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鹤飞纤(短篇集) 作者:鲨鲨比亚 文案: 子桑低头静默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如今市面上有四大媚药,一种名为无心有色,一种名为红月情,一种名为飞鹤草,还有一种是狐涎。” 荔菲呆怔,神药莫家的女孩子也许不擅长琴棋书画针黹女工,但她们都精于养花莳草,她们所种都是极珍异的花草,比如,重重叠叠翠绿叶瓣间矗出一朵无蕊的黄花,异香扑鼻;还有一种花,红似血液,不能见日光,见日即萎,花瓣烧焦一样枯缩,可是沐浴在月光下又能绽尽妖娆;有一种草,培在水中,绿似翡翠,形似飞鹤,夏末时摘取,晒干喂白蝶,蝶翼上会慢慢显现飞鹤草形黑纹……莫家每个女孩子都养狐狸,她也养了两头,一头纯白,一头浅黄……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江湖恩怨 史诗奇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 ☆、鹤飞纤 之一 癫狂 檐下的琉璃风灯被取下,换上绯红绸湘竹骨走马灯,月亮升起来时,廊道上流光溢彩,道贺的人纷至沓来,不同的靴子踩踏在绚丽光影之上。 皂黑色的官靴,是太医院御药院派遣的官员;色彩鲜丽的云头锦履,是风度翩翩的世家子弟;方头革靴,是仗剑江湖的独行大侠;多耳麻鞋,是形迹疏狂的隐逸高人;羊皮毡靴,是穿行于丝绸之路的行商走贾;鞋面全用上好蜀锦,必是唐门子弟……神药谷与世隔绝,所有宾客都是远道而至,风尘仆仆,或新或旧或尊或卑的鞋上都有行旅中留下的尘土泥迹。 荔菲终于看到一双素淡青丝履,极干净,像是一路踏雪而来,那青,是深秋碧湖水面的冷青,其上,是泛着银光的袍缘,再往上,是异彩纷呈的钿罗带,束着可与沈约媲美的细腰,再往上,是一张白得让人忘记这世上还有别的颜色的脸。 “哥哥!”荔菲惊喜地叫起来。 乐阳的眉目都极淡,轮廓也温婉若名瓷,很有几分女气,有人曾笑言,神药谷美女如云,乐阳第一。淡衣的他,看上去似修修一根竹,蒙着轻霜。 其实乐阳和荔菲并非亲兄妹,乐阳的父亲是荔菲之父的义兄,十八年前为了救荔菲之父而丧命,荔菲之父就将乐阳接入神药谷,当作亲生子抚养,莫家上下,均视乐阳为己出,百般的宠溺。 “怎么跑到这里来?女孩子家一点规矩也不懂?”乐阳笑责扮作小厮模样的荔菲。“被爷爷发现,没你好果子吃。”乐阳点了点荔菲的额头。“我已经半年多没有出过清漪园半步了。”荔菲小声说。乐阳面色一黯,又强笑起来,“好,你留下,我来替你打掩护。”荔菲笑起来,乐阳不由也笑,兄妹俩笑脸相对,像并蒂而放的花,美得如此一致。 与所有泱泱大族的后人一样,乐阳脸上有种满不在乎的倦。他看起来毫不犀利,但谁都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乐阳不敢干、干不出的。 他染指了他最好朋友的未过门的妻子,在婚约被废之后,他又将那无辜女子抛弃,害其发疯而死。 从谷中盗药私贩,敛聚巨财,转眼间又挥霍一空。 他打起架来,永远不要命。 冰天雪地中,赤身而舞,因此被师父派人由天山护送回神药谷,归家不久就是乐阳十九岁生辰,他是长房长孙,笃笃定定的神药谷继承人,零散的生日一样也要大操大办,宾客如云,他为人可恶并不重要,神药谷财大势大,弥天大错也有人出面替他平息。 “不要乱吃东西。”乐阳慎重地叮嘱荔菲,荔菲点头,开宴,觥筹交错,酒过三巡,这个花厅内设的宴席款待的都是与乐阳年纪相若的少年侠士,乐阳逐一敬酒,笑语喧嚷,乐阳走到荔菲跟前,荔菲见他面色绯红脚步虚浮,以为他喝醉了,迎上前去,“荔菲?”乐阳转脸看她,视线斜在一边,“你怎么还在这里?”他像是站不住了,手掌搭在荔菲肩头,炽烈如火,荔菲想扶哥哥,陡然觉得肩头一紧,然后是火烧一样的痛。 “哥哥?”荔菲惊呼,这道呼声淹没在花厅内的嚷闹声里,众人划拳呼喝大笑,外边还有烟花燃放时的闷响,砰,砰,嗙——一道炸裂般的巨响盖过了这一切声音,所有人惊异看向一处,只见摆在花厅入门处的一只一人高的青瓷大花瓶倒地而碎,空出来的雪白墙壁上多了两道纠结的身影。 乐阳不知为何将一个小厮压在墙壁上……欲行不轨? 花厅内静若空谷,烟花燃放之音壮阔起来,砰,砰,砰,哧啦,裂帛之音,一截雪白的身子裸了出来,傻了眼的众少侠这才纷纷晃过神来,冲上去拉开癫狂的乐阳,荔菲顺着墙壁滑倒在地上,瓦楞小帽不知何时掉落了,一头青丝如泻,乌沉沉洒在肩头,在烛火映照下,泛着幽幽光芒,有人提起酒壶冲乐阳兜头浇落,顺便又左右开弓给了他几个耳光,乐阳被打得口鼻出血,神智清醒了一些,看清眼前混乱不堪的一幕,乐阳踉跄跌向后方,一声惨叫之后,他扭头跑出去,夜幕中烟花齐绽,贺他生辰。 “哥哥……”荔菲一抬手,才惊觉衣服已被撕破,随她抬手的姿势簌簌掉下去,似落花随风,身体几乎全部裸出,所有人都能看得出她其实是个女孩子,荔菲被这些目不转睛的注视吓得终于失声痛哭。 宴会草草收场,但神药谷荒僻,山路难行,绝大多数客人都必须等到天明才能离去。 第二日,荔菲被告之乐阳已死。 自悬在房梁之上,飘飘一道白绫绕在他的脖子上,带着他清瘦如竹的身体随风而舞。 爷爷将她叫进书房,令她远远跪在角落,审了她,又令两位叔母押她回房,荔菲遵照叔母的吩咐,脱光衣服,平躺在绣床上,叔母侧坐床边,扶着她的膝盖,仔细察看,荔菲无限委屈,我说了,我说过了,为何你们不信我?爷爷方才问她,你和乐阳之间到底有无苟且之事? 没有!没有!没有!当然没有!宴席上,失态的是哥哥,不是她。他们当她是什么?荔菲侧脸,眼泪淌在瓷枕面上,是夏天呢,熏风南来,丝丝吹在身上,那么暖,她却起了满身寒栗。 那日之后 ,荔菲被隔绝,族中上下男子都远远避开她,甚至每年年节去祠堂祭祖,都不许荔菲参加。 之二使命 荔菲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日子久了,她也不想知道了。 虽然不许她再踏出清漪园半步,但每日仍可自由在园内走动,和姐妹们为伴。莫家女子是不外嫁的,总是招婿入赘,生下来的孩子也跟着姓莫,故此莫家孙辈有女五十六名,男丁也多。莫家男子风流,莫老太爷一辈子娶了十二个姬妾,都是赫赫有名的美女。莫家儿辈,也是各地寻觅绝色女子,千方百计娶回家中,挥金如土,已成惯例。故,莫家的孩子都是容颜如画。 清漪园内花草繁盛,多是别处看不到的奇花异卉,比如,重重叠叠翠绿叶瓣间矗出一朵无蕊的黄花,异香扑鼻;还有一种花,红似血液,不能见日光,见日即萎,花瓣烧焦一样枯缩,可是沐浴在月光下又能绽尽妖娆;有一种草,培在水中,绿似翡翠,形似飞鹤,夏末时摘取,晒干喂白蝶,蝶翼上会慢慢显现飞鹤草形黑纹……莫家的女孩子,可能不精于针黹女工琴棋书画,但都是养花莳草的高手。 清漪园内还养了很多狐狸,莫家小姐们都不觉得有何异样,她们自幼与小狐异花为伴,视其为平常物,荔菲也养了两头狐狸,一头雪白,一头浅黄。她和所有姐妹一样不知道,每晚她们入睡后,府中婆娘们会掰开狐口,收取狐涎。与那些花草蝴蝶一起,最后都进了制药房。 制药房内最末一间,雕花木门关得死死的。门内,一道低沉的声音,“不如也让女孩子参与配药等事。若怕她们知道太多,清洗曝晒等事不必她们动手,但切割捣杵研磨量取合配这几步可由她们亲手操持,药效极有可能更上层楼。” 长子的话令莫老太爷微微动容,他端坐在红木交椅上,背后高悬着阴阳太极图。“嗯。”他点点头,“今日要你们几个来,是商讨荔菲入宫之事,朝中宫内都已经布置妥当,荔菲将满十六岁,事不宜迟。” 荔菲错愕,要她化名,冒充某高官之女,入宫为妃?爷爷父亲叔叔们都许久不和她说话了,甚至连照面都不打,今天唤她来,她本满心激动和期待,以为他们决定原谅她,岂料听到的却是这个。 “我……”荔菲欲言又止,这两年的冷待早已令荔菲明白,她并不是什么矜贵的千金大小姐,她没有任性的权利。 “婚嫁之事,素来就是父母之命,你还能有别的想法?”老太爷隐隐不耐。 荔菲壮起胆子,“哥哥死后,我偷偷去他房间看过,那时府内忙乱,还未来得及清理,故我看见——” “事过境迁,还提起做什么?”老太爷断然喝止 “椅面上没有鞋印!”荔菲拼死将话说完。 莫老太爷愣了片刻,悚然变色,乐阳若真的是悬梁自尽,用来踩踏的椅子面上怎么会没有鞋印?“你、你确定?” “绝对没有!” 室内一阵沉默,不管乐阳为人多么狂纵,又是异姓之子,但因为天资绝伦,自小就被当作继承人培养,莫家长辈尤其莫老太爷对他格外疼爱。之前以为他是自尽,悲痛之余却也无可奈何,但现在知道他极有可能死于他杀,莫家如何能善罢甘休?“好,知道了。”莫老太爷强作镇定。“你本该早点告诉我们。” 荔菲满心委屈,哥哥出事之后,他们谁都不肯听她说话!“荔儿知错。” “好了,你下去吧,三日后启程进京。”老太爷下令。 “不。” 这下换老太爷错愕。 “我要查实哥哥的死因!”荔菲说,虽然跪立着,但荔菲仍努力挺直背脊,让在场每个人都看清她的决心。 “你?”老太爷失笑。 荔菲之父上前一步小声提醒,“不要胡闹了,孩子。” 荔菲忽然由头上拔下一根金钗,钗尖对准自己的面颊,“你们不准,我就毁了这张脸。入宫为妃,要得宠,要步步高升,只能凭借容颜。”荔菲冷笑,“你们可以强行捆我入宫,到时我当着皇帝的面划花这张脸,你们觉得会掀起怎样一场灾祸?” “胡闹!胡闹!”老太爷气得全身发抖。 最后,荔菲争取到三个月的时间,临行前,叔母在她手臂内侧点了守宫砂,爷爷冷然说,若荔菲归来时不再是完璧之身,他就亲手将她推入井中。 我知道你会。荔菲在心里轻轻地说。他们当她是什么?一枚棋子而已,死活都只为成全大局。 之三寻访 她要证明哥哥不是因她而死,她要撇清和哥哥之间这种暧昧的纠葛。 这几年,她想得很清楚,哥哥在宴席上忽然狂态大发是因为中了邪毒,而不管下毒的人是谁,必然和哥哥的死脱不了干系。 荔菲来到烟雨朦胧的江南。她记得他们的脸。花厅里那些年少且飞扬的脸,都是哥哥的好朋友。那天哥哥转身逃开后,他们一起围上来目不转睛地看她。故,她牢记。 墙壁上爬满了艳红野蔷薇,墙外有翠竹千竿,红绿相映间,有人骑在墙上,身形小小的,似个顽童。蔷薇扎手,吃痛、受惊、失足,砰咚,园内小池中溅开水花万点,正躺在池边卧石上小憩的素和被溅了一头一脸的水,手中的书也被打湿。 荔菲狼狈地由池内站起,水线蜿蜒,令她曲线毕露。 素和小时候参加过文举,亦参加过武举,都曾考取,都弃而不顾,转身啸傲江湖,随心而行。半月前在比剑中负伤,一人来到幽篁小轩静养。 荔菲记得他的脸,温雅,书卷气十足,她尤其记得他的眼,细长、明澈,流转间有剪剪寒光,比他腰中所配之剑更像剑。当她在杯盘狼藉的花厅内,失魂落魄手足无措地顺着墙壁滑坐在地上,这双眼睛目不转睛看着她,用无法置信的眼神,似乎她不是个人,而是书本里写的妖怪。 荔菲换了衣服出来,是素和的旧裳,绢丝深衣,白色,襟口袖缘有细细黑边,极大极阔,落在荔菲身上,像要一场大水要将她淹没,荔菲用素色丝绦绕腰束紧,她迎风而立,衣袂翻飞,素和唤她,她抬头,颈项和下巴间有弯弯弧线,令她望之似一只翘首欲飞的鹤。 她极瘦,堪称伶仃,但这伶仃中有种清绝的美,媚入骨髓。 素和忍不住和她说话,“你到底是谁?又从何而来?” “我就是我,我、我从天而降。”荔菲答得狼狈。 “不,不,你只是个翻墙的小贼,失足掉进了我的池塘。”素和笑起来,牵动肩胛上的伤,丝丝入扣的痛。“我其实认识你,你是——乐阳的妹妹。”素和说。 他见过她的模样,这样令人窒息的美丽,岂容人把她忘记? 乐阳的妹妹,这个称谓,是江湖子弟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都说,不可一世的乐阳之所以自杀,是因酒醉后意欲非礼自己的妹妹,无地自容,只好一死了之。也有传得更不堪的,说乐阳和他妹妹之间有苟且事,被莫老太爷发现,逼他自杀。 “我叫荔菲。”荔菲低下头,报上名字。 素和温了一壶酒,做了几道菜,放在庭院中央的石桌上,他和荔菲面对面坐着,他看太阳慢慢西斜,荔菲始终低着头。 “荔菲,你到底为什么来?”素和开门见山。 荔菲终于抬起头来,她眼睛极亮极清,素和在其中看见自己的微渺倒影。 “不要说谎,你并不擅长。”素和说。 荔菲脸上一红,她方才确实对素和撒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谎:我从天上来。 素和目不转睛看着荔菲,她变得绯红的脸后,是满墙如火的蔷薇,再往后,是被夕阳映红的整个天空。 “我来,是想问你一个问题。”荔菲说。 素和停杯,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你是不是不喜欢我哥哥乐阳?”荔菲嫣然一笑,她没来由地知道,在她的笑容里,素和无力说谎。 “何止不喜欢,我简直恨他!”素和说,“乐阳他,太鲜活,太恣肆,仗剑江湖载酒行,千金散尽还复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太倜傥风流,伫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有他在,我们所有人都会变得黯淡。” 荔菲想,那么,害死哥哥的凶手就是他? “你什么都不吃?”素和留意到荔菲到现在没有动过筷子。 荔菲怕他疑她,拿起象牙白色的筷子,桌上有板栗烧鸡,青菜炒野菇,夹肉茄子,还有蟹黄豆腐,装在透白的圆形瓷盘里,鲜嫩的颜色,香馥的气味,荔菲用筷尖挑了一点点,送入口内,浓香满口,一点点鲜咸。荔菲一呛,趁势将那一小口豆腐全部吐了出来。 素和忙问,“怎么,不合口味?” “我陪你喝酒吧?”荔菲突兀地举起酒杯。 素和受宠若惊,也举杯,两杯相碰,叮!素和一仰头,饮空。荔菲忽然说: “你知道,若我趁你不备在这杯酒里下毒,我们碰杯的时候,我杯中的酒溅入你的杯中,你喝下去,你死。”她也许不擅长说谎,但她并不傻。 素和懵懂地皱起眉头,他没能立即听懂荔菲的言下之意。 “你根本不恨我哥哥。”荔菲这才明白素和之前那番话只是说着逗她玩的,他绝对和哥哥的死毫无关系,才会这样毫无防备。 “我当然不恨他!”素和失笑,“他对每一个朋友都是不顾一切的好,他载酒与我同饮,散金与我同欢,杀人是为替我抱不平,女人他并不放在眼里,凡有好的,兄弟看上了,他立即拱手相让。” 荔菲恍然,素和是因为觉得哥哥可爱,故才说他可恨,就像小时候,她太顽皮,哥哥会说,荔菲你太讨厌了。 “并且,”素和又说,“说到底,乐阳有的仅仅是表面的光鲜,乐阳一点都不快乐,他的心里似乎藏着极大秘密,不能表白,不能流露,他大声地笑,大杯喝酒,痛快杀人,说到底只是为了掩饰,乐阳,其实是很可怜的人……我怎么可能恨乐阳,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又这样可怜……荔菲!荔菲!”素和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竟惹得荔菲哭着跑出去。 荔菲来到草长鹰飞的塞外。她记得他们的脸。 萨孤,二十一岁,却已归隐,他有资格,十二岁成为凌锋剑门首徒,十七岁入主鼎剑阁,十八岁荡平燕山暴徒,十九岁与天下第一剑沈阑珊决斗,胜。 已经没有什么高度留待他去企及,不如归去。 萨孤很高,骨架令人想起屋架,很魁伟的男子,荔菲记得他,站在花厅中央,比谁都要高,荔菲尤其记得他的眼睛,温柔的浅褐色,那天在花厅,当她抬手试图叫住哥哥,破碎衣衫顺势而落,他的眼睛里涌出血丝,飞速裹住他的眼球,他恶狠狠的看她,那么凌厉的注视,令荔菲疑惑他想杀死她。 蒙山孤顶罡风极烈,在萨孤看来,紧裹狐裘的荔菲像片柳絮,随时都会被风吹得无影无踪,萨孤扫了她一眼,迅速移开视线,问,“所为何来?” 他没问她是谁,所以荔菲猜想他仍记得她。“我迷路了。”她有点无措,撒谎。 “哦。”萨孤点头,“我还以为迷路的人都会向山下寻找出途。” 荔菲知谎言被拆穿,脸上一红,张皇间,随口说,“那我是因为仰慕你的鼎鼎大名。”荔菲硬着头皮说出一句更大的谎话,萨孤不再言语,竟像是相信了。 荔菲可以感受他们之间气氛的僵滞,“你知道,我是乐阳的妹妹。” “我知道。”萨孤粗暴地打断她。 “我的名字叫荔菲。”荔菲硬着头皮说完。 萨孤泡了一壶茶招待荔菲。荔菲不知道怎么样才能问出自己想要的答案,素和书生意气,心地纯真,她微微一笑,就能令他倾倒,但眼前这个萨孤,迥然不同。他身上有那么浓重的戾气和躁气,归隐之士不是应该云淡风轻? “脱掉!”萨孤忽然说。 荔菲愣住。 萨孤踢了踢不远处的炭盆。荔菲这才会意,他要她脱掉狐裘。她起身,不习惯当着陌生男子面解衣,她转身,脱下裘袍,身形一下变薄变小,荔菲感觉萨孤一直看她,一直在看她,她忽然转身,萨孤猝不及防,脸上浮起惊惶,荔菲也说不清自己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胆子,这样转身直面他,她心底有种强烈的伸绽、展放的渴望,她无力抗拒。萨孤炽烈的眼神,令她觉得自己像是一朵花。荔菲陡然间想起,为何神药谷所有男子在哥哥死后都对她敬而远之,似乎她比洪水猛兽更可怕。她真的有可怕之处,她真的有可杀之处,是么? “坐下。”萨孤低喝,同时狼狈转开视线。“我知你为何而来。我不是杀你哥哥的凶手。” 荔菲大惊,他像是可以看透她的心。 “椅面没有鞋印,乐阳并非自杀而死。”萨孤留意到荔菲眼神一颤,“你也发现了,对么?”萨孤拎起茶壶,将两个茶杯斟满,“不是我。”他重申。乐阳曾和他在鼎剑阁共事,人都以为乐阳是膏粱纨绔,他却知他做事多么尽责待人多么尽心,他很欣赏乐阳,不然他这样眼高于顶的人不会出席他的生日宴,当然,这些话,他不会告诉荔菲。 “我不恨你哥哥。”萨孤说到恨字,提壶的手微微一颤,他恨另外一个人。“饮了这杯茶,你走吧。” 荔菲端起茶杯,却喝不下去。 她离谷寻凶这三个月,除了必须守身如玉之外,还不可以吃外面的食物。她每行到一处,第一件事便是往神药谷在当地设立的药堂领取为她特配的饮食。 老太爷不放心,还逼迫她以哥哥的在天之灵发誓。 荔菲心中也暗暗生疑,一直都说,因为她是早产,身子骨极弱,需要精心的饮食调养,但何至于谨小慎微到这种地步? “怎么,怕有毒?”萨孤轻蔑的挑起唇角。 荔菲赶紧举杯,还未及饮下,萨孤忽然捏起自己的茶杯,朝荔菲杯上轻轻一碰,“那日敬酒,有人笑嘻嘻等你哥哥喝完,然后趁人不备倒掉整杯酒。”萨孤心细如发,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不然他年纪轻轻怎能已经获得别人穷尽一生都未必能达成的辉煌成就? “是谁?”荔菲急问。 萨孤不答,目光在荔菲手中的茶杯上流转。荔菲明白他故意刁难她,举杯饮了一口,微烫的茶刚刚滚上舌腹,荔菲无法自控,一口呛吐出来。 “这茶?”荔菲狼狈的擦拭嘴角的水渍。 “山下运上来的,是不太新鲜。”萨孤眼中又起嘲弄之意,“还真是娇气。” “不是不新鲜,而是……”荔菲回味口中的残余的味道。 “是子桑。”萨孤给出名字。 萨孤送荔菲下山,在山口小路边分手。荔菲转身说,“谢谢你。” 萨孤又是轻蔑一笑,显得那样愤世嫉俗。“不必你来谢我。” 荔菲碰了钉子,神色尴尬。 “荔菲,何必执著于你哥哥的死因?”萨孤问。 “他是我哥哥呀!” “你发现了椅面没有鞋印,但你没有发现你哥哥死后的表情,他脸上有放松的笑意,就像在说,唉,我终于可以解脱。你可能不知道,你哥哥在鼎剑阁执事的时候,他无比的骁勇,我也直到看到他死后脸上那个微笑,才明白过来,他的勇敢不是因为不怕死,他是想寻死。” 荔菲满脸痛楚,萨孤满心快慰。愤世嫉俗的人,总是因为心中有恨,而他深恨的就是眼前这个荔菲。他所练之功,必须守住童子之身,那日在花厅,破碎的瓷片闪闪发光,屋外有一大朵一朵璀璨烟花在夜幕中绽放,荔菲抬起手,残破的衣服簌簌而落,还未完全成形的青涩女体,明珠一样散着艳光,他一向引以自豪的坐怀不乱的定力,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一溃千里。 是荔菲令他心猿意马,走火入魔,功亏一篑。因此,他才不得不归隐蒙山,远离繁华,余生沉寂。 荔菲心慌意乱地离去,天色渐渐暗下来,她微不可见的身影,即使远去了,仍有缓缓流动的媚。萨孤情不自禁深深呼吸,她离开很久之后,她留下的幽幽香气还久久不散,这是纯粹的香气,只有花朵才能散发,萨孤洞幽察微,他知,她不简单。再美的女子,九窍中也要泌出污秽,体香中定有微臭,荔菲不。荔菲非人,她自己毫不知情,想到这里,萨孤又为荔菲感到心痛和哀伤。其实,她什么都不曾做错…… 之四仕女图 夜半三更,绝非访友拜客的好时机,但荔菲等不及,爷爷限定的三月之期将至。 洛阳牡丹似锦。 子桑是当朝右仆射之子,从天山学艺归来,暂随父亲左右。 子桑的书房前有很高的柏树,一只鹤栖在树顶,荔菲翻墙而入,鹤惊起,落在地上,一时间振翅又要飞去,子桑提剑而出,看到身姿和神态都颇为狼狈的荔菲。 “荔菲?!”子桑惊呼。 荔菲未曾料到子桑记得她的名字,惊讶之余,心底竟有些感动起来。她走近,看清子桑的脸,子桑眉眼浓丽,唇色嫣然,是富贵气象十足的美少年。她尤其记得他的眼,眼梢飞起,形状那么张扬,眼神却是可怜的痴狂,恰如此刻,他看她,好像她珍贵得他无力负担,却又情不自禁心神向往,荔菲隐约意识到,素和无法置信的眼神,萨孤的凶狠注目,以及子桑痴狂的瞠视,归结到底,都是惊艳,可是,那一年,她还仅仅是个孩子而已,荔菲知道自己很美,但她没有深思过她的美丽所蕴含的力量。那天在花厅,哥哥忽然发狂,众目睽睽之下不顾一切侵犯她,真的仅仅因为被人下药?荔菲忽然不敢深究下去。 子桑迎荔菲进屋,随手将剑摆在画案一侧,案上摊着一幅仕女图,荔菲想看,子桑及时卷起,荔菲只来得及看清图中女子纤袅的身形。 子桑也沏了一壶茶招待荔菲,不同于萨孤的粗白瓷茶具,子桑所用乃是一套龙泉名瓷,子桑家钟鸣鼎食,祖辈喜好收藏,有不少有价无市的倾城之宝。随茶摆上的还有五样精致小点。一路奔波,荔菲着实又饥又渴,她随身带有饮水和食物,但不方便在子桑面前取用。子桑见荔菲嘴唇微微焦干,却不去碰面前的茶杯,便说,“是上好的龙井,不妨试试。”子桑到底是世家子弟,气度手段都不同凡响,乍见荔菲的惊惶平复之后,显出未语先笑态度亲和游刃有余的一面。 荔菲见他将茶杯双手敬到自己眼前,不好推却,只得勉为其难喝了一口,又是忍无可忍呛咳出来。“这茶……?”她脸上闪过一丝惊恐。 “怎么,太烫?”子桑忙伸手去试。 荔菲避开子桑的手,仓促问,“你为何在我哥哥的酒里下药?”她急于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有些疑惑可以留待以后慢慢思量,她是为哥哥的死因而来。 一直殷勤含笑的子桑脸色一变。他定了定神,“此事,一直令我耿耿于怀。” 荔菲没料到子桑这么爽快就承认下来。 “我一直对你抱愧在心。”子桑诚恳说。 荔菲听不懂。 “我和乐阳都未曾预料到,后果会是那样。在酒中下药,要乐阳当众出丑,是为了羞辱神药谷,如此而已,我没料到会把你牵扯进来。”子桑说。 “我哥哥知道你药他?” “这是我们事先商量好的。是乐阳要求我这么做的。”子桑说。 荔菲瞪圆眼睛,“可是、可是,为什么?”哥哥为何要串通外人令自己当众出丑?为何要羞辱神药谷? 子桑低头静默了好一会儿,才缓缓说,“如今市面上有四大媚药,一种名为无心有色,一种名为红月情,一种名为飞鹤草,还有一种是狐涎。” 荔菲呆怔,神药莫家的女孩子也许不擅长琴棋书画针黹女工,但她们都精于养花莳草,她们所种都是极珍异的花草,比如,重重叠叠翠绿叶瓣间矗出一朵无蕊的黄花,异香扑鼻;还有一种花,红似血液,不能见日光,见日即萎,花瓣烧焦一样枯缩,可是沐浴在月光下又能绽尽妖娆;有一种草,培在水中,绿似翡翠,形似飞鹤,夏末时摘取,晒干喂白蝶,蝶翼上会慢慢显现飞鹤草形黑纹……莫家每个女孩子都养狐狸,她也养了两头,一头纯白,一头浅黄…… 神药谷这些年异军突起,三大药堂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原来因为神药谷所售乃其他药堂都不屑于大肆贩售的媚药! “这些年神药谷所贩,是媚药,更是流毒,惑乱人心!多少男子身败名裂,多少女子当了牺牲品!”子桑切齿道。“乐阳一直希望我与他里应外合,夷平神药谷。岂料,他壮志未酬,人已去。幸好,乐阳曾支持了一大笔金钱,令我可以招募壮士创设正气堂,完成他的未了之愿。荔菲,此事机密,既然我告诉你,就不得不多留你几日,待大事毕,要走要留,随你。” 荔菲无言以对,她受到的震惊太大。 “要你远离神药谷,一直是你哥哥的心愿。”子桑说。 “好。我留下。”神药谷虽然是她的家,但从小到大除了哥哥待她好、哥哥拿她当个人,谁也未曾真心待过她。 “你放心,不会太久,我们得到可靠消息,神药谷图谋向皇上进贡一味他们炮制多年的密药,鹤飞纤,我们会抢在前头下手……” 子桑话音未落,荔菲陡然起身,踉跄后退,慌乱间,撞在画案上,卷起的轴画受到震荡,轱轳轳摊开。 “你怎么了,荔菲?”子桑急忙追上去。 神药谷准备向皇上进贡鹤飞纤,爷爷要她改名换姓入宫为妃,多年炮制的密药,不许在外头随意吃喝,一口都不许,你以你哥哥的在天之灵发誓,一直后退的荔菲忽然停住,子桑随之停住。 “那茶是龙井?”荔菲极突兀地问。 “是呀。” “真是龙井?”荔菲不死心。 “真的是呀。” 她当然喝过龙井茶,但不是这个味道。子桑给她喝的茶和萨孤给她喝的茶是一个味道,却和她日常所饮不同。她也吃过蟹黄豆腐,但和在幽篁小轩素和给她的吃的,味道不同。 差别不大,都只差一股淡淡的腥甜。但,从来都是,差以毫厘谬之千里。 “子桑公子,我能否尝尝你的茶点?”荔菲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又开始后退,一直退到墙边,紧紧贴墙站着。 “当然可以。”子桑摸不着头脑,但还是立即把点心连盘端来。 “这是核桃酥?这是千层糕?这是蜂蜜饼?”荔菲吃一口问一句,五样点心吃完,她泪流满面。 “荔菲?”子桑困惑之极。 荔菲忽然取出一只精巧的竹筒,“子桑公子,请你喝一口。” 子桑接下来,唇刚刚触及筒口,烫着了一样闪开,“你、你、你要我喝这个?”子桑的表情复杂之极。 荔菲点头。 “这里面掺了‘红月情’呀。”子桑的声音忽然变得干哑之极。 荔菲更是泪如泉涌,说什么她天生身体弱,需要精心的饮食调养,都是鬼话!他们在用药养她!用媚药养她!她的一日三餐,竟然都是巨大谎言!怪不得那天在花厅哥哥会狂兴大发,子桑对他下了药,她本身也是一味药,两相引发,如何能怪他?“掺了红月情?嗬嗬,这是我日常饮用之水呀。”荔菲轻声说。 “什么?”子桑大惊失色。 荔菲摇摇头,转身要离去,视线不经意扫过一物,猛地转过来,又害怕一样避开。 红木画案上,画轴摊开,其上是个身形纤袅的女子,微微低头,抬手簪花,那形容神态倒与荔菲有七成相似,画卷左上角有题词,但隔得太远,荔菲看不清楚,不知画的是不是自己。若是自己的画像,怎么会在子桑这里?还被他深夜赏玩? 子桑忽然想起一事,从腰间解下一佩,递给荔菲,“乐阳捐赠巨款给正气堂时,曾提出一个要求,要我以此佩相赠。”子桑说的客气,其实就是乐阳花钱向他买这块玉佩,“此佩乃我家祖传,战国末年的东西,估不出价的。我想乐阳憎恨神药谷每一个人,转交给谁都不合适,除了你,但屡屡入谷拜访,都被阻拦,说你不见生客。” 荔菲目不转睛盯着那块玉佩,玉色温润,形制古朴,多年前,她见过一次,她隐约记起子桑其实总跟哥哥同进同出,不过就像素和说的,风华绝代的哥哥会令他身边每一个人黯然失色,故此,就算子桑总是和哥哥比肩而立,她的眼睛所能看见的也仅仅是哥哥一人而已。当然,还有那块玉,她惊鸿一瞥,十分喜欢,念念不忘,哀求哥哥帮她买一块一模一样的,她并不知道此佩独一无二,并且价值连城,她以为只是故意做旧的玉而已,市面上一定买得到并且所费无多。怪不得哥哥从谷中盗贩药材,积累巨金,转脸挥霍一空,说到底为的就是这块玉。为的就是她。因她自小是乖巧的女孩,难得主动开口索要什么,但凡开了口,乐阳就视为使命,不顾一切也要搞到手,给妹妹。 “子桑公子。”荔菲泪痕未干,却冲子桑粲然一笑。子桑呼吸为之一窒,荔菲款款走到画案边,子桑这才发现画轴摊了开来,追上去要掩饰,但荔菲已经看清画上标题乃是,亡妻汝嫣影神遗图。 素和曾告诉荔菲,女人,乐阳并不放在眼里,但凡兄弟看上的,他立即拱手相让,当时荔菲心中就纳闷,她也听说过哥哥曾强抢好友未过门的妻子,又始乱终弃,害其发疯惨死。原来,前因后果是这样。荔菲猛地拔出摆在画案边的宝剑,子桑正站在画案另一边,俯身忙着卷起画轴,一剑刺到,直入肚腹,再深几寸,就能将他刺个对穿。子桑慢慢直起腰,他低头看自己腹部中央洇开的血渍,花朵一样绽开。 荔菲持剑的手微微颤抖,“是你杀死我哥哥。” “是我。”子桑竟不抵赖,惨然一笑。“若时光倒流,我还会再杀一次!” “你……”不管子桑的这句话如何叫她生气,这剑她还是刺落不下去,毕竟,哥哥有错在先。“无论如何,我哥哥不是坏人,罪还不及死。”荔菲强词夺理,乐阳是她哥哥呀,世上最亲最亲的人。 “如果他不是坏人,我更加不是!”子桑忽然变得十分激动,“乐阳害完了汝嫣,还想要来害你,他已经占有了汝嫣,还想占有你,我不能允许,我不能允许!他是你哥哥,他没有权力喜欢你!可是我有!我有!” 荔菲手一颤,差点握剑不住。子桑这话是什么意思? “荔菲你如此冰雪聪明,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发觉乐阳对你的关爱早已远远超越兄妹之情!汝嫣的死并不重要,”子桑的眼神忽然变得极冷,“我想娶她,是因为她长得像你,你哥哥染指她,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汝嫣死后,我们很快和解,他在天山发狂,冰天雪地中赤身狂走,是我不辞辛劳一路护送他回家,我仍然当他是我的好兄弟,直到他在宴席之上当众对你做出那么无耻的事情!” “是你给他下药的!” “药力并没有强到令他连自己是谁都忘记的程度!” “不是的……”荔菲欲言又止,她很想解释说,她也是一味药,所以那一刻,哥哥受到两种媚药的控制,真的忘记了自己是谁,才会忘形。 “他这样对你,我不能让他再活下去。染指好友之妻,最多只能算风流无耻,但觊觎自己的同胞妹妹,只有禽兽才做得出!”子桑慢慢恢复平静,又是惨然一笑,那笑似白衣上的血痕,触目惊心,他淡然说,“我不在乎死在你的手上,不过我一定要你明白,我杀乐阳,是为了你。” 荔菲拔剑,子桑受创虽重,但不及死。荔菲拖着剑向外走去。 “你怎么可以为了我杀死我哥哥?我是爱我哥哥的呀!”荔菲很小声很小声地说,子桑听不见,这是荔菲的心声。 荔菲这样执著的要证明哥哥不是自杀身亡,就是希望证明哥哥对她并没有超越伦常的爱,岂料,结局与她设想得恰恰相反。哥哥是爱她的,比她一直以来隐约感受到的还要多还要重。 本在庭中闲步的灰鹤见荔菲这样跄跄出来,一惊,又要飞走。月色如银,照亮鹤身,荔菲福至心灵,忽然双肩一耸,她纤瘦的背脊也随之柔婉的耸曲,她仿鹤的姿态,入骨三分的栩栩,静夜无声中,一人一鹤,这样翩翩地展开。 子桑看直了眼睛。 “子桑公子,这下你该知道鹤飞纤到底是什么了。”荔菲轻轻地说。说完,一转手,将刃尖仍凝血的宝剑横颈一刎,血渐五步,纤鹤惊飞。 鹤飞纤不是一味药,而是一个人;而她莫荔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味药。 令人神魂颠倒沉迷色欲的媚药,惹得自己的哥哥也对自己神魂颠倒,进退失据,而她,自小被当作药来养,她的血污败了,心智也迷乱了,她竟然爱上自己的哥哥! 子桑冲上前去。 荔菲气息奄奄躺在他的臂弯,说出最后一句话,“子桑公子,拜托你,灭了神药谷,将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小师妹 之一 湖水滟潋,苏堤之上游人如织,赏着桃花、观着绿柳,也有人在湖边的茶舍坐下,品一品天下驰名的龙井茶。 矮胖的男子被高瘦的妻子扶着,蹒跚走入茶舍,忙着招待客人的店小二被这对夫妇滑稽的外形逗得有些发乐。 妻子脾气很好,见到店小二脸上带着难掩的笑意,也丝毫不以为意。“来壶龙井,泡得淡些,我相公身体不好,禁不起酽茶。”妇人的声音有些低沉,一口京腔。 那位矮胖的男子,一团死面似的灰白圆脸,眼睛涣散无神,确是一副身患重疾的模样。 妻子对这个病痨丈夫丝毫不嫌弃,又是拿出帕子替他拭汗,又是替他清洗茶盏,店小二见这对夫妻如此鹣鲽情深,心中颇为感动,按照女客官的要求冲了一壶淡淡的龙井茶,又加送了两样面点。 妇人体贴地将绿色的糯米团送到丈夫嘴边,“尝一个吧,你这两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那矮胖男子不张嘴,妇人叹了口气,挪到他的身边,伸出一只手轻轻扶住他的下巴,又贴在他耳边,轻声劝慰道:“我说什么都不会忍心活活把你饿死的,要么你自己张嘴吃下去,要么我拉脱你的下巴直接塞进去,申屠大小姐,你自己选。” “妇人”说完,温柔一笑。 “矮胖男子”的眼眶里渐渐涨满了泪水。 之二 睿卿接到信鸽传送的消息后立即启程快马加鞭赶往申屠世家。 他知道其他所有的师兄弟必定也都日夜兼程从各地赶回师门。 小师妹被掳劫。师父一直以来最为忧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二十年前已名震江湖的申屠谨生性清傲,他本无意收徒,只想和一出生就失去母亲的爱女隐居世外仙岛,再不过问武林中事。但有人对他发出了这样的威胁,“十八年后,当你的女儿年满十八之时,我必将登门取她性命,为我爱子报仇雪恨。” 申屠谨杀了南宫笃的儿子南宫灵。这对昔日堪称忘年之交的挚友从此决裂。 南宫笃武艺精绝为人精明,人称狐狸王,富甲一方,门徒无数。 为了保护爱女,申屠谨开始收徒。 每一个都是父母双亡的孤儿,若非被申屠谨收留,他们一定逃不过倒毙街头的厄运。申屠谨养他们长大,教他们上乘武功,他总是对他们说,“你们都欠我一条命,但我不要你们还给我,我只要你们在我女儿遭遇危难时,不顾性命地保护她。” 睿卿知道,他所有的师兄弟也都知道,小师妹十八岁的生辰也许就是他们所有人的死期。但他们一点都不在乎,因为申屠谨除了是位严师,他更加是位慈父。他对这些收养的孤儿弟子极好极好,体贴入微,后来南宫笃耍诈骗过申屠谨,让申屠谨相信他的女儿不会再有性命之虞,申屠谨立即放所有弟子离开申屠世家,他鼓励他们云游四海,追寻自己的幸福。 睿卿愿意为了师父万死不辞,但他更愿意为了小师妹粉身碎骨。 即使已有一年未见,但每当睿卿眼前浮现小师妹的倩影,他便不由地心旌摇荡。 即使这一年来他四处游历,见多识广,但他从未见过比小师妹更美的姑娘。 美到他都不敢正视她的脸。 别的师兄弟说,小师妹心地善良,因为她看向他们的目光总是带着愧疚和悲悯。 她知道他们是受训为她挡灾消厄的,她并不喜欢这样。她十八岁生日那天,南宫笃如期而至,申屠谨带领所有的弟子严阵以待,从来都是静悄悄不说话的小师妹忽然大喊起来,“如果他那么想杀我,就让他杀死我好了,我不要这么多人给我陪葬!” 申屠谨转身用力打了小师妹一个耳光。 那是睿卿第一次见到师父打小师妹。 “我要你活下来,不管付出任何代价。”申屠谨的声音颤抖得那么厉害。 是的,他们所有的师兄弟都愿小师妹活下来,不惜任何代价。 在驿站换马的时候,睿卿心中仍在想着师父在鸽信中所说的,南宫笃趁申屠世家放松戒备之机派出最得力的门徒蓝雪劫走了小师妹。 据说蓝雪只是一个绰号,因为此人的眼睛像天空一样蓝,皮肤像白雪一样白。 江湖传言蓝雪的性情有若恶狼,即使面对襁褓中的婴儿,他也能毫不迟疑地下手。 那么他面对小师妹仙子般清丽的容颜呢?会不会手软?会不会迟疑?想到这里睿卿的心不由揪紧。一对形容古怪的夫妇从他身边走过,妻子竟比丈夫要高上很多,她俯下身贴在自己丈夫耳边亲昵地低语着什么。 “你要是向他求救,我就先杀了他,再宰了你,你尽可以试试看。”蓝雪这样警告申屠慧。 之三 满心牵系着师妹安危的睿卿再也没料到他竟会和她擦肩错过。 脸上被黏上了□□,肩膀上垫了棉片,腰腹上也缠了米袋,换上了脏兮兮臭烘烘的男装,申屠慧不明白蓝雪为什么要这样大费周章,干脆一刀杀了她,提了她的头向他师父去领功不就好了么? 申屠慧从未见过像蓝雪这样武功出神入化的高手,她父亲已经是顶尖高手,但蓝雪显然更胜一筹,而他的年纪应该还不及父亲的一半。 悄无声息潜入申屠家,轻而易举将她掠走。她也是会武的,并且不弱,却连丝毫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除了强迫给她易容改装之外,蓝雪倒也没有做出更冒犯的举动。 晚间到了投宿的地方他会任由她再改回女装。 因为他们假扮的是夫妻,所以总是住在同一个房间。蓝雪从来不会委屈自己睡在地上,他总是大大咧咧占据半边床铺。“反正你离死也不远了,还要名节做什么?”第一夜当申屠慧嘤嘤哭泣起来时,蓝雪老实不客气地这样说。 申屠慧当时就止住了哭声,她不知道接下来蓝雪会对她做些什么,但实际上却是一夜相安无事。 几日相处下来,申屠慧发现蓝雪除了武功奇高、妙擅易容、还有经常口吐恶言之外,其实并没有传说中那么恶贯满盈,在饭馆打尖吃饭的时候他还会笑眯眯把鱼骨头丢给蹭到脚边来的小猫咪。 他也非常懂得照顾女孩子,只要有可能,他都会让申屠慧在入睡前洗上一个热水澡。 申屠慧没法抵御能洗净满身尘垢的诱惑,但她又怕蓝雪会偷窥,或做点别的什么事情,每次都洗得心惊胆战万般纠结,实际上呢,每回她入浴蓝雪都拿着长凳打横坐在房门口,懒洋洋地望着夜空,吹吹口哨。 他也许并不坏,他不过是奉命行事,从小和友善的师兄们一起长大的申屠慧越来越没办法把比她年长不了几岁的蓝雪当做大恶魔来对待。 “你今年多大?”这晚临睡前,星光从窗户缝隙射进来,在床帐上映出点点的光斑,申屠慧第一次主动开口和蓝雪说话。 蓝雪转过脸,诧异地望了望申屠慧。申屠慧脸上带着一种天真的表情,她望着蓝雪的眼神就像第一次走到水边的小狗注视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她一点都知道水底可能潜藏着鳄鱼,能将她一口囫囵吞下。这个从小备受呵护、宠爱、保护的深闺大小姐显然丝毫不懂人心的险恶。笨到没救。蓝雪抿起嘴,嘲弄地笑了笑,“为什么想知道?” “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申屠慧开始猜测。 “二十一。” “啊,你比我大两岁,和我七师兄一样大。”申屠慧的声音越来越柔软放松,“父亲常说,七师兄其实更适合去读书。他很遗憾没办法在这个方面好好栽培我七师兄。” “你爹真够伪善的。”蓝雪毫不留情地说。明明是拿这些弟子当做护家的野兽一样豢养着的,却还要道貌岸然,时不时感慨一番。南宫笃虽然奸诈狡猾,但他却会很直接地对蓝雪说,你就是血魔的儿子,我养大你就是为了利用你。 申屠慧装作没听见蓝雪对她父亲的诋毁,“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南宫大侠登门拜访。” 蓝雪嗤笑一声,南宫笃恨不得抽她的筋剥她的皮,她竟然还敬称其为南宫大侠,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我以为我一定逃不过那一劫,可是南宫大侠却对我父亲说,我们两家之间的旧怨可以一笔勾销,他不再想用我的性命祭奠他的儿子,只要我父亲能接他三掌,让他一出心中恶气。” 一年前,南宫笃单枪匹马闯入申屠家时,申屠谨相信了他,所有人都相信了他,因为南宫笃看上去是那么的苍老和绝望,像一头已经准备等死的老狗。 申屠谨受了南宫笃三掌。他以为这件事真的一笔勾销了,一直蓄势待发等待这生死一刻的弟子们先后离府而去,申屠慧当然也天真地相信自己再也不用活在死亡的恐惧之中了。 “直到你出现。”申屠慧怅然地结束了对往事的追忆。 蓝雪感觉到申屠慧的一缕青丝钻入了他的颈中,微痒。 “蓝大侠,我才十九岁,我真的不想死。” 蓝雪翻身坐起,他真的没料到申屠慧会出声向他乞怜。躺在被褥下的申屠慧看上去十分纤弱,乌云般的秀发缭绕着她小而秀丽的脸庞。在闯入申屠家之前蓝雪已经听闻过申屠慧的美貌,但真的见到她,蓝雪还是像被刺伤一样的惊了艳,自他懂事以来,他的心中零零总总藏的全是邪恶血腥的东西,他简直不能相信世上有人看上去会像月光一样皎洁。 申屠慧感觉到蓝雪慢慢向她俯近,她知道自己长得很美,但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竟会被迫利用自己的美貌,她猜蓝雪也许想吻她。 也许他接到的指令是对她当场格杀,但他见到她之后就不忍下手,也许他真的已被她的美貌迷惑,也许他真的会放她一条生路。 她几乎能看清他深深凝视她的目光里暗含的渴望,就像照进深夜河流里的月光。 申屠慧感觉到蓝雪的嘴唇几乎贴上了她的。可是——颈上忽然一凉。 蓝雪点了她的哑穴。 “好吵。”他冷冰冰地说。 之四 即使明知归来就是赴死,但申屠谨的十二位弟子还是在半月之内全部赶回师门。 申屠世家内一片肃杀,仆人被一批批解散,走前都得到了丰厚的打赏。 管家和厨娘是最后离去的。 厨娘是个中年妇人,胖胖的,一脸慈祥。她忙着准备大批的干粮,用油纸包好的牛羊肉片、馒头、烤饼,还有装满竹筒的清水。 厨娘的养女小燕也在一旁勤快地帮着忙。 小燕是个不算多漂亮却非常可爱的姑娘。总是笑脸迎人,完全不知愁为何物。府中上下没有人不喜欢她。甚至连不苟言笑的申屠谨对这个和自己女儿差不多年龄的小婢女也格外的和善。 小燕不谙世事,她不懂为什么所有人脸上都挂着肃穆凝重的表情,好像要去参加谁的葬礼。给申屠谨奉茶的时候,她忍不住问:“老爷,你们这是要去找大小姐么?” 大小姐失踪了,这个小燕是知道的。 “是呀,孩子。”申屠谨端起茶盏,却始终喝不下去。 “是去了就不再回来么?”小燕听见别的仆人就是这样议论的,这让她颇为担心。 “怎么会呢?这是我们家呀。”申屠谨强打起精神,笑道。 得到了老爷的保证,小燕立即放下心来,一蹦一跳跑出去,准备去马厩帮手打点马儿要吃的草料。 申屠谨目送小燕无忧无虑的背影,直到消失不见。这个冷峻的、以不容置疑的实力称霸一方的侠客竟然怔怔地落下泪来。申屠慧肯定是被劫持去了北邙山南宫府,虽然生死未卜,但申屠谨说什么都要硬闯南宫府,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若南宫笃真的伤了慧儿,他势必和那个老贼同归于尽。 想他申屠谨一生纵横,唯一的遗憾是爱妻早逝,慧儿是妻子生命的延续,就算要把苍天捣几个窟窿出来,他也要保住她。 之五 还未抵达北邙山,他们已遭到数次突袭。 即使在恶斗中,睿卿仍努力记忆着正在发生的种种事情。他仍心存一丝奢望,也许他能活着回去,也许小师妹也能安然无恙。等风波平定,他一定会不顾一切说出他对她的倾慕。就算会被拒绝。就算会被笑话是痴心妄想。 再也不胆怯了,再也不患得患失了。 南宫笃门下虽然并没有一个申屠谨十几年如一日精心训练出来的强悍的弟子兵团,但他散尽万贯家财,雇请来大量死士。 睿卿觉得他和师兄弟们就像遭到狼群围攻的狮子。 细小的伤口逐一出现,最初并无大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涓涓细流汇成汹涌洪水,鲜血就像从破开的水囊里流出的水一样不断涌出。 最先倒下的是十二弟,睿卿看到夕阳如血悬在西天,十二弟擅长□□射击,近身搏击从来不是他的所长,睿卿看到大师兄二师兄都奋力突围想奔到十二弟身边营救他,但最终他还是倒下了,血色尽失的年轻而英俊的脸庞倒仰着,如一枝被切割的白莲。 “十二!”睿卿听见自己嘶哑如没硝制过的皮革的声音。 早几年那个除夕的夜晚,那些掩人耳目的烟花爆竹就是顽皮的十二放的呀,在漫天的璀璨和喧天的巨响中,十二用力将他推到了小师妹身边。 围着狐裘的小师妹双手捂在耳上笑意盈盈转过脸来。师父和其他师兄弟都在厅内围炉饮酒,庭院中只剩他和小师妹。俪影双双。 “我、我、我”睿智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能说出来,枉费了十二苦心为他制造的机会。孩子气的十二为此生了好几天的气。 他们两个一向最要好,七哥,七哥,十二总是追在他屁股后这样喊他。 十二!睿卿狂吼一声,扑入敌阵,他脑中一片空白,甚至连他永远都在心心念念的小师妹的倩影都消失不见了,他只知道杀,杀,杀! “老七!” 是谁在喊他?睿卿忽然觉得背后猛地一凉,脖子里像被塞入了一大块寒冰,彻骨的寒意一路向下蔓延着。 “老七!”有人用力将他拉拽到一边,睿卿定睛一看,是师父。 浑身浴血的师父努力为他挡住那些近在咫尺的刀光剑影。 “老七,你怎么样?” 睿卿感觉到背后的寒意猛然变成了火辣辣的有若烙铁烙上去的剧烈的灼痛。同时,大量温热的液体从痛楚的地方肆虐涌出。 “我没事,师父。”睿卿想这样回答转过头来焦急地望着他的申屠谨。 明晃晃的剑尖忽然出现在申屠谨的后心。 睿卿呆呆望着在自己心目中一向如神灵般强大的师父向后跄了一步,然后又抬起头茫然看着身前的什么。 南宫笃慢慢松开了握剑的手。他脸上丝毫没有手刃仇人后的快意,相反,两行浊泪顺着他皱纹密布的脸上流了下来。 申屠谨倒下后,南宫笃也跟着跪了下来,“贤弟”他的声音哽咽。是的,他们曾经情同手足,一起捣毁血魔巢穴,杀尽血魔党羽,灭他满门,为武林建立奇功。可是后来南宫笃的独子南宫灵到处为非作歹,种种恶行令人发指,申屠谨一再要求南宫笃清理门户,南宫笃苦苦乞求,要申屠谨看在南宫灵是因为小小年纪便被派往血魔身边做卧底才染上恶习的份上饶他一命。 最后,申屠谨还是杀了南宫灵。他始终没有觉得自己做错,南宫灵的所作所为已经到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地步,直到——他有了自己的孩子。 “对不起,大哥。”被一剑穿心的申屠谨拼尽最后的力气说,南宫笃放声大哭,他扑过去抱起申屠谨,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申屠谨忽然抬起右臂,咔哒,锁死南宫笃的颈项。 “但是,你永远别想伤到我的女儿!” 睿卿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他到死都想不明白师父最后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打斗声渐渐止息。一切又归为寂静,直到乌鸦嗅到死腐的气息,纷然而至。 之六 蓝雪忽然停止了每天都将申屠慧乔装成一个难看的矮胖男子,他自己也不再假模假式扮瘦高的女子,他们开始以他们本来的面目一路同行。 每当路人察觉到申屠慧的美貌,向蓝雪投来艳羡的目光的时候,蓝雪立即会像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小孩子那样抿起嘴得意洋洋笑起来。 申屠慧发现蓝雪不再在走路时刻意扣住她的脉门。并且,他们行进的速度越来越慢,蓝雪就像个游山玩水的旅人那样走走停停,遇见美食就品尝一番,遇见美景就欣赏一番。 申屠慧猜不透蓝雪心中真正的所想。 “你是要押我去北邙山么?” 艳阳高照的午后,蓝雪找了个湖边阴凉的地方歇下来,两匹骏马拴在不远处的树干上,他掏出一壶酒来饮了一口,“是呀,我恨不得肋生双翼立即把你送到南宫笃身边,然后看着他一剑削掉你漂亮的头颅。”蓝雪似笑非笑地说。 申屠慧分辨不出他到底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话。 “有没有人说过你比小白兔还蠢?” “我” 蓝雪笑着摇摇头,又饮了一大口酒,“申屠慧,你想过没,天的尽头在哪里?” 申屠慧愣了愣,“我想、我想天的尽头就是你最后想去的地方吧。” 根本没指望申屠慧会回答这个问题的蓝雪吃惊地转过脸望着她,“原来你并不是真的笨到无可救药呀。”调侃的音调疏忽一变,像被折断的枝干,忽然垂向另一个方向,“我想去西域。” 蓝雪说完用力向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申屠慧想提醒他,喝这么急很容易醉的,但一个念头就像撕破夜空的闪电那样在申屠慧脑中掠过,如果蓝雪真的喝醉了 蓝雪像是和那壶酒有仇一般,一大口一大口地啜饮着,湛蓝的双眼越喝越亮,申屠慧望着那双宝石般的眼睛不免沮丧,看来这家伙是永远不可能醉得不省人事的。 啪,酒壶忽然从蓝雪的手上脱落,他无法置信地看看跌在地上的青铜酒壶,非常生气地指着它教训,“不听话!” 申屠慧差点儿噗嗤笑出声来。蓝雪身子一侧,躺倒在地上,发出沉实的鼾声。 申屠慧拣起小石子轻轻往蓝雪身上丢去,没反应,她换了一块大一些的石块,再丢过去,还是没反应。蜷身躺在草地上的蓝雪看上去就像个无忧无虑的放牧少年。 申屠慧悄悄起身,一点点向后退去。 她一点没想过要乘隙偷袭他。她并不恨他,一点都不。实际上等她逃开一段距离之后,她忽然开始担忧他的安危。 “申屠小姐?” 在集市上,申屠慧遇到几个少年侠客,他们中的一位曾登门向申屠谨讨教过武功,所以一眼认出申屠慧。 他们提议要护送申屠慧回家,申屠慧婉拒了。她目送他们离去,向着她刚刚逃离的路线糟!申屠慧想到他们极有能发现醉倒在路边的蓝雪,而蓝雪诡异夺目的外形会令他们一眼就识破他的身份。 武林败类,就算用不光明正大的手段取他性命,正道人士也会一致喝彩。 弓满弦,箭簇直指蓝雪藏身之处。 偷偷尾随的申屠慧兔起鹘落,凌空抓住箭矢,跃到蓝雪身边,一脚将他踹入湖中。 “你们快点走!”申屠慧大声向那几个年轻人喊。 但沁凉的湖水已令蓝雪瞬间清醒过来,他像饥饿的猛兽扑向猎物那样飞窜到那几个试图将他在睡梦中杀死的所谓名门正派的年轻人身边。 弯刀劈、砍、削、挑,寒光随着鲜血一起迸发,等申屠慧掠过来试图救援,蓝雪已经结果了最后一个。 “不要杀他们” 温热的鲜血溅了申屠慧满脸。如果她不跑回来救蓝雪,这些人就不必死,所以实际上这几条人命可算是她亲手夺去的。申屠慧感觉自己的心脏像绞在了一起。好难过。 “喂”正准备说话的蓝雪的脸猛的偏向一边。 申屠慧收回一拳击在蓝雪脸上的手。 完蛋了,这下一定会被一刀砍死,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申屠慧悄悄捏紧了指节发痛的手。她真的很怕死。她真希望自己没逞什么英雄好汉。 但,蓝雪只是抬手揉了揉嘴角。 “你应该早点说。”重新上马向北而行之后,蓝雪冷不丁地说。 什么?早点说什么?申屠慧仍旧怵惕不宁。 “你不想让我杀他们。” 如果她能早点说出来他就会放他们一条生路?申屠慧不相信蓝雪会对她这么言听计从。 “是的,只要你说,我就不杀。”蓝雪像是看透了申屠慧的所思所想。 开什么玩笑?申屠慧咬咬嘴唇,心中百感杂陈。 “像你这样的大美人的请求除非我不是男人,不然我怎么可能不唯命是从?”蓝雪又挑起嘴角露出戏谑的笑容。 “那如果我叫你不要杀我的父亲和师兄们呢?”申屠慧鼓足勇气问。 蓝雪哈的一声笑出来,“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 申屠慧瞬时面色如纸。 乌鸦在半空发出刺耳的嘶鸣,蓝雪随手射出一枚飞镖,申屠慧听见身后传来重物坠地的声音,她感觉自己的眼中也有什么迫切地想要坠落下来。 之七 抵达北邙山的前一晚,申屠慧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梦。她梦见父亲和师兄们都站在河的对岸,风高浪急,她找不到渡船,她只能和他们隔水相望,南宫笃忽然出现在她的眼前,白发飘飞,双眼赤红,他向她伸出如兽爪般尖利的双手,说要开她的膛取她的心,申屠慧吓得喊都喊不出声,蓝雪一刀斩断南宫笃的头,他站在一片黑暗里,雪肤蓝眸,申屠慧发现她不得不承认其实蓝雪很英俊,简直比她的七师兄还要英俊。 “和我去西域。”蓝雪说。 什么? 申屠慧醒来,阳光有些晃眼,她过了片刻才看清蓝雪正跪立在床头,他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她的脸。 “和我去西域,申屠慧。” 申屠慧想起她七岁那年,在南方岛国的宫廷里,从那场所谓的“净化”的秘术中侥幸活下来后,她对于人生的唯一的向往,就是活下去。 “我们可以像苍鹰一样翱翔青空,自由自在。” 申屠慧闭上眼睛试图想象蓝雪所描述的画面,可是她的耳中却回响起一阵刺耳的乌鸦的嘶鸣。 之八 堆积在北邙山上的尸体都遭到了乌鸦的啄食,惨不忍睹。 申屠慧找到父亲的尸体的时候,她发现七师兄睿卿俯倒在父亲身边,双手按在他胸口受伤的位置。显然七师兄在临死前仍旧试图为师父止血,试图挽回他的性命。 申屠慧将睿卿的尸体放平。她发现他两只眼睛都被乌鸦啄去,只剩可怖的血窟窿,急忙取出丝帕,轻轻覆在他脸上。她知道的,七师兄是喜欢她的,那年除夕守岁的时候,她一转身就看见七师兄的脸,他看着她欲言又止,眼睛里又是沮丧又是无奈又是急切。 她真希望她当时曾问过睿卿,“七师兄,你想对我说什么?” 蓝雪看着申屠慧逐一找到她师兄们的尸体,用断剑掘出土坑,将他们安葬,堆石为记。 北邙山上的死尸中有一多半也是蓝雪的同门,但他丝毫没悼念埋葬他们的意思。 同门之谊什么的,只有申屠慧这种天真善良的名门闺秀才会真的相信。 天色渐晚,天空中密集的鸦群被蓝雪用飞镖杀死一半,另一半逃得无影无踪。 “我们走吧,申屠慧。”蓝雪有些不耐烦催促仍旧跪在坟堆前的申屠慧。 申屠慧转过脸,她的小而秀丽的脸上布满泪痕,她向蓝雪慢慢摇了摇头。 蓝雪终于意识到有什么事情不对了。 “申屠慧!”他看见鲜血正在染红她的裙摆,那柄被她用来挖土的残剑不知何时插入了她的肚腹。 之九 南宫笃派蓝雪偷偷潜入申屠世家将申屠慧劫走之时曾说,“面对那样一个绝代佳人,你可能会心软,到时你就好好想想你爹是怎么死的。申屠谨用诡计暗算了你父亲,他才有机会一刀斩下他的头。” 南宫笃以为自己深谋远虑,蓝雪绝对会杀掉申屠慧。 可是从见到申屠慧的第一眼起,蓝雪就没想过要伤她。 他的父亲是血魔又怎样?他对此人一点印象也没有,当他侥幸从那场灭门灾祸中逃脱时,他还不过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那个男人是人是鬼,是好是坏,他全无印象,他只知道此人传给了他奇异的体格,令他练武的时候可以事半功倍,还有他天生的好斗嗜血,怕也和这个叫血魔的男人脱不了关系。 他才懒得报什么父仇呢。 他说他想去西域,并不是因为那是他的故乡,而是因为那里荒凉又安静,他可以不受打搅地过上他自己真正想过的生活。 他想和一个他真正喜爱的女子厮守到老,再不过问武林之事。 “你为什么这么傻?申屠慧!就算你死掉你的师兄父亲也不可能再活过来。”蓝雪扑到申屠慧身边,用力抱紧她。 申屠慧费力地挤出一个笑容,她也知道自己好傻。如果可能的话,她也不想死的。 “蓝雪,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 “如果是的话,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以后你想杀人之前,请想一想我。” 如果可能的话,她真的不想死,这是申屠慧临死前最后一个念头,如果她是真正的申屠慧的话,她一定不用死,她会陪伴蓝雪,一起到天边,一直到永远。 可惜,她不是。她甚至不是个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清离,“她”其实是申屠谨所收的第十三名弟子,这么多年来“她”唯一的任务就是假扮申屠慧。 之十 当申屠谨将年仅七岁的清离领回家,说“她”就是一直被寄养在外祖家的申屠大小姐时,府中上下没有任何人起疑心。 清离出自弥望海上一个岛国。岛上物产丰富,王族崇信巫术、生活奢靡。大祭司从贫家挑来容貌清秀的小男孩,通过秘术去除他们身上所有的男性特征,然后留在身边以娱神之名供自己享乐。 清离亲眼看见自己的哥哥熬不过残酷的秘术过程,死去后被人当做死狗一样丢在沟壑。清离也亲眼看到一身夜行衣的申屠谨一剑在大祭司喉咙上捅出一个血窟窿。 “孩子,你欠我一条命,我不要你还给我,我只望日后我女儿若身遇险境,你能为她挺身而出。”清离记得申屠谨这样对他说。 当年申屠谨真的不愧为一代大侠之名,急公好义侠肝义胆,可是后来,他慢慢变了,天底下并没有那么多天生就是练武之材的孤儿等着他挑选,于是他干脆自己“制造”,清离知道,七师兄,九师兄,还有十二,都是这么被制造出来的,害他们父母双亡的根本就是师父本人。 申屠谨为了周全地保护爱女的安全,变得无所不用其极,变得丧心病狂。正如南宫笃。在南宫灵死前,南宫笃为人虽然狡黠,但行事正派,绝对无愧侠士之名,但后来他也变了。 这些人中之杰,当他们心中充满仇恨时,他们可以变得比任何魔头都要可怕。 所以,清离必须让自己死去。他不想给蓝雪机会发现他真正的身份。 清离怕心性偏激的蓝雪会更加剑走偏锋,清离怕他成为第二个血魔。 当然,也许生性不羁的蓝雪根本不会在乎清离的不男不女,也许他只会为他的遭遇感到痛心,可是清离不能冒这个险。 因为当你真的深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无所不用其极地确保他的安好。 北邙山惨祸之后,蓝雪自江湖上消失。西北边域多了一个孤独的行者,雪一样白的皮肤,天空一样蓝的眼睛,还有雪一样白的一头长发。蓝雪余生再也没有杀过人,因为他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女子对他说过,你杀人前能不能先想一想我。 之十一 申屠谨和弟子们离开后,老管家也走了。 厨娘也催促小燕动身。小燕不肯,“老爷说过他们还要回来的。” 除了老爷,小燕心中最盼望的是申屠小姐的归来。小姐待她一贯极好,她再怎么顽皮,小姐也不会生气,有时她偷偷试穿小姐的衣服,但申屠慧见了仍是宛然一笑,还说,小燕穿上比我更好看。 小燕一直都记得小时候有一次陪小姐去后山赏新开的桃花,她四处乱走,不知怎么一脚踏空,就要往山坡下滚去,小姐纵身扑过来,一把抱住她。 小燕看到小姐脸上被树枝刮出的血痕,她真的想不明白,小姐怎么好像把她的安危看得比她自己的还重要。 “你没事吧,小师妹。”申屠慧脱口而出。 “小姐,你吓糊涂了吧,我哪里是什么小师妹。”小燕嘻嘻笑道。 小燕终于在养母的劝说下离开了已然空寂的申屠世家。厨娘没带什么行李,只有老爷临行前赏赐的两个包袱。她见到那些陆续离开的仆人们走前都获赏一个或大或小的包裹,里面装的都是银锭,她猜老爷是看在她肯留到最后、忠心可表的份上,所以赏了她两包袱的银锭。可是打开一看,胖厨娘彻底傻了眼。一边是满满的一包袱金叶子,另一边则是各色宝石,在简陋的仆人房里散发着璀璨的光辉。 这么多钱,别说她和小燕以后一辈子吃穿不愁,她们还能买个大屋子,也雇上一堆下人服侍自己。 厨娘想不通老爷为什么如此慷慨,正如她想不通十八年前某天,老爷忽然抱来一个襁褓中的女婴,说是外面拣的,他不方便抚养,问厨娘愿不愿意收养。 厨娘是个寡妇,没有自己的孩子,对这个从天而降的小女孩当然爱若珍宝,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个所谓的弃婴竟然会是家主人的亲生女儿。 没有人能料到申屠谨竟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养在身边却不相认。 为了确保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安稳的人生,申屠谨不动声色地陪南宫笃演了十八年的戏,赔上了另外十三个无辜孩子的人生还有他们的性命,最后自己也以一死彻底了结这段旧怨,而关于这一切,真正的申屠慧永远无从得知。 ☆、听剑少年 之一 莫离忘说,每个孩子都可以听见剑的心,但像小山你听得如此清楚的,我生平未见。 小山龇牙咧嘴地笑开了,别提多得意。 铸剑室是莫离忘的私人禁地,全谷的孩子,只有小山一人可以自由进出。他还未有淬洗缸高的时候,就已经获得了协助莫离忘铸剑的资格。 “怎么样?”莫离忘问,他踩在小杌子上,一手捏锤,一手持剑,汗流浃背。 “还缺一点风。”小山说。 莫离忘急忙跳下小杌子,用力鼓了鼓风箱。 “现在怎么样?” 小山很凝重地皱起眉头,“说真的,再加一口吐沫吧。” “吐沫?”莫离忘犹疑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朝剑身唾了一大口白色唾沫。 嗞啦嗞啦。 “这下全好了!”小山拍手笑起来,莫离忘将新铸的剑抽起,剑身映着子时三刻的月光,放出湛湛的光来。 “好剑!”莫离忘情不自禁地赞。 小山却收起笑容,“嗯。我想这是一柄有点啰嗦的剑。” 莫离忘怔了一下,哈哈哈哈大笑起来。不久后,这柄被小山评价为有点啰嗦的剑,被鼎剑阁出重金购走了。 之二 小山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姓什么,就像谷中别的孩子一样。 他们都是被莫离忘捡回来的。莫离忘不怎么识字,取名就随物而赋,小山小河小树小鸟小天小云小花小草……不分好坏与彼此,他们都是莫离忘的孩子,他们也都是天地间的孩子。 就连他们住的地方,也叫“小铸谷”。 莫离忘每年出谷的时候不多,每次回来只带三样东西:铸剑的订单,上面写着用材尺寸重量;磨损的剑,修复后不久,自有人前来诚惶诚恐地捧走;再有就是弃婴,刚来的时候,都是小小的,裹在襁褓里,但长呀长呀,就长到小山这么大,懂得了问我从哪里来?我的爸爸妈妈在哪里,叫什么?我到底应该姓什么? 莫离忘是天生的侏儒,所以喜欢和身材同他差不多的孩子玩在一起。莫离忘从不要孩子们叫他爸爸,“管我叫莫离忘!”当孩子们长大,变得比他还高还壮,莫离忘面对他们时的笑容,还是很慈爱温暖。小山据此断定,莫离忘是个好人,所以小山胆敢缠着他一再问:“莫离忘,我的爸爸呢?我的妈妈呢?” 莫离忘答不出来,他看小山那么难过,就安慰他:“小山呀,你爸妈可能死了。” “不,我不相信我爸妈死了。” “小山呀,你爸妈可能不要你了。” “不,我不相信我爸妈不要我了。” “小山呀,有的人注定要自己陪伴自己长大,就像有的剑注定会断在剑炉里,没有道理可讲。” “不,我不相信。”小山绷紧脸,坚持着。“我要去找我的爸爸妈妈。” 莫离忘吓了一大跳。“你去哪里找?” “去那个叫江湖的地方。” 之三 莫离忘是天下第一铸剑师,不可避免地与江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小山根据之前十年的生命经历,将“江湖”总结为这样一个地方:那里有一柄柄剑,一场场比武,一回回盛宴,一次次厮杀,一道道断裂。总是新铸的剑被买走,断毁的剑被送回。小山并不喜欢那个叫做江湖的地方,但是为了找到爸爸妈妈,他必须去江湖,因为他是在江湖中出生的孩子。 在某个秋高气爽的早晨,小山终于离开了小铸谷,涉足江湖,找寻父母。 走到中午的时候,小山饿得站都站不直了。他什么吃的也没带,只好蹲在街边,对面是个铁器铺,靠着墙摆放着一些破旧的兵器,刀枪剑戟,什么都有。 小山生平第一次尝到挨饿的滋味。他想,原来挨饿是这样辛苦的事情,又想,也许再饿上几顿,就能找到自己的爸爸妈妈的,小山也就不觉得那么难受了。对面那个铁器铺的生意颇为冷清,好半天才有一个镖师装扮的人走入铺内,挑了一把剑。小山蹲在对街,忍不住说:“不,不要碰这柄剑,它正在睡午觉。这是一柄很累的剑。” 铁器铺老板气得要出来驱赶小山,那位镖师哈哈一笑,说:“算了,我又不会听一个孩子的胡言乱语。”说完拎着剑走了。铁器铺老板想到方才那笔生意差点儿被搅黄,气不过,跨过街来,拽起小山的耳朵,要揍他。 老板的大手被另外一只手格档住了。那只手苍白修长,很干净,小山顺着这只手看上去,看到了一张藏在蓬乱头发间的脸。 之四 慕容笑牵着小山的手,领他走到不远处的面铺。行走间,有风起,遮在他脸上的发丝被短暂地吹开,小山发现他有一张很好看的脸,脸色和手的颜色一样,苍白如雪,眼珠子漆黑,像一角很黑的夜空,没有星星没有月亮的夜空。 慕容笑请小山吃了一碗热腾腾的阳春面,开口道:“小朋友,你说话很有意思,一柄很累很累的剑?”他模仿着小山的腔调,说完自己笑开了,笑声艰涩,像很久不发出声音的乐器再一次被奏响。小山实在太饿了,只顾埋头扒面,吃得满脸是汗。终于吃完一碗面,他抬起头抹抹脸,这才发现慕容笑早已经走得不见踪影了。 小山用力在心中记下,这个人腰别一柄乌鞘的剑,下次要是再看到他,一定要告诉他,他的剑有话告诉他。 慕容笑是杀手,一手快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些年,他披发蔽面,不苟言笑,醉生梦死。有了钱,他就去喝酒,去赌钱,去做一切不该做的事情。钱花光,他就再去接单杀人,用别人的命来赚取供他醉生梦死的酬金。 他再见到小山,是三个月之后。小山因为模样讨喜,被街头卖艺的武班收留,敲锣揽客托盘讨赏。小山在场子里转动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很是讨人欢喜和怜爱。 慕容笑看到了小山,立即想起他说过的那句“这是一柄很累的剑”,脚步不由止住了。小山急忙追过来,气喘吁吁地揪着慕容笑的衣摆,说:“因为你请我吃了一碗面,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 慕容笑见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忍不住点点头。 “这柄剑,”小山指着慕容笑别在腰后的乌鞘长剑,“它受伤了,很重很重的伤。” 慕容笑急忙解下剑,捧起来察看,可是,剑身一点豁口、一道裂痕都没有呀。 “它是替你在伤心。”小山很认真地补充道。 慕容笑猛地倒抽一口气,像是勃然大怒,又像是无比哀伤。他静默了一会儿,终于弯下腰,对小山说:“你看出它受伤了,那么,你能治好它吗?”话问完,慕容笑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笑,真是病急乱投医,他竟然向一个街边流浪的小孩子讨教求助? “我可以试试看。”小山竟然这样回答,同时双手向上摊开,伸向慕容笑。那是请求接剑的姿态,慕容笑略略犹豫,将剑交付给他。 小山握住剑,又说:“你抱我起来。” 童声稚嫩,慕容笑哭笑不得,自己怎么会被个小孩子耍得团团乱转?“我抱你起来你就能治好我的剑?” “当然!”小山的口气无比笃定,就像在说天上的云可以摘下来当被子盖。 慕容笑很想夺了剑转身离去,但最后却还是依照小山的吩咐,将他抱起。小山的耳垂擦过他的面颊,软嫩的触感在慕容笑心底激起温柔的涟漪,他在黑暗中沉沦太久,早忘了世间还有阳光、小孩、花朵这样可爱的事物。 “窸窸”一阵细响,慕容笑感觉睫毛上一痒,总被发丝遮掩的视线陡然清晰起来。小山竟然用他的剑割去了他用来遮掩面容的乱发。慕容笑恼羞成怒,咚地放下小山。 “你就是这样治我的剑?” 小山既不害怕也不慌张,双手托剑,朝上一举,等慕容笑来接。“治好了,你的剑说,你们可以回家了。” 七年前,慕容族最英姿风发的笑少爷,在一次习武时失手误伤了自己的父亲,负疚之感逼得他不得不离家出走,沦落为黑道杀手。这七年,他无时无刻不思念自己的家园,却不知应该如何回去,用什么面目回去。小山用他的剑割去他用来遮面的发,分明是在告诉他,他就这样回去,用他的本来面目。 纷乱如麻的心结,被这样举重若轻的一割,理出了最简单明晰的头绪。 小山又说了一句话,那一瞬间,慕容笑开始相信小山真的可以听见剑的心声。 “你的剑说,你的父亲病了,他一直在呼唤你的名字。” 之五 慕容笑洗心革面,浪子回头,背负重绽清湛光芒的宝剑,返回宗族,继承家业。他还劝说小山留在慕容山庄。 “你还是个小孩子,四处流浪太危险了。” “我不怕危险!我要找到我的爸爸妈妈!”小山握紧双拳。 “你爸爸妈妈在哪里?”慕容笑想,如果小山能说得出大致的地址,他也许可以帮得上忙。 “他们住在一个叫江湖的地方。”小山十分认真地回答。 慕容笑失笑,“孩子,你知道江湖有多大?” “知道。但只要我一步步走,就一定走得到。” 慕容笑哑口无言。只要一步接着一步走,再远的地方都走得到。 小山又开始流浪。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走了多久,他只知道他每多走一步,他和爸爸妈妈之间的距离就更进一步。 一天,小山遇到一位流浪剑客。 大小两个衣衫褴褛的蓬头鬼面面相觑。 大蓬头鬼对小蓬头鬼吆喝:“去去去,我马上要和人决斗!” “我知道!你的剑告诉我了。”小山抓了抓痒得要命的头皮。 “我的剑告诉你的?”腰配一把三尺长剑的大蓬头鬼嘎嘎嘎大笑起来。 “嗯,它还告诉我,你经常不开心,因为你比武老是输,你一输就拿它撒气,砸它、摔它。” 大蓬头鬼瞠目结舌。他的名字叫蓝杉,自幼痴迷剑法,本身天赋也极高,自创一套“银练十九式”,施展起来气势如虹,仿若急瀑直下三千里。但蓝杉这一辈子落魄到极点,比武从未赢过。 “你的剑还要我告诉你,好多事情,是你做不到,而不是它做不到,所以你不该拿它撒气,根本不关它的事。”小山凝视那柄锈迹斑斑的剑,觉得很难过。 “闭嘴!” 一骑快马飞驰而来,笃笃的马蹄声越来越响。 “小孩,滚一边去!刀剑无眼!”蓝杉横剑在胸,进入决斗状态。 小山仍在可怜那柄剑,“求求你,别再拿它比试了,它跟你这么多年,饱经沧桑,再比,它就要断了!” 蓝杉一掌推开小山,这一掌力道很大,小山晕了过去。等他悠悠醒转过来,只见蓝杉一个人盘腿坐在地上,脸上的表情古怪之极,像在哭,又像在笑。 “我赢了?我竟然赢了?我赢了?”败了一生的蓝杉终于赢了这次比剑,且赢的是江湖十大剑客之一的“昆仑剑”。一个剑客的荣耀,至此已是巅峰。 蓝杉捧起自己的剑,以无比轻柔的手势擦拭着。在他最落魄沉沦的时候,只有他的剑对他不离不弃,所以他所有的荣光,都想与它分享。 但,“嘎——”,轻微一响,剑断了。 “不,不!不!”蓝杉托着断剑惨叫起来。为什么在他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好好地善待它的时候,它却断裂了? “你们大人们有时候真的很笨,”小山忍不住说,“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么,拿出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换来的只是心中一个大洞。” 蓝杉凄然冲小山一笑。“你说得对!”他说完,竟用断剑向自己的胸口插去。剑在人在,亡人亡,这是一个剑客第一次握住剑柄时就许下的承诺,也是最重、最大的承诺。 “不要呀!不要呀!”小山大喊起来。“我会补剑,我会的呀!” 之六 小山跑到路边求助,遇到一位好心的行商,蓝杉获救。 好心的行商名字叫李弗敦,专营绸缎买卖。 小山一看见李弗敦就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张很好看的脸,还有一双乌黑溜圆的大眼睛。 小山也有一双乌黑溜圆的大眼睛。 蓝杉醒来后向小山致谢,小山说:“如果没有李叔叔,我可救不了你,李叔叔动用了千年人参为你续命呢。” 蓝杉就问:“那个李叔叔在哪里?我要向他道谢。” 小山手一指,“那里!” 蓝杉顺着小山手指的方向,看到了正往屋里走的李弗敦。“沧浪剑!”蓝杉大喊起来,脸上全是他乡遇故知的欣喜。 李弗敦一脸的茫然。 “你不记得我了?” “我……” 小山发现总是笑眯眯的李叔叔的脸上忽然流露出很哀伤的神色。 “我曾在十多年前摔下山崖,虽侥幸不死,但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李弗敦说。 “你曾是大名鼎鼎的沧浪剑呀,我们在鼎剑阁试剑厅一见如故,我们在月下喝酒,在竹林舞剑,还有眉奕,多可爱的姑娘,我还记得你说你很喜欢她,后来怎么样了?你们在一起了吗?”蓝杉将往事一桩桩说出,试图唤醒李弗敦的记忆。 李弗敦哀痛地几乎流泪,“为何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为何?” 一直默不做声的小山走过去拉拉李弗敦的衣袖,“李叔叔,你有没有剑?若你有剑,我就能发现你是谁。” 李弗敦迟疑地从腰间取下剑鞘上雕金嵌玉、装饰得极其华丽的宝剑。 小山用双手托了托,很肯定地对李弗敦说:“叔叔,这不是你的剑。” 那天晚上,小山睡着之后,蓝杉喋喋不休地向李弗敦说,小山这个孩子实在天赋异秉,他要带着他遍访名师。假以时日,小山必成天下第一剑客,名动江湖,人人称羡。 “可惜他志不在此,他对我说,他不要做剑客,他不要当天下第一,他不要人人称羡,他只要找到他的父母,和他们在一起。”蓝杉又说。 李弗敦的心中不知为何轻轻一恸。“蓝兄,我有一件旧物请你帮我相看相看。” 李弗敦取出一柄包在灰色绸缎内的剑。剑身乌沉,有菱形刻文,形制古雅。 “这就是弗敦兄当年所用乌夜剑呀!”蓝杉道。 “果然。”李弗敦陷入沉思。十一年前他失足坠崖,醒来后这柄剑就在身边,但他完全想不起来这柄剑是不是自己的,直到小山今天帮他听剑,很肯定地告诉他日常的佩剑根本不是他的剑。 “小山这个孩子好古怪,好古怪。”李弗敦有种感觉,他冰封了多年的记忆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现而慢慢地融化。对此,他既有点期待,又有担忧,因为他不知道他到底忘掉了多少重要的事情、重要的人。 之七 鼎剑阁阁主萨孤千里迢迢赶来李弗敦的锦绣山庄,原来不久前慕容笑去鼎剑阁做客,向萨孤提及了小山,说他有辨剑之能,能听见剑的心。萨孤爱剑成痴,于是想尽办法打探到小山的下落,立即带着鼎剑阁内最名贵的二十七把宝剑马不停蹄赶来见小山。 萨孤在江湖上很有名头,李弗敦自然殷勤款待。 “萨阁主,您风采照人,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李弗敦寒暄道。 “李员外客气了。”萨孤拈了拈花白的胡须,深深看了李弗敦一眼。 客套完毕,萨孤将二十七柄寒光湛湛的宝剑一字排开,对小山招招手。“来,孩子,你来听一听。” 小山将剑拿起一柄柄听。 “它说,它曾被人藏在鱼肚子里。” “它说,它很难过,因为女主人为了铸造它,跳进了剑炉。” “它说,有人曾举着它宣布六国一统。” …… 小山逐一说出名剑的来历,在座众人都吃惊地瞪圆了眼睛。小山拿起最后一柄剑,这柄剑叫齐眉剑,是鼎剑阁的镇阁之剑。当年鼎剑阁有歹人潜入,萨孤的养女眉奕为了保护齐眉剑不被贼人抢走,曾把它紧紧抱在怀里,伤及双臂,血流如注。 哐!齐眉剑自小山手上跌落。 众人不解,此剑轻灵,一点也不重呀。 “妈妈。”眷恋的呼唤自小山口中轻轻逸出。“妈妈!”他指着齐眉剑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 之八 萨孤离开后,小山缠着李弗敦和蓝杉带他去鼎剑阁。小山坚持说,只要跟着那柄齐眉剑,他就一定能找到妈妈。 李弗敦和蓝杉拗不过小山,带着他偷偷潜入鼎剑阁,但还没找到齐眉剑就被萨孤发现。萨孤一口咬定他们是来偷剑的,与李弗敦蓝杉缠斗在了一起。 萨孤的绝学“殇之剑法”十分厉害,李弗敦和蓝杉联手还是打不过他,李弗敦的剑甚至还被折断。情急中,小山忽然对着萨孤手中的长剑喊: “啰嗦剑,你还记得我么?要不是我在紧要关头吐你一口吐沫你都炼不成呢!啰嗦剑,我不是来偷剑的,我只是来找我妈妈的,你能不能放我进去?” 萨孤手中的剑似乎听懂了小山的话,剑身一个角度古怪的弯折,只见萨孤捂着受伤的左臂惨叫一声,右手握着的剑也跟着飞脱出去。 萨孤无法置信地看着小山。 小山很认真地对他说,“你瞧,连剑都是懂得分是非好坏的。” 制服萨孤之后,小山在藏剑室找到了齐眉剑。 “快点告诉我我妈妈在哪里,求你!求你!” 齐眉剑咄地直插地下。 小山他们这才知道藏剑室下面还有个密室。 李弗敦率先下去,小山紧跟着他,蓝杉断后。 叮叮叮,一串锁链的轻响,一个美丽的女子迎着脚步的声音转过身来。 她正是萨孤的养女眉奕。 眉奕一看到李弗敦立即认出他,她虽然被常年禁锢在这黑暗的地下密室里,但李弗敦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呀。 他是她的丈夫呀! 李弗敦取出贴身而藏的乌夜剑,准备劈断拴缚眉奕的铁索,眉奕在这时看到了站在李弗敦身后的小山,黑溜溜的大眼睛顽皮又可爱的模样,简直就是李弗敦的小小翻版。小山也在同一时刻看到了李弗敦的乌夜剑。 “我儿!” “爸爸!” 李弗敦听到了眉奕和小山叠在一起的呼唤,尘封多年记忆终于如同决堤的水,顷刻间涌上心头。“眉奕?!小山……小山是我的孩子?” 一家人,离散十一年,终于团聚。 尾声 小山听剑的神奇本领,正是继承自他的母亲——眉奕。眉奕是个孤女,爱剑成痴的萨孤无意间发现了她的天赋,便收她做了自己的养女,帮他辨剑。 十一年前,眉奕与李弗敦相爱成婚。萨孤不想失去这个培养多年的辨剑工具,于是设计拆散新婚不久的李弗敦和眉奕,又将刚刚出生的小山偷偷送走。 萨孤将眉奕用铁链锁在深深的地下室里,骗她说她的孩子诞下即死,已被埋于三尺黄土之下。但眉奕不肯相信,她利用每次辨剑的机会向宝剑们倾诉一句话—— 孩子,妈妈想你。 在江湖中,在每场厮杀、每场决斗中,当一柄剑遇上另一柄剑,不管它们是否在进行生死之战,它们都会把这个口信传递出去。 所以身在小铸谷、从未见过亲生父母的小山坚信,他并没有被抛弃,只要他鼓足勇气,一步一步找下去,他一定能找到他的爸爸、他的妈妈,他的幸福。 ☆、魏晋名士在纽约 之一 兰亭雅集 永和九年,暮春之初,会稽山阴兰亭。 众名士环绕曲水而坐,满斟的羽觞随水而流,流到谁跟前,谁就即兴作诗一首,诗不应景者、句不全者、不得句者,均须领罚,罚酒三杯。 萧近欢诗才本来极好,但是个酒蠹子,屡屡装作做诗不成,几圈饮下来,面红眼饧,起身到旁边竹林下小解,此时王羲之提起鼠须笔,在铺展好的桑蚕纸上即席挥墨,写下兰亭集序第一句: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众人观笔势纵横,一起叫好。 萧近欢急着过去看热闹,脚下一滑,跌倒了,头磕在林间一块大石上,他立时昏死过去。 之二唐人街大□□ 再醒来,头痛如裂,萧近欢抬手朝头上摸去,却摸到一只脚,一只穿着古怪鞋子的脚。 “哎呀,不好意思,我扶你起来。”那只脚挪开了,一张脸探过来。 魏晋时代的名士,最是嗜美成性,面对这张长得很刘伶的丑脸,萧近欢不免作呕,秽物没呕出,却闻到自己口鼻内冒出的浓烈酒气,萧近欢这才想起自己是喝醉了,又在青苔上滑了一跤跌倒了。此刻还趴着呢。萧近欢急忙爬起来,掸掸衣服,举目一望,兰亭没有,曲水没有,流觞没有,王羲之没有,所有名士都没有,甚至连清爽扑面的空气都没了!萧近欢大惊失色,一头火红的狮子摇头晃脑直逼过来,萧近欢吓得不轻,转身就跑,那个长了一张丑脸的年轻人不得不拔足跟上来。 “你怎么了?是不是脑子被踩坏了?我带你去医院!” “什么怡园?”萧近欢听不懂,同时不免佩服这个丑脸青年的胆色,看来也是个同道中人,猛狮逼近面不改色,真名士也。“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这样吵闹?狮子也在街上乱跑?” “这是唐人街呀!中秋街会呀!” 萧近欢听不懂,除了“中秋”这个词。“什么唐?” “你跑这样快干么?好像有警察追你。” “什么井?”萧近欢又听不懂,“怎么人人都不避狮子?”难道这里的人都是傻大胆? “为什么要避?那又不是真的。” “假的?!”萧近欢转念一想,就算是梵僧带来的佛像画上也没见过红色的狮子,这才停步,“为何有人扮假狮子?”萧近欢发现了狮身下的人足。 “庆贺中秋呀。”丑脸青年很有耐心。 不必躲狮子了,萧近欢这才仔细观察所处的地方,只见一条极阔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有舞大旗的,有踩竹竿上的,还有不少人坐在装饰的花里胡哨车不像车不像船的东西上一边傻笑一边拼命挥手,萧近欢看不太明白,百戏他观得多了,没见过这样的。 丑脸少年也借机上下打量萧近欢,忽然下定主张一样,扭头将他拉到僻静处,萧近不解其意,丑脸少年贴上来低语,“你偷渡的吧?不怕,跟我走。” “什么偷?”萧近欢又听不懂,“我什么也未偷呀!” 之三李晓喻 李晓喻今年刚满十六岁,但已经上了大学。他就是那种美国人所谓的“GIFT KEDS”。 李晓喻是第二代移民,父母在美国中部一所城市经营着一家中餐馆,生意相当不错,能挣到钱,但十分繁忙,所以虽然非常舍不得,还是不得不让儿子孤身一人到异地求学。 在纽约,李晓喻和他的小舅住在一起,小舅最近被公司短期外派,所以李晓喻可以顺利地将萧近欢带回家中,没有受到任何盘诘。 李晓喻不知道萧近欢是从哪个山坳坳里跑出来的原始人,怎么能无知到那种程度。看见他住的高层公寓,说,“天啦,你怎么能住在半空?”给他可乐喝,他哇一口吐出来,说“这酒馊啦?”让他暂时睡沙发,他啧啧称奇,“天下还有这么软的卧榻。” 卧榻?! 更可笑的是,他带萧近欢去卫生间告诉他冷热水的开关,莲蓬头冲出水的那一刻,萧近欢眼睛都看直了。 李晓喻找了几件小舅准备捐掉的衣服要萧近欢先换上。“你不能穿成这样出门,现在又不是万圣节。还有你的头发太长啦,要剪掉。” 李晓喻也是直到萧近欢洗完澡才发现这位老兄的头发竟然已经拖到腰上了。 “剪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断发?万万使不得!”萧近欢严词拒绝。 李晓喻哭笑不得。他六岁时被父母从老家接到美国,现在中文还不及英文流利,萧近欢半文半白的措辞让他听得很头痛。 决定收留萧近欢,帮他逃过移民局的拘捕,除了出自一片好心,也是因为李晓喻实在太寂寞了,寂寞到看见路边流浪的小猫小狗就很想抱回家养,但这里的房东不许养宠物,那么退而求其次暂时“收养”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大叔也是好的。说实在的,李晓喻第一眼看到萧近欢就觉得他长得有些像他老爸,他虽然矮矮丑丑的,但他老爸可是又高又帅,也是像萧近欢这样逢人就笑,不管遇到什么棘手的状况也不会手足无措,就像萧近欢眼下一样。虽然对很多现代化的新奇玩意感到陌生,老是一惊一咋,但听李晓喻解释了用途之后,萧近欢马上就能平和地接受,随后就会弯起眼睛笑起来,慨叹一声,匪夷所思呀。 刚刚偷渡来的人呀,不该像过街老鼠一样又畏缩又可怜么?李晓喻想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在旧金山入境,爸妈为了纪念那个时刻还特意给他在机场拍了照片,照片中的李晓喻满眼都是就要漫出来似的惊惶,可他那还是合法入境呢。 六岁的李晓喻惧怕这个无论什么看起来都是那么陌生的国度。并且这种陌生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淡化。 时至今日,虽然在外人看来十六岁的李晓喻已经在这里取得成功了,已经彻底融入了,只有李晓喻自己知道,那种生硬冰冷如巨石般的隔阂感一直都在。 李晓喻本来还想和萧近欢聊上几句,但这位老兄往沙发里一窝就立即扯起鼾来,睡得不知多沉实、多安稳。 之四神奇的萧近欢 也许因为涉世不深,李晓喻从没想过萧近欢可能是个坏人。而萧近欢住下来的这十多天里也没任何“不良”的举动,比如偷拿点钱什么的。事实上,当第一次李晓喻递给萧近欢十美金要他放在身边备用时,萧近欢还很荒谬地问,“这是什么画?这种尺幅?还有这种墨色不好调吧? 李晓喻是个很有计划性的孩子,他想到小舅回来后萧近欢势必要离开,那么耽误之急一定要让他学会简单的日常用语,这样等到他不得不出去谋生的时候,他也能相对找一份较好的工作。 李晓喻找来一些入门的英语教材,又教会萧近欢怎么开关电视和换台。 五天后,真的,仅仅是五天后。 李晓喻被闹钟叫醒后,迷迷糊糊爬下床,萧近欢探进头来问,早餐要吃什么? 李晓喻说,我喝杯果汁就行了。 不来个烤面包或煎鸡蛋么? 等李晓喻意识到萧近欢一直在和他用英语对话的时候,他所有的睡意都被吓跑了。 “你、你原来会英语呀?!” “我不会呀。我原来只会梵文。”萧近欢本来有点想炫耀一下自己在梵文上的造诣,可是看到李晓喻已经目瞪口呆的样子,只好暂时忍住。梵文说实在的那可真是不好学,他特意住到庙里跟着译经的大和尚们学了两个寒暑才算小有所成,李晓喻要他学的这个什么英文,那可真是容易之极,a piece of cake。 一直被人视为“GIFT KIDS”的李晓喻虽然为人并不骄傲,但心中对自己的天赋也是暗暗感到得意的,之前萧近欢那些怪怪的举止总让李晓喻疑心他可能是智力上有什么问题,现在,李晓喻不由对这位大叔刮目相看了。 之五 萧近欢的第一份工作 除了语言能力,萧近欢的适应能力也大大出乎李晓喻的意料。一个本来连高楼都没见过的人,看见烤面包机跳出面包会吓得向后一跳的人,不懂怎么拧开盒装牛奶的人,大半个月后竟然学会了用电动剃须刀刮胡子,用吸尘器吸地毯,用平底锅煎培根,甚至还有了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 更神奇的是,有一天李晓喻从学校回来,发现萧近欢不见了。正忧心如焚的时候,他施施然回来了。手里抓了一袋不知什么东西,一屁股坐倒在沙发上,向李晓喻慨叹,“你们这儿车不用马拉都能跑那么快!!” “汽车。”李晓喻小声纠正。他仍处于震撼的状态,纽约这种大都市,他来这么久都还不敢乱跑。萧近欢哪来那么大的胆子。不过也算他厉害,逛完一圈,还能找到回家的路,安全回来。 “我出去看看有没有合适我干的营生。” 过去萧近欢是一直靠祖产过活的,但来到这里,一茶一饭都靠李晓喻供给,对方不过是个大孩子,萧近欢很过意不去。 当然有。李晓喻想。他听小舅说过纽约的实际人口其实是统计人口的两倍,多出来的那一半都是非法居留的没有身份的人,就和萧近欢一样。这些人为了留在纽约,再脏再苦再累的活都肯干。 李晓喻可不愿这个越相处他越喜欢的大叔去遭这个罪。“我们在一起想想办法。”李晓喻这样宽慰萧近欢,其实他能有什么办法,他每天不过是学校——家两点一线。也许等小舅回来了,可以求求小舅。 “对了,你看看这是什么?”萧近欢将手里那一小袋东西托给李晓喻看,他在街头乱晃的时候人家硬塞给他的,不要都不行。他在回来的路上闲着无聊读了袋子上印的英文字,好像是说可以涂在脸上让皮肤光滑的,那岂不是和他们那儿用的桃花膏是一样的东西。 “这是面膜。膏状的。” “你们这儿的人也爱用这个?” 当然,不过都是女人爱用而已。李晓喻有点不敢相信地看着萧近欢拆开那个小袋子然后挤出面泥,以非常娴熟的手势涂在了自己的脸上。用完之后还以非常专业的口吻点评着,“不怎么好用,比我自己调配的香膏可差远了。” 在萧近欢的解释下,李晓喻勉强接受了“在他们那个地方有地位的男子要悉心打扮敷粉点唇后才能出门”的诡异风俗,还有“在他们那儿男人的美貌和女人的美貌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这种奇特的社会风气。萧近欢还说只要给他合适的材料,他马上就能配得出非常好用的香膏、口脂和香沐。虽然半信半疑但第二天李晓喻还是抽出时间陪同萧近欢去了中药房和花草集市,买了他需要的东西。 萧近欢兴兴头头忙碌的时候,一个想法在李晓喻脑海中成形了,纽约这里他最熟的就是唐人街,那里有不少美容院,如果萧近欢真的能做出他声称的那种效用极佳的护肤品保养品,他们很可以直接拿到美容院去推销呀。 因为这样,萧近欢的到了他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和李晓喻设想的略有出入。按计划去美容院推销的时候,老板娘对这种HOMEMADE的产品心存疑虑,因为如果顾客用了有不良反应她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萧近欢马上提议她亲身试用一下。 “这、这怎么用呢?” “我教你!”萧近欢马上亲自动手,在老板娘脸上又是涂抹又是按摩,老板娘惊喜了,“你这按摩手法,哪儿学来的?” 萧近欢娴熟而独特的面部按摩手法受到了大大的赏识,当场被雇用为美容院高级技师,老板娘要求他将他的独门手势传授给店中所有的小妹。 彻底呆掉的李晓喻感觉自己的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滚出来了。 之六在纽约大胆游荡的萧近欢 萧近欢问李晓喻,为什么他除了去学校,其他时间差不多都窝在家里。 李晓喻有点不好意思,对萧近欢解释,这叫“宅”,现在很普遍的。 这次轮到萧近欢半信半疑了,“这样足不出户,你是有什么玄理要参透么?” 玄理?参透?拜托,他才十六岁,学校里的功课对他而言完全不成问题,但是他根本没有朋友,就算想出去玩都不知道该去哪里。 甚至他连怎么玩都不知道,除了打游戏、看YOUTUBE,上FACEBOOK。 萧近欢挠挠头,他是闲不住的,在家乡那会儿,就算只能骑驴,他也要游历名山大川,孔子都还要周游列国呢,何况吾辈?更何况在这个神奇的地方不靠马拉的车都能跑得飞快。熟悉了纽约城里各式各样不可意思的交通工具之后,萧近欢再也按捺不住,一得闲他就要“寻奇探幽。” 李晓喻为此忧心忡忡,一再劝阻,“纽约很多地方都好危险的,不能乱去的。” “危险?遇到流匪散兵的追击,那才叫危险,路遇饿狼猛虎那才叫危险。”萧近欢不以为然。朝夕祸福,无可预料,因此裹足不前,未免可笑。 萧近欢其实很想拉着李晓喻一起出去“游历”,但强人所难这种事,真名士是绝对不会做的。所以虽然在这件事上萧近欢和李晓喻大有分歧,但他们仍旧能在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李晓喻也渐渐习惯了萧近欢经常晃荡到很晚才回家,两人一起到露台“登高眺远”,萧近欢会和李晓喻分享他在纽约城中游走的所见所闻。 “这里的人会聚到一个小暗屋子里喝酒,那么多客人,酒保就却只有一个。” “我真不敢相信山海经里记载的怪兽的骨骼这里也有人保存!” “我看到这里很多墙壁上都有色彩缤纷的图像,我们那儿的画像砖用色构图从来不敢这么大胆的。真是受教了。” “今天我坐了一艘巨大的船去看了一个庞然的雕像,这得多少工匠花费多少时间才能完成?” “我看到有人用个木架子支个板儿在路边给人画容像,收益很不错,改天我也去试试。” 李晓喻原以为萧近欢只是随口说说,直到他在网上上看到一段热门视频。 长发束成马尾的萧近欢端坐在路边,手里握着蘸满墨水的毛笔,略一凝神,便画出坐在对面的顾客的轮廓和五官,虽然不似炭笔素描那样逼真写实,但相当传神。 上传视频的人将其称为“中国卡通”。 坐在电脑前的李晓喻不知道多么为萧近欢感到骄傲。 李晓喻接到小舅的电话,说工作进展不太顺利,他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回纽约。虽然心中也颇为想念小舅,但李晓喻还是感到莫名的开心。小舅不回来,萧近欢自然就可以继续在这里住下去。 之七越来越神的萧近欢 李晓喻忍不住替萧近欢计算了一下,他在美容院的薪水加上街边画像的收入,再加上美容院老板娘开始向相熟的客人推销萧近欢自制的美容产品所能分到的提成,萧近欢现在每个月的进账足够他在纽约一个还算不错的街区租一套房子,并且衣食无忧。 就在李晓喻为了萧近欢这样一个外来人可以在这么短时间凭借自己力量在纽约立足而惊叹不已的时候,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并且是接二连三地发生。 萧近欢自制的美容品不知怎么被一家跨国化妆品公司发现了,他们辗转联系到萧近欢,出重金想买下他的专利权。 萧近欢去李晓喻就读的大学参观的时候,随意闯入了一个公开讲座,那位教授当时正在讲中国道家的起源,萧近欢听得兴起,大声提了几个问题,金发碧眼的教授一个也答不出,人家也不生气,做完讲座追着向萧近欢讨教,后来还特意将自己正在写的论文送到李晓喻家里,希望萧近欢指正。李晓喻GOOGLE了一下对方的名字,竟然是一位在国际上都赫赫有名的汉学家。 萧近欢在街边画像的时候和一位亚裔客人闲聊了几句,没想到相当投契,两人一见如故,从街边一直聊到李晓喻家里。 基本上从无外客来访李晓喻忙着端茶送水,然后坐在一旁听萧近欢和那位客人中文夹杂地大谈特谈,“司马迁”“汉武帝”“史记”这些字眼频频冒出来,插不上话的李晓喻瞅着那位气度儒雅的客人,越瞅越觉得眼熟,“啊、啊,你不是那个”超级有名的大导演么! 没料到电影圈中重量级人物会出现在自己家客厅里的李晓喻惊得连话都说上来了。 如果他到学校里炫耀一下某某某是他家的座上之宾,他应该立即就会从小透明变为最受欢迎的风云人物吧! 正在筹拍以司马迁为主角的历史题材电影的某某某大导演盛情邀请萧近欢出任他的史学顾问。 李晓喻因此得以随同萧近欢一起参加了明星云集的聚会。 之八李晓喻的沮丧 萧近欢的名士风度令他在聚会上大放异彩,不管对方是谁,他都能做到不卑不亢得体周旋。而李晓喻,除了不断往嘴里填塞那些精致又美味的食物,他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在这样的场合表现自己,就算有人主动上前和他搭话,他也是支支吾吾或前言不搭后语,对方只好一笑走开。 李晓喻望着被人群包围的萧近欢,他忽然陷入极度的沮丧。他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偷渡客都能顺利融入的地方,他却不可以。 过去他还可以劝慰自己说,这不是他的问题,是环境的问题。可是萧近欢几个月前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说,现在却已经可以在纽约城活得如鱼得水。除了眼下这些名流,唐人街上差不多所有店铺的老板伙计都是萧近欢的朋友,他还有一帮画家朋友,甚至他们住的公寓大楼的管理员、门卫、管道工,萧近欢都能和他们打成一片,他还走遍了纽约城的大街小巷。 他自己呢?李晓喻这样问自己。除了知道的实验室在哪里、家在哪里、最喜欢的中餐馆在哪里,他还知道哪些地方呢?并且,来了纽约这么久,不管在学校里还是学校外,他一个朋友都没交到,除了被他意外捡回家的萧近欢。 聚会结束后,一起回家的路上,萧近欢发现身旁的大男孩竟然哭了。 “我想我一定是个特别糟糕的人。”李晓喻这样对萧近欢说。 之九 萧近欢的开导 萧近欢问李晓喻想不想听听他之前生活的那个地方。 李晓喻抹抹眼泪,点点头。说真的,他早就对孕育萧近欢的那个“山坳坳”充满了好奇,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所在,能培养出萧近欢这种“奇才”? 萧近欢一连用了三个四字成语,李晓喻花费了好一会儿工夫才能完全明白。 “朝纲败坏兵燹不断瘟疫横行。” 李晓喻第一次在萧近欢脸上看到沉痛的表情。 “我也很想问问老天爷为什么我要活在这样的乱世?可是怨天尤人是没用的。凭借一己之力就想让天下变为净土也是不可行的。那么我还可以怎么做?只有乐生而忘死。努力地活,好好地活。晓喻,”接下来的话,萧近欢换作了英文来说,“你绝对不是一个糟糕的男孩。你只是不够勇敢,你不懂也不敢去面对和接纳这个世界。你要改变。只有先改你自己,你的生活才能有变化。” 李晓喻感觉这么多年堵在心中的巨石正在迅速地瓦解融化——正如眼前的萧近欢,俊美大叔的身体正在慢慢变淡。 “萧近欢!萧近欢!”李晓喻扑过去,却只抱住了自己的胸膛。 尾声 萧近欢扶了扶仍有些昏沉沉的脑袋,他就知道那是一场大梦。不远处王羲之正以一个极洒脱的动作收束最后一笔,千古名帖《兰亭集序》写毕。 集会到会者的姓名与所做诗篇皆被录入兰亭集,萧近欢因为一场大醉,无有诗作,故不被录入。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萧近欢微微一笑,转身而去。 庄生梦了蝴蝶还是蝴蝶梦了庄生,谁又能真的说清,萧近欢只知道他认识过一个好心肠的丑脸少年,叫做李晓喻。 ☆、雪域圣女 之一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清念。 小时候,比我年幼两岁的她总是会摇摇摆摆扑向我,好像我是什么有趣的大玩具,每次我都板着脸推开她,下手绝不容情。清念一次次摔倒,终于有一天她学乖了,知道要和我保持距离。 我和清念都是雪域的贵族之后。 雪域是个美好的地方,有人说这是“神恩之地”。只有雪域才有形似游鱼却能在天空飞翔的鸟儿,如鱼鳍一样缓缓拂动的翅膀掠过蓝天和花叶时总会令域外来的客人瞠目结舌。雪域总在下雪,但天气却是明媚的,所以雪花在没有落地前就会融化于无形,因此形成了雪域特有的奇景,虽然一年四季天空总是轻飞着绒绒的细雪,但陆地上却百花盛放绿树成荫。 每一个雪域子民从出生之日起过的便是安定富足愉悦而幸福的生活。 这是奇崛大陆上最为人所称道的所在。但这终究并不是神境,我们不能阻止迷藏鬼的虎视眈眈。他们时常骚扰边境,我的父亲就是在一次和偷袭的迷藏鬼短兵相接时不幸殉职。 说起来,这都怪清念。如果不是因为她的难产造成母亲的死亡,身为雪域最强悍的战将的父亲又怎么会因为心神不宁而被骨棘毒箭射中。 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清念,因为她的降世,令我相继失去了双亲。我憎恨她,即使我也明白她是这个世界上我唯一仅有的至亲了。 之二 清念是个孤独的孩子。小时候她只能和她的布偶娃娃做伴,略大一点之后她成了藏书阁里的一只人形书虫。 她不得不选择用最清冷的方式打发她的时间。长夜、灯盏、一本书。本来就瘦弱的她因为夜读的习惯更显得精神萎靡面黄肌瘦。 没有人敢对清念表达一点友好的意思,因为我不允许。 我是我们这一代雪域贵族中最美丽的少女,这种优势常常带来一种能光耀门楣的荣誉 ,雪域圣女。 每一个雪域贵族少女都渴望自己有一日能被选为圣女,正如每一个雪域贵族少年都渴望自己有一日能荣封大将军。 在同龄人中一呼百应的我,有绝对的能力让清念的日子过得惨无天日。 但是有一天,随着一个人的到来,我为清念专门打造的无形的牢笼被打破了。 之三 仙泽君,灵音国王子。 灵音国四面环海,风景旖旎秀丽,王族有控制海浪和潮汐的力量,但仙泽对开发这种先天异能毫无兴趣,小小年纪便不顾长辈的反对而四处游历,妙擅丹青的他被雪域各种奇异的植物动物所吸引,长久地居住下来。 “铁铃花的颜色其实是白色的,并且花瓣馨香柔软,但风吹过时会发出如铁铃铛振响的清脆激越之音,因此得名。书上说只有边境才能看到这种花,和水苇草间错生长,绿白相映,十分地悦目。但我并没有亲眼见过,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清念说话的时候,仙泽专注地凝视她。 “那等哪一天我带你去边境。”仙泽给出这样的承诺。 清念瘦小的脸上立即绽放笑容,“太好” “好什么?”我走过去,冷冷道。 清念马上静默下来,像是瞬间被冻僵了。 “仙泽,听说你找人画像,你介不介意画我?”我大方转向仙泽,嫣然一笑。 即使是对清念心存善念和同情的仙泽也无法抗拒我的美。 这份无暇的美丽,总是令我所向无敌为所欲为,这份天赐的美丽也必将助我登上圣女之位。 在我年满十四,而清念十二岁这一年,清念成为新一任雪域圣女。是的,是清念。 之四 后来我常常回想,清念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下定决心要向我报复的。 应该是那次在藏书阁外,我不小心烧着了她的裙摆。 随着圣女选拔比试日期的临近,虽然有必胜的信心,但我仍难免忐忑,因为无法入眠,我便趁着月色漫无目的地游走。 藏书阁的雕花大门被人从里面吱哑推开,屋内的光线涌出来,而在这一片璀璨的光亮中走出一对身影,我马上辨出高的那个是仙泽,他嘴唇轻挑,脸上是非常温柔愉悦的笑容,他身侧挨着一个身穿雪白长裙的少女我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清念了,即使见到,我也不会正眼看她,所以我竟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这个光彩照人的白裙女孩就是清念。 她的皮肤是在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光洁晶莹欺霜赛雪?她整个人似乎要融进那身白裙里了。 我从未发现,原来清念长了一张和我相差无几的脸,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她看起来比我更娇弱更轻灵。 这令我很恼火。而令我更恼火的是她竟然和仙泽在一起。 她是活该被孤立的,没有人可以陪伴她!因为我不允许!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我走过去,冷声质问。 “姐姐”清念怯生生地喊我,她的眼里绽出一种光亮,像是突然见到我对她来说是个莫大的惊喜似的。 “这么晚了还不就寝?你以为你在做什么?”我训斥道。 清念嘴唇轻动,我大概她也许是想反驳我说这么晚了你不也没睡,但终究她什么都没说。 “好了,好了,”仙泽站出来做和事佬,“我马上送清念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更加火冒三丈,同样都是女孩子,为什么仙泽就没提议说他要送我回去?我从未被人这样忽视我,而这都是清念的错。 “让她自己回去!”我将一直提在手中的琉璃灯盏塞给清念。 清念没有接稳,灯盏落在地上,啪嗒摔得粉碎,火苗飞溅出来,其中有几星落入她长长的裙摆上。 也许是面料轻薄绵软的缘故,火一下子就烧开了。 别说清念,连站在一旁的我都傻了眼。 清念发出尖叫的时候,火苗已经快舔上她的脚踝。要不是仙泽当机立断挥匕割断了清念的裙摆,她是肯定会被烧伤的。 我看着被烧得乌黑的布料被风卷起,强作镇定,我不想被清念看出我也被刚才的意外吓得手脚发颤。 清念满脸泪痕,裙摆像枯萎的花瓣那样卷缩着,小腿裸露出来,看上去不知道多么狼狈。 “好了,好了,赶紧回去吧!”我解下披风丢给清念,同时用不耐烦的腔调说。 清念怔怔地看着我,她满脸的惊惶被另外一种表情取代了,她像是不敢相信都这种时候了我还能待她如此冷漠。 “仙泽,你跟我走!” 我发号施令的口气令仙泽莫可奈何,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上我。 我想,不管怎么说,在仙泽心目中,我的地位都比清念要重要一些,所以他才肯听我指使。很快,我就知道我是妄自尊大了。仙泽跟上来竟然是为了替清念据理力争。 “你不该那么对待清念。”仙泽说,他的声音虽然依旧温柔,但指责的意味却十分明确。 从来都骄矜自大的我当然不能接受这种责备,立即如炸毛的刺猬般反驳道,“关你什么事?你以为你是谁?” 对方毕竟是雪域之王的座上贵宾,我的态度太僭越了,我也知道。如果他选择和我计较,我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 但仙泽仍是微笑着,并没有因为受到了冒犯而气恼。“确实不关我的事,但有时真的是当局者迷。” 仙泽温和的态度令我渐渐平静下来。 “清念总归是你妹妹,这是你永远回避不了的事实。”仙泽又说。 我想起当火苗点着清念裙摆的那一瞬间,我心里猛然涌起的震惊慌乱还有惊惧,好像马上要被烧着的人是我自己一样,我真没法相信原来我内心深处仍是关切着清念的安危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血缘的羁绊? “我”我张张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想说些什么,心里忽然思绪万千,当然了我肯定是不会为我过去的所作所为道歉的。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还来不及转身,背后忽然一阵刺痛。 清念的手在流血,因为她正握着一块琉璃灯盏的碎片,我明白过来方才她竟然用碎片扎刺了我的肩膀。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清念像个小疯子一样嘶吼起来。“我是你妹妹,嫡亲妹妹呀!” 我摸了摸肩部,感受到伤口的深度,留下疤痕是必然的,如果刚才我转身转得快一些,这一刺想必就落在了我的脸上,我浑身一阵颤抖,这个恶毒的丫头,她是想毁了我的容貌么?我所有骄傲的源泉?我人生梦想的基石? 仙泽从清念身后抱住她,轻声地安抚她,我走上前,毫不迟疑地抬手、重重落下,我扇了清念一个耳光。 啪,锐利的响声终结了这个荒谬的夜晚,也昭示了我和清念之间的彻底决裂。 之五 选拔日那天,圣女祠所有长老都出席了。高台上,她们目光严厉地审视每一个备选者。我却一点都不紧张和担忧,并非我有必胜的自信,而是我知道我已经一败涂地。 仙泽问过清念什么是铁铃花,清念说,书上写铁铃花长在边境,和水苇草间错而生,水苇草是一种神奇的药草,雪域的战士在边境受伤后可以把水苇草捏碎直接涂抹上伤口上,除了能迅速止血还能镇痛、祛毒。 但如果是完好的皮肤碰到这种草挤榨出的汁液,则会红肿起泡。虽然不会真的造成什么损害,但足以令人暂时毁容,比如此刻等待选拔的我。 震惊、惋惜又或者幸灾乐祸,但我已经麻木到丝毫不在乎周围的人的眼光了。 一个名字被宣布了。 清念。 当她脚步轻灵如一只优雅飞行的小鸟一样走上高台接受加冕时,我感觉到我的视线模糊了。泪水滑过红肿的面颊引发一阵难以忍耐的刺痛,我哭得更加厉害,我知道这是我这一生最为失败也是最为丑陋的时刻。 所有人都向着清念欢呼,没有人在意我的挫败和委屈。只有仙泽走近我,悄然握住我的手。 之六 我加入了铁军。 铁军,雪域最为精锐的一支部队,我的父亲就是在铁军内接受淬炼并最终成为四位铁血战将之一。而每一代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之职都是从四位铁血战将中产生。 铁军轻易不接受女子,我的加入引发了一连串的非议。最初,我在铁军内处处受到礼让,我不知道这是出自对于我性别的轻视还是我容貌的仰慕,总之这都不是我乐于见到的,我希望我能被正视,被当做一个真正值得尊敬的对手来重视。 一年之后,我做到了。铁军对于新兵的训练严苛之极,在操练中不要说受伤,丢掉性命也属稀松平常。这一年艰苦危险得无语形容的生活也令我彻底地脱胎换骨。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坚持下来,对于雪域的年轻人来说,最尊贵的地位只有两个,圣女和大将军。是的,我加入铁军的唯一目的就是想成为未来的大将军,我知道这样的念想如果说出来一定会贻笑大方,但我相信我能做到。 我必须做到。 我宁可死,也不愿甘居任何人之下,我无法撼动清念的圣女之位,那么我就要站在可以平视她的地方。 仙泽来看望我的时候惊异地瞪圆了双眼,他显然无法将眼前这个背负长弓皮肤黝黑眼神犀利的我和过去那个肤光胜雪神态傲娇的少女联系到一起。 铁军并不欢迎外来的访客,但仙泽还是排除万难想尽办法跑来探看我。 也许在我的上级和同僚眼中,我已经成功地蜕变成了一名铁血战士,但对仙泽而言,我仍旧是个弱不经风的姑娘,因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而格外地需要安慰。 仙泽大概有一颗罕见的善良的心,所以他会情不自禁偏爱弱者。而如今的我,和已经成为雪域圣女的清念相比,是不折不扣的弱者。虽然对于失去圣女之位我依旧耿耿于怀,但有时想起仙泽,我又会觉得这未尝不好。 冰清玉洁的圣女是不能对任何男子假以辞色,更别提在篝火下对酌谈心。 仙泽给我看他最近完成的画,他终于去了边境看到了铁铃花,他用惊叹的口气向我说,“我真没想到名字这么硬朗的花朵,看上去却那么娇弱和晶莹。而且风过时真的会发出叮玲玲叮玲玲清脆动听的声响。” 我笑笑,“但如果有外敌入侵,就会变成击鼓鸣金般的肃杀之声。这也是这种花被种植在边境的原因,如同狼烟般起到预警的作用。”我曾在边境参与过对小股迷藏鬼的狙击,亲耳听到这种纯白色的花朵能发出如何锐利的巨响。 仙泽又冲我瞪圆了眼睛,意识到自己的表情有多傻气后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虽然已经认识你们姐妹很久了,但我好像从未真正了解过你们。那次清念在神祈节上出现,我也看得目瞪口呆,真的变得好像仙女一样,哪里还是过去那个受点委屈就会眼泪汪汪的小丫头。” 仙泽的话令我好不容易聚起的好心情瞬间烟消云散。 这一年,我在急剧地成长,清念更加是,她还有整个圣女祠作为后盾。每一代圣女就任后都会接受秘密的训练,没有人知道这些训练的具体内容,但每一代圣女都会拥有近乎于神的无边的力量。所以整个奇崛大陆的人都对雪域圣女充满敬畏,他们认为圣女就是天神在雪域的代言人,是确保雪域不受邪恶势力侵犯的最后的也是最有力的屏障。 之七 再次见到清念是在一次隆重的国宴中。雪域王为了接待几位远道而来的国王而举办的盛大宴会,我作为铁军精英被调派过来伪装成宫廷戍卫确保宴会的顺利举行。莅临的国王中也有仙泽的父亲。 清念出现的时候,所有国王都离席站立以示尊敬。 明明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但她竟比我记忆中的还要瘦小一些,可是纤弱的体形似乎更提升了她超凡脱俗的气质。虽然满心不情愿,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清念看上去是那么的清透晶莹,像是随时会化作一道光线,倏忽消失不见。 这个圣女之位她确实是使诈得来的,但看上去清念似乎真的胜任了这个职责。 也许是因为我打量的目光太过犀利,清念感受到了什么,她忽然扭头看向我所站立的地方。 我来不及调转视线,于是被迫四目相接。 清念的眼神告诉我,她立即认出了我,但没有趾高气昂没有得意洋洋,亦没有痛恨憎恶,相反清念的眼中流露出一种迫切的神态,她像是很想走到我身边喊我一声姐姐似的。 我想,我应该是看错了。 国宴圆满结束,我当晚就离开宫廷回到铁军的大本营。 军营里就像每次临战前一样,剑拔弩张。宫廷夜宴上虽气氛融洽,但奇崛大陆上几位国王同时到访并不是为了把酒言欢,而是为了结盟。 信奉暗黑之神的四鬼族再一次蠢蠢欲动。 迷藏鬼是我们雪域国的宿敌,但根据几位国王带来的情报,这一次迷藏鬼勾结了血翼鬼。 之八 我努力控制着握在长弓上的双手,但依然有一股细小的震颤在我内心恐惧的驱使下波及到弓弦。 铁铃花疯狂地响成一片,让人简直不敢相信它们不是真正的铁铃而只是一种鲜花。 满月的光亮被遮蔽了,不是被乌云,而是被成群结队悬浮于空中的血翼鬼。 迷藏鬼和血翼鬼联手入侵,即使是铁军中资格最老的将领也未曾经历过。 虽然之前有过不少实战经验,但此刻嗅着血翼鬼扇动鬼翅发出的恶臭听着迷藏鬼舌尖伸吐发出如毒蛇般的滋滋声,我陷入前所未有的恐慌。 一只粗糙却温暖的大手落在我的肩头。“没事的。” 鹿峥,和我同岁,总是表情严肃眼神坚毅,因为寡言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他是个哑巴。不久前,他和我还有月煞、易琛一起晋级为铁血四战将。 我们四人距离大将军之位都只有一步之遥,照理我们之间的竞争会变得越来越激烈和残酷,所以鹿峥突然表示出的关怀的举动令我备觉温暖。 这次对敌,使用的三角锥阵型,而位于锥尖的就是我们四位战将。这是个不同寻常的安排,显然铁军高层已将这一役的成败寄望在我们四人能以雷霆之势震慑对手狠狠打击他们的士气。 我能感觉出鹿峥的呼吸也变得更迟慢更沉重。“我们都会没事的。”我用力吸了一口气说。 这场对战一直持续到深夜,我方小胜,但伤亡惨重。鹿峥也死了。 是在战事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的剑囊已经射空,正手持短刀和迷藏鬼近身厮杀,我感觉肩头忽然多出一种沉重的力道,猛然转身,我看见鹿峥替我挡了致命的一击。 “为什么圣女就是不肯出面修复结界?”这是鹿峥咽气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边境结界损毁严重,但拥有神一样无边法力的清念却再三拖延不肯修补,在雪域没有人会质疑圣女的权威和决定,这一次也不例外,大家只是困惑。 如果清念及时修补结界,迷藏鬼和血翼鬼根本无法这么大举入侵,很多战士都不必死,鹿峥更不必死。 清念她是故意的!她只是为了和我作对!只是因为要打压我!她不惜让数以万计的无辜的战士陪葬! 之九 圣女祠是一座白色晶石砌成的巨型建筑,外形犹若一只昂首振翅的鹤。位于上仰的鹤嘴顶端是一座高耸入云的窄细高塔,这就是传说中的云塔,是圣女祠中最为神秘的所在,每位圣女退隐后都会进入云塔继续修行,据说假以时日就能踏上天梯羽化成仙。 圣女祠,这个我从小就心心念念魂牵梦萦的所在,我曾那么肯定我能入主其中,直到命运的拨弄击溃我所有的骄傲。 我想象过关于圣女祠的一切,但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竟会像个杀红眼的野蛮人一样一路硬闯上来。 我不知道我射伤了多少人,最后一箭我对准了坐在高位上的清念,羽箭破空而去,迅如闪电,擦过清念的脸颊,撞上她身后的石壁。 “我知道你恨我,你想让我死,好,今天我把这条命送给你!”我扔下长弓,拔出在昨日的激斗砍得满是缺口的短刀。 我并不是惺惺作态,在雪域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我的野心、清念的怨念,都是微不足道的。我能做出硬闯圣女祠这么疯狂的举动,是因为真的下定了赴死的决心。 短刀反握,对准胸口就要笔直扎下。一瞬间,清念来到我面前,在我瞠目结舌的当口,手指轻点短刀的刀柄,坚硬的利器忽然变得如柔软的春雪般,化为沙粒从我手中流淌出去。 曾经,她是我所鄙夷的灾星小妹,但此刻我才明白,即使我在铁军中拼死拼活磨练了这么久,我依然挡不住她的随手一击。 虽说是被救下了性命,但我却更加愤怒,今时今日的清念,只要她愿意出手,那些鬼族将在她挥袖间灰飞烟灭,哪怕她只是去边境露个面,估计都能吓得群鬼肝胆俱裂。 如果我能打得过她,我真想出手痛揍她。 “你夺走了我曾看得比我生命都还重要的圣女之位,可是你为什么尸位素餐毫不作为?”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从小我就讨厌你,因为你真的就有这么讨厌!” 我的话似乎触动了清念,她动了动嘴唇像是想向我解释什么,但最终还是陷入沉默。 三日后,迷藏鬼和血翼鬼的大军再次在边境集结。雪域境内的稚龄孩童被秘密召集在一处,铁军特意抽调了一支精锐的骑兵随时准备将他们送出国境,仙泽君也对雪域王许下承诺,他会将这些孩子好好安置在灵音国。这一次,所有人都做好了国破家亡的准备。 再次与鬼军对阵,我的心里已无一丝恐惧的涟漪,我知道我必然会死在这里,我也知道这一次我会战至最后一息。 在谁都不再期待的时候,清念出现了。 之十 站在巨大的凌云鹤背上的清念看上去纤细而脆弱。但她出现的那一刻,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鬼军们的喧嚣、铁军的呐喊甚至铁铃花都不再发出声音。 清念用缓慢的动作结了一个简单的指印,“雪劫。”她轻轻吐出这两个字。 鬼军们胆战心惊等待着即将临头的猛烈攻击,但过了许久,除了一直飘荡在空中的雪花增多了一些,什么都没发生。 嘲弄的声音爆发出来,因为圣女出现而信心大增的铁军也面面相觑,我一边困惑一边留意到空中的细雪越来越密集,虽然看上去仍是那么洁白绵软无害,但 两军对阵间的开阔地带似乎起了什么变化,我向地上望去,盛放的铁铃花和青葱的水苇忽然像是被一柄无比巨大的刀刃横切一刀,刀痕这边靠近我军列阵的地方花草依旧葱荣,但另一边鬼军所居的地方铁铃花和水苇草瞬间全部枯萎。 这是——清念修复了结界。 “雪域圣土,不容来犯。”清念的声音仍是轻悄悄的,但战境上每一个人都听见了她的话,最后一音落下时,那些疯狂讪笑的鬼族忽然都像被冻僵似的定住,弹指后,就如那天我那柄化为细沙消失的短刀一样,他们都融掉了,化为轻尘被风卷向远离雪域的地方。 神一样的力量。 “圣女!圣女!”不知是谁喊出了第一声,然后众人相应,呼声如海啸般连成一片,就连我也心悦诚服加入了欢呼的队列。 清念背过身,没人看得清高踞鹤背的她的表情。凌云鹤扇动巨翅,随着扑面而来的强劲气流,清念消失于众人的视线之中。 当晚,圣女祠派人向我传达了一个隐秘的消息,清念病重。 之十一 雪域圣女总在很年轻的时候就退隐,我们都以为这是一项约定俗成的传统,没人想过,也许所有的圣女都短命。 在加冕成为圣女之后,平凡无奇的小女孩们总会拥有近乎神迹的改变雪域国运的能力,我们以为这是因为圣女们受到了天神的眷顾,没人想过,也许世间本无神祗。 “进入圣女祠的第一天,长老们就开始严格控制我的饮食,我吃入口的所有东西都带着淡淡的药味。姐姐,你听说过中土大陆有一个奇异的组织叫做猎魔士,据说所有猎魔士都是无魂之人,他们在受训时要清空自己的魂魄,令自己变成一种容器,专门用来封印邪灵鬼怪的容器,而我接受的也是类似的易髓淬骨洗筋的方法,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时而会产生一种错觉,我觉得我身体里每一根血管似乎都被清空了,流淌其中的不再是鲜血,而是别的什么外来的、无形的、饱含着力量的物质。” 清念的叙述很平静,我却听得毛骨悚然。易髓洗筋? “成为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的承载体,很荣耀但也很危险。你知道为什么每个圣女展现过一次大的神通之后就会退隐?是功成身退?呵,并不是呀,是不堪重负。容器碎了。” 碎了? 一身白衣依偎在铺满白色羽垫的座椅中的清念看上去格外的孱弱,似乎一阵微风就能将她卷走。 清念一直拖延着不肯完成她的“大神通”,是因为她不愿她体内所承载的力量像肆虐的洪水冲毁堤坝那样将她冲击得四分五裂。我想我是错怪清念了,她不肯出面对敌,并不是因为她想为难我,而仅仅是因为——她怕死。 可是谁又能怪她?她还未满十七岁。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书里。” 哦,对了,因为我的排斥,小时候的清念唯一的伙伴就是那一堆堆积满了灰尘的古籍。 可是清念明知所谓的雪域圣女不过是个美好的谎言,这个谎言将不知情的少女们塑造成护国的大杀器,她为什么还要设计夺去我一直梦想着的圣女之位? 我从未真心拿清念当妹妹看待过,可是她呢? 我从来都冷酷地漠视“她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至亲”这个事实,可是清念呢? 她夺走了圣女之位,不是想摧毁我的梦想,她是想救我。在我盲目地准备将自己的脑袋送入怪兽的口中时,清念用她的双手扳住了怪兽的利齿。 “笨蛋笨蛋!” 可是,我并不想要清念这样对我,因为我不配,因为我再也没有机会偿还她。 “姐姐,你总是那么美丽耀眼,他们都喜欢追随着你,我也想追随你,哪怕是远远的、远远的。我总是相信,只要能靠近你,我就会变得很温暖。” 这是清念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紧紧搂住她,我感觉到她的身体渐渐变凉。 之十二 雪域圣女清念“退隐”,进入云塔闭关修炼。 之十三 在雪域王和圣女祠长老们的默许下,仙泽悄悄带走了清念的骨灰。我终于明白仙泽喜欢的人一直都是清念。他对我的好,不过是爱屋及乌。为什么不呢?清念一直都有比我更美好的灵魂。 五年后,我如愿荣登大将军之位,位极人臣,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快乐。 我想我永远不会感到快乐了。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可以抛下我所有的野心,我只想做一个能令那个孤单无依的小女孩感到温暖感到安全感到被爱被珍惜的称职的小姐姐。 ☆、不存在的小公子 那些书生们告诉我,我笑起来就像一朵鲜花那么美。他们一点都不知道,我其实就是一朵花。但是,我用来保护自己的并不是那些微不足道的花刺,我有灵力,可以摄魄夺魂。 我是花妖。 后来有一天,神剑景非让我明白过来,就算生来即为妖魔,就算拥有毁天灭地的力量,只要不要运用这种能力为非作歹,那么一样可以立地成佛。就如同当年慕容家那位最小的公子。 之一 禁锢 形貌清雅的少年微微一笑,他将夜光杯内的琥珀色佳酿倒空,然后望着我轻轻斥道: 还不现原形? 我只觉得排山倒海的力量瞬间压向我的身体,然后我就像在阳光下融化的冰棱那样,越来越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只有拇指大小。 啪!夜光杯兜头扣下,将我罩住。 当然,我还是个漂亮姑娘的样子,只是非常娇小,非常非常娇小。 “何方妖孽?!你向我使了什么妖法?”我扯开嗓子恶人先告状。 “你还不现原形?”少年贴近夜光杯,很感兴趣地笑了。他的眼睛看上去简直比我的身体还要大,而我的身影映入他清澈见底的眼瞳,真的很像一尾深陷汪洋大海不知往何处逃匿的小鱼儿。 “原你姥姥的形!本姑娘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打出娘胎就是这德行——哦,不对,就是这个模样儿!”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不能很娴熟准确地运用人类的语言。虽然已经被罩在水晶杯内,但我仍双手叉腰,大骂不止,极力显示自己的剽悍,输人不能输阵,对吧?“快点把我放出去,快点把我放出去!” “真是——”少年有点无奈地扶住额头,“看来,我只有把你活埋了才行。” 什么?什么?果然所有的猎魔士都是冷血毒辣之徒!眼前这个少年不过是长了副比较和善的样子而已。 少年把蚕茧大小的我捏在指间,然后他来到庭院,不顾我声嘶力竭地叫骂,用足尖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小的坑,然后“噗”像丢毛毛虫那样将我丢入坑中,再度不顾我的翻滚和尖叫,又用足尖将小坑填平。 我感觉泥土一点点灌进我的嘴中,那滋味真是要多不好受有多不好受,所以在最后一小撮土落到我脑袋上之前,我终于现出了原形。 一朵红彤彤的小月季从土中钻了出来。 好吧,我真的不是人,我是一只花妖。 之二抱剑的少年 我现出原形之后,少年将我连根挖起,然后植进了那个夜光杯。他在夜光杯的杯身写下了一个禁咒的咒语,杜绝了我所有逃跑的念想。 我真是前世不修,这才幻化成人形几天?就栽在无履崖猎魔士的手上! 最初几天,即使没有风吹,我也在杯中摇头晃脑,极力展现我的痛苦,当然了除了展现痛苦之外,我最想把自己的根茎折断,然后重获自由。 但是我很快发现身为一朵花,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把自己折断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只好安静下来,垂头丧气接受自己的命运。 根据妖界流传的恐怖传说,猎魔士对待捕获的妖物的终极手段都是——把它们吃掉!!! 对此,猎魔界冠冕堂皇的说法是,他们把妖物肮脏的精魄吃进自己肚子里,然后利用自身的正气和干净的灵气,用最彻底的方式将肮脏的邪灵消灭殆尽,还天地一片清净。 要我看,猎魔士吃魔吞妖的唯一目的,就是增强自身的灵力。 逮到我的这位少年猎魔士到底想怎么吃我呢?是蘸点糖?还是蘸点盐?要不就是水煮?泡茶?或者买点猪蹄子回来一锅炖了? 哎呀,我的妈呀,真是无从猜测呀。 因为猎获我的这位少年猎魔士不是一般的古怪,自从他把我种进夜光杯之后,他就一直拿头顶着我,即使在人潮汹涌的闹市,他也是将夜光杯放在自己的头顶上,完全不顾路人的侧目。 一个头上顶着一朵无比鲜艳的盛放的月季花的少年。 简直可以去媲美头上顶着一坨屎,连我都替他感到汗颜。如果不是因为我被禁制了无法变成人形所以无法说话,我一定会冲少年大吼,“拜托你把你的长剑别到腰上,要不背在背上!你干嘛一定要天天用双手捧着它?好像它不是一柄剑,而是一个小婴儿?!” 少年总是用很神圣很爱护的姿态抱着他的剑,所以他无法将我拿在手上,只能一直用他的脑袋顶着。 这样古怪一个少年猎魔士,他到底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吃我呢?我百思不得其解,但有一点我十分肯定,他最终一定会把我吃掉!! 之三神剑景非 少年终于把那柄总是抱在怀里的剑放了下来。 月夜,无人的竹林,他轻轻挥了挥手掌,便有石桌石凳凭空出现。 少年小心翼翼将剑平放在石桌桌面之上。 “花妖!” 这是我被软禁几天来,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他也将夜光杯放在桌上,轻轻一弹指后,我感觉尘土簌簌簌顺着我的头发向下滑落,我又转化为人形,当然是很小很小的“一只”,我站在夜光杯里,拼命举高双臂还是够不着杯沿。 我气得跺脚,搜肠刮肚想将少年痛骂一顿,他忽然结出指印。 一道眩白的光直冲霄汉,如墨的夜空像被闪电撕裂一般,异样的银辉照亮天空后又反射竹林,一切都沐浴在一层闪亮的光晕之中。 我吓得一屁股跌倒,缩在杯底瑟瑟发抖。 “我是神剑景非。”少年微微一笑。 神剑景非,天下最强猎魔士之一。他也是当年盛极一时的慕容世家的小公子。他的威名在妖魔界那绝对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是妖怪妈妈最常拿出来吓唬小妖宝宝的恐怖人物之一,你再不听话,神剑景非就会把你抓走,然后吃掉!! 当然,也有因为饮食无度而便秘的妖怪靠着臆想“神剑景非”而解决自己的三急问题。由此可见,神剑景非在妖魔界可怕的威慑力,绝对是一想起就能吓得妖怪们屁滚尿流。 关于神剑景非最离谱的传说就是他手中那柄神剑的威力,可以毁天灭地,何况斩妖哉? 我终于明白少年要怎么吃掉我了,他想要这把剑剁碎了我,然后清炒竹笋!!! 我的眼泪鼻涕汹涌地流了出来。“不剁行不行?就生吞了,可以么?” “什么?”慕容景非诧异地贴近夜光杯,我看着自己倒映在他瞳仁中的样子,还是小小的,一捏就会死的毛毛虫样子,我悲从中来,咧开嘴正要嚎啕大哭。 “今夜夜色不错,所以,我想讲个故事给你听。” 咦?我的眼泪鼻涕瞬间止住。要向我讲故事?这是进餐前的助兴节目么? “如果我认真听你讲故事,你可以考虑不要把我吃掉么?”我不抱任何希望地讨价还价。 神剑景非噗嗤笑了,像个仍有几分顽皮的大孩子,“嗯,我会考虑看看。”他绷起脸向我说。 我立即正襟危坐,就算景非马上要向我讲述世界上最无聊的故事,我也会一个字不漏的听完。 我不想被剁碎了吃掉呀! 之四慕容小公子 “慕容世家最兴盛的时候共有十三位公子。”慕容景非带着回忆的神色说。 那么就是说慕容景非排行十三?我不敢打断慕容景非,默默在心里计较着。上面有十二位哥哥,所以他一定是备受宠爱的,才会那么不务正业不在江湖上当少侠,跑来当什么无履崖猎魔士,成天给我们这些苟活于浮世的小妖怪找麻烦。 “最小的那位公子出生的时候满室异香,大家都说这是个吉兆,都说这是个有来历的孩子。” 我偷偷翻白眼,这个慕容景非好自恋,竟然这样夸赞自己。 “他一岁时,家人给他抓周,因为是武林世家的缘故,所以围绕着他摆满各式各样的小兵器,刀枪剑戟流星锤开山斧,他一样一样摸过去,但最后什么也没抓。族里的大人都觉得有点失望,但到底不过是无伤大雅的事情,可是事后负责收拾的仆人发现了一件异样的事情,所有被小公子摸过的兵器,全部裂成两截,无一例外。没有人相信这个仆人的说法,都认为他是危言耸听,最后将他逐出了慕容府。” 我发现慕容景非说的这个故事竟然颇为好听。“然后呢?” “到了慕容家的这位小公子五岁这年,他偷偷溜进了慕容家的藏兵库。本来这是违禁的事,但因为他年幼,又深得族中众人的宠爱,所以并没有人惩戒他,直到后来被人发现藏兵库内慕容族人珍藏的数百柄宝剑全部断毁。刚开始,族人们都认定是外敌所为,直到有人想起小公子当年的抓周,那些因为被他摸过而全部裂断的玩具兵器。小公子被带进祠堂,在一众长辈面前,有人递给他一柄新铸的宝剑,他用手指尖碰了碰,那剑,便断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个慕容家的小公子到底是什么妖怪?“景非大人,其实你并不是慕容家最小的孩子,对吧?”我试探着问。 “不,并不是。”慕容景非的眼中有泪光一闪而过。“我所说的那位小公子是我最小的弟弟。” 之五 魔刀连畅之死 从此,慕容家这位排行十三的小公子便不再存在。慕容家主对外宣称小公子因急病夭折。 这位年仅五岁却身具强大异能的孩子从此便活在一个专为他筑造的地下密室内,虽然活着,却不见天日。 慕容族人的初衷是好的,小公子具有令人惊骇的力量,如果不幸被心怀叵测的人利用,那么立即会在江湖上引起一片血雨腥风。他们希望能保护这个孩子,令他不落入恶人之手。 “甚至有族人提议干脆杀掉小公子,因为物异常态即为妖。”神剑景非神态复杂地回忆着。 我的心猛地揪紧,“不公平,不公平!那小公子天生那么大神通,怎么就一定是妖怪,说不定是神仙呀!不能杀他!” 神剑景非微微一笑,“后来,慕容家主出面制止,此事便无人敢再提。” “慕容家主真是个大好人!”我拍拍胸口,放下心来。我对那个排行十三的小公子很有好感,也许因为神剑景非提起他时总是用爱怜的口吻,令我不由相信这个自从就被家人藏匿起来的小公子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 神剑景非却露出沉思的表情,许久不再说话。 我默默等待着他将这个故事接续下去,期间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神剑景非口中的慕容家主其实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呀,但他却不称他为“爹”,反而一直很疏离地称呼他为“家主”。 “景非大人,你很讨厌你爹吗?”我忍不住小声发问。 一直表情和悦的神剑景非忽然将脸紧紧绷起。“他不是我爹。”短短的停顿后,“这世上有些人比妖魔鬼怪更可怕更狠毒。” 哇,好激烈的父子矛盾呀,这位慕容家主到底干了什么伤天害理倒行逆施的事情呢? 因为慕容世家在江湖上的赫赫威名,各路高手上门挑战的事自然时有发生,但在小公子六岁这一年,慕容家陷入了困境,两位长老相继过世,还有一位忽然卧病在床,而慕容家主在一次闭关后走火入魔内力一直未能恢复。 魔刀连畅恰好选在了这种时候上门挑战。若是换了别的挑战者,慕容家派出年轻一代中的高手也能应付,但魔刀连畅这几年声名鹊起,一把通身漆黑的长柄马刀使得出神入化,不少德高望重的耆宿都败在他手上。 内伤未愈的慕容家主不得不硬着头皮亲身应战。既然他出手了,就只能胜不能败,不然慕容家的声望将在此役后一堕千丈。 “当时族中子弟们苦苦哀求。”神剑景非露出回忆的表情,似乎又看见当时那个悲壮的场面,“就连我都加入了恳请家主不要亲自应战的行列。” 当时年轻一辈个个争先,都愿代替家主迎战魔刀连畅,虽然明知此人心狠手辣,落败就是死。 你们觉得我忍心看见你们哪一个去送死?慕容家主当时说出了这句话。 “连我都被感动了,随着哥哥们一起当场落下泪来。”神剑景非说到这里露出复杂的表情。 就在慕容家上下被大祸将至的危机感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慕容家主忽然提议说,其实为今之计仍有一个胜之不武的法子。 我的好奇心被激发出来,连忙追问,“是什么法子?” 神剑景非苦苦一笑,“让小公子出面。” 魔刀连畅就算再警惕,他也不会提防慕容家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孩子,到时安排小公子不小心撞上他,摸到他的刀,那么,一切就迎刃而解了。失去魔刀的连畅自然就如同失去翅膀的苍鹰,不足为惧了。 我听得咋舌。“慕容家主就不怕小公子碰到魔刀魔刀立即断裂之后那个什么叫连畅的家伙会立即发狂?连畅伸手就能拍死小公子吧?小公子只有六岁,让他往哪里去逃?” 神剑景非看看我,忽然眯眼笑起来,“小花妖,你比我原先以为的要善良多了。” 咦,他是怎么看出来的?这是不是代表他准备放我一马了?“对,对,我特别特别的善良,我是一个真正的清修的妖精,我平时就吸收吸收天地日月精华雨水露珠什么的。” 面对我的辩白,神剑景非不置可否,他又开使继续说关于小公子的故事。“你所猜想的那种危机,当时真的就发生了。小公子的手碰到魔刀,魔刀断裂,连畅发狂,抬手就劈向小公子的天灵盖,在当时的情势下,谁也无法及时冲过去替小公子挡下这一掌。” “那小公子就这样死了?” “不,他活了。魔刀连畅死了。” “是不是你们慕容家还有别的特别厉害的没生病也没死的大长老忽然出手相救?”我猜测着。 神剑景非摇摇头。“没有人救小公子,是他自己救自己的。” 小公子因为看到连畅目眦尽裂的样子十分害怕,出自本能地伸手推了连畅一下,连畅即刻就举着还没来得及拍向小公子的手掌倒地暴毙了。 我愣了片刻工夫,忽然想清楚其中的关联,被小公子触碰过的武器都会自动断裂,兵者凶器也,所以任何心怀凶恶杀意的人,被小公子触碰后都会立即毁灭。 天,这是怎样一种逆天的力量! 之六逃离 那么接下来小公子会被当做家族中的福星那样被供奉起来了吧,也不必再住地下密室了,天天锦衣玉食养尊处优,享受每一个人的尊敬和宠爱。我这样在心里猜测着。 “慕容家主看到令慕容家上下怵惕不宁了这么久的强敌就这么毙命,不由大喜,哈哈狂笑起来,但过了不久,他的目光落在了因为受到巨大惊吓而不停哭泣的小公子身上,他的表情忽然变得极为惊恐。‘把他关起来!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放他出来!’”。 听神剑景非说到这里,我惊呆了。“可是,为什么呢?” 神剑景非没有回答我,“慕容家的小公子,也就是我最小的弟弟从此就像不能示人的怪物一样被囚禁于地下密室。他唯一能够出来的机会就是慕容家又决定要清除某个劲敌。他一直都是一个善良的孩子,蝼蚁都不忍心伤害,并且也一点武功都不会,可是他亲手葬送的人命却一天天地增加着。随之而来的,是慕容家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听到这里我终于明白神剑景非为什么这么憎恶慕容家主,“小公子也是家主的孩子呀,他怎么能这么对待他?这么利用他?” “他,就是这么做了。” 并且还不仅仅如此。魔刀连畅死后,慕容家主就秘密下了一道严令,族中任何人都不许触碰小公子。就当他是世间最丑恶污秽的东西,避之唯恐不急。 所有心存恶念和杀机的人,碰到小公子都会立即毙命,就算表面伪装得再好,就算挂着名门正派的名头。 慕容家主怕了,所以他丝毫也不顾念父子骨肉之情了。 听到这里,我再也忍耐不住,眼泪顺着眼角流出来。这真的太不公平了,小公子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为何要遭到这样的嫌弃?真正丑恶和污秽的人,明明是慕容家主之流呀。怪不得神剑景非和他父亲之间为何会产生那么大的嫌隙了。 “那段日子,慕容家声势越来越显赫,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家族中的氛围却渐渐变了,那时还是少年的我也越来越受不了那种如同不会消散的浓雾般弥漫在各处的压抑阴暗的气氛。只要是稍有良知的族人都知道我们所做的是卑劣的、令人极度不齿的事。我的哥哥们中有好几个也无法认同慕容家主的做法,但他们都不敢挑战家主的权威,我”神剑景非停顿了一会儿,用愧疚的声音说,“我也不敢。不敢挺身而出为小弟弟说话。我选择了逃开了,上无履崖,当猎魔士。” 据妖怪届的传闻,猎魔士虽说是个特别威风八面的职业,当获取这个职业资格却是异常艰难的,要吃尽常人不能想象的苦头。 “其实你心里是很内疚的吧,对于小公子,所以你离家后也不肯为自己选择一条轻松的人生之路。”再说得直白点,神剑景非是用自虐的方式来获取内心的平衡呀。 神剑景非被我的话说得一怔。“是。同时,我也想自己变得无比强大。” 因为年纪比较相近,神剑景非和小公子之间的兄弟情谊最为深厚,神剑景非很喜欢这个总是当他的小尾巴但从来不会哭闹不讲理的小弟弟,就算后来慕容家主要求全族人都当小公子为怪物对待,但在神剑景非心中,小公子依旧是个善良温纯的小孩子,他只是不凑巧拥有了一种无法用常理解释的天赋。 “虽然小公子被看管得很紧,但我还是会找机会去看他,给他带一些好吃的、好玩的东西,一次我带给他一尾装在水钵中的小鱼,他笑起来的样子就像看见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件珍宝。”说到这里神剑景非的声音也哽咽起来,“我决定去无履崖的那年,小公子九岁,他被关押在地下密室已经整整四年。我走的那天,他不知道用什么法子从密室里逃了出来,他追着我,大声地喊,十二哥,带我一起走!带我走!” 带我去无履崖,如果我是妖怪,就让猎魔士们收了我,如果我不是,请让我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这就是小公子向神剑景非发出的请求。 之七再见小公子 在慕容家主的威慑之下,那时的神剑景非并没有向小公子施以援手,他眼睁睁看着小公子被追上来的看守用绳索套住,然后像对待不听话的牲畜一样,拖了回去。 “原来令人闻风丧胆的猎魔士大人也有如此怂包的时候呀?”我忍不住出言嘲讽,但说完马上想到自己的小命还捏在人家手上。 幸好神剑景非根本没理会我的讽刺。“就这样过了三年。再我即将成为猎魔士之前,我下了山回到慕容世家。” 所有的猎魔士在正式从事这个职业之前,都必须和原有的家族断绝关联。 “但我那次回去并不是为了和谁道别,我只是想带走小公子。” 这样才像条铁铮铮的汉子嘛,我在心里赞同道。 神剑景非用的办法很直接很简单,是江湖中人最爱用的法子,挑战,目标是慕容家主,而家主竟然败了。 “你用的就是现在这把剑?”我问。 神剑景非点点头。 怪不得他这么珍惜这柄剑,看来真的是柄宝剑,所以他才总是像抱着一个小婴儿一样抱在怀里。 慕容家主不得不让人把小公子带出来。 明明三年过去了,可是小公子似乎看上去还像神剑景非离开时那么瘦弱,脸色苍白如纸,眼神黯淡无力,只有在看到神剑景非的时候才忽然绽出光芒。 我在脑海里想象着这幅兄弟再次相遇时的动人画面。 “然后你就带走了小公子?那他现在在哪里?”我又忍不住插嘴问。 神剑景非没有回答我,他只是伸手摸了摸一直摆在石桌上的宝剑的剑鞘。 “我没能带走他。他死了。” 之八我相信你 终于要获得自由的小公子极力迈着虚弱步伐想要奔向自己的哥哥,脸上满是期待,手臂向前升举着。 一直沉着脸站在一侧慕容家主忽然大喊,“十二,小心!” 神剑景非忽然想到什么,下意识地举剑一挡。小公子想要拥抱哥哥的手,落在了剑上。宝剑应声而断,剑尖那一截落在了地上,发出锵的清锐的响声。 小公子退开一步,他抬起头困惑看着眼前这位不惜和慕容世家断绝关系都要救他出牢笼的兄长。 神剑景非也为自己方才的举动感到震惊。他刚才干了什么?难道说他内心深处其实也认为小公子是个魔鬼,所以连碰都不敢碰他? 讲述到这里,慕容景非停下来,问我,“你知道什么叫‘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点点头。 小公子弯腰将剑尖捡了起来,在场所有的人都以为他是要把这截断剑还给神剑景非,但他却将剑尖插入了自己的胸口。 “十二哥。”用依旧稚嫩的声音喊完这一声,他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小公子倒地不起后,空气中忽然弥漫出一股莲花的香气。”神剑景非的声音听上去虽然还算平静,但放在剑鞘上的手却越握越紧,“然后在他的身体周围忽然涌现金莲。” 地涌金莲? 正常的人类或妖魔死时都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异象,除非 神剑景非像是听见了我心中的疑问,“是的。慕容家所有人都惧怕小公子的异能,视之为魔,而从未想过拥有除秽解恶的力量的他也许是个神灵。” 那一夜,慕容家每一寸土地都开满了莲花。族人们都意识到自己对小公子的错待,或痛哭或惊惧。第二天,莲花消失了,神剑景非也带着断剑离开了。 整个故事终于都说完了。神剑景非看着坐在夜光杯里不停抹眼泪的我。“花妖,你为非作歹的种种事情我都知道,不然我不会抓你。” “我”因为哽咽得太厉害,我无法出言为自己诡辩。 “花木成灵,实属不易。你好自为之。”说完这句,神剑景非竟然掉头就走。 我感觉到夜光杯外禁咒的消失,我跳出杯子,恢复了正常人类的大小。“喂,神剑景非!”我大喊。喊完我就后悔了,还喊他回来做什么?把我切切炒盘菜么? 幸好,神剑景非抱着剑匀速向前走着,像是根本没听见我的声音。可是就在我以为他绝对不会回头的时候,他又转过身: “我相信你,小花妖。”神剑景非笑盈盈地用温柔的声音对我说。 尾声 我真是运气好到爆棚,遇见了猎魔士中的二百五,说个惨兮兮的故事就以为能感化我?还放我走?以后我只要小心点不要再撞见别的猎魔士,那么我想怎么随心所欲招摇撞骗勾魂摄魄都随便我高兴。 这是我刚刚逃出生天时内心的想法。但我很快就发现神剑景非那句“我相信你,小花妖”才是真正最厉害的禁咒。每次我找好目标要下手的时候,这句话都会在我心里响起,然后我就蔫了。 长此以往下去,我竟然真的成了一只清修的花妖,用自己绵薄的力量守护着一方百姓的福祉以及当地的花草树木。 我想神剑景非最后放我一条生路是他把没来得及给小公子的信任给了我。 我不信你是妖,你就不是妖。 其实在我还是一株纯粹的小花的时候,我的主人是一位书生,除了给我除草施肥浇水,他还会念诗给我听,对着我绽放很灿烂的笑容,但是有一天他生病了。他最后一次来看我时,在我的花株边吐了很多血,然后他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神剑景非说得没错,花木成灵实属不易。 后来我魅惑那些苦读的寂寞书生,我的初衷并不是要伤害他们,我只是希望他们能像我的主人一样念诗给我听对着我无忧无虑地微笑。这才是我的初心,不过很可惜,在漫长的岁月中被我渐渐遗忘。 所以,很高兴知道关于你的事情,小公子。你真的具有如神一般的净化的力量,在你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之后,你依然净化了我。谢谢你。 ☆、软莲 之一 子夜 风楚死了。 南睿死了。 明钦、灰真、游刃甚至春风都死了。 还有有战狮之称的黑执,号称七城最勇武的战士,秘士中格斗能力最强的黑执,也死了。 隐居云瀑崖的白衣法师也全部都死了。 七城最核心的护卫力量全部被瓦解殆尽。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迷岛的岛主琉璃的时候,他放声大笑。 琉璃是个男人,很俊美的男人,他的像琉璃一样通透的眼睛里总是绽放着比狐狸还要狡黠的光芒。 而我,正坐在琉璃的腿上,双臂松松环着他的脖子,我说,“以后,不论七城还是迷岛都是你一个人的天下了。”我说完咯咯的娇笑。 若是风楚南睿明钦灰真他们英灵不散,他们一定被激得肝肠寸裂,想他们一世英武,最后却毁在一对奸夫□□手上。 琉璃的眼神不再明亮锐利,脸上也出现不自然的红晕,大约是过度兴奋的关系,我想。我从头上拔下发簪,挑了挑暗结的灯花。 “七城合并之日,就是我俩大婚之时。”琉璃信誓旦旦向我保证,他的声音懒软如棉。 我慢慢收回发簪,难以自控地笑了,“谁说我要嫁你的?”我拈着那枚簪子,比划着慢慢对准琉璃的颈侧,琉璃终于察觉了我的杀机,但他丝毫动弹不得,活像陷进蜘蛛网的虫子。 他们都不能反抗,不管是风楚南睿明钦灰真还是春风亦或黑执。很多年前,云瀑崖的白衣法师们就说过,七城最厉害的秘士,其实是我。 他们说的一点都没错。 我用簪尖割开了琉璃的颈。 血流如注。 “为什么?”琉璃在死前挣扎着问我。 我没有回答,但我的眼前浮现起那具瞬间被震成碎片的身体。我就站在数尺之外,就站在数尺之外……琉璃的血浸透了地毡,浸湿了我的鞋面,我没有闪避,我只是茫然伸出了手臂。 他就在数尺之外,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男人,我却救不了他。 之二霜降 我叫软莲。去年霜降那日,在明影城边界一个叫做鹤溪的小镇,当我蜷缩在地上忍受着恶徒的踢打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将难逃一死。 我吃了白食,所以被打。 呕吐物和鲜血混合着,粘在我的脸上、头发上,令我看上去更是奇丑无比。所以其中一名打手重重向我吐了口吐沫,“干,真是比鬼都丑!” 我想大约也是因为这样的关系,没有人出手帮我。我的手不自禁地摸向贴胸藏着的小瓷瓶,那里还剩有几颗天女丸,只要我吞下一颗……只要我吞下一颗…… 但我终于还是将手收了回来,我宁可就这样被人活活打死弃尸荒野,我也再也不要过过去那种生活,像个傀儡一般被人利用。 天空有飞鸟掠过,我奋力抬起眼睛,在凶狠地扑向我的拳影脚印的间隙,我看着云卷云舒。这个人间真的好美丽,只是我再也呆不下去了。 如果不是有人奋勇地扑倒在我身上,帮我挡住最后几下暴打的话,我想我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所以,我应该算作欠他一条命。但,有的时候,别人救你未必是想要你更好地活下去,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心。 之三清昀 救我的是一位清瘦白净的男子。他非常的没用,只是挨了几下拳脚,便晕厥了过去,我啼笑皆非地看着他侧垂在我脸旁的脸。我想幸而他不重,不然刚刚奋不顾身救下我,就不小心用自身的重量压死我了。 恶徒退开了,我们就像两个死人那样躺在酒楼的外头。过了很久很久,连月亮都藏进云层的时候,他才醒过来。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用如蚊哼般虚弱的声音向他说了句: “你醒了,那就好。” 然后我晕了。 这就是我和清昀的初识,混杂着血泪窘迫和可笑,若在那个时候有人告诉我我最终会爱上清昀,我一定会认为说话的人疯了。 这个瘦到腰肢几乎比我还细的男子? 可是后来的后来,我想起我曾忍着浑身的疼痛不允许自己失去意识拼尽最后一分力气守护晕倒在我身旁的清昀,我才意识到其实从清昀奋不顾身扑上来替我挡拳那一刻,我已经爱上了他。 因为从来没有人这么不顾一切对我好过。当然,在我十七年的生命中,很多很多人爱过我,甚至为我发疯,毕竟我是白衣法师们精心栽培□□出的大美人儿,但那些“爱”中都掺杂着算计与利用。只要我失去了那份极具杀伤力的美丽,那些爱就会像飘散在风中的灰烬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有清昀不同。 他对我就像我六岁前我爹娘待我那样。视我如珠如宝,可以无条件为我去死。 之四寂寞 父母早亡,读书不成,于是靠着贩卖鲜果的生意养活自己。这便是清昀的一生。 他把我带回家后便倾尽全力为我延医问药。可是请来的大夫们都说,我是个病痨,外伤治好了也没用,拖上一段日子必死的。 还有大夫好心地劝告清昀,不过是个不相干的女子,又病成这样,不如就丢开手吧。 连我都对清昀说,你让我走吧,我们无亲无故,省得我死在这里脏了你的地方。 清昀只是微笑。他不听劝阻赊账买来治外伤的药,每天除了去市集贩果子,便是守在我的病榻边,细心照看端茶送水。 我不止一次从沉睡中惊醒,然后看见淡淡月色下清昀勾着腰为我煲药的背影。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不再服用天女丸的我,因为体内的毒素的侵蚀,我变得一天比一天丑陋。 “你瞎的么?你看不见我的模样么?”我把清昀递过来的药碗狠狠砸在地上。 清昀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弯腰捡拾碎瓷,“就算是我从街边捡回来的一条狗,我也会很用心很用心地好好待它,因为、因为我一直都是个很寂寞、很寂寞的人。” 虽然清昀没有说他喜欢我,他甚至把我比成一条狗,但我一点都没有生气。相反,我是欣喜的。 六岁就目睹父母惨死在自己眼前,此后被带往云瀑崖被那些白发孤骨的白衣法师们无所不用其极地训练为杀人工具,我太懂得一颗纯真的心的难得。 之五 孤鸾 鹤溪镇地处偏僻,几乎像是一个被人间遗忘的角落。纷纷扰扰的七城和迷岛之争并不会蔓延到这里。 我的身体慢慢好转。 清昀很高兴,说原来大夫说的话都不能信。 其实,那些大夫没骗人,他们来替我诊病时我确实已经病入膏肓,或者说毒入六腑。从我第一天开始吃天女丸,白衣法师就告诫我,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这种药了,如果停服,下场便是惨死。我曾经不止一次将这种黄豆大小的白色药丸举高,对准阳光仔细查看,我总觉得其中浮动着微不可见的细小虫卵。我猜天女丸是一种蛊,但白衣法师们从未向我解释过这到底是什么,他们只需要我吃下去,然后变成世间最厉害的一种杀人武器。“眼神呼吸动作一颦一笑,均可致死,就像火焰之于飞蛾……”法师们这样说时脸上激动的表情看上去无比的狰狞。 终于,我又开始服用天女丸。因为我忽然不想死了,因为结识了清昀的关系,我不想死了,一点都不想。 清昀贩果子的钱很难维持两个人的生计,于是我尝试着做些织补的活计,在娘亲被杀害前,她教过我一点点女红,我循着记忆中残存的那一点点模糊的痕迹,并不太熟练地飞针走线,时光便这样一点点地流淌过去。我开始梦见爹娘微笑的样子,这么多年,我只要一闭上眼看见的便是他们如何被人斩得七零八落。 有时,我也陪清昀一道去市集贩果子。很多人围过来,不是为了看鲜果,而是为了看我。一次,毒打过我的一个恶徒路过我身边,他却完全没把我认出来。 清昀也觉得奇怪,说,“软莲,你为什么越来越好看了?” 我微笑,“大约是因为你越看我越顺眼的关系。” 清昀是单纯的,他点点头,接受了我的解释。 我喜欢被他看到我美若天仙的样子,即使那不过是天女丸的药效在作祟。我也极小心绝不在他面前流血。我很清楚那次清昀扑出来救我,只挨几拳就晕倒的真正原因是他碰到了我的血。幸而,当时我停服了一段时间的天女丸,我的血不再是致命的毒素。 但,每天都服用天女丸的我,撇开如花似玉的外表不谈,我就是一樽装满致命□□的容器。 逢上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清昀会带我去鹤溪。鹤溪是围绕着鹤溪镇的一条溪流,溪水清澈,溪边环绕着软软的芦草。据说住在对面山上的高士养的鹤,有时会飞下来,鹤们在溪边饮水、洗沐。 可惜,我和清昀去了几次,都没见到仙鹤。 可是我从不觉得遗憾,因为我要的,仅仅是清昀在我身边。我梦寐以求的生活不过是男耕女织,田园静谧,就像我的父母没有遭到残杀前所过的那种生活一样。 所以,当清昀坐在灯下一枚枚擦拭明天要卖的果子,我心满意足地看着他,他抬起头,对上了我的视线,他清瘦的脸忽然涨红。 “软莲,要不我们选个日子,摆上几桌酒,把乡邻们请来,然后、然后我们就成亲吧。”清昀结结巴巴说完。 我没有办法用言语形容心底翻飞的欣喜。但清昀接下来的话将我打入了地狱。 “隔壁的刘大娘说,我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以找到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她说外地来的见过大世面的行商都向她打听你的名字,说从未见过这么像九天仙女的姑娘家……” 我太大意了,我太得意忘形了!我不该忘了我这种不正常的美貌简直就像鲍鱼之恶臭,随时会将云瀑崖秘士团的人引到这里。 “好!”我望着清昀的如秋水长空般明净的眼睛,我忽然意识到我是这么爱他,以至于我宁可失去他,我也不要伤害他。 我是当天晚上悄悄离开鹤溪镇的。 我回到了云瀑崖。 我对白衣法师们说,我回来了,我会死心塌地当第八秘士,替他们卖命,替他们杀人,但我有一个条件。 不要伤害清昀。 之六风楚 风楚是风音城的城主之子。 他在秘士团中排行第三。 秘士团中排行前七的是秘士团的中坚力量,此七人分别守护七城中一城的安危,有控兵和领兵的权利,若逢战时,职权凌驾于城主之上。 七城与迷岛的争端由来已久。迷岛位于云泽湖中央,七城以环卫之势绕湖而建。迷岛之上物产丰富,并出产一种珍稀的明珠。但迷岛要对外通商,必须通过七城,这便是迷岛与七城争端的核心所在。 为了捍卫各自的权益,七城组织了云瀑崖秘士团,迷岛则有一支厉害无比的鬼军。 杀风楚,对我来说竟是易如反掌,并非因为风楚弱,而是因为他对我毫不设防。 我赶到风音城那天,正是寒食节,他在刚刚抽出新芽的柳树下舞剑,风楚的剑、春风的软鞭、黑执的刀,他们各自有自己的武器,只要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我自己。 风楚见到我,脸上闪过愧疚,然后他问我,“软莲,你还好么?” “我不好。”我说,说完我抖出藏在袖内的短匕,狠狠割开自己的手腕。 风楚狠狠吃了一惊,他当然知道我的血含有剧毒,但他还是立即冲过来替我包扎。等他处理好我的伤口,他已满脸酡红,整个人酥软如泥,只需一根手指就能将他推倒。 于是,我就轻轻捏住那把还带着我的血的短匕,然后深深插进了风楚的胸口。 风楚到死眼睛里都带着惊疑以及被背叛的痛楚。他想不通我们同门一场又不止一次并肩作战,为什么我要对他痛下这样的毒手? 清昀死的那一天,风楚已经对我解释我,他是奉命行事,他是迫不得已。 可是我不管他是不是奉命行事是不是迫不得已,他杀了清昀,我就要他血债血偿。 我就是有这么的爱清昀。 回到云瀑崖后我一再保证我再也不逃了,我完全不顾尊严的苦苦地哀求。我还记得小时候刚被抓回云瀑崖时,因为我的不驯服,我几乎天天都遭到毒打,我却从未告过饶。可是为了清昀,我几乎是匍匐在地上哀恳着,放他一条生路。放他一条生路…… 但那些枯骨白发的白衣法师们只是居高临下地对我绽放鄙薄而满足的微笑。 “黑执他们已经动身去鹤溪镇了。”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回答。 之七春风 我一路快马加鞭,风掠过我的面颊就像刀子割过。可是最终我还是晚了,我远远地看到清昀被他们七个制住,我冲过去,但结果他还是在一瞬间被他们撕成了碎片。 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我真的已经下定决心割舍他,到死都做云瀑崖的傀儡。 我已经自认苦命,我已经什么都不去奢求。我仅仅只是需要和清昀相处的那一段记忆,来支撑我走完我的注定不会长久的人生。 为什么你们还是要杀了清昀? 大雪纷飞,我瘫倒在地上,想哭却没有眼泪。 春风过来抱住我,她拼命地向我说对不起。她的身上很暖,我却感受不到她的温暖。 春风在秘士团中行六。负责花锦城的治安。 春风是个甜美的女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即使到了今日仍随身带着蜜饯,管你和她说多么重大的正经事,她仍是一边大嚼一边冲你微笑。她看上去难堪重任,但实际上她是难得一见的武学奇才,一条长鞭使得出神入化,若她肯上进点,超越秘士之首黑执完全不在话下。 但她总是懒散的、亲切的。可即便是这样可爱的春风,也不得不听从云瀑崖的命令去杀戮。 春风说她是身不由己,因为她的父母也是秘士,正如我的父母一样。 云瀑崖最喜欢培养秘士的孩子,他们认为这些孩子身上流着最精纯的血液。所以当年他们杀死我的爹娘,却放我一条生路。 我到花锦城的时候,春风开心得像是小猴子那样上蹿下跳,因为这么多年我从未主动拜访过她。 其实,从我被带到云瀑崖的第一天起,春风就试图赢得我的友谊。 “你真的好厉害,软莲,你知道么,那种药别的女孩子一吃就死了,你就没有。你真的太厉害了!对了,不知道那药苦不苦,不过苦也不用怕,你瞧我给你带了好多蜜饯……”春风摊开花布手帕包成的小包。 过往一切如烟尘在我脑中浮现又散去。 我将春风的软鞭一道一道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眼泪从春风的慢慢变成血红色的眼睛里汹涌地流淌出来。 “为什么,软莲?为什么?我一直当你是我的亲妹妹……”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放过春风,可是我想到那天晚上春风的软鞭就是这样牢牢缠住了清昀的脖子,并最终将他的脑袋拉飞。 我在手上施加了最后一道力,春风断气死去。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当她把满满一手帕蜜饯托到我面前,我想也不想就用力打飞。春风很难过地离开,我偷偷转头看她,那一刻我其实是想唤住她。 而眼下,在春风的仍有余温尸体旁,我忽然不知该庆幸还是该遗憾,那一次我最终没有叫住她。 之八黑执 本来我以为除去黑执将异常艰难,毕竟他是秘士团中最强的一个,并且春风等人的死讯已经传出,依照黑执一向审慎缜密的个性,他不可能对我毫无防备。 只要黑执对我有防备之心,我就毫无机会。因为每次在对敌之前,我必须在身体上制造一个微小的伤口,比如咬破舌尖掐破手指,让血液中的毒素散发出来。长期服用天女丸的我肌肤胜雪目似寒星妖媚不可方物,就像食人花用艳丽的色彩松懈猎物的戒心、诱惑他们靠近,然后在他们毫无防备时一举成擒。 黑执掌管云上城,而云上城是七城中最重要的一城,因为事关七城最核心的守护力量的云瀑崖就在云上城内。 我看到黑执的时候,他的臂上缠着悼念的白纱,而黑执看到我的时候,他的手不由自主按了按佩刀的刀柄,但旋即他就请我入座,为我斟茶,仍是一副进退有据的领袖姿态。 我先发制人,我说,“迷岛这次的暗攻屡屡得手,风楚他们竟然都难逃一劫。” “死,实在没什么可怕。最重要是死得其所。”黑执的目光远远地递出去,“这些年我以为我是为了守护七城的生灵而战,可是如今想想哪场战役的结果不是生灵涂炭。” 黑执是我们中间最豪气干云的一个,我知道这么多年支持他不断杀戮的就是他的关于正义的执念。 黑执也曾一再规劝我,要以苍生安危为念,要有献身精神,而我丢给他的回答从来都是,“我为什么要为别人?我为了我自己尚且不能够!” 虽然我对黑执的言行从不赞服,但内心深处我其实承认他是个真正的好人。一个被套了笼头装了鞍辔的好人。 “关于那个叫清昀的人事,实在对不起了。”黑执说。 “为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清昀?”虽然事到如今,再问什么都是多余,但我真的忍不住要质问,清昀是个不可能带来任何威胁和伤害的人。并且,白衣法师们永远可以利用清昀的存在挟制我。为什么一定要他死? “因为——”黑执有点艰难地吐露答案,“法师们觉得,如果不摧毁你心中妄生的柔情,一定会影响你的果敢与锋利。” 啊,答案竟是这个。在他们看来,我从来不是一个人,我只是一柄杀人的剑。 当年,那些形容佝偻的白衣老人把我从我父母的尸首边拉开,他们不是给我一条生路,他们是让我生不如死。 他们甚至不允许我做一个人! “黑执,我想知道在你心目中我到底是杀人的工具,还是一个人?” “工具。”黑执不假思索答。 我盯着黑执冷漠而忠贞的眼睛,虽然他后来补充道,他也是,我们所有人都是。我还是杀死了黑执。用他的那柄无往不胜的大刀捅穿了他的肚子。 既然我只是一个工具,那么我做再丧心病狂冷血无情的事情,也都无可厚非,不是么?这样想的时候,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 之九 秘密 杀死黑执之后,按照我和迷岛琉璃的约定,他派遣鬼军包围云瀑崖。因为七城最精英力量的丧失,攻破云瀑崖这个神秘而阴森的所在可谓是易如反掌。当那些形容丑陋身着白衣的古怪老者一个个被杀死时,我站在远处,心情平静地注视一切。 其实,他们死,我也没有多高兴,因为就算他们死了,也换不回我的清昀。 当我和琉璃密谋的大计得逞之后,我出手杀了他,其实我只是想再看一看我的清昀。 在云上城,黑执临死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其实清昀并不是清昀。 之十 替身 清昀不是清昀?那么他是谁?那个我真心爱过的男子,他到底是谁? 我想起那个肝肠寸断的夜晚,我目睹清昀的身体被黑执他们七人合力扯碎,那些纷飞的血肉,凑合起来,当真就是清昀么? 我注视倒在血泊中的琉璃的尸体,迷岛的侍卫冲了进来,将我团团围住,我冲他们轻蔑一笑,“我要见你们岛主,那个真正的岛主!真正的琉璃。” 之十一 阮莲 年轻的男人在一队黑衣侍卫的护送下,来到了我的面前。 他还是极瘦极瘦,还是眼神明净,犹若冰晶。 清昀,琉璃,迷岛岛主。 那天死掉的清昀,是个替身,眼下死掉的琉璃,还是一个替身。天生体弱多病的迷岛岛主,为了安全起见,于是弄了很多替身,混淆视听。而真正那个他,却是躲在暗处悉心谋算。他对如今七城秘士团的情况了如指掌,并且他最终从中甄选出我——第八秘士软莲,作为最值得善加利用的棋子。 他深知我心中的仇恨怨愤桀骜已经对真爱的无限渴望。 他伪装成我一定会喜欢的样子,来到我身边。 然后诈死,引发我和其他秘士的矛盾,并且最终借我之手除去七城秘士,捣毁云瀑崖,将七城版图收入囊中。 七城的白衣法师们想利用我作为终极武器最终攻陷迷岛,结果却被迷岛聪明绝顶的岛主将计就计地反制。这是一场智斗,恶劣的智斗,我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依然还是工具。 “你没事,真好。”虽然明知自己被深深利用,但我还是不争气地说出这句话。 “软莲……”清昀语结,他不敢接触我的视线。是呀,他是有足够的理由觉得愧对我,“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在云上城,见到黑执的时候。”他那个下意识按剑的动作,他明明已经猜到我是令七城秘士纷纷惨死的元凶,却不立即杀死我,反而和我长篇大论,给我机会散发毒氛,其实,他是故意死在我手上的。 当时我并不明白为什么,直到眼下,“其实,你收买了黑执,不过用的不是金银,而是他的拯救万民的慈悲之心。” 七城不战而败,那么七城人民就不必受倒悬之苦,而清昀,他也许善于谋略,但他显然不会是个暴虐无知的君主,他会善待迷岛和七城的百姓。 终结迷岛和七城之争的唯一方法,确实只有合并一途,所以黑执无怨无悔被收买被利用,并最终死在我的手里。 “既然你已经洞察一切为什么还要……”还要将迷岛鬼军引向云瀑崖,明知被利用还要帮他完成大计?“是想要替父母报仇?” 我觉得清昀是急于为他自己找个借口减轻他的内疚。 “我从不为任何人做任何事,我只为我自己。我只忠于我自己。而如果我爱上一个人,那么我也不会去在乎他是好是坏,是不是值得我去爱。”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出这番话,是想证明我没有受伤,还是想证明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清昀了? 我留意到跟在清昀旁边的那些黑衣人,其中一些的面孔竟然很熟,都是鹤溪镇的乡邻,甚至还有当初痛打我的恶徒。所以……鹤溪镇发生的一切都是一场戏?没有一丝一毫的真切? “在鹤溪镇的,是你,还是你的又一个替身?”我问。我已经悄悄将一直握在手里的发簪的簪尖对准了自己的手指。那一刻,我对清昀也动了杀念。 “都是我,都是我!从来都是我!一直都是我!” 为我挨揍的是他,替我熬夜煲粥煲药的是他,和我一起坐在鹤溪边上等仙鹤从山上飞下来的,也是他。 这便够了。 是谁说过的,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新凉。只要那些寂寞和怜惜是真的,就够了。 “那就好。”我慢慢将发簪簪入发髻,然后向外走去。 “软莲,软莲,你不要走!” 我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向后看。 “我是喜欢你的!这份喜欢是真的!” 好动听的谎言。 “真的,早在我们在鹤溪镇相遇之前。” 我忽然想起在鹤溪镇时,清昀曾对我说过,他是个很寂寞很寂寞的人。身为迷岛岛主的他,生下来没多久父母就被七城秘士暗杀,虽然他在鬼军严密的保护下安然长大,但因为体弱多病的缘故,他不能习武,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虽然只是十几岁的少年,他却肩负着保护整个迷岛的重任。他是聪明绝顶的孩子,他有以智杀人的能力,他又身处在那样的位置,所以他不能不用计、不得不骗人。其实,说到底,他也是个身不由己的可怜人。我畅想着清昀的一生,我忽然就原谅了他。彻彻底底的。 清昀没料到我会转身,他清澈的眼神直直落入我的眼睛里,“清昀,虽然我知道你其实是真正的琉璃,但我还是想叫你清昀。”我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清昀的脸颊,虽然在这么万念俱灰的时刻,但我竟然还是生发出想要看到清昀长胖一点的向往。“而我的名字,并不叫软莲。我姓阮的。” 尾声 我被带回云瀑崖后,阮莲这个名字便被剥夺了。他们叫我软莲,这个散发着妖异气息的名字,因为他们不许我当一个人。 我想过自杀。 我可以继续在鹤溪镇和清昀相遇前我所做的事情了,不再服用天女丸,然后因为内在的腐烂而变得无比丑陋,并最终在无限痛苦中死去。这是我应该承担的死法。我的满手血腥,就算永世不得超生也未必赎得清。 佛说,爱别离苦,佛说,怨憎会苦,但是尘世最苦仍是求不得之苦。我其实一点都不想满手血腥,杀戮无度。我只是做一个人,一个最平凡最普通的人,小时候能得到父母的呵护与宠爱,长大了可以得到夫君的呵护与宠爱,种田织布,侍奉公婆。但——在我六岁那年,当我目睹父母被杀的那一刻,我就完全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 我不能做一个人,不管我怎么努力地逃脱,我只能做杀人的工具。 当我将我的性命拿捏在一念之间时,我忽然想起清昀说,早在鹤溪镇相遇之前便已喜欢我,这是什么意思?生来体弱却身兼重任的孩子,智力是他用来保护自己的唯一武器,所以他只能日复一日守在书案边研究七城每一位秘士,巨细无遗,他们的性格、喜好、优势、缺点、身世、来历……那些从未见过的人成为他寂寞生涯中最重要的存在,而作为七城秘士的我们,一直被一双隐形的眼睛默默注视,当然,包括我…… 鹤溪镇之局,清昀其实并不需要亲身入局,他有那么多替身,随意派遣一个均可,但他亲自来了,为我挨揍的是他,替我熬夜煲粥煲药的是他,和我一起坐在鹤溪边上等仙鹤从山上飞下来的,也是他。都是最真的那个他。 乱世儿女,如我,如他,都是没有多少机会听从自己的心意的,因为最后赔上的很可能就是自己的命。 “软莲!” 远远的,似乎传来清昀的呼唤。 他在叫我的名字,他到底叫的是什么?软莲?还是阮莲? 我的眼前忽然出现最美丽的幻觉,仙鹤终于飞下了山,它优雅地单足立在鹤溪旁,我开心地推推身旁清瘦干净的男子:“清昀,快看!” ☆、眉心灵 楔子 “咳咳,要是美貌的女子,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天昀帝的戒心。”说话人自袖中掏出一条帕子,“要聪明,有心计,且擅长模仿他人的举止言行。”又是一串咳嗽,白帕按在了微微泛青的嘴唇上。 “出身底层,和皇族毫无干系。不要太年轻,最好在风尘历练过,唯有如此方才懂得观颜察色。”又一串撕心裂肺的猛咳,雪白的软帕被鲜血浸透。 “还有!”凤鸣野慢慢将染了血的帕子在手心团成一团,声音变得幽深低软,“最好眉心正中有颗痣,眉心长痣的女子格外灵气,有人告诉我,那叫眉心灵。” 之一红相 凤鸣野带了两千御林军直接杀入红相府,手提一纸诏书。 红相正襟危坐,凤鸣野闯进来,他就像没看见一样。 “奉天承运……” “不用再念了,你矫诏!”红相指着凤鸣野的鼻子骂。 “喝!”凤鸣野皮笑肉不笑,“玺印都是齐全的,红相就算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不能指着圣旨说是假的吧?今日你说圣旨是假的?那么改日你是不是要指着皇帝说他也是假的?” “你……”红相语结。 被红相指为假造的圣旨上写着赐死红相。短匕白绫鸩酒,被齐置于红相面前。 “选一样吧,红相。”凤鸣野说完,拎起紫底金花的衣袖,掩住脸上幸灾乐祸的笑容。 红相知道大势已去,不禁老泪纵横,悲号道,“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我十岁即倒背如流,没料到最后败在你这个流氓无耻之徒的手上。” “红相,我不似你出生书香门弟,我落地即被遗弃,不知父母,我只知道一件事,若不赢,就只有死!”凤鸣野说完,拿起短匕在手里掂了两掂,然后反手刺入红相胸口。 匕身尽没,红相死。凤鸣野大笑,遇佛杀佛遇神弑神,世上还有比这更痛快的事情么?但一阵猛咳中断了凤鸣野的笑声,楚苡站在一旁面露焦虑之色,他想说什么,看到凤鸣野冷冷的眼神,还是闭嘴了。 之二最后一杀 对凄鱼而言,在凤府的日子,就像在梦里,一个很美的梦。很美很美。 她本是德绫班的台柱,扮的是老生,那日,她在台上撩起长须慨然唱道,“骨纵相思当寸断,禅心难付剑与箫。麟出广原,凤……凤鸣于野。” 雅席里的公子啪的合上折扇,笑了。他便是当朝权臣凤鸣野,凄鱼灵机一动,改了唱词,讨得了他的欢心,便入了相府。 一晃,一个多月便过去了。 凄鱼貌美,又是女伶,她不是没有被男人宠爱呵护过,但凤鸣野不同。除去他的权势熏天,还因为她爱上凤鸣野了。 深夜,楚苡奉命来请凄鱼。 凄鱼姑娘,凤大人在东苑竹林等您。 楚苡身上弥漫淡淡的血腥,今晚凤府的气氛格外肃杀,凄鱼并非感受不到,所以她只是和衣而卧。 知道了。凄鱼系上披风。待她走到竹林,就见凤鸣野扶着一竿竹,凄鱼走近,赫然见到他脸上泪痕隐约。 “凤大人?!” “凄鱼,来了?最近好不好?”凤鸣野心不在焉地寒暄着,“佣人们有没有刁难你?” “怎么会?对了,凤大人,我只是在楚苡面前随便一提,幼年流落街头吃过一次城隍庙老何头的蜜三刀,大人就四处寻访,给我找到了口味一样的。大人实在太费心了。”凄鱼用雀跃轻快的调子说。 凤鸣野却像完全没有听清凄鱼说了什么,“我本是先帝身边一个小小的弄臣,会做两笔宫体诗,懂得调笑解闷,所以深得他的宠爱。先帝英年早逝,竟将我列为八位顾命大臣之一。临终前,他托着我的手说,鸣野,不知为何,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为信任的人。小皇帝,我交给谁我都不能放心,除了你。” 说到这里,凤鸣野的眼泪潸然而下,过了许久,才接着说道:“如今,八位顾命大臣,被我杀了六个,今晚我杀了第七个。”凤鸣野翻转自己的手,其上有淡淡的血痕。 凄鱼背如芒刺。 “但,还不够,还不够,还有最后一个!”凤鸣野的声音幽幽的,竹影倒映在他的脸上,令他看上去如鬼似魅。 凄鱼想逃,却被凤鸣野一把抓住,“帮我!” “我?”凄鱼强笑,“大人未免太高看我了,我区区一个……” 凤鸣野忽然用力抱住凄鱼,“这最后一个,只有你能杀,只有你能。”他的鼻息拂在凄鱼的耳边,也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帮我!” “谁?”凄鱼颤颤巍巍吐出这个字。 凤鸣野不语,但答案写在了他的眼底。无疑是小皇帝只有除掉这最后一个,凤鸣野才能真正掌握无上的权力。 凤鸣野的吻灼热地落在凄鱼的眉间,饱含着爱慕。但凄鱼只觉得心凉,因为她知道凤鸣野爱慕的不是她。 之三纱人 重重纱幔后的天昀帝一言不发,大殿内回荡着凤鸣野的一个人的声音。 “会唱戏,懂武功,兼擅风月之事,更是个无可挑剔的绝色。”凤鸣野围着凄鱼一边打转一边侃侃而谈,最后托起她的下巴,展示她的脸。 凤鸣野像贩售货品一样,粗鲁地展示凄鱼的优点,虽然知道他在做戏,但凄鱼还是有被刺伤的感觉。 “嗯,很好,朕很喜欢,留下吧。” 小皇帝的声音清润明朗,凄鱼忍不住想像他的模样,一定是眉清目秀吧? 凤鸣野退下后,天昀命令凄鱼上前。凄鱼穿过一重又一重纱幕,最后走到一张雕龙玉床前,但到处都不见人。凄鱼小心地张望,肩头忽被重重一拍,凄鱼转身,愣了片刻后,她双手掩面尖叫起来。 天昀帝从头至脚裹满白纱,眼睛藏在厚厚的白纱后,就像两个深色的窟窿。他身上散发着刺鼻的腥臭的气味,纱布间隙,隐约可见红腐的溃肉。 来之前,凤鸣野隐隐提过,小皇帝身体不太好。凄鱼以为只是体弱,她再也猜不到,小皇帝的病是——□□风! 之四戏拟 天昀并不是难以相处的人,虽然明知道凄鱼是凤鸣野安插在他身边的眼线,但他也没有怎么刁难凄鱼,只是有时会直勾勾地盯着凄鱼不放,然后说,凤大人说你是个绝色,你果然是。 天昀很瘦,偶尔举动间会流露凤鸣野式的翩然和洒脱。一次,凄鱼实在忍不住,问,“陛下其实仰慕凤大人的吧?”所以才会不自觉地模仿他的言行举止,成长期的男孩子总是会以自己最欣赏的人为楷模。 天昀先是愤怒,“凄鱼,你好大胆!”过了很久,他幽幽地说,“曾经是。”停顿了很久,“当年在我身侧陪我登上龙座的人,就是凤鸣野。曾经,在八位顾命大臣中我最为信赖和倚重的人就是他。父皇死前也说此人可信结果……”天昀说不下去了,捂着胃,身体痛楚地弯折下去。 御医进来送药。凄鱼调弄好了来喂天昀,天昀任由她将药匙送入他掩在白纱下的嘴里,却不咽。 黑褐色的药汁顺着他的嘴角流溢出来,凄鱼以为天昀耍小孩子脾气,毕竟他身染恶疾,天天与药石为伍。 凄鱼很有耐心,擦去天昀嘴角的药汁,又舀起一勺,她对天昀早已由最初的嫌恶恐惧变为现下的心生怜惜,“病去如抽丝,陛下要有耐心。”她柔声哄他。 天昀目送御医的背影消失,他忽然用力捏住凄鱼的手腕,“我没有病,我是中毒!这药不能再喝!” 凄鱼吓得差点将药碗打落。 天昀瞅瞅四下无人,将整碗药汁倒入盆栽的土中,“这药是凤鸣野嘱人开的。” 凄鱼瑟瑟发抖看着那盆郁郁葱葱、仍然长势极好的文竹,想象着再过多久它也会变成一堆腐叶,就像天昀从好好一个人变成如今全身溃烂一样。 凤鸣野为什么这么狠? 当晚,凄鱼在睡梦中被叫醒,是楚苡,“凄鱼姑娘,穿好衣服,请随我来。” 凄鱼在黑暗中迷迷糊糊跟着楚苡,出了宫,回到了凤府。 凤鸣野比她上次见他还要清瘦一些,可见野心如烈焰,能烧干一个人。 凤鸣野按了按嘴角,收起白帕,“时间不多,我们闲话不谈。凄鱼,你是名伶,在天昀身边这些日子,对他的言行举止,必然已经了然于胸,”凤鸣野说到这里,话音一转,“请模仿他。” 凄鱼隐约明白过来,凤鸣野将她安插在天昀身边的真正目的,还有天昀的状似□□风的怪病,原来都是一步一步的精心布局。 “凄鱼!”凤鸣野催促着,眼里浮起锋利的凶狠之色。 凄鱼深呼吸,面对凤鸣野,她是无力反抗的。 “嗯,很好,朕很喜欢,留下吧。” 这一句,凄鱼模仿的是初见天昀帝时,他说的第一句话。 楚苡几乎当场喝起彩来,音调、音色,乃至于话语间的停顿,凄鱼都模仿得分毫不差,好像天昀帝重开御口了一样。 凤鸣野脸上也露出激动之色,他向楚苡使了个眼色,楚苡取出一早准备好的白纱,将凄鱼的脸团团裹住,只留下眼睛、嘴巴两处。乍看,就似天昀一般。 凄鱼的心一直坠落,一直坠落。她猜得果然没错,凤鸣野将她送去天昀身边,为的是要将天昀取而代之。她的演技,再加上那一道又一道的白纱的缠裹,没人会察觉真正的天昀帝早已被替换。 “再来!”凤鸣野命令。 凄鱼双手捂在腹部,无比痛楚地颤抖着,然后用力伸出一指,点着凤鸣野:“我没有病,我是中毒,这药不能再喝!” 凤鸣野呵呵一笑,“凄鱼,你果然聪明,我还没透露,你便已经参透内情。”凤鸣野走到凄鱼身边,亲手将她脸上的白纱解下。 凄鱼又闻到了血腥味,他果然是杀人不眨眼,天天都屠命浴血。 “凄鱼,你这么聪明,所以一定知道,我既然敢弑君,那么杀你更是不在话下。”他拆下最后一道白纱,双手轻轻落在凄鱼的颈上,凄鱼吓出满背的冷汗。 凄鱼走后,凤鸣野再次从袖中取出白色的丝帕,压抑许久的咳嗽声凶烈异常,树梢的寒鸦被惊起,在漆黑夜空哗啦飞展开去。 “主公,你的病……”楚苡担忧地说。 “我很好!”凤鸣野冷厉地打断他。 楚苡只好顾左右言其他,“主公以为凄鱼会不会杀陛下?” “不会。”他无比笃定地说,“如果凄鱼真的杀了天昀,那么我的整盘计划就尽毁了!” 之五弑 第二天,天昀发现凄鱼的双目布满血丝,不禁好奇问:“你并没有恶疾缠身,怎么也会睡不好?” 凄鱼不答。 “凄鱼,凄鱼!”天昀连唤两声。 凄鱼回神,笑容似粗劣的脂粉般浮在脸上。“陛下,我变个魔术给你看,好不好?” “好呀。” 凄鱼托起那团白纱,开始缠裹,慢慢的,天昀的脸色变了。 “你为什么要扮成我的样子。”天昀质问。 “因为我不得不……”凄鱼模仿着天昀的声音,握紧匕首,全力刺下。 之六血尸 楚苡受到天昀帝传召,匆匆而至,天昀帝背手而立,见到楚苡,便指指偏殿,“那里有样东西,麻烦楚卿家替朕处理一下。” 楚苡心中隐隐觉得不详,他慢慢推开偏殿的门,里面烟雾缭绕,隐隐可见一只镶着金边的桐木大澡桶,楚苡小心靠近,他的视线慢慢适应室内的晦暗,他看到了血,汪在洗澡水上,聚在地面上,一大片,一大片,若被踩烂的红莓,触目惊心。 澡桶里睡着一个浑身溃烂,脸上烂得连五官都分辨不出的人,胸前插着一把匕首。 楚苡差点儿呕吐出来。 天昀脚步轻轻地靠上来,“麻烦楚大人转告凤大人,大功告成了。”大功告成这四个字,天昀用的是女音,轻柔妩媚。 楚苡无法置信地看着天昀——凄鱼。主公说,凄鱼一定不会杀天昀帝,但结果证明主公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或者说,主公被凄鱼蛊惑了,楚苡已经不止一次撞见主公迎风低吟,吟的便是凄鱼的名字。 这个美若天仙心若蛇蝎的女人的名字! 楚苡处理了澡盆里的尸体,真正的天昀帝从此在这个世上彻底消失。 之七揭穿 这是一年来,天昀帝首次临朝。 百官翘首,等待小皇帝的驾临。待他们发现天昀帝浑身裹满厚厚的白纱,整个人就像一具缠了裹尸布的尸体一样,就连最持重的大臣也发出惊呼。其中某些年高的,看到小皇帝病成这种模样,不禁老泪纵横。 山呼毕,天昀缓缓开声:“是对爱卿们好好做个交代的时候了!” 凤鸣野惊异地抬起头来,今日上朝,他事先嘱咐过凄鱼,什么话也不要说的,只是出来露个面,平复百官的猜疑。 天昀霍然直身而立,然后以极其疯狂的姿态抓扯身上的白纱。 陛下!陛下!陛下!群臣惊呼,以为皇帝中邪。 天昀扯尽脸上最后一道纱布,露出一张娇柔妩媚的女子的脸。 “我不是天昀帝,我的名字叫凄鱼。”凄鱼一字一字,掷地有声,“是凤鸣野凤大人安排我李代桃僵。” 之八复活 百官的视线箭矢一样,一起射向凤鸣野,但八位顾命大臣,已死其七,在场众位官员没有一个官阶高过凤鸣野的,他们虽恨他入骨,一时间却也莫可奈何。 “陛下呢?”有人焦急地发问。 凄鱼扬起手臂,朝大殿之外用力一指,“那里!” 有位年轻的羽林大踏步走入殿来,拥乱成一团的官员们不由让开一条道来,有胆子特别大的凑近去看年轻羽林的脸—— “陛下……陛下!”惊喜交集地跪倒。白皙清秀的脸庞,不是十七岁的天昀帝是谁? 群臣折腰而跪。天昀走到龙座前,拽下护耳头盔,用力掷向一边。凄鱼适时地将皇冠双手奉上。 天昀凝重地将皇冠戴稳,戟指凤鸣野,厉喝:“你还不受死!” 之九反间计 那夜,凄鱼用力握紧匕首,正要向天昀刺下。 “不要杀我,凄鱼。”天昀忽然说,“我并不想死,因为我根本没有病入膏肓。” 天昀说完慢慢拆下了脸上缠裹的白纱,他抹去脸上的用朱砂兑水伪装出的血迹,露出清新如月的完好脸庞。 “我察觉凤鸣野在药里下毒后,就偷偷停服,不久后,我的身体就恢复如常。”天昀解释。 凄鱼一直以为天昀是个文弱少年,岂料他是忍辱负重。 “请你放我一条生路。”天昀知道除了哀恳,别无它策。 凄鱼是会武功的,在凤鸣野送她入宫时就强调过这一点,并且,凤鸣野说她是无可挑剔的绝色。天昀活到这么大,没有见过比凄鱼更美的女子,美得似一种烈毒,瞬间便腐蚀了他的心。 “如果,你一定要杀我,我也不会怨怪你。”天昀情不自禁说。死在自己恋慕的女子手上,也算上天对他的厚待吧。 “我有一个办法,”凄鱼没有将匕首刺下去,而是贴到天昀身边,用极轻极轻的声音说,“你不必死,我不必死,要死的人,是凤鸣野!” 那晚,凄鱼和天昀商议出一条计策,由一位值夜的年轻羽林假扮天昀,他年纪身形都与天昀相若,并且对天昀帝忠心耿耿,情愿替死、慨然就义。 羽林死后,天昀立即换上他的衣服,在天明时分,随着那班值夜的羽林一起离宫。 凄鱼则留下来,处理羽林的尸体,将他伪装成麻风病人的样子,然后假扮天昀,传召楚苡,让他见到那具半腐烂的尸体,叫他误以为天昀帝真的被她依嘱杀死。 凤鸣野以为大计得成,放松戒心,一脚踏入天昀和凄鱼联手布置的圈套。 之十凤死 “杖毙”两个字由天昀口中缓缓地、滞重地响起。凄鱼在一旁勾起嘴角,绽放冷酷若冰锥的笑容,这个权势倾天的凤鸣野一定料不到,他最后是栽在一个下九流的戏子手上。 凤鸣野被当场按倒,扒去官服,刑杖噼啪落下,众官怒目以示,无一人上前求情。 凄鱼以为一直对凤鸣野忠心耿耿的楚苡会冲出来拼死相护,结果没有,凄鱼环视一周,这才发现,今日楚苡根本没有上朝。 怎么缺席缺得这么巧?凄鱼心生疑窦。 凤鸣野奄奄一息,天昀忽然喊停。凄鱼先是不解,转瞬间明白过来天昀是想延长凤鸣野死前的痛苦。他对凤鸣野是真的恨之入骨,当场打死了,实在太便宜他。 “押入天牢,待伤养好,再处以千刀万剐之刑!”天昀冷酷地宣布。 凄鱼看了看躺在地上血肉模糊,偶尔轻轻弹动像离水太久即将死去的旱鱼一样的凤鸣野,眼角忽然有泪,她很用力很用力地忍回去。 这么多年来,她不止一次向神灵祈祷让凤鸣野落入最凄惨的下场。如今,她终于看到,但为何她一点都不觉得满足?反而宁可躺在那里满身创痛、奄奄一息的人是自己? 当晚,凄鱼提了一个小小的食盒去天牢探望凤鸣野。 黢黯如废井的牢房,凤鸣野蜷缩在地上,平日的风流倜傥,半分不剩。 “小凤哥。”凄鱼放下食盒,温媚地喊。这是一个遥远的呼唤,可以追溯至十一年前。这些年凤鸣野平步青云意气风发,他肯定一早忘记了曾有一个可怜的孤女这样称呼过他。 “小凤哥,你还记不记得我?”凄鱼将脸凑到凤鸣野的鼻子前。 “当然记得,德绫班的台柱凄鱼姑娘。”凤鸣野咧嘴笑,雪白的齿间尽是血迹,他看上去狰狞又丑陋。 凄鱼轻轻一眨眼,晶亮的液体随之滚落,她打开食盒,里面装的并不是菜肴,而是一把匕首。讽刺的是,这把匕首本是凤鸣野交给她去刺杀天昀的。 凄鱼将凤鸣野残破流血的身体扶进自己的臂弯,然后她将匕首慢慢送入他的心脏。过程中,凤鸣野呵的笑了一声,哝哝地唱起小曲来,全然不知道死之将至 “麟出广原……凤鸣于野,呵呵,呵呵……”声断,气绝,人亡。 凄鱼拔出染血的匕首,踉跄后退。 第二天一早,凤鸣野被发现死在天牢囚室内,消息报到天昀那里时,天昀静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知道了。”说完,他的视线落在神色呆滞的凄鱼身上,他知道她昨夜偷偷出去过一趟,回来便是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 天昀可以肯定,凤鸣野是凄鱼杀的,但他无法明白,凄鱼杀了凤鸣野之后为何是这样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神态。 之十一坟 曝尸一个月后,凤鸣野的尸体终于获准安葬。 几天后,凄鱼收到一封信,贴在早膳托盘的底上,显然是有人偷偷潜入后宫,放下了这封信。 信封一片空白,打开后,信上只写了一个地名,没有称谓,没有落款。 西郊杜家巷西行十六里,歪脖老树下。 凄鱼的心隐隐一动,能够神鬼不知自由出入宫禁的除了楚苡还会有谁?这封诡异的信上留下的地址,极有可能是—— 空荡荒原上,矗着一座坟包,新翻的土痕,显然刚建不久,楚苡一身重孝跪在坟前。 凄鱼走近几步,看清墓碑上的字,“沂州阿凤之墓。” 凤鸣野并不姓凤,他被人贩子拐走的时候,仅仅记得自己乳名叫阿凤,家在沂州。 “是凤大人要你这样立碑的?”凄鱼问。 楚苡嗯了一声。 “他……他一早知道他要死了?”凄鱼的耳边回荡起,凤鸣野临死前咿呀的唱腔——骨纵相思当寸断,禅心难付剑与箫。麟出广原,凤……凤鸣于野。 凄鱼的心似寸断。 “凤大人从未曾下毒害过天昀帝,真正下毒的人是另外七位貌似清流实为巨腐的顾命大臣!” 楚苡的话似轰天之雷击中凄鱼,“什么?”凄鱼声若游丝。“什么?你在说什么?”她多希望不曾听见、不曾听懂。 是她亲手将匕首送入凤鸣野的胸膛,她至今记得那种柔软温暖的触感。 之十二真相 “凄鱼,”天昀清了清嗓子,“留下来,我会力排众议,封你为后!” 凄鱼脸上露出恍惚的浅笑,她不答,却吟出两句诗,“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多谢了,陛下,我帮你,不是贪图你能够给的荣华富贵。”凄鱼心不在焉答,她想起那座坟、那块碑,沂州阿凤之墓,若非他一早知道他死之将至,他不会特意嘱咐楚苡在碑上刻上这样的字。 他一早知道他要死了,所以那天她将匕首插入他的胸口,他的眼里一丝怨恨也没有。有的只是温情脉脉。 天昀没料到凄鱼这么直接拒绝他,狂怒起来,“那你为什么要救我?你为什么要站在我这边帮我扳倒凤鸣野?——你、你为什么又要在我决定将凤鸣野碎剐之前,偷偷跑去大牢将他杀掉?给他这么痛快的死法,你根本是在帮他!”天昀指控。 凄鱼毫不迟疑地回答,“对,我是在帮他,因为我爱他!而我帮你是因为我想和凤鸣野作对!因为我恨他!”凄鱼的声音也变得无比凄厉。 天昀的呼吸慢慢变得浊重,“凤鸣野,我和你不共戴天!” “够了,天昀,别再把好心错认了驴肝肺!害你的人从来不是凤鸣野!”凄鱼抱起那盆文竹,天昀每次都会把御医送来的药偷偷倒进去,天昀说药是凤鸣野嘱人开的,不能喝,有毒,“若真的有毒,这盆文竹早该枯萎死去,可是——”凄鱼捋起文竹青葱的叶子,“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天昀的脸色渐渐变了。 真正想害死你,是以红相为首的七位顾命大臣,他们狼狈为奸,买通乾宫宫女在你每日的洗澡水内下毒,所以你浑身溃烂,状似麻风之症,凤鸣野察觉了红相的阴谋,所以用矫诏、暗杀等酷烈的手段将以红相为首的七大臣逐一除去,红相死的当晚,凤鸣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撤换乾宫的所有宫女…… 凄鱼将楚苡告诉自己的内情全部转述给天昀听。 天昀彻底呆住了,过了许久他问,“为什么他不告诉我?他说,我会信的呀。凄鱼,你说为何他不肯告诉我?凄鱼——?” 凄鱼不知何时已经离去。 之十三疯 因为凤大人已经病入膏肓,肺痨,凄鱼姑娘说过总感觉大人呼吸间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以为他是杀戮太重,其实,是病了。 楚苡说完掏出一大堆染血的白帕,凑着冥纸火堆点燃。白帕在火中燃烧,似萎落的梅花。 所以凤大人没有时间收集罪证,只能用极其霸道酷烈的方式将七大臣除去,哪怕留下万世骂名。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大人在交待后事时说,为人臣者,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我不愧对天昀,不愧对先帝,我这一生唯一对不起的就是小鱼,所以我的碑上,只需刻下沂州阿凤,我希望小鱼看到这块碑就能明白过来,我从未忘记自己是谁,从未忘记她是谁,更加没有忘记我曾答应过她什么。 凄鱼离了皇宫,一个人在熙来攘往的街头蹀躞,她知道他没忘,从他死前咿呀唱出那句“凤鸣于野”她就知道,他没忘,他一直知道她就是当日的小鱼。 当年他们被同一个人贩子拐卖,凤鸣野看到人贩子将拐来的小孩弄瞎毒哑断手断脚,硬生生弄成残废,再逼他们上街乞讨,凤鸣野拉住小鱼的手,说,我们一定要逃走。 有天,他们逃了,初时,他紧紧握住她的手,但她实在跑得太慢太慢了。眼见就要被追上,只有摆脱病弱的她的拖累,他才能逃出魔掌、远走高飞,于是他一根根地掰开她紧握在他手上的手指 “我一定会回来救你,我一定会回来救你!”这是他离开前,用力许下的承诺。 所以,凄鱼以为,这么些年,从被人贩子打骂虐待,到被迫嫁给大户为妾,受尽污辱欺凌,再到不得不堕落风尘加入戏班,这一切都源自当年凤鸣野掰开了她的手。 街边的勾栏内传出高可遏云的歌声,屠身记,红将军,凄鱼最拿手的一个角色,凤鸣野去德绫班找她的那天,她唱的就是这一段,“骨纵相思当寸断,禅心难付剑与箫。麟出广原,凤鸣九天。” 她唱错了,唱成了凤鸣于野。 凤鸣野当时就发现她唱错了,更知道她为什么唱错,因为她认出了他。而他之所以知道她认出了他,是因为他也认出了她!——却故意假装不认得。即使在最后在天牢囚室内,凄鱼问他,小凤哥,你还记得我么?凤鸣野仍在伪装,说,我记得,你是德绫班的凄鱼姑娘。 其实,凤大人从不曾忘记他对你的承诺,楚苡说,但他直到你被迫嫁给李大户为妾后的第二个月方才找到你。楚苡说。 凄鱼想起她嫁给李大户的第二个月,他们夫妇俩人被发现双双惨死在家中卧室内。她一直以为是老天开眼,老天帮她,原来老天不曾帮她,帮她的人是——凤鸣野,她的小凤哥哥。 “为什么当时他不来与我相认?”凄鱼质问。 “因为大人不知道如何面对你,他不知如果你问他,为何到现在才找到你,令你吃了这么多苦,他该怎么回答。”楚苡说。“他说,他真的不知道,所以只有默默守护你,直到他知道他得了不治之症。” 楚苡又说,大人精心布局,送你入宫,你若能在最危急的时候助天昀帝一臂之力,陛下会一生感戴,而你也会有一个荣华富贵的未来。大人知你恨他,所以一定会帮天昀帝。 凄鱼第二次走近那座位于歪脖子老柳树下的小小坟包。楚苡的话回响在凄鱼的耳边,大人说他已病如膏肓,实在没有办法再守护你了,不得不将你托付给这个世上最能照看你的人,即天子,大人说,这是他所能给予你的最大的补偿了。做当今天子最宠爱的女人。这怕是天下每一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吧。楚苡说。 “这算什么补偿?”凄鱼狂叫起来。 为什么我这么执着于报复? 为什么我不能相信,你会信守诺言,终有一天会回来找我?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所以我不能等你。 而你让我等了十六年,一万七千五百多个秋的萧瑟贮存在我的心里,所以我改名凄鱼,所以我恨你! 凄鱼一个人哭倒在荒原,夕阳西下,巨大的红轮一点点下沉,几乎将她碾碎。 为什么在能够和我相认的时候你不和我相认?凤鸣野,就算你死了,我还是恨你!恨你!恨你!凄鱼忽然以指为铲开始刨坟。 过了几天,猎户装扮的楚苡带着贡品来祭奠凤鸣野,他惊异地发现坟被掘开了,大人的尸体不见了,周围有火焚的痕迹。 尾声 沂州。逢了赶集的日子,城隍庙前总是很安静,不知那天来了个卖唱的女子,最善老旦,唱起“骨纵相思当寸断,禅心难付剑与箫。麟出广原,凤鸣九天。”这一段来声情并茂,极其感人。但最后一句她总是唱错,凤鸣九天,唱成凤鸣于野。 她满头霜雪般的白发,脸却显得很年轻,并且很美。即使卖唱的时候,她也背着一个青瓷色的瓦罐,没人知道其中装着什么。每次卖唱得了钱,她买了吃食,就会找个旮旯坐下,打开罐盖,一边吃饭一边低头冲罐内说话,声音很轻很轻,旁人很难听得清,偶尔被风吹过来几句,是这样的: “小凤哥,你不要再搓了,告诉你了,那不是脏,那是一颗痣,我还记得奶奶和我说过,这叫眉心灵,眉心长着这样的痣的女孩子,都是猫妖转世,长大了一定能得到夫君的宠爱……” 青瓷罐内装载的是凤鸣野的骨灰。楚苡那天看到了一个被掘空的坟,他以为是天昀帝派人干的,其实是发了疯的凄鱼,掘了尸,烧成灰,随身带走,一人一魂一起天涯浪迹。 楚苡是凤鸣野最亲信的人,但是就连他也不知道,凤鸣野其实根本没有得什么不治之症。而是毒,天昀不断派人向凤鸣野投毒,凤鸣野对他毫无防备,等到他发现不妥,已经是毒入骨髓。 凤鸣野将他实际上是死于毒杀的这一秘密带入了棺材,因为他对天昀之父天曦帝有过一诺。 天曦帝在一次御驾亲征中受了箭伤,最后转为血毒,群医束手无策,当时太子还不满十岁,天曦帝将凤鸣野召唤到身边,说,“朕闻俗语说,仗义每从屠狗辈,朕深以为然,太子殿下仍是稚龄小儿,朕交给谁也不能放心,除了你。所以,请你——” 辅弼幼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凤鸣野从人贩手中逃脱后,四处流浪,找不到生途,最后迫于无奈,净身入宫,没几年被调入东宫,当时为太子的天曦发现这个名叫小凤的小太监竟然聪明绝顶,是治国的奇才,所以一路悉心栽培,登基之后,立即替小凤改头换面伪装身份,令他入朝为官。 所以凤鸣野在找到凄鱼之后不敢与她相认,因为他已不是真正的男人。 ☆、苍鹰击殿 上阙:勇士臂 之一 时光如白驹过隙,要离觉得他一声叹息还未吐尽,便已在无锡鸿山之北、大河头火叉浜口南岸隐遁了五年之久。 他当了整整五年的渔夫,腥咸之味都深入到骨骼经脉五脏六腑里了,他觉得他整个人闻上去就像一条鱼。风吹日晒兼之日夜焦虑,他终于变得面目黧黑神情萎顿,望之与任何为两餐温饱奔波劳顿的渔人毫无二致。 要离望了望水面上倒映的自己脸,满意而惆怅地轻轻一叹,他想,他终于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拜访丞相伍子胥定于三日之后。 拜贴之上仅有寥寥数语:草民有死赠丞相。 伍子胥立即宣见,开门见山: “不知何死?” “庆忌之死。”要离一字一字,清晰如刻。 伍子胥悚然变色。 庆忌乃吴王僚之子,阖闾之侄,专诸刺吴王僚之后,庆忌逃往卫国,招兵买马、结连邻邦,誓报父仇,成现任吴王阖闾心腹之患,百般想要将庆忌除之后快,无奈庆忌力大无穷勇猛无比为人又审慎机智,阖闾无机可乘。 “偏荒小民,耳目闭塞!故作此无稽妄想!”伍子胥怫然大怒,指着要离大骂,“庆忌有万夫莫当之勇,凭你一个身长不足五尺、腰围不及一束的小小鼠辈,也敢妄言取庆忌之命?来人,把此等刁民给本相逐出去!” “庆忌天生神力,但小民不以力敌!”要离奋力喊出这句话。 “放开他。”伍子胥目光深沉地审视要离,“你想智取?” “正是。”要离整整衣衫,不慌不忙说出自己的计谋。 伍子胥抚须沉吟良久,突发一问,“贤士嗓音为何如此古怪?” “天生喜饮烈酒,烧坏了嗓子。”要离答。 伍子胥微微一笑,像是接受了要离的答案。“此计事关重大,老夫还需详加斟酌,请贤士明日正午再到府一聚,老夫焚香静候。” 要离拜别、离席,步态从容而去。 之二 水边的夕阳,红而湿润,似血。 月卿在茅屋前引颈眺望,她身材纤细,若扶风的柳条。当要离瘦黑矮小的身影在远处出现时,一抹小小的、天真的笑容在她的脸上浮漾而起,及至要离走近,这抹微笑开成了花,璀璨动人。 要离步子不大,走得又慢,脚印深陷在沙里, 要离走到五步之外的地方,月卿看清要离黑色眼瞳里乌云压顶般的凝重,她的笑容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从她脸上剥去了。 “所以……”月卿优美如黄莺出谷的声音止不住轻轻颤抖。“你见到伍子胥大人了?” 要离点头,动作缓慢慎重,带着无限的悲怆,他干裂的嘴唇蠕动了一下,但最终什么也没能说出来。 月卿也沉默着,她知道她不必再多问什么了,与要离五年的朝夕相处,她已能读懂要离的每一个神情。她亦很清楚以要离之智,只要他能见到伍子胥,他就一定能够说服他。 “恭喜夫君,大计终于得成。”月卿又笑起来,这抹笑容豁达而无惧。 “月卿,其实你并不一定要……”要离急切地说,他的声音刺耳如锈铁相击。 “不!”月卿忽然展开双臂,似一只即将迎风而飞的鸟,但下一刻她又霍然跪倒在地,“此计夫君策划了整整五年,终于得到施行的机会。眼下,是我月卿做出牺牲的时候了。五年来,我始终未曾忘记过我答应你什么。”月卿摘下斗笠,撩起长发,露出终年不见阳光而柔腻雪白的颈,她的侧影美得令人屏息,“夫君,不要忘了你曾答应我什么。” 要离点头,泪珠在黝黑丑陋的脸庞上一滑而过,像不肯在夜空多做停留的流星。 “夫君,请一定要杀掉庆忌。” “诺。” 要离刀落,血溅五步,夕阳入海,海面浮红。 这一幕被收入隐身黑暗中的一个人的眼中。 之三 要离依约再访丞相府。这次,要离随身携带了一只小小的包袱。 伍子胥先是岿然不动,待要离拆开包袱,月卿的头颅滚落出来,他这才悚然变色。 要离冷血地一笑,“丞相很意外么?昨天我下刀砍向内子时,你派来跟踪的人不是已经目睹一切?” 伍子胥的脸上闪过一抹尴尬。要离的机智和城府远远超过他的意料。 “我若不断然杀妻,丞相今日也就不会再拨冗相见了呢。”要离语带讽刺。他是强抑着满腔的嫌恶和伍子胥共处一室。 伍子胥,这个吴国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权贵,他是真的视万物如刍狗,任何的人的性命在他看来都是不值一提,都如棋子,随时可弃,正如当年…… “吴国贱民要离开罪丞相伍子胥,遭追捕,妻枉死,要离只身逃脱,前往卫国避祸。”要离一本正经说完,问伍子胥,“丞相以为这个借口如何?” “区区贱民如何能有机会得罪一国之丞相?”伍子胥不以为然地摇头,这么多年他和吴王甄选了一批又一批死士送往卫国,想要暗取庆忌性命,但都无功而返,甚至送去庆忌当年在吴国的青梅竹马,都被庆忌在最后关头识破。 如今莫名多了一个自告奋勇想要刺杀庆忌的莽夫,伍子胥乐见其成,反正最后死的是不是庆忌就是眼前这个一身鱼腥臭味的要离,总是于他伍子胥不相干的。 “莫若说,丞相府幕僚意图作反,遭缉捕,侥幸走脱,妻连坐,斩首弃市。”伍子胥设计出一个更圆满的借口。 要离点头。 伍子胥却话锋一转,“只是你身形瘦小体力孱弱,如何能毫发无伤逃避官兵的大肆追捕?” 要离猛然抬头,视线撞入伍子胥的眼睛里。他的眼睛看上去还是温润慈和,只是要离已不复当年天真轻信,他看出了那层软絮般的慈和下潜藏的嗜血的寒光。 要离几乎是微笑着拔出腰侧别的砍柴刀,然后在伍子胥无限惊愕地注视下,一刀砍断自己的手臂。 “这下……足以取悦丞相,还有取信庆忌了吧?” 血流如注,要离用右手死死扣住左肩的创口。五年前,当他举目无依时他就明白,人生在世,不狠是没有活路的,于是他对自己无比凶狠,最终才能走到这一步,接下来,就换他对别人无比凶狠了。 之四 一则惨烈且悲伤的故事在吴国境内悄悄流传开来。丞相伍子胥府中幕僚要离意图谋刺吴王,事发后要离出逃,他妻子却连坐其罪,被斩首弃市挫骨扬灰。 要离连夜搭船离开吴境时,曾回首望向白日市集焚尸的所在。要离想起他和月卿相遇时说的第一句话: “小姐,我从没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人。” 那年,她们两个个,一个七岁,一个五岁,虽然身份悬殊,但情比金兰。后来,又多了个庆忌,身份赫赫的王子殿下,但当年却是和他们笑闹成一团的可爱玩伴。再后来——家破人亡情死爱殇,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满腔的恨,逼着要离留下自己最后一口气。 他杀不光那些曾经辜负他的人,但他一定要杀掉最不该辜负他的那一个! 同样的星月映落在伍子胥的脸上,他忧心忡忡地聚起了双眉。 看似羸弱的要离竟有壮士断臂的气概和魄力,伍子胥不由对他刮目相看,于是在他快要晕倒前亲自替他止血包扎。 要离缓过气来,眼神若刀片般漠然自断臂上掠过,烛光照亮他容色灰败的脸庞,伍子胥心里掠过奇异的感觉,他一直觉得要离形容丑陋,但……怎么骤然会有依稀相识之感?伍子胥终于看清要离噙在嘴边的那抹近似疯狂的笑。 刚经历断肢之痛的人竟然还笑得出来?这个要离也未免勇敢过头!并且——他这样一个鄙陋的男子,笑起来,竟是好看的! 原本隐藏在粗粝黝黑的皮肤之下的线条陡然间活了过来,像晒开的花被投入水中,轰的,又盛放了。 伍子胥将热茶推向要离手边。 “多谢丞相。”要离吃力地端起杯子。 “你……”伍子胥骇然发出这个短促的音节。 要离短小干瘦布满细碎疤痕的右手,紧紧捏着杯沿,尾指柔媚地向上翘起。 除了女子爱拈兰花指,伍子胥也见过附庸风雅矫揉造作的贵介子弟指比兰花。 这个要离到底什么身份来历?他绝不可能生来就是鄙陋的渔夫。 要离顺着伍子胥的目光看到了自己下意识翘起的尾指,“啊”,他发出一声轻讶,然后像是觉得有趣般更高地挑起嘴角,“我曝晒自己的肌肤,用烈酒烧毁嗓子,学粗人的言谈举止,我要自己彻头彻尾变成另外一个人,我以为我做到了,却最后毁在这一根小指上。” 大大的笑容让要离丑陋的脸莫名的灿烂起来。 笑起来这么光芒四射的人,伍子胥这辈子只见过一个。只是那人貌美如花,并且…… ——义父!娇媚的喊声掠过伍子胥的耳际,他吓得瞪住要离的嘴唇,但要离的嘴并没有动,刚才那一声不过是他的幻觉。疑心生暗魅。 “丞相大人,就此别过。”要离将杯中茶水饮尽,挣扎着起身。 伍子胥目送他走到门口,对于要离真实身份的怀疑,令他没法再对他故作亲昵。就在要离矮小佝偻的身影快要淡出他的视线的时候。 “素碧!” 伍子胥高喊。 要离没有回头。 中阕:明月碎 之一 楚人馆的生意一向很好,因为酒色醇、菜式奇,以及佐酒的歌姬非常的美。其中最美的,是素衣彤琴明月卿。 酒客们均没见过明月卿的庐山真面目,只是她每次白衣如雪抱着红色伏羲琴出现时身后总跟着一名青衣小婢。小婢眉目清秀气质清灵,奴婢尚且有此姿色,主人之美可想而知。 华丽珠冠下宝石交串而成的璎珞在日光下耀映出各色炫美的光芒,如梦似幻遮住了明月卿的脸。 她献出声音,换取报酬,一日复一日。 明月卿将这只珠冠视为保护符。当日从家中趁乱逃出,一共只带出两样东西,琴与这只珠冠。 庆忌说过,珠冠出自西域那些隐藏在沙漠深处的奇异国度,女子戴上它,是为了替自己心爱的男子珍藏自己的美丽。从此,花容月貌,只许檀郎一人见。庆忌说完,轻轻地笑,那样高大一个少年,笑声却那么轻柔细微,像水面小小的涟漪。 相赠珠冠那天,月色很美,水晶帘借着月辉绽放冰凌似的光芒,庆忌翻墙越窗而来。碧儿很识趣,立即退出去,把守在门外。 月下相会,所为——自然是私定终身。明月卿每次回忆起那夜的荒唐,心中都会浮现起夹杂着一丝惶惑的甜蜜。像是初尝某种奇异的食物。 要不是母亲忽然前来,那晚,她就真正做了庆忌的妻子。 “快走!” 碧儿在窗外大声的咳嗽示警,她只好拼命催促庆忌离开。他却仍是不慌不忙,双手在她的纤腰上流连,她听见母亲的脚步声,她几乎快要急死,终于庆忌从后窗跃了出去,她闺房的大门差不多在同一时刻被母亲推开。认真想想,那是她最后一次清晰地打量母亲带着慈爱微笑的脸庞。 她只来得及把珠冠藏到身后。母亲略坐坐就走了,走前目光有意无意在她腰上定了定,月卿低头,这才发现腰间丝绦不知何时被打了结,同心结。脸颊因此火烧般红起,一夜都在幸福中昏眩。第二日,专诸以鱼肠剑刺死吴王僚,公子庆忌出逃。月卿家因为公子庆忌过从甚密被牵连,父母枉死,家产充公。 她和贴身小婢侥幸逃出,从此红尘孽海,相依为命。 从此,珠冠成了月卿的护身符,更成了她活下去的唯一指靠,因为这是她和公子庆忌相爱的誓言和证据。直到那天有人粗暴地伸手将珠冠打翻在地。 明珠碎裂,宝石散落一地,她的下巴被一只散发着酒臭的手高高抬起,“果然是个绝色!”轻佻的赞美声令月卿瞬间有了求死之心。若不能白玉无瑕为庆忌守候,那么她宁可速死。牙齿咬上了舌肉,千钧一发,有人挺身而出。 耍酒疯的客人被架开,珠冠被人从地上拾起,小心拂拭后双手捧起,一直交到月卿掌中,那人才温和出声,“姑娘受惊了。” 月卿就是这样认识了子胥大人。 之二 月卿和碧儿被安置在郊外一座雅致洁净的宅院内,窗外青松翠竹,庭院内养了两只灰鹤,初来时月卿常常倚在窗边看仙鹤信步闲庭,对历经大劫又遍尝人间疾苦的她而言,这样安谧静好的生活犹如梦境。 惊破这个梦的是碧儿的一句话,彼时她正逐一点检子胥大人派人送来新造首饰。他并不常来,偶尔前来也仅是和月卿对弈、清谈、品茗,恪守君子之礼,月卿望着他的苍苍白发,不禁便会想起自己的慈父,能被他收至羽翼之下保护,月卿觉得何其幸运,她从没真正想过子胥大人这样善待她的原因。 “大人待小姐这么好,莫非是喜欢上了小姐。“碧儿只是随口一个玩笑,但听者有心。 月卿想,她不过沦落红尘一个弱质女子,有什么值得别人对她千好万好?除了她的美。 那天在楚人馆子胥大人出手救她,就是因为他看见了她失去珠冠遮掩的脸。 对么? 说到底,子胥大人和那些放肆的登徒子是一样的,不同的仅仅是那些无耻之徒想强行掳掠她,而子胥大人曾用恩情和柔情悄无声息织了一张网,充满耐心地等她沦陷。 认清自己的处境后,月卿想过带着碧儿悄悄离去,但她是见识过身居高位者的铁血和残忍,她不敢,她怕激起吴国内最有权势的大人残暴的一面。 家灭族亡之后,月卿便懂得她的人生只剩下两个字:苟活。因为只有活下去,她才能等到公子庆忌杀回吴国将她救走。 虽然月卿不知道她要等到哪一天,但她坚信她一定能够等到。 “大人!”月卿忽然对再次登门的子胥大人盈盈跪倒。 子胥的白发在阳光映射下如霜似雪,他抿了抿唇,像是有点懊恼似的轻轻皱起了眉头。 月卿在他的充满压力的目光下意识到,虽然她还没开口,但聪明绝顶的子胥大人已经猜到了她的心意。 “月卿姑娘,你且起身,你知在你面前我从不以长者自居,你不必拜我。”子胥的声音听上去依然轻柔浅淡,但如此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已经封死了月卿还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 月卿摄于压力,差不多已经快要站起,庆忌英姿勃发的脸庞忽然在她眼前一掠而过,“大人!”月卿猛地再度跪倒,“大人搭救之恩,月卿无以为报,若大人不弃,请收月卿为义女,月卿有生之年都将尽力侍奉大人,以报此恩。” 子胥有片刻静默,苦楚的神色在他的眼中停留颇久,但他忽然笑起,伸手扶起月卿,“也好。” 月卿没料到子胥大人竟能如此虚怀若谷。 “既然月卿你已认我为父,那么就不该再隐瞒你的真名,明月卿是你的化名,不是么?” 仍是音调轻柔的问询,听上去毫无杀机和戾气,但月卿的冷汗却从光洁的额上一点点渗出。 他问得出这个问题就代表他早就知道她到底是谁,她是从那张灭族名单上侥幸逃脱的未死之鬼。 “算了,”子胥像是不忍般,“红尘如晦,生明死灭,昨日种种昨日死,你不想说便不要说吧。” 这样的恩威并施,令月卿在子胥大人走后很久依然还是回不过神来。她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她还要面对怎样叵测的命运。 碧儿见小姐如此慌乱,忍不住说,“下次大人再问你你到底是谁,你就说你是碧儿,你说我才是素碧小姐,到时要抓要杀,由碧儿替小姐去好了!” 月卿望着这个与自己情同姐妹的小婢,心中感激莫名,“不,碧儿,我绝不会连累你。” 这是一个郑重的承诺,月卿以为自己一定能信守到底,但结果却是…… 之三 那日之后,精舍内的生活一切照旧,子胥大人仍是得闲便过来小坐片刻,对月卿和碧儿嘘寒问暖呵护备至,似乎对月卿强认他为义父以划下彼此间鸿沟的事情毫不介怀。 一天,碧儿天真地对月卿说,“看来子胥大人是真的拿小姐当女儿一样对待了呢。” 月卿不语。楚人馆卖艺那段生涯令月卿懂得男人的欲望绝不会这么的纯洁和高尚。 但时间一天天过去,月卿担忧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直到那个蝉鸣噪噪的午后,月卿趁着仆人们都昏昏欲睡,打开了首饰箱,她从子胥大人送她的那些首饰里选取合适的珍珠,小心地修补那只被摔坏的珠冠,暑热在月卿笔尖蒸出薄薄的汗珠,月卿却丝毫不觉,包括逐渐靠近的浅浅足音。 “月卿。”当月卿心满意足举起终于修补好的珠冠,她听见身后传来子胥大人轻轻地呼唤。 月卿浑身僵直,几乎不敢转身。 子胥微笑着将珠冠拿起,对着阳光赏玩了一会儿,“真是一件珍品,难怪月卿你这样的喜欢。” 因为月卿没有转身,所以她看不见用着平和语调说话的子胥大人眼底燃起的熊熊怒火。 “月卿,义父要你替义父做一件事情?” “义父请说。” “月卿你风华绝代,世间最勇猛的男子面对你也会因为被你的美貌迷惑而失去警戒。义父相信就算我把你送到被严密保护的吴王跟前,你也能找到机会,一举将他杀死!” 这番话令月卿热血沸腾,下令灭她一族的人正是吴王,若她有机会走到他跟前,她一定一剑刺穿他的胸膛! “是谁?女儿听凭义父吩咐,万死不辞!”月卿转身,目光灼灼望着伍子胥。 “公子庆忌!” 被月卿小心捧在手里的珠冠再度跌落,明珠碎裂。 “怎么了?月卿,你和庆忌素不相识,何以如此惊慌?”子胥含笑问。 月卿几乎将银牙咬碎,“请义父原谅女儿失态。”月卿强抑着满心的激动,“女儿谨从父命!” “好!”子胥满意离去。 一直躲在屏风后偷听的碧儿跌跌撞撞奔出来,“天啦,小姐,你怎么可以答应!” “我一定要答应!”月卿紧紧握住碧儿的手,她脸上的神情似哭又似笑,“碧儿,你还不明白么?我们终于可以见到庆忌公子了!” 之四 碧儿一直记得那天在子胥大人的秘密安排下她和小姐一起登船由水路出了吴国,那天,风雨如晦,小舟如叶,飘摇欲翻,但小姐却满面笑容。 碧儿一直记得就算她们风餐露宿旅途劳顿,那抹灿烂之极的笑容一刻都未从小姐的脸上消失过。 碧儿一直记得小姐是如何以孩子气的轻快语调向她说,“你瞧,子胥大人这次是百密一疏,他竟然没想到我只要见到了了庆忌公子,我就再也不必听从他的命令,在庆忌公子那里,我们就绝对安全了,再也不必为了苟活下去而曲意承欢。” 碧儿一直记得她用力忍住她的疑问没敢问出口,如果小姐能想到这一点,计谋绝伦的子胥大人会想不到?他送她们到庆忌公子面前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 碧儿一直记得她们抵达卫国那天,天空布满阴霾,细软的雪花随风飘落,小姐仍是那样如梦似幻地笑着,似乎活在一个无比幸福的梦中。 碧儿一直记得当庆忌公子看到风尘仆仆憔悴不堪的小姐时,他绽放出的那个笑容,就好像他看见了全世界的花在一霎那开放,看到了所有的蝴蝶全部飞到了他的眼前。 碧儿记得她在心里轻轻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她想,小姐终于找到她的归宿、她的幸福了。 碧儿一直记得三天之后她的震惊,她苦命的小姐,原来她的归宿她的幸福,一共只有三天。 “我大仇未报,小姐跟着我只能吃苦,且柔情蜜意只能消磨了我的豪情壮志,雪耻之日更遥遥无期。” 碧儿记得庆忌公子临别前那番话说得情真意切亦自私无比,他甚至不肯给小姐一个虚假的希望,不说,你等我,待我杀回吴国报了大仇,我们再续前缘,他不说,他只是接下了自己肩上的镶着玄狐毛领的织锦披风系在了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的小姐身上。然后他断然转身、大步离去。 碧儿记得小姐是如何声嘶力竭追着他的背影喊出的那句质问:你为什么不信我?! 碧儿记得当她和小姐踏上更为艰辛的归程时,小姐说,是我天真,把我们在吴国的经历如实相告,庆忌知道我曾被子胥大人收为义女后,他就再也不肯信我。 碧儿记得她是在那时懂得,有时一个男人薄情寡幸,不是因为他爱上了别的女人,而是因为他更爱他自己。 碧儿记得她们历时四个多月才返回吴国。小姐失掉了腹中的孩儿,她软绵绵地在渡头晕倒,她说了一句话,我要报仇! 碧儿记得她对着昏厥过去的小姐发誓,“好!碧儿帮你!” 下阕美人血 之一 要离如愿被引荐到公子庆忌尊前。 彼时他已掌卫国兵权,位高权重、八面威风。少年时的欢快轻佻被凝重阴郁取代,但竟更显魅惑,想必如今依然有不少女子为他神魂颠倒死而后已。 庆忌听完要离在吴国的遭遇,微微一笑,“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敬请先生入席。” 酒宴上觥筹交错,歌姬献舞,姿态妖娆,庆忌却始终目不斜视。要离想起那个传言,庆忌公子已多年不近女色。要离在心中冷冷一笑,多年?多少年?五年么? 之二 起初,庆忌并不将瘦小孱弱的要离放在眼里,直至大雪纷飞那一天,庆忌不意间看见要离衣着单薄跪在雪地里用独臂一笔一划写着什么。 庆忌走近,要离急忙将积雪上的字迹抹去。庆忌薄怒。 “我不能看么?” “不!小人不敢。”要离惊慌地站起又跪倒,“只是内子贱名。” “哦?”庆忌忽然暴喝,“再写!” 要离无奈,顺着刚被抹去的痕迹再度勾画出三个字:明月卿。 不知从哪落下一滴水,在字痕上砸出极细小的一个浅坑。 要离抬头,见到庆忌竟已泪流满面。 很多年前,当庆忌还是吴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储的时候,他送了一顶西域珠冠给一个美丽的少女,少女戴上后,他抚掌大笑道:“众星捧月,明月尚不如卿!”从此,他在无人时总爱昵地唤那少女,“明月卿”。 “要离大胆!你一乡野鄙夫,妻子怎么会叫这样的名字?”庆忌狂怒,目红如血。 “要离不敢!这是拙荆在楚人馆卖艺时的艺名,她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因为家人得罪权贵,沦落风尘,后下嫁于我。大人明鉴,大人明鉴!” 庆忌就像一盆熊熊烈火被倾天而降的暴雨陡然浇熄,“那……那么你夫人当日的闺名是……” “素碧。” 之三 要离成了庆忌的心腹。 庆忌总在彻夜和要离密谈,别的幕僚参不透其中玄机,均以为要离其实是深藏不露的世外高人。 其实庆忌和要离的话题从来都只有一个,月卿。 月卿在楚人馆的遭遇,月卿下嫁后的生活,要离说了无数遍,但庆忌仍是不依不饶问着、问着。当然,还有月卿的死。 要离如实告诉庆忌,他是在月卿的授意下,为了取信伍子胥而亲手杀了她。 庆忌第一次听说时猛地将要离扑倒,差点儿当场扼死他。 “月卿说,她从未恨过公子!但她恨伍子胥入骨。她说若不是因为伍子胥,她和公子绝不会劳燕分飞,但她等了这么多年,始终等不到公子反攻吴国,手刃伍子胥,她实在等不下去了,只好出此下策,希望用她的死逼公子下定决心,速速发兵!” 庆忌颓然坐倒。但要离接下来的话令他像被惊雷劈了一下一样猛地将头抬起。 “月卿说,这是公子欠她的!” 之四 庆忌不顾卫王反对,不肯再做更周详的准备,径自下令集结战舰,出征吴国。 战舰离港那天阳光普照,到了夜间也是晴月如银,映亮方圆数里的水面。 庆忌一个人站在甲板上,遥望远方,沉吟不语。要离悄悄走近,将什么自庆忌双肩披落。 “公子还记得这件披风么?” 庆忌的手自柔软的狐毛上一路抚摸下去,他怎么可能不记得,这是五年前他和素碧诀别时他亲手披在她身上的。他更加记得,他是多么不舍得她走。可是她好端端的怎么就做了伍子胥的义女?他不能不忌惮,不怀疑。 “月卿死前曾嘱咐我,公子出兵之日便将这件披风归还,以谢公子眷顾之情。” 庆忌再也克制不了自己,他扯着披风一角,用力将脸埋下去,然后他闻到了血腥味。 要离趁着他伤心分神的一刹那,将藏在袖中的三尺青锋对准他的后心狠狠扎下。他在无锡鸿山之北、大河头火叉浜口南岸当了整整五年的渔夫,每天为了生计他都必须用渔叉一次次地扎鱼,十有九空,但千锤百炼的结果是不会武艺的他的这一扎也能有千钧之力。 剑峰尽没,由庆忌后心入,前胸出,庆忌口喷鲜血,但他到底不愧天下第一勇士之名,受了如此重创,依然能回手将要离瘦弱的身体捞起,高高举起。 要离感觉自己腰骨几乎被他折断。这样也好,就让他们彼此被对方杀死,要离惨然却又满足地笑了。 “公子,同心双结,你怎么能弃我不顾?” 庆忌猛地松开双手,跌坐在地上,要离也跌落下来,庆忌再度将他捞起,置于自己双膝之上,“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在他的父王被专诸以鱼肠剑刺死之前那一晚,他仍是无忧无虑只懂猎兽和猎艳的纨绔公子,他曾潜入素碧的闺房,轻薄地在她腰间结了一个同心结,然后在她母亲破门而入前跳窗遁走…… “你是谁,你到底谁?”庆忌死死地盯住要离黝黑粗糙的脸,他的血溅落在他的脸上,他不住地伸手抹去,“你是谁!” “公子,我是素碧。” 庆忌听见了这个回答,他绝望地闭上了双眼,他知道他不可能从眼前这张被残酷的岁月和满腔的仇恨摧毁的脸上看到当年艳冠一时的素碧小姐的模样,他只能从自己的心里去找。 卫士们发现异样,围了上来,他们举起□□利戟,就要将要离击毙。 “住手!”庆忌忽然暴喝,“不许杀他!”庆忌最后一次看了要离的脸,“不许杀他!”他抬起头来沉声吩咐那些士兵,“我乃天下勇士,杀我者也是天下勇士!怎可一日之内杀死两位天下勇士?”庆忌说到这里惨然一笑,“放他回吴国,成全他的勇士之名。” 素碧看着庆忌,他竟然不揭穿她、也不杀她,他终于明白她苦心筹划这么多年,宁可牺牲掉无辜的碧儿,宁可自断一臂,也要走到他跟前亲手杀了他的苦心么?他们俩明明是互相懂得的,明明是倾心相爱的,明明曾是世上最般配的一对男女,可是这一世,他们却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了。 “公子……”素碧用只有庆忌听得见的声音向他喊。庆忌不理她,不看她,因为他不能,他还要保全她。 素碧看着庆忌用力提起最后一口气,然后抓住从前胸透出的剑尖,用力一扭。血溅五步。 庆忌死。 之五 要离刺庆忌的勇举传遍整个吴国,庆忌死前不杀要离以成全他的勇士之名也一样为人津津乐道。 伍子胥带着大队人马出城迎接归国的要离,他亲自上前揭开了马车的车帘,要离正襟而坐,一见到伍子胥便嫣然一笑,“义父!”喊完这一声,她用当日刺死庆忌的那柄剑自刎而亡。 吴王阖闾为嘉奖要离勇举,命伍子胥将葬在鸿山东岭南麓杨梅坞专诸墓旁。 从此世上再无要离,更无明月卿、素碧、碧儿。 尾声 白发老者将献了一樽清酒在要离墓前。然后他用他一贯轻柔儒雅的声音向坟包说:“素碧小姐,大智大慧,我亦被你骗过,虽然当年我父兄为楚平王所杀后,我一路惶惶出逃,幸得神医扁鹊东皋公怜悯,他为我配制秘药,令我一夜白头容颜苍老,又找来容貌与我相像的皇甫讷陪同我一起出关,结果就是我顺利出了韶关逃到吴国,而皇甫讷被当做我扣留下来,这种李代桃僵之计我明明也用过,可是我竟然没能在你以要离身份登门拜见时认出你其实就是素碧……”轻柔语调陡然转为嘶哑,“五年前你从卫国回来时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我其实并没有你以为的那么老呀!” 当年我以要你帮我刺杀庆忌的理由送你去卫国,其实我要的不是庆忌死,我要的是你对他心死,我知道他经历家变后一定变得多疑,他一定不会要你,可是你为什么不回头找我,他不要你,我要呀…… 伍子胥用力忍住已经快要滚出眼眶内的泪。“我也不说出你真正的身份,是因为素碧我知道你这么做的用心。你知你和庆忌此生缘尽,所以你设了生死相搏这个局,让他正视你、懂得你、尊敬你!并且后悔当初为什么不留下你。” 所以虽然最后你亲手杀了庆忌,也不过证明你其实多么地爱他。 这是伍子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拜祭要离墓。 公元前506年吴破楚。楚平王已死,伍子胥破墓开棺,拖出楚平王骸骨,亲自鞭尸三百下,此举为后人深深诟病。 “无爱的人,心中剩下的自然只有怨毒。”这是伍子胥不会向任何人说出的解释。 ☆、妙救仙 爷爷说我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因为我身上流着古怪的血液,要耗尽自己的生命来治愈别人的创伤。他说,这是一种诅咒。我很想告诉爷爷听,其实他错了。 之一 我是个一点都不漂亮的小女孩,面黄肌瘦,头发稀疏,经常咳嗽,有时会咳出细细的血丝,爷爷总是担心我养不大,所以他风雨无阻漫山遍野采集各种药草,熬成苦苦的药汁,然后用苍老的眼睛注视着我把它们喝干净。 我和爷爷住在一个草叶青青苍鹰掠空的荒岛上。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座岛。 爷爷说这座岛叫无名,爷爷还说只要我们爷孙俩能在一起,只要我能一直平平安安,我们在哪里都不重要。 夏花灿烂的这一天,爷爷又去采药了,我咳得喘不过气来,于是我一个人慢慢走到海边,爷爷说过潮湿的空气可以舒缓我的呼吸。 海风带着咸咸的气息一波波扑到我的脸上来,我以为碧蓝如洗的大海会像往常一样映入我的眼帘,如同倒垂的蓝天,但我看到的却是被鲜血染红的一片海面。 我跌跌撞撞跑过去,我看见了一头受了重伤的大鱼,好大好大,简直比我和爷爷住的石头屋子还要大,它时不时在浅滩上挣扎几下,血因此更急剧地流淌出来,它的背上有好几道极深的血痕,可能是被比它更大的鱼咬出来的。 它不会说话,它望着我,我以为我在它眼睛里看到了恳求的光芒。我终于把我的手按在了它的伤口上。爷爷对不起,我知道我答应过你绝不干涉万物的生灭,可是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它在我面前死去呀。 巨大、致命的伤口在我的抚摸下飞速愈合,海浪一波波涌上来,淹没我的脚、足踝、腿、腰,我觉得好冷好冷呀,大鱼身上消失的伤口似乎转移到了我的体内,很痛很痛,我无法遏制地猛咳,一大口一大口鲜血从我嘴里流出来,染红我的胸襟,我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我倒了下去,海浪很快覆盖住我的口鼻,我想,糟糕了,我可能要死了。爷爷、爷爷一定会很难过吧。 就在我绝望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那条大鱼顶起了我,它跃出水面,以极矫健敏捷的姿态向大海的深处游去,而我,一直被它驮在背上。 我像身处摇篮中的孩子,渐渐失去了知觉。 之二 我并不是没有想过要离开无名岛,但是爷爷说,其实,山的那一头还是山,海的那一头还是海,你想去陌生的地方寻找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往往找到的只是遗憾和伤痛。 爷爷说,我的妈妈曾满心雀跃地离岛,结果她只带回了满腹的伤心还有还在孕育中的我,最后忧伤而终。 这是一个警示。爷爷说,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一样,有些花注定不能被移植到别的地方,因为它们太娇贵太脆弱,我就是这样一朵小花。 可是当我在岸边醒来,当我感觉到细沙摩擦着我的脸颊,当我看到围拢在我身边的关切的面孔,我意识到我不但离开了无名岛,我还渡过了沧海。 因为我帮助了一条大鱼,而大鱼似乎听见了我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渴望,于是它将我送到了这里。 之三 渔村里的人都叫我“鲸鱼送来的女孩”。有段时间他们视我若神灵。有着黑红的脸庞和温暖眼神的村长告诉我,村人们认为我是海里的神灵。 我笑,我说我才不是呢,我只是个小女孩。 在这里,我帮不上什么忙,一来,他们不让我动手做任何事情,二来,我不会梭网也不会捕鱼。我每一天每一天站在海边看着村人们出海,傍晚时载回或多或少的鱼儿,他们的脸上总是带着疲惫却满足的微笑。我看着那些在网内垂死挣扎的鱼虾蟹蚌,不免觉得难过,我总想上前去触碰它们。 我知道,只要我碰碰它们,它们就可以恢复生机,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救了它们,村人们就可能饿死。我第一次领悟到爷爷总是叮嘱我的那句“不要干涉万物生灭”的另外一层寓意。 还有一个人也总是像我一样傻傻站在岸边看着渔村里发生的一切。 他看上去脏脏的,头总是挂在一边,光裸的脚面上布满被沙滩上的碎石和贝壳割出的细碎伤痕,但他似乎感觉不到疼痛,从来不会低头看看他的脚。 有一天,他也看见了我,他冲我古怪地一笑,嘴咧得好大,笑容好丑好丑。 村人们告诉我,他是个痴子。不知道为什么流浪到这里,好心的村长并不驱逐他,经常派人送鱼干和鱼汤给他吃,还给了他一间空置的草屋。 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鼓足勇气,我走向头发粘成一束一束的痴子,我猜我也许是太孤单了,也可能是因为他脚面上的伤口让我不安,我想我救不了那些必须用来维持村人生计的鱼虾,至少我可以帮帮他。 之四 痴子从不说话,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天生的哑巴,村人们叫他“喂”,或是“那人”,我问他到底叫什么名字,他却只是张大眼睛望着我,我再问,他就咧大嘴丑丑地笑,后来我自作主张给他取了个名字,我叫他乐痴。 我说,乐痴,你坐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脚。 乐痴很乖,他坐了下来。 我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他的脚背,他像是怕痒似的将脚缩回去,然后又冲我笑,但很快他的笑容消失了,因为他发现他脚面上密布如蛛网的伤痕一瞬间全部消失了。 他用力瞪住我,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过了一会儿,他的神情柔软下来,混沌的眼睛里流露出感激的光芒。 “这没什么的。”我说。 然后我开始咳嗽,很大声很大声,乐痴像听到打雷似的惊得跳起来,我咳出了一小口血,乐痴哇的大喊一声。 我抹抹嘴角,心想,真好,最起码让我知道乐痴并不是个天生的哑子。 之五 那天之后,我和乐痴之间便开始分享一个秘密。我发现他穿上了草鞋,他是害怕再次受伤,我又去帮他,然后又咳嗽吐血吧。而如果有村人在捕鱼中受了伤,他便会拼命拉住我不许我靠近。 乐痴非常关心我,虽然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白痴,但他总是拼命想要保护我。就像、就像爷爷一样,虽然知道我是注定活不长久的孩子,但他还算竭尽全力想要延长我的性命。 因为村人们都很忙碌,村里的孩子们总拿我当庙里供的神像那样敬而远之,所以我在渔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和乐痴一起消磨。我帮乐痴洗净了头发,那可真是个浩大艰巨的工程,他头发脏的都可以染黑小半个海面了,我还和村里的大婶讨了一块粗布为乐痴缝了一件新的衣裳,嗯,手工不是一般的拙劣,可是乐痴穿上后,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他还围着我打转,让过大的衣服在他的身上像鸟的翅膀那样飘荡。 我忍不住抱住乐痴,仰头向他说,“乐痴,如果你不是生下来就这样,如果你是因为后来得病或者受伤,我可以帮你的。” 我真的可以的,只要乐痴告诉我他为什么受的伤,他的伤痛到底藏在他心中的哪个地方,我就能帮他治愈的。 乐痴愣了愣,我想他是听懂了我的话,我等着他向我敞开心扉,等着他向我发出沉寂已久的声音,但他却用力推开我,然后狂喊着奔向大海,海水几乎被他劈成两道,浪花高高的飙起,远处的村人们个个吓得面色惨白。 连我也大吃一惊,连自己洗头都不会的乐痴竟然是个绝顶的武林高手? 我曾见过爷爷一掌托起一块就要坠落的巨岩,我问爷爷为什么这么厉害,爷爷淡淡一笑说,因为爷爷会武功呀。 哦,对了,爷爷那天托起那块巨岩是因为山脚下有几只很小很小的兔子,爷爷怕石头落下去砸伤了它们,我会忍不住去救治。我总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治愈别的生灵的伤痛,但那些伤痛并不会凭空消失,它们会反噬我。 爷爷说,有人认为拥有我这种血脉的人是天神遗裔,天生异能心怀慈悲,故被美称为妙救仙。 之六 渔村平静的早晨被急遽的马蹄声惊破。 骑在马上的剑客们到处横行,大家都吓坏了,乐痴似乎也吓坏了,缩在一边一动都不敢动。 一个很威严须发皆白的剑客勒住马走到村长跟前,质问他,有没有见过一个黑衫剑客。 村长战战兢兢地摇头。 剑客沉声说,如果你们见到了,一定要来英武堂回报,那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剑客说完带着随从离开了,马蹄疾飞,村长最小的女儿不懂闪避,被马踏倒,等村长发现女儿血肉模糊躺在地上,那些人已经绝尘而去。 村长和他娘子一起爆发惨绝的哭喊。 我冲过去,乐痴箭一般扑过来要阻止我,我说,乐痴,如果那是你的女儿呢? 乐痴被我的这一句话问成了雕塑。 我跑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小女婴身边,村长死死抱住她,不肯松开手,我说,我能救她,真的。村长无法置信地看着我,我把我的手放在了女婴血肉模糊的肚子上。片刻后,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村长再一次痛哭失声,不过这一次却是因为喜悦。他握住我的手,激动地向我讲着什么,但我一个字都听不清了,体内刀割般的疼痛令我摇摇欲坠,再我向后摔倒那一刻,乐痴又闪电般扑向我,他用力抱住我,在我晕倒之前我只感受到一件事情,乐痴的怀抱就和爷爷的一样,很坚硬又很温暖,像生了一大蓬火的石头房子,我只要呆在里面就会很安全很安全。 之七 那个纵马伤人的剑客再度来到渔村,在一个阴云密布的清晨,他身后跟着大队人马,他身前则是一个高踞在白色骏马上的穿着一袭白袍的气度非凡的男子。 男子戴了一张木头面具,别人恭敬地称呼他为堂主。 “那个女孩子呢?”白发剑客质问。 村长用力咬紧嘴唇,死死地将小女儿搂在怀里,这些人怎么回事?上次差点儿害死他女儿,现在又来找麻烦? “我问,那个女孩子呢?!” 搜寻的目光直直掠过村长,落在我的身上。他们要找的人,是我? 因为惧怕,我身旁的人下意识地闪避开了,村长担忧地望着我,但他也不敢走到我身边给我做屏障。 “你能起死回生?” 比起白发剑客咄咄逼人的质问,面具人冷冽的目光更让人我不安。“不能。”死掉的人我哪救得回?我又不是神仙。 白发剑客冷哼了一声,显然认定我在撒谎,他忽然在人群中揪出一个人,手起刀落砍伤他的背脊,然后像丢弃无用的垃圾那样扔在地上。 渔民们因这个变故惊叫起来,孩子们放声大哭。我的眼泪也忍不住跟着涌出来,我扑到无辜的伤者旁边。 随着伤者背后刀伤的消失,白发剑客露出满意的表情,面具人的眼睛也灼灼地闪烁起来。 “带她走!” 身体内撕裂般的剧痛令我没法反抗。村长鼓足勇气试图阻拦却被一拳打翻在地。“乐痴”不知道他一大早跑去了哪里,我恐怕没有机会和他道别了。 爷爷警告过我世途的诡谲、人心的险恶,还有比野兽猛禽更酷烈的残暴。 “如果被居心叵测的人知晓你的能力,后果将不堪设想。”爷爷苍老而睿智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回响。 这些向我围拢的剑客还有那位高踞马背用鹰隼注视猎物的目光注视我的面具人都是居心叵测的吧。 好害怕,我没出息地闭上眼睛。一股强劲的气流将我的头发猛烈地掀起,我听见惊恐的惨叫声,我张开眼睛看见那些试图捉我的剑客都从马背上被震落,而不远处的面具人也遭到了正面攻击。 攻击面具人的是乐痴。他如一支不知从哪里射出的疾箭倏忽逼到了面具人身前。 所有人都惊呆了。狂烈的气流激起飞沙,乐痴和面具人交手的速度极快,我极力瞪大眼睛能看到的也只是隐约的残影,有的剑客试图上前帮手,但都是很快被震飞,躺在地上痛苦地□□。 距离沙滩不远处有座密林,乐痴和面具人攻防间转移了战场进了密林,也有剑客不死心想跟进密林助战,但无一例外都是被鲜血淋漓地抛出来。 树叶抖动的声音,枝干折断的声音,夹杂着天边的闷雷,一道如巨型利刃般的闪电之后,暴雨倾泻而下,但所有渔民都和我一样,忘记了要去避雨。 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颇为疼痛,我猜测不出乐痴此刻的状况,面具人有剑,乐痴却是徒手呀。我感觉脸上好湿,不知是雨还是泪。 雨不知下了多久,终于止歇,乌云散开,阳光射落下来,密林里一片寂静。渔民们三三两两抱成一团,方才那场激斗,他们如我一样,都是生平未见。 乐痴?我看见有道人影缓缓自林中步出。 不,不是乐痴。是面具人,那袭原本如霜似雪的长袍染上了鲜血泥污,早已分辨不出原来的颜色。 乐痴没有跟出来,结局不言而明。 面具人走到我跟前,没有人敢阻拦他,也没有人能够。 “跟我走。” 我乖乖跟在了面具人的身侧。沙滩上留下一大一小两行并列的脚印。 我就这样离开了渔村。 之八 说起来,我应该算是被面具人挟持了,但我想象中的种种恐怖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离开渔村后,面具人用他随身携带的银两买了一匹大马一匹小马,然后就带着我上路了。他专挑荒芜僻静的小道走,时不时带我钻入深山老林。我栓好小马坐在一边看着面具人熟练地砍柴生火,熟练地打来猎物,熟练地找到净水他像是一生下来就生活在郊野似的。 餐风露宿的生活令面具人那一袭长衫脏污得不成样子,但他毫不在意。我也并不在意,自小和爷爷在无人的荒岛上相依为命,这种每天睁开眼睛就看见翠叶间流泻而下的阳光、耳朵听见山禽清脆的啾鸣的日子,让我觉得十分自在。 并且,在饮食起居上,面具人竟然都十分照顾我。好吃的东西先尽着我吃,入夜时让我睡靠近火堆的地方,我骑不惯小马,面具人就陪着我缓辔而行。 我时不时爆发的咳嗽声似乎令面具人心烦了,有一天早上,他竟然给我端来一碗刚刚熬好的药汁。 “喝掉。”除非必要,他很少和我说话,但声音总是很温和。 喝掉药汁,嗓子里清清凉凉的,舒服了很多。 这一日我们又在山道间穿行,临晚的时候,面具人在一块背风的巨岩下生了火。天空完全暗下来,然后星子闪烁起来。我坐在面具人用拣来的干燥落叶给我铺的简陋床铺上。面具人背对我,观望山下的情况。 “你是要带我去哪里呢?是想卖掉我换钱么?我觉得你好像在躲着什么人,你在躲谁呢?谁在追你?你有没有名字,能不能告诉我?”我把这几日积蓄在心里的问题一股脑儿问了出来。 高大宽阔的背脊轻微地耸动了一下。面具人转过身来时,我刚好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你是坏人么?” 面具人没有回答,他大笑起来,已栖息在树枝上的夜鸟被惊得轰然飞起。“你觉得我是坏人么?”面具人反问我。 他当然应该是坏人。但是,爷爷说过,习武的人心性刚狠,知晓我具有特殊的能力之后,肯定会拿我当上好的伤药来用,但海边激战后,面具人明明受了伤,却没有要求我帮他疗伤。他对长在山间的草药很熟悉,自己采集了,捣碎后涂抹在伤处。 山路难行,我的草鞋很快烂底了,面具人特意离开僻静的道路带我去了集市,柔软又结实的小皮靴,他也不还价就给我买下来。我低头看看他脚上的也开始岌岌可危的鞋子,但面具人像是根本没想到他也需要一双新的鞋子。 这天晚上我们仍露宿野外,忽然下起大雨,我听见雨滴砸落时的噼啪声,明明是很大的雨,但我却没怎么被淋湿,我抬头看见面具人两只大手搭在一起,稳稳地遮住我的头顶,他的头发已经湿成一缕一缕的,木头面具上也全是水迹,但藏在面具后的那对眼睛却在微笑。 被雨淋有什么值得开心的呢? “我觉得你不是坏人。”我终于说出我的判断。 面具后那对漆黑明亮的眼睛里的笑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更深邃的情绪,面具人凝视着我,不说话。我摸不着头脑同时又有点莫名的感动。 面具人看我的眼神,不知为什么令我想起了爷爷。 我离开无名岛多久了?爷爷一定很挂记我吧? 之九 我决定放下对面具人的戒备,我对他说起我和爷爷在孤岛上的生活。我告诉面具人,我的爷爷头发眉毛胡子都是雪白的,他虽然年纪很大了,但一手就能托住一块巨大的岩石。 “你的爹爹娘亲呢?” “没有见过爹,娘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我如实回答。 大约我的开诚布公感动了面具人,寡言的他竟然也对我说出了他的身世。 他说他是在荒野长大的,因为他是弃婴,出生没多久就被抛弃了。到底怎么活下来的已经不记得了,从他有记忆开始,他过的就是小野兽一般的生活。 他有一些同伴,和他的经历相仿,于是他们像狼群一样聚合在了一起。那些同伴和他一样一身蛮力不讲道义行事狠绝。 我想起和面具人一起出现在渔村的那些剑客,他所说的同伴就是那些剑客吧? 面具人像是看出了我心中的疑惑,他发出轻蔑的笑声,“不是那些蠢货。我的同伴和我一样被称作骷髅狼。” 之十 一钓叟,一老翁,几个仙女,一群狼。 爷爷闲暇时会和我谈古论今,说一些真真假假的好玩事情,所以我也听说过这几个武林中最为庞然的势力。 骷髅狼便是爷爷口中的那群狼。听名字就已足够叫人觉得毛骨悚然。爷爷也曾评价说,“那些都不是好人。” 我仍在发愣的时候,面具人又说,他曾是那群狼的首领。 “曾经是?”我听出面具人声音里的苦涩,“为什么现在不是了?” “因为那群狼都死了。” 就像潮涌,一浪起一浪灭,爷爷这些年带着我在孤岛过活,他所知的江湖事其实都是旧闻了。 “怎、怎么死的呢?” 面具人沉默了许久,就在我认为他不会回答我的时候,他说,“我杀了他们。每一个。” 这代表什么?曾经也是邪恶的骷髅狼一员的他杀光了同伴?这代表面具人其实还是个好人? “好了,睡觉了,小孩子要好好地睡觉。”面具人用温柔中又带着几丝威严的声音向我说。 唉,他对我这么好,我真是想象不出他向着自己昔日同伴痛下杀手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相信你是个好人。”闭上眼睛前,我说,我想安慰一下面具人,但想来想去我只能想出这句话。 面具人像是根本没听见我说什么一样转过身去,我很快睡着了,所以我没能听见后来面具人用追忆的声音轻道,“我想你爷爷一定对你说过,你和你妈妈一样分不出善恶,因为你们的眼睛里都只能看见别人的善。” 这天晚上我又梦见了那条将我从无名岛带出来的奇异的大鱼。爷爷说过万物有灵,这只有灵性的大鱼是听见了我内心的渴望么?我想见见我的父亲,在我还未离开这个人世之前。 之十一 我终于明白面具人为什么带着我专拣僻静的小道走,他果然是在躲避一群人的追杀。 因为我的咳嗽始终不见好转,面具人决定找个医馆为我好好诊治一下。我们的行踪因此暴露了。 令我不解的是,追击我们的人的装扮竟然和当初骚扰渔村的那些剑客一模一样。 “把我们堂主的面具交出来!”其中一名剑客忿恨地高喊。 “少废话!” 面具人出手了。 我被好心的大夫拽进医馆里,我看不清外边打斗的情况,只能听见兵刃交击的声音、各种惊呼的声音不断传来,我忽然像上次担忧乐痴的安危那样担心起面具人。 但面具人显然是个真正的高手,外面打斗的声音止息了,面具人走进来,他的脚步很稳,但身上仍挂着不少显而易见的伤痕,他左手手背上有一道在不停流血的大口子,我跑过去,想也不想就将我的手指按在了那道伤口上。 在医馆大夫无法置信地注视下,面具人手上的伤口停止流血、飞速愈合。 “你干什么?” 面具人一把推开我,他大概是太生气了所以没能控制住力道,我感觉我整个身体都向后飞去,不过还好,面具人在我屁股着地之前又及时拉住我。“我不要你替我疗伤!”他的声音听上去又气又急,他不知道我是不是受伤了,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我在这时拽掉了他的面具。 面具后的脸,是乐痴的。 之十二 我一直都知道海边激战后从密林中走出来的人是乐痴。我替乐痴疗过伤,我感受得到我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 但我不明白,乐痴明明不傻为什么要装傻?他明明不是面具人为什么要假扮面具人?还有,他为什么要带我走呢? 通灵的大鱼为什么要带我漂洋过海去到那个渔村? 一个可能性忽然窜入我的脑海,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烟花,明明漆黑的夜空被瞬间映亮,像个奇迹似的。 “你是不是我爹呀?”我问乐痴。 乐痴整张脸都僵住了。 “椰荔。” 有人喊出我的名字,我转身看见有个老头子站在医馆外面担忧地向里面张望,白白胡子白白眉毛白白头发,爷爷? 心中对爷爷的愧疚还有思念令眼泪瞬间涌入我的眼眶,“爷爷!”我冲过去。 爷爷用一点都不生气的声音轻轻安抚我,“没事了,傻孩子,爷爷找到你就好啦。” 我拉起爷爷的袖子抹抹自己脸上眼泪鼻涕,然后献宝似的雀跃道,“爷爷,我这趟可没白出来,我想我找到我爹爹啦!” 爷爷脸上的笑容忽然全部消失,像有只看不见的恶兽舔了一下他的脸,一贯慈祥的爷爷竟然露出了无比险恶的表情,但我没看见这个表情,因为我转身去看乐痴了。 乐痴不知什么时候已毕恭毕敬跪伏在地上了。“圣翁大人。” 爷爷越过我,走向乐痴,我以为他是要扶起乐痴,但结果他是一掌狠击下去。 乐痴的身体撞裂墙壁,然后狠狠飞跌出去。 一群狼,几个仙女,一位钓叟一个老翁——爷爷从未告诉过我那个老翁就是他。爷爷少年成名,因为为人正直品性高洁,又天生一头白发,所以得了个称号,圣翁。他带着我退隐无名岛前,是天下第一高手。乐痴就算想躲也未必躲得开爷爷这倾尽全力的一击,更何况他根本没有躲闪。 乐痴、乐痴要死了!我听见自己尖叫起来,我想跑过去,爷爷却揪住我的衣领,“不许你救他!” 乐痴在碎砖沙砾中勉强抬起身子,他气若游丝,却说出了和爷爷说的一样的话,“不许你救我。” 之十三 身为圣翁之女,我娘年轻时在武林中大概算是最尊贵的少女了,但她竟然选择了我爹爹。爷爷自是勃然大怒,他勒令我爹和骷髅狼划清界限,改邪归正。 我爹照做了,但狼群有自己的准则,他们不准我爹离开,还威胁要伤害我娘,迫不得已,我爹和他们动手了。 最后,正如我爹说的,那些狼都死了,只有他活着。 他没有回去找我娘,因为他要惩罚自己。 他没疯却装疯,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也是因为他要惩罚他自己。 他从不知道我的存在,他说这才是他最大的遗憾和愧疚。 “乖孩子。”这是乐痴昏死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爷爷将重伤乐痴带回了无名岛,因为我娘是安葬在这里的,所以乐痴必须死在这里给她做伴。 我救不了乐痴,因为爷爷说了如果我因救治乐痴伤及自己,那么就算乐痴伤好了,他也会再次把他打死。更何况我越来越孱弱的身体也许根本经不起这次救治后的反噬。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对爷爷发了脾气。“你这是滥杀无辜!” “无辜?你娘是被他害死的呀!”爷爷语调沉痛地说。 不,不对,虽然那时我还很小,但我记得娘亲是因为救治失事的海船上的乘客力竭离世的,“娘到死去那一刻眼睛里都是笑盈盈的!”我记得非常清楚,所以每次忆起娘亲,我都不会觉得悲伤忧苦而是觉得温暖馨甜。“娘不会恨任何人,你不明白,只有我懂!爷爷你总是说我和娘亲的这种能力是种诅咒,利人却损己,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把别人的伤痛转渡到自己身上那一刻,心里会有一种像被最洁净的水洗濯了的感觉。只能看见别人的善,记不住任何怨愁,这难道不是天神给予我们这样的人的奖赏么?” 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小时候爷爷教我念经书的时候教过这一句的,但实际上爷爷自己根本不懂得其中的奥义呀。 “爷爷你什么都不懂,最笨就是你了!” 我伏倒在乐痴身上大哭,身为拥有妙救血脉的最后一人,我却无力救他。 “闪开!”一直没说话的爷爷忽然低喝。 我抬头看见爷爷对着乐痴高高举起了手掌,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只苍老的手掌却轻轻地落下,温柔地按在了乐痴的胸口上。 尾声 我从未认真想过娘亲和我身上奇异的血脉传承自何处。当然,就算我很认真地想了,也想不到爷爷身上。 爷爷一生未曾动用这种在他看来利人损己的力量,直到他出手医治乐痴。 乐痴康复后,我们祖孙三人离开了无名岛,我们在一个小镇开了一间收费低廉的医馆。 我还是常常咳嗽,但爷爷不再多说什么,因为他也开始常常咳嗽。但是,我们很快乐。 凡人皆有一死,无可避免,但命如飘灯的我们依然可以选择怎么活下去。 ☆、木面人 楔子 景丰国,丰沃十八年,春,寒食日。 御花园,白玉井边,老槐树下,两位小王子伏地听音。王公大臣分列太后两侧,屏息等待结果。 “母后,请给弟弟一个王子的死法。” 皇后含泪屏退众人,不一会儿,一道惨嚎自御花园内传出。百官唏嘘,慕容族的王子代代双生,为了确保王权集中,先祖订下这样一条规矩:孪生共命,除一而续。 双生的小王子长到十三岁,必须分命,接受听音测,听音测败者,受刺刑,死。 所谓刺刑,以七寸银针,直刺双耳,双针尽没,扎入脑髓。死后,表面无伤。 之一 极北苦寒之地,有国,名夜窠。夜窠人彪悍尚武,乘穹鸟。穹鸟者,极恶之鸟,黑羽红目,以寒冰渣和恶人心为食。 以上是景丰国典籍中对夜窠国的记载。 慕容炎继位后,称琰帝,几场边境之战均大获全胜,夜窠国不敢再战,进贡黄金明珠、穹鸟骨器、善舞美人,求和。大殿之上,琰帝将所有礼物笑而纳之。 这次夜窠派出的使臣个子矮小唇红齿白,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甚是灵动,众人纷纷纳罕,原来夜窠也不尽是粗莽壮汉。 下了朝琰帝立即将夜窠进献的宝物美女尽数赏赐百官。 “谁知这些美人什么来路?若不小心招惹了奸细那可真是遗患无穷了。”琰帝一边剥着新摘的蜜橘一边向站在身侧的戴木头面具的男子说。 男子很瘦,长衫在身上打着晃。听了琰帝的话,他也不说话,只是发出一声轻笑。 “说到美女我们景丰国内还少了么?对了,木头,你要是看中了哪家姑娘一定告诉朕,朕马上给你提亲去!”琰帝用亲昵的口气说,同时将手中的蜜橘递了一半给木面人。 木面人竟然不接,只是摇摇头表示不想吃。 琰帝丝毫不以为忤,“告诉你很好吃的。对了,今天那个夜窠的小使臣,你去跑一趟,叫他来,说今晚朕特意赐宴款待他。”琰帝状似不经意地说。 “是。”木头人应道。隐藏在面具后的眼睛霎了霎。 琰帝为人自小就心机深重,就算动了杀机,表面上看来依然是若无其事。 之二 千栀不知这个戴着木头面具的家伙到底是何身份,白日散朝后他曾和景丰国官员寒暄应酬,木面人恰好路过,那些官阶很高的官僚竟然都露出诚惶诚恐的神色。千栀猜想此人来头必然极大,所以当木面人来驿馆传谕要他入宫赴宴,千栀对其极为尊重,还很马屁地邀请他同乘一辆马车。 木面人沉吟了一下,竟然答应了。 一路上千栀七拉八扯的,木面人最多应和一两声,显得十分寡言。马车快进宫门的时候,木面人忽然说,“姑娘,到了陛下跟前要说实话。”声音很轻,却字字清晰。 千栀目瞪口呆,冷汗很快布满额头。 到了设宴的地方千栀二话不说跪倒在地,“陛下宽仁,请饶恕奴才欺瞒之罪。” 琰帝看跟在千栀后的木面人一眼,不紧不慢地笑了两声,“哦,你有什么事情瞒了朕呢?” “奴才其实是夜窠进贡的美女之一,随行使官起不轨之意,奴才情急之下错手杀了他。本来嘛,这种人也实在该死,夜窠王进献给陛下的纯洁美人岂容他来染指?”千栀一边说一边做义愤填膺状。 琰帝单手托腮,努力克制笑意。胆大包天杀了使节还能这么理直气壮为自己辩白,这姑娘有点意思。 “本来杀完人,奴才就想逃之夭夭的,可是转念一想,使节半路死了,进贡的东西送不到贵朝,夜窠王必然暴怒,派出高手追缉奴才的行踪,那奴才真是插翅难飞难逃一死了,再者说不定陛下您也一怒之下派人追杀奴才,这样两面夹击,奴才就算九条命也一定全部死光了。”叽里咕噜说了这一长串话,千栀不得不吞口吐沫润润喉舌,“为了不死,奴才只好吓唬其他那些美人,说使节的死如果说出去她们都要受到牵连,她们一害怕就答应帮奴才隐瞒,至于随行的其他官吏,奴才先杀了使节几个亲信杀鸡儆猴,其他人就不敢反抗了,一路陪着奴才好好演戏了。” 琰帝听得挑高眉毛,够狠的呀,还是夜窠女子都这么彪悍,说起杀人就像说掰馒头吃似的。 “奴才本想完成使命后就飘然而逝,岂料陛下如此英明一眼看穿奴才其实是女儿身。” 千栀说完伏倒在地,瘦瘦的背脊不停地战栗。琰帝已经派了人去查问夜窠送来的美女,她们的说辞和千栀一致,证明千栀并没有说谎。 千栀跪了一个多时辰,感觉膝盖都要烂了。 一直一言不发的木面人看了看饶有兴味地望着千栀的琰帝。他猜琰帝此刻心中不外就是两个念头,第一,绑了这个冒名顶替的大胆之徒直接送给夜窠王处置;第二,就是大度放了她。 也许,还有第三条,看着姑娘有趣,干脆就留在自己身边。 “陛下,把这女子赏给木头吧。”木面人说。 就这样,千栀的命运再度经历了突变,从狐假虎威威风赫赫的夜窠使节变为了木面人的婢女。 之三 木面人的宅第倒是颇大,但仆佣只有几个,还老的老少的少,所以大多屋子都是空置的。木面人吩咐老管家收拾了一间客房给千栀住。 “寒舍简陋,还请姑娘不要嫌弃。” 木面人客气的口吻令千栀惶恐,“哪里哪里,木大人清正不阿,所以才得皇帝陛下如此看重呀。”千栀听琰帝称木面人为木头便理所当然以为他一定姓木。 木面人张了张嘴想解释,但千栀已经抢着说,“大人的救命之恩,千栀丁当结草衔环以报。” 好听话嘛千栀最会说了,但问题她除了那三寸不烂之舌,她啥也不会,针线女工不会,洒扫清洁不会,派她去灶下备点热水,她能将整个厨房都搞得要烧起来。 最后连木面人也看不下去了,指着千栀,“你” 千栀缩头缩脑做可怜状。 “你、你来给我磨墨!” 饱蘸的浓墨顺着笔锋从纸上划落,看上去瘦弱不堪的木面人却写得一手苍劲好字,撇捺之际似力有千钧。 千栀自小挽弓练剑多过拿笔,书法她是不懂的,但看着木面人的字,她打心眼里赞叹,就如看见苍鹰在蓝天上翱翔而过时心中的叹服一样。 “写千栀这两个字好么?”千栀请求。 但木面人好像没有听见,依旧信笔写着什么“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小不忍则乱大谋”、“移花接木、瞒天过海”。 随着笔试开阖,木面人的呼吸也越来越沉重,表面上看上去平静淡然的他其实胸中亦藏着雷霆,只是轻易不示人前,如同他的模样。 “千栀,研磨。”木面人提着笔轻声催促。 千栀没有反应,木面人侧头一看,这丫头竟然已经背靠书案睡着了,小小的脑袋歪歪地搭在肩膀上 木面人忍不住笑出声音,弯腰轻轻将她脑袋扶正,但没过片刻功夫那脑袋又像小灯笼似的斜掉下来。木面人只好不去管她了,重新研了磨,缓缓提起笔尖,“千——栀”,到底还是写下了她的名字。其实在尔虞我诈的宫廷浸淫了这么久,他也早已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了,他能开口叫琰帝饶她一命,只有一个原因,他很喜欢她。 就像看到特别可爱的小动物时不忍看到它们遭到屠戮一样的,木面人不忍看到千栀殒命。 “嗯,还有呢,”木面人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在千栀的名字后又写了一个字,匿。“我其实呢,叫阿匿。” 之四 琰帝后来也问起过千栀。“怎么,还没有收入房中么?” 阿匿不语,幸而他的脸有面具遮着,不会被人看去骤然脸红的样子。“那丫头,”过了半晌阿匿才开口,“现在是我府上的护院。” 实在是别的事她都干不了,也只能指派她这个了。 琰帝一口茶猛喷出来。 阿匿府上是从不接待客人的,所以仆佣们大多时候都无所事事,挂名护院千栀更加是这样了。所以每天阿匿从宫中回来,千栀都会跳起来迎上去雀跃地围着他一边打转一边问长问短。这时,阿匿就会产生“这小丫头其实根本就是只小哈巴狗吧”的念头。 有时公务不忙,阿匿归来得早,吃过晚饭,他就沏上一壶清茶坐在庭院自斟自饮。千栀喝不惯景丰的茶水,就陪坐一旁,时不时呱啦两句。 “匿公子,你是孤儿么?”“你还有什么亲人么?”“为什么皇帝陛下那么喜欢你却又不封你个官职呢?” 几个问题问下来,阿匿一概不回答,只是带着笑意轻斥了一句,“好吵。” 千栀也不生气,继续聒噪,“那我就说说我自己的事给你听。你知道我为什么叫千栀么?因为我过去住的地方的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树,到了开花的时候,就像有一千一万朵那么多。”千栀托腮望着明月,一直兴高采烈的表情慢慢消失。 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是在思念家乡么?阿匿正思索应该说些什么话来安稳她时,千栀竟然又睡着了。真是饿了就要吃,困了马上睡,三岁孩子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阿匿爱怜地伸手抚了抚千栀丝缎般柔滑的头发。 栀子花在景丰国实属平常,但在夜窠国内应是很难生长的,一般人家养不起的,千栀说她住的地方种满栀子花,如果她不是在吹牛的话阿匿倒掉了杯中已经冷掉残茶,就着月色细细打量千栀的睡颜,明明不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但不知为何就如霏霏的春日细雨般一点点浸润到他的心底。 月满中天,阿匿确定四下无人,抬手轻轻摘掉了面具,他将自己的脸颊轻轻靠在了千栀的脸上。可惜千栀此刻是真的睡熟了什么都不知道。 千栀一直很希望看到阿匿藏在面具后的样子,虽然别人都说匿公子是因为毁了容所以不得不终日以面具遮掩。千栀曾很努力地为阿匿想象出一张很丑陋的脸,可是即使阿匿真的丑成那样,她还是一点都不嫌弃他,内心就是无法对阿匿产生那样的心情呀。 那天跪在琰帝脚边,千栀知道其实她脖子后面是悬了一把无形的剑的,她长到这么大没经历过这样的风险,又去国万里,谁也不能来救她,真的差一点点她就要嘶声痛哭了,幸而阿匿在这时说,“把她赐给我。” 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吧,曾经嚷嚷过什么男人都不嫁的她喜欢上了阿匿。 之五 景丰国人听力过人,皇族后裔更是不凡。据说他们的祖先可以听清风中传扬的所有声音,因此开疆辟土,自建王国,雄踞一方。 千栀在夜窠时就听过关于听音测定生死的传说,她缠着阿匿问了几次,阿匿才讲给她听,因为景丰皇族每一代都是皇子孪生,而他们中只有最强的那一个才能活下来。听音测就是在距皇城一里、三里、十里、二十里、五十里乃至一百里处设置官员念诵事先准备好的经文,两位王子听得最快最多最准胜,胜者为王。失败的那一个,当场就会被处死。 千栀听得咋舌。“那现在皇帝陛下也有个兄弟是在这个测试里死掉的?” “那是当然。” 千栀又问,“那匿公子你的听力是不是也这么出神入化?” 阿匿摇摇头,“我只是一介平民,哪有皇族的人那种天生的异能。” “总要比像我这样人要强一些吧?”千栀死皮赖脸追问。 阿匿被她缠不过,承认也许听见脚下泥地里蚯蚓拱动身体的声响这种程度是能达到的。千栀要阿匿表演一下,阿匿无奈答应。 面具下的眼帘慢慢阖上,本来放在庭院石桌上的手也自然地收回摆在了膝盖上。见阿匿煞有介事的样子,千栀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过了大约半柱香的工夫,阿匿再度张开眼睛。 “那这院子里是有多少条蚯蚓呢?” “十七条。” 真的假的呀?千栀撇撇嘴,准备说你告诉我都在哪里我去把它们挖出来数数看,可是阿匿又接着说,“你手上那镯子上的一个小铃铛坏了。” 千栀一直戴着一个从夜窠带出来的银镯子,镯子上挂了十几个小小的铃铛,随着她的一举一动发出轻巧悦耳的声音。“哪有坏?”千栀把镯子贴在耳边用力晃了晃,都在响呀。 “唔,这个。”阿匿轻轻拽下千栀的手找准其中一个小铃铛扯了下来递给她。千栀拿起来摇了摇,果然,这个是不响的。天,这个匿公子也厉害了吧!刚才还自谦说因为自己不是皇族,所以没有那么神的听觉。 这天晚上,针线活很差劲的千栀竭尽全力做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锦囊,她将不会响的小铃铛放进去,又把锦囊串上丝带挂在了脖子上,她怎么都忘不了千栀把这个小铃铛交给她时的样子,向上托着的手掌修长而白皙,千栀猜想那一刻阿匿一定在笑。 之六 琰帝爱抚着小鸟一般栖在他怀中的妃子,倦意一阵阵袭来,就在他差点儿就要入睡时胸口忽然一阵刺痛,他下意识去抓,抓到一柄短匕的同时他也抓到了蕊妃颤抖的手。 她要刺杀他? 幸而蕊妃临事惊慌,匕尖刚刚刺入琰帝胸口皮肤,并无大碍,但琰帝还是震怒。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是谁指使你的!” “没有人指使我,我只是想给我爷爷报仇。”事到如今,蕊妃自知难逃一死,干脆连敬语也不用了。 蕊妃是太子太傅端木博的孙女儿,端木博是个孤苦的老者,几个儿子相继病故,只留下蕊妃这一个孙女儿,因为端木族中已无人,所以蕊妃才敢大着胆子干这种要灭族的事情吧。 “你给太傅报什么仇?他老人家不是病死的么?”琰帝气得大嚷。 蕊妃露出错愕的表情,冰雪聪明的她转瞬间明白过来她是错怪琰帝了,暗中向她爷爷下毒的另有其人。可是家中的老仆人明明说过,爷爷是吃了皇帝赏赐的甜羹后吐血而亡。那日送羹入府的到底是谁?万种念头在蕊妃心中奔腾,她有很多话想说,但她感觉视线模糊了起来。 琰帝眼睁睁看着蕊妃眼中的泪水慢慢混入血色,最终变为赤红,“蕊儿!”他这才意识到蕊妃准备刺杀他之前已经吞下了□□,是打定主意要和他同归于尽的。七窍流血不止,想必是钩吻花的毒,无解的!“你怎么这么傻!” 琰帝后宫虽说也是妃嫔如云、雨露均沾,但端木蕊是不一样的,身为太子太傅孙女儿的她,自小就是琰帝的玩伴,是真正的青梅竹马。琰帝还记得弟弟被处死隔天,端木蕊跟着祖父入宫,她一看见他就飞扑过来,抱着他一边哭一边说,“我听说狸王子死掉的,你一定很难过吧。” 琰帝至今依然能回忆起小女孩软软的头发的触感,还有头发里散发着如同阳光中花朵的香气。 琰帝又这样去抚摸蕊妃的长发,还是那么温软呀,可是他感觉得到被他拥在怀中的她的身体已经停止了呼吸。 之七 千栀小心地将刚刚烧好的热水往紫砂茶壶中冲注的时候,忽然前面一阵巨响,她吓得手一抖,要不是阿匿及时扼住她的手腕,热水差点儿就浇在她的腿上。 这是怎么了? 是大门被人踹开了。 微服的琰帝就这么直闯进来,身后跟了几个持刀近侍。 阿匿的几个老仆人吓得瑟瑟抖做一团。阿匿站起来面对怒气冲天的琰帝,他还下意识地伸手将千栀轻轻推到自己身后。 “陛下这是”突然被卡住脖子的阿匿发不出声音了。 千栀惊得双眼圆瞪,琰帝看上去也是个瘦高个儿,没想到力气这么大,一只手就能勒住阿匿的脖子还拽得他离地而起。 “是不是你?”琰帝气得声音都在发抖,“一定是你!” 阿匿一个字也答不出来,千栀想这种情况下要他怎么回答,阿匿连呼吸都无以为继了呀。 “你放开他!”明知道这样冲上去无异于以卵击石,甚至恐怕会犯上欺君的死罪,但千栀还是冲了上去。 千栀会一些拳脚功夫,力气也比一般女孩子要大上很多,但完全不是琰帝的对手,马上就被反剪住双手制服了。 “木头你给我记住!蕊儿是被你害死的!”琰帝终于放开阿匿,阿匿伏在地上止不住地剧烈咳嗽。“她不能这么白白死了!”琰帝向随从使了个眼色,千栀马上被押了出去。 “不要。”阿匿哑着嗓子大喊。 之八 千栀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被关进天牢里暴打一顿?方才听琰帝说是什么人死了,难道是要用她当祭品殉葬? 其实当琰帝把千栀从阿匿府中抢出来坐上回宫的马车的时候,他也为自己的举动感到荒谬,难道他还真能因为他心爱的女人死掉了,所以就杀掉阿匿喜欢的女子? 可若就这么算了,琰帝无论如何不甘心。 被塞入车厢和琰帝面对面坐着的千栀先是直愣愣盯着琰帝,后来大概是意识到这样是非常不恭敬的,赶紧又将脑袋低了下去。 琰帝看着千栀的脑袋越垂越低,越垂越低。 这是在俯首认罪么? 车身忽然颠簸了一下,头垂得极低的千栀没坐稳一侧身跌了下去。 琰帝急急向后一缩脚,“喂。”他看千栀蜷着身子挨在他脚边一动不动,是摔坏了么? 是睡着了。 琰帝哭笑不得。原本他还在想这个夜窠的姑娘,要说漂亮比她漂亮得数不胜数,为人似乎也相当的莽撞蛮横,不知道阿匿到底看上她什么。此刻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这丫头真的是奇葩呀! “喂!”琰帝弯下腰凑在千栀耳边又喊了一声。 千栀的眼珠子在眼皮下滚动了一下,然后就再没有别的反应了。 还真是睡得要多熟有多熟呀。琰帝忍不住笑了起来。 之九 千栀别的优点没有,但吃饭和睡觉的时间都是雷打不动的固定。 醒来的时间也是固定的。天空刚刚亮起那一瞬间,千栀也张开了眼睛。咦,不对。千栀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她是睡在龙榻上没错吧? 糟! 千栀用手摸了摸身上,还好衣服都在。又伸手摸了摸旁边,还好铺盖冰凉的,没其他人睡过。 千栀翻身坐起,如释重负般舒了一口气。 这天日暮时分,阿匿领着千栀出了宫。 阿匿虽然戴着面具千栀看不到他的表情,但她仍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不开心,就好像很阴郁的天气。 千栀扯了扯阿匿的衣袖,但一贯温柔的他却并没有停下脚步,千栀有点生气,干脆追上去拦住阿匿大声说,“你是不是以为我给陛下睡了呀?” 阿匿身体一震。这种话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堂而皇之地说出口? 千栀看到阿匿的眼睛在面具后瞪得圆圆的。“我告你,没有哦!”千栀兴高采烈地说。琰帝如果此刻在场的话恐怕会给气得吐血吧。 瞪得圆圆的眼睛弯了起来,阿匿是笑了吧!千栀决定再接再厉,“阿匿其实你很喜欢我,对么?” 弯起的眼睛又变直了。阿匿没有说话。 一向老脸皮厚的千栀忽然觉得很羞惭,她轻轻一跺脚,转身跑出去,但这一次,她的衣袖被扯住了。 “嗯。”很简单的音节从面具后嗡嗡地传出。 千栀觉得自己活到这么大从未像此刻这样这么欣喜若狂,真想用那种能把喉咙都扯烂的声音喊,“我好高兴好高兴!” 她想在阿匿的眼睛里找到同样的欣悦,可是面具阻隔着,好麻烦。千栀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伸手摘掉了阿匿的面具。 啊!千栀发出短促的尖叫。她其实早就做好准备看到一张丑陋的脸。可是,阿匿的脸一点都不丑呀,甚至相当的英俊,和琰帝一模一样的英俊呢。 “匿公子,你怎么会”怎么会长得和琰帝一模一样? 之十 阿匿,十三岁时受刺刑而死的狸王子,其实是统一人。 狸王子侥幸逃脱一死,是因为当时还未继承帝位的琰王子强行要求的。作为监刑官的太子太傅、刑部侍郎,行刑的执官,太医院太医长,当时除了两位王子外,在场一共四人,琰王子说,“我不想我弟弟死。你们一定要下手,可以,但是假以时日这天下总是我的。” 这种威胁是谁听见都会背脊发寒吧? 所以当年狸王子之死是四位官员和琰王子联手做成的假相。 琰帝临朝后,这几位官员相继离世,琰帝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蕊妃临死前揭露太傅其实是死于非命。 今天阿匿向琰帝讨还千栀时,琰帝重重叹了口气说,“朕不怪你了,当年预闻此事的人确实一个不能留,留下就是后患无穷。”因为哪怕只要漏出半点风声,好容易苟活下来的阿匿说什么都难逃一死了。 卸下面具的阿匿将前尘往事一一诉说给千栀听。斟好的茶一直没喝,已经变得冰凉。 千栀忽然哭起来,阿匿以为她是心疼他的遭遇,可是千栀以一种很怪异的音调说,“这就是探子们说的‘关系景丰国本之秘闻’么?” 探子?国本?秘闻? 阿匿的嘴唇动了动,“你到底是谁?”这个问题差一点点就冲口而出。 但千栀像是已经读懂了他的疑惑,“我是夜窠王的妹妹,夜窠的大千公主。” 已到婚嫁年龄的千栀被要求与周边部落的首领成亲,千栀不肯,和王兄胡搅蛮缠,夜窠王无奈之下答应了千栀的“如果我能立一个旷世的大功劳,那么王兄就就得让我想干嘛就干嘛”的任性要求。 夜窠族安插在景丰国内的密探曾经传回一个消息说景丰国宫廷内有一个天大的秘密,如果能弄清楚的话,说不定能伤到景丰国的国本。 “可是这个秘密就算被我知道了又怎么样?”千栀一边掉泪一边说,“当年的狸王子是诈死,琰帝他没有遵从列祖列宗订下的规矩,宣扬出来,琰帝恐怕只能被迫再杀你一遍,以堵攸攸之口。但琰帝事后必然要报复,如果我揭穿这件事极有可能会为夜窠引来另一场残酷的征战。”千栀虽然莽撞,但大局上的利害关系看得清清楚楚。“而且我才不要你死,我不要!” 阿匿心中纷乱如麻,之前他已察觉千栀身份似有不妥,但她竟然是敌国公主?阿匿的因为终年不见天日而白如霜雪的脸上更添一层惨白。 “阿匿,杀掉他!”千栀忽然对阿匿说。 什么?谁? “琰帝。” “既然你们长得一模一样,那么杀掉他取而代之,是不会被人发现的!”千栀一字一字恶狠狠地说。她果然也是帝王家的孩子,天生的冷血,对于障碍了自己的人可以不由分说就拿起屠刀。 阿匿惨然一笑,当年的听音测,除了他诈死这个秘密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秘密,他是故意输的。输的人必须死,那么就让他去死,因为他实在无法想象哥哥阿琰受刺刑而死的惨状,他宁可死的是他。 这个秘密连琰帝都不知道。“母后死的时候,皇兄曾想方设法安排我们见了一面,这些年里就连母后也以为我是死掉了,看到我还好端端地活着,已经病入膏肓的她也露出十分开心的表情,母后临终有嘱,要好好地活下去,两兄弟要一起好好地活下去。”阿匿说到这里眼睛里已泛出了红光。“我不会伤害阿琰的。”阿匿用起了小时候的称谓,然后他的声音陡然变得严厉,“我也不准许你去害他!” 千栀吓了一跳。阿匿转过身不再理她。 说丝毫没有被他们兄弟之间的深情厚谊打动,那是骗人的,但——“明明是你让他的,明明是你比他强,凭什么他成龙你就成虫?一天到晚躲在面具后卑微地活着?我告诉你,天底下没有人能命令我,我想做的事就一定会做!我绝对不会放过琰帝的!” 千栀冲着阿匿的背影大喊,但他还是不理她。 看来阿匿是真的生她的气了,千栀心中有些忐忑地想。 “阿匿?” 阿匿不言不语不回头,径自回了房。 之十一 琰帝出宫狩猎,遇虎,马惊,危急关头木面人冲出。琰帝脱险,木面人重伤。 之十二 琰帝将阿匿留在宫中悉心医治。 气温骤降,千栀抬头看了看聚在天空的阴霾,她已经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不曾看见阿匿了。 宫中一直没有消息传出,千栀不知道阿匿伤得到底有多重,是不是已经重到连她都完全忘记的地步了? 千栀曾试图联系在景丰京都的夜窠探子,想打听宫内的消息,结果密探却辗转带来夜窠王要她归国的命令。 小妹,外面风大雨大,倦鸟亦知返林,你还不归家么? 千栀从来都觉得对她管手管脚的王兄十分讨厌,但听了这话,心中忽然一阵翻涌,她差点儿失声哭出来。 她也很想回夜窠做她威风八面的长公主呀,如果她没有爱上阿匿,她肯定二话不说掉脸就跑了。 “千栀姑娘,陛下宣你入宫。” 千栀先是喜出望外,但旋即想到这么突然要她进宫是不是阿匿病情有变? 之十三 千栀看到琰帝时吃了一惊,短短数月未见他竟瘦了几圈,颧骨似要从皮肤下穿刺出来,肤色也是苍白得惊人,想来阿匿重伤令他牵肠挂肚寝食难安。 琰帝亲自带着千栀去见阿匿,路上他轻声向千栀说,那次狩猎阿匿为了引开猛虎,失足跌进山崖,伤得极重,已经行动不便。 残了?瘸了?瘫了?千栀觉得如五雷轰顶。 帐帘揭开,千栀看到仍带着木头面具一动不动躺在那里的阿匿。 千栀的眼泪夺眶而出。 阿匿过了一会儿工夫才察觉到有人来看他,他盯着千栀看了一会儿,像是已经不认识她似的。 千栀心中大恸。一直静默的阿匿突然似垂死挣扎的鱼那样从床上弹跳起来,“啊,啊,啊”他声嘶力竭发出怪喊。 这是怎么了?是身上太痛了么?千栀极力想要抱住阿匿却被琰帝一把拽开,“御医!传御医!” 就这样,连一句话也没说上,千栀和阿匿就又被分开了。 当晚千栀声泪俱下祈求琰帝让她留在宫中,琰帝迟疑片刻,点头答应了。 “千栀姑娘,你自己也要保重身体。”琰帝难得的向千栀展现出温柔的一面。 之十四 阿匿因为跌下山崖时咬伤了舌头,所以暂时都不能说话,手也不能动,所以无法书写,千栀每天去看他,两人只能大眼瞪小眼。 千栀看出阿匿眼中总是带着一股怒意。 受伤前的阿匿并不是这样的,他的眼神总是很平静。 “阿匿,你并不是因为要救琰帝才伤成这样的,对么?”一日趁着左右无人,千栀贴在阿匿耳边问。 阿匿用力眨了一下眼皮,这应该代表“是”。千栀定定神,继续问下去,“是有人要害你?” 阿匿再次用力眨了下眼。 “是琰帝?” 千栀一直觉得阿匿这次受伤的事透着古怪蹊跷,她进宫这段日子琰帝又莫名其妙对她很好,是因为心里有愧吧!可是琰帝和阿匿之间兄弟情深,千栀不知道是不是猜错了。这时,阿匿第三次眨了眨眼睛。 是的,是琰帝害他。 之十五 千栀这次进宫,琰帝完全没有拿她当个下人对待,另设一处给她居住,还指派了专门侍候她的宫女太监,更离奇的是,每日饭菜都是单独送来,菜肴竟多是夜窠族人爱吃的。 所以,是因为她夜窠公主的身份被琰帝察觉,他和阿匿产生争端,才下手害他?但事后又后悔,所以极力给阿匿治病,又处处善待她? “陛下。” 千栀正胡思乱想的时候,琰帝一个人走了进来,她急忙起身行礼。 琰帝特意到这里来探望她,之前也有过几次,嘘寒问暖一番才离去。 “奴婢还想着陛下今天会不会来,特意沏好了茶在这里等着呢。”千栀笑盈盈地说。景丰的淡茶她虽然喝不惯,但天天看着阿匿喝,冲泡她也是会的。 琰帝笑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他接过千栀双手奉上的茶盏,毫不起疑喝了半杯。“很香。”琰帝端起茶杯将剩下的茶水一饮而尽。 不知为什么,琰帝喝茶的样子让千栀莫名地想起阿匿。 “是很香,你没有觉得太香了一点么?”千栀说。 琰帝看看千栀,先仍是一副心情舒畅的样子,但慢慢的他的脸色变了。 腹中有说不出的难受感觉,头也开始昏了,手脚似乎都变成了棉花,一点儿力气也使不出来了。 千栀拿出早就藏在袖中的小银剪,“我知道阿匿把你的性命看得比他自己的还重要,所以我不杀你,我只毁了你的脸,让你以后也只能戴着面具做人!” “千栀”琰帝要说什么。 千栀这样悍勇的异族女子不像娇弱的蕊妃,下杀手时手还会软,她是话音一落,手起刀落。 琰帝最初都没察觉到痛,直到他伸手按按面颊,手心染得全是鲜血。他这才发出轻轻的□□声。 千栀也有些不忍再看下去。 “千栀,”琰帝的声音听上去无比哀凉,“我真没想到事情会变这样。” 千栀想说我也不想的,如果你没害阿匿,我也不会这样害你的。 “千栀,你老家院子里的栀子花现在开得还好么?” 千栀愣会儿神,“你怎么知道”我老家院子里有栀子花?这话我只对阿匿说过。 阿匿和琰帝可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孪生子呀,如果阿匿摘下面具穿上龙袍不就和琰帝一模一样了么? 千栀猛然意识到什么,“不,不!” 琰帝脸上的热血一滴滴落在地上,“是的,我就是阿匿。”他向千栀扬起惨不忍睹的脸,无奈地一笑。 之十六 琰帝狩猎时受伤的人是琰帝自己,他伤得并不算重,他记得阿匿亲自给他喂了药他沉沉睡去,醒来后,他已经被戴上面具变成了另一个木面人。 通晓医术的阿匿施针封住了他身上的几处要穴,所以琰帝无法说话无法动弹,只能像个废人一样躺在病榻上。 若非千栀搅局,这场神不知鬼不觉天衣无缝的篡位不会被任何人识穿。 而琰帝大概也只能像个活死人一样了此残生,天天在心中“感激”阿匿到底还是顾念了最后一丝兄弟之情,没有对他赶尽杀绝。 琰帝也终于想明白,阿匿为什么要对太傅等人痛下杀手,他是要确保这个世上知道和当今圣上长得一模一样的狸王子仍然活在世上的人全部死绝。 阿匿呀阿匿,为了取而代之,你到底筹谋了多久? 之十七 阿匿确实筹谋了很久。 他早已不再是那个宁可自己死掉也不要哥哥受到伤害的纯良少年了。 长大后的他开始不平,明明一母所生,明明同样身为贵胄,凭什么琰帝就能统领天下受万民景仰?他却只能藏头缩尾做贴地而行的影子? 他不想再这么卑微下去,所以他反击了。 尾声 千栀和阿匿趁着月色上了一辆四驾马车往夜窠方向驰去。 因为脸上的伤,阿匿不得不再次戴起面具遮掩。千栀想起过去她曾幻想阿匿藏在面具下的模样,还曾对自己发誓,不管阿匿的脸有多难看她都不会嫌弃他。 想着想着眼泪都要掉下来。 “阿匿,你放心,我这一辈子,直到我死那一天,我都会对你好。很好很好!”千栀哽咽着说。 看上去已经挨在车厢壁上睡着的阿匿从衣袖里慢慢抬起一只手,落在千栀的头发上,轻轻抚摸着。 千栀以为阿匿是原谅她了。阿匿确实是原谅她了,但并不是因为听了她方才说的话。 阿匿其实是听不见的,他是精通读唇,所以没人能察觉出他实际上是个聋子。当年听音测之后,为了掩人耳目,阿匿还是接受了刺刑,只是长针没有入脑,只是刺入了双耳。 所以那晚千栀在他背后大喊说她绝对不会放过琰帝时,阿匿根本一个字都没有听见。 如果他能听见的话 也许还是像这样没听见的好,哥哥的江山还还给江山,而他也能心平气和地和自己真正所爱的人长相厮守了。 马车通过边界的时候阿匿和千栀都有些紧张,但不知为什么,竟被轻轻松松地放行了。 阿匿转过身望着身后的漫漫长道,他在心里说,谢谢你,皇兄。 ☆、仙缘 1 她天性喜阴,所以他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坐在背光的地方。 小脸是素净的,因为一直在流泪的关系,更显得干净,但那两瓣唇极红,雪白和鲜红搭配着,她便显得妖娆了。 他上前两步,像问一个迷路的孩子那样问她:“怎么了?” 江南的风景总是有些迷蒙,因为薄烟,因为细雨,也因为这里的女孩子的眉目总是软的、淡的。 坐在凉亭另外一角的一位老大娘,一边晒太阳一边歇脚,笑眯眯的打量对面的两人,见他讨好似的俯身和她说话,老大娘不免多事插了一句嘴,说: “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既然都追上来认错了,小娘子,你就原谅他吧?” 夫妻?他和她同时一愕。 她抹着眼泪噗嗤一笑,藏在柳叶底下的小黄鹂突然飞出来一样,吓人一跳,却是可喜可爱的惊吓。 他呆了呆,忽而脸上红了。凡心大炽,正该是如此这般吧? “走了。”他不由分说拉起她的手。 她竟抗拒不了,不由吓得变了颜色,软软的随着他的力量站起,似一株被连根拔起的花儿。他则发现她穿着极其累赘的裙子,莫说百褶,千褶也有了,因为裙身肥大,更显出她的水蛇腰、削肩膀,当然还有胸前曼妙诱人的曲线,方才她缩肩含胸在那里哭,他没有看清,眼下才猛然发现她的娇媚。 “你是谁?”照理,一个普通男子是奈何不了她的,就算他长得比一般人高壮一些,她也应该动动小手指就能把他制服,为何现在被制服的反倒是她? “你又是谁?”他笑着反问,其实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他的目光在她细软的腰肢上流连了一番,她顺着腰带挂了几十个小香囊,几乎把她的细腰都围满了,她以为这样可以掩饰她的味道?真是个傻丫头。 不,不对,是傻狐狸。傻气的小狐狸。 2 他拖着她走,然后随便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他要审她。 审什么? 呃,就审她为何不好好在深山老林里呆着,跑到人烟辐辏的地方来做什么?嘴馋了,想吃人肉喝人血了? 其实,他仔细闻过她的味道,没有闻到血腥味,看来这是一只从来没有开过荤的小狐狸,还有她的清澄透彻不晓得回避人的目光也告诉他,她仅是一只刚刚成形的小狐,她的心仍是一片的混沌天真,如同人类的孩童。 “和谁吵架吵输了?又或者谁抢了你的冰糖葫芦?哭成这样,别哭了。别哭了。”他一路哄她。他不擅长哄人,又一直用着嬉笑的态度,不像哄她不哭,反倒像引逗她哭,路人看着觉得好笑,纷纷想,多恩爱的夫妻。在外人看来,他们是般配的,都是异乎寻常的好看。 “你放开我!”她抗议。 “我放开你,你便不哭了?”他认真的与她商量。 “不。”她哭又不是因为他捏着她手腕不让她乱跑。 “那我不放。” “你快点放开我,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她摆出严厉的样子,实际心虚得很,她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他不客气,咬他一口,抓他一把,还是用尾巴扫他一下?他看起来超级强壮,山岳一般,她很怀疑她的攻击能对他造成多大伤害,而且,她不想伤人,一点都不想,所以她才扭着手指头哭到现在。 她板起面孔的样子,在他看来就是小孩子故意装大人,稚趣得很,“你尽管对我不客气,我没所谓。”他笑着,继续拉着她在人群中穿行,多少年不曾体会这种摩肩接踵的热闹了。昨天,他所谓的昨天,是按照凡间的计时,若按照天界的计时,就是弹指瞬间以前,他护送为天帝献奏的两位湘妃回九疑山,与竹精一边对弈一边喝酒,后来饮醉了,在大龟背上眠了一会儿,再醒来掐指一算,回天庭复命的时间已经错过了,索性多滞留一番,碰巧撞见了这只可爱的小狐狸精。狐狸精最狡诈阴险了,不晓得她为何哭得那么惨然。“别哭了!”她泪眼婆娑的模样,没来由的叫他心疼。原来,七情六欲,不动则不动,一动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但他并不怕。“要怎样你才可以不哭?”他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 “又不关你的事!我哭我的……”她抽抽搭搭的说,一边说一边抬眼看他,心想这个家伙真奇怪,管她哭不哭的。 她眼底的挣扎和愤懑叫他想到一个不肯长大的小孩子,长大多么辛苦,要自己养活自己,要承担所有成人的责任,还要变得虚伪,变得薄情寡义,只有一颗心完全冷透了,才可以成长为真正的大人呢!如同成仙,不断七情,不绝六欲,如何成仙? 他突然变得十分难过,那种由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难过,直到此刻他才明白,他的心从来不曾平静无波,他只是苦苦压抑,不许自己爱,不许自己恨,直到这一刻,他一直紧闭密封的心灵突然被冲开了。 他毅然决然的俯身,似一朵乌云卷出了美丽的形状,她则觉得所有的阳光都被他遮挡了,不过他的眼睛很亮,又闪烁着,星星一般。 他不能否认,当他第一眼看到她洁净的脸上那两瓣红得过分的嘴唇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想对她做一些不好的事情。天宫中与他一样等级的上仙总是异口同声地夸赞天界的仙馔是至美之物,只有他认为那些东西像磨得很细的木渣,连股土腥味都没有,他不像别的上仙,他们通过艰苦漫长的修炼得道成仙,茹素多年,他们早就习惯嘴巴里淡出鸟来的生活,他不同,他征战过,他杀戮过,他饮过敌人的血,他枕过美人的肩,他知道五光十色的人生到底是怎样的,但在天界拘役得太久,他没有成仙的飘飘之感,只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直到他尝到她的味道,像一块涂了蜂蜜汁用文火细细烤熟的精肉,他知道他打了一个糟糕之极的比方,但这就是他眼下的感受,他想啃噬,想舔吮,像每一个饿了很久的人面对美食一样。 用力把她扣在自己怀里,她身上淡淡的狐臊味不免刺鼻起来,但他不在乎,他喜欢她有缺点,她令他觉得亲近,觉得温暖,他可以对她说一些过分的话,做一些过分的事,她也许会生气,骂他,啐他,他会开心,朗朗大笑,觉得自己仍然活着。 她对于他孟浪的举动只是微微有些惊讶,她无数次见过长辈们如何在幻化出来的琼楼玉宇中和美丽的男子做同样的事情,她还曾经疑虑,难道漂亮的嘴唇也是很好吃的东西?她可以清晰感觉到他的呼吸进入她的口鼻之中,一股清锐之气直冲她的脑门,这人有些古怪,但她来不及去搞清他到底怪在那里,她只是努力去汲取这种类似于湖畔灵芝草的气息,谁都知道成了形的人参是会跑的,她眼下的急迫心情就如同发现了一株吃下去立即可以令她晋级为天狐的千年人参。 他在心里□□了一声,小狐狸果然就是小狐狸,虽然她是无意识的,但她却本能的开始偷取他的仙元,不过照着她所用的方法,她使尽全力也偷不去多少,他用体谅一只小蚂蚁的心情来体谅她,放任她吸食。 最后她气喘吁吁,他把她推开一点,弹了弹她的脸颊,唤回她的注意力。 “哎哟!”她揉搓刺痛的脸颊,表情不再痴痴的,似乎沉溺于方才的事,醒不过来,也不再难过,而是有些生气,质问,“你为何打我?” 他喜欢看她生气的样子,因为显得更加生气勃勃,她本有些苍白的脸颊变成了蔷薇红色,他知道除了动气的关系,也因为她吸了他的一点仙元,他笑起来,“因为我喜欢!” “你喜欢打我你就可以打我?你是强盗吗?” 他哈哈大笑,解除了隐身术,方才他和她亲昵的时候特意隐去他们的身形,但她似乎并不太在乎,事实上她一点也没有因为他方才轻薄她的事而气愤,小狐狸果然就是小狐狸,在她的字典中,没有轻薄这两个字,他笑着叹了一口气,“将军。” “啥?” “不是强盗,是将军。”他点了点自己的鼻子,算是做了自我介绍。“你呢?” “我,啊,呃,天气很好呀。”她又黑又大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起来。 他忍着笑,牵着她走到卖冰糖葫芦的摊子前,“想吃吗?” “你以为我是小孩子吗?”她大怒。 他忙赔礼道歉,“是我弄错了,你不是小孩子,不是小孩子。”是小狐狸精而已,他在心里添了一句,他不准备马上揭穿她,他喜欢逗着她玩。 “哼!” “那你喜欢吃什么?” “兔肉。”她脱口而出,说完又有些懊悔,“当然是五谷杂粮。”她一本正经的粉饰太平。 “我们去逮只肥兔子,然后涂满了蜂蜜,烤来吃,好不好?”他兴致勃勃地提议。 “好!好!好!”她玩兴大发。 他牵着她,依照正常的步伐,但那一步却踏到天上去,市集人虽多,但都是赶热闹的,哪有闲情去看天空多了什么异状,他的速度又风驰电掣般的快,驾好云,一下就飞得不见了。 她怔怔的,看着被他握住的那只手,在凉亭的时候,他不由分说拉起她的手,连手腕带手一起捏紧,像是擒拿了她一般,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似乎她的手太小,不够他握,所以一定要连着手腕一起。她胆战心惊的开口,“你到底是谁?” “英魂将军。”他并不隐讳什么,微笑问她,“你呢?” 她虽然是道行低微的小狐狸,但她也听过天界有位神将叫英魂,她知道瞒不下去了,只好硬着头皮承认,“我叫阿白,我——我——我是狐狸精!哇……”她嚎啕大哭。栽在上仙手上,她死定了,不是吗?“我刚刚修成人形,就和人类睡摇篮的小宝宝一样,哇!” “嘿,丫头,阿白,记得我们方才做过什么?”他瞧她哭得可怜又赖皮,好气又好笑。 “什么?”说要请她吃冰糖葫芦,结果她骂他,说她不是小孩子?她为何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哇!”哭得更惨。 “我亲了你。” “啊?”眼泪来得快,去得快。“然后呢?” 然后呢?英魂差点儿被气昏过去,她不是狐狸精嘛,这种事情还要他详细给她解释?自然他对她动了心,才会想要和她亲近。“你说呢!”他努力提醒自己不要生气,不要生气,她虽然是狐狸精,但到底是只小狐狸精,不解风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他忍不住,冷笑着说,“不如我再亲你一下,你好好体味一下?” “好!”她点头不迭。 他哑然,终于明白自己中了她的圈套,狐狸精果然就是狐狸精,她虽然天真,感受到生命危险的时候,也知道本能的使用□□这一招。 虽然中了招,但他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没上仙风度的将错就错。“好就好。”他决定放任自己无耻一回,不,两回,不,三回…… 3 阿白噘微肿的嘴唇,显然,狐狸精明的天性让她终于发觉,她吃了一个很大的亏,而且还是闷亏,再借她一副胆子她也不敢质问英魂将军,凭着他对她的所作所为,他还好意思称自己为上仙吗? 英魂把烤熟的兔肉送到她嘴边,她很没骨气的张嘴接住,呼呼吃起来,她吃相有些贪婪,小小的犬齿变得长了一些,看起来颇为吓人,但他看她的目光还是充满了疼爱怜惜之意,他喜欢她饕餮的样子。 发现英魂目不转睛的盯着她不放,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油腻,“你不饿吗?” 英魂失笑,她还真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诱惑他的机会。“我饿。” “那你为什么不吃呢?”她又舔了舔嘴唇,就像一只臭美的小鸟不断梳理自己的羽毛,她的唇显得更红艳诱人,樱桃一般。 “不着急。”他一本正经的说,“一会儿吃你就好了。” 她呛住了,咳嗽起来。 他忍着笑拍抚她的背脊,若不放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威胁的话,她又怎么会绞尽脑汁引诱他,期望他能放她一马,不要收伏她。 “我一直缺一头坐骑。”他一边说一边抬手轻挥,弄灭了篝火。短暂的黑暗之后,星光更璀璨了,撒落在无人的山谷中,似光影之花,一朵一朵摇曳着。 “坐骑?”她咳得更厉害,她在脑海中幻想自己变化成真身,然后驮着他的样子。 “不如,你变出你的真身给我看看?”他提议。 “咳咳咳!”她含泪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意思她咳得太厉害,还是不变了。 “要不我帮你!”他说着就要挥手。 她知道英魂举手间就能收了她,她急忙喊起来,“我变。” 带着几分嘶哑的声音刚落,阿白变出了真身。 英魂欣喜地笑出来。那是一只不足两尺长的小狐狸,通身雪白,乌中带红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他。英魂急忙伸手把缩在衣服堆里的阿白抱进怀里,不住地摩挲,阿白化成人形漂亮,没料到她的真身也是这般可爱。 阿白实在被他摸得烦了,开口说道,“我很小的,驮不动你,将军还是另择一物吧。” “不要紧,我一看见你就爱不释手,”他说的是真心话,在凉亭,他一见她七情六欲都动了,“就留下来当个宠物吧。” 阿白急了,“我以后还会长大的,当宠物也不合适。” “不要紧,先当宠物养着,待你长大了,再当我的坐骑,一举两得,再好没有的。”他故意惹她着急。 阿白果然急得双目泪湿,“你……”看来,她落入这位神将手中是再走不脱的,不行,她不能失去她的自由之身,“你放过我。”她楚楚可怜的哀求,同时迅速变化成人形。 英魂的眼珠子差点儿瞪得掉出来,狐狸精果然是狐狸精,她很清楚自己是□□的,又正在他怀里,选在这时候变化,千娇百媚的少女的身躯确实令他心猿意马把持不住,不过——英魂定了定神,突然爆发猛烈的笑声。 阿白糊涂了。 英魂一边大笑一边拈起了她变不走的狐狸尾巴,微微朝上一拽,遮盖在她身体上,英魂终于明白她的裙子为何显得那么累赘,原来都是这条尾巴撑出来的。 阿白羞得面红耳赤,技不如人,栽了,又栽了。 4 英魂走开了一会儿,给阿白单独的空间着装。 阿白以为英魂真的走开了,迅速穿好衣服,对着月光吐纳了一番,她一直坚持非常勤奋的修炼着,求道之心不可谓不诚。 英魂并非什么高尚的上仙,他略施仙术,隐去了身形和气息,其实他就呆在阿白身后几步远的地方,他看到她抓紧一切时间修炼,那么认真的吐纳着月亮的精华之气,他心中一动。 “阿白。” “啊,神将,你回来了,这么快!”阿白堆起满脸笑容。 他突然很想告诉她,他一直没有离开,他想看她脸上是什么表情,他好不容易压抑住了恶作剧的幼稚心态,在她身边坐下来,很自然的把她揽进怀里。 阿白还在担心他会收了她,自然对他千依百顺,乖乖偎着他。 “阿白,今天在亭子里,你哭什么?”英魂问。 “啊,咦,呵呵,今晚的月亮好漂亮哦!”阿白试图蒙混过去。 “阿白?你要我对你使用读心术吗?” “不要不要!”她不要内心那些小龌龊的想法也被读出来,比如虽然她很抗拒姑姑们的教诲,但她同时又是有些向往的,她知道她不应该,但她就是发自内心的向往,向往美丽的男子,还有那些美丽的事,等等等等,“我告诉你!不要读我的心,我告诉你!” “你说,我听。”他调整了一下姿势,以便看清她的表情,其实他早就使用过读心术,搞清楚来龙去脉,但他就是想听她再说一遍,她娇软的声音,他百听不厌。他本来就是道心不纯的恶劣上仙,对着她的时候他更是超级恶劣,故意惹她、逗她 “姑姑们告诉我修炼的捷径,你是上仙,你知道的,”她不想详尽描述,又不是多么光彩的事。 “对,我知道,你继续说。”狐狸精靠什么增长妖力,众所周知。 “我不想害人性命,可是姑姑们说,若我靠采纳天地精气修炼,虽然日后有成时不必遭遇天劫即可成仙,但耗时太久进展太慢,说不定哪天就被贪心的猎人逮住了剥了皮抽了筋。” “你姑姑们说的未尝没有道理。”想到她可能在某日清晨或者夜晚对着初升日月修炼的时候遭到猎人的追击,而她没有足够的力量抵御,最终被捉被杀,他的心痛得揪起来,他突然有了大开杀戒的冲动。 “可是我不想害人性命!”她挥舞着小拳头,嚷道。 他明白,她这么可爱,因为她这么善良。“所以你哭?” “是呀,我不知道到底怎么办才好。”她低头扭自己的手指头,姑姑们天天劝她,她觉得自己快动摇了,而最令她感到难过的地方在于,她的内心其实是隐秘的渴望着变得像姑姑们一样,在快乐中修成一身本领,不需餐风宿露、受尽苦寒,她自小就看着姑姑们变化成绝世美人的样子和被迷惑进山的年轻人歌舞谈笑,她认为那样的画面很美,虽然她知道那些年轻人从来没有活着离开过。“我不能害人性命,不能,不能!”她努力和天生的邪恶作战,她怕自己赢不了,所以她哭泣。 “阿白,”英魂缓缓开口,“有的人认为比翼而飞的鸟儿很美,有的人认为并蒂而开的花儿很美,可是有的人却认为两情相悦的男人女人一起最美。”他拉着她的双手,让她环握他的腰。 “哎呀,你读我的心!”她惊叫起来,同时满脸红涨。 “我只是说我的所思所想而已。”英魂毫不犹豫的抵赖。 “你……”阿白无可奈何,谁叫他是上仙,他就算当她的面撒谎,她也无法揭穿他。 “阿白,你想知道我心目中最美丽的画面是什么?” “呃?” “是残照如血,而我一人屹立在被斩杀殆尽的敌军阵地上,举着我的刀,仰天大笑!”英魂说得极快,充满激情,声音甚至微微发抖。 “神将?” “论到邪恶,我比你邪恶一百倍,但我却位列上仙,所以什么神仙都是狗屁!”他狂肆的大笑。 “神将……” “叫我英魂!” “英魂。”她结结巴巴的叫。 英魂,是自古以来所有战死沙场的名将的魂魄集合,因为烈心不死,成妖成魔,为祸人间,后被天界招降,玉帝敬畏英魂的力量,故大加封赏, “阿白,”他摩挲她的脸颊,“你喜不喜欢我?” “我喜欢!”她先毫不犹豫地说,但在他深切地注视下,说出了实话,“我……不知道。” 英魂笑着叹了口气。“是呀,你还是小孩子呢,哦,不对,小狐狸。” 她气得瞪他一眼,但不敢再争辩。 “阿白,我不回天上了。” “呃?”阿白听不明白。 “我守着你。” “啊?”更是一头雾水。 “我守着你,也许一千年后你就能修成天狐之身,在这一千年里,再厉害的猎人也伤不到你,我保证。”若天界派兵追杀他,那正合他心意,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多少年不曾开杀戒了,他是战将,他存在的意义就是杀敌呀。 “你守着我?”阿白终于听懂了他的话,“你要当我的保护人?”天啦,天上下金雨了,她怎么会撞上这样的美事?“为什么?”她将信将疑,不会是耍她玩吧?他是品质恶劣的上仙,这种事情他也不是做不出来。 他看清她的心思,不由哈哈大笑。“我说真的。真的。真的!” “那好,”她勉强相信,“可是,到底为什么呢?” “因为——”因为喜欢你呀!他忍不住弹她的脸颊,还狐狸精呢,这么傻,这么迟钝。 她捂着脸悲鸣,瞪视他的大眼睛中还是有一丝戒备。 5 五百年后。 阿白盘腿趺坐在临渊的一块巨岩上,月色如银,洒落在阿白的身上,更显得她肌肤盈动,光彩照人。 阿白的样子看起来与五百年前没有太大的区别,还是天真又讨喜的长相,艳到极点的唇,令她勾魂摄魄的妩媚起来,此刻她双目闭拢,故此看不清她的眼神是否还如五百年前一样澄澈明亮,不懂得避人,直勾勾的,小婴孩般。 阿白对着月亮吐出狐珠,狐珠先是只有夜明珠大小,随着阿白均匀的吐纳之声,狐珠慢慢涨大,越来越莹洁,似乎月亮的光彩被它吸附了。 英魂在不远处守候着,站得笔直,脸色的表情似笑非笑,他已经自废了自己上仙的身份,再也不用装出一本正经光明正大的样子,潜伏在内心深处的邪气全部写到了脸上,他肆无忌惮又无比贪婪的用视线抚摸阿白的背影。她还是那么纤巧灵秀,介于女孩和女人之间,妩媚得恰到好处。 阿白完成了每晚的例行功课,站起来,转身,目光还没来得及搜寻一下,英魂已经走到她跟前,魁伟的像座岩石山,脸上的笑却无比轻浮,阿白心中一荡。 “真是用功,从来不肯拉下一天功课,念在你心意如此坚定,老天爷也会助你成仙的,我看你位列仙班的梦想指日就可达成了。” 虽然英魂说得都是好听话,但听在阿白的耳中却无比的别扭,也许因为他用了嘲讽的腔调,“你的衣服?”阿白细心,发现他的衣袖刮破了。 “哦,”他提起手,这才发现衣袖破了,“又坏掉一件衣服,真是麻烦。”他语调轻松的说。 阿白的心头却沉重起来,她知道一定又是追杀他的天兵天将干的,英魂私离上界,置仙家威仪于不顾,玉皇大帝震怒,不断派兵缉拿他,要明正典刑,以振仙纲,但英魂是古往今来名将之魂的集合,天上地下能有几个是他的对手? 阿白虽然知道他无恙,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她伸手去抓他的衣袖,想确认一下他的手臂没有受伤,她也明白自己是多此一举,英魂就算受了伤,须臾功夫也就好了,眼下她什么也看不到,但她就是忍不住。 英魂原本举起的手臂突然落下去,阿白抓了个空,英魂不动声色,他转身,对阿白怅然若失的表情视而不见,“走了。” “唉。”她答应着,默默跟在他身后。 阿白稳扎稳打,五百年的日夜勤修令她功力大增,变幻人形的时候,狐狸尾巴再也不会跑出来捣乱,英魂想到这里不由笑了,他如何忘得了初遇她那天,她腰上系的那条累赘臃肿的“千褶”裙子。今非昔比,阿白再也不是过去那只傻乎乎的小狐狸了,她不再那么多言也不再那么多笑,渐渐不再和他没大没小,也渐渐不肯再谄媚他,更别提光着身子滚到他怀里狐媚他了,那样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过,她懂得了自重身份。 阿白戒绝荤腥也有好些年了,如今更是难得吃点什么,只靠吸收日精月华,偶尔食点山精木实,他看在眼里,如何不懂她的欲念渐渐淡了,虽说拥抱亲吻这样的昵爱,并不会怎样败坏她的修行,但如今她连饮食都减到几乎没有,对他,她还能有什么兴趣?他知道,他若真的按照自己的性子把她紧搂在怀里,摩挲她丝缎般的长发,亲吻她樱桃般的艳唇,她绝对不会反抗,一定是无声无息的顺着他、纵容他,但是他又何必去强迫她呢,他是那个拍着胸口说在她修炼成仙前要保护她的人呀。 “英魂。”她无奈,一边努力跟上他,一边叫他的名字。 “唉。”他随口答应着,不停步,也不转身。 阿白开始疑心英魂是不是厌倦了那个守护她的诺言,他甚至开始介意她的触碰,方才她唤他,只是想要他等等她,她想和他手挽手一块走,但他不理她,魁伟的背影压在她的眼里、压进她的心里,她早就不想继续修练下去了,但他们的约定是,他守护她修仙,若她说她不修了,他一定掉头就走开吧?阿白的视线追着英魂的不断擦过大腿外侧的手掌,他的手很大、很阔,看起来充满力量,她记得他们初遇,他一把握住她的手,连手带手腕一古脑儿捏住了,虽然那个时候她对他的这种“握手”方式既讨厌又害怕,但是眼下她好希望他能再像那样握她的手,哪怕一下都好。 阿白怎么都想不通,他们形影不离朝夕相处五百年,照理说熟悉彼此就像熟悉自己一样,为何他们之间比起他们初识那一天反倒疏远了呢?为什么? 为什么? 阿白的眼神变得直勾勾的,不过不是因为天真不懂回避,而是因为伤了心,因为销了魂。 6 一千年后。 地上十年,人间一日,英魂叛离天庭至此恰好一百天了。 阿白日夜苦修,断欲断念,道业精进,展示在她的外貌上,她的皮肤白得透明,更透明般的干净,似乎对着她的脸吹上一口气也会弄伤她,嘴唇不再是妖冶的艳红,而转为淡淡粉色,似雪中的桃花,那股总是能惹得英魂性起的淡淡狐臊再也闻不到了,她的气息变得淡雅,风一样,她越来越像上界的仙女,冷冰冰的,凛然不可侵犯,不可亵玩,甚至不可远观。 阿白坐在溪畔对着初升的朝阳吞吐狐珠,她知道英魂今日又没有在她修炼的时候守护她,也许他认为她如今的能力足以自保,也许他实在厌倦她了。 一千年呀,耐性再好的人,也厌了,也烦了。更何况英魂这个恶劣上仙从来不是耐心好的人,不然他也不会私离天界。 前面几百年,英魂总是形影不离的守护她,但最近这些年,英魂离开的次数越来越多,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带着脂粉香味出现在她面前的次数越来越多。 阿白的心念一乱,悬在半空的狐珠绽射异样的光芒。 有的时候,阿白甚至宁可英魂离开了就再也不要出现,她也不要他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气出现在她面前。 她想不通,为何他能那么轻松的做出伤害她的事情?他似乎理所当然的认定,她如此清心寡欲,她不会再有心痛的感受。 他甚至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偶尔的眼神交流,总是他率先移开目光,阿白不由相信,若非那个守护千年佑她成仙的诺言,英魂早就弃她而去,他连整个天界都敢弃去,她算什么? 阿白心如刀割,狐珠上出现了细小的裂痕,她没有察觉,思绪继续翩跹,她记得他们初识那天,在满天星斗下,他把她抱在怀里,看着她由可爱的小狐变化为美丽的少女,然后拎起她变不走的狐尾巴笑话她,那时候,他是那样疼爱她,所谓成仙和他的疼惜比较起来,多么微不足道,过去她太小,不懂得,如今懂了,深深懂得,但懂得并不代表可以挽留……狐珠上的裂痕遽然扩大,阿白终于警觉,拉扯散漫的思绪,静心修为,一个时辰后,把略受损伤的狐珠吞入腹中,慢慢站起,转身。 大大出乎阿白的意料,英魂正站在她身后,她一转身,他就占满她的视线。阿白疑心他又施用隐身法,隐去了身形和气息,一直默默守护她,但阿白不认为他还会这样在乎她,还会有与她游戏的心情,当阿白嗅到英魂身上甜得刺鼻的脂粉香气的时候,她的脚底不由踉跄了一下,她在心里痛骂自己的自作多情。 他发现她脸色异样,心里担忧着,嘴上却取笑道,“你未免也太勤修了。你成仙是十拿九稳的,何必如此拼命呢?” “阿白。”她不顾他的讽刺,却说。 “啊?”他不解。 “和我说话的时候,能不能叫上我的名字。”她脸上淡淡的,虽然是恳求他,表面却不肯露出来,于是请求的话变得像命令。 他呆怔了一会儿。“啊。”他依然低垂眼帘,漫不经心的答应着。 “英魂!”她气急,呼喝他的名字。 “唔。”他还是不抬头,同时手臂探进怀里,似乎在掏摸什么东西。 “英魂!”她嚷得更大声,彻底动了气。 “啊。”他抬起头,手臂还放在胸袋里。他的目光刚刚锁在她脸上,突然上移,“退开!” 见她不肯动,他急道:“退开,阿白!” 见他突然变得气急败坏,阿白不由也顺着他的视线往天上看去,他们暂栖的荒山四周突然被祥云围拢,天雷隐隐而动。 阿白也急了,几步跨到英魂跟前,要握他的手。雷声大作,云层中露出绰绰的影,眨眼间,漫了山,遍了野,数之不尽。 “退开!”英魂断喝。 来的是与他齐名的另外三位神将,沉沙、折戟、万骨,他们三人一向奉命在天之涯防御魔域,很少参与天庭的人,英魂是四大神将中唯一一个无所事事的将军,天帝不敢派他镇守魔域,怕天生魔性十足的他,最终倒戈相向。 三大神将带领十万天兵团团围住英魂。 英魂仰天长笑,“好,来得好!” 英魂狂纵的态度叫阿白想到英魂曾对她说过他心目中最美的画面就是在夕阳残照的时候举着大刀进入尸骨堆积如山的敌人的阵地。 阿白微微放下心来,也许根本用不着她为英魂担心,英魂如此勇武,他是不败的。 英魂拔下发簪,念了句咒语,他的神器连天剑显出原形,他单手提起,仗剑笑道:“三位同袍,几日不见,都换了兵刃,不会特意打造出来对付我的吧?” 阿白刚刚放下的心不由又提起来。难道天帝真的为了惩戒英魂,破格应准锻造灭神的兵器? 三位神将也不与英魂搭话,舞起兵刃,就要迎战。 “英魂!”阿白急喊。 “退开!”英魂低而急切地说,“你距成仙仅有一步之遥,你若和天兵动上手,所有前功一朝尽弃!退开!退开!” 阿白愣住了,英魂从来不曾这样疾言厉色与她说过话,难道这一战真的如此凶险? “我不在乎成不成仙……”她试图对他对他解释,让我帮你,但英魂已经跃到了空中,不曾听见她的话。 日中,日午,英魂的肩头终于挂了彩,流血不止,阿白急了,扯起嗓子,对着天空大喊,“夺他们的兵器!夺他们的兵器!” 三位神将所使乃是灭神之器,故此英魂受了伤难以痊愈,但灭神之器,英魂受不了,另外三位神将亦然。 “聪明。”杀得性起的英魂邪笑,狐狸精不愧为狐狸精。 另外三位神将微微变了脸色,沉沙甚至朝下怒视了阿白一眼。 “嘿,你的敌人是我!”英魂一剑朝他脸上刺去。 “你想夺我们的兵器便能夺得去吗?”万骨冷笑。 “啊哈!”英魂突然抛剑,三位神将都怔了怔,回过神来合攻手无寸铁的英魂的时候,英魂已经一掌抓向沉沙的咽喉,又一脚横扫折戟的腹部,万骨提枪来扎,英魂抛出去的连天剑朝万骨的头顶直落而下,万骨仓促换招,准备横枪挡剑,英魂瞅到空袭,一把夺枪在手,万骨无奈,要避已经近在咫尺的连天剑,不得不退开一步,英魂抢到了□□,不由大笑,“多谢多谢,原来你们还是念在我们同袍一场的情义,对我这样的手下留情,还特意让一件灭神之器给我用用。” 三位神将一起变了脸色,“你不要胡说八道!谁像你这样自感堕落,和一头狐狸精搅和在一起!” “和狐狸精搅和在一起的滋味你们没有尝过,也难怪你们嫉妒,不要紧,我大人不计小人过,我原谅你们!”英魂笑嘻嘻的。 三位神将气得说不出话来。过了一会儿,万骨又冷笑一声,“夺了新兵刃,想必你也用不称手,你以为你占了便宜吗?我看你是吃了大亏!” 英魂笑得更欢,“你们的兵器就称手吗?天帝那多疑老儿能给你们天天拿着灭神器演练?大哥就不要笑话二哥了。” 万骨说不过英魂,更气,英魂逮到他的破绽,一枪搠到他脸上,在他左脸颊上刺出一个血窟窿,万骨不得不负伤退下。 阿白大喜,终于打倒一个,她看看天色不由又开始担心,天色近晚,这场大战到底要打到几时才能结束?英魂毕竟只有一个人,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呀。 万骨退下后,倚在坐骑麒麟兽旁,英魂专心和折戟沉沙二将缠斗,背对万骨,万骨见有机可乘,手中突然燃起一朵金色莲花。 阿白密切观战,发现万骨准备偷袭,此刻出声提醒英魂未必来得及,她再也顾不得别的,一跃而起。 英魂感受到背后多了一个软软的依靠。“阿白?” “嗯!” “你疯了!”英魂大急。他不是嘱咐她不要介入他的战争?她千年修炼只为成仙,为了帮他功亏一篑,值得吗?还有,那灭神之器,连他都抗不住,何况她?若挨上一下子,还不立即香消玉陨?“退开!” “我不。” 她的声音有些异样,他以为是紧张的关系。 “眼下不是任性的时候。”他说。 “我几时在你面前任过性?”她反问,她天天怕他会离他而去,她如何敢对他任性?“还有,你又忘了叫我阿白!”她愤然添上一句,她刚刚叮嘱过他,和她说话的时候记得叫她的名字。 他失笑,突然很想反驳她,她最后那句话就是在任性,但眼下战况如此激烈,实在不是斗嘴的时候,他只好忍住,“千万别给他们的兵器伤到,切记,切记。” “嗯,你也小心!”阿白双手一绕,狐火大炽。 英魂不容阿白有失,越斗越勇,折沙折戟两位神将渐渐觉得招架不住,屡屡负伤,终于在日落之前鸣金收兵,铩羽而归。 英魂和阿白一起降到地上,阿白娇小的脊背一直紧紧贴在他身后,像是做了他的软甲,护着他的背后。 “阿白,你好傻。”就算为了报他守护千年之恩,也不需要和天兵天将正面冲突。 “我看着你死在我面前,我便不傻。”她语气不善的反诘。 他被问住了,过了许久,才说,“我不会死的。” “噢,是吗?”她冷笑。 他男性自尊受到伤害,“你未免看低我了,你不过就修炼千年,纵然成功得道升仙,也不过是最低级的末仙而已,哼!” “幸好我也不想当神仙。”她笑起来,笑他孩子似的闹脾气。 她不想成仙?他大惊,刚要细问。 “天天被你这种混蛋上仙压制着,生不如死,脑子有病的人才要升天呢!”她说。 这是她第一次称呼他“混蛋”,他不生气,反而大喜过望,他讨厌她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冷冷冰冰不染凡尘的仙子,“混蛋”这个词,无疑不是一个女仙会说的,而是一个狐狸精会说的。英魂想到这里急忙把手伸进胸襟去摸好容易买到的胭脂水粉,他怕打斗的时候弄丢了,摸到还在,不由松下一口气来。 一直软软靠在他背后的阿白突然顺着他的后背滑下去,瘫坐在地上。他大惊失色,转身,这才看到阿白胸前的伤。 硕大的伤口,汩汩流着血。 几时受的?为何受的?他手足冰凉。他一直那么小心不让她受伤的。就是因为那么竭力的想要保护她,所以他才越战越勇,这么快的打赢了这场苦战。可是她还是受伤了,且伤得这么重,所以他没有赢,他输掉了,他输得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跪倒在她面前。 他的表现吓了她一跳,“那个万骨要偷袭你,所以我……” “谁要你帮我挡?谁许你帮我挡?你究竟是不是狐狸精?这样笨!这样蠢!”他双目赤红,似乎随时都能哭出来。 她终于鼓足勇气,“英魂,你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当初你许诺守护我一千年,到底为了什么?”因为一时无聊,所以随便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依照英魂这种玩世不恭的性情,并非没有可能呀。 英魂读清了她的心思,突然有了一头撞死的冲动。他守她一千年,护她一千年,更爱了她一千年,她竟然疑心他只是随便打发时间?“变回原形!”他阴阳怪气的命令。 “啊?”好端端的,为何要她变回原形? “变!”他冲她大吼,她再流血就要死掉了!这么笨的狐狸精,他倒了八辈子霉才会遇到。 阿白被他怒火冲天的样子震慑了,急忙依言照办,变为雪白的小狐,蜷缩在衣服堆里,乌黑的大眼睛盯着他不放。 他把她抱进怀里,手掌落在她胸前的伤上,开始为她疗伤。 她突然想到他肩膀也受了伤,急忙说,“你先治你自己……” “闭嘴!”他还是恶声恶气。 她只好闭嘴,突然又想到,英魂若心中对她真的十分漠视的话,他又何必要她变化成狐形才敢给她疗伤? 他不愿意见到她变为人形、又不着片缕? “英魂,你许诺护我,因为你喜欢我?”她不确信的问,为了得到确切的答案,她在那一刻再度变成少女的模样,缩在她怀里,身体每一个部分都在回避他,只有眼睛直直的瞪着他。 “你、说、呢!”他突然放开手,任由她跌在地上,反正她伤也好了,摔一下不会死。英魂说不清自己为何如此生气,大约因为他们相守一千年,她竟然还是看不清他的真心。 她翻身爬起来,也不管自己还光溜溜的,指着他的后脑勺,大骂,“你天天到女人堆厮混,时时带回一身脂粉味,你还有脸要求我相信你是喜欢我的?” “我告诉你我为什么有脂粉味!”他掏出两个小锦盒,“我爱透了爱惨了你的狐臊味,自从你没了那味道,我就寝食难安坐卧不宁,于是四处去找,不过世人显然都不以狐臊为美,没有一家胭脂摊卖这种味道的香粉,我好容易买到这个味道有三成相似的!”因为她还光着身,所以他抛完锦盒,立即转身,这番长篇大论都是背对她说的,“还有,你为何说我‘天天’出去?我几时‘天天’出去了?更别提我从来没找过什么女人!你真不愧为狐狸精,满脑子都是男欢女爱这点破事!” 她恨他连转身面对她的勇气都没有,也不管他肩头有伤,一跃而起,缠在她后背,发了狂的小猴子一样,双手揪着他的头发,双腿缠在他腰间,“对,我就是狐狸精,我多么高兴我是狐狸精!”只有狐狸精才会这样不要脸的从背后缠人。“我不管,我要和你做我认为最美的事!”什么修道,什么成仙,去它的!她用自己的脸颊摩挲他的,狐媚之极,千年清修得来的圣灵之气化为乌有。 “阿白。”他从来不曾摒绝初见她那个画面,素白脸,红艳唇,削肩膀,水蛇腰,胸前曼妙的曲线,记忆中深藏的诱惑突然变为贴体的爱昵,他本该狂喜的,心头却偏是酸楚的、压抑的。他一度以为他失去了那只可以和他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爱一起恨一起活的小狐狸,原来他没有。 “我要和你做我想做的一切事情,我要偷光你的仙元,我要让你变得很弱,只能留在我身边,仰仗我的保护!”她用狐媚的腔调说着永远也不可能兑现的威胁,发泄她心内多年的郁结,“我要把你绑起来,天天不给你穿衣服……” 他笑了,专心听她胡说八道。她终于说累了,趴在他背上,咯咯笑了。 星光满天,映亮被鲜血染红的山峦,照理是阴森可怖的,但看在他们眼中一如既往的美。他们两个本来都是恣情纵性的人,天地也缚不住,只会为彼此停留。 ☆、林冷 之一 离开官道后,越往西走越荒僻,连绵的戈壁似一堆堆打废的铁,天空虽然高远,但并不明净,那随风而动的红色酒招远远望去就像准备高飞的小鸟。 接到线报之后,慕安快马加鞭赶来,一路跑废了三匹骏马,但仍旧晚了一步。 青教的人将和西莽山匪徒在归途酒馆谈判,双方的首领都会到场。 慕安追踪这个叫“林冷”的新近崛起的枭雄已有半年之久。 青教本来是个无足轻重的帮派,帮众不过做些偷鸡摸狗小奸小恶之事,但林冷接手后情势大为改观,短短几年,他就以绑架、暗杀、灭族等等残忍之极的手段收服南方所有举足轻重的帮派,青教遂成一霸。 但林冷的野心并不仅于此,他始终没有放慢扩张的速度,西莽山就是林冷的下一个征服目标,但这批悍匪的实力超出了林冷的料想,第一轮的袭击青教没有讨到半点好处,所以——林冷亲自出马了。 所谓约见西莽山匪首谈判,不过是林冷准备亲手做掉他。 还未走近归途酒馆,慕安已闻见阵阵血腥味。 院子里、内堂,全是尸体,桌椅翻倒,酒缸也被踢破,里面的存酒还未完全漏光,显然这场令双方都死伤殆尽的生死搏杀就发生在不久之前。 慕安走到坐在木椅上被人一剑穿喉的白衣人跟前。 林冷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的,根据慕安收集的资料,林冷总是一袭白衣,戴着□□,话不多,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慕安揭开了□□。果然,是一张非常年轻的男子的脸,并且看上去十分的清秀干净,若在别的地方撞见这个年轻人,慕安一定会以为他不过是个准备科考的小书生。 这个搅得整个武林风云突变的枭雄的庐山真面目竟是如此? 慕安说不清自己到底是觉得震惊还是惋惜。小小年纪已有这么厉害的手腕,若能用之于正道 靠近内堂摆着的几个酒缸大多都碎损了,仅有一个仍完好无损,慕安猛的握紧剑柄,他捕捉到呼吸的声音。 “出来。” 藏在酒缸里的人倒是很识时务,没等慕安说第二声,她推开缸盖,抖抖缩缩站了起来。 之二 大致清理过的院子里升起一堆火来。 因为炉灶已被损坏,天色渐暗,为了取暖、更重要的是驱散各种被血腥味吸引来的野兽和猛禽,慕安不断向火堆内添柴。 换好衣服出来的女子望了望堆在角落的柴火堆,露出不舍得的表情。 她是归途酒馆的老板娘,械斗发生的时候她急中生智躲进酒缸,侥幸保住一条小命。 大约为了平复自己不安的情绪,她喋喋不休向慕安抱怨起江湖中人暴躁粗鲁,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赔上他们自己的性命倒也罢了,毁了她糊口的营生算什么? 慕安听年轻的老板娘措辞斯文,遭受这么大的损失也没破口大骂,不禁好奇,从风帽下向她多望了两眼,仅算清秀的长相,盘起的发髻表明已婚的身份,双手十分粗糙,显然是平日操劳所致。 “你是这家店的主人?” “丈夫死后就是了。”女子说到这里抬起衣袖抹抹眼角,“可能真的是我命硬,和父亲流浪到这里,被这酒馆的老板收留,我爹见他为人实诚,便将我许配给他,总算一家三口过了几天安逸日子,父亲和丈夫却都染病而死。现在更好,连这店也没了。” “你爹过去是做什么营生的?”慕安轻声追问。 “私塾先生。得罪了当地的权要,以致无处容身。” 慕安点点头。怪不得了。“在下慕安。” “我叫何妩。”女子一点也不扭捏地报出闺名,到底是开门做生意每日招呼四方客的酒馆主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实际上自有她的硬气爽朗。当然也很聪慧机灵,能随机应变,不然也不能在那场恶斗中保下自己的性命。慕安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个小女子。 “我们明日天亮出发。尸体太多不埋了,连这里一起烧掉。” 何妩眨了眨眼睛,虽然不久前她才看到一群人提着刀剑发了疯般的互砍,可是她还是觉得眼下她听见的这句轻描淡写的话才是最匪夷所思的。 “我、我为什么要跟你走?还有,这是我的店。”凭什么你说烧就烧? “把头发打散,做姑娘打扮。”慕安根本不理会何妩的抗议,迅速下达第二道命令。 “喂!”虽然刚刚见识过江湖中人可以残暴嗜血到什么程度,但何妩还是被激怒了。“我还有一个更好的提议,不如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慕安的话在武林中虽然还不能说是一呼百应,可是身为慕家的二少,武林盟主慕铮的弟弟,还真没什么人敢当着他的面叫他滚开。 慕安笑了。冷冽的夜风恰在这是掀开了他的风帽,戈壁的月亮苍亮如银,照亮他的脸,何妩忽然忘记了呼吸。从慕安走进归途酒馆到眼下这一刻,她第一次真正看清他的脸。 如果天上真的有神仙,那么他们最多也只能这样俊美。 “天亮出发?” “好、好的。”何妩所有的怒意、所有的坚持都在瞬间化为齑粉。她觉得自己的整个灵魂都被从身体里吸出来了,努力漂浮着想要贴近慕安,只想轻轻触摸他以确认他真的存在。 慕安再次拉上了风帽。何妩脸上那种失魂落魄的表情他见过无数次。有时连最宠爱他的大哥都会开他玩笑,“小安,何必这么辛苦练武,你想谁死,只需轻轻一笑,然后告诉他,本少爷想要你的命,拿来。” 很多人都说,当年慕广选中并不是嫡出的慕铮统领慕家,完全是因为慕安这张倾国倾城长在女人身上也许是无与伦比的优势但长在男人身上显然会令他无法服众的俊颜。 慕安从没见过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因为生他难产而死,据说她活着时就是个不可思议的美人。慕铮也没娘亲,他很小的时候被慕广从外边抱回来,最初有仆人背地里笑话他是野种,慕广不顾他正派领袖的身份,一掌击聋了一个乱嚼舌根的男仆的耳朵,从此再无人敢取笑慕铮,在慕家,以致在整个江湖。 但就连爱子心切的慕广也不知道怎么保护小儿子不受到那些关于他夺目美貌的讪笑的伤害。 身为一代大侠的儿子,慕安真的是漂亮得太过格了。 盯着渐渐黯淡下来的火光,慕安眼前浮现起父亲临终前忧虑的神情,彼时他已无法开口说话,一代侠士却被消渴症击溃,一只眼睛瞎了,小腿以下全部溃烂,慕安始终记得父亲全身散发的那种像水果腐烂后的苦甜的气息,还有自己当时恨不得能替父亲分担这些苦楚、恨不得可以替他去死的悲切心情。 慕安知道父亲到死都在为他担忧,父亲不知道慕安最终将面对怎样一个前途未卜的人生。这样绝世倾国的颜,不该长在一个男儿汉身上呀。慕安知道如果父亲还能够说话,他最后想说的遗言一定是这样的。 慕广最终选择让慕铮继承一切,虽然慕安小的时候,慕广曾在慕安亡母墓前做过承诺。 慕安猜测,也许那时父亲仍心存幻想,父亲以为等他度过少年时代之后,那种魔咒般的美貌自然会离他远去,他会变得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坚毅粗砺。 但 美貌像附骨之疽,愈演愈烈。 慕安又拾了几根干柴,丢入火中。远处时长时促传来狼的嚎叫,坐在火堆边抱膝睡着的何妩不安地动了动,慕安解下风衣披在她身上,又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抚。 父亲离世那天,慕铮表现出了一个长兄和当家人该有的镇定,他眼眶红透了,却始终没有落泪,他走到慕安身边,“没事的,小安,还有我。” 慕安一向敬爱崇拜这个异母哥哥,那天之后,慕铮在慕安心目中的地位更加是举足轻重。慕安丝毫不曾计较过慕铮拿走了原该属于他的一切。 慕安决定带何妩却慕家,交给大哥代为保护。 之三 何妩醒来时,发现肩上有陌生的沉实的感觉,一摸,是一件厚厚的风氅。盯着远方的慕安听见身后的动静,转过身来,他脸上带着倦意,但嘴角扔挂着明媚的微笑。“醒了?” 虽然对此人一点也不了解,但何妩还是大致得出一个印象,虽然俊美得不像凡人,但这个慕姓剑客实际上是个相当温和亲切的家伙。 何妩做了简单的早餐,又收拾了细软和几件衣服,等在院中的慕安已举高了火把。 因为气候干燥,火势蔓延得极快。 何妩和慕安站在远处望着即将化为灰烬的酒馆,忍不住追问,“为什么一定要烧了这里?为什么我一定要跟你走?” 慕安整了整马鞍,示意何妩骑上去。“没有时间掩埋那些尸体了,不管那些人生前多么罪大恶极,死后尸身也不该受野兽损毁乌鸦啄食,只好一并烧了。至于你,不管是青教和西莽山的人找到你,你都会没命。” 何妩的脸色白了白。 慕安拉起缰绳,牵着马匹向前。 何妩诧异,不是说要逃命么?怎么他不骑上来? “到了前面不远的驿馆,我再买一匹马。”慕安头也不回地解释。他很早就学会了要和所有的女子保持足够的距离,他并不想真的变成那种外人所臆测的“倜傥风流慕家二少”。他希望自己可以像个真正的侠士那样,仗剑江湖急公好义,正直不阿骨气铮铮。 之四 一路向南疾行了几日,夜间在客栈投宿,慕安总是只要一间房,最初何妩也不是一点都不担心,但慕安秋毫无犯,总是拿条长凳横在门前,抱着剑坐上一整夜。 打尖吃饭的时候就更加可笑了,慕安竟然小心地替何妩清理好碗筷,茶水烫过一遍、沥干,然后才递给她用。头两次何妩忍了,第三次,她伸手按住慕安的手。 “还是我来吧。”她可是开酒馆的,成天都是这样伺候客人的。 慕安轻轻推开她的手,“可是你是女孩子。” 何妩觉得有只无形的大锤重重敲了她的脑袋一下,慕安随口的一句话听在她耳中却有着千钧之力。她长到这么大,好像从未被谁这样怜香惜玉过。 何妩急忙用刚刚洗过的茶杯倒了热茶一口灌下,希望可以借此压制心中涌动的情绪。慕安忽然起身,坐到她身侧,那么近,何妩几乎感觉得到他的呼吸和体温。 “慕”何妩不明白一直谦和守礼的慕安为什么会一反常态。 雪亮的箭矢破空而来,慕安及时压下何妩的脖子,何妩感觉凌厉的锐风擦着头皮而过,下一秒她被慕安拢进他的风氅。世界瞬间黑了下来。尖叫声,兵刃交接的声音,重物落地的声音等到一切归于寂静,何妩闻到浓重的血腥味。 何妩从风氅下钻出来,“你受伤了?”她急切地问。 正在将剑锋上沾染的鲜血抹去的慕安摇了摇头,“事情不对。”收剑入鞘的同时他用力握住何妩的手。“我们走!” 之前那两匹马已经在激烈的打斗中被惊散,慕安轻轻道了一声冒犯了,何妩只觉得眼前猛的一晃,然后她就到了慕安的背上。 何妩见过草原上的牧羊人在找回走失的小羊时,会把它们扛在肩上。现在,她好像就变成了一只无助的小羊羔,何妩无可奈何地想。 慕安轻功绝佳,一路提气纵行,犹若腾云驾雾,何妩对他已是极其信任,最后干脆趴在他背上呼呼大睡起来。 之五 “何姑娘。”慕安放轻了声音喊了一句,但何妩仍没醒来。 星辰满天,林子里寂寂的,偶有夜鸟的鸣啼,还有小动物在布满落叶的地上穿梭来去的细小声响。慕安找了个干燥的地方将何妩放下,她一侧身,将脸枕在并握的双手上,睡得更沉了。 慕安忍不住微笑起来。想来这几个共居一室的夜晚,她一直提心吊胆,根本睡不沉实,所以如此疲倦。虽然说起来已经嫁为人妇没多久又做了寡妇,但实际上这个姑娘看上去最多只有十七八岁。 比他还要小上好几岁,却差不多在一夜之间失去家园、失去营生,又莫名招惹上致命灾祸,慕安想起他那几个养尊处优的堂姐妹,她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对于普通人来说生存是如此的不易。 慕安记得小时候他曾想不通为什么他们吃饭的时候总有仆人站在一旁伺候,却什么都不吃。他问父亲,父亲哈哈一笑,夸他是宅心仁厚的好孩子,但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慕安后来自己弄懂了,原来整个世道就是这样的,贫富、等级、地位他单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力挽狂澜的,他只能帮一个是一个,所以得知无法成为族长统领慕家时,慕安其实并不怎么难过,他以为也许独行侠的生活更加适合他。 比如眼下,看着这个弱小而倒霉的姑娘在他的保护下安然沉睡,慕安的心也跟着踏实下来。他甚至觉得幸福。 当慕安阖目养神的时候,何妩悄悄张开了眼睛。其实她一直都在装睡。装得无比的像,所以慕安根本看不出破绽。 他的正直和纯真,大大超乎她的想象。甚至比他的容颜都更叫她惊诧。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人外在和内在一样的完美,毫无瑕疵? 何妩不信。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下定决心。 何妩鬓边一直插着一支素朴的青玉钗,别人问起,她总说是亡母的遗物,现在她在阴幽的月色中拔下了这只发钗,轻轻扭动钗头,发钗分为两截,尾端发黑的银毫细针露了出来,何妩用衣袖遮了手,小心拈出一根。 她慢慢靠近慕安,如一只灵狐,半点声响都没有发出。夜风穿过枝叶的间隙发出沙沙的轻响,何妩盯紧了慕安后颈的要穴,果断抬手,正要刺落。 有什么从天而落,何妩感觉肩头一痛,然后她无法遏制地惨叫起来。 之六 慕铮从梦中惊醒。心中那阵忽然掠过的悸痛令这个全武林最强悍的男子满头冷汗。 每次慕铮和慕安出现在同一场合,别人都会觉得这完全是不相干的两个人,与慕安的清俊秀美不同,慕铮强壮而威严,像是赤手空拳就能猎虎搏熊。他确实也真的可以。 身旁的美人被慕铮急促的呼吸声吵醒。 “盟主?” 慕铮毫不怜惜地推开她。慕家一向美女云集,不知情的人都以为这些都是慕安的娇妾美姬,但真正风流不羁的人却是慕铮。慕家的仆人从来不敢往外说,自从上任家主过世后,一向谨言慎行生活素朴的慕铮就变得判若两人,酒要最醇,女人要最美,生活奢华有若帝王。 这才是真正的慕铮。而不是江湖人以为的那个一腔热血铁骨铮铮的豪杰好汉。 “备马!” 慕铮以最快的速度召齐他所有的亲卫。 “我们北行,迎二少!” 自打前天接到慕安的飞鸽传书说要送个女人来慕家避难,慕铮心中就隐隐有了不详之感。 刚刚那阵将他从睡梦中震醒的惊悸,慕铮听老人家们说过,当你最在意的人身陷险境或者遭遇不测的时候,那种像被闪电击中般的痛便会在心尖一掠而过。 慕铮跨上坐骑,毫不手软地重重抽鞭,“坚持住,我来了!不许死!不准死!”他的脑中只剩下这样一个念头。 之七 慕安一剑斩杀了毒蛇,何妩软软瘫倒在地上,她捂着被咬的肩膀,“我爹说过” 慕安不等何妩说完,哗啦撕开她的衣服,埋头就吮出毒血。 慕安奋不顾身的救援让何妩目瞪口呆,其实她想告诉他说毒蛇出没的地方,周围一定有解毒的药草。毒针仍被何妩捏在手中,如果她还想下手,眼下无疑是最好的机会。何妩看着慕安近在咫尺的侧颜。 “慕少侠,你也许也会中毒的。”何妩将毒针悄然插入了身旁的泥地。 “我不要紧。”慕安抬起头抹干净唇上的血迹,他眼中一直含着温暖的浅浅笑意,“我是习武之人”他的眼神忽然收紧,充满警惕。 又是追杀的人?“为什么他们对我穷追不舍?”何妩苦笑。 “这几天我一直在打听,青教那边完全没有传出教主林冷已死的风声,这就代表他们想掩盖首领已死的实情,你是目击者,所以青教的人非置你于死地不可。” 慕安一边解释一边将何妩护在身后。 宿鸟惊飞,晨曦从枝叶的间隙洒落,向慕安和何妩藏身的地方聚集的追击者的模样终于清晰起来,反穿的皮毛大衣,牛皮硬靴,长板斧“都是西莽山的恶匪呀!”何妩脱口而出。 慕安也觉得意外。他握紧了剑柄,“不管是谁,除非我死,不然谁也不能伤你。” 之八 慕安强力的抵御逼退了群匪,他们甚至都不管受了伤的伙伴,只顾自己逃之夭夭。慕安和何妩退到一株苍天古木的旁边,用树身作为屏障。 “我没追上去,不用多久他们就会发现不妥,到时” 毒性发作得比慕安意料得要快上很多,口中忽然充满甜苦的唾液,视线也开始变得模糊,心跳一下比一下沉重,如一面马上就要被敲破的鼓。如果群匪去而复返再发动第二轮袭击,他就算拼尽全力恐怕也保不住何妩。 慕安忽然希望此刻追杀他们的人是青教的教众,他们行事虽然狠毒,但并不下流,何妩落在他们手上至多一死,但若落在那些如狼似虎的西莽山恶匪手上 一股说不出的甜软的睡意忽然攫住慕安的意识。 慕安抬手用力在自己腿侧划了一剑,鲜血飞溅,何妩吓得尖叫。 “何姑娘,我会尽我所能拖延他们,而你也一定要竭尽全力能跑多远是多远。” 林间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辰时的太阳无限美好,明媚却不刺目,慕安最后一次望了望天空,他双手握住长剑,平举于胸。“走!” “不。” 如果不是因为敌人已经逼近,慕安真想回头看看何妩,以确定他是不是听错。 “慕安,”何妩很不客气地直斥,“你是不是傻的呀?我这样的无名小卒,你甚至都不认识我,为我拼命,值得么?值得么!” 生死关头听到这样质问,慕安一时也不知怎么回答,只好笑笑说,“我怎么不认识你,你姓何名妩,叫何妩。” 何妩噗嗤笑出声来,眼泪随之从眼角崩落。她真的叫何妩,只有这一点她没有骗他。 阿妩。 爹爹。 和父亲流落街头的那段日子不知怎么又浮上心头。何妩记得当时饿得好像肚子破了个大洞,脚又走烂了,散发着恶臭,她问父亲,如果她死了怎么办? 父亲说,没事的,爹爹一直陪着你。 其实之前有人向父亲提议过的,把她卖掉。可是父亲断然拒绝了。“一家人死都要死在一起!” 陪她一起死,陪她一起踏上黄泉路,爹爹愿意这么为她牺牲,是因为她是他唯一的爱女,尘世间的至亲,可是慕安呢? 傻瓜!何妩在心中轻轻骂道,一直站在慕安背后的她悄悄拣起一根树枝,手腕一翻,抖出一个凌厉的剑花。好吧,就让我们决一死战同生共死吧! 何妩移了一步,站到了慕安的身侧。 群匪鼓噪着挥舞着长斧正要一哄而上,不知哪儿飞来一支羽箭,当先的匪徒被一箭穿心。 马蹄声如汹涌的海浪击打着岩石,一列骏马以极快的速度穿越密林,何妩眨了一下眼睛,本在数丈开外的马队已推近到触手可及之处,她甚至看得清马鬃在风中飞扬的弧度。 “大哥。”慕安握着剑柄的手一松,整个人跪倒在地上。 慕铮马没勒停,人已下马,一手扶住弟弟。“你”他侧目看了看何妩,这显然就是慕安说要带回府避难的女子了。 “姑娘无恙?” 何妩摸了摸肩头并不疼痛却一阵阵酥痒的伤口,不,她不好,那条毒蛇的毒性惊人,若不是慕安及时帮她吮了血,她恐怕早就毒发身亡了。何妩轻轻向慕铮摇了摇头,然后昏厥过去。 之九 慕家的大宅依山临海,松涛阁附近群木依偎,推开窗户碧海蓝天一起映入目中,这是慕宅中风景最佳地势最好的所在,慕安打小便住在这里。 慕铮带了两名亲信迈入松涛阁,恰好撞见慕安将已经收拾好的包袱束紧。 “又要走?” 不走难道留下来养尊处优饱食终日么?慕安不想顶撞大哥,笑着点了点头。 “我不是每次都能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赶到救你一命的!”慕铮的声音猛然提高。 慕安露出愧疚的表情,他知道他不在家中的每一天慕铮都在为他的安危悬心,毕竟,他们是彼此唯一的至亲骨肉了。 “算了,”慕铮放缓了声音,“一个人在外边,要学会自己照料自己。记得,人心诡诈,不得不防。”慕铮说完将一叠银票和几个药瓶塞进慕安的包袱。 “那个姑娘,现在如何?” “妇道人家,身子骨总是弱些。”慕铮语带不屑地说,“不过,大夫说了,她身上的毒也都清干净了。” 慕安露出放心的表情。这次追击林冷的行动虽然失败,但好歹救下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 慕安和大哥道了别,慕铮目送他离开松涛阁,他知道这个善良过头的弟弟必然还是会先绕道去探望一下那个救回来的女人,然后才会离府。 慕铮忽然不知道他是不是希望慕安离开。 最后一次活着离开。 之十 慕铮年长慕安好几岁,所以在他都能跟随父亲一起狩猎的年纪上,慕安仍是个胖乎乎的、走路摇摇晃晃的奶娃娃。 慕铮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慕安年幼时的模样。世上再不会有比他更粉雕玉琢的小娃娃了。 小安,跟来,给哥哥抱。那时他总喜欢这样逗慕安玩。 那时,慕铮是真心实意地喜爱这个异母弟弟。那时,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在慕安身上施加半点伤害。 手下送来一壶酒,慕铮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涛声云影,若是换了文人雅士坐在这里,想必一定诗兴大发,慕铮却在追忆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慕安动了杀机。 对于一个男子而言,慕安过分温良的性格比他耀目的美貌更加有损他的男子气概,他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但他难堪重任。慕铮试图提醒父亲。 可是慕广呵呵一笑说,小安确实不够世故圆滑,可是有你这个大哥在一旁帮衬,为父的很放心很放心。 帮衬?他的余生就只能成为他弟弟的帮衬? “爹,茶要凉了。” 苦丁叶泡的茶,味道极其苦涩,慕广勉强喝了一口,他觉得这日的茶汁似乎比往日要甜口一些,但因为是爱子亲手奉上的,慕广毫不提防,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当夜慕广病危。 慕安一直以为父亲临终前望向他的忧虑的眼神是因为担心他的前程。他再也料不到父亲其实是在忧心他的性命安危,如果慕铮对亲生父亲都能痛下杀手,那么对他这个异母弟弟,他更加不会手软。 生性纯良的慕安是不可能察觉到慕铮的狼子野心的。 所以他必死无疑。 慕铮握着酒壶的手忽然一松,壶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其实,如果有可能,他真的不想要慕安的命,他更不想犯下十逆之罪弑杀慕广,只要父亲能把慕家名正言顺传给他就好了。 为什么不给他?明明他才是最合适的人选!难道仅仅因为他的母亲是个低贱的□□他就不配拥有任何美好的东西? 之十一 慕安走进何妩暂居的客房时,她刚刚沏好一壶茶。 何妩见到慕安肩上的包袱,知道他马上又要启程。 “当是给慕少侠践行了。”何妩斟了一杯茶,双手端给慕安。 慕安微笑着道谢,接过茶喝了,又叮嘱了何妩几句,要她放宽心在慕家休养,如果真的要离开就去找他大哥,慕铮会替她准备一笔盘缠。 慕安向何妩道了别,走到门边,忽然双膝一软摔倒在地上。 何妩款款站起身,她摸了摸别在鬓边的青玉钗,冷笑走到慕安身旁,“慕二少,认识你我才知道这世上真的有人能活活笨死。” 慕安望着何妩。酸麻的感觉瞬间蔓延到全身,他连移动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你” 何妩不紧不慢解下慕安腰间佩的长剑,“你不是一直很想杀林冷么?来,杀吧。”她恶作剧似的将剑塞入慕安的手中。 何妩、何妩就是林冷? 所以在归途酒馆只有她一人能活下来。 所以青教始终没有宣布教主的死讯。 所以那天在密林追杀他们的人是西莽山匪徒而不是青教的教众。 可是,他们一起逃亡这段日子,他丝毫没有察觉到何妩是会武的呀? 她不可能伪装得毫无破绽,除非——她的功力已是高深莫测。 “我会。”何妩像是听见了慕安心中的疑问,“比你哥哥还要厉害。”厉害很多倍,所以一直以来慕铮才会那么珍视她。 “原来,何姑娘是武学奇才。”慕安用依旧温和的口吻说。 何妩突然很想重重掴慕安一个大耳光,面对马上就要取自己性命的敌人用得着这样文质彬彬么?这家伙真是又蠢又傻又好心,死了活该!但最终她只是将手掌轻轻放在了慕安的脸上。“这毒很快,不痛的。” 如果不是因为有慕铮的严令,何妩真的不愿意杀慕安,并不仅仅因为他的俊美,而是杀他会令她心中充满一种像是屠杀了无辜婴儿的罪恶感。 “何姑娘,你年纪轻轻便有这样惊人的天赋,为什么”慕安挣扎着说出最后一句话,“为什么你不走正道,不做好人?” 何妩伸手探了一下慕安的脉搏。她真没料到他临死之前还能说出一句那么蠢的话。“祸害活千年,好人不长命。傻瓜!”何妩低头向双目紧闭的慕安说。 之十二 何妩将慕安拖回屋内,然后悄然来到铁木园,这是慕铮日常起居的地方,前后都有很大的庭院,靠南的书房后另有一个小花园。 时近晚秋,空气中充满清馥的味道,何妩走近书房,更是闻到一股熟悉的淡香,慕铮迎上前,刺鼻的酒气掩盖了一切,何妩皱皱眉。 这一两年,何妩忙于扩张青教,暗中为慕家敛集大量不义之财,慕铮也很难得才能见她一面。这个昔日他从街边捡回的小女孩,五官仍是依稀仿佛,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她越来越人如其名,别有一种妩媚清丽。 “都好了么?”慕铮摸了摸何妩的肩膀,他指的是她的伤势。 “如你所愿。”她指的是慕安。“他是你唯一的兄弟,仅剩的血亲,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置他于死地?”何妩非常不客气地质问。她知道她再言辞不恭,慕铮也不会生她的气。 虽然是主仆关系,但慕铮一直对她很好,可是他对他的坐骑也很好,对他的猎狗也很好,因为这些东西对他而言都有足够的利用价值,仅此而已。 “如果他发现了父亲的真正死因” “如果他根本就发现不了呢?或者你可以等到慕安真的发现了再动手?” “我不能冒这个风险。”慕铮轻声答。 “所以,”何妩忽然冷笑,“慕安说什么都要死,我不杀他,你也会找别的人。”一滴泪忽然从何妩眼角滑落。 “阿妩?”慕铮从未见过何妩流泪,一次都没有。 “我是因为自己的亲人都死绝了,我想为他们死、替他们死都没机会了,所以我真的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残害自己的至亲!”何妩低声嘶喊起来。 慕铮沉默。忽然他笑了,笑得十分邪气,“你从来都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 何妩用力一抹眼角,当然,她知道,她至今都记得她对慕铮说的第一句话是,走开,大坏蛋! 父亲病死后,她一个人流落街头,肚子太饿,她偷东西吃,被人追打,她摔倒在地上,慕铮扶起她。 那一年的慕铮已猎过熊捕过虎杀过人,已然是慕广的左膀右臂,青春年少、意气风发、金刀怒马。 慕铮并没有和小小的何妩一般见识,反是俯下身平视她的眼睛,温言说,小妹妹,在这个丑恶的人世间,只有变成坏人,特别特别坏,才能好好活着。 虽然是轻言缓语,但何妩一直记得慕铮的声音里有种威慑人心的力量,总之她没有敢再顶撞他,任由他牵起她的手,那时她大约只及他的腰部那么高,他牵着她的手引她走向他的骏马,抱她上去。 后来,他给她好吃的,给她好穿的。 何妩知道慕铮用同样的方式为自己驯服豢养了许多死士,她不过是其中之一,但她有一个特点,她是武学奇才。 发现了这一点后,慕铮开始对她视若珍宝。 他甚至对她说过,阿妩,等你长大,我娶你。 第一次听见时何妩吃惊极了,但后来每一次慕铮提及此事,何妩都相当不以为然。 这个听上去相当诱人的承诺不过是个诱饵,就像诱惑着鹦鹉学舌的一点鸟食。等她真的像条训练有素的狗一样乖乖完成任务,她能得到的奖赏也许只是被亲切地拍拍后脑勺。 慕铮有那么多女人,他却从来不碰她,可见中人之姿的她根本入不了这位大少爷的法眼。 她并不是傻瓜。 “等下我再派人去处理慕安的尸体,阿妩,你过来。”慕铮走到窗边,何妩跟过去。 “看。” 书房后的小花园一向有专门的花匠在照看,种满了奇花异卉,何妩曾经见过,其中绝大多数花草她都叫不出名字,可是眼下漫入视线的——全部是同一种花。 掌心大小,花瓣单层,粉蓝或粉白的颜色,香气很淡,花形也谈不上多美。何妩曾经无意中对慕铮提过,这是她最喜欢的花,因为这是她认识的第一种花,是她妈妈还在世时拉着她的小手教给她的。“也离花”。花期很长,并不需要精心培育,也能长势良好。 “慕铮?”这是何妩第一次意识到慕铮说的要娶她也许并不是什么用来控制她的策略,他真心的。 慕铮转身,看见的是何妩再次布满泪水的脸,还有,在她掌心分成两截的青玉钗。钗里应该有七根毒针,何妩在对付特别厉害的对手的时候,总是喜欢下毒。她是他一手□□出来的,他怎么会不知道?现在,那些毒针一根都不剩了。 慕铮感觉到了后心的刺痛。“阿妩。”一瞬间,他什么都明白了。慕安没有死,而为了确保慕安能一直活下去,何妩决定转而杀死他。也许并不能怪她,世上有几个女子能抗拒慕安那有若天神的容颜?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句话卡在何妩的喉间,就像个吞不下又吐不出的铅块。 “这样也好。”慕铮顺着墙壁滑倒的时候,他笑着说,“死在你之前,就再也不必为你牵肠挂肚了。”他依旧记得几日前将他从睡梦中惊醒的那种悸痛。那一刻他好怕何妩会出事。现在他的心口也是这样痛着。 慕铮!何妩听见一阵惨叫,过了许久,她才意识到这是她自己的声音。 之十三 被迷药迷倒的慕安醒来后,发现大哥已死,何妩失踪。 后来,慕安成为慕家族长。 再后来,青教被清剿,藏满金银珠宝的地库被启开。 潜伏在暗处的何妩远远望见慕安和其他所谓名门正派的人士起了激烈的冲突,他坚持维护那些被俘的青教教众,不许别人伤他们的性命。 这个善良过头的笨蛋,简直就像狼群中唯一的羊只,一不留神就会被撕成碎片。 所以何妩没有在慕铮死后自杀谢罪,她不得不活下来,因为她不得不在暗中照看慕安,为他挡一切灾、消一切厄。 何妩知道自己其实大可以光明正大走到慕安面前向他坦承一切,只要她说出慕广是被慕铮暗害的,慕安一定会原谅她。慕铮该死,他绝对是个死不足惜的恶人,他冷血残忍卑劣,他负尽天下人,但他从未错待过她。 她已要了他的命,所以她真的不能再负他,让他弑父的恶行大白于天下。 之十四 慕安动用了一切力量试图缉拿何妩,但几年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 慕安不知该为此觉得沮丧还是觉得释然。他不知道如果真的捉住了何妩,他该怎么处置她。杀?放? 慕安不止一次回想起他和何妩在林子里度过的那一夜,月色溶溶、星光点点,睡着的何妩呼吸匀净表情安恬。 如果何妩真的是归途酒馆的老板娘多好?如果她再也没有别的复杂的身份多好? 短短几日的相处他已对她充满好感,假以时日,说不定他真的会爱上她,如果她仅仅是个简单的女子。 何妩也常常会想起那片林子,有时她甚至会故地重游。 如果那天慕铮没有及时赶来援救,就让她和慕安死于蛇毒或西莽山匪徒的围杀,也未尝不好。像大鸟一样蜷缩在树顶的何妩忍不住想,因为至少那一天那一刻她是很明确地知道,她是喜欢慕安的。 此刻呢,她却心乱如麻。 夜风冷冷地在林间穿梭,何妩觉得冷,不由用手揪紧了衣襟。莫名的,何妩想起小时候在街头遇见慕铮,他抱她上马,她因为害怕而紧紧搂住他的脖子,慕铮身上好暖好暖,流落街头饥寒交迫的何妩多日来第一次觉得安全甚至安逸。 这么多年过去了,何妩却始终没有忘记那种感觉。说真的,若不是因为慕铮总是教导她要心如铁石总是告诫她不要相信任何人,她可能早就爱上他了。 毕竟,慕铮才是她这辈子遇见的第一个有若神明的男子。 何妩感觉眼角涩涩生痛,眼泪聚集在那里蠢蠢欲动,一定是迷进了沙子,她这样告诉自己。 ☆、慈心人 天人合交,所蕴之子,人之形,仙之质。剔透晶莹,九窍相通,不老不死,神通无极。 楔子宫变 南楚崇巫,悯王病重,大巫风篁簃设法坛于寝宫外驱鬼逐魔,悯王忽传王子薰夜,不久后,薰夜出,满身浴血,薰夜宣布悯王驾崩,并双手举起墨迹淋漓的悯王亲笔诏书。诏书之上只有一行还未来得及写完的话: 传位二王子薰夜,废前太子钦独,并…… 大葬日,艳阳如火似血,废太子钦独撞死灵前,以大巫风篁簃为首一众官员以渎职论,或杀或贬。 风篁簃被鸩杀于天牢之内。传闻,风篁簃死前向薰夜下了极酷之咒,食水成熔金,食肉成焦木,睡不安寐,醒不清明,日夜煎熬,至死方休。 薰夜登基月余后,本来清朗峻拔的少年郎君已如槁木死灰,满头青丝转为白发。 一天,有人对薰夜说,极酷之咒有解。拥有解咒能力的人就是风篁簃流落民间的女儿,风如丝。 有人引荐风如丝进宫,薰夜却执意不见,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引此女至我前,是觊觎我命哉?” 引荐官员因此获罪被杀。风如丝再次流入民间,踪迹全无。 之一 除魔 雕菰楼外,魔影幢幢,恶臭盈天,浓雾连着黑云,将方圆百里之地笼罩得一片黑暗,星月无光。 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各式各样恐怖的叫声交汇一处,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破屋而入。 如丝眼巴巴望着斜躺在榻上嘴边噙着浅浅笑意的男子。 “圣骨先生……” 支颐做假寐状的圣骨缓缓张开了凤目,他的眼光似水一样流泻出去,视线所及处,一股荧荧光华慢慢升起。 如丝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她怎么觉得圣骨先生眼里流露的是有形的东西?有种说不出的锋利和力量。 人面鸟身的怪物将长长的尖喙从窗格里钻进来,圣骨目光一转,怪鸟像遭到重击,惨鸣一声,向后跌去。 如丝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 圣骨慢慢拿起摆在身侧的烟枪。 世人皆知,驱魔士圣骨先生是手不离烟的,八寸长的水晶烟筒,银烟锅玉烟嘴,被他晶莹剔透的手托着,烟管与手,皆可入画。如丝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将烟嘴从口中轻轻拔出,薄薄红唇咧出风流倜傥的笑。 “怕了?”圣骨问如丝。 如丝拼命点头,蜡黄的小脸布满了惊怖的神态。可是——圣骨心想,你的眼睛怎能如此的空邃和镇定?那不是在九天之外漠然注视芸芸众生生老病死受尽磨难而无动于衷的神之眼么? 如丝去细雨清风楼找他的时候,手里提了一只竹编的篮子,篮子上盖着一块蓝底白花的自织布,篮子里装了二十六个鸡蛋,这是她能够拿出的全部财产。 她以这么微薄的佣金向他提出一个请求:请圣骨先生去救她姐姐,她姐姐被雕菰楼的洗花魔捉走了。 圣骨答应下来,当然不是因为那一小篮子鸡蛋,更加不是因为他是见义勇为的大好人,他是为了她的那对眼。 越来越多的怪物向窗边贴近,碧眼白毛的狐狸儿、单臂单足声如婴儿的白猿、额间生目的巨人、尾部连在一处的双头巨蟒…… “这洗花魔人缘倒是好,哪儿找来的这么多帮手?”圣骨慢吞吞站起来,将烟枪插在背后。“好吧,既然你怕,我就替你赶走它们。”他侧首冲如丝一笑。 圣骨笑起的那一瞬,如丝觉得自己仿若看到了一山的花开。 墙壁上本挂了一张蒙尘的古琴,圣骨身一旋,摘琴在手。“弹琴给你听!”他悠然一挥五指,窗外忽然强光爆闪,然后天雷大作。妖物们惨叫着奔逃。圣骨像是未曾听见,仍是极有兴味地转轴拨弦。一曲凤求凰,叮叮咚咚,缓缓奏来。 如丝不闻弦歌意,只是感觉到楼体开始轻微的晃动,墙壁上也开始出现裂痕。 “好听么?”圣骨看向如丝,又是那么极灿极艳的一笑。 如丝还来不及回答,圣骨忽然单手勾起五弦,拉到极致又断然松开,锵!五弦尽断,轰,整座雕菰楼崩塌。 之二罪莲 圣骨好笑地望着跌坐在废墟里的黄脸小姑娘,真的不漂亮,但那对眼里怎么会有那种幽静似海的感觉? “你的鸡蛋都跌烂了,你拿什么来付我的酬金?” “我……” 圣骨将如丝从楼塌后形成的地陷里拉出来,如丝看到楼体周围大约百尺的地方都深陷下去,各类妖物的尸身充盈其中,如丝不敢多看,任由圣骨拉着她一路疾行,腥恶的臭味慢慢淡去,天边连绵不绝的滚滚雷声也逐渐不闻,如丝隐约看到不远处有座莲池,池内盈盈有一朵红莲迎着夜风招展,圣骨忽然转身,如丝不防备,差点儿跌进他怀里。 “这样吧,”他用白皙的手指挑开她额前的乱发,然后在她溅满尘埃泥土的脸上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啵,亲了一口,“就用这个抵债!” 圣骨看到小姑娘脸上显露惊慌娇羞愤怒交织的神态,可是她的眼,还是静静的,像藏在山间的幽湖,无波无澜。 圣骨又笑了,这一笑仍是艳丽,却多了一点点落寞。 冷箭破空而来,圣骨举掌将它定在咫尺之外。 泥地上湿气上升,形成薄薄的雾气,如丝看到荷花池边有个道士打扮的年轻男子。 他就是洗花魔? “你杀了我,但放过罪莲。”男子明知自己是负隅顽抗,但仍迎着圣骨走过来,莲池内的水忽然开始沸腾,红莲逆着风的方向开始扭摆,像是要把自己从池中连根拔起。 “你们造的杀业实在太多了。”圣骨的眼神变得很冷,两百年前,洗花魔本是清修之士,精通医术,救死扶伤,有半仙之称。后来他爱上了一位前来求医的重病少女,却无力救回她,这才断然入魔道,以极恶之法将少女的魂魄种入荷花池,并日夜以纯洁的处子之血浇灌,这便是罪莲的来历。每月月圆时,罪莲便能幻化为人形和他相聚一夜,两百年来,为了维系这段早已缘尽的爱情,无数无辜女孩因此命丧血尽。 圣骨一直含笑的脸上慢慢浮现嫌恶之色,他手拈指诀,一簇小小的火苗忽然自他指尖绽出,圣骨一弹指,火苗落在潮湿的地面上,骤然一暗,像是灭了,但旋即,整座荷花池被熊熊烈焰包裹,洗花魔惨叫一声扑过去,很快就染上了满身的火焰,那株红莲猛地向水下缩去,像是想躲避烈焰的灼烧,但当最后一瓣莲瓣浸入水面时,一个红衣少女忽然破水而出,竭尽全力扑向已经烧成一团的洗花魔。 生不能同欢,那么,死至少要同穴。圣骨轻轻一叹,洗花魔和罪莲虽然罪大恶极,但对于彼此却是真正的用情至深。 “算了!”尖叫声在圣骨身后响起,“放过他们!” 圣骨立即衣袂疾挥,但哪里还来得及,洗花魔和罪莲已经烧成灰烬。 如丝看着被风吹起的灰屑,圣骨回头望着她,他见到她总是平静淡泊的眼睛里涌出真正的伤痛。 兔死狐悲,对么? “风如丝。”他喊出她真正的名字。大巫风篁簃独女,南楚国第一美女,若干年前神秘失踪,传言她与二皇子薰夜有苟且之事,风篁簃恨她败坏门风,故将她逐出家门。 之三薰夜 风如丝摘下□□,她看到圣骨的眼睛像饮了酒,一点点醉去。 “钦独王子,好久不见。” 乍见圣骨,风如丝根本没认出他,这个神采飞扬笑口常开的男子怎么会是当年那个连脊梁都挺不直总是疾病缠身的钦独王子。 风如丝十三岁时随父入宫,因天人之姿,艳惊后宫,备受瞩目和宠爱。其后,她受沈皇后传召频繁出入后宫,为后宫嫔妃禳灾祈福。 帝有二子,钦独王子缠绵病榻,不见人;薰夜王子则因母罪被软禁冷宫,据说其人顽劣不堪。 当如丝的额头被石子击中时,她终于明白什么叫传闻不虚。 “你就是那个人人都忙着巴结的风大小姐?”。 这是薰夜对风如丝说的第一句话。 如丝看着眼前满脸戾气的少年,面如冠玉天庭开阔剑眉入鬓,明明是极英气的长相,但纯黑双眸中流露出那么浓重的恨意。 薰夜母妃是因为和侍卫私通之罪被秘密处死。薰夜名为王子,实际上却是个在鄙夷和敌视下长大的孩子。 第二粒石子击来时,如丝犹豫片刻,终于决定不再闪避,额角的皮肤终于破开,透明液体缓缓溢出,清芬四溢。 “你……”薰夜双目圆瞪,浓烈的恨意终于自他眼中褪去。 如丝永远记得,当年不闪,是因为怕薰夜认为她也是个鄙夷敌视他的人之一。 之四驱逐 大巫风篁簃之女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二王子薰夜走得极近,流言衍生、传扬,明明只是清澈如水的感情却在众口相处中变得污浊不堪。 风篁簃严词厉色禁止风如丝再见薰夜。 我不能,是如丝给出的回答。 “你……难道你真的爱上了薰夜王子不成?难道你不知道流言是因何传出的?是薰夜!是他故意向外放话!是他处心积虑坏你名节!因为他自己遭遇的悲惨,所以他希望你变得和他一样惨!一样不堪!” 关于薰夜施加在她身上的种种恶行,如丝并非懵然不知,但是为什么包括爹爹在内,所有的天下人都看不到,薰夜其实只是一个在深渊边徘徊的可怜小孩,若再不拉他一把,随时都可能万劫不复。 “我不能放弃薰夜。”正因为天下人都弃他不顾,所以她必须留在他身边,即使他满身是刺,靠近他的结果就是令自己千疮百孔。 “好!”风篁簃误以为女儿是情深不悔,“我要你即刻离京,在我有生之年不许你再踏入京城一步!” “爹!”如丝没料到爹爹会如此决绝。 “你绝对不能再留在宫中,我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你重蹈覆辙……” 什么重蹈覆辙,蹈谁的覆辙?如丝听不懂,风篁簃也不多做解释,立即逐如丝出城,并下了禁咒,令如丝无法返京,直到他在宫变中因支持废太子钦独而被杀。 之五 极酷之咒 “我诈死逃脱,只望能离开那片伤心之地,不曾料到最后还是被你找到。”圣骨站在已经被他从地狱借来的刑火烧得寸草不剩的焦土上。 风如丝短暂地无语,钦独离宫这些年,隐姓埋名却活得无比飞扬,凭借天生的异能帮人捉鬼收妖,再厉害的魔怪,碰到他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有人封他为天下第一驱魔士,她真的不该来打搅他的,过去的那个总是面蒙黑纱像小老头般的王子,其实是生不如死的,如今圣骨才是真正的活着。 “钦独王子,如丝有一事不解。”如丝定了定神,平静双眸中有微澜一逝而过。 “请问。” “当年你多病,并非体弱,而是中了极酷之咒,可对?” 极酷之咒,中咒者,活着的每一刻都在经受痛苦到极点的煎熬,食不下咽寝不安眠,五觉均受干扰,一天十二个时辰,无一刻能得到安宁。 圣骨犹豫片刻,点了点头。“是淑妃死前下在我身上的。”所以他从五岁到十五岁,每天活着就像在在刀刃上行走,每一口呼吸都是痛的,他每天都想死去,可是很奇怪,他试过无数自杀的法子,他却无法杀死自己,要不是后来在御花园看到风如丝为了维护他而受伤流血,他不会知道,他原来——并不是人。“但逃出宫前,我已经自解。”正因为这样,他才能拥有另外一段截然不同的人生,而不必再活在由无尽的怨愤和恨意织成的黑色浓雾之中。 风如丝不再说话,眼帘慢慢阖下。极酷之咒,共分两种,死咒生咒。 死咒,下咒者在死前一刻落咒,中咒者终生无解。 生咒,生咒不同死咒,生咒有解,但解咒者必为下咒者。 “宫中传言,是我爹爹在死前向薰夜下了极酷之咒。” 圣骨露出讶异的神情,“大巫绝对不会这么做!”那个总是带着悲悯的眼神注视一切的男子,就算薰夜再怎么辜负他伤害他,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报复。 “是的,我爹不会。他亦不能。”风如丝的声音越来越沉重,“我见过他流血,他的血,是红色的。” 风篁簃早已失去“慈心”,他早已与普通人无异,他怎么可能还驱神弄鬼。 之六慈心 慈心者,天之子,玲珑心,剔透智,无色血,长寿无极,不死之身。 风如丝、钦独、薰夜是在同一天同一刻知道自己乃慈心族的后人。而告诉他们这个秘密的人,就是风篁簃。 那一年那一天,钦独王子在御花园落单,和薰夜狭路相逢。薰夜这么多年来最强烈的执念就是,找个机会杀死钦独,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薰夜不服气在他受尽冷落和鄙视时,钦独却因身份高贵而受到万民敬仰。他要钦独死!他一定要他死! 但,同时,他并不打算自己动手。 薰夜转身向影子一样默默跟着他的风如丝说,“你去捅死他!”他从靴筒里抽出匕首,塞入风如丝手中。 风如丝总是很安静的眼睛猛地瞪大。“你说什么?” “你也是南楚国宠儿,你杀掉他,不会有多大麻烦,我不同,我若加害钦独,我一定要给他陪葬。”薰夜邪气地抿嘴而笑,“你说过什么都肯为我做的,你说过永远站在我这一边的。” 钦独站在花丛后,他想逃,腿却发软,他想呼救,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从五岁起就包裹着他不放的黑雾,忽然像张渔网似的越束越紧,他无处可逃!当年淑妃在死前向他落咒,便已预料到这一天的来临了吧?她的儿子终将杀死他为她复仇。 钦独眼睁睁看着风如丝握紧了那柄匕首。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眨眼,也许是一辈子,风如丝忽然反手,将匕首交还给薰夜。 “我不能。” “你说什么?”薰夜气得面目都扭曲起来,“好!我自己来!”他举起匕首就要向钦独砍落。 钦独闭目,万念俱灰,反正他早就不想活了,如果能被薰夜杀死,也不算太糟呀……风如丝扑过来。这个他只远远望见过的女孩,她有仙女似的容貌,气场安静而祥和。薰夜说的没错,她是整个南楚的宠儿,因为她如此美好。 风如丝坚定护住钦独,发了狂的薰夜将匕首一下下刺向她。 风如丝不躲不闪,很多很多年之后,薰夜才明白,如丝这么做是因为她也想要保护他。她想尽办法要阻止他们兄弟相残。一直都是。 透明的液体从风如丝身体的各个部位流出,似檀似莲的香气慢慢弥散开来,很快盖过了御花园内的百花之香。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钦独用力咬住嘴唇,他感觉到凉凉的液体溢了出来,他知道那是他的血,无色的透明的……风如丝不知道中了多少刀,但她就是死不掉,正如他之前想尽办法自戕却怎么也死不掉一样。 “你为什么一定要护他?!我不许我不许!我不许你像维护我一样维护他!风如丝你只能对我一人这样!”薰夜狂叫,他忽然翻转手掌,一匕首扎向自己的肩膀。钦独猜这是薰夜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强烈的心痛,除了自伤,他已经找不到其它发泄的方法。 薰夜用力退开几步,他开始流泪,他从不知道一直被他当做工具利用的风如丝竟能叫他这般心痛。 “薰夜?”风如丝惊讶地轻叫。 薰夜顺着风如丝的视线,低头看向自己的肩膀,那个被他自己扎出的伤口正在汩汩流血,无色的、散发着香气的血…… 匕首自薰夜手中跌落。 血无色,有莲之芬芳。风篁簃后来告诉他们,慈心族人的心也和常人不同,是透明的,似水晶般剔透,所以他们的智能远远高于凡人,知过去通未来,看得透人鬼神三界。 风篁簃说,慈心族人,可算天地间最大的宠儿,受尽天神眷顾,可随心所欲纵横一世。 之七尊主 “天人合交,所蕴之子,人之形,仙之质……剔透晶莹,九窍相通,不老不死,神通无极……”风如丝轻轻念诵父亲当日所说。 “风如丝,你此行所来究竟为何?雕菰楼那群魔怪其实是你诱来的,对么?为了耗尽我的心神精力,然后呢?对我出手?”果然是物是人非么?眼前这女子当年曾不顾一起将他护在身后呀。 “你为什么要向薰夜下极酷之咒?”风如丝平静安然的眼中透出一丝悲凉之意。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什么?”圣骨怔了怔,但旋即想到大巫风篁簃曾铁口直断,当世仅存的慈心族人只有他们三个了,所以能下薰夜下极酷之咒的,就只有风如丝和他两个人,风如丝是绝对不会对薰夜下咒,那么就只剩下他了。 是他向薰夜下咒?圣骨笑了,不多做辩解。如果她认定了是他做的,他再怎么辩解也是枉然。 “那么你想怎么做?杀了我?这是唯一解咒的法子。”可是,你杀得了么?从他自解了淑妃死前下的极酷之咒之后,他便知道他是他们这一代慈心人中的尊主。 风篁簃当年说过,每一代慈心人中都会出现一位尊主,尊主乃能力最强大者,负责统领和保护其他族人。 上一代的慈心尊主,是风篁簃,“我,我无疑是族史上最不称职的尊主。”风篁簃曾无限悲凉的说。“就算拥有无上的力量又如何?一点私心便能将一切化为乌有。” 因为圣骨是这一代的尊主,并且身中极酷之咒那十年,极大地激发了他的潜能,所以就算薰夜和风如丝联手也未必是他的对手,何况只是一个柔弱的风如丝。 圣骨孤傲地睨视风如丝,风如丝却回避了他的注视和他的问题,“我们离开这里吧。” 天色拂晓,风如丝和圣骨一前一后离开已成废墟的雕菰楼,向市集走去。 之八破律 风如丝能够为了薰夜而设局害他,她爱薰夜一定爱得极深吧?这个推测令圣骨满心酸涩。 风如丝忽然向圣骨喊,“让我们来个了断吧?” 圣骨看到风如丝手里多了一柄匕首。仍是当年那把匕首,鲨皮鞘、双刃、利口,是薰夜交给她的,叫她来杀他,是么? 集市上已有几个小贩开始摆摊。 风如丝忽然转向他们,用力大声喊,“我是慈心人,我是不死身,我有呼风唤雨翻江倒海的力量,你们不知道我的存在,是因为天神不希望你们这些蚁民心生自卑!” 小贩们愕然望向风如丝,他们根本不明白她在说些什么。 圣骨却面如死灰。 慈心族人终生受到两大戒律束缚。仅仅两条。第一,不违心,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做任何事情,不论善恶对错,只要不违背自己的本心;第二,守身份,绝对不可向外人透露自己慈心人的身份。 若悖律,如何? 慈心碎,血污秽。 “你疯了!风如丝!”圣骨怒斥。 但风如丝一直犹若冰雪般透白的双颊上忽然多出两团娇艳的红晕。 “风如丝!”圣骨忽然在她总是平静无波的美丽眼中看到了爱恨惊惧犹豫等等各种情绪。 一直以来,他总是那么喜欢探究她眼里的七情六欲的,可是这一刻他只希望那些情绪能够全部退回去!他不要看了!他不要知道了!让风如丝还是风如丝,让她还是平淡从容,让她还是圣洁慈悲。 “钦独王子。”风如丝喊,圣骨还不及答应,风如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匕首插入自己胸口。 这就是她要向陌生人喊破自己身份的目的所在,她要让自己变成血肉之躯,这样她才能顺利杀死自己。 “钦独王子,如果你和薰夜之间的恩怨,一定要一个死去才能化解,那么就让我代替你们去死,不管……不管是……是代替你们中的哪一个去死,我、我都是甘愿的。” 鲜血染红了风如丝的胸口。 总是淡定的女子,总在行善的女子,最后却是这样的一个下场。 圣骨以为在他身受极酷之咒煎熬的那十年,他已然经历了这世间最大的痛苦,可原来竟然还有这么锥心刺骨的痛! 之九 悲问 其实,当年那个令风如丝无法返京的禁咒是圣骨偷偷下的。因为他实在无法忍受看到她受到一丝一毫来伤害。他宁可她远远地离京,也不要成为他们兄弟相争的牺牲品。 他宁可一直一直看不到她,也不要薰夜有机会再伤她。 那一年,在风如丝坚定挡在他身前不许薰夜伤害他的时候,他已经爱上她了。 “风如丝,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是护着薰夜,还是护着我?你到底爱谁?风如丝?是不是我?是不是我?风如丝,你答我!你答我!” 风如丝无法回答他,她已气绝,他眼睁睁看着她咽下最后一口呼吸,他却什么都做不了。 大巫风篁簃明明说过,他们慈心族人是天神宠儿,拥有近似于神的力量,却不必遵守清规戒律,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纵横一世,可是他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女人,为什么还要她死,为什么他这么无所不能天下最恶的魔怪见了他也只能觳觫发抖,他却留不下她的性命?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大巫你骗人的!大巫你是骗人的!”圣骨仰天悲啸。 之十 沈后 薰夜掐指算着日子,风如丝眼下应该得手了吧?笑容在他英俊中带着三分邪气的脸上浮现。他特意亲赴天牢,向被关押的沈皇后报告这个“好消息”,你儿子钦独的尸身马上就会运送入宫了。 沈皇后是他的杀母仇人,他登基后却没有第一时间杀死她,因为他必须留下她的命,这样才能好好地折磨她。 刚刚受过鞭刑的沈皇后浑身布满伤痕,薰夜随手按住一道,手指一剐,指尖便被染红。 “哈哈,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先皇面前诬陷真正的野种是钦独时,你无法替他澄清,因为你已经失去慈心?慈心碎,血污秽?哈哈哈!”薰夜张狂地大笑。“先皇到死都以为钦独是个妖怪,因为他的血竟然是透明的。” 这就是南楚悯王在临死前忽然修改遗诏的全部原因。 “陛下,请你放过钦独。”沈皇后说。 薰夜置之不理,他以为沈皇后这么说只是想为钦独求情,他不知,沈皇后其实也是在为他求。 之十一 魔衍 钦独的无色血传承自沈皇后。沈端十八岁入宫,不是为了贪图荣华富贵,而是因为真正爱上了南楚悯王。但不久后,灵淑跟着入宫,因为她什么都要和沈后争。 本来意在山林的风篁簃为了化解沈后和淑妃之间的矛盾,不得不跟着入南楚,接受大巫一职。 容貌妖冶的淑妃分去了悯王的宠爱。 沈后一忍再忍,终于在淑妃诞下一子后忍无可忍,灵淑竟然以她的儿子也能继承大统为由,要求悯王废后。 沈后污蔑淑妃与侍卫通奸。 悯王听信一面之词,赐死淑妃。 淑妃死前为了报复沈后,向当时只有五岁的钦独下了极酷之咒。 可——也正因为此举,淑妃失去慈心,转堕成凡,最后死在前来行刑的太监之手。 她破了不违心之律,她以为她够狠心能向稚童落咒也毫不心软,但毒咒一成,淑妃就已经后悔,她直到死前那一刻都想收回咒语,钦独只有五岁,稚子无辜,这是淑妃最后的念头。正如沈后,她设毒计陷害淑妃,她以为她绝不会内疚,她向一个破坏她幸福的狐狸精痛下杀手,她为什么要内疚,但结果淑妃一死,沈后就想起她们自幼一起长大时种种快乐时光。 而在沈后与淑妃内斗时选择袖手旁观的风篁簃,当年他入南楚的真正原因,是为了追随沈后,因为她是他挚爱的女子。风篁簃为了维护沈后,即使明知淑妃被诬陷他也听之任之,他以为他不会后悔,但其实他后悔了。 沈后,淑妃,风篁簃,在一夜之间相继失去慈心,转堕成凡。 双鬓泛白的沈后目送薰夜的背影消失在天牢内,“孩子……”她不知怎样劝他,才能真正点醒他。 慈心族人受天神无限眷顾,凡人绝对伤不了慈心族人,但天神忘记了,他们可以自相残杀。 淑妃、她、风篁簃,他们都曾以为自己是这世上除天神外最高高在上的存在,他们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结果却是一个接一个转堕成凡,余生凋零。 不违心,不违心,言之易,行之难。 极难,极难。 她要怎么告诉薰夜,他才会明白?还是直到他失去慈心,悔之莫及那一刻,他才能真正领悟,真正能伤害他的只有他自己。 之十二风如丝 风如丝将棺木运到了朝堂之上,她向着已成南楚王的薰夜盈盈一拜。 薰夜大喜。登基以来,他倍受极酷之咒的折磨,整个人畸零枯萎,像缺水过甚的植物,但当他看到棺木中钦独的尸体,他忽然身躯一振,枯白的头发瞬间转乌,无力疲弱的眼神立即变得熠熠生辉。 “如丝,你瞧,我说的一点都有错,只要杀了钦独,极酷之咒立即可解。”薰夜中气十足向风如丝说。 风如丝嘴角含笑,眼神却极冷极厉,“薰夜,你当真以为如丝一直不知道其实向你下极酷之咒的人正是你自己。” 薰夜怔了怔,如丝怎么了? “薰夜,你想过没有,如丝已经洞悉你的诡计却仍心甘情愿任你利用,是因为什么?” 薰夜望着眼前这个能令整个世界的花朵相形失色的美丽女子,“你到底是谁?” “你处处逼绝钦独,你明知他根本无意和你争夺王位,为什么?仅仅是因为你不愿如丝保护钦独,扶持钦独,用曾经对待你的方法来对待钦独。你想过没有你这样强烈的独占欲是因何而起?” 薰夜望了望棺木中钦独的尸体,悄悄后退一步。他隐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没想过,是么?你也不必再想了,因为风如丝已经死了!为你。” 薰夜后退的脚步骤然而止。死了?谁死了?风如丝么?死了便死了。不过就是个莫名其妙爱上他的傻姑娘,不利用白不利用。可是心口裂开般的剧痛是为了什么? 风如丝忽然出手,匕首闪电般插入薰夜咽喉。 “……”薰夜口不能言。 “风如丝”的脸忽然开始变幻不定,像是被只无形的手拉扯、揉搓,最后她软软瘫倒在地上,一道淡白的影子漂浮在空中,是钦独的。 他将自己的灵魄附在风如丝身体上,趁薰夜不备向他痛下杀手。 “薰夜,你以为你可以对世上每一个人残忍,你可以将任何人都不放在心上,但其实根本不是,你在乎风如丝,你一直将她摆在你的心上,如今她死了,你的心也碎了。” 薰夜怔怔地看着伤口中涌出的红色的散发着腥味的血,凡人之血。慈心碎,血污秽……果然,果然……不违心,不违心……原来他一直是违了心的。 原来,他一直都是爱着风如丝的,可是为什么之前他没有意识到,直到知道她的死讯。 薰夜的嘴唇奋力地张合,钦独猜他是想喊风如丝的名字。 “不要怪我,风如丝,是薰夜先对我赶尽杀绝的,我不过自保。”钦独轻轻自语,虽然他明知道风如丝不惜一死为的是保住他们兄弟俩个,如今他设计杀掉薰夜,令如丝的献身变成枉死。 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在如丝的心里,他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呀。钦独俯视跪倒在地上痛苦挣扎的薰夜,伤在喉头,必死,但过程极缓慢。莫名的,钦独的心中起了不忍之心。 钦独走向棺木,想将魂魄沉入自己的身体,可是,砰,砰,砰,砰,连续数下,钦独被自己的身体撞出,他竟无法归魂? 目睹此幕的薰夜,以指沾血,在地上缓缓写下,“血浓于水,钦独你杀我,怎能不违心?” 尾声 尖叫声响彻朝堂,执事太监提着拂尘走进大殿,却看见三具倒毙的尸体。 光滑的大理石面上还有一串模糊的血字,似乎写着:“慈心族人,享尽神恩,无所不能,但族人好斗,互以奇能施杀手,族众因此日稀,终于尽绝于此。薰至灭顶前方悟,族命含‘慈’,乃天谕,即永不能失仁慈之心,不肖子孙悔之莫及……” ☆、流光祭 之一 软红 小小的璀色踏着碎步跟在义父身后,她手里捧了一个小小的花盆,盆里有一株刚刚结出花朵的贞榕。 皇后的寝宫里高高低低摆满了各色花草。打下江山后,这个能文能武的女中豪杰放下了手中三尺青锋,开始修心养性莳花弄草。 “月卿,你来了。”璀色发现皇后一看见义父就绽开了笑容。她一笑,眼角的皱纹便加深很多。在七岁的璀色看来,皇后绝对不算漂亮,远远比不上跳起舞来像仙女下凡似的虞妃。 那时璀色并不知道皇后很年轻就追随当时还不是大燮朝皇帝的丈夫南征北战,为了保护自己的丈夫,她当过人质,受过牢狱之灾,经历了千辛万苦才能有今日之尊。皇帝后来那么娇宠虞妃,轻易也不敢提废后重立之事,就是因为在大多数和他一起打江山的老臣眼中,皇后不仅仅是皇后,她也是功勋彪炳的一位战将。 皇后和义父闲闲地交谈了几句,又赐他饮了一杯新供的绿茶。璀色闲得无聊,清商今天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不出来和她一同玩耍。深宫寂寂,璀色差点儿在小杌子上打起瞌睡来,忽听皇后对义父说,“这盆软红来自南方,初时花色鲜媚,十分赏心悦目,但不多久本宫发现其根部会分泌一种甜液,招惹蚂蚁,”说到这里皇后的声音顿了顿,“实在是不除不行。” 璀色一点都不知道她随义父离开皇宫的当晚,那盆正开得盛烈的软红被丢出了太后寝宫,同时后宫一位年轻的妃嫔忽然暴毙而亡。 之二太子 清商显然没将外界那个关于他的“如今的太子殿下很娘的”这种传言放在心上。他从黑底金漆的马车上走下来时,掌里托着一只出生没多久的雪白小兔,时不时就爱抚一下。 他那温柔低垂的视线,还真是宛若少女呀。虽然说身为东宫侍卫这样腹诽自己的主上非常的大逆不道,但“虎贲”就是忍不住呀,要不是因为戴着□□,他一定会露出叹为观止的表情的,这个太子! 太子清商身旁跟了两个唇红齿白的小童,长得一模一样,应是双生子。亭亭如盖的古松掩映着一个不大的道观,清商得闲时爱来这里找无守道长论道谈玄。 “你们就不要跟进去了。”清商对追随身后的大批侍卫说。他洁净如月亮的脸又转向跟在他身侧蹦蹦跳跳的两个小童子说,“绿野、白山你们也不要跟了。”他说着将手中小兔递给其中一位童子。 “虎贲,你过来。”清商用如湖面涟漪般轻柔的声音道。 “虎贲”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太子召唤的是他。 原来这个名叫虎贲的矮个子侍卫是太子现在最为信赖的侍卫?“虎贲”跟在太子身后走进道观,又转入密室。密室只有朝北一扇窗,透过密密的窗格隐隐看得见窗外深翠的竹林。密室内早已燃起了檀香,气味幽宁,却——空无一人。 无守道长竟然没有在这里恭候太子殿下的大驾? “虎贲”马上反应过来清商其实是带他走入了一个圈套。 果然,清商忽然转身向“虎贲”的脸上抓去。 “虎贲”下盘不动,腰肢若被斩断般猛的横向一斜,清商试图揭下他所戴的□□的意图便落空了。同时“虎贲”足尖略移,人已到清商背后,一手反剪清商双臂,一手虚扣清商的咽喉。 “殿下,好眼力。” “好眼力,烂身手。”清商一笑。他并不为自己的安危担心,身后这个厉害的高手若真想取他性命恐怕比弄死他的小兔还要简单。 “我到底哪里露出了破绽?”假扮虎贲的人好奇发问。 “虎贲这几天总是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因为他新添了一个儿子,他不想胡渣扎痛他的儿子。” 假扮虎贲的人摸了摸自己脸上故意黏上去的胡须,一时说不出话来。“你对一个无足轻重的下人也这么关心?” “下人也是人。人命都宝贵。暗影士,你能不能放过虞妃?” 被清商称作暗影士的人明显一怔。这个一向被视为软弱无能的太子竟能一眼识穿他的身份,如此目光如炬?还有太子为什么要替他父王的宠妃求情?买通暗影士狙杀虞妃的人,为的不就是维护太子的利益么? 烈帝想改立太子的事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如今烈帝重伤昏迷天命难测,朝中各方势力暗潮汹涌,有人传烈帝曾秘密写下诏书,将传位给虞妃之子小灵王。而这份诏书现在就藏在虞妃手中。 “恕难从命!” 清商听到这句断然的回绝,下一秒,他便软软倒在了地上。 神秘的暗影士从密室窗口跃出前用力撕掉了粘在脸上的□□。明丽的小脸如耀眼的光束般一闪而过,没入竹林。 当晚,虞妃暴毙于栖梧殿。一代倾国倾城的佳人死后却遭人戮尸,四肢不全,面目全非。 之三月铮 明月山庄近日里寂静了很多,对外的解释是,皇上沉疴卧床,月铮大人派出了门下所有弟子去各方求医问药。 暗影盟是明月一手创立的组织。那些武功绝顶的暗影士与其说是杀手不如说是死士。璀色见过太多从小一起长大的暗影士第一次接任务离开明月山庄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次暗影士倾巢出动,是因为政权面临交替,各方势力蠢蠢欲动,他们都需要某种来自暗处的强大力量帮他们悄悄地扫除一些障碍或者提供一些必要的保护。 身为暗影盟排名第一的暗影士,璀色接到的任务是在暗中保护太子殿下。但不久前皇后又下达一道指令,她要虞妃的命,并且皇后要求月铮派出他手下最得力的人去做。璀色首当其冲。 其实璀色一点都不想杀虞妃,小时候跟着义父在后宫行走惯了,她其实很喜欢那个笑起来像花呼吸像花脾气也像花朵般柔软的美丽后妃。 可是一身铮铮傲骨的义父却总是对皇后言听计从。 璀色懂事后听人说过,义父年轻的时候曾是名动天下的美男子,武功才学无不令人折服,归于当时还未称皇的烈帝营下。烈帝领兵攻向京都之时,镇守后方的皇后被前朝官吏抓走投入大牢,受毒打受刑讯。义父单枪匹马冒死救出皇后。躲避追兵的时候义父和皇后不得不在荒郊野外藏身了几日。后来义父护送皇后安然回到烈帝身边,烈帝问清来龙去脉,冷笑一声,忽然向义父拔刀。此后,义父便不再是个周全的男人了。 所以大燮国立国后,义父可以自由出入宫闱。 璀色最初知道这段过往时,二话不说拎起武器袋就要冲进宫中干掉烈帝那个老混蛋。月铮制止了她。 “其实,这样也挺好。我想见皇后的时候就可以去见她,而她也不必再承受任何非议。”月铮说。 这样一个惊采绝艳的男子竟然也能卑微如尘埃。那是璀色第一次明白到底什么是爱情。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变得很傻很傻,像毫无城府心机的小孩子那么傻那么无私。 璀色看着义父已经白透的长发,她不由想起皇后眼角那深若刀刻的皱纹,其实,是不是一直以来他们两人都在默默地经历着同样的煎熬? 之四璀色 璀色是个孤儿。 不是孤儿也不会被月铮收养了。不过相较于明月山庄里的其他被自己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璀色又要幸运很多。因为月铮不仅收了璀色为徒,他还收了她做养女。 “明明脏兮兮的,可是看人的时候整张小脸都在放光。我从不以为明亮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模样,直到我见到你,璀色。” 没有婚娶没有儿女的月铮真的拿璀色当做自己的孩子般悉心地抚养长大。 可是月铮对别的孩子就绝对没有这么慈和了。捡回来的孩子里有些天生资质太差不适合练武,月铮便割掉他们的舌头毒聋他们的耳朵让他们在明月山庄里为奴为婢。 “我不能冒着暗影盟可能被暴露的风险。”月铮这样对跑来向他大闹的小璀色解释。 “你太残忍了!” “也许。”月铮低了一下头,像是凝神想了想什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每个人其实都是棋子,都有自己的使命和位置,不能乱也不能抗争。争也没用。” 璀色听得傻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那皇上皇后也是这样?” “是这样。”月铮很肯定地答。 我才不要当什么倒霉棋子,我才信你说的话!璀色记得自己当时好像是这么顶撞了义父。 大约也就是凭借着这一股自小就在她胸中燃烧至今也不曾熄灭的莽撞的勇气,她才敢一喜欢太子殿下就喜欢这么多年。 栖梧殿血案之后,璀色又易容改装回到东宫继续暗中保护清商。 之五 虞琳琳 虞琳琳是清商的恻妃。虽然身为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女人的亲侄女,但虞琳琳的身份绝对达不到日后将母仪天下的太子妃的标准,最多只能当一个恻妃。 不过虞琳琳倒是一点不在乎这些。得知太子想要迎娶她时,她开心得都快疯了。虞琳琳认为整个大燮国都找不到第二个比太子更儒雅更俊逸的青年了。可是入了东宫,太子除了偶尔白日遇见会冲她温软微笑,她竟连见他一面都难,并且她嫁过来至今,太子都不曾和她洞房。 栖梧殿血案的前一天晚上,虞琳琳百无聊赖准备入睡的时候,清商倏忽而至。他穿了一袭织锦银袍,看上去好似冒雪而来,身上缭绕着一圈柔白的光芒。 “虞姑娘,我要送你去栖梧殿。”清商说。 虽然心中对清商竟然称呼自己虞姑娘有点介意,但虞琳琳心中更多的还是喜悦和期待。“现在去见我姑姑?”是不是有点不合礼数呢。 “不,我要你去替虞妃。” 替? “替她去死。”清商说。 虞琳琳是冰雪聪明的女孩子,她马上明白过来太子为什么突然提出要娶她,她不过是大局中的一个小小伏笔,人人都说她长得很像她的小姑姑虞妃,当然绝代风华这种气韵是虞妃一人独有的。 在暗室中要虞琳琳短暂地冒充一下虞妃,是很难被看出破绽的。 “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是么?”虞琳琳也不知哪来的勇气,盯着清商的眼睛质问。 清商低下了头,脸颊因为羞愧而微微泛红,像是自知自己做错事的孩子。虞琳琳心中那一点点怨恨也便如盐着水,化得无影无踪。 “那么,你是喜欢虞妃对么?”虞琳琳问。一定是这样吧?不然太子为什么要如此处心积虑计划周全地保护虞妃的安全? 虞琳琳脑中浮起姑姑那张娇媚得全天下所有花朵都会在她面前黯然失色的脸,也不能怪太子为了她连人伦大忌都不顾,一往情深。 “我去。” 虞琳琳去了栖梧殿悄悄换出虞妃。第二天晚上,栖梧殿中多出一具破碎的女尸。 之六伤痕 数月之前,烈帝狩猎时被惊马摔下,新伤引发当年征战时留下的旧创,多年来安荣养尊又不忌酒色的烈帝早已不复当年之勇,群医极力救治后,烈帝仍陷入昏迷。 在太后的示意下,东宫各处都加派了侍卫。虞妃虽然已死,但仍有不少暗中拥护小灵王的势力蠢蠢欲动。 去皇后处请安归来,想起母亲短短数日额前又添几缕白发,清商心中很难不觉得惨淡。清商踱进书房,准备临帖静心。 刚刚临了几笔,就不得不放下。今天轮值的想必是最毛手毛脚的小虎了。扇出那么大的风,纸张都几乎要飞起了。 小虎本叫琥珀,清商见这小丫头一对毛毛虫似的短粗眉,性格又毛躁又傻气,很有意思,就留在身边,还赐名小虎。 “小虎”清商叹息了一声,放下毛笔。 小虎停下扇子,以为太子要责骂她手劲太大了。 “天天戴着□□,皮肤会不会很痒?”清商忽然露出顽皮的笑容。“璀色。” 怎么可能?这次又被看出破绽? 她可是暗影盟中排名第一的暗影士呀! 她明明已经把小虎的性格习惯摸得一清二楚。 “这次我又是哪里露出马脚?”璀色恼火又无奈地变回自己的声音。 清商倒转笔尖,轻轻在璀色右手掌缘轻轻一点,那里有个不易察觉的小疤,近似于圆形,小指的指甲盖大小。 其实清商两次拆穿璀色的伪装,都是因为这个旧年留下的小小伤口。 璀色气呼呼地将脸上的□□撕扯下来。清商忽然想起,月铮大人说过,当年捡到璀色为她取下这样的名字,是因为他不曾见过有谁笑起来可以比璀色更像一道光束。 像流星掠过天空。 流光溢彩、灼灼烈烈。 “因为六指所以被父母抛弃。” “为了练剑,是我自己把多出的指头轧了的。义父好难过,我还没哭,他都要掉下眼泪了。” 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始终在清商的记忆深处占据着一席之地。 他一直记得她的伤痛,她的经历。 璀色不知这些,她只知道清商天生的性情就是如此温情款款,对身边每个人都体贴入微,她并没什么特别。 可是不管自己在清商心中的地位是如何的无足轻重,璀色都愿意以身为盾护卫他。没有任何人的命令可以驱使璀色不顾及自己的性命,除非她心甘情愿。 “谢谢你。”清商忽然将声音放轻。 璀色立刻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栖梧殿血案中死的到底是谁,璀色不知,但她很肯定死掉的女子不是虞妃。刺虞计划当日,璀色潜入栖梧殿,还未下手就发现虞妃已经被掉包,所以她立即离去。那晚,她的手上没染上任何人的鲜血,但她也没有向义父汇报栖梧殿血案有诈。 这次她第一次背叛义父吧,璀色的神情变得有点黯然。 一向被人诟病软弱无能的清商,即使在外界盛传烈帝准备废掉他的时候,他也不愿展露一直被他自己掩藏的实力。当时璀色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说清商甘愿被小灵王取而代之,将即将到手的江山拱手让人?直到她发现清商竟然想尽办法要保护虞妃。 是因为爱上了那个女人吧,深深的迷恋,无可自拔,所以宁可牺牲掉自己,也要满足她的一切心愿。 其实,自己对清商又何尝不是这样? “去花园看看虞妃吧。”璀色提议。这几日她不止一次看见蝴蝶翩翩地往花园中一处假山中飞。蝴蝶天性喜阳,怎么会像蝙蝠似的钻山洞?除非洞里有什么可像鲜花一样吸引它们。 虞妃天生体带异香。 蝴蝶们应该是把她当做了一朵幽香暗藏的巨型花朵。 之七虞妃 经过曲曲折折的甬道,璀色和清商来到四壁都是石砌的密室。密室不大,但显然出自高人之手,深藏低下,空气竟不闷滞。虞妃手持一卷,借着夜明珠的光芒读着,表情安然,她身后站着一位容貌与她相若的年轻女子。璀色马上反应过来栖梧殿的女尸该是清商不知从来弄来的女尸。他从来没打算过要送虞琳琳去死。 可是他怎么能那么有把握在她发现虞琳琳冒充了虞妃之后不会干脆先一剑把虞琳琳刺死? 错杀一人,对暗影士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你不是这样的人。璀色。”清商像是读懂了璀色的心思,忽然靠近她,轻声说。 是么? 一道如蛇游过草丛的声音忽然在密室中响起。 清商根本来不及反应,璀色已然拔剑在手,剑尖直指虞妃咽喉。 流光剑。 传说中铸剑大师龙冷生平所铸最后一把剑,准备死后陪葬,不知为何辗转到了月铮手中。 月铮珍爱璀色更胜自己性命,所以将这柄能令武者功力倍增的神器传给了璀色。 “不要,璀色!” “任务在身,恕难从命。”璀色说。现在清商应该明白为什么她发现虞琳琳是替身后不出手,为什么明知栖梧殿血案有诈也不动声色,因为她要找到虞妃本尊。暗影盟第一暗影士的称号,并不是义父宠她所以才扣在她头上的。 只要能再进一寸,她就能了结这个一代美姬的性命,但清商忽然扑过来,双手握住剑锋。鲜血很快汇聚成一条线,滴滴嗒嗒落在地上。 “今日你对她仁慈,他日她未必肯放过你。”璀色急了。 “没错。”虞妃忽然出声说。璀色出其不意拔剑指她时,她确实慌了神,但很快便镇定下来,恢复了帝妃该有的尊贵姿态,“如果陛下真的改诏,小灵王继位后,就算不杀前太子,也必然贬他为废王,发配荒域,就算我们娘儿俩不愿这么做,臣子们也会逼着我们这么做,不是么?” 虞妃泰然自若的态度叫璀色暗暗钦佩,可是她生死关头展现的气魄也叫璀色明白她绝非一个只懂以色事人的宠妃这么简单。不能留! 清商感觉到剑上力道的增强,于是更紧地握住,“我不在乎呢,璀色。发配什么的,贬谪什么的!” 他到底是对这个女人有多如痴如狂?璀色心中一阵闷痛,等他日后登上帝位,怎样绝色的女子他不能拥有?因怕真的弄残清商的双手,璀色不得已撤剑。 虞妃轻轻松下一口气,“殿下宅心仁厚,明知本宫曾屡屡撺掇陛下改立小灵王,依然处处保全救护,本宫并非心如铁石无情无义之人,灵王不满七岁,于争权夺利之事一概不知,身为其母,本宫保证日后定然令其恪守兄弟之序,不再心存任何妄想。本宫可以以小灵王的性命为誓。” 虞妃这番悔悟之词出乎璀色的意料,但她还是忍不住反驳,“你的保证又有何用?” 清商看了璀色一眼,似乎是在责备她词锋过于刻薄,但是虞妃轻轻一笑,眼神变得黯淡无奈,“我说了确实不算。如今陛下龙体违和,但他仍是九五之尊一言九鼎,谁也不能违逆他的意志,若他最后还是亲口说要宫廷之中波诡云谲,过去本宫以为只要小灵王能被立为储君,我们母子余生便有了安身立命之所,但实际上,深宫似海,无一处是安全的,真不如那些庶民草屋菜圃一家团圆。” 这一番话听得清商也黯然下来,耳边忽然传来虞琳琳轻唤的声音,“璀色姑娘,你去哪里?” 清商抬头环顾密室,璀色竟然片刻间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清商和璀色其实自小就相识的,民间有句话叫两小无猜青梅竹马,他和璀色差不多就是这样的。蹒跚学步的璀色跟着义父进宫时总能碰见被皇后爱怜地抱在怀中的清商。清商一见到璀色,便挣扎要下来和她一起玩。那时他们太小,大人们都不忍心用太多的规矩戒律束缚他们。 后来各自长大,清商碍于身份的悬殊,很少去找璀色了。他真的不知道几年未见,璀色竟已练出如此出神入化的本领。 真好。清商这样想着,由衷地微笑起来,以后一起浪迹江湖,若碰见什么带钢刀的匪徒,丝毫也不必去怕了呢。 之八流光 璀色趁着月色用软绸轻轻擦拭流光剑上沾染的鲜血,隔着一汪碧水,有几只灰鹤在慢慢踱步。 其实手中这柄旷世神兵说起来可算是她硬从义父手上讨来的。 “我也要习武,我也要当暗影士。” “不行。璀色,我只愿你这一生平安喜乐,不知愁苦,更不要经历任何危难。”月铮哭笑不得地□□着年纪小小却异常倔强的养女。 “可是若我不习武,谁去保护清商,清商没有人保护是不行的。” “你是个小女孩,你又能保护清商什么?”月铮更觉得好笑。 “怎么保护不了,我拿出命去拼嘛!” 笑容在月铮脸上冻结了。璀色一直都记得义父在那一瞬间表情的转变。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又像是看到了什么无法抗逆的厄运。 “璀色呀,不要那么傻,不要不顾一切对别人好。”璀色记得那天义父把她抱在膝上,这样轻声在她耳旁说,像在念一个咒语,又像在唱一个歌谣。 可是我就是想不顾一切对清商好呀!璀色还剑入鞘,她对着天边高悬的月轮,用手背用力抹了一下忽然变湿的眼睛。 月光如银照亮通往朱雀西街的石板路。朱雀西街尽头便是皇城九门之一的玄天门。 这是个多事而不详的夜晚,股肱重臣们纷纷自睡梦中被传令太监叫醒,披上朝服后火速赶往烈帝寝宫。 之九 烈帝 烈帝昏迷多日后忽然醒来,皇后闻讯后立即赶到。 御医们侍立两侧,太监宫女们目不斜视,但眼角余光仍瞄得到皇后亲自捧起药盅喂了烈帝几口药汁。 眼窝深陷神态憔悴的烈帝费力地挥挥手,示意所有人退下。 噗,乌色的药汁被他尽数吐了出来,有几滴溅在皇后的脸上。皇后扯了一下嘴角,若无其事掏出帕子擦了擦脸。 烈帝忽然觉得心如刀割,他已经离死不远了,她竟然还不怕费事地落毒害他。 真的有这么恨他? 当年烈帝只是前朝一个没落贵族家庭的幼子,被一位富商收留,富商的女儿年不过及笄,虽然一身武艺,却容貌灵秀性格温婉,对父亲言听计从。父亲说烈帝绝非池中之物,要她嫁他,她便嫁了。烈帝知道她并没有多么喜欢他,后来她遇到月铮,他便知道她再也不会喜欢他了。 “你还在怪朕当年要知道朕可是留下了他的一条狗命!”烈帝越说越觉得痛心。 “我早说过我和月铮之间绝无私情。”皇后断然道。 是么?那清商是怎么回事?烈帝犹然记得清商刚刚出生的时候,他不知道多么欢喜,他的长子,他最心爱的女子所出,可是随着清商慢慢长大,烈帝渐渐觉出不妥,他无法在这个孩子身上找出与他相似的地方。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吧,他专宠虞妃,作为对皇后的惩罚,可是她却毫无妒意,成日侍弄花草,自得其乐。他贵为一国之主又如何?过去她不将他放在眼中,现在依然是。 烈帝咳嗽了几声,眼泪从眼眶中被震落。 皇后忽然跪倒。“陛下,臣妾求您,您对臣妾有何怨恨,请发落在臣妾身上,哪怕即时赐死臣妾,臣妾也绝无怨言,但请您不要迁怒在清商身上。他身来即为太子,若被废,他余生何以为计?陛下!” 啊,原来是因为这样才向他落毒,皇后怕的是他临时改诏,才不得已下此毒手。烈帝心中一松,精神振作了一些,领事太监在外通传大臣们已齐聚殿外。 虽然无人敢明言,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烈帝这次醒转,无疑是回光返照。所有人都等待着聆听他最后的训示,大臣中暗分两派,拥立太子的,支持小灵王的,烈帝最后宣布的决定将关系到他们的仕途升迁,甚至身家性命,所有人手心都攥着一把冷汗。 皇后听见臣子们脚步陆续逼近,“陛下!” “你放心,贞榕。”烈帝忽然喊出皇后的闺名。 皇后一怔。 “就算清商仅是你的孩子,我也该竭尽所能去爱护他。”烈帝说出了他最后的承诺。 眼泪从皇后眼中滚落的一瞬,殿外忽然传来一阵由厉喝声追逐声交织的喧闹。雁列烈帝病榻之侧的大臣们面面相觑,一道黑影若激射而出的飞箭窜入殿内,带刀御林高喊着护驾纷纷追入。夜行衣差不多已被鲜血浸透的刺客被逼退几步,臣子中武将出身的几位纷纷劈手夺下御林的佩刀,包括一直呆在角落默不作声的月铮,一柄大刀使得猎猎生风,抢身护住了皇后。 已如瓮中之鳖的刺客身上很快又多出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刺客终于不支,单膝跪倒,眼见就要被刀剑□□。 “留活口!”烈帝在弥留之际依然爆发出雄狮般的帝王之怒。 攻势顿止。大殿内一片寂静,血的腥味慢慢弥散开来。蜷缩在地上像是已死了一大半的刺客忽然暴起,“小心!”不知谁喊了一声,但黑衣刺客已然穿过刀光剑影交织的屏障。 哧—— 刺客被人一刀穿心,但同时他手中的长剑已经送入烈帝的胸口。烈帝低头看了看插在自己心口的这柄再普通不过的长剑,他忍不住笑了,鲜血顺着嘴角流淌出来,烈帝笑声骤止,溘然长逝。 匆匆赶来的清商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幕。黑衣刺客已被人恶狠狠踢到一边。 臣子们围住清商行帝王礼。 这场夺位之战,太子清商胜。 之十 心祭 刺客尸体暂收刑部大牢,等待处置,清商费了好大的劲才能脱身前来查看。 他心中一直隐隐有不详的感觉。 清商遣开所有人,小心靠近瘦小的男尸,他伸手摸了摸死者的耳下,果然那里有不平滑的接缝,清商的心猛地提起。 犹豫了很久,清商不得不闭眼咬牙猛力揭开那张面具。 面具下竟是一张完全腐蚀的脸,清商吓得倒退一步,但心中那块高悬的巨石终于可以放下。不是璀色。 不是璀色。 怪不得月铮看到有人将这具尸体抬走时无动于衷,照理说,璀色的武功是月铮一手一脚教会的,她若出手,月铮绝对没有看不出的。 不是璀色。 清商转身准备离开这个恶臭的小屋时,不小心碰到了尸体的手臂,哒,这人的手落了下来,像被快折断的树枝,悬吊在那里。 清商视线一瞥。 回到正乾殿后,清商被大臣们团团围住,各种事项都要请他这位新君示下。清商忽然一口血呕出来,紧接着又是一口。皇后闻讯飞速赶到时,清商仍是呕血不止,就好像他的五脏六腑都化成了脓血,除了把它们呕出来,他不知道他还可以做些什么。 刺客右手掌缘有个小小的疤痕,清商看到了,那是他无论如何不会错认的。 好傻呀,璀色,怕烈帝在临终前改诏,于是豁出性命将他刺死。 好傻呀,璀色,我有说过我想当这个帝王么? 之十一 清商继位,时称宁帝。皇后被尊为太后,她力排众议,委月铮以丞相重责。月铮不敢怠慢,兢兢业业辅佐新君。 三个月后,小灵王因病夭折。 被清商安置在京城外的虞妃想法设法入宫试图刺杀太后,事败被擒,当场杖毙。 清商死于那一年的冬天。 扯絮般飘飞的雪花中清商却看见了夏日石榴的艳红。 小小的璀色向他炫耀新得一把宝剑。 “看招!”璀色挽出一个剑花,忽然振臂疾刺。 清商只觉得眼前一花,等他看清,剑尖已经差不多抵在他的鼻尖,一朵恰恰盛放的石榴花赫然正在剑锋之上。清商一笑,小心用手取了花。 璀色将流光剑收回,“清商,你长大娶我做你的妻子好不好?” 清商想了想,答,“我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想娶谁就娶谁的。” 算起来,他和璀色就是从那时开始疏远的吧。 他真不懂她为什么那么性急,不等他把话说就跑得无影无踪,“我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想娶谁就娶谁的,除非我不当这个太子。” 清商千方百计保全小灵王的母亲虞妃,就是因为他根本不想当什么帝王,小灵王能替他去做,那是再好不过了。所以他不能让母后伤害虞妃,不然小灵王日后必然要母后血债血偿。 本来,他是全部都计划好了的呀。 可是命运如此残酷,璀色死了,并且她到死都不知道他有多么喜欢她,最喜欢她了。只想与她归隐五湖,共度余生。好想好想的。 尾声 因为璀色所犯之罪,死后尸体仍遭屠戮,且不能入土为安,月铮想法设法悄悄集齐了璀色的骨殖,火化后存入一个玲珑精巧的水晶罐。 清商大葬前一晚,月铮将这只罐子和流光剑一起摆入了清商的棺椁中。 流光剑一直都在明月山庄,璀色刺杀烈帝时弃其不用,就是因为怕此物太招眼,牵连到义父,其实若她当时带了此剑,也许还有几分活下来的希望吧。月铮越想越觉得心如刀割。 “义父,我才不要做什么棋子!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条死路是璀色自己选的,月铮知道她一定走得无比慨然、无比镇定,虽然不计后果,但却无怨无悔。 “为父教过你的呀,璀色,不要不顾一切对另外一个人好,你做不到,但我也不能怪你,因为义父自己也做不到。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太上忘情,余下不及情,我辈中人,情有独钟” 夜深如墨,月光寂寥,风声把低语转成了呜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