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野玫瑰的葬礼 作者:榭瑾木 文案: 布满尖刺的鲜花刺进我的胸膛,我静默着淡然离开。丧钟悠然长鸣,我在悼念我自己. 第1章 清晨,玫瑰色的光芒从乌云的缝隙间洒下,如水墨画般晕染开来,细小的灰尘在柔和的光束里漂浮,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片暖橘色中。 城市尽头亮起光芒,慢慢的从静寂中苏醒过来。路边的店铺早早开张了,升腾起一股浓厚的城市烟火气。 清风夹杂着浓郁的凉意席卷地面,风呼呼地拍打着玻璃,窗子发出令人烦躁的吱嘎声。 在一阵疯狂的扫荡后,风突然缱绻温柔起来,轻轻拂过城镇,伴随着太阳逐渐升起,愈加轻柔。 风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颊,头发被吹得凌乱,我没在意,一动不动地盯着红灿灿的东方。 意识游离间,有什么沉重的东西突然跳到了我的腿上,伴随着毛绒绒的质感,像一团软绵绵的云朵。 我把这团毛绒绒的东西举起来,它宝蓝色的眼睛纯澈干净,眼神无辜的看着我。 “球球饿了没有啊?走,我们做饭去。”我撸了撸它圆鼓鼓的小肚子,把它雪白的毛摸顺。对毛绒绒的小猫我简直毫无抵抗力。 小猫舒服的眯起眼睛,一副很是享受的模样,舒服的叫了两声,“喵~喵。” 我把手边的窗子关上,把它放在柔软的沙发上,才终于慢慢悠悠地进了厨房。 少了一个人,家里充满了寂寞冷清,只有暖黄色的灯光才能让家里略微显得温馨。 耳边没了习以为常的玩笑声,我竟然稍微有点失落。我从冰箱里拿出球球要吃的一小盒蔬菜,眼神扫过一层时,我意外的发现一个分量有点大的小碗和上面贴着的便签纸。 字迹很潦草,可见字迹主人在写当时的匆忙,字迹间透露着一股从容,“要好好吃饭!” 心底淌过一阵暖意,我撕下便签纸,小心翼翼的装进睡衣口袋。这才发现小碗里装着清洗干净的水果,我都挺爱吃的。 几分钟后,我嚼着干面包,看着埋头吃得正香的球球,突然很想林落时。 她是我长达七年妄想的爱人,叫做林落时,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由于爱人太漂亮,出门总是被搭讪,怕我吃醋,无名指带上了戒指。 她为了我的病,总是四处奔波。我们互相喜欢,但都对人类的情欲毫无兴趣,这让我们的生活平淡温馨。 十七岁我遇见了她,当时她二十一,到我家应聘管家。她在孤儿院里同龄人中成绩最好的,我父亲赞助她上学,算是她恩人。明明是一副温柔近人的长相,为人处世却很狠厉,对人的态度冷淡疏远,冷静的处理各种棘手的事情。 等到我确认喜欢她的时候,她已经辞职了。深藏的爱意还是没能表述于口。 兜兜转转三年后,我终于再次见了她,她从容不迫的和人谈判合作,和第一次见面的模样相差无几,明明根本没给人留余地,礼仪方面却挑不出任何毛病。 我放下手里噎人的干面包,细细摩挲着无名指关节,那缺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 打心底来说,我想和她平淡的过一辈子,但我可能随时都会离开这个充满美好回忆的世界。我不想让喜爱我的人伤心,但我没有任何挽救方法,上帝规划好了我残缺的一生。 “球球,妈妈哪天不在了,你一定要盯好她,别让别人伤害她。如果将来她有男朋友了,你就帮妈妈祝福她。”我想了想她以后的模样,不禁鼻子有些发酸,将来会有一个比我好一万倍的人陪着她,好像也不错。 垂眸看着地面,眼睫无意识眨动,眼泪有些不争气的顺着脸颊流下,划过下颚,滴落到光滑的木板上。 真矫情。我淡笑着继续啃着面包,强硬的往嘴里塞食物。如果我什么都不吃,可能葬园就会提前多块儿碑了吧。 许是砸到了它的毛发,干净的猫咪终于抬头看向我,澄澈的眼睛仿佛闪过一丝错愣,丢下还没吃完的早餐,灵活地跳到我的腿上,软萌的撒着娇。 等我情绪安稳下来,它才继续把头埋进碗盆里。 我托着腮帮子,安安静静地看着它埋头苦吃,总感觉心脏被治愈了一点。 林落时昨晚紧急出差了,陪着我的只有这只乖软的小猫咪。它是我和林落时在冬天捡到的,当时它只有十几天大,被人抛弃在巷道口,缩在纸箱子里瑟瑟发抖。 出于同情心理,我们把它带回了家,本来想让它长大一点再看有没有人收养,没想到它长得很漂亮,也就一直喂养着,见它每次都吃得小肚子微微隆起,取名为球球。 每次家里只剩我一个人,这只聪明伶俐的小猫都会成为我情绪低落时的唯一慰藉。 现在已经入秋了,但夏天的炎热还未彻底散去,走在街上依旧很闷热,整个人就陷入了脱水的状态,像是要被蒸发了。 我在大街上游走着,努力的寻找着我和她热恋时的足迹。 “锦记花店?是这了。”闷热的大风吹动了我身上的黑衬衫,远处的秋千随风飘荡着。我无意识地摩挲着手上陈旧的红绳 抬脚走进去后,我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大概一米八五左右的男人身穿着裁剪合身的黑西装,长相十分俊美,眼角处有着浅淡的细纹。此刻,他正专注的在琳琅满目的花束中挑选着。 他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抬眼看向我,微笑着:“来这买花啊?糖糖快过来帮我挑挑,你说我一直给你妈买白玫瑰,她会不会不开心啊?” “她以前最喜欢一大束花,但我总是买一小束,想把她气回来。”他谈笑自若,没忍住笑出声,眼睛涌起一层薄雾,很快又压下去了,他恢复了那副绅士端庄的模样。 “还是买玫瑰吧,妈妈最喜欢玫瑰了。爸爸,这是第几年了?” “第十年了。”他没有再只买一朵,向店长要了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环抱着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风吹得他的头发凌乱,墨色的短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看不清情绪。 我急忙向店长要了束百合,急匆匆地追了出去,和他并列走着。 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烈日熏得人犯晕,浑身难受。 走到一半,父亲突然接过花,看着远处枝繁叶茂的银杏树,树荫下的长椅,“我一个人去看她吧,你身体不好,别晒着,去歇会吧。” 他转过身,满脸笑意,“你俩一定要好好过。去玩的话,游乐园还是可以考虑一下的,你妈当年拉着我去玩过一次,只要不玩刺激向的就行。很抱歉,你小时候没带你去过。” 说完,他微微弯腰致歉,随即转身离去,沐浴在金黄的阳光下,整个人仿佛镀上一层金边。 我立在原地,看着他单薄的身影,很奇怪,我竟然觉得他很孤寂。 简故,也就是我的父亲,在二十四岁那年遇到了我的母亲。母亲长得很漂亮,追求者数不胜数,与我父亲相识后结婚,婚后生活很圆满温馨。 说来奇怪,一个浪漫主义者和一个唯物主义者,应是志趣不相投的。美丽浪漫的艺术家和商界口碑不错的公司执行官的相恋,总是令人憧憬的。 在我十四岁那年冬天,母亲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母亲去世后,父亲将自己关在晦暗的房间里,长达半年的时间。 二十岁那年,我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向父亲表明我喜欢林落时,他不再阻拦,同意了。 父亲以前很不能接受这种爱情,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些同性之间会相吸,产生荷尔蒙,同性相恋很……奇怪,只能用这个词才能框住。不正常?没到这个程度。他只是不理解,不是不尊重。 母亲的出现改变了父亲的观点。他逐渐能够接受,到最后的祝福那些男男女女幸福。浪漫热烈的艺术家影响了满脑子都是权衡利弊的商人,让他的思维以一种潜移默化的微妙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小时候经常像条跟屁虫一样跟着母亲,总是缠着她问各种没头没脑的话。我曾幼稚的问母亲,“妈妈,你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要看上爸爸啊?” “因为你爸爸也长得很帅啊。我最讨厌别人赤裸裸的盯着我,而他刚好是个名副其实的绅士,对女性没有那些肮脏龌龊的思想,我记得他们家的家训第一条就是尊重女性。” “有一次他姨母想塞人进公司,你父亲不同意,被他姨母当众扇了一巴掌,脸颊都印上清晰的巴掌印了,都没气,温润如玉的微笑着,继续温和讲话。”母亲坐在厨房板凳上等饼干出锅,双手托腮,语速不快的慢慢道来,脸上神色淡淡。 “但你姨母竟然觉得他是软柿子,还想再动武威胁他,结果被他强制性的‘请’了出去,从那以后,我听说还破产了。果然,笑面虎是最能藏也是最狠的。”母亲低头哼笑一声,谁成想父亲就立在她背后,靠着厨房门听她吐槽,浅笑盈盈的看着她。 “我什么时候这样了?”父亲从背后抱住母亲,偷了个香,嗤笑看着母亲泛红的耳朵尖。 尚且年幼无知的我默默地遮住眼睛,转了九十度,两眼发光的盯着烤箱。 现在想来,爸妈真的很恩爱幸福,如果没有发生意外,他们应该会拥有最完美的人生。 我的病由于小时候没有全面检查,到了二十岁才发现很严重,已经没有多大的挽留余地了。 说来也遗憾,我最多能活了几年我自己都不知道。如果我不在了,我的爱人会很难过吧。 沿路走回去时,遇到了花店老板,她抱着黄菊,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的塞在耳后,整个人散发着股颓废劲。 “瞿老板。” 她听见声响,回过神来,脸上苍白得仿佛一张白纸,勉强的对我笑道,“小简啊,今天的花好看不?” “像往常一样,很漂亮。”我忽然明白了什么,略过了平日里的谈笑和寒暄。 “那我就先走了,我丈夫今天祭日,我去看看他。”她对我招了招手,落寞的背影渐行渐远,只剩原处的梧桐叶寄留思念。 第2章 从那过后,我宅在家里快发霉了,前两天除了逗猫没有其他娱乐活动,我才终于出门买了套积木。 但我是个倒霉鬼,路上还摔了个跟头,膝盖直流血,像条小溪一样哗哗流着,止不住血,鲜血浸湿了西装裤,只好一瘸一拐的走回家。 我当时一定很狼狈吧,行人都向我投来奇怪的眼神,我就像个异类。当我将裤腿挽上去,露出血液奔涌不止的膝盖,旁边的人就变了脸上。 我用身上仅剩的纸巾擦拭着,可止不住血,过程中白色上衣还沾上了血,手指上也沾了些,脸上也不小心蹭到了。一路走回来,行人的脸色各异,可能都以为我是恐怖分子了吧。 很幸运,我遇到了善良的小天使。有个长相可爱的小孩子哒哒向我跑来,像个小奶团子。明明身高只到我大腿,却踮起脚递给我包纸巾。 在这种落魄的时候遇到个帮助自己的小朋友,确实会感到温暖。 我双手接过后连胜道谢,但她却对我比划着一堆奇怪的手势,等她跑远后我才意识到她想说什么。 “姐姐很漂亮,脸要擦干净哦。” 心底温暖过后,充满了酸涩和难受,这样的小朋友,会难过和烦恼吗? 第3章 林落时出差时间长达一个星期,在此期间我们不会有太多的联系,比起爱人,旁人更觉得我们是合作商。 像其他小情侣一样整天黏着对方和向对方报备今天干了什么的这种热恋期的甜腻举动,我们早就过去,就像是俩老伴一起过养老生活一样。 热恋期的她很浪漫,总是爱给我准备惊喜,在阳台看书时总是一动不动地盯着我,时不时飚一句情话,搞得我都差点以为她是文科生了。 四年过去,她也会在纪念日和节假日给我买礼物,陪我过无聊的生活,这是我幻想出的美好老年生活。 小细节林落时记得很清楚,她明明爱吃辣的,可因为我吃饭太挑,大部分菜都很清淡,但会留两三盘咸辣的菜。 我不太满足现状,我终归是要离开的,我爱她,但我陪不了她几年。 仲夏末的久别重逢伴随着股清新的薄荷味,气味很淡,只有我抱着她的时候才嗅闻到衣服上残留的味道,像是高级薄荷沐浴露的味道,衣料浸透了那股淡淡的清新气味。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身上总是若有似无的飘着股淡淡消毒水的味道,是那种医院消毒水的难受气味,闻着让人眉头一皱。 我固执地问过她几遍,检查过她身上有没有伤口,但都没有伤口存在的痕迹。 也许是我嗅觉失灵了,毕竟我一个人独处时 总是莫名其妙的闻到酒精和消毒液的味道。 总之像摔倒这种倒霉事我是懒得告诉她的,她很忙,也不会有时间的。 我只能窝在家里发芽,闲来无事准备还把之前没写完的书给写完。当我登录上账号时,看着密密麻麻的红点,顿时陷入了沉思。 消息轰炸吗?我嘴角不禁抽了一下。距离上一次登录已经是半年前了,那次密码忘了是多少了,没登上。 可看着消息爆满的手机,我又没了闲情雅致,果断退出,拿着小鱼干逗猫去。 看着乖巧可爱的小猫咪,莫名想到万千读者催更和他们倍受摧残的心脏,心里总感觉有股罪恶感,深思熟虑之下,我还是拿起了那放了一个世纪,表面已经积了一层灰的电脑。 由于我当年没谈过恋爱,写的都是些虐身又虐心的同性爱恋,且因为不太熟悉男性生活,大多都是女孩子之间的爱情,女性读者又比较多,搞得人家代入感太高,差点给我寄刀片了。 没办法,弥补是弥补不回来了,那就普普通通的写个小虐文吧。 我写不出那种绝世小甜文,也写不出he的结局。那些主角的过往里都掺杂了点我的过往,要我擅自篡改自己的人生轨迹,我做不到。 于是,她们的结局总是残缺不全,令人惋惜,周而复始,不得善终。 伴随着名声鹊起,无尽的诋毁和谩骂声随之而来,网暴的引火线被点燃,顿时发出了剧烈的声响。 “写这种东西,作者一看就不是正常人。” “拜托,像这种东西超恶心的。” “两个女的,咦,好恶心。” “这种书就是三观不正,女的和女的结婚?像这样的话会带坏小孩。” “有什么用?这么恶心,竟然还有人喜欢。” “真恶心。” “yue,我要吐了,这书竟然热度这么高,一看就是作者花钱买的了。” 那些充满恶意的议论不断在耳间回荡,就像恶鬼在耳边低语,无数的双罪恶的大手朝我伸来,逐渐握住我的四肢,手脚爬上冰凉刺骨的质感。 或许是我心理太敏感了,以病情为由,情急之下就退了账号,独留下他们肆意辱骂斥责。 说来也奇怪,一年前我就退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还有人惦记我。 我受到了很多读者的关心,那些当初我没能得到的赞赏和鲜花,在此刻显得那么廉价。 果然,人只有不在了才会落得一身清。 我抱着电脑看了一下午,高速敲击键盘使我的手冰凉麻痹起来。我起身走到阳台,靠着栏杆吹着晚风,疲倦地捏着鼻梁,放松眼睛。 我视力相当不错,可当初长时间对着电脑,我视力降到了5.0,刚好是那段时间,我索性不窝在家里,出门处理工作。 因为心脏一天天衰竭,病情逐渐恶化,后被迫下岗。我去公司看过,现在的执行官干得也不错。 把以前的坑填完,开了个新文,然后退圈,不管舆论怎么发酵。我是个胆小鬼,我这辈子,干过最大胆的事可能就是和林落时在一起了。 华灯初上,蓝紫色的夜空悬挂着漫天的繁星,深灰色的云朵丝丝缠绵,橘黄的夜灯四处蔓延,消逝在蜿蜒绵亘的山路尽头。 第4章 我见到了她,心里似乎激不起丝毫波澜。等她走后,我回到家,逼着自己喝下最讨厌的酒,可惜,还是忍不住吐了出来。 我下楼买了一大束鲜花,用手拨弄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不小心被花梗刺到,手指溢出鲜血,在衣服上胡乱擦了擦,继续向家里走去。 我拆开玫瑰花,拿起水果刀,狠狠刺向心脏,鲜血侵染白衬衫,殷红向四处晕开。 随手拿了朵花,捏着花梗往心脏插进去,艳丽的玫瑰沾上了鲜红的血,显得有些妖异 。 我开始不断吐血,血腥味和铁锈气弥漫开,充斥着整个口腔。唇瓣艳丽得犹如涂上鲜艳的胭脂。 我抬起袖子擦干净,但嘴角还是源源不断的溢出鲜血。 我攥紧几朵残缺不全的玫瑰花,掌心被扎得生疼,鲜血顺着指缝淌到木质地板上。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随着时间流逝,意识也逐渐涣散。 遗憾还没戴上戒指,留不住年华。 婚礼现场很漂亮,她穿婚纱的样子很美,只可惜,并不是为我。 漫天花瓣礼炮乱飞,刺眼的灯光不间断的闪烁,宾客喜笑祝福的声音充斥大脑,我给自己又灌了瓶酒,盯着台上傻笑。 只憾此生挚爱未能与之白头偕老,来世愿以命续前缘,解忧愁。 第5章 “听说没有,13号又要出院疗养了。”医院里整天人来人往,闲来无事的女护士聚在走廊处闲聊。 “又出院啊?这一年都出院疗养两次了吧,她家属这么好的话,她为什么在精神病院啊?”旁边一个长相可爱的女护士质疑道,整张小脸皱成一团。 “不知道,不过每次来接她的都是一个超级好看的小姐姐,啊啊啊,真的好好看!”说着,女护士双手捧着脸,一副花痴的模样溢于脸庞。 旁边的护士见状露出鄙夷的神情,“那算什么,你是没见过13号吗?长得就是个大美人,气质还很出挑。看到她的瞬间我就觉得她身边的东西都黯淡无光,唯有她有着色彩和光亮。” “真的真的,我也见过,她真的好漂亮,我都想嫁给她了。”女护士激动的神情溢于言表,飘飘然的模样。 “欸,我打听过13号的身份,你知道多牛逼吗?”一个长相高挑的女孩子表情明显震惊极了,眼睛瞪得溜圆。 旁边的小姑娘们听到了,心里直痒痒的,好奇心驱使她们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快说啊!别打哑谜!” “知道艺术家娄习言吗?那是她妈妈!而且她爸爸还是一个上市集团的高层。她当初也是那个公司的执行官。她身世真的太好了。可惜,她妈妈十三年前就去世了,她父亲在三年前也自杀了,而她……好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说着,她垂眼望着光滑的地板,不再说话,眼中闪过一丝同情和垂怜。 她说完之后,周围突然安静下来,气氛凝固了两三分钟,才终于有人开口。 “她的人生好残缺,明明都这么惨了,为什么还没放过她,居然还成了个精神病患者?” “别聊了,快点工作去。”路过的医生催促道,人群立马哄拥而散,走廊立马冷清起来,只有来往的脚步声回荡在两边。 长相精致的简予瑾靠着墙,神色淡淡的看着林榭忙前忙后的办完了手续,等到林榭伸出手牵着她时,脸上才终于有了变化,眼神茫然失措的盯着纤细白皙的手指。 她们相识二十余年,可以说是在娘胎里就成了玩到一块,长大后两人各自奔向事业前程,联系稍微少了点。 林榭每两三个月就接她出去治疗,但她深深厌恶着药苦涩的味道,每次强塞进去后都会吐出来,身体也愈发清瘦。 简予瑾呆呆看着林榭软萌的侧脸,浓长似鸦羽的睫毛扑闪着,脸上呈现出一种空茫。 “去医院?”简予瑾神情谨慎的问道,由于长时间没开口,声音夹杂着沙哑。 “乖乖,我们不去医院,我带你回家吃好吃的。”林榭转过身摸了摸她的头,温声答道。林榭虽然长相软萌,但她比简予瑾足足高出半个头,整个人看着有一丝不和谐,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林榭怕她不在的话简予瑾出事,买个菜都让她跟在旁边,一路拉着她晃悠了整个菜市场才终于满载而归。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步履蹒跚的走在路上,简予瑾的衣角随风飘荡起来,露出了小半截白到发光的细腰,她不动声色地腾出一只手将白衬衫塞进西装裤了。 晚饭时间,掀开锅盖时香气喷涌而出,热气腾腾的火锅翻滚着。林榭等菜煮熟后,开始疯狂给简予瑾夹菜,小碗里顿时堆成一座小山。 “够了够了,我吃不完。”简予瑾笑着在小碗上虚遮了一下。 林榭夹菜的手一顿,呆若木鸡的盯着对面。原本就惊心动魄的面容,再加上一抹欢心的笑容,原有些冷淡的感觉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温柔气质的缱绻缠绕。 透过热气看着简予瑾浓稠旖旎的脸庞,显得有些不真实,就像是干净不染尘埃的仙子沾上了人间烟火气,从此甘心跌落为人。 她一定是修了半辈子的福气才能遇见这么个美得摄人心魄的好闺蜜。 “可是乖乖,你病就不治了吗?”林榭嘴里包着一大口面,鼓着腮帮子含糊不清的说着。 “不想治了,反正也活不了多久,治疗过程还这么痛苦的。”简予瑾低头挑着鱼刺,脸上的神色晦暗不明。 “乖乖,你就留我一个人吗?”林榭的眼眶霎时红了,带着哭腔哽咽道。简直要急哭了,她不想让自家小姑娘痛苦,但她想了想自己以后就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哭。 “别哭,我死是迟早的事,你不管怎么样都是要接受的,而且你想想,你还很年轻,以后会遇到知心朋友和对象,他们会陪着你的,所以不要哭。”简予瑾温声安慰道,夹了片牛肉给林榭,转身离开餐桌,走到一间卧室,从抽屉里拿出存放许久的手机,操作了一番。 林榭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一声,她掏出一看,是转账信息。 “你怎么又给我转钱了,还转了3万块。”林榭看着手机界面皱眉。她不缺钱,不知道为什么简予瑾要突然给她转钱。 “我想喝奶茶了。”简予瑾语气略带一丝撒娇的意味,浅灰色的眼睛直直盯着对面。 “除了买奶茶外,剩下的是什么?” “给你的零花钱。” 林榭听到后感动不已,扑到简予瑾身上,脸埋人肩颈窝,“呜呜呜,乖乖你也太好了吧。” “好啦,吃饭。”简予瑾无奈给她拍了拍背。 晚饭就这样气氛和睦温馨的过去。 第6章 日出于地平线,鱼肚色微做点缀。酝酿许久后终于撞碎薄云,玫瑰色的光束霎时洒下,橘黄色的光芒逐渐扩大,直至将世界渲染为暖橘色调。 早饭期间,简予瑾要求回家一趟,林榭担忧的同意了,送她到了那个装修温馨的家。 她很担心简予瑾再受到刺激,因为这里到处都存在林落时生活过的痕迹。 简予瑾和林落时在七年前相爱,但在她俩在一起的第四年,林落时提出了分手,从此两人分道扬镳,偶尔遇见后会稍微寒暄。 在第五年,林落时给简予瑾发了结婚的请帖,简予瑾执意要去,她因为担心自家姑娘精神状况,陪着去了。 新郎长相俊美无双,听说还年轻有为,两人简直是郎才女貌。 台上的主持人欢喜的念着誓言,简予瑾在那场婚礼上狂灌酒,林榭拦都拦不住,她也知道简予瑾心情压抑难受,又因为简予瑾一向固执,就没再阻止。 简予瑾喝得醉眼朦胧,拿着瓶酒晃晃悠悠的走到林落时面前,冲着她傻笑,“新婚快乐!” 等到婚礼结束,简予瑾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林榭只好连拖带拽的把她拉出来,蹲在马路边等司机过来。 车辆络绎不绝使过,到处灯火通明,橘黄的路灯光下酣睡的女孩。 简予瑾靠着林榭的肩膀,乖乖软软的熟睡着,来时梳着的低丸子头已经变得凌乱,有一两缕发丝垂落到脸颊边,看起来易碎又乖软。 那是林榭第一次看到简予瑾醉成那样,平时周身的清冷感荡然无存,整个人像是偷喝醉酒的小猫咪,软软的靠着她。 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简予瑾就一直沉默着,等到中午时才终于开口,“我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如果你想见我的话,就去找我吧。” 后来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到处找不到人,后来才知道,她把自己送进了精神病院。 现在林榭也没想通,明明她看起来一切正常,为什么会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焦躁症。 第7章 简予瑾拿着一袋小鱼干想去逗猫,恍然发觉,球球在两年前就病故了。 林榭走后,简予瑾穿着材质一般的黑衬衫出门,看着车水马龙来往的街道,一时间愣了神。 等她慢慢走到一家花店前,已经是中午了。她进门后仔细挑选着花束,视线扫过时却意外捕获到熟悉的身影,眯起眼仔细辨认着,对方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转过身对视。 对方长相精致漂亮,看起来稍有些柔弱,但鼻梁上架着的眼睛显出了成年女子的成熟稳重,她转头眼神锐利的盯着简予瑾,仿佛要将她看穿。 林落时穿着一身价格高昂的黑色西装,透着股精英感,仿佛商界里与人交流得如鱼得水的谈判官。 “好巧,你怎么会来这买花?”简予瑾平静的走向她,脸上神色自若,毫无变化。 “我女儿喜欢这边的甜点,我顺路来买点花。你呢?过得好吗?”林落时见人是她立马放下警惕,说到女儿时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的气息,对家庭的热爱不言于表。 两人出门一起并排走在路边,默契的不出声。烈日骄阳下,路旁树上传来蝉肆意的嘈杂鸣叫,洒下一路极具艺术性的树荫。 “那时我们都还年轻,犯了些糊涂事也正常,但从此以后,我们还是不要再有任何瓜葛和交流了。”她头也不回地向远处走去。 简予瑾看着她决意的背影,那熟悉又陌生的人快速走着,渐行渐远,到身影消失不见。 许是骄阳似火,惹人不舒服,简予瑾垂下眼帘整理了会姿态,眼眶微红的走回家。 手心死死攥着那根陈旧的红绳。 简予瑾在阳台上吹着清凉的风,靠着栏杆抽烟,吸了一口后直接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蹲在地上干呕。 两个小时后,等林榭来敲门时,叫了半天也没人开门,打电话也不接,直接报警了。 等警察破门而入后,入眼的便是一地已经干涸的血迹和安静躺在沙发上的女人,她仿佛熟睡着,安详地闭着眼睛,手上死死捏着水果刀和玫瑰花。 房间里晦暗的光线下,旖旎的脸庞摄人心魄,冷淡的眉眼间呈现出解脱的神情。散落的玫瑰花瓣凝固在满地的血迹中。 简予瑾身上的衬衫被染得全红,心口处的玫瑰花妖异且鲜艳的绽开平生最美的一次。 “简予瑾!”林榭的瞳孔骤缩,尖叫出声。 “保护现场!无关人员退出去!”警察迅速清理现场,林榭呆愣在原地,在人群吵闹声中退了出去。 神圣的教堂金碧辉煌,虔诚的教父语调平静的念着祷告词。教堂外盘旋的白鸽,糜烂的鲜花。 布满尖刺的鲜花刺进我的胸膛,我静默着淡然离开。丧钟悠然长鸣,我在悼念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