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重生之美人养成记》作者:羲玥公子 文案: 穿越了,也重生了。 穿越去了一个架空的朝代,重生在一个公主的身上! 但是,为什么金枝玉叶的公主竟然在做丫鬟! 还是一个对自己主子有着非分之想的丫鬟! 做丫鬟也算了,为什么身子还有点婴儿肥! 而且各种无节操下限的事都做了! 让我这个以后要替她活下去的人情何以堪! 改造!绝对要改造! 首要任务是把她掉了的节操捡起来!再把多余的脂肪减下去! 目标明确,那就是成为身材苗条,知书达理,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标准公主一枚! 本文文艺地小白着,略微狗血! 男主属于温柔地腹黑着!女主聪明地呆萌着!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风月(蓝昔)祈轩 ┃ 配角:楚煜、金银 ┃ 其它:公子腹黑地温柔着 1、天命难违 那年是我12岁的本命年,一个自称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江湖算命师拉住我万分感叹地说:“八年后你将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当时老妈也在,听了这话,那张爱唠叨的嘴还没开骂,举起手里的菜篮子就往那算命师身上砸。 虽然那算命师十有□是在胡说八道,但是老妈不放心,还是决定带着我去有正牌执照的算命师那里去算了算。那位自称在工商局领了正牌执照的占卜师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水晶球,然后一脸正经地说我八年后会在这世上消失。 从那之后,20岁我会消失在这个世上的意识就在我的骨头里根深蒂固。 老妈哭哭啼啼几天后,终于对老爸说:“哎,我也不再奢求什么了,就当做女儿大了嫁人了呗。” 但是,那时我已深刻认识到消失和嫁人是两个隔了十万八千里的概念。 八年来,我一直很幸运。 跟几个初中同学去危险度很高的水库游泳,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安全上了岸;过马路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向我飞速驶来,结果我毫发无伤,那辆摩托车上的人头破血流;某日天雷滚滚,大雨磅礴,我撑一把伞在四周空旷的站牌等车,站我旁边的仁兄被雷击中,我在一群围观的人员的议论下十分淡定地上了公交车。 因为算命的说我二十岁才会消失,所以在二十岁之前我都会平平安安。对于这个二十岁之前的不死定律我曾试验过,从二楼跳下去竟然只是简单地崴了脚,当然,我不会去尝试从六楼跳下来。 满了十九岁,我想了很多。觉着如果真的要消失,总得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证明我来过。看着电视新闻想了一天,似乎只有做一件惊天动地大坏事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名垂千史。但是做坏事这种低俗的事不适合我这种坚持□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爱人民,爱祖国,爱劳动,爱和平的文艺青年。所以,我果断地打消了这个让广大人民群众记住我的念头。 最后,我决定拿起笔来,不对,是打开word文档,准备创作一部主要写一个女子在朝廷为官,自立自强的言情小说。笔名已经想好,就叫飞花雪。 用飞花雪的笔名创作的女子为官言情小说《巾帼不让须眉》在一个网站发表后,网站编辑就来找我签约,在她把网站的作者福利温柔地说了一遍之后,我二话不说就签了卖文契约。 就在《巾帼不让须眉》这部小说连载地如火如荼,博取了千千万万中国少女的青睐之时,我消失了。 那天正是我十九岁的最后一天,二十岁的第一天,我就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算命师说我在二十岁会在这个世界消失,现在我才知道我是从那个世界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 那天我打开电脑准备创作,写到□的时候,电脑竟然黑了屏,在我按了无数次重启键之后还是没什么变化,直到十二点钟的钟声响起,电脑终于不黑了,因为它变白了。我大惊,伸手摸了摸屏幕,然后就被这么吸了进去。再然后,当我醒来,我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了。 我来这个世界已经三天,基本晓得我的处境。现在的我是这御河城城主府的一名丫鬟,身子有点婴儿肥,这婴儿肥的概念就是一米六二的身高体重有个一百零一十多斤。 我现在的身子已不是我原本的身子,穿越过来时,我便只剩下魂魄,而后附在了这副身子上。我的魂魄俯她身时,她正好溺水而死。 在我占据她身子的瞬间,她脑海里的记忆就像是放电影般在我眼前呈现。通过这些不断浮现的记忆片段,我便略略知晓了这副身子前主人的事。 这副身子的主人是郢国金枝玉叶的阑珊公主,但此时却是这御河城的一名地位最低的丫鬟。说来也是十分荒唐,只因郢国公主在一次国宴中对这御河城的少城主祈轩公子惊鸿一瞥,自此,相思成病。 为解相思,这阑珊公主便借由出了郢国皇宫,来这御河城城主府做了一名丫鬟,取名为风月。 这阑珊公主不是什么文化人,我想她之所以取名为风月大抵是因为这两个字容易写,加之她风月小说看得太过,于是对风月这一词便有了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欢。 这阑珊公主来到城主府没几日,便向朝思暮想的心上人祈轩公子表露了心意。表白那一日,阑珊公主送了一杯茶去祈轩公子的书房,送了茶后便站在书案前面,头低着,脸红着,“风月,风月其实一直爱慕着公子。” 咬着唇低着头,一直不敢抬头看。 半刻钟后再抬头时,书案后面的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经过非常失败的表白之后,这阑珊公主还不死心,于是想来个英雄救美。大抵也是因为风月小说看多了的缘故,以为有一个女子溺水后,一定会有个刚好路过的英雄过来搭救。 结果,非常不幸,在她跳了莲花池后,因为体重问题,所以两个小厮也没能将她救上来。捞上来的时候,她的身子已经是我的了。 虽然我不怎么愿意附她的这幅身子。想我之前一米六二的身高九十二斤的标准身材,再看看这还有些婴儿肥的身子,我的整个人生都灰暗了。好在,我照了一个时辰的镜子,发觉这幅身子的主人很有潜力,五官十分标志,皮肤十分细腻,若是瘦了下来,那可想而知绝对是个美人。 所以,我决定要为这副身子减肥。 “风月,快些起床了,不然中午之前也洗不完那一堆衣裳。”挽袖一边扣着扣子一边回头对还在床上躺着的我说。 我看了看外面的天,还是蒙蒙亮,北京时间也就是六点钟左右。挽袖是与我住同一间房的丫鬟,相处了两天下来,目测是个好人。 我揉了揉眼睛,准备起床去洗那一堆衣裳,谁叫我现在还是个丫鬟呢。穿好了衣裳,我对着铜镜照了照,捏了捏脸上的肉,也不知何时才能瘦下去。 这身子的主人做公主的时候被自己那一双爹娘宠着,说不定就被一群宫女太监背地里说坏话。做丫鬟的时候,就被暗恋的人无视着,被其他丫鬟唾弃着。还因为表白一事,被当成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笑柄。如今她是归西了,但是我作为她这副身子的现任主人,表示十分痛苦。 看着那几大桶衣裳,我便觉着头疼,若是不是因为阑珊这丫头对祈轩公子怀有非分之想,得罪了一干同样对祈轩公子有着非分之想的丫头,想必也是不必来这里洗衣裳的。 祈轩公子乃御河城城主的第三子,年方及冠,与我同岁。我虽还没见过真人,但是在阑珊的记忆碎片里见过,是个长得很美的男子。若是因为那张脸俘虏了这墨园上上下下的丫鬟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御河城虽是个城,但是看着城主府的装潢,快比得上人家的皇宫了。来了三日,这个城主府我也只是去了一小部分,听挽袖说这城主府比皇宫还大,城主膝下每位公子都有一个园子,就如皇子有自己的寝殿那般。祈轩公子所住的园子便是墨园。 每一个园子都有一个管事的,专门管理园子里的丫鬟小厮,管墨园的是秋姐,是个看长相就知道不善良的女人。我昨日就因为洗衣裳洗的慢被她呵斥了一番。 关于这个世界的历史我姑且还没时间去研究,在阑珊这丫头记忆碎片里也没了解到。我知晓我这一生就要在这个世界用这副身子度过,回到原来的世界几乎不可能。对于现在的遭遇我也看淡了,原本以为算命师所说的消失指的是我会死,结果捡了一条命,也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洗好了衣裳,已到了正午时分,挽袖拉着我去用膳,我与她说我的那份给她吃。 挽袖拉住我的衣袖,“下午还有活要干,你不吃饭怎么行。” 挽袖姑娘你是不知道身上有赘肉的苦啊!无奈捏了捏脸上的肉,估摸着阑珊这丫头身上的脂肪能经得起我七天不吃不喝地折磨。我扯着嘴角笑了笑,对挽袖说:“我不饿,也不想吃。” 与挽袖再说了几句,她便相信我是真的不想吃,便自己去吃了,还说帮我留着,若是我饿了再去吃。我顿时感动,她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关心我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请多多关照,有收藏就最好啦。O(∩_∩)O 2、公子初见 闲得无聊,我决定要熟悉环境,在这府中逛一逛,就当做是在名胜古迹里边观光。说起来,这城主府着实是阔绰了点,到处雕栏画栋、青瓦朱檐、层楼叠榭…… 不过,正是我喜欢的园林风格,比之承德避暑山庄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在回廊踱着步,逛了片刻,便觉得十分舒心。院中植满了桃树,现下开得正艳,朵朵粉嫩的桃花缀满枝头,十分娇俏迷人。 赏花之际,回廊那边一个身着蓝色锦衣的俊美男子向我走来,正是阑珊那丫头朝思暮想的祈轩公子。想必他十分不愿见到我这张脸,所以我也不打算污了他的眼睛。在他还未来到之前我便垂下了头,打算就此浑水摸鱼摸过去。 我看着鞋尖,一步一步向前。我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是规矩还是懂的,丫头见了主子怎么也得行个礼。所以,在感应到他快要靠近的时候,我便问候了声:“公子。” “待会送茶到我书房。”十分动听富有磁性的男音。 我蓦地抬头,回头看那一抹蓝色身影,头脑里一个疑问,方才他那是跟我说话? 为了确认,我左看看右看看,上看看下看看,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十分确定,他方才是跟我说话来着。 问题来了,若他真的是叫我泡茶到他房里,第一,我不晓得他的书房在哪里,第二,我不晓得在哪里泡茶。 所以,只好奔回去请教挽袖。 在挽袖的精心指导下,我在茶水房泡好了一杯茶。而后用托盘端着,按照挽袖所指的路线去送。 按照常理来说他是不愿见到我的,谁叫他自讨苦吃偏偏叫我来送茶,所以我也不遮掩了,昂首挺胸就敲了敲门,待里面有了回应之后,我便昂首挺胸进了门。 祈轩在书案后垂头写着什么,我过去,在案前将托盘上的一杯茶端了下来,说了句:“公子,你的茶。” 他抬头,扫了一眼放在案前的茶,继续垂头书写,“端过来。” 我正想离开的步子还没迈开,就被他的这句叫住,看了一眼那杯茶,离他的手所能触及的地方还是挺远的,总不能让人家大少爷还要站起来绕个圈去端茶,所以,我便将那一杯热茶端了起来绕着他的书案,将茶放在离他最近的地方。 “请慢用。”一说出这句我就后悔了,这句话是我在咖啡厅兼职的时候常用的,一个习惯就说了出来。 对于我这句话,祈轩没甚反应,只是将笔毫放在笔架上,而后伸手过来端茶,我一个神经搭错线,反射性地抓住了他的手腕,“先别喝,烫!” 而后,他抬头看着我,视线最后移到了我的小胖手上,想必他的感觉就像是被一只猪蹄抓住了手。再说,阑珊这丫头本来就爱慕人家,还当场表了白的,如今这情形,倒像是我在揩油。 意识到揩油这个非常有损我形象的不良行为,我立马将手缩了回来,立马说了句:“对不起!”以示我清白! 祈轩的手继续去端那杯热茶,表现得十分淡定,莫非他已经看淡了被揩油这挡事了?虽说我本意不是要揩他油。 我立在他旁边十分不舒服,便垂了头道:“我先下去了。” 然后提步就走,身后一个声音,“茶太浓,换一杯淡茶过来。” 我黑线,回头看他,看到的是书案后埋头书写的身影,那杯茶已经被摆回了原位。我提步回去,将那一杯茶重新放上了托盘,十分抱歉地说:“我也不晓得你要喝多淡的茶,待会我跟秋姐说说,让她送过来罢。” 他抬头看我一眼不说话,我便当做是默认了,端着那杯茶出了门。早知道他这般挑剔我就不泡茶过来了,直接与秋姐说公子要她送茶过去。 秋姐知晓我方才送了茶给祈轩公子,眉毛就拧到一块去,口水喷了我一脸,“谁让你送茶了哈?也不照照镜子,你的这副摸样摆在门框上都能驱鬼了,能在这种大白天去污浊了公子的眼睛么?!” 对于此事我还是十分淡定的,将托盘往她那里一塞,“公子说想见你这副花容月貌来着,所以我送去的茶他都不喝,指名道姓要喝你泡的淡茶,所以与其在这里教训我,还不如快些送茶去。” 秋姐那一张涂了脂粉的脸微微红晕了,一副春心荡漾的摸样,连声音都温柔了些,“公子可是在书房?” 女人真是善变,我扯了扯嘴角,点头,“是啊是啊。” 于是乎,秋姐扭着小蛮腰泡茶去了。 我落得个清闲,继续欣赏这府中的美景。想打道回去再看看那院中的桃花,刚转身就被一个不明物体捂住了嘴,连呼吸都不能,胖胖的身子竟然轻松地被一双手架在胳膊下腾了空,任我挣扎也挣不开。 在一处隐秘的地方,我被放了下来,第一反应我便大口大口呼吸着,那拐我的人就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嘘,公主,是我。” 我看了他一眼,认出他来了,在记忆碎片里见过,是阑珊那丫头的贴身侍卫金银。说来金银这小子也是蛮可怜的, 本来是郢国当朝礼部侍郎的公子,因从小不学无术,整日游手好闲,他那恨铁不成钢的爹无奈之下便花了重金给他捐了个官,一个九品的芝麻官。 做一个九品芝麻官还是蛮清闲的,哪知某一天被阑珊这丫头看中,估摸是因为金银这小子样貌还不错。集万千宠爱的阑珊公主看上了谁,她那当皇帝的老子怎么也得给他弄来,所以,便升了金银的官,封了个七品的带刀侍卫,每日跟随阑珊公主,保阑珊公主周全。此次出宫,阑珊公主便带了他来。 如今阑珊便是我,自然不能被看出破绽,我看着眼前的金银,“你不在雪园待着,过来我这边作甚?” 金银愣愣地看着我,我问:“怎了?” 金银摇了摇头清醒了一下,“我听说三天前公主落水了,便过来看看情况。” 我心里默默为阑珊哀悼了一遍,这公主落了水,她那贴身侍卫竟然三天之后才过来看情况,这效率着实是高了点。 “我没甚大碍,不过是喝了几口莲花池的水罢了。” 金银那小子继续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我,我被他看着不自在,便有些心虚地问:“看着我作甚?” 金银迷了眼睛,“公主,你就只喝了几口莲花池的水那般简单?” “不然?” “比如,还有几口水进了脑子,然后性情大变了?” 我干笑,“呵呵,是么,有么,呵呵,或许……” “什么或许,根本就是!”金银一腔热血正要爆发,“公主你脑子没进水之前,见我一次摸我一次!” 上下打量了金银一番,我弱弱开口,“她一般会摸你哪里?” 金银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脸鄙视地看着我,“别想歪了,我说的是摸胸。” 我眨了眨眼睛,男人的胸有什么好摸的,这阑珊的恶趣味啊。为了安抚金银那受了伤的弱小心灵,我保证,“你放心好了,以后我绝不会摸了。”虽然我一直就没摸过。 金银说:“你还是摸吧,你不摸我不习惯。” 我黑线,这小子估计是被揩油揩惯了,一下子不被揩油还周身不舒服。于是乎,为了不被看出破绽,我十分淡定地抬手在他平坦的胸前摸了一下,“摸了。” “嗯,我知道,感受到了。”金银也表现得十分淡定,然后看着我,“公主,掉进水里之后,你没失忆?” 我面部扯了扯,这问题该怎么答,我确实像看电影一样看过阑珊的记忆碎片,但是也只是略略看了些,大概知晓了一些事情,但是很多事情都不晓得,比如阑珊喜欢摸他的胸的事。为了日后圆谎,我只好说:“没有失忆,不过有些东西不太记得了,大抵是脑子进了水把一些记忆给冲没了。” “那公主可还记得自己爹娘是谁不?” 金银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被他这么看着十分不舒服,本来从小到大我就不太喜欢说谎,如今一说谎我全身都十分诚实地打着啰嗦,“呵呵,当然,当然记得。” “那就好。” 金银是雪园的小厮,当初和阑珊一起签了半年的卖身契要过来当下人,结果阑珊如愿以偿地进了祈轩的墨园当丫鬟,金银则进了大公子浩辕的雪园,专门照顾浩辕那刚满五岁却没了娘亲的小公子。 金银这是趁着那小公子睡着的间隙过来的,等会小公子醒了估计得四处寻他,所以他便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唔,关于女主穿越之中为什么淡定我要解释一下,因为她早就知道自己会消失,所以在自己的世界的时候已经看淡了,所以淡定了。O(∩_∩)O~ 3、是是非非 我看了看时辰,也该是时候回去了,待会还要和挽袖一同去伙房洗碗。挽袖说我被水淹过一次之后变得勤快了,以前的阑珊笨手笨脚,连洗个碗都不会。我想也是,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国公主,若不是为了追得心上人也不用来这里当丫鬟,做这些杂活也着实委屈了她。 而我确不同,我在学校偶尔会出去兼职,读了两年大学,换过三次兼职,一次在肯德基,一次在咖啡馆,一次在餐馆,什么活都做过。在餐馆那会,老板娘为人抠门,把我这大姑娘当做了男人用,硬是每天逼着我扛两袋大米从一楼爬上六楼。所以,我现在做丫鬟都这么勤快,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我想了想,也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的丫鬟,阑珊只签了半年的卖身契,半年之后我便可以恢复自由之身,至于何去何从,这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重生了是事实,我附在了这副公主的身子也是事实,那我便替她好好地过下去。不仅要过,还要过得比以前好。阑珊这丫头的五官十分标志,骨架也不算大,就是有些虚胖了。若是将体重再减下去二十斤,说不定还是个美人。 于是,我定下了我的减肥计划,每日要围着这墨园跑五圈,中饭免了,只吃早饭和晚饭。听了我的减肥计划,挽袖表示十分赞成。 “风月瘦下来之后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挽袖拉着我的袖子说。 我只是笑了笑。 金银过来的时候,听我说了减肥计划,而后上下打量着我,“也没多胖,何必自虐。再说,公主你减肥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我毫不动摇,他不懂,追求体型和容貌上的完美是女性一辈子的功课。我理直气壮地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金银:“……” 于是,我斗志昂扬地开始了我的减肥计划。 那日,我起的十分早,摸黑穿衣洗漱,那时候挽袖还在睡着。我开了门出去,天还是蒙蒙亮,墨园的丫鬟小厮们还没起床。所以,此时跑步也不会有人见着。 这墨园还是蛮大的,虽说只是属于祈轩一个人的。我跑了一会儿便觉着身子十分热,阑珊这丫头平日里不爱做运动,身子也是弱得很,就跑了这么些路便喘的不行。 大抵绕着墨园跑了一半,我便跑不动了,这副身子着实是个累赘啊! 我扶着一根柱子抚着胸口缓过气,耳边传来一阵刷刷的响声,听不出是什么声音,所以好奇心就驱使我向着那声音靠近。 我躲在一个大柱子后面伸着头看桃林里一个蓝色身影手持三尺青锋,刀光剑影中衣袂翻飞,就像是武侠片里面的大侠。不同的是,这大侠没再与敌人决一死战,而是单纯地在练剑。 那蓝色的身影停了动作收了剑,一双眼睛冷冷向我这边扫来,“出来!” 我心里一跳,果真是大侠,这都被他发现了。我蹑手蹑脚地从大柱子后面移步出来,十分恭敬地行了礼,“公子,早。” 见了是我,他眼中警惕之色慢慢淡化,微微蹙了那一双远山眉,问:“你躲在后面作甚?” 我如实说了,“方才从此路过,觉着公子剑术了得,便停了下来偷偷看了。” 见着祈轩脸色微微变了,我才意识到阑珊这丫头喜欢人家,表白什么的都表白过了,如今我在这里偷看,十足十被当做了死缠烂打的花痴。 意识到这个问题,我立马鞠躬道了句:“对不起!” 我刚说完,那边祈轩俯身捂着胸口,一手持剑仗地,像是受了重伤的形容。我小心翼翼提步靠近,借着晨曦的一点光,我看到他的嘴角淌了一抹血痕,脸色也是苍白如纸。 我连忙扶住他的胳膊,“你怎么了?” 他低沉的嗓音响起:“不打紧。” “你吐血了,怎么不打紧。”莫非是他方才练功走火入魔了?我一时手足无措,平日里看电视剧里面说走火入魔是十分严重的,一个口快就说:“我马上送你去医院!” 医院?这里的医院在哪里? 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帮他抹了抹额头的汗珠,“你们这里的大夫在哪里,我帮你去叫他过来。” 他低声道:“不用,扶我回房就好。” 我晓得他十分难受,扶住他的胳膊时能感受得到他的身子是颤抖着的。但是此时他说扶他回房,我自然没甚意见,便扶他回了房。 将他安置在床上之后,我还是手足无措,倒了一杯茶,坐在床沿看着微微闭了眼睛的他,“那个,你渴不渴,要不喝杯茶?” 他缓缓张开眼睛,额头上又出一层的汗,见他没应声,我便将那杯茶放在一旁,然后用袖子再帮他擦了擦汗。 过了没多久,他没了动静,我想大抵是睡了过去。一张睡颜着实好看,不得不说阑珊这丫头还是有几分眼光的。 我在他的房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在房里踱来踱去一刻钟,最后还是决定留下,看他受的伤还不轻,若是等会有紧急情况,身边又没个人看着,定是十分无助。 许是起得太早,我有些犯困便坐在床头的椅子上打了一下瞌睡。 等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很亮,已是日上三竿!挽袖还在等着我去洗衣裳,我竟把这事给忘了。看了看床上的祈轩,他还没醒,不过脸色比之前好了许多。 没有我的帮忙,挽袖一个人洗那么多衣裳定是应付不过来。于是,我决定叫别的丫鬟过来照看祈轩,我去和挽袖一起洗衣裳。 我轻手轻脚地提步出了去,然后反身将门拉上。 走出没几步,向着我迎面走来秋姐一脸的愤怒,我刚想问个好,火辣辣的一巴掌就打在了我的右脸。我捂住了被她打过的右脸,道:“你做什么?!” 秋姐瞪圆了眼睛看着我,咬牙切齿,“谁允许你这个贱人进公子的房间了。跟你说过多少次,长成这副德性就要有自知之明,别顶着一张吓死人的脸出来晃荡,污浊了别人的眼睛!” “公子他……”我一句话还没说完,一巴掌又落在了我的左脸。 我忍无可忍,瞪着她,“我警告你,再打一次别怪我不客气!” “打你怎么了?哈?”语气咄咄逼人。 我咬咬牙,一巴掌扇了回去,“你这种无理取闹的人,不打你我心里不舒服!” 秋姐捂住自己的脸,泼妇似的,“你敢打我?!我跟你拼了!” 她作势要过来跟我拼了,举着一个巴掌正要扇过来,却被一只手架住,秋姐看向我后面的时候睁圆了眼睛,我也往后看了看,看到一身蓝衣的祈轩。 秋姐收回了手,立马做哭诉状,眼泪就这么哗哗地流了下来,“公,公子……这个臭丫头她,她竟敢打我!” 我无语,那她打我怎么算。 祈轩看了我一眼,轻描淡写一句,“你跟我过来。” 我搞不清楚状况,叫我过去是要被训? 身后的秋姐还在娇怨地喊着:“公子!” 我跟上了祈轩的脚步,走出了一段距离我便解释:“她打我两巴掌,我只打了她一巴掌。” 祈轩停住了脚步,回头说:“如此说来,你还吃了亏。” 我双手搓了搓脸,“也不算,我肥肉多,被她打了之后也没多疼。” 想起了他还有伤在身,我立即又问:“你的身子可好些了?” 祈轩微微颌首,“好多了。” “那就好。” “这件事莫要跟其他人说了。”祈轩说。 我想了想,应该不是指刚才我和秋姐吵架的事,而是指他受伤的事。我点了点头,“嗯,你只管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我看了看天,都快正午了,平时这时候我和挽袖已经将衣裳都洗好了,但是今日之后她一个人,想必现在还在洗。若是再不快点过去,我想以后我都没脸见她了。 我看了一眼祈轩,说:“我还要去洗衣裳,就先走了。” 于是,我用最快的速度向着洗衣的池子奔去。那几桶衣裳挽袖已经洗的差不多,我缓了缓气,然后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拿了一件衣裳过来搓。 “对不起,我来晚了。” “跟我客气什么。”挽袖确实是个好女孩,这是我一直的定论,她说:“风月,你就专心减肥,等变成美人了说不定还能找户好人家嫁了,那时可别忘了我呀。” “呃,我……”我尴尬地笑了笑,“一定,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求花花! 4、美人如玉 那一日阳光正好,蝉鸣鸟叫,花香怡人。 金银捻着一只蟑螂的胡须,将其吊在空中在我眼前摇晃,“公主,这玩意儿可爱不?” 我扯了扯嘴角,哪里可爱了?!早知晓金银这家伙有点古怪,不过他没让我摸他已经是进步了,我呼了一口气,“你捉这个作甚?” 金银与我对坐在一张石桌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捻着小强,“公主不是最喜欢养蟑螂么?我这不是怕公主寂寞,就捉了一只过来给公主解解闷。” 我再次扯了扯嘴角,没想到阑珊还有这个癖好,“那还真是让你费心了。” “不费心,能为公主效劳是我的荣幸。” 我冷汗,这家伙左一句公主右一句公主,就不怕隔墙有耳啊!“金银,日后你还是莫要唤我公主了,不然被识穿了身份就不妙了。” 金银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手里继续玩着那只可怜的小强,“你不是公主吧。” 我又黑线,扯了扯嘴角,却又装作十分淡定,“怎么这么问?” “你的样貌没一点变化,但是举止和眼里的神韵全变了,只能证明你的这幅身子不是以前的那个人。”金银勾了勾嘴角,“对了,真正的公主不会真的摸我,还有。”他示意了一下他手上的蟑螂,“公主最怕的东西就是蟑螂,没有之一。” 我冷汗直流,所以,他之前说公主以前见他一次摸她一次是在试探我,然后我又十分听话的中了他的计。难怪,我在阑珊的记忆碎片也没看到有揩他油的场景!现在又捉了一只蟑螂过来试探我,果真,被算计了。 我也不想做过多的解释,既然瞒不过他,那也没必要再说什么掩饰的话。“所以呢?如果我不是公主,你打算怎么办?” 金银双手抱着胸,做沉思状,“这种棘手的事只能凉拌。” 我笑着,“加醋还是加盐?” “都加。”金银盯着我看,良久,他说:“说实话,你比阑珊看起来更顺眼了些。” “若你这句话是赞赏,那我便收下了。” “自然是赞赏的。”金银叹了一口气,“我这几天想过了,如果你的这副壳子住的不是阑珊也没甚大关系,反正那个丫头我也不喜欢。保护她不过是奉皇帝之命,只要她的这副身子还在,至于里面住得到底是谁,那就不归我管。” 不得不说,金银这个人就跟他的名字一样的大气!我感动涕零,握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地说了句,“谢谢!” “不过,我倒是十分好奇你是怎么来到阑珊的身体里的。” 我觉着他是可以信任的人,我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能交上他这个朋友有益而无害。所以我便点了头,“若是你想听,我日后可以与你慢慢道来。” 金银把手里的蟑螂放跑了,然后回头问我,“那日后我该怎么称呼你?” 我想了想,“若是不介意,便称我风月罢。” 他斜着眼看着我,“你倒是挺喜欢这个名字的。” 我陪着笑笑,“入乡随俗,入乡随俗。” 我与金银达成了协议,他日后继续保护我,我以后继续以阑珊公主这个身份活下去,直到……直到被拆穿那一天。但是金银保证,绝对不会让我有拆穿的那一天。 自从那天我和秋姐互打了巴掌之后,秋姐便更加痛恨我,一看见我就想把我千刀万剐了,但是还是不敢拿我怎么样,因为我没做错事。 只是没想到她这般狠毒,在我的饭菜里加了泻药,害我整整跑茅厕跑了一天一夜。 跑了一天一夜的茅厕也不是毫无好处,显而易见的好处便是我的腹部平坦了些,也就是瘦了那么一点点。 隔日,我继续早起去晨跑,路过那个桃花林时没见着祈轩的身影。想来他也不是每日来这里练剑。 跑了两大圈之后,我便在院子比较偏僻的一处空地做了一会儿减肥操,气喘得就不行,靠在月拱门旁边缓了缓气,哪知又无意之中听了两个早起的丫鬟的墙根。 “我听说澜园的五夫人是个貌若天仙的美人,见过的丫鬟都说那皮肤嫩白得跟煮鸡蛋似的,隐约见着就像是天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那般。” “我也听说了,就是没见着,等日后去澜园串门的时候定要见见。” 关于澜园的那位五夫人我也听过些,听说确实是个不得多见的美人,是不久前昊国进献给御河城城主的。当时我想的不是这个城主夫人到底有多美,而是那昊国竟然要向这御河城城主进献贡礼,何其荒唐?难不成这个世界的城比国还大不成? 金银的解释就是,“你说对了,这里的城就是比国还大。” 我问:“这是什么道理?” 金银一边用竹签剔着牙一边说:“这个一言难尽,你若是想知道倒是可以去看看这一百多年来的史书,上面都有记载了。” 我点了点头,看来想要了解这里,还是要从读史书开始。 一个长得可爱的小孩拿着一根树枝对这金银说:“金银哥哥,我捡回来了。” 因为这浩辕的小公子十分粘着金银,金银去哪他都跟着,所以来见我的时候金银索性把他也带上了。方才金银为了支开这个有些烦人的小鬼,就捡了一根树枝扔出了几十米远,然后让他去捡回来。 金银两手捏着小公子的脸,龇牙咧嘴道:“你小子动作还蛮快的嘛!” 然后,夺过他手上的树枝,手臂用力抛得比刚才还远,“乖,再去捡回来。” 于是,那小公子十分听话地蹬着小短腿十分欢乐地去捡树枝了。 用这种对待狗的行径来对待人,着实是有些丧尽天良!我斜着眼看金银,“你还记得人家是个人么?” “记得记得,怎么不记得,这不,我就是在锻炼他。” 我挑了眉道:“你这么锻炼他,就不怕被他爹知道?” “他那个爹整日忙得很,哪有时间管他,每日能见上一面就算好的了。” 金银叼着竹签抬头看了看天,然后看了看我,“对了,你不是说要减肥么,怎么我也没见你瘦下来。” 我答:“时间问题。” “唔。”金银吐掉了嘴里的竹签,很正经地说:“你要减肥什么的我没甚大意见,不过别把这副壳子给减没了,不然我不好向阑珊他爹交代。” 我黑线,“这你放心,你舍得我舍不得!” 那小公子蹬着小短腿又回来了,我向着金银示意了一下,“又来了。” 金银用眼角瞥了瞥,长得十分可爱的小公子咧着一副乳牙笑,“金银哥哥,我捡回来了!” 我忍不住也捏了捏他的脸,“真乖,叫什么名字?” 小公子看了看我再看了看金银,然后就不说话了。 金银给了他一个眼色,“告诉她。” 小公子很听话,对着我立马报上了名字,“我叫凌佑!” 我捏着他的脸蛋,笑眯眯地说:“真乖,下次请你吃糖。” 金银说,凌佑没有娘亲,听说他的娘亲是在生他的时候难产了,生下他后便断了气。而浩辕公子自那以后也没再迎娶他人。 这御河城的城主育有三男两女,浩辕为长子,第二和第三都是女儿,如今已嫁为人妇,祈轩排行第四,还有一个小公子还在牙牙学语,与凌佑年龄相仿。 而御河城的城主宗政锦言共有五位夫人,长子浩辕为二夫人所出,祈轩为正房所出,虽浩辕为长子,却不是嫡出,地位上自然是比不上祈轩。 说到城主夫人,不得不提那位五夫人,传闻中美到不行的一个人,作为一个审美观很高的人,我还真想见见。 来这御河城也有些时日,起早贪黑的日子也惯了。每日都在实施减肥计划,但一照着镜子,也没觉着瘦了哪里。莫非这婴儿肥的人注定就是这个样子了? 但是挽袖说我还是瘦了些,就是不太明显。我晓得她这是在安慰我,因为利用双重否定的话,瘦得不明显就是肥得很明显。 挽袖私下跟说我要去澜园看看哪位貌若天仙的五夫人,因为其他丫鬟都去看过了。 我虽不喜欢做偷偷摸摸的事,但是,却是十分赞同挽袖的提议。 横竖那澜园也不是什么守卫森严之地,我与挽袖一路穿过几条回廊再走过几个月洞门就来到了一处假山后面。 五夫人就在假山对面那个莲花池旁边的亭子里,慵懒地靠坐在亭子中,一袭华贵紫衣将他的肤色衬得十分好看,那如墨般柔顺的黑发垂在肩上,虽然距离有些远,但还是能清晰看见她那张倾国倾城的脸,秋波盈盈的一双眸子专注于莲花池中的锦鲤,如玉般的手托着一些鱼食,慢条斯理地捻起一些鱼食,动作慵懒地喂着池子里的鱼。 看着她我便觉着她周围的东西都暗淡无光,我想古代所记载的四大美人也没她这般好看。那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大抵就如她这般。 可惜,可惜嫁给了快及半百的城主大人,白白浪费了这大好年华!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弱弱地在这里推荐一下我的旧文《一段风月两生缘》比较幽默风滴。 5、福祸难测 金银说过,这个世界的城比国还大,我一直没去翻书探究,但是,今日见了五夫人,我却有了迫切想了解的兴致。 这个世界的印刷术还不发达,大多数文书还得靠手写。而史书这种文字信息大的书恐怕就更少,思来想去,恐怕这墨园只有祈轩会有这种书。 但是,我若是直接去找祈轩,秋姐那个泼妇定是要大发雷霆无理取闹,虽然我不怕她,但是和她纠缠也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于是,直接找祈轩借史书的念头就打消了。 我回到了寝房,远远便听到了里面传来骂声,我快步进了门,屋里围了好几个人,带头的就是秋姐,她举起右手,啪的一声就打在了她面前的挽袖脸上。 我心里愤怒,这个泼妇打我还不够还要打挽袖。我上前,拉开几个围观的丫鬟,然后挡在不断抽噎的挽袖面前,狠狠地看着秋姐,“你凭什么打人!” 秋姐不屑地瞟我一眼,“就凭她偷了东西。” 我扬起下巴,“你哪只眼睛看到她偷东西了?” 秋姐摊开左手握着的玉佩,说:“这玉佩是公子的随身玉佩,昨日不见了,今天却在她身上找到,你说,不是她偷的还有谁,自己跑到她身上的不成?” 我向后握紧了挽袖的手,毫不退让地看着秋姐,“天下间相同的玉佩多得是,公子能有的难道别人身上就不准有?” 秋姐抚着放在掌心的玉佩,轻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当然不能,这玉佩全天下只有一块!况且这上面还刻了公子的生辰八字的。” “但是……这也不能就一口咬定是偷的吧。”我顿了顿,道:“或许是在地上捡的,还没来得及交还。” 秋姐不屑一哼,“那我倒是想问问,你这是在哪里捡的。” 我偏头看了看一直垂着头的挽袖,用手肘戳了戳她,“挽袖,告诉她!” 挽袖低头咬着唇,一言不发。 秋姐趾高气扬,勾起唇角,“怎么,说不出了吧。” 我转身,双手搭上挽袖的肩膀,“别怕她,你就老实说就是,有我在。” “哼,有你在?”秋姐斜着眼看我,“你以为你是谁?还不是一个丑丫头。” 我瞪了秋姐一眼,她以为我们21世纪的女性是这么好欺负的就错了,我回驳,“对,我就是一个丑丫头,难不成你就是那枝头上的凤凰?还不是和我一样低人一等?”我见她气的眼睛发红,便继续说:“别整天做着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我看再过个十年八年,公子不会正眼看你一眼。” 秋姐举起巴掌想要打下来,或许是知道我会还手,便切着牙放下了手,目光再次移到我身后的挽袖,“你们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快把那个偷东西的臭丫头绑起来!” 几个丫头真的作势要上来绑人,我挺身而出挡在前面,“慢着,还没弄清楚之前,谁也别乱动她!” “你这般护着她,看来是同一伙的吧。”秋姐示意了一下旁边的丫头,“把这两个偷东西的都抓起来,绑到柴房去!” 我道:“别开口闭口就称人家是偷东西的……” 我的一句话还没说完,“风月,别说了,是我偷的!”身后的挽袖这才肯出声。 我有些惊讶地看着挽袖,虽然跟我挽袖相处不过半个月,但是她心地善良为人宽厚,这些都不是装出来的,怎么会…… 秋姐粗犷的嗓门在我耳边响起,“快,把她带到柴房,用大麻绳绑好!” 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做什么说什么,一开始,一开始我就相信挽袖绝不会去偷东西,一定是别人陷害她,但是为什么到头来她承认了呢?只要她说不是她,我定是会为她讨个公道的。但此时,我头脑里一片混乱。 挽袖被她们押着带出了寝房,临走时,秋姐留了个得意的眼神给我。 我环视着空空荡荡的房间,这间房不算简陋,城主府里边连给丫鬟住的房都是十分好的,现下看来确有几分萧索。我坐在床沿,一股凉意袭上心头。 我记得我刚醒来的时候是三更半夜,那时只有挽袖在我的身边,在我一睁开眼的时候她一脸笑意地说:“风月,你终于醒了!” 后来,我发觉这墨园里头的丫鬟看我的眼神都是斜着的,只因为我这幅身子的前主人对祈轩有着非分之想,所以招来了一众丫鬟的疏离鄙夷。也只有挽袖愿意靠近我,我在想,若是连挽袖也不理我的话,那我在这墨园是不是就很孤单了呢。 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从厨房将自己的晚饭端到了寝房,一碗白饭一碟肉炒菜,还有两个馒头。此时,挽袖该是还没吃饭,对着这些饭菜我也没了胃口。 脑海里千般万般复杂的思绪,唯有挽袖那双清明的眸子是真实的。 我拿了两个馒头出了门,去了柴房。柴房被从外面上了锁,方才秋姐说要把她关到这里来,想必挽袖就在里面。 我上前去推了推门,还能打开一条缝,透过那一条缝往里面看,除了那一抹黑我看不清有任何东西,“挽袖。” 我叫了一声,里面没人回答。我再叫一声,“挽袖,我是风月。” 我将耳根贴在门上听着里面的动静,仔细听了好一会儿还是没甚回应,便对着门缝再叫:“挽袖,你在里面么,在的话应我一声。” “风月……” 是挽袖的声音,柔弱之中带了些哭腔。 我对着门缝问:“他们是不是打你了?” 挽袖细微的声音传来,我贴着门缝细听,“是我自己该打,我不该偷公子的东西。” 我心里微微酸涩,“你饿了没有,我给你带了馒头。” “我不想吃。” 我抿了抿唇,“那我在外面等着,等你想吃了再叫我。” 我靠着柴房的门席地而坐,手里握着两个馒头,外面有些凉,微微抬头便看见那墨空中的一轮明月,几许清寒。 里面传来挽袖的声音,“风月,你还是回去吧,不然被秋姐发现了,也会把你抓起来的。” 我偏头对着门缝说:“我不怕她,要是她敢抓我,我就让她好看。” 里面又没了声音,我靠着门板,坐在有几分凉意的砖板上,反正在房里也是睡不着,还不如就在这里坐着。 过了许久,里面的挽袖小声问:“风月,你讨不讨厌我?” 我转身毫不犹豫答:“当然不讨厌,你对我那么好,我感激你还来不及。” “但是,我是个贼……我偷了别人的东西……” 我不知怎么答她,她对我不是虚情假意的,那些关心是发自内心的,她的善良也是真的,或许她真的做错了,但是我不会因此而讨厌她。 我抿了抿唇,偏头对着门缝说:“挽袖……”顿了顿,我继续问:“你为什么拿公子的玉佩?” 过了片刻,里面的人哽咽了一下,才答:“如果我说了,你信吗?” 听了此话,我从地上起来,蹲着对门缝说:“当然相信,我就怕你不说。” 里面还是一片黑,看不清任何东西,只凭声源得知里面有个人,挽袖说:“我还有个哥哥,他爱赌钱,前些年就将家里败光了,还欠下了一笔债,本来是要将我卖去了青楼抵债的,我娘阻止了,后来,我就来着城主府做丫鬟来了。近些日,我回了一趟家,原来哥哥已经不知去向了,我娘亲一时气急旧病复发,如今卧床不起,我……我实在不晓得怎么办……” 说到这里她便泣不成声,我听着,大概也就想到了原由,唯一年迈的母亲卧床不起,她家境贫寒自然没钱医治,情急之下才做了这等的蠢事。 这个社会不比我长大的社会,这个时候还没有最低生活保障金,也没有医疗保险更没有慈善机构。像挽袖这样的贫苦人家遇着了这些事也只能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我听着她在里面抽泣,心里的酸涩之意更甚,我缓缓开口:“你娘亲她……” 挽袖哭腔道:“我不敢回去,我怕看到她难受,我却在一边无能为力……我……我……” 我的心也跟着揪到一块去,咬了咬牙,只恨自己现在也是没钱没势的一个丫鬟,若是我一来阑珊还在安安分分做她的公主,那我定是能帮她的。但是此时…… 在冰冷的地板上坐了很久,地面的寒意向着我的全身传递,里面还有挽袖的抽泣声,于是夜更静,风更凉。 我对挽袖说:“你只管放心,我定会救你出来,不仅要救你,也救你娘亲。” 我站了起来,迈开了步子。我想到了一个人,不知道他会不会愿意。 心中想好了要说什么,等会见了他就可以直接说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弱弱求个花花 6、洗冤录 祈轩的房还亮着灯,说明他还未就寝,我抬手敲了门,不久里面便有了回应。 我推门进去,寝房里面的书案后端坐着一位眉目如画的男子,我看他时他方抬起眸,目光与我交汇。 “不好意思,这么晚还来打扰。” 祈轩放下手里的书卷,看向我,“怎了?” 我提步向前,在离他不远处停下,“我想让公子听我讲一个故事。” 他挑了眉看着我,“我不记得我说过我喜欢听人讲故事。” “不会耽搁你太久。”我顿了顿,“若是你是因为不想见到我这张脸,你大可以背对着我听。” 祈轩勾唇一笑,端起书案边一盏茶浅浅抿了抿,“如此说来,无论如何你都是要让我听你的故事了?” “也不是,我没有勉强你的意思。”我干咳了一声,“不过,你能听的话我就十分高兴。” 看了没甚反应的他一眼,我弱弱地开口,“茶这种东西提神,不大适合晚上喝。” 祈轩将手中的茶盏放下,“方才就有些犯困,若是不喝茶怎么听你讲故事。” 我心里一阵欣喜,向着他鞠了一躬,“多谢!” “快说罢。” 我酝酿了一下情绪,将挽袖方才说的家事加了些感官和细节描述,变成了一个凄凄惨惨跌宕起伏的故事。想必普通人听了定是会感动肺腑,为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喊冤不已! 我那《巾帼不让须眉》的小说不是白写的,虽然我还没拿到稿费,但是练就了一个编故事的技能也算是收获了。 我的故事说完之后,祈轩微微蹙了眉头,“莫要告诉我那故事之中的女子是你。” 我捏着拳头在唇边干咳,“不是,我的境遇比她要好些。” “所以?” 我酝酿了一下情绪,“我的故事还未说完,后来,那个女子为了替娘亲治病,在十分纠结的情况下拿了一位贵公子的玉佩,但是却因偷窃罪被官府捉了去,那官衙里的狗官竟是贵公子门下的走狗,为讨好那贵公子竟私自判了那女子的死刑!” “说完了?”祈轩挑眉问。 我点头,“说完了。” 祈轩微微勾起唇角,“难道后面不是还有人为那名女子求情来了?” 我黑线,说得那么明显想必他是知道自己就是故事里面的贵公子了。我将计就计,“那不知公子认为那个求情的人能否成功救得那名苦命的女子。” “玉佩即已找回,加之那女子有苦衷,替她求情的人又有三寸不烂之舌,自然是能救得出的。” 我一时激动,“那你可是答应要放挽袖出来了?!” “此事我并不知情。” 既然祈轩不知道挽袖被关了起来的事,那就是说是秋姐自作主张将挽袖关起来的。我在心里把恶毒的秋姐骂了好几遍,既然她自作主张,必定是要有人出面才能化解此事。我抿了抿唇,看向祈轩,“那,公子可愿做个顺水推舟的人情?” “我只应下听你讲故事,并没答应要做这个人情。”祈轩端起茶盏再浅抿了一口茶,“此事你自己看着办罢。” 我一个激动,差点就要扑过去蹭他,但是因为介于阑珊给他留下了各种阴影,所以我抑制住了,十分淡定地问他,“若是,有人阻止我那该如何是好?” “若是有人阻止,你叫她来见我便是。”祈轩重新拿起桌面的书卷来看,视线落在了页面上。 我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然后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祈轩从书卷里抬眸,无奈地看着我,“这是你第二次鞠躬。” 他这是在提醒我不要鞠第三个躬,我嘴角扯了扯,“时候不早了,你歇息罢,我先走了,晚安。” 我转身,十分欢乐地出了门,向着柴房奔去,顿觉身子轻的要飘起来。 不对,此时该是去秋姐的房间,向她要钥匙,不然去了柴房也做不了什么。我一个旋身,拐进了另外一条回廊,直奔秋姐的寝房。 她早已熄了烛火,想必是睡了。我抬手敲门,里面还是没反应,看来是睡得像死猪一样了。我加大敲门力度,里面终于有了回应,语气里睡眼朦胧外加被扰清梦后的烦躁,“谁啊,大半夜的吵什么啊!还让不让人睡啦!” 若是我说是我,她不一定会过来开门,于是,我继续敲门,敲到她主动来开门为止。 她开了门,见到门口的我,一张脸黑得比这天还黑,“丑丫头,大半夜的跑出来扮鬼吓人这是活腻了。” 没等我开口,她打着哈欠斜眼看着我兀自说着,“哦,不对,我说错了,你这副皮囊用不着扮也像鬼。” 我不想跟她说这些有的没的,伸出手径直说:“说够没,说够了就把柴房的钥匙给我。” 秋姐双手抱着臂膀,站在门槛内睥睨着我,“给你钥匙?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去!” “公子说的,要放了挽袖,怎么,你想违抗公子的命令?” 提到公子,秋姐脸色微微变化,“你……你,你别想骗我。公子每日忙公务,怎会有时间理会你这种丑丫头!” 我扬起下巴,“你信也好,不信也罢,反正公子就是发话了,你要是觉得我骗了你,你大可以和我去公子面前证实。” 秋姐一双眼睛瞪着我,“你以为我会不敢去?!” 我勾了勾唇角,“我怕的就是你不敢跟我去。” “你……”秋姐气急败坏,指着我一句话卡在了喉咙。 我转身提步要走,“快些吧,方才公子房里的灯还亮着,想必现在还未就寝。” “慢着!”秋姐在后面叫住我。 我转头,看着她,“怎么?不敢去了?” 秋姐十指绞着衣袖,“谁,谁不敢去了,只是……公子劳累了一日,现下再去打扰定是不妥,还是等明日。” 要是等明日,挽袖又要多受一些苦,我自然是不肯,“公子说了,要是有人阻止任何时间都可去找他,秋姐你不必这般不好意思。” 秋姐一双眼睛冒着火,一股气定是难以发泄,“你……” 我悠哉悠哉地看了看天,还是给她一个台阶下罢了,“你若是给了钥匙,便用不着去找公子,你说这不是简单得多么?” 秋姐心口起伏很大,我自是看得出她那满腔的怒气。 “你等着!” 说完她转身进了房里,过了片刻出来时,紧握在手里的东西重重砸在了门口的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钥匙,拿去!”然后就是一声砰的关门声。 我呼了一口气,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门,无暇顾及她的无理取闹,蹲下来便摸着黑找钥匙,好在还有些月光。 拿到钥匙之后,我便向着柴房奔去。 开了门,将挽袖带了出来。 寝房的烛火摇曳,我从柜子里翻出了药酒。秋姐那个恶婆娘,下手太重,挽袖身上全是鞭痕,一道一道红色的印子触目惊心。 我一边帮坐在床沿的挽袖涂药酒,一边说:“你娘亲的病你莫要太担心了,我明日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凑点银子给她去看看大夫。” 刚说完,一滴温热的液体滴在了我的手背上,我抬头,看到的是挽袖盈满泪水的眼睛,“怎么了?” 挽袖用手背抹着眼泪,鼻音甚重,“我,谢,谢谢……若不是你,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抿唇一笑,握住她的手,“你要谢的不是我,是公子。” 挽袖吸了吸鼻子,泪眼看我,“公子,他……他不怨我拿了他的玉佩了?” “嗯,是他让秋姐放你的。” 挽袖一时感动不知要说些什么,我微微一笑,“这样吧,找个时间向他道一声谢也好。” 挽袖双手交叠在一起握得很紧,垂了头,咬着唇,“我,我不敢……” “放心好了,别看他一整天都不笑,也不爱说话,其实他是个很温和的人。” “真的?” “自然。” 虽然与祈轩接触不多,但是他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阑珊能为他着迷也是理所当然的。若是放在我那个世界,不知要受多少女生的追捧。 我以为阑珊这丫头当着他的面做了那么多蠢事,他该是对我的这副身子产生了厌恶才是。但是,经过这几次的接触,发觉他并没有任何反感的情绪。 第二天,我让挽袖在房里歇着,自己去了洗衣池边洗衣裳。几大桶衣裳,让我整整洗了四个时辰,待将那些衣裳写完晾完,早已过了午膳时间。 寥寥草草用了午膳,我便偷偷溜到了雪园。 雪园的假山旁边,金银半躺在一块石头上,手里拿着根钓鱼竿,鱼竿末尾吊了一个布偶。五岁大的凌佑小公子伸着小短手想要去捉鱼竿上的布偶,一张嘴咧地很大,笑得很开怀,鱼竿那头金银叼着一根竹签,悠哉悠哉地移动着鱼竿,吊小公子的胃口。 我过去拍了拍金银,“好歹人家也是个人,你有点人性好么?” 金银从大石头上坐起来,看着我,“你怎么过来了?” “我有事找你。” 那头凌佑小公子笑得十分欢畅,金银还在悠哉地移动着手里的竹竿,“你能有什么事找我?” “借银子。” 金银吐掉嘴里叼着的竹签,“借银子?借银子作甚?” 据我所知,金银那爹爹虽是个朝廷命官,但是祖上三代都是经商,积下了不少不少钱财,怎的说到银子他就这般大反应。我在他旁边的空位坐下,“借银子还能做什么,当然是用来花。” “我是问你怎么花。” “反正不是用来干伤天害理的事就是。” 作者有话要说:等会还有一更,所以,能求花花么 7、牛奶糖 凌佑小公子很欢快地跑过来,手里捧着那个布偶,见了我便用稚嫩的语气喊,“姐姐!” 我捏了捏他的脸,将他抱了起来,放在腿上。于是,在我腿上坐着,他很认真地玩着好不容易得来的布偶。 金银把玩着手里的鱼竿,十分爽快,“要多少?” 果真是家财万贯的贵公子,我偏头看着他问:“你有多少?” “没有。”金银摇了摇头,“为了扮成清贫人士进这城主府,阑珊那丫头当初就将所有的银子都给了路边的乞丐,所以,现在我是个地地道道的清贫人士。” 我这是作了什么孽,穿越过来附在一个公主身上本是十分幸运,哪知正好遇上公主头脑发热来着城主府做丫鬟的时候,做丫鬟也就罢了,关键是还有一副不讨人喜欢的脸孔。这些我都可以默默接受了,只是,如今没权没势,连钱财也不给我留点! 我叹了一口气,“罢了,我还是另想办法罢。” 我起身,将腿上的凌佑小公子交给金银,而后弯下腰捏了捏小公子的圆脸蛋,“他要是再欺负你,你就打他,莫要客气了。” 金银抬头看着我,“风月。” 我对上金银的那双眼睛,他却偏开了视线,“我只说我没银子,没说没有可以换银子的东西。” 我眼前一亮,“你说的是真的?” 金银十分认真地跟我说:“你要是舍得,随时可以把我卖了。” 我十分认真地看着金银说,“只要你愿意,没有我舍不舍得的问题存在。” 凌佑小公子听说要卖掉金银,扔了手里的布偶,小手抓住了金银的前襟,“我要买金银哥哥。” 我示意了一下金银,“不错,有人要了。” 金银把凌佑小公子放下来,然后把布偶也塞给了小公子,指着那边树下的空地,说一句,“那边凉快,去玩去。” 凌佑小公子十分听话地蹦了过去。 金银转过头来看着我,“别想歪了,我不是说卖身。” “那卖什么?” 金银在身上摸索了一番,掏出了一块汉白玉的玉佩递到我面前,“别被当铺里的奸商骗了去,这玉至少能值个三百两银子。” 我看着他手上躺着的和田白玉,玉质晶莹剔透,毫无瑕疵,就算再不识货也晓得是玉中上品。只是,当初阑珊要他将全部钱财都给了路边的乞丐时,他留下了这块,是不是说明这对他十分重要。 见我没反应,金银开口,“怎么不接?莫非还不够?” 我摇头,“不是。” 虽然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三百两银子,但是也晓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该是足够为挽袖的娘亲请最好的大夫了。 金银拿起我放在上身侧的手,将玉佩放在我的手心,“阑珊那丫头脑子不好使,动作迟钝,怎么你也跟着迟钝。” 我看着金银,握紧了手心有些凉意的玉佩,缓缓开口,“多谢。” 金银从大石块上起来,抱起已来到他身边的凌佑小公子,逗了他一下才回过头来看我,“你回去吧,墨园的秋姐是出了名的长舌妇,要是被她晓得你在这里偷懒,你今天就不好过了。” 我点了头,“那我先回去了。” 金银继续逗着小公子,凌佑在他怀里咔咔地笑。 我转身离开雪园,在月洞门见着了一名玄色袍子的男子,身后随了一位带着剑的侍卫,想来他便是这雪园的主子,浩辕大公子。 他径直往回廊那边走去,面带严肃之色,颀长俊朗的身影之中带有几分傲气。我远远地在月洞门后面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感觉他与祈轩虽是兄弟,却有很大不同。 我提步向着回廊的反方向走,出了雪园。手中攅着那块上好的玉佩,金银这个人虽说有些不务正业,心地却是善良的。不晓得这玉佩对他到底有何意义。罢了,等日后出了这城主府,重新做回了阑珊公主,我再将它赎回来。 我走在城主府的花园之中,虽说成为花园,实则等同皇宫之中的御花园。也不晓得这御河城处处模仿皇宫有何用意。 路边窸窸窣窣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停了脚步看着旁边花圃里边微微颤动的花草,莫不是有甚不明物体? 我一时好奇,将手里的玉佩塞进了怀里,弯下腰拨开了那花草,一只白色毛绒绒的团子映入我的眼帘。是只兔子,也不知它是怎么躲到这个地方来的,后腿上有一片血渍,染红了那雪白的毛色。 莫不是伙房那边逃过来的? 我见它十分可怜地看着我,我俯身将它抱了起来,看了看他后腿的伤势,不是什么重伤,回去包扎包扎过些天伤口便会愈合。 抱着一只兔子回到了墨园,挽袖在房里来来去去,看不出是焦急还是欣喜。 我将兔子放在门口的藤椅上,进了门,正想要跟她说可以给她娘亲请大夫了。挽袖却先开口,“风月,你去哪了,我方才四处找你!” 我答:“因着没甚事做,就随便逛了逛。”见她这般激动,我问:“怎了?” 挽袖拉着我来到床边,掀开了被子,里面放了好几锭散着银光的银子,我惊讶地看着挽袖,“这是……” 挽袖将被子盖好,“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方才方侍卫拿着一袋东西说要给我,我便收下了,哪知是一袋银子。” 方侍卫是祈轩的贴身侍卫,跟他的主子一样不爱说话。挽袖需要银子的事他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却在这时候雪中送炭,不想可知这是他那主子意思。只是,既然方侍卫没说是主子的意思,说明是祈轩不让他说的。 我搭上挽袖的肩膀,“既然他说是送给你的,你便收下罢。” 挽袖低着头,“只是,方侍卫他月俸也不多,那么大的一笔银子可能是他好几年的俸禄,若是我收了,那……那他怎么办?” 我宽慰她道:“说不准方侍卫本是个世家子弟,家中有的是钱财,这些银子又何足挂齿。”我笑了笑,“所以,那些银子你便放心地收下罢。” 如此一来,金银的那块玉佩也没甚用武之地了,找个时间还是将它还回去。 挽袖抓着衣角,心里定是十分挣扎。“风月……” “唔,怎了?” “方才秋姐来过。” 我心里一惊,“是不是她又刁难你了?” “不是。”挽袖摇了摇头,抿唇说:“她说让我回家去好好反省一番,七日后再回来。” 我想了想,这点不算是刁难,更算不上惩罚。城主府的丫鬟每月有一日可以回家探亲,但是前些天挽袖已回去过了,而这七天……只能往好的方面想,她是想让挽袖回去陪陪病重的娘亲?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恶毒如她又怎会突然变得这般善解人意? 我再度思忖,觉着应该还是祈轩背地里做了些什么。不然以秋姐那个性子,怎么会这般好。 我干咳了一声,“那你就听她的话,带着银子回去好好反省七天,七天后你再回来。” “只是,那些衣裳怎么办,你一个人定是应付不过来。” 这种时候她还惦记着我一个人洗不了那么多衣裳,若是我怕是十分欢快的收拾包袱回家去了。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你放心,我一个人应付得来。” 挽袖还在纠结之中,“可是……” 我往外边看了看时辰,“今日也有些晚了,你好好歇息,明日就可动身。” “嗯。”挽袖点头。 看着外面,我才想起了被我放在藤椅上的牛奶糖,我快步出了门,将藤椅上缩成一团的牛奶糖抱了起来,挽袖在我旁侧道:“这,这是……” 我看着挽袖,“这是我在花园捡来的,可能是从伙房里跑出来的” “你要养着它?”挽袖问。 我顺着牛奶糖雪白的毛,“嗯,这些天你不在这里,我一个人寂寞,有它陪着也好。” 挽袖也伸了手过来抚着牛奶糖的毛,“这兔子摸着真舒服。” 我将牛奶糖放在蒲团上,找了些金疮药过来帮它处理了伤口,这牛奶糖也很是配合,十分乖巧。若是做了别人的腹中餐,那委实有些可惜了。 帮着牛奶糖上了药,它便安稳地在蒲团上睡了过去。晚饭的时候,我还替它留了些熟了的萝卜,挽袖怕不够,将她碗里的萝卜也一并挑了出来,放在一个瓷碗里,待会牛奶糖醒了就喂给它吃。 我不喜欢养宠物,以前先后养过两条狗,一条黑白杂色,一条是纯白色。不知是我命中注定克狗还是那狗注定短命,那两条被我养过的寿命就没上一个月。 我一边想着以前的生活一边喂着牛奶糖吃萝卜,心里微微酸涩。来这个世界好些天了,因着十二岁开始,二十岁会消失的观念在我的骨子里根深蒂固,所以对很多事都看开了。如今,忆起那些时光,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许是我想得入神,忘了手上的萝卜已被牛奶糖吃完了,它毛茸茸的脑袋蹭着我的手背,我回过神来,捻起一条切好的萝卜向着它的嘴边伸过去。看着牛奶糖啃着萝卜,我微微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好啦,第二更啦,哇咔咔。唔,关于男女主角,会有进展滴,请耐心等待 8、窘迫·节操掉了 挽袖是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了的。我一如既往地围着墨园跑步,跑完步后才去洗衣裳。跑过了那片桃花林时,我特意绕了道去看看,没有见着祈轩的影子。也只有一次是在那里见过他的,也不知为何他会突然那般痛苦,事后他还与我说不要跟别人说,确实是蹊跷了点。 跑了步,洗了衣裳,我便又跑了一趟雪园。决定要将那块玉佩还给金银。 金银却说:“这个你收着罢,若是下次再缺银子就当了它。” 我自然是不能这么做的,“还是罢了,这玉佩这般名贵,我怎好拿去当了。”虽然,昨天的本意就是拿去当了换银子。 金银的眼睛在四周游离着,就是不敢看着我,“你还是收着罢,若是我再收回来,不吉利。” “有甚不吉利的。”我端详着手心里那块十分晶莹剔透的和田玉,猛地抬头,“莫不是这东西下了什么毒咒!?” “当然不是!” “那是什么不吉利?” “这……这个……”金银的视线继续在四面八方游离,漫无目的,“这个,是我的传家宝。” 我大惊,传家宝都舍得让我拿去当!这也太大方了吧,不过,“你家有多少传家宝?” “就这一件。” 还真舍得。我伸出手递到金银面前,“你快拿回去,我可不想帮你保管。” 金银却说,“我娘说,这件玉佩送了给女子就不能收回来,不然不吉利。” 我黑线,十分无力地抬头看着还在四处张望的金银,“那现在是怎么办?” 金银风轻云淡地一句,“你自己看着办。” 我看着手心里的玉佩束手无策,只得将它收入怀中,“那好吧,我暂且帮你保管着,不到万不得已便不会拿去当了。在我没将它当了之前,你随时可以拿回去。” “唔。”金银答。 我看了看他,觉着十分奇怪,“你耳朵怎么这么红?” 金银摸了摸耳朵,而后用手扇了扇凉,再看了看天,“怎的今日这般热。” 是有些热,我这副身子肥肉多,冬天可能保暖效果十分好,但是大热天的便十分怕热。 离开雪园之后,我便回了寝房,用碗盛了些水给牛奶糖解渴。挽袖不在,我一个人这里冷清了许多,倒是有几分孤独了。 晚饭过后,我便无事可做了。今日出了几身汗,身子有些黏黏的,若是不洗个澡怕是今晚都无法入睡了。 我翻了一套换洗的衣裳,便向着澡房奔去。墨园给下人的澡房只有一间,平日里丫鬟们都是好几日才洗个澡,这澡房大多时候也都空着。 我到的时候,澡房还空着。澡房里边放了一个大木桶,是用来盛洗澡水的。这种天气,我用不着洗太热的水,于是在伙房里提了两桶热水,再加些冷水便足够。 到了这个世界,能洗一个澡着实是不容易的。脱了衣裳,跨进澡盆我便觉着十分舒服,若是日日能洗个这么舒服的澡,那该多好。 正当我洗得十分舒服的时候,耳边响起一声吱呀的开门声,我一个激灵,对着屏风外面喊:“谁?” 没人应我,但是确确实实方才我听到了开门声,我静静听了许久,还是没甚动静。我便继续洗,随后又是一声吱呀的响声,我提高了嗓音,再喊一句,“谁?谁在外面?” 还是没有回应,我十分好奇。以我现在的体形,怎么也提不起猥琐人士的偷窥欲才是。若不是偷窥,那又该是什么? 换洗的衣裳在屏风外的架子上,若是我就这么出了澡盆看情况定是不好。我扯了搭在澡盆边沿的白布围在身上,这是我前些日自制的浴巾,大小长度也是根据浴巾的标准来做的。 出了澡盆,我行到屏风后,心下一惊,衣架子上的衣裳全部都被人取走了。我恍然大悟,方才有人进来过,拿了我的衣裳又出了去! 这墨园与我树敌的不少,现下我也无暇去猜测是谁进来偷走了我的衣裳,只想着怎么回去。 岂有此理!这里离我的寝房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挽袖又不在。如今没了衣裳,我…… 这澡房也没甚可以遮掩的东西,能遮掩的也只有我身上的这一条自制浴巾。如今之计,也只好等天色再晚些,外面没什么人走动,我在围着浴巾快速回到寝房。 澡房里的那盏烛火熄灭的时候,我被吓了一跳。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澡房,顿觉一股寒意侵袭。澡盆里的水早已没了温度,黑压压的澡房静的可怕,今日是月初,天上的月亮只弯弯一轮月牙,自然是没甚月光的。 没有也好,起码等会我出去的时候不会容易被发觉。 见时辰差不多,我便微微开了澡房的门,看了看外面的情况,并没有人影。而后,我将身上的浴巾往上提了提,跨了一只脚出去。猫着腰,双手稳住浴巾,而后左顾右盼,瞻前顾后地向着我的寝房前行。 回廊上都挂了灯笼,平日里不觉着有什么不好,但是现在觉得十分多余!这回廊太亮,我自然是不能走的,所以换了一条道,走院子里的桃花林。借着回廊映过来的一些光,我在桃花林摸索着前行,但是对于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还有些雾水。 阑珊这丫头细皮嫩肉的,我在这桃树枝桠间穿梭,免不了会刮到一些。每次擦过桃树枝,就会发出唰唰的声响,我也无暇顾及,只看着脚下不绊倒什么东西才好。 “谁?!” 一个男音在回廊那边响起,我大惊,心下一片慌乱,不待再三考虑连忙逃窜!不料那男子一个跟斗从回廊翻到了桃树林,刷的一声拔了剑,还叫了一句:“有刺客!” 几个守夜的侍卫立即回应,急促的脚步声和抓刺客的叫喊声向我逼来,我脚下只是不停地跑,心里只想着千万不能被捉到,不然我这个样子定是成为这墨园的一大笑柄! 情急之下,我跑到了回廊下推开了一扇门,进了去,而后把门关上。我急急地喘着气,用手提了提快要掉下去的浴巾,微微松了一口气。也不知这是哪里,房里还亮着烛火。 “咳咳!”一阵咳嗽声传到我耳里,我顺着声音看过去,看到的是书案后面的祈轩!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放在我的那个时代或许不算太暴露,但是放在这个十分保守的年代,我现在无疑就是跟光着身子差不多的。 房外想起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看来是那些侍卫追了上来,我对着祈轩做了一个‘嘘’的手势。身后响起了敲门声,我快步走到了帘子后面躲了起来。 敲门声响了好些时间,祈轩才应道:“进来。” 一声开门的声音,有人进了来。 “卑职方才在桃花林发现了刺客,不知可有惊动公子?” 我捂住嘴屏住呼吸在帘子后面听着,那声音像是方侍卫的。 祈轩答:“没有。” “既然如此,那卑职便不打扰公子了。” 闭气太久,我有些受不住便松开了手,哪知方侍卫的察觉能力十分高,立即便向着我这边扬声道了句,“公子,帘子后面有人!”其中还夹着他抽剑的声音。 我咬紧牙关,一动不动,连呼吸也屏住。 “这里只有我,没别人,你下去罢。” 许是还在怀疑,方侍卫等了许久,才来一句,“卑职告退!” 等听到一声关门声,我才松了一口气,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你可以出来了。”祈轩说。 我靠着帘子旁边的大柱子,用手提了提浴巾,微微偏头对着祈轩的方向,“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是不要污了公子的眼睛的好。我就借你这躲躲,等会外面的人放松警惕之后我便会离开。” “我倒是十分好奇你怎么会被当成刺客。” “我也不晓得自己怎么就成了刺客。”我顿了顿,继续说,“不过你放心罢,我对你和对这个城主府的所人有没有任何恶意。” “说说,你进来这里之前发生了何事。”他问,语气十分平淡,不像是在质问。 我微微挑开了帘子,向着书案那边偷偷看了几眼,看到端坐在书案后面的他,面若止水,不见波澜。我回了他的话,“两个时辰之前我在澡房洗澡,结果有人进来将我放在衣架上的衣裳拿走了,没了衣裳,我不好回房,便想着等晚些再回去。哪知方才就被侍卫当做了刺客。无奈之下便躲进了这里。” “那你可知,若是被当做刺客,后果十分严重。” “我自是知道,但是,我现在这个样子,若是被当做了刺客捉到,定是会成为城主府上上下下的笑柄,我……”我没继续说下去,阑珊这丫头已经闹出了很多笑话,我总不能再闹笑话了。但是,这个我心里知道就好,外人怕是不会理解我想要极力挽回些形象。 “可晓得是谁拿了你的衣裳?” “不晓得。”我自嘲一笑,“公子大概不知道吧,我在这墨园十分不受丫鬟小厮们的待见,走到哪都惹来嫌恶的眼神,除了挽袖也没人跟我说话。” 提到挽袖,我便想起了那件事,“对了,前些天关于挽袖的事,我还没当面多谢你。虽然有些迟了,但是总比不说的好。”我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多谢!” “我并没做什么,不过就是听了一个故事罢了。”他轻描淡写道。 看来,他是不打算承认银子和给挽袖批假的事。既然他不承认,我也不好提,那便不提罢。 在房中彼此沉默了之后,我再次开口,“时候不早了,你怎么也不去歇息。” “今日公务甚多,恐怕还要忙上两个时辰。” 我默默感叹,原来做城主的儿子是这么多事的,这些天我见到他都是在书房,就像是皇帝那般每日批公文看书,生活也着实单调了些。 “你在这里等着。” 祈轩说了这一句后,便响起了一声开门声,他说让我在这里等着,是什么意思?我挑开了帘子往外看了看,书案后面已经没了他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等会还有一更,哇咔咔,周末的福利O(∩_∩)O~,看过记得收藏哦 9、美人真面目 我有些奇怪,方才他还说公务十分多,还要忙上两个时辰,怎的突然就走了? 我重新靠着身后的柱子,晚些等外面守卫宽松了些我再走。祈轩说得对,被当做刺客的话会十分危险,方才我已是十分幸运。若是方才没有祈轩帮忙,轻则被捉起来拷问,重则被打成重伤。 等会出去再被发现的话,我该如何是好? 还在想着这个问题时,门吱呀一声又开了,我挑开帘子看了看,是一袭蓝衣的祈轩,他手中还拿着一件衣裳。 他向着我这边走来,我一个慌忙,便放下了帘子,不敢正视他。 余光之中,一只十指修长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上面搭着一件衣裳。“快穿上,莫要着凉了。” 我微微偏头看了一眼他偏过去的脸,从他手上接过衣裳,“多谢。” 而后,我听到他提步离去,并没有出门,想必是回到了书案继续看公文去了。 我在帘子后面将那一身衣裳穿好,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是一身丫鬟的衣裙,跟我平日里穿得也没多大区别。且这大小正和我的身。 我穿好了衣裳从帘子后面出来,低头走到书案前,祈轩提着笔在一本小折子上写着。 我抿着唇,有些疑问地看着祈轩,“这墨园上上下下都看我不大顺眼,想来你对我的印象也不好,怎么还会愿意帮我。” 祈轩没有抬头,视线依旧落在眼前的折子上,“举手之劳。”而后抬头看我,“不过你倒是说对了,一开始,对你的印象确实不怎么好。” 我面部抽了抽,提起了我的伤心事,阑珊这丫头太冲动了!所以才惹来这么多嫌恶。但是,他方才说一开始看不顺眼,那是不是现在就看得顺眼了? 祈轩的视线又移到了折子上,“时候不早了,回去罢。” 我抿了抿唇,“经过方才那些事,我早已没了困意,回去也睡不着。” 祈轩抬头,嘴角携着浅笑,“既然如此,那可愿意过来帮我磨墨?” 我心中微微欣喜,欢快应下,“自然愿意。” 我提步过去,左手挽着右手衣袖,右手拿起旁边的墨锭在碉了莲花的砚台上轻轻磨着。余光中,旁边的祈轩拿过一本折子打开后,先是凝神阅览,而后再提笔沾墨,写下自己的批注。 房中很静,墨锭与砚台摩挲的声音清晰可闻,连我不知何时也将呼吸调匀了,生怕一出声就打扰到他。 不知多久,祈轩将一本批好的折子放到左边的一叠折子上,而后看了看砚池中的墨,再微微抬头看着我,“时候不早了,你回去歇着罢。” 我停下磨墨的手,退开一步,“那你也早些歇息。” 转身时突然想起一件事,前些天就想在祈轩这里借几本史书参详一下,因着我靠近祈轩秋姐会乱发脾气就没特意过来一趟,现下也正是个时候。 “对了。”我转身,“还有一件事想麻烦公子。” 祈轩端起了旁侧的茶盏浅抿了一口,而后放下,“说罢。” “是这样的,因每日闲下来的时候我都无事可做,便想着寻几本典籍看看,不知公子可否借几本给我解解闷。” 祈轩先是有些奇异地看我一眼,“书就在我身后的架子上,你要是想看哪一本,随意拿。” “多谢!”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在书架上找了一番,一边找还要一边不发出过大的声响,以免扰到他看公文。找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三本记载本朝的书。恭恭敬敬地告了安之后我便离开了书房。 在回廊的时候遇到了巡视的方侍卫,我昂首挺胸,笑眯眯地看着方侍卫说:“怎么还不睡?” 方侍卫刚正地回答:“主子还未寝。” 我明白他的意思,主子还在书房里奋战,他作为贴身侍卫也不好去歇息。祈轩忙到这么晚也特作孽了点,不但虐自己还虐身边的人! 笑眯眯地道了一句晚安后,我便走了。 回到寝房后,我摸着黑找到了火石,点亮了烛火,漆黑的房里顿时明亮。我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而后见着桌子底下缩成一团的东西,正是牛奶糖。 我蹲下将它抱起,就着我喝过的杯子给它喂了点水。 在凳子上坐下,我将牛奶糖放在腿上,小心翼翼将它腿上的绷带解下来,借着烛光看了看它的伤口,已经结了痂,等结的痂脱落了便会痊愈。 我将牛奶糖安置在蒲团上,而后将烛火吹灭,摸着黑上了床躺下,没过多久便睡了过去。 等第二天起来,天已经大亮,我心里大喊不妙,那几桶衣裳还等着我去洗! 我草草洗漱,叼了个馒头就直奔洗衣池,那里,秋姐早已在等着,双手叉着腰,一脸阴险狡诈。 罢了,不过就是被她毒舌一回,这我早已习惯,加之起得晚本来就是我的过错,也没必要反口了。 我一边洗着衣裳一边听着她教训,权当做是在听狗叫。 她说了这么多,我只记得最后一句,她说:“若是中午之前不把这些衣裳洗好晾好就别想着吃饭!” 这么多衣裳在中午之前自然是不能洗好的,所以,我自然是没得午饭吃。 洗好了衣裳也不知是哪时候,只知空中那一轮火辣辣的太阳已过了头顶,偏向了西边一些。估摸着也就是两点钟左右。 晾好了衣裳,我打道回自己寝房时,无意之中听见有人在说:“听闻这些日五夫人一直遣人在找一只兔子,澜园上上下下的丫鬟小厮都帮着找,找遍了整个城主府也没见着。” “听说那兔子是五夫人从昊国就一直带着过来的,感情自然是要深些,如今不见了,心里定是不大好受。” 听到了这一番对话之后,我脑海里几浮现了牛奶糖,莫非它就是那只传说中澜园上上下下的丫鬟小厮怎么找也找不到的兔子,而且还是五夫人的心爱之物?! 想到此,我立即奔回了寝房,将牛奶糖抱在怀中,仔细端详了片刻,怎么也看都像是伙房笼子里关着的那类。能做的上五夫人的心爱之物定是什么名贵品种,若是牛奶糖也做上了,那五夫人未免也博爱了些。 那两位丫鬟说,澜园的丫鬟小厮将这城主府都找遍了,但是我也没见他们找到这边来,说不定,那五夫人就是博爱,就是养了牛奶糖这么一只十分普通的小兔子,然后阴差阳错被我带了回来。 心中再三思索,还是决定抱着牛奶糖去澜园走一遭,若确定是五夫人的心爱之物,我便物归原主,若不是我便继续收养牛奶糖。 澜园离墨园还要经过一个花园,穿过花园再过几道月洞门便到了。许是太过舒服,牛奶糖早已在我怀里睡着。 我让澜园的丫鬟去通报一下五夫人,让她出来看看她不见的心爱之物是不是牛奶糖。 我坐在外面的一副石桌前,将牛奶糖放在了桌子上,它还未醒,睡得十分香甜。 回廊一位身着紫色锦衣,一袭如瀑青丝随意挽在脑后的美人向着这边走来,我连忙起身,垂头问了个安,“夫人。” 五夫人扫了一眼桌子上的兔子,“是你为我找到兔子的?” 我心里一抽,这,这五夫人的声音怎么听起来像男音,不过就算如此也是非常好听的,就如深山清泉那般清脆的声音。再抬头,对上他的眉眼,确实是眉清目秀,世上绝无仅有的美人。“是,前些天它脚受了伤,我便将它抱了回去,因不知是夫人的,所以未能及时归还。” 五夫人过来将兔子抱在怀里,我一个不小心看到他平整的胸部,心里又是一个晴天霹雳,这这这,这五夫人是个男的!绝对错不了,若是方才的声音是一个误会,但是这身形绝对不会错!他真的是个男子! 许是我看着五夫人的眼神有些奇怪,他便开口,“怎的这般看着我?” 我回过神,垂了头道:“对不起。” 他轻笑一声,“没甚对不起的。” 看来这五夫人也不是什么凶狠的人物,听声音还是有些温柔的。我微微抬眼,视线停在了他怀中的兔子上,“既然已将夫人的兔子归还,那我便先走了。” “你救了我的兔子,我还未好好答谢你,怎能这么快就说要走。” 对上他那一双销魂的眉眼,果真跟画像里跑出来那般,脑海里蹦出一个最直接能反应我心里状况的几个字:‘他真的是一个人?’ 而后,他请我进了正堂,还唤下人准备了一些糕点茶水款待我。我顿觉受宠若惊,来到这个世界,阑珊作为一个公主的待遇我半点没享受,此次被这般热情款待,我十分高兴。 看来,这次秋姐不给我午饭吃我也算是因祸得福了,这澜园的糕点比起那饭菜要好吃的多,一个不小心我便将桌上的糕点吃得差不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求花花和收藏啦, 10、唇枪舌剑 而五夫人坐在我的对面,只是动作优雅地抿着茶。 他的视线直直的落在我的脸上,我以为是因为我脸上沾了糕点屑,便胡乱的抹了一把,而后抱歉一笑,“呵呵,我吃相不好。” “我看倒是十分可爱。”他唇角微微勾起,笑得有几分妖媚。 我脸部肌肉抽了抽,“夫人真是会说笑。” 他放下手中的茶盏,“莫要唤我夫人,我不大喜欢这个称呼,若是没外人在,便唤我楚煜罢。” 虽说这是极为体现他亲和力的表现,只是,“我不过是一介丫鬟,又怎敢直呼夫……你的名讳。” 楚煜掩唇一笑,如画的眉目暗含情愫,“有什么不敢的,名讳本来就是为他人所用,若是没人用,那空着一个名讳又有何用?” 其实我不叫的话城主大人还是会叫的,我想了想,楚煜乃昊国国君献给御河城城主的,或许他本人并不愿意,身为一个男子被人来来去去称作夫人,心里自然是有些不好受。于是,我与他说,“不如这样,若是日后没外人在,我便称你楚公子如何?” “也好。”他浅笑点头,笑容十分销魂,若不是因着我从小到大锻炼出来的抵抗力,恐怕已被他勾了魂去。 此时,一个丫鬟进来通报,“夫人,四夫人来了澜园。” 我下意识去看楚煜的反应,还是波澜不惊的样子,向着进来的丫鬟说了句,“我等会过去。” 丫鬟应下后便出了去。 我想我也该是时候离开,便起身道:“既然楚公子还有客人,我便先告辞了。” “客人?”他微挑墨眉,“能住在这城主府的自然都是一家人,哪有客人主人之说。” 我勉强笑了笑,“楚公子说的是,是我一时口快,说错了。” 楚煜从凳子上起来,提步走了几步,“不过,一家之中,父子都可反目成仇,少了一份亲缘,住在一个屋檐下心怀芥蒂也是平常不过。” 我还不懂他这话的意思,他转身对我说:“你与我一同前去罢。” 我也不晓得他说的是什么,但是作为一个丫鬟也没有拒绝的余地,便应下了,跟着他出了门。 拐过一道回廊便见到了在月洞门前的四夫人,这也是我第一次见着四夫人,穿了一身宽松的齐胸襦裙,腹部隆起十分高,看得出是身怀六甲。她的身后还随了一位丫鬟。 四夫人见着了楚煜,故作不屑,“我这做姐姐的也真是辛苦,对着上头几位姐姐要恭恭敬敬,对着下面的妹妹还要时时照料,不像有些人,仗着城主的恩宠就以为自己天大地大,连上我那问个安也不屑,还要我亲自上门来。” 这话委实是毒舌了点,连我听着都十分刺耳。我偷偷看了一眼楚煜,他依旧面无波澜,似看淡这冷嘲热讽了。 楚煜唇角微微上扬,“那还真是劳烦姐姐了,顶着身怀六甲的肚子还要过来看望。” “妹妹客气了。”四夫人抚了抚圆鼓鼓的肚子,道:“不过我要好生提醒妹妹一声,妹妹不向我请安我倒是可以容忍的,可是上面的几位姐姐就不同了,她们都是心高气傲的人儿,受不得你这般没大没小,妹妹你可悠着点,别老是躲在这澜园似深闺怨妇哪也不去,不然惹怒了几位姐姐可就不大好了。” 我怎么听怎么别扭,楚煜他是男的呀,还要和几个女的共事一夫,以姐妹相称。再说这四夫人怎么看怎么像电视剧里后宫那些阴险狡诈的女人。 楚煜脸色依旧没变,只是淡淡道:“多谢姐姐提点。” “在这城主府中,各方面都得自己提着心,我这做姐姐的也不是每方每面都提点到。若是等妹妹犯了错我才提点,那可就晚了。”四夫人狐媚笑道。 她身边的丫鬟在一旁冷笑着说:“夫人,五夫人可是个男子,你左一句妹妹右一句妹妹,会惹得他不高兴。” “怎么不高兴了?”主仆两人像是串通好了的,一唱一和,“妹妹既然能以男子之身进来这城主府与我和几位姐姐共事一夫,那自然是要与我们姐妹相称的,难不成还要我称他一声弟弟不是。” 身边的丫鬟掩唇笑着道:“夫人说的是。” 我心里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对主仆的心黑得跟墨水有得比,在这里自编自演着实碍眼了些,我虽不是楚煜身边的丫鬟,但是心里还是替楚煜不甘。念在他给了我糕点吃的份上,我决定出来帮他一把,毕竟他是男子,对付这种长舌妇还是得专门磨练几年的。 我站出来说:“其实,四夫人称楚公子为妹妹也没甚错,楚公子乃男子之身这是事实,四夫人和这城主府人人皆知,若是这其中有人睁着一双眼睛还称一个男子为妹妹,最多也只是证明那人眼睛出了点问题,亦或是……脑子出了点问题。” 我转头向着楚煜说:“说起来,上次一个街边疯了的乞丐还拉住我叫哥哥来着。” 楚煜掩唇一笑,“那后来如何了?” 我笑了笑,“也没甚,我从不与一个精神失常的纠缠,便让他叫去,给了点碎银子就快步走开了。” “那下次上街还是小心为好,这种人惹不得,若不是你快些走了,说不准还能缠上你好一些时辰。”楚煜迎合着。 我瞥了一眼那边气的跟个热包子似的四夫人,而后与楚煜说:“对了,城主昨日不是说今日会过来喝公子亲自泡的茶么,我看这时辰也快到了,公子是不是该进屋准备了。” 楚煜如梦初醒的形容,“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这事。” 那边四夫人瞪着一双眼珠子看着我们,我偏头看了她一眼,“若是四夫人没事便回去罢,你也不想城主大人来到这里与公子相处还要对着你的这幅嘴脸不是。” 那边四夫人一甩手里的丝巾,然后恶毒的眼神扫过楚煜,恨得咬牙切齿,“那,妹……楚公子可要好好服侍城主大人,莫要出了差错才是。” 楚煜微微携笑,“姐姐慢走。” 等四夫人挺着大肚子离开了,我才松了一口气,看着楚煜说:“日后她要是再毒舌你就回驳,把她说得无地自容她就会知难而退的了。” 楚煜一脸淡然,“罢了,这般斗来斗去也不知何时是个尽头,随她去吧,反正,在我进这座府邸的时候,命数都已成定局。” 听他的语气似已经看淡了,其中没了对天命反抗,只待顺其自然。不过于他来说又能怎样,他是昊国人,既然昊国的国君要将他送人,他自然不能违抗皇命的。 这御河城到底有何能耐,能让昊国都对他示好呢? 看来,还是要尽快将那几本史书参详透才行。 离开澜园回到墨园,路过桃花林时正巧看到祈轩在练剑,距离上一次看他练剑已有十多天。因着十分精彩我便停下了脚步,光明正大地看。当然,我留下来看还是因为上次他练了剑之后吐了血,那个样子若是旁边没个人着实可怜。 看着祈轩蓝色的衣袂翻飞,我暗暗赞叹,比武侠电视剧里面的画面还要好看。 “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干活!” 身后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回头,看到的是一双凶狠狠的眼睛,这城主府恶毒的女人还真是多,方才才对付了一个四夫人,现在又来了个秋姐。 早上洗了衣裳之后我就没了活,她现在明显是在刁难。此时不适合争吵,只适合心平气和,“我今日的活都干完了,也没甚可忙的了。” “没活干?”秋姐挑眉,“若是没活干那要你这个丫鬟来做什么?” 我正想说些什么,旁边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风月。” 我心头一惊,偏头看到提着剑的祈轩,连忙道了句,“公子。” 秋姐垂头也道了句,“公子。” 祈轩对着我伸出手中的剑,“将它放回我房里,等会再送一杯热茶来书房。” 我接过他手里的剑,看着他浅浅一笑,“嗯,知道了。” 祈轩说完便与我擦肩而过,向着书房走去了。 旁边的秋姐取过我手中的剑,“还是我来罢,既然你今日的活都干完了,那便去歇着,这些事我来做就好。” 我看着秋姐,“那麻烦你了。” 于是,我落得个清闲。径直奔回房里看书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了爬山,各种累……唔…… 11、御河城 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个人,此人嘴里叼着一根竹签,百无聊赖地持着一根棍子在地上划着。此人正是金银。 我快步上前,问他一句,“你在这里做甚?” 金银蓦地抬头,似猝不及防那般,一双脚使劲地擦着地上的涂鸦,而后慌张站起来,说:“我找你来有些事。” 我下意识去扫了一眼地上被涂抹掉的涂鸦,而后看着金银,“说吧,何事?” “我等会要出府一趟,你有没有东西要我给你带的?” 原来是这事,我想了想,“我倒是很想要一件东西,就是不知方不方便。” 金银上下打量着我,脸微微泛红,“女人的东西我也懂那么一星半点,你想要什么只管说,我都给你带回来。” 金银这个人思想比较偏,我看他这副形容不知又想到了哪里,我正色道:“我想要文房四宝。” 金银脸色僵了僵,眸中泛着惊讶之色。 “怎了?可是不大方便?”我问。 金银摇了摇头,“不是,很方便。” 我微微一笑,“嗯,那就好。” 金银笑了笑,“那个,原来,你会写字。” “会写字很奇怪?”我问。 金银再摇了摇头再点了点头,然后摸了摸鼻子说:“阑珊那丫头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 我黑线,我曾猜想阑珊这丫头文化水平不高,哪知会低到这个境界。作为一个公主在外人看来必定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而阑珊这丫头竟然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虽说,阑珊这两字笔画确实较为多了点。 我左看看右看看,平时见到金银一般都会见到凌佑小公子的,“对了,凌佑怎么没跟着你?” 金银咬着竹签说:“今天中午给他灌了点酒,睡到现在还没起。” 我叹了一口气,无力地看着金银,“你能对他好点么?” 金银反问我,“我对他不好么?” 我无语,看来得找个时间跟金银说说关于儿童教育以及抚养的问题。 金银走后,我便拿出了借来的史书慢慢参详。好在,这个世界的字体并没多难看懂,不过就是中文的繁体。以前我也曾看过几本繁体书,常见的繁体字我也都认得,所以看起这史书来便觉着十分轻松。 看了许久的史书,我竟忘了要吃晚膳。只因这史书竟写的比风月小说还要精彩几分!这书记载并没多详细,所以三本便记载完了关于前朝与当朝的历史概要。 原来,这御河城城主便是前朝皇室之后。五十年前,天下还是统一的时候,由宗政氏坐拥江山,国号为怳。 怳国经历风风雨雨跌宕起伏的五百年,其中出过励精图治的明君,也出过昏庸无能的暴君,到了第二十七代皇帝时,便走向了衰落。因着怳朝末年天灾不断,民众苦不聊生,路边饿死者有之,因瘟疫病死者有之,贫苦地方横尸遍野腐臭连天。朝廷官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只知享乐。发下的饷银一层一层下来便所剩无几,惹得贫苦民众对怳朝大为不满,东南与西北两处各有百姓揭竿起义,意欲推翻旧王朝,另起新朝! 君笙皇帝并非荒淫无度酒池肉林之徒,相反,君笙皇帝是个喜爱琴棋书画的皇帝,寿命不过不惑之年却留下诗篇无数,画作无数。只是,人们往往忽略他的才华横溢只记得他是亡国之君! 当初,两路起义军在短时间内便发展壮大,一路向着怳国国都御河逼近。因着朝中腐败不堪,君笙帝当时无能为力,为保宗政一氏,他下了一个重大决定。 便是将天下三分,东南一带划给起义的吴军,与西北一带都划给了起义的严军,剩下一部分便是现今的御河城所统治的区域。 因着那时起义军有两路,鹿死谁手还难成定局,两方起义军接到君笙帝要割地平分天下的消息后便动了心,答应停战,不再向着御河城逼近。因为若是继续打下去,吴军和严军旗鼓相当,而江山却只有一个,说不定打到最后,一无所获,所以对于君笙皇帝提出的三分只能顺从。加之那时天灾人祸高发,战乱更是让百姓怨声载道,于是,也只能停战。 当时,君笙皇帝将天下三分后便解散了王朝,遣走了那一帮狼狈为奸腐败朝廷的官员,将怳国国号一并去掉,改成御河城,自称为城主。三年之后,刚过不惑之年的君笙城主自刎,留下遗书将御河城交由长子宗政皓彦打理,宗政皓彦便是祈轩的祖父。 看似这是一场亡国闹剧,但是后人才知道这正是君笙皇帝的过人之处,他留下给自己的那一份乃是当时怳国最富有,户数最多的一部分,土地肥沃河流众多,占有了这一块风水宝地,日后卷土重来无疑就是一个优势。而且,当时君笙皇帝将朝廷官员遣散,却没有遣散领军将领,当时的军力全数保留了下来。 所以,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自称为城的御河城在财力和军力上都超过了昊国和郢国,御河城虽为城,却不止一座城,当初君笙皇帝将御河一带的城池都留了下来。若是看两国一城的地图,大可看到其实御河城的领域与昊国郢国相当。所以,御河城虽然以城自称,其实天下人都知晓,这实际是一个国。 近些年,御河城的强大其他两国有目共睹,都频频来讨好御河城。 我想,再过不久,这御河城便不再是一座城那般简单。 看了这段历史,我身为一个网络作者的惯性就是想要为君笙皇帝写一个故事。不过,因着我是个言情作者,所以,改编一下就能写一个亡国君主的风月故事。 因着想写的心十分急切,所以将故事大纲在脑海里过了几遍,就等金银将我要的文房四宝都带回来。 天色已晚,看完了史书我才想起我还没吃晚膳,肚子也是叫嚣着厉害。虽说我雄心壮志地要减肥,但是此时饿的实在难受,便想着去伙房找点东西煮着吃。 来到伙房,寻来寻去只找到了几个番薯。也罢,煨番薯也是十分好吃的。 我生了火,在锅里加了水,免得等会烧空锅。火越烧越旺,等火将要熄灭只剩下火炭时,我便将那几个番薯埋进了灰里,就等着它慢慢熟透。这种方法是小时候去外婆家学会的,乡下地方都是烧柴火做饭的,烧剩下的火炭还可煨番薯吃。用火炭煨出来的番薯香甜可口,外焦里酥,令人回味无穷。 在我喝了好几瓢水填肚子后,香喷喷的番薯终于可以吃了。我用铁夹子将番薯夹了出来,用一个小簸箕装着,煨番薯的甜香味就扑鼻而来。 “我道是谁,原来是你。” 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我吓了一跳,赶忙回头看,门口立着一个俊俏的身影,身子颀长,笑容可掬。 见了是他,我松了一口气,“怎么是你?” “方才散步,听到这边有响声便过来看看。”他提步进来,扫过我手上端着的番薯,“这是……” “这是煨番薯。”看他迷茫的样子就知道还没吃过煨番薯,我问:“你饿不饿?” 祈轩看了我一眼,一声轻笑,“若是我说饿的话,那这煨番薯还会有我的一份不成?” 我道:“就看你会不会嫌弃。” 祈轩扫了一眼簸箕里的几个煨番薯,“若是美味,自然就不会嫌弃。” “唔,味道还是不错的。”我低头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一共是四个,拿出两个卖相较差的用临时找来的药包纸包了起来,其他的连小簸箕一起,伸到祈轩面前,“给你。” 祈轩微微蹙眉,而后动作迟缓地接过。 我拿起两个用纸包好的番薯,提步向着门口,“那我先走了。” 手腕却被一股力拉住,微微有些疼,我回头,看到祈轩黑了的脸,“怎么吃?” 看着他的样子,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敛了敛笑,我十分正经地说:“咳咳,其实,把外面的皮去掉就能吃。” 祈轩将簸箕塞到我手里,说了一声,“跟我过来。” 然后提步就走人,我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干什么,他说跟他过去,那我便听话跟着他过去。 我一路随着他到了正堂,他在高几旁的太师椅上坐下,而后看着愣在一边的我,示意了一下他对面的位置,“过来,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可以弱弱地求个花花么 12、四夫人难产 我乖乖地坐到他的对面,搞不清楚他要做什么。将簸箕放到高几上,我对着他笑了笑说:“还是赶快把这番薯吃了罢,不然冷了就不好吃了。” 祈轩轻声应了一句,“嗯。” 我十分想笑,听他这一个字的回答,我便想着他带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我陪他吃,不然他一个人吃……那场景着实也是怪了点。 我拿了一个番薯,从中间掰开,热腾腾的香气立马散开,酥软的番薯看着十分诱人。我将手中另一半递给了祈轩,若是他不接我便收回来,好在,他也不摆架子,伸了手过来接,指头刚好碰到我的指头。 我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祈轩,比起我的随意,他的动作多了几分文雅。我有个疑问,番薯也算是常见之物,他却问我怎么吃,未免有点奇怪。“你真的第一次吃番薯?” “不是。”他吃了我给的一半,自己拿起一个番薯学着我从中间掰开,然后递给我一半。 我看着他递过来的一半番薯,客气地说:“你自己吃吧,这里还有。” “拿着。”他说。 “哦。”然后,我就收下了。 我与他也没甚话可说,只知吃番薯。若是跟金银一起吃番薯我定是觉得十分平常,但是和祈轩一起吃番薯,我便觉着十分别扭,他贵为城主之子,竟要与我这个身份地位都十分卑微的丫鬟一同吃煨番薯,感觉着实怪了点。 虽知此时问这个问题不大好,但是我还是弱弱地问了,“对了,你怎么会愿意和一个丫鬟一起吃番薯?”而且还是和我这种既没样貌又没身材的丫鬟! 祈轩轻描淡写道:“只是觉着新奇罢了。” 我应了一声,“哦。” 跟一个丫鬟吃番薯很新奇么? 吃了番薯,我与他便各自回去了。那时候夜已深,我洗了一把脸,漱了一下口倒在床上就是蒙头大睡。 挽袖是第六天就回来的了,她说已经请了大夫为娘亲看病,邻居家的大娘也经常过来照看,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在这里洗衣裳,便提早了一日回来。 按照城主府的规定,丫鬟小厮每月都有一日可以回家探亲。我若是不探亲,起码也是可以出这城主府看看的,来了这里一个月有余,还未见过外面的风情。但是一直没找到对的时机跟秋姐告个假,出去走一遭。 我一开始就在想,既然我这副身子的前主人是个公主,为何我还要傻傻地在这城主府做一名任劳任怨的丫鬟呢?偷偷走掉不是更好? 但是,后来想想,阑珊这丫头已签了半年的契约,而现在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她欠下的自然就要我来还,半年也不多,就苦这半年又如何,就当是习惯这个世界的生活罢。 今日一早洗了衣裳过后,就听到城主府各园子的丫鬟们聚在一起说着城主府里的八卦。对于八卦这种东西,只要主角不是我,我都没甚意见。偶尔路过,偶尔听听,丰富一下自己的八卦知识也未必是件坏事。 于是,我光明正大地加入了一群说八卦的丫鬟当中。而这一群丫鬟就是三夫人那边的,当然,说人家八卦是不厚道的,所以,我加入之后只听不说。 “昨晚三更半夜四夫人突然就说要临盆,可把府里面的几个大夫吓坏了!” 我点了点头,继续听。 “听说四夫人的肚子还不到九个月,人人都知十月怀胎才是正常,她不到九个月就生也太早了点。” “而且,听四夫人那边的丫鬟说她肚子里的那块肉太大,难生,结果生了好久都没生出来,那四夫人当时的叫声就跟杀猪似的,连续叫了好几个时辰!” “这可都怪她自己,听说这几个月她每日燕窝人参地吃,也吃不腻,结果燕窝人参是吃了下去,现在倒是因为胎儿太大生不出来了。” “听说,现在还没生出来。” 我听了这些,心里替四夫人默默哀伤了一把,虽然她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作为一个女人遇上这种事也着实是可怜。那天见着她时,我也觉着她的肚子大得不正常,原来是补品吃太多,胎儿在肚子里发福了。 城主的五位夫人之中,我见过三位,一位是五夫人楚煜,一位是他们口中的四夫人,还有一位便是祈轩的生母大夫人。大夫人慈眉善目,虽然年过四十,但是那一副闭月羞花的容貌还是不减当年风姿的,这也难怪她能生下祈轩这般俊美的人。而楚煜则是绝世美男一个,坏在竟如女子般做了这城主的夫人。而四夫人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心肠太毒,嘴巴上总是咄咄逼人,正是蛇蝎妇人一行。 中午过后和挽袖一同洗碗的时候,挽袖小声说起:“听说四夫人生了四个时辰才将孩子生下来,结果,一生下来哭了几声就夭折了,怪可怜的。” 我心里微微震惊,点了点头,“是挺可怜的。” “现在四夫人还在昏睡中,连自己孩子没了都不知道。”挽袖叹了一气,“若是她醒来,也不晓得承不承受得住。” 那又能怎样呢,毕竟人已经没了。 关于四夫人腹中胎儿早产后夭折的事城主府传的风风雨雨,有人暗中窃喜有人默默哀叹。几位大夫也证实了四夫人早产正是有人在燕窝粥里加了催生药,四夫人本人定是不会让身边的人家催生药进去的,也就是说,背后有人做了手脚。 在修罗地狱狂了一圈回来的四夫人醒来后听说自己的孩子没了,就像得了失心疯似的打着赤脚披头散发嚷着要见孩子。身边的丫鬟小厮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将她压制住,后来城主出现,才勉强将她安抚了。 哪知,安抚下来后,她便一口咬定,她的孩子是五夫人害死的。哭鼻子掉眼泪地扯着城主大人的袖子说要为她讨一个公道,定不能让他们的孩子白白死去。 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脑海里浮现的是楚煜的影子,关于他的故事我了解得并不多,也只是见过一次谈一些话而已。但是,因着他那副绝世美貌,只见过一眼便不会忘记。 现在四夫人一口咬定说那孩子是五夫人害死的,不知道城主大人会不会就此轻信,而将楚煜问罪。虽然这是城主府,但是实际上却与皇宫没有太大的区别。皇宫后宫之中勾心斗角处处算计是常见的事,在这城主府同样也有,那日四夫人挺着大肚子去澜园说的那一番带刺的话就是最直接的表现。 想着想着,耳边响起微微的杂声,头脑里第一反应是老鼠,但是听着声音也不大像,手撑着床向着声源处看了看,没看到有什么东西,但是声音却一直源源不断发出。 对面床的挽袖睡得正香,我轻手轻脚下了床,踏上布鞋想过去一探究竟。借着月光看清了缩在桌子底下的一团毛茸茸的白色物体,是一只兔子。一提到兔子便响起了楚煜的那只牛奶糖,我赶忙将桌子底下的兔子抱起来,看了看后腿,有一处伤痕,果然就是楚煜的牛奶糖。 也不晓得它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澜园离这里还有好些距离。但是,房门是关着的,也就是说它其实一早就来了的,只是我和挽袖都没发现它罢了。 牛奶糖睁着一双眼睛看着我,月光下水灵灵的。我对着它微微一笑,现下这般晚了,还是让它在这里住一晚,明日才送它回去。 我倒了一些水喂给了它喝,然后将它放到了蒲团上,抚了抚它的毛发。许是被抚得十分舒服,便安安稳稳地闭了眼睛,伏在蒲团上睡了过去。 等它睡了,我也有些困了,便上了床睡了过去。 第二日,我照常起个大早,围着园子跑步。跑了步,而后就与挽袖一起去洗衣裳。 洗好衣裳之后,我便抱着牛奶糖直奔澜园。 澜园的丫鬟说城主大人正在澜园,若是有事便我晚些过来。我心一下一惊,城主在澜园!他来干什么?此时他刚刚失去一个孩子,而四夫人又一口咬定五夫人是给她下药的人。那城主这时候来,是不是过来问罪的? 我往澜园里边看了看,对着面前的丫鬟问:“那个……城主大人来找夫人,是要做什么?” “这个我也不晓得,今日一早城主大人就来了,现下还没离开。”看那丫鬟焦急的脸色,想必也是担心了好久的。 作者有话要说:求花花,求收藏。顺便推荐一下旧文《一段风月两生缘》,专栏里有。 13、美人怨 怀里的牛奶糖蹭着我的手,我心里有一股不好的预感,“那……城主大人有没有对夫人发火?” 丫鬟说:“今日一早城主过来的时候就黑着一张脸,而后和夫人进了赏心阁,还吩咐下来不准外人去打扰。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我凝思想了想,若是城主大人真的将这桩罪怪在了五夫人身上的话,那该是大发雷霆才是,怎么现下也没甚动静。 丫鬟一脸焦急地看着我,“这该如何是好?夫人从不出这澜园,绝不会去加害四夫人的!” 我点了点头,上次四夫人那般冷嘲热讽,楚煜都可以容忍,想来他的度量十分之大,心地自然也是善良的,加害四夫人的事他自然不会做。 我想了想,对着面前的丫鬟说:“不如这样,你去准备两杯茶,待会我送过去,看看情况。” 丫鬟一时犹豫,“只是,城主说不准去打扰。” 我咬了咬唇,“不打紧,送茶的是我,若是怪罪下来,也只是怪我一人。” 丫鬟再次迟疑,最后才点头,然后准备茶水去了。 我将牛奶糖安置好,端着那两杯清茶去了赏心阁。这赏心阁位于澜园最里面,临湖而建,适宜观景座谈。 我一手稳住托盘,抬手敲门。 “谁?”声音较为洪亮,想来是城主大人的声音。 我道:“奴婢是来送茶的。” “我已吩咐过,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过来打搅!” 我继续说:“奴婢念在城主与夫人一早上没进过茶水,所以才自作主张送来了。” 里面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传来,“罢了,反正我也有些渴了,就让她送过来罢。” 待听到里面有回应叫我进去,我便推门而入了。 景象全在我想象之外,在临着窗的檀木榻上,是隔着棋盘相对而坐的两名男子,一名有着绝世美貌,一名虽然快及半百,却看上去十分年轻俊朗,若是不晓得这是城主大人,也只能猜想他才过而立之年罢。 绝美的男子将食指与中指夹着的白子落下,俊朗的男子便看着棋盘入神,手中摩挲着一粒黑子。 我提步过去,将托盘上的两杯茶放在两个人中间的棋盘旁,城主大人的视线落在棋盘上,未曾抬头将视线移到其他地方,而楚煜则抬头看着我,顺其自然地问:“兔子可有喂过食了?” 我微微惊讶,他怎么知道兔子在我那里,而且这次来就是为了还兔子的。但是跳过这个,目前最重要的是答话,“回夫人,还没。” 楚煜端起茶盏浅抿一口,似无心似有意,“那便去伙房找些东西喂他,在我下完棋之前,你都好好看住它,莫要让它再乱跑。” 我点头应下了,“是。” 楚煜放下茶盏,淡淡道:“下去吧。” 我躬身下去,缓过来一口气,好在城主大人并没有像我想象之中那般为难楚煜。但是,刚才楚煜让我在他出来之前好好看住牛奶糖,实则就是叫我在他出来之前莫要离开? 还是我误解了?那为何他会特意吩咐我,我并不是他府上的丫鬟,这点他是清楚的,为何还要特意吩咐我,还说在他出来之前好好照顾牛奶糖。 斟酌再三,我决定按照他说的,先去伙房找些胡萝卜喂喂牛奶糖,然后再在这澜园逗留一些时辰。等楚煜出来再说。 第一时间,我先是奔过去告诉方才准备茶水的丫鬟,她的主子现在十分安好,在未来也不大有危险的可能。那丫鬟心里放下了一块石头,握着我的手感谢了我九十九次。 我抱着牛奶糖,在丫鬟的带领下找到了伙房,澜园的伙房就在西北角。这城主府中每个园子都有个伙房,也就是说平日里他们都是各自在自己园子里用膳的,除非是一些特殊的日子,这城主府的一家人才会聚在一起吃个饭。 我找了几根胡萝卜,切成了条。将牛奶糖放在石桌上,一边看风景,一边喂着牛奶糖吃胡萝卜。 楚煜和城主大人从赏心阁里出来后,便一起去用了膳,听丫鬟说还算心平气和,也没见城主大人有什么过激的情绪。 我空着肚子坐在石桌上把牛奶糖的肚子喂得圆滚滚的,直到它看到胡萝卜就泪眼汪汪,我看到胡萝卜就肚子叫得比打雷还响。 楚煜身边的丫鬟过来叫我进去,说是城主大人走了,五夫人在房里等我。 我搂着牛奶糖过去。 见到楚煜之中,我先是将怀里的牛奶糖交给他,而后辞别的时候。 他一边抚着怀里毛茸茸的兔子,一边问:“难道你就不想知道我为何叫你留下来等我?” 说句实在话,我很想知道。我看着他,“所以,我现在可以知道你为什么要留我下来了?” 楚煜抱着兔子在摆满糕点的桌子旁坐下,他看着我,“过来坐。” 我过去坐下,扫了一眼桌子上的糕点,咽了咽口水。 “吃罢,这些都是为你准备的。”楚煜看着我说。 听了他这话,我自然就不客气地捻起最近的糕点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说:“楚公子有话不妨直说。” “自从第一眼见你,我便觉着你比别的女子都要聪明。”楚煜抚着兔子毛道。 我咽下一口糕点,抬眸看那张绝美的脸,“楚公子这是抬举我了,我不过一个丫鬟,不比别人笨就算谢天谢地,更遑论聪明。” “你何必谦虚,能三言两语将四夫人打发走的丫鬟自是不容小觑的。” 虽然我不敢自称是有多聪明,但是既然他提起这个问题就不会是随意说说,其中必定还有玄虚,我径直说:“我记着楚公子是要说留我下来的原由,现在可是有些扯远了。” 楚煜莞尔一笑,“既然风月不喜欢将话题扯远,我便不拐弯抹角了。” 我咽下一口糕点,再喝了一口茶听他说。 “风月可愿来我这澜园?” 我被一口还没下肚的茶呛了一下,胡乱用袖子抹了抹嘴,然后抬头看着着他,“哈?” 楚煜绝美的脸上微携浅笑,“听说你在墨园过的十分辛苦,若是过来澜园,我自是不会亏待你。” 在他再次提到叫我过来澜园,我终于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挖墙脚,我放下茶杯,正色道:“我是墨园的丫鬟,过来澜园串串门还好,若是说长久的话,恐怕不大好。” “这倒不打紧,只要我与城主说说,从此以后你便是澜园的人。” 我皱了皱眉,上次我帮着他打发了四夫人,这次便叫我来他这边当丫鬟,果真是另有意图。我试探性地说了句,“想来,我对于楚公子来说是个可利用的人罢。” 楚煜那副好看的眉眼依旧浅浅携笑,“方才才说你聪明,这不,连我想什么都猜到了。” 我扯了扯嘴角,看来他真的是想让我来帮他对付四夫人。四夫人因为痛失了爱子,现在一口咬定就是楚煜害得,想必以后还会变本加厉地对付楚煜。而楚煜身为男子自然不好明目张胆与一个女人发生正面冲突,而我作为一个女人,又是一个懂得以牙还牙的女人,自然就可以被他利用。 看来,我得重新审视楚煜这个外表看上去一尘不染的绝世男子了。 “怎么,风月不愿意?”楚煜一双琉璃似的瞳眸看着我,眉梢浅浅携笑,十分勾魂。 我定了定神,“楚公子可能有些误会了,其实我本人并不喜欢勾心斗角。”所以,更不可能帮着你和四夫人吵架。 楚煜轻抚着牛奶糖,端起桌上的茶水浅浅喝了一口,“风月才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我请你来,倒不是为了勾心斗角,所谓的利用亦不过是让你过来帮着我的打理澜园罢了。再说你在墨园过的并不好,过来我这边或许会好些。” 他这样说,我自是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羞愧感,“多谢楚公子好意,不过,在墨园虽是苦了些,但是日子还是过的挺好的。” 楚煜道:“其实,我想请风月过来也是有些私心的,在这城主府我算是举目无亲,当初就把自己带了过来,连个贴身的丫鬟都没带。说来还是有些可笑的,风月你的样貌与我一个故人极为相似,所以,一见着就有些亲切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花花,求收藏,各种求 14、长相思兮长相忆 我抿唇笑了笑,“那可真是巧,若是日后有缘,楚公子的故人我倒是想见见。” 楚煜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踱步到檀木榻前再坐下,将牛奶糖放在了榻上,白皙修长的玉指抚着牛奶糖的头,他轻声道:“只可惜,我那位故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我微微惊讶,怔愣半响便连忙抱歉道:“对不起。” “没甚对不起的,是我要提她的。”楚煜落在牛奶糖的视线移到我身上,“既然风月不愿来澜园,我也不勉强了。不过,我这兔子似乎特别喜欢风月,日后你若是得空,便过来看看,可好?” 我点了点头,“若是楚公子不介意,我倒是十分乐意的。” 从澜园出来之后,我便沿着原路回墨园,路边几个丫鬟还在说着四夫人的事。我却没了兴致,径直回到了墨园。 挽袖还帮着我留了中膳,我摸了摸肚子,方才吃了些糕点也没多饿,但是既然挽袖留了我便还是吃一些罢。 我吃饭的时候,挽袖坐了下来说:“对了,方才秋姐过来了。” 我嘴里嚼着一块肉,抬头看着挽袖,“她来作甚?” 挽袖一手放在桌上,一手支着下巴,“她本来是想来找你去做事的。” 她特意过来叫我去做事?恐怕表面上是做事,实际上是刁难。我笑了笑,“那我不在这还逃过一劫了。” 挽袖双手放在桌上,向我这边倾了倾身,“结果一来没见找你,就在这房里逛了逛,看见了你床头的几本书,就问是哪来的。” 我咽下一口饭,喝了一口粗茶,“然后呢?” “因着怕她乱造是非,我便告诉了她,她一听这书是从公子那里借来的,说了几句嘲讽的话,然后就说要将书还回去。”挽袖叹了一口气,翻了翻白眼,“没见过她这样的,总以为自己是公子的夫人似的,别人和公子沾上了一点关系就恨得牙痒痒。” 我将碗筷往下,摸了摸肚子,然后再喝了一口茶,“罢了,反正那几本书我已经看完了,她帮着我还了,我还落得个清闲。” “也是,所以我让着她还去了。” 挽袖帮我收着碗筷,我和她一起将东西送到伙房。 晚上闲得无事,我便拿出笔墨纸砚准备继续写君笙皇帝的风月故事。昨天写到君笙皇帝在亡国之后带着自己的皇后离开了皇宫,并下令将皇宫烧毁,住进了皇家的别苑,即是如今的城主府前身。住进城主府后,君笙皇帝的皇后不幸得了重病,不久便要与世长辞,君笙皇帝花了重金请来各路江湖郎中,都未能将皇后的病治好。不久,皇后便离开了人世,君笙皇帝每日郁郁寡欢,对物思人,相思入骨。 皇后死后的第三年,君笙皇帝含泪对着一只梅花钗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说了那句话之后,君笙皇帝拿出早已准备的利剑,就这么了解了自己,鲜血染红了那支梅花钗,而君笙皇帝终前抱着的便是皇后的灵位牌! 因着不是长篇,所以今天就该要收尾了,接下来便写君笙皇帝死后的事,大概写两千多字就可以结尾。 故事线路是我今日早上洗衣裳的时候就想好了的,现在只要写下来便好。 只是,这房里该找的地方我都找了,找了几遍也没见着我那本快收尾的风月小说。我问正在缝补衣裳的挽袖,挽袖摇着头说没见着。 我再找了找,还是没找着。坐下来细细想了想,我记得那本风月小说我是与那三本史书放在一起的,既然史书被秋姐看见,还拿去还给了祈轩,那…… 我心想不妙,那本小说不见了是小,被祈轩看见是大!要是他晓得我将他的曾祖父写成那个样子,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灭了! “风月,你怎么了?” 许是我十分着急,挽袖便以为我有什么事,我摇了摇手,“没事,没事。”我指了指门口,“话说,我还有些事,先出门了。” 挽袖有些不解,“你出门去哪?可要我陪你?” 我走到了门口,“不用,不用,呵呵,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出了门,我疾步沿着长廊走了半圈,再穿过一条石头铺成的小径,便看见了祈轩的书房。说辞我早已想好,就是说我想再借几本书看看,他若是允许的话定是会让我在书架上找,到时候我只要找到我那本然后借回来,若是看到好看的,还可以在借几本书来看看。 有了这个周全的计划,我抬手敲了门,等着里面有回应了,我才推门而入。 进了书房,我十分恭敬地微笑着问了礼,“公子。” 祈轩将手上的书卷放下,见了我这幅德行便无奈笑了笑,“今日来是要我听故事,还是说你又被欺负了?” 难道我给他的印象就是这些?我弱弱开口,“是有那么点事,不过不是让你听故事,也不是被欺负了。” 祈轩端起茶盏慢悠悠地抿着,“那是什么?” 我清了清嗓子,“我这次来是想借书的,不知道可不可以。” 祈轩放下茶盏,视线投向了我这边,“自己过来拿。” 我低头应了声,“哦。” 我走到了他后面的书架找书,这里的书不比我那个世界的书,书脊上都写了书名,这里的书都是在正面写的书名,要抽出来看看才晓得。 我在书架子上翻了好些时间,翻到了那三本史书,却没见着我的那本。难道是我的那本并没有被一起带过来?还是说秋姐发现了其中有一本字迹和字体都有些不同,所以就没拿过来还给祈轩? 正当我在分析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君笙皇帝最爱的并不是皇后。” 我手一抖,手上的书撒了一地,而后我连忙蹲下去捡书,心扑通扑通的跳得十分快,而且还十分不争气的在抖。听祈轩的语气,十有八九是看了我那本风月故事。我记得前面的故事写得十分狗血,把君笙皇帝写成了一个只会谈情说爱且为爱痴狂的懦弱君主。 我捧着书站了起来,祈轩背对着我干咳一声,“过来。” 我咬着牙移了几小步,不敢正视他,只能侧着身子,首先认错,“我知错了。” “那你可知犯了什么错?” “我不该用前朝皇帝的真名乱写乱造。” “除了这个,你可知道,若是这本书被外人看了去,随时可以定你一个篡改历史的罪名。”祈轩幽幽道。 他说被外人看了去,那也就是说他对于我来世不是外人?我转身向着他,在他背后道:“现在知道了。” 祈轩翻着手里的那本书,说:“你的字迹十分奇怪,有些字都是简化了的,是谁教你的?” 若是我说是小学老师教的,祈轩定是听不懂,所以我用了他能听得懂话解释:“因着我才学浅薄,加之喜欢乱写乱画,所以,每每遇见了难写的字便简写了。” “才学浅薄?”祈轩轻笑,翻到了一页,上面写着一句:捻一枝梅花寒香彻骨佳人佳人送,奏一曲离殇相思如梦谁能懂? 这句正是皇后与世长辞后,君笙皇帝思念成灾而后写下的。 而后就是他对着梅花钗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再就是君笙皇帝持剑自刎的情节。 “当年君笙皇帝最爱的是他身边的一个宫女。”祈轩慢慢说道,似在说一个被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因那名宫女并不想飞上枝头做凤凰,便一直在他身边做了一个宫女,陪伴他走过最艰难的时候。可最后天下太平时,那名宫女却被皇后赐下了毒酒。” 有些惊讶祈轩会跟我说这些大部分人不知情的秘史。倘若真是如此,那我不是错点鸳鸯了,按理来说皇后杀了君笙皇帝的挚爱,那该是恨她才是。而我却硬生生将他们两个凑成了一对坚贞不渝的苦命鸳鸯。 我看着祈轩的侧脸,“为什么跟我说这个?” “跟你说这个是想告诉你,莫要乱篡改历史罢了。” 可是那史书上并没有记载君笙皇帝喜欢的女子,皇后的事都是我自己编出来的。“你怎么晓得君笙皇帝喜欢的是身边的一名宫女的?” “你看的是史书,而我看的是他的随笔录,自然要知道的多些。”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文文有些慢热了,唔,希望亲们可以一路看下去吧,总会有热的时候滴 15、明争暗斗 君笙皇帝也曾住在这城主府,他死后后人能找到他的随笔录也是十分正常的。我顿了顿,弱弱开口,“那三年后,君笙皇帝为什么会自刎?”我想知道的是,他是不是为了一个情字而自杀。 祈轩指腹摸索着茶盏的杯沿,轻描淡写道:“君笙皇帝自刎那天,正是那个宫女的三年忌日。” 也就是说,君笙皇帝很大可能就是为情而自杀的。看来他还真是个痴情种,但是史书的解释却是说他是亡国君主,因为不堪国人的辱骂而自我了结。 我捏着拳头干咳了一声,用眼角瞥了一眼祈轩,“你把这个秘密告诉我,就不怕我说出去么?” 祈轩偏头对上我的眼,挑眉道:“你敢?” 我被他这种眼神看着全身打了个冷战,摇了摇头,立即下保证,“不敢。” 祈轩这才收回那冷冷的眼色,将视线落在了我的风月小说上。 我指着那本风月小说道:“那个,那本书我可以拿走了么?” “不行。” 我再次保证,“你放心,我拿回去之后,今晚就销毁它,保证这世上绝对不会有人看到!” 祈轩将书合上,“这书先在我这儿放着。” 为什么?!我黑线,难不成还要用这个把柄方便日后来威胁我?但是,以祈轩的为人不太会做这种卑鄙无耻的事,于是我再次弱弱开口,“那个,你要是不信我回去会烧毁的,我当着你的面烧毁便是。” 祈轩轻飘飘的眼神落在我的捧着的几本书上,“你不是说借书么?借好了?” 我摇了摇头,“没有。”然后指着桌面上那本,“其实,我是来借那本的。” “这本不行。”祈轩淡淡道。 我我我,他也太不讲理了,这是侵犯我的私人财产!当然,这种话只能在心里默默说。我将手里的书一一放了回书架上,随意拿了一本兵家列传,然后转身走到祈轩旁边说:“我借好了。” “唔。”祈轩执笔在一张铺好的宣纸上写着,一边写一边说:“等会送杯热茶过来,记住,我只喝淡茶。” 我也不晓得他喝多淡的茶,若是等会送来一杯茶他不喜欢,那就十分麻烦了。我道:“等会我跟秋姐说说,让她送过来。”反正,为祈轩做牛做马秋姐随时都是一百个愿意的。 祈轩停笔,抬头看着我,微微蹙了眉,“我记得我叫的是你。” 我嘴角扯了扯,虽说他是主子他最大,但是我想了想,“我怕我泡的茶你不喜欢,秋姐这方面比我好些,所以……” 祈轩提笔沾墨,笔尖在宣纸上行云流水,“莫要再浪费我的口舌,一刻钟后,送杯茶过来。” 我应了一声,“是。” 看他的形容,若是我在推脱下去他恐怕就要发火了。于是,我恭恭敬敬地退了下去。回到寝房之后,挽袖已经睡了,房里的灯还没熄。我轻手轻脚将借来的书放在床头下压着。 然后再转身出门泡茶去。 “风月,这么晚还去哪?”身后传来挽袖的声音。 我站住脚,回她一句,“没事,我睡不着,出去走走,晚点就回来。” 然后,我踏出了门,将门关好,奔着泡茶去。 说起泡茶这还真是个技术活,若是按照茶道来又是很多讲究,但是现在时间不允许,我便没去做什么讲究。也不晓得怎么泡淡茶,反正就是先把前几次泡的茶倒了,然后再泡一次,这样泡出来的茶水可能就淡了许多。 端着一杯茶去祈轩的书房,我特意加快了脚步,也不晓得过了一刻钟没有。 在门口抬手敲门,里面一声进来,我便推门而入。首先看到的却是秋姐,她抱着托盘在一边站着,祈轩旁侧就有一杯茶,想来是秋姐刚刚送过来的。 秋姐一见到我便黑了脸,一双眼睛瞪着我似要将我看得灰飞烟灭。 我愣在那里,不知道该不该进去。祈轩抬头看我,“愣在那里作甚,过来。” 我看了一眼祈轩,再看了一眼秋姐,一股不好的预感冲上心尖。我提着沉重的步子迈到祈轩的书案前,余光里秋姐那双眼睛更加恶毒了。说不定今晚的睡前运动就是和她吵一架或者是打一架。 秋姐在祈轩的右侧,我从另一边拐到祈轩的左侧,将茶水放到了他旁边。小声说:“你的茶。” 祈轩端起了我的那杯茶,揭开查盖浅浅喝了一口,然后问我,“什么茶?” 我答:“铁观音。” 祈轩放下茶盏,说:“淡的都快没味道了。” 我自然不好告诉他这是泡了好多次之后的茶叶泡的。 秋姐忍住她的那一腔怒气,十分客气地笑着说:“风月,来,你跟我过来。” 那正是标准笑面虎的表情,我牙一紧,面带苦涩,这一去又不知道动口还是动手。但是不去又不行,我移着步子缓慢跟上秋姐,双手紧紧抓住手上的托盘。 “先别走,过来帮我磨墨。”这声音是祈轩的,但是他没指名道姓,我也不晓得他叫的是谁。 秋姐立即反应过来,回头含笑道了一句:“是,公子。” 祈轩抬手指着我,“我说的是她。” 我看着秋姐的脸本来由黑变成红,现在又由红变成绿,再然后就没了。我抱歉地朝着秋姐笑了笑,“我过去磨墨了。” 然后将手上的托盘也交到了秋姐手上,“我这个也麻烦你了,多谢。” 然后,秋姐的脸又变成了黑色。再然后,她就带着一股能烧掉圆明园的怒火出了门,该是回去砸东西去了。 我走到祈轩旁边,拿起墨锭在砚台上磨着,房中静默,只闻墨锭与阳台摩擦时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祈轩将宣纸写满之后,便折了起来,装进了一封黄色纸的信封中,而后将信封压在一本书下。再端起茶来,而后问,“这茶你泡了几次?” 竟然被看出来了。 我弱弱开口答:“五次。” 他极度不满道:“我说的淡茶不是这么个泡法。” 我嗫嚅道:“那是怎么泡?” “茶的浓或淡,取决于放的茶叶多或少,难道,这也要我教你?” 我黑线,怎么一开始没想到,少放点茶叶不就成淡茶了!我端起秋姐送过来的茶递到他面前,“那你还是喝这杯吧。” 祈轩看我一眼,放下手上的茶盏,接过我手上的,揭开盖子浅浅抿了一口。 我拿起墨锭继续磨墨,说:“虽然我是你园子里的丫鬟,但是秋姐不喜欢看到我接近你,你日后还是莫要让我送茶了。” 祈轩放下茶盏,“既然你也晓得你是丫鬟我是主子,让你送杯茶过来还要让我看别人的脸色不成?”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道:“我是说,你叫秋姐送茶也是一样的,若是她不在,我便帮你去叫她,她一定十分乐意。” “别说了,我不想听你偷懒的借口。”祈轩从椅子上起来,我吓了一跳,以为他发火了,结果是走到了书架前找书去了,“我要看书,用不着磨墨了。” “嗯。”我停下手,回头看了一眼他在书架前的蓝色背影,心里顿时不是个滋味,什么叫不想听我偷懒的借口,那是借口么,那是事实好么?! 祈轩一边找书一边说:“你只要记着,墨园只有一个主子,作为丫鬟,你也只需要听我的话。” 祈轩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个恍惚便觉着他像现代高干文里边强取豪夺的总裁大人,十分潇洒得对着弱小的女主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只能听我一个人的话。” 然后,弱小的女主就闪着一双泪眼,红着一张小脸,再然后就是男主俯下身在女主唇上落下一吻。 我摇了摇头,回过神,小说看太多果真不是一件好事,随便一个小事就能想歪。 祈轩已经找到了书回到了椅子上,看了一眼杵在他旁边的我,“回去罢。” 若是此时回去,说不定刚才受了气的秋姐就拿着菜刀红着一双眼睛在外面等着我,想想也是十分恐怖的。我移步到书房临窗设置的长榻,“那个,先借你这坐坐,我晚点再回去,放心好了,我不会打扰你的。” 祈轩抬头看了一眼我,唇角隐隐带着笑意,“随你。” 作者有话要说:求花,求收藏, 16、八月流火 我在长榻上坐下,一双脚放在榻边放脚的台子上,坐得十分端正。眼角瞥到榻上案几上的一本书,我偷偷瞄了一眼书案后静读的祈轩,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便拿过了那本书过来翻了翻。 这一翻才知道,这是一本圣贤书,大抵就跟四书五经差不多类型的。我虽喜欢古代文化,看过的古代书籍也不少,但是只讲理论的圣贤书我一直提不起兴趣,所以,这本书我看着看着便觉得十分困。 脸上被凉凉的东西拍了拍,我才睁开眼睛,看到的是面前的祈轩。我一个激灵坐了起来,没想到刚才趴在这榻上睡着了! “若是困了便回去歇息罢。”祈轩轻声道。 我也不晓得现在是什么时辰,也不晓得自己睡了多久,但是,秋姐这时候绝对睡了,所以,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去了。 我从榻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指着门口道:“我先回去了。” 我提步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对了,你也别熬夜了,熬夜对身体不好,早些歇息罢。” 祈轩负手而立,背对着我,“我自有分寸。” 我转头,提步踏出了门槛,顺带将门带上,便沿着回寝房的路走。 第二天早上我终于晓得什么叫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了。 那时候天才微微亮,一阵敲门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挽袖穿了衣裳和鞋子去开门。开了门,挽袖叫了句:“秋姐。” 我顿时睡意全无,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气势汹汹而来的秋姐,一种不祥预感笼罩。 秋姐走到床边,指着我的鼻子,“你,快给我起来,去洗恭桶!” 不想跟她过多的纠葛,斗来斗去也不是个办法,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穿好了衣裳,下了床,擦过她的肩膀。对站在门口的挽袖说:“我先去洗恭桶,等会再过来洗衣裳。” 挽袖为我抱不平的白了一眼秋姐,对着我点了点头,“嗯。” 我对着挽袖微微笑了笑,然后十分潇洒地出了门,洗恭桶去了。 平日里,洗恭桶这种活都是墨园的小厮做的,今天秋姐叫我来做,无疑就是为了一泄昨晚的怒气。 洗恭桶绝对是个技术活,除了要对各种臭味有超脱常人的忍耐力还要有较为大的力气,不然这恭桶要不就洗不干净,要不就沉到了池子里。 在连续洗了两个恭桶之后,我总算参悟了这洗恭桶的奥秘。平日里洗衣裳洗得手发白,今日换着洗恭桶,也别有一番趣味。 池子里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的时候我被吓了一跳,恭桶掉进了池子里,刷子也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我连忙站了起来,转身看向后面。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白色衣袍,一袭黑色长发散落在肩上的素颜女子,有着几分美貌,但是此时却让人有一种阴森的感觉。是四夫人。 她眼神空洞,幽幽开口,“看到我的孩子了么?” 我心里一抽,她疯了…… 我立即摇头,“没,没有。” 她指着我身后的池子,脚下移着步,“我刚刚看见他了,他,他是不是在那里面?” 我上前搭住她的肩膀,阻止她再往前,“不是,他不在里面!” 她继续幽幽地说着,“可是我刚刚明明看见他了,他就在里面,他在叫我,他叫我过去,叫我去救他……” 好在她力气不大,我用蛮力就把她带到了离那池子较远的地方,双手握住她的臂膀,“你清醒点!” 她空洞的眼神看着我。 我道:“孩子没了还可以再生,但是前提就是你要保重自己!”再说,看她的形容也不过二十五六的样子,再生几个是绝对没什么生理障碍的。 她脸上不屑地笑着,拍开我搭在她肩上的手,后退一步,“再生?哈哈哈哈……” 她随意一指,眼泪竟然唰唰地就流了下来,“现在城主大人被那个妖孽迷得神魂颠倒,连自己骨肉没了也不在乎!再生?哈哈哈……再生……怎么可能……不可能了……” 她这个样子我也看不出她到底是真的疯了还是假的疯了,若是疯了她为什么还记着自己的孩子没了,但是为什么又要到处找她的孩子……我在原地看着她这样笑着哭,哭着笑…… 最后,她的贴身丫鬟焦急地过来,一边抹着泪一边扶着她离开了。 我看着她们离开的背影,心里顿时五味陈杂。其实,在这个世界,作为一个女人,又作为一个丈夫有很多妻子的女人,孩子才是她们一生寄托罢。 我走到池子边,捡起了刷子,往池子里看了看那只沉了下去的恭桶,现下还要想个办法将它捞上来,又是一个技术活。 在将墨园里头大大小小的八个恭桶洗完之后,直接导致我看着午膳就想吐。于是,我跟挽袖说不吃了,当做减肥。 我坐在花园的潇湘池边,这个池子开满了荷花,现下正是流火八月,再过不久这满池的荷花就要凋零。我在身边捡了一块石子扔到了池子里,伴随着石子落水的声音,还有另外一声水声。 我偏头,看到站在我身后面的金银,他嘴里还是嚼着什么,让我想到他刚刚去了哪家伙房偷吃去了,刚才的声音就是他扔了东西进去。 他过来在我身边坐下,伸出手掌,手心里有好几颗花生。我看了他一眼,不客气地去抓他手里的花生,一抓就全部抓完了。 金银双手向后撑着地,看着我,“怎么了,一个人在这里闷坐。” 我剥了一颗花生放进嘴里嚼着,“没什么,就是看着风景好,过来坐坐。” 金银环视了四周,“唔,风景确实好,不过,这城主府的风景哪里不好了,偏要来这里坐?” “这你也管。”我扔了花生壳,瞥了金银一眼,“凌佑呢?” 金银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那小子又不是我儿子,我哪能一直带着他。” “你不是专门负责照顾他的么?” 金银抬头看着天,嘴里用舌头玩着叼着的草,“所谓的专门不过就是陪他玩,其他时间,都有奶娘带着,不关我事。” 我将那几颗花生吃完之后,拍了拍手,还有些饿,便伸手向着金银,“还有没有吃的?” 金银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又没吃饭?” “嗯。” 金银无奈叹气,吐掉嘴里的草,一副正经的样子,“我早跟你说过,你这样不算很胖,世上比你胖的女子多得是,用不着减肥,你怎么偏不听?” 我捏着脸上的肉,“还说不胖,都可以捏得起肉。” “谁脸上没肉,没肉的那是骷髅头!” 金银正经起来我还真不习惯,我斜着眼睛看他,“你又不是我,你怎么会理解我的心情。”世上那个女生不希望自己瘦点的? “那你说说,你什么心情?” 我双手抱着膝盖,将下巴搁在膝盖上,故意说:“这世上的男子都喜欢瘦的女子,若是我不变瘦点,那日后嫁不出去怎么办?” 金银结结巴巴地,脸微微红,“谁,谁,谁说世上的男的都喜欢瘦的女子的,我,我就,不喜欢!” 我惊讶地看着他,“莫非你喜欢肉多的?” 金银的眼珠子转到了我这边,而后快速转到别处,“反正就是不喜欢瘦的。” 不喜欢瘦的就是喜欢肥的,我心里感叹,“金银,你的兴趣好特别!”这不是一个以肥为美的世界,但是金银能有这种想法真的是十分可贵的。 金银站了起来,向我伸出手,“走,吃饭去。” 我看了看他的手掌,再看了看他,“不去,我吃不下。” 金银很认真地说:“既然饿了,哪有吃不下饭的道理。” 我抱着膝盖,看着那边的莲花,嗫嚅开口:“今天被秋姐叫去洗恭桶,现在一看到饭菜就想吐,吃不下。” 金银又在我身边坐下,“那长舌妇又欺负你了?!” “也不算欺负,就是……就是……”我想了想,放低了声音,“也算是欺负。” 金银在旁边捡起一块很大的石头扔进了莲花池,引起了很大的水花,我微微偏头看着不太寻常的他,“你干嘛?” 金银正义凛然道:“我一定要给点颜色给她尝尝,让她知道我的人不是那么好惹的!” 我黑线,“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人了?” 金银咧着嘴尴尬地笑了笑,“不是,我的意思是我是专门负责保护你的,总不能看着你让别人欺负不是,呵呵……” 金银摩拳擦掌,把指关节捏的咯咯咯咯响。我捏着拳头咳了咳,温馨提示道:“她始终是个女人,你下手轻点。” 17、月下对饮 金银一拳打在了旁边的柳树上,刷拉拉地就下来了N片树叶。金银很潇洒地对着拳头吹了吹气,然后对我使了一个挑眉的眼神,“你放心好了,我一向懂得怜香惜玉。” 所谓的怜香惜玉我是第二天才看到的,那时候刚洗完了衣裳,我和挽袖各提了两桶衣裳去晾的时候便看见了秋姐。 只见她弯着腰左顾右盼,瞻前顾后地向着这边而来,身上的衣裳湿哒哒地还在滴水。想来她只顾着别处并没有留意前面就是我和挽袖。当她看见我们的时候吓了一跳,我和挽袖不约而同地捂住了嘴和鼻子,不得不说,她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恭桶味,还是那种没有洗过的。 秋姐的眼睛是红的,想必方才就哭过了,见了我们,她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今天的事你们要是敢说出去就给我去洗一个月的恭桶!” 我和挽袖捂着嘴相视,然后点了点头,表示绝对不会说出去。 秋姐吸了吸发红的鼻子,十分尴尬地开口,“公,公,公子在不在前面?” 她心里一直倾慕着祈轩,要是被祈轩看到她这副摸样,她定是自刎的心都有。不得不说,金银这小子真的十分怜香惜玉! 我十分正经地说:“公子不在前面,你放心去吧。” 后来我才反应过来,这放心去吧好像是鼓励勇士慷概就义用的!所以,秋姐没走多远就大声尖叫,然后打道回来,风一样地在我身边拂过,留下一片茅房的香味。 我向后看了看,一身蓝衣的祈轩正由长廊那边负手路过。我和挽袖相视一笑,继续提着衣裳去晾。 再后来,去澡房洗澡的丫鬟们都抱怨澡盆有一股很重的臭味,私底下说着不知道是谁在澡盆里失禁了。然后就看到刚好路过的秋姐那张红得跟红烧肉似的脸。 那日晚上圆月高挂,清风徐徐,舒适凉快的微风中还携着花的清香,十分宜人。我漫步在这墨园的园子中,想起了以前与家人在中秋节观月赏景的情形,那时候我还是蓝昔,不是风月也不是阑珊。 也不晓得老爸老妈他们在得知我消失之后是什么个反应,八年前他们就已经晓得,是不是和我一样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所以,也不是很伤心,就像老妈说的只当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回忆着以前的种种,不知不觉已来到了前庭。 银色月光下,石桌上一副白玉酒器泛着幽光,在石桌前静坐的蓝衣男子执着白玉杯放在唇边浅抿。 我在不远处看着,他这个样子倒让我想起了那些古代诗人,喜欢花前月下,对酒吟诗。他这么好的兴致我自是不忍心打扰,所以就轻手轻脚地转身离开。 “过来。”刚要走就听到了后面的声音。 我回头,对着他指着我,问:“我?” “这庭中除了你还有谁?” 我下意识看了看四周,确认没别人之后就走了过去。 他淡淡道:“坐下。” 我在他对面的石凳坐下,弱弱开口,“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 祈轩唇角微微携笑,“现在不是两个人了么?” “会喝酒么?”他问。 我十分严肃答:“十杯以内不是问题。” “那便陪我喝酒罢。”祈轩将另外一个白玉杯放到了我面前,然后提着白玉壶将酒杯满上。 我端起了白玉杯,放在唇边浅浅尝了一小口,虽然不晓得是什么酒,但是香醇十足,入口冰凉,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我放下了杯子,看着他,“你是不是遇上了烦心事?” 祈轩浅抿一口酒,“怎么这么问?” 我握着白玉杯用指腹摩挲,“若是平日里与知己饮酒还过得去,但是一个人喝闷酒那便是有烦心事,自古有借酒消愁的说法,不是么?” 祈轩轻笑,执起酒壶为自己倒了一杯酒,“如你这么说,若是没有知己,也没有烦心事,那就不能喝酒了?” 我看了他一眼,他是城主之子,且又是嫡长子,按照城主府历代的传统,嫡长子是要继承城主之位的。 因着这御河城管辖范围十分之大,形同一个国家却没有正式的朝廷,只靠着城主和城主膝下的几个儿子还有一些地方衙门管着,若是不想天下大乱,很多事都是要亲力亲为,烦心事也是很多的,但是交心的知己却不一定有。 我端起白玉杯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而后看着他,“虽然我只是你的丫鬟,但是没有明文规定丫鬟不可以陪主子喝酒,所以,今天我们就来个不醉不归!” 祈轩扑哧一声轻笑,我也不晓得他笑什么,就直接拿起白玉壶为自己再倒一杯酒。我看着那个晶莹剔透的白玉壶,“怎么就这么点酒,再喝几杯就没了。” 他从石桌下捧出一坛子酒,吓了我一跳。他说:“今日,这些酒随你喝。” 我嘴角抽了抽,刚才说的不是认真的,虽然我能喝酒,但是并不代表酒量很好。 喝了几杯酒后,我便觉着脸有些烫,我看着对面静若止水的祈轩,问:“你为什么不嫌弃我?” 祈轩放下酒杯,“嫌弃什么?” 我自我打量了一下,笑了笑,“我长得并不好看,一般的男子都会嫌弃吧。若是我是个男子,我也不会愿意去接近这样的女子。” 祈轩的视线不知移到了何处,只淡淡一句,“是你自己想太多。” 不是我想太多,而是世间大部分男子都是这个样子。以前在学校,总是漂亮的女生招男生喜欢些,不漂亮的女生总是最孤独的。那时候的我虽然不是最受欢迎的,但是总比阑珊的样貌身材好很多。 许是喝了点酒,我开始想到什么说什么,“对了,你每天总是一个人在自己寝房和书房之间进出,平日里也没个说话的人,连喝酒也是自己一个人,难道就不会觉得这样的生活很枯燥很孤独么?” 祈轩风轻云淡一句,“除此之外,又能如何?” 我一只手撑着下巴,看着他,“比如……比如你可以娶个夫人什么的,起码还有个一直陪在身边的人,就算白天很忙,晚上睡觉之前还可以谈谈心,不是挺好?” “这个日后再说。” 我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仰头喝下,打了一个酒嗝,“你已及冠,年岁也不小了,娶妻生子什么的也正好,为什么还要等日后?要不凑合点找个漂亮的大家闺秀先娶进来,等日后要是遇上喜欢的再纳个妾什么的,如此就圆满了。” 祈轩没有答话,我用手支着下巴看着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城主大人的五夫人是男子,那是不是说明他们家有这个血统。 “你是不是喜欢男子?”所以,也不介意我这个生得并不好看的女子接近。 祈轩微微仰头喝了一杯酒,然后气定神闲答话,“不是。” “其实男的喜欢男的也挺好。你长得这么好看,只要你说一声,天下间的男子可能都愿意为你断袖。”我再倒一杯酒喝下,越发觉着这酒是个好东西。 我执着白玉壶不住为自己倒酒,祈轩却伸手过来按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舒服,许是我的手太热,显得他的手微微有点凉意。 我抬眼对上他的清澈的眸子,“不给喝了么?” “你喝醉了。” 我笑了笑,举着杯子说:“不是说不醉不归么,醉了才好!” 我抢过白玉壶,为自己倒了一杯酒,祈轩说:“莫要喝了,回去准备一下,后日随我一起出城。” 听了他的话,我将口中的一口酒喷了出来,正好喷到了对面的祈轩身上。我脑海中第一个反应就是拿出手帕,过去帮他擦擦,起身过去,结果脚下一个没站稳还整个身体扑了过去,祈轩双手撑住我的肩膀,起身将我扶住。 我推着他的胸膛拉开距离,低着头道:“对不起,是不是恶心到你了。” “我回去了。”我转身要走,头重得很,晕晕沉沉地,只觉天昏地暗天旋地转。身子一歪,旁边就有个人接住,他说:“我送你回去。” 我甩开他的手,“不用,我自己可以,我自己走。” 我刚离开他的胸膛,结果身体就悬空了,月光下,我抬头看到的是祈轩俊朗的下颌。我挣扎,“放我下来!” “别动!”祈轩一路抱着我往长廊那边走,也不停下来听我说。 我还在挣扎,“你放我下来,我不要你抱!” “安分点。”祈轩风轻云淡道:“本来就很重,要是乱动,就更重了。” “既然知道重的话就放我下来!”我头脑发热,心里莫名其妙的一股怒火,想必已经语无伦次了,“这墨园所有人都不喜欢我接近你,我被秋姐欺负都是因为你!要是被她看到,她一定会恨死我,你到底懂不懂!所以,放我下来!” 18、初出城主府 祈轩看着前面的路,语气是恨铁不成钢,“我说过,这墨园只有我一个主子,做任何事只要看我的眼色就好,这些话你都听到哪里去了?” 我没再挣扎,小声呢喃,声音小得只有自己知道,“你是主子那又怎样。” 我将头埋在他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种淡淡的兰香,我还是第一次在男子身上闻到这种味道,我仰头看着他的下巴,“你喷了香水?” 祈轩答:“没有。” 到了我的寝房,祈轩敲了门,挽袖开门的时候眼睛和嘴巴都是张开的,想必是被惊吓到了。 “公,公,公子……”挽袖十分紧张地开口。 祈轩说:“去打盆水来,她醉了。” 挽袖手忙脚乱的去打水去了,祈轩抱着我进了门,将我放在了床上,而后,我的身上多了一床被子,因着十分热,我便将被子踢开了,哪知踢开后又被盖上了,就这么踢了几次盖了几次之后。终于还是我赢了,然后睡意太浓,我便没了意识。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挽袖已经将衣裳都洗好了。我罪恶感油然而生,但是挽袖说不打紧,反正前不久她告了假也是我一个人在洗衣裳。有了她这一番话,我罪恶感又急剧下降。 想起了昨天的种种,发觉自己的节操又掉了一地。好不容易把阑珊之前掉了的节操捡起来,哪知在喝了点酒之后又现出了原形! 昨晚听到祈轩说后天,即是明天要我随他出城,也不晓得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为了搞清楚,我决定厚着脸皮再去找他问个清楚! 结果他十分肯定的点了头,是有那么一回事。 我问:“为什么要带我出城?” 祈轩停下手中的笔,端起茶盏喝了喝茶,“我此次出城是为了办一件杀人案,据说杀人犯还是个采花大盗,我思索再三,觉得你最适合跟着我去。” 我当场石化,嘴角扯了扯,“你是觉得我长得比较安全?” 祈轩抬眸看我,干咳了一声,“这话是你自己说的。” 我我我,我泪奔可以么?! 后来,我将此事讲给了金银听,金银说:“虽然长得确实挺安全,但是也要注意,说不定那采花大盗的品味与常人不同。” 我心里拨凉拨凉,叹了一口气,“那我现在应该为我自己长得十分安全而欢喜么?” 眼前多了一把匕首,我看着匕首的主人,“干嘛?” 金银拿过我的手,将匕首塞给我,“带着防身!” 我看着匕首仔细端详了一下,还是一把不错的匕首,□之后雪亮雪亮的,想必人一碰到就能见血。我将匕首收了起来,看着金银说:“你给我把匕首不如给我点银子来得有用,反正我长得这么安全也不怕什么了。” 金银在怀里掏了掏,还真的掏出了几锭碎银子,“这是上次出府的时候偷偷搀下来的,不怎么多,你自己省着点。” 我放在手心掂量了一下,这么些银子若是在我那个世界说不定能换个几千块,但是在这个世界能买些什么我就不晓得了。 于是,为了搞清楚,我问:“金银,这些银子要是全部拿来买馒头,能买多少个?” 金银摇头,“我也不晓得。” 我讶异,“不是吧!你没用过银子?” 金银解释道:“是我没买过馒头。” 原来如此,以金银的家世恐怕也没怎么吃过馒头,所以,我便换了一种方式,“这些银子要是去上好的酒楼叫一桌子菜够不够付账?” 金银再扫了一眼我手心的碎银子,肯定道:“不够!” 我问:“如果两倍呢?” 金银终于点头,“够了。” 于是,我放心了。 因着明天一早就要出城,恐怕十天半个月都回不来。楚煜又与我说过要时常去他那里坐坐,看看牛奶糖。于是,趁着今天还有些时间,我便一溜烟跑去了澜园。 虽说我上次拒绝了楚煜,但是他还是一惯地和善,待我也十分好。他说让我常去坐坐,或许真的是因为我长得像他那位已故的旧人罢,既然他觉着见到我有亲切感,那我便隔三差五去坐坐。 澜园的丫鬟个个都是和他们的主子一样温柔,因着我与楚煜相处十分好,他们见了我都要唤一声风月姐,让我一个恍惚就觉着自己变成了风尘女子。 楚煜将怀里的牛奶糖放到了我手上,让我抱着,牛奶糖就用头蹭着我的手,我便轻轻抚着它的毛发。 与楚煜说了我要出城一趟,可能好些日子都不在城主府。他便说:“那如此可不是好些时间都见不着风月了。” 我抚着牛奶糖的头,看着楚煜那张比鸡蛋还要嫩白的脸,“要是事情办好了就会很快回来。”不过,这要看祈轩的意思。 楚煜面带忧色,别有一番韵味,“近些日见风月都见习惯了,若是突然好些日子不见,还真有些不习惯。” 我笑了笑,“慢慢就会习惯的。” “说来也有些奇怪了。” 我问:“什么奇怪的。” 楚煜慢慢说着,“我听说,城主府的两位公子中祈轩公子是从不带丫鬟出门办事的,怎么突然之间就带了呢。” 我面部抽了抽,是么,祈轩以前不带丫鬟的?难道真的是觉着这次带我去比较安全,所以…… 忽略这个问题,面对楚煜特意叫人准备的糕点,我一向不带负面情绪。 在澜园又蹭了一次糕点吃。不得不说,澜园的糕点十分美味,听闻那些都是昊国特有的糕点,城主大人知晓楚煜喜欢甜食,尤其偏爱昊国的甜食,便专门从昊国高薪请来了糕点师傅,专门为他做昊国的各色糕点。于是,我也跟着受益了。 其实,由此可见,城主大人对楚煜还是十分宠爱的,虽然他们同为男子。男子与男子之间的爱恋我也不是第一次听,在我那个世界,还有作者是专门写男子与男子之间的爱恋的,简称耽美小说,闲暇时我也拜读过几位大神级的耽美小说。发觉这其中别有一番趣味。 我和祈轩是第二天一早就出发的了,坐的是华贵的马车,因着我是贴身丫鬟,于是就有幸坐一坐这马车而不用骑马,当然,作为一个丫鬟只能和赶车的马夫坐在同一个位置。一同随行的还有方侍卫和几个侍卫。 对于这次出城我还是十分期待的,以前总是在古装电视剧里看到过古代的繁华闹市和民间风情,如今亲身去体验一下则当做是一种消遣。 我一路看着御河城中街道两旁的繁华景象,一路心情十分愉悦。原来,这真实的景象与电视剧里面的也差不多,准确来说还要比电视剧里演的更加繁华,更加具有人文风情。 等出了御河城,便来到了郊外,两旁都是些花花草草和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看着也没甚新意。无聊之际,我微微偏头挑了帘子去看坐在车厢里面的人,他此时正在闭目养神,坐得十分端正。 我挑着帘子看了那么一下,蓦地闭目养神的人突然睁开眼睛,正好与我四目共对,吓了我一跳,连忙放下了帘子,正襟危坐,心跳加速,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那般。 听着马蹄声和马车轮子碾过的声音,我平复了一下心情。随后,便与马夫聊起了家常。马夫姓刘,今年四十有二。我唤他一声刘大叔。刘大叔说家里有两个孩子,大的儿子在私塾里做了一个教书先生,小的女儿也快到了要谈婚论嫁的年龄。虽然都是平常人家,日子也不是过的十分滋润,但是一家人在一起十分幸福。 说到刘大叔还有个待出阁的女儿,我便调侃起一旁骑马的方侍卫。 “方侍卫,你娶亲了么?” 方侍卫十分板正的脸看向我,十分好奇我为什么会问这个,于是简洁地答了话,“未曾。” 我看了看赶马车的刘大叔,再看着方侍卫说:“正好,刘大叔家里还有个黄花闺女要出阁,要不我给你说说媒,搭个红线?” 方侍卫经不起我这么调侃,当场就红了脸,也不晓得怎么答话。 我继续调侃,“你不说我便当你默认了,等办好了事回去之后,我便上刘大叔家给你说媒去,然后再找个时间两人见个面。” 我转头对着刘大叔说:“刘大叔,方侍卫这个人很好,很孝顺,若是他做了你的女婿保证以后你有福享不完。” 作者有话要说:来嘛来嘛,收藏一个嘛。 19、最安全亦是最危险 刘大叔笑得憨厚,“方侍卫是个不错的孩子这我早就晓得,姑娘不是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么,你就先别想着帮别人牵红线,先顾着自己,我看呀,你跟方侍卫就很般配!” 我嘴角扯了扯,怎么这会轮到了我头上,看着还是没甚反应的方侍卫,我回了刘大叔的话,“方侍卫眼光高,看不上我这样的,所以,还是刘大叔家的女儿好些。” 方侍卫这时候才说:“我没说你不好。” 刘大叔在一旁笑着,帘子里面传来了几声干咳,我顿时觉着这是拿转头砸自己的脚。 此时,在方侍卫旁边的一个侍卫过来与方侍卫并驾齐驱,也调侃道:“方兄,我看着丫头也不错,干脆就娶回家算了,你娘亲不是一直催着这事么?” 方侍卫突然破天荒地偏头看了我一眼,耳朵根子还异常地红,这情形连我看着都十分紧张了。 刘大叔也说,“要是办喜酒,可别忘了给我这老头子一封喜帖啊。” 我陪着笑了笑,“玩笑罢了,玩笑罢了。” 一路上跟着他们调侃聊天,只一天便到了我们的目的地,惠县。御河城的情况特殊,所以,县级以下的都是交由城主亲自任命的县令治理。若是县令无法解决的事件,就上报城主府,让城主派人来解决。 因着此次出城办案是秘密进行,惠县的县令也没有出来迎接,只有我们一行人自己上县令的府邸。 惠县的县令也是个四十出头的人,留着一抹山羊胡,着一身玄色的袍子,见了祈轩一张脸就笑得殷勤,寒暄奉承的话从门口一路说到了正堂。 此次的杀人案本是可以交由县令解决,但是因着这杀人犯十分狡诈,作案后便寻不到一丝蛛丝马迹,所以,查了好几个月也没能查出真凶。在这几个月之中,就有五个女子被先奸后杀,且死得惨不忍睹,每个死者身上都被刺了十几刀,待被发现时已是血肉模糊。 我在一旁听着县令为祈轩讲述着关于这连环杀人案的一些线索。听得胆战心惊,在我那个世界的新闻里面倒是听过此类凶残的案件,最后罪犯逮捕归案之后都会发现这类人是心理上有一定程度上的问题的。所以按照心理学来讲,这犯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心理失常的人。 县令对着祈轩说:“据前五个死者来看,他们倒是都有个共同点。” 祈轩抿了一口茶之后便放下茶盏,“哦?” 县令看了我一眼,我也不晓得他为什么看我,然后他说:“这五名死去的女子都是身子微微发福,也就是比平常女子胖了一些。” 我一个冷战,看了一眼祈轩,心里腹诽,看吧,带我来就是最危险的! 祈轩也没看我,径直问:“除此之外,可还有别的线索?” 县令捋着下巴的一抹山羊胡,叹息道:“那罪犯着实狡诈,来无影去无踪,老夫无能,也只查得出这么些皮毛来了。” 与县令谈过话之后,县令还算懂得礼性,晓得这一天我们奔波赶路十分劳累,立即唤来了家丁过来带祈轩去上房歇着。 我一路也跟着去,走在我前方的祈轩说:“来这之前,我并不知情。” 我一头雾水,问:“知情什么?” 祈轩似不想解释,便淡淡道:“没什么。” 他不想说,我也不想继续问。 家丁领着我们去到了上房便离开了,还说有什么需要随时吩咐。我十分想拉住他问我要睡哪里?但是碍于城主府的面子,我便忍住没问。 祈轩在房里的桌前坐下,我过去帮他倒了一杯茶,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顺势在他对面的圆凳上坐下。因着方才祈轩和县令在谈话的时候我一直都站着,所以,现下有些累。 我看着他说:“你别叫我起来,这里又不是城主府,主仆之间不用分得那么清楚罢。” 祈轩看我一眼,唇角微微勾起,“礼不可废。” 我瞥了他一眼,晓得礼不可废是什么意思,喝了一口茶之后,我从凳子上起来,心里不免又是一阵腹诽,前天叫我陪他喝酒的时候怎么就不说礼不可废了。果真是个大少爷脾气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说的礼不可废是指在外人面前,你莫要会错意了。”祈轩悠悠道。 我黑线,一开始又不说清楚,现在叫我坐下我也不会坐下了。 我在房里转了一圈,想必是为了接待祈轩而特意准备的。虽说这里比不上城主府,但是也是少有的奢华。古玩器具一样不少,檀木桧木的摆设都是精雕细刻一丝不苟。也不晓得一个小小的县令哪来这么多钱财,说不定奋力追查又能查出一个贪官污吏。 看着这房里的家居摆设,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我快步走到临窗而立的祈轩旁边,“你可知你把墨园里长得最危险的丫鬟给带来了?” 祈轩偏头看着我,“然后?” “然后……”我想了想,弱弱开口,“所以,所以,你要保护我。” 祈轩:“……” 念在他这么忙,可能没时间顾着我,我便降低了要求,“要不,你叫方侍卫保护我也好。” 祈轩的视线落在窗外不知何处,语气怪怪的,“不是都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么,怎么还用得着我出面说。” 我心里一个咯噔,这个玩笑连我都不记得了,他竟然还记得!我道:“让我亲自叫他也是可以的,但是也要你答应才行,不然,他也不好答应我。” 祈轩脸色微微变化,提步离开了窗边,扔下一句,“随你。” 虽然他说随我,但是我也不能真的就去找方侍卫叫他来保护我的,毕竟今天早上才因为一个玩笑将我和他的境地搞得十分尴尬。 再晚点,县令府的家丁就过来请祈轩过去用膳,而我跟着去也不是,不跟着去也不是。跟着去恐怕就只能在一旁站着看他们吃,这绝对是一种折磨,如果不跟着去我也不晓得去哪里弄点东西吃。后来想了想,还是当做减肥罢了。 我与祈轩说不跟着去了,祈轩看了我一眼也没多说什么,然后就随着家丁一起出了门。我在房里着实无聊,也不晓得要做什么,就双手撑着下巴发呆。 最后连发呆都无趣,然后趴在桌子上就这么睡了过去。在梦里还梦见了以前的那个世界,编辑在QQ上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天都不更新《巾帼不让须眉》,我说我穿越了,结果被编辑当做了精神不正常人士,直截了当的问了我一句,“这些天被关在了青山?” 当我睡到自然醒的时候,祈轩已经回到了房中。不得不说他很是喜欢读书,来到这里之后还是会拿着一本书在看。一个恍惚,我还真觉着他还在自己的书房里。 我从凳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了一眼那边静读的祈轩,也不晓得要怎么样。平时,他很是喜欢在晚上喝淡茶,但是现在他的书案边就没放着一杯茶。 来到这里之后我还是很有作为一个丫鬟的意识的,于是我问:“你要不要喝淡茶?” 祈轩将书本放在书案上,“不用,有些困了,先歇息。” 我很主动地帮着他收拾床铺,也不晓得怎么收拾,这些都是县令府的家丁提早做好了的,我负责将叠好的被褥展开,也只做了这个。 回过身的时候祈轩正好在我身后,吓了我一跳。我看着他将外面的蓝色外衣脱了下来,放在一旁的衣架上,觉着十分尴尬,我便低着头说了句,“我先出去了。” 然后动作快速地出了门,而后将门带上。 出了门才发现我没地方可以去,这里我人生地不熟,家丁也没给我安排住的地方。我又不能乱走,不然被当成了刺客会十分危险。我站在门口,回头看了一眼祈轩的房门,无奈叹了一口气。 墨空中的一轮银月如霜,将四周的物体照出了轮廓,我就坐在祈轩房门前的台阶上看夜景。方才睡了一觉,睡得十分满足,可能今晚都睡不着了。但是此时肚子却开始叫嚣了,不过这些日为了减肥,对于肚子饿早已经习惯了。 此情此景我想到了李清照一首诗,“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呢喃着念完了诗,我抬头看了看这月亮,今晚可能就要在这里坐一晚了。 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开了,门口站着一个身子颀长的男子,背着光我看不大清他的表情,只听到他说:“进来。” 他说了这两个字后,便转身进了房,我这绝对不是错觉,因为门还开着。我起身,迈着沉重的步子踏进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__^*) 嘻嘻……大家五一快乐! 唔,其实祈轩在无意之中已经开始对风月有那种感觉了。好吧,其实我就想说,祈轩是个好人呐,有木有人喜欢呢? 20、天马行空 进了门之后,我便看见祈轩将床上的一床被子搬到了软榻上,也不晓得他要做什么,我过去接他手上的被子,“还是我来吧。” 他没让我接,绕过我,将被褥放在了软榻上,背着弯着腰一边整理一边说:“时候不早了,快去歇息。” 我小声地支支吾吾,“他们没给我安排房间。” 祈轩整理好了被褥,直起身,还是背对着我,“去睡床,我睡这里。” 我看了那他铺好的软榻,立马说:“公子你身娇肉贵,还是我睡这里你睡床罢。” 祈轩转身挑眉看着我,“身娇肉贵?” 我被他这种锐利的眼神看着心里一跳。反应过来身娇肉贵好像是形容女子用的,立马纠正,“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是主子我是丫鬟,自然是我睡榻你睡床。” “既然还晓得我是主子你是丫鬟,就听我的。”祈轩走到了烛火旁,然后背着我说:“快去躺着。” 我顿时感动地一大糊涂,乖乖地走到了床边,脱了鞋子然后和衣躺上了床,盖了被子后看着祈轩,“可以熄烛火了。” 我话音刚落,房里就一片漆黑了,最后只听到了祈轩走到榻边的细微脚步声。再然后,整个房间就一片寂静。 虽然这床十分舒服,但是方才睡了很多,现在困意全无。过了挺久,还是没能睡着,我坐了起来,借着透过窗子的月光看了看软榻那边,不晓得祈轩睡着了没有。 我低声唤了一声,“公子。” “怎了?”没想到他竟然应了,虽然应得小声,但是我听到了。 我靠在床头,拉了拉快要掉下去的被子,十分抱歉地说:“你睡榻会不会不习惯?” “不会。” 虽然他说不会,但是他方才说困了,但是现在还没睡着,可能是不习惯,但是不好说出口罢。“你要是睡不着就来床上睡吧。” 这话一说出口就有点歧义,好像是要他和我同床共枕似的,于是我再加一句,“我们换换。反正我方才睡了很多,现下占着床也睡不着。” “我没有睡不着,只是方才被你叫醒了。”语气中带着无奈。 我黑线,没想到那个程度的声音就能把睡着了的他叫醒,看来他的功力非同小可啊!我重新躺了下去,盖好被子,对着他那边说:“那你继续睡吧,我不打扰你了。” 祈轩却幽幽飘来了一句,“现在睡不着了。” 这话好像在怪我吵醒他,所以他现在睡不着了! 我无语,但是还是略微有罪恶感,好歹他也收留了我,我竟然这般不厚道吵着他睡觉。我想了想说:“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 “唔。” 他只应了一个字,我便当做是他要听我的故事。因着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我都不大记得,记得最深的便是我穿越之前写的言情小说《巾帼不让须眉》,我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语言,清了清嗓子,便开始讲故事。 “在一个女子可以为官的朝代,一个唤作萧蓝若的多才女子想入朝为官,却在上京赶考的途中结识了当朝微服出巡的天子上官梓颀,因着兴趣相投,两人便结伴而行。在两人后来的相处中,上官梓颀不知不觉便被萧蓝若这个一心想做父母官的女子打动,并心生爱慕之意。后来,萧蓝若在无意之中得知上官梓颀是当朝天子,那时上官梓颀便向萧蓝若表露了心意。但是萧蓝若只想为官,不曾想过入后宫,所以她便委婉拒绝了上官梓颀。再后来,萧蓝若如自己所愿当上了一方官员,协助上官梓颀治理朝政,并得到了当朝许多官员的赏识,但是好景不长,两袖清风的萧蓝若因着秉公办事得罪了许多贪官污吏,朝中的贪官污吏为将她除去便设计陷害她,定她一个通奸卖国的罪名打入天牢,再后来,几位奸臣借维护朝廷政权之名联合上奏,要求上官梓颀处斩萧蓝若。上官梓颀为了救自己的心上人便命令自己的暗卫前去天牢劫狱。萧蓝若被救出之后便女扮男装,用了易容术将自己的容貌变化了,在上官梓颀身边做了一个太监,协助上官梓颀铲除朝中的奸臣。” 原本故事写到这里就没有了,因为我穿越了,后面的剧情我还没决定好,到底是悲剧还是喜剧还在纠结之中。 祈轩一直没出声,我以为他睡着了,哪知他突然说:“这个故事是你自己编的罢。” “你怎么知道?” 过了片刻,祈轩开口,“历史之中并没有出现女子为官的朝代,也没有哪位女子参政,自然就不会有通奸卖国之说。” 许是想得到评价,我立即追问:“那你觉得我编的这个故事怎么样?精不精彩?” 祈轩只淡淡答:“天马行空。” 我面部扯了扯,还以为他会喜欢这个对这个时代较为新颖的故事!忽略这个问题,我问:“那听了我的故事之后,你想睡了么?” “嗯。” “那你睡吧,我保证不会吵你了。” 然后,就没了声音,我翻来覆去几次之后便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软榻上的被褥被整齐地叠在一边,祈轩已经不见了。我穿好了鞋出了门,在县令的府中逛了一下,正好见着了刘大叔。 我好奇他昨天睡在哪里。跟他聊了几句我才晓得,原来,这里的规定是,跟着主子过来留宿的丫鬟小厮必须要亲自跟府中管事的说说,让他安排专门为随主人过来的丫鬟小厮准备的房间。刘大叔还说,昨天几个侍卫和他都被安排了房间,最后就是没见着我。 我叹了一口气,他们在这之前没一个跟我说过这里的规定,我又没经验,怎么会晓得。不过,既然已经知道了,我今晚就可以不用住在祈轩的房间里了。 我先去找了县令府的管事,跟他说了自己是祈轩公子的贴身丫鬟,让他安排个房间。然后,跟着管事去了膳房跟着府里的丫鬟一起用了早膳。 用了早膳,在府中逛了逛熟悉环境,逛完之后,闲着无事,我便想着出门去外面的街上逛逛,去体验一下民间的人文风情。 刘大叔说祈轩一早就跟方侍卫出了府和衙门几个捕快去了查案,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于是,趁他回来之前,我正好可以去街上逛逛。昨日一路看着街边的繁华景象,还没有机会融入其中,这下也正好,怀里还攅着金银给的几两碎银子,不花掉心里就痒痒的。 刚好走到县令府门口的时候,却看到了一行人正骑着马绝尘而来,待那批人马走近我才看清楚,真巧,带头的便是祈轩,身后的便是方侍卫和几个捕快。 一身蓝色锦衣的祈轩翻身下马,守门的小厮立即前去将马匹牵到马概。 我往旁侧移了几步让开了道,给他们过去。祈轩路过的时候在我面前停下了脚步,淡淡问:“去哪?” 我咽了咽口水,他怎么知道我要出门的!抬头看着祈轩,我弱弱开口:“那个,我想出去走走,很快就回来。” 祈轩只说,“不行。” 我心里一阵拨凉,这这这叫什么来着,这叫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在21世纪绝对是犯法的!未等我再说,祈轩已经走了。 我也恋恋不舍跟着进了去,对着外面的世界三步一回头。 祈轩和几个刚才一起去查案的捕快在正厅谈论着怎么破案的事,茶水什么的府上的丫鬟也送了,我也不想去凑热闹。 我在府中的一处凉亭里坐着纳凉,一个今天早上吃早膳刚认识的丫鬟说快到午膳了,让我与她一起去吃。我见着没事可做,便随了她一起去。 吃了午膳,回到祈轩的寝房,我才知道他已经回来了。我走到他的门口的时候,他正好开门。 我唤了他一声,“公子。” 提步踏了出来,祈轩蹙眉,“去哪了?” 我如实回答:“和一个丫鬟去吃饭了。” 见他要出门的形容,我问:“你又要出门?” “唔,出去随意走走。” 我点了点头,“哦。” 祈轩提步到我旁边,“你也随我一起。” 我眼前一亮,这是说我终于可以出门见识一下民间的人文风情的意思么?所以,我十分爽快的回答:“是!” 作者有话要说:先慢慢培养感情…… 收藏嘛,收藏嘛。 在这里推荐一下。 我的长篇风月小说(点击图片进入)这一本很快就会完结,是我比较满意的一步作品,希望读者大人可以看看哦。免费的,不过过几天完结就会半价。所以……你们懂的 21、最是一处繁华 我心里欢欢喜喜地跟着祈轩出门,方侍卫灵敏地出现要跟着一起来,却被祈轩阻止,命他去协助几位捕快。 跟在祈轩后面,保持两步的距离。我一路看着街边的摊子,留意着一些新奇的玩意儿。好不容易出来一次,若是见着什么喜欢的,绝对不能心疼银子!自然,前提条件是价格上不能超过我身上的银子总数。 我看了看走在我前面的祈轩,他出来这街上难道是想买什么? 街边的摊上摆满了各式手工制作的小玩意儿,虽然我已过了玩这个的年岁,但是出于好奇便好想凑近去看看。我一边走一边偏头看着街边摊上的玩意儿,无论是样式还是形式都与21世纪的精品大相径庭。 街边卖泥人的老叟褶皱的脸上绽开一抹热情的笑意,热络地对着我喊:“来来来,小姑娘,过来瞧瞧,我这儿的泥人一个只卖五文钱。” 五文钱,听上去十分便宜,但是祈轩并没有停下脚的意思,我无奈,大步向前跨了几步与他并肩,对着他说:“我想去泥人那边的摊看看,可以么?” 祈轩停了脚,看了我一眼,“在哪?” 我拉起他的袖子带着他往后面走,“跟我来。” 来到了泥人的摊,刚才热络的老叟立即停下手上捏泥人的动作来招待。“姑娘,五文钱一个呢,随便挑一个。” 我松开了祈轩的袖子,视线在放泥人的架子上扫了几下,花花绿绿的,不同地位不同阶层的人都有。我取出一个小孩摸样的泥人放在眼前端详了一下,做工都十分精细,颜色涂得也很均匀。视线在架子上再扫了几眼,其他都是大人,不大可爱,最后还是取了一个小孩泥人,递到祈轩面前,“这个好不好看?” 祈轩看了一眼,“唔。” 也不晓得他的意思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但是我还是比较中意这两个小孩,于是便拿着两个泥人对老叟说:“我要这两个!” “两个一共十分文钱。” 我在怀里掏出金银给的银子,把其中一颗交到了老叟的手上,也不晓得他应该找多少个铜钱给我,所以,他将一些铜板给我的时候我只伸手去接然后放进怀里,并没有去数。 拿着两个泥人在大街上走着,我跟祈轩说:“我还想买个荷包。” 祈轩只瞥我一眼,没说什么。 我想起他这次出来并不是陪我的,可能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反正我跟着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不如与他分开行事,如此也不会阻碍他办事。 我挤出一个笑,“你要是有重要的事要办,便先走罢。等会我逛一会儿,买一些东西就自己回去。” 祈轩却拉起我的手,将我带到了有荷包卖的摊前。 卖荷包的大娘立即问:“公子喜欢什么样式的荷包,我这儿各式各样的都有!” 祈轩看了一旁没说话的我,“怎么,不是说要买么?” 我反应过来,这才晓得他是带着我来买的。 大娘立即转移目标,“哎呦,原来是这位姑娘要买,随便看随便看哈,我这儿的荷包都是绣娘精心绣成的,经久耐用,绝对是物有所值!” 我对着大娘微微笑了笑,然后垂着头挑着摊子上的荷包,还真是一针一线绣出来的,但是女式的荷包不是绣一朵花就是绣一对鸳鸯,不太符合我的口味。我抬头问大娘,“还有没有别的花式的?” “都在这了呢。”大娘拿起一个绣了大红牡丹花的黄色荷包对我说:“姑娘,你看这个,这种样式最讨姑娘们的欢心,这不刚刚就有个千金小姐过来买走了一个。” 我十分抱歉地看着大娘,弱弱道:“我不大喜欢绣花的。” 大娘立即会意,笑了笑,“既然姑娘不喜欢绣花的,那就挑个别的花式的!” 我点了点头,“那我再看看。” 眼前多了一个绣着孔雀的荷包,沿着荷包向上看,看到的是祈轩,他道:“这个。” 我的视线又落在了他手里的孔雀荷包,大娘立即笑着迎合,“还是这位公子眼光好,这孔雀的荷包可是我这里最贵的呢,做这么一个费的时间都比别的多,手工自然要比其他的好些。” 我抿了抿唇,接过祈轩手里的荷包看了看,却是比其他的顺眼些,然后问老板,“这个怎么卖?” 大娘热络道:“说是最贵,其实也不大贵,看姑娘好不容易看中个喜欢的,我就收你八十文钱罢。” 我忙着将怀里的铜板掏出来,数了数,有九十个,挑了十个出来便将剩下的给了大娘。大娘一边数着铜板一边说:“这位公子要不要也买一个?我这儿男子用的荷包也多着呢。” 我偏头看了看祈轩,念在他陪我过来买荷包的份上,我说:“你要不要?” 祈轩唇角微微携笑,挑了眉,“你送我?” 我干咳了一声,“你要是有银子自己付也可以。” 祈轩在摊上扫了一眼,然后随意拿起一个绣着青竹的荷包,“就要这个。” 然后,我忍着痛掏出我那几锭碎银子,原本一共五锭,现在花了两锭,还剩下三锭。祈轩这种行径倒是让我想起了那些剥削劳苦大众的资本家!明明家财万贯还要在我这个清贫人士身上搜刮钱财! 我将两个泥人拜托祈轩拿着,在街上一路走着,一边将怀里的一些铜板和碎银子装进新买的荷包。哪知一个不小心,掉出了一枚铜板,铜板叮当落地之后便滚到了街道中间,我快步过去捡。 腰上被一股力往后拉了一把,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未等我反应过来,面前便飞驰过一辆马车,带起了一阵风。 我全身一怔,好险,差点就被马车撞到了。 等我回过神,低头一看,一只手正搂着我的水桶般的腰,那只手不是别人的,正是祈轩的,而我此时也正好靠在他的胸膛! 若是电视剧男女主角有这种场景定是十分美好,但是此时,我能想到别人看到的场景,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怀里靠着一个长得并不好看身子还微微发福的女子。那画面不令人发笑已是大幸。 我扫了一眼围过来看热闹的人群,祈轩松开了放在我腰间的手,而后我自动退开,有些尴尬地看了他一眼,“对不起。” 祈轩将刚才搂住我的手背在身后,语气之中带了些怒意,道:“眼睛到底在看哪里?” 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刚才不过是为了去捡一枚铜板,并没有注意有马车飞奔过来。说来还真的是我自己的错。 祈轩将手里的泥人递给了我,只有一个,另外一个因为他刚才松了手就掉在了地上,被车轮子碾碎了。祈轩继续往前走着,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被碾成碎末的泥人,已看不出原本的形容。那枚掉在路中间的铜板被刚好路过的一个孩童捡了去,得到铜板的孩子一脸灿烂的笑。我将荷包放进了怀里,抬头正见前方停住脚步的祈轩,而后,我快步上去,跟在他后面。 在街上,卖冰糖葫芦的人比我想象中的多,但是冰糖葫芦这种常见的零嘴根本提不起我的兴致。一直到了十字街口的时候,拐角处一个卖饼的小吃摊引起了我的注意。那香味远远便可闻到,大平锅里头煎着几块饼,上面还撒了葱花和孜然粉,着实诱人得很。在那大平锅的旁边俨然标着:肉油饼两文钱一个。 我又上前去扯了扯祈轩的袖子,像个跟着大人逛街的小孩,“我想过去买肉油饼吃。” 祈轩停下了脚步,颔首,“嗯。” 我立即往怀里掏荷包,拿出了两枚铜钱,想了想,抬头问:“公子,你要不要吃?” 祈轩扫了一眼不远处的小吃摊,偏开头淡淡道:“不吃。” 正好可以省下我两枚铜钱,我指了指那边的小吃摊,“那我去买了。” 刚走出了两步又想到了什么,便回头,“对了,你要是有事你大可去办,我逛得也差不多了,等会就可以自己回去。” 祈轩却说:“此次出门不过是为了视察周边的情况,并无特别的事要办。” “哦。”我点头,然后转身向着小吃摊奔去。 走近之后才晓得这香味有多浓,五花肉、葱香和孜然粉的香味混在一起,还有面饼的五谷香味着实是吊人胃口。老板说要等会才能熟,我便在摊边等着。闲暇之际转身看着在对街负手而立的祈轩,一身干净整齐的蓝色锦衣,面如冠玉,神色淡然,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似乎只有他一个人是最起眼的,那张面孔不知胜却了多少美丽的风景。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本文慢热加平淡,我会尽量改正,希望在以后的故事出现一些吸引眼球的东西。还有,本文确实有些狗血了。向大家道歉,希望各位能继续支持。鞠躬,默默退场 22、诗词歌赋 “姑娘,你的肉油饼!” 我回过身,老板已经将用油纸包好的肉油饼递到我面前。我将手里的铜板给了老板,然后接过热乎乎的肉油饼。转身向着对街的祈轩走去,他的旁边多了一个乞讨的老妪,拄着拐杖一张布满污垢的脸满目苍夷。祈轩在袖中取出了一锭银子放在她伸过来的破碗中,那乞讨的老妪立即鞠着躬表示十二万分的感谢。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竟一时的怔愣。 等我回过神,那袭蓝衣已然到了我的跟前,说了句,“走吧。” 我看了他一眼,跟上了他的脚步,与他并肩而行,捧着手里的肉油饼咬了一大口,“既然自己有钱,为何刚才买荷包还要搜刮我的银子!” “是你说要送我的。” 我什么时候说要送了!正想要说话,一开口却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疼痛的感觉传遍全身,眼眶顿时一片温热,疼出了眼泪。等好不容易缓过来,我才在心里愤愤不平道:你这是压榨民脂民膏! 但是,毕竟他是主子,这话在心里说说便好。于是,我继续啃着热乎乎的肉油饼,果真是十分美味,比普通的烧饼要好吃的多。 待一直走到街头,过了一条石桥便不是商业区,只是普通的民宅区了。祈轩回头说:“回去罢。” 我应了一声,“哦。” 回到县令府时,方侍卫过来与祈轩说查到了一些线索,祈轩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便随着方侍卫走了。我没跟着去,便去了祈轩的房里,将买来的泥人插在窗台上的一个缝隙中。 楚煜说过城主府的两位公子祈轩公子出门办事是从不带丫鬟的,因为他根本用不着,带着我来倒是还成了个累赘,也不晓得他有没有后悔带我来。 关于这件连环杀人案祈轩没跟我说什么,我私底下找方侍卫聊天的时候他也不说什么。刘大叔便一直在马概照顾着那些马匹,也一直忙得很。纵观那些被祈轩带来的人,只有我一个是最闲的,闲的连睡觉都无聊了。 来到县令府的第四天,我还是没能找到事做,唯一能做的便是将府上丫鬟送来的热茶倒一杯放在正在办公的祈轩旁边。然后就自动退开,不晓得要做什么。 这天晚上,我倒了一杯茶给祈轩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说:“其实,我在这里就是一个多余的,你当初不该带我来的。” 祈轩看着书本问:“你想回去了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来这里我也不晓得要做什么,一天闲的很,也帮不上你什么忙,觉着一天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着实无聊了些。” 祈轩坐在那儿没出声,也不晓得他在想什么。 方才说了这么一大串,我也不晓得自己表达什么,所以,他或许也不晓得怎么答话,于是我干脆来一句,“我的意思是,你有什么要我做的尽管开口罢,反正我也闲的快发霉了。” 半响,祈轩道:“没什么你可以帮得上的。” 我低声应了一句,没再说话,心里腹诽,没什么帮得上忙的干嘛还要带我来! 祈轩放下书本,“可会做吃的?” 我心里一个咯噔,他的意思是,“你饿了?” “唔。” 我看着他问:“那你要吃什么?” 祈轩端起了茶盏浅浅抿了一口茶,“看你会做些什么,拿得出手的皆可。” 也不晓得我为何会突然兴奋,大抵是终于找到事做了。我歪着头想了想,“吃面可好,我最拿手的就是做面了。” 祈轩重新拿起书本,轻描淡写道:“随你。” “那就煮面吧。” 我一时开心,跳着小马步出了门,先去问问府里面的管事有没有可以煮的面,然后征得同意之后便开始做。 一开始我还担心这里不会有晾干的面条,结果还真的没有。但是管事的听说是祈轩公子要吃,立即将伙房里的大厨叫过来做拉面。但是也只是拉面条,为了不让大厨抢了我好不容易召来的事做,我便说祈轩公子只吃我做的面,所以,他拉好面条之后便可以回去睡觉了。 不得不说这大厨拉出的面条韧性强且十分细,这样的面条煮出来有嚼劲且入味。烧好了水,大厨的拉面也做了出来,我便将配料切好备用,然后便是下面条,煮的差不多熟的时候再加鸡蛋瘦肉和一些调味料。最后撒一些葱花,如此做出来的面还是很好吃的。 当我将一碗鸡蛋瘦肉面端进了祈轩的房间时,祈轩正好抬头。我笑着道:“煮好了,过来吃吧。” 祈轩放下手里的书,起身过来,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面,唇角微微携了笑。我将筷子递给他,“尝一下我的手艺!” 祈轩坐下,接过我的筷子,在汤面里捞了捞,然后夹起一筷子面放进嘴里。说实在,祈轩也特文雅了点,若是我平时吃拉面,定是吃得嚯嚯响,但是他吃却一点声音都没有,果真是贵族子弟,与我这等平民还是有差距的。 我在他对面的凳子上坐下,将下巴发在交叠的双手上,看他,“好不好吃?” 祈轩夹起一筷子面,瞥了一眼我,“吃得下。” 我黑线,难道我最拿手的煮面条就只是吃得下这么勉强的评价?!但是,也可能是他吃过的美味太多,所以便觉得这个面条十分平淡。 我看着他将面条全部吃完,递给他手帕擦嘴,然后我将碗端了出去。用托盘端着碗走在回廊,正遇见在巡视的方侍卫。 他见了我便问:“怎的这么晚还没睡?” 我答:“因为公子要吃东西,所以我便做了面给他,耗了些时间。” 方侍卫十分不解地扫了我手中托盘上的碗,“公子从不在晚上吃东西。” 我嘴角扯了扯,有这种事?我笑了笑,答:“许是他今晚特别饿罢。”不止今晚,前些日子他还和我一起吃了煨番薯! 我与方侍卫再说了几句话便各自忙去了,他忙着巡视,我忙着去伙房洗碗,然后回去睡觉。 第二天,我怎么也想不到祈轩竟然会拿着三本书跟我说:“将这书抄一遍。” 我嘴角扯了扯,结结巴巴道:“为,为,为什么?” 祈轩说得理所当然,“不是说闲得慌么,现下有事让你做,怎的还不高兴?” 我叹了一口气,我这是自作孽不可活啊!我接过那三本书,翻了翻,然后抬头弱弱问:“呃……不知抄这书可有意义?” “自然是有的。”祈轩说。 至于有什么意义,他就没再解释,绕过了我之后便去办事了。 我抱着三本书进了祈轩的房,在房中的圆桌上摆了文房四宝,在书案上找了三本已装订的空白本子,磨好了墨便要开始抄书。 一个恍惚回到了小学因为写字难看被老师罚抄书的情形,那时候的字委实见不得人,但是后来却要立志将字写好,被父母逼着练了硬笔书法之后还被逼着练了毛笔书法。 我提着笔在本子上写着,因着毛笔字较大,所以三本加起来的字数也不怎么多。大抵就是抄了两个时辰,后来看着还有时间,也无事可做,便将以前背过的古诗词都默写了一遍。这个世界还没李白杜甫的诗词,我想了想,若是将这些诗词抄好了拿去集市上卖会不会赢的万千文人的青睐呢? 若是真有人要那还可大赚一笔,虽说这个世界的印刷术十分繁琐,但是以李白杜甫的文采来说,一本书卖个五十文钱该是不成问题的。 我一边想着卖书赚钱的计划,一边提笔抄着,从《静夜思》一直抄到了《月下独酌》,从《绝句》抄到了《望岳》。终于抄到手发软,我伸了一个懒腰,看了看外面,该是到了午膳时间。 我将抄好的几本书放在一边,打算去膳房吃饭去。 作者有话要说:唔,祝大家周末愉快。求收藏,~~o(>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