜恢复原位之后,周壮回去上工,叶荷便留下来给五斗橱和衣柜清洗和打蜡。 叶初此时正在厨房做饭,把昨天晚上没有吃完的炖肉加汤加蘑菇又炖了一下,接着,炒了一道青菜,盛了一碗米饭,把饭菜都端到炕上,便坐在一个木墩子上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叶荷折腾了一宿,早晨又没吃饭,早就饿得前腔贴后背了。 此时,她干着活儿,闻着阵阵肉香,要是搁在以前,叶初还任人欺凌的时候,她早就把叶初的饭抢过来吃了,然而现在,她却被叶初吓破了胆,哪里还敢抢叶初的饭。 叶荷撅在地上用抹布使劲儿擦着五斗橱的最底层,擦着擦着竟然委屈得哭了。 叶初听见声音,嘴角却不禁勾起了一抹冷笑,心道: 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恶人还需恶人磨啊! 第13章 采药! 叶荷从叶初家离开的时候距离上午下工还有不短的时间,她趁着大家都在上工,四下无人,偷偷摸摸又把叶初不要的衣服、碗、盆和盆架子拿了回去。 周家此时也是一个人都没有,一家老少,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叶荷非常顺利地便把东西拿回了她和周壮的屋里,接着便坐在炕上发呆,她在想: 叶初没有收下全部的东西,那她今天晚上究竟还会不会做噩梦呢? 叶荷想着想着,便想到了叶初的一句话,“别人用过的东西,我可不要……” 叶荷心道:她是不是在暗示我,只要是新的,她就会要呢?但如果都给她买新的,那得花多少钱啊? 想到这里,叶荷不禁一阵肉疼,她暗暗决定还是等等再说,也许今晚开始她就不做噩梦了呢! 然而,下午上工的时候,她便听说了王翠芬被叶初卸了一条胳膊并且做了一宿噩梦的消息,这一消息让她觉得,叶初和三哥的报复或许才刚刚开始。 给她传递消息的人,正是她的大姐叶菊。 叶菊和叶荷下午都被分配到麦田里播种,姐妹俩自然而然便凑到了一起干活儿。 叶菊盯着叶荷看了又看,问道:“小荷,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是不是病了?” 叶荷摇摇头,说道:“最近睡得不好,又累着了,没事儿。” 叶菊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没事儿呀,等真熬出病了,什么都晚了,照姐说,你就该请假好好在家里躺着,咱们女人呐,自己不心疼自己,指望谁心疼你?要不怎么说咱们大嫂那个人精呢!” “大嫂?”叶荷疑惑,“大嫂怎么了?” 叶菊不屑地唾了一口,说道:“她啊,说是被叶初那丫头卸了胳膊,又做了一宿噩梦,现在爬不起来了,在家躺着呢!” 说到这里叶菊不禁又唾了一口,继续道:“我呸,她骗谁呢?叶初那丫头要是有这本事,还能被咱们欺负了这么多年,还做了一宿噩梦,她咋这么能编呢!诶,小荷,你咋啦,你抖啥抖?” 叶荷一把抓住叶菊的手,说道:“姐,你说,大嫂她也做噩梦了?” “是啊,中午碰着大哥,他是这么说的,咋啦?” “姐,大嫂她不是编的,因为我也做了好几天噩梦了,呜呜,这是叶初和三哥在报复我们啊!” 叶荷说着竟然“呜呜”哭了起来,惊得叶菊赶忙问道:“小荷,这到底是咋回事儿,你好好说。” 叶荷事无巨细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跟叶菊讲了一遍,叶菊听罢,虽然觉得事情挺玄的,但她还是觉得,叶荷做噩梦的原因,八成是自己吓自己,把自己吓出毛病来了。 叶菊心道:她才不会像她的傻妹妹一样呢,随随便便就把吃进嘴的肥肉吐出去,再说了,她又没做噩梦,不是吗? 叶菊敷衍了叶荷两句,把叶荷的情绪安抚下来,姐妹俩便开始专心干活儿。 下午下工,叶菊回家,往兜里揣了两枚鸡蛋,对厨房里的婆婆喊了一句,“娘,晚饭别给我带了,我大嫂病了,我回去看看,晚饭就在娘家吃了。”便往叶家走去。 然而叶菊探病是假,打探虚实才是真,对于大嫂是不是真的被叶初卸了胳膊,叶菊心中一直存疑,不亲眼看看她还真是放心不下。 至于留在娘家吃饭的问题,叶菊知道,娘家自然是不欢迎的,但是,她抢也要抢来一顿饭吃,不然她的两枚鸡蛋岂不就白瞎了。 叶菊来到叶家,跟父母打了一声招呼,便进了大哥大嫂的屋里,只见大嫂躺在炕上不停地吭吭唧唧,一条胳膊在身侧垂落得极其不自然,叶菊心里一惊:大嫂还真是被叶初那丫头卸了胳膊啊! 此时,大哥叶民走了进来,叶菊来不及惊讶,便开始唱念做打了起来: “哎呦喂,大嫂啊,你这是咋了,你这胳膊可怎么办才好哇,叶初那丫头还真敢对你动手啊,不行,我这就去找她去,说什么,我也得替大嫂讨回这个公道,这,这,打长辈,可是要天打雷劈啊!” 叶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情绪异常激动,说着说着便要往外冲,看那架势,就像真的准备去找叶初算账一般。 王翠芬斜眼看着叶菊,心中忍不住冷笑,她知道,她这个大姑子惯会演戏了,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偏偏叶菊的表演却总有人信,只见叶民赶忙拉住叶菊,说道:“去什么去,那个死丫头现在六亲不认了,你去了就好使?柱子的腿都让她打断了,你知不知道?” 叶菊闻言惊道:“啥?柱……柱子的腿,她……她啥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叶民叹气,“说是这两年跟老三学了几招,但是咱们谁也没见过啊,哎……” 叶民说罢,颓废地坐在炕上,叹道:“柱子的腿倒是好办,找村里的老孙头儿直接给接上了,用木板固定,养个一俩个月也就好了,麻烦的是你大嫂这条胳膊,老孙头儿说他也接不回来,要么就去找叶初给接回来,要么就得进城找正经大夫接。” 叶菊:“那就去找叶初呗,咋地,她卸了还敢不给装回来?” 叶民:“呵,她还有啥不敢的。” 叶菊:“她打人她还有理啦!” 叶民:“是啊,她就是有理,那么多人看着呢,是你大嫂和柱子先动的手哇!” 叶菊:“那就说点儿小话儿,先服个软儿,咋地也得先把胳膊接上啊!” 叶民:“哎,这不是你大嫂拉不下脸来么,二来,又怕那丫头狮子大开口,原本我合计明天我能匀出来一天时间空闲,带你大嫂进城一趟,谁成想你大嫂昨天晚上又做了一宿噩梦,折腾得我是一宿没睡好啊,这正赶上农忙,今天的活儿没干完,明天的假我也不好意思请啊!” 叶菊见叶民不停地长吁短叹,赶忙上前安慰道:“大哥,我觉得大嫂这噩梦应该就是昨天给吓着了,缓过劲儿了就能好,你也别太愁了,娘喊吃饭了,咱们还是先吃出去吃饭吧!” 叶菊在娘家蹭了一顿饭,又打探了一番消息,深刻认识到叶初现在已经变得不太好惹了,她心下决定,以后还是躲着点儿叶初为妙。 然而有些事情却不是你想躲就能躲开的,一个村子就这么大,也许出个门就能偶遇。 这不,叶菊刚从叶家走出不久,就被饭后出来散步的叶初给看见了,叶初心道:没看见你,还真想不起来你呢!既然看见了,也不好叫你空手而归,一张梦魇符送给你吧! 叶菊没有看见叶初,只是身体突然打了个冷颤,她拢了拢衣服,以为是初春夜里的寒气造成的,便快步往家里走去。 叶初又在村里转了一圈,直到入夜,才回家给小黄冲了奶,做了饭,交代它好好看家,这才锁了门直奔山里走去。 叶初在家里呆了一天,除了给引灵草灌溉灵力,做饭吃饭之外,便是抱着小黄看书,结合县城草药的收购价格,叶初详细研究了几种草药的性状及采摘和晾晒方法,她决定今晚在山里修炼结束,明天便直接在山里采药。 修炼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天已露白。 叶初随便在山里解决了一顿早饭,然后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一把赤铜钉耙,那是她金丹初期跟随正道一起诛妖时得到的法宝,钉耙长约一尺,种地不行,采药倒是物尽其用。 深山中人迹罕至,草药却是随处可见,叶初选择了两种价钱稍高,收购量又大的草药,一丝不苟的挖了起来。 每一株草药都先用钉耙进行松土,然后连根拔起,尽量做到根须完整,这样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 叶初整整挖了一个上午,挖了整整两大藤筐,这才抹了一把汗,停了下来,她心道:每天上午挖,下午处理干净进行晾晒,如果不下雨,按照现在的天气,大约三天便能晒干,三天后看看今天的草药晒干了大约能有多重,能值多少钱,这样就可以计划一下,以后每隔几天去一次县城了。 叶初一边想着一边往山下走,路过温泉山洞,还特意跑进去洗掉了自己一身汗泥,换了身干净衣服。 回家后,叶初第一件事便是埋锅造饭,首先蒸了一大锅白面馒头,把晚上的份儿也带了出来,接着炒了一盘木耳,炸了一碗鸡蛋酱,就这样简简单单吃了起来。 饭后,她先洗碗收拾厨房,再把山上采药时穿的脏衣服洗干净晾在院子里,接着,她去后院给引灵草灌溉了灵力,又回到前院开始处理晾晒草药。 叶初手脚麻利,干完这些活儿仅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初春的下午,阳光正盛,微风醉人,叶初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一泡仙门自制的凝神茶,悠然自得地喝了起来。 却不知道,如今叶家,王翠芬已经躺了两天,脸色惨白如鬼;叶菊自己开始做噩梦了,不容她不信邪;叶荷呢,明明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却不敢睡觉,她打着哈欠,流着眼泪,手上却在一针一针地给叶初做衣服…… 第14章 合法卖药的证明! 叶荷给叶初送去了新衣服,叶初收了,叶荷晚上却依旧噩梦缠身。 第二天,叶荷又给叶初送去了新裤子,叶初又收了,叶荷晚上却还是噩梦缠身。 家里给孩子留着做衣服的新布都用完了,叶荷别无他法,只得咬咬牙,掏出了压箱底儿的私房钱,一摞皱皱巴巴的钱攥在手里,一块两块,一毛两毛,都是叶荷这么多年抠抠搜搜一点一点攒下来的,小心翼翼地抽出来两块钱,叶荷几乎心疼得要死,但还是不得不给叶初送了过去。 叶初接过叶荷递过来的两块钱,不禁嗤道:“就这?” 叶荷低着头,双手用力绞着衣摆,嗫嚅道:“够……够你买几个碗盆了。” 叶初不屑道:“切,买碗盆不要票啊!” 叶荷解释道:“初……初丫头,二姑不当家,手里没几个钱,就这,还是二姑背着婆家偷偷攒的呢,你就当可怜可怜二姑吧!” 叶荷此时脸色蜡黄、眼窝深陷、双目赤红含泪,一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看起来的确招人可怜。 但是,正所谓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叶初表示:同情,是最不值钱的。 叶初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如今叶荷已经足足做了六个晚上噩梦,如果叶荷今天送来的钱,数额足够,她也不是不能大发善心帮叶荷化解梦魇符,然而,区区两块钱就想收买她,岂非天方夜谭。 那你就把七天的噩梦都做足吧! 叶初淡淡瞥了叶荷一眼,大门一关,便回到院里继续处理草药了。 处理完草药之后,叶初没有像前两天一样,呆在家里喝茶看书,而是拿着叶荷刚刚送来的两块钱骑车去公社买菜了。 石桥村距离三合公社骑车往返不过半个多小时,虽然时间已是下午,但叶初还是幸运地买到了两条鱼一捆还算新鲜的菠菜,以及鸡蛋若干。 回村后,叶初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选择先去找大队长,准备开了一张去县城卖药的批条,因为她明天一早就要出发去县城卖药了。 石桥村生产队的大队长名叫赵国良,是个因伤退伍的老兵,由于都是当兵出身,赵国良跟叶初的父亲叶旭曾经有过一点儿交情。 当年叶旭带着叶初跟叶家分家,又是划地,又是盖房,赵国良都帮过不小的忙儿,然而赵国良对于叶家虐待叶初之事却从未插手管过,一来,他觉得这是叶家的家务事他管来没有道理,二来,他觉得叶初这个苦主自己都从来不说他又何必去管。 后来,叶初小小年纪自己在村里单过,赵国良曾看在叶旭的面子上,看望和关心过叶初两次,然而彼时叶初懦弱寡言,胆小怕事,总是独来独往,不会也不愿与人相处。 赵国良见叶初的生活被叶旭安排得妥当,叶家人也因为受到叶旭的威胁而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叶初,赵国良索性也就不再关注叶初的生活了。 直到叶旭牺牲后,叶初才再次走进了赵国良的视野,那是因为,他发现叶初变了。 在给叶旭下葬之后,叶初消失了几日,再出现的时候,便仿佛换了个人一般。 她敢进山打猎了,敢跟乡里乡亲们打哈哈了,敢主动提出去别人家搭伙吃饭了,更重要的是,她敢反抗叶家了,并且一上来就是雷霆手段。 这样的叶初,让他看到了叶旭的身影,他就说嘛,虎父怎么能生出来犬女呢,只不过没有一件事使之成长罢了,但是,这成长的代价也未免太大,太残酷了些。 赵国良这两日又听说叶初每天进山,中午才会背着个大藤筐回来,村里人看见了,问她藤筐里装的是啥,她就说是山上采的草药,问她咋认识草药哩,她就说这两年一直在看这方面书,问她采草药准备干啥,她就说如今父亲走了,她断了生活来源,便想卖草药赚工分。 众人听罢,不禁暗道:要是人人都能卖草药赚工分,那谁还愿意累死累活,在地里刨食啊,那是因为,一来草药认识他们,他们不认识草药,二来山里危险重重,草药哪是那么容易采的。 故而,有人心善,劝叶初说,山里危险,还是老老实实种地吧,再说了,忙活好几天,又是挖又是晾的,拉到县城,要是卖不出去,还不是得饿肚子。 有人却说着风凉话,说她小小年纪不知世道艰难,仗着手里有俩臭钱,竟想些歪门邪道的,要是卖药那么容易,大家都去卖药了,谁还苦哈哈地种地啊,小心在山里喂了狼。 叶家人听说后,却是巴不得叶初在山里遇上财狼虎豹,再也别回来。 然而不管旁人想些什么说些什么,叶初依旧我行我素。 赵国良这两天一直等着叶初来找他,因为想去县城卖药就必须拿到生产队的批文,否则卖不出去药是小,被打成投机倒把的坏分子就得不偿失了。 赵国良左等右等终于在今天等来了叶初,他首先将叶初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变化说大也大,说不大其实也不大。 说不大是因为叶初还是一米六不到的个子,细马长条的身子,麻杆一样的胳膊腿儿,黑瘦的脸上看起来依旧没有二两肉,说大是因为叶初如今整个人的精气神儿都跟以往完全不同了。 头发一丝不苟地扎成了马尾,露出饱满的额头,她的眼睛极亮,亮得仿佛在发光,格外地吸引人,她穿着干净朴素的衣服,大方得体,仰首挺胸地站在他的面前,赵国良一下子便觉得,叶初这丫头真的是变了,长大了,也漂亮了,让他几乎想不起来曾经那个胆小怯懦畏畏缩缩的身影。 赵国良不禁笑了笑,问道:“丫头,来找我什么事儿啊?” 叶初回答,“赵叔,我想去县城卖药,县城药房的伙计说需要有大队的批文才成,我是特意来找你要批文的。” 赵国良:“哈哈,看来你这丫头已经去县城把什么都打听清楚了,成,叔这就给你开批文去。” 叶初:“赵叔,其实我也没有完全打听清楚,我还想问问您呢,咱们村儿卖药的钱是怎么算工分的。” 赵国良在桌角磕了磕烟袋锅子,说道:“这都是公社定下来的,每个生产队的标准不同,咱们石桥村生产队由于过去好几年,在卖药这一块儿的副业上做得都不好,所以公社为了鼓励这一副业,便把标准降得很低,八毛钱便能换一个工分,可比隔壁生产队便宜两毛呢,但是谁料想,咱们生产队这块儿副业就是做不起来。” “哎,还不是因为六年前,老孙头儿的学徒采药在山里被狼咬死了,现在整个生产队啊,就剩老孙头儿一个人采药卖药喽,出了那档子事儿后,再也没有谁愿意把自个儿家的后生送给老孙头儿当学徒了,所以呀,除了老孙头儿也没人认识那些个草药。” “其实我也问过老孙头儿,这采药到底危不危险,你猜老孙头儿咋说,他说:‘只要别贪心,别往深山走,能有啥危险,最多是赚不到什么大钱而已,我采药采了这么多年,不还活得好好的吗?’” “所以,丫头啊,你想采药卖钱,叔不拦你,但你可别因为跟你爹学了两招就不知天高地厚,往深山老林里钻,听到了没有?” 叶初笑道:“叔,瞧您说的,还深山老林呢,您瞧我敢么?” 赵国良点了点叶初的脑门儿,说道:“我看你可挺敢的,你连你大伯娘的胳膊都敢卸,你还有什么不敢的。” 叶初:“那是她先动手的,她活该。” 赵国良:“是是是,她活该,以后只要你占着理,别说卸她一条胳膊了,就是两条都给卸了,叔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如果你要是凭武力欺负人的话,叔就不能不管了,你要记住,你爹是军人,你也不能给军人抹黑。” 叶初郑重点头,说道:“叔,谢谢你,我记住了。” 叶初拿着赵国良给她开的批条回到了家,开始准备晚饭。 从公社买回来的两条鱼,她分给了赵国良一条,反正都是用叶荷送的钱买的,她给得毫不心疼,但赵国良却说什么也不收,叶荷无奈,只得扔下鱼便跑,结果,就在叶初炖鱼的时候,她收到了赵国良礼尚往来的一碗鸡汤。 鸡汤上面漂着满满的油花,里面好几块鸡肉加上不少的榛蘑,叶初心道:也好,有鱼有肉,她也不用再做另一道菜了。 叶初吃完饭便去后院了,引灵草种下已经将近一周,通过叶初每天灌溉灵气,引灵草已经长出两寸有余。 如今引灵草聚集的灵气浓度似乎已经不弱于山里,除非是山里灵气最浓郁之处,叶初心道:从今天开始她就可以在家里修炼了。 来到九九八十一株引灵草的中心,灵气最浓郁之处,叶初盘膝而坐,进入修炼状态。 而此时,小黄也迈着它的小短腿,来到叶初身边,安安静静地趴着,一呼一吸间,渐渐与叶初相合…… 第15章 成功卖药! 清晨不到五点,叶初伴着鸡鸣睁开眼睛,拍了拍安静趴在身边的小黄的狗头,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然觉得小黄一夜间仿佛长大了几许。 “汪!” 小黄叫了一声,在叶初手上蹭了又蹭才站起来,绕着叶初不停地摇着尾巴,叶初知道,小黄大概是饿了。 叶初一把捞起小黄抱在怀里,往厨房走去,嘴上说道:“小黄,乖,咱们这就准备吃饭。” 由于家里已经没有肉了,只剩下鸡蛋、蘑菇和青菜,叶初早饭便煮了个蘑菇青菜稀饭,炸了一碗鸡蛋酱,决定凑合了事。 叶初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饭,给小黄盛了一小碗,一人一狗便在院子里对视着吃了起来,区别在于,叶初是坐在木敦子上,而小黄却是蹲在地上。 饭后叶初给小黄冲了一大碗奶粉,算是小黄一天的饮水,接着,便把已经装好干草药的两个藤筐绑在了自行车上,准备出发去县城卖药。 不料,刚一开门,叶初便看见了坐在她家门口的叶荷。 “是你?有事儿么?” 叶荷站了起来,哭丧着脸,颤抖着双手递给叶初几张皱皱巴巴的零钱,说道:“这……这一共是五块钱,二姑想来想去,两块钱买碗盆和盆架子……确实少了点儿,你把这个钱收了,就算二姑跟你两清了,行不?” 叶初心里清楚,两块钱其实并不算少,随便买两个碗盆和一个盆架子是绰绰有余了,但是,谁叫她不想让叶家的人好过呢,不诈出叶荷十块八块钱的,都白瞎了她一张梦魇符。 于是,叶荷昨晚依旧噩梦缠身,心情崩溃之下,她明白了,一定是她赔给叶初的钱赔少了。 叶荷一狠心,直接拿出了她压箱底儿的私房钱,她固然舍不得钱,但是再这么天天做噩梦下去,她迟早要丢了命啊! 要钱还是要命,这是一道非常简单的选择题。 叶荷选择了要命,所以,她连夜便揣着钱来到了叶初家门口,彼时夜深人静,叶荷并不敢吵醒叶初,便坐在了叶初家门口,因此,也就有了叶初开门时看见的那一幕。 叶初看着叶荷带着恳求的可怜兮兮的眼神,不为所动,她毫不客气地接过叶荷手里的钱,冷冷说了一个字,“行”,叶荷闻言激动道:“你答应了?”,叶初点头,随口“嗯”了一声。 不过她心里想的却是:答应不答应又能如何呢?反正梦魇符都已经失效了,就让你以为我答应了好了,也许还能有点儿意外的惊喜,也说不定呢! 叶初把钱随手揣进裤兜里,推车车子,出门,锁门,然后便看也不看叶荷一眼,骑着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踩过点儿之后,叶初熟门熟路地来到了中药铺,也没易容,便大大方方地提着两个藤筐走了进去,毕竟这次她是合法卖药,底气十足。 药铺伙计不是上次的热心小哥,而是一个蓄着山羊胡子的中年大叔,叶初走上前去,说道:“大叔,我来卖药,您看看您这里收不收?” 中年大叔见叶初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有些轻慢。 收药这些年,他见过太多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总是拿着一些四不像的杂草充当草药来卖,让人厌烦,但看着眼前的小姑娘,文文静静的,说话还礼貌,中年大叔便从柜台里慢慢踱步出来,悠悠说道:“哦,卖药啊,我先看看!” 中年大叔翻看了其中一个藤筐,不禁惊道:“咦?这是赤芍?还去了根茎和须,晒干了的?不错不错,处理得很得法啊!”中年大叔一改之前的轻慢态度,笑呵呵地问叶初道:“小姑娘,你家里长辈懂药?” 叶初摇摇头,“我没有长辈,药是我自己上山采的,也是我自己处理晒干的,都是在书上学的,又什么不对的地方,烦劳大叔您指正。” “哈哈,不用指正,不用指正,小姑娘自学成才,很厉害呀!”中年大叔绕到另一个藤筐的边上,看了看,又道:“这是次春的藁本,处理得也很得法,小姑娘,你的这些药材我都收了,对了,你是哪个公社,哪个生产队的啊,批条带了吗?” 叶初递上去一张泛黄的纸,脆生生道:“带了,我是三合公社石桥村生产队的。” 中年大叔接过去看了一眼,又还给叶初,说道:“行,我先称一称重量。”中年大叔说完便冲着药铺里屋大喊了一句,“山子,出来称药喽!” “诶,师傅,来啦!” 叶初只听一连串“噔噔噔噔”的脚步声,里屋便钻出来一个少年,叶初一看,正是上次接待过她的热心伙计,只不过现在是叶初认识他,他却不认识叶初。 小伙计看了叶初一眼,没多说话,便开始干活儿,他动作熟练,三下两下很快称完了。 赤芍一共两斤三两,藁本一共三斤半,都属于半晾晒的半成品,收购价格赤芍是一斤三块二,藁本是一斤三块三,价格差距不大。 叶初拿到了中年大叔给她开具的一张收药单据,小伙计又从柜里给她支了18块9毛1分钱,叶初道了谢,便离开了药铺。 临走时,中年大叔热情地送她到门外,笑呵呵地告诉她,下次如果再有草药一定先往他这里送,如果在中药方面有什么不懂的,也可以直接来找他,他一定知无不言。 叶初又道了谢,才跟中年大叔挥挥手离开药铺。 在骑车去往供销社的路上,叶初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此次卖药所得。 按照八毛钱一个工分计算,她需要上交十个工分的钱,也就是八块钱,那么就剩下10块9毛1分钱,然而这部分钱,石桥村生产队还要按照三七的比例分走三成,也就是3块2毛7分钱,3块2毛7分钱又可以抵四个工分,也就是说,她出来买这一趟药,一共赚了14个工分和7块6毛4分钱。 叶初又想了想,如今,县城供销社的大米是1毛6一斤,猪肉是8毛5一斤,7块6毛4分钱足够她买20斤大米外加五斤猪肉了,当然这是在她手里粮票肉票充足的情况下。 20斤大米是个什么概念呢,叶初又想了想,就算她现在因为修炼而食量较大,20斤大米也足足够她吃上一个月了。 那么五斤猪肉呢,她记得,老叶家一大家子干上一年的农活儿,年底村里杀猪分肉的时候,也不见得能分上五斤猪肉吧! 叶初不禁疑惑,像卖药这么赚钱的营生,即便有点儿危险,但只要不进深山,在山脚下每天采点儿,每天晒点儿,分量虽然不多,但攒上一两个月,拉到县城去卖,也是很有得赚的嘛,为什么石桥村的人都不愿意干呢? 事实上,叶初哪里知道,石桥村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教他们学习认识草药并且熟悉每种草药的花期、采摘期、处理方法,简直是对牛弹琴。 并且草药生在山里,跟杂草野菜共存,相似相近的简直太多,无形间更增加了草药的辨认难度。 村里的赤脚大夫老孙头儿,他自己本就是个半吊子大夫,教出来的学徒则更是不济。 从前,老孙头儿有一个学徒,跟着老孙头儿进城卖过几次药,发现卖药这个营生似乎还是挺赚钱的,只要量大就不比种地赚得少,于是,他便背着老孙头儿开始自己采药卖药,为什么要背着老孙头儿呢,当然是因为学徒在没有出徒之前是不允许自己采药卖药的,然而,这个学徒忙活了整整一个月,把草药拉到县城去卖,光是采错的和处理不当的,便被药铺挑出去了,拒收了大半,他这一趟赚回来不到五块钱,折合六个工分,一个大子儿都没剩下,学徒当场便撂挑子不干了,直呼:学医学药还不如天天种地呢! 就这样,老孙头儿的学徒越来越难收了,直到他的学徒因为采药被山里的狼咬死了之后,他便一直没收到过学徒,直到现在。 然而老孙头儿作为村里唯一的赤脚大夫,每天清清闲闲,便能拿到村里的平均工分,也就是七个工分,再加上他每个月都会进城买药一次,一次买个20几块钱,剩下个七八块钱,小日子真可谓是要粮有粮,要肉又肉,别提有多滋润了。 不过,近两年,老孙头儿年纪渐渐大了,腿脚也不太利索了,便有了退休的打算,他的儿子在部队当了十七年兵,儿媳妇儿和孙子孙女几年前都随军去了,本来他也是要跟着去的,但是老孙头儿想趁着他腿脚还利索,多攒些钱,直到他采不动药了,再去投奔儿子不迟。 就这样,石桥村这些年来就只有老孙头儿一个人采药卖药,然而老孙头儿在山脚下采药,哪能比叶初在深山里采药来得量大质量又好啊! 这也就是药铺的中年大叔为什么对叶初颇为热情的原因了,然而叶初自己对这一切却知之不详,兀自想不通,卖药这么赚钱的营生为什么没人愿意干呢? 第16章 小贼吐赃了! “汪!汪!汪!汪!” 叶初刚到家,还不等开门便听到了小黄迎接她的叫声,然而,她进屋后却发现,小黄好像并不是在迎接她,而是在向她邀功。 只见小黄扯着她的裤脚让她跟着它走,一直走到后院,小黄才在篱笆墙边停了下来,看着叶初不停地摇着尾巴。 叶初心领神会,走近一看,地上竟然有一只破破烂烂的小鞋。 不用想,定然是家里进了小贼。 叶初看了看院子里一株株完好无损的引灵草,蹲下来摸了摸昂首挺胸的小黄,说道:“小黄真棒,午饭奖励你吃炖肉,你看家,乖乖等我回来呦!” 叶初说罢,便出门直接找到了大队长赵国良,张口第一句便是:“赵叔,我家里进贼了?” 赵国良此时正在吃午饭,闻言差点儿一口饭呛进了气管,咳了半天才惊道:“你说什么,进贼了?” 当了这么多年的大队长,赵国良还是第一次听说谁家里进贼了呢! 倒不是说石桥村在他的管理下治安有多么好,只是因为这年头儿穷啊,家家户户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一年到头好不容易攒下来几个钱,谁家不是死死地藏着掖着,哪那么容易被贼偷了去。 至于不偷钱,偷别的? 大件儿的,太惹人眼,一旦被发现了,就是在自家门口儿偷鸡摸狗,要被乡里乡亲戳脊梁骨的; 小件儿的,一根葱,两头蒜,被偷了也只能认倒霉,毕竟谁家都有的东西,没有证据,也不可能到处嚷嚷。 叶初当然也明白没有证据就只能认倒霉这个道理,然而现在,她不是有证据么? 【证据:一只鞋】 赵国良匆匆把碗里的饭扒拉完,便被叶初引回了家,指着篱笆墙边的小鞋说道:“这就是小贼留下的。” 赵国良一看,这分明就是孩子的鞋嘛,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 咦?这是啥菜,我咋不认识呢? 赵国良:“丫头,你这种的,是啥菜啊?” 叶初翻了个白眼,“这不是菜,是药,赵叔,您能不能先听听我说啥,我说,这鞋,就是小贼留下的。” 赵国良回过神,“哦,哦,我听见了,小贼留下的。” 对了,我刚才想到哪来着? 哦,我想到,也许就是村里的孩子看院子的青菜长得水灵儿,翻墙进来想偷菜,不知怎的,走时竟掉了一只鞋,留下了把柄。 赵国良心道:初丫头显然是知道了对方是谁,并且准备深究了。 赵国良沉声问道:“丫头,你丢东西了?” 叶初点头,示意赵国良她丢东西了,却在心里补充道:其实她什么也没丢,只不过是想让叶家还回来点儿东西罢了,毕竟没有桌椅板凳的日子,她是真的过够了。 赵国良:“知道是谁家偷的么?丢什么了?” 叶初继续点头,说道:“知道,是叶家偷的,丢了堂屋一套桌椅板凳,对了,还有一个顶箱柜,都是您见过的,就是我爹亲手打的那套,我家堂屋现在都已经空了,就是叶家偷的。” 赵国良听着叶初这样红口白牙的胡说八道,不禁傻眼了。 后院发现了一只小孩的鞋,你告诉我丢了堂屋一套家具,且不说一个小孩到底搬不搬得动的问题,也不说到底进了几个贼的问题,就说这光天化日之下,叶家是怎么把这些个大件儿运回家的,重点是,还不能被村里人发现。 赵国良审视地看着叶初,问道:“当真?” 叶初淡定点头,“赵叔,您只要拿着这只鞋去叶家,让叶家八九岁的小子都试试这只鞋,马上就能知道那个小贼是谁了,如果他承认进过我家,却说自己什么也没偷,那您就说,是我说的,我丢东西了,您要好好搜一搜,只要您进了叶家,自然就能看见我说的那套家具了。” 赵国良此时才终于明白了,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在全村人都不知道的时候,叶家竟然早已抢了初丫头不少东西,但是初丫头却因为没有证据,也不想给他添麻烦,一直没有说出来,毕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即便他作为大队长,也不能随随便便搜查乡亲们的家,但如今,有了由头可就不同了,他觉得,他可以帮初丫头讨回这套家具。 赵国良拍着胸脯说道:“丫头,你放心,交给叔,叔今天就把这套家具给你搬回来。” 叶初笑着点了点头,提醒道:“叔,您别自己去,免得叶家耍无赖,不让您进屋搜,您叫上书记,再叫上索子叔他们几个,他们都出力帮我爹盖过房子,后来我爹也请过他们来家里吃饭,这套家具他们都见过,都能作证。” 赵国良点点头,说道:“还是你这丫头精明,想得全面,成,叔这就去了,你就瞧好儿吧!” 于是,赵国良拎着一只臭鞋,找到了不是在午饭就是在午休的大队书记和方索三人,说明来意,五人便浩浩荡荡直奔叶家而来。 此时,叶家也正好在吃午饭,一家老小,一个不缺,一个不少。 赵国良叫出了叶家所有十岁以下的孩子,一眼便锁定了鞋的主人,只因为对方此时正光着一只脚,另一只脚上的鞋与赵国良此时手里拎着的一模一样,正是叶全的大孙子,也正是他长子的儿子,叶小宝。 叶小宝,今年九岁,正是猫烦狗嫌、野生蛮长、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被赵国良指出了他翻墙去叶初家偷东西,他非但不以为耻,反而满不在乎地大声嚷嚷,“我去了怎么了,我还什么都没干呢,就被死丫头养的死狗咬了屁股,你看,我的裤子都被它咬破了。” 赵国良:“也就是说你承认你进了初丫头家,想要偷东西喽!” 叶小宝:“对,我进了,咋滴,反正我什么都没偷。” 赵国良:“但是初丫头可不是这么说的,她说她丢了东西,并且就在你们叶家。” 叶家众人: “不可能,咱家小宝都说了,他啥也没偷。” “对,咱家小宝可从来不撒谎,队长,叶初那个死丫头就是个谎话精,你可不能信她的啊!” “是啊,凭啥她丢了东西要赖到咱们家,凭啥?” “停!”赵国良大喊一声,打断叶家众人,“都别嚷嚷了,在不在你们叶家,我们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叶家众人像是一下子想到了什么,纷纷打了个激灵,吵吵道: “凭啥让你们看啊!” “对啊,大队长了不起啊,随便进别人家看啊!” “你们不能进去……” 赵国良可不管叶家众人的拒绝,“是你们家偷东西再先,初丫头才找到我这里的,作为大队长,我势必要给初丫头一个答复,你们让我搜,搜到了最多就是把东西还回去,再给初丫头陪个不是,你们不让我搜,那我就去公社,去报警,咱们生产队出了贼,我管不了,我就不信警察还管不了。” 此时,周围看热闹的人也开口说话了。 “老叶头儿,你就别犟了,让队长搜吧,你家小宝不是都说了嘛,他啥也没偷,你怕个啥嘛!” “是啊,怕啥,搜就搜呗,真闹到了把警察找来,咱们全村人脸上都不好看。” “我看啊,他们叶家只不定偷了初丫头什么呢,才不敢让人搜呢!”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议论声也越来越多,赵国良带着大队书记和方索三人却依旧站在叶家院里,看那架势,似乎不让他们进屋搜一搜,他们就不会走。 叶家骑虎难下,终于叶老爷子叹了口气,对赵国良说道:“你进去搜可以,但是,你得让周围的人都离开。” “凭啥让我们离开,我们也没站你家院里。” “对啊,他们家该不会真的做了贼吧,才不敢让人看。” “我看就是,有个词儿怎么说来着,叫……叫,对了,叫做贼心虚,哈哈!” 赵国良:“叶老爷子,真对不住,他们站在院外我的确管不着,现在我们五个可以进屋了吗?” 叶全首先叫道:“爹,不能让他们进屋啊!” “是啊,爹!” “……” 叶老爷子眼睛一瞪,喝道:“都闭嘴,你们还嫌丢人丢得不够吗?” 于是赵国良五人走进叶家的堂屋,一眼便看见了叶初说的那套家具。 跟叶家的破败的老家具相比,叶初家的这套家具简直新得亮眼,此刻,人证物证俱在,根本不容叶家抵赖。 赵国良看着叶老爷子,说道:“东西找到了,我们几个这就给初丫头把东西送回去,至于初丫头追不追究你们叶家偷盗的问题,我还要问问初丫头的意见。” 赵国良几人把叶初家堂屋的一个八仙桌配四个方凳、一个小圆桌配两把椅子、以及一个顶箱柜都给叶初搬了回来。 一路上,大摇大摆,因此全村人也都知道了,叶家真是不要脸地偷了叶初的东西。 等到赵国良问到叶初是否追究叶家偷盗的问题,叶初只说了一句。 “赔钱可私了,不然就报警。” 第17章 改善住房环境!…… 叶初最近的小日子过得可谓是无比滋润。 先是收回了堂屋的一套家具,后是得到了叶家的十块钱赔偿。 要说这十块钱,叶家起初还想赖账呢! 叶老太太和王翠芬,一个哭天抹泪,一个撒泼耍浑,一个年过七旬满头花白,一个吊着胳膊面色青黑似鬼。 这样的两个人跑到叶初家门口寻死觅活,然而叶初却态度强硬,一步不让,她只说了一句话,“行,你们接着闹,钱我也不要了,我这就报警去。”便把叶老太太和王翠芬给吓了回去。 倒是叶全的媳妇儿刘梅是个实实在在的精明人,她不吵不闹,有好处一点儿也不拉下,有坏事一点儿也不沾上。 对刘梅来说,赔钱又不是赔的她的小家的钱,而是叶家整个大家的钱,要富一起富,要穷一起穷,她操个哪门子心啊! 不但是她自己不操心,她还拦着她的男人和两个儿子都不许跟着掺合,要说这事儿本来就是她的大孙子闹出来的,只要不让他们二房赔钱,她宁可躲在屋里装缩头乌龟,但要是真把屎盆子扣到他们二房的脑袋上,让她赔钱,那她也不是个好惹的。 她刘梅要是真的把钱吐出来,说死也得带上王翠芬一个。 想当初王翠芬在叶初家翻到了叶旭藏的留给叶初应急的钱和票,一共四处,每处都有五块钱和十市斤粮票、两市斤肉票,王翠芬不想把这笔钱交给叶家二老,但苦于被叶全看见了又不能私吞,便只能跟叶全商量,他们两家一人一半儿分了,只把抢来的粮票肉票、米面粮油和家具家什上交。 刘梅心道:她和王翠芬当初可是一人贪了十块钱压箱底儿,如果王翠芬真敢让她赔钱,她就把王翠芬私吞钱的事儿说出去,她赔了十块钱,王翠芬的十块钱也别想留住,大家谁都别想好。 显然,王翠芬虽然不算精明,但也不傻,她见闹腾叶初没有结果,便回家往炕上一窝,抱着胳膊开始哼唧起来。 最后,是叶老爷子从叶老太太平时藏钱的盒子里拿出来十块钱交给叶民,让他赶紧赔给叶初。 已经闹了大半天了,他可丢不起这个人。 叶老太太哭天喊地无果,赔了十块钱又被叶老爷子大骂了一顿,当天晚上便病了。 吃了一片不知道放了多久都已经发黄了的退烧药,叶老太太早早地睡下了,不料,刚一入夜便被噩梦缠身的王翠芬吓醒了。 叶家一夜鸡飞狗跳,叶荷倒是久违地睡了个好觉,一觉睡到大天亮,只觉得神清气爽。 突然,叶荷拍了拍大腿,后悔道:“哎呀,我傻不傻呀,我为什么不早一天跟叶初那丫头两清呢,白白多做了好几天的噩梦,不行,我得赶紧把这个事儿告诉大姐。” 就这样,叶初中午从山里采药回来,便看见了叶菊戳在她家门口,脚边还放了一辆平板车。 叶菊当初抢了叶初家里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两床被褥,生活用品若干,如肥皂、牙膏、镜子、煤油灯等,还有便是一只老母鸡和菜地里一多半儿菠菜韭菜。 由于叶荷告诉了叶菊,别人用过的东西叶初不要,都折成现钱儿就行,所以叶菊脚边的平板车上便只有书桌和椅子,并且都已经擦洗得异常干净。 叶菊向叶初道明来意,又问叶初还要不要那只老母鸡了,如果要,就陪她十块钱,如果不要,就陪她十五块钱,可谓是下了血本儿。 叶初想了想,觉得自己喂鸡又脏又臭又麻烦,买鸡蛋又不贵,便决定不要那只老母鸡了。 叶菊干脆利落地把书桌和椅子搬到屋里,又果断拿出十五块钱塞给叶初。 叶菊嫁得是个能干又有手艺的男人,婆婆又是个老实巴交的性子,叶菊当家多年,给钱给得自然比叶荷和叶家有底气多了。 但这可是十五块钱啊! 就这么给了出去,不得不说,叶菊的心在滴血。 她不禁后悔,明明自己现在的日子过得最好,却偏偏还是爱占便宜,却偏偏还是跟大哥二哥比这比那,宁死也不愿意吃亏。 现在倒好,辛辛苦苦攒了大半年的钱赔了出去,就换来了两床被褥和一只老母鸡,以及一些零零碎碎不值钱的玩意儿,真是得不偿失。 叶菊被叶初随手化解了梦魇符,倒是不再做噩梦了,却因为心中郁结,整天胸闷气短、食欲不振。 后来,她听说了王翠芬说死也不肯给叶初赔东西赔钱,硬生生挺了七天也不再做噩梦的消息,更是气得直接昏倒,自此便落下了气虚盗汗的毛病,原本跟叶荷不错的姐妹关系也一朝破裂。 叶荷则是傻眼了,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她可是正好做了七天噩梦啊! 原来她不给叶初最后的五块钱,过完七天她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原来她只要挺一挺坚持七天,就不用又赔东西又赔钱了。 对了,还有大姐,大姐也就不会埋怨她了,但是,大姐好像做了不到七天噩梦啊,这是怎么回事儿? 想到这里,叶荷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是叶初这个死丫头搞得鬼啊,就是不知道这个死丫头为什么会这些通鬼神的手段? 叶荷恨恨地咬了咬牙,到底没胆量去找叶初的麻烦,但是她想了想,她知道叶初的神奇之处,但是别人却不知道啊,她不敢去招惹叶初,却不代表别人也不敢啊! 叶家恨叶初的人可不止她一个,她得想个法子,即便自己不出手,也要出了这口恶气。 叶荷心里算计着什么,叶初当然不得而知,最近她收回了被叶家抢走的全部家具,又从叶家抠出了32块钱,初战告捷,她决定先歇一歇,只要叶家自己不作死,她就暂时不给叶家下猛药了。 毕竟,来日方长嘛,她可以跟叶家慢慢玩。 于是,叶初过上了晚上修炼,白天采药晒药卖药的日子,去县城的次数多了,发现了很多以前从来也没有注意过的好东西,叶初便开始研究,想改造一下她的小家。 首先,她发现县城供销社的墙面平整光滑,不知道涂了些什么东西,竟然还有不同的颜色。 被热情的大婶儿告知,这东西叫可塞银,刷墙面刷棚顶都行,好几种颜色哩! 叶初看着心动,便送了供销社的售货员一斤饼干,让对方想办法帮她搞两桶可塞银,要天蓝色的,刷墙面,看着即亮堂又清新,事成之后,还有重谢。 就这样,叶初成功地买到了两桶可塞银,用了几个白面馒头跟县城的泥瓦匠学了一遍可塞银的使用方法,牢牢记在心里,然后用自行车驮着这两桶可塞银回村,找到方索,让他帮忙找几个村里靠谱的泥瓦匠帮她干活儿,她出工费,一人两块钱。 方索一听乐了,只要告诉他这个什么什么银怎么用,这活儿他就能干啊,再叫上大力,他们俩人足够了,管饭就成,还要什么工费呀,给初丫头省俩钱不好么! 就这样,方索便把这个活儿给接了。 叶初家的房子由于盖得晚,叶旭当初又舍得花钱,所以从盖起来那一刻起就成了全村最气派的房子,没有之一。 主要是因为叶初家的房子竟不是用土砖盖的,而是用叶旭特意开车拉回来的红砖盖的。 红砖是怎么搞来的,没有人知道,但是房子盖起来,却人人羡慕。 方索心道:只有实实在在的红砖房,才配得上这个叫什么什么银的东西,初丫头跟他老子一个德行,还真是讲究呢! 家里粉刷一新之后,叶初又发现,她卖药的中药铺,地面平滑且不粘灰,叶初用力在地上踩了两下,心道:这东西好哇,洒了水都不会和泥。 药铺的小伙计告诉她,这东西叫水泥,叶初觉得真是个好东西,便央求药铺的中年大叔无论如何帮她买两大袋,她下次来卖药的时候直接驮走。 成功拿到水泥之后,叶初又用了几个白面馒头跟县城的泥瓦匠学了一遍水泥的使用方法,这时叶初才知道,水泥铺地是需要用沙子加固的,于是,便又折回药铺,央求中年大叔再帮她买几袋沙子。 等了几天,沙子也就位了,叶初便又找到方索,开工铺地。 四间屋子一间不落,并且在堂屋和厨房的门口,容易进雨水的地方,叶初还让方索用水泥砌了高约五厘米的门槛,剩下来的水泥,叶初又央方索帮她铺了一下厕所的地面。 虽然方索和孙大力都表示,干活儿管饱就行,工费就算了,但叶初还是给了方索和孙大力一人两块钱工费,毕竟人情债难还,她又不缺这个钱。 接下来的日子,叶初又给屋里换了新的玻璃窗户,炕上铺了新的床单被褥,屋里买了新的镜子、盆架子和洗脸洗脚盆,厨房里的家伙事儿也重新添置齐全。 家里焕然一新的同时,也刚好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叶初在修炼了二十几天后,终于到了突破的关口; 第二,她竟然收到了父亲战友的来信,叫她去公社的邮局取钱。 写信的人,名叫江恒。 第18章 三合一 江恒? 叶初仔细回想了一下, 她的确从未在父亲的嘴里听到过这个名字,但是她又确定,这个在信里左一句大侄女儿右一句大侄女儿的人的确是她父亲的战友, 因为他在信的开头便自报家门: “大侄女, 你好。” “我叫江恒, 来自第21军63师189团, 是叶旭的战友……” 没错, 正是她父亲服役的部队。 江恒在信上说, 她父亲一共给她留下了二千七百四十一块六毛六。 这么多钱, 叶初起初还震惊了一下,但是仔细想想, 父亲当兵18年,跟叶家分家的那一年,父亲便告诉她, 他的津贴已经涨到52块8毛钱了。 每个月给叶家二老十块钱养老钱,给她十块钱生活费,父亲自己在部队又没什么大开销, 每个月攒下来的钱大约能有30块钱。 不算过去十五年的, 就算近三年的, 父亲就差不多能攒下一千块钱,加上抚恤金五百块钱,再加上过去十五年一点一滴地积累, 能给她留下二千七百多块钱也就不稀奇了。 江恒在信上说, 按照她父亲的遗言, 在她初中毕业之前,每个月依旧给她十块钱生活费,学费另算, 初中毕业,她愿意上高中就供她上高中,可以到县城去住校,高中毕业,还可以推荐她上工农兵大学,毕竟是烈士子女,有推荐条件。 如果她不愿意上学,初中毕业,就跟县城没有子女继承工作的退休职工买个工作。 等到她二十岁,长大了,独立了,再把剩下的钱交给她。 不得不说,叶旭真是操碎了老父亲的一颗心啊! 叶初心道:如果她没有从修真界穿回来,父亲的一番心血岂不就白费了。 但如今,多出了数百年人生际遇的她还怎会跟一群小孩子一起读书,父亲既然希望她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那她就在家自学好了,毕竟凭借她强大的精神力,学习还不是轻而易举。 叶初决定等她去邮局取钱的时候,便直接去县城买一些书本回来。 江恒这封信寄出的时间大约是一个月前,差不多就是父亲的另外两个战友拿着父亲的遗物找她一起给父亲下葬的时候,至于江恒这个受父亲托孤的人为什么没有亲自来,他在信里也解释了,因为他有重要的任务需要马上启程。 江恒交给两个战友叶初一个月的生活费,让他们帮叶初购买一个月的口粮锁在厨房,江恒觉得,钱好偷但粮食却难偷,等到叶初这个月的口粮吃完了,他寄出去的信和钱也应该到了,叶初取钱直接买齐下个月的口粮锁在厨房,每月如此,只要身上不留什么钱,就不用担心被偷,但是,他却万万想不到,叶家不是用偷的而是用抢的。 却说江恒出任务受了重伤,躺了一周,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 江恒生于1945年,月日不详,是个被遗弃在战场上的孩子,被一名姓江名川的道士捡了回去,取名江恒,带在了身边。 江恒14岁那一年,江川推算出,七年后他们师徒将有一劫,或许还不止是他们师徒的劫难,而是整个国家的劫难。 江川无力改变国运,但他们师徒二人身上的劫难还是有法可破的,那边是从今天开始改头换面,不再使用道术。 江川带着江恒来到京城,找到了当年他在战场上救过的师长,名叫徐峰,如今已是上将军衔,他只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帮他安排一个写写算算的工作,第二,送江恒进部队当兵。 虽然徐峰不知道江川为什么放弃了自己的修道生涯,但他感念江川的救命之恩,对他的要求自然无不答应。 徐峰给江川安排了兵工厂会计的工作,给小小年纪的江恒送进了第21军,并且还给江川在京城安排了一处住房。 徐峰知道,江川是个有大能耐的人,当年救他的时候,赤手空拳便能以一当十,不仅如此,他还会医术,或许不能称之为医术,而应该称之为祝由术,因为他随便洒了一点儿止血药念了一串咒语便真的救了他一条命。 这样一个有大能耐的人又是自己的恩人,徐峰当然非常乐意结交,因此,对江恒也关注颇多。 这一关注可了不得,徐峰发现江恒小小年纪竟然已经有了以一当十的身手,在部队备受重用。 短短几年,山林剿匪、边境作战、异国潜伏,哪里都能看到江恒的身影,立功、破格提拔,哪里都不缺江恒的名字。 江恒20岁这一年,仅仅当兵六年,便被破格提拔到了特殊部队,任叶旭的副职,相当于副营长的军衔。 就这样,江恒和叶旭年龄相差颇多却成了忘年的兄弟,每一次出任务之前都会相互嘱托,一个让对方照顾女儿,一个让对方照顾师傅。 前世,江恒给叶初寄了信和钱,安排了两个战友去石桥村之后,当天晚上便出任务去了。 同样的,在任务中他受了重伤,醒来后,给叶初寄钱的日子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好在他的战友按照他的安排,提前半个月便已经把钱给叶初寄了过去,江恒这才安心养伤。 然而就在这时,江恒第一次给叶初寄的信和钱竟然又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 答复竟然是,无人签收。 江恒仔细核对了姓名地址无误,他意识到,叶初会不会是出事儿了。 他赶忙跟部队请了紧急事假,带着伤便马不停蹄赶到石桥村,却得到了叶初一个多月前便死在山里的消息,并且,叶家已经把她给埋了。 江恒怎会相信叶初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会无缘无故地进山,还这么巧,就死在山里了呢! 他不惜动用秘术查出了叶初的真正死因,然而结果却令他痛悔万分,他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亲自来石桥村一趟,看出叶家恶毒的本质,再帮叶初安排好一切呢! 江恒把叶初和叶旭的坟合葬在一处,然后再次动用秘术给叶初报了仇,他要让叶家众人在一个月内陆陆续续染上怪病,半年内陆陆续续不治身亡。 然而,动用这种秘术毕竟太过残忍,有伤天和,并且要以自身心血为媒,害人害己。 江恒从石桥村回到部队便以身染重疾为由申请退伍,部队领导开始还不同意,但是眼看着江恒整个人一点点衰弱下去,半个月后竟然开始咳血,部队领导这才相信了江恒真的是身染重疾,同意他的退伍申请。 然而江恒却知道,他哪里是身染重疾啊,不过是叶家众人陆陆续续发病,果报也作用到了他自己的身上而已。 江恒退伍回到京城,江川一边给江恒调养身体一边感叹造化弄人,江恒骨骼清奇,百年难遇,江川本以为等劫难过后,他便带着江恒闭关修炼,希望江恒有生之年能够印证大道,但是如今…… 哎! 江川不禁叹道:“看来我算到了你的劫难之一,却算不到你的劫难之二啊,恒儿,或许这就是你的命吧,也罢,那就跟师傅一样,做个生老病死的普通人吧!” 就这样,江恒跟着江川一起在京城躲过了文·革十年浩劫,八十年代初期他们师徒二人开始云游四海,潜心修炼道术。 然而叶初之死终究成了江恒永远的心魔,40岁之后修为便再无寸进,享年68岁,正好走在了江川去世的两年后。 而江川去世的时候却已经是120岁高龄了。 …… 江恒再一睁眼,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 然而却是重生到自己出任务受了重伤刚醒的时候。 那岂不是说,叶初已经被叶家给害死了? 既然依旧不能改变一切,那我重生又有何意义呢? 难道要我带着痛苦和悔恨再过一辈子吗? 江恒苦笑着闭上眼睛,一滴泪从眼角划过:或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 江恒准备等两天后他能下地了,便第一时间赶去石桥村处理叶初的后事,然而两天过去了,江恒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了。 按理说,被退回来的信和钱应该已经到了他的手里了,但是为什么现在他还没有收到呢? 难道? 江恒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只听护士急忙叫道:“哎,你别动啊,回血啦!” 江恒此时哪里听得进去护士说什么,他一把抓住护士的袖子,说道:“快,快,麻烦你帮我找一下我的战友,我有急事儿,快……” 护士挣脱江恒的手:“好好好,我帮你找,你松手啊,自己看着针头,别回血了,你也就给你找去,哎,真不知道,发得什么疯……” 江恒的战友兼副职,高壮,很快便来了,“队长,听说你找我,有急事儿?” 江恒:“对,这两天你有没有收到我的信,不对,应该是我寄的被退回来的信,还有钱……” 高壮:“没有啊,队长,你不是又发梦了吧!” 江恒:“滚,你才发梦了呢!” 江恒骂了一句却在心里暗道:信和钱都没有被退回来,那是不是就说明已经被签收了呢?是不是因为我重生回来,所以很多事都变得不一样了呢?叶初到底是不是还活着呢?不行,我得赶紧去石桥村一趟。 江恒:“老高,给我报上去一个紧急事假,再给我买一张去延东市的车票,越快越好……” 高壮:“不是,队长,你这伤还没好呢,瞎折腾啥啊,延东?这是要去看老叶家的丫头?不是跟你说了么,放心,钱都已经按时寄过去了……” 江恒:“老高,别废话了,叫你去你就去,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高壮见江恒说得郑重,便也不再废话,点了点头便推门出去了。 病房里只剩下江恒一人犹自心心念念地想着:这一世到底是不是跟上一世完全不一样了呢? …… 却说叶初收到信后,第二天便去了公社邮局取了钱,然后去了县城唯一一家书店一口气买齐了全部的初中高中课本以及大量关于中草药的书籍,接着又去了供销社买了一些文具以及不少肉蛋菜,最后才去了中药铺,告知中年大叔,最近一周左右她都不会来卖药了,因为有别的事儿要忙。 这个所谓的别的事儿,当然就是指闭关突破了。 按部就班地修炼了一月有余,叶初感受自己丹田之内充盈的灵力,她决定要闭关三天,全力突破。 闭关场所自然要选在无人打扰之处,温泉山洞虽然不是山中灵气最浓郁之处,确实最隐蔽之处,只要在洞口设下障眼法,再在洞中用玉石摆下简易的聚灵阵,那么,无论从各个方面,温泉山洞都是目前最为完美的闭关场所。 闭关之前叶初自己倒不用准备什么,但是却要给小黄留足几天的饭和水,毕竟,小黄要留在家里帮她看家的。 给小黄做了一大盆饭,里面有肉有蛋有菜,为了防止变质,叶初还灌溉了些许灵力,为其保鲜,又打了一大盆水,放到饭盆旁边,大功告成,叶初拍拍手,锁上门,便往山里去了。 来到温泉山洞,叶初首先洗澡换上仙衣,接着用几根树枝在洞口随便一摆,设下障眼法,然后,叶初走回洞中,盘膝做于石台上,心念一动,便从须弥空间中取出9枚玉石,按照九宫方位,摆下了最为简易的聚灵阵。 至于为什么不摆复杂的,一来耗费灵力过多不利于突破,二来仅仅为了突破炼气期门槛儿也用不着。 感受着灵气纷纷朝身边涌来,叶初双手掐诀,闭上眼睛,进入修炼状态。 洞中无日月,也不知过了多久,叶初感觉丹田之内灵力饱和,再也容纳不下。 她心知,突破就在此时了,只见她一挥手,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三枚丹药,一口吞下,接着,她双手不停,一个个繁复的印陆续结出。 仙衣之下的身体陆续被漆黑的污垢全部覆盖,周身骨骼不时发出噼啪的响声,伴随着强烈的痛楚,不过叶初却面无表情,似乎完全不受其影响。 也不知这个过程持续了多久,直到洞中完全安静,叶初才缓缓睁开眼睛,只见她双手掌心向下缓缓降落,伴随着一口浊气呼出,才挥手取出一枚丹药服下。叶初不禁叹道:终于是达到炼气初期了!从普通人到修士,即便不是在修真界,我也同样做到了,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漫长岁月,我终究还有一窥天道的那一天。 此时,摆下聚灵阵的九枚玉石,尽皆化为齑粉,要不是叶初须弥空间中的玉石灵石成百上千,恐怕修炼之途还要难上加难。 不得不说,当今世上,有着得天独厚修炼条件的人,唯叶初一人而已。 叶初泡了个澡,才换回本来的衣服,走出山洞,发现天刚蒙蒙亮,竟还不到上工的时间,也不知道此番闭关一共过了几天时间,是三天还是四天,叶初觉得多想无益,还是回家问问小黄好了。 回到家后,叶初发现小黄的饭盆和水盆都舔了个干净,便想,她可能闭关了四天。 随口问了小黄一句,“小黄,我走了几天呀?”没想到小黄竟摇着尾巴转了三圈。 叶初说道:“才三天,小黄,你也太能吃了吧!” 小黄闻言撅着屁股趴在地上,委屈地“呜呜”了两声,似乎在说,“我长大了,能吃了嘛!” 叶初拍了拍小黄的屁股笑了笑,“小黄长大了,能吃了,已经长成大黄了,要不然,从今天开始你就改名叫大黄好了,以后的饭通通给你加量,好不好?” 改名大黄的小黄兴奋地跳得老高,“汪汪”叫了两声表示同意,便绕着叶初的腿蹭来蹭去。 叶初算了算,大黄自从被她抱回家,已经快一个半月了,身量长大了三倍还不止,虽然有吃得好、吃得多、吃得饱的功劳,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吸收了开灵丹的原因。 叶初心想:等再过段时间,大黄再大一大,便传它一套修炼功法吧!总归我现在进入了炼气初期也有能力给它护法了! 叶初跟大黄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早饭之后,便恢复了上山采药的日常,中午,她背着藤筐回到村里,村里人看见她纷纷问道: “初丫头,好几天没见你采药了,忙啥哩?” 叶初:“没忙啥,身体不舒服,在家里歇了两天。” “初丫头,你咋变得这么白哩!” “对啊,虽然之前也不黑,但也没有这么白啊,漂亮了呢!” “是啊是啊,真应了那句老话儿,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啊!” 叶初:“瞧大家说的,人哪能说变好看就变好看啊,可能是我这几天都待在家里,没晒着太阳,捂白的,要不就是头些天在县城买了一盒雪花膏,涂了涂,这不就变白了。” “还别说,这个什么什么膏,还真管用,你们发现没?初丫头可不止变白了,皮肤也变好了啊!” “是啊,这小脸儿,嫩得能掐出水哩!” “切,你们这些老娘们儿,一天天净关注什么脸啊皮啊的,你们没看出来,几天不见,初丫头长个儿了嘛!” “是啊!这个儿窜的,赶上我家那个臭小子了!” “……” 叶初被一路夸着回到了家,第一时间便是跑到屋里照镜子,闭关结束到现在叶初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自己呢! 听村里人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应该变化不小,然而等到她真正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的时候,她才知道,她的变化何止是不小! 乌黑亮丽的头发,光洁饱满的额头,柳眉弯弯,眼眸清澈,睫毛又长又翘,皮肤光洁白皙,当真应了村里大婶儿的话,嫩得能掐出水哩! 叶初又衡量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好像真长高了一寸多,愈发显得身姿修长,细腰长腿,美中不足便是……叶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部,不满道:“真平!” 然而不管如何,即突破又变美的叶初心情还是不错的,心情不错中饭就要做点儿好的犒劳一下自己和大黄。 叶初蒸了白米饭,做了红烧肉,炸了一碗的鸡蛋酱,最后焯了一捆菠菜攥干准备蘸酱吃。 先用红烧肉的汤给大黄拌了饭,又分了半碗肉倒在大黄的饭盆里,用力拌了拌,叶初喊道:“大黄,吃饭啦!” 大黄箭一般地冲了过来,对着叶初猛摇尾巴,叶初笑了笑把大黄的饭盆放到了堂屋地上,又去厨房把自己的饭菜也端到了堂屋,发现大黄竟然在等她一起开饭。 “好了,大黄,开动吧!” 接到指令,大黄才猛得把头往饭盆里一扎,快速吃了起来。 叶初看得直摇头,想着要不要一会儿就把大黄扔进河里泡泡澡。 …… 叶初恢复了采药晒药卖药的日子,却不知王翠芬正在算计着,想把她卖给隔壁村的独眼龙。 然而,为什么要卖给隔壁村的独眼龙呢? 那是因为王翠芬觉得叶初现在太厉害也太邪性了,不找个武艺高强男人的根本就拿不下她,再者就是因为独眼龙听说叶初长得如花似玉,所以出价不低。 独眼龙人称彪爷,本名彪爷,那是因为他的名字本来就是自己起的。 彪爷是个孤儿,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地上功夫和马上功夫都不错,二十几岁抢了个良家姑娘做媳妇儿,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搂着媳妇儿睡大觉,小日子别提过得有多美了。 然而好景不长,建国后,国家派兵剿匪,彪爷见势头不妙,便自私下山投降了剿匪部队,领着一个连的兵力绕小路上山,攻下了自个儿家山头儿。 就这样,彪爷算是立了功,保住了自己一条命,也免去了牢狱之灾,但是他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抢来的媳妇儿说死也不愿意再跟他,被剿匪部队保护着回到了娘家,而他也被剿匪部队在一个村子里安置了下来,进行一系列批评教育之后,过上了贫农的生活。 如今,彪爷年过四十,因为瞎了一只眼睛又凶名在外,一直都讨不到媳妇儿,就算是谁家穷得揭不开锅了,要卖女儿,也不会选择卖给他,谁叫他是土匪出身呢,老百姓可是都恨透了土匪啊! 好不容易,这一天,有个五十来岁的妇女跟他说: “你就是彪爷吧,我是来送你一桩美事的。” “我是隔壁村的,叫王翠芬,我有个婆家侄女儿,长得那叫一个如花似玉呀,又没爹没娘,我和这丫头的爷爷奶奶都可以做主把她卖给你,就是这钱吧,可不能少。” 彪爷心道:只要年轻漂亮,老子又不差钱! 王翠芬道:“就是吧,这丫头野性难驯,身手还特别厉害,我们全家都拿她没办法,所以需要你自己把人带回去,人你可以先带回去,钱后付就行。” 彪爷心道:什么丫头,这么野啊,还能野得过老子? 王翠芬道:“另外这丫头现在还不到结婚的年龄,只能先卖给你当两年的童养媳,不过,契书我们会跟你签好的,只要你自己别让这丫头给跑了,我们是绝对不会反悔的。” 彪爷心道:笑话,老子还能锁不住一个黄毛丫头吗? 就这样,王翠芬和彪爷几乎是一拍即合,但任谁也想不到,王翠芬想把叶初卖给彪爷,竟是受了叶荷的启发。 叶荷早在决定要报复叶初开始,便在十里八乡寻找能够对付得了叶初的男人,打听来打听去,就选中了彪爷。 趁着一天上工,活儿不多,叶荷特意凑到了王翠芬身边聊天儿,其间,叶荷装作不经意地提到了两句彪爷的事迹,虽然说得不多,但叶荷知道,王翠芬一定会好奇并且亲自打听的,果然,没过两天,王翠芬便动了把叶初卖给彪爷的心思。 叶荷心道:如果彪爷能够拿下叶初,虽然她得不到一分钱的好处,但至少可以出口恶气;如果彪爷拿不下叶初,那她也没有任何风险啊,毕竟出头儿的人是王翠芬,又不是她。 就在叶荷暗搓搓地关注事态进展的时候,叶初的家里竟然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一天,叶初起了个大早去县城卖药,中午满载而归的时候,却看见家门口竟然站着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男人。 年轻男人生得清清秀秀、白白净净、高高瘦瘦,穿着军装也不像个军人,反倒更像个书生。 叶初把自行车停在了年轻男人面前,歪头问道:“你找谁?” 年轻男人咧嘴笑了,竟比中午的阳光还要灿烂,“我是江恒,叶旭的战友,你就是叶初吧!” 叶初愣了愣,才点头说道:“嗯,我是叶初,先进屋再说吧!” 叶初开门,刚把车子推进院子,大黄便风一样地冲了出来,对着江恒“汪汪”直叫,意思大概是:他谁呀?为什么来咱家? 叶初不得不一脸认真地解释道:“大黄,别闹,这是我爹的战友,江恒,来家里做客的。”接着又回头对江恒说了一句,“它叫大黄。” 江恒似乎也很喜欢狗,笑问:“这是你养的狗吗?很聪明啊,像是能听懂人话。” 大黄仰头翘尾巴:哼,我就是能听懂人话。 叶初忍不住轻轻踢了大黄一脚,低声喝道:“再闹小心我中午不给你饭吃,赶紧回去!”大黄委屈地哼唧了一声,退后两步,老实地坐在地上,但就是不离开叶初一米开外。 叶初无奈地摇了摇头,索性不再管大黄,而是指了指堂屋,对江恒说道:“你先进屋坐,我收拾一下就来。”说罢,叶初便开始卸绑在自行车后座上的藤筐。 江恒闻言,瞬间把自己视线从大黄身上移开,赶忙跑过来帮叶初卸另一侧的藤筐,说道:“我帮你。” 叶初鼻子微微动了动,说道:“不用。” 江恒手上一顿,看着叶初眼神带着委屈,他还从来没被人这么嫌弃过呢! 叶初被江恒这副跟大黄一模一样委屈眼神看着,不禁愣了愣,才尴尬道:“额,那个,你有伤,歇着吧!” 江恒闻言,心道:原来她在关心我啊! 江恒干劲儿更足了,“不碍事儿,我帮你。”说着又对叶初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叶初不禁抽了抽嘴角,心道:这表情咋又跟大黄一模一样啊! 最后,叶初和江恒还是一人拎着一个藤筐来到了厨房,考虑到现在的时间正是中午,叶初便问道:“你吃午饭了吗?” 江恒摇摇头,“没吃。” 叶初:“那我先做饭吧,要不你先……” 叶初“歇着”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便被江恒打断了,“我帮你。” 叶初叹了口气:好吧,随你! 叶初先淘米把饭做上,然后才开始摘菜,江恒过来帮忙,便有一搭没一搭地跟叶初聊了起来。 江恒:“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有伤?” 叶初:“鼻子灵,闻到了。” 江恒:“我看你院子晒的,是草药吗?” 叶初点头。 江恒:“晒草药干啥?” 叶初:“卖钱呗!” 江恒:“给你寄的生活费不够花吗?” 叶初:“够,但是谁能嫌钱多啊,再说了,我爹的钱早晚有花完的一天,我自己会赚钱总没有坏处。” 江恒:“你自己上山采的?你敢自己进山?不怕?” 叶初摇摇头:“我天天进山,有什么好怕的。” 江恒:“这段时间,叶家没找你麻烦?” 叶初挑了挑眉,举起拳头,笑道:“找了啊,但是我都已经解决了,靠这个。” 江恒看着叶初神采奕奕的样子,他觉得眼前这个美丽自信独立勇敢的女孩儿,根本就不是叶旭嘴里那个备受欺凌的小可怜。 江恒不禁想到了一个离奇的可能,现在的叶初究竟还是不是叶旭的女儿,身体固然是,那灵魂呢? 毕竟,他都能死后重生,又有什么离奇的事是不能发生的呢! 江恒被自己的想法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很怕,怕那个可怜的女孩儿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的那个时间节点便香消玉殒了,而现在活在她身体里的,却是另一个人的灵魂。 江恒不禁颤声问道:“叶初,你还记不记你爹第一次带你去县城是什么时候啊?” 叶初抬眸看着江恒,她知道江恒在怀疑什么,毕竟她现在的性格跟父亲描述中的相距甚远,但是她又不想掩藏自己的本性。 跟村里人,跟陌生人,她倒也不是不能伪装,但跟江恒,父亲托孤的战友,她不愿。 总归,她本来就是叶初,即便多了数百年人生经历,她变了,但她也依旧是叶初,这一点是永远也不会变的,所以,无论江恒问什么,都会得到她是叶初的答案。 于是,叶初答道:“是我12岁那一年,我爹因伤休假。” 江恒又问:“那你还记不记得,跟叶家分家后,你爹寄给你的第一份礼物是什么啊?” 叶初又答:“是一只钢笔和一个笔记本……” 江恒又问了几个问题,都是那种他认为只要不是叶初就不可能回答出来的问题,叶初都能一一作答。 江恒松了口气,只要她还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儿,只要那个可怜的女孩儿还活着,这辈子,他就要守护她一生平安。 虽然江恒心里已经确定了,眼前的叶初就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儿,但他还是问道:“那么,你是叶初?”他不想对叶初隐瞒他的怀疑,同时他也想听见叶初亲口回答。 叶初看着江恒,郑重答道:“我是叶初,我大概知道你在怀疑什么,毕竟我跟你当初了解到的并不一样,但是人总是会变的,尤其是在经历了重大变故之后,所以,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是叶初,我没有死。” 江恒愣了愣,疑惑道:“为什么要强调你没有死?” 叶初无所谓地答道:“那是因为你的眼神告诉我,你怀疑我已经死了,怀疑我已经不是我了,当然了,你愿意怀疑就怀疑吧,反正我也证明不了我就是我。” 江恒急忙解释道:“不,我已经不怀疑了,你的确是叶哥的女儿,虽然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才有了这般变化,但是我真的已经不怀疑了。” 叶初笑了笑,“这并不重要,你也不用跟我解释,哦,对了,说说你为什么突然到这儿来吧,我记得你在信里也没提呀!” 江恒挠了挠脑袋,“我就是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叶初轻嗤了一了,笑道:“撒谎,分明是来看我死了没有。” 江恒被戳破了谎言,脸色通红,佯怒道:“没大没小,我可是你爹的战友,你的叔叔诶!” 叶初挑眉,呛道:“切,你才多大啊,就要当人家叔叔。” 我比你大几百岁呢,都没让你叫奶奶,哼! 江恒得意,“我多大也是你爹的兄弟啊!” 叶初把菜刀往菜板子上一落,“不行,各论各的。” 江恒“哈哈”一笑,不以为意,其实他早在看到叶初的第一眼,那声“大侄女儿”就叫不出口,因为他发现叶哥的女儿已经不是黑白老照片里那个流着鼻涕的小女孩了,而是已经长成一个青春靓丽的大姑娘了,年龄不过就小他六岁而已。 于是,江恒说道:“行,各论各的就各论各的,我今年21,比你大六岁,我就叫你小叶子吧!” 叶初白了江恒一眼:“这是什么破称呼啊!” 江恒反驳:“怎么就破称呼了,小叶子,不是挺好听的。” 叶初表示:她不想说话。 江恒又道:“既然你不想叫叔,那总得叫声哥吧,叫江哥叫恒哥都行。” 叶初咬牙:“不叫,我就叫你江恒。” 江恒一愣:“好哇,那我就叫你小叶子。” 第19章 彪爷来了! 为了招待江恒, 叶初把上午刚从供销社买回来的食材消耗了大半,午饭做了红烧肉、木耳炒鸡蛋、土豆拌茄子和冬瓜排骨汤,比平时多了两道菜, 有荤有素, 有菜有汤, 配上香喷喷的米饭, 可谓丰盛之极。 江恒一个常年吃大锅饭的人, 出任务艰苦的时候甚至只能吃干粮, 前段时间还一直在吃病号饭, 他已经很久都没吃过这么丰盛的饭菜了,不知不觉间, 两大碗米饭下肚,竟还意犹未尽,但江恒却放下了筷子, 不好意思再吃。 他觉得他已经吃得够多了,甚至在想要不要一会儿就进城,给小叶子多买些鱼肉蛋菜回来, 总归他这次来, 是带足了钱和票的。 然而叶初却看着江恒皱了皱眉, 说道:“这就饱了?我可是做了好多饭呢!你怎么还没有大黄能吃呀!” 江恒一时语塞,说饱也不是,说不饱也不是。 说不饱, 刚才为什么要放下筷子, 说饱了, 岂不是承认了他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大黄能吃。 叶初看着江恒欲言又止的样子,似乎有些懂了,再次问道:“到底吃没吃饱?” 江恒用一双狗狗眼看着叶初, 微微摇了摇头。 叶初叹气,哭笑不得:“没饱就继续吃啊,还能把我吃穷了咋,你看看大黄,天天吃肉吃米饭,我都供得起,还差你这一顿饭嘛!你可是我爹的战友,又是第一次来我家,我得替我爹招待好你。” 江恒点头,“成,我继续吃,赶明儿我再多给你买点儿菜回来。” 叶初无奈点头,说了一声“好”。 饭后江恒非要帮叶初收拾碗筷,叶初婉拒了两次无果,便放弃了,只能随江恒的便。 两人配合很快便刷完了锅洗完了碗,接着叶初泡了两杯茶在堂屋跟江恒边喝边聊了起来。 江恒跟叶初讲了很多关于叶旭的事儿,以及他跟叶旭之间的战友情谊。 叶初听得颇为感动,在修真界数百年,她从来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并没有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所谓仙门的师兄弟、师姐妹,哪个不是自私自利,甚至亡人自存。 她见过师妹为了在仙门大比中胜出师姐而给师姐下毒;她见过师兄为了夺宝而把刀插进了师弟的后背;她见过丈夫修炼成魔把妻子炼成炉鼎;她见过师傅为求突破取尽徒弟心头之血。 弱肉强食的修真界,她见过太多残忍、自私、背叛与杀戮,所以,她不信任何人,也不敢信。 但是她听着江恒说道,他跟她的父亲可以把后背相托,互相当对方背后的眼睛,可以为对方挡子弹,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可以把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师傅托付给对方,而不担心背叛。 这种情谊,可比金坚,是叶初从来没有想象过的。 然而事实证明,江恒却做到了。 他真的把父亲的嘱托看得比命还重,重到他不仅第一时间写了信寄了钱,还在任务结束之后重伤之下便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叶初不知道,如果她一个月多前没有从修真界穿回来,而是死在叶家的欺凌下,那么江恒这个重情重义的汉子又会如何,也许他会痛苦一辈子吧! 江恒看见叶初发呆,不禁咳嗽了两声唤醒叶初,说道:“小叶子,我看这屋里又刷了墙又铺了地,这应该是你的手笔吧!” 叶初点了点头,江恒又道:“我就说嘛,叶哥可不像这么有想法的人,但是,这得花不少钱吧,你哪来的这么多钱?都是卖药赚的?卖药这么赚钱吗?” 叶初也不隐瞒,“普通的药当然赚不了这么多钱,但是我卖了一颗人参,钱不就有了。” 江恒点头,“原来如此,但是,没听叶哥说过你懂药啊,小叶子,你咋认识这么多草药啊,我看院子里有赤芍,有藁本,还有柴胡,都处理得很好呀!” 叶初反问,“你不是也认识吗?” 江恒:“那我是从小跟我师傅学过呀!” 叶初半真半假道:“我没师傅,我是自己看书学的,这两年才开始学的,我爹这两年都没回来过,所以不知道。” 为了证实自己所言,叶初站了起来,又对江恒说道:“来,带你看看我的书。” 叶初把江恒引到自己屋里,指着书桌上一厚摞关于中草药的书,说道:“怎么样?” 江恒点头笑道:“不错不错,书真不少,咦?这是?”江恒看向另一摞书本,拿起发现竟是初中课本,江恒疑惑道:“你准备上初中了?听叶哥说你不是三年前才上小学吗?”江恒顿了顿,又自问自答道:“也是,你都能看懂中药书了,还哪里是小学生的水平呀,也是该上初中了。” 叶初打断了江恒的自说自话,“停,等等,我没打算上初中啊!” 江恒指着一摞课本,问道:“那你这是?” 叶初叹了口气,抱怨道:“还不是你来信说,我爹想让我好好读书,我不想辜负了我爹的一片心,又不想真的去上学,就只能把课本买回来自学了。” 江恒说道:“那你何不去学校读书,叶哥又不是没给你留下上学的钱,就算叶哥留下的钱不够了,不是还有我吗!” 叶初笑了笑打断道:“哪用得着你的钱啊!再说了,我又没说我爹留下的钱不够,但是很显然,我喜欢我现在的生活啊!每天上午上山采采药,下午花上一两个小时处理一下晾上,然后喝喝茶看看书,跟大黄玩一会儿。每隔几天去县城卖一次药,每次上交完生产队之后最少也能剩下七八块钱,米面鱼肉随便买随便吃钱还有得剩。这样的生活难道不好吗,每天轻轻松松,不愁吃,不愁穿,最重要,我一样可以学习呀,所以,又何必非得上学呢!” 叶初拿了一个笔记本递给江恒,又道:“看,这是我做的笔记,我在家自学可不比在学校学得差呦!” 叶初心里又默默补充道:可不是么,用精神力学习,一目十行又过目不忘,再不比在学校学得好,也太对不起修士之名了吧! 江恒看罢叶初的笔记便不再说什么了,毕竟叶初的聪明优秀程度远超他的想象,又极具主见,即便他说了叶初也未必会听,两人之间反而会闹得不愉快,再说了,他只是叶初父亲的战友,又不是他的父亲,凭什么替她决定她的人生呢! “是不差,那你就自己决定好了。” 叶初愉快地点了点头,问道:“对了,你这次来请了几天假,要住几天吗?” 江恒:“嗯,住三天,算是替叶哥陪陪你吧,来的时候我已经见过你们大队长了,一会儿我再找他给我随便安排个住处,晚点儿我就不呆在你这了,毕竟你是女孩子,别再给你招来一些闲言碎语。” 叶初轻嗤了一声,暗道:我堂堂修士,岂会在乎这些? 叶初:“会说闲话的,即便你不住在这,也会说闲话的;不会说闲话的,即便你住在这,也不会说。闲言碎语,我听得太多了,何必在乎呢?再说了,你以为你找了大队长他就能给你安排住处了?家家户户,谁家不是人多屋少,上哪给你安排住处呀,没有谁家比我家更宽敞更舒服了。” 江恒犹豫,“但是……” 叶初:“没什么好但是的,我都无所谓,你还婆婆妈妈干什么,要是让我爹在天之灵看见我没有招待好他兄弟,还不得托梦骂我,不过,我爹那屋的被褥之前让叶家给抢去了,虽然被我教训后已经把钱赔给我了,但我觉得没用,就一直没买新的,要不这样吧,下午我再进城一趟,把被褥买回来,顺便再多买些菜。” 江恒忙道:“别,我歇着,我去。” 叶初看着江恒皱了皱眉,说道:“还是算了吧,我可不想欺负病号,再说了,你路也不熟啊,还是我去吧,我现在就出发,骑快点儿,晚饭前准回来。” 叶初说罢,便风风火火地准备出发了,临走前才叮嘱了江恒一句,“你在家里随意哈,就是后院的菜可千万不能动。”留下江恒,站在门前,看着叶初骑车远去的背影,久久不能回神。 叶初果然在晚饭前便回来,带回来了一个枕头和一床被褥,还有不少的肉和菜。 晚饭后,叶初告诉江恒她明早会进山采药,早饭就给他留在锅里,等他醒了可以直接吃,应该不会太凉,但是江恒却表示,他想跟叶初一起进山。 叶初看着江恒跟大黄一样渴望的眼神,很难拒绝,便同意了,明早叫他一起进山。 然而,叶初和江恒都万万没想到,入夜后便发生了一件事,打乱了他们的进山计划,那就是独眼龙彪爷,已经偷偷潜进了村里,藏在了叶家,只等夜深人静,便偷偷潜入叶初家,用迷药迷倒叶初,直接堵上嘴,连夜扛隔壁村。 王翠芬考虑到叶初还养了一条颇为厉害的狗,便决定自己也跟着去为好,至少彪爷先制服那条狗的时候,她可以帮着撒撒迷药。 …… 夜,静悄悄地。 叶初的家里,由于江恒的到来,叶初没有在后院修炼,而是躲在自己的屋里修炼,而大黄却依旧趴在后院引灵草的最中央睡觉。 忽然,大黄微微耸了耸鼻子,睁开眼睛:这是一个熟人和一个陌生人的味道,并且这个熟人还是个非常讨厌的人。 大黄一骨碌站了起来,却没有叫醒叶初,它要先看看,来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第20章 落网! 叶初的家里静悄悄的, 想必叶初和那条狗都早已睡下,彪爷率先翻过了篱笆墙,然后小心抽出门闩把王翠芬放了进来。 两人刚待往里走便看见大黄正龇着牙望着他们, 彪爷见大黄还是一条未成年的狗, 心中便起了轻视之意, 他握了握手中的门闩, 暗道:这一棒子下去, 这狗子不死也得迷糊了吧! 彪爷向前猛冲两步, 挥起手上的门闩便往大黄的头部砸去, 不料却被大黄灵敏地避过了,只听大黄“汪汪汪汪”大声叫唤了起来。 彪爷气急败坏地低声道:“你还在等什么, 趁它叫唤赶紧撒迷药啊,往它嘴边撒,等着它把全村人都叫来吗, 时间紧,我先去对付那丫头,你搞定这条狗, 然后, 我们马上离开。” 王翠芬慌忙地点点头, 刚待从兜里掏出迷药,江恒和叶初便一前一后走了出来,江恒和叶初本就都是警觉性极强的人, 早在大黄叫唤之前, 他们便已经意识到, 家里进来人了,两人纷纷套上外衣,一前一后走了出来, 正好听见了彪爷对王翠芬说的话。 江恒怒道:“岂有此理!”说罢,便冲了出去对着彪爷的腹部就是一脚。 叶初也冲了出去一把拿住了王翠芬正在掏迷药的手,对大黄说道:“大黄,去叫人。” 大黄闻言,第一时间冲出门去,“汪汪汪汪”的叫声瞬间传遍了整个村里。 陆陆续续有人提着煤油灯或是举着火把往叶初家走来,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道: “大半夜还让不让睡觉了。” “就是,感情儿就她不用早起上工,养条狗就知道闹腾别人。” “别这么说,也许真有什么事儿呢!” “切,能有什么事儿啊!” 结果众人一到叶初家的院子,发现事儿还挺大。 院子渐渐被照亮,叶初率先一步扬声道:“乡亲们,三更半夜把大家吵醒,实在对不住,但是王翠芬带着外人趁夜潜入我家,带着迷药、绳子,这是想干什么,是想迷晕我,绑了我,再卖了我吗?要不是我爹的战友今天刚好来看望我,帮我制服了坏人,恐怕我现在已经不知道被王翠芬卖到哪里受苦去了吧!” “哎呀,王翠芬咋能这样啊,带着外人害自家侄女儿。” “什么自家侄女儿,初丫头早说了,她不认叶家的长辈。” “是啊,这样的长辈谁敢认啊,今天真是多亏了解放军同志啊!” “解放军同志啥时候来的,我咋没看见啊?” “我看见了,上午来的,那时候大家都在田里忙着呢,我闹肚子回家正好看见了,队长应该知道吧!” 这时候赵国良正好赶来了,他从人群中钻了出来,说道:“对,江同志是上午来的,直接去村委找的我,是我把他带到初丫头家的,江同志,谢谢你啊,救了初丫头。” 江恒:“赵队长,您客气了,叶哥把叶初托付给我了,谁要是敢欺负了她,我绝不姑息。” 赵国良:“江同志,那这事儿,你打算怎么处理?” 江恒:“先绑起来,天亮了,报警。” 叶初对着江恒点了点头,似乎对他的处理方式很满意,有江恒帮她出头,而且江恒的身份摆在那里,叶家和王翠芬就算想抵赖也抵赖不了了。 听了江恒的话,被江恒踩在脚下的彪爷第一个大叫了起来,“不关我的事啊,是她,都是这个臭娘们找的我,说她婆家有个侄女儿,没爹没娘,她可以做主卖给我当童养媳,这我才来的呀!” 江恒目光如刀射向彪爷,“卖?你不知道买卖人口犯法吗,再说,你们这是买卖吗,你们这是抢劫,是绑架,是犯罪!”江恒又冷冷看向王翠芬,“你是谁?你凭什么可以做的了叶初的主?” 王翠芬被江恒一双冷冰冰的仿佛要杀人一般的眸子盯着,腿都吓得打弯儿了,只听她哆嗦着道:“我,我,我是她大伯娘。” 江恒冷笑,“呵,叶初都没有大伯,又何来大伯娘,不仅如此,叶初也没有爷爷奶奶,叶哥把叶初托付给我的时候就告诉我了,她没有长辈,没有亲戚,因此也没有人可以做的了她的主,她的主只能她自己来做,你们叶家现在这种行为,可以称得上是贩卖人口了吧,是你一个人的主意,还是你们全家的主意,说!” “啊!”王翠芬被江恒一声厉喝吓得直接尿了裤子,要不是被叶初拿住了手腕,恐怕已经跌到在地了。 叶初闻到异味,不禁皱了皱眉,松开王翠芬,退后两步,王翠芬则直接跌坐在自己的尿里,好不恶心。 然而王翠芬此时已经顾不得恶心了,她在人群中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叶民,哭天喊地道:“民哥,你救救我啊,救救我啊,帮我求求叶初吧,别报警啊,千万别报警啊!” 王翠芬心里清楚得很,这年头儿在农村,因为穷,卖儿卖女的事儿可太多了,生了丫头片子养不起或不想养,直接扔进山里也不是没有的,但是,这都是在没有报官的情况下,然而,她的所作所为,如果真报了官,那可是要判刑的。 王翠芬之前打的主意是,如果今晚能够事成固然最好,倘若不成,那她也可以抵赖啊,她和彪爷就算掳不走叶初难道自己还跑不掉,到时候,叶初没有证据,红口白牙,就算报官,又能如何。 但是王翠芬却万万想不到,叶初的家里竟然还有一位解放军同志。 王翠芬此时是真的怕了,因为她正是主谋呀,叶家二老和她的丈夫还有老二和老二家的纵然知情,也不会帮她顶罪啊! 想到这里,王翠芬突然朝叶初爬了过来,跪在地上,当场便给了自己两记耳光,哭道:“初丫头,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不要报警啊,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以后你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我把所有的钱都赔给你,我天天给你当牛做马,求求你,千万不要报警啊!” 叶民也站了出来,帮着王翠芬求道:“初丫头,你大伯娘这回是真的知道错了,你大人有大量,就原谅她这一次吧,你想要什么赔偿,尽管说,咱们还是能私了就私了吧,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叶字,咱们闹得这么僵,你爹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的。” 叶初冷笑,“你不用拿我爹说事儿,我爹巴不得跟你们叶家划清关系呢,警,我是报定了,赔偿呢,我不稀罕,我看你还是好好想想自己怎么能不被王翠芬牵连吧,或许,你此时不应该求我,而是应该求王翠芬,让她自己把罪担下来。” 王翠芬此时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近乎疯狂地叫道:“不,不是我,不是我的主意,是叶荷,没错,是叶荷,是她告诉我隔壁村有个土匪出身的独眼龙想娶媳妇儿,我才……对,就是叶荷……” 王翠芬回过头,一双发红的眼睛看来看去,叫道:“叶荷,出来,你出来啊,我们对峙,是你给我出的主意,是你,你才是主谋。” 叶荷本来躲在人群中,却被好事之人推了出来,众目睽睽之下,她不得不开口道:“才不是我给你出的主意呢,那天上工,我就是随口提了两句,彪爷想娶媳妇儿找媒婆都找到别的村儿了,但就因为他是土匪出身还瞎了一只眼睛就是娶不到媳妇儿,我就说了这么两句话,你却自己去隔壁村找上了彪爷要把叶初卖了,这怎么能是我给你出的主意呢,当时上工,我说话的时候,香梨嫂子和周婶儿就在旁边,应该听到了吧,我就说了这么两句,是你自己动了歪心思,怎么能赖到我头上呢,香梨嫂子,周婶儿,你们在吗,帮我说句话啊!” 香梨嫂子:“是啊,叶荷当时是就说了这么两句。” 周婶的儿子:“叶荷,我娘在家躺着呢,没出来。” 虽然叶荷说的头头是道,又有证人,但王翠芬此时就是想拉叶荷下水,并且她觉得,叶荷看似随口提了两句,用心却绝不单纯。 “叶荷你个臭不要脸的小婊·子,你胡说八道,你向来不待见我,上工更是从来也不往我身边凑,为什么偏偏那天却跑到我身边闲聊,你就是故意把彪爷的事儿透露给我的,是你要害叶初,对,就是你。” 王翠芬说罢又回头看着叶初,大叫道:“初丫头,是叶荷,是叶荷她想害你啊!” 叶初双手抱在胸前,离得王翠芬老远,“狗咬狗,一嘴毛儿,这些话,你就留着明天跟警察说吧,看看警察同志到底是信你,还是信她。” 说罢叶初又扬声喊道:“乡亲们,打扰了大家这么长时间,真是对不住,好在事情已经查清楚了,大家明天还得上工,都早点儿回去休息吧,至于这两个人,就暂且绑在我家院子里,明天报了警,警察自会把他们带走,大家就都散了吧!” 叶初说罢,也不理会周围的议论声,跟江恒把犹在喊叫的彪爷和王翠芬堵上了嘴,用彪爷带过来的绳子把他们绑好,又跟门外还在看热闹的人说了句“散了吧”,便关上了大门。 叶初和江恒一前一后走进堂屋的时候,江恒突然问道:“你信叶荷那两句是无心吗?” 叶初回头,笑了笑,反问道:“你呢?” 江恒:“我不信。” 叶初:“是啊,我也不信,但是叶荷虽然用心险恶却胜在聪明,所以明天,不管王翠芬怎么攀咬,主谋也只能是她了。” 第21章 江恒的秘密! 第二天, 吃过早饭,叶初骑车去县城报警,江恒则留下来看守彪爷和王翠芬, 按照江恒的说法, 他留下来, 量他叶家也不敢劫人、销毁证据。 叶初心道:即便我留下来, 叶家也劫不到人, 销毁不了证据。 但是, 些许小事, 叶初觉得,就没必要跟江恒挣了, 反正江恒对于去县城的路也没有她熟,他俩各司其职,挺好。 叶初到县城报了警并且直接引来了民警同志, 跟民警交涉的过程是江恒代为进行的,毕竟军警一家亲嘛,江恒就是绝对可信的人证。 做了详细的笔录后, 民警同志直接就把彪爷和王翠芬带走了。 一上午时间过去了, 叶初和江恒也没有按照计划进山采药, 便决定午饭之后,下午再去。 两人一起摘菜洗菜,接着叶初焖饭, 江恒切菜, 再接着叶初炒菜, 江恒烧火,一顿午饭在两人合作之下很快上便桌了。 饭后,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收拾厨房, 然后留下大黄看家,便一人背着一个藤筐进山了。 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江恒问道:“小叶子,平时你都走得这么深吗?” 叶初疑惑,“深?” 江恒无奈,“我说山,走得深,深山。” 叶初皱了皱眉,下意识道:“深吗?那就在这儿挖好了,这儿草药也挺多的。”很显然,现在的位置还远远没到叶初平时采药的位置。 不过叶初心想:既然江恒觉得深,那就深好了,大不了,他在这几天,她都在这儿采药好了,等他走了,她再去深山不迟,总归,也就这几天,何必让一个关心你的人担心呢! 但是江恒显然看破了叶初的心思,暗道:这个小叶子啊,年纪不大,胆子倒不小,而且看她昨晚擒人手腕的时候,动作干脆利落,时机力量拿捏的恰到好处,似乎也是练家子啊!但是叶哥也没说过他教过小叶子拳脚啊! 江恒正想着,叶初这边却已经蹲在地上挖了起来,并且喊道:“江恒,你不是说你认识草药吗,还不赶紧帮忙,咱们抓紧时间,争取赶在两点左右回去,趁着太阳落山之前多晒一会儿。” “哦,来啦!” 江恒倒是没诓叶初,他由于从小一直跟着江川在山里生活,草药着实认识不少,因此倒真是能帮叶初很大的忙,至于采药的工具,江恒便用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军刀代替,他采出来的药固然没有叶初采的干净,但也只是多了一些泥土而已,并不破坏草药的根茎,于是,两人很快便结束了工作往山下走去。 回到村里听说的第一件事便是民警同志刚刚又来了,来找叶荷询问情况,而叶荷呢,明知是王翠芬攀咬她,她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了,哭天抹泪喊冤叫屈地把事情的经过仔仔细细地讲了一遍然后当场请出了她的两个证人。 民警同志听了叶荷的描述又见她有两个证人,便只做了笔录,没有带走叶荷。 要说叶荷没起什么歹毒心里,叶初是不信的,但是民警同志既然没有带走叶荷,便等同于默认了叶荷是无罪的,既然如此,那这个仇便只能她自己来报了。 叶初正在考虑:既然上次的教训不足以让叶荷刻骨铭心,那这次要不要给她换点儿新花样儿呢! 但是,一切动作都要等到江恒走后再做了。 叶初心想:反正不差这几天,便让叶荷再逍遥几天也无妨,不过王翠芬这次大概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了吧,就是不知道,王翠芬会判多少年呢? …… 一天匆匆而过,夜里,叶初和江恒很早便各自回屋了。 叶初关门在屋里修炼,午夜时分,她突然睁开眼睛,嗖的一声,如箭一般地冲出屋去,直接冲到了江恒的屋里,厉声喝道:“你疯了!” 说着便一个箭步来到江恒身边,灵力不要钱地输入到江恒体内,足足一刻钟叶初才疲惫地放下了手,问道:“你把血咒下给了叶荷?” 江恒以心血为媒,用秘术给叶家下了血咒,本正处于反噬最强的时期,然而叶初的手刚一贴上他的胸口,他便感觉到有一股源源不断的能量正在帮他抵消反噬。 他心中正震惊不已,便听到了叶初的问话,他不禁惊讶地抬头,看着叶初问道:“你知道?” 叶初眼中带着怒火,“我知道什么?哼!知道血咒?还是知道你把血咒下给了叶荷?你知不知道这种秘术害人害己,叶荷好不了,你就好得了?你不要管我是怎么知道的,我还想问问你呢,你为什么会这些,这些似乎不应该是一个军人该会的吧!” 江恒支吾了半天,不知道该从何解释,终于,他叹了口气,决定坦白从宽,反正他的秘密都已经被叶初发现了,他不想让叶初觉得他有什么事儿是瞒着她的,他不想她因此而疏远他,于是他开口说道: “这话就说来话长了,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小是跟着我师傅在山里长大的嘛,所以我才能认识不少草药。其实,我师傅他是一名道士,并不是你们村里的神婆,也不是所谓的算命先生,他是个修道之人,我想,你大概也是吧!” 叶初点点头,“是也不是,总之,哎,差不多吧,你继续说。” 江恒继续道:“山医命相卜,我师傅修道,以山为主,但医命相卜也均有涉猎,我14岁那一年,我师傅推算出,七年后,也就是今年,我们师徒将有一劫,破解之法便是改头换面,不再使用道术。” 叶初赶忙问道:“那你今天.” “不在人前,无妨。”江恒挥了挥手,继续道:“你听我接着说,由于师傅在战争时期曾经救过一名将军,于是师傅便带我来到了京城,找到了这名将军,让他帮忙,给师傅安排了一个工厂会计的工作,同时送我进了部队当兵,于是我们师徒二人脱了道袍剪了道髻,一过就是这么多年。” 江恒看了看叶初,问道:“现在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当兵短短七年就能爬到跟你爹同样的位置了吧,那是因为我从小修炼,身体异于常人,即便不用道术,仅仅凭借武学,我也能完成很多普通人完成不了的任务。” “其实,今天下午,民警同志走后,我便动了帮你报复叶家的心思,我的血咒并不是下给叶荷一个人的,而是下给叶家所有欺负过你的人的。”江恒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就是前世害死你的那些人。 “我不想在我走后,给你留下无穷隐患,更不想……” 更不想重蹈覆辙前世的覆辙。 这是江恒梗在喉咙里最想说又不能说的话。 叶初闻言不尽喃喃道:“难怪呢,难怪反噬之力如此之强,害得我足足化解了一刻钟。”说罢叶初看着江恒郑重说道:“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但是,我要跟你说句抱歉了,你的血咒已经被我毁了,我不能让你因为我落下这样的果报,你知道这会影响你一辈子吗?” 江恒心道:我怎能不知道呢,但是我宁愿像前世一样,落得个重伤退伍,一生修为再无寸进的下场,也好过一辈子活在愧疚的心魔里,不能自拔。 不过现在这样也好,毁了血咒也好,因为这就足以证明叶初有远远强于他的实力,他再也不用担心叶初被叶家所害了。 江恒脸色苍白地笑了笑,“你不用抱歉,你救了我,我谢你还来不及呢,哈哈,早知道你自己就有这种实力,我又何必多此一举,说实在话,这还真是我近七年来第一次使用道术呢,不过秘术阴邪,有伤天和,终究害人害已啊,让你见笑了。” 叶初反驳道:“没什么好见笑的,你都是为了承诺,不过,就像你刚才自己说的,早知道我有这种实力,你又何必多此一举呢,所以,你以后可千万别再做傻事儿了,叶家那几块料,我还没有放在心上,至于仇,我自己会慢慢报的。” 江恒看着叶初眼睛发亮地点了点头,重重“嗯”了一声,说道:“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开始修炼的啊!” 叶初侧头想了想,修真界的事儿不能告诉他,又不想骗他,便果断回了两个字“不能”。 江恒被叶初噎得一口气没上来,不禁“咳咳”咳嗽了起来,这时只听叶初又说道:“不过,倒是可以带你见识见识,起来,穿上衣服,跟我走。” 江恒迷茫道:“干什么?” 叶初挑了挑眉,道:“当然是给你治伤喽,反噬之力虽然已经被我化解了,但是你以心血为媒下咒,所受内伤可不是那么容易能够痊愈的,也许还会留下暗伤,你确定不想治好,顺便使自己的修为更进一步吗?” 江恒眼睛亮了亮:谁不想,不想是小狗。他果断爬了起来,套上军装,这时,只听叶初说道: “对了,你带了,咳,里面的换洗的衣服没有,如果带了你拿一套,一会儿可能需要。” 江恒虽然不解,但看着叶初有些害羞的样子便没有细问,直接回道:“嗯,带了。”江恒从炕尾拿过自己的背包背上,对叶初说道:“我们走吧,去哪?” “山里。”叶初回答。 “山里?”江恒愣了愣,“黑灯瞎火的,去山里干嘛?” “哪那么多问题,到了你就知道了,跟上!”叶初说罢,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江恒:完球,小叶子不耐烦了! 第22章 突破! 叶初带着江恒来到了温泉山洞, 取出火石,引燃了洞内存放的干柴。 视线一下子明亮了起来,江恒终于看清了他此时此刻的所谓, 原来叶初带着他从断崖顺着绳子爬下来竟然来到了一个温泉山洞。 江恒不禁感叹:真是一个隐秘的所在啊! “你平时经常来这里吗?”江恒问道。 叶初点了点头, 随手递给江恒一枚丹药, 说道:“你把它吃了, 然后把你的军装外衣脱了, 免得一会儿弄脏了。” 江恒用两根手指小心翼翼把丹药捏了起来, 问道:“这是什么?” 叶初白了江恒一眼, “你哪那么多问题啊,不吃还我。” 叶初作势要抢, 江恒却已经飞快地把丹药扔进了嘴里,“谁说我不吃,我这不是好奇么, 小叶子,你就告诉我呗!” 叶初笑道:“我才不告诉你呢,你就慢慢好奇去吧, 现在赶紧脱了外衣坐下运功, 我来助你吸收药力。” 江恒点头, 麻利地脱掉了自己的军装外套和衬衫,穿着军裤和迷彩短袖盘膝坐在地上开始运功,叶初则盘膝坐在了江恒的对面, 一手掐诀, 一手将灵力缓缓渡到江恒体内。 当江恒在叶初的帮助下吸收完一枚洗髓丹的药力之后, 外面已是天光大亮。 江恒睁开眼睛,感受着体内的变化,不禁喜出望外道:“小叶子, 我竟然突破到炼精化气后期了,我真的突破了。” 叶初此时正站在洞口,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听见江恒的话,不禁回头道:“你还是先把自己洗干净再高兴不迟,我先出去转转,半个小时回来。”叶初说罢,便拽着洞口的绳子,一闪身,没了踪影。 江恒呆呆看着洞口半晌,才被自己身上臭哄哄的味道熏得回了神,也明白了叶初为什么要站在洞口以及她让他先把自己洗干净的原因。 他实在也太臭了吧! 江恒不禁臊红了脸,但是在脸上排出的污垢的遮盖下竟然完全不显,江恒赶忙脱了洗衣跳进温泉,在自己的身上一顿狠搓。 从温泉里爬出来,江恒发现,他不仅皮肤变白了,变滑了,就连身上象征着功勋的伤疤都变得极淡极浅,有些甚至已经消失不见。 这一发现让江恒不禁懊恼,本来他就因为长得过于清秀白净看起来不像个当兵的,现在可倒好,皮肤更白了且不说,就连身上的军功章都没了七七八八,这样一来,岂不是一点男人味儿都没有了。 江恒长长叹了口气,但一想到已经停滞不前好几年的修为竟然一朝突破,牺牲点儿男人味儿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大不了回到部队他努力晒晒。 江恒从背包里翻出了干净衣裤换上,然后又把刚刚脱下来的臭哄哄的衣服搓洗干净晾在火堆旁,便静静等着叶初回来。 半个小时后,叶初回来了,也不进洞,便在洞口的绳子上挂着喊道:“江恒你好了吗,出来呀,吃东西。” 江恒闻言赶忙回了一句,“哦,来啦!”然后便迅速把火堆熄灭,背着包拿着半干不干的衣服爬了上来。 叶初此时正在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烤鸡,看见江恒过来,她指了指身边的藤筐说道:“先扔这里吧,回去再用皂角洗一遍。” 江恒点头照做,然后接过叶初手里的烤鸡,笑道:“我来,你歇着,烤鸡我最擅长了。” 叶初看着江恒露出一口白牙,有些晃眼,她不禁呆呆“哦”了一声,给江恒让了个位置。 片刻,叶初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取出一枚丹药递到江恒眼前,说道:“把它吃了。” 江恒不禁问道:“这又是什么?跟之前的看起来一样呀!” 叶初难得有耐心解释道:“不一样,之前是伐毛洗髓的,现在是固本培元的,给你你就吃,总之没坏处。” 江恒道了句谢,把丹药服下,只听叶初问道:“刚才听你说,你终于突破到炼精化气后期,是什么意思?”叶初很想了解一下现在这个世界的修士,其修炼的功法和境界跟她的有何不同。 江恒疑惑,“你不知道?” 叶初理所当然,“当然不知道了,我又不是修道的。” 江恒:“那你是?” 叶初笑了笑,“我是修仙的。” 江恒白了叶初一眼,不以为然。 修道所谓的大道,不过是比普通人活得长久罢了,正所谓,延年益寿、无疾羽化,至于羽化之后,是否能够成仙,世间便无人能够知晓了。 因此,修仙和修道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是换了个名字而已,难道还真能成仙呀! 成仙便意味着长生不老、超脱轮回,正所谓,人寿有终,地寿有终,天寿有终,仙寿无终,那岂不是就跟传说中的神仙一模一样了。 叶初看着江恒的样子,就知道他不信,然而信不信都无所谓,他只要回答她的问题就行。 叶初又追问道:“炼精化气后期,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江恒见叶初是真的不知道,便以为叶初是遇到了什么奇遇,才有了这么高的修为,其实对于修道还是一知半解,于是,他便决定给叶初好好讲一讲。 刚好此时烤鸡也已经熟了,江恒便撕了一只鸡腿递给叶初,决定边吃边说: “我修炼的是道家内丹术,也叫内丹术筑基气功,分为四个阶段,即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每一阶段又分为前、中、后、巅峰四期,然而突破炼精化气阶段的前提便是要先筑基。” “所谓筑基,通俗讲就是练好身体,达到精足、气满、神旺的‘三全’境界;而随后的炼精化气阶段,便是将精与气合炼成气,达到三归其二;炼气化神,便是将气与神合炼,使气归神,达到二归其一;至于后面的炼神还虚、炼虚合道,那便是传说中的境界了,据说能够结成内丹、破碎虚空,就像你说的,成仙!” 江恒说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但是这样的境界,我师傅今年已经70多岁了,还没有摸到门径呢!” 叶初问道:“那你师傅他老人家现在是什么境界呢?” 江恒看了叶初一眼,说道:“近十多年来一直处在炼气化神后期,难以突破。” 忽然,江恒像是想到了什么,激动地问叶初道:“小叶子,你的丹药能助我师傅突破吗?” 叶初想了想,道家内丹术的炼神还虚和炼虚合道差不多便等同于她的金丹元婴期和大乘渡劫期了吧!那么炼气化神也就是在金丹期之前了,丹药应该管用吧! 于是叶初摸了摸鼻子,点头说道:“应该能吧!” 江恒的眼中瞬间光芒大盛,急道:“那……那,小叶子,你能不能……” 叶初打断了江恒的语无伦次,“现在还不能,我现在修为不够,不足以给你师傅护法,稳妥起见,恐怕要等上几年了。” 江恒对着叶初连连点头,心道:师傅前世活了120岁高龄,临终前已是炼气化神巅峰期的境界了,今生若能提早突破,想必寿元还能增加,或许能突破到炼神还虚的境界也未可知呢,对,小叶子说的对,稳妥起见,不也差等上几年。 江恒又把另一只鸡腿也递给了叶初,笑眯眯地说道:“小叶子,鸡腿你吃。” 叶初也没客气,笑着接了过来,继续问道:“那你呢,多久没有突破了?刚才竟然那么激动。” 江恒说道:“我4岁开始修炼,光是筑基就花了整整十年,这还是在我师傅的帮助下才达到的,14岁这一年我突破到了炼精化气前期,当兵第3年,一次机缘巧合,也是因为生死瞬间吧,我突破到了炼精化气中期,如今已经过去4年了,我却迟迟摸不到突破的门径,虽然我师傅告诉我,修道之人,每次突破都是与天争命,越是突破就越难突破,让我莫要心急,虽然我也没有很心急,但是刚才一朝突破,我难免就激动了些,让你见笑了。” 江恒说罢,还讪讪地挠了挠头,显得有些憨憨的,让叶初一下子就想到了大黄,不禁扑哧一笑,“哈哈,理解理解,要是我,我也会激动的,正常正常,你吃得也差不多了吧,咱们下山吧,大黄还在家饿着呢!” 江恒点头,“嗯,咱们下山。” …… 江恒在石桥村又住了三天,每天陪叶初采药晒药喝茶看书,日子虽然平淡,却有股美滋滋甜丝丝的味道,让江恒干脆就想着这么一直住着。 江恒离开这天,叶初正好也要去县城卖药,便送江恒一起来到了县城。 既然两人一起来了县城,江恒也就顺便陪叶初去了药铺卖药,又在国营饭店请叶初大吃了一顿饭,并且在临行前还到公安局去询问一下彪爷和王翠芬的判决结果。 在江恒的催促下,彪爷和王翠芬的判决结果在江恒走后的第二天便传到了叶初的耳朵里,即彪爷判了十年,王翠芬判了八年,也算是罪有应得了。 叶初心道:王翠芬既然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也是时候轮到叶荷了吧! 于是,叶荷最近两天都能感觉到叶初好像就在她的身边盯着她,这种感觉让她如芒在背,变得神经兮兮的。 然而叶初此时却还没有想好应该用什么手段对付叶荷。 但是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叶荷竟然因为走在石桥上被人从后面冷不丁地拍了一下便吓得踉跄两步,一脚踏空,跌进了河里,好巧不巧,头跌到了石头上。 叶荷竟然昏迷不醒了。 第23章 免费长工! 叶荷昏迷期间做了个梦, 梦里的画面无比真实。 公社广场放大电影那天,她和叶家众人抢空了叶初的家,两天后大嫂跑来找她, 告诉她叶初可能已经病得不行或是已经死了, 约她晚上一起去叶初家里看看。 梦里, 当天下午她并没有看见叶初, 而是跑去找了大姐叶菊, 当天晚上, 大哥大嫂、二哥、大姐还有她和周壮, 六人一起偷偷潜进叶初家里,发现叶初真的已经没气了。 在她的建议下, 众人给叶初换了身干净衣服,便把她抬到后山给埋了。 叶初死了,叶初的房子自然便归了叶家, 叶家兄弟姐妹四家好一顿争论也没有断定房子的归属,家家互相牵制,谁也不退半步, 后来便一致决定把房子卖了, 卖的钱一分五份儿, 其中一份儿给叶家二老,另外四份儿,四家一人一份, 瓜分干净。 然而, 好景不长, 叶荷的梦里江恒也在跟现实中差不多的时间来到了石桥村,得知了叶初死在山里的消息,江恒倒是没把账记在他们叶家头上, 而是把叶初和叶旭合葬后便离开了石桥村。 不想,江恒离开后,不出一个月,叶家众人便一个接着一个患上了怪病,参与过害死叶初的病得重,没有参与过害死叶初的病得轻。 病重的,直接一病不起,无论怎么治都没有起色,陆陆续续便没了命,而病轻的,病了数月,好不容易保住了命,却或多或少都留了一些后遗症。 就这样,叶家花干净了家里的钱又欠了一屁股外债,活不了的依旧活不了,活下来的后半辈子却要带着后遗症辛苦还债。 叶荷当然是属于活不了的,只不过她走在了叶家二老、叶民、王翠芬、叶全和叶菊的后面,在弥留之际,她看着落下哮喘病的丈夫和癫痫病的大儿子,后悔万分,她不应该贪心不足,抢了叶初的东西害了叶初的命,更不应该让丈夫和儿子帮她一起,从而落得个这般结果。 梦中,叶荷在痛苦和悔恨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与此同时,她也昏迷中睁开了眼睛。 看见周壮,叶荷问道:“我睡了多久?”声音嘶哑得厉害,显然她已经睡了很久。 不出所料,周壮哭着说道:“媳妇儿,你都睡了快要五天了,大夫说,你再不醒就要醒不过来,幸亏你醒了。” 叶荷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不是家里,又问:“这是哪啊?” 周壮:“这是县医院,你掉进河里摔破了头,昏迷不醒,老孙头儿给你包扎了伤口,说其他的他治不了,我就把你拉到县医院来了,媳妇儿,你饿不饿,我去给你整点儿吃的?” 叶荷点点头,看着周壮兴高采烈地走出病房,陷入了沉思。 梦里的画面太过真实,让她不禁怀疑,如果叶初真的死了,那她这个时候是不是也快要患上怪病了,只是不知道让他们叶家患上怪病的人到底是谁?是叶旭还是叶初亦或是江恒? 叶荷分析了一下,感觉似乎不太像叶旭和叶初所为,如果真的是叶旭和叶初所为,那为什么不在叶初被害死的当月便报复他们,而是偏偏要等到一个月多之后江恒来了又走了再报复他们呢? 所以,梦中发生的一切一定是江恒在为叶初复仇,而不是叶旭和叶初的鬼魂所为,只是不知道,江恒到底用了什么方法让他们叶家在一个月之内都陆陆续续患上了怪病。 想到这里叶荷不禁心中发寒,虽然现实不同于梦境,叶初并没有死,但是江恒如果听信了王翠芬的话,认为她才是想把叶初卖给独眼龙的始作俑者,那她岂不是仍然难逃一死。 叶荷慌了,甚至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患上怪病了,她觉得她能救自己的唯一方法就是去求叶初,让她帮忙写信找到江恒,让江恒放她一马。 只要叶初能够原谅她,哪怕让她当牛做马都行。 不得不说,人为了活命,没有什么事儿是做不出来的。 周壮买了一碗粥回来,叶荷囫囵地吃下去,却尝不出一丝香甜,她神经被恐惧充斥着,恨不得马上回村去求叶初。 叶荷把碗递给周壮,急道:“大壮,咱们回去吧!” 周壮:“你刚醒,要不要叫大夫再检查一下。” 叶荷:“不用了,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醒了就没事儿,咱们现在就回去吧!” 周壮:“好,你等我去结账,咱们这就回去。” 叶荷和周壮赶回村里的时间是下午刚上工不久,周壮陪叶荷在县医院住了几天,花了不少钱又耽误了好几天的工,回村便对叶荷说道:“我去上工了,下午怎么着也能上挣五个工分,媳妇儿你自己回家歇着吧!” 叶荷点了点头,但是周壮走后她却没有回家,而是直奔叶初家而去。 叶初今天上午在上山多耽误了一点儿时间,因此中午吃饭较晚,所以叶荷敲门的时候,叶初刚咽下了最后一口饭不久。 叶初开门,看见竟然是叶荷,淡淡道:“是你,你醒了?” 叶荷点头,有些紧张地绞着手指,“刚……刚醒……” 叶初:“刚醒不回家歇着,来找我干吗?” 叶荷不安道:“我……我有话想跟你说,我能进去说吗?” 叶初想了想,微微点头,侧身让叶荷进院,然后关上了门。 也不知道叶荷要说的话是长是短,叶初并不想因为叶荷耽误她下午的时间安排,所以便决定叶荷说叶荷的,她忙她的,如果叶荷说的话她不感兴趣的话,再把叶荷赶出去便是。 叶荷亦步亦趋跟着叶初进了堂屋,叶初淡淡道:“你有什么话快说,我听着呢!”便准备收拾碗筷。 叶荷赶忙冲了过来,抢过叶初手里的碗筷,说道:“你歇着,我来!”叶荷如今把自己放在一个当牛做马的定位上,抢起活儿来极为顺手。 叶初挑眉看着叶荷,有些不明所以,叶荷对着叶初的眼神,怂怂地讨好一笑,麻溜端着碗筷跑去了厨房,舀了一盆水,便蹲在地上洗了起来。 叶初慢慢悠悠地跟了过来,抱着双臂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叶荷先是洗碗后是刷锅,不禁问道:“叶荷,你演得是哪出啊?” 叶荷此时正撅在地上擦地,听到叶初的话,当场便跪下了,眼泪汪汪地求道:“是我不对,是我鬼迷心窍,是我故意把彪爷的消息透露给王翠芬的,初丫头,我知道错了,求求你帮帮我吧,不要让我得上怪病啊,我不想死,求求你了,只要你原谅我,让我后半辈子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叶初心里奇怪,江恒的血咒都让她给毁了,叶荷为什么还觉得自己一定会得上怪病呢? 于是,叶初不动声色问道:“你为什么觉得自己会得上怪病?” 叶荷不敢撒谎,弱弱道:“我……我梦到的……” 叶初愣了一下,心道:这都能梦到? 然而还不等叶初细想,便听叶荷继续求道:“初丫头,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了,求求你了,帮我联系一下江恒吧,让他放我一马,我不想死啊,我说的都是真的,初丫头,只要你帮我,让我后半辈子给你当牛做马都行啊!” 叶初心里暗道:没想到,阴差阳错,江恒竟然送了她一个免费长工,这可是真是出乎意料了。 遥想在仙门的日子,叶初的生活可是从来都不缺少仆人的,辟谷之前,不乏有人烧火做饭,辟谷之后,不缺有人端茶倒水,除了下山历练需要完全依靠自己之外,在仙门的日子,说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绝不为过,甚至种植的花草树木都有专人打理,采摘的花瓣、草药、叶片、果实,或用来沐浴、或用来炼丹、或用来制茶、或用来食用,都有专人负责分类制作。 重回六十年代,无论衣食住行,叶初凡是都要亲力亲为,虽然倒也难不住她,但是如果有个免费长工能够替她来做,叶初表示:她还是很开心的。 所以,叶初决定了,只要叶荷听话,她便不出手对付她了。 叶初咳嗽了一声,说道:“你先把厨房收拾完吧,出来再说。” 叶荷听见叶初没有拒绝她,抽了抽鼻涕,兴奋地连连应是。 叶初走在院子里处理草药,大约过了十分钟,叶荷出来了,一只手紧紧攥着另一只手的食指站在一旁,不敢打扰叶初。 叶初侧头看了她一眼,随手递出去一个泥球,实实在在就是叶初刚刚在草药根部取下来的泥搓成的,只不过草药根部的泥或多或少沾了些许草药的味道罢了。 叶初一本正经说道:“这是江恒临走时候留下的,他说,如果你良心发现来找我认错,就把药给你吃下,但是你也不要以为吃下药就没事儿了,如果你不听话,我们还是有法子对付你的。” 叶荷几乎喜极而泣,猛地点了好几下头,说道:“我一定听话,从今往后,你叫我往东,我绝不往西。”叶荷说完才一脸感激地双手接过“药”,吃了下去。 叶初回过头去,背着叶荷,不禁抿嘴偷笑,等到叶荷问道:“初丫头,你现在需要我干啥?”叶初才干咳了一声,说道:“把屋子都打扫一遍吧,然后把厨房和院里的缸都装满水。” 叶荷见叶初丝毫不跟她客气,这才把心吞到了肚子,应道:“诶,诶,我这就去。” 叶初看着叶荷麻利进屋的背景,心道:如今这个长工也只能干点儿体力活儿了,不过来日方长,精细活儿可以慢慢教嘛! 想罢叶初也不再理会叶荷,专心处理起草药来。 第24章 下乡知青!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已经到了1966年秋天,石桥村迎来了秋忙,同时也迎来了一批知青。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实是早些年前就有的事儿了, 叶初记得, 在她四五岁的时候村里就迎来了第一批知青, 当时只有两个人, 都是二三十岁的男知青, 其中一个已经结婚生子, 娶了原大队会计家的女儿, 现在自己当了大队会计,而另一个则是家里给安排了工作, 头几年便已经回城了。 在她快满十岁的时候村里迎来了第二批知青,一共八个人,五男三女, 人数不少,记得当时,村里还提前为这批知青盖了知青所。 这八个人当初还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 抱着建设农村的伟大理想自愿下乡的, 然而他们到了石桥村不出一年, 理想便被现实压倒了。 他们纷纷想要回城,然而,下乡容易回城难, 三个女知青在村里熬了两年便熬不住了, 见回城无望便找人嫁了, 五个男知青也有一个在村里娶了媳妇儿扎了根,另外四个有一个终于在去年得以回城接替了父亲的工作,剩下三个则现在依旧住在知青所, 艰苦的生活已经让他们麻木,麻木到已经习惯村里的生活。 如今数年过去了,石桥村竟然迎来了第三批知青,并且这第三批知青可不是像前两批一样,是自愿下乡的,而是被迫下乡的,七男九女,一共来了十六人,一下子便给小小知青所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看着知青所破败的环境,有的吃不了苦的知青当场便跟队长赵国良表示,他们能不能不住在知青所,而是自己花钱租老乡家的房子。 赵国良本来就头疼怎么安顿这批城里来的少爷小姐,没想到他们倒是自己提出了解决方案,那好啊,你们就自己花钱租好了,等你们找了一圈就知道了,老乡家的房子还不如知青所呢! 赵国良冷哼了两声,不耐烦地敲了敲烟袋锅子,索性便不再管知青们怎么折腾了。 秋忙这么大的事儿,他可没时间陪娃娃。 然而赵国良却不知道,挑头儿说要租老乡家的房子的两个女知青,刚一进村儿便相中了叶初家的房子。 苏媚儿今年20岁,来自吉省省城,是家里的小女儿,非常得宠,父亲是革委会主任,母亲是纺织厂工会主任,要不是因为父亲职位感敏,特殊时期不敢冒险把她留在城里,又不好动手脚给她安排一个富裕村子,否则哪里舍得让她到石桥村这种穷乡僻壤来吃苦啊! 不过苏媚儿的父亲倒是给苏媚儿带了不少钱和票,并且承诺不出三年一定接她回城,给她安排工作,就这样,苏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下乡了。 所以当赵国良走后,苏媚儿第一个便不屑地扫了一眼简陋的知青所,高傲道:“我已经相中了一处住处,我先去了。” 紧跟着,另一个跟苏媚儿年纪差不多,穿着打扮完全不输于苏媚儿的女孩儿站了出来,笑道:“我也有相中的住处了,那我也先去了,等我安排好了再回来跟你们汇合。” 这个女孩儿名叫冯婉秀,19岁,来自邻省省城,出身书香世家,由于时局动荡,她的家里并不能够确定会不会受到波及,便让她和她的哥哥都下乡了,说是将来如果确定了家里不会受到波及,再接她和她的哥哥回城。 因此冯婉秀跟苏媚儿一样,都是不差钱的主。 两人一前一后,往同一方向而去,过了一会儿,苏媚儿回头道:“你跟着我干嘛?” 冯婉秀:“我没有跟着你,我也要往这个方向走。” 苏媚儿惊道:“你也相中了那个红砖房。” 冯婉秀挑了挑眉,“怎么,不行么?” 苏媚儿:“不行,你不能跟我抢。” 冯婉秀笑了笑,“那就得看看人家老乡愿意租给谁了。”冯婉秀说完,不屑地哼了一声,便踩着小皮鞋继续往前走去。 此时,正值中午,叶荷正在叶初家里给叶初和大黄做午饭,而叶初自己今天则去县城卖药了,还没有回来。 要说这几个月以来,叶荷的表现还是让叶初颇为满意的。 首先,叶荷为了每天能来叶初家里干活儿而不被婆家和叶家怀疑,竟然给自己编了一个非常好的借口,那就是,她因为摔破了头,落下了头疼的毛病,犯起病来就疼得不行,老孙头儿也束手无策,但是叶初的药却能缓解她的头疼病,然而叶初却不待见她,根本不想给她治,所以她才不得不出苦力来给自己换药。 借口虽然漏洞百出,然而只要叶荷自己咬死了,说就是这么回事儿,她的婆家和叶家就拿她没有办法。 于是,叶荷每天早晨,天不亮就跑到叶初家里,挑水劈柴,埋锅造饭,在叶初和大黄吃早饭的时候,她就坐在院子里啃粗粮饼子,等到叶初和大黄吃完,她再洗碗刷锅,收拾一番,叶初上山采药,她便上工。 中午下工,叶荷第一件事儿便是往叶初家里跑,给叶初和大黄做好午饭后她自己再跑回家里吃,然后再跑回来收拾,直到下午上工。 同样的,下午下工,叶荷依旧跑到叶初家里做晚饭,然后跑回家吃饭再回来收拾。 起初,叶荷就是负责叶初家里的卫生、挑水劈柴和一日三餐,后来,大约过了一周,叶初告诉叶荷,以后做饭可以多做一份,就不要带干粮或者来回来去地跑了。 倒不是叶初大发善心,而是她觉得叶荷年纪也不小了,天天这么折腾下去,折腾出毛病了村里再把帐算到她头上,得不偿失。 何况,她管饭又不是白管的,条件便是叶荷下午不能去上工了,要留下来帮她处理草药。 叶荷当然是巴不得的,毕竟叶荷眼见着叶初家里的伙食,那看是顿顿细粮天天有肉啊,简直是神仙般的日子啊,她每天做饭时都想偷吃一口,却是有贼心没贼胆,现在好不容易,叶初亲自开口了,她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至于少上半天工的问题,那就更无所谓,她上半天工最多只能挣四个工分,四个工分就能换得一日三餐的口粮,并且吃得这么好,叶荷怎么看都觉得自己赚大了,自此给叶初干起活儿来便更加心甘情愿了。 当叶荷真正把自己摆在了过去地主家的丫鬟的位置上之后,叶初的日子过得越来越舒服了,貌似除了采药卖药和洗自己的内衣裤之外,其他事情叶荷都能代劳。 最开始,叶初发现叶荷是个比较有眼力价儿的人。首先,叶初吃饭的时候依旧是跟大黄一人一狗,叶荷从来不会凑上来;其次,叶荷总会趁着叶初不在屋里的时候打扫卫生,不会在叶初喝茶或者看书的时候在屋里晃来晃去。 渐渐地,叶初还发现叶荷是个学东西挺快的人。处理草药她看了两遍就能上手,速度慢却不出错;泡茶她学了两遍就能照做,味道也大体不差。 后来,叶初跟生产队商量,花钱又扩大了后院的宅基地,在八十一株引灵草的外围又种了两排仙果,翻地和种树的工作当然都是叶荷来做的,叶初仅仅是负责在仙果种好后用灵力灌溉而已。 仙果种好后,叶初又让叶荷重新给后院扎了篱笆墙,后院既然扩大了,前院自然也没有不扩大的道理,于是,前院也重新扎了篱笆墙。 叶初在县城买了青砖,在前院铺了两排青砖路,没有铺砖的地方,叶初便让叶荷也翻了翻地,种上了一些仙茶。 就这样,通过陆陆续续的改造,叶初的家看起来比村里其他人家简直好上太多,也不怪苏媚儿和冯婉秀刚一进村儿,离大老远便被叶初的家吸引了。 苏媚儿和冯婉秀几乎同时敲响了叶初家的大门,大黄“汪汪汪”叫了几声,叶荷才听见敲门声,在围裙上抹了抹手上的油,小跑出去开门。 叶荷以为是村里人谁有事儿找叶初,没想到一开门却看见了两个年轻姑娘,不是村里人,应该是知青吧! 叶荷问道:“你们什么事?” 苏媚儿抢先道:“这位婶子,这里是您家吧!我是刚来的知青,因为知青所实在住不下我们这么多人,所以我想出钱租您一间屋子,一个月三块钱,您看行吗?” 苏媚儿说完便得意洋洋地看冯婉秀一眼,意思是:你看,我一个月能出三块钱,你出得起吗? 冯婉秀不屑地勾了勾嘴角,越过苏媚儿也对叶荷说道:“婶子,我也想租您一间屋子,我一个月出四块钱,您租给我吧!” 叶荷明白了,合着这两个知青姑娘是来抢着租房子的啊! 叶荷跟着叶初几个月,或多或少也了解一些叶初的性格,她觉得,不管这两个知青姑娘出多少钱,叶初也应该不会把房子租给她们的,于是叶荷说道:“两位姑娘,这不是我家,不过我想这家主人应该也不会把房子租给你们的,你们还是去别人家问问吧!” 苏媚儿跳脚道:“大婶儿,你该不会是嫌钱少吧,这样吧,我出五块钱一个月,这样总行了,大婶儿,你听清楚了,这可是五块钱啊!” “是啊,婶子,您别忙着拒绝,一切好商量嘛,我可以把价钱出到六块钱一个月,您再考虑考虑。”冯婉秀倒是依旧礼貌,不过她话里话外的意思,也是认为叶荷嫌钱少。 叶荷心道:这两个姑娘怎么回事儿啊,该不会听不懂人话吧! 叶荷刚待反驳,就看见叶初骑着车子由远及近,叶初把车子停在门口,单脚撑地,皱眉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儿,这两位是?” 第25章 书信往来! “哎呀, 叶初,你终于回来啦!”叶荷推开了站在门口苏媚儿和冯婉秀二人,满面笑容地把叶初迎了进去, 才继续说道:“她们呀, 是刚来的知青, 想租房子, 我刚才都告诉她们了, 我们不租, 但她们就是不信, 现在既然你回来了,你跟她们说, 我就先进去了,灶上还做着饭呢!” 叶荷见叶初点头便急忙回厨房了,根本不理依旧站在门口的苏媚儿和冯婉秀二人, 叶初则把自行车推到了院子里,开始默默卸车后座的藤筐。 苏媚儿和冯婉秀乍一看见叶初,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 都从对方的眼里看见了震惊的情绪。 想她们从大城市一路辗转来到石桥村, 整个石桥村的人, 哪怕是队长书记,哪怕是老知青们,也全都是穿着黑蓝灰三色的粗布衣服, 脸色黑黄, 看起来又脏又土。 但是刚才叶荷出来开门, 那一身干净利落的样子却让她们眼前一亮。 叶荷的衣服虽然已经洗得发旧发白却没有一丁点儿汗臭味儿,让人觉得舒服,另外她刚才正在做饭, 身上还带了一条藏蓝色底儿白色碎花的围裙,看起来颇为讲究。 理所当然地,苏媚儿和冯婉秀便把叶荷当成了红砖房的主人,因为她们觉得只有讲究生活的人才配住这样环境舒适的红砖房。 然而当她们看见叶初穿着白衬衫绿色军裤,骑着自行车来到她们面前的时候,她们方才意识到,原来刚才那位婶子没有骗她们。 眼前这位漂亮到不像话的小姑娘好像才是这里主人吧,并且看起来,她好像也不差一个月五六块钱的房租吧! 然而苏媚儿和冯婉秀却不想就此放弃,于是冯婉秀先开口问道:“小妹妹,我们能进来说话吗?” 叶初侧头看了她们一眼,手上动作不停,说道:“房子我不租,你们还有其他事儿吗?” 冯婉秀没想到对方竟然拒绝地如此干脆,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她转了转思维,凑近苏媚儿耳语道:“苏媚儿,我看咱俩想一个月五六块钱租下房子基本是不可能的,你能出到十块钱吗?你能出到,我就让给你。” 苏媚儿审视地看着冯婉秀,小声道:“怎么?你出不到?” 冯婉秀摊摊手,直白道:“出不到,你能出到,让给你就是。” 冯婉秀说罢作势欲走,苏媚儿跺了跺脚,拉住冯婉秀咬牙道:“好了好了,我也出不到,行了吧,你到底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冯婉秀斜眼看着苏媚儿,笑了笑,说道:“我的意思嘛,看看苏同学能不能委屈一下,跟我一起租下一间屋子,两个人住一间总比在知青所八九个人住一间要好吧,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直接把价钱提到十块钱,十二也行,要知道,这个价钱可都要赶上城里一个普通工人半个多月的工资了,她一个农村丫头,再有钱还能不心动吗?” 苏媚儿听了听觉得有理,便捅了捅冯婉秀小声道:“行,那你去跟她说。” 冯婉秀点了点头,自信地笑了笑,径自走进院子,来到叶初的身边蹲下,然而还不等她开口,便看见叶初藤筐里装的东西,她面上不自然地僵了僵,这两筐东西看起来都不止十块钱了吧! 然而冯婉秀却还是硬着头皮笑道:“小妹妹,你别忙着拒绝呀,我和她.”冯婉秀指了指门口的苏媚儿,继续道:“我和她只想租你一间屋子,一个月我们出十块钱房租,我们只是住,保证不给你添麻烦,这也是因为知青所实在住不下了,我们才求到你的,小妹妹,你就帮帮忙,答应我们好不好?” 冯婉秀觉得自己又是出钱又是陪笑,对方家里看起来又不小,怎么都能给她和苏媚儿匀出一间小屋子吧,然而叶初却道:“抱歉,我不租,你们问问别家吧!” 苏媚儿闻言,顿时气得跳脚,也走了进来,说道:“你家这么大,就租我们一间小屋子又如何,我们又不是不出钱,这样吧,再加两块,我们出十二块钱,怎么样?” 叶初瞥了苏媚儿一眼,淡淡说道:“首先,我家不大,算上厨房和堂屋才四间屋子,还都有用处,其次,我并不缺钱,所以也不是你们随便加几块钱我就会改变主意的,我一个人住惯了,怕被打扰,所以,你们还是请回吧!” 苏媚儿不服气地往叶荷所在的厨房方向一指,说道:“那她呢?她是谁?她不是跟你一起住的吗?” 叶荷听见声音偷偷从厨房里钻出一颗脑袋,看见叶初扫过来的目光又赶忙缩了回去,只听叶初说道:“她啊,她不住这,她就是村里的,每天过来帮我忙活忙活,做做饭什么的,这个全村人都知道,你们可以自己打听,还有什么事儿吗,没什么事儿你们就请回吧!”再一次说出送客的话,叶初显然已经失去了耐心。 苏媚儿从小到大哪里被人这么拒绝过,而且拒绝她的人还是她平时最瞧不起的泥腿子,虽然眼前这个泥腿子看起来比城里人还城里人,但是也掩盖不了她泥腿子出身的事实。 苏媚儿红着眼睛,指着叶初的鼻子,气得说了一声“你”,便被一旁的冯婉秀拉走了。 冯婉秀一边拉着苏媚儿往外走,一边对叶初说道:“打扰了,那我们就先走了。”接着,冯婉秀又贴着苏媚儿的耳边小声道:“别闹事儿,传到了队长耳朵里对我们不利,别忘了我们还要在这待上好几年呢!” 于是,苏媚儿和冯婉秀离开了,叶初关上了门,丝毫没有把刚才事儿放在心上,此时,叶荷的午饭也做好了。 叶初吃完午饭便带着大黄跑到后院,看看有没有成熟能吃的仙果。 所谓仙果,叶初在一开始种的时候便选了一种跟苹果长得类似的,果实略小于苹果,成熟之后一个个看起来红彤彤的,比苹果更甜,水分更多,最重要是充满了灵气,修士吃了能够帮助修炼,普通人吃了能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入秋之后,仙果进入到成熟期,叶初和大黄每天都会摘下来几个,你一个我一个地分着吃,当然叶荷就没有这种口服了,因为后院每天都有大黄守着,况且,就算没有大黄守着,没有叶初发话,叶荷也不敢偷吃啊! 叶荷表示,她自己这几个月日子过得不错,她不想找死。 大黄正式开始修炼是两个月前才开始的,刚开始修炼那会儿大黄的体型和食量都一度猛增,看得叶荷每天都恨不得把眼珠子瞪出来,然而她却不敢问也不敢说,直到上个月大黄彻底长成了一条成犬模样,它的体型和食量才渐渐稳定下来。 此时的大黄看起来威武霸气,牙齿洁白,皮毛锃亮,站起来已经超过了一米高。 然而,它却总喜欢用爪子搭在叶初的腰上让叶初摸它的头,在叶初的面前仍然是一副小奶狗脾气,爱打滚,爱撒娇,让叶初哭笑不得。 叶初估计大黄再修炼一个月之后,便能够通过意识跟她交流了,介时她准备出门一趟,多走一段时日,去更大的城市看一看,到时候把留下大黄看家,即便家里真的出了什么事儿,等她回来,大黄也能够通过意识交流告诉她,而不至于让她两眼一抹黑。 更何况,还有叶荷这个长工每天过来给大黄做饭和打扫卫生,叶初觉得,她回到这个年代已经半年多了,也是时候该出去走走了,就像当初在修真界下山历练一样,她总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想要出远门自然就要开介绍信,然而她一个未成年,有什么理由要出远门呢?这就不得不感谢一下江恒了。 江恒离开后,回到部队便给叶初寄了一封信,虽说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废话,但是出于礼貌叶初还是给江恒回了一封信,顺便把叶荷已经成为她的长工的事儿告诉了江恒。 两个月后她又收到了江恒的来信,江恒告诉她,自从他突破后,以前觉得难度很大的任务现在完成起来竟然轻而易举,上个月他又立了一个二等功,江恒说,这个荣誉有她一份儿,感谢她。 叶初又给江恒回信,告诉他不用谢,同时还告诉他,她已经开始教大黄修炼了,让他也努力修炼,不要让大黄给比下去。 再次收到江恒的来信便是前几天,江恒在信里说了一些琐事之后,末了在最后玩笑了一句:那你什么时候有空也来教教我呗,不然我一定会被大黄比下去的。 叶初最近刚好正在琢磨着开介绍信的事儿,江恒的来信倒给了她提示,她可以去看看江恒啊! 拜访父亲的战友,是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同时她正好可以到四处转转! 叶初心下决定了,便给江恒回信,说她有空,随着可以去看看他,不知道他有没有任务,如果没有任务就回信告诉她,她收到信就出发。 叶初的信寄出去,等江恒收到已经是一个月后了,叶初心想,等她再次收到江恒的信最少也是两个月后,没想到仅仅一个多月,她便收到了江恒的电报。 江恒在电报中告诉她,他最近一个月内都没有任务,他随时等她过来,让她订好车票之后发电报告诉他,他去火车站接她。 叶初愣了愣,心道:她怎么忘了还有电报这种快捷的联系方式啊! 第26章 出行! 江恒服役的第21军隶属金城军区, 驻地位于秦省雍城,跟叶初所在的石桥村,一个在西, 一个在东, 横跨祖国数千里, 不可谓不远。 然而正因为远, 才更加符合叶初的要求, 她正好可以借此机会在外面多走走, 多看看。 反正大黄在一周之前便已经能够通过意识跟她交流了,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叶初觉得, 家里也没什么是她放心不下的了,便决定收拾收拾,即刻启程。 有了江恒的电报, 叶初以看望父亲的战友的名义,很容易便开到了介绍信。 虽然此时秋忙还未结束,村里其他人请假都是难上加难, 但对于叶初而言却不成问题, 因为一来她并不上工, 二来她短短半年时间已经上交给生产队超过1200个工分,按照她的年龄来看,这个工分并不算少, 三来便是赵国良见是叶旭的战友邀请叶初进城见见世面, 想必一定会把叶初安排得妥妥当当, 便大笔一挥,批了叶初一个月的假,让她玩个痛快。 叶初得了便宜, 当然不会张扬,当天跟大黄和叶荷都详细交代了一番,晚上又去山里挖出了两颗她早已标记好的野山参,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便悄然离开了石桥村。 叶初先徒步走到了三合公社,然后在三合公社乘最早的公交车抵达安丰县。 在安丰县叶初先吃了顿早饭,又去了趟药铺,告知伙计,她即将出门一个月,这一个月都不能过来卖药了,然后才来到安丰县客运站,用介绍信买了一张去延东市的车票。 从安丰县到延东市,客车预计要开四个小时,每天早晨7点,中午11点,下午3点,一共三趟车,叶初自然错过了早晨7点的车,便只能选择坐中午11点的。 叶初问了售票员时间,此时才不过九点出头,她还有将近两个小时要等,于是她便在县城随便逛了逛,买了一些饼干和糕点留着路上吃,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赶回客运站。 第一次踏出安丰县,即便叶初修炼了百年,在修真界也算是见多识广,都不免带上了一点儿好奇,不过她外表沉稳,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样子,任谁也看不出她是第一次进城的。 延东市看起来要比安丰县热闹许多,主要是人多、商铺多、两三层的小楼也多。 客车穿过延东市的几天街道,终于停在了延东市客运站。 叶初下车后,并不急着看看延东市的风光,而是先在客运站打听了一下如何去往省城,打听之下,她发现今天竟然还有最后一趟客车去往省城,将在下午5点发车。 叶初想都不想便要掏钱买票,毕竟延东市再繁华还能繁华过省城吗,还不如直接到省城去看看呢! 然而售票员见叶初孤身一个小姑娘,年纪轻轻,长得又漂亮,便好心提醒她,如果她的家不是省城的,或者没人接她,最好不要做末班车,因为末班车到省城的时间应该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万一她找不到招待所,就得在客运站大厅将就半宿,如今已经进入11月份了,昼夜温差大,可别冻着了。 叶初心道:半夜到岂不是正好,她可以直接找一处僻静地方修炼啊! 至于冷不冷的问题,叶初更是直接忽略了,毕竟她以现在的身体强度,抗寒能力已非常人可比,11月份的天气还冻不着她。 叶初对着售票员笑了笑,礼貌说道:“谢谢大姐,我到了省城有地方去,我就买末班车的票吧!” 叶初买完车票,又打听了一下离客运站最近的国营饭店,跑去买了几个热乎包子回到候车大厅边吃边等,当然,此时叶初用的粮票便都是当初李文林和江恒买人参时给她的吉省粮票。 叶初吃着包子,心里却在计划着两件事: 第一,到了省城她一定要买一块手表,否则不知道时间,总是急急忙忙地赶车怕晚,结果又要等车,非常浪费时间; 第二,便是要多换一些全国票,毕竟她手里的票要么是吉省的,要么是延东市的,等她出了吉省,手里的票便全都用不了了。 叶初想着想着便到了发车的时间,一路无话,叶初终于在第二天不到凌晨一点抵达了省城。 省城的夜跟石桥村不同,石桥村的夜除了月色便再无一丝光亮,然而省城的夜除了月色还有零星的路灯为伴。 叶初沿着路灯走了大约十五分钟,释放精神力锁定了一处灵气相对浓郁之处,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种满了花木的有山有水的大园子。 叶初提气,轻轻一跃便翻进了园中,她走了走,找了一处相对隐蔽之处,便在一颗大树下盘膝而坐,开始修炼了起来。 由于开始修炼的时间较晚,叶初修炼完毕睁开眼睛已是天光大亮,叶初从隐蔽之处绕了出来,便看见零星几个人正在逛园子。 叶初准备离开,但想到白天如果再□□被人看见了似乎不好,便决定找个门规规矩矩地出去,没想到她刚找到门,还不等出去,便看见了一个小亭子,上面写着“售票处”三个大字,还有四五个人在排队买票。 叶初的脸色僵了僵,心道:原来省城的园子,进去是要收费的啊,问题是,她也不知道啊! 叶初有些步履艰难地蹭到门口,面对着一个带着红袖标的中年大叔,尴尬说道:“大……大叔,昨天我一不小心在园子里睡着了,没出去,我……我现在可以买一张票出去吗?” 中年大叔看着叶初通红的小脸,以为她是冻的,哪能想到其实她是羞的啊,便开口数落道:“你这女娃娃,咋能这么不小心啊,这都什么月份了,还敢在外面过夜啊,你瞧瞧这小脸冻的,该不是病了吧,我说,票就不用买了,把昨天的票根出示一下,赶紧回家吧,记得泡泡热水,喝碗姜汤……” 中年大叔还没有数落完,便听到叶初打断道:“票……票根丢了,大叔,我还是补一张吧!”叶初说着便递出了一张五块钱,她也不知道省城的园子门票几何啊,本着宁可多不能少的原则,便递出了一张大票。 中年大叔笑了,“我说你这女娃娃,冻傻了吧,门票五分,你给我五块干啥?” 叶初愣了愣,“哦”了两声,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张五分递给中年大叔,讪讪道:“对不起啊,大叔,我看错了。” 中年大叔摆了摆手示意没关系,说道:“你等着,我去帮你补张票哈!”说着中年大叔便往售票处走去,不出两分钟便拿着一张门票回来,撕掉一条之后,剩下的递给叶初,说道:“赶紧回家吧,别忘了泡热水、喝姜汤哈!” 叶初此时已经完全淡定下来了,接过票根点头说道:“谢谢大叔,我知道了。”说完便走出了园子。 走出十几米,不知道为什么,叶初竟又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这一看她才看见,原来她所谓的园子,门口摆放着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面写着四个大字,“胜利公园”。 叶初一副长了见识的样子,点头暗道:原来大城市的园子叫做公园啊,不知道是不是都是收费的呢! 出了个小小的糗倒是不影响叶初见世面的好心情,她走在省城的街道上,看着人来人往,心里念叨着:省城的自行车竟然比比皆是,公交车也很多,小轿车她一路行来竟也看见了好几辆;省城的楼,高的竟然有七八层,三四层的楼也是随处可见,商铺也好多…… 叶初走着走着,发现了一个看起来不错的早餐店,便走了进去,还别说,花样儿还真不少,不像是县城的国营饭店,早餐永远是粥和包子,省城的早餐店就不同了,不但有粥和包子,还有春卷、油条、豆浆、豆腐脑、鸡蛋饼、茶叶蛋等等。 叶初自从头天下午四点多在延东市客运站吃了几个包子之后便一直没有吃饭,此时正觉得饿了,便把除了粥和包子之外的其他食物每样都点了一份儿。 像春卷和油条这种需要过油的食物,叶初别说吃过了,她连见都没见过,毕竟这个年代油炸食物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在安丰县这种偏远又落后的地方,叶初没见过也是很正常的。 一顿早饭吃得叶初不禁眼睛发亮,她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觉得省城的饭比她做的好吃、比叶荷做的好吃、也比仙门的厨子做的好吃,她突然对自己未来一个月的日子莫名期待了起来,想着如果能多尝尝大城市的美食也好啊,回去之后可以让叶荷研究着做给她吃啊,这样也就不用每天翻来覆去地,不是炒菜就是炖菜,不是米饭就是馒头了。 叶初一顿早饭豪爽地吃掉了7块5毛6,引得周围的人频频侧目,也不知是觉得叶初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太能吃了还是太败家了,也可能两种心思都有吧! 不过叶初又岂会在乎周围的人的想法,在她看来,能吃是福,钱花没了也可以再挣,毕竟她的须弥空间里还放着两颗野山参等着出手呢,卖的钱足够她一路好吃好喝呢! 想到这里,叶初离开早餐店,便决定了,她在省城的第一站要去当初买人参的那位李老,李文林说的世一堂去看一看,如果幸运,李老正好在的话,想必她的人参很快便能出手了吧! 第27章 省城一日! 叶初打听了一下世一堂的所在, 得知世一堂竟然分为南柜和北柜。南柜是老柜,位于商业中心的南大街上,故名南世一堂, 北柜则位于北门外二马路上, 故名北世一堂。然而就在几个月前, 南世一堂被改名为“红光药店”, 北世一堂被改名为“工农兵药店”。 叶初心道:世一堂忽然改名的原因或许跟江恒在信中跟她提及的时局动荡有着莫大的关系吧! 然而不管世一堂改名的原因为何, 跟叶初的关系似乎都不大, 她只关心一点, 那就是,在改了名的世一堂里她还能不能找到李文林。 热闹的南大街上, 叶初看见了“红光药店”,那是一排五间敞亮的门市,座东朝西, 两侧为橱窗,中间为大门。 叶初走了进去,店内空间极大, 人来人往, 却丝毫不显拥挤。木制的柜台和斗架环绕, 刷着深颜色的油漆,药斗上嵌着黄铜的拉环,颇为古拙大气。正堂左右两侧各摆放着两张看诊的桌子, 有两个老先生正在坐堂号脉, 桌子对面则是一排椅子, 坐着排队看诊的病人。 叶初找了个柜台里正闲着没有在称药的伙计,说道:“您好,我想找一下李文林李老先生。” 叶初并不知道李文林还在不在改了名的世一堂, 也不知道即便他在,是在南柜还是在北柜,所以她决定挨个问一问,没想到,还真叫她问着了。 伙计反复打量着叶初,疑惑道:“你找李老?看病吗?你是怎么认识李老的,他老人家已经多年不坐堂了。” 叶初心下一喜,暗道自己运气不错,一下就找对了地方,便道:“对,我找李老,但不看病,我跟他是在安丰县认识的,您只要跟他提一下野山参,他就应该知道我是谁了。” 伙计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那你等等,我帮你问问。”伙计说罢便撩开了斗架旁边的帘子,走了进去。 叶初大约等了十分钟,才看见伙计引着李老走了出来,叶初此时并没有易容,依旧是自己本来的模样,所以李老并不是认识她,当然了,她也不应该认识李老。 李老走了过来,问道:“小姑娘,是你找我吗?” 叶初装成是一副第一次见到李老的模样,故作惊喜道:“您就是李文林李老先生吗?花婶子叫我来省城找您的。” 李老恍然:小姑娘口中的花婶子应该就是当初卖参的小嫂子吧,原来是她指点小姑娘来省城找他的,莫不是又挖到了什么宝贝? 李老慈祥笑道:“原来如此,这样吧,小姑娘,有什么事儿你跟我到后面的办公室说,来,走吧!” 李老撩开帘子带着叶初走了进去,叶初才发现,原来门市的后面还有三十多间房子,包括宿舍、食堂、厨房,还有加工制药的作坊。 穿过门市,便是院子。院子南侧,是一排平房,用作仓库,堆满了大木箱子和大木斗子。院子北侧,也是一排平房,用作办公室。规模之大,根本不是安丰县的药店可比。 叶初跟着李老来到了他的办公室,李老拿出待客用的搪瓷缸子给叶初倒了一杯热水,才笑着问道:“小姑娘,可是有上好的药材想要出售?” 叶初见李老开门见山,她也不好藏着掖着,便大方道:“嗯,我带来了两颗野山参。” 李老眼睛一亮,“哦?拿出来我看看。” 叶初从身上的挎包中取出了两个小木盒,那是她早就从须弥空间中取出来的。 李老小心接过,依次打开来看,不禁用惊讶地眼神看了叶初好几眼,才道:“小姑娘,这两颗野山参是你挖的,还是那位小嫂子,哦不,应该叫花小嫂子挖的,你跟她是什么关系呀?” 叶初就知道李老会问,故而早就准备好了说辞,“我也不知道她是哪个村的,我们是采药的时候认识的,她让我叫她花婶子,我就一直叫她花婶子,前些日子,我们又在山里碰见了,她听说我挖了两颗人参想要出手,就让我来省城的世一堂找您,正好我要出远门路过省城,就来碰碰运气,我本以为世一堂改名了,就找不见您了,没想到我运气还不错。” 李老看着人参感叹道:“是啊,你的运气不错啊,简直是太不错了,否则这上百年的野山参哪那么容易让你挖到,还一挖就是两颗,丫头啊,你确定都要卖吗?”李老说着说着,对叶初称呼也变得相对亲切了一些。 “嗯” 叶初重重点头,心道:不卖我来找您干嘛呀! “好哇!”李老拍了一下桌子,笑道:“丫头,你的这两颗野山参,其中一颗跟当初花小嫂子的那颗年份品相相当,不过重量却略轻,但我也出1200块钱来收,至于另一颗,年份上可就要逊色不少了,最多七八十年上下,虽然个头儿挺大,但我也只能出800块钱来收,两颗野山参,一共2000,丫头,你看怎么样。” 叶初心里清楚李老说得不假,便点头同意了,不过她想了想又补充道:“李老,我听花婶子说您当初还给她换了两百块钱的票,我也想换,您看成不?还有,因为我要出省一趟,所以我需要全国票,不知道您方不方便直接给我全国票?” 李老闻言不禁笑道:“你这丫头,小小年纪,还要出省哩,要去哪啊?需不需要老头子我帮你买票啊?” 叶初答道:“我要去秦省雍城。” 李老:“去那么远?干啥?” 叶初本想说去看望父亲的战友,但又怕李老问起关于她父亲的事儿,话题就扯远了,便道:“嗯,有朋友在秦省雍城当兵,去看望一下。” 李老点头,“原来是这样,不过丫头啊,这秦省可够远的了,你如果不急着今天走的话,老头子我也许可以想办法帮你搞一张卧铺票,你路上还能舒服一些。” 叶初眼睛一亮,心道:那感情儿好哇! 虽然她没坐过火车,也不太确定卧铺票到底指的是什么,不过顾名思义,应该是可以躺着休息的票吧!那一定比坐票环境更好更舒服呀!总好过她来省城时座挨着座人挤着人的客车吧! 于是叶初对着李老展颜一笑,说道:“谢谢李老,我不急着今天走,我今天还要买点儿东西呢!” 李老也笑了笑,说道:“那这样吧,我先给你拿1800块钱,剩下的200块钱我给你换成全国票和卧铺票,你晚上五点再来一趟,来拿,怎么样?” 叶初对于李老的安排无不答应,拿了钱道了谢之后,便离开了红光药店。 由于红光药店正好位于商业中心,于是叶初离开了红光药店后走了不出五分钟便来到了百货大楼。 百货大楼一共六层楼高,是叶初所见过的最高最大最气派的大楼,经营包括日用食品、服装布料、针棉织品等等,商品可谓包罗万象,不愧百货之名。 叶初首先花了160块钱和相应的工业票买了一块最新上市的梅花牌手表,调准了时间便直接带在了手上;接着她又买了一个黑色的双肩背包替换了原来的军绿色斜挎包;最后她又买了两身衣服塞进了背包里。 在叶初看来,省城百货大楼的衣服可要比县城供销社的衣服质量好上太多了,穿上既舒适合身又干净漂亮,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叶初不吝钱财的原因。 衬衫挑的都是纯棉的,柔软舒适,裤子挑的都是垂感最好的,显得腿又细又长又直,各种颜色针织衫叶初在县城从未见过,她一下便买了淡黄色和乳白色各一件,款式不同,一件圆领套头的,一件类似外衣。 叶初决定等晚上找一家招待所把自己好好洗干净,明天她就要换上新衣服出发,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便叶初经历过数百年沧海桑田,也不能免俗。 叶初把百货大楼从下至上逛了个遍,最后又在一楼买了不少她没见过也没吃过的零食才离开,刚刚赚的1800块钱转眼间便花掉了200多,叶初倒是浑不在意,毕竟赚钱对她而言实在是太容易了些,便缺乏了一颗省钱之心。 接下来,叶初又去逛了一趟书店,买了不少她感兴趣的书,出来后找了一处无人的角落,随手扔进了须弥空间。 就这样,叶初吃吃喝喝走走逛逛了一天,晚上五点她准时回到了红光药店,找到李老,李老此时已经把东西准备完毕,正在等她了。 李老给她准备了价值200块钱的全国票以及一张明天早上七点四十发车开往秦省省城的卧铺票。 叶初要把卧铺票的钱给李老,但李老却说什么也不要,只说辛苦她大老远跑过来把人参卖给他,卧铺票就算是送给她的,让她下次再挖到人参还一定要卖给他。 叶初点头同意,告别了李老,接下来她又去了趟邮局,给江恒发了电报。 晚上六点,叶初随便吃了顿晚饭之后,便找了一家招待所,洗漱修炼。 一夜无话,只等明晨出发。 第28章 火车救人! 第二天, 叶初起得很早,由于是第一次坐火车,所以她吃了早饭之后, 几乎是提前了半个多小时便抵达了火车站。 火车站人来人往, 是叶初从未见过的奔忙, 她拿着车票, 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 很轻松地候车、登车, 找到了自己的铺位。 居中不把边儿的位置使叶初免受烟味的荼毒, 随手把背包扔在了她所在的下铺的床上,中铺和上铺都暂时无人, 叶初扯了扯床单坐下,然后便发现对面下铺坐着的一家三口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叶初不明所以,但她见一家三口中的男主人身上穿着军装, 样式和质感跟她父亲还有江恒的军装类似,叶初猜想,对方应该也是个军人, 看她估计只是对于陌生人的好奇吧, 应该并没有什么恶意。 叶初报以一个礼貌的微笑, 没有说话,倒是军装男人开口问道:“小姑娘,你自己一个人出门吗?”声音爽朗, 带着正气。 叶初闻言愣了愣, 没想到军装男人会主动跟她说话, 她轻轻点头,回了一声“嗯”。 军装男人又问:“你才多大,家里人也放心得下?” 叶初不想跟军装男人透露过多自己的信息, 只说:“嗯,放心,下车了有人接我。” 军装男人理所当然的以为:原来是有人送有人接啊,难怪呢! 军装男人身边,看起来十分温婉的女人笑着接茬儿道:“小姑娘长得可真俊儿啊,你去哪啊?” 叶初:“秦省省城。” 温婉女人又是一笑,说道:“倒是顺路呢,我们也到秦省省城下车,小姑娘路上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跟我们说,出门在外,总要相互帮扶一下,哦,对了,我们正准备去餐车吃早饭,你要不要一起去?” 叶初摇摇头,说道:“谢谢大姐,不用了,我上车前已经吃过了,你们去吧!” 温婉女人点了点头,跟军装男人一起站了起来,军装男人又把铺位里面一直安静坐着的小女孩儿抱了起来,一家三口一起往餐车的方向走去。 叶初看见小女孩儿趴在军装男人的肩膀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呀眨呀地看着她,忽然贴着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的中间说道:“爸爸妈妈,大姐姐长得可真漂亮啊!” 被小女孩儿夸了的叶初不禁老脸一红,装作若无其事地低下了头,在抬头时,一家三口已经离开了车厢。 叶初回想起小女孩儿童真却苍白的脸,心道:“那孩子身体应该不太好吧!”然而这个念头只在叶初的脑海里出现了一瞬便被她抛出去了,她脱了鞋,盘腿坐在床上,把手伸进背包里挡着,其实却是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了一本书,接着她把背包放到床头,靠着被和枕头,把腿伸直,就这样静静看起书来。 车厢内有人说话,却远远谈不上嘈杂,叶初很快便沉浸在了书里,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家三口回来了,看见叶初正在看书,便对她笑了笑没有打扰她。 温婉女人拿出几张纸伏在小桌子上奋笔疾书,军装男人则带着小女孩儿玩起了加减法。 一上午时间,火车停了两次,不过叶初上面的中铺和上铺一直都没有来人,小小的空间内,依旧是叶初和对面的一家三口。 中午,温婉女人停下了笔,问小女孩儿道:“糖糖,饿了吗?” 小女孩儿糖糖说道:“饿了,但是妈妈,我不想去餐车呢!” 温婉女人轻轻戳了戳糖糖的小脸,笑问:“为什么呢?” 糖糖蹭着温婉女人撒娇,“不为什么,就是不想去呢!” 军装男人见状,说道:“兰芝,糖糖不想去就不去吧,我去把饭买回来吃。” 糖糖眯了眯眼睛,甜甜说了一句,“谢谢爸爸!” 温婉女人无奈,拍了拍糖糖的小脑袋,说道:“好啦好啦,那就让爸爸去把饭买回来吃,哎,你这孩子。”说罢,温婉女人又问叶初道:“小姑娘,需要帮你也买些吃的回来吗?” 叶初闻言放下书,“大姐,不用麻烦了,我跟着大哥一起去吧,顺便看看餐车有什么吃的。” 叶初说罢,翻身下床,麻利地穿上鞋,跟军装男人一起去了餐车。 餐车的午饭只供应盒饭,有米饭,有杂粮饭,菜嘛,好一点儿的,有芸豆茄子鸡蛋和两筷子肉,差一点儿的,就只有土豆白菜。 清汤寡水,叶初看着就觉得没什么食欲,但是考虑到她也不能一直吃饼干和零食凑合,便掏钱买了一份盒饭,当然她选的是米饭和好一点儿的菜。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火车上的饭竟然是不需要票的,这一点倒是让叶初惊讶不已,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黑市以外的地方买东西只用钱而不用票。 军装男人倒是一点儿也不诧异叶初买饭只捡贵的买,毕竟他看着叶初的穿着打扮就不像是差钱的样子。 军装男人跟在叶初后面也买了三份盒饭,选的也是米饭和好一点儿的菜,显然,军装男人也不吝啬这块八毛的。 回到车厢,开始吃饭,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显然都看出来了叶初是个不爱说话的性子,所以寒暄了两句便不再主动跟叶初说话。 长路漫漫,从吉省到秦省,足足两天的车程,叶初不能在众目睽睽下修炼,要不是有书为伴,想必一定会非常无聊吧! 时间慢慢走过了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又一个白天,叶初心道:再过一晚,她便抵达秦省省城了。 想到这里,叶初借着车窗外的月色和衣而卧,然而后半夜,叶初便被对面小女孩儿不正常的急促呼吸声惊醒了,继而她便听到了军装男人从上铺跳下来的声音。 只听军装男人焦急道:“兰芝,不好了,糖糖犯病了,快,快,拿药给我。” 温婉女人闻言腾得一下坐了起来,头磕在上铺的床板上,“砰”的一声,她却浑然不觉得痛。 “卫国,你说什么?糖糖犯病了?对,药……药……”温婉女人急忙从包里翻出了药,递给军装男人,然后便从中铺一骨碌直接爬了下来,落地时站立不稳,要不是叶初从后面扶了她一把,她可能已经摔倒在地了,不过她却来不及跟叶初道谢,赶忙帮军装男人一起给糖糖喂药。 然而糖糖此时已经胸口剧烈起伏,呼吸断续急促,竟然说什么也吃不下药了。 温婉女人急得直哭,“呜呜,卫国,现在怎么办呀,糖糖为什么会突然犯病啊,她都已经好久没犯过病了,怎么会这样呢!” 军装男人显然也急得不行,“只能去医院了,但是距离到站还得四个小时,兰芝,要不,我把药磨碎了溶水里硬灌吧!” 温婉女人结巴道:“好……好,听……听你的……” 此时,叶初终于忍不住起身拦住了军装男人,“来不及了,药已经不管用了,让我来。” 显然叶初已经看出来了,糖糖正处于一个极度缺氧的状态,此时即便用了药也缓解不了这种状态。 近半年来,叶初看过不少医书,不只是中医,也包括西医,因此她知道糖糖的病称为哮喘,又称喘鸣,突然严重发作,很大可能是因为接触了过敏原。 如果此时不是在火车上,用最快的时间把糖糖送到医院,便可以通过先吸氧再用药的方式直接解决问题,然而此时,如果没有专业医生给糖糖做急救的话,想必等到火车到站,糖糖就凶多吉少了。 叶初觉得,她本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在修真界数百年,她冷眼见过了多少生死。 怜悯之心,呵,不存在的。 然而看着军装男人颤抖的身影,叶初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便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想到了当年,她被王翠芬毒打之后,父亲冲进院子踢倒王翠芬,抱着她的时候那颤抖的双手。 她想,现在是她失去了父亲,等于是失去了她灰暗童年中的唯一一道阳光,但是反之,如果是父亲失去了她,那就等于是失去了父亲一辈子的希望吧! 是啊,同理,如果眼前这对夫妻失去了他们的女儿,那该是何等的绝望啊! 不得不说,叶初动了恻隐之心,她起身拦住了军装男人,“……让我来,我懂医。” 叶初不再看发愣的夫妻二人,而是回身从背包里取出银针,其实却是从须弥空间中翻出来的数百年都没用过的玩意儿。 “让一让,信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叶初的眼睛在夜色下亮得发光,以至于军装男人一下子便信了叶初话,他扶着温婉女人让开半步。 叶初在糖糖的胸口下了三针,干脆利落,毫不犹豫,然而针却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真正能够帮糖糖治病的而是叶初通过银针渡过去的灵力。 仅仅半分钟,叶初收了针,糖糖也呼吸平稳地睡着了,叶初不仅帮糖糖度过了此次危险,还根治了她的哮喘,反正对于叶初而言,所耗的灵力也是微乎其微,何不好人一次做到底。 “好了,糖糖已经没事了,如果不放心,你们可以留一个人不睡,再看着她点儿。” 叶初当然不会说什么她已经把糖糖完全治好了一类的大话,不过即便如此,也足够震惊眼前的夫妻二人了。 军装男人:“糖糖没事了?” 温婉女人:“真的吗?糖糖没事了?” 叶初无奈:“是啊,大哥大姐,糖糖现在呼吸平稳,她只是睡着了而已,还有四个小时才到站呢!要不?咱们也再休息一会儿吧!” 第29章 又见江恒! 车厢里有几个觉浅又热心的人围过来询问情况以及需不需要帮忙, 然而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见糖糖真的已经转危为安,就像叶初说得那样,只是呼吸平稳地睡着了, 便连连道谢以及道歉劝散了众人。 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随后对叶初千恩万谢, 跟叶初说了他们的姓名工作, 又说了他们的家就住在秦省省城, 希望叶初一会儿下车后能给他们一个报答的机会。 然而叶初此番救人却是全凭一时的恻隐之心, 并不想要什么报答, 也并不想跟这一家三口有过多的交集, 便客气了两句,表示下车再说, 然后又借口自己累了,想再休息一会儿,便躺下了。 实际上叶初打的主意是, 等到下车之后便赶紧离开,这样一来,这一家三口就算是想报答也找不到她的人。 早晨六点, 糖糖悠悠转醒, 对自己昨晚曾命悬一线的事茫然不知, 只是嚷嚷着饿,军装男人见叶初还没醒,便径自去餐车把早饭买了回来, 当然还带了叶初的份。 叶初其实早就醒了, 但又怕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旧事重提, 便一直假寐。 现在糖糖既然已经醒了,糖糖又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为了不给糖糖造成心理负担, 想必军装男人和温婉女人这对做父母的,应该不会把昨晚发生的事告诉糖糖吧! 那也就意味着,他们当着糖糖的面不会说过多关于感谢关于报答的话。 于是,叶初睁眼,坐了起来,果然不出所料,温婉女人抱着糖糖只是跟叶初微笑颔首,问了声早。 军装男人买饭回来,分给叶初一份,叶初倒是没有拒绝,心道:正好,这就算是她救了糖糖的报答吧! 又过了一个小时,火车驶进站台,终于抵达了秦省省城。 火车刚刚停稳,叶初便麻利地背上背包,跟一家三口打了声招呼,道了句再见,便头也不回地跑下了车。 军装男人急道:“诶,妹子,你先别走啊,等等!” 叶初闻言却跑得更急了。 温婉女人拍了一下军装男人的后背,说道:“别管我们娘俩,你赶紧去追,一会儿我们在老地方汇合。” 军装男人点头,捞起最重的行李背在身上,便赶忙跑下了车。 叶初轻装简从,在人群中穿行,很快便出了站。 出站口,叶初一眼便看见了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身高一米八好几的江恒,站在人群中极为突出。 当然了,江恒也一眼便看见了叶初,半年没见,他发现叶初竟然又长高了不少,也变得更加漂亮夺目了。 她穿着淡黄色的针织衫,里面是一件纯白色的衬衫,梳着高马尾,看起来俏丽时尚,瓷白的皮肤在晨光中显得晶莹剔透,像一个天然的发光体,让他在人群中只能看到她一个人的存在。 江恒对着叶初用力挥了挥手,只见叶初跑了过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袖子,说道:“咱们快走!” 江恒一边被叶初拉着跑,一边问道:“你跑什么呀?有人追你呀?再说了,你拉着我,你认识路吗?” 叶初闻言,推了江恒一把,“那你带路,咱们快走,我路上随手救了个人,被缠上了。” 江恒回头,果然看见百米开外有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正在朝他们的方向追过来,“小叶子,你救了个当兵的?” 叶初点头,“嗯,是他女儿。” 江恒不解,“那他追你干啥,难道,要报答你?” 叶初用颇为无奈的语气“嗯”了一声,却听江恒笑道:“行啊,小叶子,做好事还不留名呐!” 叶初翻了个白眼,说道:“我只是嫌麻烦,对了,你不是说要带我去你们部队的驻地吗,咱们怎么去?” 江恒笑道:“当然是开车了,来,小叶子,跟上。”江恒说罢,脚上便加快了速度。 叶初紧随其后,军装男人契而不舍。 然而很快,江恒和叶初便坐进了车里,军装男人追上来的时候只吃到了一溜烟尘。 只听军装男人喃喃说道:“军车,还是雍城的车牌,难道是第21军?” …… 江恒开着车,问叶初道:“饿不饿?要不要先吃个早饭?” 叶初回答:“不饿,我在车上吃过了。” 江恒点头,“行,那咱们就先回军区,对了,小叶子,到雍城需要两个小时,不知道你晕不晕车,如果路上不舒适一定要说。” 叶初侧头看着江恒,语气奇怪,“你觉得我会晕车?” 江恒愣了愣,才哈哈笑道:“是啊,我怎么会觉得你会晕车呢,你的能耐都快赶上我师傅了。” 叶初不理江恒。 江恒只得再次挑起话题,“我说小叶子,这都十一月份了,你就穿这么点儿,不冷吗?” 叶初又是刚才的那副语气,“你觉得我会冷?” 江恒轻笑一声,“嘿,小叶子,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真当自己是神仙啦,寒暑不侵啊!” 叶初一副认真脸,说道:“虽然称不上寒暑不侵,但我真的不冷,等你修炼到我这个境界你就明白了。” 江恒被噎得一愣,不禁反问道:“那你看,我什么时候才能修炼到你这个境界呢?” 叶初又是一副认真脸,摇摇头,诚实道:“短时间,够呛。” 江恒侧头看着叶初,咬咬牙,小丫头一副正经八百的样子,很难让人觉得她是在打趣他,也就是说,小丫头是认真的,他想追上她的步伐似乎很难了。 想到这里,江恒表示自己倍受打击,索性闭嘴开车,然而,车内突然安静的空气让叶初意识到,她是不是打击到江恒的自信心了。 叶初下意识摸了摸鼻子,暗道:不至于吧,他一个大男人,不会这么小心眼吧! 叶初干咳了一声,不自然道:“其实你的境界已经很不错啦,你也不能跟我比呀,毕竟我是修仙的嘛!” 江恒闻言扑哧一笑,“又来了,又来了,说我比不上你就比不上你呗,干嘛又说自己是修仙的呀,你还真想成仙呀,你说说你,安慰个人都不会,行啦,你也不用安慰我,反正我脸皮厚,比不上你就比不上你吧,慢慢努力呗!” 叶初:……为啥就不信我是修仙的呢? 然而叶初心里虽然十分不解,却也没有过于纠结这个问题,想到江恒曾在信里跟她说的让她也教教他修炼的话,便转移话题说道:“你在信里说的让我教你修炼的事,我仔细想了想,应该不行。” 江恒愣了愣,没想到自己玩笑的一句话,叶初竟然当真了,他赶忙笑着摆摆手,“没事儿没事儿,我也就是开个玩笑,你……” 江恒想说“你别当真”,但还没有说出口便被叶初打断了,只听叶初一脸认真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愿意教你,而是我们修炼的功法不一样,但是我给你准备了几瓶丹药,你按照方法服用,想必不用我教,修炼也能事半功倍。” 江恒没有料到,峰回路转,叶初竟然不是拒绝他,而是为他细心准备了辅助修炼的丹药,江恒停车,颇为感动地看着叶初,缓缓说道:“小叶子,谢谢你。” “嗯?”叶初侧头,满脸问号地看了过来,“唔,不……不客气,你……为什么停车了啊?” 江恒看着叶初呆呆的表情,无奈地摇了摇头,心中不禁有些怀疑:这丫头到底是不是心里有他,并且特别为他准备了丹药啊! 然而叶初如果知道江恒此时此刻的所思所想,她一定会无情地回复一句:当然不是,丹药只是为了感谢你让我成功开到了介绍信而已。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江恒说了句,“不为什么,就是油门踩成刹车了。”便继续开车。 接下来的路上,叶初先给江恒讲解了三种丹药的服用方法,其实就是什么丹药需要在修炼前服用,什么丹药需要修炼后服用,什么丹药需要每天服用,什么丹药需要间隔多长时间再服用,然后两人又交流了一些修炼心得,却大多时间都是江恒在说,叶初在听,只有江恒提出问题时叶初才会解答。 两个小时过后,军车终于抵达了第21军的驻地,江恒直接把车开进了军区,然后在军区招待所给叶初开了一间房间。 江恒的不少战友,同时也是叶旭的战友,他们头两天便听江恒说叶队的女儿要来部队看看,所以大家便一起为叶初准备了接风宴。 地点:部队食堂。 钱:大家一起凑的份子。 虽然部队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来的地方,但叶初作为烈士家属,来看望一下她父亲的战友,江恒提早跟上级报备了一下,还是很容易便争得了上级的同意,与此同时,他还特别申请了明天和后天两天假期,准备开车带叶初在雍城还有周边城市玩一玩。 江恒让叶初在招待所休息一个小时,等一小时之后,他再来接她吃午饭,下午则带她在部队参观一下。 江恒离开后,叶初在招待所好好洗漱了一番,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便盘膝坐在床上,一边修炼一边等着江恒来接她。 修炼中,感觉没过多久,敲门声便响起了,叶初听到了江恒的声音,“小叶子,你睡着了吗,出来吃午饭了。” 叶初开门,“没睡,我们走吧!” 江恒点头,“嗯,我们走吧,你父亲的战友,当然,也是我的战友,他们听说你来了,都非常欢迎你,特意在食堂为你准备了接风宴,一会儿我把他们介绍给你认识。” 第30章 大侄女!or小叶子!…… 叶初跟着江恒一路来到了189团食堂二楼, 只见一圆桌子十来个穿着迷彩服的壮硕汉子正在对她翘首以盼。 “呦,队长,你可算回来了, 这就是叶队的闺女吗, 都长这么大啦!” “大侄女长得可真俊儿啊, 还别说, 这眼睛, 这鼻子, 就像叶队说的那样, 跟他长得简直一模一样!” “可不是么,大侄女, 队长,你们赶紧过来坐啊!” “……” 叶初听着面前众人一口一个“大侄女”的,热情得简直令人头疼, 该不会真让她挨个叫叔叔吧! 叶初侧头,求助地看着江恒,一张漂亮的小脸拧巴着, 似乎在说:你还不赶紧帮帮忙。 江恒看得颇为好笑, 却不得不站出来为叶初解围, “去去去,叫什么大侄女,人家小叶子今年都15岁了, 我都不好意思当人家叔叔, 你们就好意思啦, 还是说你们巴不得想压我一辈儿。” “队长,话可不能这么说,你年纪小, 不好意思当人家叔叔,但是我们年纪可不小哇,老高我今年都三十有二了,只比叶队小了五岁,怎么就不好意思当人家叔叔啦,我还给大侄女准备了见面礼呢!” “哈哈哈,是啊,队长,我们可不是想压你一辈儿,是你自己不好意思当人家叔叔的,怪我们喽!” “要不这样吧,队长,我们各论各的,我们叫我们的,你叫你的,我们绝对不占你的便宜,对不对啊,大家伙儿?” “对,是这个理儿。” “……” 听着众人扯着大嗓门儿插科打诨,叶初不禁抿了抿嘴,心道:原来这就是部队的气氛啊,还真不赖呢! 江恒被众人围攻,一时词穷,看着叶初的目光颇为尴尬,叶初挑了挑眉,回了江恒一个“原来你的兵都不听你的话啊”的眼神。 江恒愣了愣,心道:输人不输阵,尤其是不能在小叶子面前输阵啊! 叶初见江恒发愣,轻笑一声,正要示意江恒:叫叔叔就叫叔叔吧,不过是个称呼罢了,毕竟面前众人实实在在都是她父亲的战友,年纪都比她大了十岁不止,叫叔叔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然而此时,江恒却看也不看叶初一眼,径自往前站了一步,板着脸沉声道:“不能各论各的,我把小叶子当妹妹,你们也得把小叶子当妹妹,我是队长,这事儿你们得听我的。” “凭什么呀,又不是训练又不是任务的,队长,你咋能啥都管呢!” “对呀,不能因为你是队长,就什么都听你的呀,哈哈!” “……” 江恒再次遭到反驳,若是平常,既不涉及训练又不涉及任务,江恒可能也就嘻嘻哈哈地妥协了。 毕竟他年纪最小,兵龄最短,虽然他是这里的头儿,却跟属下没大没小惯了。 不过今天,不知道为了什么,他就是想跟属下的这帮大哥们好好较较真儿。 因为他觉得,如果他的战友叫叶初大侄女,即便他自己叫叶初小叶子,但在别人的眼里,叶初也成了他的晚辈。 他才不要当小叶子的长辈呢! 江恒此时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为什么不要当叶初的长辈,然而却下意识地全身都写满了拒绝。 “行呀,你们不听我这个队长的,可以呀,那咱们就出去练练,怎么样,你们今天要是能把我撂倒了,我就听你们的,怎么样?”江恒脸上挂着笑容,活动了一下手腕,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副队高壮脸色一僵,“队长,不至于吧,玩这么大,你可别吓唬我老高啊!” 江恒挑眉,“谁吓唬你了,来不来,我跟你们也好久没有过招了,要不咱们先吃饭,吃完饭再练?” 高壮连连摆手,“可得了吧,谁愿意跟你练谁跟你练,我可不练。” 众人纷纷表示,找虐的事儿,我们也不奉陪。 江恒笑了,回头对叶初得意地扬了扬眉,说道:“小叶子,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副队,名叫高壮,你叫高哥,这位是……” 叶初完全想不到江恒最后竟然凭借武力威胁解决了问题,她递给了江恒一个“行,真有你的”的眼神,开始跟着江恒一个个认识众人,当然,众人对她的称呼也都从“大侄女”变成了“小叶子”。 一顿饭吃完,可谓是宾主尽欢。 下午,队里的训练由副队高壮负责带队,江恒则腾出时间带叶初参观了一下军区。 叶初不爱说话的性子江恒是一早便见识过的,有问才有答,你不问她绝对不答,如果想让她主动发问,除非是激起了她的兴趣。 为了不使两人之间的气氛冷场,江恒只得围在叶初身边,一边不停地说,一边试图激起叶初的兴趣。 就这样,一下午参观下来,江恒非但不觉得累,反而乐此不疲,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平时少话的自己竟然也成了多话之人。 而叶初呢! 虽然不爱说话,却是个很好的听众,尤其江恒跟她讲的很多东西都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大到装甲车坦克,小到枪支望远镜,还有训练场上的铁杠铁圈铁丝网,等等,都使叶初长了不少见识,听到兴起时,难免问上一两个问题,在江恒的陪伴下,一天时间过得飞快。 叶初在来之前便考虑到江恒训练忙,腾不出太多时间来陪她,所以在电报上就跟江恒说,她只在雍城呆三天,然后她想自己到全国各地走走,尤其是,她想去一趟京城看看,因此江恒也只跟上级请了三天假。 如今,第一天已经在路上和军区度过了,第二天,江恒便开车带着叶初逛起了雍城。 由于时局动荡,此时的雍城远远不及过去繁华,老街上林立的商铺几乎关门了一半,可即便如此,叶初依旧尝到了不少当地特色美食,擀面皮、臊子面、豆花泡馍,传统的西部面食带了叶初别样的体验,使她心情极好。 晚上,叶初和江恒也没有回军区,他们选择了走进秦岭山脉,这是叶初提出来的要求,因为她想在山中修炼一夜,毕竟回军区招待所她也是修炼,那还莫不如进山呢,毕竟山中灵气浓郁,修炼效果总好过于军区招待所。 江恒也是个习惯于在夜间修炼的人,叶初提出的要求倒不会耽误他休息,所以两人便欣然结伴进山。 一夜修炼无话,第二天早晨,江恒和叶初别分猎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江恒看着叶初从背包里依次掏出了火石、盐巴和调料,不禁惊讶于叶初准备之周全,然而他却怎么也想不到,这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叶初特意准备的,而是叶初想要用了才从须弥空间中取出来的,背包,不过是个障眼法罢了。 吃完早饭后,叶初和江恒又在秦岭深山里逛了很久,叶初发现秦岭真是个中药的圣地啊,说一句漫山遍野无闲草绝不为过,然而叶初远道而来,大量采摘似乎没有必要,不过若是挖上两颗名贵药草带回去顺便找李老出手,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在江恒颇为无奈的目光中,叶初成功挖到了两颗灵芝和一颗何首乌,又在江恒震惊的目光中,以匕首劈木,刷刷刷,削了三个小木盒子把草药一一放好,才对江恒说,“好了,我们下山吧!” 下午,江恒开车把叶初送到了省城,又在省城陪叶初转了一圈,直到陪叶初吃完晚饭才开车返回雍城。 回去的路上,不知道是不是车上少了一个人的缘故,江恒一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不是滋味,这种莫名的感觉让他有些不明所以,他忽然意识到,小叶子刚走他竟然就开始想她了。 …… 却说唐卫国那天没有追到叶初,只得回头跟林兰芝和糖糖汇合,不过唐卫国虽然没有追到叶初,但他却隐约了知道叶初的去处,因为他看见叶初跟着一个军装男人上了一辆军车,这辆军车应该是隶属于第21军的。 唐卫国觉得自己心中有数了,便决定先跟妻子带糖糖去医院好好做个检查,看看糖糖到底是为什么突然发病,是不是病情有了新的变化,然而,在医院检查了一番,结果却令唐卫国和林兰芝万分震惊,因为医院给出的结果竟然是糖糖没有病,她的哮喘病已经好了。 难道……难道糖糖得了三年之久的哮喘病竟然让一个小姑娘的区区三针给扎好了?简直匪夷所思。 唐卫国和林兰芝把这件事讲给了林兰芝的父亲,林老爷子当场便断言这个小姑娘不简单啊,或许是个奇人。 由于林老爷子是金城军区退下来的高级将领,他想到叶初可能是个奇人之后,第一反应便是,叶初能不能治好他的老领导的病呢? 于是,林老爷子立即联系了他的老部下,询问第21军有没有外来人士探亲访友,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林老爷子得到回复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之后的事儿了,然而当林老爷子得到回复想要见叶初的时候,叶初却已经跟着江恒离开了第21军。 林老爷子联系不上叶初,倒也没有兴师动众地去找,他以为叶初玩上一两天之后便会跟着江恒一起回来,没想到两天之后,回来的却只有江恒一人。 此时,林老爷子再兴师动众地去找,也无济于事了,因为偌大个省城,短时间内想找到一个人谈何容易,更何况,叶初也只是在省城驻足了一天,第二天晚上便登上东行的列车离开了。 第31章 回村,被革委会盯上了!…… 叶初离开秦省省城的这一天, 江恒也被林老爷子召唤到了秦省省城。 江恒并不认识林老爷子,但不妨碍他知道林老爷子的鼎鼎大名,江恒实在想不明白金城军区这位德高望重的退休首长找他所谓何事, 当然, 江恒想不明白的原因就要怪江恒的上级了, 只下了命令让江恒赶紧过去, 却没有说明原因跟叶初有关。 江恒来到林老爷子居住的军区大院, 警卫员把他引到了一栋古拙的二层小楼前, 站在门口迎接他的竟然是一位熟人, 正是那天在火车站追赶叶初的军装男人,江恒忽然就明白了, 首长找他所谓何事,大概是想通过他找叶初吧! 但是,找叶初干什么呢?难道就是为了感谢吗?江恒觉得不尽然吧! 江恒跟唐卫国互相敬个了礼, 只听唐卫国说道:“江队长,您好,鄙人唐卫国, 林老是我的岳父, 他老人家正在等您, 请进。” 江恒同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道:“您客气了,请。” 林老爷子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客厅, 不动如松, 看到江恒第一句话便是, “你就是小江吧,之前听说过不少你的事迹,今天总算是见到你本人了, 果真,年少有为啊,不介意老头子我突然把你叫过来吧!” 江恒万万没有想到以林老爷子的身份竟然会站在客厅等他,他赶忙立正,敬了个标准的军礼,朗声道:“首长好,首长有命令,请指示。” 林老爷子笑了笑,对江恒摆手道:“小江啊,别拘束,指示谈不上,是老头子我有事儿求你帮忙,来来来,咱们坐下说,卫国啊,给客人倒茶。” 唐卫国:“是,爸。” 林家的客厅虽然足够宽敞却只摆放了一套木制的老式家具,暗淡,陈旧,看起来颇有年代。 江恒坐在林老爷子对面的椅子上,身板儿挺得笔直,双手放于膝上,一副标准的军人姿态,他看着林老爷子,说道:“首长,有什么事儿,您请说。” 林老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是这样,前段时间,我女儿女婿带着我的小外孙女去黑省,也就是我亲家那里探亲,回来的火车上,我的小外孙女突发哮喘,幸亏一位小姑娘出手相救,我的小外孙女才平安度过了此次危机,我女儿女婿本想把这位小姑娘请到家里来,好好感谢一番,然而这位小姑娘做了好事却不愿意图报,一下车便跑了,我女婿卫国追她不到,最后,发现她竟然被你给接走了,我听你们部队领导说,她是你战友的女儿?” 江恒点头,“是,首长,她是刀锋特战队前队长叶旭的女儿,名叫叶初,叶队牺牲之后把叶初托付给了我照顾,叶初这次来是接受了我的邀请,来参观参观部队,也见见她父亲的战友,顺便玩几天,至于她在火车上救人的事儿我也听她提了一嘴,却不想竟然您的外孙女。” 江恒顿了顿,继续道:“不过,首长,我了解叶初的为人,她救人只是因为心善,并不是为了图什么回报,所以,您如果想要通过我,找到她,然后感谢她,其实大可不必,她既然当时没有接受你们的感谢,想必日后也是不会的。” 林老爷子看着江恒哈哈一笑,“小江啊,你误会了,我们固然想感谢叶初,但如果叶初不愿意,我们也不会强加给她。诚然,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的确是想通过你找到她,但原因却不是为了感谢她,而是想请她为一个人看病。” 江恒愣了半晌,他万万想不到竟是这个原因,但是,能够让林老爷子亲自出马并且大费周章请叶初为其看病的这个人,会是一般人吗? 江恒喉咙发干,吞了口吐沫,问道:“首长,方便问一下,是给谁看病吗?” 林老爷子也不隐瞒,“是我的老首长,人在京城,你当兵,应该知道他,郭怀德,郭老。” 江恒心中了然,呵,果然不是一般人啊! 郭怀德,郭老,上将军衔,无产阶级革命家,何等的地位啊! 这样的人物本不应该缺少厉害的医生吧!但为什么需要小叶子去看病呢?还有,为什么林老认为小叶子能治郭老的病呢? 还是说,林老只是让小叶子去试试。 然而,试试? 如果试好了,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好不坏,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如果试坏了,小叶子该如何是好啊! 江恒觉得这简直就是个烫手山芋。 “首长,据我所知,叶初只是懂得一些中药的药性药理,平时采药卖药维持生计,医术她可能会点儿,但也就是看个小病而已,郭老首长的病如果那么多大国手都看不好的话,叶初也未必啊!” 林老爷子轻笑一声,老眼浑浊却能看透江恒的所思所想。 “小江啊,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这样吧,我向你保证,不管看病结果如何,我来保叶初无恙,怎么样?” “但是小江啊,要我说,你可能不太了解你这位,也不知道该叫大侄女还是该叫小妹妹……” 江恒脸上泛红,“该叫小妹妹,咳咳,我跟叶队还有叶初,咱们各论各的……” “行,那就小妹妹,我的意思是说啊,小江,你可能不太了解你这位小妹妹的医术啊,她不仅凭借三根银针就把糖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还一下子根治了糖糖的哮喘,根治,你明白吗?这是何等高明的医术啊!大国手想必也没有这样的医术吧!” 林老爷子顿了顿,又叹道:“想想自从61年,老首长患上了支气管炎,病情反复不定,每每发作,咳嗽不止,他又放不下手中的工作,稍有缓解便带病工作,这两年,他的病情愈发严重了,甚至还诱发了肺气肿,我实在是见不得老首长再忍受这样的折磨,所以当我得知有人竟然仅仅凭借三根银针便能根治哮喘,我的第一想法便是看她能不能治好老首长的病,即便不能根治,能够缓解老首长的痛苦也是好的啊!” “所以,小江啊,你不要有太多的顾虑,不管你这位小妹妹能不能治好老首长的病,都有我在后面兜着呢,你只需要帮我找到她,然后帮我把她带到京城去,你愿意吗?” 江恒听了林老爷子的话,颇为动容,的确,像郭老这般伟大的革命家,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他已经付出了太多,实在不应该在晚年还要承受病痛的折磨,如果小叶子真能治好郭老的病,无论为国为民,都是功德无量,如果不治好,那就提醒小叶子一定不要治坏,想必林老也一定会保她全身而退。 思及此处,江恒站了起来,对林老爷子承诺道:“首长,我会帮您找到叶初,并且帮您把她带到京城去,不过,我可能需要过段时间再出发。” 林老爷子皱眉,“是有什么难处吗?” 江恒摇头,“那倒不是,只是因为这段时间我也找不到她,叶初这次出门跟生产队一共请了一个月的假,如今才不过一周多,她说她要自己四处转转,我也不清楚她现在去了哪,只能等她回村,我再去找她。” 林老爷子闻言不禁吹胡子一笑,“哈哈,这个小丫头,年纪不大,胆子倒不小,还要自己四处转转,行,小江,那你就等上半个月再出发吧,我会帮你跟你的上级请假的。” 江恒敬了个礼,朗声道:“是,首长!” …… 秦省发生的事叶初一无所知,因为她已经抵达了秦省的临省,晋省。 四处走走看看,大约也停留了三四天,叶初又向东行,先来到了燕赵大地,后来到了京城。 在京城,叶初除了走走看看之外,又多了一个项目,那便是买买买。 叶初买的东西以服装和零食为主,因为她发现京城的服装比她走过的任何地方的服装都要新潮,当然,零食的花样儿也更多。 虽然叶初可以把买来的所有东西都扔进须弥空间一并带回去,但是为了掩人耳目,她还是决定买一个小皮箱,把一部分服装和零食装在小皮箱里拎回去。 一个月的假再有五天就结束了,叶初也从京城踏上了回家的路。 花了一天之间,从京城回到了吉省省城,叶初在省城逗留了一天,目的是为了找李文林卖药。 两颗灵芝,一颗何首乌,李文林一共出到了3400块钱的高价,这一结果让叶初颇为满意,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直接把采药卖药的活儿停了算了,然而转念一想,似乎不行啊,她跟李文林的交易严格算起来可以称得上是投机倒把了吧,所得的钱是过不了明路的,所以她还是需要通过采药卖药来赚工分赚钱,这样一来,她天天关上门在家里吃香的喝辣的别人才不会怀疑她的钱的来路。 叶初心道:算了,总归每天采药只需要上午一两个小时,现在叶荷处理草药已经完全上手了,等过段时间教叶荷学一学骑车,再把卖药的活儿也交给叶荷,就这么一直维持下去吧,反正也费不了她多大功夫。 叶初从省城,一路辗转,先到延东市,再到安丰县,在县城招待所住了一宿,第二天上午才抵达了石桥村。 然而叶初不知道的是,她离开的这段时间,家里竟然发生了一件大事。 县城的红·卫兵不知道为什么,冲进了她的家,里里外外,翻个底掉。 她竟然被县城革委会给盯上了! 第32章 被革委会带走了! 要说这事儿, 还是那个叫苏媚儿的知青闹出来的。 记得那日,苏媚儿和冯婉秀找叶初租房子,叶初不租, 自此便结下了梁子。 苏媚儿和冯婉秀离开后, 又在村里转了一圈, 后来因为实在接受不了村里的老旧房子, 只觉得又脏又臭, 所以便拎着行李又回到了知青所。 毕竟知青所一个屋里面住的都是城里来的女孩子, 挤是挤了点儿, 但至少干净一些,而且知青所, 不养鸡也不养猪,没什么臭味儿,相比之下, 苏媚儿和冯婉秀住不了叶初的房子,倒宁可去住知青所。 苏媚儿和冯婉秀重新住进知青所的事儿,似乎完全不出队长赵国良的所料, 赵国良决定先让这些城里来的娇小姐们挤一挤, 吃吃苦头, 等到秋忙结束,再扩建知青所。 一来,赵国良不会为了安顿新知青们, 耽误秋忙大事。 二来, 赵国良觉得, 只有先吃过苦了,后才能懂得珍惜,他又不欠这帮城里来的少爷小姐的, 凭什么他们要什么就有什么啊! 就这样,苏媚儿和冯婉秀便跟另外七个女知青人挤着人住下了,另外七个女知青一开始听到苏媚儿和冯婉秀说,她们不想住在知青所,想自己花钱租老乡家的房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毕竟少了两个人,她们就能宽松不少,但没想到,苏媚儿和冯婉秀出去转了一圈竟又回来了,同为知青,她们又不能把苏媚儿和冯婉秀赶出知青所,却下意识地各种排挤苏媚儿和冯婉秀。 苏媚儿和冯婉秀这两个人原本不太对付的富家小姐索性抱起了团,她们不缺钱不缺票,即便每天上工只是糊弄糊弄,隔三差五也能改善一顿伙食,她们表示,另外七个女知青不是排挤她们吗,那就看看到底谁日子过得舒坦。 苏媚儿和冯婉秀在知青所日子过得的确是最舒坦的,但是她们只要一看见叶初,那种优越感瞬间就被踩在了脚下,甚至,还得碾上一碾。 为什么呢? 只因为在她们眼里,叶初这个农村丫头的日子过得也太好了吧! 她住着又新又大的房子,绿瓦红砖,完全不逊于城里的平房,两个院子,都铺着青石甬道,前院种花种草,后院种树种菜,没有鸡圈猪圈,不臭不说反而泛着阵阵清香。 这是她们求而不得的环境啊,然而叶初这个农村丫头竟然每天一个人住着,竟然说什么也不愿意跟她们分享,怎能不让她们心生怨恨。 更何况,当她们不得不灰头土脸上工的时候,叶初却经常骑着自行车飘然而过,她经常穿着白衬衫,梳着高马尾,一张漂亮精致的小脸在阳光下白得发光,她的手臂白皙,光洁无暇,她的手指细瘦,干净修长,根本不像生长在农村土生土长的泥腿子,更像大家闺秀。 反观她们呢,干了半个月农活儿之后,脸开始变黑了,手也日渐粗糙,每天蹲在地里灰头土脸的样子或许比叶初更像泥腿子吧! 而且她们累死累活干了一天农活儿,最多不过得三四个工分,但是她们却听说叶初去县城卖一次药就能赚上小二十个工分和小十块钱。 她们隔三差五才能改善一顿的伙食,叶初竟然天天吃,并且吃得还远远比她们要好。 后来,她们发现叶荷天天去给叶初干活儿,做饭,洗衣服,收拾卫生,叶初几乎过得是古代小姐的日子啊! 怨恨,更多是嫉妒心理在作祟,苏媚儿和冯婉秀开始打听关于叶初的一切。 几乎很快地,苏媚儿和冯婉秀便打听到了叶初跟老叶家的关系,毕竟这又不是什么秘密。 于是,苏媚儿和冯婉秀趁着上工,悄悄接触到了叶菊,叶菊是个爱占便宜的性子,苏媚儿和冯婉秀给了叶菊一点好处之后,叶菊便把她跟叶初的恩怨和盘托出了。 苏媚儿和冯婉秀听叶菊说,叶初被老叶家抢空了家之后便大病了一场,病好了之后便开始报复她们,让她们一个个开始做噩梦,又是赔钱又是赔东西,这就不说了,她还卸了她大伯娘的胳膊,打折了她堂哥的腿。 最后,叶菊还详细讲了一遍,叶初是怎么把王翠芬送进了监狱的,以及叶初不知道用什么手段威胁叶荷,才让叶荷死心塌地地给她干活儿,不然,为什么叶荷连自己的亲爹娘哥姐的话都不听了。 叶菊当然不信叶荷说的,是因为叶初的药能治她的头疼病,她才去给叶初卖苦力,这样拙劣的借口。 叶菊也问了叶荷好几次,是不是叶初威胁了她,但叶荷就是咬死了叶初的药能治她的病的借口,死不松口。 叶菊因为之前的事儿,本就不待见叶荷,索性也就不再管她。 苏媚儿和冯婉秀听了叶菊的讲述,两人一致认为,叶初可能是搞四旧了,毕竟,就凭叶初能够让人做噩梦这一点,就能断定,她可能跟道观的道士或者农村的神婆一样,会点儿什么法术之类的本事。 苏媚儿的父亲是革委会的主任,冯婉秀的家里或多或少跟黑五类沾了点边,她们岂能不知现在形势的严峻程度,搞四旧那可是要被批·斗的。 她们越想越觉得叶初一定是搞四旧了,叶荷一定是被她用什么阴邪手段威胁了,否则叶荷明明之前还在报复叶初,为什么忽然之间就老老实实给叶初干活儿! 还有,叶初家里砖瓦盖房,青石铺地,又是种花,又是种树,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离老远都能闻到她家里飘出来的肉香,这得花多少钱啊,岂是她半年时间卖药就能赚来的,她一定是搞四旧赚钱了,要不就是投机倒把了! 不得不说,苏媚儿和冯婉秀的一番分析还真分析得八九不离十。 首先叶初是个修士,论起来的确在四旧行列,其实叶初的确是用了手段才让人做噩梦的,也的确威胁了叶荷,最后说到投机倒把,跟李文林的药材交易的确称得上是投机倒把。 然而正所谓,捉贼见脏,捉奸见双,苏媚儿和冯婉秀的分析没有任何证据可言。 冯婉秀的意思是等她们找到证据再去举报,然而苏媚儿的意思却是她父亲就是省城革委会的主任,随便动动关系,往下面发一句话,还愁对付不了一个叶初吗,马上她们就可以出一口恶气。 冯婉秀依旧觉得不稳妥,说什么都不同意苏媚儿,两人为此大吵了一架,苏媚儿便决定单独行动,反正她又用不着冯婉秀帮忙。 熟料,苏媚儿的举动正中了冯婉秀的下怀,其实冯婉秀心里巴不得赶紧举报叶初呢,然而却怕害叶初不成,反被叶初报复。 冯婉秀自小谨慎惯了,当然不会去当出头鸟,如今苏媚儿愿意去举报,她正好躲在后面看热闹,何乐而不为呢,反正她和苏媚儿已经闹掰了,苏媚儿做的事又落不到她头上。 于是,冯婉秀开始暗中看着苏媚儿行事,没想到苏媚儿倒也不傻,苏媚儿竟然先给家里寄了一封信,然后鼓动叶菊去县城革委会举报。 叶菊一个村妇,之前哪能想到对付叶初还可以去县城革委会举报啊,被苏媚儿头头是道的一说,她顿时觉得是个好办法,正好可以报她做了好几天噩梦还有赔了一大笔钱的仇,但是叶菊也不是个傻的,不想被人当枪使,就让苏媚儿陪她一起去举报。 苏媚儿心道,一起去就一起去,反正她都已经让父亲打点好了,她就不信,这年头还有人能干干净净地从革委会出来,她怕啥! 于是,在叶菊和苏媚儿的举报下,县城革委会当时便派出了红·卫兵搜查叶初的家。 这件事在村里闹出了很大响动,然而红·卫兵搜查一通却没有找到任何一件跟四旧跟投机倒把有关的东西。 队长赵国良、叶荷、叶家众人纷纷被叫去问话,然而赵国良证明了叶初每天吃香的喝辣的的确是因为她有钱,并且拿出了近半年的账目给红·卫兵看;叶荷证明了叶初没有威胁她,也没搞四旧;而叶家众人在叶全媳妇刘梅这个精明人的劝说下,难得保持了中立,实事求是的说词气得叶菊直跳脚却又无可奈何。 没有找到物证,也没有足够的人证,革委会便只能从叶初这个人身上下手了,谁叫上面下了命令呢! 上面说你搞四旧你就是搞四旧,上面说你投机倒把你就是投机倒把。 把人带到革委会,不让睡觉,问个几天几夜,还能问不出一点儿纰漏? 红·卫兵走了,告诉叶菊和苏媚儿,叶初一回来让她们马上到县城革委会汇报,叶菊和苏媚儿笑呵呵地满口答应。 叶菊心道:死丫头片子,等着瞧吧! 苏媚儿心道:看你以后还神气个什么劲儿,进了革委会,姑奶奶让你出不来,哼! 就这样,叶初上午到家,先跟大黄用意识交流完毕,后又听叶荷讲了一遍事情的细节,叶初觉得,即便红·卫兵走了,即便没有人证物证,事情也远远没有结束,果然,中午吃了顿饭,红·卫兵便上门了,要求叶初去革委会一趟,协助调查。 叶初从容不迫地跟着红·卫兵走了,因为她已经提前给叶荷留了一张字条,告诉叶荷如果一旦她被带去了革委会,便让叶荷照着字条发电报给江恒。 遇到这种事,叶初首选当然不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那么能够帮她解决问题的人,她只能想到江恒一人而已。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江恒此时却已经抵达了延东市,并且正准备登上开往安丰县的客车。 第33章 江恒来了! 叶初在一间密不透光的漆黑房间里已经坐了四个小时, 她知道,这里便是革委会的审讯室了。 一张宽大的木头桌子,面对面, 两侧都摆放着木头椅子, 一侧一张, 一侧两张, 叶初知道, 一张椅子的这一侧才是她应该坐的位置, 于是, 自打进屋,她便坐在了椅子上, 闭目养神。 革委会没有绑她,没有捆她,没有限制她活动, 她可以叫喊,可以砸门,但是她也知道, 不到时间, 一定不会有人理她, 因为,这是革委会给她的一个下马威。 毕竟,正常情况下, 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如果突然被革委会带走, 关在这样一间乌漆麻黑的房间里, 任你哭爹喊娘都没人理你,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焦虑,害怕, 甚至绝望。 心里防线被击穿,很容易就会被革委会套出话来。 然而叶初却并不是个普通的十五岁的小姑娘,所以,她很想看看革委会到底能搞出什么花样。 …… 忽然,屋里的灯亮了,强光刺目,叶初下意识抬手遮挡,这时候,门开了,走进来一男一女。 叶初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然后低头看了看手表,此时已经快到晚上七点了,她勾了勾嘴角,一下子就明白了革委会接下来的花样。 那就是饿着她并且不让她睡觉。 穿着中山装的男人首先坐了下来,接着,带着红袖标的女人抱着本子坐在了旁边。 看样子,应该是中山装男人问话,红袖标女人记录。 果然,中山装男人问道:“姓名?” 叶初把背顺着椅子滑下去了几厘米,找个了相对舒服的姿势,说道:“叶初。” 中山装男人挑眉看了叶初一眼,似乎没想到叶初被关了四个多小时之后还能如此冷静,“有人举报你搞四旧,用邪术害人,钱也来路不明,你认不认?” “证据呢?” “你让王翠芬、叶菊、叶荷接连做噩梦,逼她们赔钱赔东西,还不是证据吗?” 叶初轻笑一声,“我可没有让人做噩梦的本事,想必您还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赔我钱和东西吧,那是因为,是她们先抢了我的钱和东西,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她们做噩梦大概是因为自己做了亏心事吧!” 中山装男人一拍桌子,高声喝道:“你这是狡辩!” 叶初完全不惧,笑道:“哦?您这么确定我是狡辩,难道您有证据证明我有让人做噩梦的本事?还是说,您仅仅凭借他人的一面之词就要定我的罪?” 中山装男人阴沉着脸说道:“好一张巧嘴啊,我就不信你还能说出花来,我来问你,你用了什么邪术来威胁叶荷,让她家也不顾了,工也不上了,天天给你干活儿,据我所知,你们原本可是仇人吧!” 叶初翘起了二郎腿,漫不经心道:“叶荷说我威胁她了?” “她被你用邪术威胁了,当然不敢说实话了。” 叶初笑了,“呦,原来叶荷没说我威胁她了啊!” 中山装男人见叶初阴阳怪气的,不禁皱眉,喝道:“你什么意思?” 叶初摊手,“没什么意思,就是希望您不要再拿这种莫须有的事情来问我了,还是那句话,您有证据证明我用邪术威胁叶荷了?叶荷都没说什么,您凭什么因为他人的一面之词就要定我的罪?” “那不是他人,那是叶荷的姐姐。” “呵,是叶菊又如何,是叶菊就不是一面之词了,如果叶菊的话都能成为证据您又何苦在这跟我磨牙,直接定我的罪岂不是省心?” 中山装男人压着火气,一边点头一边说道:“好,好哇,那你说说你哪来的钱,家里又是可赛银又是水泥的,院子里还铺了青石,装修的比咱们革委会还好要哩,屋里全套的家具家什我就不说了,院里还种了花和果树,我还听说了,你是天天吃肉,顿顿细粮,且不说你的钱是不是搞四旧或者投机倒把赚来的,就说说你这旧社会地主的做派,判你个黑五类不冤枉吧!” 叶初突然坐直了身体,正色道:“这位同志,请你慎言,我父亲是为国捐躯的烈士,你诬陷烈士子女是黑五类,似乎不妥吧!” 中山装男人震惊道:“什么,你父亲是烈士?” 叶初笑道:“怎么,你不知道?举报我的人没有告诉你吗?” 面对叶初的嘲讽,中山装男人不禁站了起来,随后他便想到了上面的命令,他稳了稳心神,沉声说道:“既然你是烈士子女,就更应该知道搞四旧和投机倒把是违法的,我知道你卖药赚了不少钱,但跟你花出去的钱比,似乎还差了不少吧!” 叶初面上毫无惊慌之色,直视着中山装男人的眼睛,嗤笑一声,“这位同志,你怎么知道我父亲没有给我留下存款和抚恤金呢,不瞒你说,我就是有钱,我还有好多钱呢,你要不要去我父亲的部队查一查,我父亲到底留给我多少钱呢?” 中山装男人被叶初怼到词穷,过了十分钟,又换了一个人进来,重新问叶初刚才的问题,不过是换了一个问法,叶初心道:果然,这就是革委会的套路,不给她吃饭,不给她喝水,翻来覆去地问她各种问题,不让她休息,等到她饥渴难耐,疲惫不堪,自己出现漏洞,再抓着她的漏洞不放,从而诱出口供,逼她认罪。 叶初觉得,她如果真是个普通的十五岁的小姑娘,可能不出两天就会着了革委会的道儿,或许,两天都是多说的。 好在革委会的套路对她并不管用,她只需要耐心等待江恒就好,她在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如果江恒没有出任务而是正在部队的话,他今天或明天就会收到电报,那么就算他最晚后天出发,五天时间也足够他抵达安丰县了。 叶初趁着屋里没人,飞快地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两枚丹药服下,心中叹道:真希望江恒能早点儿来啊! …… 却说江恒此时已经到了石桥村。 他进村的时间是晚上八点多,他不好在大晚上直接去敲叶初家的门,毕竟再怎么说,叶初也是个女孩子,于是他便先去找到了队长赵国良,说明来意,不料,赵国良却告诉他,叶初今天下午被革委会带走了。 江恒忙问因为什么,赵国良详细讲了一遍。 江恒听罢,想了想,心道:小叶子不会一点儿后手都不留就跟革委会走吧! “赵队长,麻烦您帮我叫一下叶荷行吗?”江恒马上就想到了叶初跟他说的,叶荷现在算是她的长工,江恒想找叶荷再问问细节。 赵国良把烟袋锅子往鞋底一磕,说道:“成,我这就帮你叫人去。” 江恒从叶荷的嘴里了解了事情的始末,他欣慰于叶初能够想到第一个求助于他,却也更担心叶初在革委会有没有受到欺负。 虽然他知道,凭小叶子的本事,被欺负的可能性很小,但他就是止不住内心的慌乱。 他骑着叶初的自行车,趁夜赶往县城,他用自己的军官证借了县城公安局值班室的电话,一个电话打到了林老爷子的家。 江恒其实有多种方法能够解决叶初的麻烦,然而,无疑,找林老爷子才是最快的方法。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林老爷子已经睡下多时,接江恒电话的人是唐卫国。 江恒把叶初的遭遇简单说了一下,唐卫国见事关叶初,便让江恒稍等片刻,他去叫醒林老爷子。 毕竟林老爷子对叶初能否进京为郭老看病的事极为重视,唐卫国轻易也不敢怠慢。 再者,叶初本身也是唐卫国的恩人,他也想尽快帮叶初解决麻烦。 林老爷子在电话里听江恒讲清了来龙去脉,当时便非常愤怒地爆了句粗口,表示,这件事他来解决。 挂了江恒的电话,林老爷子又连续拨通了两个电话,不知道这两个电话是打给谁的,总之,力度之大,竟然当天晚上,吉省省委便动了起来。 第二天,吉省省城革委会主任苏国强,也就是苏媚儿的父亲被革职审查,延东市革委会、安丰县革委会接到苏国强指令,准备严办叶初的一干人等也纷纷被革职审查。 当然了,叶菊和苏媚儿这两位举报人也随后被公安局带走审查了,最终以诬告陷害罪各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叶初也是在这一天的晚上被江恒接出革委会的,看到江恒的一瞬间,她明显呆住了,因为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江恒竟然来得这么快。 江恒则看着叶初熬了一天多明显苍白过分的小脸,万分心疼,深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来得早一点儿,再早一点儿。 叶初看着江恒的表情,根本不难猜出他在想些什么,于是,她指了指自己的脸,又凑到江恒跟前,低声笑道:“看着挺惨的吧!悄悄告诉你吧!我是故意变成这个样子的。” 江恒:!? “为什么?” “他们本来就怀疑我搞四旧,会什么法术邪术的,要是我一天多不吃不喝又不睡觉,还生龙活虎的,岂不是要被他们坐实了,所以呀,这个样子是我故意弄出来的。” 江恒愣了愣神,尴尬道:“额,弄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哈,那……那你现在饿不饿,困不困啊?” 叶初垂头,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困倒是不困,不过我还真挺饿的,在里面竟吃丹药了,没滋没味的。” 江恒:丹药?当饭?可还行? 第34章 江恒的心! 天色已经擦黑了, 县城的国营饭店早就结束了供应,江恒拍了拍自行车,提议载叶初回村, 要么在家里随便做口吃的, 要么进山抓只野鸡野兔烤来吃。 叶初点头同意, “行, 听你的。” 江恒闻言便开始脱外衣, 叶初见状一把按住了他的手臂, 说道:“大冷天的, 你脱衣服干嘛?” “骑回去得两个多小时呢,路又不平, 我用衣服给你垫着点儿啊!”江恒理所当然道。 “不用不用,我不嫌硌,你还是穿上吧, 大冷天的,别冻着了。”叶初表示她可没有那么娇气,然而江恒却认上了死理儿, “别犟, 到时候路上颠疼了, 有你受的,再说了,我一会儿蹬起了车子, 热还来不及呢, 哪能冻着啊, 瞎操心!” 江恒不由分说,硬是把衣服铺在了自行车后座上,拍了拍, 叫叶初过来坐。 叶初看着江恒一脸认真的样子,便知道自己拗不过他,再者,修道之人也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冻着的,叶初想了想,便决定承了江恒的好意。 “谢谢!”叶初对江恒轻声说道。 “别客气啊,我照顾你不是应该的嘛!”江恒对着叶初咧嘴一笑,然后大长腿一抬便跨上了车座。 “小叶子,坐稳了,咱们出发喽!” “嗯!”叶初双手把着车座,坐得笔直,说实在的,并不舒服。 江恒骑了一会儿,“小叶子,你抓紧我,前面有沟!” “嗯!”叶初一只小手攥上了江恒的衣服,然而车子进沟的一瞬间,剧烈的颠簸依旧让叶初的屁股离开了车座,江恒的衣服也被叶初从裤子里扯了出来。 “小叶子,你这样不行啊,你扶着我的腰,这样才能稳当点儿。” “哦……哦……”叶初完全没有坐自行车后座的经验,数百年的人生里,这似乎还是头一遭。 叶初扶上了江恒的腰。 这不是她第一次接触江恒的身体,之前,要么是她帮江恒抵消反噬,要么是她帮江恒修炼突破,再不,就是两人互相递东西时,不经意地接触。 事实上,她对江恒的身体一直是没什么记忆的。 然而这一次,她扶上了江恒的腰,不涉及救人,不涉及修炼,也不是不经意地接触,只接触了瞬间。 所以这一次,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江恒劲瘦的腰身,坚实的肌肉,以及透过不太厚实的衣服传到她手上的热气。 叶初脸色微红,这样的接触让她有些不适,数百年的人生里,她还是第一次跟异性有这样的接触。 她的手稍稍松开了江恒的腰,虚扶着,腰背挺直,略显僵硬。 江恒这边明显感觉到一只柔若无骨的小手扶上了他的腰,让他呼吸一滞。 他的心砰砰作响,跳跃着不为人知的喜悦的音符,然而,还不等他体会这双小手带给他的美妙触感,这只小手便离开了他的腰,只是虚扶着。 江恒无声地叹了口气,有遗憾,有失落。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他早已默默喜欢上了叶初。 因为喜欢,他才会在得知了叶初准备来看他的时候激动得好几个晚上不能沉下心来修炼。 因为喜欢,他才会因为叶初被革委会带走了而万分担忧,甚至连夜赶回县城求助林老爷子。 因为喜欢,他才会暗搓搓地期待跟叶初的每一次相见,每一次亲近,每一次接触…… 江恒胡思乱想间,没有注意到前方路上的坑,既没有绕开,也没有减速,于是,叶初被这大力一颠差点儿颠下了车,她下意识抱紧江恒的腰,发出一声惊呼。 江恒赶忙道歉,“对不起啊小叶子,有个坑我没注意。” “没……没关系,是我刚才没抓紧……”叶初难得反思了一下自己的问题。 江恒闻言,顺着杆子往上爬,“小叶子,你一定要抓紧我,或者你直接靠着我也行,不然你在后面坐着又累又不稳当。” 叶初闻言不禁愣了愣,心道:人家江恒都没想那么多,把你当妹妹一样照顾,你堂堂修士,害羞个什么劲儿啊,再说了,之前人家光着上身的样子你也看了,胸口你也摸了,现在反而矫情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了,呵,真是的! 想到这里,叶初环着江恒的腰的那只手臂便没有收回来,她往江恒的身边凑了凑,肩膀和头侧歪,靠上了江恒宽阔的背脊。 挺直的腰背瞬间放松下来,叶初心道:果然,靠着人的感觉舒服多了。 然而叶初却万万没有料到,江恒可不是像她想得那样,没想那么多。 江恒此时的心跳一浪快过一浪,连呼吸都变得急促了。他的背脊紧绷,几乎一动都不敢动,他怕他一动,少女柔软的身体就会被他惊得离开。他的喉结滚动着,想要说话,却不知为什么,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耳根子已经憋得通红,这种被喜欢的人亲近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他既紧张,又享受,不舍得打破这种幸福。 江恒的车骑得俞发平稳了,遇到坑坑洼洼,他总会缓缓通过或者直接绕开。 叶初靠在江恒的背上,姿态放松,竟然开始享受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感觉,毕竟不用自己卖力蹬车,又有倚有靠,还是蛮舒服的。 叶初是一个没事儿不愿意主动说话的人,江恒此刻又因为心情复杂故而没有主动跟叶初说话。 夜色中,只有风声吹过,夹杂着江恒的呼吸声,以及自行车行驶的“嗡嗡”声。 回到家,叶初看了眼手表,已经九点多了,难怪夜色愈发浓重。 推门进院,叶荷和大黄竟然同时迎了出来,这么晚了,叶荷竟然还没走,这就不得不让叶初惊奇了。 叶荷看着叶初递过来的疑惑的眼神,赶忙殷勤地主动说道:“我这两天反正也睡不安稳,索性今天就多呆了一会儿,想碰碰运气,看看你们今天能不能回来,没成想,还真让我给等到了,对了,你们吃饭了没有,饿不饿,要不要我给你们下两碗面?” 叶初倒是没想到叶荷竟然会因为她的事儿睡不着觉,然而转念一想,叶荷给她当了半年多免费长工,变化不可谓不大,这样的表现倒也不出所料,叶初难得对叶荷笑了笑,说道:“还没吃,那就下两碗面吧,谢谢了!” 叶荷听到叶初跟她道谢,受宠若惊,兔子一样地跳了起来,忙道:“不客气,不客气,你们坐着,我去去就来。”说罢便一溜烟跑到了厨房。 江恒看着叶初,意味深长地一笑,说道:“小叶子,教导有方啊,这叶荷现在可变得不大一样了,哈哈!” 叶初挑眉,“她可是被你吓破了胆,好么,怎么是我教导有方了?” “不害人还能导恶向善,可不就是你教导有方嘛,我那手段,不值一提。”江恒摆了摆手,玩笑着又把功劳推给了叶初。 叶初撇了撇嘴,不想再导论这个话题,便问了另一个问题,“对了,你这次来找我不是特意来救我的吧,你来得太快了,时间不对,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事儿啊?” 江恒赞赏一笑,说道:“聪明,我的确是昨天晚上到了石桥村才知道你出事儿了,这次来也的确是有另一事相求。” “什么事儿?” “倒不是我的事儿,而是我们军区一位退休首长的事儿,你可能不知道,你在火车上救的小女孩,正是这位林老的外孙女,林老因为你三针就能根治哮喘,所以想请你帮他的一位老首长看病,林老因为找不着你便找到了我的头上,这不,就派我来了。” 江恒笑了笑,继续道:“我知道你跟生产队请了一个月的假,于是,我就计算着时间,想跟你前后脚到,只是没想到革委会的动作竟然那么快,你几乎刚一回来就被带走了,早知道这样,我就提前一天出发了,你也不用受那一天的罪了。” 江恒的语气渐渐转为懊恼,叶初闻言不禁笑着安慰道:“我哪里算得上是受罪啊,革委会那帮人一个个的被我气得跳脚才是真的,我本来以为你最早也得四天后才能到,我都做好了长期跟他们耗着的准备了。” 江恒突然想到了叶初拿丹药当饭吃的奢侈行为,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安慰到了,便只能将话头儿继续往正题上引,“不过就算我提前来了,仅靠我的能力,也不能这么快便把你救出来,这还要感谢林老,当然了,林老如果不是有求于你,也不可能对你的事儿这么上心。” “你知道,一天之内,从县城到省城的革委会查办了多少人吗,其中还包括一个省城革委会主任,正是那个举办你的知青,苏媚儿的父亲,还有,苏媚儿和叶菊这两个举报者今天下午也被公安局带走了,所以,小叶子啊,今后在明面儿上,你也是个有人撑腰的人了,再也不会有人那么不开眼,敢来招惹你了!” 叶初眯了眯眼睛,说道:“难怪我觉得叶荷刚才怎么更怕我了呢!原来是因为今天苏媚儿和叶菊被带走了啊!” 江恒闻言笑道:“我看这个叶荷啊,今后应该是再也不敢作妖了,至于其他人嘛,如果想作妖也得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了。哦,对了,小叶子,这次林老好歹也算是帮了你个大忙,投桃报李,你就帮林老的老首长看回病吧,你放心,我已经跟林老说好了,不管你看好看坏,林老都能保你无恙,你只要尽力而为就好!” 叶初想了想,她的确是欠了林老一个不小的人情,欠人情就要还,于是叶初点了点头,对江恒说道:“行,我随时都能出发,一切听你安排!” 第35章 进京! 第二天一大早, 叶荷准时过来做饭,吃完早饭,叶初跟叶荷说, 她马上还要再出门一趟, 让叶荷这段时间照顾好大黄, 照顾好家里。 叶初递给叶荷两张大团结作为这段时间的生活费, 只多不少, 毕竟她不知道自己具体要走多久, 她不想因为留给叶荷的钱不够而委屈了大黄。 叶荷看着眼前的两张大团结, 双手紧张地捏着衣角,小声道:“上……上次的钱, 还没花完呢!” 叶初把手里的钱又往前送了送,说道:“那也拿着,放到一起花, 等我这次回来,一起给我报账。” 叶荷小心翼翼地接过钱,连连点头, 说道:“是, 是, 我一定好好记账。” 打死她,她也不敢贪这位祖宗的钱啊! 叶荷吓得半死,以为叶初又给她钱, 实际上是为了试探她手脚干不干净。 叶初完全猜不到叶荷的脑回路, 听了叶荷的话, 她不禁皱了皱眉,强调:“记账不是重点,重点是照顾好大黄, 让它吃好!” 叶荷小鸡啄米,“是,是,我一定照顾好大黄,让它吃好!” 叶初无奈地挥了挥手,让叶荷该干嘛干嘛去,她完全搞不懂,叶荷在她面前为什么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她很可怕吗? 叶初侧头看向江恒,“我很可怕吗?” 江恒放下粥碗,抬眸,认真道:“没有,你很可爱。” 叶初:?! …… 然而,实际上,叶荷对叶初,也怕,也不怕。 怕是因为当初叶初和江恒的手段给她留下了极大的心理阴影,让她几乎吓破了胆; 不怕是因为她跟叶初相处久了之后,她发现叶初其实是个沉默又懒散的人。她不爱跟她说话,除了交待她做事。她对她做的饭从不挑剔,只要求有荤有素,不要省油省盐。她教她识药晒药泡茶制茶,只要她认真学,她有问必答。 给叶初干活儿的这大半年,她完全没有体会过给旧社会的地主当牛做马的那种痛苦,反正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给叶初干活儿的日子。 做饭,洗衣服,收拾卫生,晒药制茶,偶尔给大黄洗澡等等,虽然日子也并不得闲,但总好过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苦哈哈地干农活儿,又脏又累。 而且,她如今的模样也有了不小的改变,毕竟,吃得好了,干的活儿轻了,也不用成天在地里晒着了,她整个人自然气色就变好了,皮肤也变白了。 再加上叶初本身又极爱干净,叶荷发现后,恨不得每天都擦澡换衣服,经常洗头并且每天梳得一丝不苟,甚至连指甲缝里都能保证不留一丝污泥,她敢说,现在整个村里除了叶初就找不出第二个比她更干净的人。 因此,村里人也肉眼可见她的变化,那就是叶荷白了,也漂亮了,看起来竟然比同龄人年轻了许多,让人依稀忆起了她二八年华时候的样子。 那时候的叶荷真的可以称得上一声美人了。 叶家老爷子和老太太年轻时本就长得出挑,生的五个孩子也没一个是长得丑的,五个孩子里又数最后两个孩子叶旭和叶荷长得最好。 诚然,叶旭如果长得不好也生不出叶初这样水灵灵的女儿,然而说到叶荷,她年轻时虽然不如叶初这般,漂亮得耀眼,但也是小家碧玉,在村里长得算是数一数二的,否则怎么能把周壮迷得死死的呢! 然而,农村女人却大多老得快,尤其在结婚后,生了孩子,亏空的身体不容易补,家家户户穷得吃糠咽菜,能在月子里喝两碗红糖水,吃两个糖水煮蛋,已是不易,出了月子,便开始干农活儿带孩子,片刻也不得闲,几乎每个人都黑瘦得厉害,皮肤皲裂,满是皱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上十几岁。 叶荷固然有周壮宠着,不至于三十五岁就老得像五十三岁,但周家的条件摆在那儿,她也不得不每天吃着粗粮饼子咸菜疙瘩还要下地干活儿,三十五岁的年纪活成了四十五的模样,灰头土脸,不修边幅。 然而如今的叶荷,任谁看了,不说一句,精神,漂亮。 平日跟叶荷走得近的姐妹儿,话里话外透着对叶荷羡慕,纷纷问她叶初家里还需不需要人干活儿,她们也不要工钱,只要管饭就行,现在村里谁不知道,叶初家里顿顿大鱼大肉,伙食好得天天像过年,把叶荷吃得满嘴流油,半年时间竟然年轻了好几岁。 叶荷每每听到这种话,嘴上拒绝,说着叶初家里不需要人干活儿了,然而心里却在暗自窃喜,仿佛给叶初当丫鬟竟是件极其有荣誉感的事儿。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明明是叶初威胁了她,然而革委会却不管如何盘问,她就是咬死了不说实话。 一来,出于畏惧,二来,因为她早已经欣然接受了给叶初当丫鬟的事实,并且喜欢上了现在的日子,不想打破,所以,她宁可跟她的亲生姐姐叶菊唱反调,也不愿背叛叶初。 这一发展,倒是叶初喜闻乐见的。 叶初和江恒出门的时候,叶荷依旧在厨房洗洗涮涮。 叶初和江恒先找到了队长赵国良,江恒以城里领导请叶初看病为由帮叶初又请了半个月的假,接着两人便离开了石桥村了。 冯婉秀自从昨天下午眼看着苏媚儿和叶菊被警察带走后,心里便非常不安,生怕苏媚儿和叶菊胡乱攀咬,牵连到她。 虽然她没有参与过举报叶初的事儿,但也不能说她跟这件事儿全无关系。 早上起来,她的心乱极了,便一个人跑到村口散心,正好看见了刚刚离村的叶初和江恒。 她是万万没有想到,叶初竟然已经回村了,虽然她知道苏媚儿和叶菊昨天被警察带走了,一定是因为叶初的背后之人实力强过苏媚儿的父亲,否则苏媚儿和叶菊也不会被带走,但是,叶初这也回来得太快了吧! 从前天下午被带走,到今天早晨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或许昨天晚上她就已经回村了,也就是说,叶初被革委会带走最多一天半便被放了出来,可见,叶初的背后之人实力之强。 “会是她身边的军装男人吗?但是这个男人看起来似乎很年轻啊,如此年轻便能有如此实力吗,还是说,这个男人的家庭背景不凡?” 冯婉秀不禁喃喃自问,心里已经对江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毕竟江恒阳光帅气,背景深厚,重点是,还跟她年纪相仿,冯婉秀觉得,如果有机会,能够傍上这样一个男人,或许她就不用苦哈哈地熬着,等着家里接她回城了。 再说了,她家里成分如此复杂,到底能不能躲过这次动荡还未可知,如果家里都自顾不暇,那她不是就彻底回不了城了吗,甚至还有可能被牵连。 冯婉秀觉得,自己的命运还是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比较妥当,如今,有这样一个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她何不努力争取一下呢! 冯婉秀握了握拳头,心里暗道:“我得赶紧打听一下这个军装男人是谁,下次他再来石桥村的时候便是我的机会!” 叶初和江恒花了两天时间终于抵达了京城,此时,林老爷子却已经在京城了。 林老爷子派车去车站接他们,军车一路把他们带到了林老爷子下榻的国营宾馆,林老爷子也第一次见到了叶初本人。 “你就是叶初?丫头啊,我得先谢谢你救了我的小外孙女啊!”林老爷子看着叶初笑得非常和蔼可亲。 叶初微微颔首,说道:“林老,您客气了,我救糖糖不过是举手之劳,倒是您,才真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麻烦,江恒都告诉我了,要不是您,我可能现在还在革委会的审讯室呆着呢!” 林老爷子哈哈一笑,摆手道:“夸张啦,丫头,即便小江不来求我,凭他的本事,这会儿你也能舒舒服服躺在家里了。” “那不是要多受几天的罪嘛,所以还是要感谢您老。”叶初认真道。 “哈哈,好哇,那这个功劳,老头子我就厚着脸皮认下了,咱们也不要这么感谢来感谢去的了,丫头啊,你也应该知道老头子我这次请你来的目的了吧,我想请你帮我的老首长看病。” 叶初点头,“嗯,江恒已经跟我讲了,林老,咱们什么时候去?”叶初站了起来,一副随时准备出发的架势。 林老爷子笑了笑,“你这丫头,没想到还是个急性子啊,哈哈,老首长的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看病也不急于一时,你们奔波了两天,今天先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再去不迟。我已经在楼下给你们开了两个房间,一会儿我叫人带你们下去稍事休息,中午我安排了一顿烤鸭,来了京城就要吃京城特色,还别说,老头子我都好多年没吃过京城的烤鸭了,馋喽!” “太麻烦您了,林老。”叶初站起来,对于林老爷子的安排表示受宠若惊,江恒也赶忙跟着道:“是啊,首长,这也太麻烦您了。” 林老爷子不看叶初,反而瞪了江恒一眼,骂道:“麻烦什么,人家小叶是我请来的贵客,这我还嫌安排得不周到呢,你小子就是跟着借个光,这没你发言的地儿。” 林老爷子骂完江恒看向叶初时,已经换了张笑脸,“丫头啊,不麻烦,一点儿都不麻烦,你就只管放心吃放心住,今天好好休息一天,明天咱们再一起去给老首长看病,你呢,也不要有太大压力,尽力而为就好,不管发生什么,都有老头子我给你顶着呢!” 叶初点头,郑重道:“林老放心,我一定尽力而为!” 第36章 治病! 西郊玉泉山, 风光秀丽,逶迤南北,叶初和江恒跟林老爷子坐着一辆车子从南宫门而入, 只见五步一哨、十步一岗、荷枪实弹、戒备森严, 肃穆神秘、深不可测的感觉很容易让人忽略一路行来的景致之美。 叶初不清楚她已经来到了华国政治的后花园, 所以即便她明知此地非同寻常, 但她依旧能够心态平和, 甚至舒服地靠在车座上, 闭目养神, 心中犹自叹道:此地灵气充裕,端的是一处宝地啊! 江恒当然不会像叶初一样无知者无畏, 他太清楚此地代表着什么了,虽然他是个修道之人,但他也是个军人, 他不可能不对此地心存敬畏,于是,他攥了攥拳头, 肉眼可见地紧张了。 林老爷子看了看副驾驶座上颇为紧张的江恒, 又向右侧头, 看了看闭目养神的叶初,心里泛着跟江恒同样的想法:这丫头,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叶初感受到林老爷子的目光, 睁眼问道:“林老, 您有事儿?” “没事儿, 没事儿,就是想问问,小叶, 你紧不紧张?” 叶初:“嗯?” “不紧张啊,您不是说了嘛,不管我看好看不好,您都给我兜底儿。” 林老爷子:“……” 得,这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我明明是问你看见枪紧不紧张,谁问你一会儿给郭老看病紧不紧张啦! 叶初看着林老爷子颇为无语的眼神,不明所以,问道:“林老,您,您还有事儿吗?” “没有!” 林老爷子表示,他不想跟这个噎死人不偿命的小娃娃说话了! …… 郭怀德三天前刚刚接见了他的老部下林光复,老部下不远千里来看望他,本是一件非常令人高兴的事儿,然而老部下却说他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荐一个小姑娘给他看病,因为这个小姑娘仅仅用了三针便能根治哮喘。 郭怀德心里有点儿犯嘀咕了,他担心老部下是不是为了他的病,病急乱投医,被人给骗了,毕竟三针根治哮喘,怎么听起来都觉得有些玄乎。 林光复知道老首长不信,毕竟事情要不是发生在他的小外孙女身上,他也不信。 于是,林光复便把叶初如何救了他的小外孙女的事儿仔仔细细讲了一遍。 郭怀德知道老部下不是夸大其词的人,那就意味着,这个小姑娘有真本事,是个奇人。 既然是个奇人,就不妨见见,虽然能根治哮喘不等于能根治支气管炎。 但是,试试又何妨呢! 反正他这个病都已经得了这么多年,近两年发病更是愈发频繁,并且一次比一次重,中医西医,中药西药,他什么没试过,就连其他老部下给他推荐的医生和偏方,他都斟酌着试了一些。 倒是林光复,他的最亲近的老部下,他的警卫员,竟然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给他推荐医生。 他知道,不是林光复不重视他的病,反而是因为太重视了,才会谨慎地不会妄自推荐。 然而这一次,林光复不仅推荐了,还亲自来了,他完全没有理由不试一试,并且,他已经开始期待这位三针就能根治哮喘的小姑娘,能不能给他的病也带来奇迹。 按照郭怀德的级别,如果他想要试一试保健局以外的医生,一定需要保健局至少三位以上的专家在场。 于是,叶初、江恒、林光复三人被郭怀德的警卫员引入一栋中式别墅之后,叶初一共看到了四个老人,其中一人须发皆白,穿着军装,端坐于正堂主人位的太师椅上,不怒自威,叶初知道,这位应该就是林老的老首长了。 果然,林光复上前一步,敬礼,叫了一声“首长”,然后转头对叶初和江恒道:“小叶、小江,这位就是我的老首长,你们称呼一声郭老吧!” 叶初先上前,颔首问候,“郭老,您好,我是叶初。” 江恒紧跟叶初之后,“啪”的一声,立正敬礼,铿锵有力道:“郭老,您好,士兵江恒,敬礼!” 郭怀德笑了笑,挥手示意江恒把手放下,说道:“光复啊,还有小叶、小江,这三位是保健局的专家同志,都曾负责过我的病,按照规定,一会儿小叶给我看病的时候,他们三位需要在场,这一点,小叶,你不介意吧!” 叶初摇头,表示自己不介意,然后她走到一位老者面前,说道:“李老,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原来保健局的三位专家里竟然有一位是叶初的熟人,便是数次买叶初的药的大主顾,李文林李老。 李文林在叶初走进来的第一时间便认出了她,只不过那时候郭老在说话,他不便插口,如今叶初主动上前跟他说话,他才笑道:“丫头啊,我是真没想到在这儿能见到你,这回你给我的可就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了。” 郭怀德没想到叶初竟然跟他的保健医生还是熟识,当下好奇问道:“老李,怎么,你竟认识小叶?” 李文林苦笑道:“郭老,您可知道,您这两日吃的灵芝就是采自她手,这丫头,可是卖了我不少上好药材呢!” “哦?原来如此。”郭怀德点点头,又问,“诶,我说老李,既然你早就认识小叶,怎么不早点儿推荐她来给我看病啊,要不是小叶碰巧治好了光复小外孙女的病,光复又把小叶推荐给了我,你这个老李啊,你还打算藏着掖着啊!” 李文林嘴角抽动,胡子乱抖,解释道:“这丫头每次来找我都是来卖药的,我哪知道她会医术啊!”李文林看向叶初,“丫头啊,你还有多少事儿是瞒着我的,给老头子我个心理准备?” 叶初愣了,万万没想到,打个招呼而已,竟然引火烧身,“李老,我……” “诶,我说老李,我问的是你,你问人家小叶干啥?”郭怀德的大嗓门儿一下子就要叶初的话头儿盖了过去。 李文林语塞表示,真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行行行,我说不过你,咱们赶紧看病行不行,人家小叶又不是来听我跟你拌嘴的。” 很显然,保健局的三位专家里,郭怀德和李文林的关系较好,既是医患,又是朋友,而另外的两位专家就只是郭怀德的保健医生了。 别墅二楼有专门的诊疗室,里面有一些基础的西医设施,以供郭老的日常检查所用,由于郭老早就知道叶初是靠银针治病的,属于中医的范畴,那就意味着他不需要去医院配合叶初治疗,只需要在家里的诊疗室即可。 另外,他在点将三位专家的时候,考虑到叶初是中医,他第一个就点将了他的老朋友,堪称中医国手的李文林,另外两位,一位中医,一位西医,也都是他的主治医生。 叶初准备跟郭老和三位专家一起上二楼的诊疗室,江恒腾得一下站了起来,便要跟着,林光复一把薅住了他,“人家去看病,你小子跟着去干啥?” 江恒看着叶初脸急得都红了,叶初知道,他是不放心她自己上去,于是,叶初回头,安慰道:“放心,我很快下来。” 郭老听着心里不是滋味儿了,很快下来还怎么给我好好看病了,这丫头! 于是,郭老咳嗽了一声,说道:“光复啊,你跟那小子一起上来吧!” 江恒闻言,不禁冲着叶初咧嘴傻笑,便跟着林老也一起上来了。 郭老躺在诊疗室的床上,叶初上前把脉,叶初虽然没有学过中医,但是修炼之人,岂能不掌握人体的奇经八脉。 她将一丝细微的灵力通过手指传到郭老的身体里,不会被郭老察觉,却很快能够查处郭老的问题。 叶初把脉不过一分钟便放下了手,说道:“喘证,肺胀,不算严重,我可以治。” 江恒了解叶初,知道叶初从不说大话,她既然说能治,那便是能治,所以江恒立时便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不过其他人就没有江恒这么百分之百绝对信任叶初了,于是,三位专家里唯一的西医说道:“小姑娘,郭老的支气管炎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阶段,甚至诱发了肺气肿,入秋发病时,要不是有李老力挽狂澜,郭老可能就要面临手术,如此情况,你仅仅把了把脉,就说不算严重,是不是太武断了。” 不是李文林的另一位中医也跟着说道:“是啊,小姑娘,如此说,的确太武断了,要不,咱俩辩证一番,再下结论。” 叶初摇摇头,“没什么好辩的,用不用我治,你们定,如果不用,我这就告辞了。” “嘿,你这小姑娘,不会是根本治不了,就故意说大话激我们反驳吧!到时候就变成了是我们不用你治,而不是你治不好……” “是啊,小姑娘,你该不会是故意的吧,你不把病情辩证清楚,也不说治疗方案,就说一句你能治,我们哪敢让你治,我们要对郭老的健康负责。” 叶初听明白了,原来他们是这么想她的啊,就是不知道郭老如何想呢? 叶初看向郭老,认真道:“郭老,我说我可以治,指的就是我能够把您治好,我懒得辩证,也不想废话,您如果想治,我现在就给您治。” “不行,如果治出问题怎么办?” “对啊,出了危险,谁来担责?” 叶初回头,看向依旧聒噪的两人,“我来!如果我把郭老治出了问题,我把命赔给他就是!” 两位专家仍要再说,却被郭老挥手打断了,“丫头,当真?” 李文林赶忙跳了出来,急道:“你这丫头,赔命的话哪能乱说,你真的有把握?” 第37章 交涉! 叶初目光下垂, 看着李文林紧张地握着她的胳膊的那只手,心情复杂。 她跟李老不过几面之缘,没想到李老竟会如此为她担心, 这倒是让她有些受宠若惊了。 她抬头, 对着李老笑了笑, 缓缓压下李老握着她的那只手, 说道:“李老, 注意我说的是, 如果我把郭老治出了问题, 我就把命赔给他,放心, 出不了问题的,就算治不好,我也能保证治不坏, 您说呢?” 李老郑重重复,“真能保证?” 叶初自信点头,“能!” 这时只听郭老笑道:“老李啊, 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 人家丫头都说了, 能,那就是能,丫头啊, 你只管放手治, 不管治好治坏都不需要你负责, 我的身体我自己负责,来,说吧, 我需要我做什么?” 西医保健医生赶忙插口道:“郭老,咱们是不是先通知一下上面?” 郭老一个眼风扫过去,“通知什么通知,昨天把你们叫来的时候不是已经通知过了吗?” 中医保健医生也上前一步说道:“那郭老,要不要把郭师长和郭处长还有郭工他们几个叫过来啊?” 郭老虎目一瞪,“叫他们干什么,啊,让他们以为我病得快要死了吗,治个病而已,叫他们干什么,耽误工作,误国误民!” “可是……” “郭老……” 两位保健医生明显还是不太放心的样子。 郭老正要发火,却见李老站出来拦住了两位保健医生,劝道:“两位放心,有我在,出不了大篓子的,再说了,郭老现在又不是在发病期,没那么容易出危险,放心,放心。” 李老回头看向叶初,“丫头,说一下你的治疗方案,还有就是需不需我来配合,以及需不需要提前准备什么中药或者工具?” “治疗就是针灸,疗程十天,倒是不需要李老配合,如果李老您不放心的话,倒是可以在旁边看着。” 叶初谨慎给出了疗程十天的针灸治疗方案,倒不是她不能通过三两次针灸便治好郭老,而是因为,一来灵力消耗太大,她怕自己的身体承受不了,毕竟郭老的情况可远远不是当初糖糖的情况可比,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治愈,所以,分成十次治疗,会比较轻松;二来考虑到郭老沉疴多年都无法根治,如果她针灸三两次便给郭老治愈了,岂非太惊世骇俗,叶初表示,做人要懂得藏拙。 然而,针灸十次就能治好郭老的病,这也够惊世骇俗的了吧! 在场众人,除了江恒和林光复,听了叶初的话都不禁为之一震。 江恒不震惊是因为他本就清楚叶初的能力,林光复不震惊是因为叶初治好了糖糖的病让他对叶初有了一种天然的信任。 郭老震惊归震惊,但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期待,他很想知道叶初如何仅仅通过十天针灸便能缓解他的病情,他不说治愈,但凡能够缓解于他而言都是一件幸事。 李老震惊之余更多的却是好奇,针灸术他不是不懂,反而是大行家,郭老发病严重之时每每还要靠他的针灸术来救急。然而,他的治疗方案却是针灸和中药两相配合才能起缓解病情的作用,所以,他很好奇,叶初是用什么针灸术便能做到她所说的,治好郭老。李老倒是没有觉得叶初在说大话,虽然叶初年纪小,但中华医术博大精深,中华大地代代有人才,他做不到的事怎么能说所有人都做不到呢,所以,他在好奇之中难免抱着一丝学习的态度,好在,叶初也没有介意他的旁观。 另外两位保健医生震惊之余便是质疑了,他们的质疑当然也有他们的道理,毕竟郭老病了这么多年,多少国手对郭老的病情都束手无策,只能缓解不能根治已经是他们面对了多年的现实,然而现在,突然有个人对他们说,她能根治,并且十天就能治好,关键是,这个人还是个十五六岁的黄毛丫头,这让他们如何不质疑。 然而,不管他们再怎么质疑也没有用了,因为郭老已经拍板儿决定了,治疗便从今天开始。 郭老清了场,诊疗室里只剩下他和叶初还有李老,叶初让郭老躺在诊疗室的床上,管李老要了一包银针,说道:“郭老,我要开始了。” 叶初首先将一根银针刺入郭老的百会,一丝灵气灌入,郭老很快陷入昏睡。 李老不禁问道:“丫头,你这是?” 叶初也不解释,紧接着又在郭老的胸口刺入一根银针,她捻动银针,灵力灌入,单手执针,不言不动。 李老愣了,这隔着衣服扎针的他倒是见过,但这只扎一针就捏着不动的他倒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这是个什么治法儿啊?李老不解,但他也没有打断叶初,他单手摸上郭老的脉搏,闭眼感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叶初拔针,立即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闭目调整呼吸,给郭老治疗一次的消耗差不多等同于上次帮江恒吸收丹药的药力助他突破的消耗,倒是没有任何不适,一个感觉,那就是饿。 叶初呼出一口浊气,睁开眼睛看着李老,李老此时正在用一种无比震惊的眼神看着她,叶初也不意外,因为她知道只要李老在场,看见她出手,李老马上就会知道她并不是真正的中医。 不过这种事儿是瞒不住的,因为李老是一定不会放心她单独给郭老治疗的。 “李老,如您所见,我用的的确不是医术。” 李老甩了甩已经僵直的头部,震惊得声音都在颤抖,“但,但是,从脉象上看,郭老,他真的好转了,十次,甚至不消十次,我觉得郭老就能痊愈,你告诉我,这不是医术,那这是什么?” “您就当是气功吧,毕竟您心里也清楚,老郭的病仅凭医术是很难根治的,但是李老,我能用气功治病这件事,你知我知,如果事后你想要告诉郭老,这也可以,但请你们千万不要传扬出去,否则,将来人人找我治病,我也消耗不起啊,另外,好在郭老得的不是什么绝症,我还能治,但也要分十次去治,回村后还不知道要养多久才能养回来呢,所以麻烦你们以后能不能少找我,我知道,但凡我开了这个头儿,让你们以后不找我,大概是不可能了,但是,一年不能超过三次,不然把我累死了,你们可就再也找不着我了。” 李老愣在当场,话都被叶初连珠炮式地讲完了,他都不知道接什么好了,“你这丫头,我还什么都没问呢,话就都让你给说完了,好好好,就算我不把你的秘密说出去,但是你治好了郭老的病,保健局总会知道吧!” 叶初理所当然道:“我相信您老能帮我把事情压一压的,不至于让我麻烦缠身,如果不幸,我相信错了人,那就没有办法了,被保健局找上门,我也只能说我不会治了,毕竟就算是您老也不能保证所有的病都会治啊,反正他们保健局又不知道我能用气功治病。” “既然这么怕麻烦,那你这次为什么还来给郭老治病,宁愿暴露秘密?” “首先,我欠了林老一个人情,欠人人情不好,得还,所以我就来了;其次,既然来了,秘密总要暴露给一个人,但这个人必须能够答应我的要求,要不是在这儿偶然遇到了您,我想,如果郭老同意我给他单独治疗的话,我会把秘密暴露给郭老吧,因为,我觉得,只有您二位才有能力让我不至于麻烦缠身!” 李老闻言,不禁摸了两把胡子,笑道:“你这丫头,年纪不大,心思不少。” 叶初摊手,叹道:“心思少也不行啊,虽然郭老这般为国为民的老革命家我不介意治上一治,但我毕竟只有一个人,一双手,如果因为这件事儿不管什么人都来找我求医,那不是要我的命嘛,我倒不如躲起来清净,让你们都找不着我。” “哈哈,行啦,丫头,你的要求呢,我答应了,我保证以后不是遇到我解决不了的问题,我绝不麻烦你,这样行了吧!” 叶初竖起了三根手指,强调:“一年不能超过三次。” “好好好,不超过三次,行了吧,你说说你啊,前两次见你,你这丫头还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样子,基本上我说啥就是啥,也不知道讨价还价,这次怎么变得这么贫啦,还得理不饶人哩!” 面对李老的讽刺,叶初面无表情,诚恳道:“那是因为您老做生意讲诚信,给的价钱没什么可讨。” 李老急眼了,“嘿,你这丫头,行啊,等下次我非得好好压压你的价不可。” 叶初抿了抿嘴,轻笑一声,“行,您老随意,那我就先给郭老拔针了。” 李老好奇,问道:“拔了就能醒?” “是啊,拔了就能醒,郭老醒了我跟他打声招呼,就准备告辞了。” “急什么?还不到中午,留下来一起吃个午饭啊!” 叶初叹了口气,说道:“等不及了,我现在饿得几乎能吞下一头牛,给人治病就这点不好,容易饿,特别饿。” 李老眼睛一瞪,“你这孩子,怎么不早说,早说就提前给你准备吃的了,你现在就给郭老拔针,他醒了马上让他安排厨房给你做饭,半个小时一准儿让你吃上,不然等你门开车下山找到馆子能吃上也得半个小时了,多划不来啊,一会儿出去给你找点儿先垫垫,你拔针吧!” 第38章 带小叶子见师傅了,呼!…… “小叶, 这些天你就留在我这里住吧,省得每天路上折腾来折腾去的,麻烦, 对了, 还有光复和小江, 你们要是不急着回秦省, 也留下住几天, 我这里住得下。”饭桌上, 郭老笑呵呵地安排道。 叶初本在埋头吃饭, 听到郭老的话,才抬头应道:“嗯, 那就打扰郭老了。” 叶初毫不意外郭老的提议,也知道郭老在高兴什么,因为就在刚才, 厨房在做饭的时候,除了李老之外的另外两位保健局专家也分别给郭老做了一遍身体检查,得到的结论一致, 那就是郭老的病情的确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其实郭老自己也有明显的感知, 因为他的咳喘症状减轻了不少,呼吸也顺畅了许多。 两位保健局专家从诊疗室出来,下楼, 看见叶初坐在一楼正堂, 喝着茶吃着糕点, 脸色难看地冲着她点了点头,也不说话,便离开了别墅。 毕竟说话就是自己打脸, 两位都是要面子的人,又何必自己打脸呢! 二楼诊疗室,郭老和李老又过了很久才出来,叶初不知道李老有没有把她的秘密告诉郭老,反正她也不是特别关心,就没问,又等了一会儿,终于开饭了。 餐厅,郭老坐在主人位,下首坐着李老和林老,然后才是叶初和江恒,由于开饭的时间比平时午饭的时间早了大约一个小时,所以除了叶初之外,大家都不是很饿。 叶初知道,这是大家在迁就她而陪她吃的一顿饭,但是她是真的很饿,索性也就不再客气,埋头吃了起来。 郭老看着叶初一副饿得不轻的样子,联想到刚才在诊疗室中李老跟他说的话,便有了想把叶初留下来的邀请,毕竟他这里什么供应都不缺,也能帮小姑娘好好补补,可别因为给他治病再亏空了身子啊! 不知道李老跟郭老具体说了什么,总之,郭老通过一系列的脑补,已经默认了,叶初给他治病,一定消耗不小。 瞅瞅这小模样饿的,一般女娃娃哪吃得下这么多,比他大孙子还能吃呢! 这一下,误会可不小! 然而,叶初却并不知道,她答应了郭老之后,只听郭老又道:“不打扰,你只管放心住,想吃什么,想用什么,提前跟我说,千万别客气,光复,小江,你们也一样。” 林老说道:“首长,我和小江最多只能再住个三五天,虽然我不急着回秦省,但小江却只请了半个月的假,还是我帮他硬生生请下来的呢,所以时间上,应该是等不到您十天治疗结束了,三五天之后,我想首长的病情也应该基本稳定了,如果小江回去,我就跟他一起,之后再跟首长电话联系。” 郭老笑道:“也行,小江的确没有必要把时间都耗在这里,那光复你也就一起回去吧,虽然这两年你已经退下来了,不过金城军区还是缺不了你的指导嘛,至于我这边,你不用担心,今天第一天治疗,我已经感觉病好了一大半儿了,你推荐的这个小叶啊,有本事,不过光复啊,小叶的事儿到你为止,就不要再跟任何人提起了,这一点,回去你也提醒一下你的女儿女婿。” 林老一下子便明白了郭老话外之意,不禁惊讶地看了叶初一眼,说道:“是,首长,我明白了。” 郭老又道:“还有你,小江,你也一样。” “是,郭老,您放心,小叶子的事儿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江恒心里不禁暗自补充一句:有些事儿跟您我都不会说的。 叶初听了郭老的话,心里也清楚了,李老应该什么都跟郭老讲了,否则郭老也不会如此郑重提醒林老和江恒,想必刚刚离开的两位专家也被要求保密了吧! 叶初正思索间,只听江恒说道:“郭老,我能不能冒昧提两个要求?” 郭老点头:“你说。” “第一,这几天我能不能申请辆车,带小叶子在京城逛一逛,您放心,前提一定不会耽误您的治疗。” 郭老笑道:“这有什么难的,年轻人嘛,是该多逛一逛,车随便用,还有就是,一会儿得提醒我给你整张通行证去,哈哈。” “谢谢郭老,第二,就是小叶子被我从石桥村接了出来,但我却不能送她回去,您能不能派个人送送她,因为这两天我想给她买点儿年货带回去,我怕她自己拿不动。” 叶初抬眸看着江恒,拒绝道:“不用买,我什么都不缺,再说了,就算买了,也不多买,我拿得动。” 李老笑着插口道:“小江啊,这个要求你不用麻烦郭老,我就可以答应你,反正我十天后也要回吉省了,正好可以去叶丫头的家乡转转,我负责帮你把叶丫头送回家,你看如何?” 江恒看向李老,感激道:“李老,那谢谢您!” 叶初不解,看着李老,问道:“您去我家乡干啥,那地方要啥没啥,您去不方便。” 李老轻笑一声,“不干啥,就是怕以后找不着你了,提前去认认门儿,行不行啊?” 叶初语气有些嫌弃,嘟囔道:“我说不行您就不去了?” 李老摸了摸胡子,笑道:“丫头,这事儿你说了可不算,哈哈!” 叶初表示,她不想理李老,索性瞪了江恒一眼,谁让事儿是江恒挑起来的呢,然而,她转念一想,似乎也赖不着江恒,毕竟,不管江恒提不提这个要求,李老可能都会借此机会去她的家乡走一遭,这样一来,李老以后想找她才会容易一些。 然而此时,郭老却提出了一个新奇的想法,“老李,要不让小叶在你们保健局挂个名,直接搬到京城吧!” 李老看着郭老缓缓摇头,直觉告诉他,叶初不会愿意搬到京城的,即便京城的条件比她的家乡好上一万倍。 果然,只听叶初说道:“郭老,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还是喜欢呆在村里。” 郭老见叶初态度果决,便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饭后,江恒问叶初累不累,需不需要睡一会儿,叶初表示不累,于是,江恒便想带叶初回家,见见他的师傅。 重生归来,江恒还没有机会回家见见师傅,因此,虽然他一年前曾休过探亲假,但实际上他上一次见到自己的师傅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他不知道,以师傅如今的占卜之术能否看透他已经两世为人,不过看透与否,江恒都不在乎,因为他知道,师傅是一定不会害他的。 至于为什么想带叶初一起呢,一来,他想让师傅看看这就是他偷偷喜欢上的女孩子,二来,他想让叶初判断一下她什么时候能助师傅突破。 江恒借了一辆军车,拿上通行证,带叶初离开了玉泉山。 路上江恒买了两只烧鸡两瓶白酒,叶初却是两手空空,因为叶初已经打算送江恒的师傅几瓶丹药,毕竟大家都是修炼之人,什么礼品能比得上丹药贵重呢! 军车一路开到了西城区,停在了一处胡同口,叶初跟着江恒往里走了大约一百米,然后停在了一栋平房前。 门没锁,江恒直接推门走了进去,叶初紧随其后,只听里面一道沧桑的声音问道:“谁呀?” 接着,叶初便看见一位年纪大约六十岁,穿着灰色中山装,带着眼镜的斯文老人走了出来。 说是老人,其实对方看起来并不老。 叶初最初判断对方的年纪大约六十岁,纯粹是因为对方刚才那道沧桑的声音和现在看过来的属于老者的眼神。 其实,单看样貌,叶初觉得对方的年纪最多只有五十岁,因为,对方的头发虽然已经灰白了一半儿,但他的脸上却皱纹不显,他神采奕奕,身材修长,步伐矫健,怎么看都称不上一句老,然而叶初却早就从江恒的嘴里知道,他的师傅,江川,已经年过七旬了。 七旬?这也太年轻了吧! 叶初不禁惊讶:修道之人果然跟我们修仙之人一样,驻颜有术啊! …… 江川来京城七年,却是在三年前,江恒在部队屡屡提干之后,才主动向厂里提出退休的,原因倒不是他干不动了,而是他觉得,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不应该再占着年轻人的位置了,也怕被厂里诟病,闹出事儿来耽误了江恒的前程,索性便自己主动提出退休了。 他想,反正他按月有供应粮,这些年自己又攒了不少钱,江恒的津贴也越来越多,倒也不愁吃喝。 江川平日独居惯了,街坊邻居少有接触,所以刚才大门一响,他便立即从屋里走了出来,看见江恒,江川明显愣了愣,“恒儿,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江川又把目光投向了江恒身后的叶初,脸上的诧异之色更加明显,“咦?这……这位?” 江恒面对师傅的疑惑,解释道:“师傅,我临时回京公干,正好回来看看您,这是叶初,叶哥的女儿,就是我的战友叶旭,您知道的。” 江川“哦”了一声,“原来是小叶的闺女啊,来来来,快进屋坐。” 叶初颔首,问候道:“江老,您好,叨扰了!” 江恒看着叶初板着小脸儿,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一笑,手不受控制地揉上了叶初的头,说道:“这都到我家了,你就别客气啦!” 叶初一巴掌打掉江恒的手,瞪了他一眼,不说话。 倒是江川,看着院子里互动的两人,哈哈一笑,跟着说道:“对,对,别客气,小叶啊,快进来坐吧!” 第39章 丹药与茶! 江家的房子十分方正规整, 北房和东西厢房围城一个大约二三十平的院子,南面是大门。 叶初一边跟江恒往北房走,一边听江恒介绍。 北房, 一正两耳, 正房是堂屋, 待客吃饭都在这里, 两个耳房分属江恒师徒的卧室。 东西厢房, 东厢是书房, 西厢是厨房, 仓库,还有西南角一间厕所。 院子里铺着青石甬道, 有花有木,虽然因为天寒地冻,花木均已凋零, 但也明显能够看出,江家环境雅致不俗。 而这,都是江川来京七年, 一点一滴装修布置的结果。 叶初不禁心道:江恒的师傅可比江恒讲究多了, 这才是我辈修炼之人应有的风范嘛! 走进北房, 江恒把烧鸡白酒放到桌上,立时便遭到了江川的白眼,“臭小子, 客人还在呢, 还不赶紧拿到厨房去, 然后泡一壶茶。” 江恒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道:“小叶子又不是外人,您就别讲究了, 就您那破茶,我担保小叶子不爱喝,这丫头平时在家喝的茶可比您那破茶好喝多了。” “哦?小叶平时喝什么茶?”江川不禁奇道。 叶初倒是没想到江恒的师傅竟然跟她一样,都好这一口儿,于是她拿起了放在一旁的背包,手伸进去,从须弥空间中取出来一个小瓷罐子,说道:“来京正好带了点儿,泡给您尝尝?” 江川眼睛一亮,“好,好哇,让恒儿去泡。” 江恒接过叶初手里的小瓷罐子去了厨房,而江川则含笑打量着叶初,目不转睛,半晌才道:“小叶,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我似乎是同道之人吧!” 叶初愣了一下,随即明白,江川所谓的同道之人并不是茶,而是修道,于是,她惊讶问道:“怎么,江恒没跟您说过?” “恒儿?”江川摇了摇头。 叶初又问,“那他有没有跟您说过他突破了的事儿?” 江川不明所以,却点头道:“这倒是来信说了,不过也说得不详细,意思是要等他回京再跟我细说,难道,他突破跟你有关?” 叶初点头,“嗯,其实就是我帮他突破的,我以为他早已经告诉您了呢,没想到他竟然什么都没来得及跟您说,您说的不错,我的确算是此道中人,这次来,我还特意给您带了礼物呢!” 叶初说着,便又拿起了放在一旁的背包,手伸进去,从须弥空间中取出来两个小白玉瓶,放到桌上,“江老,这两瓶分别是合气丹和培元丹,以您如今的修为正好适用,合气丹修炼前服用,神与气合,培元丹修炼后服用,固本培元,不需要每天服用,一周服用一次……” 叶初话未说完,江恒便端着泡好的茶走了进来,“小叶子,你竟然给我师傅带了丹药,你怎么知道我会带你来见我师傅啊?” 叶初心道:我哪里知道啊,是丹药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提前准备好么,随手就拿啊! 然而叶初却不会实话实说,她摸了摸鼻子,说道:“我猜的,你不是老早就想带我来了吗,正好这次我们就在京城,你能带我来也不难猜啊!” 江恒咧嘴笑道:“也是,不过,先前没征求你的同意,我还没把你的事儿告诉我师傅呢!” 叶初无奈翻了一个白眼,嗤道:“但是江老已经看出来了!” 江恒看向江川,“师傅,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等江川说话,叶初便抢答道:“自然是因为江老的修为高我不少。” 江恒欲言又止,“那……” 叶初当然知道江恒想问什么,她解释道:“以江老如今的修为,只要靠丹药辅助修炼,三年,最多五年,便会自行突破到炼气化神巅峰期,似乎不太需要我。” “真的吗?”因为惊喜来得太突然,江恒一双狗狗眼瞬间瞪得又大又圆。 叶初肯定地点了点头。 江恒兴奋地把两瓶丹药塞到了江川手里,说道:“你听到了吗,师傅,小叶子说你三年,最多五年就能突破,只要按照她的方法服用丹药就行。”江恒突然想到了叶初给他的三瓶丹药,每瓶50枚,也就够一年的量,他不禁低声喃喃道:“对了,不够,不够怎么办,能不能把我的……” “不能!”叶初打断了江恒的胡思乱想,“不够再找我要,你的丹药等级太低,不适合江老。” 江川适时打断了叶初和江恒二人,“你们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江恒笑道:“师傅,您是不知道小叶子的丹药有多管用,当初我突破就是靠着一枚丹药的药力,前段时间小叶子来部队看我,给了我三瓶丹药,让我按照方法服用,我只服用了一次,收效竟然堪比我下了半个月的苦功,师傅,所以小叶子说你能突破就一定能。” “竟如此神奇?”江川将信将疑,打开丹药瓶闻了一下,只感到强劲的药力扑面袭来,跟他以前接触的丹药都完全不同。 这丹药,堪称神品啊! 江川脸色一变,忙道:“小叶,这丹药也太贵重了,你快点儿收回去,我不能要。” 江川的态度完全不出叶初的所料,毕竟从江川以七旬的高龄才不过炼气化神后期的修为就可以看出,这个年代的修士能够拥有的辅助修炼的工具简直少之又少,如丹药、引灵草、聚灵阵、仙果仙茶等等,所以,固然刚才叶初谦虚地说,江川的修为高她不少,但也只是境界上高她不少而已,如果真动起手来,想必,江川并不是她的对手。 毕竟,不是人人都在弱肉强食的修真界生存过,和平世界,修道之人可以单纯地追求长寿、追求无疾,而不是随时准备跟人拼个你死我活,因此,要那么强的攻击能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在境界上多多突破自己,以求窥见大道。 叶初的想法自成一番理论,然而,不得不说,她完全想错了。 因为,在她看来只追求境界攻击能力不强的江老,其实已经是这个道法贫瘠的年代,武力值最高的人之一了。 叶初赶忙把自己已经跑远的思维拉了回来,对江老说道:“江老,这种丹药,我这里多得是,别说三年五年了,就算您吃上个十年八年都管够,不过三五年后,您突破到炼气化神巅峰期,这种丹药对您来说就没用了,如果再想突破,到时候可能还要再想其他办法。” “小叶,你的意思是,我还能突破?”江川几乎用不可置信的声音问道。 “小叶子,你还有办法,对不对?”江恒也激动地问道。 “嗯,不过那时候也是我最后一次能帮到江老了,往后就需要您自己寻求突破之路了。” 叶初话音一落,屋内鸦雀无声,良久,江川才回过神来,他站起来,走到叶初面前,深鞠一躬。 叶初赶忙站起来回礼,“江老,您这是干什么,折煞我了。” 江川感慨道:“小叶,谢谢你,谢谢你啊,重新给了我追求大道的希望,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年过七旬之后,我虽然依旧日日修炼,然而一天两天,一月两月,修为几乎没有寸进,我承认,当时我的心乱了,想过放弃,是这么多年的习惯让我坚持到了今天,这一年来,其实我也看开了,把每天打坐修炼当成红尘炼心,什么修为,什么境界,统统被我抛到了脑后,我已经把所有的希望放在了恒儿身上,但是小叶,今天,是你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机会达到传说中的境界,所以,刚才那一躬,你受之无愧。” “您老言重了,不过有一句话,您老说错了。”叶初挑了挑眉,难得笑得有些调皮。 “哪一句?” “哪一句?” 江姓师徒俩几乎异口同声。 叶初轻笑一声,说道:“当然是那句,‘我还有机会达到传说中的境界’啦,您不是有机会达到传说中的境界,您是一定会达到传说中的境界。” 江川哈哈大笑,“小叶,那我就借你吉言了,诶,恒儿,快看看我的茶是不是凉了,我的茶呦!” 被晾了半天无人问津的茶好在依旧温着,江川深深嗅了一口便觉得此茶非比寻常,喝了一口更是觉得此茶绝非凡品,“小叶,你这茶也不一般啊!” 江恒闻言不禁问道:“哪里不一般,不都是茶吗,但的确比您那破茶好喝得多。” 江川瞪了江恒一眼,骂道:“你懂啥,好东西给你喝真是糟蹋了,小叶,要我说,你这茶跟你这丹药应该有类似的功效吧!” “您老慧眼,这茶的确对我们修士有好处,但不到您这种修为的人是喝不出它的特别的,不过,它辅助修炼的效果却远远不能跟丹药相比,我种它也就是图它好喝而已。” “这茶是你自己种的?”江老一脸震惊,“那丹药呢?也是你自己炼的?” 叶初茫然点头,不是我自己种的自己炼的还能是天上掉下来的吗? 虽然丹药都是通过须弥戒从修真界带回来的,但也是她自己炼的啊!还有茶,从修真界带回来的茶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她要是再不种点儿,自给自足,那不是早晚断茶吗? 江老看见叶初点头,一张老脸上顿时露出了讨好的笑容,“小叶啊,你看看,你这茶每次种出来能不能分我一点儿啊,我就要分十分之一就行,哦,我不白要,你找这小子要钱,这小子现在一个月六十多块钱津贴呢,你可劲儿要。” 江恒:“……”亲师傅吗? 叶初:“……”这可还行? 第40章 “钱还是很好赚的嘛!” ……… 叶初在京城一住就是十天, 眼瞅着已经到了1966年年根儿。 江恒早在五天前便跟着林老一起返回了秦省,江恒在京其间,每天下午都会开车带着叶初上街买东西, 即便叶初说了很多次她什么也不缺, 但江恒还是给叶初买了不少东西, 拦都拦不住, 什么吃的、穿的、用的、特产, 就没有江恒想不到的。 叶初哪能让江恒如此破费, 便要给江恒钱, 然而江恒却说死也不要。 说什么,他答应了叶哥要照顾好她就一定要照顾好她, 还说什么,这也是为了感谢她的丹药,感谢她能够帮他和师傅突破。 叶初见自己丝毫拧不过江恒, 便决定,大不了她回去后花钱再划一片自留地,多种点儿仙茶, 多分江老一些。 然而此时, 江老正在家里, 从叶初上次留下的小瓷罐子里,小心翼翼地捏出一小捏茶叶投进壶里,一脸肉疼的样子, 丝毫不知道, 他的徒弟已经不知不觉间帮他解决了口腹之欲。 郭老治疗结束后, 经过一系列检查,确定了支气管炎以及支气管炎引起的肺气肿均已痊愈。 郭老高兴地又留了叶初和李老几日,其间他和李老商量着又给叶初买了不少东西, 结果叶初离京的日子就拖到了1967年。 1967年1月2日,叶初和李老坐着郭老安排的车,后备箱堆满了属于她的大包小裹,离京直奔吉省而去。 早晨出发,晚上才到吉省省城,李老有事需要在省城逗留两天,叶初倒是无所谓,虽然当初离村时江恒只给她请了半个月的假,但是,介绍信过期就过期了呗,反正有李老送她,她也不愁买不了车票回不去家。 叶初本想让李老在招待所给她开一间房,李老却二话不说直接给她带回了家。 李老的家是一座中式庭院,家里只有李老老两口住,故而宽敞得紧。 李老的爱人姓陈,叶初称呼为陈奶奶,由于李老老两口的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工作,陈奶奶一年也见不到小孙子和小孙女几回,所以,见到叶初这么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姑娘,陈奶奶的心都要化了,每天叶丫头长叶丫头短的,简直喜欢得不得了,变着法儿地给叶初做好吃的。 叶初临走的时候,陈奶奶拉着叶初的手,眼眶都红了,那模样,简直是要多舍不得就有多舍不得。 叶初对这种来自奶奶的关爱,既陌生又感动,难得许下承诺,说:“下次来省城,一来来看您。” 又是早晨出发,叶初和李老抵达石桥村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多。 吉普车驶进村里,瞬间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石桥村上一次出现车,还是将近四年前,叶旭盖新房时,拉砖开回来的货车,这次的车,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哩! 村里永远不缺看热闹的人,尤其是隆冬时节,正值农闲。 不嫌冷的长舌妇,没手艺的闲汉,撒欢的小孩,跟着车一路走,终于,车缓缓停在了离叶初家不远的空地上,车停了,众人才敢围了上来,围得很近,一眼便看见了坐在车里的叶初。 “呀,这不是初丫头吗?” “她咋坐着车回来了?” “你没听队长说吗,说城里的大官儿请初丫头看病,可能是看好了呗,就开车把初丫头给送回来了。” “没想到,这丫头还真会看病啊,之前我只当叶荷胡说八道呢!” “……” 一片议论声中,叶初推门下车,只听: “初丫头,你真去给城里的大官儿看病了?” 李老和司机也走下车来,马上有人指着李老问道: “这就是城里的大官儿吧,还配车哩!” “这位领导,是你请初丫头看病不?” “领导,初丫头给你看好了病,她可是咱们石桥村走出去滴,你能不能给咱们村评个先进,年底多发点儿粮食啊?”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李老听得直皱眉头,叶初看着围上来的长舌妇,也是脸色一沉,喝道:“都别吵了,李老不是什么大官儿,他就是个大夫,都散了吧!” “大夫能配车?切,谁信啊!” “就是,骗谁呢!” “……” 叶初冷眼一扫,“你们爱信不信,我再说最后一遍,都散了,我不会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如果你们不想散,也可以,那就离我远一点儿,否则,我的拳脚不小心刮了谁,折了胳膊断了腿儿的,可别怪我没提前提醒你们。” 武力威胁永远是最有效的。 想到叶初那随手能够卸人胳膊的身手,围在叶初跟前儿的几个人都下意识后腿了一步,有的甚至慌张之下踩了后面人的脚。 聒噪声明显变小了,众人纷纷后退,离叶初两米开外,却不散开,相互嘀咕着。 这时,叶荷穿过众人跑了过来,“我刚才在家里缝衣服,听说你回来了,我就赶紧来了。” 叶初“嗯”了一声,说道:“这是李老,我的客人,这是司机王哥,你帮王哥把车里的东西搬进去吧!” “诶!诶!”叶荷冲着叶初和李老连连点头,便麻溜儿去搬东西了。 李老不禁好奇问道:“她是?” 叶初淡淡“哦”了一声,“她啊,就是帮我干活儿的,之前有点儿过节,被江恒教育了,诚心改过呢!”叶初毫无心理负担地甩锅给了江恒。 李老知道事情隐情颇多,但他也不是刨根究底儿的人,尤其是别人的底儿,便没有再问。 搬完东西,王哥此次的任务便完成了,叶初留王哥一起吃晚饭,王哥却想趁天亮赶紧开回市里,叶初不好强留,王哥便离开了。 吉普车开走了,叶初家也关上了大门,看热闹的人终于散了。 叶初让叶荷烧水给李老洗漱,她自己则进山跑去温泉山洞洗了个痛快,回来的时候,她发现叶荷已经很有眼力价儿的给李老泡上了茶,并且正在烧炕。 烧完两个屋的炕,叶荷开始收拾叶初从京城带回来的东西。 江恒给叶初买的东西,由于是两人一起买的,所以相对正常,只是一些新上市的冬装,小地方买不到的零食、京城特产以及背包文具等等。 然而郭老给叶初买的东西就不乏大件儿了,没有衣服,倒是有不少上好的布料,并且附带了一台崭新的缝纫机,看得叶荷不禁眼睛瞪得溜圆,愣了半晌才急忙跑来问叶初东西放哪? 叶初果断指了指叶旭的房间,心想:只要不放在她的房间就行,她又不会用,也不想学。 郭老还给叶初买了一台收音机,叶荷小心翼翼地捧进来,也被叶初随手一指,摆在了堂屋的桌子上。 除此之外,郭老给叶初买的吃的也不少,不过倒没有零食,而是腊肉腊肠,白糖红糖,还有糖块儿,包括水果糖和大白兔奶糖。 天知道,郭老为什么会觉得她爱吃糖! 奶粉、麦乳精、烟、酒、茶等等,郭老简直是面面俱到,或者应该说,郭老派出去采购的人简直是面面俱到。 关键是,奶粉和麦乳精还好说,烟、酒、茶她也用不上啊! 叶初想拒绝,但郭老却说,反正烟酒茶也没有多少,让她拿回去走亲戚,叶初心道:她也没什么亲戚可走啊!但看着李老递过来的眼神,她到底没有拒绝郭老的心意。 心道:算了,郭老想如何便如何吧! 因此,当叶荷又翻出来五只烤鸭五只烧鸡和两大桶油之后,叶初表现得极为淡定。 她决定,她一会儿就去走亲戚去! 当然了,这个亲戚肯定不是指叶家人,她决定给队长赵国良、方索和孙大力这几位帮过她的人各送一只烤鸭、一只烧鸡、两包烟、一瓶酒、一包糖块儿,东西不多,也不是叶初小气,而是她送出去东西已经是难得的厚礼了,再多也怕给别人造成压力,毕竟赵国良、方索和孙大力都不是那种贪得无厌却能够心安理得的人。 叶初让叶荷帮她把三份礼分别包好,还剩两只烤鸭两只烧鸡,叶初决定今天晚饭各吃一只,剩下的一只烤鸭一只烧鸡叶初索性便送给了叶荷,算是奖励叶荷这大半年表现不错吧! 叶荷几乎感激涕零,倒不是单纯因为鸡鸭,而是她觉得,这是叶初信任她的一种表现。 叶荷收拾到最后,给叶初拎进来一个精致的小皮箱,便去做饭了。 李老示意叶初打开皮箱看看,显然,李老是知道皮箱里装了什么的。 叶初打开皮箱,里面有一个带锁的大盒子和两个小盒子,两个小盒子一个四方一个长条,四方盒子里面装了一块手表,长条盒子里面装了一只钢笔,一看便都价值不菲。 带锁的大盒子,锁只是挂着,并没有锁上,钥匙还插在锁眼里,叶初摘下锁头,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捆崭新的大团结和两捆叠得整整齐齐地票,叶初简单翻了一下,竟然都是全国票,并且种类齐全。 叶初看向李老,疑惑道:“李老,这是……?” 李老解释道:“这是你的诊金,放心收着吧!” 叶初犹豫,“可是……郭老不是已经给我买了不少东西吗?” 李老白了叶初一眼,说道:“那是人情,这是诊金,不能混为一谈,我们也不能让你一个小丫头白出力啊,所以,我跟郭老商量过了,以后但凡找你看病,诊金就按这个数来给,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你一个小丫头吃了亏,这次郭老就当是先做个榜样了!” 叶初听得一愣一愣的,心道:这年头儿,钱还是很好赚的嘛! 第41章 长工和短工! 李老在石桥村小住了三天, 第四天便有车接他回去,想必是李老在省城提前安排好的。 叶初给李老装了一些山货带走,算是感谢她在省城住的那两天李老老两口对她的款待。 山货包括蘑菇、木耳、榛子、松子, 蘑菇和木耳是叶初让叶荷去公社集市上买的, 而榛子和松子则都是叶荷在深秋后陆续在山上采的, 分别把果实扒出来, 晒干, 然后炒制而成。 叶初分了李老一半儿, 留了一半儿自己吃, 还别说,叶荷的手艺真不赖, 无论是榛子还是松子吃起来都酥香可口,回味绵长。 其实叶荷的好手艺也都是这些年练出来的,因为, 每年11月,进入农闲之后,在下雪前, 村里人都会一起进山, 采各种山货。 此时, 榛子、松子、山核桃等等都已经完全成熟,个个颗粒饱满,采回来处理, 晒干, 或炒制或生食, 统一上交生产队过称,再由生产队统一卖给县城的货站。 卖的钱一半儿上交生产队计入工分,一半儿直接发给各家各户, 算是年前的一份儿进项。 说是进项其实也没多少钱,到手也就五七八块的,最多扯两块布,给家里做两身新衣服。 往年叶荷在山货上赚的钱不是贴补在了衣服上就是贴补在了吃食上,总之也剩不下来。 今年叶荷为了讨叶初欢心,觉得这么好吃的东西哪有小姑娘不爱吃的啊,便决定都留给叶初当零食,愣是一点儿山货都没拿回周家,周壮固然不说什么,但周母却没少骂难听的话。 叶荷心道:往年我赚的钱也不交到你手上啊,都花在了我自己和丈夫儿子身上,你在这个吵吵吧火儿的,算怎么回事儿啊! 叶荷懒得理会周母,便天天呆在叶初家里,收拾收拾卫生,喂喂大黄,小日子过得别提有悠哉了。 叶初回来的第二天,午饭后,叶荷给叶初和李老泡了一壶茶,又颠颠跑出去,过了一会儿,献宝一样地端上来一盘榛子和一盘松子。 榛子和松子,叶初认识,记得小时候,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在叶家的院子里见到,成筐成筐的,不过她却没吃过。 毕竟这种能换钱的东西,怎么轮也轮不到她呀! 后来分家了,她不是上学就是每天猫在家里,每年这个时候,她一来不会进山,二来也不舍得在县城买这种金贵的东西来吃,所以,看着叶荷端上来榛子和松子,叶初明显愣了愣。 是她没吃过的东西,没错了。 叶初先吃了一颗榛子,味道不错,香香脆脆,吃了一颗还想第二颗,叶初眯了眯眼睛,嘴角不经意间微微翘起,显然这东西她喜欢。 看着叶初心情不错地吃了一颗又一颗,叶荷满心欢喜,心道:这小祖宗果然喜欢,没卖就对了! 叶荷自觉成功讨好到了叶初,心满意足地准备,不料叶初却叫住了她,问道:“这东西不是应该统一上交生产队卖钱的吗?” “也可以留下自家吃啊,其实也卖不了几个钱,我想着你可能喜欢,今年就没上交。” 叶初点了点头,“这样啊,那你往年都能卖多少钱?” 叶荷猜到了叶初可能想要给她钱,于是,她支吾地说道:“没……没多少钱?” “没多少钱,是多少钱?”叶初刨根究底。 叶荷咬了咬嘴唇,说道:“也就五七八块的,每年价钱不太一样。” 叶初点头“唔”了一声,“生产队还要抽走一半儿吧,这样吧,我给你算15块钱,怎么样?” 叶荷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天天白吃白喝的,给你弄点儿吃食还不是应该的。” 叶初皱眉,“你给我干活儿,我管你吃喝,这是早就说好了的,至于这些,是你自己的进项,我又不差15块钱,给你你就拿着。” 叶荷看见叶初皱眉,赶紧唯唯诺诺点头。 她哪敢跟叶初较真儿啊,再说了,钱谁不喜欢啊,她拿了钱第一件事儿就是堵住周母的嘴。 于是,叶荷当天便抽空回了趟家,当着周母的面拿出叶初给她15块钱,对周壮说道:“大壮,你看,这是我那些山货赚的钱,过年够给你和儿子们做衣服了。” 周壮惊道:“这是叶初那丫头给你的?她还挺大方的呀,但是花这么多钱吃那些个,都换成粮食不好吗?” 叶荷挠痒痒一般打了周壮的胸口一下,“什么那丫头那丫头的,难听死了,以后就叫叶初,要么就叫初丫头。” 周壮抓住叶荷的手,笑道:“那丫头,初丫头,还不是一样。” “那怎么能一样呢?”叶荷不满地哼了一声。 “好好好,我都听你的,你快跟我讲讲吧!”周壮赶忙哄着自家媳妇儿。 叶荷扬了扬眉,说道:“有什么好讲的,你自己不会想想啊,我现在天天吃的是啥,那是米饭白面大鱼大肉啊,人家初丫头差粮食吗!” 叶荷得意地看了一眼周母,继续道:“说道大方呀,人家初丫头当然大方了,15块钱对人家来说又不算什么,光是从京城拉回来那一车东西,我看呀,就值好几十个15块钱哩!” “我滴乖乖呀,真么厉害!”周壮震惊地瞪圆了眼睛。 周母也凑过来叫道:“哎呦喂,早知道,咱家那些山货也都卖她就好了,可比生产队给得钱多一倍呢!” 叶荷闻言,不禁白了周母一眼,说道:“只有我才是这个价钱,人家初丫头认识你是谁呀,凭什么给你高价?” 周母被怼得一愣,讪讪道:“那……那就告诉她都是你的,不就得了。” 叶荷笑了,“那钱可就都进了我的腰包了,娘,您可要想清楚呦!” 周母被叶荷气得破口大骂,指着叶荷的鼻子就要动手,周壮一边拦着周母一边把叶荷扯回了他们的小屋。 叶荷出了一口气,离开周母的视线,便不禁放声大笑,周壮则无奈地看着自家媳妇儿,说道:“好了,闹够了吧!” 叶荷笑得脸颊泛红,捋了捋头发,说道:“哈哈,还行,这个钱你帮我收起来,我要回去了。” “还去?不是都回来了吗,我以为你今……” “你以为什么你以为,我就是回来气气你娘的,我还得回去伺候那个小祖宗晚饭呢!对了,我昨天晚上偷偷给你的鸡鸭,你和儿子都吃了吧,好吃不?” 周壮笑眯了眼睛,“吃了,躲山根儿底下吃的,你是不知道,咱两个儿子都吃疯了,真是好久没吃过肉了,痛快呀!” 叶荷白了周壮一眼,“还行,不傻,还知道带儿子出去吃独食呢,没偷偷孝敬你老爹老娘?” 周壮支吾道:“给爹娘掰了两条腿两条翅膀,不过,我是看着二老吃的,绝对没人别人占了便宜。” 叶荷看着周壮,摆出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看得周壮心里毛毛的,一路陪着小话儿把叶荷送到了叶初家。 叶荷没让周壮直接回去,而是让他到院里劈柴,送上门儿的劳力,不用白不用。 周壮也不是第一次来叶初家帮叶荷干活儿了,农闲之后,柴没少劈,水没少挑,只不过叶初农闲之后便没怎么在村里,不知道罢了。 叶初出来上厕所,正好看见叶荷如一个监工一般指挥周壮干活儿,明显愣了愣。 叶荷露出讨好的笑容,指着周壮解释道:“不是我偷懒,是他在家里闲着没事儿,一把力气没处使了,非要帮我干活儿。” 周壮手上一顿,抬眼看着叶荷:你咋这么能编呢! 叶初“哦”了一声,突然想到昨天上厕所时,厕所有些漏风,她这两天正想找人修呢,昨天她去方索和孙大力家拜访送礼的时候,知道他们趁着农闲刚接了隔壁村一家结婚的三十六个腿的家具的木匠活儿,根本没空帮她修,便没有开口,合计找别人,如今看到了周壮,人如其名,身强力壮,修个厕所应该不在话下吧! “荷叶,晚上多做一个人的饭吧,让你男人一起。” 叶荷以为叶初生气了,在说反话,赶忙抢着道:“他就是来帮我干点儿力气活儿,你不喜欢,下次我再也不让他来了,你别生气。” 叶初:“……”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我生气了啊! 叶初完全不理解叶荷一天天的都在想什么,沉声道:“我留他吃饭是因为我想让他帮忙修厕所,厕所漏风了你知道吗,一天天的都在想什么。” 叶初看向周壮问道:“我想请你帮忙修厕所,两天时间应该够用了吧,干活儿期间管饭,工钱两块,你干不干?” 周壮连连点头,干呀,管饭还给钱,谁不干谁是傻子! 于是,叶荷和周壮两口子,一个是叶初的长工,一个是叶初的短工,两口子每天早晨一起出门一起回家,周壮也终于体会到了自家媳妇儿为什么这么享受给叶初干活儿的日子了。 吃得简直也太好了吧!他也想干一辈子,行不行! 然而两天后周壮修完了厕所,拿到了两块钱工钱,便又过上了每天粗粮咸菜的生活,导致他后来时不时就问问自家媳妇儿,叶初有没有什么活儿需要他干,而这,便都是后话了。 厕所修完的第二天,叶初送走了李老,过上了在家猫冬修炼的日子。 转眼间,时间进入到了1967年2月,眼瞅着再有一周便要过年了。 这一天,村里杀猪分肉,全村喜气洋洋。 第42章 叶家的心思! 杀猪分肉是一年到头全村老少最期待的日子, 分的肉多少决定了家里能不能过个肥年,但如何决定分的肉多少呢,就要按每家每户一年的工分来说话了。 所以, 分肉之前便是结算一年的工分。 每家每户一年发两次粮食, 别分在春天和秋天, 按人头发。秋天足额发, 年底结算工分, 如果工分足够, 次年春天便也足额发, 如果工分不够,次年春天便按比例少发。 刨除秋粮和春粮, 如果还有工分剩余,便在杀猪这天,把剩余的工分折成钱发到每家每户手里。 在石桥村, 如果不是家里有病人有残疾人,或者老人孩子特别多,劳壮力特别少, 再不就是家里全是懒汉, 一般, 每家每户一年到头怎么着也能落下个十几到几十块钱,这个钱一般也不花,都会攒下来, 留给家里的小子娶媳妇, 想过个肥年就只能指望接下来发的猪肉了。 北地的二月, 天寒地冻,前两天又刚刚下了雪,却丝毫挡不住村民们分钱分肉的热情。 锣声一响, 村民们便拿着盆,拿着桶,冲了出去,把队长、书记、会计、屠夫,还有猪,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就这,还是因为有的家里穷得几个人穿一条棉裤,好些人因为没有棉裤又受不了冻,出不了门,否则怎么也要围上个七八层呢! 叶初在修真界数百年都没有过过年,但她却能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年过年就是她最幸福的日子,因此,即便她不爱热闹,也难免想看一看这喜气洋洋的景象。 分钱的时候,是由队长赵国良拿着一个名册,念一户的名字,这一户便上来领钱,领钱的时候,会计会直接告知这一户能领几斤猪肉,便直接拿着盆或者桶到屠夫那边领肉。 猪是提前杀好的,地上摆了好几大桶猪血,周围还烧了几个火堆,是怕时间长了猪血便冻住了。 屠夫按照斤数割肉,再给两勺猪血,这一户便算领完了。 赵国良是按照领钱的多少依次念的,领钱多便意味着领肉多,也意味着这一户对生产队的贡献最大,先念贡献大的也是为了给村民起到一个树立榜样的作用。 叶初在中间被念到了名字,也分到了十块钱两斤肉,不过倒不是她自己去领的,她只是站在很远的地方看着热闹。 代表她的人当然是叶荷。 如今,村里已经没人不知道叶荷给叶初当长工并且当得心甘情愿的事儿了,甚至还拉着自家男人一起给叶初干活儿。 不过,村里也没人觉得不妥,毕竟给叶初干活儿那是他们几辈子也求不来的美事儿啊! 他们甚至在想:这美事儿怎么就让叶荷给赶上了呢,我们也不差啊! 当然了,这些有想法的人里面,最最意难平的,就属叶家人了。 这就要说到李老走后发生的事儿了。 叶初之前交代叶荷学自行车,叶荷利用叶初不在村里这段时间好不容易磕磕绊绊地学会了,叶初看她骑得还行,李老走后的第二天,便交代了她一个任务。 毕竟大冬天骑车,北风如刀子一般,刮得人脸生疼,叶初可不愿意给自己找罪受。 既然有叶荷代劳,何乐而不为。 于是,叶初让叶荷装了一条烟、两瓶酒、两罐茶还有不少糖块儿和京城特产的糕点饼干,让叶荷去县城中药铺送礼。 送礼有两个目的,一来感谢中药铺的两个伙计对她的照顾;二来也是求人帮忙。 两个忙,第一是帮她买一辆新的自行车,这样一来,她这辆旧的二手车便可以直接给叶荷用;第二是让中年伙计帮忙介绍个人教叶荷使用缝纫机,她可以出学费,只要保证让叶荷学会就行,不然家里的缝纫机岂不就成了摆设。 就这样,一周后,叶荷学会了使用缝纫机,回来后从简单的入手,用郭老给叶初买的布料,先给叶初做了新的枕套、被套和床单,又用最软最厚的纯棉布料给叶初做了秋衣、秋裤和袜子。 叶初把袜子穿在脚上试了试,非常舒服,叶荷是比着她的脚的大小做的,因此竟比她自己在城里买的更加舒服。 对于叶荷的心灵手巧,叶初还是挺满意的,想到马上快要过年了,便奖励叶荷给自己做一身衣服。 这可给叶荷美坏了,叶初随手指了几块她不喜欢的布料,什么蓝白花的,黄白花的,叶初表示,她不喜欢花的。 但在叶荷看来,多好看啊,她可是喜欢得紧呢,这么舒服的布料,这么好看的颜色,她长这么大见都没见过。 叶荷美滋滋地给自己做了一身衣服,家里村里地显摆了一圈,然后脱下来收好,准备过年的时候再穿,但是,她这么一显摆,可惹得村里不少人都犯了红眼病。 尤其是叶家,叶老太太知道了,当时便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地破口大骂。 骂什么“死丫头片子”,骂什么“白眼狼”,骂什么“不孝子孙,丧心天良”等等,先骂叶初后骂叶荷,要不是全家人死命拦着,叶老太太早就杀到叶初家里,找叶初和叶荷理论了。 又过了一周,叶荷坐车去县城,却骑回来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村里人见状,忙问叶荷,哪来的新自行车? 叶荷回道:“初丫头新买的呗,她那辆旧的以后给我骑了,她自己就买了一辆新的,也是怕万一咱俩同时出门,只有一辆车,不是耽误事儿嘛!” 于是,村里都知道了,叶荷跟着叶初干了半年多,连自行车都有了。 虽然,从道理上,自行车依旧是叶初的,不是叶荷的,但在村里人眼中,自行车归了叶荷一个人骑,那就是叶荷的。 那可是一辆自行车啊,整个石桥村除了叶初还没有谁家能买得起呢,但叶荷却一分钱不花就骑上了,怎能不叫人眼红。 知道这一消息,叶老太太在家不服不忿地又闹了一通,非要把叶荷的自行车抢过来,说什么她生的女儿的东西就是她的,还说什么她对付不了叶初那个死丫头片子还不对付不了叶荷吗! 这时叶家老二叶全的媳妇儿,刘梅站了出来,说道:“娘,您闹来闹去,其实您也清楚,那自行车是叶初的,不是叶荷的,您不敢抢,要不,咱们现在大家伙儿都不拦您,你去抢吧!” 叶老太太愣了一下,然后指着刘梅的鼻子破口大骂道:“你个黑心肝的,这种事儿你们当儿子当儿媳妇的不上,让你们老娘上啊,你安的什么心呐,老二,你媳妇你管不管?” 叶全耷拉个脑袋蹲在地上,也觉得自家老娘无理取闹,“娘,明明梅子说的就对嘛,叶初哪是那么好惹的,要惹您去惹,我可不敢,我可不想像大嫂和大姐一样,蹲号子。” 叶民也在一旁帮腔,“娘,二弟说得对,叶初哪是那么好惹的,咱可不敢去啊!” 叶老太太跺脚道:“叶初你们不敢惹,叶荷你们也不敢惹了?她现在跟着叶初那个死丫头,翅膀可硬了,连她老娘都不认了啊,自己吃好的穿好的,宁可把好处都给婆家也不想想娘家……” 叶民打断道:“娘,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不是您常说的,您从来也没对幺妹儿上过心,现在凭啥让人家想着您啊!” 叶老太太闻言,气得抬脚摘下鞋子就往叶民的身上砸,骂道:“你个兔崽子,我是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你们两个不成器的。” 叶老爷子刚才一直沉着脸没有说话,此时才喝道:“够了,民子都是当爷的人了,你怎么还动上手了,还有你,民子,你咋这么说你娘呢,她都这么大岁数了,她图个啥,还不都是为了你们,都给我老实坐下。” 一家之主开口了,自然震住了撒泼地叶老太太。 叶老太太坐下,叶民也象征性地道了个歉,说道:“娘,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觉得,既然叶初也不找咱家的麻烦了,咱们就好好过咱们的日子得了,眼红人家也没用啊,咱们又斗不过人家。” 叶老太太哼了一声,嘟囔了一声“没志气”,倒也没说多余的话,叶家一时陷入了安静。 这时刘梅又开口道:“爹,娘,你们就没想过吗?为啥叶荷就能占着叶初的便宜?” 叶老爷子问道:“老二家的,你什么意思?” 刘梅笑笑,“爹,其实我一直都在想,我们对付叶初或许从一开始就用错了方法,您看,叶荷就很聪明,她知道跟叶初对着干没什么好果子吃,马上就转头去巴结叶初,现在不是也什么都得到了,像娘说的,吃的穿的,哦,对了,还有自行车,所以,我觉得,叶初这丫头大概是吃软不吃硬吧,我们大可以学学叶荷啊,哄着她,供着她,只要我们多用心,她一个孩子,在村里举目无亲的,还能永远不认你们这爷爷奶奶不成!” “咦?”叶全第一个响应道:“梅子,你说得有点儿道理啊!” 叶老爷子叹了口气,说道:“老二家的,你说得固然有理,但初丫头从小,我们就那么对她,现在想让她回心转意,难喽!” 刘梅得意道:“爹,您可别忘了,以前那都是娘和大嫂动的手,我可没动过啊,我家全子还有大哥和您也没动过啊,如今大嫂进去了,只要您管住娘别闹事儿,我觉得,我们一步步来,应该能挽回那孩子的心吧,爹,从前也就属我这个做二伯娘的对初丫头最好,这件事儿,就先由我出面跟初丫头接触一下,您看怎么样?” 第43章 叶荷pk刘梅! 刘梅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她不但想借此机会攀上叶初,还想跟叶家分家。 她家全子傻,这么多年, 被那对儿精明的老爷子和老太太拿捏得死死的, 坏事往前冲, 好事落不着, 但她可不傻。 老爷子和老太太一心向着大房, 自从老三当兵、大姑子和小姑子嫁人后, 一直是大房吃肉, 他们二房喝汤,老爷子和老太太都填补大房多少钱了。 大房的儿子娶媳妇就有钱盖房, 他们二房的儿子娶媳妇就没钱,心都偏到天边去了。 她家全子被她揪着耳朵念叨了这么多年,才终于知道了凡事留点儿心眼儿, 但要全子豁出去了陪她闹分家,全子却是万万不敢的。 刘梅知道,除非老头子和老太太同意分家, 否则, 她家全子一定不会支持她闹分家。 于是, 刘梅便这样算计着,忍着憋屈过了这么多年。 终于,今天, 她觉得机会来了。 刘梅见老爷子和老太太都没有反对她的提议, 就知道这事儿有门儿。 本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原则, 刘梅提出她想买点儿肉,再用点儿白面和油,烙几张馅饼给叶初送去, 不然她怕根本进不了叶初家的门。 叶老爷子沉吟着,想着老二媳妇的厨艺的确不俗,可比叶荷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儿,或许真能打动叶初也说不定呢! 于是,便抠抠索索掏出了五毛钱递给刘梅,猪肉八毛五一斤,五毛钱少说能割半斤肉,烙几张馅饼用不了肉,剩下的,全家好歹也能沾沾肉味儿。 叶老太太给自己大儿子大孙子吃肉倒是舍得,但一想到这次买肉竟是为叶初而买便肉疼得跟个什么似的,狠狠瞪了刘梅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这一天,刘梅早起赶集买肉,回来剁肉剁菜,和面和馅,把一个个馅饼包好却不下锅烙,而是捂严实了装进篮子带去了叶初家。 快到中午了,叶荷正在厨房思量着午饭做点儿什么,便听到了敲门声,跑出来开门一看,不禁惊讶,“二嫂,怎么是你?” 刘梅捋了捋头发,说道:“难得烙点儿馅饼,合计给你和初丫头送点儿,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烙馅饼的手艺,初丫头一定喜欢。” 叶荷皱眉问道:“是爹娘让你来的?” 刘梅笑笑,话里七分真三分假,“是,也不是,爹娘的确是想跟初丫头缓和关系,但拉不下面子呢,再说了,这又是猪肉又是白面的,你觉得娘舍得吗?” 叶荷摇摇头,“肯定舍不得,那就是你想讨好初丫头喽!” “算是吧!”刘梅倒是坦荡,直言道:“我这次来的确是想跟初丫头缓和关系的,但我也仅代表我自己,毕竟我又没做过什么对不起初丫头的事儿,初丫头小时候,我可是一根手指头都没有动过她,至于帮她,你也知道,我没那个本事,爹娘偏心大房,我哪敢跟娘和大嫂唱反调啊!” 叶荷清楚刘梅说的是实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刘梅别有用心,毕竟从刘梅嫁到叶家,她就觉得她这个二嫂的心眼儿多得都快赶上蜜蜂窝了。 叶荷打心眼儿里不想让刘梅跟叶初接触,生怕刘梅凭借花言巧语取代她,毕竟她在叶初面前连一句囫囵话都说不圆,哪比得上刘梅能说会道啊! 叶荷:“那你把馅饼给我吧,你的意思我会转达。” 刘梅:“但是馅饼还生着呢,我还没烙呢,我主要是怕这天寒地冻的,馅饼凉了就不好吃了,所以想着能不能接这里的锅灶烙一下。” 叶荷:“……” 听刘梅这么一说,叶荷立时便确定了,刘梅的确别有用心,而这个用心就是想取代她。 叶荷心想,既然刘梅打的是这个主意,那她拦着也没用,因为她拦一次刘梅可以来两次,她还莫不如赶紧汇报给叶初,让叶初来断了刘梅的念头。 但是,要是叶初同意刘梅进门了呢! 叶荷内心苦涩地想着。 不,她才不要被刘梅比下去呢! 叶荷坚定给自己打气。 叶荷:“我不能做主让你进来,你等等,我去问问初丫头。” 刘梅:“好!” 叶荷进屋,把刘梅的话原模原样跟叶初复述了一遍,她没敢耍小聪明,加油添醋,然后便紧张地等着叶初的回复。 叶初嘲讽地“呵”了一声,心道:她倒要看看刘梅耍什么把戏。 “那就让她进来烙吧!” 叶荷闻言,脸上掩饰不住地出现了委屈的表情,“哦”了一声便要出去传话。 “回来!”叶初皱眉把叶荷叫住,“少胡思乱想,还有,既然刘梅想做饭那就让她把今天的午饭都做了再走,否则就让她把她的馅饼一起带走。” 叶荷惊喜问道:“是做完就让她走吗?” 叶初:“不然呢,留她吃饭,她的饭钱你出吗?” 叶荷连连摇头,开心地跑了出去。 刘梅当然不会错过这么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满口答应今天中午的饭都由她来做,并且庆幸自己第一次来便能留下吃饭。 她完全没有考虑过叶初不留她吃饭的可能,毕竟如果只让她烙馅饼还有可能不留她吃饭,这都让她全权负责午饭了,还哪能不留她一起吃饭呢! 叶荷今天中午原本准备蒸馒头,做一道红烧肉,再做一道白菜冻豆腐汤,食材她都已经准备出来了,便让刘梅用这些食材看着做,如果不够,蔬菜和鸡蛋也可以多用一些,言外之意,肉不能用了。 刘梅垫了垫肉的分量,足足两斤还多,这是打算让她管够了吃吗,刘梅不禁吞了吞口水,她哪里想到,叶初家里还有一个吃肉大户,大黄啊! 刘梅看着灶台上分量充足的油、糖、各种调料,仿佛找到了自己大展拳脚的舞台,刘梅也选择了做红烧肉、白菜冻豆腐汤,她大概能猜到叶荷准备做这两道菜,便非常心机地想跟叶荷做个比较。 刘梅做饭的速度没有叶荷快,比平时午饭的时间大约晚了十五分钟,当刘梅烙完最后一个馅饼盛到盘子里,叶荷端起了盘子,深吸一口气,可真香啊,不过刘梅就没有口福了。 “二嫂,饭也做完了,你赶紧回家吃饭吧,免得回去没有热乎的了。” 刘梅的表情凝固了,下意识问道:“我不跟你们一起吃吗?” “嗯?”叶荷没想到刘梅会问出口来,皱眉看着刘梅。 刘梅也突然意识到,自己怎么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赶忙解释道:“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做了这么多,你和初丫头也吃不完啊!” 叶荷得意道:“谁说只有我和初丫头吃啊,大黄,来啊,吃饭喽!” 叶荷喊了一声,然后对刘梅笑道:“你忘了,初丫头还养了一只狗呢,你也不想想,如果没有大黄,我哪能一顿饭就准备两斤肉啊!” 刘梅干笑一声,几乎控制不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嘴角抽搐道:“哈,狗,狗也跟你们一起吃吗?” 叶荷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纠正道:“错喽,是大黄跟初丫头在堂屋吃,而我呢,自己在厨房吃,明白不?大黄的地位可比我还高呢,它可不是一般的狗。” 刘梅吞了口吐沫,嗓子发干,“咋不一般?” 叶荷理所当然道:“当然是因为它是初丫头养的狗啦,行了,我也懒得跟你废话了,你赶紧回吧,我得赶紧把饼端进去了。” 叶荷一边送刘梅出去,一边嘟囔道:“二嫂啊,你也是的,送饼就送这么几张,都不一定够初丫头和大黄吃的,我还得自己下面条,你咋这小气呢!” 刘梅被叶荷送了出去,直到大门关上,她才从迷茫中清醒了过来,“我小气?那可是整整十张馅饼啊!我自己的儿子孙子都没吃上一张呢!” 刘梅出师不利,回去的路上,她不禁反思,叶荷能留在叶初身边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叶荷不要脸,能豁得出去面子罢了,说好听点儿,她是叶初的长工,说不好听点儿,她不就是叶初的丫鬟吗,连叶初养的狗都不如。 刘梅不禁在心里问自己:如果要她也做到想叶荷一样,她能不能做到? 想了片刻,刘梅觉得,她能,毕竟天天好吃好喝这样的诱惑就不是谁都能抵抗得了的,更何况,只要一步步得到叶初的信任,能得到的好处又何止吃喝。 刘梅握了握拳头,决定改变策略,下次她打算把态度放得低点儿,看看叶初的反应,如果叶初不拒绝,那就说明她还有机会。 这边,吃着刘梅做的饭,叶初不得不感叹,厨艺这个东西,还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叶荷做的饭固然比她做的好吃,然而,刘梅做的饭却还要比叶荷做的好吃,但刘梅做的饭似乎又不如郭老家的吃好。 叶初心里琢磨着如何改善自己的伙食,不过,她倒是没有把刘梅收入麾下天天给她做饭的打算,毕竟像刘梅这样一个别有用心,又满脑子都想着从她这里捞好处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 但即便叶初不想用刘梅,当叶荷进来收拾碗筷的时候,她还是不满地吐槽道:“你看看人家做的菜,再看看你做的菜,就不能好好琢磨琢磨厨艺吗?” 叶荷以为一顿饭的功夫,她就要被刘梅取代了,吓得都快哭了,没想到叶初的一句话又把她拉回了天堂。 “哎,也不指望你能开窍了,算了,明年有机会我带你去京城,到时候找人好好教教你厨艺吧!” 第44章 江老到访! 刘梅摆正心态, 卷土重来,只不过每次都变成了空手而来,毕竟次次带东西她带不起啊, 叶家也不会同意, 她明确了目的, 她只是过来给叶初做饭的, 只要叶初同意, 哪怕一直不留她吃饭, 她也要坚持下来, 反正大冬天的,她闲着也是闲着, 她一定要坚持到叶初接纳她。 刘梅厚着脸皮天天上门,她发现叶初竟然毫不拒绝,刘梅觉得, 一定是叶初吃了她做的饭,就不想吃叶荷做的饭。 孰不知,叶初允许刘梅上门做饭, 只不过是想看看刘梅耍什么花样而已, 再者, 免费上门的劳动力,还是叶家人,她不要白不要, 虽然她懒得上门找叶家人的麻烦, 但是叶家人都主动来了, 她不利用一下,似乎说不过去。 叶荷卸下了做饭的工作,叶初便开始压着她每天识字, 主要以认识中药西药名字为主。 这段时间,队长赵国良找了她两次,想让她过完年便走马上任,担任生产队的医生,也就是村里的赤脚大夫。 原来村里的赤脚大夫老孙头儿,年纪大了,今年过完年便会跟儿子去部队享福,他儿子来信说,已经申请好了随军名额,过年放探亲假就来接他,也顺便在村里过最后一个年。 赵国良批准了老孙头儿的退休请求,然而想到一过完年,村里就没有赤脚大夫了,这可不行,便把主意打到了叶初的头上,毕竟,叶初懂药,不懂药咋卖药呢,而且,叶初又懂医,否则怎么能被城里的大领导请去看病呢,因此,让叶初担任村里的赤脚大夫正合适啊! 赵国良第一次来找叶初的时候,叶初想都没想便拒绝了,她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的,谁愿意当赤脚大夫啊,累! 赵国良愣了愣,这么好的事儿,他根本没想过叶初竟然不同意,他没有准备好如何劝说叶初便讪讪说了句,“初丫头,你再考虑一下,我回头再来找你。” 第二天,赵国良又来,说了一连串儿当赤脚大夫的好处。比如,每个月固定计二百个工分,哪怕一个月没有一个人找你看病,也一样计;再比如,看病的人其实很少,大家常年干农活儿,身强力壮的,很少生病,即使生病,头疼脑热的,不严重的话,都是挺一挺,也不会花钱来找你的。 好处说完了,赵国良又说了不少小话儿,像是村里不能没有赤脚大夫啦,像是就当支持一下叔的工作啦,像是有什么难处有什么要求你随便提等等。 叶初看着赵国良一副死缠烂打的样子,心里明镜似的,赵国良是不会放过她的,只要她今天拒绝,赵国良明天就还会上门,叶初无奈,索性应承了下来,不过要求她还真是提了不少。 第一,她要让叶荷给她当学徒,跑个腿拿个药以及收拾个卫生什么的。赵国良满口答应,毕竟正常情况下,生产队卫生所都是可以配一名学徒的,不过学徒每个月只能计五十个工分,这也就是为什么,老孙头儿后来都招不到学徒的原因。每个月五十个工分实在是太少了,家里送后生当学徒都是冲着学采药能卖钱去的,后来当得知采药危险又不是那么好学的,学不好根本卖不上钱,便不再送家里的后生当学徒了。不过,每个月五十个工分对叶荷来说倒是不错,当学徒不分农忙农闲,每年固定六百个工分。要知道,叶荷给叶初干活儿以来,她计算了一下,每天只是上午上工,一年下来她也就只能赚上千八百个工分,还要吃苦受累的,于叶荷而言,当学徒有什么不好的呢! 第二,叶初要求新盖卫生所,就在她家附近盖,毕竟她不想每天家里和卫生所两头跑。盖卫生所的钱她可以出,一两间屋子而已,花不了多少钱,但要是让村里出钱,就比较难办了。赵国良一听叶初准备自己出钱盖卫生所,心道,那不就是花钱买方便吗,不用村里出钱他有什么好不同意的。于是,赵国良不但满脸堆笑地同意了,还答应他来组织人手帮忙盖房。 第三,叶初还想多划一块自留地,准备明年多种一些仙茶,这个要求纯属她的私人要求,即便没有赵国良找她当赤脚大夫的事儿,她也会提的。此番,借着这个机会,叶初不过随口提了一句,赵国良却问也不问便答应了。 赵国良答应得痛快,叶初也不矫情,当下便答应了赵国良,等老孙头儿走后她便走马上任。 此时,正值刘梅每天跑过来献殷勤,叶初索性每天压着叶荷识字。 刘梅好奇叶荷每天在她做饭的时候都忙些什么,询问了几次,叶荷才告诉她,年后叶初便要做卫生所的医生了,而她则是叶初的学徒,所以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学识字,好提前认识一些中药西药。 叶荷能把消息透露给刘梅当然是征得叶初同意的,刘梅闻言惊讶不已,问叶荷,“初丫头真的会看病吗?” 叶荷回答,“那可不,你不知道前段时间,就是城里的大领导请初丫头看病吗?” 刘梅眸中精光一闪,“听说倒是听说了,但我还以为是大队长吹牛呢,没想到竟是真的。” 叶荷得意扬眉,“这还能有假?” 刘梅捧着叶荷聊了几句,叶荷便被叶初叫进了屋里,刘梅一边做饭一边盘算着,一会儿回家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家里,一定要让叶家二老觉得叶初现在能耐了,不但当上了村里的赤脚大夫,还能给城里的大领导看病。这样一来,叶家二老为了巴结上叶初一定会听从她的意见。等到时机成熟,她就可以跟叶家二老说,叶初虽然勉强接受了她,却一直记恨小时候叶老太太和王翠芬虐待她的事儿,不可能跟叶家和解,如今只有一个办法能占上叶初的便宜,那就是分家。叶家二老跟大房过,他们二房单独分出来过,他们二房跟叶初没什么深仇大恨,叶初也渐渐开始接纳她,只要她能哄得叶初开心,以叶初现在的条件,随便从手指头缝儿里漏出来一点,都够叶家全家吃了。 刘梅随后又把叶初家里吃的用的有多好,以及叶初让叶荷买菜都是一张大团结一张大团结地给,讲了一遍,讲得那叫一个夸张,听得叶家人一愣一愣的,心道:叶初这日子过得比地主也不差啊! 刘梅还说,等到叶荷给叶初当了学徒,她接了买菜的活儿,那一张一张的大团结岂不是就落到了她的手里,到时候她每次偷偷秘下个五毛一块的,以叶初这种花钱大手大脚的性子,根本就发现不了。 刘梅信誓旦旦地说,叶荷肯定也偷偷秘钱了,只不过叶初不知道罢了。她不能让这个钱都便宜了周家,要便宜也得便宜了他们叶家。 叶家二老、叶民、叶全听了刘梅的话都万分激动,一个个都指望着刘梅赶紧接替叶荷的活儿。 刘梅却说,最早也得等到年后,叶初接替了老孙头儿之后,这段时间,她会在叶初面前好好表现的。 叶家众人连连点头,表示这么几天他们还是等得起的,于是一转眼,时间便进入到了二月份。 杀猪分肉的第二天是立春,刘梅卖弄厨艺,烙了春饼炸了春卷,叶初吃得非常满意,等到叶荷收拾碗筷的时候,便嘱咐叶荷,还有几天就过年了,让叶荷多买一些食材,无论叶荷会不会做,都买一些,叶荷不会,不是还有刘梅呢嘛! 叶初觉得,反正等到刘梅暴露她的野心,她也就不会留刘梅在眼前晃荡了,现在趁着刘梅还在,当然是物尽其用了,总归只要是叶家人,她怎么用都不为过,毕竟刘梅在她心里也不是什么好人。 她懒得找叶家人的麻烦是不假,但像刘梅这种主动送上门的,她一定要让对方偷鸡不成蚀把米。 腊月二十八,叶初家里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竟然是江恒的师傅江川,江老。 叶初万分震惊江老的到来,但江老却对自己的突然造访振振有词。 “恒儿今年过年休不成探亲假了,就我一个人在家,我想了想,你也一个人在家,不如咱们爷俩搭搭伴儿嘛,我问了恒儿地址,当天就出发了,怎么样,丫头,欢迎吗?” 叶初愣了又愣,半晌才回过神来,说道:“欢迎,当然欢迎了,江老,您快请进。” 叶初把江老领进了江恒曾住的房间,放下行李,让叶荷打了热水让江老擦脸洗手,接着把江老领进了堂屋,让叶荷泡茶。 叶初留给江老的一小罐茶叶,即便江老再怎么省着喝,半个时间,也见底儿了。 江老想叶初的茶叶的味道想了半个多月,终于又喝到了叶初的茶叶,他抿了一小口,不禁陶醉地砸砸嘴,心里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茶叶来的,还是为了帮徒弟在喜欢的女孩子前面留下好印象来的。 为什么说江老是来帮徒弟的呢? 其实,江老刚才跟叶初撒了句小谎,江老来叶初家过年,并不是江老主动向江恒要的地址,而是江恒告诉了江老地址让江老过来的。 江恒担心如果他短时间内都没有假期能够来探望叶初,他怕叶初忘了他,便想让自己的师傅来叶初家刷刷存在感,同时也想让自己的师傅在叶初面前多提一提他,说点儿好话。 江川知道了江恒的幼稚想法之后,不禁感慨: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呢! 不过,徒弟头一次这么上心这么认真对待一件事一个人,却不是为了修炼,也不是为了他这个师傅。 不得不说,江川欣慰于徒弟开窍的同时,心情还是有一丝复杂的! 第45章 过年! 小年儿开始, 叶荷便进入到了一种非常忙碌的状态,到了腊月二十八这天,则更甚。 小年儿送走了灶王爷, 按规矩, 腊月二十四便要扫房。 叶荷当天起了个大早, 扯着周壮来到叶初家, 两口子挥汗如雨干了一天。 首先, 棚顶的灰尘, 墙角的蛛网, 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其次,玻璃窗擦得透亮, 地面和家具也全方位地洗刷了一遍,家具还打了蜡;最后,把床单被罩全部换成新的, 换下来的通通在院子里洗干净拿到屋里晾好,叶荷负责洗,周壮负责打水烧水, 然后两个人一起透, 一起拧, 一起晾。光是忙完这些,就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要不是中午有刘梅过来做饭, 可能两点多都忙活不完, 就这, 叶荷和周壮还没来得及收拾厨房、前后院还有厕所呢! 就这样,腊月二十四这天,叶荷和周壮足足干到了晚上七点, 才完成了扫房的工作,叶荷心道:也就是给这位小祖宗干活儿她才能干得这么认真,想想往年,在自家扫房,她能扫上半天就不错了。 叶荷和周壮干活干得卖力,叶初也不亏待他们,便让周壮年前这段时间每天过来帮忙干活儿。 周壮闻言,乐得嘴都快要咧到耳根子了。 给叶初干活儿就意味着每天好吃好喝,他能不乐吗? 然而这一乐却导致他大年初一之后吃着自家的饭就没滋没味了。 当然这就是后话了。 腊月二十五,水磨黄豆,做豆腐。磨盘叶初家里倒是有,但很久没用过了。昨天扫房,周壮把磨盘里里外外刷洗得特别干净,就等着今天大展身手,磨黄豆了。往年过年这个活儿也是他干,不过区别在于,往年他是在自家干,干了也没有肉吃,今年在叶初家干,干了就有大鱼大肉,想到这,周壮就干劲儿十足。 周壮磨黄豆,叶荷也没闲着,她先剪窗花,再纳鞋底。鞋底已经趁着前些日子不忙,纳了几天了,马上就能收尾。叶荷纳得是千层底,毫不吝啬布料,给叶初做鞋,当然是怎么舒服便怎么来,叶荷做得格外认真仔细。 叶荷这边鞋底纳完了,周壮那边黄豆也磨得差不多了,叶荷便跟周壮一起做豆腐。 腊月二十六烀猪肉,腊月二十七杀年鸡,当然还有灌血肠、剁酸菜等等。 到了腊月二十八这天,便要把面发好,留着做白面馒头、黄米面粘豆包、年糕切糕等等。 叶荷做各种面食,周壮处理各种食材,两人忙得不亦乐乎,江老和叶初却在温暖的堂屋喝着茶吃着榛子松子,聊起了修炼。 大黄一贯闲不住,屋里屋外地跑,好在它开了灵智,自己会开关门,倒不用麻烦人。它一会儿在院子里撒欢儿,一会儿看看叶荷和周壮,一会儿又来到堂屋对着江老和叶初摇尾巴。叶初见状总会摸摸它的狗头,然后给它一把榛子或松子,让它去外面吃,不要嗑得满地。 江老看到大黄的第一眼便露出了惊讶的神色,显然他看出了大黄的不凡,江老看向叶初,似乎在问:是我想得那样吗? 叶初点头,赞道:“江老,您真是好眼力,大黄的确开了灵智,也在修炼,不过,它太贪玩了,这半年精进不大。” “听你的意思,它只修炼了半年吗?”江老诧异问道。 “半年多吧,大黄还不到一岁呢!”叶初笑着回答道。 江老盯着叶初半晌,才无奈叹道:“你这丫头,大黄它,才不到一岁,才修炼了半年,我就隐约能感到它体内的气息了,这你还不知足?丫头啊,做人可不能太贪心啊!” “您老可能还不知道它吃了我多少丹药多少仙果,否则就不会说我贪心了。” “这仙果又是何物?”江老听到了新鲜事物,马上把大黄抛到了脑后。 “哦,就是我后院种的几颗树,其果实就是苹果,但是是我用灵力种出来的,故而对修炼有一定的帮助,就跟您现在喝的茶比较类似。”叶初没有说她的种子不一般,只是给出了一个相对合理的解释,接着又道:“您觉得这茶好喝,大黄也觉得那苹果好吃,有果子的时候,它几乎每天都要吃上一个,还要挑最大最红的,我也是拿它没有办法。” 江老惊讶地看着叶初,问道:“还有这种神奇的果子?那大概什么时间结果呢?” 叶初心道:树是夏末种下的,一个月左右便结果了,那就是秋天,然而在修真界,四季如春,仙果几乎常年挂在树上,这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天不冷了,春暖花开便会结果呢? 叶初有些叫不准了,便对江老说:“这树种下也就半年多,其实我也叫不准什么时间结果,这样吧,江老,等结果的时候,我给您写信,您再来小住几日,尝尝这苹果的味道如何?” “好,就这么说定了,丫头,到时候我一定来。” 江老和叶初正聊得畅快的时候,大黄又跑了进来,摇着尾巴用意识跟叶初汇报道:“那个女人又偷吃了,偷吃了鸡蛋,还偷吃了肉。” 这已经不是大黄第一次跟叶初汇报刘梅偷吃的行为了。 刘梅来做了几日饭之后,发现根本就没人盯着她,叶初和叶荷各忙各的,只有大黄一条狗在四处溜达。 于是刘梅有一天便大着胆子偷吃了一口肉,赤酱浓香,肥肉相间的五花肉一口吞进嘴里,好吃得刘梅差点儿吞了舌头。 刘梅舔了舔嘴唇,然后做贼心虚地往厨房门口看了看,发现根本没有人,才把心放到了肚子,倒也没敢偷吃第二口。 刘梅万万没想到,她的第一次偷吃便被大黄瞧见了。 然而大黄能瞧见倒不是偶然,而是叶初交代了大黄,让它多盯着点儿刘梅,于是,刘梅前脚偷吃,大黄后脚便告诉了叶初。 叶初没有声张,只是让大黄继续盯着。 偷吃这种事儿,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并且越来越顺手,于是,刘梅渐渐从偷吃一口到两口到几口,最后发展到往家里顺个鸡蛋,顺一小块肉,给小孙子打牙祭。 她觉得,反正叶初家里每顿准备的食材那么多,她偷得那点儿根本不影响装在盘子里的效果,绝对看不出来。 的确,装在盘子里是看不出来,但她的行为却全看在了大黄的眼睛里。 叶初决定放长线钓大鱼,刘梅现在偷吃偷拿的东西早晚让她一股脑儿地赔回来。 今年没有腊月三十,过完腊月二十九便是正月初一,于是腊月二十九这天便算是正正经经地过年了。 腊月二十九早起就要贴春联、贴窗花,春联叶初本要自己写的,然而既然江老造访,她便央江老来写。 江老的字果然不出叶初所料,刚健遒劲、笔走龙蛇,跟叶初想象中江老的字差不多,比她的字适合春联,毕竟她的字以端秀清新见长,好看固然好看,但出现在春联上便显得不够大气。 刘梅今天来得比较早,不到十点就来了,因为需要做的菜着实比较多,并且下午还要包饺子,和面剁菜,都需要时间提前准备。 刘梅中午大显身手地做了十道菜,这也是北方过年的规矩,取十全十美之意,然而叶初家里就江老和她一老一少,十道菜未免奢侈,并且吃不了一定会浪费。 刘梅打着主意,叶初会不会发发善心留她一起吃,毕竟午饭后她就要跟叶荷一起包饺子了,何必折腾她回家一趟再过来呢! 刘梅心想,如果叶初不留她,她也不走,大不了饿着不吃午饭了,到时候她就站在叶荷身后,盯着叶荷吃,看叶荷吃不吃得下,好歹也能分她一口吧,至于去惹叶初,刘梅倒是没想过,因为她不敢。 然而刘梅却没想到,叶初竟然在她做完午饭后便对她说:下午饺子不用她包了,晚饭也不用她做了,让她回家过年吧! 刘梅不明所以,跟叶荷问了一嘴,叶荷告诉她:江老自告奋勇,晚上要给叶初做年夜饭,所以她们都不用留下了,至于下午的饺子,她和周壮来包就够了。 叶荷说完便看着刘梅,意思是:没你什么事儿了,你可以走了。 刘梅心里忿忿不平,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闻了两个来小时的香味,累得腰酸背痛,她竟然连一口都没有吃上,刘梅心里怎能不恨,她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忍,等到叶初彻底信任她,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刘梅做的菜统统被叶荷分成了两份,一份摆在堂屋,江老和叶初还有大黄一起吃,叶初还从须弥空间中拿出了一瓶好酒准备跟江老把酒言欢。 叶初所谓的好酒便是仙门酿出来的充满灵气的酒,这种酒叶初短时间内没方法酿出来,毕竟她现在自己吃的米都是普通的米,普通的米如何酿得出仙门的酒,所以这种酒自然是喝一瓶便少一瓶,好在叶初并不好酒,须弥空间的储备又相对充足,短时间内叶初都不用担心断酒的问题。 江老和叶初边吃边喝,这顿饭自然吃得很慢,叶荷和周壮赶着包饺子,自然便吃得很快。 等到江老和叶初吃完了午饭,叶荷和周壮的饺子也差不多包完了。 午饭的菜剩了不少,叶初跟叶荷说:“不嫌弃的话你就拿回去吃吧,收拾完了就回家过年吧,晚上也不用过来了。” 看着面前的大鱼大肉,叶荷哪里会嫌弃,她欣喜若狂地连连点头,心里想着:太好了,儿子终于也可以跟着尝尝鲜了! 第46章 被遗忘的江恒! 叶家, 叶民和王翠芬的大儿子,叶铁柱刚从外面回来便冲到刘梅面前,不满叫道:“二婶, 你怎么回事儿啊?” 刘梅正在包饺子, 闻言不禁皱着眉头反问道:“是柱子啊, 怎么说话呢, 什么怎么回事儿啊?” 叶铁柱嚷嚷道:“二婶, 你知不知道, 小姑和小姑父从叶初那个死丫头家里端回去多少好吃的, 这么多好吃的,本应该是咱们叶家的, 现在却便宜了他们周家,我怎么就不能问问你怎么回事儿啊,你天天给那个死丫头做饭难道都是白做的吗?怎么到头来一点儿好处也落不着?” 叶铁柱的嚷嚷声一下子便引来了其他叶家人, 叶老爷子阴沉着一张脸问道:“柱子,你说的是真的?” 叶铁柱脱口说道:“我亲眼看见的,还能有假?” 叶老爷子转头问刘梅道:“老二家的, 到底怎么回事, 就算叶初那丫头偏袒叶荷, 但好歹你也给她做了这么多天的饭,总不能把好处都给了叶荷,一点儿也不分给你吧!”叶老爷子眼睛一眯, 盯着刘梅又道:“还是说, 分给你了, 却让你给私藏了?” 刘梅把擀面杖一扔,大声道:“爹,我中午回来的时候, 大家伙儿可都看着呢,您觉得我怎么私藏,往哪藏?” 叶老爷子沉吟着不说话,叶铁柱却在一旁叫道:“许是二婶自己偷吃了,或者给二房的谁吃了呢,大前天晚上我还看见二婶偷偷塞给小宝一个鸡蛋呢,咱家有多少鸡蛋,奶最清楚,奶都没说家里的鸡蛋少了,二婶哪来的鸡蛋呢?还说不是私藏!” 刘梅心下有一瞬间的慌乱,她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得够隐秘了,没想到却被叶铁柱看见了,不过刘梅面上却一派淡定。 “柱子,我知道你恨二婶没能给你带回来好吃的,但你也不能这么编排二婶吧,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为了点儿吃的,你是谁都敢骗,但这种话你可不能乱说啊,平白惹人误会。” 叶铁柱叫道:“你才骗人呢?你……” “你没骗人?那你为啥大前天看见了,却不说,偏偏等到这个时候才说。”刘梅质问道。 叶铁柱:“大前天我忘了不行啊,反正我就是看见了。” 叶家大房二房瞬间吵做一团,连叶老太太都加入了战场,当然她是向着大房说话的。 “都别吵了!”叶老爷子被吵得耳朵嗡嗡作响,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说道:“老二家的,我信你没有私藏,那现在,我来问你,就算叶初那丫头偏袒叶荷,总不至于叶荷吃肉,你连口汤都喝不上吧,白给她干活儿吗?哪有这种道理?” 刘梅心中冷笑,暗道:本来我还想让你们安生过完这个年再提分家的事儿呢,现在是你们逼我的,我就不得不提了。 “爹,有些话其实我是想等过完这个年再说的,我怕我一旦说了,会破坏咱们家过年的气氛。” 叶老爷子哼了一声,“有话就说,吵来吵去的,反正也没什么过年的气氛了。” “那我就说了!”刘梅说道:“爹,其实这段时间,初丫头已经基本接纳我了,不然她也不会让我一天三遍地去,而且每天还能让我吃上几口肉打打牙祭,但初丫头却无论如何都不会同意我把这几口肉省下来带回来的。” 叶老爷子问:“为什么?” “为什么?您想啊!初丫头跟我又没什么仇没什么怨的,我给她干活儿她给我几口肉吃,我吃得心安,她也不觉得别扭,但只要我一说到想把肉省下来带回来,初丫头就不干了,说白了,她还在为了小时候的事儿记恨您,记恨娘,也记恨大嫂还有那些欺负过她兄弟姐妹呗,所以她能让叶荷吃肉,能让我吃肉,甚至能让叶荷带肉回去给周家吃,却永远不会让我把肉带回来给您和娘吃。” 叶老爷子冷笑一声,“这么说来,你倒也不用再去给那个死丫头做饭了,你把她伺候得再舒服好处也带不回家里,又有什么用,还不如留在家里干活儿呢!” 刘梅笑了笑,“爹,其实还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 “爹,您让小辈儿们先出去吧!” 叶老爷子挥手赶走了第三代和第四代,屋里只剩下叶家二老、叶民、叶全和刘梅五人。 刘梅把她的主意说了一遍,简单总结就是,分家,然后他们二房先坐上叶初的船,等船坐稳了,再暗地里补贴叶家二老和大房。 初闻刘梅的主意,叶家二老反对激烈,叶民连连摇头,叶全不言不语,显然大家都不赞成她的主意,甚至觉得她包藏祸心,直到刘梅把分家的利弊说得特别详细,叶家二老才渐渐品出味儿来,觉得刘梅说得似乎也有点儿道理,不过怎么能保证,二房发达了就一定会照顾大房呢,叶家二老唯一能够想到约束二房的方法便是立字据了。 立字据就立字据,刘梅也不反对。 只要能成功分家,刘梅现在是本着叶家二老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原则。 叶家二老说,将来只要二房吃肉就不能少了大房,刘梅说,行。 叶家二老又说,将来只要二房扯布做新衣服也不能少了大房,刘梅说,行。 叶家二老还说,将来只要二房的孩子上学就得送大房的孩子也上学,刘梅说,行。 …… 叶家二老把他们能想到的所有要求都一条不落地写进了字据里,这才放心,同意了分家。 然而这所谓的字据,在刘梅眼里,还不如叶家二老来得管用呢,只要叶家二老健在,出于一个“孝”字,她就不能跟叶家二老和大房闹翻,明面上,她就必须照顾大房,吃的方面她或许还能关上门偷吃,但穿的方面和供孩子上学就只能带着大房了。但是,如果叶家二老不在了呢,她又岂会被区区一纸文书约束,到时候果断把大房踢开,他们二房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至于字据,只要她不认,大房就算闹到公社闹到县城,也不会有人管,毕竟普天之下就没有弟弟必须照顾哥哥全家一辈子的道理,何况不是已经照顾了一段时间嘛! 刘梅答应了叶家二老的所有要求,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公平分家,她将来才会照顾大房。 叶老爷子答应得痛快,因为他本来也没想在分家上亏待二房,毕竟这种事儿传出去他面子上也不好过;叶老太太见叶老爷子答应了,虽然她心里万分不满,但也只能不情不愿地跟着答应了。 叶家这边敲定了分家,年夜饭变成了散伙饭,周家这边却是其乐融融,因为叶荷和周壮带回来了不少吃的,周家今年注定要过一个肥年了,周母都难得真心实意地夸了叶荷一番,再也不觉得叶荷给叶初干活儿不顾家里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儿了。 此时,江老和叶初也开始准备年夜饭了,江老祖籍大兴,又定居过湘西、杭城、京城等地,从西北一路到东南再到国之首都,可谓对各地美食都有一定的研究,厨艺也有一定的融合。 很显然,江老不但好茶,也好口腹之欲。 不过,江恒跟江老就大大不同了,江恒从小就不讲究口吃喝,当了兵之后对吃喝便更加随便了。 江老常常觉得,他这么多年喂给江恒的饭都喂到狗肚子里了,不管他做得好吃不好吃,精致还是粗糙,于江恒而言都只有一个作用,那便是果腹。 有肉就是丰盛,没肉就是简陋,但有一点江恒还是非常认可的,那就是江老做的饭比部队的大锅饭好吃多了,当然,江恒也认为叶初做的饭比部队的大锅饭好吃多了,所以,在江恒的眼里,大锅饭对应难吃,只要不是大锅饭就都不错,这也就是为什么,明明江老的厨艺已经融合了各地美食的长处却找不到一个懂他的知音,因为他投喂错了人啊!或者说,他喂给了猪! 现如今把江恒换成了叶初,江老一下子便找到了巨大的成就感,因为叶初好吃,并且懂吃。 江老看着叶初不但吃得两眼冒光,还能对每道菜品头论足,跟他讨论一二,油然生出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叫什么,这就叫知音难求啊! 更难得的是,这位知音还是个修炼之人,讲究口腹之欲的修炼之人。 江老一开心,表示,最近的饭他都包了。 江老不仅好吃,并且爱做,自己在京城时,苦于无人共享,江老每天都是随便糊弄了事,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叶初这么一位小友跟他一起共享美食,他必然要大展身手,做遍京菜、湘菜、西北菜、淮扬菜等等。 江老俨然已经把叶初摆在了忘年之交的位置上,叶初有茶有酒,他做饭做菜,一老一少每天谈天说地,简直不亦乐乎。 显然江老已经把徒弟抛到脑后了,就更别说徒弟交代他的事儿了,除了刚来的时候,江老还记得提了江恒一两句,住了一天之后,江老便仿佛已经忘了江恒是谁,更别说在叶初面前替江恒说好话了。 江恒此时也正在吃年夜饭,跟战友们一起,大家欢欢笑笑,气氛热闹非凡。 江恒面上带笑,仿佛在听战友们插科打诨,实际上,他的思绪却飘得很远,飘到了石桥村,叶初的家。 “也不知道师傅和小叶子这个年过得怎么样,开不开心,吃得怎么样,有没有提到我,想到我?” 第47章 叶家分家! 大年初一, 刘梅一大早就来了叶初家报到,叶荷给她开门,眼看着她撸胳膊挽袖子准备去厨房做饭, 却突然伸手拦住了她, 说道:“二嫂, 江老说了, 这几天的饭都由他来做, 你是不知道啊, 江老做饭是又好吃花样儿又多, 初丫头的意思是,这两天你就先不用来了。” 刘梅虽然惊讶于江老做饭竟然比她还好吃, 但也觉得叶荷实在没必要骗她,便点点头说道:“行,那等需要我你再来通知我一声就行。” 叶荷嘴上应是, 心里想的却是:等我这两天好好跟江老学学厨艺,可能就再也不需要你了。 没错,叶荷正在跟江老学厨艺, 只因叶初觉得, 一来她不能总劳烦江老, 二来她也想在江老回京后还能享受美食。 她觉得,叶荷哪怕只学得江老五成手艺,做出来的饭便应该不输刘梅了吧! 叶荷学得认真, 江老也愿意教, 于是, 一日三餐都是江老边做边讲,叶荷在一旁打下手。 叶荷不是个笨的,做饭也不是没有天赋, 只是因为见识少,所以做饭才不是炒菜就是炖菜,跟村里绝大多数人一样,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也没见过什么好吃的,炖一锅肉汤,炒一盘肉片,再配点儿细粮,便是绝顶的美味了,也很难做出新花样儿。 毕竟这年头儿,谁家不是粗粮咸菜度日,像米面鱼肉这么精贵的东西,谁家不是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两回,更何况,油盐酱醋也精贵这呢,哪能随便用啊! 叶荷给叶初做饭倒是食材调料管够,但做来做去也做不出个新花样儿,虽然不至于难吃,但也没有特别好吃,时间长了就难免腻了,再加上有了对比,叶荷的厨艺就明显有些拿不出手了。 叶初原本还打算等过完年就带叶荷去省城或京城学学厨艺呢,不需要学得多么精通,只需要超过刘梅就行,然而现在,江老来了,叶初觉得,她的想法已经基本可以实现了,毕竟有了江老这样一位师傅,叶荷的厨艺还不能超过刘梅的话,她就该让叶荷趁早回家种地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叶初的威胁奏效了,叶荷的厨艺在江老的点拨下很快开窍了,没过几天便能在江老的口头指挥下做出不输刘梅的美味佳肴。 然而这几天叶家也匆匆完成了分家。 这还要从大年初一叶初不需要刘梅做饭了开始讲起。 大年初一,刘梅一大早出去又回来,第一个看见她的是叶老太太,“老二家的,你不是给死丫头做饭去了吗,咋回来了?” 刘梅垂头,说道:“娘,我觉得初丫头可能是不想用我了,她之前暗示过我几次,就是分家的事,我都给岔过去了,她可能是不耐烦了,娘,您说,我该怎么办呀?” 叶老太太跳脚道:“你傻呀,你咋能给岔过去呢,咱们不是都定好了,过完年就分家吗?” “娘,这不是咱们昨天才定的嘛,人家初丫头问我的时候,都是前些天的事儿了,那时候我也没有想过分家啊,当然就给岔过去了,现在想想,那可能是初丫头在试探我。” 刘梅面不改色地编了一套谎,叶初这两天不用她做饭,明明是因为有江老做饭,不需要她,但刘梅却故意说成了,叶初想让她脱离叶家,否则就不用她。 刘梅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想借着这个由头尽快分家,最好能在江老离开之前,以及叶初当上赤脚大夫之前,这样一来,她才有机会接手叶荷的部分工作。 刘梅看向叶老太太,表现得有些六神无主,“娘,您说,我该怎么办呀?” 叶老太太瞳孔收缩,狠狠跺了一下脚,说道:“呵,怎么办?就只能赶紧分家了,本想安安生生过完这个年,没想到却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老二家的,你去把早饭做了吧,吃完饭咱们再详细研究一下这个家具体怎么分。” 叶老太太说完便转身回屋了,刘梅则盯着叶老太太的背影暗骂道:“死老太婆,就知道支使我干活儿,等分家了,看你支使谁,呸!” 刘梅骂归骂,但还是认命地去做饭了,心里却更盼着分家了。 就这样,在刘梅的推动下,叶家分家进行得无比迅速,初五这一天,叶家二房顺利搬到了叶家东侧的四间房,叶家二老占有叶家中间的两间房不动,而叶家大房则搬到了叶家西侧的四间房。 中间和西侧依旧是一个整体,却与东侧之间用一片土墙隔开,原有的大门拆掉了,东西两侧各开一个大门,至此,一个大门变成了两个大门,一户也变成了两户,叶家正式分家了。 叶家分家的消息传到叶初的耳朵里,她不禁嗤笑一声,心里也瞬间明白了刘梅打的是什么主意,一来,利用她来实现分家的目的,二来,利用分家的结果告诉她:她刘梅跟叶家已经没有关系了。 很显然,刘梅觉得只要她跟叶家分了家,叶初就会放心用她,孰不知,在叶初眼里,刘梅的用心何其可笑。 还是大年初五这一天,老孙头儿跟着儿子一家离开了石桥村,赵国良找到叶初,告诉她,明天就算她正式上任了,新的卫生所什么时候开始盖,一切听她安排。 叶初想了想,当然是越快越好了,并且她想要的自留地也应该尽快给她划下了,二月底三月初就要春耕了,她也想趁着春耕把仙茶赶紧种下。 叶初给赵国良拿了钱,让他安排动工,结果初五下午赵国良便带着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新的卫生所就建在叶初家附近,江老耐不得吵便提出他先回京一趟,正好也收拾收拾家里,等到开春再来看看叶初的茶叶和水果。 于是,大年初六,江老离开了石桥村,叶初给江老装了足够他喝上一两个月的仙茶,一老一少约好了,春暖花开时再会。 江老离开了,刘梅上门了。 虽然现在叶荷的厨艺经过江老的指点后已经远远超越了刘梅,倒不是口味上超越了多少,而是花样儿上已经远飞刘梅可比,不过,叶初还是让刘梅进门了,毕竟,要赶走刘梅,她需要一个一劳永逸的理由。 当然了,这个理由,只要坐实了刘梅手脚不干净就行。 刘梅恢复了给叶初做饭的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八这天,刘梅在做早饭的时候,往兜里偷偷塞了两个鸡蛋。 这个季节,把鸡蛋扔到屋外不出两个小时便冻上了,刘梅把冻的鸡蛋剥皮切开扔到锅里煎,这样一个鸡蛋变成了两个鸡蛋,虽然小点儿,但看起来就是两个鸡蛋,刘梅非常得意地翻着锅铲,孰不知,她的行为已经被大黄看在了眼里,并且告诉了叶初。 叶初心道:这刘梅偷东西的方式还挺聪明的,要不是大黄亲眼所见,等饭菜上桌,想必她也不能发现吧! 叶初领着大黄和叶荷出现在了厨房,刘梅明显愣了愣,因为叶初从来没有在她做饭的时候进过厨房,刘梅做贼心虚,明显慌了。 叶初用眼神示意大黄和叶荷,大黄和叶荷会意,走到刘梅面前,大黄龇牙恶狠狠地盯着刘梅,吓得刘梅一动也不敢动,叶荷则伸手从刘梅的兜里掏出来两个鸡蛋。 叶初冷冷说道:“在我家做贼,胆子不小啊!” 刘梅满脸冷汗,哆哆嗦嗦地强辩道:“初……初丫头,我错了,但我这也是跟叶荷学的,我……我……” 叶初看向叶荷:“怎么?她是跟你学的?” 叶荷瞪大了眼睛,跳脚叫道:“没有,没有哇,我没有偷过东西,都是她诬赖我的,初丫头,你要信我啊!” 叶初白了叶荷一眼:“行了,别叫了,不信你哪能留你这么久,你和大黄现在把刘梅送到队长家,就说你们抓了个贼。” 刘梅吓软了腿,要不是叶荷抓着她,想必已经站不稳了,“初丫头,我错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不要送我去见队长啊!不要啊!” 叶初冷冷笑道:“别激动嘛,不过就是两个鸡蛋而已,不值几个钱,又不能让你去坐牢,最多就是生产队开大会批评教育一下,自己手脚不干净就要承担后果,叶荷,送她走。” 叶荷半架半推着刘梅往外走,刘梅挣扎着喊道:“别,别啊,初丫头,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都这么大岁数了,你就放过我这一次吧,要是让全村人都知道了,我就没法做人了啊,我赔你钱行不行啊,我还能给你干活儿,干好多的活儿,求你了啊,放过我这一次吧!” 刘梅眼泪鼻涕直流,叶初看着恶心,不由得皱了皱眉,冷声道:“你的钱我不稀罕,你这种人给我干活儿我也不放心,废话就不用多说了,叶荷,赶紧把她送走,别脏了我的地方。” 叶初说完,便转身回屋了,至于后续进展,自有大黄和叶荷跟她汇报。 第48章 突破在即! 刘梅不出意外地被赵国良开大会批评教育了, 无论她说多少小话儿都没能改变这一结果。 毕竟叶初答应赵国良当村里的赤脚大夫是帮了赵国良的大忙,卫生所都是叶初掏钱建的呢,赵国良怎么可能在刘梅的事儿上拨了叶初的面子。 于是, 一天之内, 刘梅手脚不干净, 给叶初干活儿时偷东西被抓了个现形的事儿, 便传遍了全村。 叶家跟着刘梅丢了面子就不说了, 最严重的是, 刘梅竟然在给叶初干活儿的时候偷东西, 想必叶初以后绝对不会再用刘梅,那他们叶家一番谋划, 又分家又是立字据的,岂非可笑! 叶老太太第一时间杀到了二房,气势汹汹, 说死也要把分开的家重新合上。 她为什么同意分家?不就是想接着刘梅的手抱上叶初这个大树吗? 没想到,刘梅竟出了这种事儿,早知如此, 她还不如拿出当奶奶的架势, 亲自出马呢! 咋滴!那个死丫头片子还敢不认她这个奶奶不成? 除非她不姓叶了, 哼! 叶老太太怒气冲冲,觉得自己是受了刘梅的骗才同意分家的,给二房分了房子分了钱分了家当, 到了, 她却什么好处也没落着, 凭什么呀! 以前她尚且能支使刘梅和二房的孙媳妇干活儿,现在,王翠芬还在蹲号子, 她指望不上,大房的两个孙媳妇,大孙子和小孙子一个比一个护得严实,她支使不动,好多事儿竟然还得自己动手,叶老太太觉得,她过得这叫什么日子啊,都是刘梅这个扫把星害的。 刘梅出了这档子事儿,自觉丢人,便把大门关得死死的,没想到叶老太太来得倒快。 叶老太太对着大门又砸又踹,破口大骂刘梅,骂得别提有多难听了。 此时,年还没有过完,家家户户闲出个鸟,闻声不是跑出来就是扒着门看热闹。 刘梅强忍着叶老太太的污言秽语,大约忍了十分钟,叶老太太都不见停,刘梅忍无可忍,想到她如今在村里的名声也算坏了,索性便破罐子破摔吧,她冲了出来,猛地打开大门,叶老太太踹门太过用力,差点儿被闪了个跟头,叶老太太发飙指着刘梅的鼻子骂道:“你个扫把星,杀千刀的,你想摔死老娘啊,不怕天打雷劈啊!” 刘梅一改在叶老太太面前唯唯诺诺的形象,她忍了这个死老太婆半辈子了,她不想再忍了,索性撕破脸算了。 她知道死老太婆来闹什么,不就是后悔分家了么,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才不想继续扮孝顺媳妇了呢,大不了就闹个天翻地覆,看谁能闹过谁? “老虔婆,你说谁天打雷劈呢,你这种土埋半截儿了还满肚子算计的人才活该天打雷劈呢,我知道你来闹什么,我还就告诉你了,现在才后悔分家,晚了,老娘不伺候了,懂吗?赶紧给我滚犊子!” 刘梅突然爆发震得叶老太太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听刘梅又道:“呵,不滚是吗,还招来这么多人看我的热闹是吗,反正我已经没脸了,索性就把热闹闹得更大一点儿,让大家伙儿也都听听,为什么我会去给叶初干活儿,为什么我会不遗余力想占叶初的便宜,还不都是你们老叶家逼的……” 刘梅一边把锅甩到叶家头上,一边想着:老虔婆不来闹事儿,我还想不到可以把锅甩到叶家头上呢,管别人信不信呢,反正看热闹的人多了,传话儿的人多了,总有人会信,我名声都坏了,你们叶家也别想好了,哼,你要闹我就陪你好好闹一闹,看咱们到底谁闹得过谁! 刘梅心里动着歪心思,面上却声泪俱下地表演着,从叶老太太天天惦记着占叶初的便宜,天天骂叶荷,讲到他们二房在叶家的地位,以及叶家二老如何如何偏心大房。 叶家二老干的那些个极品事儿,被刘梅哇啦哇啦全给倒了出来,叶老太太想阻止刘梅,但她阻止的方式就是骂人,然而她越骂人刘梅,刘梅就越说,最后婆媳俩竟然不惜大打出手。 刘梅的头发被薅掉了好几绺,叶老太太的脸也被挠花了,然而周围却没有人劝架,一来,刘梅刚刚传出手脚不干净的名声,根本没人愿意帮她;二来,叶老太太的人缘在村里不是一般的差,也没人愿意帮她;三来,大家都觉得,这是叶家的家事,外人也不好拦着,何况热闹也挺好看的,他们还没看够呢! 叶老太太毕竟年纪大了,体力不如刘梅,没过多一会儿便只剩下挨打的份儿了,叶老太太找机会狠狠把刘梅推开,自己逃回了家。 叶老太太回家,看见叶老爷子阴沉着一张脸坐着,叶民和叶全兄弟俩竟然也都在,叶民坐在一个木墩子上,叶全则蹲在地上。 “我真是白生了你们两个兔崽子,眼看着老娘被打你们都不知道过来帮忙吗,我还能指望你们什么?”叶老太太说着,看了眼蹲在地上的叶全,非常不顺眼,给了叶全一脚,踢得叶全直接跌坐在地,她继续骂道:“你娶的好媳妇啊,连你老娘都敢打了,是要反天了吗,啊?” 叶全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屁股不说话,这时叶老爷子却开口了,“是我让他们不准帮你的,怎么,不行么,咱们叶家的脸都让你给丢光了!” 叶老太太叫道:“怎么是我?明明是刘梅那个杀千刀的!” 叶老爷子怒道:“怎么不是你,谁让你去闹事儿的,刘梅丢人丢的是她自己的,又不是咱们叶家,你去逞什么能,现在好了,你这么一闹,有理的也成了没理的。” 叶老爷子说罢,根本不等叶老太太辩驳,便看向叶全,逼问道:“二老,刚才我说了,让你们二房搬回来,这个家咱们不分了,你什么意见?” 叶全低头看着鞋尖不说话,倒是叶老太太跳起来叫道:“问他干啥?他能有啥意见?你这个当爹的让他搬回来他就必须搬回来,凭啥不搬回来,刘梅这个杀千刀的都不能给叶初那个死丫头干活儿了,就赶紧搬回来给老娘洗衣服做饭,哼!分什么家?这个家就没分过,不分了,老二,你现在就给我把分你的钱送回来,我告诉你,少一个子儿别怪我大耳刮子抽你。” 叶全本就不想搬回来,好不容易才分家了,他只想好好过自己家的日子,现在被叶老太太这么一说,他就更不想搬回来了,合着指望他们二房搬回来就是为了要钱,就是为了让他们二房给大房当牛做马吗? 为了跟着他们二房占叶初的便宜,分家时一个比一个积极,现在眼见事情不成了,就要反悔,凭什么呀? 叶全不想答应,“爹,娘,这家都已经分了,报了生产队,也报了公社,分了就是分了,合不上了,再说了,就算分家了,咱们也是一家人啊,我还是会孝顺爹娘的。” 叶老爷子接过叶全的话,“能分就能合,只要你同意,我现在就去找队长商量。” 叶老太太也附和道:“对,对,能分就能合,一家人哪能分两家过啊!” 说到这里,刘梅突然披头散发地冲了进来,“全子,你今天要是同意了,我就回娘家,再也不回来了,你自己伺候大房一辈子吧!” 叶老太太:“老二,你让她滚,我就不信她娘能养她一辈子,哼!” 叶全看了刘梅良久,才转身对叶老爷子和叶老太太,说道:“爹,娘,我会孝顺你们的,但是……我……我不想搬回来。” 叶老太太满脸地不可置信,指着叶全说道:“老二,你被这个狐狸精灌了什么迷魂汤啊,连爹娘的话都不听了,你个不孝子啊!” 叶老爷子死死盯着叶全,咬牙道:“老二,你可想好了,别后悔啊!” 叶全摇了摇头,“爹,娘,我想好了,不后悔。” “啪” 叶老爷子一掌拍在桌子上,压着怒气说道:“滚,我叶富贵没有你这个儿子!” 叶全完全不在意叶老爷子的话,他笑了笑说道:“爹,那我跟梅子就先走了,等您消气儿,我再来看您,还有娘!” 叶全拉走了刘梅,刘梅一边跟着走一边回头得意地看了叶老太太一眼,心道:我在叶初那丫头那里虽然输了,但我在叶家赢了啊,这笔买卖不亏! 叶老太太看着叶全两口子真的走了,她急了,“哎,怎么回事儿啊,我的钱,你们把我的钱给我还回来啊,两个杀千刀的……” 叶老太太刚追出去两步便听到了叶老爷子的怒吼,“你给我滚回来!” 叶家分家一事已成定局。 然而,叶家会因为分家就此变得平静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叶老太太不会善罢甘休,刘梅也不用再忍辱负重,两个人几乎是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闹。 叶家的一大烂摊子事儿,石桥村是众人皆知,然而这些烂事儿似乎都跟叶初没什么关系,毕竟事不关己嘛!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也是新的卫生所正式投入使用的一天,赵国良特意开大会,兴高采烈地通知乡里乡亲,以后看病就到新的卫生所,找叶初看,并且赵国良带头鼓掌感谢叶初,言明新的卫生所是叶初掏钱建的,众人纷纷跟着鼓掌,有真情实意自然就有虚情假意,不过跟叶初却没什么关系,她依旧每天窝在家里修炼,过自己的日子。 春忙开始了,叶初也到了突破的关口。 第49章 师徒! 如果说, 炼气期代表了一个普通人能否迈入修士行列,算是一块敲门砖的话,那么筑基期就是一个修士不断修炼不断突破的基石。 筑基期算是整个修炼体系中最基础, 当然也是最难、最重要的一环。 况且, 并不是每个修士到了突破筑基期的关口都能够顺利突破, 自身的底蕴, 外力的辅助, 缺一不可。 为求万全, 叶初早就做了充足的准备。 这次闭关叶初准备借助引灵草的力量在家中进行, 所以就不得不对后院进行一番布置了。 叶初首先摆下了空音阵,隔绝外界的一切声响;其次布下了障眼法, 让外界看见的永远是树和草,而并不能看见她;最后,也是最复杂的, 叶初从须弥空间中拿出九九八十一枚玉石,依照九九八十一株引灵草的方位合成了聚灵阵,阵成的一瞬间, 叶初一呼一吸之间都能感受到浓郁的灵气。 叶初享受地眯起眼睛, 万事俱备, 她准备今夜便闭关突破。 不过闭关之前,她还有些事儿要交代一下。 首先,叶初交代叶荷给大黄做足三天的吃喝, 然后就暂时不用过来了, 至于什么时候需要她过来, 大黄会去找她;其次,叶初又交代大黄替她护法,务必保证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后院;最后, 叶初亲自去找了趟赵国良,说她这几天有事儿不能给村里人看病了,如果是小病,头疼脑热坏个肚子啥的,想开药,可以直接去找叶荷,卫生所的药叶荷基本都认识,也知道功效,不一定非得找她,如果是大病,那找她也没用,她也不会治,不如直接送到公社或县城的医院去。 交代完一切,叶初回到家,晚饭后,叶荷收拾洗刷完毕,给大黄留足了三天的吃喝,便回家了。 叶荷走后不久,夜幕降临,叶初来到后院,深吸了一口气,在阵中盘膝而坐。 如果说引灵草和聚灵阵带来的灵气是叶初突破的第一重辅助的话,那丹药无疑就是第二重。 叶初依次服下三枚丹药,进入修炼状态。 她的心态异常平和,毕竟她有如此得天独厚的条件,如果这要是还能突破失败的话,那也太对不起修真界的天才之名了。 月落日升,日升又日落. 转眼间,三天过去了,叶初也到了突破的最后关头,只见她面颊绯红,额头带汗,头顶似又有雾气蒸腾,突然,只听她一声清啸,然后双手飞快结印。 片刻之间,叶初已经能够感受体内的灵力正在逐渐液态化,变得更加精纯,缓缓流向四肢百骸,改善着自己的身体。 不知过了多久,叶初额头上的汗消失了,脸色回复了正常的健康红润,头顶蒸腾的雾气也不见了,叶初缓缓收功,睁开眼睛。 叶初目测了一下天色,大约黄昏时分,比她预估的突破时间慢了一两个小时,不过天还没黑,也不算晚。 叶初振衣而起,交代大黄去找叶荷过来做饭,她自己则准备去一趟温泉山洞,好好洗个澡。 突破筑基期时体内排出的杂质远远没有突破炼气期时排出的多,远远没有达到臭不可闻的程度,但身上依旧黏黏腻腻的,让人觉得不舒服。 人嘛,毕竟是吃五谷杂粮的,体内哪能没有杂质呢,为了突破,臭就臭吧,反正也臭不了几回了! 叶初一边往山上跑一边自我安慰着。 快速洗了个澡,叶初回来的时候叶荷饭还没有做好,大黄兴奋地围在叶初脚边跳来跳去,扯着叶初便去了后院。 原来,在叶初突破的时候,在浓郁的灵气之下,入冬以来便掉光了叶子再也没有结果的仙果树,竟然在短短几天便发芽开花了,难怪大黄这么兴奋呢,原来是又快要有仙果吃了! 叶初摸了摸大黄的狗头,用意识说道:大黄,真乖,你好好看着这些仙果,等熟了还是每天奖励你一个。 “汪汪~”大黄发出一连串兴奋地叫声。 不过叶初盯着看了大黄半晌,又道:大黄啊,人家仙果都知道趁我突破的时候,借点光儿,赶紧结果,你怎么一点儿进步都没有啊? “呜呜~”大黄的狗狗眼突然变得水汪汪的:我听话,我在老老实实给主人护法啊,主人也没说我可以借光儿修炼啊! 叶初听到大黄的心声,恨铁不成钢地弹了大黄一个脑嘣,心道:笨死算了! 叶初估计仙果还有一个月能熟,便按照约定给江老写了一封信,邀请江老四月份前来品尝仙果,顺便小住几日。 江老三月中旬收到叶初的来信,却并没有在四月前出发。 只因江老在正月初六回京后,没两天便收到江恒的来信,看见徒弟信里左一句小叶子右一句小叶子的问,江老才恍然想起来,他在叶初家住得太开心,竟把徒弟交代的事儿给忘得一干二净。 江老含糊其辞地给江恒回了一封信,再收到江恒的来信时,便是三月初了,江恒信中说,他马上要去执行一个任务,任务不危险却有点儿复杂,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执行完这个任务他会申请探亲假,回京看他。 江老收到江恒的信时,原本还心心念念地等着徒弟回来看他,然而半个月后,江老收到叶初的来信,便开始心烦骂江恒:“臭小子,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这个时候回来,害得我还得在家里等你,都不能去找叶丫头了。” 江老默默计算了一下,现在是三月中旬,他如果现在就去叶丫头家,那么,为了见江恒那个臭小子一面,他就得在三月底或四月初回京,但叶丫头信里又说,果子是四月成熟,他可能就尝不到了,想尝就还得再去。 但是,要他一直在家里等着江恒那个臭小子,他又有点儿不甘心,因为这样一来,他就不能亲眼看着果子成熟了。 江老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在家等着江恒回来,等到江恒探亲假结束回部队了,他再出发去石桥村,到时候好在叶丫头家多住些时日。 时光飞逝,转眼间到了四月份,江恒如期完成了任务,请了一周的探亲假。 江恒以往很少请这么长时间的探亲假,毕竟他以前跟叶旭是正副队长,训练紧,任务重,做队长的还要以身作则,没必要,他几乎很少请假。 所以,江恒以往除了一年回去一两次,一次回去一两天看望江老以外,他不是出任务就是呆在部队,让他请太长的假他都不知道干些什么。 可是,自从认识了叶初,一切似乎都变得不一样。 江恒去年一年请假的时长已经超过了他当兵七年的总和,今年他第一次请假,竟然直接请了一周,作为队长,他每年都有一个月的探亲假,请一周假固然是在合理范围之内,但江恒的部下们可不这么想,他们都私底下议论,队长是不是要回家相亲了。 还别说,江恒的部下们猜得至少思路对了,江恒请假虽然不是为了相亲,但却是想见见自己喜欢的女孩儿。 江恒跟江老正在京城的家里吃饭,江老问道:“这次探亲假准备住几天啊?” 江恒吃着饭没抬头,他计划这次探亲假只在家住一晚,其他时间他都是准备留给叶初的。 于是,江恒说道:“今天住一晚,明天走。” 江恒没把自己准备去找叶初的事儿告诉江老,因为他从自家师傅的回信儿中就能看出来,他这个师傅呀,根本就没把徒弟的终身大事当回事儿,所以,他觉得呀,这种事儿,他还得靠自己,追女孩子的这种事儿,靠师傅有什么用啊,毕竟他师傅这么多年了还不是没给他找回个师娘。 江恒没把自己要去找叶初的事儿告诉江老,江老当然也没把他要去叶初家小住的事儿告诉江恒。 江老听见江恒的话,不动声色点了点头,说道:“嗯,注意安全。” 江恒抬头,疑惑地看了江老一眼,心道:按以往的惯例,他都能在家住上两天,多的时候也可能三天,住两三天的时候,师傅尚且能问一句,怎么不知道多请几天假,今儿这是怎么了? 看着江恒疑惑的眼神,江老知道他小子在想什么,不过江老却什么都没说,小口喝着徒弟孝敬的酒,心里想的却是叶丫头的琼浆玉液。 哎,看看人家叶丫头过得日子,那才叫神仙日子呢,这人跟人啊,还真不能比啊! 江老颇为感慨地叹了口气,江恒听见师傅突然叹气,脸上挂满了问好,心道:师傅今儿这是怎么了,怎么感觉有心事? 师徒俩各怀心事吃了一顿饭,便各自计划着明天出发去石桥村。 江恒计划明天一早出发,他赶一赶,估计当天晚上就能抵达,这样一来,他还能跟小叶子多相处半天,好好培养培养感情。 江老苦于不知道江恒什么时候走,他也不愿意问,显得太上赶子了,然而,他不好自己先走,便决定明天晚上出发,做夜车,第二天一早到吉省省城,然后坐车赶往石桥村,当天下午,或是晚饭前,怎么也该到了,江老计划着在叶初家多住一段时间,自然就没有江恒那么急迫了。 于是,第二天,江恒起来洗漱收拾行李的时候,江老正在院子里打拳,江老动作不停,嘴上问道:“锅里有饭,吃了再走吗?” 江恒正在穿外衣,一边穿一边说道:“师傅,我装了几个馒头,就不在家吃了。” 江老停下动作去了厨房,过了一会,拿出了一个小罐子,放到了院子里的石台上,继续打拳,说道:“这是咸菜,带上吧!” 江恒“嗯”了一声,把小罐子塞进包里,背上包,说道:“那师傅,我就走了,回头给您写信。” 第50章 委屈巴巴江队长! 江恒紧赶慢赶, 几乎马不停蹄,然而火车和客车却不受他的控制,所以当他抵达安丰县的时候便已经夜深了。 江恒果断放弃了连夜赶路的想法, 毕竟等他赶到石桥村, 都已经后半夜了, 影响叶初休息就不说了, 最重要是, 他第二天从叶初家里出来, 被村里人见了, 影响也不太好,索性他便在县城招待所住下, 找睡了几个小时,凌晨两点多,他睁开眼睛爬了起来, 往石桥村赶去。 江恒进村的时候,村里人已经上工了,村口, 江恒遇到了正在指挥工作的赵国良, 跟赵国良打了声招呼道:“赵队长, 忙着呐!” 赵国良回头,看见江恒,笑道:“呦!是江同志啊, 来看初丫头吗?” 江恒点头, “是啊, 来看看她,您先忙,我先过去了, 回头有空咱们再聊。” 赵国良:“好嘞!回头见,江同志!” 江恒熟门熟路敲响了叶初家的大门,叶荷开门,看见江恒,惊讶道:“呀!您怎么来了,您……您吃饭了吗?” 江恒:“休假,还没吃。” “那我给您下碗面吧,能快点儿,初丫头也正在堂屋吃早饭呢,您去找她吧!”叶荷面对江恒时的狗腿程度比面对叶初时的尤甚,可见江恒当初给她留下的心里阴影有多大。 叶初听见声音,知道江恒来了,便走了出来,问道:“你怎么有空来了?” 江恒看着叶初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刚执行完一个任务,正好有假期,想你了,就来看看你。” “哦!这样啊!”叶初点了点头,心道:没想到给师傅写信,来的却是徒弟,这个徒弟还真是有口福了呢! 叶初对于江恒那句非常露骨的“想你了”,完全没有觉得任何不妥,她觉得这就是朋友之间的一句客气罢了,枉费江恒使了这么大的劲,以为叶初多少会害羞一下,没想到,叶初就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句。 就这……就完啦! 江恒觉得自己有点儿接不下去了,讪笑着挠了挠头,说道:“你不是正在吃早饭吗,走吧,进屋吧,接着吃!” 叶初:“嗯,进屋,叶荷煮面很快,我等等你,一起吃吧!” 果然如叶初所说,叶荷煮面很快,江恒跟着叶初进屋聊了没两句叶荷便端着一大碗面走了进来,笑道:“这是我用昨天吊的鸡汤煮的,还加了鸡腿鸡蛋和白菜,量足着呢,趁热吃!” 江恒道了声谢,叶荷受宠若惊连连摆手,说道:“不用不用!”便跑了出去。 江恒和叶初好久不见,总觉得自己跟叶初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但看着叶初还是那副淡淡的不爱说话的样子,就不知千言万语该从何说起了。 江恒知道,按照叶初的性格,让她主动表达似乎是难了,江恒表示他已经习惯了,便自己打开话匣子说了起来,从日常训练说到部队过年再说到执行任务。 江恒语言生动,表达丰富,叶初听得很认真,偶尔搭上一两句,江恒觉得,似乎跟当初他们在秦省游玩时的状态一模一样,江恒很享受这种感觉,并且他自信地认为,叶初应该不讨厌他。 江恒暗暗勾了勾嘴角,想着:只要叶初不讨厌他,那就足够了,反正叶初还小,他还有至少两年的时间好好表现,争取在叶初18岁成年的那一天抱得美人归。 转眼到了中午,午饭后,叶初让大黄摘了三个仙果,挑最大最红的,她和江恒还有大黄各一个。 既然师傅还没来,那就徒弟先尝尝吧! 对于江恒,叶初毫不吝啬,但是江恒好像真的就把仙果当成了普通苹果吃了,觉得除了比普通苹果更大更红更甜更水灵之外,没觉得其他,就像他喝叶初的仙茶,他也只是觉得比他师傅的茶更好喝而已,也没觉得其他。 叶初看着江恒“咔哧咔哧”,三口两口把仙果吃了,完全没有吃出不同,她突然就明白了,江老为什么抱怨他这么多年喂给江恒的饭都喂到狗肚子里了。 叶初好奇地问了一句,“你觉得午饭怎么样?叶荷做饭变好吃了吗?” 江恒抬头,满脸问号地看着叶初,不明所以道:“午饭?午饭挺好啊!为什么问这个?” 叶初摆了摆手,嘴上说道:“没什么,就是随口问问罢了!” 心里却道:啧啧!连江老的拿手菜都吃不出来,江恒该不会是江老的假徒弟吧!还是,叶荷学艺不精呢! 下午三点多,江恒提议去山上转转,叶初没什么同意或反对意见,便陪江恒一起去了。 不用采药,两人都走得慢慢吞吞的,也正好欣赏一下山里的风光,由于不久前刚刚下了雨,山里蘑菇不少,两人一边走一边随手采了一些。 此时,江老正坐在牛车上直奔石桥村而来。 江老敲开叶初家的门,开门的依旧是叶荷,叶荷不知道江老跟江恒是师徒,只觉得他们都姓江,或许有点儿关系,但为什么他们不一起来呢,偏偏一个赶着早饭到,一个赶着晚饭到,叶荷犹豫了:难道江老和江恒没什么关系,只是碰巧都姓江? 叶荷没敢多说话,怕自己闹出误会,便热情地招呼江老进屋,给江老泡了茶,告诉江老,叶初进山了,一会儿晚饭就能回来。 江老表示没关系,他自己先坐一会儿,有茶就行,让叶荷忙活晚饭去了,不用管他。 江老还跟叶荷开玩笑道:“好好做,一会儿检验一下你的厨艺有没有长进。” 叶荷一下子紧张了,回到厨房恨不得打起了十二分的注意力。 由于今天人多,叶荷做得菜也就比较多,所以,当叶初和江恒从山上回来的时候,叶荷才做了一半儿。 叶初和江恒回来,两人先去厨房送了蘑菇,叶荷对叶初说道:“江老来了,在堂屋坐着呢,等你半天了。” 叶初:“?” 江恒:“江老?” 叶初看向江恒,眼中带着审视,似乎在问:你们师徒俩搞什么呀?前后脚来,可还行…… 江恒无言,转身便往堂屋走,江恒走进堂屋,江老听见声音,以为是叶初,没想到一抬头竟看见了自家徒弟。 江老上扬的嘴脸迅速回落,问道:“你怎么在这?” 江恒几乎跟江老同时问道:“师傅,您怎么来了?” 空气瞬间安静,师徒俩问完话便都一言不发。 江老心道:好你个臭小子啊,怪不得呢!好不容易休一回探亲假,就在家里住一天,合着是巴巴跑来追女孩子了,可真行啊! 江恒心道:哎呦喂!您老可真行啊!难怪我在家就住一天,您老却不闻不问,合着是急着来找小叶子啊!就为了一口茶,您老至于吗! 江恒看着江老手边的茶杯,神眼讽刺。 江老看着江恒的眼神,气不打一处来。 叶初走了进来,打破僵局,“你们师徒俩怎么不一起来啊?咋还前后脚呢?” 江恒抢在江老之前说道:“哈哈,我这不是假期短,急着来见你嘛,就先走了一步。” 江老“哼”了一声,点了点头,算是默认江恒的说法,但江老表示,他才不想理他这个不孝的徒弟呢,便笑着对叶初说道:“叶丫头啊,我今天喝的这个茶似乎与过年时不同啊,难道是新茶?” 叶初笑着点头,“您老好厉害的舌头,这是一周前刚刚制的茶,茶青重,但香气尤甚。” 江老又抿了一小口茶,咂咂嘴,说道:“的确啊!别有一番滋味,就是这烹茶的手艺差了点儿,哈哈!” 叶初又笑,“叶荷估计是用开水给您泡的茶,水温高了,香气自然淡了,您且留着肚子,等吃完饭,我亲自给您泡,如何?” 江老捋了捋胡子,微笑点头,“好哇!我就等着叶丫头你的手艺了,对了……” 江老又起了一个新的话题,跟叶初一人一句相谈甚欢,聊得都是一些极具生活气息的话题,两人都是乐于享受生活的人,共同话题自然较多,而江恒却孤零零地被晾在了一边,完全插不上话。 江恒看着江老和叶初的眼神一点点变得幽怨了下去,直到可怜兮兮,跟蹲在地上一直得不到叶初抚摸的大黄,异曲同工。 江恒的自信心遭到了严重的打击:谁说小叶子不爱说话的,她只是不爱跟他说话吧!是他太无聊了吗?为什么师傅跟小叶子就有这么多共同话题? 江恒欲哭无泪,委委屈屈地坐在一旁听着,只觉得自家师傅如此碍眼。 然而江恒听着听着,就听出不对味儿来了,小叶子和师傅聊的怎么都是吃吃喝喝的话题啊?难道小叶子不爱理他是因为他不懂享受吃吃喝喝吗? 江恒觉得,有时间他似乎得跟他师傅补补课了,就补吃吃喝喝! 江老如果知道自家徒弟此时的想法,一定会骂道:何其肤浅,他和叶丫头聊的明明是生活艺术,怎么就变成吃吃喝喝了,真真是无知小儿! 第51章 自作自受冯婉秀! 江恒跟江老相看两厌, 师徒俩几乎一句话都不说,却争着抢着跟叶初说话。 渐渐地,江恒发现, 他简直太吃亏了。 江老跟叶初聊的话题他插不上话时, 他只能在一旁呆坐着, 但能插上话时, 叶初也会先回江老的话, 再象征性地回他一两句。 江恒万分不想承认他在招女孩子喜欢的方面竟然输给了他的师傅, 于是, 他只能自我安慰,叶初不过是尊老爱幼而已。 自欺欺人的小江同志硬气了一顿晚饭的功夫, 晚上睡觉时就跟□□同志认怂了。 炕上,江恒腾地一下坐起来,说道:“师傅, 您明明知道我喜欢小叶子,这回我好不容易休假,想过来跟小叶子培养培养感情, 您说说, 您过来捣什么乱呐!” 江老也坐了起来, 拍炕道:“嘿,我怎么就捣乱了,叶丫头家的果子熟了, 是叶丫头写信邀请我过来尝果子的, 你可倒好, 竟被你先尝去了。” 江恒无奈,“怎么就拐到果子上去了啊,都给你, 都给你,我一个都不吃了还不成,师傅,我的意思是,您能不能多给我留点儿时间好好跟小叶子相处一下,您说说,您一来,小叶子都不理我了,再这么下去,我得猴年马月才能把小叶子娶进门儿啊!” 江老一巴掌扇在江恒的脑袋上,骂道:“娶什么娶,人家叶丫头还没成年呢!” 江恒揉着脑袋说道:“我知道,这不是就剩两年了嘛,我得抓紧时间啊,师傅您想想,我一年一个月的探亲假,去掉看您两天再去掉路上的时间,我这两年能跟小叶子相处的时间满打满算四十几天,够干嘛的呀,您还跟我抢。” 江老被江恒说得一愣,问道:“那怎么办?我在这,叶丫头肯定不爱理你啊!我还能刚来就走不成?” 江恒:“别别别,我可没撵您走,只要您下次再来小叶子这,跟我说一声就成,我可不想跟您再撞车了。” 江老:“嘿,你小子不是也跟我说,这事儿不能都赖我一个人吧!” 江恒:“行行行,不赖您,赶紧睡吧,明天一早我约了小叶子进山,您别跟来。” 江老:“哼,不跟就不跟,等你小子滚蛋了,我天天让叶丫头陪我进山。” 江恒和江老的争斗俨然已经从暗斗变成了明争,比如他们经常咬耳朵: “这会儿叶丫头要给我烹茶,你别捣乱!” “我跟小叶子进城逛逛,您老自己在家玩吧!” “……” 师徒俩就这样你一会儿我一会儿地抢着叶初,两天后,江恒悲催发现,小叶子的确更喜欢陪师傅在一起。 于是,江恒转变了一个思维,小叶子跟师傅相处得这么好对他而言是个大大的好事儿啊! 他家只有他和师傅两人,小叶子家只有她自己,哦,或许还要加上大黄,都是简简单单,毫不复杂,师傅可以是他的一个加分项啊,毕竟,小叶子喜欢师傅就增加了她愿意嫁给他的概率,师傅喜欢小叶子就意味着他一定希望尽快跟小叶子成为一家人,或许两年后,小叶子成年的那一天,就是他把小叶子娶回家的日子。 江恒在炕上翻来覆去地想着,终于做着美梦睡着了。 第二天早饭后,江恒难得没跟江老抢叶初,而是自告奋勇,要给大黄洗澡。 江恒觉得,大黄也是小叶子家重要一员,他有必要跟大黄处好关系。 四月的河水还是很凉的,但大黄毕竟不是一般的狗,初春冰雪消融的时候大黄就已经能撒欢儿往河里跑了,不过叶荷却无法在河里给大黄洗澡,这个季节,光脚站在河里,冰凉的水,刺骨的寒,叶荷毕竟是个普通人,抵抗不了这种寒,叶初倒是不嫌水凉,但奈何叶初懒啊,再者,她也怕村里人看见了问东问西。 江恒当然也不嫌水凉了,无论作为军人,还是修士。 所以,当江恒主动跟大黄说,要带它去河里洗澡的时候,大黄兴奋得跳得老高。 江恒提着一个小桶,里面有香皂,有瓢,还有大黄非常喜欢的梳毛的刷子。 一人一狗沿着河边往下游走,没想到却被一个人看在了眼里,这个人就是村里的知青,冯婉秀。 冯婉秀在江恒上次来救叶初的时候,分析出江恒可能极有背景,便决定攀上这枝高枝,希望能提前回城。 更重要的是,江恒的长相气质也极其吸引她,她觉得,她是喜欢江恒的。 的确,一个有身份有背景又样貌出众的人,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冯婉秀在江恒刚来的那个早晨,离得老远,她就认出了他。 冯婉秀不知道江恒这次来石桥村能住多久,不过按照他的工作来看,应该住不了几天,于是,冯婉秀几乎每天都在江恒,她想找个机会,拿下江恒。 然而三天过去了,江恒不是不出门,就是跟叶初进山,或是跟叶初骑车去县城,冯婉秀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近江恒。 冯婉秀异常焦虑,已经考虑要不要直接凑到江恒面前来一个平地摔了,然而就在这时,冯婉秀发现江恒竟然带着叶初的狗出门了,一人一狗沿着河边往下游走,看样子,江恒是准备给狗洗澡的,冯婉秀心道:这不是机会来了! 冯婉秀暗暗算计,只要她一个不慎,在河的中游落水,她大呼救命,按照江恒的距离,他一定比村里其他人更快赶来救她,等到村里其他人赶来,就会看到江恒把浑身湿透的她抱上岸。 她今天正好穿了白色的衣服,湿透了看起来会比较透,江恒或许还会脱下军装给她罩上。 到时候,众目睽睽之下,一男一女,亲密接触,如果她马上来一个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村里人再跟着一起哄,想必事儿就成了一半儿吧! 但是,如果江恒说什么也不同意呢,那她就只能来硬的了,那她就直接抱住江恒,说江恒已经摸了她的身子,看了她的身子,如果不嫁给他,她就没脸活了。 冯婉秀都想好了,先来软的,再来硬的,大不了就闹到江恒的部队去,她就不信,江恒为了不娶她,连仕途都能放弃,再说了,她也不差啊,江恒也不一定看不上她。 不得不说,人一旦想入非非起来,还是很可怕吧! 冯婉秀几乎已经觉得事态一定会按照她的想法发展,然而…… 当冯婉秀“哎呦”了一声,在河的中游滑落到水中,刺骨的寒冷让她浑身一颤,然后便开始疯狂的挣扎起来,边挣扎边喊道:“救命啊!救命!” 江恒听见声音,第一反应是救人,然而他一眼看去,第二反应就是,这不就是那个这两天一直跟踪他的女人吗,是个麻烦,他不能亲自去救,于是,他拍了拍大黄的屁股说道:“大黄,去,你去把落水的人拽到岸边,我去叫人!” 大黄“汪”了一声,示意明白,只见它游了两步然后一个箭子窜上岸,奔中游奔去,江恒也同时上岸,蹬上鞋便往村里人上工的地方跑去,喊道:“快来人啊,有人落水了。” 江恒引来了人,大黄也咬着冯婉秀的衣服把她扯到了岸边,村里两个身强力壮的妇女跑了过去把冯婉秀拉了上来,并且给冯婉秀披上了外衣。 冯婉秀咳了好几口水又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说道:“谢谢婶子!” “谢我干啥,不就是搭把手的事儿么!” “对呀,冯知青,要谢啊,你得谢初丫头的狗把你拽到了岸边,还有江同志把我们叫了过来,而且人家江同志考虑得可周全哩,说你是女孩子,被男人救上来影响不好,特意把我们姐妹给叫来了。” 冯婉秀愣了一下,心道:原来这就是江恒不亲自救她的原因吗?但是,他到底顾及的是她的清白,还是他自己的名声呢? 冯婉秀想不明白,她抬头,四下寻找江恒的身影,却看不见人,“婶子,江同志呢,我想亲自谢谢他!” 远处有人听见,回答冯婉秀道:“冯知青,江同志已经走了,但他留了话,说你要谢就去谢叶初吧,毕竟救人的叶初的狗,他没做什么!” 冯婉秀明白了,江恒就是在防备她啊!但是她有那点儿不好,江恒竟会防她至此,冯婉秀咬紧下嘴唇,眼中含泪,觉得这是对她莫大的侮辱。 “哎呀,冯知青,你这是冻坏了吧,赶紧回知青所把湿衣服换换,再煮碗姜水发发汗,可别害病了啊!” “是啊,别在这站着,谢人又不急于一时。” 冯婉秀被送回了知青所,虽然换了衣服喝了姜水捂在被子里发汗,但下午依旧发起烧来,冯婉秀觉得她自己简直自作自受,自讨苦吃,而且,经过这一遭,她再想接近江恒就更难了,她倒了也想不明白,她做了什么让江恒如此防备于 她。 冯婉秀掏了钱让同住的知青帮她买退烧药,并且帮她跟叶初先道声谢,等她病好了再亲自登门道谢。 冯婉秀两天才退烧,这时江恒已经离开石桥村了,冯婉秀特意去跟叶初道谢,叶初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没关系,冯婉秀欲言又止,想问问叶初跟江恒是什么关系,然而转念一想,她如果问了,不就等于暴露了自己的心思吗,叶初知道了,不就等于江恒知道了吗,那下次,她也许就更难接近江恒了。 叶初抬眸,看着呆呆站了半晌的冯婉秀,问道:“还有事儿?” “哦!没事儿,没事儿,我就是来谢谢你的,那你忙,我先回去了。” 第52章 再往京城! 江老在石桥村一住便是两个多月, 直到六月下旬,李文林李老匆匆而至,请叶初去京城诊治一例疑难杂症, 江老这才恍然, 他也是时候回京城的家里看看了。 由于李文林是坐着专车来的, 去京城的路上也自然省去了频繁倒车的烦恼, 叶初便决定要带着大黄和叶荷一起去。 带着大黄是想让大黄跟着她见见世面开心开心, 至于带着叶荷嘛, 一来是想让她帮着江老打扫打扫空了许久的屋子, 二来是想让她好好学学京城的特色美食。 不过,吉普车只有五个座位, 司机、李老、江老、她,还有大黄各占一个,叶荷就只能自己一路倒车去京城了。 开好介绍信, 叶荷委屈巴巴地接过了叶初递给她的江老家的地址和路费,心里疯狂打鼓自己到底会不会走丢,但她到底不敢反对叶初的决定, 好在叶初也担心叶荷一个没文化的村妇进了京城难免走丢, 又让李老给了叶荷一个能联系到她的电话号码。 一行人同时出发, 叶初等人晚上要在招待所歇息,而叶荷确是除了等车一路马不停蹄,但即便如此, 叶荷抵达京城的时间仍比叶初等人晚了小一天。 叶荷拿着地址一路走一路问, 好歹算是找到了江老家, 而此时,江老正在院子里给大黄洗澡。 六月下旬的京城,已经隐隐带着一丝暑气, 头天到家,江老觉得旅途疲惫,便没有给大黄洗澡,此刻,正值中午饭后,江老便决定让大黄凉快凉快,也干净干净。 叶荷进门,放下行李便要帮江老一起给大黄洗澡,不过江老却拦住了她,让她先去下碗面吃了午饭再说。 结果,叶荷吃了午饭,大黄已经洗完澡了,于是,叶荷便操起工具开始帮江老打扫屋子。 叶荷住进江老家的第二天,江老家迎来了一位精通京帮菜和面店的厨师,自称是叶初请来教叶荷厨艺的,每天上午来教,为期一周,于是,叶荷便开始了上午学习,下午逛街买菜见世面,晚上给江老和大黄做饭的日子。 而叶初呢,自那日把江老和大黄送回家后,便跟着李老来到了玉泉山。 叶初首先见到了郭老,原因这次的病人,是通过郭老的举荐才同意让叶初诊治的,同时,对方也是郭老的上级领导。 叶初跟着郭老和李老一同来到玉泉山深处一座幽静别致的小院,小院的主人名叫韩昌鸿,开国元帅之一,正是叶初此次需要诊治的病人。 根据郭老和李老的描述,韩老是在大约半年前发病的,病状诡异,只在阴时发作。 一天之中,白天,上午为阳,下午为阴,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夜晚,前半夜为阴,后半夜为阳,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 韩老每日,上午如同常人,下午开始发作病状,即浑身麻冷,愈演愈烈,前半夜最为严重,直到后半夜才会慢慢好转。 半年前刚刚发病之时,病状尚不严重,通过室内升温、药浴等方法或可缓解病状,然而时至今日,韩老病状愈发严重,甚至到了在后半夜至阴之时,眉梢鬓角结霜的程度,自身的痛苦也愈发强烈。 半年时间,韩老不仅苍老了很多,连脏腑器官都严重衰败,恐难长久,无数中西医专家会诊都无法可解,不过,韩老自己倒是乐观,常道: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清楚,不用在浪费医疗资源了,也让他的老部下们不要在给他寻什么世外高人了。 他曾读书留法,曾革命斗争,他曾走过了枪林弹雨,活了下来,如今身在高位,他尚能用仅剩的时间做些利国利民的事儿,平生所愿足矣。 韩老抱着能活一日算一日的想法,拒绝了很多治疗,直到郭老病愈后,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劝了无数次,韩老这才勉强同意,见见这位郭老嘴里这位神奇的小朋友。 韩老这一生见过了太多的奇人异士,他自己也是因为高人的帮助才活到了这把年纪,只是如今他的身体,恐怕再高的高人也回天乏术了吧! 韩老初见叶初时,并不惊讶,因为他已经从郭老的口中得知了叶初的年龄,此时,正值上午,是韩老一天中难得的无病无痛的时光。 韩老看向叶初,微笑道:“小叶,是吧,你好啊,我就是你要看的病人。” 韩老话虽如此说,然而他此时的样子却着实不像个病人,不料叶初看了韩老两眼后,却沉吟着点了点头,语出惊人道:“韩老,您这是旧疾,恐怕得有二十几年了吧!” 郭老和李老在旁俱是一惊,对视一眼,心道:韩老不是半年前才生病的吗? 站在韩老身边的,韩老的警卫员,因为性子急,心里憋不住话,直接怒视叶初,喝道:“胡说八道,我跟了首长将近二十年,他老人家什么时候病的,我能不知道?小丫头,休得胡说。” 叶初看了看站在韩老身边的粗旷的中年汉子,笑了笑,并不接话,而是又看向韩老,问道:“韩老,您觉得呢?” 韩老闻言,愣了愣,片刻,他拄着拐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对叶初微微颔首,郑重道:“看来是老头子我有眼不识高人啊,小友说得不错……” 韩老的警卫员插口急道:“首长,您明明是五年……” “高峰,住口!”韩老喝斥了一句,才又对叶初道:“我自己的病我自己最清楚,小友的确说得不错,不知道小友是否有法可解?” “病?不见得吧!”叶初意味深长地看了看韩老,笑道:“韩老,要不我们借一步说话?” 韩老看着叶初,忽然发笑,“哈哈,好,好哇,小友,请书房一叙。” 高峰又急了,“首长,您……” 韩老摆摆手,“无妨,高峰啊,备茶,然后你就留在这招呼一下怀德和文林吧!” 书房,叶初用灵力探查,仔细给郭老把了个脉,随后肯定道:“韩老,依我所见,您中毒已经超过二十五年了。” 韩老点头,“不错,二十五年,快二十六年了,记得那还是41年冬天的事儿呢!” 叶初点了点头,继续道:“当年应当是有高人以内功压制了你的阴毒,又传了你一门内功心法,所幸,您天赋不俗,习有所成,竟然足足压制了二十年,五年前您第一次毒发,则又是有一位高人以道家术法帮您再次压制了阴毒,半年前应该是您第二次毒发吧!” 韩老闻言不禁瞪大了眼睛,震惊叶初竟然说得分毫不差,“这……这,你如何得知?” 叶初抿了抿嘴,笑道:“当然是您老的身体情况告诉我的。” 韩老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长叹一声,说道:“不错,不错啊,小友所言分毫不差。”韩老看着叶初微微颔首,才开始陈述往事。 “那年我遭人暗算,命在旦夕,不料一位高僧仿佛从天而降,不但随手解了我当时的困局,还看出我中了毒,出手帮我压制,就像小友刚才说的,之后,他传了我一门内功心法,告诉我勤加练习或可延缓毒发,随后便飘然而去,建国后,我曾遍寻祖国的寺院庙宇,然而这位高僧,二十几年了,我竟再未见过,也不知他是否还在人世。” 叶初见韩老面露伤感,便出言安慰道:“世间高人多避世而居,不惹凡俗,韩老寻不到也是正常的。” 韩老看向叶初,笑道:“是啊,世间高人的确喜欢避世而居啊,要不是怀德和文林引荐,恐怕我还见不到小友这般高人呢!” 叶初摆摆手,“我算什么高人啊,韩老您玩笑了。” 韩老不再跟叶初辩论叶初到底是否高人的问题,而是继续陈述往事,“当年的我其实万万也想不到,我竟能通过修炼内功压制了阴毒二十年,直到五年前毒发,当时我以为我这条老命也许就要就此交代了,不料我的一个老部下竟给我引荐了一位高人,我的老部下说,他认识的这位高人其实是他的救命恩人,如今恰巧进京不久,对方的住处和对方的弟子进部队的事儿都是他给办的,想必会卖他一个面子,同意帮我看看。” 叶初脑子里迅速地转了转,沉吟着问道:“韩老说的这位高人是否姓江,名叫江川?” 韩老惊讶地“咦”了一声,正色道:“小友认识江老先生?” 叶初笑道:“何止认识,我跟江老还有他的徒弟江恒都非常熟悉,江老前段时间一直住在我家里,直到我这次来京,江老才跟我一起回来的。” “原来如此。”韩老连连点头,随后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犹疑道:“不瞒小友,大约半年前,就是我这次毒发之时也曾求助过江老,但他却说,他也是回天乏术,小友既然跟江老熟识,那你们修炼的都是道家术法吗,我这毒,小友能解吗?” 叶初闻言心道:江老修的是道术,我修的却是仙术,区区阴毒,我自然能解,不过却不能跟韩老直言。 “道法万千,我跟江老修炼的法门虽有相似却实则不同,韩老的毒我愿意尽力一试,至于能否根解,我不能保证,不过若只是压制,让您再多活个三年五载,应当不难。” 叶初说话时,面上带着自信的浅笑,让韩老几乎死寂的心也澎湃了起来。 莫说三年五载,就是一年半载,他也是赚了啊! 此时此刻,韩老无疑是激动的。 第53章 计划搬家! 叶初答应韩老, 即日起便可为他解毒,虽然叶初话里话外对于解毒的成功率都说得极为保守,但韩老却对叶初信心满满。 在郭老和李老兴奋的目光中和警卫员高峰怀疑的视线里, 叶初住进了韩老家的客房, 并且列出为韩老解毒所需的购买清单。 原本可能是叶初多耗费些灵力和丹药, 一次性就能解决的问题, 硬生生被叶初安排出了一个月的疗程, 同时还要辅以针灸、汤药等等。 毕竟, 治疗陈年旧疾她也不能表现得太过轻松随意了, 她固然知道自己用的是仙术,但不知道人当她用的是妖术怎么办? 人啊, 还不是不能托大。 叶初每天为韩老治疗的时间大约半个小时,其他时间她不是逛逛京城,就是跑到玉泉山深处修炼, 不时的,还跑到江老家陪陪江老,看看大黄, 顺便检查一下叶荷的手艺。 就这样, 一个月时间过去了, 解决了韩老体内的阴毒,叶初也决定要返回石桥村了。 叶初此次来京收获不可谓不大,韩老为了感谢她, 不但支付了她2000元诊金, 还赠送了她一处私产。 韩老出身书香门第, 名门望族,战争年代他便把大量的资产捐给了国家,建国后, 他更是仅仅留下了两处宅院,其他的,像什么商铺、地皮、工厂、庄园等,也统统捐给了国家。 他住着国家安排的房子,一应生活所需均有国家供给,他根本也不需要什么私产,于是,能捐的便都捐了,只留下两处宅院。 其中一处是他二十几岁时,自己置业,买下的一处两进四合院,五年前他要赠送给江老,然而江老却拒绝了他,但是他觉得,救命之恩岂能不报,便先斩后奏把宅子过户到了江老的徒弟江恒名下。 至于他要赠送给叶初的私产,则是他的祖宅,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当年他舍不得捐给国家,也舍不得送给江老,总想着偶尔回去小住,算是留个念想,其实仔细想想,他也两三年没有回去过了。 身体好时,没有时间,身体不好时,又没有精力。 他这辈子,年轻时读书打仗,救国救民,没有遇上心仪之人便中了阴毒,所以也没能娶妻生子。 祖宅没有传承之人,他这次毒发之时,便想着等他百年之后祖宅便该回归国有了,然而没想到,竟又高人救了他一命。 如今他已经七十有六,就算解了阴毒,他又能再活三年、五年、还是十年呢,何必守着祖宅不放呢,即便守着,他又能回去几次呢,不如用来报恩。 出于这样考虑,韩老才提出了要把宅院送给叶初,至于叶初,她的第一反应跟当年的江老一样,是拒绝的,毕竟,不管对于江老还是叶初而言,帮韩老压制阴毒和解毒都是举手之劳,拿些许钱财作为报酬也就是了,怎么要人家的私产,并且,能够帮到韩老这样一位革命家,一位为国为民都有过大功的人,他们本身也是义不容辞。 随后,叶初便听到韩老笑呵呵地同她讲了他当年是怎么把宅院送给江老的,并扬言,你拒绝是你的事儿,我送是我的事儿,不冲突。 叶初见识了韩老性格中执拗的一面,无法,只得答应,并且叶初也学乖了,在韩老塞给她诊金的时候便直接收了,半句客气的话都没讲,引得韩老哈哈大笑,对她夸赞连连。 叶初告辞的时候,韩老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她,告诉她常来京城玩,甚至劝叶初干脆就直接搬到京城,反正他的祖宅多年来都保养得当,随时能住,至于户口问题在她看来也不是问题,他挥挥手就能给叶初办了。 叶初没有一口回绝韩老,当然也没有答应,只说她需要考虑考虑。 叶初首要考虑什么,当然是修炼问题了。 如果京城的四合院经过她的一番布置,灵气也能达到石桥村家里的浓度,其实搬到京城也未尝不可,然而具体需要如何布置,叶初还要仔细考量一番。 还有一点便是,如今这年代,不能随便雇佣人,再说了,随便雇佣人,她也并不信任,如果叶荷留恋故土,不愿意随她一起搬到京城,想必她在找到能够替代叶荷的人之前,她也暂时不会搬到京城吧! 至于收入问题,不做赤脚医生不能赚工分了,远离大山不能采药买药了,反而不在叶初的考虑范围之内。 毕竟她现在又不缺钱,何况即便缺钱,她也可以直接跑到山里采些名贵药材找李老出手,更何况李老先前也曾劝过她,要不要般到京城,在保健局挂个闲置,也就是说,她即便搬到京城,也应该有收入,不会吃老本。 说实话,对比偏远落后的石桥村,叶初的确更喜欢京城,京城不但有好吃的美食,好看的衣服,有公园,有影院,有很多很多石桥村三合镇乃至安丰县都没有的东西。 京城有电灯,不会一入夜便黑咕隆咚,有电车,可以通往城市的各个方向。 路上不会尘土飞扬,也不会全是牲畜的臭气,没有了见天儿想往她身上贴的叶家人,没有了羡慕嫉妒阴阳怪气的长舌妇和女知青,总之,有了韩老赠送的三进四合院,比石桥村的家还大了好几倍,叶初很难不动搬到京城的心思。 不过该解决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叶初首先便开门见山地问了叶荷,如果她搬到京城,她愿不愿意跟着她,依旧给她做饭收拾卫生,叶初本以为叶荷会好好想想,没想到叶荷想都不想,便要跟着她,这倒是出乎叶初的意料。 叶初哪里想得到,叶荷其实是好日子过惯了,不想再吃糠咽菜了。 叶初疑惑道:“那你的丈夫儿子呢?你不考虑他们?” 叶初这一问倒是给叶荷问得一愣,她的确舍不得丈夫儿子,但是转念一想,旧社会的丫鬟、妈子给地主家干活儿,不也是一年到头都见不了家人几次么,她得认清自己的位置,不过,对于丈夫儿子,她还真是舍不得,于是便小心翼翼地问道:“那,初丫头,我能偶尔回去两天,看看他们吗?” 叶初点点头,说道:“自然可以。”叶初想了想,又道:“不如这样吧,你问问周壮愿不愿意一起来,吃住我都管,一个月我给你们十块钱,在石桥村养孩子也是足够了,你不用急着替他回答我,等回去,你们商量一下,反正我们也快要回去了。” 第54章 乔迁! 返回石桥村之前, 叶初在她京城的新家足足待了两天,仔细推敲布局,心中已有成算之后, 才带着叶荷返回石桥村。 至于大黄, 便被她暂时扔在了江老家, 反正叶初此次回村也仅仅是为了搬家, 自然不日便返。 说是搬家, 其实老家的东西也着实没什么可搬的, 新家家具摆件儿什么也不缺, 至于一应生活用品,等新家收拾妥当再重新置办就是, 反正老家用旧的东西跟大气古朴的四合院也是格格不入。 如果说老家有什么东西让叶初格外不舍,那便是院子里的引灵草和仙果仙茶了。 叶初思量着,引灵草跟玉石合成了聚灵阵之后, 想要移栽到京城那是不可能的了,然而种在引灵草外围的仙果却可以移栽到京城,如此一来, 叶初便可以利用原来仙果的位置布置一个五行防御阵, 以保证无人能够进入聚灵阵中。 阵中灵气充足, 无人修炼自然无从消耗,便可以用来慢慢培育顶级灵材,将来如遇修炼瓶颈, 或有大用。 至于院子里的仙茶, 等到今年秋天会再有一波成熟期, 到时候她可以派叶荷回来采茶制茶,万万不可浪费了,但却不会再在老家栽种茶苗了, 新的茶苗将会直接栽种到新家,可能她还要扩大栽种面积也说不定呢! 就在叶初思量着的短暂时间里,叶荷和周壮两口子已经迅速达成了共识,那便是他们要一起跟叶初进京。 叶荷和周壮的决定不出叶初所料,叶初心想:到了京城,首先便是重整四合院,虽然大的布局不会变动,但是根据她的布局,每一处院子的土地或许都要被刨开,也是不小的工程,毕竟她要种这,要种那,又是埋玉石,又是布阵的,相对于叶荷,她可能更需要周壮帮她干活儿以及监工。 她甚至想过了,如果周壮办事儿认真卖力,等到重整完四合院闲了下来,她就拜托李老给周壮在京城谋份儿力气活儿,毕竟周壮又不是叶荷,做饭家务都不需要他,平日闲着也是闲着,如果出去卖卖力气,多赚一份儿钱。 叶初给了叶荷和周壮一天的时间收拾行李以及告别家里,原因在于,得知了她要般到京城的消息,韩老和郭老都异常兴奋表示他们要派车帮她搬家。 盛情难却,由于明天车便要抵达石桥村,所以不但叶荷和周壮只有一天时间收拾,就连她自己也只有一天时间收拾,好在她所有重要的东西都存放在须弥空间中,无需整理,随身便只收拾了一箱子衣服和一箱子书,装装样子。 回来这一年多,叶初的个子窜起来不少,故而很多衣服都短了,叶初把短了旧了或者她不喜欢的衣服给村里曾帮过她的人分了分。 叶荷竟也分到了几件,可以改一改或者加长一截给儿子穿,这可把叶荷高兴坏了,毕竟叶初的衣服料子好又没有补丁,再说了,这些衣服叶初觉得旧了,但她却觉得可新了呢,要不是实在太小了,她都想改一改自己穿呢,才不给家里脏兮兮的臭小子呢! 第二天,一辆军用卡车驶进石桥村,正是来给叶初搬家的,别人搬家,要么是家具家什,要么是大包小裹,叶初搬家倒好,卡车的车厢八成面积几乎都被连根拔起的树占据了,剩下的位置,挤擦擦地放了两辆自行车、叶初的两个箱子、叶荷和周壮的行李包裹,以及叶荷和周壮两人,叶初则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卡车一路像京城驶去。 到了京城,由于四合院需要大面积动土,叶初便直接住到了江老家,至于叶荷和周壮则被叶初派到四合院,一来,四合院一应家什物件俱全,并非不能住人,叶初不住只是觉得每天动土太脏了而已,二来,则是叶初需要叶荷和周壮帮她干活儿以及监工。 当然了,叶初知道,以叶荷和周壮没读过几天书,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本质,让他们帮她找工人施工,购买材料等等,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所以叶初在回村之前就拜托了韩老的警卫员高峰帮忙介绍了一个靠谱的人进行施工,而叶荷和周壮只需要监工以及干她交代的活儿就够了。 江老家距离叶初的四合院不远,骑车大约半个多小时,叶初根据施工进度,也时常去四合院看看,并且施工进行到一半儿,很多布局都需要叶初亲自操刀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比如种植引灵草、用玉石布阵、以及院中景致,如池塘假山石砖树木等的风水方位,都需要叶初亲自上手或亲自把关,至于仙果的栽种则是叶初指挥着叶荷和周壮完成的,如此一来,施工进度一拖再拖,竟然足足花了一个多月才全部完工。 叶初请江老起卦给她算了个乔迁的吉日吉时,倒不是叶初自己不会算卦,只不过她自认没有江老精通罢了。 叶初乔迁这日,是盛夏中难得的清爽之日,雨过天晴,清风拂面,叶初请了韩老、郭老、李老和江□□同庆祝,李老和江老这头儿是早就说好了要为她庆祝,至于韩老和郭老都有军政实权,事务繁忙,叶初本是出于客气和礼貌邀请一下,没想到韩老和郭老竟然联袂而至,不请自来的,还有韩老的另一位老部下,也是江老的老熟人,徐峰,正是那位江老在战争年代救下的师长。 庆祝乔迁自然要有酒席,叶荷掌勺,周壮打下手,不过两个小时,就张罗出了一桌好菜。 叶荷这段时间厨艺大涨,基本已经可以拿得出手了,一顿饭吃得大家都很满意,可谓宾主尽欢。 叶初正式搬入了新家,江老被叶初邀请住了进来,有了自己的专属房间,叶荷和周壮也有了一间比老家宽敞数倍的房间,大黄更是开心得每天撒了欢。 然而,从偏远落后的石桥村来到了京城,叶初却浑然不觉生活又了多么大的变化,她依旧每天读书、喝茶、修炼,跟江老品评美食茗茶,跟大黄亲昵玩闹,一派悠然自得,但她又觉得,生活确实是变了的,因为,她的生活环境更好了,更加便捷,更加舒适,更加享受。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尊而处优,莫过如她。 就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叶初忽然想到了,趁此闲暇她不如去完成她父亲生前的期许。 也许,她也是时候应该去学校读读书了。 第55章 叶初:“江恒,你不想说…… 叶初想要上学, 江老倒是不说赞成也不说反对,虽然他认为以叶初的能耐实在没有必要上学,然而这毕竟是叶初自己的决定, 他也不能过多干涉。 至于李老、郭老和韩老则是拍着双手赞成了, 在他们看来, 像叶初这样的人才不为国家所用简直是极大的浪费。 李老想让叶初系统学医, 郭老和韩老则想让叶初从军, 最后, 三人在协调之下, 决定先让叶初在京城读一年高中,然后通过推荐让叶初进入军校学医, 即上了大学,又学了医,又当了兵, 简直三全其美。 然而叶初才不想学医,也不想当兵呢! 她治病的手段已经凌驾于一切医学之上,何必学医, 再说了, 她将来又不想当医生。 再说当兵, 她更不想了好么,她在仙门数百年,逍遥自在惯了, 还怎能忍受部队各项规章制度条条框框的束缚, 这不是作茧自缚吗, 虽然她的父亲是一名优秀的军人,她也以父亲为荣,但她却不想继承父亲的遗志, 何况,父亲也从未表达过他希望她当兵,他只是希望她继续上学,多读书,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于是,叶初明确表达了自己不想学医,也不想当兵,当问及她大学到底想学什么的时候,叶初的回答是,地质学。 叶初的想法很简单,她想走遍天涯海角,三山五岳,看看有没有一处所在适合重建仙门,她想研究各种各样的矿石,看看它们究竟能不能在修炼一途为她所用。 这些理由,叶初当然是不会说出来的,只有江老隐约能够猜到叶初想学地质学的原因,其他人不过觉得是兴趣使然罢了。 既然叶初有自己的想法,李老、郭老和韩老当然也不会勉强叶初,于是,1967年9月,叶初正式成为京城大学地质系的新生,用的是工农兵推荐名额。 农村户口,烈士遗孤,叶初可谓是根正苗红,李老、郭老和韩老几乎没费什么心思便解决了叶初上学的问题。 坐在大学的教室里,叶初心道:一年前,如果她按照父亲的遗愿继续读书,那么她就是一个大人坐在了一群小孩子中间,然而一年后,跟一群大学生坐在一起,年仅16岁的她反而成了最小的。 如此一来,叶初也就没什么好害羞的了,不过,特殊的时期,经历过几番停课、复课之后的京大,学习氛围并不浓厚,人人似乎都充斥着斗争的情绪,但这一切似乎都跟叶初无关。 她努力汲取着自己想要汲取的知识,乐此不疲地研究各种金属、非金属,花钱购买,用灵力测试,甚至总结了一套只属于她自己的衡量标准,比如该金属或非金属能否注入灵力、灵力能够保存多久、灵力是否能改变其质地等等。 时光匆匆,进入了1967年年底。 这时候,叶初的房产证明已经拿到手了,户口也成功迁到了京城,并且她还在李老的推荐下,在卫健委挂名了个专家职位,直接好处便是她每个月都能领到八十四元津贴。 在这个月薪超过一百元便是高薪的年代,叶初的八十四元津贴不可谓不多,虽然对比其他专家而言,她的津贴可能连别人的一半儿都不到,但她也不是随时都需要待命的状态呀! 叶初觉得,她能拿到这笔津贴的原因,除了李老的推荐之外,郭老和韩老的病例也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她不会经常出手,虽然她非疑难杂症不治,但卫健委依然愿意花钱养着她这样的奇人。 然而这个家里,有收入的人却并不只她一个。 两个月前,叶初拜托韩老的警卫员高峰给周壮安排一份儿卖力气的工作,省得周壮每天在家被叶荷支使得团团转还觉得没活儿干。 于是,周壮很快便被安排进了纺织厂当搬运工,虽然只是临时工,但卖卖力气一个月就有二十六块钱工资可拿,这可乐坏了周壮和叶荷,二十六块钱再加上叶初每个月给他们的十块钱,这可就是三十六块钱啊,在村里他们得多久才能攒下三十六块钱啊! 周壮和叶荷每个月往村里寄十块钱,剩下的钱他们几乎都攒了起来,毕竟在京城他们吃住全靠叶初,也不需要添置什么,倒也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江老如今已经完全住到了叶初家里,早在叶初刚搬到京城的时候,江老可能每一周或两周还要回家一趟,拿点儿这拿点儿那,如今该搬来的东西都已经搬来了,江老所幸便常住了,毕竟在叶初家,有人做饭、有人泡茶、有人闲谈,这样的日子总好自己一人,每天在家,日复一日。 江恒是在收到江老的来信之后,才知道叶初搬到了京城。 叶初倒是没给江恒写信,只因为她知道江老已经写了,她再写不是多此一举吗,然而,熟不知,江恒竟为了没有收到叶初的来信别扭了很久,在完成一次大型演习之后,马上便申请了探亲假,杀了回来。 不过,江恒别扭归别扭,但他也了解叶初的性格,知道叶初没给他写信的原因一定是知道师傅已经写了,所以江恒当然不会把别扭表现到叶初的面前去,何况,他看到叶初已经开心到忘乎所以了,哪还记得别扭。 江恒跟着江老登堂入室,也住进了叶初家,并且十分厚脸皮地选了一间专属房间,心里美滋滋地想着:这不就约等于一起过日子了么? 对于江恒的入住,叶初是不介意的,毕竟已经接纳了老的,就没必要拒绝小的,更何况江恒还是她父亲过命的战友,也帮她良多。 用叶初的话说:反正家里房间多的是,谁住不是住呢! 江恒好不容易休假,恨不得跟叶初朝夕相处,得知叶初读大学的消息,即为她高兴,又为叶哥高兴,他每天送叶初上学,等叶初下课,接叶初放学,不放过任何一丝跟叶初相处的机会。 江恒的热情,过度的热情,让叶初的心里突然有了一丝明悟,她回想着过往的种种,隐隐猜测道: 江恒,对她,该不会是喜欢吧! 有了这个猜测之后,叶初便会在相处的时候仔细观察江恒,每每看得江恒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小……叶子,你……你在看什么?” 叶初总是摇摇头,脸上挂着淡淡地笑,然而最后一次,叶初却笑着反问道:“江恒,你不想说什么吗?” 江恒的脑子瞬间“嗡”地一声,憋得脸更加红了,心道: 小叶子让我说什么,是我想的那样吗? 我应该说什么,我喜欢你吗? …… 第56章 四舍五入就算恋爱了吧!…… 透过江恒炽热的双眼, 叶初仿佛能够看见他炽热的心,江恒越是吞吞吐吐,叶初便越是肯定自己的猜测。 叶初低头, 嘴角勾起了一抹笑容, 江恒却未曾察觉, 他只是看见叶初瞥了他一眼, 对他扬了扬眉, 说道:“不说就算了!” 语气中带着些许赌气的意味, 江恒一下子便急了, 只见他猛地上前一步,拉住了作势要走的叶初, 慌忙说道:“别,小叶子,别走, 我说,我说……” 江恒只觉得自己脸上火烧火烧的,不过, 既然小叶子给了他这次机会, 他没道理不把握住啊, 不然,下次还不一定要等到什么时候呢,万一, 小叶子生气了, 不给他下次机会了怎么办! 江恒暗暗捏了捏拳头, 心道:男子汉大丈夫,喜欢一个人有什么不敢说的。 于是,江恒深呼了一口气, 鼓足勇气,看着叶初说道:“小叶子,其实,我是……我,我喜欢你,很早以前就喜欢你,我……” 江恒一边说着,一边憨笑着挠了挠脑袋,继续道:“我本来还想着,要等你过了18岁生日之后,再同你告白的,不过,既然今天你已经问到了,我也不瞒你,其实,我老早就想跟你表达心意了,不过,因为你还小,我总怕我会吓到你,更怕你会因此疏远我,所以,小叶子,你……你能给我个机会吗?” 叶初看着江恒微微启口,刚想要说什么,却被江恒慌乱着打断了,“别,小叶子,你还是先别回答我了,我怕……” 怕什么?当然是怕会被拒绝。 江恒觉得,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让他产生患得患失的情绪,那这个人无疑便是叶初了。 面对叶初带着疑惑的眼神,江恒没有把自己怕什么说出来,只是笑呵呵地继续道:“诶,也没什么,只是觉得突然,你也得考虑考虑不是,再说了,你还小,大可以再考察我两年嘛!” “嗯?考察?”叶初看着江恒轻声重复道。 江恒则重重点头,积极又肯定道:“对呀,小叶子,就是考察,我愿意接受组织的考察。” 江恒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叶初,直到看见叶初扑哧一笑,点头说道:“那好,那就考察考察吧!”他的眼神才从期待变成莫大的欢喜。 他的眼睛发亮,曾经隐藏的爱意肆无忌惮地流露出来,一瞬间让叶初都晃了神,只听他用无比温柔的声音说道:“小叶子,我喜欢你,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叶初发愣了十几秒,拥有16岁身体,数百岁灵魂的她丝毫没有爱恋经验,于是,愣了十几秒的她依旧不知道如何回答江恒,只得干咳一声,“哦,好……好吧,那就考察之后再说吧!” 叶初垂眸说罢,便转身往前走去,不想再理江恒,她心中甚至有些懊恼,虽然她成功确认了江恒的心意,但她本意,本是调侃江恒,却没想到被江恒的一番告白弄得自己无言以对。 江恒偷偷看到叶初微微垂下的脸颊微微泛红,心道:小叶子竟然害羞了呢,那是不是说明,她也有些喜欢我呢! 江恒开心地追上叶初,头上仿佛有了耳朵,屁股上仿佛有了尾巴,大狗狗一般围着叶初打转,小心翼翼地问叶初要不要吃这,要不要喝那,说着很多自以为是笑话的笑话。 叶初没有笑,也很少回应江恒,江恒却乐此不疲,因为他能够看到叶初一张清清冷冷的小脸上最最细微的变化,有浅浅的笑,淡淡的无奈,和隐藏在清冷面具后面的丝丝柔情。 江恒知道,叶初不是生来清冷,只是在她的成长中,很少有关心和善意,而她本身又如此强大,强大到他在她的面前都觉得自己渺小,她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但她却一定需要快乐,需要爱。 江恒正在用他自己的方法去爱叶初,去给她带来快乐,通过察言观色,江恒知道,叶初对这一切都是不排斥的,那便足够了。 叶初觉得告白之后江恒变得比大黄还要黏人,一人一狗甚至开始明目张胆地争宠了,大到叶初的一段空闲时间的归属,小到一个仙果一杯茶,叶初和江老对此的评价,仅有两个字,那便是幼稚,当然了,这两个字一定是送给江恒的,毕竟大黄虽然已经长得五大三粗了,但在叶初和江老眼中依旧是个不到两岁的小狗狗。 江恒的假期短暂到让他觉得转瞬即逝,好在叶初难得发发善心,决定送他去车站,这让江恒开心得翘了尾巴,看着大黄的目光都带着得意。 江恒走后,日子恢复如常,就连大黄在也欢快地蹦哒了两天之后归于平静。 …… 1967年的冬天是个多雪的冬天,跨过元旦,时间进入到1968年,依旧多雪。 正所谓,瑞雪兆丰年,所以1968年是个不错的年景。 然而斗争的日益严重,让整个京城都时时刻刻笼罩在一层灰蒙里。 于叶初而言,影响虽不大,感慨却良多,不过,她也只能冷眼看着,并不能改变什么。 1968年的春节来得较早,在一月底,江恒依旧留在部队没有回来过年,所以,依旧是叶初和江老每日品茗茶聊古今,依旧是叶荷和周壮每日忙忙碌碌,依旧是大黄每日屋里屋外蹿高疯跑。 新年的春节与去年无异,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换了个家罢了,叶初倒是觉得心情蛮好,毕竟没有叶家人的世界是那么的宁静美好,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千里之外的石桥村,叶家人竟然开始惦记上了她的房子。 第57章 叶家结局! 说起叶家人又斗胆惦记上了叶初的房子, 那不是没有原因的。 还不是一个“穷”字闹的。 自从叶家老大的媳妇儿王翠芬和叶家大姐叶菊先后被叶初送进了局子,叶家老二又在他的媳妇儿刘梅的撺掇下闹了分家,叶家二房受的影响倒是不大, 但叶家大房的生活就每况愈下了。 原因无他, 只是家里少了女人操持罢了! 叶家大房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 两个女儿早些年便嫁了人, 由于叶老太太和王翠芬都是极度的重男轻女, 所以两个女儿出嫁前在叶家过得并不好, 故而跟叶家并不亲, 嫁人之后,除了逢年过节极少走动。 至于儿子, 从小到大被王翠芬惯得狠了,是个吃不了苦的性子,娶的媳妇也是个惯会偷奸耍滑的, 自从王翠芬进了局子,他便见天儿的带着媳妇儿往老丈人家里钻,好在他媳妇儿是时下少见的独生女, 他老丈人不会往外撵人, 时至今日, 他俨然已经成了上门女婿,根本不管自家亲爹和爷奶的死活,更过分的是, 他带着媳妇儿投奔了老丈人, 却把两个半大小子留在了叶家, 也是他太了解叶家老爷子和老太太,知道他们绝对不会不管他们的重孙子,这才有恃无恐。 这样一来, 叶家大房两老两小,只有叶家老大叶民一个劳壮力,日子过成什么样可想而知,要不是叶家二房每个月都按照分家协议给叶家二老一些粮食养老,想必叶家大房早就揭不开锅了。 即便这样,这一年来叶家大房也是耗光了家底儿,叶老爷子不得不重新扛起锄头,虽然干不动一天,但多少挣几个工分,叶老太太不得不每天洗衣做饭操持家务,以前她欺负自家女儿、孙女、儿媳、孙媳干的活儿现在都落到了她自己的头上,现如今,从前两个备受她宠爱的重孙子也每天被她支使得团团转了,生活的重压使叶老太太每天骂骂咧咧,变得更加刻薄了。 对比起来,叶家二房的日子可谓是相当不错了。 叶家二房跟叶家大房正好相反,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出嫁了暂且不论,但叶家二房的两个儿子可是个顶个的听话能干,娶的媳妇也是刘梅亲自把关,都称得上一句贤惠持家,再加上叶家老二叶全更是一把干活儿的好手,所以叶家二房的日子在分家之后一样是吃喝不愁,然而叶家二房在刘梅的把持下,除了每个月给叶家二老一些粮食养老之外,其他的便一毛不拔了,不管叶老太太怎么闹都没有用,用刘梅的话说,他们二房没有义务给大房养孩子。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直到头年最冷的日子,叶老太太突发怪病,腹泻高热不止,村里新来的赤脚大夫中药西药并用都没能把叶老太太治好。 叶老爷子上门找二房要钱,刘梅咬死了钱不能只让他们二房出,必须叶家二老一份,大房一份,二房一份,她最多只能出三分之一,于是抠抠索索给了叶老爷子三块钱,说不够再补,便一毛不拔了。 无奈之下,叶老爷子只能舍了老脸跟村里几个老伙计借了钱,把叶老太太送到了县医院,诊断结果是肠炎,并且县医院的医生告诉叶老爷子和叶家老大,老年人脾胃弱,尤其是冬天更甚,千万不能乱吃什么树皮野菜之类的,也许是过于寒凉导致的,医生的话让叶老爷子和叶家老大臊红了脸,要不是因为穷,谁愿意啃树皮吃野菜啊! 叶老太太治好了病,却伤了元气,身体也大不如前,不但干不了重活儿,吃的还得精细一些。 叶老爷子只得让叶家老大把家里的两个半大小子送走,叶老爷子表示,他不想养了,也养不起了,正所谓半大小子吃死老子,那就让他们吃他们老子的去吧! 这样一来,叶家老大每天上工挣工分,再加上二房每个月给的养老粮食,即便叶老爷子不上工,留在家里帮叶老太太一起操持家务,粮食也是够吃的,还能吃得相对好些,但他欠老伙计们的钱也就还不上了。 叶老爷子这个愁啊!愁着愁着,便把主意打到了叶初已经闲置了一年之久的房子上,并且,还给了自己一个可以强取豪夺的理由。 那就是,他准备把自家现在住的旧房子卖了还债,到时候他无家可归,只能住进叶初的房子里,毕竟叶初的房子当初是他儿子盖的,儿子的房子老子住是天经地义,何况儿子的房子还是空闲的,老子又没房子住。 叶老爷子越想越觉得可行,毕竟只是闲置的房子,他又是叶初的亲爷爷,亲爷爷都无家可归了,住一住你闲置的房子怎么了,又不是要你的房子,他不信叶初真的能这么不孝,这么绝情,她就不怕被戳脊梁骨吗?她就不怕九泉之下无言面对她的父亲吗? 叶初呢!还真的就不怕! 因为,当叶初知道这一消息后,马上便买了回乡的车票,同行的有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江老,以及深怕叶初年纪小会吃亏的李老。 然而江老想看的热闹和李老所谓的担心无疑都是多余的,因为叶初此次采用的乃是釜底抽薪之计。 在京城生活了一年有余,她已经决定要彻彻底底告别石桥村了。 这个年代,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虽说嘴上喊着都是谁谁谁家的,但实际上都是集体所有。 叶初如今已是进城户口,她的户口上又仅有她一人,她的宅基地和自留地理应被集体收回,然而时下农村都是自家村里办自家事儿,公社才不会派人下来管这些,所以,只要村里唯一知道叶初迁了户口的赵国良不说,其他人便不会知道,房子就依旧是叶初的,这也是叶老爷子惦记上了叶初的房子的很主要的一个原因。 然而叶初此次回来,正是要把她的宅基地和自留地归还集体的。 院子里种的仙茶去年秋天她已经派叶荷回来采茶制菜并且全部带回了京城,现在剩下的最有价值的东西无非就是后院的引灵草以及聚灵阵阵眼处培育的灵材。 叶初可舍不得这些好东西,便决定要连根连土深挖出来带走,这样一来聚灵阵便被破坏了,叶初固然可惜,但也别无他法,好在她不缺灵石,回京再重新布阵便是。 其他东西叶初本着能卖就卖,不能卖就送的原则,都卖或送都给了村里曾帮助过她的人,至于叶家人便捞不着一丁点儿便宜了。 叶老爷子和叶老太太不是没有撒泼叫骂过,然而他们却只得到了叶初冷冷的一句话。 “长不慈,幼不孝,随意你们嚼舌根子,反正我也没有爷爷奶奶。” 叶老爷子的算计落空,因为他一来没有想到叶初会第一时间回来,二来没有想到叶初竟敢当着父老乡亲的面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他这时才恍然意识到,叶初可能已经早就不认他了,或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不认他了,而且叶初搬去了城里,连户口都迁去了城里,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他们这些泥腿子们的闲言碎语,他那什么威胁人家,他凭什么,或许今后叶初除了回来给叶旭扫墓之外便再也不会踏足石桥村了,他们叶家跟叶初已经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叶初很快清空了房子,宅基地和自留地她固然应该归还集体,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却是由她父亲一手建造的,又是由她一点一滴装修布置的,她不想让村里任何人住进属于她和父亲的房子,于是便决定把房子拆了,正好也断了叶家人的念想。 由于叶旭当年盖房子的时候用得都是实打实的红砖青瓦,砖瓦虽已经历多年风雨,但拆下来再次用于盖房子依旧远远好过土坯房子,叶初便非常大方地把这些砖瓦以及院子里青砖统统送给了集体。 眼见着自家房子在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手里一点点变成砖瓦,叶初长叹了一口气,随后浅浅一笑,心道:也好,就算是跟石桥村和叶家人告别吧! 叶初来的快去的也快,可谓潇洒自如,不过却苦了算计落空的叶老爷子。 叶老爷子已经把属于叶家大房的房子卖了,收了定金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搬家,定金他已经还拿去还了债。 还了的债再想借出来谈何容易,尤其是在闹了一出抢叶初的房子的闹剧后。 手头紧巴的叶老爷子凑不够钱退定金,那就必然要按照规定日期搬家。 自家的房子卖了,叶初的房子又拆了,叶老爷子算计一场竟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差点儿没一口老血把自己呛死。 之后发生的事儿叶初便不得而知了。 叶老爷子和叶老太太死咬孝道硬是死皮赖脸地住进了叶家二房,自此叶家二房便整日鸡飞狗跳从未终止。 叶家老大却死活不为刘梅所容,成了村里的流浪汉,后来竟跟邻村的寡妇勾搭在了一起,脱离了石桥村。 后来,一年后,叶菊先坐完牢回来了,公婆因为她坐过牢不待见她,曾经爱他的丈夫也对她多有埋怨,孩子更是开始嫌弃她,而她的娘家又落到了如此田地帮不了她,她后半生的日子过得可想而知。 再后来,很多年之后,王翠芬也坐完牢回来了,那时候叶老爷子和叶老太太早已在晚年的潦倒中相继离世,叶全和刘梅也已经老得不成样子,她的丈夫叶民不要她了,儿子不管她了,孙子也不认她了,王翠芬便在一夜癫狂中疯跑进了山里,不知所踪。 第58章 只有对方知道的秘密!…… 时光匆匆, 转眼间便到了1971年的夏天。 这一年,叶初以优异的成绩从京城大学毕业,仅仅用四年的时间便完成五年的学制, 作为同届中年纪最小的一员, 叶初, 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大学四年, 寒来暑往, 从单纯的理论学习, 到跟随老师和师兄师姐外出实践, 叶初疯狂地汲取着她在修真界百年都未能接触过的知识,孜孜不倦, 乐此不疲。 一朝毕业,叶初准备听从老师的安排,加入国家某地堪队, 踏遍三山五岳、湿地大漠,去探索未知的天地。 对于她的想法,江恒也是绝对支持的。 这些年来, 她和江恒虽然分隔两地, 聚少离多, 但自从两人之间的关系转变为恋爱关系之后,迫于江恒腻腻歪歪地强烈要求,叶初不得不配合着江恒每个月的书信往来, 以及寒暑假两次的部队探亲。 熟料, 配合着, 配合着,竟也配合出了习惯,配合出了默契。 江恒爱护她, 理解她,知她,懂她,让叶初的心扉很难不为之敞开,渐渐地,也开始有了倾诉的欲望。 叶初这些年来,一直想把修炼跟科学相结合,走一条前所未有之路,但她的所思所想,一来不能让老师同学知道,毕竟封建迷信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人人喊打,二来跟江老她又说不通,毕竟江老在修炼一途传统守旧,支持她归支持她,却很难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江恒就不一样了,他曾在部队多次进修,系统学习过当代知识,并且两世为人,眼界阅历不俗,自然能针对性地跟叶初进行探讨,并且往往能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 叶初或许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些年来,她每次收到江恒的信脸上都会带着浅浅的笑意,并且,她也开始心怀期待每次跟江恒久别之后的相聚。 江恒就这样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一步步走进了叶初的心里,叶初甚至时不时地能想到她们未来几十年甚至百年的生活。 理所当然地,叶初在大学最后一个假期去看望江恒的时候,把她准备重建仙门的想法告诉了江恒。 当然了,叶初跟江恒的说法不是重建仙门,而是她准备建一个世外桃源,四季如春、风景如画,适宜生活,适宜修炼。 她没有告诉江恒的是,她未来想跟江恒结成道侣,带着他在这个世外桃源,辟谷、修仙、窥天道、悟长生。 神仙眷侣这四个字,以叶初清冷的性子,或许很难联想得到,在她眼中,江恒是她的道侣,是将陪伴她在漫长岁月中求索大道的那个人,她们的未来或许平淡,或许乏味,但却能够相互扶持,相互成就。 然而江恒在听闻叶初的想法之后,脑子里却第一时间便出现了神仙眷侣这四个字,颜色是粉红色的,充满了爱和浪漫。 他几乎是点头如捣蒜般地支持叶初的想法,眼睛里的光亮若星辰。 叶初似乎不太明白他激动个什么劲儿,“啪”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挑眉道:“这就是个想法而已,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建呢!再说了,我总得先找到地方吧!”说着,叶初又嗤笑了一声,摊摊手继续道:“再说了,我现在也没那么多钱呀!” 江恒张了张嘴,叹气,面对大煞风景的爱人,有口难言,憋了半晌才说道:“等等过些年我退伍了,国家也允许个体户做生意了,我就给你赚很多的钱。” 叶初不信,“切”了一声,“你怎么知道过些年国家就允许个体户做生意了?” 江恒嘿嘿一笑,“我掐指算的,不信?” 叶初摇头,表示不信,白眼几乎翻上了天。 江恒神秘道:“其实,小叶子,不瞒你说,我是从未来重生回来的,所以呀,未来的事儿,我什么都知道。” 叶初不屑地勾了勾嘴角,“切,那我还是从仙门重生回来的呢,所以呀,我……” 说到这里,叶初的话头突然顿住,她愣愣地看着江恒,发现江恒也在愣愣地看着她。 江恒早在刚刚认识叶初的时候就怀疑过,叶初的身上是否发生过什么奇遇,否则为什么他两世为人,她的命运会截然不同,然而江恒却始终未参透其根源,如今竟被叶初的一句玩笑话道破天机。 原来,这就是小叶子的奇遇啊! 江恒眨了眨眼睛,笑了笑,却并没有去深挖叶初的秘密,而是进一步把自己的秘密袒露出来,“我说小叶子啊,你还真别不信,我真的是从未来重生回来的,用不用我说几件未来发生的大事儿,你看看我说得准不准呀!” 叶初回过神来,低头掩饰自己的惊讶之色,一只脚无意识地在地上踢着,闷闷道:“谁要听你说这些有的没的啊,我饿了,我们去吃饭吧!” 江恒听着叶初无比拙劣的借口,贱兮兮地戳穿道:“小叶子,去年你不是就已经辟谷了吗?怎么还会饿?” 叶初抬眸,狠狠扫了江恒一眼,“我就饿了,不行吗?” 江恒哈哈一笑,道:“行,怎么不行,你要吃什么?” “算了,不吃了,我又不饿了。”叶初看着江恒笑得眉飞色舞,实在懒得理他,又想到此时的时间,当不当正不正的,实在不是吃饭的时候,说罢便一扭头往前走去。 江恒赶紧凑了上来,跟叶初并肩而行。 良久的沉默之后,叶初终于忍不住侧头问道:“你……你刚才说的是真的?” 江恒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叶初,点头道:“嗯,真的。” 叶初犹豫着又问道:“那我……?”顿了顿,叶初反悔了,“算了,不问了,反正也没什么意义。”叶初本想问问江恒,在他重生回来之前,也就是他的前世,自己的身后事如何,但又觉得问了也没什么意义,毕竟那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了,与她何干呢! 江恒笑了,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的确,的确没什么意义。” 毕竟活在当下,她快乐、她自由、她强大,她将永远不会如前世一般,年纪轻轻便成为一捧黄土,她的未来将由他陪伴,不敢说与天同寿,但至少也能看遍世间百年桑田变化。 叶初看着江恒温暖的笑容,也浅笑着点了点头,之后随口问道:“那你的事儿,江老知道吗?” 江恒顺势牵住了叶初的手,捏了捏,笑道:“师傅年纪大了,何必让他徒惹伤心呢,他还是不知道的好,所以呀,小叶子,我的秘密,除了你,没人知道呢!” 叶初抿了抿唇,觉得自己的耳朵有点儿烫,又不怎么烫。 一定是错觉。 叶初暗示了自己一番,然后一本正经点点头,说道:“嗯,你做的对。” 不料江恒此时却突然贴了上来,对着叶初的耳朵,一边吹风一边小声说道:“小叶子,你的耳朵红了诶!” 叶初侧头,瞪了江恒一眼,甩掉江恒的手,说道:“还不是因为你离我太近,我热的,从现在开始,咱们各走各的。” 说罢,叶初加快脚步,迅速甩开了江恒。 而江恒呢,则看着叶初微妙的小表情,在叶初的身后笑弯了腰,随后它朝着叶初小跑着追了上去,二话不说,再度牵住了叶初的手。 叶初甩了甩手,但由于江恒握得紧,她本身也并没有用力,故而没能甩脱。 就这样,两人手牵着手,并肩而行。 西落的斜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满。 长是长久的长,满则是美满的满。 第59章 春城之行! 1971年的盛夏, 叶初是在假期中度过的,直到九月,她才正式参加工作, 然而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 她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阻碍竟然来自于她兼职了多年的卫健委。 说到卫健委, 叶初在卫健委的工作模式是当初跟李老商榷后一同定下的。 其实, 早在叶初当年为郭老治疗支气管炎的时候, 她便以气功治疗消耗过大为由, 告诉李老一年最多可以找她出手三次, 李老满口答应,并且跟郭老商量着给叶初定下了出手一次一千元报酬的价格。 后来, 这个价格就沿用到了卫健委,不过,叶初既然领了卫健委的兼职工资, 李老就跟叶初商量着,看看她一年能不能多出手几次,最好一个月一次, 叶初想了想, 反正对于已经突破到筑基期的她来说, 治病的消耗不过杯水车薪,索性便答应了李老,可以一个月一次, 但当月的次数不用不能累计到下个月, 并且两次出手之间的间隔必须大于半个月, 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她的身体。 然而叶初的身体真的会受影响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这不过是叶初为了避免卫健委日后总是厚着脸皮上门找她而提前准备的借口罢了。 其实这些年叶初为卫健委出手的次数并不多,一年十二次总会浪费个三四次,但却丝毫不影响叶初在卫健委响亮的名头, 那是因为叶初这些年的出手,要么是治疗一些鲜为人知的疑难杂症,如韩老体内的阴毒,要么是治疗一些卫健委的专家们都束手无策的顽疾,如郭老的支气管炎。 当然了,叶初治病归治病,解决问题归解决问题,但她却始终守着一条底线,那就是她不会行逆天改命之举,与天争寿,如果求医的人真的已经脏腑衰竭,大限将至,那她也断然不会逆天而行。 于她而言,治病救人的钱固然好赚,但逆天而行则会有损于她的修炼,得不偿失。 可即便如此,叶初在卫健委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 然而叶初一朝大学毕业,竟然不声不响地加入了地堪队,地勘队的工作模式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常年出差,归期不定,前脚穿山入林,后脚便是杳无音讯。 卫健委的专家们当得知叶初加入了地堪队的消息,无一不是捶胸顿足,他们纷纷哀嚎,想必叶初马上就要从他们卫健委辞职了吧! 绝不能让她辞职! 专家们双手握拳,眼睛冒光。 叶初万万没想到,她仅仅是刚动了点儿辞职的念头,还没有下定决心呢,卫健委的专家们便行动了起来。 他们兵分两路,第一路以李老为首,第一时间跑到叶初家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决反对叶初辞职;第二路则是能找多大关系就找多大关系,争取把叶初从地堪队调出来。 当然了,他们是不敢让叶初直接脱离地质行业的,他们只是把叶初从一个常年出差归期不定的部门调到了另一个不常出差,即便出差时长也不会太久的部门,即研究组。 一般来讲,刚刚毕业的地质系大学生,年轻、有朝气,都是先从地堪队干起,一步一步做到队长,再过数年之后,等到经验丰富了,也成家立业了,再转到上级部门的研究组工作,偶尔出差检验地堪队的考察成果,或者留在组里对矿物、岩石、水体等样本进行研究,是一份脑力高于体力的工作,并且工资也远远高于地堪队。 叶初在一众专家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最终终于接受了研究组的工作,她心想虽然她外出考察的机会少了,但是她研究各种物质的时间却多了,正所谓,有失必有得嘛,换个部门工作倒也未必是件坏事,再说了,还不耽误她治病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叶初正式开始工作。 叶初本以为她正式开始工作不久江恒便会回京,跟她商量结婚事宜,因为江恒在叶初大学期间便不止一次的提过,等到叶初毕业他们便结婚,而叶初呢,作为一个修仙之人,本不在乎一纸婚证以及一场仪式,她更在意的是两人结为道侣,阴阳双修,天长地久。不过,既然江恒想结婚,叶初倒是也愿意配合他,然而直到叶初工作了两个多月,江恒也没有回京,反倒是在京城下起第一场雪的时候,叶初收到了江恒的信。 信中江恒解释了他为什么会食言,那是因为他要赶着去执行一项特殊任务,归期不定,但他保证,等他执行完任务,第一时间便会赶回京城,让叶初安心等他。 不料,时间一晃,到了1971年年底,江恒依旧没有回来,数月时间,杳无音讯,叶初和江老都不由地开始担忧了。 江老故作轻松安慰叶初,怕叶初胡思乱想,自己却暗中给江恒卜了一卦,卦象大凶,却有枯木逢春之意,至少性命无虞,江老心下稍安,却不由暗道:这好命的小子不知道又遇上了哪路贵人! 结果江老卜卦之后的第二天,叶初便跟江老说她要出差一趟,实际上,叶初并不是真正要出差,而是要去找江恒。 时间越接近年底,叶初心中越慌乱,她觉得江恒一定是出了危险,叶初的判断不是靠卜卦,而是靠直觉,修仙之人,直觉一向准确,叶初觉得如果她再不去找江恒的话,后果可能不是她愿意承受的。 叶初跟研究组请了假,又告诉了李老一声,便匆匆离开,她不知道江恒执行任务的地方在哪里,但直觉告诉她,在西南方。 叶初用工作证买了最近最快的火车直奔春城,然而等她抵达春城已经是两天多以后的事儿了。 站在春城的街道上,叶初心里的不安感更加强烈了,她知道,她的直觉没有错,她应该是离江恒很近了,但如果要锁定江恒的具体位置,在偌大个春城,无疑是很难的,她不得不动用仙门秘术。 叶初此时简直无比庆幸,在她跟江恒在一起后的第一个七夕,江恒送了她一支他亲手打磨并雕刻的发簪,告诉她这是情人节的礼物,并死乞白赖地要求叶初也亲手做一个礼物给他作为回礼,叶初清楚地记得,她当时收了江恒的礼物却淡淡地告诉他,“我没准备,你等明年。” 当然,到了第二年,叶初也没有食言,她送给了江恒一块玉牌,里面用秘术刻下了阵法,保平安。 江恒收到礼物,如获至宝,这些年一直带在脖子上,从不离身,叶初正是知道这一点,才准备动用仙门秘术寻找江恒。 叶初就近找了一家招待所开了一间房,把自己锁在房里便盘膝坐在床上,只见她咬破食指,一滴血珠甩到半空中,她闭目凝神,双手快速结印,倏地,她的双眼猛然睁开,那是因为她已然感知到,她送给江恒的玉牌里面的阵法已然碎裂,江恒此时虽然仍有生命迹象却已是重伤垂危,叶初眼中泛红,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儿警觉,不过此时却不是她后悔的时候,既然江恒还活着,她就有把握把他治好。 忍着眼中的酸涩,叶初再次咬破食指,带着鲜血的手指划过额前,额前光芒乍现,又快速消散,叶初眼睛一亮,她已然锁定了江恒的位置。 日落黄昏,叶初在招待所工作人员异样的眼光中交钱退房,匆匆离开。 她的目的地是春城的中心区,那里有一家医院,名叫昆华医院。 第60章 鬼门关抢人! 昆华医院, 抢救室门口,几名衣着脏污不堪的军人,有的颓然跌坐在地上, 有的肃立于门前, 有的则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不停乱窜。 叶初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幅场景。 几名军人恰恰都是叶初认识的, 江恒的战友。 肃立于门前的, 瞪着一双虎目, 死死盯着抢救室斑驳的木门, 仿佛要把门盯穿似的。 此人正是高壮, 江恒的副队。 前世,江恒多年前便已退伍, 没有参与此次任务,任务则是由顶替了江恒队长职务的高壮带队,然而正是此次任务, 让高壮成为了烈士,长眠地下。 今生,江恒自然不会让高壮重蹈覆辙, 他于弹火中救下了高壮的命, 完成了此次任务, 但自己却落得个重伤垂危。 江恒深刻地认识到自己此行是何其托大,他本以为,凭借前世从战友口中得知的高壮牺牲时的场景, 便能避免这个场景再现。 的确, 在他眼里, 既已先知先觉,只要他足够警惕,便能带领战友们全身而退, 然而他却远远没有料到敌人的悍不畏死和极强的报复心,他更没有料到前世的高壮竟然变成了今生的自己。 他在重伤之际不禁想到,要不是他这几年数次突破之后身体异于常人的强壮,要不是小叶子送给他的保命的玉牌,他可能根本坚持不到回到春城,坚持不到被送进抢救室。 不过,生死有命,即便他活不下来,他也不会后悔救了高壮,一来救人是他的本能,二来高壮是他一起出生入死了多年的战友,并且他相信反过来,高壮也一定会救他。但是,他却觉得对不起小叶子,因为他答应了小叶子要娶她为妻,还答应了小叶子陪她共建世外桃源尽享天伦。他还觉得对不起师傅,想想他两世为人,前世他便让师傅操碎了心,如果今生他还让师傅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话,他岂不是又白活一遭。 不行,为了小叶子,为了师傅,我也一定要活下去! 一定要活下去! 活下去! 昏迷之前,江恒一直抱着这样的信念,才终于让他一直坚持着等到了叶初。 叶初看见了江恒的战友,此刻却没有时间同江恒的战友寒暄,她快步走到抢救室门前,便要推门进去。 “叶子,不能进,队长在抢救。”高壮急忙上前一步,拦住叶初,紧张说道。 其他几人也是腾地一下便冲了过来,大有叶初如果影响队长抢救便要跟她拼命的架势,管她是不是队长的准媳妇呢! 叶初可没有时间跟他们说“我要救他”,并且解释,她为什么有能力救他。 只见她冷眼一扫,带着摄人的气魄,让高壮几乎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高壮别开视线,但高大的身躯却依旧拦在叶初身前,寸步不让。 叶初倒是能在数息之间迅速撂倒高壮,但她身后的几人却势必会冲上来跟她缠斗,如果不动用法术,恐怕很难速战速决,或许还会引来更多的人。 多浪费一分时间,江恒便多一分危险,叶初决定动用法术,哪怕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动用法术可能会给自己的未来造成很多麻烦。 想着,叶初已经开启了须弥空间,准备用一张符箓速战速决,不过她神识一扫,却率先锁定在了一张证件上,正是卫健委发给她的工作证。 叶初万万没想到,这张自从发到她的手里便被扔进须弥空间并且从未用过的工作证,竟在此时派上了用场。 叶初从裤兜,实际上却是从须弥空间中掏出了工作证,打开放到高壮眼皮下,说道:“我是卫健委的专家,现在只有我才能救他,赶紧让开。” 叶初的话和摊在眼前的证件砸得高壮一愣,叶初趁着高壮愣神,不待他发问便闪身越过高壮推门走进了抢救室。 “老高,叶子……叶子她真是专家?” “是啊,高队,你没看错吧!” “……” 战友们纷纷往高壮身边围了过来,高壮这时才回过神来,艰难地咽了口吐沫,才说道:“是……是吧!证件应该没错。“ “就算是,但,但她行吗?” “对啊,老高,叶子才多大,你也真是,怎么不问清楚。” “她会不会耽误了队长的抢救啊!不行,咱们得赶紧进去,拽也得把她拽出来。” 高壮一把抓住已经冲动了的年轻战士,怒道:“她进去会耽误队长抢救,你进去就不会吗?都给老子闭嘴,叶子怎么说也是队长的未婚妻,至少她不会想害了队长,目前她还没有被赶出来,想来她可能真是专家,咱们还是静观其变吧!” 年轻战士叹了口气,然后甩脱高壮,颓然蹲在地上,嘴里嘟囔道:“静观其变,静观其变,咱们都等了多长时间了,队长到底什么时候能出来啊!”说着说着,年轻战士用脏污的袖子抹了一把眼睛,竟然小声呜咽了起来。 浓重的悲伤笼罩在抢救室外,而抢救室内却是各司其职,多了叶初一人,却丝毫没有打乱抢救的节奏,那是因为叶初从一进来便拿着工作证阐明,她是卫健委的专家,但她学的是中医,不懂手术抢救,不过她可以用针灸辅助手术,止血,刺激心跳等等,减少手术中风险。 叶初说罢,不等在场众人的反应,便神乎其技地凭空取出银针,仿佛瞬移一般地来到手术台前,银针直接刺入了江恒的百会穴。 在场众人纷纷瞪大了眼睛,都觉得叶初此举太过风险,然而他们还来不及惊呼和斥责,便看见江恒身上正在汩汩冒血的伤口竟然奇迹般地止住了血。 这就是神奇的中医吗?这就是专家的实力吗? 主刀医生第一个回过神来,沉着说道:“继续手术。” 就这样,江恒的手术在有惊无险中结束了,众人只看见了银针的止血效果,却没有看见在整个手术的过程中,叶初的手一分一秒都没有离开那根银针。 是的,叶初当然不是仅仅为江恒止血而已,她是要救江恒的命。 灵力源源不断地输入到江恒体内,唤醒生机,修复损伤,直到手术结束,叶初依然保持着单手持针的姿势,她双目紧闭,脸色苍白,汗水顺着眉梢、鬓角,划过脸颊、下颌,汇聚于秀气的下巴,然后跌落满地,在叶初的脚前结成了一小滩水迹。 一种即将透支的疲惫感让叶初浑身发冷发颤,她知道她的灵力耗尽了,然而她却能清楚地感知到江恒的身体状况。 如果想让江恒的身体不留暗伤,不影响日后修炼,就差最后那么一步了。 这个时候,她怎能放弃呢! 江恒还答应过她,要陪她一起重建仙门呢! 从须弥空间中取出一把丹药囫囵吞下,强大的药力冲击着四肢百骸,激发出灵力再汇入丹田。 叶初把药力激发出的所有灵力一股脑儿地灌入江恒体内,终于走完了最后那么一步,而她自己却倏然感到丹田一阵剧痛,一时忍不住竟喷出一口血来,接着便是感觉到自己浑身力量仿佛被抽干了一般,双腿一软,便跌跪在地,双臂更是重如千斤,说什么也抬不起来。 叶初苦笑,这一遭之后,想必仅仅恢复便需要两三年之久,五七年之内她是不用再想突破了,果然,从鬼门关抢人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叶初转念一想,又觉得她付出的代价十分值得,因为她只是牺牲了数年修为,抢到的却是江恒的命。 那是一个能陪伴她走过未来漫长岁月的人的命啊! 第61章 抢救室内, 一众医护都被叶初吓得不轻,工作这么多年,见过把自己累瘫在手术台上的, 还没见过吐血的呢! 一众医护回过神来, 纷纷上前, 只听主刀医生关切询问, “这……这位同志, 您没事儿吧?” 助手在他耳边说了句, “人家姓叶, 叶专家。” “哦,哦, 叶专家,您没事儿吧?”主刀医生已经完全被叶初神乎其技的针灸术所征服,自然而然便忽略了叶初的年龄, 把叶初当成了身怀绝技的中医奇人,故而说话都下意识用上了敬称。 正所谓,人敬我一尺, 我敬人一丈, 叶初虽然已经极度虚弱, 还是勉力回答道:“您客气了,我还好,只不过我治病全靠针灸和气功, 耗力过甚罢了。” 主刀医生轻呼了一口气, 连连点头, 说道:“那就好,那就好,需要扶您起来吗?” 叶初无比疲惫地摇了摇头, 说道:“我这一时半刻还起不来,麻烦您一会儿帮我叫个担架吧!”叶初的眼睛扫向江恒,又继续道:“对了,还得麻烦您帮我把他头上的银针拔了。” “这……就直接拔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主刀医生的手稳稳落在银针上,不过他动手前还是谨慎地询问了叶初一句。 叶初摇摇头,说道:“没有,就跟你们平时拔针一样。” 主刀医生无惊亦无险地拔掉了插在江恒百会穴上的银针,对叶初说道:“我们先送他去病房,然后再叫担架来接您。”主刀医生说罢便率先往外走,助手推着江恒紧随其后。 抢救室的门稍有响动,高壮等人便一窝蜂地围了上来,纷纷问道:“医生,我们队长怎么样?” “手术很成功,观察48小时,如果没有并发症就基本脱离生命危险了,还真要感谢你们从京城请来的专家呀!” 感谢?他们请的?还京城?还专家? “您说的是……是叶初?”高壮不确定地问道。 主刀医生看着眼前面面相觑的高壮几人,微微点头,说道:“正是叶专家,莫非叶专家不是你们请来的?” 高壮摇头,“不是,叶子,哦,叶专家是我们队长的准媳妇儿,也许是听说队长出事儿了,才从京城赶来的。” 主刀医生了然笑道:“难怪叶专家这么拼命呢,原来是伉俪情深啊,走吧,咱们先把你们队长送到病房吧!” 高壮往主刀医生身后看了看,没看到叶初,便问道:“医生,那叶子……叶专家呢?” “还在里面呢,有些脱力,我们一会儿再来接她!” 折腾了十几分钟,叶初终于跟江恒一起躺进了一间双床病房,沾到枕头的一瞬间叶初便陷入了深度睡眠,这一睡便是三天三夜,江恒都醒了数次,叶初却是不管病房里面进进出出,我自岿然不动,要不是她呼吸均匀、平稳,主刀医生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已经睡死了过去。 人是活着的,但却一直醒不过来,又一动不动,不会是成了植物人吧! 主刀医生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便决定要给叶初做个全身检查,然而就在护士触碰到叶初准备抬她起来的时候,她却突然睁开了双眼。 护士惊叫一声,扔下叶初便跑出去叫主刀医生了。 叶初强撑着从病床上坐了起来,手臂酸痛异常,让叶初不禁皱紧了眉头,她看着江恒床边站着的明显惊吓不轻的年轻战士,用沙哑的嗓音问道:“我是不是睡了很久?” 年轻战士点头,“嗯,三天三夜,还多。” 叶初看向江恒,“那他醒了吗?” “醒了好几次了,医生说,已经度过危险期了,队长清醒的时间会越来越长的。” 叶初又问,“那他能吃喝了吗?” “能喝水了,明后天应该就可以吃流食了。” 叶初点了点头,拿出两枚丹药,一枚自己吃了下去,另一枚递给年轻战士,说道:“把这个溶在水里,一会儿他醒了给他喝下去。” 年轻战士傻笑着喊了一声“是”,甚至还给叶初敬了个礼,把叶初逗得一乐,调侃道:“怎么?突然这么信我?” “您救了队长,不信您我信谁呀,何况您还是队长的准媳妇儿呢,不会害了队长的。” 年轻战士头头是道地说着,主刀医生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叶专家,您真的醒了呀!” “让您担心了,我们这种练气功的总会比常人能睡一些。”叶初寻了个借口,解释道。 “您没事就好。”主刀医生笑呵呵地说道,又跟叶初寒暄了几句,叮嘱叶初好好休息便离开了病房。 叶初盘膝坐在床上,闭目修炼,时光无声地流淌着,直到她听见江恒的声音,才睁开眼睛。 “小叶子,你终于醒了!” 叶初侧目看向江恒,“你也是,终于活过来了!” “小叶子,我听说你为了救我吐了血,又昏睡了这么久,你是什么受伤了?是不是伤得很重?你现在到底怎么样啊?”江恒先示意年轻战士回避,才急吼吼地问道,声音虚弱但却满是担忧和自责。 叶初则淡定得多,“想要你日后修炼不受影响,我自然是要损失一些修为的,否则日后若是你早死了,我岂不是要孤独终老吗?不过呢!好在我修为远胜于你,即便此番我需要恢复数年,你也是拍马也赶不上我的。所以,不要想太多了,我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伤得很重,不过损失一些修为罢了,再练回来就是,我既然能够赶过来救你,那就不仅仅要救回你的命,还要让你不留下一点儿暗伤,否则怎么对得起未来悠悠岁月,以及你对我的承诺呢!” 第62章 又休息了两天之后, 叶初便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虽然体内灵力消耗一空,但至少从外表上看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 至于江恒, 则由于外伤过于严重, 虽然已经能说能笑, 但整个身体却被包得像个木乃伊一样, 想要完全恢复恐怕不是短时间能够办到的, 显然, 叶初是没有时间等他恢复的。 叶初此次离京, 由于事发突然,只是跟工作单位请了紧急事假以及跟李老知会了一声便消失了踪影, 既没有说她的目的地,也没有说她的归期,如今距离她离京已经超过一周, 既然江恒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她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临走前,叶初告诉江恒方便的话就抽空给江老报个平安吧, 显然叶初并没有打算把江恒此次遇险的事儿告诉江老, 叶初此举甚合江恒之意, 江恒也不想让师傅为他担惊受怕。 叶初告别江恒,却在即将踏出病房的时候被江恒叫住了。 江恒看着叶初,郑重其事, 说道:“小叶子, 我今后再也不会出任务了, 你和师傅都可以放心了,等我回去。” 叶初虽然疑惑江恒一个当兵的为何如此笃定自己再也不会出任务了,但看着江恒的眼睛, 她莫名就信了,她笑了笑,说道:“好,我等你。” 抵达京城,正好赶上下午还未下班,叶初先去销假,又跑了趟卫健委寻思着跟李老说一声,最近一年半载她应该是不能出诊了,无论如何也得等她灵力恢复大半不影响修为之后再说,不过却被告知,李老回吉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叶初只得留下话来,让李老回京后联系她。 回到四合院,首先听到的是大黄兴奋的“汪汪”声,接着是叶荷的“呦,回来啦,我这就去泡茶去”,最后则是江老的报喜,“叶子,你可算回来了,昨天臭小子发电报回来了,说他任务结束了,看看什么时候能请下来长假,第一时间就准备回京呢,叶子,你说,臭小子请长假回来是要干嘛呀!” 江老脸上挂着自家徒弟马上就要娶上媳妇儿的灿烂笑容,就差跟叶初明说了,臭小子请长假回来要跟你办婚礼呢! 叶初被江老的调笑语气弄得耳根发烫,心道:怎么一说到结婚的事儿,这师徒俩都变得这么不正经呢,江老平时多正经的人啊! 叶初故作淡定,“他任务顺利完成就好,至于他回来干嘛就等他回来再说吧!” “别呀,别走呀,叶子,聊聊嘛!”江老见叶初抬腿就往屋里走,连忙紧随其后。 “我累了,您老就放过我吧,叶荷,给我多烧点儿热水,我要泡个澡,哎呀,这出差一趟可真是脏呀!” 江老看着叶初脚步不停地往自己屋里走,终于没再跟上去,而是嘿嘿笑道:“这丫头,该不会是害羞了吧!” 话分两头,叶初离开春城的当天,江恒就让高壮帮他发报平安的电报,高壮还不解地问道:“你媳妇儿不是都知道你平安了嘛,还报什么?” “她知道,但我师傅不是不知道么,我们不想让我师傅知道我受伤的事儿。” 高壮听罢,“哦哦”了两声,示意自己秒懂,“行,我这就去发,还有什么事儿吗?” 江恒沉吟片刻,“队里的训练耽误不得,我这没什么事儿了,让华子留下就行,你们都回去吧!”说到这里,江恒抬眸看向高壮,“还有一个事儿,我觉得我应该提前告诉你一声,老高,我仔细想过了,我可能就要离开了。” 高壮震得不轻,“什么,头儿,你想退伍?” 江恒摇头,“倒不是退伍,只是我想调去后方了,前线拼不动喽!”江恒敲了敲自己打满绷带的腿,“你看看我这次伤成这样,没个一年半载根本参加不了高强度训练,或许这正是我调离的一个机会吧!” 高壮猛吸了一下鼻子,双眼泛红,“你这都是为了救我,都是为了救我。” “我不救你,不救你,你现在就成了一捧土了,留下孤儿寡母,你让她们怎么活。”江恒想到了前世,“我不救你,难道让大家伙儿都带着伤痛带着遗憾过下半辈子吗,你自己的老娘,自己的媳妇儿、崽子,你自己去养,休想拖累别人。” 江恒平复了一下情绪,又安慰高壮,“其实,你也不用愧疚,因为如果换成是我遇到了这种情况,你也一定会奋不顾身地救我,如今你我都活得好好的,岂不是皆大欢喜么,再说了,我想调走也不是刚刚才有的想法,其实我早就在计划了,至于为什么拖到现在,一来我一直在等小叶子毕业,二来我也需要一个契机。” 高壮相信了江恒说的话,他一直相信,一如既往,“既然是头儿你早就计划好的,那老高我支持你的决定,就是遗憾咱们哥俩再也不能并肩作战了。” 江恒跟高壮相视一笑,说道:“虽然不能并肩作战,但是可以把酒言欢啊,老高啊,把这次任务结束后的休假空出来吧,来京城,我请你喝我的喜酒。” 高壮哈哈大笑,“好,我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 江恒白了高壮一眼,“老高啊,你可得给我嘴严点儿,别我这还没回去呢,全队就都知道了,我这结婚报告还没打呢,不过,我的伤情你倒是可以跟上面做一个详细的汇报,至于调离的事儿就等我回去之后我自己来提吧!” 江恒又在春城养了十天之后才返回驻地,不过他全程都离不开轮椅以及华子的抱上抱下,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啊,何况像江恒这样的,身上多处骨折。 江恒回到驻地之后,依旧是住院养伤,上级领导来看望他,他顺势便提出了想调离前线的申请。 上级领导了解过江恒的伤情,跟军医的看法一致,都认为江恒的身体很难恢复如初了,毕竟他们又不像江恒和叶初一样是修炼者,所以他们也不了解修炼者的恢复能力,在江恒和叶初看来,只要内里不出问题,什么筋啊骨啊等等外伤,通过修炼和丹药,恢复只是时间问题。 江恒自然不会道破天机,上级领导自然也就以为江恒提出调离前线是受伤情所困,反而大大安慰了江恒一番,并且仔细询问了江恒对日后工作的要求。 江恒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他希望能够调回京城,这样一来,他就能跟小叶子长厢厮守了。 再者,他也是时候回到师傅膝前好好尽尽孝了。 第63章 江恒能够行动如常已经一个多月之后的事儿了, 养个伤顺便跨个年。 没错,现在已经是1972年一月底了。 1972年的春节来得稍晚一些,2月15号, 虽然时间略赶, 但江恒还是在努力争取, 希望能回京跟叶初和江老一起过年。 头几个年头, 一直是叶初和江老一起过年, 可羡慕坏了江恒, 倒不是江恒一定批不下来探亲假, 而是他作为一队之长,总不能在过年的时候抛下留守的战友, 独自回家过年,而且过年时期的探亲假也总要留给最需要的人,今年, 江恒终于有机会能回家过年了,他岂能不极力争取。 在江恒的努力之下,他的调令下来的非常之快, 毕竟对于江恒这样的有功之人, 上级领导还是非常重视的, 军衔直接提升到了中校,调任京城武警部队司令部二级参谋。 由于临近春节,再者江恒重伤初愈, 上级领导特批了他一个月的探亲假, 允许他3月1号再走马上任。 等待调令的日子, 江恒已经跟多年的老战友们一一告别,所以拿到调令第的一时间,江恒便买了回京的车票, 他没有通知叶初和江老,他想,他应该给他们一个惊喜。 每年临近过年,江老总会念叨两句,也不知道臭小子今年能不能回来过年,念叨过后,他又会不自觉地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臭小子怎么可能回来过年呢,年后能休个探亲假就不错了。 叶初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显然,这一老一小对江恒能回来过年,不抱期待。 所以,当他们看见江恒出现在家门口儿的时候,惊喜不可谓不大,再等到他们得知江恒就这样突然调回京城了,惊喜已经不能够用言语来表达。 尤其江老,自江恒14岁离家当兵,师徒二人聚少离多,如今终于得以朝夕相伴,江老焉能不惊,焉能不喜。 不过江老内心纵然雀跃不已,但面上却依旧淡定,得道高人的形象从不崩塌。 至于叶初,在修真界沉浮数百年,更是早就练就了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皮囊,内心固然惊喜,但面上却平静如水。 江恒显摆的表情僵在了脸上,觉得面前这一老一小也忒没意思了,“我说,二位,我调回京城了,你们就一点儿也不高兴吗?” 江老呷了口茶,享受得眯了眯眼睛,“高兴啊,我觉得茶都更香了呢,你觉得呢,叶子。” 叶初闻言,端起茶杯,饮了一口,“的确,更香了。”说罢,叶初对着江恒举了举杯,“我很高兴,欢迎回家。” 江老看了看叶初,又看了看江恒,哈哈一笑,同样举起来茶杯,“恒儿,欢迎回家。” 江恒算是服了这一老一小了,无奈摇了摇头,“得,感谢您二位如此欢迎我,您二位慢喝,我先回屋洗洗,换身衣服再出来陪您二位。” 江老大手一挥,潇洒道:“得,去吧!” 叶初则说道:“我给你买了几身新衣服,你洗完直接换上吧,在家就别总穿军装了,一年到头,总得换换样式。”叶初表示,她可太了解江恒了,一年四季,里里外外,全是部队发的衣服,不给他买,不让他换,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 江恒听了叶初的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道:“好嘞,我知道了。” 江恒走后,叶初和江老对视一眼,都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高人形象毁于一旦。 “真好,终于可以过个团圆年喽!”江老感慨道。 “是啊,以后团圆的日子长着呢!”叶初虽然对传统节日的团圆并不看重,但看着江老发自内心的高兴,她的心绪也被牵动着。 “对,团圆的日子长着呢!”江老点头肯定了叶初的话,便看着叶初打趣道:“诶,我说小叶子啊,臭小子选择在这个时候调回京城,你说他是想干什么呀?” 叶初何等人,被调笑过一次哪能还被调笑第二次,她淡定道:“他想干什么我哪知道,您想知道您去问他呀!” “哈哈哈,好,小叶子,我这就去问臭小子,到时候你可别脸红呦!” “我有什么好脸红的,老爷子,可别忘了,我可是修炼之人,修炼之人哪能轻易就脸红呢!” 江老不客气地白了叶初一眼,意思是,那我就等着看看喽! 叶初也不客气地回看一眼,意思是,看就看,走着瞧! 一老一小,表面上品茗,暗地里斗法,不亦乐乎,这时,叶荷端着茶点走了进来,说道:“我刚才在厨房好像看见……江恒是不是回来了?” 江老:“嗯,回来了。” 叶荷:“哎呦,可真不容易呦,这么多年可终于能过上一个团圆年喽!” 江老晃动着一根手指,“可不止一个团圆年,是以后日日都要团圆喽,臭小子调回京城了。” 叶荷眼睛一亮,“啥?调回京城了,那敢情好啊,这么一来,他们小两口的婚事是不是得张罗起来了。” 听了叶荷的话,江老看向叶初挑了挑眉,叶初目不斜视,不理不睬。 叶荷却兀自说道:“怪不得我今儿早上一起床就听见喜鹊叫了呢,合着是有喜事儿啊……” 叶初忍不住沉声打断,“现在是隆冬,这大冷天儿的,哪来的喜鹊。” 叶荷嘿嘿一笑,也不怕叶初,因为随着这么多年一点一滴的了解,叶荷知道叶初不是个小心眼的人,她大大咧咧地道:“那就是梦里听到的,我梦里还梦见过你们小两口结婚呢,你们的娃娃都是我帮你们带的……” 江老闻言,一口茶喷了出来,然后不禁哈哈大笑。 叶初则是红了脸,当然,不是羞的,是气的,心道:她怎么不让叶荷早点儿回家过年呢!或者用符提前封住她的嘴也好啊! 叶初正在咬牙,这时候,江老突然指着叶初的脸笑道:“呦,叶子,你脸红了诶,哈哈!” 叶荷:“咦,是哇,初丫头脸红了诶,是不是羞的呀!” 叶初看着江老和叶荷两脸的老不正经,表示她才懒得理他们呢,叶初抬屁股走人,江老跟着叫道:“叶子,别走啊,恒儿就快回来了,咱们再聊一会儿啊,也许你们的好事儿今天就定了呢!” 叶初只当听不见,继续往前走,不想刚走到门口儿,正撞上刚收拾完回来的江恒,江恒疑惑,“小叶子,你上哪?” 叶初不想回答,熟料却有人帮她回答。 叶荷高声喊道:“她是要去找你商量你们的婚事。” (江恒开心ing:真的吗?叶初:……你觉得呢?) 第64章 江恒如何跟叶初求婚以及叶初是如何答应的, 其中细节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总之,叶荷这个神助攻在江老的眼里成了头号功臣。 于是, 叶荷被江老委以重任, 一边买年货筹备过年, 一边给叶初准备嫁妆, 两件大事一把抓, 成了家里除了江恒之外的另一个大忙人儿。 至于江恒在忙什么呢?自然是筹备婚礼了! 要问江恒结婚报告都没打, 为什么这么急着筹备婚礼呢, 原因就在于,江老掐指一算, 二月初九乃是大吉之日,淡定了一辈子的老爷子,在徒弟结婚一事上却格外积极, 直接拍板便决定了婚期。 江老既然决定了婚期,江恒作为徒弟自然不会违逆,叶初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于是, 婚期便这样定下了。 然而如今是腊月末, 婚期定在二月初,间隔一个多月,又要过年, 时间便显得又些仓促了, 并且江恒还要提前一些时日到新单位报到, 第一时间把结婚报告打上去,才能保证结婚报告在二月初九之前批下来。 至于他的结婚申请会不会不通过的问题,他从来都没有想过, 毕竟以他的军衔军功和叶初的工作单位,肯本没有不通过的道理。 于是,婚礼的筹备工作便在即将过年的喜气中进行的如火如荼。 大致分为以下几步: 第一步是准备彩礼和嫁妆,其实按照叶初的想法,她和江恒都是修炼之人,红尘俗世都已经看破了,何必事事拘泥于传统呢,然而她的想法却遭到了江老和江恒师徒俩的一致拒绝,用他们的话说,又不用你操心,给你你就拿着。 于是乎,叶初得到了江老名下的小四合院作为彩礼,在江老眼里,什么所谓36条腿72条腿、三转一响四大件,都是俗不可耐,再说叶初都不缺这些,哪有小院来得实在呢!说到嫁妆,也是江老出钱为委托叶荷跑腿儿置办的,用江老的话说,江恒是他的徒弟,徒弟娶媳妇儿,师傅出彩礼是天经地义,而叶初呢,是他的忘年之交,陪伴了他数年时光,叶初嫁人他为她准备嫁妆也是理所当然。 活到江老这个年纪,钱财早已经看淡了,更何况他乃修炼之人,更不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了,所以聘礼和嫁妆,既然江老想给,并且给得开心,叶初也就爽快地收了,反正,不管江老的未来有几十年或是上百年的寿数,也都是跟着她和江恒一起生活,钱财于他而言还真是可有可无,或许就连江老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从叶初搬到京城之后,他花钱的机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少了。 第二步是布置新房,由江恒全权负责,叶初则难免需要配合一二,首先便是暂时搬出了她一直居住的房间,因为江恒想把叶初住惯了的房间作为他们的新房进行简单的改造,家具家什新房里都是不缺的,所以江恒只是进行了重新装潢和布置,当然,一切改动都少不了要征求叶初的同意。 于是乎,随着时间一天天走过,屋顶墙壁粉刷一新,窗明几净,家具都重新刷了清漆,贴上喜字,换上大红的床单被褥,添加一些应景的摆件儿,通风散散味道,新房就算布置完毕了。 第三步则是商量邀请哪些宾客,看看需要摆几桌酒席,其实,按照如今的形势,婚礼是不允许按照传统模式大操大办的,摆酒也只是关上门来置上几桌,亲朋好友热闹一下,所以江恒的计划很简单,二月初九当天先去领证,至于敲锣打鼓接亲送亲等就直接免了,他们换上新衣带上红花直接在四合院的堂屋拜天地,然后在院中摆酒,两桌便绰绰有余,一桌是江老、韩老、郭老、李老等德高望重的长者,一桌则江恒的战友、叶初的同学同事,江恒的战友有空能来的不多,叶初关系较好的同学同事也并不多,所以算起来两桌竟也是坐不满。 忙忙碌碌中,转眼间到了2月14号,除夕夜。 周壮工作的纺织厂是不放假的,但周壮作为临时工,又是外地人,所以小年之后便可以申请回家过年。 为了多挣几天钱,腊月二十八这天,周壮才大包小裹的离京,大包小裹有叶荷自己花钱在城里买的年货让周壮带回去的,也有叶初奖励给叶荷的,毕竟叶荷辛苦一年把家里一老一小一狗都伺候的不错,叶初自然也不会亏待了她。 往年叶荷会在京城呆到初五以后,把过年最忙碌的几天忙完再回村过年,正月十五过后再跟周壮一起回来,不过今年,由于叶初和江恒年后不久就准备办婚事了,叶荷便决定今年就不回村过年了,毕竟她要忙的事儿可太多了。 江恒和叶初都是手里不缺票的人,故而年货备得十分丰盛,但由于叶初辟谷之后口味变得愈发清淡,而江老随着年纪增大,修为提升,又跟叶初日久生活,口味竟也跟着叶初变得愈发清淡了起来。 往日,一般是叶初和江老食素,而叶荷和周壮还有大黄食荤。 北方一到冬天几乎没有蔬菜,故而早在几年前,叶初就让周壮在院子里扣了一个蔬菜棚子,由于四合院的土壤都是带着灵气的土壤,蔬菜长势极好,隆冬时节,叶初和江老也没有短了任何一口蔬菜,叶荷做素食的手艺已经今非昔比。 年夜饭是荤素搭配的,做得极美,江老、江恒、叶初、叶荷还有大黄,四人一狗围于桌前,吃喝、守岁、迎新春。 多了江恒,叶初和江老都觉得这个年过得是不同,至少,在意义上是不同的,并且不久之后,他们就会成为真正的一家人,写进同一个户口本里,从这一点上看来,似乎这1972年整个年头都变得与众不同了起来。 正月初七,江恒到新单位报到,正月初八打结婚报告,过完正月十五元宵节,江恒的休假结束,正式在新单位走马上任。 江恒的结婚报告是在正月底批下来,不出江恒所料,一切顺利,部队也会搞一个仪式见证一对新人的结合。 二月初九 壬子年鼠 癸卯月癸丑日 吉日宜婚娶 江恒穿上了笔挺的军装,叶初也换上了一身新衣,一大早便手牵着手出门领证了,中午,两人来到武警部队司令部,牵着大红花,在领袖的头像下,在如水的掌声中,结为夫妻,接着便是聚餐,饭菜并不如何丰盛,气氛却热闹非凡,下午,江恒被放了半天婚假,回到四合院,先是休息,其间几位长者和江恒的几个战友陆续到访,至于叶初的同学同事,由于不能休假,则要等到晚上下班之后再来祝福。 江老算定的吉时已至,拜天地,拜师傅,夫妻对拜,礼成。 这个年代所谓的礼,你愿意讲究那就讲究,你不愿意讲究也可以不讲究,天地为鉴是你在乎的礼那就讲究,至于其他繁文缛节,一切从简,婚礼结束,剩下的便是热闹。 叶荷在厨房忙活了一天,还在不远处的胡同里请了个干净且手脚麻利的婆子帮厨。 黄昏将至,菜陆陆续续摆满了两桌,叶初的同学同事也赶到了,婚礼行至高潮。 初春,京城的天依旧黑得比较早,七点一过,众人便纷纷告辞,叶初和江恒洗漱收拾完毕,跟江老打了声招呼便钻进了新房。 江恒拉着叶初的手坐在大红的床上,喉结不停翻滚,心道:是不是该直接洞房呢! 这时,只听叶初淡定地说道:“江恒,咱们双修吧!” 第65章 完结章 江恒想象中的没羞没臊的婚后生活其实并没有多么没羞没臊, 毕竟遇上叶初这么个修炼人、修炼魂,洞房花烛都显得不那么浪漫了。 不过好歹江恒也算是苦熬多年终于修成正果,甭管浪不浪漫, 反正该吃的肉是一口也没有落下。 吾之洞房, 汝之双修, 我要的是当下的甜蜜激情, 你要的是未来的天长地久。 目的虽不同, 行动却一致。 江恒非常享受夜晚的时光, 叶初非常重视夜晚的时光, 所以即便江恒觉得不够浪漫,叶初视之为一种修炼, 但看在江老和叶荷两口子眼中,隔壁真是夜夜笙歌,怎一个没羞没臊了得。 为此, 江老甚至偷偷摸摸问过江恒,夜夜交公粮,是否吃得消?得到的自然是江恒的白眼。 日子平淡幸福, 转眼间, 马上又是一年新春。 通过爱情的滋润, 叶初损失的修为补回来了大半不说,江恒更是直接突破到了炼气化神期,给江老震得不轻, 要知道江恒突破炼气化神期的年龄比之江老当年, 可是足足年轻了13岁啊! 1973年的春节比之1972年, 少了一丝忙碌,多了一丝温馨。 这一年来,江恒让叶初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家的感觉。 这种感觉父亲没有带给过她, 因为父亲的存在在她数百年的生命里实在太过短暂;江老也没有带给过她,因为她知道江老一定会先她一步离开这个尘世。 唯有江恒。 唯有江恒让她觉得她终于不再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了,她有了丈夫,有了道侣,有了可以陪伴她天长地久的人,这是婚姻,是契约的力量,让她这么一个孤独了数百年的人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 无疑,重回少年时期,得遇江恒,是叶初的幸运。 的确,悠悠岁月,倘若有人同行,谁又愿意形单影只呢! 时间进入到1973年8月,正是革·命的第三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江恒深知,光明就在眼前,如今正是黎明前的黑暗,不过,这一切似乎都不能影响四合院的日常。 上班的上班,逗狗的逗狗,岁月静好中,江老开始期待新成员的到来了。 本来江老是完全不在乎什么结婚什么生子的,他自己不是也一生无妻无子吗,他觉得修炼之人本就是游走于红尘俗世之外,倘若找不到一个可以陪他一起寻求大道的人,他宁可一直孤身一人,他可没有江恒那个臭小子那么好运,遇到了叶初。 至于江老心态上的转变那就要归功于叶荷了。 叶初和江恒结婚两个月后,叶初的肚子还毫无动静,叶荷便时常跑到江老面前念叨,念叨得多了,江老也渐渐觉得,他虽然不结婚也不生子,但徒弟既然已经结婚了那为什么不能生子呢!只要一想到能有个白白胖胖漂漂亮亮的小徒孙给他抱着,江老便仿佛吃了蜜一般,满口满心都是甜的,于是,江老也开始特别关注叶初的肚子。 然而这一关注便是一年光景,叶初的肚子依然毫无动静,叶荷不知道多少次跟江老念叨,咋就没个动静呢,是不是他们小两口儿谁身体有什么毛病啊,咋就没个动静呢! 江老自然清楚叶初和江恒的身体不可能有任何问题,毕竟都是修炼之人,江老觉得哪怕以他现在的年纪,如果心血来潮想娶个媳妇生个娃都是能办到的,何况叶初和江恒正值壮年,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们小两口儿暂时不想生娃,或者,压根儿本不想生娃,想通此节,江老反而不再盼了,心道,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至此,不管叶荷再如何念叨,江老也是一派淡然,甚至劝叶荷也莫要操心,时间一长,叶荷没了一起念叨的人,也觉得操心实在无用,便渐渐歇了心思。 时间进入到1974年,叶初损失的修为已经完全补了回来,江恒的新境界也得以稳固,然而等到开春的某一天,叶初突然发现她体内的灵气竟然不往丹田汇聚了,反而纷纷涌向了子宫,自这一天开始,她的修为再无寸进,江河也发现他的修炼开始事倍功半了起来,双修时修为不但得不到提升,反而有所损失,还要靠自己独自修炼来补回。 于是,叶初知道,她怀孕了。 江恒也知道,他要做爸爸了。 春天,万物复苏,正是孕育生命的季节,叶初和江恒都十分高兴一个幼小的生命能在此时到来,如果他们之前的双修是为了彼此,那么现在就是为了孩子。 叶初和江恒都默契地没有把喜讯公布出来,因为他们都很期待江老发现时那一刻的表情,毕竟,他们都知道,江老盼这个孩子已经盼了很久。 从满怀希冀盼到顺其自然,甚至,可能已经放弃,这种心态之下,乍闻喜讯,也许能乐得老爷子多喝几壶。 实际上,江老发现的速度也并不慢,就在叶初怀孕一个多月后,江老于清晨的修炼中倏然睁开双眼,拦住了正准备出门上班的叶初和江恒。 江老一把抓起叶初的手腕,便仔细地把起脉来,表情也变得无比丰富,有震惊,有激动,有喜出望外,还有一点点的不可思议,江老松开叶初的手腕,正看见江恒一脸看戏的表情,当下便狠狠踹了江恒一脚,“兔崽子,这么大的事儿,怎敢瞒着为师,皮紧了?” 江恒揉了揉腿,嘿嘿一笑,“这不是想看看您什么时候能发现么?” 江老一吹胡子,“哼,为师发现得还算早么?” 江恒一脸讨好,“早,当然早,师傅您是谁呀!” 江老白眼,随后问道:“你们什么时候发现的,孩子多大了?” “小叶子修炼时发现的,她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再有两天就40天了。” 江老看向叶初,表情有些委屈,“你也是的,怎么能陪这个臭小子胡闹,一起瞒着我呢!” 叶初眨了眨眼,哄着江老,“这不是想给您老一个惊喜么,当不当浮一大白。” 江老哈哈大笑,“当得,自然当得,你们先去上班,晚上咱们爷仨儿一定要多喝几壶。” 叶初分娩于1975年初春,这时候小家伙已经在叶初的肚子里呆了11个月还多,要不是叶初怕他太大难生,在怀孕后期强行阻断了他吸收灵气,想必小家伙还不想出来呢! 小家伙是个男孩儿,因八字缺水,故江老为其取名江泽。 江泽小朋友由于打娘胎里便开始吸收灵气,所以经脉极宽,体质极佳,说一句修炼天才绝不为过,但叶初和江恒却都不想让小家伙在心智尚未成熟之时便开始修炼,为人父母的,总希望孩子能享受快乐的童年,反正小家伙有娘胎里打下来的底子,足足可以抵得上常人十年苦修,又何必逼得他太紧呢! 1980年,5岁的江泽小朋友正式开始修炼,倒不是叶初和江恒让他这么早开始修炼的,而是江泽小朋友自己要求的,因为5岁的江泽小朋友心智已经堪比10岁,甚至更大,他从小听父母,听师爷,谈论所谓的修炼,深知修炼能够给他带来的好处,既然有好处,那何不早点开始呢! 然而江泽小朋友的修炼启蒙却全全是由江老负责的,因为这一年,叶初和江恒夫妇已经很少呆在京城了。 叶初计划用几年的时间踏遍三山五岳,为重建仙门选址,而江恒呢,则是拿着他和叶初的多年积蓄,南下特区,希望凭借先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大展宏图。 1980年,叶初和江恒双双辞了公职,这一年,他们树立了重建仙门伟大的目标。 他们深知,重建仙门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他们足足给了自己20年时间。 千禧年,新世纪,他们想在自己梦想的世外桃源,生活,修炼,窥天道,悟长生. 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他们依偎着彼此,永远,永远,永远,做对方心底深爱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