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七日谈》作者:一顾北瓷 文案: 我跟他说,我曾经错过了一个人。 他嗤笑一声,告诉我,你那不是错过,而是那个人本来就不属于你的。 第一人称/逐野是攻的视角,信马是受的视角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奚择,沈昌文 ┃ 配角:夏至生 ┃ 其它:年下 一句话简介:就拿我单薄的筹码来赌一场爱情 立意:破镜重圆 ☆、封尘 一、封尘 我叫奚择。 名字是我妈起的。 我妈妈曾是镇子上家喻户晓的美人。 可惜,她年轻时遇人不淑,碰上了我爸,一个负心薄幸的渣男。 我爸姓奚,托名言志,我妈便给我取名单字一择。 奚择,奚择,祸福无门,奚其豫择,意思是世间好坏哪能事先选择。 我们母子两相依为命,直到我十五岁,我妈才嫁进到我爸的家里。 一个所谓的豪门世家。 小时候,外婆还在世的那会儿,跟我说起我妈的故事,总是眼里含泪。 她说,我妈呀,苦命,跟人抢了一辈子。 我妈妈是六十年代的人。 她出生那年,时运不好,处处灾荒,为的活命,争多口饭吃,她常跟兄弟姐妹们撕破脸皮。 到了她二八十六的年纪,恰逢高考恢复,升学如同登蜀道,千军万马,挤着过那根独木桥。 等到她初入社会,工作时赶上了改革开放,谁都想抓准时机,大干一场,满腔热忱,各凭本事。 她就这样被时代推着走着,学会了争夺抢斗。 好不容易活下来,辛辛苦苦考上所大学,风风火火跑到南边的经济特区谋发展,却不想,遇见了我的混球老爸,一个风流倜傥的浪子。 我妈她傻乎乎地信了爱情的邪,落得未婚先孕,带着我回了镇上。 小地方人多口杂,白日里她饱经乡亲们的非议,到了夜晚又受尽娘家人的冷眼。 最终,她抢回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妻子之实,本该是要过上享福的日子,却再也,抢不过时间。 病来如山倒,未过半百,魂归净土。 我向沈昌文回忆起这些事时,语调平淡,整个过程,夕阳缓慢地往窗子挪去,灿烂的光最后停落在我的脸上。 我知道,我长得像极了我的妈妈,不仅是样貌上的清秀,神韵里也继承了她的骄矜。 ☆、重逢 二、重逢 —两周之前— 我经导师的推荐,进了鹿城的中考阅卷组。 我原本家住越州,两城之间有一定的距离,我遂提前一天,到鹿城落脚。 抵达时,暮色四合,下着大雨。 被乘运的大巴往长草的车站扔下后,我想起了南粤有一词,叫卖猪仔,泛指像我这般吃力不讨好,被拐来做苦工的。 凭借我东南西北分不清的路感,一番摸爬打滚后,我总算找着了附近的地铁站。 由于雷暴天气,出门在外的人便是不多,整个站台显得清冷干净。 正当我站于售票机前点动屏幕,却听站台内循环起了字正腔圆的男音广播。 “各位尊敬的乘客,我们非常抱歉地通知您,因受暴雨影响,导致站外水位较高,目前三号线暂停对外运营服务。” 我悻悻地将手垂下。 好在还没买票。 拉上行李箱,走在最后一班出站的人群里,由于我一米八五的个头,便显得相当乍眼。 滚轮发出一连串轱辘的声音,与斜密的雨争着谁更响亮。 打开一把蓝格大伞,走进雨中,很快,及膝以下的裤腿就被雨水渐渐浸湿。 除了疲惫以外,饥肠辘辘的肚子开始不停喧嚣,在拦到辆出租车前,我需得先解决果腹的问题。 此地连片的区域是还没发展起来的商业中心,空落昏暗的二层楼体,许多铺位张贴有旺铺转租的布告。 过客鲜少,四面八方漏出有恻恻阴风,墙上安的壁灯引得飞蛾不断扑腾,使得光源忽明忽暗。 不等我把《道德经》第一章在心底默念一遍,天际“唰”地劈下了一道可怖闪电,照亮天地。 闷闷惊雷,雨势不减。 风吹的很猛,差点能把伞反掀过去。 我心有余悸地抿了抿唇,安慰自己,可能是有道友,在此渡劫。 来前我不是没查过天气,预报显示,鹿城今日,阴间多云。 得。 天气预报诚不我欺,果然不是“阳间”操作。 我看到不远的斜前方,一家灯火通明的便利店,仍孤独地在雨夜中坚守营业。 这一刻,就觉得自己是一只百鬼夜行里的妖怪。 跋山涉水,终于来到了油屋。 我如释重负地长吁口气,三步并两步地朝店的方向大步迈去。 收伞,弯腰。 将伞放进门口的拖桶中。 店里只有寥寥三人。 蹲在地上的小哥头不抬一下地登记着货品,收银台前的姑娘原本在点着手机,瞄见我后,眼睛一亮,将手机放下。 还有一个人,看着像是来避雨的,正在堂食区,坐于高脚凳上捣腾着他面前的瓶瓶罐罐。 我从冷冻柜的货架上拿下一盒扒饭到收银处付款。 女店员对着我,腼腆笑道: “需要帮您把饭放微波炉加热吗?” “要的,麻烦你了。” 我一手搭在行李箱拉杆的把手上,另一手插在口袋。 等待微波炉加热的间隙,不住往堂食区的方向偏头望去。 只见这厢的桌面上,立着两杯口大小不一的塑料杯拼出的调酒壶。威士忌、金酒和伏特加摆开一线,另有两三款不同口味的果汁,苏打水、冰棍和酸奶一应俱全。 有趣。 便利店里调酒。 是个人才。 接着,我注意到了他出众的外貌。 男人身着一件浅蓝色衬衫,袖口反褶,卷至肘关节处,修长的双腿一只脚着地,另一只屈膝踩着踏脚,典则俊雅,气宇不凡。 他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佛气的嘴唇厚实紧抿,注意到我探视的目光后,有型的眉毛上挑,自然地抬起眸与我对视。 视线直直撞上,我蓦地为自己唐突盯着人打量许久的举动喉头一紧。 幸好店员的声音及时响起,“先生,您的饭热好了。” 这让我可以顺理成章地收回目光。 风尘仆仆的我用牛皮纸捏住盒饭边缘,另一手拉着行李箱,朝堂食区走去,落座到他的斜对面。 这回,我大大方方地朝他颔首。 四目相接,我们都没躲。 之后,我吃我的饭,他调他的酒。 相互无言。 勉勉强强地填饱肚子以后,我瞄了眼腕表的时间。 七点刚过一刻。 “好了。” 冰块滚撞发出脆响的空灵声。 对面男人将新调好的酒推到我的面前。 透明塑料杯中,酒呈绿色,碧波微荡,清新的薄荷绿让人登时想到青石板通向的隐秘山林。 “给你的。”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嗯? 我刚吃饱,思维正放空,一瞬没跟上地滞住,反应过来,才笑着接过杯子,“谢谢!” “不客气。” 我举起杯,浅呷一口。 酒入喉后温凉一线。 后调的青柠甘冽,薄荷的清爽瞬息溢满唇齿。 我不由地沉吟一声,朝他竖起拇指。 这杯酒,总体口感甜润,只有舌尖留下了微苦烧灼的余味,久久徘徊。 杯酒饮罢,我仰起下巴,唇瓣润着水光,说:“谢谢款待喽!” 对面男人用一只手的食指指节抵在唇前,望着我,眸子漆黑,看不出情绪。他的另一只手的手指不经意地敲着桌面,忽然问我:“你家在哪?” “我不是本地的。” “那你住在哪个酒店?顺路的话,可以一起打车走。” 这是……想要约我? 我不是第一次被这样搭讪,以往多会笑笑敷衍过去。 这一次,却鬼使神差地实话实说道,“鹿城宾馆。" “嗯?”他发出一个单音节的疑问。 我眨了下眼:“怎么?” “不顺路啊。”他并无遗憾道。 “……” 所以,他原先真的只是单纯地想要拼车? ☆、Day 1 三、第一日 一场大雨过后,早晨的风夹着湿润的微凉。 阳光洒满被洗净的城市,道路上未干的水滩波纹反光。 早上八点,鹿城宾馆的大厅人头攒动,各科阅卷组的老师皆前来此地集合。 整个改卷时间预计七日完成,阅卷的计算机机房在附近大学,老师们白日去那边改卷,晚上回这头宾馆休息。 我在语文作文组签到完以后,走到阅览架边随手翻起今日的鹿城早报。 直至负责安排房间的工作人员叫到我所在的小组,我才寻声,抬起下颔,将手中的报纸归位。 推着行李箱过去时,迎面,对上了昨夜便利店里见到的男人。 我起先一惊,再一思忖,想起昨晚对方听到我说旅居鹿城宾馆后的反应。 难怪,彼时他的确迟疑的“嗯”了一声。 昨夜的酒终人散稀松平常。 今日再见,我越看他,却越发觉得眼熟。 男人今日穿了一套休闲西装,衬衫的扣子一丝不苟扣的齐全,全身上下透着一股禁欲的冷调。 我们越走越近,直到一组人站定在负责的工作人员面前,我和他不约而同地视线相接,相互颔首。 工作人员将三间双人房的门卡和六张工作证交给我们的小组组长王越,他是我们中资历最高的教师。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王越没多想,直接省事地按毗邻机位分了房间。 就这样,我和男人竟然分到了同一间房来。 我两面面相觑,各怀心事。 “早。” “早。”他把工作证举起来,“正式认识一下吧,我叫沈昌文,昌文偃武的昌文,在鹿城中学任教。” 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缓缓地沉入了我的耳际,像六月的风,吹过一阵,徒留酥痒。 我的一双眼睛倏地睁大,“沈?——”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说话的能力像是被剥夺了。 不等他再报一次家门,我便亟亟地俯下身,拿过他的工作证。 沈昌文,真的是沈昌文。 同姓同名。 我以前,也认识一个叫沈昌文的人。 面前的沈昌文坦然地接受了我的愕然,指指我的后方,提醒道:“电梯到了,不走吗?” 我回过神,走进电梯的动作却差一点同手同脚。 “沈老师是哪里人?听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到。 他看我一眼,说:“你觉得我是哪边的人,猜猜?” 我没有立即回答,邕州这两个字话到嘴边,却是欲言又止。 我心感忐忑,如果他真的是我从前认识的沈昌文,我必然,是欠他句道歉。 而他,会原谅我吗? 或者,过去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我吗? “叮——” 出了电梯,我两并排走着,找我们的房间。 他刷卡开门的间隙,我打着哈哈,说:“不好猜啊。” 沈昌文睐我一眼,将房卡插进卡槽,手指随意地扫过房间,介绍道,“每年来这边改卷,住这家宾馆,休息质量是可以保证的。你想睡里面,还是窗边?” 他推着行李箱,径自走到窗户那,探头往楼下一望,转回头说: “怕吵吗?这面对着大马路。” “我都行。” 我看着晨光倾洒而下,照在他的身上,周围纤尘漂浮可见,他浸在阳光里,成了胶卷都留不住的美好。 “那我睡里面吧,给你睡窗边,方便晚上欣赏鹿城的夜景。” 我欣然接受地说了声“好”。 走过去,把行李箱搁在床侧,坐到床上,手枕脑后,仰躺下来。 隔着纱帘,我望向窗棂分隔的蓝天白云,接着刚才进屋前的话题,不确定道:“沈老师不像是北方的。” 沈昌文拿过水壶烧水,背过身去:“我啊,是南粤的。” 我“唔”了一声,奇道,“没听出广普音啊?” “教书久了吧。” 听他这么说,我不知道心里的滋味更多是庆幸,还是失落。 总之,五味杂陈。 “我有一个和沈老师同名同姓的朋友,可惜当年我和他先后离开我们的老家,百越的邕州。至此一别,成了陌路人,十载过去,却是不复相见。” 我的话,一字一句,越说,声音越低。 “这样,”沈昌文不以为意地抱起肘,等水烧开,“我这名,挺常见的。” 我叹了口气,坐起身,拿过架子上需要自费的母婴水,扭开瓶盖,喝了一口,才想起还没介绍自己,方说: “对了,我叫奚择,选择的择。这几天,还请沈老师多多指教。” 沈昌文的眉梢微挑:“相互关照。” 我把塑料瓶捏瘪一边,又按回原型,没话找话道:“我今年刚从江城大学读研毕业,是导师介绍过来改卷的,就,没啥经验。” “无大碍。你学历高,照理是我向你学习才是。” 沈昌文有礼地回道,“以后有从教的想法吗?” 我木然地摇首,说:“我家给我安排了事做,说来,其实和我读的专业搭不上边。” 读本科那会儿,几个要好的哥们知道我的情况,便常戏称我这是不好好学习就得回家继承亿万家产了。 沈昌文淡淡地勾起一丝笑,将烧好的开水倒进保温杯里:“你当初,选专业是怎么想的?” “我算是比较擅长语言类吧,”我扬起脑袋,回忆道,“报读专业的时候,我妈是极力鼓励我报考到京城的外国语学校去。她当时说,外国语学校好啊,女孩子多,你就算长残了长成猩猩的样子,也会有人嫁给你的。只不过,我倾慕的人上的是江城大学,为了追随他,我就报读了江大,选专业时同样是没多想,直接学了他学的中文。” 沈昌文没点头也没摇头,看着我的眼神里满含“年轻真好”的意思。 / 十点左右抵达旁边大学设置的机改阅卷场。 放了水壶,过完安检,便可上机改卷。 作文大组共十来小组,每小组六人,一份卷子实行三改,三位老师给出的分数若分差不超过六分则取平均分,反之则交由大组长进行第四评终审。 下午我旁边的沈昌文提前达成了自己的工作量,他后张肩膀就要放松下来之际,扫到我正撧耳揉腮。 我是真的纠结。 你说要是给低了万一影响考生的升学,岂不罪过,而要是给高了那会不会对其他考生又不公平。 沈昌文凑过来,看了一眼我的屏幕。 这一瞅,惊的他瞳孔地震。 知他缘何震惊,我只能不好意思地抠了抠眉毛。 距离五点半收工回酒店还有四十分钟,我却还有近百份试卷待改。 每人每天的阅卷数量是有下限要求的。 虽然阅卷讲究的是稳而不是快,追求的是客观公正并且不失准率的给分。 而每个老师拿的劳务费也是固定的,但是,为了激励老师们的干劲,阅卷组往往设置了小组奖励机制。 即,平均改卷符合每日数量要求且准率最高的小组在收工时会领到额外的奖金。 向来主张集中力量办大事,就要贯彻团结一致向前进的方针,开始将大组分为若干小组的目的正是让有经验的前辈带一下手生的新人。 沈昌文隔着我,朝我们小组同样已完成任务的组长王越睇了际眼神。 后者明了,朝外一指,示意他出去说。 不用猜,我想,他们多半是去讨论怎么拉一把我这个吊车尾的新人了。 ☆、Day 2 四、第二日 昨晚,不明原因,我失眠到凌晨三点才伴着滴滴点点的雨声睡下。 如果不是沈昌文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可能会在宾馆里睡到中午才醒。 正午十二点过后,阅卷场上陆陆续续有老师离开去吃饭。 空调的扇叶摆下,凉风吹过,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走吗?”沈昌文站起身,用指节扣了扣桌面,“别改了小同志。” “再等等。”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道。 “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他兀自说道,“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懂?” 我无奈,“行行行,懂懂懂,这就走。” 我们到楼下的休息室领了盒饭,找了处临窗的对位,倚窗坐下。 屋外的天空阴沉。 远树并不凝寂,摇晃着在风中倾斜,泼墨挑染开的乌云衬得整个天地浑浊。 一场大雨,将下未下。 “我看你眼底浮着淡淡的青,昨晚梦游去抓小鸡了?” 我:“?” “意思说,你昨晚很晚睡?” “嗯。” “想谁了?”沈昌文笑问。 “想我的床了。” “认床呀,”他摘下无框眼镜,将镜腿叠好,搁到一边,“虽说可能跟你没睡好有关系,但你这改卷的速度,是不是有待提高呀?” 我讪笑,连声说着“是”,并向他保证,一定反思。 我发现,他吃东西也是一派的斯斯文文,喜欢手里攥着张纸巾,有点油渍就要抹嘴。 “你觉得,什么样的文章算得上好的文章?” “能,”我犹豫,“让人感动的?” 沈昌文面露无奈:“我给你改改我教的高中议论文,你来告诉我,怎么个让人感动法?” “啊这。”我咬了咬筷子。 “好的文章,在我看来,讲究的是无艺之艺。”他抬起眼看我,“你能理解不?” 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说:“尝试理解,嗯,受教。” 接着,我忽地反应过来他说自己教的高中语文,遂疑道:“沈老师,是教的高中?” “有什么问题吗?” “你,”我眨巴眨巴眼睛,“你教的高中,怎么能来改中考的试卷?” 沈昌文失笑,迅速而得意地吐出四个字:“我优秀啊。” 行。 你优秀。 真的优秀。 合着都是编外人员,你是被八抬大轿请来的,我就是被导师硬塞进来的。 嗐,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呀! 我将头一歪,磕到旁边的窗户上。 恰时雨线一道道从天落下,打到玻璃后交织地汇成一串串水流。 沈昌文清了清嗓子,安慰我道:“没事,刚接触一件新的事,都是一个从生疏到熟练的过程。大不了,到下午你实在落下进度太多,我可以跟你换个机位,帮你改卷。” 帮我改卷,还有这样的好事? 我感激地看向他,捏了捏自己的鼻梁。 “沈老师,不爱吃茄子吗?”我看他的饭盒里,茄子被扒到一边,分毫未动,便无意识地问到。 雨点打在窗玻璃上,噼啪作响,对面红砖黛瓦的教学楼沉漾在雨幕中,灰白色的天光下昏黯、肃静也柔和。 我忽然想起往事,一段我还在读小学的往事。 那是一个放学的午后,暧昧不明的光线,暗暗的天光笼罩下,我站在长廊尽头,远远看着故乡的那个沈昌文斜挎着书包,向我走来。 彼时的感受至今都还清晰地烙□□底,我当时想,沈昌文就快高中毕业了吧,以后都不再有人陪我上学放学,不再有人陪我吃米粉,不再有人辅导我功课了。 餐桌上,我忍不住问他,“以后还有机会一起吃饭吗?”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有啊,哦,你是说我要毕业的事吧?放心,我放假肯定还会回来的!” 我当时并没被他的一句承诺安抚,我也记得很明白,那时的沈昌文同样是筷子不沾一下摆在他最前边的红烧茄子。 因此,我总是觉得,自己也会有一天会沦为茄子的下场。 不喜欢的,当然不会被搭理。 “我以前,其实是吃茄子的,”沈昌文慢条斯理地解释道,“不过因为前任尤爱茄子,而我和他,前天才刚分的手,睹物不免思情,所以,暂时不想碰。” 前天? 我暗道了句我嘞个去,前天不就是我们在便利店遇见的日子吗? 好家伙,原来你是借酒消愁啊。 “没事,”我伸长胳膊,拍了拍他的肩,“莫愁前路无妹子,天涯处处都有花。” “你不懂,”他叹道,“我老大不小,快奔三了,身边大把同龄人已是成家立业。” “别这样说,你要想玛格丽特·杜拉斯直到七十岁才遇上比她小四十多的杨·安德烈杰,此后余生也都是小年轻陪她走完的。” “例子举的不错。其实,真正想想,我更多是感慨,”沈昌文嘴角浮起自嘲的笑意,“甚良缘,把青春抛得远!” ☆、Day 3 五、第三日 上午的雨,雨势渐大,有如战马蹄奔而下。 风吹雨斜,飘落到我的头发上,又在发丝末端结成了水滴。 昨日我不是没担心地多问他一嘴私自换位会不会有什么不利后果,彼时沈昌文大无畏的原话是“嗐,能有什么事”。 结果,烂泥扶不上墙的我成功让他被作文组大组长请去了喝茶。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阅卷的个人面板里有一个叫误差率的东西,统计的是平均下来,跟其他两位老师给出的分数相差超过六分的几率①。 也不知我昨天下午抽哪门子的风,坐到沈老师的机位后,硬生生把人误差率整到不合格的红线之上。 眼下,我出来走廊休息喝水,双眼巴巴地望着那边的办公室,心说怎的那么久他还不出来。 王越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别担心,小沈他不会为了这件事来怪你。” 嚯,好一个屋内饮酒,门外劝水。 “我不怕他怪我,我担心的是他被说。” 王越像听到笑话似的,“哈”了一声,道:“那就更不用操心了。” 若非听沈昌文亲口介绍过王越,知他们交情匪浅,我都要怀疑老王他是不是在隔岸观火。 王越是鹿城二中初中部语文科组的骨干教师,教龄三十年,资历颇深,漫漫岁月已然让他的眼角攀上皱纹。 “小沈啊,已经不是七八年前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了,”他忍不住地感慨,“你有没兴趣听下他刚当老师的故事?” 当然,我竖起耳朵,说:“好啊。” 王越深吸口气,用说来话长的腔调讲述起从前。 “约莫十年以前,我还在鹿城中学高中部任教的时候,也担任了教科组组长。平日里,跟同级所有的语文老师交流都多,一来二往,便也跟小沈熟络起来。 他不是本地人,异乡闯荡,又是刚大学毕业的年纪,即使他很努力地掩藏,我依然能在他的眼底,看到忐忑不安。” 我理解地点点头,二十出头的毕业生很少有不迷茫的,首鼠两端成了常态。 我不禁想到我在故乡认识的那位沈昌文,他则相反,是一个有着四海之内皆兄弟之气魄的奇葩,字典里面就没有畏缩二字。 “我听小沈说,他一开始应聘学校的职位,竞争激烈,那时,没一家学校肯要他。说来奇怪,我印象里,他虽不是师范院校毕业,但也是名校的——对啊,你们是校友来的吧?” 我蒙了,这个沈昌文也是江城大学的? 王越没给我表示不知情的机会,继续说道,“他起初来到鹿城,只能辗转各个学校外面的辅导班或是当家教。后来,他教的好,名声起来了,便有学校要他了。” 我仔细听着,没有吱声。 “小沈第一年来鹿城中学任教,分给他教的班比较特殊,里面有群孩子原是考不上高中,靠父母用钱砸进来的。 这帮学生不学无术,成日混吃,学校对他们的态度一向是你不惹事就当你来混个文凭,彼此呢,相安无事。 但当时,有一男孩,有那么混世魔王的意思,打架惹事,校园霸凌,后来被学校请了家长,他就撒泼,站在四楼威胁说要跳下去。 你猜,小沈怎么着?” 我猜不出,直接应和地反问回去,“怎么着?” “他干了件令我们都瞠目结舌的的事儿。” 王越的手凛虚一比划,“他就这么走到那男孩的旁边,三下五除二,对着那男孩直接说,有胆量你就跳,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非得要顺着你。” 我的嘴巴微张,作了个“我天”的口型。 沈昌文的行为无疑是有争议的。 “我们当时的表情就跟你现在一样,无不替两个人都捏了把冷汗。 那男孩先是一愣,幸好没真跳,跟着,反而声泪俱下地申说他的苦楚来。 再后来,男孩回头是岸,子承父业,还跟小沈关系不错吧,逢年过节都有给小沈送礼,不是上好茶叶,就是投其所好地送些玉石。” 王越嗟叹:“那会的小沈,年轻气盛,现在可自持稳重多了。” 的确,而今我见到的沈昌文给人的感觉,那叫一个藏锋敛锷,八面莹澈,恺悌静悫。 / 傍晚时分,天转霈霖。 待回到酒店房间,雨已经停了。 我洗完澡,光着膀子从浴室出来,正巧,沈昌文也抽完根烟回来。 我给他开门,他站在门口,神情有些发怔。 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劲瘦结实的臂膀挂着没擦干的水珠,有的一路滑到腹肌地带,最终没入腰间围着的毛巾。 “你的平安扣挺漂亮。”他盯着我胸前的那枚平安扣,看的出神,喃喃地称赞道,“是上层料子打磨出来的吧?现在市面上很少能见到这般色泽瑰丽,油光闪亮的蜜蜡了。” “可能吧,”我也不清楚,“我妈留给我的,也没跟我说怎么来的。” “留?” 他轻声问我,我对他点点头。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垂下眸,“抱歉。” 我摇摇头,“没事,过去很多年了。” 窗外的植被苍翠欲滴,夏日覆盖,晚霞绚丽。 他进去洗澡的时候,我就闲闲地坐在床上,偶尔无意识地往浴室的方向瞟。 磨砂玻璃掩映出模糊的人影。 沈昌文人如其名,长相和性子都很斯文,身材却不文弱含糊,他的肩背宽厚,腰线狭窄,应是长期保持锻炼的结果。 嗯。 好想试试手感。 没等我进一步肖想下去,水声戛然停止,伴随浴室门滑动的声响,影影绰绰的身影离开了磨砂玻璃前。 沈昌文穿着宽松的睡衣出来,毛巾搭在肩上,眼镜的镜片沾着两滴水珠,他望了一眼窗外,说,“雨后火烧云。” 接着,拧开了他的保温杯,开水的热气升腾而起,他将双唇抵在杯沿轻轻吹气,水雾蒙上镜片,过了一会儿,他小啜一口,可能还是烫,便又摇晃起水杯,等水凉下。 “你盯着我看半天了,怎么,我很好看?” 他忽地唇角微扬,侧头问我。 “是呀。” 我盘坐于床,猫着腰,手支下巴,诚恳道,“对了,我今早听老王说了你刚来鹿城教书的故事。” “嗯哼。”他挑眉,坐到他的床上后,兀自回忆起来。 “我刚来鹿城时,处处碰壁,整天被虐。那时候,过去已经死亡,未来无法想象。刚毕业,已迷失。到底该怎么定位生活,到底怎样才能教好学生,问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停顿,仰起头看向天花板,“开始的日子很艰难,四处奔波,居无定所,食不定时。常是要一天全城跑,不论辅导班还是私人家教,我都接。 好在,有志者,事竟成,皇天不负有心人,而我,成功地完成了逆风翻盘。” 眼前的沈昌文,像一片烧不尽的原野。 我定定地看着他,忽然觉得,他和我记忆中的沈昌文重叠在了一起。 我记忆中的少年啊,他就像邕州陌上的野草,滋蔓难图。 ①关于阅卷的描写,作者非专业,只是以前听一位老师讲过一次。 ☆、初见 六、初见 与故乡那个沈昌文的初见,我并不光彩。 落魄,狼狈也无能。 那是放学时分,回家的一路上,一群人跟在我后头不停耻笑。 我拐到哪个巷口,那群人就跟进哪个巷弄,阴魂不散,如魑如魅。 他们不时捡起地上的小石子向我丢来,逼我停下步子,然后揪住我的衣领,朝我身上吐唾沫。 我被这般欺负,原因有二。 一则,我妈没有名分,我是个私生子。 二则,怪我长得像个女孩,往难听讲,都觉得我是个娘娘腔。 小孩儿的讥诮明明就是恶魔低语,却总被人说是童言无忌。 我那时不过十岁。 不是没反抗过,以一抵众的下场就是被打得鼻血横流。 我跑去跟老师告状,大人们却权当孩子间打闹不放心上。 久而久之,我浑身上下,都渗透着一股子拽的二五八万似的倔强,便更是惹人生厌了。 慢慢的,我无心读书,成绩下滑,势利的老师不断在课上课下对我吹毛求疵,至于那些本就欺负我的人,更是趋炎附势,变本加厉。 “那,你高考加油,先祝你取得好成绩!” 小巷子里传来元气甜美的女声,我就这么突兀地撞见了一个高年级的姑娘,腼腆地站在少年的沈昌文面前。 初夏的晚霞红火,花季雨季的故事就应该有这样的色彩。 我不傻,一个停止间后转,想要调头就走,免得坏人好事。 可惜,那帮乌合之众已经跟了上来。 进退维谷之间,我被推到地上。 我用双手护住脑袋,躬起身,紧闭眼,做足准备,迎接即将落在我身上的漫长的拳打脚踢。 “干什么呢?” 却听一声厉呵,跟着,一阵窸窸窣窣过后,四下归于安静。 我睁开眼,先从双臂的缝隙间往外窥探,然后不由松了口气,那些原本围住我的人,已然鸟散鱼溃。 我翻了个身,劫后余生地仰躺着,瞧见沈昌文背对我,正跟那姑娘挥手道别。 “谢谢啦,时间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家吧,路上小心!” 我微眯眼,腹诽他你别嘴上叮嘱,倒是送送人家姑娘呀,这情商,有够捉急。 我还注意到他肤白胜雪,身上穿着整洁的校服,脚上的布鞋也同样是洁白的。 他转过身,走过来,逆光站在我的面前,说,“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我懒懒地掀了掀眼皮,不答他。 “……嘿。”半晌静默后,他蹲下来,开口唤了一声,而后,冷不丁地朝我伸过手来。 “啪——” 我本能抵抗地反手将他的爪子拍开。 他却没因此恼怒,指了指我,又点着他自己的脸,语气和善道:“你脸上蹭了灰,要不你自己擦擦?” 说出这话,倒像他没有脾气,又似是早就深谙我是副什么德行。 “我叫沈昌文,你呢?你总不能让我就叫你喂来喂去的吧。”他用好听的,轻柔的,带着商量的语气对我说到。 “我知道你。” 我胡乱抹了把脸,自己从地上起来。 他也站起身,我发现,他的个子比我要高出了一个头来,肩背也比我宽阔, “我叫奚择。” “哪个奚,哪个择?” “这个。”我还不会一字一解地介绍自己的名字,就从裤兜里掏出了自己的学生卡。 “奚、择,”他低下头,念了遍我的名字,“则与禽兽奚择哉?” 我瞪他,“你骂谁?” “不是,别误会。” 他摆手,连忙解释,“是我们之前学的一篇课文里面有这么一句话,意思是这样的人和禽兽有什么区别呢?你的奚字,古义解释为什么,择字义为区别。呃,我没别的意思,就是顺嘴想到了这一句。” 我收起学生卡,迈步转身。 他跟在我后头,问,“对了,那些人干什么欺负你呀?” 我双手插兜,踢着地上的小石子,依然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他锲而不舍,两步窜到我面前,转过身,倒行而走,摸着自己的下巴,“我猜,是因为你长得好看,他们嫉妒你。” 我停下步子,哂笑道:“你想说我娘娘腔就直说。” 他浑身一僵,愣在原地,我趁机从他身旁走过,加快步子。 没想到,他又跟了上来,嘴里还念叨着我听不懂的话。 “投池以枝,漾浅汶,顷而止。投以木,激波澜,久而息。投以石,水华四起,一时难复。故物以厚难容,言重则心不能平。 又以木投溪,以石投海,所见与枝投池略同。盖水以薄易扰,君子轻诽议,小人畏谗讥。” “说人话。”我不满地吐出三个字。 他没解释自己刚说了什么,而是轻而易举地跟上我的步伐,说:“我送你。” 我永远记得那天日落以后,迎面有风,云卷云舒,他推着他的自行车,披着月光,送我回家。  ☆、回溯 七、回溯 我老早就知道他名叫沈昌文,虽是高三的学生却不过初三的年纪。 拥有令人艳羡的双商,所谓别人家的乖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一九九四年的初夏。 沈昌文还在读高二的时候。 学校举办了一场辩论赛,采用文科班与理科班相角逐的方式,中小学部皆可跨校区观战。 辩论台搭在操场的主席台上。 底下黑压压坐满了几乎整个镇子的中小学生。 孩子们的皮肤相贴,汗流浃背,许多人身上散发出一股让人想要捏住鼻子的馊味。 多少人是来专心听辩论的,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很多女生是冲着沈昌文旁边坐着的夏至生而来。 至于沈昌文那时是如何引经据典的,我早已是记不清了,但我至今记得他在三辩席上整衣端坐,舌战群儒,从容且自信。 辩论赛的结果是文科班以略微优胜的成绩领先于理科班,结束后,评委席的领导一拍大腿,做了个临时决定。 他说,现代教育的指标是文体两开花,时间尚早,不如让文理班各派代表再加比一场足球。 最终,文科班上场的成员里有刚才辩论席上取胜的沈昌文和夏至生。 我旁边的女生瞧见夏至生的身影后,双手握拳举到胸前,雀跃地跳起脚,念叨着夏至生好帅云云。 我那时忍着翻白眼的冲动,心说:帅,就这? 反正,我是迄今没有get到夏至生的颜。 球赛开场不超过十分钟,双方实力已然高下立判。 理科班的比分碾压式地远超文科。 直至倒计的尾声时,文科班的得分面板仍未破零。 就在我们都觉得文科班那日是进球无望了的时候,只见球场上,沈昌文一个倒挂金钟的花式摔倒,弄得对手队友皆犹豫地停下步子,看得观众们倒吸凉气。 然后,跪在地上的他趁着大家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他有没受伤的间隙,出所有人之不备,迅雷不及掩耳地冲起来便是临门一脚。 第一秒,全场沉默。 第二秒,全场依旧沉默。 第三秒,响起了零星的掌声,而后,全场喝彩,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球进的,”当时我斜前方的一个男生抱胸嗤笑道,“也是胜之不武。” 他旁边的女生即刻扭头反驳,“你这话说的怎么这么酸呦!沈昌文能赢得这一球,凭的是他自己的机灵呀。” 散场出校门的路上,我正巧走在他们一群人后头。 他们津津乐道地讲着沈昌文刚才的最后一球。 沈昌文则侧头,嬉皮笑脸地跟同伴说:“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但我一举手,皆为齑粉矣!” 他将手臂举起,向着天空一挥,挥斥方遒,极致洒脱,一双眼里倒映远山群黛,胸中自有万千丘壑。 街灯一盏盏亮起,犬吠鸡鸣,炊烟袅袅,暮风略过田野,落日余晖下,少年人的时光里总是有说有笑。 自我和他初见相识以后,方圆殊趣的我两不仅没断了联系,反而越走越密切起来。 小学和初高中都在同一片地区,明明是要高考的人,沈昌文每天却乐此不疲地要把我送回家去,再自己折返回学校上晚自修。 我,众人眼中无可救药,未来注定沦落成败徒的人,他看我的眼神里却没有偏见。 因此,我是没有理由拒绝他的好意的。 跟他相处久了才知道,他并非神童,在学习上,他比小城镇里任何的孩子都要刻苦努力。 他还在白色校服上写了两个英文单词——「Silver sucks」,以此自勉。 沈昌文高三毕业的那年暑假,邕州的夏日绵长,假期伊始,我惯常地将暑假作业往桌上一堆,百无聊赖地瘫在床上想着怎么荒废时间。 窗子外边,蝉鸣不辍。 天上的白云被炙阳烘烤着,也懒得飘动一下。 我刚有些睡意,却听楼下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探出头一望。 是沈昌文。 我踩了双拖鞋下楼,手插裤兜,问他,“你不是要去读大学了吗?” “哪有那么快,分数没出,录取都还没开始呢,报到的话,应该要八月底吧。” “找我有什么事?” 我那时想,既然分别是早晚的事情,不如早点断了联系,或许就可以少几分惦念。 “不是吧,我们才两天没见面,你这翻脸不认人的速度也忒快了吧。” 院子里的古榕树被风吹的淅淅索索。 我起初沉默,过了一会儿,才揭过话题,“你准备读什么专业?” “汉语言文学。” “唔,”我的语气并不热情,寡淡也疏离,“以后出来干什么的?” “出来……我的话,就想教个语文。” 他站在骄阳底下,笑容明媚,青春勃发,“毕竟我从小的理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闻言,我的眼眸黯然下来,“逗我呢?” 沈昌文不明所以:“啊?” “大家都说,你是考清华北大的料。” 他听我这么一说,眨巴了两下眼睛,噗嗤一声,失笑出来,“你别听他们瞎说,清北哪有那么好考呢。” “诶,”他接着问我,“你来做我第一个学生吧?我寒暑假回来,可以辅导你功课。” 我斜笑,“你确定?我很难教的。” “不会,”他摆手,“我的理念中一向认为,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 此后,夏长冬短,年复一年。 每年的寒暑假,我们都会凑到一起。 起初,我的成绩提升缓慢,数学怎么都学不懂。 沈昌文跟我说,别急,并不是所有人在读书时代都会开出娇艳欲滴的鲜花,有的人永不开花,是因为未来,他会长成参天大树。 可惜,悲欢转眼,花还如梦,哪能长好。 他大学毕业那年,也是我中考那年。 那一年的处暑,我们最后一次相见。 ☆、Day 4 八、第四日 阅卷第四天,晚餐多了个打凉粉的窗口。 排队排到我后,盛凉粉的阿姨一挥长勺,问,“葡萄干,红枣,芝麻和花生,四选二,要什么?” 我说,“能都不要吗?” 那阿姨的整张脸瞬间皱成一团,义愤填膺道:“什么都不选,凉粉的精华都没了,不行,必须四选二!” “……”我心里纳闷,我能不纳闷么,我就想吃碗纯净剔透的凉粉不行吗? 所以落座以后,我干的第一件事是先把一个个红枣从碗里挑出,又把一个个花生捡开,直到我碗里的凉粉终于只剩下凉粉,我才长长地松了口气,拿起勺子准备开动的时候,注意到对面的沈昌文正大小眼地看着我。 我用手指挠了挠脸,讪笑道,“事先声明,我这不是金贵哈! 主要是我的喉咙受不了,我吃芝麻和花生都觉得太小粒了会卡住喉咙,难受!这红枣和葡萄干又太甜,会齁!” “德性。” 沈昌文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 然后,他将我分捡到小碗里的红枣和花生拿走,秉持着粒粒皆辛苦的理念,替我解决。 这让我怪不好意思的。 用过晚餐,我向他提议在酒店楼下散会步再回房间。 我们穿过一个花架长廊,走到酒店的景观庭院,这里有一个用藤条做篱笆围起来的结园,内设三角开敞,铺有草皮的龛座。 院子四角角隅皆种着高耸的意大利柏木,过于逼仄,便教人想要抬起头望向穹顶,以寻求更广阔的可能。 今夜万星璀璨,让我不由想起,那个响彻笛声的邕江夏夜。 十几年前,我和故乡的沈昌文喜欢在晚饭以后,坐到小镇的江边。 那时,整座城只有一条繁华的市井街道到了晚上会人嘲喧嚣,华灯溢彩。 临岸的江水清澈,很浅,我们小小的身影倒影其中。 我和他坐于长街的尽头,听背后人声嘈杂,近处蛙声一片。 邕江的暖风阵阵拂过,风里混杂着米粉、烧烤和热带水果的味道。 仰头望去,满目星辰,碎钻一般点缀在墨色空中。 有一回,故乡的沈昌文问我,想吃宵夜吗 我一听,立时点头如捣蒜。 刚要伸手从兜里把零花钱掏出,他便出手止住了我的动作,然后,拍拍我的脑袋,让我原地等着。 少年人站起身,拍掉裤子上沾着的草,变戏法样掏出一支短笛往街上走去。 他先向面善的卖粉婆婆讨了一只瓷碗,而后,毫不怯场地在街道一边找了块空地,拍手吆喝起来。 “卖艺咯卖艺!” 他这一嗓子喊完,那些在街道遛弯儿的父老乡亲们闲着也是闲着,便三五成群地聚集过来,嬉笑着想探个究竟。 沈昌文驾轻就熟地把瓷碗放在正前方的地上,接着,不卑不亢地站定以后,手一举,将短笛横于唇前。 曲声奏响,悠扬而起,如烟慢卷。 他兀自吹着,任四周人声鼎沸。 渐渐的,笛音竟不断盖过杂声,连坐在尽头江边的我也能清晰可闻其圆融绵长,稳而悦耳。 到最后,仿佛江风静止,蛙声不鸣,街上人也寂寂,耳畔只余笛音。 一曲终了,掌声贯耳,江波再泛涟漪,蛙鸣复乱高叫,几毛钱的硬币纸币一个个落进他面前的碗中。 他用赚到的小钱,请我吃了一顿宵夜。 那顿夜宵,我把汤汁都喝到瓷碗见底。 多少年过去,颇为难过的是,我再没吃过比那晚更美味的汤面了。 “说起来,沈老师也在江城大学读过书吗,这么说,我们是校友咯?” 昨儿我把他给坑到被大组长请去喝茶,对他有愧,便是没脸攀亲近,只得等今日才来问个明白。 他原本也在透过玻璃圆顶仰望夜空,听我问他,颇为意外地梗了下脖子,而后,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我看向他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疑惑与探究:“沈老师今年五一有回去过吗,我看95,96级有组织同学聚会?” “同学聚会吗,你是说人文学院的吧?” 他淡淡道,“我其实是双学位,主修金融,辅修才是汉语言文学。” “双学位的大佬呀,厉害了我的哥。”我不着痕迹地挑了下眉。 很奇怪。 实在很奇怪。 我方才故意用了95,96级作为限制定语,但是,如果他是95,96级的毕业生,按常理他现在已经是三十往上的人了。 可我分明记得两天之前,他亲口说过自己快要奔三,那么,他不该是98级左右的学生吗? 然而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纠正我说错了他的年级。 “沈老师有在修中文的课上见到过跟你同名同姓的同学吗?” 沈昌文的眼神上瞟,想了想,说:“和我同名同姓的倒是没留意到过,不过,叫李昌文,施昌文,各种昌文的,的确是一抓一大把。” 然后,他睐向我,问,“怎么,你之前说的和我同名同姓的人也是读江大的吗?” 他的一个反问,问得我脑子一下短路。 我略尴尬,因为如果我承认,稍加联想,等于告诉他,我先前所言倾慕之对象,大有可能是指这位和他同个姓名的沈昌文。 虽说真相如此,但我实际没打算把自己暗恋谁这种事儿广而告知。 他见我支吾,心领神会的对我一笑。 我强装淡定地撇过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面颊耳朵有些发烧。 “我好久没回去过了。”沈昌文语露怀念道。 “以后我也只有想念的份了。” 我同样感慨,“以前,我最喜欢图书馆自习完,或者夜跑以后,回到少人的宿舍楼下,梧桐叶底,路灯昏黄,若是深院锁秋,更是惬意。” “你难道不会有种‘空庭秋意无人会,月转西楼淡淡时’的感伤吗?”他睨了我一眼,揶揄地说。 “……”就不该告诉他我是因为有倾慕对象才报读了江大的事! 果然,不分性别,大多数人类都是八卦的生物。 “我更偏爱南湖,”沈昌文说,“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就是在那里赚到的。” 南湖是校外的湖。 每每漫步湖岸,常能见有白鹭于湖面齐飞,点落则泛起蹙漪。 “读书那会儿,我爱好摄影,不过,以我家的经济状况,要买台索尼相机——” 他停顿,像是在回忆,过了半分钟才继续说,“嗯,够是够的,但在我爸看来,这相机和象箸玉杯是一个数量单位。” 沈昌文摇首,不住唏嘘,“我呢,也没知难而退。我先跟我爸,跟他老人家赊账,白纸黑字列了张借条,要到两千块钱。” 他抬手,比划了一个二的数字。 “于是,为了还钱,我便做起小本生意。 每日下课就抱着我的相机往南湖边跑,那速度,跟现在的学生放学冲饭堂,有的一拼。 当年玩湖的游客啊,没几人有随身备着拍照用的电子产品,又大多会花点钱给自己留张影,我便不愁没有客源。 我为了招揽生意,还特地用马克笔写了个牌子,打上「索尼拍摄,品质保证」的广告。 淡季,靠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旺季,我忙不过来,就会招揽我班里好看的姑娘小芳,帮我记记账,写下客户的邮寄住址,以便洗出相片后给人家寄过去。 我记得,我好像用了一学年就回了本,还了钱。等到我毕业时的额外收入已是有好几千,十几年前的几千块钱,哼,那可不是小数目。” 沈昌文说着,唇角上翘,笑容得意。 我侧耳倾听,却是恍惚。 揪心的熟悉感将我层层包裹。 他真的不是我曾认识的沈昌文本人吗? ☆、Day 5 九、第五日 四天过去,像是终于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阅卷速度总算是跟了上来。 沈昌文让我再接再厉,我则嬉皮笑脸地请他扶上马来送一程。 于是到了晚上,他不知怎么混进的后厨,出来时,端了一大碗颜色鲜艳的红汤,稳稳地走过来,放到我的面前。 “罗宋汤?”我问。 “我更喜欢称之为苏联红汤,那,做给你的,以兹鼓励。” 我低下头,凑近一闻,酸甜的香味肆意扑鼻,还未用舌头品尝,已觉这浑厚的鲜美在味蕾上乱撞。 我说了声谢谢,拿起勺子搅拌了下汤汁。 碗中的红色如霓虹映水,一碗欢喜,岁月燃情。 在一勺又一勺地品尝过后,我万分满足地砸了咂嘴。 “人间美味!上品珍馐!是真的,沈老师,使我觉得人间值得的美食不多,上次让我吃完感动到想落泪的还是我家乡的米粉,当年五角二两一碗,加蛋七毛!” 夸赞完,我的脑中不禁闪过那年那地,三步一店,五步一街,天没全亮,小摊们已全部准备就绪。 米粉无需汤汁,将那粉往开水一烫捞起,撒上刚起锅的爆炒扣肉,再铺上酸笋豆角,加上个卤蛋,放上只鸡腿,呈上前浇上祖传秘制的酱汁。 上桌以后,我只管趁热着吃,张口一吸溜,米粉入口顺滑,那是一个满嘴生香。 我拍了拍肚子,用朗诵的音调,再一次声情并茂地赞扬道:“沈老师,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巍巍华山,高山仰止;高汝冠之岌岌兮,长汝配之陆离;你高大伟岸,让我沐浴无穷的阴影!” 沈昌文无语地看着我,挑了挑眉。 我咳嗽两声,正色道,“我就想表达你太厉害了,会做菜,会摄影,又会调酒,最主要这些全是你的副业,你还会教书育人!哦,关键你是弃商从教,这奉献精神更是可歌可泣!” 我对他行了个作辑礼,一字一句地说出我的肺腑之言,“不像我,我不会做饭,也没特长,只管吃,而且特能吃,甭管是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草坷里哒哒蹦跶的我都会吃、都敢吃、都能吃!” “这不挺好的,”沈昌文勾了勾唇,“国家提升GDP,靠你贡献一份力。” 他说着,肩膀一沉,向后靠上座椅,“我会做菜也不是出于什么兴趣,是因为我刚来鹿城时,有一学生不爱读书,他总觉得书本知识都是纸上谈兵。他呢,只爱专研厨艺,我便跟他教学相长,顺带考多了个三级厨师等级职称考试。” 好家伙,你这到底顺带学了多少门本事。 我更是自愧不如,叹说,“技多不压身嘛,向你学习。” / 许是晚餐吃了那碗美味红汤的缘故,这晚的梦乡张口一含,也带了食物的香味。 我又忆起了儿时的光景。 关于故乡的那位沈昌文,关于他的父亲,以及他父亲带回镇里的绿豆糕。 我记得,他爹是位退伍jun人,嘴边常挂着□□的一句诗——“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我每次想起,总觉得我记忆中的沈昌文会那样自信,多是受他爹的耳濡目染。 同众多家庭的老爹一样,伯伯的父爱也是不明说的深沉。 他对沈昌文严厉,但每次出差回来,总会给沈昌文捎上好吃的好玩的。 有一回,伯伯带回了两大盒越南产的绿豆糕,镇上同沈昌文要好的孩子都能有幸分食到。 绿豆糕的口感香软浓郁,我们皆是第一次尝到这来自异国的风味,无不欣喜若狂,指尖碾开的碎渣也都吮得干净,吃完后,还巴巴的用一双火热的眼睛乞求地望着沈昌文。 沈昌文大方地分享完一大盒,又给自己留了一大盒,拿来藏着慢慢吃。 他的吃法精致,定是要小心翼翼地把包装的锡纸剥开,且不愿用手直接去拿,生怕控制不住力度,便容易将绿豆糕碾碎成粉末。 他只喜欢小口去啜,吃完一小盒,总会自我满足的陶醉一阵。 沈昌文对我,最为慷慨,每次他自己吃时,都不忘给我也分上一盒。 而我从不当场拆开,我会躲回自己家中的房间,不舍地尝完,仿佛在珍惜跟恋人最后的时光。 梦境到了将醒的终点,鹿城认识的沈昌文唐突地闯进了我的梦中。 我听见他闲谈着自己老家是改革开放的经济特区,进出口的商品琳琅满目,购物的狂欢今昔非比,那黄色小盒的绿豆糕可是再常见不过。 我于落寞中转醒,手指蜷缩,攥握成拳,像是手心里还留有一张承载我故去往事的锡箔纸,上面有着绿豆的淡淡芳香。 ☆、Day 6 十、第六日 第六日,整个作文大组基本完成阅卷任务。 晚上,组里安排了小型的收官聚餐。 没有冰爽啤酒,吃过晚饭,我和沈昌文用罐装椰汁碰了碰杯。 其他桌聚在一起的老师,脖子粗的在那高谈阔论,成了家的则探讨育儿问题。 “要不出去抽根烟?”我问他。 “行啊,”沈昌文站起身,“我没想到你也是抽烟的。” 我摇摇头,说:“抽的,只是没有瘾罢了。” 走到吸烟区,我帮他点上烟,再自己点上。 这边的窗户大开,夏风迎面,风吹的方向正好是我站着的方向,沈昌文吐出的烟雾便是直往我的脸上飘。 他睨了我一眼,伸手把我拉到他的身后,最大程度地避开了他的二手烟。 我弹了弹烟灰,咬唇,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最终,我抱着侥幸的心理,鼓起勇气,侧头问他:“你记不记得以前,你老喜欢一大早上到我家里,把我从被窝里头拖起来,带我去小山包上早练。” 我一直斜着眼睛观察他,哪怕他有一秒钟的迟疑也能被我快速捕捉。 而他,夹着烟的手的确有几秒,僵在了空中。 好一会儿,沈昌文才重新吸进一口烟,再吐烟来,却是缓缓。 那烟圈仿佛染上了沉重,像他的脸色一般。 他的口气微肃,“什么以前?” 你装,你继续装。 我的语气更加坚定,直截了当地问他:“便利店时你就认出我了吧。” 那杯重逢时赠我的绿酒,那些逝去的夏日晨间。 山间的小径清凉幽趣,满目苍翠,一山朝阳,林隙影中有穿斜而过的日光。 曾多次在登上山顶后,他跟我说,绿,承载了青葱,他喜欢这样有生机的颜色。 他还说,若是未来各奔东西,希望再见面时,满树新绿,阳光正好。 沈昌文无可奈何地低笑了一声,将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然后抹了把脸,露出疲态。 他叹了口气,说,“你右眼眼皮上的那颗小痣,太标志了,认不出也难。” 我压着气,险些哭给他看,“我找了你好久。” “是吗。”他淡淡地说,接着嘴角一勾,嘲道,“认了差不多七天才认出来,是挺久。” 我急忙辩驳,“你的变化很大。” 他回话的更快,照旧顾左右而言他,“你也是,更漂亮了。” “对不起。”我垂下眼皮。 沈昌文像是感到荒唐,“什么?” 我启唇,却是不知从何说起,只得深吸口气,我想告诉他,我很想他,这些年找不着他,对我来讲,从前的认识一场,差点成了荒诞又温馨的梦。 我们占着吸烟室太久,有人推门进来,沈昌文低声跟我说了句“走吧”。 我遂跟在他后头出去,沉默片刻,再次开口。 “我能问问……”我想问他为什么把谎话说的跟真的一样,为什么骗我说他是南粤的。 “我知道你要问什么。”他走在我前面,直接打断了我的话,“你还记得我爸不?” 沈昌文的父亲,那个出差回来会给孩子带两大包越南绿豆糕的男人,jun人出身,个性火爆,习惯了纵横捭阖,叱咤风云,在一次出任务押送装备时出了意外,从此退役,离开了实现自己价值的江湖。 不过,他父亲并没有一味消沉。 回到镇上以后,哪管尘世嚣嚣,伯伯乐此不疲地找了份基层的差,又干劲十足地做生活起来。 “就从我二十岁说起吧,”我看不见沈昌文的表情,只能听出他语气里透了种衰败的感觉,“那是我经历过的,最黑暗的一段岁月。” 我记得,沈昌文十六岁上大学,而他运气点背,刚好碰上改制,从他那届起,取消了工作包分配。 待到他二十岁,也即他大学毕业,正是忙于找工作的时候。 那一年,也是我们分开的节点。 “你还记得我家大院外的那棵百年古榕吗?” 我“嗯”了一声,“记得的。” 沈昌文大二那年,镇上大兴土木,修路要拓宽大道,关于他家附近古榕的或去或留,便是吵的沸沸扬扬。 乡民迷信,说古榕砍了,必将惊动守护一方土地的神灵。 这块上头抛下来的烫手山芋,一时间,落得谁都不肯接差,最终是沈昌文的父亲,一个前生从未做过工程的人,主动揽下了这活儿。 伯伯做事也不是一刀切的风格,他花费不少功夫,妥善地将古榕移到原处几米外的位置,这样,既保住了古树又修好了路。 但即便如此,仍有吃饱了撑的人不断找茬,说他破坏风水,必有报应。 “我二十岁时,我妈,”沈昌文停顿了一下,“我妈她身患重疾,手术过后没挺住,不久,便撒手人寰了。” 他的声音在抖,我将手放到他的肩上,轻轻拍了拍,小声道:“不想说就不说了吧。” 他的胸腔起伏,平静下来,才继续往下说:“那阵子,一帮好事之徒不断地往我们家雪上加霜,将莫须有的原罪加在我爸动了那棵古榕的头上。” 他的拳头握紧,咬着牙道,“谣言,盛极一时。 昔日他们夸赞我是好学生,到头来,又指着我,风凉地说,读了书,不也就那样,好似我一下子沦为比不学无术的混子还没有前途的人。 我爸呢,他不过是相信努力就能改变自己的境遇,没太多迷信思想罢了,可到了最后,一切却成为一场徒劳,成了一场浩劫,一场灾难。” 不知不觉间,我们又信步走到了前夜逛到的景观庭院。 往上望去,玻璃穹顶外,今晚无星无月,黑夜的网沉沉铺开,压得人喘不过气。 谣言让这个世界充满疯狂,让毁灭滋生。 谣言在的地方,伽蓝土崩瓦解。 人性在以讹传讹中丧失高尚,即便面对惨剧,人们也不再有沉痛的悲伤。 “那以后,我爸放弃辩驳,他开始酗酒,每日浸在酒气当中。没过几年,也随我妈去了。” 听到这里,我看向他的双眼有些涩然。 我想,我是能理解的,许多时候,我们都对日子不抱期待了,可是生活仍要苛责于我们。 ☆、Day 7 十一、第七日 仔细想想,我升高中的那年暑假,离开邕州前,沈昌文约我到江边一聚的那个夜晚,或许是想告诉我伯母病重的事情。 然而我没有赴约。 因为我父亲的突如而至。 我爸他用不容置喙的口气,令我大晚上的不要随便乱跑。 这么些年过去了,我一直为当年的不告而别,怀愧于心。 “结束啦,”我说,“终于放假了!” 回到宾馆,收拾完行李,我将手机举到沈昌文面前。 “沈老师,互相存个电话吧。” 他没有立即接过手机。 我心下一咯噔,怕他又要就此断开联系,忙说:“你要是来越州玩,可以联系我,我带你。” 沈昌文听我这般说法,便不再犹豫,他输入号码,按下拨通键。 我心满意足地看着他拿出他自己的手机,给来电的号码备注上了“阿择”。 随后,他弯下腰,检查行李物品有没收齐,我则双手抱胸,倚在写字桌边。 我说,“咱聊聊中考作文题吧。” 他没有意见,“行啊。” 今年的鹿城中考作文题目关于“错过”,具体是这样的: 「罗曼·罗兰有言“如果有人错过机会,多半不是机会没有到来,而是因为等待机会者没有看见机会到来,以至机会到来时,没有一伸手就抓住它”; 泰戈尔说过“当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的时候,你也要再错过群星了”; 林清玄曾语“错过,不是错了,而是过了”。 请以“错过”为话题,写一篇文章,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 我们聊了聊阅卷过程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作文。 其中有一篇,我和他都改到了,写的是零三非典,错过见母亲的最后一面,字里行间,融入着那名考生的真情实感,字字泣血,甚是催泪。 分别前,我用开玩笑的语气,跟他说:“我曾经,也错过了一个人。” “没来得及跟暗恋对象开口表白?”沈昌文不以为意地嗤笑一声,告诉我,“你那不是错过好吧,而是那个人,本来就不属于你的。” 他拦下一辆的士,朝我摆摆手:“我先走了,有缘再见。” 我看着他坐上车,目送他离开,然后给他发了条短信——「那个人是你」。 ☆、印象 十二、印象 人的一生中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为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为说走就走的旅行。 都说父母在不远游,但自我妈离世以后,我爸他终日酗酒,我的家支离破碎。 经过几个晚上的沉思,地上有了近百个烟蒂后,我下定决心,辞别父亲,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 现在回想,耳边仍依稀响起离去那日,嘹亮的汽笛,车轮与铁轨的摩擦,没有坐票,我就倚在车窗边,火车出发,望着向后移动的车站,无人送行。 不由又会想到刚读大学时,也是一个人推着行李箱离开,不愿父母送,一味地追求独立。 开学一周后,我妈先来的信,信中有一段说: 「你走的头两日,我和你爸都睡不着,到了晚上,我们两去江边散步,别人和你爸打招呼,他都在发呆。 我安慰他,以后可以少做一个人的饭喽。 可是只有两个人的饭,都不知道搭什么菜。 你看看,如果以后你一个人去城里打拼,就是一个人吃饭了,更难配菜。」 从小我励志要去大城市打拼是志向驱使,即使父母千劝万劝,都丝毫动摇不了我的决心。 等到我真的只身前往大城市闯荡却有了迫不得已的意味,彼时,若是父母中有一人还能开口挽留一声,我想我绝不会离开。 初到鹿城,我既憧憬也彷徨,我下定决心做一颗蒲公英,漂过来,便要在这里生根发芽。 前期的日子艰苦,我常把关汉卿的《不伏老》改编了跟自己唱,「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珰珰一粒铜豌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硬骨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哪!那其间才不向功名路上走!」 / 我碰上夏至生是在我到鹿城的第三年。 他,我哥们儿,好兄弟,小初高的同学,最佳损友。 我两,算是穿同一条裤子一起长大。 夏至生有着走到哪都会有一群女孩子上赶着追求的桃花运,这一点,着实让我费解。 后来呀,我和他一起租了间房,同居一块儿,难免容易日久生情。 我和他,便是谈了场长达六年的恋爱。 六年时光,我们之间不咸不淡,改变或多或少,比方,我一开始不爱吃茄子,因为夏至生很喜欢才开始接受这种蔬菜。 可惜,我们还是分手了,在我二十九岁这一年。 分手的原因,不是我们中任何一个人酿出了无法挽回的重大过错,只是他家里边不同意而已,准确说,是这个世俗不同意而已。 夏至生工作的地方位于鹿城的郊区,他忙起来,常常几天不回我们的住所。 因此,是我到郊区找的他,提了分手。 他跟我说,“昌文,谢谢你。” 我很镇定地回他,“不用谢,祝你和王小姐幸福美满。” 这一天的傍晚,鹿城下着瓢泼大雨,雨势很猛,足矣沟平壑满。 为了避开下班晚高峰,我随意找了家便利店避雨,心血来潮,便买了几瓶小酒饮料,即兴调酒。 始料未及的是,在这里,我竟偶遇了一位多年未见的故人,我的第一个学生——奚择。 他的右眼眼皮上缀着一颗小小的黑痣,五官过于清秀漂亮,即便岁月将他拉扯成熟,我还是能第一眼认出他来。 而他,望着我的眼神却充满陌生。 / 命运有趣的让本该不再有交集的我们重逢,接下来,又借着阅卷的由头,给了奚择七天时间想起我到底是谁。 ——「那个人是你。」 阅卷结束以后,回家的路上,我坐在出租车里,收到了这个小怂包的短信。 我一手支着脑袋,最终决定不回复他的讯息。 是我? 我是他曾经错过的人? 开什么玩笑,他错过了什么呀,错过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我援手么? 然而我并不需要他的道歉。 我早已靠着自己的实力,在鹿城完成了我想要的华丽转身。 无需谁的雪中送炭,无需可有可无的安慰,亦无需闻者落泪的同情。 ☆、告白 十三、告白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杜拉斯《情人》 /  夏去秋来,由热转凉。 三个多月过去,我没有回奚择的短信,他便也没再主动联系过我。 至此,我们之间,风流云散,一别如雨。 可就如同我们的重聚是因一场阅卷,又见面时同样是这般造化弄人。 国庆假期前,鹿城中学毫无预兆地组织了一场与越州学校的学习交流会,我被安排在了与会人员的名单之中。 去的老师不多,只分两辆商务车前往。 日头不晒,秋高气爽。 车子行驶在柏油路铺成的高速路上,坐在副驾驶的我和后座的老师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忽然,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我们皆是一惊。 开车的老师沉吟一声,“坏了,是不是爆胎了?我停到紧急车道看一下。” 我指了指车载导航:“这里说,前方一百米到达目的地。” “哈?前方到达目的地,这不是高速路上吗,”后座的老师向前探头,手肘撑着副驾驶的座椅,“没看见有出口的标志啊?” 他刚说完,车载导航的提示音跟着响起:“您已到达目的地附近,本次导航结束。” 我:“……” 向前探头的老师:“……” 负责开车的老师:“……” 我们皆是一头雾水。 因为向前望去,笔直高架桥蔓延到底,连个出站口的影子都未瞧见。 车子停到了紧急停车道上,我下车后随意地往桥下张望一眼,这一瞅,竟有了意外发现。 呦,是真到了。 我有些哭笑不得,只见高架桥下,距离不远的一栋楼顶,赫然立着“越州中学”的大字灯箱。 老师们先后从车上下来,站到路缘上,自然也发见了这一幕。 “哈哈哈导航也不算错。” “太逗了吧。” “哦,难怪说到达了目的地。” 开车的老师检查完四个车轮,站起身,用鞋尖踢了踢左前侧的车轮:“果然,这个车胎爆了,叫个拖车吧。” 我走到一旁,将我们的情况告知另一车的老师以后,举着手机的手迟疑约半分钟左右,接着,拨通了奚择的电话。 是他自己说的,我来越州,可以找他。 “嘟,嘟,嘟——” 通话第三声,那头直接挂断了我的来电。 我听着一连串忙音,恍惚地怔在原地。 等我反应过来,正准备放下手机,一条来自奚择的短信发了过来:“我在开会,稍后回复。” 我点进回信的界面,输入了一个“好”字,还没等我点击发送,屏幕又显示了“阿择”的来电。 “沈老师?” “……”我瞄了眼四周,心里莫名涌起做贼心虚的感觉,便刻意压低了音量:“你不先开会?” 奚择在那头低笑一声:“怕你有急事。” 他的语气极为愉悦。 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现在的神态,定是像一只大尾巴狼高翘起尾巴。 老实说,以前看他露出一脸臭屁的模样,我就老想薅一把他光鲜亮丽的毛了。 “不急。只是我来越州这边交流学习,跟你说一声。” “你大概什么时候结束,我去接你,一起吃个晚饭?”他的语调沉稳,又不失迎接远客的热情。 我睐了眼抛锚的车子,道:“还不清楚,我这边出了点状况,我们的车在高速路上爆胎了。不过,原本也是计划明天才开始跟学校交流,倒不怕耽搁这会儿功夫。” 奚择沉默了一稍时才问我:“你们车上有多少人,你知道下一个出口是哪吗,距离多远?” 我让他稍等,而后返回车上查看导航,报给他具体的人数状况和大致的方位后,我开玩笑道:“怎么,你要来接我?” 哪知他给了我肯定的答复:“对,我派车去接你们。” 派? 结束通话后,我握住手机,立于秋风之中,随风凌乱。 太久不见,我差点忘了他是个富二代的事实。 显然,奚择比拖车要靠谱很多。 不到半个钟的功夫,两辆SUV就大有阵仗地停到了我们的车子后方。 从前面一辆车上下来的司机西装笔挺,径直走向我跟前,竟也没认错人。 “沈先生,奚总还在开会,他让我们先来接您和您的朋友。” 我用余光瞥见其他老师意味深长地在旁侧挤眉弄眼,间或发出“喔”的小声惊叹。 不怪大伙儿脑补能力太强,就连我也想问这般高调为哪般。 我咳嗽一声,淡定地跟其他老师解释“奚总”与我的关系,又同他们商量了一下,才对司机说:“谢谢你,那麻烦把我们送到西湾酒店吧。” “好的,我会负责把沈先生的朋友送到西湾酒店。沈先生,奚总交代让您坐后面那辆车直接去他那。” “沈老师你去吧,难得来越州跟朋友聚聚,顺便帮我们谢谢你朋友呀!”后面一老师不等我表态,帮我答应了下来。 其他人附和道,“对呀对呀,好好谢谢你那朋友!” 于是,我就这么在众人瞩目之下坐上了后面一辆车子,扬尘而去,最终来到了高档住宅小区里,一家叫“品茗”的私厨楼下。 我被人引着穿过门厅,推开长廊尽头的雅间房门时,正撞见奚择坐在茶桌前,缓缓地冲水入壶。 壶中芽叶徐徐展开,舒放成朵,或悬或沉,茶汤鹅黄明澈,如晚霞舞蹈,待封壶完,他才不紧不慢地站起身,走过来同我打招呼。 等我入座,他便将新茶分杯。 “快放假了吧?”我问。 奚择笑笑:“是啊,可头疼了,每次这七天我都觉得跟过头七似的。” 我一听,不由蹙眉,嗔道,“瞎说什么。” “沈老师刚过完暑假,自然不懂我等打工人掬的一把辛酸泪。” 我啜了一口温茶,茶香味浓,醇厚回甘。 “我暑假也要开班给学生补课的好吧。”我抬眼看他,“你,很忙吗?” 奚择不置可否,开始将茶叶进行二泡。 “子承父业?” “算是吧。”他帮我满上第二杯茶,“不过,我还想多找个事做。” 我挑眉,“可以的,量力而行就是了。” 他听我这么说,眼睛一亮,用手支着下巴,说:“那沈老师,你看看我,我能当你的业余学生不?反正,你都收那么多学生了,不如把我也收了吧,然后教教我,怎么才能追到你?” 我审视地看着他,他与我对视的目光坚定,无半分戏谑。 我只得无奈地轻声一笑,“行呀。” 所有感情的检验中,时间是最好的度量衡,会精挑细选帮我留下对的人。 反正我没有珠光宝气,也没有多余利处可图,唯有一具饱经风霜的皮囊,底下是我残存的傲骨。 行呀,就拿我单薄的筹码来赌一场爱情。 ☆、归棹 十四、归棹 奚择追我追得算是认真,我们顺其自然地在了一起。 期间,我第一次到他越州的家里去住时,进门逛了一圈后,额上青筋很难不暴起。 那是一间让人难以忍受的脏乱房子,就像是有一头凶猛的野兽造访过一样! 沙发上的长裤拖到地板,桌面的文件更是没有规整地乱叠一气。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你租的房子,你平时不请阿姨吗?”我冷声问他。 奚择垂下他漆黑如墨的眸子,手指对戳:“呃,会的,一个月请一次……吧。” 我忍着翻白眼的冲动,开始帮他收拾。 从扫地到拖地,从清洗油烟机到冰箱除霜。 整理他卧室的时候,竟然还从他乱作一团的被窝里找出了一条内裤。 要不是孩子长大了,比我还高了,我是真想把他拉过来揍一顿屁股。 等到整间房子归于整洁,我总算大松了一口气。 坐到客厅,奚择正揭开铁罐,准备泡茶。 他用长柄勺起罐中茶叶,放进紫砂壶里,用滚烫的开水浇过后,茶叶沉沉浮浮,上下舒展。 他的泡茶手法娴熟,而我喜欢他泡的茶。 下午的阳光倾洒进客厅里,我放松下浑身筋骨,视线落在了他家阳台,钢丝护栏网上缠绕着一圈又一圈爬山虎野蛮生长的细茎。 奚择注意到了我视线停落的方向,他跟我说,那是他妈妈最喜欢的植物。 他叹着气,说起了阿姨不为人知的往事,一段凄凄惶惶的故事。 我静静地听着,想起他妈妈常是穿着一袭旗袍,头发拢成一个髻,眉宇艳美,一种勾人的美,称一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也绝不为过的美。 而奚择,继承了她的美貌与骄矜。 我还记得阿姨的墨画很绝,能画灵动的鱼虾,清雅的荷塘,她只要将宣纸铺开,提笔,蘸墨,就能绘出宁静故乡的一处景象。 美好的人,却无法善终。 / 岁末,奚择陪我回了一趟老家。 所谓“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我将花放在父母的墓前,跟他们说,爸、妈,我现在有人陪了,勿挂。 夜晚,我和奚择故地重游,到邕江散步。 大风偷偷把我指间的烟熄灭,街灯亮起,冬夜的江边,要是没了北风,一整片一整片,将归于万籁俱寂。 “说来,要是没有在阅卷场上碰见,你现在身边,会是其他的人吧?” 安静的街道上,偶尔有轿车从我们身边呼啸驶过。 “不会,”奚择站住脚,原本望着远方街灯的目光转向我,笃定道,“我说过,我一直在找你,幸好,我找到了。”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