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飞越长生 作者:媚媚猫(青函) 文案 长生咒僵尸故事(轻松不累,看着玩玩)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幻想空间 灵异神怪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雷霄 ┃ 配角: ┃ 其它: ☆、不想活的僵尸 杏林街是一条以治安恶劣着名的街区。白天看上去,这条街和其他小街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更脏乱一些罢了。然而一到夜晚,这里就成了黑社会小混混聚集的天堂,抢劫偷窃、吃喝嫖赌,现代社会小型犯罪行为一应俱全。 很讽刺的是,一百多年前,这里曾经是济世救人之所,城市中大部分医馆药铺集中在这条街上。整夜都有大夫坐着黄包车出诊,碌碌声不绝,各家的医馆墙上都挂满金匾——‘妙手回春’、‘杏林高手’、‘济世救人’……,都是患者所赠,一片辉煌,好不热闹。 杏林街着实出了几个名医,经常有人千里之外前来求诊,外地来的,自然免不了吃饭住店,于是整个城市吃住行等各项买卖被这一条杏林街带动的一起兴旺起来。 那时候的医馆已经接近现在的医院,晚上并不歇业,于是街道两边靠着医馆吃饭的客栈药铺车马行等店铺也都是通宵营业,家家门口都挂着两盏大灯笼,整夜不熄。在整个小城都睡去了的漆黑午夜,这条灯火通明、散发着浓浓药香的街道让人看了就心安。 每天都有黑夜,杏林街在长长的夜里穿越了一百年,穿越的战火,穿越了离乱,穿越了繁华,穿越了萧瑟,直到今天。 照明设备越来越进步,然而杏林街的夜却越来越黑暗了。几百米的街道上只有一盏路灯里还幸存着灯泡,其余的都被小混混敲着玩了。而唯一的一盏灯也像是被人扼住喉咙一般,光线拼命吊着一口气、时断时续的忽闪着,像鬼火更胜于像照明工具。所以,唯一稳定的光源——街角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的灯光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十点多钟,一个青年男子从街道尽头向着便利店慢悠悠的走过来,他的名字蛮气派,叫雷霄,是来上夜班的店员。天气很冷,雷宵看上去却没有怕冷的样子,只是很懒散,半睡不醒,脚在地上拖着走。整条街就只有他一个人,路灯将他的影子晃的一闪一闪的,随着他一起死气活样的走着。 十点钟在城市人看来还不能算深夜,别的街上行人仍然随处可见。这条街这么安静,并不是说这里的人早睡,恰恰相反,夜生活还并没有开始呢,午夜之后,这条街会越来越热闹,一直闹到天色泛白,人们才会渐渐躲进房子里去。 来到便利店门前,还没等敲门,白班的店员已经不耐烦的等在门口了,说:“雷霄,你怎么回事,说好十点钟换班,你每一天都要晚来十分二十分的,能不能准时一天!我可是有家的,还要回去呢。” 雷霄把眼皮微微抬了抬,“急什么,明天你也晚点来上班不就行了,什么时候来都行,我的时间多的没处用,替你一会算不了什么。” “算了吧,白天老板就来了,你要是替我上班,他就该让你替我拿工资了。你真有时间,就记着明天晚上别迟到!听清楚了没有?” 雷霄含糊的答应一声,推门进去了,透过窗子,他麻木的看着同事匆匆忙忙的身影,心里说不清有多羡慕。为什么别人都那么忙呢?可他的时间真是多啊,多的无聊极了,无聊的要命。 他长长的打了个哈气,耀眼生辉的白牙全露了出来,英俊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忘记说了,雷霄长得十分顺眼,五官轮廓清晰,身材高挑秀美,就连漫不经心的气质都是迷人的,只是有些不修边幅,头发太长,衣服太皱,眼神太迷茫,性格太颓废。 街上的人慢慢多了起来,来光顾他小店的人也多了起来,雷霄懒懒的坐着,只在找钱的时候手指微微动一动,老板交代他要说的‘欢迎光临、请、谢谢、下次再来、有什么需要我可以帮您……’之类的话一概全免。 夜晚不比白天,凌晨一两点来光顾便利店没有人是要买樟脑球皮鞋油地板蜡的,这个小店夜里生意虽然不坏,但卖的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样东西。买烟酒的居多,其次是即食面,也有两个男女拥在一起进来买避孕套的。除了这三项其余的几乎都是摆设,他在便利店上夜班已经两年多了,这几样东西都太熟悉了,手指在上面一摸就知道是什么,几乎不用看,他就一直垂着头边打盹边工作,懒得眼皮也不抬一下。 所以,当劫匪拿着枪管逼向他的时候,他仍然伸出手来,在冰凉的枪口上摸了一把,然后略微皱起眉头,感觉是酒瓶子口,但不能确定是什么酒。偶尔也有顾客在店里把一瓶酒一口气喝了再拿着空瓶子付钱的,白天当然不允许,不过雷霄不管,只要给钱就行。 “标签上是多少钱?”雷霄问出了这句话后才抬头看清楚这件‘商品’。 以为自己受了戏弄的劫匪大怒起来,把枪在他脑门上重重一顶,“你找死!” “站起来,打开抽屉,自己走到墙角抱住头蹲下!别耍花样,小心老子爆了你的头!” “第四样。”雷霄嘴边露出一丝淡淡的笑。 “什么第四样?” “第四种买卖啊,晚上我看店两年多来,你是第十八个来抢劫的,你们虽然远远比不上烟酒保险套买卖兴旺,可是比其他的还是多一些,我喜欢叫你们做‘第四样’。” 劫匪大怒,用枪托在雷霄头上使劲全力狠狠砸了一下,骂道:“你他娘的耍老子?以为我不敢打死你?” 满以为这一下子雷宵不昏过去也会头破血流。然而雷霄却懒洋洋的动也没动一下,他头是破了,却没有血流出来,白惨惨的肉翻出来,里面同样白惨惨的额骨都露出来一点,没有相应的红色液体配合,看上去诡异莫名。 劫匪吃惊的看着他,顶住他脑袋的手枪哆嗦起来,雷霄站起来打开衣襟,用胸口抵住枪管,然后拉着劫匪的手勾动扳机。‘砰’的一声闷响过后,他的胸口上多了个黑溜溜的枪洞,同样没有血流出来。 “你……你……你……妖、妖怪!” “你看西游记呢,什么妖怪,我是僵尸!僵尸懂不懂?《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看过没有?主题曲很好听。”他哼唱起来:“夜,悄悄的滑进梦里,梦,偷偷的……” 劫匪发出一声惊叫,转身就跑,雷霄一把将他抓了回来,道:“跑什么,我唱的很难听吗?”劫匪的牙齿得得打着战,使劲摇头。 “那你是想走?” “想得美,电视剧里见过僵尸的人有活着的吗?就是有那也是主角,能杀死僵尸的牛人!懂不懂?我等了一百多年也没遇上主角,不穿超短裙你也应该穿一身道袍啊!呸,竟是你们这些不懂得欣赏电视剧艺术的喽啰。不过也算了,好歹是上门的买卖,不要快递费还免单!” 说着,他低下头,在拼命挣扎着的劫匪脖子上咬开一个小口,吱吱喝了起来。一个人有多少CC血来着?他在夜校学过,但没有好好听,确切数字记不住了,大概是一盆吧。怎么不少点?尽管他的肚子像无底洞一样,多少也喝得下去,可是一直喝他会很厌烦。过了一会,那劫匪的身体越来越透明,终于像一个肥皂泡一样,轻轻的扑的一声破掉了,转眼间,一点痕迹也没有剩下来。 雷霄露出深深的倦怠神情,肚子鼓起来,但是眼神更空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东西,经过那场变故以后,他就变成这个样子了。不再需要吃东西,就算吃了也尝不出味道来,唯一想吃的东西,就是人血。如果很久不喝血,他就会从灵魂深处感觉干渴,渴的无法抑制,渴的仿佛有地域深处的火焰在烧他,渴的纵使咬住嘴唇,还能从喉咙里发出绝望的嚎叫,渴的恨不得把自己剁成肉末、挫骨扬灰! 而且他怎么都不会死,他试过各种各样的自杀方法,触电、溺水、跳楼、上吊、卧轨……然而都不会死,他的每一丝肌肉,每一块骨头,甚至每一根头发都好像被编好了程序,记得自己原来的位置。发生了意外之后就会自己凑回去,他砍断自己的脖子会接回去,摔碎自己的脑袋会拼回去,只不过伤的重恢复的就慢,伤的轻恢复的就快些而已。一次从很高的烂尾楼上跳下去,摔得一塌糊涂,被警察发现送去太平间,隔了五天以后,还有碎肉碎骨头从马路上一点点跑到太平间里把他重新拼好,并且这一切,都不疼。 实在无奈之下,他选择了绝食,既不吃食物,也坚持着不喝血,那是唯一感到痛苦的一次,他坚持了四年仍然没有一点要饿死的迹象,无奈放弃。经过这次深入灵魂深处的痛苦经历,他相信世界上任何毒品他都能戒得掉。 嗜血、不死……这样的东西,应该是僵尸吧。虽然他没有红眼睛和长牙,但是以他所有的知识理解,最接近自己这种状态的就是僵尸了。传说或许有误,中国的僵尸也许就是黑眼睛的。 大约确定了自己是僵尸,雷宵就在百度上输入‘杀死僵尸的方法’和‘僵尸怕什么?’然后一条条照做,一直到两百多页以后,也没有一个管用。 僵尸怕桃木?他可以自己爬到树上摘桃子,然后一气吃下去四斤。 僵尸怕银器?他胸口上就带着一个纯银的项链,还是十字架造型的。 僵尸怕阳光?他曾经每个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去海滩上躺着,结果……居然晒脱皮了?虽然脱皮处和别的伤处一样迅速愈合,可他对自己能摆脱这无尽的生命彻底绝望了。 更稀奇的是,电视剧里的僵尸吸血之后会留下脖子上有洞的尸体,他吸血之后那个人就会自己消失,干干净净,不留麻烦,想暴露都没有机会。 “我大概是一个没有BUG的升级版僵尸,程序员编程的时候都应该拿我参考参考。”雷霄自嘲的想。 看着自己的胸口,那个乌溜溜的枪洞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被子弹灼黑炭化的肌肉飞快的膨胀,将小洞重新填满,最后叮的一声,子弹头落在地上,他的胸口已经平整如初,没有一点问题了。 雷宵落寞的打开电视,电视里陈道明扮演的康熙皇帝正拖着衰老的身体爬长城,片子中传来唱腔:“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傻B!”雷宵啪的一声关了电视。 ☆、二 很想活的小鸡 便利店的门轻轻响了一声,雷宵刚吃饱,精神尚好,于是就微微抬头看了一眼,见一个画着浓妆女孩子走进来,她下身穿着超短裙网格丝袜,上身穿着大开领的低胸衣,露出好大一片胸脯。 已经是深秋了,今晚气象台预报的温度是零上六度,这女孩鼻子冻成鲜红,几乎和涂了厚厚唇膏的嘴巴一个颜色了,头发显然是假发,也是冻肉一样的鲜红色,上中下连番呼应,有些滑稽相,她一进门就带进来一阵寒风,便利店里面显然比外面温暖的多,让她不觉放松了身子,眼睛四下看,哆哆嗦嗦在小货架上看来看去。 雷宵自己虽然不怕冷,但看同事已经穿上毛衣,为了避免惹人注意,也就穿上厚夹克外套。乍冷乍热,这少女露在外面的一大片皮肤上激的全是鸡皮疙瘩。看到发青的皮肤上那一串一串的小颗粒,雷宵想:早知道人类也有穿的这么少的,他就不用穿这件累赘外套了。 “小姐,你要买什么?”看她在卖食品的货架上看个不停,雷宵出声问。 “哦。买……这个,不了,不了,还是这个吧。” 她放下一杯即食面,拿起一个面包,明显咽了一口口水下去。 “一块五。”雷宵看着那女孩子递过来的钞票,眉头皱了一下,是一张百元钞票,很脏,到处都是可疑的颜色,还用油笔写了一句很露骨的脏话。 “没有零钱吗?” 女孩陪笑着摇摇头,雷宵厌恶的看着那脏钱,钱用旧了原来这么恶心,厚厚的、软软的、带着腻死人的气味儿,那褐色的是什么?土黄色那一块又是什么?黑色还黏糊糊的突起是什么?看着都恶心,他不愿意碰那钱,于是道:“没有零钱找,你明天晚上有钱再给吧。” 那女孩子连忙说着:“好的、好的,谢谢、谢谢!我一定给你送过来。”她接过面包就站在便利店里吃起来,一听那咀嚼吞咽的声音就知道饿极了。 “能不能给我喝一点水?”那女孩很快吃完了面包,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小心翼翼的问雷宵。 雷宵头也不抬递出一个纸杯,用下巴朝饮水机努了努,就不理她了,饮水机里有泡面用的开水,女孩开心的说着谢谢,接着热水吸溜着喝起来。喝的吱吱作响,这种声音雷宵听了很不舒服,就和他刚刚喝血的声音一样。 突然‘咚咚’两声轻轻的闷响,雷宵回头,见一个打扮更夸张的女人趴在窗户上敲,比脑袋小不了多少的大耳环随着她的动作也撞到玻璃上,脸上的粉底在玻璃上蹭脏了一大块,她大声喊:“莎莉!莎莉,出来吧,有生意了!” 屋子里的女孩连忙向门外走,走到门口回头又冲雷宵笑了笑:“谢谢你!”她和雷宵记忆中的一个人一样,是那种弯月形的、笑起来几乎眯的看不见的眼睛。不过她上下眼皮都涂着大大的油烟黑色眼影膏,就是眼睛整个闭上了远看上去也比别人瞪着还大,鲜红色的唇膏显然是便宜货,吃东西的时候脱落了一点,十分醒目的粘在白牙上,雷宵漠然的板着脸,一点表情也没有,他觉得,就视觉效果而言,这个女孩比他更像一个僵尸。 门一开一关,雷宵听见外面的大耳环的声音:“……长得虽然帅,但是不中用,不少姐妹没事的时候去挑逗过了,不要钱都没有反应,只怕是……”门自己关上,后面的话听不见了,不过应该是“不行、阳痿”之类的话吧,明显说的是自己,先前吃面包的伸手阻止她说下去,两个人一起走远了。 雷宵回想一下,晚上来买东西的顾客不少,类似这种打扮的也不少,这条街有许多俗称‘野鸡’的街妓,就是这一群人了。鸡多了,生意也不太红火,一个晚上干站着过于无聊,加上雷宵长得又很顺眼,确实有不少人挑逗过他,比如扭着腰在他店里假装摔倒等他扶的,买了香烟凑过来让他帮着点着的,泡了面故意说烫手让他帮忙端的……雷宵懒得自己都恨不得有人帮他喘气,哪有这等助人为乐的好思想? 先别说他的身体已经没有这方面的感觉了,就是心里上也看不上这些人,他以前可是杏林街的第一名医,大家闺秀中意他的人也有不少,就算是一样的妓女,一两百年前那些妓女也比现在含蓄的多,雷宵觉得自己的思想在僵尸中应该算的上开明的了,互联网他都能接受,但放荡的女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一会刚才吃面包那女孩就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拥着进来,买了一盒保险套出去了,她尴尬的看了雷宵一眼,雷宵仍旧没有表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难道会有人智商低到误会你是正经人不成? 天色微明,眼看着又是一夜混过去了,雷宵从来不看墙上的挂钟,时间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每一天都是分子,然而那分母是无穷大,所以别说是一天,即便是一个月、一年、一百年、一百万年……在数学概念里也仍然是无限小。雷宵曾经在威尼斯看过被水泡的生癌症一样斑驳突起的石雕,常想,现在海枯石烂也不用很久了,会不会最后物种灭绝了,可以称得上永恒的东西只有他? 白班的店员来替换他了,雷宵没有地方去,却也只能懒洋洋的站起身子往外走,走过街道转角,远远的看见一个十几岁、混混打扮的男孩在一个女人身上狠狠的踢,他抓着那女人的包叫:“放手!你个婊子!放手!” 那女人勇猛的和他厮打,然而不敌男孩的力气,终于被他抢了去,她使劲哭骂:“还给我,那是我的钱!你还给我!你丧良心的,对得起妈妈吗?”边哭边叫,声嘶力竭,眼泪把眼影膏冲出两条黑色的通道,直直的挂在脸上。这一回头,雷宵却认出来了,就是拿一百块脏钱来买面包的那个街妓,叫什么来着?莎拉还是莎莉的。 她转头看见雷宵,立刻尖叫:“抢劫啦!救命啊!先生,有人抢劫,你救救我!” 雷宵皱皱眉头,懒得动弹,那个抢钱的混混却转向他,骂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否则老子宰了你!” 雷宵‘噗哧’笑了:“有劳,那我可要谢谢你了。” 小混混愣了一下,那女人使劲往回拽她的皮包,小混混挥手不耐烦的给了她一拳,拿着包就走,到雷宵面前的时候挥了挥拳头,雷宵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雷宵身材高大,那个小混混还只是少年,打量着觉得自己不一定能打过,撂下一句狠话就拿着包走了,留下那个莎莉还是莎拉坐在地上呻吟,大概是脚扭伤了,只见她握着脚脖子使劲揉。 她坐在地上,雷宵能感到她灰心沮丧的要死,整个人都几乎缩小了。然而只是一瞬间,她深吸一口气,张嘴笑了,道:“还好还好,我还有一百块在鞋子里他没看见。”眼泪将她脸上红的黑的混成一团,连擦几下,反而更脏了。但是笑容已经在调色盘一般的脸上绽开,竟然还挺开心。 大概是她笑起来眼睛像那个人,雷宵有些说话的兴趣了,他问:“伤哪里了?” 那女孩连忙又笑起来:“没事没事,就是扭了一下,不要紧!还好没有抓破脸。” “你……包被抢走了,要不要报警?” “别!别报警……他是我弟弟……” “什么?”雷宵这下可吃了一惊:“弟弟?亲弟弟?” 女人耸耸肩膀,点头道:“是啊,亲弟弟,他赌钱,欠了高利贷!” “以前还挺聪明的,被人带坏了。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都宠着他,不过抢走了我妈妈看病的钱以后,妹妹和妈妈都不愿意认他了,开始我还会给他一点吃的,后来……也顾不上了。”她撇撇嘴:“他没钱了就去偷,为这个都进了三次局子了,都因为年纪小,又放了出来。还好他不敢抢别人,只敢抢我的钱,要是抢别人能饶了他吗?我听说抢劫可比偷严重多了。” 她使劲站起来,大概脚疼的厉害,一沾地就呻吟了一声,她又冲雷宵笑笑,道:“真谢谢你啦。” 雷宵微微一愣,谢什么?他就是顺路走过来,看着她被抢,什么也没有做。 “今天要不是你,我弟弟不会那么快走,说不定会来找我鞋子的,以前我藏鞋子里的钱也被他找到过。”她又笑了:“他知道我差不多这个时候下班,经常在这等我,我又没什么地方可以藏起来,要不是我妈妈生病实在要用钱,我也不会一点也不给他……” “你爹也不管他?” “爹?哦,我爸爸自己整天喝的醉醺醺的,上次弟弟回家,他都不认识了,还以为是来追求我妹妹的小子呢。”莎拉又笑了:“还好我妈妈和我他还认识。” 还好还好,看来这个女孩的口头语就是还好。雷宵打量着她,爸爸酗酒妈妈卧病,弟弟学坏自己是野鸡,穷的五块钱的方便面也舍不得吃,还好?你到底哪里还好?雷宵摇摇头,转身走了。 身后传来那女人的声音:“谢谢你!我明晚上就还你的面包钱!” 第二天晚上她没有来,连着好几天也没有看见她,雷宵也不在意,他原本没有指望一块五毛钱的欠账能收回来。直到那个戴着耳环的女人进来买东西,他随口问了一句,那女人嚼着口香糖说:“莎莉啊,脚脖子肿的有足球那么粗,根本下不了床,我劝她去医院看看她还舍不得钱,你要想做她的生意,我可以带你去她家,不加你租场的钱了。我和她是好朋友,不会骗你的。” 好几天还没有好,雷宵皱皱眉头,道:“应该是伤筋……应该是韧带撕裂,还有组织液渗出淤积。你让她去药店买两块钱的蒲公英熬水喝,剩下的渣滓外敷,记住,要热敷!” “切!你是医生啊!”大耳环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雷宵一愣,随即暗暗苦笑,自己真是职业病了,一百多年过去了还忍不住开药方。 他很快就闭上嘴,收自己的钱去了。可是没几天,莎莉就拖着脚走来向他道谢了,她脚脖子已经基本消肿,虽然还有一点疼,却无大碍,原来那个大耳环‘芭芭拉’还是将雷宵开的药方告诉她了。 说了一会话,两个人也就认识了,雷宵知道她的本名叫阿玲。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让人一听就知道她出身不会显赫。果然,阿玲说家里孩子多,又没钱,自己小学没有读完就退学了,十一岁开始捡垃圾卖报纸帮补家用,开始家里还勉强过得去,后来妈妈病了,爸爸见怎么努力干活也不能养活老婆孩子,索性放弃了。开始使劲喝酒,没有一天不烂醉的,几乎每天早晨,阿玲都要找遍小城,用一辆板车把从垃圾桶旁或者是阴沟旁边找到的爸爸拉回家,一家之主没有收入了,家中境况顿时一下千里,饭也吃不上了,妹妹年纪还小,饿得整天哭,妈妈几次想寻死,阿玲没有办法才走了这条路,那一年她也只有十五岁,算算干这个足有五年多了。 “那天脚脖子本来没有扭那么厉害的,可惜刚好板车坏了,我只好把爸爸拖回家,大概是累着了,回去就动不了了,多亏了你雷哥!楼下小诊所看了我的脚开口就要五百块,你两块钱就帮我治好了!”阿玲又笑了。 “还好我的脚好了,我还以为以后不能站街了呢?吓死我。要是坐在路边,人家不以为我得了什么病,谁敢找我啊?”她笑了起来,又道:“歇了这麽多天,可得努力挣钱了!加油!阿玲握了一下拳头给自己鼓劲。 雷宵看着她,犹豫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难道不觉得生活很绝望,有时候,不想活了?” “当然没有!”阿玲笑起来:“我现在每天晚上能挣两百块呢!等攒够十万块钱就去医院给妈妈治病,妈妈病好了我还要上学!” 她深深吸一口气,笑了:“为什么不想活呢?我很想很想……活下去!” 雷宵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有些怔怔的看着她。阿玲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眼神左飘右闪,一眼看见墙上的挂钟,不由‘哇!’了一声,道:“一点了!没想到聊了这么久,雷哥,我得先出去了,要不今晚就不能做两单生意了,再见。”瘸着腿急急就往外走。 “阿玲!”雷宵叫住她,递过去一支热牛奶:“你喝吧。” 阿玲慌忙摇着手,道:“不用不用,雷哥,你自己喝吧,我不饿。” “这是老板给我的工作餐,不用钱的。我对牛奶蛋白过敏,不能喝这个,你喝了吧,不然也是浪费。”他又将牛奶往前递了递,道:“外面太冷,喝了这个暖和些。” 阿玲迟疑的接过温热的牛奶,又看了一眼雷宵,黑黑的眼圈里面突然露出一丝红意,她使劲吸吸鼻子憋回去眼里的这点水光,笑道:“谢谢你,雷哥。”声音也有一点变了。 雷宵隔着玻璃,见她把牛奶紧紧贴在胸口上,一直走出好远好远也没有喝。 ☆、三 十块钱,算命吧 那以后,阿玲没生意的时候都会来雷宵小店里暖和暖和,临走雷宵总会给她一支热牛奶喝,阿玲也不再推辞。她的笑容更多了,雷宵曾经观察过,她一个人笑的次数比一条街上的人加一起都多。原本工作餐里还有面包的,虽然雷宵也不吃,不过这个就只能偶尔给她一回了,要不然会被怀疑。雷宵说不喝牛奶的借口是自己牛奶蛋白过敏,怎么解释自己永远不吃面包?总不能说自己碳水化合物过敏吧。 阿玲接过牛奶以后,她那画着巨大黑眼圈的眼睛总会露出雷宵喜欢看的笑意。就这么一点东西,就可以让她笑的那么满足。她经常说:“雷哥,你真是好人!”雷宵耸耸肩膀,心道:“傻孩子,我要是好人,你就是神仙了!” 过了年,气温慢慢回升,雷宵已经脱掉夹克,换上衬衫了。有一天,雷宵刚刚来上班不久,仍旧是他的老样子,半睡不醒的靠着椅子打盹。门一响,一个梳着披肩发的女孩推门而入,雷宵只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突然他全身巨震,猛地跳了起来,身后的椅子翻在地上,咣当一声巨响。 来人被他吓得大叫一声:“雷哥,你吓死我了!”原来是阿玲。 雷宵眼睛瞪得极大,紧紧盯着她,呼吸急促无比,手扶着桌子,手背上青筋崩起老高。阿玲被他吓着了,结结巴巴的说:“雷、雷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雷宵慢慢放松了绷紧的身子,摸索着扶起椅子,坐了回去,又等了一会儿,才能开口:“阿玲啊,你突然进来吓我一跳,这么早店里一般没生意,我还为睡觉让老板抓住了呢。”他的声音很不自然,却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维持平静了。 阿玲嘻嘻笑了起来:“雷哥,其实你总是一副半睡不醒的样子,老板要是真来看到恐怕真要扣你工资。要都像刚才那么精神多好。” 雷宵陪着她哈哈干笑几声,忍不住偷偷打量,太像了!阿玲今天没有化妆,眼睛还没有平时三分之一大,月牙一样眯着。她散着头发,穿着一件老式棉布长裙子,旧旧的浅黄布面上绣着菊花,正是那个人最喜欢的一件衣服的样子啊。她穿着这么一件裙子,这么眯着眼睛笑,整个人,整个身形,就是那个人的样子啊。那一瞬间,雷宵以为时空错位,那个人日思夜想的人骤然出现在他面前,所以才会如此失态。 看雷宵一直打量自己的衣服,阿玲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个是我妈妈年轻时的衣服,确实过时了,不过我没有正经一点的衣服,以前的都小了,雷哥你别笑话我。” 原来是她妈妈年轻的时候穿的,看着挺有点复古的味道,雷宵回想几十年前确实时兴过一阵这种绣花连衣裙。和一百多年前他所在的时代一样,服装的潮流是周而复始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又流行起来了。再仔细看看,这件连衣裙和记忆中的款式还是略有不同的,只有花色一样。再仔细看看,笑容也只有眼睛那部分像,整个看着一点也不像,那个人的笑是含着忧郁的、让人心痛的,阿玲的笑纯粹是美滋滋的傻笑。 雷宵只觉得失魂落魄,有一搭没一搭接着阿玲的话,说的前言不搭后语。阿玲看了看他,皱起眉头:“雷哥,你是不是没睡好觉?我替你一会,你睡会吧!”说罢手脚麻利的拖出几个货架下的纸箱,又把椅子摆好,替他做了一个可以半躺的床铺,自己站在桌子后面,帮雷宵收起钱来。 雷宵站起来又被她按回去,他苦笑着道:“我不睡,我真的不睡。”雷宵十点上班,现在已经差不多十二点了,他无奈看了阿玲一眼,问:“你今晚不去做生意了吗?” 阿玲笑一笑:“今天不做,今天是我生日。” “我答应了妈妈,生日这一天不做。”她的笑容里终于有了一丝惆怅,轻轻叹道:“知道我做这个,妈妈哭了一整天,不过她没有说过一句让我不要做,她就算不治病,妹妹也还得吃饭啊,我自己也要活下去啊。后来她说:‘阿玲,你生日的时候不要做,妈妈生你好辛苦,至少那天你要干干净净的。’” 她转头看着雷宵,眼睛里含着刚才的忧郁,强笑道:“放假一天也好啊。” 雷宵眼前一黑,只觉得泰山一下子砸进他胸口里,痛!痛不可当!她笑的时候只是眼睛像,可是这样惆怅、忧郁、心痛,又强装笑颜的神情却像极了!那个人临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老妇人,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外表仿佛是她孙子的雷宵,雷宵觉得自己胸口像被一块大石头压着挤着一般,闷闷的几乎没有呼吸的余地。他知道她要说没说出来的话是什么——她去了,以后谁陪着自己呢? 然而这个小丫头的像极了那个人的惆怅表情一闪而过,比流星还快,随即就笑了。她从货架上拿下一个有奶油夹心的面包,掰成两半,递了一半过去,笑道:“雷哥,我生日,我请你吃面包,有奶油的!就当是生日蛋糕了好不好?” 这一笑就不再像了,雷宵下意思的接过面包,胸口还是麻木的,不知道是想再看一会她惆怅的样子,还是庆幸她不像了。 阿玲已经吃的嘴唇上都是奶油,有奶油的面包两块钱,比没有陷的贵一点。阿玲吃完一摸口袋,哎呀一声,不好意思的说:“我忘了今天换衣服了,就带了一块五,雷哥,我明天再给你送来吧。” 雷宵摇摇头,道:“不用了,我付钱。” “那怎么行啊,你工作都够辛苦的了,每天晚上觉也睡不成,你看你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也挣不到多少钱,衣服都舍不得买,我每个晚上能挣两百呢!我来付钱!”她向墙上的挂钟看了看,道:“雷哥,十二点了,我先回家了,难得今天可以照顾一下妈妈,妹妹年纪小,贪睡,晚上总是醒不了,我明早上再送钱过来。”然后她拿出一张写着电话号码的卡片塞进雷宵口袋里,鼓起勇气道:“雷哥,这是我的电话,你的朋友如果……如果想,或者可以帮衬我的生意。”她看着雷宵,脸色有些红,眼圈也有些红,但是随即又笑了:“无论如何,挣钱越多越好!” 她走出门,雷宵将半个奶油面包随手放在桌子上,满脑子都是阿玲像极了那个人的一笑,她今天还穿着和那个人一样的棉布裙子,简直就是来专门折磨他的,雷宵觉得自己简直恨她,为什么要出现在自己面前?为什么要提醒自己那个人已经去了?你活成那样,不自杀去,还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为什么专门穿的一摸一样到自己面前笑? 雷宵知道自己已经不可理喻,然而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狂躁情绪,又来了,又来了!每次喝完血之后都会出现这种烈火一般的焦躁,酸痛苦涨,让他每一寸皮肤,每一根骨头都难受的不得了。他闭上眼睛,发现自己疯狂的想再看到那样的神情,比渴望血还渴望着那种忧郁的笑容。旧日里的点点滴滴争先恐后的从记忆深处涌出来,她抱着他,她陪着他,她为他哭,她为他愁,哭的时候总是背着他,而当面的时候就会用这么带着忧郁的笑容看着他……雷宵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嚎叫,随即冲了出去,他就那么使劲走、使劲叫、使劲跑,砸碎徒手能砸碎的一切东西。夜色笼罩了整个城市,不管是什么地方都像他的未来一般暗无边际。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又一次像最初那样疯狂,只可惜这一次,身边没有了那个一直陪伴安慰他的人。 快天亮的时候,他以酗酒、扰乱治安的名义被抓进了警察局,尽管他没有喝酒,但是从表现出的症状看,他不承认醉酒就只能承认精神障碍了。 拘留十二小时以后,阿玲交了五百块钱,将他保释出来。原因是雷宵身上只有阿玲的电话号码,警察试着打给她的时候,雷宵还讥笑:“她自己五块钱都舍不得花,你要五百块,她会建议你干脆把我枪毙了。”谁知阿玲接到电话立即答应着就来了,居然真的掏出五百块钱来将雷宵赎了出来,雷宵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还值这么多钱。 办好手续,又是黄昏时分了。雷宵萧索的走着,听着阿玲不住口的说话。 “哎呀,雷哥,你把我吓坏了,你昨晚上是怎么了,门也不锁就出去喝酒,你们的便利店被人抢光了,今早上我去还钱,看到你们老板咬牙切齿的骂你呢。说你要是不赔钱,就要找黑社会杀了你!雷哥,我也没有那么多钱能帮你赔,要不你先找个地方躲一躲吧。” 雷宵抬起眼睛看着她:“阿玲,难道你有钱就会帮我赔了?我要是没钱还你呢?” 阿玲被他看的低下头去,咬着嘴唇道:“雷哥,你老板要是真的找了黑社会……我还有一点钱,先还给他,以后慢慢还,就算还十年二十年,总能还完的。” 雷宵轻轻一笑:“十年二十年……”他的神情落寞无比,让阿玲这样神经大条的人看了也能明显感到那种深刻的绝望。 阿玲有些忧虑的看着他:“雷哥,你遇上什么事了?别发愁,会有办法的,老天不会让人活不下去,真的,会有办法的!”说着,她拉着雷宵的手用力握了一下,笑道:“爸爸不干活的时候我也以为活不下去了,后来不是也有办法了,是不是,雷哥!” 雷宵长长的打了一个哈气,什么跟什么呀,自己的情况能和她比?要是当婊子就能解决问题,雷宵现在也不介意了。 “你饿不饿?我今早去你们便利店,看见昨天给你那半个面包还在桌子上放着呢,警察说给你什么你也不吃,你一定饿了吧,我请你吃饭吧。” 雷宵摇摇头,他是真的不饿,前天他刚吃了一个人,这一个月什么也不用吃。 阿玲发愁的看着他:“不管有什么事也不能不吃饭啊,雷哥,振作一下,没事的!” 见雷宵还是默然不语,阿玲又道:“雷哥,你是不是太累了?要不先到我家休息休息吧。我让妈妈给你做胡辣汤,我妈妈煮的汤可好喝了,一通汗出来,特别解酒!要是头疼,我还可以帮你揉揉,你别不相信,我爸爸整天喝醉酒,我给人揉脑袋那可是专业水准!” 雷宵斜眼看着阿玲,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人,自己活的像鬼火,居然还试图照亮别人? 他皱着眉头推开阿玲的手,道:“我不头疼,不用揉了。” 阿玲被他用力推了一下,有点伤心的缩回手,那忧伤只是一闪就过去了,突然笑了:“啊,对了雷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听听他说话,就一定能高兴起来了,每一次我心情难受的要命的时候我就去找他看看。走吧,雷哥,走!”阿玲拖着雷宵就走,雷宵懒懒的跟着,阿玲的举动在他看来很弱智,然而无可否认,这个智商不高、家境不好、生活糟糕的人比自己快乐得多。 “就是他,他用石头算命!他的石头一握就会发光。”阿玲远远指着街角摆地摊的人叫起来。 还没有到了那个人面前,雷宵几乎就想笑起来,这个人理着挺整齐的小平头,穿盗版耐克球鞋,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仔细看,耳朵里还带着耳机,大概在听歌,可他身上却穿着一件诤明瓦亮的杏黄色道袍,绚丽夺目,耀眼生辉。此人手捏剑诀,指头上却带着个不锈钢的豹子头装饰戒指,整个一个今古传奇。 今古传奇正握着一个老太太的手,道:“……虽然有一点点灰,不过没关系的,阿婆你年纪大了,多少会有点小病小灾,从石头里看出来比医院去检查省事呢,医院去体检一次,简直贵死个人!不过一看阿婆就是儿女孝顺,这个钱呢当然舍得给你花,可那排队咱排不起啊,有那么多功夫,听听戏多好,以后你老人家可是命好了,吃穿不愁,吃穿也没有什么稀罕,关键是孩子出息啊,工作也顺利,生活也顺利,也就是你老人家的好命了,是不……”那老太太不断点头,笑眯眯的走了。 他的生意居然还不错,他们凑过来的功夫,又有一个人握着石头听他白话上了。加上周围围着看热闹的、里外三层,颇有点老北京天桥卖艺人的风采。还有不少人在嘀咕:“准!真是准!” 阿玲领着雷宵挤了进去。从他看阿玲的眼神可知,他明显是认得的,可是却装作完全不认识一般,道:“这位小姐,算命吗?人所有的吉凶祸福都是由身边的气场决定的,你气场是白色,那就说明你未来会很快乐,气场是蓝色,就说明你未来会很自信,气场是五颜六色,说明你以后的生活会很浪漫,要是气场的颜色不正,有点带着脏脏的灰色,那可就不好了,说明你有重大的问题困扰,不是身体不好,就是时运不济,那就可以早做准备,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啊,或者多去庙里烧烧香,做些好事,就能转运了。一次只要十块钱,要不要试一试?” 雷宵不屑的撇撇嘴,心道:“每次装不认识,不知道骗走阿玲多少钱了。”然而阿玲已经递过去一张二十元的钞票,道士让她握着那个鸡蛋大小的白石头,然后嘟嘟囔囔的念着一段咒语,就相信他一次,当他那听也听不清楚的话就是咒语吧。 慢慢的,阿玲手中发出一团淡淡的白光,仔细看才能看出来一点痕迹,那颜色又变得有一点蓝,又有一点红,转了几下就消失了,雷宵不知道这个道士玩了什么把戏,实心的石头,又不是灯泡,怎么真的会发光呢?或许以前他还有兴趣研究一下,但是现在实在没有兴趣,他现在对什么也没有兴趣,左右是道士说什么也不信的。 只听那道士用极富感情、近乎夸张的声音道:“哎呀,小姐,恭喜你,白色蓝色红色,都是最好的颜色,你现在或许有少少不如意的地方,但是你的人生却是一般人望尘莫及的,你的命天生就比别人好,就算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你也能找到出路,你也能开心起来,别人是前三十年命好,你是后五十年命好,到时候一定大富大贵、开心快乐、美丽雍容……”他声情并茂的展望了半个小时,几乎所有的好词都用上了,才道:“要是暂时还没有过上好日子,你也别难过,那说明你会长寿,后五十年的好运呢,你还不止五十年的活头!” 阿玲兴奋起来,脸颊通红,雷宵心道:“这个说法很好,就算你已经七十岁了还没过上好日子,那更应该高兴,说明你长寿嘛!甭管算的准不准,花十块钱听这么多鼓励的话也不错,就当看便宜的心理医生了。” “雷哥,你看看吧!”见雷宵摇摇头,阿玲又道:“我钱都交了。” 雷宵有些无聊的握住石头,那个道士脸上已经堆上职业性的笑容,张口便道:“哎呀这位先生,恭喜你,白……”话音猛然噎回嗓子里,只见白色石头一到雷宵手中,立即变成黑色,随即一股股黑色气息从雷宵的手指缝飞快的渗出来,浓的就像有生命一般。转瞬间,雷宵一只手已经看不见了,变成西瓜大的一团浓黑。更多的黑色还在不断冲出,如同有了生命一般,辗转纠结,又不断膨胀。 别人握住石头发的光不管什么颜色,都是极淡极淡的、要使劲瞪大眼睛才能看见一点点影子,可这黑色却已经脱离的光的概念,变成不透明的、液体一般的浓黑,墨汁已经是最黑了,可是这黑气给人的感觉,只有比墨汁更黑,见过的事物已经没有一个能形容这种黑,只有感觉,这黑仿佛地狱,黑的不见底。现在只是黄昏,可雷宵身边迅速变成了黑夜。而且是那种无星无月,窒息凝固、黑的再也不能再黑的黑夜。 四周人遭此变故,顿时惊叫声四起,雷宵骤然变了脸色,将石头扔在地上,黑色又挣扎了一下,才慢慢消失,再看那块白色石头已经变成纯黑的颜色,像一块墨锭一般。 雷宵看了那个手足无措的道士一眼,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恶狠狠的问:“你这个石头是哪里来的?” “我、我,一个去云南旅游的网友给我带回来的,我用了三年了,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人一握上去就会发光,那网友说是从森林里捡的,云南有些部落捡这些石头来测运势,开始我也不信,只是拿着哄哄身边的朋友,后来看着真的挺准的,我才拿出来摆摊的。” 道士害怕起来,叫道:“大哥,你别生气,不行我陪你钱,我也不知道怎么就不准了!可能是坏了,用多了,坏了!我陪你钱!我赔你……可、可是我也不能陪太多,我要价从来不多,还要交城管费,我也没挣多少啊!” 阿玲赶紧上前道:“雷哥,你别激动,算命其实不准的,我早就知道,其实我就想让你听听他说话,我觉得他特别会安慰人,你别真相信了,什么命啊,一块破石头还能算命了?不准不准,别信他!” “谁说不准?”雷宵缓缓开口,嘴边一丝讥笑:“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遇上个算命准的!” 他看着地上已经成了黑色的石头,看的恍惚起来,思绪忽忽悠悠,一直飘到一百多年以前……… ☆、四 僵尸是怎样炼成的 雷宵觉得,严格的说,自己就做过一件坏事,就那一件事对不起自己的良心,真的。在那之前,他都是远近闻名的神医,任何提起雷老先生的人,都要由衷竖起大拇指。 雷宵生于两百多年以前,当时正值清咸丰末年,他家祖辈都是名医,祖先中出了好几个宫廷御医,雷宵自己又对医术十分感兴趣,六岁就能背诵几百首汤头决,他成为神医简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从他十六岁就开始脱离父亲独自行医,到最后年近九十高龄,一生救活的人不计其数,给他立下长生牌位的人多的都数不清。 不过呢,如果长生牌位真的有用,那世界上得有多少人长生不死啊。雷宵尽管自己就是医生,很懂得养生之道,但九十岁大概也到了极限了。时光不打算放过他,别人看来,他是一个须发皆白,却满面红光的老者。他身板笔挺,腰腿灵活,目光锐利,反应敏捷,比大多数年轻人看着还健康。但最近几年,他明显感到自己的精气在逐步外泄,开始有死亡先兆了,按照他的经验看,五年到六年左右,他就会无病无灾的安然死去。 一般来讲,中国人认为寿数达到九十多岁,并且毫无痛苦死亡的人是积德行善修来的福分,这样的丧事出在哪里都叫喜丧,要当喜事办的。不过当事人觉不觉得死了是喜事可就没有人知道了,至少雷宵不觉得。恰恰相反,他想活想的要命,一想到自己要死就全身发抖,知道所有的办法都不管用了之后,他不由想起了行医生涯中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只有三十几岁,医术已经十分高明了,他收治过一个战场上的伤兵,这个伤兵来杏林街的时候全身溃烂,奇臭无比,又没有钱。走了一条街也没有一家医馆愿意收治他,正值他绝望的时候恰逢雷宵出诊归来,见他可怜,就吩咐几个徒弟将他抬进去了。 这个伤兵身体的皮肤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不时裂开小口,鲜血崩流,痛不可当,就如同时时刻刻都要遭受凌迟酷刑一般。雷宵询问之下,这个伤兵只是说自己在镇压云南一个不服王化的土着部落时候受的伤。当时清政府对内镇压十分残酷,让一个还处于原始社会形态使用石头工具的部落和武装着火枪大炮的正规军队作战,本以为必然易如反掌。谁知镇压是镇压下来了,但军队居然伤亡惨重,尤其是冲进村寨的先头部队,生还的只有十几个人。他们进了村寨后用残酷手段处死了抵抗者。后来又增兵驻扎了半年之久,不过后来国内局势越来越糟糕,洋人、长毛,哪一个也比一个小村子让人头疼。这支驻军就奉命撤离了。出了村子之后,最先冲进村寨烧杀抢掠的十几个人都陆陆续续得了怪病,有的呕血不止,有的全身僵硬,有的不能进食,有的骨头一寸寸断裂……半年下来,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他一个人了。 雷宵仔细检查他的伤口,完全是外伤症状,要不是亲眼所见,伤兵和他说话的功夫好几处好端端的皮肤突然裂开,每一处裂口都是同样大小深浅,他一定会认为这个伤兵和很多拿着柳叶小刀的人打架了。检查了很久也不能确诊,只能大概判断他是中了毒,这在雷宵行医史上还是第一次。然而那伤兵却一口咬定,自己中的是咒! 咒?诅咒?雷宵不以为然,并不相信单凭诅咒能把人折腾成这样,然而各种解毒方法逐一试过也无效,只能用麻醉药物为他止痛。那个伤兵半年后还是病死在他医馆里了,虽然雷宵没能救活他,但是把他这样全身恶臭又分文皆无的人照顾这么久,他也十分感激。半年来,伤兵十分详细的给雷宵描述那个部落稀奇古怪的植物禽鸟,还有他们神秘莫测的咒。 在那个原始部落里没有医生,只有各种各样的咒,祝福的、交换的、憎恨的……日常行为全靠咒来实现。比如想让家畜多产子,就用旺咒,希望对头生病,就用恶咒,不过整个部落只有大巫有下咒的能力。他特别提到,那个部落里最高级的一个,叫做长生咒,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村落里的大巫,就是用了长生咒的人。 雷宵不信,但是那伤兵反复强调,他们将那个大巫绑在树上砍了头,眼看着那颗头又自己接了回去,后来他们用了好多方法也无法处死这个人,就要当作神迹送去紫禁城献给皇上,谁知押运路上,这个大巫叹气道:“格森会责怪我没有为他效忠满十年,但是我真的不能去了。”说完他就死了。 雷宵还记得,说到这的时候那伤兵眼睛瞪的老大:“我们把他砍成一片一片的他也不死,可是就这么突然死了,仿佛……仿佛,就像魂魄突然离开了身体一样。后来我们知道,格森是他们信奉的神灵的名字。很奇怪的是,部落每一个人被选中成为大巫后都是整整活十年,十年之后就会突然死了,像这个人一样。他们都说,那是大巫们自己愿意死的,如果他们不愿意,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什么也无法伤害到他们!是真的,真的能永远活着,我们用了很多种办法也没有能杀死他。” 当时所有的话都已经模糊,只有这一句,雷宵记得清清楚楚——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长生咒能让他们永远活着……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他来到云南,根据伤兵的描述,找到了那个部落。那个部落并不太难找,当地的土着都知道这个特别的、会用咒的村寨,只是提起的时候,语气颇为轻蔑。 云南少数民族各自为政,各个部落发达程度不同,这个村寨本来就属于偏僻落后,经过五十多年前那一次血洗之后更是元气大伤,看来穷人到哪里也会被人瞧不起。雷宵到了当地立即免费行医,尽心尽力的救治当地村民,很快就凭借高超的医术和医德获得当地居民认可,成了最受尊敬的人,两年之后,村民和大巫自己提出要给他补偿,雷宵觉得时机成熟,于是提出,要长生咒。 雷宵现在还清楚记得大巫脸上的惊讶,部落现在的大巫是一个中年人,继承大巫的地位已经快满十年,他个子还挺高,只是相貌不怎么样,眼眶乌黑,总是一副半睡不醒的样子,除了漠然很难看到别的表情,所以这惊讶在他脸上就更突出。大巫脱口而出的是:“格森大神啊,雷先生,你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吗?要给他用这么恶毒的咒?” 住了两年,雷宵对他们部落的语言还处于半通不通的阶段,日常交流都要多半靠比划和画图,可是这一句话,却彻底听明白了。 “不。”雷宵说:“我想自己用。” 大巫像见鬼一样看着他,情绪极其激动,大声阻止,雷宵听不懂他说什么,只是知道大巫不愿意,他仿佛在说:“长生咒是最可怕的诅咒,让你身边围绕的都是‘获各’,永远不能回到格森大神的身边。”长生咒、可怕、格森、你、我,这几个词是雷宵一直关注的,所以懂得,但是什么是‘获各’?雷宵问了几遍,大巫也只是说‘获各’,‘获各’,后来他急了,夺过雷宵和人交流用的笔记本,用铅笔画了好几张人脸。没想到那个大巫居然有点画画的天赋,在他笔下,这些人表情很生动,个个眼神炙热无比,牢牢盯着着中间一团不规则的形状,好像在说:“我要!我要!” 大巫用铅笔尖点着那一团,不断叫:“获各!获各!”扎的一纸都是小洞,雷宵也没有明白什么是获各,只能理解是人人都想要的东西。那不就是长生嘛!他也想要,雷宵觉得自己和那些人的表情应该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那么炽烈的渴望着。 他急急的说:“是不是要钱,我有很多钱,是不是只有你们部落的人才行,我已经住了两年了,不是和你们一样了吗。或者怎么样才能成为你们部落的人?你说啊!” 大巫急得大叫大跳,拼命摆手,用雷宵最可能听懂的话叫着,雷宵断断续续听懂一些,他说的是:“长生咒,不好,我身上有,想吃获各,很不好。你,好人,另外好的,给你!” 雷宵急了,道:“不好,那你为什么用在自己身上?” 大巫回答的是:“大巫要保佑整个部落,只有承担巨大的恶,才能保佑部落。因为我们独自承担了所有欲望带来的痛苦,所以大巫在部落中才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没有人可以一直承受,大巫每过十年,就换一个人,前任就可以以死解脱了。” 原来他想画的那一团灰色是欲望,不怪雷宵,他确实看不出来,也不怪大巫,他也实在画不出来,这个世界上,谁见过欲望长什么样? 可惜雷宵实在听不懂这么多,他只隐约听懂大巫用长生咒是为了保佑整个部落。他现在一心一意,想的就是怎么能长生,不用担心死亡,这也是一种欲望,求生欲恐怕是所有欲望中最强烈的吧。大巫捂着喉咙□□的一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如果雷宵知道当时他是要控制自己不去咬他,不知道还敢不敢呆在那个屋子里。 可是他不知道,他想尽一切办法争取,既然那大巫说他用长生咒是为了保护别人,雷宵瞬间想到了一个主意,他顺着大巫的思路,用很伤感的语气说:“外面有很多很多病人,很可怜,他们没有钱看病,就像你们部落的居民一样,生了病就只能躺着□□。还有很多人得了很重的病,别的人治不好他们。我是医生,我如果活着,就能救活很多很多人!我死了,就没有人帮他们,我想救人,所以我很想很想活着……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勉强把这句话说出来让大巫听懂了,谁知大巫竟然大大感动,他拼命点头:“是,是!你们的佛和我们的格森大神都是一样的!愿意为别人承担痛苦!雷先生,你和我也是一样的!” 趁着大巫激动,雷宵开始一件一件说自己行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各样可怜的人,说了整整一个下午,等他抬起头来,大巫的眼圈已经被他说得红红的了。 雷宵靠着哀兵政策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长生咒,大巫还赠送了他另外一件东西——离魂咒。 在这个部落中,长生咒和离魂咒是相对使用的,每一个用了长生咒的大巫都要留着离魂咒,等到满十年时间,让自己摆脱长生咒用的。所谓的咒,只是大巫自己画的一道符纸,用的时候放在水里喝下去就可以,这个东西入水即溶。 这和道家的符咒使用方法一样,连道士画符时嘴里念叨的‘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都省了。十分钟就搞定!不过据大巫说,那个画符的东西是从‘格森’住所请回来的。那是一块白色略尖的石头,质地细腻的如同油脂一般,拿在手里却冰冰凉凉的,像握着一个雪球,也不用蘸朱砂狗血之类的颜料,就直接在纸上画,并没有什么颜色,画出的只是一个略微凹下去的印子,雷宵试了试,这道印使多大劲儿也不能压平,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特别了。 长生咒原来制作如此容易,要不是雷宵亲眼见到大巫一次在森林中捕猎断了手,然后一个多小时就长好了,简直要怀疑这是这个原始部落图腾崇拜的一种仪式,是纯粹精神领域的、对自己没有什么作用的东西。 雷宵走的时候,全村子的人都出来送他,一直送出几十里路,对于他们来说,这两年来免费为村民看病的老先生是一等一的好人。大巫更是送出百里开外,反复叮嘱雷宵,一定要慎重使用这两道符咒。每一个都只能用一次,他很真诚的说:“雷先生,不愿意活着了,就用离魂咒吧,你救活了那么多可怜的人,就算不愿意活了,你们的格森大神也不会怪你的。不过你用离魂咒的时候要小心,身边不要有死人。如果你身边恰好有一具一个刚刚死去不到一天的尸体,那你就不能顺利离魂,而是会附在那个人的身上。”他想了想又道:“其实想想也不要紧,就算不小心附身了,那不是你的身体,你也只能活一年,很容易过去。而且这具身体没有中可怕的长生咒,你不想再活一年的话,死起来也很容易。” 雷宵暗骂一声晦气,表面上还做出大义凛然的样子,郑重和他道别,又经过几个月的跋涉,重新回到杏林街他自己开的医馆中。 经过这一番跋涉,雷宵身体更不如前了,但是两年多就他一个医生坐诊的缘故,他的医术却更进一步,从精于内科成了内外妇儿全科医生,还会了好些用毒药治病的偏方。他本就是杏林街第一名医,这一下更加名声大振。 又过了两年,雷宵明显觉得自己就是这个月的事了,就在他准备要吃下长生咒的时候,他做了这件当时让他良心受损,如今让他追悔莫及的坏事。 他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来找他求医的病人死去,他能救活,却没有去救。医生不需要动手杀人,只要像这样袖手旁观,就足矣置人于死地了。 那是一个只有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尽管病的只剩一口气,还能看得出相貌颇为英俊,因为是躺着的,更显得个子高,南方人少有这么修长挺拔的身材。雷宵反复对自己说:“他的病别人都救不活的,如果没有找到自己,他也一样会死……”最后就只剩一句:“他本来就要死了,本来就是要死的……不怪我,不能怪我!别怪我!” 他以需要静心诊治的名义,驱赶了所有的人,然后在小屋子里和那个病人呆了四天,眼看着他绝望的挣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时眼睛还是瞪着的,好像在质问雷宵为什么看着他死,什么也不做?雷宵割开尸体的手腕,凑过去喝了几口血,然后包扎好伤口躺在尸体身边,一手抱住尸体,一手哆哆嗦嗦拿出离魂咒吃了。 用了离魂咒,身边有新鲜尸体就会附体,这有点像道家的夺舍。区别在于道家是主动占用别人的身体,这是被动占用。雷宵作为医生,道家炼丹养气之类的经书也看了不少,他越来越觉得咒术像道家的一个分支,不知是什么时候传到这个山区演化成这样的。以前自己还不太相信,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居然真有其事。 灵魂附体的感觉很奇妙,像是住进了一间新房子一般,手脚都几乎不听使唤,雷宵还控制不住新的身体,只能慢慢的活动着手指头,在身边刚刚还是自己身体,现在已经变成尸体的老者身上艰难的掏出长生咒吃了下去,然后他注视着自己手腕上的伤口,见那道割破动脉的伤口在注视下飞速愈合,最后竟然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雷宵摊开手,彻彻底底松了一口气——成了! 长生咒不像离魂咒用法那么简单,大巫特地叮嘱他,要先在一个有很多获各的身上喝几口血,然后才能使用,不然就毫无用处。以后也会被有获各的人吸引,会很想喝他们的血,要很努力才能克制。 又是获各,当时雷宵很发蒙,那大巫不厌其烦的解释——很想活的人,有获各。很想要钱的,有获各。很想美丽的,有获各。很想有地位的,有获各。……他整整说了五十多种之后,雷宵终于明白了什么是获各,那就是欲望,最多是很强烈的欲望。真是太简单了,这东西在人世无处不在,他见过的人没有一个心中没有获各的,比如说这个病人,他很想活下去,不就是获各吗? 从现在开始,他就要拥有一个全新的生命了,一个古代三皇五帝梦寐以求却没能得到的长生不老之躯!任你盖世英雄,终究一杯黄土。只有他雷宵,可以改变这种命运了。他已经超越于人,成为仙或者妖一类的存在!长生——那是中国几千年来不知多少人的梦想!并且有这种梦想的还都是各个时代的骄子,比起身份地位,任何一个也比雷宵成功,然而,能把梦想转换成现实的,只有他——雷宵! 至于为什么不听那个大巫的,要先用离魂咒后用长生咒?雷宵承认自己是故意的,他根本就不想死,无论是佛祖那里还是格森大神那里都不想去,他就想永远活着。 你自己想想,如果能长生不老,外貌再也不变,你是会选择一个九十五岁的身体,还是二十几岁的身体? ☆、五 哇!你有好多钱! 一念之差,用反了顺序,雷宵就带着二十岁的身体一直活到现在。他现在知道为什么用了长生咒的人都要用离魂咒了,可惜为时已晚。 事后雷宵曾经回到那个部落想找大巫想办法,没想到部落竟然寥落萧条,几乎没有什么人了。雷宵好不容易找到几个以前还认识的老人,听他们说雷宵走后几个月,就到了大巫移交的日子,老大巫选择了继承人之后教会他画咒便安然去世,新大巫是村子里唯一去外面走过的人,虽然出去的次数也不多,但也会说几句外面的官话,算村子里见过世面的人物了。雷宵最初和村民交流用的简单语言,就是他来翻译的。 他自己主动要求做大巫,让全村人都很感动,谁知道他会假装喝下长生咒,然后利用大巫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村民奉献一切财物,最后他席卷了这些财物消失无踪。 老人擦着眼泪说:“从老大巫死了村子里就开始灾难不断,我就怀疑为什么格森大神不保佑我们了,原来他根本就没有为我们承担灾祸!”老人哭,雷宵更想哭,只有大巫一个人懂得用咒,现在部落连大巫都没有了,他指望谁去? 雷宵锲而不舍的来过好几次,不过呢,也许真的是没了大巫保护的缘故,这个小村子迅速衰败,最后就没了人烟,雷宵彻底断了希望,只能百无聊赖的活着了。这些年,他走过许多地方,然而他再也没有见过一丝一毫当地人的印记,他已经麻木了。直到今天这个白色的石头握在手里发出黑光,他才认出这个和大巫当时画符用的石头除了形状都很相像,只是质地粗糙一些。 “你好好想想,这块石头是那个网友从云南什么地方捡来的?”雷宵在一个小饭店里灌了道士好几杯酒,然后问道。 “大哥,我真的记不得了,那都是七八年以前的事了!那个网友早就和我没有联系了!我连他真名字都不知道,你让我上哪去找他啊? 他喝了一杯酒,又道:“这石头看着挺玄,自己放亮,开始我也指望是什么宝石,好家伙,有鸡蛋那么大一个,要真是宝石我不就发了,后来我一化验,得!啥好玩意也没有,就是普普通通的石头,不值钱!不过也是,我记得那个网友说整个森林里到处都是这种漂亮的石头,要真值钱,老早就有人去开矿了,能等我?我看大哥你也别惦记了!” “我不是想要钱,这个东西对我很重要!真的,很重要!你再想想,再想想!”雷宵一把掐住他的胳膊。 “疼!疼!快放手!”道士哀号:“大哥!我是真的不知道啊,你再使劲就骨折了!” “走,上你家去,我看看你的聊天记录!” “我QQ都升级重装几次了,哪里还有聊天记录啊,你这不是难为人吗?” 雷宵哼了一声,手指一动,道士就杀猪一般叫起来:“哎呀!大哥,断了断了,我手臂断了!” “不是骨折,只不过脱臼,你带不带我去?” “去就去,你好好说,干嘛动手!真是的,哎呀呀……好疼,我去我去,你别动手……你先把我胳膊接回去行不行,疼死了!” 阿玲有些吃惊的看着雷宵,小心翼翼的说:“雷哥,你别这样,他不是坏人,你怎么把他胳膊弄脱臼的?能不能接上,要不先去医院再说吧。” 雷宵轻轻的一推,道士的手臂就接上了,他冷冷的道:“人身上有上百个关节是我能在一秒钟之内卸下来的,大部分都是你去了医院也没人能给你接上的,只有动手术切开接……”雷宵冰冷的手划过他的后背:“比如你的脊椎,打开成了一段段的以后,你就瘫在地上,动也不能动一下了,你要是不想试试,最好动作快点!” 道士脸色雪白,他家住的不远,很快带着二人回去了。 屋子里是单身男人特有的一塌糊涂,想走路都要踢开垃圾才有地方下脚,不过电脑倒是今年才出的新型号,打开QQ一看,这个道士的名字叫‘彩云之南,天外之仙’,头像也是一个很酷的美女造型。一上网,就有几十条信息争先恐后的跳出来,个个都叫他‘MM,你上次说的……’,‘美女,今天怎么才来?’……看来这厮就一直冒充美女来着。 雷宵睁大了眼睛,一条条的看聊天记录,一直看到大半夜也没有发现一点关于石头的记载,看来是真的没有地方找了。他压抑无比,暴躁起来,将显示器一把推在地上,当的一声摔了个粉碎。电器冒出几点火花,然后就黑屏了,当然不能把那个网友砸出来了! 雷宵失望的坐了回去,心灰的真想死!不过嘛,心不灰的时候他也一样想死。 阿玲吓得一声大叫,道士眼睛都红了,冲上来叫:“你干什么?你干什么砸我的电脑?你、你、你还不如把我拆了呢……我就这么一值钱的东西,生活就这么一点高兴的事了!” 雷宵漠然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卡递给阿玲,一指道士,道:“密码548548,取几万给他,其余的都给你!” “雷哥,你……” 雷宵一摆手,话也不想说了,他坐在地上,紧紧的缩成一团,人真正绝望了就会想死,可谁能告诉他他绝望极了怎么办? “冬子,你别怪雷哥,他是好人,真的,他是很好很好的人。他一定有什么难事了。”阿玲和道士边走边说,道士告诉他自己名叫冬子。 “好人?”冬子悻悻的挥一挥手:“你把谁都当好人!”他确实早就记得阿玲了,阿玲前后找他算过十几次命,没钱的时候也在一旁看他给别人说,他两年前就认识她了,要不然能每次给她算命都白话半个小时?也不过是变相安慰一下阿玲而已。 来到柜员机前,阿玲把卡插进去,输入密码‘548548’,冬子在一旁嘟囔,“我死吧我死吧,这个密码真够衰!” “取……多少?”阿玲可怜巴巴的看着冬子,问:“雷哥其实也没有多少钱的,他衣服都不舍的买,我见他一个冬天穿的都是同一件夹克外套。你的电脑也用过一阵子了,折旧一点行不行?” “算了,看你面子,其实砸的是显示器,主机还好的呢,这个显示器我当时花两千五买的,现在也落价了,你取两千吧!” “谢谢你,冬子!”雷宵让她拿几万出来,她也不知道电脑值多少钱,一路担心到现在。 见到阿玲高兴的脸色发红,冬子突然回头,“我说阿玲,这不是你的钱吧?那个家伙不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吧?你可要小心,这种人长的像模像样,实际上专门坑人,占了便宜就颠了,不会对你认真的!” “不是不是!真的不是!”阿玲面红耳赤:“我和雷哥就是朋友,没有那种关系的。”阿玲说罢立即低下头取了两千元递给冬子,就要把卡退出来。 冬子道:“阿玲,他不说剩下的给你吗?你看看有多少?” 阿玲摇摇头:“不用,我还给雷哥,不要他的钱。” 冬子‘嗤’了一声,道:“我看这人就是个骗子,你让我看看,剩下的都给你,说不定几万都没有,等你给他垫上呢。”说着挡开阿玲,按下查询,道:“要能有一万块钱,我就算他不是骗……” 他盯着屏幕,猛然住了口,屏幕上的数字一排都排不下,冬子脑袋跟着走了一遍,还是没有数清楚是多少钱,他结结巴巴的道:“阿、阿玲,你来看看,这、这是什么意思……” 阿玲也被屏幕上的数字惊呆了,伸出指头计算:“个、十、百……,天啊,十万、百万、千万……”她牙齿上下打颤:“我,我不敢再往下数了。” “他、他……他是什么人,李嘉诚?巴菲特?还是他们的私生子?落难王子?黑社会大亨?他刚才是不是说剩下的都……给你?”冬子面无人色,颠三倒四的说。 阿玲哆嗦着手指头退出卡,道:“我得还给雷哥!我不敢要,我还给他!”转身就走。 冬子也有些懵了,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后面,一个人从小胡同里出来撞了他一下,他哎呀一声,阿玲已经走在前面十几步的样子,听到声音回过头来,突然叫起来:“弟弟!” 撞了冬子的人都已经跑出好几步了,闻声回头,正是阿玲的弟弟,他脚下不停,嘴上却道:“是你?今天怎么穿这个?还越街做生意,强哥知道扁你哦,你小心点,别怪我没提醒。”话说完人已经跑没影了。 阿玲扶起冬子,被这么一打岔,两人被巨款拍晕的神志又回来了,冬子道:“我知道了,一定是银行系统漏洞。哪里来这么多钱,显示错误而已,我跟你说,银行程序也不保准,我一个网友是黑客,就和我吹牛说他进去过,不过看了一圈没敢拿,怕警察叔叔抓。” 他拍拍腰包,道:“早知道刚才就取两万了,现在回去说不定就没有喽!”他表情一下子僵住了,腰包瘪瘪的,刚刚那两千块钱早就不翼而飞。 阿玲略呆了一呆,就咬牙道:“一定是我弟弟刚才撞你那一下偷的,他、他……唉!”她弟弟专职是小偷,抢钱只敢和她客串一下,阿玲一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尴尬的道:“冬子,要不我赔你吧。” “不要你赔,再去取就是了!反正他说了让我拿几万,我就拿四千挺对得起他了。” 冬子说罢转身回到柜员机前,重新插进卡片,输入我死吧我死吧,取了钱之后两人对望一眼,好奇心占了上风,还是查询了一遍余额,一眼望不到边的数字群赫然出现在眼前,一直到回到屋子,两个人都不说话。 雷宵还蜷着腿坐在地上发呆,冬子热情洋溢的把他扶起来,叫:“雷哥……你看你怎么坐地上,多凉啊?快坐床上来,饿不饿,我去给你煮面!” 雷宵冷淡的看他一眼,道:“不吃!” “对对!你怎么能吃泡面,我去酒楼买好吃的,你等着,天也快亮了,有一家酒楼的早茶好吃的不得了,我去给你买去啊!”雷宵一言不发,冬子谄媚的笑着,屁颠屁颠的走了。 阿玲鼓起勇气,道:“雷、雷哥,你有那么多钱,为什么要去便利店上班?” 雷宵眼睛里毫无生气,木木的道:“别的工作都是八小时,我看招工启事上说这里说要工作十二小时,就应征了。” “为什么?你有钱,本来可以不用上班的啊!工作十二个小时,这有什么好?” “阿玲!”雷宵抬头望着她,神情疲惫不堪:“如果你有一样东西,很多很多,多的永远用不完,你怎么办?” 阿玲迷茫的看着他:“什么东西用不完?” “你本来觉得很好的东西,比如……时间,时间多的永远用不完,你怎么办?” 阿玲一下笑了,道:“用来赚钱啊,时间足够,我能赚很多钱!” 雷宵好生头疼:“不是,阿玲,如果你的钱也已经多的用不完,不用去赚了。” “那就去花钱!”阿玲满眼都是幸福的道:“给妈妈治病,送妹妹出国读书,我还要买很多好看的衣服,还可以给我的朋友花!” “这些都做过了,你的时间很长,长到亲戚朋友都死了,没有认识人了!要买的都买过了,什么都有了,我是说,然后你怎么办?” “怎么可能啊!”阿玲笑了起来:“要是有人时间和钱都多到用不完,那还不高兴死!” “高兴?”雷宵突然笑了,越笑越大声,他高兴死?的确,把问号换成感叹号就一点也没错了。他简直要把眼泪笑出来了,笑声中带着绝望的呜咽。几十年以后,这个小姑娘会死,装神弄鬼的冬子会死,他们的亲戚朋友全会死,只有他,只有他,他要忍受无穷无尽的折磨,用永远用不完的时间去承受!他轻轻叹息一声,软软的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了。 “雷哥,你怎么了?你别这样,要不你睡一会吧,你两天没睡觉了,睡醒了,有什么事情都能过去,天大的事也能有办法的!你睡一会吧!” “睡?”雷宵抬起头,近乎温柔的看着阿玲:“如果你能让我睡一个小时,让我做什么都行!” “你……失眠吗?多久没睡好了?” “一百五十七年八个月零六天……” 阿玲惊诧的眼神和印象中的叠加在一起,雷宵痛苦的闭上眼睛,好像又回到他刚刚换了身体走出病房的那一瞬间,那正是一百五十七年八个月零六天之前。 ☆、六 别灰心,总有人陪你 “夫君,你自己能走了!”一双一摸一样的眼睛露出惊讶,她冲上前来抱住雷宵,上下摩挲,急急的道:“你好了吗?你不咳血了吗?” 雷宵认得这是这个病人的妻子,那病人叫她月娘。来的时候她只是温柔的看着那个病人,什么话也不说,没想到她在医馆整整守了四天。雷宵尴尬的清清嗓子,道:“嗯,雷老先生妙手回春,我已经好了,只可惜雷先生耗费太多精神,却故世了!” 门口雷宵的徒弟们闻言大惊,冲进屋子一看,师傅果然躺在床上气息全无,顿时哭号之声传了出来。雷宵一旁看着大乐,有些徒儿平时看着木讷,原来还挺有孝心的。 “张琳张大夫,李明李大夫是哪位?”雷宵叫着自己徒弟的名字道:“雷老先生临死时告诉我医馆由你们两个继承,他多年行医的药方就放在书房第二个柜子里。” 点到名字的二人顿时满脸喜气,其余人露出失望之色。突然一个徒弟上前狰狞的看着雷宵,道:“你说我师傅临终说的话,我却不信,除了你谁听见了?我师傅死的不明不白,说不定是叫你谋害了呢,我看还是报官吧!” 立时有很多徒弟响应起来一同叫着:“报官!报官!”、“师傅的医馆还不一定是留给谁的呢?指不定这小子受了好处!”、“对,老子守在这里好几年,怎么也得平分!”雷宵大怒,他一生没有娶妻,把这些徒弟当子嗣一般看待,没想到自己一死,他们就争起来了。一个人已经过来伸手抓他了。 “且慢!”月娘见这个阵仗,吓得脸色微白,却勇敢的挡在雷宵面前,道:“我丈夫大病初愈,身子还很虚弱,你们不要吓着他,我跟你们走!” “少奶奶!”一个老家人挤上前拦住她,对四周一拱手,道:“各位,我家少爷不过是传个话,他又不懂医术,怎么会图谋什么呢。这样好不好,雷老先生救了我家少爷的命,我们阖府上下感激不尽,我们拿出五万两白银治疗费用,补偿给没有得到医馆的先生们,各位意下如何?” 大家都被这个数字震撼了,先前那个领头闹事的干咽了一口口水,道:“你、你们家那么有钱,五万不行,至少要十万!” “我们可没有这么大桩的银钱啊,都是些货物,你们要了也没有用是不?”老家人和他们仔细的讨价还价,最后敲定了六万五千两。写下一张字据,让他们自己去取。 月娘能得回丈夫就已经心满意足,什么也顾不上了,赶忙在字据上签下名字‘苏明。’雷宵斜了一眼,原来她的名字叫苏明,月娘那是用了名字的一半,想必两人感情很好,私下里发明的称呼,真是好生肉麻!他哆嗦了一下,却也只得暂时跟着月娘回家了,盘算着有了机会再溜掉。 第一个晚上就在兴奋中过去了,雷宵没有睡着。第二个晚上仍然如此,雷宵也没有在意,毕竟是完成了这么一件大事,能不兴奋几天吗? 直到第五天仍然无眠,雷宵心里可就没底了,他借口雷老先生给开的药方,这两天已经吃了十几副安神催眠的药了,剂量之大大象也要昏睡,怎么自己仍然清醒? 他不困可也就罢了,但是他分明越来越困,五天不睡,已经困的全身酸疼,难受无比,却偏偏还是睡不着!精神仿佛成了浩瀚海洋,深不可测,雷宵困意溺在其中,不断下沉,总也没有尽头!之后他开始药补食补兼用,尽管东西吃在嘴里都尝不出味道,甚至还有点恶心,可雷宵还是把个茯苓、淮山、牛乳所有能安神的食物拼命往嘴里塞。 半个月以后,他去镖局花大价钱买了一包蒙汗药吞了下去,依然无效。 雷宵觉得自己快疯了,不过要是他知道今后永远也睡不着,那还真不如疯了的好。一夜不睡大概谁都能受得了,两夜也还凑合,三天呢?五天呢?七天呢?有人试过吗?困意排山倒海的袭来,开始还是一点点的累加,后来每过一刻就加重一倍,每过一分就翻了一番,可是他偏偏怎么都睡不着。一边是困的魂飞魄散,一边却又清晰无比的感受这种困倦,越来越难熬,越来越痛苦,越来越无望! 如果能有人让他睡一会儿,甚至昏过去一会儿,雷宵一定毫不犹豫的用自己所有的东西交换,实在无法睡眠,雷宵想:“能昏过去也好啊!”于是他开始偷偷用木棍使劲敲打自己的头,木棍打断好几根,最后把木棍换成铁锤,一锤把自己脑袋打进脖子里,然后对着镜子,看着自己脑袋一点点长出来,那是他自杀生涯的开始。 然而格森大神不会这么轻易放过自己的祭品,雷宵不知道,支持他长生的是欲望,欲望不能消失,他就不会死,欲望不能停止,他就不会停下睡去。 在这以后一百五十年,随着他吸食人血,他积累了越来越多人的欲望,无数人欲望不能满足带来的痛苦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他也就越来越痛苦,并且,这痛苦还是没有尽头的。不能解脱,不断累积,永无休止! 半个月不到,他就以为自己痛苦到了极致,可惜现在一百多年过去,雷宵切身体会到了数学概念里的无穷大到底是什么意思,痛苦是没有所谓的极限的,每一天过去都可以更进一步。一天比一天困倦不堪,就这样累加了一百多年,并且还要无穷无尽的累加下去。没有人可以承受,雷宵也不能,然而他却无法摆脱,那费尽心机得来的永恒生命,他费尽心机也无法抛弃。 最初的雷宵还不能接受事实,他绝望的吼叫,绝望的乱砸,用尽一切办法自杀。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没想到,疯了苏明也要他。 她时时刻刻和雷宵在一起,任凭雷宵怎么折腾也不肯离开他,雷宵当着苏明的面砸烂了自己的脑袋,然后用变了形的嘴巴冲她狂笑,将她吓得昏了过去,然后雷宵自己向着荒山野岭猛跑。很多天以后,苏明疲惫不堪的找到他,丈夫变成了她不能理解的怪物,她还是要。 她不停的和他说话,亲吻他、安慰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如果早知道那年轻人有一个感情这么好的妻子……”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雷宵慢慢平静下来,开始经常想:“如果知道她的笑容有那么迷人,知道她的声音那么温柔,知道她的怀抱那么温暖……他会不会放过她的丈夫,另外选一具身体呢?” 雷宵隐约的想,恐怕更加不会吧! 他偷了本来属于别人的关爱,并且占用了苏明一生的时间。苏明给了他宁静,他喝很少的血就可以克制自己,她死后,雷宵生命里再没有一点亮色,剩下的都是无尽黑暗!就像他握过的那块石头一样,黑暗无边。他又开始过一段时间就喝一次血,配合着脸上永远的漠然,他完全像一个僵尸该有的样子了。 一直到今天,他才又见到类似苏明那种关切的眼神,雷宵心中激烈的翻腾,他已经孤独了整整一百年了,天知道这一百年他受了多少苦!可是连天也不知道他多渴望这种关切!这是苏明死后这一百年来,雷宵唯一渴望的东西!他实在不想离开她,实在不想再一次失去她!全部的思想都化成一种巨大的欲望——他要这个女孩! 雷宵紧紧盯着阿玲,慢慢问道:“阿玲,如果我说这个世界上有僵尸,你信吗?” 阿玲惊讶的眼光迅速转成迟疑,她不能确定,神仙,鬼怪,狐仙,僵尸,外星人……现代人各种电影都看得多了,这一类的电影多半都是大制作,看上去真实无比,阿玲是个容易相信别人的人,她虽然一种也没有见过,却不敢一口咬定没有这类东西。 她迟疑了片刻,见雷宵目光灼灼,紧张的看着她的反应,好像非要问出一个答案,好像她信不信对他重要无比一般。阿玲被他的郑重影响的很是紧张,不知道雷宵什么意思,也不敢说假话,心中权衡许久才小心翼翼的说:“本来相信一点,不过要是你说肯定有,我就相信吧,我想雷哥不会骗我的。” “那么,你觉得僵尸是不是很可怕?” 阿玲歪着头想了想,道:“雷哥,我说了你别笑话我,很小的时候外婆天天晚上给我讲神仙啊,鬼啊之类的故事,我心里就以为身边真的有那些,那时候可害怕了。可是外婆对我说没做过坏事,就不用害怕鬼神。就像住楼房一样,神仙住三楼,人住二楼,鬼住一楼,可不都是正经过日子的人家吗?鬼神肯定有自己要做的事,哪有功夫全心全意惦记着坑你?你自己别做坏事,就算有机会见到这些,说不定对你还有好处呢,你看聊斋——”她咧嘴一笑,白牙全露出来,道:“这么一想,僵尸也没有什么可怕,有就有呗!” 阿玲从笑的眯成细缝的眼睛里隐约看到,雷宵似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说着:“那太好了,我就是僵尸,你不怕就好!我不随便害人的,其实僵尸也没有什么别的不一样,就是身体受伤却可以很快就恢复,你看——” 雷宵四处看看,没有刀,于是伸出手指挖下自己一颗眼睛,然后撑着眼皮,让阿玲看他怎么长出新的眼睛来。 “就像这样,很快就长出新的来,也不觉得疼,……阿玲,我是这个样子,你还愿意当我是朋友吗?我真的不想离开你,你陪着我好不好?我不要很久,只要十年,好不好?十年时间对于我很短,你也不会觉得太长,就陪我十年时间,行吗?……” “阿玲?阿玲!你笑什么?怎么不说话?……”阿玲定定的看着他,脸上还维持着笑容,雷宵伸手指在她眼前晃,她什么反应也没有,原来却已经晕过去了。 过了一会,阿玲醒来,见雷宵坐在自己身边闷闷的发呆,她咧嘴一笑,道:“雷哥,刚才我是不是睡着了?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你把眼睛挖下来了,还好不是真的!” 雷宵没好气的道:“谁说不是真的?要不要我再挖一遍给你看?” “不不……不用了!”阿玲赶快坐起来,她是晕了,又不是失忆,刚才只是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试一试罢了,雷宵递给她一杯水,道:“喝吧!昏厥是肾上腺激素骤然分泌导致的人体保护机制,需要多喝点水,要不然对心脏不好。” 递过水然后转过头去,背对着阿玲道:“算了,我怎么能指望世界上还有第二个苏明?你害怕也是正常的。既然告诉你,这里就不能呆了,卡里的钱我攒了一百多年,都是正道来的,留给你吧!天亮我就走,不会纠缠你,你活着的时候我都不会回来了,不用怕。” 雷宵的背影说不出萧瑟寂寞,阿玲怯怯的问:“你……要去哪?” 雷宵明显顿了一下,才道:“……去哪?我也不知道,随便走吧。” “你……真的给我很多钱?”身后阿玲的声音带着期盼,雷宵心里好生难受,这个女人真的和苏明像吗?苏明陪了他那么多年,却什么也没有要过。不过钱对于人类确实有很大的吸引力,雷宵以前也喜欢,他吃的人里十个有八个都是因为钱,也不能怪阿玲。他在心里使劲劝自己,可是还是难受的要命,得不到才知道,他有多想要这个女孩。 他身子僵僵的,声音也僵僵的:“都给你,你放心吧。” 手臂突然一紧,已经被两只热乎乎的手抓住了,阿玲悦耳的声音自身边响起:“那就好,钱留给我妈妈,我和你一起走!” ☆、七 僵尸也泛滥 雷宵霍然转头,阿玲已经露出属于自己的美滋滋的笑:“我又想陪着你,又担心我妈妈,心里难受的要命,还好你有这么多钱!” “雷哥……你怎么了?怎么……哭了?” “阿玲!”雷宵使劲吸吸鼻子,道:“谢谢你!” “谢什么啊!”阿玲张嘴笑了,白白的牙齿露出一大片:“你有那么多钱,想要哪一个陪着没有?哪里能轮得到我,还好是我先认识你的!”这个还好话音未落,就已经被雷宵紧紧抱住了。是的,还好你先认识我! 他一点点给阿玲讲完自己的事情,天已经亮了。过一会冬子买了早点回来,是一些蟹粉包子,水晶虾饺,萝卜糕之类粤式早茶。都用小小的保温纸盒装着,十分精美。冬子买这些点心在酒楼外面站了半宿,放下点心他立马就去烧水泡茶,凉到杯子不烫手才递给雷宵喝,这种殷勤劲要是放到追女孩子上,定然是横扫千军,打遍天下无敌手。 阿玲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精致的点心,高兴的不得了,自己尝着好吃的东西都要递给雷宵尝尝,雷宵虽然不需要吃东西,也尝不出味道,但是不愿意扫了她的兴,还是吃了不少。确定了恋爱关系的人是瞒不住别人的,阿玲的喜气举手投足之间不断的透露出来,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雷宵的?是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从便利店门口路过,看着里面英俊又表情酷酷的男子开始?还是从雷宵递给她那一支热乎乎的牛奶开始?还是……从不知为什么,那个男孩看自己的眼神猛然会流露出深深的眷恋开始? 有谁不渴望爱情?阿玲的处境逼迫她只能顺其自然,无法妄想追求这种奢侈。如果雷宵不主动,她肯定不会踏出这一步。又有钱又博学又深爱自己的英俊男人,那是言情小说上才会有的生物,阿玲就是做梦的时候都没有想过要一个。所以,雷宵致命的缺陷在她看来理所当然,还好你有缺陷,不然任凭我多么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属于我。还好…… “那个村子原来就在这附近。”雷宵握着方向盘,对副驾驶位上的阿玲说。 四下里都是荒草,雷宵指的地方已经看不出有人住过的痕迹,只是比起周围的地方平整一些。阿玲跳下吉普车,兴冲冲的往下搬帐篷睡袋。雷宵皱眉道:“今晚睡这里?还是算了吧,这里偶尔有野兽出没。” “怕什么,有野兽你吸死它!”阿玲兴奋的挥挥拳头,将沉重的睡袋砰的一声拖在地上,雷宵只好下车去帮她。他和阿玲在一起已经三年多了,雷宵每天要做的事就是带着阿玲到处游玩,以前露宿时一条毒蛇不幸遇上了他们,雷宵不想隐瞒自己黑暗的一面,故意就当着阿玲的面吸干了那条蛇的血,想看看阿玲的反应,没想到阿玲见那蛇透明消失,不但不害怕还十分欣喜,她高兴的说:“雷宵,是不是你以后不用喝人血,动物的也行,那我们车载冰箱里就不用全放血袋,可以冻点雪糕了!” 遇上这种人,雷宵有什么办法?当阿玲反复提出要去看看那个神秘的地方,雷宵心里很不自在,但是她说的次数多,也就还是来了。 “哇!快看,这朵花是蓝色的!”阿玲叫了起来,雷宵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她太喜欢大惊小怪了,雷宵领着她旅行听得最多的字眼就是哇,哇!是雪,白雪啊!哇!大海,大海!哇!骑马,我从来没有骑过马!就这么一路哇过来,哇了三年也没够,现在一朵花也能哇。 把她和苏明比较等于把孙二娘和林黛玉比较,只有从物种起源角度才能说她们很像。雷宵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竟然会觉得两个人惊人的相像,现在阿玲在他眼里已经和苏明一点相像的地方也没有了,那种打动他的又忧郁又心碎的笑容再也没有出现过一次,这丫头做梦都是傻笑。 可是为什么,同样的宁静又回来了呢?这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带给雷宵心灵的平静居然是一样的,雷宵又觉得不能睡眠的痛苦是可以忍受的了,现在冰箱就冻着雪糕,因为他又和跟苏明在一起时那样,几乎不需要喝血了,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又不想死了! “阿玲,你手里什么?”阿玲伸出手,她握着一块鸡蛋大的圆石头,道:“我看看这块石头是不是,拿着挺凉的。” 雷宵看着阿玲手中带着土的白石头,道:“不是,扔了吧!” 阿玲又握了一会,石头变成温的,她才扔在地上,又拿起一块握在手上,自从雷宵告诉她那块石头和雪一样凉,一直握着都不会变暖开始,每次看见白色的圆石头,她都要握握试试。雷宵见她又扔了一块,眼睛还在四下寻找,摇摇头,道:“算了吧,这里不会有,我以前雇过几百人把周围几个山头都挖开了也没看到。” 阿玲嘴上答应着,眼睛还是忍不住往地上看。雷宵没好气的道:“你找石头有什么用?大巫都没有了,没有人会用咒了!” “要是能找到石头,说不定就能找到大巫,雷宵,总能过去的,多难的事都能过去的,真的!” 她看看手表,拿出手机开始每天一次的例行电话:“冬子!找到你的网友没有?” 这是雷宵托人搞到的军用通信设备,信号极好,电话那一头冬子的声音雷宵都能听到:“没有,我每个论坛都上去问,一天上网十二个小时!那家伙就像个屁一样消失了!你就算了吧!我去论坛问谁知道哪里有大巫,靠,那答案能写一百本封神演义,其中九十九本都是黄色的……哎呀,我不愿意打击你,就不和你仔细学了。” “冬子,你再找找,别灰心啊,肯定能找着的!” “行啊行啊,我服了你了,反正你们出钱,我就当找了份高薪磨叽的工作了,我找了块和雷哥说的差不多的石头拍成照片传网上了,故意整的模糊一点,人恐怕是找不着了,我想当初这小子不可能是自己一个去穿越原始森林的吧?说不定别人也拣着了,人没有知道的,石头总有人知道吧!要是还不行,靠,老子就豁出去了!你等着!” 阿玲放下电话,道:“雷宵,冬子想了个好办法,把石头的图片放到网上了,或许有人知道!” 雷宵看着阿玲的眼睛,笑道:“对,先找到石头,说不定这个部落还有分支,里面同样有个神通广大的大巫!”阿玲也笑了,又四下寻找着石头。 雷宵望着她的身影,心中轻轻的道:“我信你,不相信希望,就不配和你在一起!” “有信了!”几天以后,天还没亮,冬子就突然打电话过来,雷宵本来就不睡觉,坐在帐篷外面看着阿玲睡,电话声音响起,阿玲猛地跳起来,居然比他接的还快! 冬子喘了一口气,道:“有信了!当年和他一起去原始森林的网友找到了一个,我出钱让他飞去云南西双版纳机场,你们去接他一下,路上详谈!” “好,我们马上准备一下就去!”两个人一下兴奋起来。 “等等……”冬子有点支支吾吾的道:“你们先去市区找个网吧看看,我撒了个谎,你们别给说穿帮了。” 雷宵和阿玲出了丛林回到市区上网,才知道冬子的声音为什么有点不自然了。 他上了天涯的人肉搜索,把阿玲说成一个富家女,认识了一个少数民族来城市读书的男孩,两个人感情极好,谁知那男孩得了绝症死了,只留给她一块会发光的白石头,说是只有他们家乡有,别处都没有的,她视若珍宝,却不幸被小偷偷去了。阿玲已经有了孩子,只想给孩子留一件父亲的纪念品,肯请好心人再给她一块一样的石头,只要找到,必有重谢。 雷宵看着冬子贴到网上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美丽少女泫然欲泣的图片,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冬子,你很无耻,但是太有才了! 两个人在机场等了一会,一个二十一二岁的男子出了通道四下看去,看到他们举的牌子十分高兴,立即走了过来,道:“我叫张东平,是天仙让我来的。”转过头迟疑的看着阿玲问:“你就是……那个?” 雷宵知道冬子的网名叫做‘彩云之南,天外之仙’,许多人就简称天仙妹妹,可是乍听有人说天仙叫他来的,还是恶心的够呛。他却也只能顺着天仙的话头接口道:“是,就是她,网上不能用自己的图片,请你理解。”看到张东平怀疑的看着自己,只好接着道:“嗯,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孩子也有两岁了,了解这个心愿,我们就可以过新的生活了,我们打算找到石头给孩子留个纪念就登记结婚。” 张东平忙道:“噢,我说看着她怎么不伤心……不是,不是,理解理解,人还要活着嘛,那个,恭喜你!”他伸出手去,雷宵连忙握住,道:“你好,我叫雷宵,你叫我雷子就行。”张东平的手突然哆嗦了一下,飞快的看了他一眼,随即低下头,道:“你好,你好。”语气竟然有点慌乱。 雷宵仿佛没有察觉一般,带着张东平上了车,张东平很快就神色如常的和阿玲谈笑起来,然而雷宵从后视镜中看到他总是忍不住偷偷盯着自己看,目光中流露出的神色还有些阴冷。 只听阿玲问:“冬、天仙说你以前穿越过原始森林,不怕吗?” 张东平道:“哦,其实没有穿越,只是在森林边缘走了几天,一天路程之外就有人烟了,所以也没有什么野兽,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估计你的……朋友就住在森林边的村子里。” “你们当时多少人一起去的?” “三个,另外两个我也联系不上了。” 雷宵插嘴道:“都有□□年了,现在的网络真是的,几分钟就能认识一个人,转眼就能不见了。以前可不是这样,认识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是啊。”张东平随口回答,又和阿玲说话去了。 来到市区,雷宵停在酒店门前,道:“东平,我已经安排了旅馆,你一定累了,先休息一下,我们也要准备一些东西再去原始森林。” 雷宵送张东平进了房间,又寒暄几句,然后拉着阿玲就走了。 走出几十米,雷宵低声道:“阿玲,这个张东平有问题,我猜他一定会偷偷跟着我,刚才路过酒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他果然跟来了……别回头!我们先装着不知道,慢慢往前走。” 阿玲很紧张,小声问:“为什么?” “我在机场一见到他就觉得不对,他最多二十一二岁,□□年前能多大?穿越原始森林,可能吗?三十几岁的人长得年轻,看着像二十七八岁的人是有,但是看着像二十一二岁的不太可能吧。” “啊,是骗子?” “我开始也以为是骗子,冲着冬子说有重谢来的,可是一路想过来却觉得不对,我说我叫雷宵,他分明很吃惊,却极力掩饰自己,难道他不认识我的人,却听过我的名字?” “那怎么办?” “没关系,有我在,我们看看他要干什么。” 两个人逛了一天,回到酒店,阿玲很快睡着了,雷宵躺在床上无聊,开门出去走廊转转,却看见张东平正在窗口往外看,雷宵打了个招呼:“东平,不睡啊?” “雷哥,你不是也没睡吗?” 两个人呵呵一笑,眼睛里却一点笑意也没有。 “东平,你长的够年轻的了,你这种面相最经老,我猜你再过十年也就是这个模样。” “客气了,比起雷哥远远不如,我猜雷哥再过二十年也会像现在一样年轻。”两个人又是哈哈一笑,向对方走去。 “雷哥,你的衣服上有点脏东西,我帮你拿下来。”张东平上前拍拍雷宵的后背。 “换个地方吧,衣服破了可长不回来。”雷宵刁住他的手腕,只见他手心里亮晶晶的,是一把小小的瑞士军刀。 张东平收回手,也收回了脸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道:“原来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是传说呢。雷宵,你换了身体,却没有换名字。” “传说?”雷宵楞了一下:“也不过一百五十多年,我就成了传说了?那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张东平轻轻一笑,道:“既然是你,我也就不必隐瞒了,进房间吧,我们慢慢说。” 随着他的诉说,雷宵知道了一百五十年前,那个新选的大巫带了全村的财物离开后,在城市中娶妻生子,居住下来。临死时就把一切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死后又传给孙子。不过他从村子里搜刮的财物虽然不少,在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里却不太经花。祖孙三代全是奢华享受之辈,只进不出,到了他孙子的时候,更是寻花问柳,整日出入声色场所,年纪轻轻,姘头就有好几十个。从来嫖赌二字最花钱,他渐渐手头紧张,穷困潦倒起来。他孙子享受惯了,哪里挨的下穷日子?何况大概被掏空了身子,最近周身越来越没了力气,连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也做不了了,他没了办法,最后脑筋就动到这点爷爷留下来的东西上。 长生咒用了之后的危害爷爷老早给他讲的很清楚,他自己是不敢用的,却想卖个好价钱。于是天天留意报纸上富豪的信息,终于被他知道一个家资巨万的富豪癌症晚期,即将离世。于是他就闯上门去,自称有祖传秘方,能治好他的病症。 要叫平时,富豪怎么会相信一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但是求生的欲望毕竟大于一切,他还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接待了他。他拿给富豪的是离魂咒,让富豪选择一个刚刚死去的身体离魂,就可以再活一次,不就和治好了一样吗?虽然只有一年的时间,不过他拿了钱当然走人,一年之后上哪去找他? 他这里计算的挺美,却不知那富豪在商界是一个极厉害的人物,见他眼珠子乱动,就知道心中有鬼,反复说要是真的能救自己,就将全部家财相赠,但是什么离魂咒可是不信,他急了,云南部落,格森大神,大巫等等都说了一点出来,还把雷宵的事情一股脑说出来,让他知道以前也有成功的案例。 那富豪见软的能套出来的话都套尽了,就吩咐将他关起来,让自家黑道出身的保镖用尽方法逼供,又榨出了关于长生咒的事情。富豪见他也不像个能忍得住打的,既然威逼利诱得到的结果一样,可信度就又提高了不少。为了确定,富豪又吩咐将他仔细收拾很多天,直到他把爷爷告诉那点事情全说出来,再也没有一点隐瞒没有为止。 那富豪,也就是现在的张东平不想只活一年,他存了和雷宵一样的心思,先用离魂咒后用的长生咒,只不过他心狠的多,并没有找一个自己病死的人,而是直接将地下室的倒霉鬼闷死,占了他的身体。本来还是半信半疑,但见离魂咒果然有效,他轻易附上了这具年轻的身体,治病灭口一次解决,他万分高兴,快一年的时候精神开始恍惚,他相信了附身后只能活一年的说法,又用了长生咒,大千世界里,又一个不死之身就在雷宵之后六十年左右完成了。 当然,他也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那个倒霉蛋的爷爷作为新任大巫继承人,知道许多雷宵这个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包括格森大神在森林中的住处,并且他也有大巫才有的画符用的石笔,如果长生咒能解除,按理张东平应该比雷宵更容易找到。但是雷宵比他早下手六十多年,村子周围的山头都被他雇人夷平了,地形严重破坏,张东平按照倒霉蛋留下的线索却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他比雷宵性格坚定,雷宵找不到就开始自暴自弃,而张东平却每一年都在山间穿梭,和冬子网友穿丛林那一次也是在云南遇上的。 ☆、八 欲望之路很美丽 “那个村子早就没有人了,你们却说是住在当地的男孩给的石头,我本想问问线索,是不是从那村子迁走的人,没想到却找到了你!”张东平摇摇头:“白让我高兴一场,看来你写在网上的也是假的了。” “还白让我高兴了一场呢。”雷宵说:“我当真有人能找到线索呢。”他白高兴也罢了,却不忍见到阿玲白高兴的样子。 张东平脱口道:“我当然知道,我们一起捡的那石头!” “真的!”雷宵大喜:“对,你说过的,那我们明天一早就去吧!” 张东平颇为懊悔刚才失言,他眼珠子转了几转,道:“我带你去倒是可以,但还是你这么些年找到了什么,先拿给我看看。” 雷宵从口袋里拿出那个已经发黑的石头递给他:“只有这个,还是阿玲领着我才看到的,像这样的石头都没有再见过了。”张东平接过,石头已经坏了,不再冒出黑气,墨块一样死气沉沉的。他翻来覆去的看了半天,泄气的扔在茶几上。瞪着雷宵,道:“你找了这么多年,就只有这个?” 雷宵有些不悦:“我何必瞒你?这是在找死,又不是找钱。找到方法,大家都能死了而已,不让你死,我有什么好处?” “你找死?”张东平愣了一下,随即道:“啊,对!找死,是找死……” 雷宵前前后后活了两百五十岁,虽然不好听,却不是傻子,他脸色一沉,道:“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什么办法活吗?” “没……哪有?现在提起这个活字我都害怕,有办法我也不想活了。” “张东平,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用了新的身体以后还能支配以前的财富吗?恐怕有问题吧?至少我没听过有叫张东平的富豪!我却不同,我继承的身体是一个古玩店的东家的,百多年前他就是当地的豪富,我也没想到他留下的那些玩意到今天能那么值钱,我要是死了,遗产肯定轮不到你,要是一直不死,当然更不会给你。” 雷宵眯着眼睛慢慢说:“只有发生了让我特别高兴的事情,觉得钱算个屁,那才不会忘了自己的难兄难弟!明白吗?” 张东平舔着嘴唇,许久才道:“雷哥别生气嘛,不过是小事情,我知道的比你多一点,也不太清楚。怕你白白高兴一场,就想等等再告诉你。” 他支支吾吾说了起来。原来,在最开始的时候,长生咒是有解法的,部落大巫每十年选举一次,到期之后原来的大巫就会去什么格森大神的住处,请格森大神为他们解除长生咒,变成普通人重新回到部落居住,自此生老病死一如常人。当地人说是为格森效忠十年后,将来灵魂就能得到永远的平和安详,所以那个时候做大巫并不像后来这么痛苦。每十年选大巫的时候会同时选一个后备,平时跟着大巫学习画咒,等大巫变成常人后就由他接任。 但是有一任大巫没有到十年就用离魂咒死去,虽然画咒的方法他徒弟都会了,他也一早就画好长生咒留给徒弟了,但是一定是有一些话没有来得及告诉徒弟。他的徒弟用了长生咒后顺利成了可以画咒的新大巫,但是他十年期满之后按照师傅以前说过的话却无法找到格森大神的住所,绝望之下他用了离魂咒解脱自己,后继的大巫们也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找到了,之后他们再想解脱,就只能遵循老办法,用离魂咒。离魂咒本是一个能杀人的恶咒,和长生咒一样是最高级别的机密,用在自己身上却变成了救命良方。 雷宵算算时间,那个没有到十年就死了的大巫正是两百多年前被清兵杀了的那个。 “雷哥,我想,既然找到格森大神就能解除长生咒,没有了大巫也不要紧,只要找到格森住所就可以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找不到,我知道路,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找不到,我们一起找找看吧。” 这一次得到的消息比雷宵自己一百多年收集的都多,虽然不一定能找到,但是长生咒居然是可以解开的!想到不但有可能死,还有可能像正常人一样活到自然死,雷宵兴奋的简直想流泪,他叫道:“太好了,我们明天一早就去!” 转念一想,骂道:“我知道了这个对你也没有什么坏处,你刚才为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 “我……我担心万一只能解开一个人的长生咒……” “啊?”雷宵吃了一惊:“只能解开一个人的吗?” “……不、不知道,他没有说过,我只是担心万一……” “你小子!真他妈的。找还没有找到,就惦记着这玩意,那你现在怎么又不怕了?” 张东平一咬牙,豁出去了,道:“他说得清清楚楚,顺着发光的白石头走,就能看见格森的住所,就在那片森林里,我找了快一百年了,偏偏什么也看不到。那一次和外人一起,那小子却看到满地白石头,我……我,唉!任凭他怎么说,我就是一块也看不到!我引着他往深处走,他却不肯,说什么要开学了,要回去上课……我想是不是必须要有外人才行,你们也是两个人,又知道内情,省了好多麻烦。” 他狰狞的道:“姓雷的!你听着,要是我们找到了格森的住处,你必须让我先进去!要不然我就杀了你的同伴!你知道那个网友后来为什么你们都找不到?他让我杀了!我找到他,把他抓来让他带着我走,没想到他吓得厉害,居然死了!你这个同伴没那么容易吓死吧,你不听我的,就小心她的命!” “放屁!”雷宵暴跳起来:“我还在呢,你能杀的了谁?” “能杀的多了!你那个发帖的叫天仙的朋友,这个阿玲。你挺有人缘啊!活的长了,以后还能认识这样的小姑娘,我好好了解你一下,你认识的我都能杀了,你有钱又能把我怎么样?砍我?没用!” “操!你这个疯子!我不和你一起找了,不就是这片森林吗?我一点点走,自己找!” “哈哈哈!”张东平怪笑起来:“要是谁都能找着,也就不会只有我带着的人才进去过那片丛林了,你找去吧,我还可以换别人试试,你就没有希望了!” 门轻轻的被打开了,两个人吓了一跳,同时停止争吵。阿玲穿着睡衣走进来,道:“你们别吵了。雷哥,我们不知道地方,怎么也走不进去。东平,你自己一个人明明知道地方却到不了,我们还是一起去吧。到了那个地方之后,谁先进去再商量,说不定也要一起才能进去呢!还有,只能救一个人是东平你自己想的,说不定谁都能救呢!我就觉得都可以救,那多好!你们说这样好不好/” “不行!”张东平狰狞的道:“必须让我先进去,没有我,你们什么也不知道!” “张东平!”雷宵插口道:“你不是说每隔十年就有一个大巫去解脱吗?我想不会只能救一个人的,最多是隔十年救一个,要真是这样,我让你先!再过十年我能等。”阿玲和他对望一眼,心道:“雷宵说的对,多等十年,我能等!”于是点点头。 张东平听到这样的保证,勉强答应了。 他们整理一下行装就出发了,雷宵和张东平都很简单,既不怕死也不用吃东西,一辆越野吉普上大半是阿玲的东西。 那个格森住的森林没有张东平确实找不到,因为需要当初画符的尖石头指引,石头是历届大巫的信物,自然到了倒霉蛋爷爷手中,也就顺理成章到了张东平手里,雷宵却是没有这个玩意了。 张东平每走几步,就将石头扔地上,然后跟着石头尖端指的方向走,渐渐他们走进原始丛林深处,车早就开不进去了,行李捡最重要的背在身上,其余的只能放弃了。 就这样整整走了五天,阿玲已经疲惫不堪,要雷宵扶着她了。雷宵冲着走在前面的张东平道:“喂!你不说只有一天的路程就到了吗?” 张东平有点尴尬,道:“那个时候我还不能什么都告诉你!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今天晚上就应该到了。” 又走了五个小时,石头一扔出去不再指示方向,而是尖头朝下立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张东平道:“就是这里了。”谁知他刚一开口,阿玲居然欢呼起来,叫:“是这里了!” 两个僵尸一起望着她,张东平脱口问:“你怎么知道?” 阿玲兴奋的指着地上,那不是白石头吗?发着光呢。原来有这么亮,冬子拿出去那块就只有一点点光。哎呀,那里还有一块,阿玲用手一指,随即叫道:“还有!前面还有,哇,整个森林都是,真漂亮!” 雷宵望着漆黑一片的树林,他什么也没有看见,看张东平的眼神就知道他和自己一样,阿玲诧异的看着他们,问:“你们真的什么也没有看见?那么亮,就像星星掉了满地,看不见石头,连光也看不见吗?” 雷宵摇摇头,张东平也不情愿地摇摇头,他们两个站在树林边缘,望过去一片漆黑,半个石头渣滓也没有看到。 走进树林更糟糕了,一进去天像是立即扣上一口大锅,一丝微光也没有露出来,四下里黑的仿佛固体,当真是举步维艰。相隔几厘米就如同失散了一般,在这凝固了一般的漆黑中,连张东平都害怕起来,他一步没有跟上雷宵就不见了二人,立刻吓的尖叫起来。直到阿玲伸手抓住他才停止尖叫,然后再也不肯放开阿玲的手了。 阿玲只好一只手领着一个,两个人都很紧张,握的她手骨生疼,跟着她跌跌撞撞的走。在阿玲眼里,森林亮的和白天没有多大区别,发光的石头越来越多,一条小路上铺着不知什么树叶,柔软芳香,带着沙沙的声音,连个绊脚的地方也没有,天上也是月朗云淡,十分美丽,可惜身边的人完全不懂得欣赏。她悄悄的将头靠在雷宵紧张的绷得紧紧的肩膀上,踏着仿佛铺满星光的小路前行,只觉得自己这辈子真的很满足。 张东平吃惊的张大了嘴,他也怀疑过是不是僵尸不能走进去,人类才能,于是这几年也抓了不少人去试过,然而除了那个倒霉网友,阿玲是第二个能顺利走进森林的人。 那大巫没有来得及留下的话就是,用了长生咒的大巫个个要喝人血,吸取别人的欲望,他们本身是找不到格森大神的。人想要一件东西,都是从希望、愿望最后才升级成欲望的,只有找到一个遇事很容易满足、心中只有希望和愿望,却没有欲望的人带领,才不会在森林中迷失方向,这样的人从古至今都不好找。那个大巫马上要被人送去京城研究,急切之间当然更找不到了。 多年前和张东平一起穿越森林的大学生网友本来是可以的,但是他已经深入五六天,虽然发现这么美的一条路,但本着安全的原则他打算先回去,有时间准备充足一些再来。可是张东平不知道这个缘故,强行将他抓来,当时他一心一意想着都是逃跑,逃走的欲望极强,也就没有看到这条路。之后张东平找的人不是为了报酬就是被他逼迫的,再没有一个能看见这条路,如果没有遇到阿玲,张东平恐怕永远要在森林边缘徘徊了。 ☆、九 格森之家麻烦多 又整整走了两天,这条欲望之路才走到尽头,路的尽头是一个山洞,整个山洞口都是亮石头砌成的,老远就发着耀眼的光芒,阿玲看看紧紧握着自己手的两个睁眼瞎,再看看身后银河一般的森林小路,觉得美的一点也不真实,很像玄幻小说里配的插图。 一进山洞,两个僵尸同时吁了一口气,尽管山洞里面比外面黑暗很多,但他们能看见了。张东平急急向前走,雷宵扶着阿玲赶快跟上,一路磕磕绊绊也顾不上了,比在外面走的快了很多倍。 这个通道并不太长,大概走了二十分钟左右,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天然溶洞出现在眼前。这个石洞足足有十五六个足球场那么大,分成很多层,每一层只见都有细小的通道连接。三个人的视线正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石笋,形状和画咒用的石笔一摸一样,只是体积大了许多倍,从地下一直延伸上去。 整个溶洞都是暗色,只有这根大石笋洁白如玉,隐隐发着荧白的光芒,好似一根晶莹剔透的雪柱,人们的视线自然被它吸引,顺着石笋的底部向上看去,这个洞不知道有多高,一直抬的脖子都直了,也没有看到洞顶。那石笋也一直张上去,隐没在顶棚斑斑驳驳的影子里。 雷宵看看张东平,问:“就是这里了?” 张东平点点头,道:“说是要一直爬上去,我们走吧。”三个人开始顺着通道向上爬去,爬了一会,渐渐看清楚头上斑斑驳驳的东西是什么了,阿玲先没命的叫了一声,雷宵和张东平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那些影子全都是人的小腿,直直的伸着。颜色惨白,密密麻麻的挨在一起,总有成千上万条,再上面的部分和身体一起渐渐融进黑暗里,接着向上走,小腿融进黑暗,又看逐渐见身体其余的部分,再走一步,几万个人头晃晃荡荡一起盯着三人,表情各异,但都是睁着眼睛的。脑袋仿佛挂在绳子上,可是却看不见绳子的痕迹,只是随着三个人的脚步有的转圈,有的晃动。 几万具挂在半空中的完整尸体已经够有视觉冲击力了,何况这样逐步出现?阿玲身子一晃,被一个离得最近的脑袋碰了一下,冰凉的脸蛋贴在她脸上,她的牙齿格格打颤。雷宵将她抱在怀里,低声道:“你怕就闭上眼睛吧。” 阿玲摇摇头,指着碰了她一下的头颅说:“这个……这个人,是我们街区的一个小混混,以前和我弟在一起的,还抢过我的钱,我认识。” 雷宵仔细打量了一下,突然记起,道:“这个是我吃的!我记得他拦路抢劫,摸了钱还给了我一刀!阿玲,就在我认识你两个月左右!”他四周看看,又见到好几个熟悉的面孔,他惊道:“难道这些都是我吃的人?” 张东平冷哼了一声,道:“都是你吃的,你有那么大肚子吗?这都是历届中了长生咒的人吃下的,这里只是一层,上面还有很多层呢。你喝了血的人尸体就消失,你以前不觉得奇怪吗?” 雷宵点头:“是,奇怪极了,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一直奇怪的要命。” 张东平冷笑:“中了长生咒的人只是一个媒介,我们吸取人血中的欲望供养格森大神,他们都是贡品,会给你留着吗?” “可……这些尸体是怎么运来的?”阿玲诺诺的问。 张东平不耐烦的道:“谁知道?空间转移?缩地成寸?不能解释的事情多了,你们到底要不要继续爬?” 雷宵和阿玲只好跟着他爬上去,每隔十几步路,就悬挂了一层尸体,大石笋顶端发着亮光,从一层又一层的尸体空隙中照下来,就形成了地面看上去的斑斑驳驳的样子。他们越往上爬,石笋的光线越明显,阿玲也不敢仔细看自己到底爬了多少层尸体,终于来到石笋顶端。从上面望下去,一层一层全是漆黑的头发,在半空中无风自动,如同舞蹈一般优美。阿玲哆嗦一下,不想再看了。 张东平停住脚,从怀里拿出石笔,将自己的手腕划开一道口子鼓捣一会,然后转过身对雷宵说:“手拿来,你也滴一滴血在上面!”雷宵依言伸出手,张东平划开他的手腕,一滴没有一点红色,像清水一样的液体极缓慢的渗出来,刚刚滴到石笋上,雷宵手腕上的伤口就长好了。 “我们的血都在这上面,现在你们两个站在原地不许动,让我先上去!你们不知道怎么解开长生咒,不要和我耍花样!” 雷宵站住,不屑的道:“你以为个个都和你一样言而无信?我说了能救一个就先救你,不会和你抢,血也是你先滴的,格森大神肯定优先考虑你,你怕什么。” 张东平又用威胁的目光瞪了二人一眼,才独自顺着通道上到石笋面前,离近了才发现,石笋顶端分出无数枝杈,如同一颗树一样,却一片树叶也没有,只在刚刚分叉的地方有一个小小凹槽,形状恰好和那石笔一样。张东平见到凹槽终于开心的笑起来:“哈哈,成了!老子终于找到了!” 他将石笔小心的放在凹槽里,亮光一闪,石笋上的枝杈无风自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萌出两个小芽孢,慢慢长成很小的两片小叶子,叶子慢慢舒展开来,就像无声的画卷一般。等叶子完全舒展,枝杈就不再动了。 张东平从树顶摘下那两片叶子。从腰上摘下准备好的水壶,拿出一片放进去。石头叶片入水即化,和符咒一摸一样,张东平也紧张的直哆嗦,两手捧着喝了下去。 似乎什么反应也没有,雷宵在远处也紧张的盯着他,成败在此一举,如果他吃了不好使,自己当然也没有希望。张东平颤抖的伸出手,用小刀划了一下,疼!他一哆嗦,随即伤口中流出殷红的鲜血来。 雷宵和他同时欢呼出来,红色的血!红色的血!成了!这该死的长生咒,终于解开了! “东平!快给我那一片叶子!”雷宵一跃而起,向着通道跑去! “你站住!”张东平狞笑起来:“哈哈哈!雷宵,你想要吗?那钱来换!” “我给你钱,我给!他妈的,我全给你!你快把叶子给我!”雷宵急得眼睛都红了! “哈哈哈。”张东平大笑道:“老子才不相信你!我走了,你回去准备好钱,记住!一分也别留下。我会带着叶子去找你!咱们现场交易!” “你!”雷宵大怒,向上就冲。 “你追啊!”张东平怪笑起来,将石笔从凹槽中取下来。 石笔一拿下来,石笋立即飞快的向地下缩去。如同电视里金箍棒变小的速度一样,耳边还传来张东平的狂笑声:“你们还是快回去给老子准备钱吧,石笋缩回去外面的石头就不放光了,你们就不认得路了!再长出来要十年以后!哈哈哈!” 雷宵气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但是转眼间张东平就不见了,大概这石笋就是送人回去的。张东平又说离了石笋外面的石头就不放光了,他只好带着阿玲飞快的向下爬。一路被那些冰冷的尸体撞的跌跌撞撞也顾不上了。 出了洞口,果然临近山洞的石头都熄灭了光,只有远处还隐隐有亮光,阿玲带着雷宵飞快的跑,石头按照离洞口的远近顺序一个接一个的熄灭亮光,就像星星闭上眼睛,这情景也十分好看,但是阿玲当然没有心情欣赏了。幸好雷宵是不用休息的,阿玲跑不动了他就背起她,顺着她指示跑,走来的时候用了两天,这般没命的跑回去只用了八九个小时左右。当最后一块石头熄灭亮光,阿玲眼前一片黑暗,而雷宵突然恢复视线的时候。他们刚刚跑出欲望之路,回到正常的森林中,两个人一下瘫在地上,连僵尸都累坏了。 ☆、十 偷,有时候是好事 接下来五天的路都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没有指路的石笔也很难走,但毕竟不是绝路了。为了打发时间,雷宵上过不少学校,有用的比如西医、数学、驾驶学校……对他没用的比如烹饪、急救训练营、野外生存培训等。加上这个毒蛇咬不死、野兽撕不烂、没饭饿不死的身体,丛林也难不倒他,为了给阿玲找果子,还绕了不少路,等从原始丛林出来找到寄存吉普车的民居的时候,两个人都和野人差不多了。 吉普车被张东平开走了,而且只给他们留了一个人的机票钱,大概张东平认为阿玲不可能活着回来了,雷宵恨得牙齿痒痒,真想活活吃了他。 阿玲劝他:“雷宵,能解开长生咒,还能继续活着,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吗?” 雷宵一惊,立即摇头:“没有,今后他轻易也不敢说自己不满足了。” 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去把钱给张东平,换回叶子。钱都给他,雷宵不打算隐瞒什么,有了这种经历之后,钱屁也算不上。 辗转回到杏林街以后,雷宵立即整理好钱,然后让冬子在网上联系张东平,约他来换。冬子打开QQ,给张东平发了一个信息:“在吗?”。张东平在网上的名字叫‘至尊’。 雷宵紧张的看着屏幕,半晌过去,至尊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在!” 天仙:“雷哥回来了,他想和你说话!” 至尊:“哼!这么久才回来,我以为你舍不得钱,不想要那东西了。” 雷宵让冬子躲开,自己坐在椅子上,接着打:“我不是你,钱比天大,少废话,怎么换?” “你有多少钱?” 雷宵打出一串数字,电脑那一边寂静良久,才道:“真的?没骗我?” “没骗!骗你我拿什么给你?别废话了,快说怎么换,我一个字也不想和你多说!” “呵呵呵,大财主啊!好好好,有钱的是大爷。你用我的名字开一个户头,把钱转过去。我的身份证是***********,三天以后,我到你们城市来,找一家银行现场交易,存折给我,我验证没有问题,东西就给你!” “好,我马上去办。” “等等,那天你别自己来,给我一口怎么办?现在我可不经咬了。你叫那天那个小姑娘来,别耍什么花样啊。我要看见你,咱们就一拍两散!特别和你说一句,那东西能感觉到你的存在,你最好离我一千米远。” 雷宵憋着气打了一个‘好’字。 到了那天,雷宵在冬子家等着,坐下想站着,站着想坐下,烦躁不安。这个事情对他太重要了,老天保佑,千万别出什么事情了! 等了半天,忽然手机响了,雷宵一把抓起,颤声道:“阿玲吗?拿到了吗?” 电话那头是冬子气喘吁吁的声音:“雷哥,你下来一趟,就在街对面。妈的,多亏我跟着阿玲过去了,那孙子赖账!不给!” 电话里传来张东平分辨的声音:“不是啊,我真的被人偷了,刚才还在呢,那东西我要了也没用,怎么会赖账呢,放开我,哎呀哎呀,好疼,手腕脱臼了!” 雷宵心急如焚,什么也顾不上了,转身就往下跑。到了楼下就看到街道对面人围好大一圈,正对着中间指指点点,雷宵费力挤进去,身边一个小伙子乐呵呵的对他说:“打架了!”打架了!”真不知道打架有什么值得他这么高兴的? 雷宵挤进圈子,见冬子紧紧抓着张东平的衣领,几乎将他提了起来,阿玲在一旁呜呜的哭。雷宵上前,先对准他脑袋一拳,吼道:“给我!” 张东平被他打的惨叫一声,道:“雷哥!雷哥,我没骗你,真的没骗你!东西叫人偷了,我不是有意不给你的!” “谁偷的!快说!” 张东平哭丧着脸道:“我不知道啊!我要知道,能让他偷吗?” “你给我找回来!” “上哪去找?这东西遇到水就化,偷东西的看见是个没有用的玩意,随手丢在哪个沟里就完了。” 雷宵也知道小偷的习惯,偷了东西以后立即扔掉没用的,每天杏林街的水沟里都有很多钱包,环卫处的工人老抱怨钱包堵住下水道。他顿时一阵心灰,一拳又轰上了张东平的头,四周传来明显带着兴奋的惊叫声。 冬子已经放开他了,但张东平吃了这两拳,一时都爬不起来,眼见雷宵一脚又踹在他肚子上,他也生气了,大叫:“姓雷的!你给我住手!丢了又怎么样?”他从怀里掏出石笔:“我还有这个,大不了现在不要你的钱,十年后再给你弄一个!现在只有我能弄到那东西,识相的这十年就好给我挣钱,别叫我发火……” 话音凝结在嗓子里,石笔已经断成两截,下面的一半叮的一声掉在地上,转了一个圈掉进下水道里了,大概刚才摔断了。 雷宵眼前一黑,几乎昏过去。其实有石笔也没有用,一种符咒在一个人身上只能用一次,即便有了石笔,雷宵的血也一样没有办法再让石笋长出一片叶子了。但是毕竟是还能欺骗自己的希望,此刻这最后的希望也随着石笔叮的一声掉进无底深渊了。 雷宵心灰到了极点,死气沈沈的看着张东平,张东平也被这个意外吓懵了。此刻见雷宵眼神不善,哆嗦着往后爬去,嘴里狂叫:“雷哥!雷哥!不要啊!不要啊!不要吃我!我好不容易活过来,不想再死!雷哥你知道那滋味,你放过我吧!”见雷宵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他又杀猪般叫起来:“来人啊,快报警!警察!警察,有人要杀人啦!” 他嘴张的很大,雷宵一眼望见他嘴里好几处溃疡,眼圈也红红的,手背上还有一块紫红色的斑点。 “张东平!钱给你也没用。”他声音淡淡的:“你想活怕也活不成了。” “你、你说什么?” “你告诉过我这个身体的主人寻花问柳,有几十个姘头是吧?” 张东平下意思的点点头,雷宵道:“你得了绝症,中医管这种血液变坏的疾病统称叫血萎,现代医学有了一个明确的称呼,叫艾滋。” “什么?你说什么?”张东平哆嗦起来。 “解除之后,生老病死,一如常人。我看你也就几个月的事情了。” “不!”张东平撕心裂肺的叫起来,伸手向外抓去,刚才还围在周围的人听到‘艾滋’两个字立即惊叫着四下散开,留下街道上拼命怪叫继而嚎啕痛哭的张东平。 “你哭什么?我还羡慕你呢。”雷宵脸上露出深切的悲哀:“我该怎么办?” 一个人抓住他的手臂,哭叫:“雷哥,你别这样,我陪着你!不管这么样,我一辈子陪着你!” “阿玲!你的一辈子对我来说太短了,一辈子之后呢?”雷宵绝望的看着她,木然道:“让我一个人静一下吧。”他僵硬的、孤独的走了,留下阿玲在原地嚎啕大哭。 雷宵一路走一路想:“完了吗?真是一个好梦,为什么没有睡觉也能做梦呢?” 他相信阿玲会一直陪着她,可是阿玲要是死了呢?苏明已经死了一次,那个能陪着他,让他觉得痛苦是可以忍受的人已经去了一次,失去的痛苦比他自身所有的痛苦加起来还大一百倍!老天对他太坏,本来就没有希望,雷宵只能被迫承受,可是老天偏偏给了他一个苏明。从来没有就罢了,比生命重要一百倍的东西拥有了又失去是什么滋味?可是又一次拥有了……然后,再失去!那种锥心刻骨……你能想象吗? 雷宵低声咆哮,他怎么能再承受一次这种痛苦?阿玲会死的!最多几十年,她就会死的!几十年对于雷宵来说很快很快,快的眨眼就到了,到那时,他就又什么都没有了! 这个念头他一想就要发疯,可是现在脑子里除了这个,什么也没有。终于……终于,藏在心底一个可怕的念头浮了上来。从阿玲三年前跟了他他就想过,那时候两人感情没有这么深,随着相处,这个念头慢慢的淡下来,被雷宵深深藏在心里。然而它现在就像有了自己的主意一般,从心里呼的一声冒出来,大到遮蔽了整个天地。 “不!不!”雷宵叫着,可是他知道,他心里已经赞同了。 晚上,雷宵给阿玲打了电话。阿玲一接电话就高兴的叫起来:“雷宵!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你急死我了!” 雷宵轻轻的、温柔的道:“阿玲,到我们经常去的饭店,我订了位置。今晚,我向你正式求婚好不好?” 阿玲一下子没了声音,许久才哽咽的道:“好,好。我终于等到这天了。你等着我……” “我等着你……到地老天荒!”雷宵放下电话,在心中说道。 阿玲来到饭店,鼻子还是红红的,显然刚刚哭了一场。她一来就投进雷宵怀中,哭道:“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怎么会……”雷宵温柔的看着她,拿出一枚硕大的戒指给她戴上。饭店是高档饭店,来宾都是斯文人,见到有人浪漫的当众求婚,年纪大的微笑,年纪轻的就鼓掌起来。 阿玲眼泪唰的又下来了,雷宵温柔的替她擦干,阿玲刚要说话,雷宵将手指挡在她嘴上,说:“嘘,现在什么也别说,等我一下,我去准备点东西。”他走到洗手间,割开自己的手,接了一滴透明的僵尸血,然后出门叫住侍者,拿了一杯香槟酒,将血融了进去。喝了僵尸血,就会变成和自己一摸一样,那么阿玲就会永远陪着他了,他再也不用一个人孤零零的了! 他不知道的是,阿玲一个人坐在桌子边,拿出包里一片小小的石头树叶,看了看放在雷宵的酒杯里。树叶瞬间就融化了,阿玲眯起月牙一样的眼睛,开心的笑了。 她弟弟扔给她这个钱包,说:“靠,晦气,里面就只有一百块钱,也不知道有没有艾滋,我也不敢花,看他和你那天的姘头在一起,你肯定认识,你去还给他吧。” 她弟弟想了想,又道:“警告你啊,艾滋没的医,你可别发贱凑上去,别怪我没提醒你!有不舒服赶紧去看医生,听说控制好了,也能活挺久的!” 没想到姐姐一见钱包,居然大哭起来,还没头没脑的说:“谢谢你!谢谢你!”靠,不是疯了吧? 雷宵片刻回来,拿着一杯香槟,温柔的道:“阿玲,你愿意永远和我在一起吗?愿意就喝吧!” 阿玲使劲点头,泪眼模糊。她拿起那杯水递给雷宵:“雷宵……呜,我愿意,我永远和你在一起……你喝了这个……我遇上我弟弟……呜……他说他偷了一个钱包……” “嘘!”雷宵温柔的道:“先喝了这个,我有的是时间听你说……” “好,雷宵,你也喝了这杯水,我告诉你……”雷宵依言喝下水,然后把香槟递给阿玲:“喝吧,喝了再说!” “嗯!”阿玲吸吸鼻子,接过香槟一口喝了下去。然后笑着道:“雷宵,刚才水里有那片叶子!我弟弟偷的就是张东平的钱包!我找到那片叶子了!” “雷宵!你好了,不信你划自己一下试试!你好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 雷宵表情凝固,阿玲有一个错觉,好像他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颜色、所有的声音、所有的重量……变成纸做的一般,一点人的感觉也没有了。 “雷宵!雷宵!你怎么了?”阿玲摇晃着他:“你怎么了?” ………… 雷宵怎么了?你能找到形容词,说出他现在有多后悔吗…… ☆、不要不行的尾巴 “阿玲!你……你……你刚刚睡着了!” “真的?啊!真的啊,我真的睡着了!天啊,我睡着了!” “你为什么……为什么能睡着?” “我也不知啊,实在困的不行了,就睡着了。” “你、你,……划自己一下试试,有没有红色的血……” “哎呀,好疼!有,有,好多血,你看什么,你哭什么?还不快点给我止血!” “谢天谢地!阿玲,谢天谢地!可是为什么?我不管了,谢天谢地!” “雷宵,我仔细想想,喝了僵尸血变僵尸只是你从电视上看的,不一定是真的。何况……你大概也不是僵尸,就是类似的东西。我不知道,反正我没事。” “可是……可是……前两天你不是一直都没有睡吗?你没事,你怎么两天没睡?” “那完全是叫你吓的,你去试试,随便找一个人,告诉她变成僵尸了,谁不得失眠两天考虑一下人生问题?切!” 雷宵一把抱住她,眼泪不停的流。“阿玲……阿玲……”他只会说这句话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