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不过美人关 作者:木头森森 文案: 女学生x纨绔军阀 林书夏为了给母亲治病瞒着家人在金乐门跳舞,自己曾立下规矩:不陪酒、不陪笑、不陪舞。 然而遇到留洋回来的纨绔公子路凯斯,“三不”规矩全数作废。 林书夏记得,这个男人每次见她都会带一束花,笑着说:“林妹妹,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她一心坠落他的网,以为梦一场,却不想他拼死给了她一片干净天空。 排雷:民国,不严谨,没有原型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书夏,路凯斯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立意:等到了 初见 路凯斯留洋回沪后并没有直接回路公馆,而是在外纸醉金迷,直到被路家司机发现他出现在金乐门报告给了路老爷子,他这才被一队士兵拎了回去。 那会他喝的醉醺,嘴里还喊着:“小美人,来陪哥哥再喝一杯。” 话刚落音,他就被人拎了起来,一排背枪的士兵站的笔直,好不威严。 一旁的女人吓得缩在一旁抱头,不敢说话。 那日起,金乐门的人才知道,宿在这里一星期的富公子是路总督刚留洋回来的乖儿子。 路凯斯在路公馆的大院里跪了两天,整个宅子里也没有人敢出来帮他说话。 路老爷子气没消完,骂了句“不成器”又赏了几个板子才放过他,没两日路凯斯又一身阔气的出门逛去了。 那天是在同福里的一条深巷子里吃早点,程维和找的地儿,知他回国,忙里偷闲请他吃个顺路早餐。 路凯斯吃惯了山珍海味,再一看这平平无奇的包子稀粥,难免有些嫌弃。 嫌弃的话落进了包子铺老板的耳朵里,心里不顺畅但还是让人过去送了屉灌汤包,特意强调:“这是我们包子铺的招牌,免费送先生吃。” 路凯斯抬眉,有些惊诧,不是为这屉汤包,而是面前的小女生。 过耳的短发包裹着一张小巧的脸蛋,水蓝色的上褂加一条黑色的长裙,规规矩矩,还是个学生样。可偏偏又从她的清秀的长相里看出一丝厌烦与恶作剧。 他笑了笑,看向程维和:“许久不回,倒是不知道沪上也有这么会看人脸色的女子。” 路凯斯生得好看,是个招桃花的人,最喜欢做些言语撩拨的事。 程维和踹了他一脚,不痛不痒,摸出票子给林书夏,“林妹妹,快帮我装几个包子等会带局里去。” 他在警察局上班,是巡逻队的大队长,常常照顾林书夏家里的生意。 林书夏欢喜接过,又送了些小菜一并装给他。 路凯斯听到这声“林妹妹”笑出了声,在程维和威胁的眼神下闭了嘴,抽出筷子戳了个汤包,咬下去确实惊喜,就是烫舌头,一口汁溅出来,林书夏总算听到了一句好话。 “不错。” 再咬一口,林书夏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叫喊:“辣死我了,来杯水,水!” 林书夏好心递去半杯水,见他咕噜喝着又一口气吐出来,瞪眼看她:“你干得好事?” 林书夏装傻,往程维和旁边靠了靠:“程大哥,你快管管你朋友,别不是昨夜酒没醒要到我这儿碰瓷。” 路凯斯闻言,立刻扯着衣领闻了闻了自己,哪有什么酒味,他今儿出门特意喷了香水的。 程维和让她别见怪,要顺路送她去学,谁知林书夏指着路凯斯说:“我不跟酒鬼同行。” “你……” 好样的,路凯斯头一回被个小姑娘嫌弃,气得转身就走,还听见林书夏欢快的喊声:“下次再来啊。” 路凯斯脚步一顿,回头便见她一张笑脸在清晨的阳光下绽放。 他后面有想过,初见林书夏的时候,是有被吸引到的。只是这一面实在平常,让他见惯了外面娇艳的玫瑰而没能快速适应水养的水仙。 路凯斯血气方刚的年纪,在有权有势的背景下,他不务正业就爱玩,常去的地方就是金乐门。 金乐门这样的风月场所,里面一水的达官显贵,又在英租界,他没事总爱凑去外国人那一桌聊两句,人家也给他面子,只是那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在英国人听来很是滑稽,但又有趣。 没多久他就成了这场子里的热门人物。 今儿甫一进门就有人过来笑脸相迎,旗袍洋裙簇拥而上,一眼过去,浓妆艳抹,俗气艳丽,有细长的手臂挽着他,笑容娇媚:“路公子可是好长时间没来了。” 他刮了刮女人的鼻子,眉眼跟个狐狸似的狡猾:“胡说,昨儿个还听你唱曲来着,你说要给我煮碗面,我今天可是来讨债的。” 他故意凑近,眼里带着钩子,在人腰上轻轻捏了把,就听见娇媚的轻呼声,说他真讨厌。 他寻了开心便在雅座里看台上舞女身姿妖娆,摩登的音乐响穿大堂,有人舞到他面前,他便笑脸盈盈地看着,狐狸眼含情,突然眸色一敛,像是发现了极有趣的事。 舞池里穿着纱裙的林书夏正在一脸开心地转圈圈,头顶上的翎羽在空中一跳一跳,她画着浓重的妆,与先前素白的脸大相径庭,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一舞结束,路凯斯带头叫好鼓掌,引来林书夏侧目,终于从她眼里看到慌张闪过。 她匆匆退场,在后台的化妆间门后不停拍着胸口,存了几分侥幸心理,想着路凯斯应该认不出她。 不过是匆匆一面,又加上她此刻浓妆艳抹,与平日里几乎判若两人,她可不信一个只见了她一面的人能认出来。 这么想着,她后面几场舞都避开了路凯斯的方向,他仍旧是这大堂里的捧场王。 后来领班发话,让她过去给路凯斯敬个酒,说人家今晚为她几支舞砸了不少钱,不过去道个谢就说不过去了。 林书夏当时脸就黑了,推脱不过,只能再次给自己做心里建设,顶着一张假脸笑得不走心。 路凯斯见她来了,眼神一如既往的轻佻,拍了拍旁边的位置让她坐。 林书夏托着酒杯,刻意压着嗓子,低眉顺目地敬酒:“谢谢路爷捧场,这杯酒我敬您。” 她喝不来酒,一张脸皱成老树皮,路凯斯却笑得开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林书夏说:“绿竹。” “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路凯斯给她杯里又倒了杯酒,眉眼间都是欢愉:“前路还长,当棵竹子节节拔高未尝不可。是这意思吧?” 一句话念得温柔婉转,林书夏直觉他这浪荡模样实在不像个文化人,可这话从他嘴里吐出来却并不违和,倒衬得他有几分文青的样子。 林书夏笑:“路爷谬赞了。” 他捏着她的下巴,仔细欣赏她的美貌,弯月眉,朱砂唇,盈盈饱满,确实诱人。 林书夏有点紧张,心道坏了坏了,这场景要怎么处理来着?就听他轻笑道:“是个可人儿。” 那笑声愉悦,不关风月。 有那么一刻,林书夏觉得脸热。 林书夏在金乐门跳舞已有两个月了,此前都好,直到路凯斯的到来她才每日提心吊胆。 那日她在金乐门下班后,便缷去那些脂粉,换上平日里水蓝色的上褂与黑裙,干干净净的学生气又回来了。 她往后门走,此时天将黑,正是女校放课的时间,她踩过一地奢华气息转去了一条市井街,一些小摊馆还未收摊,又买了些糕点回同福里。 就在巷子口,她碰见了路凯斯还有程维和,脸上的笑突然就变得局促,她稳了稳心神,开口招呼:“程大哥,你刚下班吗?” 程维和笑着点头,“你刚放学呢?” “嗯。” 林书夏的眼神飘到旁边的路凯斯,他目光朗朗,眼中带笑,手里还捏着一支没点燃的香烟,朝她问好:“林妹妹晚上好啊。” 林书夏见他这般坦然,心想,该是没认出来她的。 程维和毫不客气地拍了他一掌,“叫谁林妹妹呢,跟你很熟吗?” 路凯斯无端挨打,直呼要命。 林书夏在一旁没忍住笑出声。 路凯斯突然一拍手掌,直说稀奇,“林妹妹笑了呢。” 林书夏敛了笑,心说他这人真会做样子。 程维和说:“他馋你家的汤包,找不着路,跑到局里非要我带他过来。既然碰上了就一起走吧。” 林书夏点头,路凯斯走在她身边,见她紧紧攥住一个牛皮袋,好奇心来问她里面是什么? 林书夏撑开袋子让他瞧了眼,里面是薏米糕,他正要伸手进去就被她拍开了,清脆一声响,路凯斯的手背红了一片。 路凯斯倒吸一口凉气,“不用这么狠吧?” 林书夏走到程维和身边,说:“这可是我今天的宝贝,能给你白吃么。” 路凯斯不稀罕,跟她贫嘴:“嘿,小爷我什么宝贝没见过,稀得你。” “是是是,路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我偏不给你面子,怎么着。” “你个小丫头,嘴皮子倒是利索。” “比不上路爷。” “要跟我贫是吗?” “是你自找上门来的。” 程维和夹在中间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够了,好好走路!” 不愧是练家子,吼一声气定山河。 两人纷纷闭嘴。 直到家,林书夏再没出来过,路凯斯眼巴巴往里看却什么也没看着。 他戳了戳程维和,“林妹妹在哪上学呢?” “圣莎女校。” 他笑了声,说难怪。 程维和咬着汤包,一口热气喷出,“怎么了?” 路凯斯摇头,“我原先只在美利坚见过这么跋扈的女子,没想到沪上也有,本觉得稀奇,你一说圣莎女校我就懂了。” “懂什么?” “洋人教出来的洋脾气呗。” 好巧不巧,偏就是这句话让林书夏听了去。 她端着一叠薏米糕狠狠落在桌上,“咚”的一声,四下寂静。 她撸起袖子叉腰,显然气得不轻:“要说崇洋媚外我可比不上喝过洋墨水的路先生。今儿收摊了,你慢走!” 把他没吃完的汤包全都收走倒掉,两个大男人目瞪口呆。 路凯斯知道说错了话,忙喊“林妹妹”,没换来她回头,倒是换来她重重的摔门声。 这脾气烈的,比那刚出屉的汤包还烫嘴,可偏偏,路凯斯就吃这一套。 他向程维和求助,程维和摊手,说林书夏在圣莎女校上学是免了一年学费的,她母亲重病,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得很。看了眼路凯斯,又受不了的“啧”了声,“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是不会懂的。” 路凯斯哑口无言,不是没有触动,而是内心深处的那点柔软藏的好,无人发觉而已。 动心 林书夏在金乐门三番五次扫了路凯斯的面子,心里又气又烦。 她为了母亲的医药费从圣莎休学来这儿当舞女是瞒着所有人的,路凯斯和程维和又走得那么近,万一被认出来,她撑起来的这片天就得塌。 是以对路凯斯,她是有多远避多远。 然而天不遂人愿,某日,路凯斯又让领班把绿竹带过来,林书夏急中生智,放出话来:“可以啊,让他带一百大洋放桌上谈,我就过去。” 领班脸色为难却耐不住诱惑,“这……狮子大开口不太好,但你做的不错。” 林书夏去换衣服,她是笃定路凯斯现在拿不出钱的,于是卸了妆往后门溜了。 隔天再见,路凯斯摆了一百大洋放桌上,见她气定神闲地笑道:“绿竹小姐,可否赏个脸?” 林书夏那张被脂粉涂抹的脸瞬间就要垮掉,本以为男人被多次拒绝定会转换目标,又或者当她是个不识时务的拜金女,以后不会来找她了,没想到…… 唉,林书夏只能说服自己,他留过洋,脑子跟正常人不一样。 她在金乐门跳舞当初是有过约法三章的,不陪酒,不陪笑,不陪玩。 没碰到路凯斯之前,这三章一直守得好好的,自从碰见了路凯斯,三章已废两章。 她故作镇定,端着酒杯对路凯斯说:“路爷的脸怎么能不赏呢。” 逢场作戏她不算专业,路凯斯撤了她的酒杯,把桌上的盒子推给她,十个小捆捆里是货真价实的大洋。 林书夏第一次见这么多钱,心情复杂,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百大洋放桌上谈,绿竹小姐说话算话的吗?” 他叫来服务生撤酒,换了英国红茶,给她倒了一杯,示意她尝尝看。 林书夏抿了口茶,香气馥郁,在他不容忽视的眼神下,硬着头皮点头:“当然。” 路凯斯沉吟着点头,突然站起身朝她弯腰伸手:“那就请绿竹小姐陪我跳支舞吧。” 五光十色的大堂里,他的背后是时髦女郎整齐的舞姿,身旁是达官显贵勾肩搂腰的交际舞,叮叮咚咚的音乐声踩在了心脏上,他笑藏风情,林书夏竟然走神了,等回过神来他已经抓着她的手进了舞池。 他握着她的手,扶着她的腰,听不懂的音乐缓缓飘过,带起一阵风动,裙摆翩翩,扫过路凯斯的裤腿时,就像羽毛轻挠皮肤。 他忍不住低了头,轻声说:“绿竹小姐很会跳舞。” 林书夏避开他的目光,轻声道谢。 又听他说:“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好像。” 林书夏心提到嗓子口,脑子飞快转着,“是吗,那我猜是你国外的朋友。” 路凯斯笑了声,看她慌张却又故作镇定的表情,觉得有趣极了,“猜错了,罚你明天再陪我跳一支舞。” 林书夏:“……” 两人贴的很近,呼吸可闻,她难掩紧张。 林书夏明知他不是什么好货色,可就是无意间被他牵着走了。 那一百大洋,林书夏毫不客气地带走了,说是一支舞的价钱。 路凯斯却笑说:“值当。” 他要送她回家,被她拒绝掉了。 路凯斯在金乐门的门口很遗憾地说:“绿竹小姐,你真会伤我心。” 他嘴里说着伤心,脸上却在笑,傍晚的霞光照在他身上仍旧是明朗的,他似乎总这么矛盾。 林书夏因为一支舞在金乐门身价大涨,同台跳舞的姐妹都过来恭喜她,说她攀上了路总督的儿子,以后有的是荣华富贵可享。 林书夏尴尬笑着,苍白解释:“我没攀上他。” 小姐妹当她装清高,难免要酸一句:“现在沪上谁不知道,路凯斯相中了金乐门的舞女绿竹,你一跳舞,他准在,准砸钱,一百大洋一支舞也就只有他出得起。姐妹们劝你,可要好好留住人家,别到嘴的肥肉给丢了。” 林书夏仿佛被羞辱,她与这些舞女一样又不一样。 不一样在她念过书,骨子里是真清高。 若不是为了娘的药钱,她何必从圣莎女校休学,放着好好的大学不念来这里捞金呢? 可人总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跟现实低头,她已经低了头,就不能再弯下膝盖。 当天路凯斯再来,她再次避开目光,领班过来请她,她推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回去休息。 在后面换衣服的时候,一个醉汉突然闯了进来,见她后背敞开一片白皙,瞬间就直了眼,而后笑得猥琐,搓着双手就要扑过来。 林书夏吓得魂都要掉了,死死捂着裙子往后退,“来人啊,救命啊!” 喝醉的人哪里听得进话,美人一喊,只觉得更加刺激,话都要说不清楚了:“小姐,来,陪我,出去再喝一杯。” 林书夏退无可退,胡乱抓了个东西就往他身上砸,哐啦一声,一排排衣架倒地,她被整个扑倒。 鼻尖全是酒臭味,她被压得动弹不了,肥头大耳的脸在脖间蹭来蹭去,林书夏想死的心都有了,只能拼命挣扎喊救命。 忽然身上一轻,一件宽大的西服落下盖住她的脑袋,她听见了惨叫声,瑟瑟缩缩探出头时,就看到路凯斯一脚将醉汉踢出门外,恶狠狠地喊:“张明玉,你人呢!给老子出来!” 张明玉是金乐门的老板,一听路凯斯找他,忙不迭过来就讨了顿骂。 换衣间的门口瞬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路凯斯指着地上的人说:“从今天起,我不想在金乐门再看到这个人。” 张明玉脸上挂不住,也只能诺诺应着,又听他骂:“你是死人吗,后台换衣服的地方就这么轻易让外人闯进来,要不要我派几个兵给你放这儿盯着啊!” 张明玉一听赶紧讨饶,说下次再不会了,一定立好规矩。 那是林书夏第一次见路凯斯动怒,平时总嬉皮笑脸的人原来发起火来也能震得人瑟瑟发抖。 林书夏当然也懂,如今沪上是路家独霸一方,夸张点说,他路家就是沪上的大王,惹不得也惹不起。 他是有底气跺脚的人。 路凯斯发了通脾气,转头看向林书夏,她缩在角落里,西服盖在她头上,有闷闷的哭声传了出来。 路凯斯走过去,蹲下来,想要伸手拉下衣服又顿住了,半晌他收回手,直接将人抱了起来。 林书夏受了惊,在他怀里挣扎,却听他轻声说:“别怕,我带你离开这儿。” 一句话让她安了心,她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那时的心情,只是闻着他衣服上的香水味,觉得很委屈。 她哭得小声,他却耐心哄着,甚至买来花逗她开心。 这是林书夏人生第一次收到花,白嫩嫩的水仙,衬得她一张被泪水化掉的小花脸格外喜感,不敢再看他。 那之后,在金乐门是个人都要高看林书夏三分,就连张明玉都要看她脸色,给她单独开了个化妆间与换衣间。 这待遇在金乐门里还是头一回,于是满城闹起了香艳的传闻。 路凯斯像是没听见,该来还是来,该跳舞还是跳舞,不再请她喝酒,改请她喝茶了。 这次又换了价值不菲的小红袍,清亮的茶色就像他脸上的笑,没有一丝杂质。 林书夏道谢,听他笑说:“太没诚意。” 林书夏有些窘,思来想去只憋出一句:“那,请你跳支舞?” 路凯斯这才满意点头,牵着她的手在舞池里慢慢移开步伐,一小步一小步,轻缓的曲子,昏暗的灯光,脑袋贴近他下巴,又靠近他肩膀,暧昧适时而生。 路凯斯突然说:“我在美利坚的时候没有女孩子愿意跟我跳舞。” 嗓音低沉,因为靠得近,林书夏甚至能感受到他喉咙里的震颤,想不通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女生愿意跟他跳舞。 “为什么呢?”她顺着话杆子问到。 路凯斯一直低头看她,双眼晶亮,如同皓月当空,他顿了顿,说:“黄皮肤黄眼睛黑头发,在他们看来是异类。” 林书夏明白了,就像英租界,法租界那边的洋人一样,虽然不多,但见到的时候她也会多看两眼,觉得稀奇。 路凯斯突然换了话题,扶着她的腰,问:“是谁教你跳的舞?” “学校教的。” 说完林书夏就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一时嘴快,说漏了。 好在路凯斯并未追问,拉着她转了个圈结束这支舞,林书夏这才松了口气。 当天路凯斯再次要求送她回家,林书夏很为难的拒绝了。 路凯斯并未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她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林书夏没敢往正门走,仍旧走的后门,拐去市井街。 天色将黑,她步子轻快,甚至跳起了舞,一点一点绕过街道上的小水坑,沿路的街灯照亮着她。 她去买薏米糕,老板夸她有孝心,问起她母亲身体可否好点。 她笑着点头,“能多说两句话了。” 老板见她心情好,又问她还发生了什么好事? 她摸着脸,很不好意思地跑开了。 同福里巷子,坐在车里的路凯斯看着这一幕,竟也跟着笑了起来。 半月当空,这明晃晃的夜色,他又想起了林书夏穿着水蓝色上褂的衣裙跳舞的样子。 好看的。 比在金乐门里跳得还好看。 林书夏在金乐门请了长假,路凯斯几次来扑了个空,张明玉也说不出原因,他只好跑去了同福里。 包子铺没开门,他在门口站了会,内心竟有种说不出的奇异感。 程维和上班路过包子铺,见他站着发呆好心解释道:“林妹妹母亲病危,这几日包子铺不开张了。” 他愣愣点头,看着程维和没头没尾地说了句话。 “我可能是疯了。” 再见林书夏是一周后,一个清晨,路凯斯站在同福里巷子口,听着阵阵丧乐传出,往里走,包子铺撤了帐篷,挂上了白布。 林书夏就跪在屋内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旁,苍白的脸色映着烧火盆里跳动的火焰,她戴着白巾哭得撕心裂肺。 这是路凯斯第二次见她哭。 从前看她,是水嫩柔软的骨朵儿,想逗逗她;如今看她,是烈焰里摇曳的残枝,想疼疼她。 他清楚意识到,自己动了恻隐之心,也动了□□之心。 就像那火盆里的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烈。 林书夏内心如同被万蚁啃食,在一声声唢呐声中承受着切肤之痛,泪糊了眼,在重影中看到有人蹲下来,接过她手里的纸钱,一点点扔进火盆里。 还是那温柔的声音,在唢呐的掩盖下闯进了她耳朵里。 “别哭,我今天没有带花来。” 路凯斯蹲在她面前,藏蓝格的手帕擦去她脸上的泪,连同那些委屈、无助、悲伤和痛苦一并替她擦掉。 坠梦 林书夏辞掉了金乐门的工作,母亲去世后,她穿回了水蓝色的上褂和黑裙,回到圣莎女校重新上学。 那时在金乐门辞职很不顺利,是路凯斯解的围。 她头一回那样暴露在路凯斯面前,有点心虚,还有点无地自容,路凯斯却觉得好笑,领着她出门,“我虽然心眼大,但不到表我眼瞎。” 林书夏被哽住,他站在车前仔细盯着她看,“这不比你在里面浓妆艳抹好看多了,继续保持。” 他要带她去吃东西,林书夏问:“你早认出我了?” “嗯。” “那你就看着我演戏?” “嗯。” “你为什么不揭穿我?” 路凯斯笑了:“为什么要揭穿你?” 林书夏被哽住,又听他说:“那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要不多看着你点,万一哪天事发,程维和和你爹知道了,得弄死我。我家里那位老头就够我吃苦头了,你就当行行好,咱俩把这事揭过去吧。” 他给足了她面子,林书夏突然觉得他也不是那种讨人厌的纨绔。 那日,她为表感谢很豪气地请路凯斯吃了顿牛排。 那之后,路凯斯比以往来同福里要更勤快了。 一日早上,路凯斯再包子铺门口要了一屉汤包带走,顺路送林书夏去学校。 林书夏没拒绝,只是见他脸上的伤不免不有些担忧,问他怎么受伤了。 路凯斯伸手揩过嘴角,笑看她:“挨揍了而已。” 什么人能伤他呢? 她没有问出口,倒是路凯斯主动为她解惑,“前些天在金乐门跳舞,被我家老爷子给逮回去了,生好大的气呢。”他笑着说:“这两天食之无味,还是馋林妹妹家的汤包啊。” 他讲话总是这样,上一秒正经下一秒就放浪,林书夏遭不住,坐得僵硬,“美利坚的女子是不是很吃你这一套?” “不。”他撑着脑袋看向林书夏,狐狸眼溢出笑,像在打什么坏主意,“是我吃林妹妹这一套。” 仿佛一扇门被猛地推开还有振振回音,林书夏哪里听过这样的话,此刻脸红脖子粗很想跳车。 路凯斯一口一口咬着汤包,乐得见她这局促模样,就像在金乐门时,她故作镇定地敬他酒一样。 路凯斯来同福里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早上,有时晚上,来了总要一屉汤包打包带走。 林书夏每次都主动给他送过去,会得他一句“谢谢林妹妹”。 直到有天早上,来的不是路凯斯而是他的司机时,林书夏才知道,路凯斯又被他爹揍了。 起因是在上洋码头,路凯斯误打误撞抢了一批货,他成天不着调,偏偏那天成了正义化身。 上洋码头堆着几十箱鸦片,都是日本货,他闭着眼就把仓库炸了。 没两天日本人就出来找麻烦了,也不知道是他真聪明还是运气好,把这事栽赃给了英国人。 后来程维和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这批鸦片本来是英国人的却被日本人抢走,暗中运到了上洋码头,然后又被路凯斯一把火炸了栽赃给英国人。 英日两国此刻吵得不可开交,路凯斯还没笑到最后就被路老爷子给逮回去揍了顿。 又是那句“不成器”,路凯斯仍旧没有回半句嘴,就趴在院里的板凳上领鞭子。 路老爷子不愧是战场厮杀过的老将,只是往那里一站就能威震四方。 他骂路凯斯做事不经大脑,要是事情败露,说不准就要打仗,沪上才从战火里新生,再来一仗谁能负责? 路凯斯咬紧牙关,终于挨不住晕了过去。 路老爷子到底老了,心肠也跟着软下,这颗独苗他虽恨铁不成钢但也有沉沉爱意傍身。 叫了家庭医生来看又亲自煲了补汤着人送去,算是道歉。 路凯斯躺了几日,滴水不进,奶妈急得跺脚,在床边哭出声,劝他不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她以为路凯斯还在生路老爷的气,把老爷的好话说了千万遍。 路凯斯听得无奈,趴着身子去握奶妈的手,告诉她自己没生气,只是嘴里有伤,挨鞭子的时候咬破了舌头,吃不了。 真是哭笑不得,但奶妈还是接着问他想吃什么? 他想了想,“汤包。” 林书夏头一回进总督大院,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不过她表现得含蓄。 跟着佣人一路到路凯斯的房间,路凯斯正上了药穿衣服,林书夏见状忙背过身,听佣人喊了声“少爷”。 路凯斯点头,让佣人退下。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他的扣子没扣到领,敞出身上鞭痕,一边卷袖子一边说:“来了,快摆上来。” 林书夏只好转过身,低着脑袋不去看他,仿佛心脏被人紧捏,大气都不敢出。 一屉汤包,一屉蒸饺,两根油条,还有一碗瘦肉粥,热气腾腾摆上桌,路凯斯始终保持微笑,问她怎么来了? 林书夏撇过头,尽量让自己保持自然,“我爹腿脚不好,你突然到我家订餐,只能我来送了。” 路凯斯咬了口汤包,满足地点头,“好,往后都你来送吧。林妹妹。” 林书夏明明听出了这句“林妹妹”里的不怀好意,可还是没有拒绝,离开时又拿出一瓶药放在桌上。 是外伤药,路凯斯站在窗口见她黑色长裙在风中飘啊飘,一点点从眼到心,身上的伤好像没那么疼了。 林书夏再来的时候,他便厚着脸皮要她来帮忙上药,他是毫不介意把自己的伤口露给她看,听她一口一口的吸气,觉得可爱至极。 “怎么,伤在我身,痛在你心了?” 他总爱这样讲话,林书夏受不住,就下手重了点,听他嚎了声。 路凯斯说:“圣莎的修女不是常教人仁爱和平么,你这算不算违背校训?” 林书夏没好气的说:“洋人的规矩我学不来。” 路凯斯大笑,说她真是小心眼,还记恨着他说过的错话。 那日要算林书夏的运气不好,在路公馆遇上了卓如平。 路凯斯嚎的那一嗓子正好被楼下的卓如平听见了,她一身洋裙,高跟鞋咚咚咚地往楼上跑,路凯斯的房门也没关,就看见了林书夏为路凯斯穿衬衣的一幕。 当时就火冒三丈,把林书夏推开好远,划破了手背,自己护崽子一样挡在路凯斯面前问她是谁? 路凯斯立刻过去扶林书夏,见她摇头,他又转向卓如平,严词厉色:“谁让你进来的,出去!” 卓如平是娇养的贵小姐,上辈是皇亲国戚,到她这儿虽没了名衔却也不至于落魄,又跟路凯斯是一同在美利坚留学归国,两家是有利益上的交好。 在她眼里,路凯斯一贯是绅士的,哪里这样凶过她,此刻也是不敢相信,立刻委屈要哭。 路凯斯顾不上她,先送林书夏出去,还不忘解释道:“一个被宠坏了的小妹妹,我在这儿跟你道歉了,你原谅原谅好吗?” 林书夏本来是没有放在心上的,可他这话一出,林书夏不禁想,一定是不一般的人才会让他甘愿替人道歉。 又想起卓如平那价值不菲的洋裙,再看路凯斯这身绸缎般的衬衣,阶级感比往日更加浓烈。 她曾在学校里读过一些童话故事,多的是王子与灰姑娘的幸福结局。 她是不相信的,看过一次后就搁置在一边。直到遇上路凯斯,她开始做梦,而此刻梦在破碎的边缘。 水仙 林书夏申请了住校,路凯斯去同福里没见到她,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偶尔路过圣莎女校,会在那里停一停。 如果没有文件,圣莎是不会让男人进去的。 路凯斯隔着紧闭的铁门能看到里面的女生统一的短发和统一的水蓝色上褂黑裙在嬉笑打闹,而他也总是能在清一色的视觉印象里找出林书夏的身影。 好几日了,不少女学生都发现了他的存在,有人装作不经意路过,问他找谁,他大大方方说找林书夏。托人送去一盆水仙。 林书夏收到花后臊红了脸,听着同学们的玩笑越来越不好意思,嘴上骂着路凯斯厚脸皮,心里却不受控制的被一朵白嫩的水仙击得节节溃败。 林书夏宿舍的窗台已经摆满了水仙了,她是后来申请的宿舍,学校给她简单收拾了下,临时安排在储物间先住着。 这几日下了雨,窗台上的水仙被打的七零八落,她在一旁发起了呆,不明白路凯斯为什么要送她水仙。 是求爱吗? 那应该送玫瑰啊。 是道歉吗? 可他为什么道歉呢? 这么想着,又有女同学敲响了房门,怀里抱着一束沾了雨水的水仙递她,“书夏,外面那位先生你真不去见见吗?” 她接了花摇头说谢谢。 门一关,透过厚重的雨幕往前面看去,能看到他的车身,他侧着身子,眼神似与她撞了个正着。 林书夏关了窗,看着桌上的花,努力说服自己,“保持距离,不要靠近。” 她不要做童话的梦。 路凯斯连着几日吃了闭门羹也不气馁,女校一个个女生都说他好浪漫,羡慕起了林书夏。 林书夏无动于衷,两人偶然会有视线上的碰撞,但下一秒林书夏就会避开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他终于心堵,跑去警局喝茶,在程维和的办公室里叹气,“女人心,海底针。” 程维和敷衍着,只当他是在外面惹了风流债,笑话他活该。 路凯斯气得衣服一甩,又出去了。 车子漫无目的地开着,半路却碰上了绑匪,他都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套上了麻袋,一闷棍下来立刻没了声。 林书夏陪着修女老师出门采购,才听说了路凯斯被绑的消息,整个沪上都有了大动作,路总督派兵将沪上围成铁桶,更是重金悬赏路凯斯的线索。 在那一刻,林书夏仿佛挨了记重拳,与得知母亲抢救无效的惊慌相比,不遑多让。 她跑去警察局找程维和却扑了个空,被其他的警察告知去寻找路凯斯了。 她这才稍稍放了心,却怎么也睡不安稳了。 她有时坐在窗台边,看着那些枯萎的水仙会想起路凯斯嬉皮笑脸的样子。 他虽然不着调,但也是靠谱的,他满身风流却在她面前始终干干净净。 林书夏好几日都睡不好,总要想办法去警局打探消息,可见程维和一脸愁容的样子就明白了,没有找到他,没有他的消息。 像是为了安她心,程维和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你放心等着,我一定将他找回来。” 林书夏点头,让他也注意安全。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林书夏睡得迷糊间听见了窗台传来了一阵响动,恍恍惚惚又听到“咚”的一声响,而后传来一声咳嗽。 林书夏终于被吓醒,借着窗口照进来的夜色,能看见地上趴着一个男人,衣服上还有黑沉沉的印记,是血。 她吓得抱住被子,战战兢兢问:“你是谁?” 回应她的是一声声咳嗽,林书夏努力克制心里的害怕,一步步挪到门边想要开灯,却听到一声无力的轻呼:“别开灯。” 这声音有点耳熟,林书夏愣了会,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她找来蜡烛点上,终于瞧见了男人的脸。 半边脸混着血与灰,吓得林书夏差点叫出声,是死死捂住嘴才强压下。 她去扶路凯斯,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路凯斯却从怀里摸出一支沾了血的水仙,花瓣折的破碎,让林书夏瞬间泣不成声。 他说:“别哭,我是带花来哄你的。” 林书夏抱着他,热泪一滴接一滴往下掉,落在他脸上,打散了血迹,“你怎么伤成这样?” 路凯斯竟然还笑得出来,“跟人打了一架,没打赢,快扶我去床上躺躺。” 林书夏费力捞起他,路凯斯几乎浑身的重量都往她身上靠,两人摔在床上,疼得路凯斯脑子发蒙,克制又克制才没喊出声来。 林书夏却紧张得不行,倒了些热水给他擦去脸上血迹。 如豆的烛光,照见他凌厉的轮廓,血与汗混在一起,染污了床褥。 路凯斯大口喘气,改不了话多的毛病,“好几日没睡过觉了。林妹妹,委屈你今晚让我张床,天亮记得叫醒我。” 说完便再也受不了疲惫的侵袭,沉沉睡了过去。 林书夏抽了把椅子在一旁坐着,守了他一夜,就像做梦一样,惊险刺激又格外的真实。 天亮了,林书夏喊了几声路凯斯却没有反应,看他突然发起了抖,忙去摇他,手碰到他的皮肤,烫的可怕,又探上他的额头,同样烫的可怕。 林书夏翻出一套被子给他盖上,拧了凉毛巾覆在他额头,心如火烧,“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 她跑去外面的公共澡堂冲了个冷水澡,又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跑去医务室开退烧药,偷偷摸摸喂给路凯斯,冷毛巾也换的勤快。 路凯斯开始说胡话了,林书夏一句也没听懂,就死死抱着他,隔着两层被子还是能感觉到如火烧的体温。 仿佛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又像是在安慰路凯斯,“没事没事,肯定没事的。” 她就一直这么说着,一只手拍了拍路凯斯的头,就像在哄一个做噩梦的孩子一样。 不知过了多久,路凯斯终于安静了,只有沉沉的呼吸声从耳边传来。 林书夏也累到极点,索性趴在他身上睡了过去。 路凯斯再醒来时,只觉得要透不过气来,屋内光线不好,有残霞的光透过玻璃窗照了进来,他这才看清了身上还趴着一个人。 包耳的短发盖住林书夏半边脸,他伸手撩开挡脸的头发,得见她安静睡颜,弯月眉,朱砂唇,轻浅呼吸惹得他心神荡漾。 他不是没有见过漂亮的女人,但对漂亮的女人心动,好像还是头一回。 他眼里的着迷,是自打见林书夏的第一眼起,就不小心溜出来的。 林书夏睡得脖子疼,撑着身子半睁着眼就看到路凯斯那双晶亮的瞳仁里藏满了不能说的□□,而后她被他勾住脖子带动前倾,吻在他温热的唇上,又势如破竹般撬开了她的嘴。 炽热的呼吸,炽热的眼神,炽热的体温,炽热的吻…… 林书夏毫无抵抗之力,她的童话梦只剩下一地碎片。 她听见路凯斯在那片废墟里,轻声说着:“林妹妹,爱我吧。” 哄你 路凯斯在圣莎女校养了两天伤,也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走的。 与林书夏告别时,在她额头上留了一吻,让她待在这里不要出去,他会找人送平安的消息过来。 这是个动荡的年代,和平总是浮于表面。 林书夏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点头让他注意安全。 路凯斯翻下窗,两人在浓稠的夜色里对视一眼,情意绵绵,斩不断。 突然听到一声尖叫,路凯斯立刻跑远,学校里有人喊了句“抓小偷”惊醒所有人。 林书夏心跳狂乱,忙跑出去,已经没有路凯斯的身影了,她才松了口气。 当晚没抓到小偷,倒是抓到了一名日本兵。 此事非小,圣莎女校是英国人建的,学校里一个男人都没有,突然揪出个日本兵,吓得女学生们抱作一团,有胆大的敢上前去质问,奈何语言不通,叽里呱啦只能自己气自己。 校长黑着一张脸,当晚就摇了电话到大使馆,立刻就有人来带走这个日本兵。 没两日,传来了这个日本兵的死讯。 原因是他潜入女校欲行不轨,破坏军纪,败坏道德。 女校里的学生们好几日睡不着,好在没有事情再发生。 路凯斯说话算话,每天都着人送平安信过来,别人写信总是含蓄内敛的,他不一样。 比如别人的信里写“安好,勿念。”他偏要写“安好,甚是想念。” 要把相思说尽,让她感受到深刻的爱意。 林书夏抿着嘴笑出了声,心头怦怦跳,是掩不住的欢喜。 路凯斯搁了笔,将信纸装进信封派人送去圣莎女校,正好秦副官敲门,他朝路凯斯敬了个礼,公事公办的口吻:“少帅,陈路生传话来了。” 路凯斯正了军装,不再见往日里的嬉皮笑脸,眉宇间的沉稳仿佛涅槃重生,让人忽视不了他身上的凌厉。 “嗯,怎么说?” “少帅想借兵除非路家让出沪上北部,陈路生要在那里建军校。” 沪上北部是兵家常争之地,地势易守难攻,当年八国联军路过此地也没能带走里面的一草一木。 他被日本人绑走报复,死里逃生确实托了陈路生的福,若不是陈路生受日本人相请意外发现了他的存在,路凯斯可能早死了。 陈路生暗中救他离开,说是为了报当年路老爷子的提携之恩,如今两家形成割据,谁也不肯让谁。 路老爷子到底已经是风烛残年,路凯斯失踪那几日他急火攻心,病来如山倒,嘴里却还念着赶紧把路凯斯找回来。 路老爷子一倒下,沪上如同群龙无首,谁都不想路凯斯能活着回来,也不指望路凯斯能领着这么一群兵安稳度日。 于是夺权的,跑路的,应有尽有。 秦副官是个忠心的,不但帮路老爷子稳住军心,还不遗余力去寻找路凯斯的下落。 路凯斯完好无损的回来时,他便主动还了军权,恭恭敬敬喊路凯斯少帅。 路凯斯脱下西装换上军装,立刻组织了一场移权会议,宣布自己正式上任总督一职,与此同时肃清异己。 他砰砰毙了两个老油条,吓得众人不得不重新认识他。 只见他收了枪,又擦了擦手,漫不经心地说:“各位长辈是我自小就尊敬崇拜的榜样,我爸掌权时也曾厚仰各位倾心帮衬交付。如今形势动荡,前有日本人虎视眈眈,后有陈路生步步紧逼,各位想求个安稳怕是不能了。小侄不才,美利坚五年,没学会大学问,倒学会了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有人看不下去,站出来骂了句毛头小子,被他抬手就是一枪,温热的血喷在米白色的墙纸上,上面粉嫩的蔷薇沾了红,仿佛来自地狱深处。 一时四下寂静,他敛了脸色,眉宇轩昂不无残暴,“临危受命,望各位叔叔伯父多包涵。” 那天起,终于有人明白了,这么多年放养终于养虎为患,他看似不着调,实际是扮猪吃老虎。 “啪”的一声,桌上的茶杯颤出茶水,秦副官也收了声。 路凯斯默了默,“建军校?你说他是先打我还是先打日本人啊?” 秦副官迟疑着,如今日本大有一举进发的意向,绑走路凯斯不单是为了报火烧鸦片的仇,也有挑衅路家军的意味,如果路家军先开枪,反而给了对方进攻的理由。 他只能往好的方向说:“国难将临,当然是矛头对外的。” 路凯斯笑出了声,摆手说:“告诉陈路生,沪上北部不可能让。他要当王八就好好在北方缩着,要是敢当汉奸,我第一个收拾他。” “是。” 秦副官要走,他又喊住,“再告诉陈路生,日本人的生意不好做,不要自取灭亡。” 那时,他还哪有半点纨绔的样子,眉眼间都是深沉的算计与疲惫。 他让人去盯住日本大使馆与沪上的几个码头,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如临大敌,不得不早做预防。 卓如平来的时候,带了一箱白银跟他谈条件。 “你打仗,我出钱,但你要娶我。” 路凯斯脸上的笑渐渐冷下去,抬手关上箱子,让秦副官送客。 过两日卓如平又来,带了一个更大的箱子,掀开里面是一把把黑沉沉的枪,她笑得自信,“你不要钱,总要军火吧?” 路凯斯眸色深沉,卓如平就知道自己这回带对了东西。 “条件只有一个,你娶我。” 夜色沉了,天气渐凉,林书夏裹着披肩站在窗边,树叶重重,依稀记得路凯斯从夜幕中离开的背影。 他今日来送来的平安信仍旧夸张,桌边信纸展开,露着明目张胆的爱意,她想或许她住不进大豪宅,但她至少不会怀疑路凯斯的爱,即使没有好结果,她也不后悔。 这么想着,她似乎看到前方有人影靠近,在月色下渐渐清晰了模样。 路凯斯抱着一束玫瑰走到她的窗前,笑得灿烂,“怎么还没睡?” 林书夏接过花,笑说:“睡了就见不着这一幕了。” 屋内没有开灯,借着月色头一回瞧见他穿军装的模样,跟西装相比别有味道,好似更吸引人了。 “等我?” 林书夏被戳中心事却嘴硬,“我哪有那个空闲天天在这儿守着你,不过今晚睡不着,透个风而已。” 于黑暗中听见一声轻笑,一只大手捞过她身子,隔着窗棂抱在一起,又听见路凯斯那不着调的话了,“原来是天天在这儿等我,今夜更是等得睡不着了。” 林书夏大囧,在他怀里捶了下,是害羞的。 路凯斯:“我也是想你想得睡不着才来见你的。” 这世上动听的情话莫过于此了。 林书夏知道自己无法抵抗他。 “都在忙什么呢?”她问。 “很多事,你不知道的好。” “为什么?” “因为穿了这身衣服。” 家国天下,盛世安稳,生死性命都在这身衣服上了。 路凯斯说:“沪上快要不安全了,我送你和林叔离开好吗?” 林书夏搂紧了他,明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竟也能开玩笑,“这算是安置家属吗?” “嗯。” 路凯斯捧着她的脸,像要将她的样貌刻进自己的脑子里一样,双手在她脸上滑过,笑说:“瘦了点。” 林书夏抿嘴,眼里已经有了泪意,路凯斯凑过来亲吻她,“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红艳的玫瑰在月色下显得黯淡,一旁水养的水仙却有盈盈水光溢出,白嫩的花瓣不见了,只有青绿的叶子生生不息。 林书夏不记得他那晚是怎么离开的了,但记得那个吻仿佛生离死别前的馈赠,他毫不客气,她任他夺取。 意乱情迷时,他松开了她,从怀里掏出一袋薏米糕递她,“你爱吃的。” 林书夏的一颗心整个被拿捏住,也更加明白了,分别在即。 分别 路凯斯是铁了心要送她走的,他早已打点好一切,买了去香港的船票。 在码头分别时,路凯斯揉着她的脑袋,依然是那副不作为的样子,西装上别了个水仙花的胸针,他摘下别在她水蓝色的旗袍上,“在那边好好生活,等我接你回来。” “嗯。” “通讯不便,我没接电话就给我写信好吗?” “嗯。” “我在那边买了套房子,你和林叔就过去安心住着,有人伺候的,学校离得也近,你不用担心什么。” “嗯。” “还有……” “还有什么?” 他一向话多,可到了这种时候,最想说的那句话却说不出了,看着她欲言又止,想紧紧抱住她,深深爱她,不要她走了。 “没什么,照顾好自己。” 林书夏点头,摸出一个平安结给他,红色的线面上写着平安两字,要他带在身上,“我编了一晚,菩萨能听见我的诚心的。” 不求他大富大贵,但求他平安顺遂。 她也不要自己拖他后腿。 路凯斯心口一动,握着她的手放嘴边亲了亲,“等我来接你。” 鸣笛声响,要登船了。 林书夏握紧了他的手,眼睛泛酸,却笑着说:“我不哭了,这算不上生离死别。” 她说到做到,当真没再掉一滴泪,转身的时候也毫不犹豫,甚至没有回头看他,怕自己后悔,辜负他一片好心。 路凯斯在码头站了许久,直到看不见船影才回头上了车。 这之后他做事再没了顾忌,一面与陈路生周旋,一面与卓如平虚情假意,他还是会写信给林书夏,仍旧是夸张的表达。 林书夏收到信时,差不多距离他写信的日期过了一月之久,于是也提笔回信,每天一封,学着他同样夸张了起来。 从西九龙到铜锣湾,从油麻地到维多利亚港,她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写给了路凯斯看,信尾总要附上一句“安好,甚是想念。”这一天才算圆满。 沪上不太平,路老爷子终究咽了气,定海针受到动摇,四方如狼环伺,路凯斯在疲惫时总要拿出这些信看看,仿佛她就在身边,挽着他的手臂与他说笑贫嘴。 过往相处,历历在目,在噬人的深夜如同温柔的弯刀,一点点豁开他的皮肤,让他备受相思之苦,却又在痛苦里更加清醒。 冬天来的时候,沪上各大新闻报上都登了路凯斯与卓如平订婚的消息。 那个订婚宴热闹至极,恭喜的话是一茬接一茬的冒出来,有人敬酒,他来者不拒,面上功夫做得很足。 有人又问他决定什么时候结婚? 路凯斯搂着卓如平,两眼迷离,仿佛看见了林书夏,眼中深情绵绵,让人分不出真假,“那要看我未婚妻想什么时候嫁我了。” 卓如平笑得灿烂,迎着他的深情同样说:“尽快吧。” 她没有想到,这个尽快没有等来该来的婚期,却先等来了家破人亡的局面。 北上传来战事,陈路生抵挡不住,派人下来借兵,路凯斯没出兵,倒是出了军火,让秦副官亲自送过去。 卓如平知道后也没多问什么,她仍旧坚信路凯斯不是言而无信,过河拆桥的人。 直到有天卓如平的父母被路凯斯关了起来,她跑去质问,却见他冷漠回应:“我这是在保护他们啊。” 卓如平一家是落势的贵族,偏偏要自甘堕落,与日本人勾结,私贩鸦片当汉奸,赚得盆满钵满。 在任何一个时代,为钱而死的人大有人在,只因大多数人都逃不过利欲熏心四个字。 而卓如平也不是省油的灯,她睁只眼闭只眼,拿着鸦片赚来的钱去买军火,又来跟路凯斯谈条件。 路凯斯查到这层后气得浑身发抖,他生平最讨厌的便是鸦片与汉奸。 几乎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他立刻带人端了鸦片这条线,一把火将卓家烧了个干净,又软禁了卓如平的父母来威胁她,让她吐出军火这条线。 时至今日,卓如平才看清了他心狠手辣的真面目,他哄得她团团转,用订婚来拖延时间,到最后为救父母,她不得不妥协。 一夕之间,卓家在沪上竟然销声匿迹,路凯斯仿若一夜壮大,是个人听了他的名字都要抖一抖。 好像谁都不记得夏天那个在舞池里奢靡玩乐的风流纨绔了。 香港的冬天要冷许多,林书夏住的地方离码头很近,这是路凯斯安排的,只因他曾说,希望有天她推开窗就能看见他。 香港叠了厚厚一层雪的时候正是新年。 林书夏和父亲相对而坐,简单的年夜饭,两人背井离乡,托路凯斯的细心打点,在港期间生活无忧。 林父提起路凯斯的时候,眼里不是没有过担心,他心里是不同意林书夏与之交往的。 于是苦口婆心地劝,虽没讲过路凯斯一句坏话,但还是忍不住提醒林书夏,“路凯斯是半条命踏进阎王殿的人,你要跟他在一起,有个万一你该怎么办呢?” 林书夏默了默,良久才说:“我心里只有他,如若有个万一,他让我怎样我就怎样。” “啪”的一声,是筷子摔在桌上的声音,也是门口传来厚重的铁锁声。 两人齐齐回头,只见路凯斯抖去身上风雪,卸了一身寒意朝林父走近,他眉宇间藏了很多心事,却在那一刻笑着说:“林叔,书夏,新年好。” 林书夏愣在原地,恍然如梦。 路凯斯却摸了摸她的头,在她身侧坐下,看着一桌简单的饭菜来了食欲。 拿过林书夏的碗筷便开始吃了起来,“劳驾,林妹妹自己再去添副碗筷吧,我已三天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林书夏终于笑了起来,给他夹菜添饭,生怕梦一场。 林父妥协似的,给路凯斯倒了杯自己酿的烧酒,路凯斯接过一饮而尽,“多谢林叔。” 那个晚上,路凯斯睡在书房,林书夏偷偷进来的时候,他假装睡着了。 床边塌陷,林书夏隔着被子抱住他,抱住了自己思念的源头怎么都不肯松手。 路凯斯搂住她的腰,摁着她的头吻过去,并不温柔却十足克制,他一个翻身将人带进被窝,与她缠绵,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大脑才闪过一丝清醒,在她怀里蹭了蹭,轻声说着:“你今夜说得话可当真?” “什么?” “你心里只有我。” “嗯。” 路凯斯便再也忍不住了,想要疯狂占有她,咬破了她的舌头,听她呜咽一声才追回理智。 林书夏勾着他的脖子,昏暗的房里一触即发,她做好准备了。 路凯斯却轻声笑了起来,“芙蓉帐暖,王不早朝。我明日就要离港,今夜怕是不能当你的裙下鬼。” 他总是这样,在她面前没个正经样。 林书夏才松下来的心又因为他一句明日离港而苦闷非常,闹着小别扭,“来了就要走,那你来做什么?” 路凯斯骂她没良心,“现在哪都要打仗,我是硬挤了一周时间偷偷来的,现在沪上可没人坐镇,我是拿着全部的身家性命来爱你的。” 从沪上到香港坐船要三天,一来一去就是六天,再颠簸颠簸,路凯斯确实没什么时间了。 可这话太重,仿佛她是红颜祸水。 林书夏却笑了起来,不信他会这么没安排,但也没揭穿他,私心也是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相聚。 路凯斯搂紧了她,又补了一句:“想见你得狠了。” 他好像每次来见她,总要带着一筐甜言蜜语,企图用糖衣炮弹来打散林书夏心里的苦闷与阴霾。 林书夏就知道,这才是他的真话。 他问:“明年你就要毕业了吧?” “嗯。” “我到时来接你。” 林书夏没有做声,听到了他平缓又疲惫的呼吸声,一只手在他背上轻轻拍着,过了好久好久,久到外面天要亮了,她才轻轻“嗯”了声。 路凯斯走的时候,林父做了他爱吃的汤包让他带在船上吃,林书夏送他到码头,替他翻下卷起的衣领,又替他正好领带,像是一对甜蜜热恋的小夫妻。 两人站在人群攒动的码头,路凯斯拥着她在人群中亲吻,直到鸣笛想起,他才转身离开,一如当初林书夏出沪,狠心没有回头。 路凯斯总是在想,太平日子到底何时才来? 大结局 日子渐长,冬去春来,房间里的信件已经堆得很高了,路凯斯的信依旧多情夸张,林书夏无聊的时候就将这些信翻来覆去的看。 直到有天她在邮筒前守了许久也没有收到来自路凯斯的信,便给他打了电话过去,接的人却是程维和。 林书夏这才知道,路凯斯前段日子遭遇暗杀,索性只是受了伤,没有性命之忧。 林书夏当即表示要回沪上见他,却听程维和说:“沪上现在不安全,到处都有人想抓路凯斯的软肋,你听话点,好好在香港待着,不要让他分心。” 林书夏不是不明是非,不辨大义的人。 早在路凯斯送她出沪时,她就有为今天做过心理准备,忍着被吞噬的痛苦挂了电话,撑在桌旁轻声哭泣。 她好像什么都不能为他做。 那边的程维和同样眼眶泛红,看着床上的路凯斯点头,“让她离开沪上,你做得很对。” 路凯斯眨了眨眼,他被炮弹震得失聪,好在医生说是暂时性的,虽听不见程维和在说什么,但能通过他的口型来分辨他的话。 战事一触即发,路凯斯因为受了重伤,只好让秦副官和程维和挑起了重担。 某日程维和送来一封信,路凯斯从里面抖落了一个平安结,又傻笑了许久。 后来林书夏的来信里面总带了一个平安结。 她说菩萨会看见她诚心的。 路凯斯恢复听力后便马不停蹄奔赴北方战线,林书夏记得,那一年是1937年的7月7,她刚拿了毕业证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这世界就是这样,有的地方战火纷飞生死不明,有的地方虚度光阴家和万事兴。 她与路凯斯就像隔了一个世界。 在重新收到路凯斯的来信时,她躲在屋里喜极而泣,双手合十不停念着“菩萨保佑”。 信上说他成功撤退,不日会来港接她。 林书夏发现,她破碎的童话梦,路凯斯一片片替她拼凑起来了。 然而等了月余,没等来路凯斯,倒等来了沪上爆发战事的新闻,香港的大街小巷都在传报:“日本军攻陷沪上,路家军抵死抗敌全军覆没!” 那一天林书夏是如何度过的呢? 是满屋的信件被泪水晕糊了字迹,是码头上酷烈的阳光让她恍惚看见了沪上的港口,是夜里终于忍不住爆发的痛苦嘶吼…… 林父站在门外听着屋内的动静,彻夜未眠。 隔日一早,林书夏提着一个行李箱出门就看到林父坐在桌前,桌上是热腾腾的早餐,他一言不发,似乎早有预料,只是抬手让她坐下吃饭。 林书夏在那一刻泪如雨下,跪在他脚边求他原谅自己的不孝。 林父也潸然泪下,扶她起来,嘱咐她万万注意安全,“爹在这里等你回来。” 林书夏告别林父,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回沪,此时沪上已经面目全非,路公馆被日军占领,警察局也站着日本兵。 她实在没办法,只好先回同福里的家,却在推开门的那一刻,见到了程维和与几个伤兵。 如同见到救星,她抓着程维和问路凯斯在哪? 程维和欲言又止,长久的沉默让林书夏满怀希望的心沉入谷底。 程维和劝她离开沪上,她却始终摇头,“我不相信他死了。” 她吃了不少苦头,有回差点被日本兵枪杀,是程维和及时赶到救了她一命。 她头一次见鲜血淋漓的场面,整个人都快吓坏了,这才意识到,路凯斯曾给过她一片怎样干净的天空。 后来在难民队里听说了一支游击队,组建人就是路凯斯,她喜极而泣,跋山涉水去了山城。 那边战事紧张,她一去就撞上日本人烧杀抢掠,在一声声要人命的枪声中,她胡乱奔跑,白净的脸上染上了温热的血,从心底里生出的害怕却让她的脑子无比清醒。 她后来藏进了一个防空洞,里面都是避难的人,头顶上传来汽车撵过的声音,还有猎□□声,地下防空洞里全是捂住嘴巴无声哭泣的人,他们抱在一起瑟瑟发抖,不知道什么时候命就没了。 后来头顶终于安静,她整个人瘫坐在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她要出去却被人拉住,无声摇头。 她小声说:“我要出去找人。” 拉她的妇人轻声说:“不行,日本人还没走,你不能出去。” 林书夏指着头顶说:“没声儿了。” “那也不能走。” 林书夏没办法拿这么多人的命开玩笑,只好乖乖坐下。 没多久,头顶又传来响动,一群人如临大敌,大气也不敢出,林书夏却挡在他们身前,心里紧张到极点。 洞口传来脚步声,像是死神的召唤,已经有人呜呜哭出了声,林书夏捡起一旁的石头握在手里,眼神死死盯着拐角处,手心的汗漫过一层又一层。 拐角处突然出现一道蓝色的身影,黑漆漆的枪口对准了众人,大家尖叫了起来,林书夏用力扔出手中的石头,正中来人头部,那人放下枪,背过身子痛苦发声:“别害怕,我们是八路军。” 就像穿过了千万年的沟壑,明明几步远却在那一刻,让她看见了世界的尽头。 林书夏突然对着那个蓝色的背影泪如雨下。 身后的人听见八路军便卸下心房,一个个起身跟着往前走,林书夏却站在原地捂脸痛哭,她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朝她走近,对她说:“别害怕,我们是八路,外面已经安全了,你可以走了。” 林书夏捂脸点头,抬头看他的那一瞬,眼泪仍旧不受控地往下流,喉咙发涩,连带她讲话都哑了许多。 “路凯斯,你还活着。” 路凯斯是没有想到过这一天的,在战火纷飞的他乡与林书夏重逢。 他发现一向在她面前从容自在的路凯斯好像消失了,他也变成了一个爱哭鬼,两人就这么站了许久。 林书夏从身上掏出一枚水仙胸针,上面沾了泥巴,她擦了又擦才别在他衣服上,又哭又笑,“别哭,我带花来哄你了。” 路凯斯当真笑了,将她狠狠箍在自己怀里,“你怎么来了?” “想见你得狠了。” 路凯斯那颗被炮弹轰得稀巴烂的心,就这样被她一句话治愈了。 他说:“怎么不在香港等我?” “我看到你下落不明的新闻了。” “傻瓜。”他说:“万一呢?” 林书夏吸了吸鼻子,脸埋在他怀里闷声说:“我说了,就算有万一,你要我怎样我就怎样。” 路凯斯沉默着,林书夏追问:“我要你亲口说,你想要我怎样?” “我送你离开吧。” 那天林书夏难得发了通脾气,在一处偏僻的村子里,路凯斯被她一耳光打蒙了。 这是山城游击队的秘密集合处,一帮大老爷们趴墙上看戏,被这一幕吓得不轻。 有人说:“哟,这是头一遭看咱们队长挨打。” 还有人笑说:“家有悍妻,路队长窝里横不起来。” 林书夏坐在板凳上,努力平复心情,路凯斯站在她面前,脸上一顿火烧,又听她又大声骂道:“我是太久没有跟你发过脾气了,你是不是以为我还是那个一两句话就能被你哄住的人?” 路凯斯摇头,她又说:“是!你从前欺负我年纪小,花言巧语骗我跟了你,要我爱你等你离不开你,如今好了,你是想诈死把我甩个干净吧!” 路凯斯眼都瞪圆了,知晓她不是个温柔的人,可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还是头一回见。 哦,不对,早在初次见面时他就领教过的。 看热闹的一群人,趴在墙上啧啧摇头,有人当即就骂他不像个男人。 林书夏说着说着就来了眼泪,这一哭,仿佛坐实了他人渣的恶行。 墙上的一群人还在七嘴八舌,路凯斯忍无可忍,回头一声吼:“给老子滚!” 一群人噤声,林书夏也被吓得收了声。 而后路凯斯便将人拉进房里,房门关的震天响,林书夏转过身,心里发虚,她这么不给他面子,不会真的生气了吧? 一下子整个世界都安静了,林书夏也不敢转身,心里盘算道歉,反正要她走就是不行。 然而路凯斯却笑了起来,撑在门板上说:“行,不走就不走了吧。” 林书夏愣愣转身,他点头,“就待在我眼前吧。” 林书夏又没出息的哭了。 那个晚上,院里张灯结彩,林书夏与路凯斯简单拜了个天地,一切从简,没有婚纱,没有豪宅,也没有大群宾客,有的只是一套喜庆的红衣。 来不及绣盖头,路凯斯就编了朵红花给她戴上,她问:“你什么时候还会这个了?” 路凯斯说:“你寄来的平安结我总是拆了又编,编了又拆,就这样学会了。” 林书夏笑,脸上难掩娇羞,在如豆的烛火中映得她愈加好看。 路凯斯凑过来试探性的一吻,这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让两人渐渐纠缠在一起。 烛火跳跃,声声哽咽。有温柔倾覆,将她一寸寸抚摸,如云端,似柔雾。 林书夏记得,他在她耳边喘息着说:“我爱你。” “我爱你。” 这句话等得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