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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卓乐寻欢 作者:一粒米饭 第一次见面,对方微笑着自我介绍:“在下李寻欢。” 可怜的小吴同学僵硬了,她该怎么说? ——久仰久仰,在下吴卓乐。你寻欢来吾作乐,真是有缘啊有缘。 原以为是种田之旅,没想到却是一个与固执美大叔反复做斗争的漫长过程。 同人乃是爱与YY交织的综合产物~ 本文走轻松伪种田路线,原著时代背景设置为完全架空,这里略有改动。 内容标签:武侠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吴卓乐,李寻欢 ┃ 配角:林诗音,龙啸云,林仙儿,阿飞 ┃ 其它:永恒而伟大的群众演员以及路人们 1 1、序 ... 上一刻在医院病床上断了气,下一刻竟然重新又睁开了眼睛,两眼发直的某人盯着头顶上的床帏茫然不知所措。 她明明记得自己已经因为突发的心脏病死了,还遗憾着没有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眼角似乎还有不甘心的泪水,怎么好像做了一个梦似的,转眼就到了另一个地方。 稍微动了一动,觉得手上触感不太对劲儿,抖抖索索的举起来一看,才经历了死而复生的某人差点尖叫起来。 这、这、这不是小朋友才有的白嫩嫩小肥手吗!她什么时候缩水了? 咣当,一声巨响,吓得她一抖,循声望去,一个形容憔悴络腮胡子的中年大汉颤抖着从一边扑上来,想要抱起她似乎又不敢,那声巨响正是他不小心把茶壶从桌上扫下的声音。 “苍天有眼,苍天有眼,老天爷,我吴老虎谢谢你了!” 吴老虎,多么像土豪劣绅的名字。还来不及说点什么,自称是老虎的男人就大呼小叫欣喜若狂的冲出门去,那声音洪亮得简直可以直冲九霄:“大夫,大夫,我女儿醒了,她醒了!” .......... 虽然大脑还是一片混乱,也没有什么丫头或则哭泣的美妇人抹着眼泪说什么“太好了,小姐”,综合这突然缩水的身体以及屋子里的陈设家具,还有之前住院时无聊看的大量小说来分析。 她,估计是穿越了,还变成了一个不超过五岁的小朋友。 到底是上天很仁慈还是上天想和她开个玩笑? 突然想到男人的名字,不禁打了个寒颤,那什么,该不会真是乡下地主山寨土匪吧。古代普通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其实挺惨的,作为一个古代女人更是惨上加惨。顺利一点十五六岁嫁人生一堆孩子,每天带孩子做饭收拾家务晚上还得缝衣服做女红。没有电视没有电灯更别说逛街看电影,究竟是谁说穿越好,好得不得了?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狠狠的在脸上小捏了一把,仔细的看看屋内,绝对不是穷人家的摆设。她对古代家具没研究不知道这是哪朝哪代,总之,像现在这样疑似借尸还魂的情况,还是保持沉默装傻比较好,她不想被当成妖怪给浇黑狗血更不想被活活烧死——古代人民很迷信的。 杂乱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一个白头发的老人被那个胡须男几乎是拖了进来:“大夫,我没骗你,小女真的醒了!” 大夫看到床上的小女孩一双眼睛看着自己时不禁倒抽一口凉气,心里疑惑,明明是只剩最后一口气的病人,她怎么就会醒了?某非是自己误诊?不可能啊? “大夫,劳烦您快为小女诊脉!”满脸胡子的男人一把将他推到床前,自己小心翼翼的捧起她的一只手,声音沙哑:“爹就知道,你会好起来的。” 柔软的小手触到他脸上粗糙的皮肤,近距离之下可以看到他眼中全是血丝,想必之前他一直守在这个孩子身边吧。突然想起没有见到最后一面的父亲,当他看着卧病在床的自己时,也是这么小心翼翼无限酸楚的表情。 心下一酸,差点哭出来。 好吧好吧,不管是因为什么见鬼的理由才会发生这种只有在小说中才会见到的情景,她无耻的占据了别人家孩子身体的事实不会改变。既然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新活过的机会,就算再也见不到家人和朋友,她一定会珍惜这个机会好好的活下去。 “奇怪,令千金虽然脉象犹虚,却冲正平和,已无大碍。只要好生静养,应该没有大碍,想来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忍让大人痛失爱女.......”老先生摸着花白的胡子,啧啧称奇。不知何时也挤进房间的几个仆妇打扮的妇人也是擦眼泪的擦眼泪,念佛的念佛,直道“老天有眼”。 “真是感谢老天爷,我一定多做善事!明日,不,现在就去庙里烧香还愿!”看来是这个女孩父亲的男人扯开嗓子叫起来:“吴六,吴六,赶紧过来!” 外面一叠声的应着,都在闹哄哄的叫着吴六。 “老爷,我这就去给小姐把熬好的参汤端来,您也喝几口吧,好几天没吃没喝了。”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子说。 “对对对。”他轻轻的用袖口为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声音温和,一点也不像刚才那个又吼又叫的男人了,“孩儿啊,你可真是吓死爹爹了。” 不做声生怕露馅儿,反正她是身体虚弱的病人,默默打量屋子里的人,她们的穿着还有服饰都不像是普通小老百姓。貌似这还是做官的人家,刚才听见大夫称呼大人。 ——照这个发展套路来看,似乎是种田路线。种田,也不错啦。正好她看了不少种田文。 “小姐,喝点汤先暖暖胃。” 好几双手把她扶起来靠在枕头上,小心的擦了脸和手,热气腾腾的汤用勺子送到嘴边,还有端着手帕脸盆漱口被子的人在旁伺候,第一次见识这种做派的某人被结结实实的震撼了一把,稀里糊涂的被胡须叔叔灌了一肚子汤,手脚也有了点暖意。 “再躺一会儿,爹爹陪着你。” 重新躺下,有人在房中放上了暖盆,还在被子里塞进了暖炉。胡须叔叔一下一下的轻轻拍打着她,目光中满是慈爱。 ........有钱人的种田真是不错。难怪大家都喜欢种田。她迷迷糊糊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强调,这是小说同人小说同人小说同人,电视剧什么的,退散吧。 虽然咱很哈那位卷卷头的表哥,作为原著党,实在是........ 新文前期乃是井喷期哟!绝对日更,日更,心中充满了对小李叔叔满满的爱。 2 2、第一章 ... 种田文里的女主到底应该做些什么才符合正常事物的发展规律? 按照一般套路,她首先要确定这是什么朝代上面是谁在当家作主,万一遇到明朝末期又生活在帝都岂不是大大倒霉。然后再看看家中人员构成结构,有没有二夫人三姨太,以免有互相厮杀后宅争宠事件发生。最后还得瞧瞧经济情况如何,是富甲一方还是小有家产,要是碰巧遇到是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人物也好早做应对。 作为一个借尸还魂的二十多岁女性,尽管上辈子因为先天心脏不好长期住院,不过基本的常识她还是有。经过几天小心观察,装睡偷听分析其他人的对话,她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肉身姓吴,闺名卓乐,芳龄五岁。是那位吴大人唯一的千金没有兄弟姐妹。 第二,吴家小姐年幼丧母,父亲大人现在是鳏夫一只,似乎无意续弦,于是家中除了仆妇丫鬟之外,并没有小老婆如夫人通房丫头之类的存在。这一点让她对这位吴大人的好感上升了至少三格。 第三,吴大人出身草莽,早年在江湖上也很有名气,因为喜欢上了一位官家小姐,也就是吴卓乐的娘亲,才毅然投考武举,打了无数胜仗封号平西大将军——听到这个封号她差点喷出水来,幸好不是平西王,他也不叫吴三桂。 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看衣饰穿着好像有些像宋代或者是明代,但那些有点诡异的发型又不太符合记忆中的印象。不知道年号,不知道皇帝的名讳,她又不是考古专家可以从家具装饰上就分析出具体年代。不过还好,至少不是清朝。她已经受够那些阿玛和阿哥的套路了。 综上所述,吴家小姐家境不错,家中人口单纯,老爹爱如珍宝一点都没有重男轻女。就算是种田文,那也是高起点,美满幸福得很。看来老天爷果然是补偿她上一辈子没做坏事却早夭,给了她第二次美好人生。 上一次人生虽然只活了二十一年又长期卧病在床,可她也不算过得不幸,有一个很爱她的父亲,很多关心她的好朋友,唯一的遗憾也就是母亲在她十三岁那年因病去世。这一点倒是和吴家小姐一样。如此一想,倒是对吴家父女两人多了几分亲近之感。在这里已经呆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再怎么样也慢慢的接受事实认清形势,自己是不太可能回去了——尸体恐怕都火化下葬,回去也没用。 从现在开始,她就是吴卓乐。她会好好珍惜第二次人生,认认真真的活下去。 心里还是很思念再也不能见面的父亲和那几个好朋友,不过吴卓乐伪小朋友还是不得不承认,这里的生活比起以前来实在是高出了很多。不说其他的,光是一个没有心脏病困扰的健康身体,就足够让她高兴好久了。至于其他有钱人的高级享受倒还在其次。 作为一个年方五岁的将军小姐,她还不需要学习绣花写字画画,当然也就免去了不识字导致身份暴露的困扰。就算是偶尔言行举止有什么和以前不太一样的地方,大家也都很宽容的用大病初愈这个理由来帮她开脱了。五岁小朋友,只要每天吃好喝好玩好,不要突然冒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语言,被当成借尸还魂的妖怪可能性不大。 在床上静养了好久,她终于可以获准下床走动,一直小心翼翼守着她的吴大人也放下了心,不再寸步不离的守着她,嘱咐身边照看她的丫环奶妈们好生伺候,据说还是皇帝特批他休息了几天好照看女儿,现在女儿没事,自然得销假上班去。吴卓乐弄不清楚他究竟是什么官职,似乎是太尉。太尉到底是什么级别,对不起,她没有概念。 现任的父亲大人似乎官职不低,财产不少,这一点光从她闲逛时看见的宅院占地面积就能看出来。不说那些层层叠叠的院子房屋,光是偏北的一大片园林就足足比得上一个小型公园。里面有很多一看就知道给小孩子玩的东西,秋千啊木马啊之类的,不得不感叹吴大人还真是疼爱自己唯一的女儿。 怎么形容现在她一天的生活?总之就是尽情的玩,尽情的吃,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各种各样没见过的精美小玩意儿和吃食流水一样的送到她房间里,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大堆丫环仆妇跟着围着,想做点什么根本不用说话,动动手指头就有人立刻准备好送上来。以前看书时惊叹那些古时的世家名门奢侈的做派,现在换到自己身上体验一把,除了“将军府好,有钱人好”这种想法,真的也没有其他能形容此刻心情的话了。 这还不是红楼里描写的那种世家呢,身上穿的的绫罗绸缎,每天吃的虽称不上山珍海味,那也是现代绝对吃不起的好东西。至于那些出行和起居,天知道卓乐同学是动用了多么强大的自制力才没有像一个土包子那样失态。 到有钱人家种田什么的,真是太幸福了。 吴大人不管多忙多累,每天也要陪着她吃饭,超级有耐性的陪她说话一起玩一阵子,和他粗犷外形根本不相配的温和。就是吴卓乐自己装小朋友比较痛苦而已。不过一想到自己占据了他女儿的身体,再加上以己度人,天底下疼爱儿女的父母心都是一样,倒也不是敷衍了事,暗自下定决心把他当做亲人好好孝顺,也算是成全了自己对无法见面父亲的一番思念之情。 最开始卓乐还担心会不会被押着读书写字学绣花,后来装作无意的去问吴大人,他哈哈大笑着说:“孩儿,女子无才便是德,学那么些劳什子做甚。莫非想和你娘一样也当才女不成?爹爹便是粗人一个,虽然识字却也不会吟诗作对,一样和你娘和和美美。要我说,你身体不好,应该好好习武才最要紧。读书作诗倒不是不好,等你长大些再说吧。” 吴卓乐眨眨眼睛,努力模仿小孩子说话的口气:“那,孩儿听奶妈说女子都要学做缝纫........” 吴大人很豪爽的一挥手,也不在乎在小孩子面前爆粗口有什么不好:“放屁,不要理她。我吴老虎的女儿不学舞刀弄剑反倒整天绣花写字,那还成什么样子。” 说到这里,看见女儿睁着一双圆圆的乌黑眼睛看着他,不知是听懂还是没听懂,觉得自家女儿实在是可爱得很,一把将她抱起来,在脸上狠狠亲了一口,笑眯眯的问,“怎么,卓乐是怕日后找不到好相公么?放心,爹爹最讨厌那些满口之乎者也的穷酸书生,等你长大了,一定帮你找一个年轻英挺武艺高强的少年侠士,江湖中人才不稀罕什么缝衣服绣花。” 卓乐巨汗,那啥,吴大人,您好歹也是朝廷里的大官,怎么说话还和行走江湖时候一样啊?拜托她才不想嫁什么武林中人呢!根据她的记忆,一般谈论到这个话题少女们都要假装羞涩才对,不过她还没忘记现在自己是小孩子,从自小丧母来看,不可能明白。于是装出一脸懵懂的表情,扯着他的手玩秋千去,把这个话题转开了。 一转眼,一个月就已经过去。除了因为饭太好吃长胖一大圈,走遍了这座将军府上上下下之外,卓乐还是没有搞明白现在究竟是什么朝代。古时候对皇帝的敬畏那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她总不能随便找一个人问,喂,现在的皇帝叫啥名字吧。再加上她整天都呆在后宅里被一群丫环奶妈寸步不离的跟着,除了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似乎也没什么其他可以做的事情了。想去吴大人书房里翻找一下,看看有没有年号之类的线索吧,很可惜,她只认识标准简体字,小篆行书之流就和甲骨文没区别。有心想从丫环嘴里套点话出来吧,古代人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没有普及义务教育,身边的丫环除了一个叫绿袖的稍微认识几个字之外,其他的都是文盲。 卓乐有点郁闷了,最开始的新鲜劲儿一过,她就开始感到无聊空虚,非常的想家。悲哀的是还得小心不让其他人看出来——五岁孩子整天吃好喝好还闷闷不乐,不是怪事吗?这个年纪正是应该不知忧愁大玩特玩的时候,不过要一个其实已经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抱着木头玩偶风车九连环之类的东西还要玩得津津有味,实在也是有点为难她。 她现在还特别希望吴大人找个人来教她读书写字,至少每天也有点事情可做啊。痛苦的是这个宅子里的小孩子似乎就她一个,害得她想找点借口说“啊隔壁的谁谁都会识字了好羡慕”都不可能。 吴夫人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早去世,要是你在的话,起码还会有点女人上门来聊天喝茶八卦解闷,现在一个大男人拖着一个小女儿,都没有什么同阶层的夫人小姐做客,太寂寞了......... 吃了早饭之后,卓乐百无聊赖的坐在庭院里的秋千架上发呆。因为怕被发现奇怪的地方,她很少和丫环们聊天——真要聊也不知道有啥好说的。之前也梦想过整天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不用上班挣钱该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现在才发现,富贵闲人的生活也不是人人都消受得起。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文化有追求的成年人,还要顶着这个五岁小孩子的身体装天真至少十年,想到这个她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别人种田都种得很快乐,只有她快被闷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小姐身子丫头命吗? 也不知道呆了多久,听见前院似乎传来吴大人的大笑声,隐隐还有其他人说话的声音,卓乐像打了鸡血一样站起来,激动无比,莫非是他带客人回来了?神啊,现在哪怕是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也好,她太渴望见到不一样的面孔了。 打定主意,卓乐立刻装出迎接父亲的架势冲了过去,反正也没人怪她没家教不文雅,她还是五岁的小孩子嘛:“爹爹!” 一群女人在后面追:“小姐,慢点跑,仔细摔了。” 一口气跑到后院门口,差点一头撞在来人身上,随即被吴大人抱起来,笑得很欢快:“李兄,这就是小女卓乐,上次见到她的时候还在吃奶吧。卓乐,快叫李叔叔。” “李叔叔?”卓乐看着那个明显是文官打扮的男人,奇怪的问。吴大人不是最讨厌书生之类的文官了吗?平时也很少带客人回家,今天看起来,他似乎和这位李叔叔很熟的样子。 来人二十四五岁年纪,面容俊美,温和儒雅,穿着一身青色的官袍,带着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文官官帽,见卓乐死死的盯着他倒也不以为怪,柔和一笑,声音清朗:“吴小姐,幸会幸会,在下李修平。” “我说李兄,对小孩子也这么一本正经的,真是受不了你们这些读过书的人。”吴大人一掌拍在他的后背上,冲着卓乐挤挤眼睛,也不管她听不听得懂,“孩儿,这位李叔叔是爹爹以前在江湖上结识的好友,别看他考中了探花,武林中可是赫赫有名,大家都尊称他为小李飞刀。” .......... 哈? 卓乐有挖耳朵的冲动,一时没憋住,冒出一句话来:“小李飞刀?李寻欢?” “哈哈哈哈,看吧,连我家孩儿都知道你的大名啊!”吴大人笑得更开心了。 自称李修平的男人微笑摇头:“寻欢二字,不过是行走江湖时的称呼而已,吴兄切莫在他人面前提起,惭愧,惭愧。” 接下来他们好像又说了些什么,不过卓乐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大脑里一片空白。 这不是种田文吗为什么会有小李飞刀什么的的冒出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郁闷,昨天居然被抓去加班了,害得我没有能日更,今天送上很肥的一章。 原书中并没有特别指出是什么朝代,古龙大师的小说几乎都是模糊背景,于是我就也跟着模糊了。不会出现古代人说现代话的雷点,不过混乱一下官职或者是称呼风俗在所难免,还请考据党见谅,毕竟这不是严肃的历史小说嘛。 李修平这个名字我无耻的借鉴了安迪大人同人里的说法,小李叔叔以前可是在朝做官的人,不可能取寻欢这种一听就很那啥的名字啦,我寻思着可能是字或者号。 3 3、第二章 ...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吴卓乐遇到了一个改变她未来一生命运的男人。 这不是在开玩笑,卓乐很认真。什么,谁说她那颗小小的芳心瞬间就被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吸引不可自拔,改变一生命运难道就非得和一见钟情之类的狗血剧码挂上钩吗?她所说的命运,那可是真的命运来着。 好好的种田文瞬间因为某个人的出现,变成了前途未卜,疑似往武侠剧转变的不幸悲剧。 仗着是小孩子可以不用避嫌,卓乐假装天真无邪的爬在吴大人膝盖上撒娇,抓着他帽子上垂下的丝带玩耍,留意那位自称是李修平男子的一言一行,心里还抱着几分侥幸,万一只是同名同姓呢?万一历史上真的有一个叫做李寻欢的人中过探花呢,万一,呃,小李飞刀什么的只是他的绰号呢? 当然,卓乐自己也知道这种万一是多么的渺茫,既然她都可以在挂掉之后借尸还魂到不知名古代一个小女孩身上,这个世界其实是武侠小说的世界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托尔金老爷爷曾经说过,在人类生活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幻想的世界。搞不好这就是古龙大师的幻想世界。 吴大人也没有太在意她找机会赖着不走的行为,反而因为女儿亲近自己高兴不已,兴致勃勃满口李老弟李老弟的叫着,还命人取来了珍藏多年的美酒,你一杯我一杯的和他对喝起来。卓乐睁着一双圆圆的眼睛看着两个大男人喝水一样喝得不亦乐乎,不禁咬住了手指。 那啥,喝酒伤肝,对身体不好,小李飞刀据说是有肺病的啊! 成年人总以为小孩子不懂事实在是太好了。从他们的对话中,卓乐大概知道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那时候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还是个少年,吴大人自己则是凭借着一把金丝大盘刀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两个人因为某次行侠仗义结识,之后交情一直不错,直到吴大人进京做了官才改为书信来往。现在,李寻欢在今年的科举中由当今皇帝钦点为探花,也披上了一身官服,吴大人多年未见这位忘年交,便硬是将他拖回自己家喝酒。 “没想到啊没想到,不愧是小李飞刀,文武双全,不仅武艺了得,连文采都没几个人比得上!”吴大人像是自己中了探花一样,兴奋得不行,一个劲儿的劝他喝酒,“来来来,满上满上。” 李寻欢却只是摇了摇头,叹着气:“家父本来对此次殿试寄予厚望,只盼着我能高中状元也好光耀门楣,谁知........” “这个我也曾听唐大学士提起过,圣上本是要钦点你为状元,得知你是保定李园的子弟,不禁想成就一段佳话,这才将你改为探花。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大人哈哈大笑起来。 李寻欢微微一笑,似乎也抛却了那些烦恼,一口饮干杯中之酒,不再谈及这个话题。不过吴大人已经略有几分醉意,却不肯就此放过他,带着几分玩笑之意,笑吟吟的说:“兄弟,这可不是我一个人胡说。大家都说了,状元,榜眼,人人都可做得,只有这探花嘛,却不仅得看文采,还得看人品相貌。又焉知圣上不是赞叹你的风流洒脱,才故意将这探花之名与你。小李探花,小李探花,那可比什么小李状元小李榜眼好听多了。” 这一下,不仅是李寻欢哑然失笑,连本来满腹心事的卓乐都忍不住哈的一声笑出来。不为其他,只因为想到她曾经在某本书里看过的一句话——“比我有学问的都没我美貌,比我美貌的都没我有学问。”换到李寻欢的场合来看,他完全可以说比我武功好的没我有学问,比我有学问的没有武功好,学问武功都比我好的,不一定有我英俊。 不过,吴大人倒也不是胡乱吹捧,卓乐上辈子身体不好很少出门活动,最大的娱乐爱好就是蹲在家里看小说看电视。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看武侠小说,讲述小李飞刀故事的风云第一刀她当然有看过,不过看了太久记忆久远,很多情节都不大记得了。倒是瞄过几眼电视剧,唯一的印象就是里面扮演李寻欢的男演员真是俊美得很,古代人烫卷卷头脑袋上扎个蝴蝶结造型换一个人绝对会被活活喷死,他硬是穿出了一种美感。不过那电视剧虽然演员都不错,和原书情节未免也差太多,作为一个坚定的原著党,卓乐没什么兴趣,加起来半个小时都没看到。 眼前的李寻欢,自然没有烫卷卷头也没有扎蝴蝶结,一头黑得发亮的头发规规矩矩的梳好,用一根白玉的发簪束得整整齐齐。不过他的脸倒是和电视里男演员有三分相似,只是少了几分俊秀,多了几分英气,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眼角眉梢都透着书卷味,想来是因为长年习武的原因。即便是个男子,用眉目如画,鬓若刀裁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卓乐还记得书里说李寻欢的眼睛迷人得很,什么什么猛一看像是绿色,仿佛春天大地啥啥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他还年轻没有经历以后那些磨难的关系,春风大地啊宽容大海倒是没看出来,他的眼睛明亮得吓人,好像随时随地都蕴含着笑意,像是注意到卓乐打量的视线,回头温和的注视着她,像是在询问莫非他的举止有何不妥? 卓乐看了几眼,竟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默默低下了头。 李寻欢听见卓乐也笑出了声倒是有点诧异,小小孩童竟然也知道榜眼探花之意,又看到卓乐面容秀美皮肤白皙和吴大人并不很相似,倒是多看了她一眼。于是卓乐干脆把整个脑袋全部埋在吴大人怀里,心里直打鼓——坏了,记得书里的小李飞刀智慧也蛮强悍的,那么多人去陷害他骗他,硬是没让他上当。该不是他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吧。 吴大人大乐,摸着卓乐的头:“李兄弟,连我这小女儿也知道你生得好看,不好意思了,哈哈哈哈。” 李寻欢笑着说:“只是觉得令千金秀美可爱,不禁多看一眼,是我唐突了。” 吴大人听他夸奖自己女儿生得漂亮,更是乐得合不拢嘴:“那是那是,幸好小女酷似我夫人,要是和我长一个样儿,那还不生生恨死这个做爹的。哎,我倒有一个计较,你名寻欢,当年夫人在世时为小女取名卓乐。你寻欢她作乐,这不是天生一对么!可恨你们年纪差太多,要是能有李兄弟这般人才,才有资格做我的女婿——” 卓乐简直都要窘死了,真想用一个酒杯把他的嘴塞住,这做爹的人喝多了满口胡说八道也没有什么顾忌,实际上随便把她的名字告诉其他男人就已经很神奇了,她的奶妈再三嘱咐过,不能把自己的名字透露出去。就算这个男人按照古代标准都可以做她爹了,可是在人家面前说什么要把才五岁的女儿嫁给他之类的,您当他是萝莉控吗? 看过书的人都知道,李寻欢才不是萝莉控,他这一辈子爱的只有表妹林诗音而已。卓乐再可爱再漂亮,那还是一个小屁孩。 “吴兄,你喝醉了。这种玩笑还是少开为妙。”幸好李寻欢也没把一个醉鬼的话当真,要是卓乐大个十岁估计他还会尴尬一下,面对一个五岁连牙都没长齐的小奶娃,小李飞刀表示毫无压力。还很亲切的对着卓乐笑了一笑。 自从知道这是武侠世界,面前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卓乐就有点战战兢兢的,见他虽然毫无架子,年轻和蔼,也不敢很傻很天真的跑上去抱着大腿叫李叔叔。武林人士有危险,小李飞刀同志更是命犯天煞孤星,和他沾上边的没几个有好下场。珍爱生命,远离主角。她可不想让自己莫名其妙的卷进什么梅花盗百合盗一类的麻烦里。 “有、有何不可!”吴大人喝得太多,眼睛已经有点发直,舌头也大了,还死死抓住卓乐不准她走,“小、小女即将年满六岁,你、你也不过才,二、二十又三,十七岁而已,平常得很,平常得很!”说着还抓住他另一只手,死命往这边拖。 李寻欢哭笑不得:“吴兄,你真醉了。李某早已由家父做主定下婚约,你的美意,在下心领了就是。” “婚约?不要紧,男人三、三妻四妾很平常,只要你别亏待,亏待我女儿便是,做个平妻又、又如何!” 卓乐听得满头黑线,爹爹啊,你到底有多欣赏这位李叔叔,不惜让我嫁去做小老婆都行。再次庆幸她是不懂事的小孩一只,可以装出完全听不懂的懵懂样子。要是稍微大一点知道些,不羞愧欲死的跑去上吊才怪。 李寻欢叫来下人搀扶吴大人去休息,自己也告辞了,离开时看见卓乐还眼巴巴的看着他,眼中充满说不出来的好奇,想到刚才的事情也觉得好笑,顺手从腰间解下一块鱼形玉佩递给她,柔声说:“这个拿着玩吧。” 呆呆的捧着玉佩,上面还带着他的体温,卓乐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不胜感慨。小李叔叔你是好人长得也挺帅,不过咱对你也没什么太大的好感,为了避免日后惹上更大的麻烦,咱们还是就此拜拜,以后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好歹,我也算是更新了。这一章算在十二月十三号,十四号更新继续,说了要日更就绝对会日更。在另一文开V连着码了一万字的情况下依然记得爬过来撒土,那是何等森森的爱啊。 4 4、第三章 ... 卓乐还以为吴大人真的要打定主意把她和小李叔叔送做堆,不过第二天他酒醒之后表现得很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到底说过些什么事情,她这才大大的松一口气。 苍天,她和李大侠足足差了十七岁好不好,等到她长大可以嫁人,他都三十多岁了。尽管每天都很想念父亲,卓乐可没有所谓的恋父情结。 仔细想一想也真有趣,别人穿越武侠世界都是一来便腥风血雨主线剧情隆重上演,而她呢?记得风云第一刀开始的时候李寻欢已经年近四十,一身是病的冒着风雪从关外回来,见到了他那个结义大哥还有一辈子深爱的女人林诗音。按照现在他的年纪来推断,那至少也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大家都小李探花小李探花的叫着,实际上真没人见过他做探花郎时候的样子。卓乐好笑的想,她也算是大饱眼福了一回。 本来还有点担心吴大人会不会因为和他结识惹来什么麻烦,可是转念一想,书里可没说他做官的时候惹出过乱子。再是名满江湖的大侠,李寻欢好歹也是世家子弟,书香名门,不可能做出有辱家门的事情来。“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可是很不得了的光辉事迹了。要知道古代要想中个举那是难上加难,更别说父子三人都考全国联考第三名。好像李寻欢的哥哥还有父亲就是因为没能中状元觉得很不开心,郁郁而终。卓乐真想诚恳的说一声:知足吧您,这样的儿子,别人羡慕都羡慕死了,您还觉得不够呢! 当然,最后李寻欢因为感情受挫不惜把整个家产全部送给表妹做嫁妆,自己只带了一个忠实的仆人远赴关外,李老爷泉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活过来——你这个败家子哟! 吴大人武林出身,和朝内那些官员好像都只是泛泛之交没几个真正谈得来的朋友,好不容易遇见一个以前的好友,闲暇时刻一起喝喝酒谈谈天,比划一下武艺倒也心情顺畅。作为他现在的女儿,卓乐也不想让自己这一辈子的父亲整天无聊。反正要不了几年李寻欢就会辞官回家,和他们再无干系。江湖中人的小李飞刀很危险,不过在朝做官的李修平李大人却安全得很。看他笑意柔和文质彬彬的书生样子,真的很难想象这个年轻人就是名满江湖的小李飞刀。 小孩子的生活是很无聊的,明明是一个大人却要装成小孩子整天做懵懂状,更无聊。自从得知这竟然是一个有武林高手有大侠有神功的世界后,卓乐就经常在心里对不时上门做客的李寻欢腹内天马行空编故事。李寻欢不知道这个安安静静的小女孩在脑补他和林诗音啊龙啸云啊还有阿飞啊一堆人的恩怨情仇,每一次上门都对她很亲切,时不时的会送她点东西。几个月下来,竟然也有小小的一个匣子。晚上等一个屋子里的奶妈睡了,卓乐就会悄悄的把那匣子从枕头边上摸出来打开玩赏那些精美的玉佩啊,扇坠啊什么的。 嘲笑她是财迷吧,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普通小老百姓,她哪有什么机会接触这些高级货。吴大人并不是没钱,可他的品味实在是不敢恭维,经常拿着那种起码有半斤重还镶满了各色珍珠宝石的金锁笑嘻嘻:“孩儿,这是爹爹送你的礼物,快快带上。” 碍于不好意思卓乐勉强带了一天,脖子差点扭到,最后还是摘下来扔抽屉里了。所以还是这些东西好哇,又值钱,又漂亮,是女人都会爱不释手。 书里说李寻欢很会享受,从来不喜欢骑马也不爱走路,整天就爱坐车。看他随手送的这些东西,即使再没眼光也能看出不是一般的饰物,做工精美质地上乘不说,搞不好还是什么古董文物很有点来历。小李叔叔你真是有钱人,品味也很好,出手还大方。 家世好,有钱又有权,武功高强,还会画画写诗弹琴下棋,人长得英俊,脾气温和没得说,至少他和吴大人往来这些日子,不管什么时候都是温文儒雅,即便是下人他也总是很有礼貌,卓乐的几个丫头都在偷偷的暗恋他,以为卓乐小不懂事,经常几个人聚在一起羞红着脸互相取笑。卓乐假装专心的喂鱼抓鸟,其实听得暗暗好笑,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天下十五六岁少女们谈论的焦点永远都是帅哥呢。 “唉唉,做人太完美了总会遭老天爷嫉妒呀。”想到这里,重新睡回床上,卓乐自言自语的轻声说。 转眼之间已经是秋天,天气渐渐变得寒冷起来。这一天是卓乐六岁的生日,虽然都说不要给小孩子办什么寿宴以免她受不起折福,爱女心切的吴大人还是决定小小的为她办一个家宴庆祝一番。说是家宴,其实吴家也就只有他们父女二人而已,吴夫人娘家似乎也人丁稀薄,只她一个独女。所以最后在桌子边上看见了李寻欢,卓乐一点也不惊讶。 “李叔叔。”乖乖的上去问好打招呼,毫不意外的从他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紫檀木匣子,卓乐当着他的面拆开一看,笑得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线。卓乐属狗,里面是一个白玉雕刻而成的小狗,似乎并未多做修饰,而是玉天生就类似犬型。握在手里只觉一团温润,细腻无比。卓乐拿在手上反复把玩,爱得不行。 “又让你大大破费,寻欢,你也太大方了,这块玉,再怎么看至少也值几千两银子吧!”吴大人为他倒满一杯酒,“她一个小孩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好的东西。” “玉最能养人,卓乐自小身体不好,把这块玉佩在身上,好处不少。” 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炫耀或者提及这块玉得来多不容易。看卓乐还在摸了又摸,喜欢得不知怎么样才好的样子,心里也暗自高兴。他对待朋友向来诚恳,以心相交。无意中得知卓乐因为早产自幼便大病小病不断,费劲心思才找来这块千年古玉,虽然不至于百毒不侵,至少也对胎里寒大有裨益。别说是几千两银子,就是几万两银子别人也未必肯卖。 卓乐和他其实没有说过几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他,偶然遇到也都是装不懂事的小孩子。要说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总想着要是和他相熟,总会不忍心看着他因为情关难过,十年间颠沛流离。倒不如大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谊,也比到时候干看着着急强。她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普通人,自顾不暇,哪来的神力去扭转乾坤改变别人的命运,要是突然冒出一句“李叔叔,日后若是遇到一个叫做龙啸云的男人,一定不要和他结拜为兄弟,也不要带他回家。”不被人当妖怪才神了。 话虽如此,听到他语音清朗,就像是一个关爱的长辈一般称呼自己的名字,卓乐很是感激。这个身体虽然因为自己的缘故再度活过来,却老是咳嗽体寒,现在也才十月的光景,就要穿夹袄了。手里拿着这块温玉,只觉得从手心到胸口都暖洋洋说不出的舒服。稍微一想就知道,这绝对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再一想自己和他无亲无故,不过是一个友人的女儿,他就能这样尽心,心下又是一叹。 看他笑容温润,灯光之下一张脸莹白如玉,谈笑间神采飞扬,说不出的潇洒风流,卓乐觉得只能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八个字来形容他,一时间竟然难以想象十几年后他形容憔悴满鬓风霜的样子。到底是要多大的痛苦才能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侠士变成一个肺痨缠身的中年男子?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看不破........”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电视剧里主题曲的头一句旋律,当时听的时候只觉得毫无感触,现在面对面的看着李寻欢与吴大人把酒言欢笑意盈盈的样子,真觉得这句歌词用来概括他的一生再贴切不过了。 唉,命运这种东西,岂是说改就能改的。只能叹息造化弄人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拼死拼活,终于赶在十二点之前把这一章发出来了,字数有点少,明天会补上比较肥的一章。 5 5、第四章 ... 时间过得很快,发现自己穿越的惊恐之情犹在,转眼间秋天就要过完,天气日益寒冷,院子里的几颗树叶子早就掉光,花花草草也一番萧瑟的景象。卓乐待在这座空荡荡的大宅子里,只觉得寂寞得快要发疯。此刻她还真的吃饱了撑着的希望吴大人有其他女人——好歹也有点打发时间的事情可做啊。 不是说吴大人不关心她对她不好,一个父亲可以做的他都尽量做到了。问题在于他早上很早就要出门去上朝,下午貌似还得去城外的兵营里办公,临近年底请客喝酒的事情也多了,基本都要晚上天黑之后才能回来。有时候他回家太晚卓乐已经睡下,他也会轻手轻脚跑来看卓乐有没有踢被子或者屋里的火盆生好没。每一次这种时候卓乐都会想到自己的父亲,同时也觉得吴大人真好。所以,不管怎样她都会好好做他女儿,全心全意的孝敬他,某种意义上,她算是让吴大人失去了真正的吴卓乐,她要连同自己父亲的份一起,加倍的回报这份父爱。可恨她的心智虽然已经是完全的成年人,身体依然是个小孩子。孝敬父亲可以做的事情她好像一件都办不到。唯一可以做的不过是学着丫环的样子,象征性的为他锤锤肩膀捏捏腿,就这样吴大人也乐得不行,用胡子扎得她生痛,直呼“我家孩儿真是孝顺。” 不知道其他穿越到官宦人家的女主角们是怎么适应生活还自得其乐的,反正卓乐只觉得每天无聊都都要睡着了。按照道理说六岁的女孩子应该可以学习做一点简单的女红,卓乐就不止一次的看见家里的小丫头们在奶妈和仆妇的教导下学着穿针捻线打结子,可惜,吴大人宠她宠到不行,从来不要求她去学这些东西,下人们又不是吃撑了没事做,谁愿意去劳烦这位当家老爷的眼珠子。别说是教她了,连针都不肯让她碰一下,唯恐扎伤了她没法交代。家里的庭院走廊她早就逛腻了,自从到了这里已经四个多月,她竟然连前院都没有去过。回想看小说电视,那些千金小姐们身边就一个贴身丫鬟,动不动就可以悄悄溜出去玩。卓乐看着寸步不离跟着自己的四个丫鬟还有两个奶妈,只想翻白眼。她还不是什么名门世家的小姐,只是一个将军的女儿呢。由此可见,小说电视多半都是胡说。 这个时候,李寻欢李叔叔的存在就显得弥足珍贵。偶尔也会有客人上门拜访,吴大人当然不可能让自己六岁的女儿出来见这些和他一样大大咧咧的武将粗人。只有这位文文雅雅的李叔叔上门时,吴大人才会把她放出来见客——卓乐觉得他根本就是把李寻欢当自己兄弟了,一点都不见外。说来也奇怪,吴大人胸无点墨,既不会吟诗作画也不会下棋弹琴,就是和李寻欢很谈得来。卓乐寻思着大概因为他们都不算是完全的官场中人,有一半算是江湖人士,身上都有一种洒脱不羁的味道吧。 偶尔一次,吴大人有急事出门去了,剩下李寻欢一个人呆在书房等他回来。他倒也真没把自己当外人,拿了一本书看起来。卓乐眼巴巴的看着他手里的书,心里大恨,好歹上一辈子自己也是个大学生,到了这儿之后反倒是变文盲了。去世的吴夫人挺有学问,书房里的书大多都是她留下来的,要是她识字的话,没事看看小说杂谈什么的打发时间一下也好啊。 像是感应到了她的视线,李寻欢放下书本:“怎么了卓乐,有什么东西想要吗?” 卓乐吭哧吭哧了半天,她真有点畏惧这个武林高手,谁叫小说中的李寻欢给她印象太神了,天知道会不会被他看出来自己和一般小孩子不同,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开了口:“李叔叔,卓乐.......卓乐想识字。” “想识字是好事,大可以去告诉你爹,为你请一位夫子就是了。”李寻欢笑着说,他对她一向都很有耐性有问必答,从来不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而不耐烦的敷衍过。有时候卓乐觉得这倒不是他喜欢小孩,而是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态度——从不自恃甚高而看不起别人,就算对方是个小孩也一样。 卓乐垂下眼帘,慢慢的用鞋尖搓着地:“爹爹不愿意让我读书识字,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李寻欢本来是存了几分玩笑之意,想和卓乐说笑一番。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觉得卓乐文静沉稳懂事得有点过了头,不太像一般小孩那样顽皮任性,心想大概是因为幼年丧母的原因。因为和吴大人相交甚深,对她也存了几分长辈的关爱之意,每次上门做客见到她都会尽量说些趣事好让她展颜一笑。现在见到她一张小脸似乎真有烦恼神色,便收起了闲谈的心思,认真的说:“如果真想读书识字,我帮你说去。女孩读些书明白些道理总是好事。世人都道女子无才便是德,简直荒谬可笑之极。” 说到这里,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六岁的小孩谈论这种话题,对方多半听不懂,不过看见卓乐深以为然连连点头,心里好笑,暗道吴兄武人一个最不喜读书,偏偏生下的女儿和他一点也不像。看她年幼早慧,难道日后真会成为一代才女?因思及才女,突然想到远在家乡的表妹林诗音,嘴角不禁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卓乐见他眼神突然转为柔和,唇边含笑,先是有点惊讶,随后明白了,全天下能让堂堂小李飞刀露出这样表情的人,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爱了一辈子的林诗音。凡是女性,对传说中的美女都是好奇的,差点忍不住问出来,幸好临时记起自己还是六岁小朋友,假装对桌上的砚台产生兴趣,摆弄那个去了。 李寻欢想了一阵离开家乡时表妹临别相送,梅林里衣带飘动清丽脱俗的情形,暗暗叹了口气,要不是因为她还要为去世的父亲守孝三年,他们早就已经成亲。虽然有父亲和她带来的老仆照料,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心高气傲的表妹身边没有自己开解,只怕也是终日郁郁寡欢吧。一转眼看见卓乐正趴在一张椅子上专心摆弄砚台,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走神。明知她年幼不会懂得这些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顺手拉过一张纸,也不唤人,自己开始研磨:“反正闲来无事,不如我教卓乐学写自己的名字可好?” “好!”装作很开心很兴奋很萝莉的样子拍了拍手,卓乐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暗自作呕,这种可悲的日子要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现代人没几个会用毛笔写字,李寻欢倒是有耐性,手把手的教她握着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吴卓乐三个大字。卓乐歪着头看了看,问:“李叔叔,你的名字怎么写的?” 李寻欢也没嫌弃她麻烦,又握着她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李寻欢”三个字。卓乐学着他的样子抓起毛笔,歪歪扭扭的照着葫芦画瓢,于是在挺拔秀美的李氏字体下面,出现了狗爬一样惨不忍睹的同样六个字。卓乐囧着丢下毛笔,小孩子的手不好用力,这比她想象的还烂一万倍,丢人呐。 显然教她写字的人不那么觉得,拿起这张鬼画符连连称赞:“卓乐真是聪明伶俐,第一次学写字就这么好,比我小时候强多了。” 嘴角一抽,李叔叔在说笑吧,就她着破水平和他比?卓乐坚决相信能中探花的人六岁时候写字绝对比自己写得好,不过还是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低下头做羞涩状。看来李大侠也是第一次教小孩子写字,见学生很聪明,于是兴致大起,又教了了她好几个字怎么写。卓乐恨不得立刻就能学会识字,做睁眼瞎太痛苦了,不过好歹还是记得小朋友没那么热爱学习,大概学了小半个时辰就假装不耐烦开始走神。李寻欢摸摸她的脑袋,再次称赞了一阵,叫来跟随她的丫鬟带她下去洗手洗脸。卓乐心想,怪不得在后面的书里叶开很厉害,原来李寻欢还是个好老师,实行快乐教育,绝对不打击学生的自尊还有自信。 李寻欢果真说话算话,等吴大人回来之后向他提起卓乐聪明伶俐是可造之才,不教她读书识字可惜了。吴大人听后想了一阵,叹息着说:“我又焉能不知卓乐是个聪明的孩子,自从她大病一场险些丧命之后,好像突然又聪慧了许多,有时说话做事简直就像是大人一般。正因为如此,我才怕她........自古以来,女孩子太聪明了,心高气傲想得太多就不长命,我倒宁愿她不聪明,平平安安过完一生。” 李寻欢沉吟片刻:“吴兄,你说的话我也明白。不如这样吧,反正我这官也是闲职,左右闲来无事,再加上早年多受你照顾。如若你不介意,卓乐开蒙一事,便由我来教导。虽不敢说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教她识几个字念几本书却是不妨事。只要自小教导她学会心胸开阔,便是多读几本书也不必担心她会动不动悲秋伤月,犯那书呆子脾气了。” 吴大人一听,正中下怀,拍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其实我早有此意,只是不好意思张嘴,既然如此,就让卓乐拜了你这个师傅。学不会小李飞刀,学学你的风流文采那也是好事。” “听吴兄的意思,莫非还想让卓乐练武不成?”李寻欢惊讶的问。 “练武强身健体总是好的,日后嫁人也不怕被欺负,哎,寻欢,我可没有说要你教她武功。这件事情,卓乐要是不愿意练武,就算是小李飞刀我也绝不愿意勉强她学。”说着,吴大人顺手拍开一罐泥封好的酒,“来来来,这一杯,就权当谢师酒了!” 于是,在卓乐毫不知情的时候,吴大人就为她找了一个全天下多少人求之不得的武林高手.......教她读书写字。天知道第二天卓乐看见他出现在书房的时候,心里叫了“这是浪费!杀鸡焉用牛刀!”足足一万遍。 被人知道竟然要小李飞刀来教识字念书,绝对会被无数崇拜他希望拜他为师的家伙们罩布袋的啊!这、这故事的情节走向越发诡异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男主是谁,文名不是已经说明一切了吗? 至于他们相差十七岁完全没有压力,女主她本来就是二十多岁的人,只是穿到一个小孩子身上,她的心理年龄和小李叔叔没多大差距。就算是单看生理年龄,她二十岁的时候小李叔叔三十七岁,也不是很离谱啊。古代老夫少妻的多了去了。 表妹表哥配对什么的,原著里他们本来就没在一起,绝对不是我拆CP。 不会黑原著任何一个人,不会因为自创的女主去贬低林诗音,也不会因为很喜欢小李叔叔拼命的吹捧他美化他。 请大家不要着急,慢慢的看下去吧,我更新的速度还算不错。 6 6、第五章 ... 希望读书识字的美好愿望最后惹来这么一尊大神,卓乐始料未及不禁在心里叫苦连连。她一点也不想和他单独相处培养感情,即使她真的觉得李寻欢是个好人。问题在于她不想被卷进奇怪的事件里面,要是他只是李修平,一个普通的学士,她当然会为有机会亲近国学兴奋不已。可他是谁啊?他是小李飞刀来着,江湖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看过很多武侠小说和武侠片,卓乐总结出和主角扯上关系最后都几乎很惨——除非你是女主角。 显然她没有做女主角的命,连女配角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一个“友人女儿甲”的路人身份。要是长期相处下来有了感情,她忍不住说出他以后的事情怎么办?她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种田不是救世主。李叔叔爱管闲事有又圣母倾向还是女性杀手,没有阿飞一样的武功保命跟着瞎搅合估计会被玩儿死。她还是离他远一点保持距离比较好吧。 这算是自私吗?大概吧。可是经历了一次死而复生,卓乐很爱惜这条小命,她还想好好活着结婚生孩子孝敬吴大人,弥补上一辈子因为身体不好什么都没有经历就死掉的遗憾。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小女孩,即使有心也不知道怎么才能让李寻欢不那么悲惨。 要知道,神棍不是那么好当的,而且神棍的下场基本都很悲惨。她不想做预言帝。古代人民对付妖孽的手法她可不想体验一次。 然而,小孩子只能乖乖的听从父亲的话,更别说卓乐发誓要低调做人,做不出地上打滚要求换老师的行为。而且对方还是探花兼学士,教你一个小屁孩读书简直就是抬举,少不识好歹了。心中纵有万般不愿,卓乐还是规规矩矩行了拜师礼,每隔两天的接受来自武林高手的文化课教育。 这一下她才发现,人家能高中探花也不是吹的,满腹诗书啊那真是。教小孩子识字而已,也能说得头头是道引经据典却不故作深奥。卓乐本来的抵触情绪总是在他的一个个有趣故事里慢慢化为乌有,听得欲罢不能——李叔叔您的口才也是一流,天南地北的奇闻异事加上历史典故,上电视去讲学都没问题。没过多久她就完全抛弃了成见,天天搬着小凳子坐等李叔叔上门授课。没办法,生活太空虚没电视看没网上,有人讲故事那也是好的啊。 这边学生学得很起劲,做老师的人也挺惊讶。李寻欢没教过小孩子念书,最开始还犹豫卓乐年纪太少,可能会听不懂或者没兴趣。不料她真是聪慧无比,预备讲两个月的三字经半个月就学完,开始讲论语,她也听得很有兴趣。每天练完字之后扭着他不放非要听史记和山海经。最初的时候李寻欢怕她听不懂尽量往浅薄处说,不料却被她抱怨看不起小孩子。后来慢慢的越讲越深,第三个月的时候已经在讲诗经了,她依然听得很专注,时不时的还会发表一点见解,尽管都是小孩子的童言童语,却也有几分自己的见解。李寻欢又喜又惊,莫非卓乐真是天资聪慧的才女?都说名师出高徒,可要遇见一个聪明的徒弟,做师父的心里也会暗自欢喜,然后更加尽心尽力的传授徒弟。 这些事情他都没有告诉吴大人,有一种说法,孩童幼时太过聪慧会早夭,他面上不露心里也在默默担忧。因为他的兄长便是自幼享有才名,心高气盛,未中状元郁郁寡欢,未满二十就病故了。有了这件事在前,他打定主意要好好教导卓乐,定要让她一生平安无忧,甚至有想过要不要等她长大一点后传授她武艺强身健体。 可惜卓乐不知道李大侠的心理活动,只是奇怪为什么他教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有时候根本没把她当一个小孩子,还正儿八百的和她探讨起人生的意义来。可以理解,卓乐已经很努力的在装小孩子,可成年人和真小孩之间的区别怎么都很大,何况卓乐并不是很好的演员,有时一高兴就会忘记目前的状况,说出一些六岁小孩不该明白的道理来。万幸李寻欢也没有什么和小孩子相处的经验,只觉得她很聪明,天生沉稳,再加上本来自己就是少年成名文武双全,才没有露馅儿。李叔叔不说,卓乐也不知道,还是高高兴兴的学习读书写字,听听故事长见识。要是她知道自己在李寻欢心目中已经被划为天才之类的神童,一定会哭笑不得——任何一个二十多岁的正常大学生回到六岁,都会变神童的好不好。 转眼间已是严冬,外面下起了鹅毛大雪。这一天又是授课的日子,卓乐安安静静的写了一阵子字,尽管还是不怎么样,至少已经能认出来写的是什么了。好歹也是有底子的人,一旦摸到了门路学起来就快,现在她基本上可以看懂一些浅显的书籍,就是那种龙飞凤舞的草书依旧无能。想到很快就可以摆脱文盲的身份,心里有点美滋滋的。 最开始吴大人还好奇的跑来观摩过几次,很快就没了兴趣,直呼“闷死了”。反正卓乐年纪尚幼,不用担心什么男女大防的问题,他也乐得躲到别处去清闲。有伺候的下人,知道他们不喜欢有人在一边打扰,都很识趣的在外面的屋子里等着传唤。所以书房里安静得很,一时间能听见窗外积雪簇簇落下的声音。 李寻欢就坐在一边的火盆边画画,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这样,除了正式授课时间,都是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互不干扰。卓乐写了一阵子手腕有点酸,便将毛笔放在笔架上,好奇的凑过去看。这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对李寻欢的畏惧防备之心大减,再加上他是自己的老师,心里不可谓不尊敬,就是脸上有点不好意思表现,总显得客气有余,亲近不足。不过李寻欢似乎也不在意,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真心想对一个人好,不管对方是什么态度,有没有相应的回报,他好像都不计较。 见卓乐伸头过来看,李寻欢笑了笑,微微侧过身去让她走近,还小心的把桌上东西移开,以免弄脏了她的衣服。卓乐看见一张偌大的宣纸上是一树墨色的梅花,越看越眼熟,忍不住“咦”了一声。 “你也看出来了?” “这不是院子里那颗梅花吗,真像。”歪着头看了又看,卓乐回头看着他,因为他一直不要卓乐叫先生,所以她还是叫李叔叔,“昨晚看到梅花还没看,想来是晚上开了,怪不得关着窗子也能闻到香味。李叔叔,写字写得有些闷,我们去看看那梅花可好?” “也好,踏雪寻梅,本就是一桩雅事。” 李寻欢没有拒绝,叫下人拿伞和披风来,给卓乐严严实实的包上,自己却只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衫,也不打伞,就和她一起往前院走去。卓乐看看自己粽子一样的身躯,再看看他在寒风中飘飘荡荡的单薄衣衫,羡慕嫉妒恨,有内功什么的真好啊,冬暖夏凉。 两个人和跟着打伞的下人一起站在雪地里,看着那株盛开的梅花,卓乐看雪也不是很大,就从伞下跑了出来,费劲儿的在雪地里走,想靠近去闻一闻那梅花。急得打伞的下人直叫唤:“哎哟我得小姐,仔细点,地滑摔一跤怎么办!” “没事,有我在。”李寻欢摆手拦住了他,含笑看着卓乐在树边又蹦又跳,想要去摘下最高那枝开得最盛的梅花,“卓乐,好好的,摘它做什么。” “我想把这枝梅花放到爹爹房里去。”卓乐皱了皱鼻子,“他成天喝酒,房里酒气熏天,让这梅花去换换气味。” “梅花开得正好,折下来岂不是可惜。还是让它这样开着好。”李寻欢一笑,“李园有一大片梅林,要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恐怕早就没了。” “不摘就不摘嘛。”卓乐看着他绝对称不上魁梧的身材,眼珠一转,“可是我放过这梅花,李叔叔总得给点彩头才行。” “你想要什么彩头,从我这里讹去的东西还嫌少么。”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 “我要那个,最高处的那朵梅花。不许你爬树也不许搭梯子。”小孩子适度的任性只会叫人觉得可爱,卓乐仗着自己现在的身体很无耻的耍赖——好吧,其实她只是好奇而已,大家都把小李飞刀传得神乎其技,到底有多神?认识他这么久从来看他都是文文雅雅的书生样子,实在很难把他和那个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联系在一起。 李寻欢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平时总爱听那些武林传闻,说要教你练武却又不愿。你当我整日都把飞刀带在身上不成。万一进宫的时候被搜出身上藏有凶器,那可是大罪一条。” 卓乐失望的哦了一声,很惆怅的叹了口气。她一向懂事,这样小孩子的模样可以算作稀有。李寻欢不忍让她失望,弯腰从地上抓起一小团雪,无奈的说:“练武本不是为了炫耀,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卓乐还来不及欢呼,只见他右手一扬,根本什么都没看见,嗖嗖几道破空之声,几米开外的梅树的一根树枝晃了一下,几朵梅花轻飘飘的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一起落下。李寻欢没有重量似的凌空跃起,接住了那几朵梅花,在半空中打了个转,另一只脚在梅树上轻轻一点,连一片树上的积雪都没有晃动,已经落在她的面前,朝她伸出手:“淘气鬼,拿去。” 卓乐看得目瞪口呆,这才是真功夫,没有吊钢丝,他是怎么用一团雪打掉五朵花的。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激动得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李叔叔,你真厉害!” “傻孩子,这有什么厉害的。雪大了,快回屋去吧。” 他不以为意,把梅花放进卓乐的手心,牵着她的手走上台阶,寒风中衣衫翻飞黑发飘舞,简直犹如画中人一般,说不出的好看。卓乐看着他的脸,第一次觉得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极品美男一只。她要是林诗音,一定也会喜欢他不喜欢龙啸云。 想到这里,心里微微一沉,有点不是滋味了。 小李飞刀,绝才惊艳,为什么他这一辈子就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不是种田文,真的。 7 7、第六章 ... 自从发现了李寻欢真的身怀绝技武功高强之后,卓乐很兴奋,打了鸡血似的晚上都要睡不着了。想想吧,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见那些演员飞来飞去,随手一挥就山崩地裂,比TNT还厉害,太假了。而真人武打电影拳拳到肉显得又很吓人。现在亲眼目睹了传说中的轻功和暗器,姿态优美绝对真实,怎能叫一个快被寂寞无聊伪装小朋友生活弄疯的人不激动? 李叔叔是个脾气很好很宽容的人,肯定不会对一个小朋友的好奇心发火对不对?所以偶然间“不小心”掉下一个茶杯或者撞翻一个花瓶,看他干净利落的一掀一提物归原处,完全可以理解的吧? 李寻欢显然知道卓乐在打什么鬼主意,不过就如同她猜想的一样,每次都装着不知道,满足她想要近距离观看武功表现的愿望。于是一开始卓乐还只是丢茶杯,后面就变成扔书本,扔毛笔,具体操作程序为大叫一声“李叔叔小心”,随后飞去一本很厚的书,看他身手敏捷的一把抓住,随便一抛,放回原处,便乐不可支连连拍手。其实这挺无聊的,不过李叔叔还是很有耐心的陪她玩。要不是想到礼貌问题,卓乐是多么多么的想丢刀啊剑啊之类的凶器过去啊——吴大人卧室里有很多这种东西。 不过“看李叔叔表演”的小游戏只持续了十天不到,就被吴大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向疼爱她的吴大人为此发了好大的火,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卓乐自知此举不妥,一句话也没说,乖乖听训。倒是当事人之一的李大侠看不下去出来劝解。 “吴兄,不过是和小孩子闹着玩而已,何必这么当真。” “就因为是小孩子才更要严加管教。你李叔叔练的武功不是用来玩耍哄人开心的玩意儿。别仗着他不责骂你就变本加厉骑到人头上去。那是你的长辈,先生!还不快给李叔叔磕头认错!” 卓乐是真被吓到了,吴大人身材魁梧面容凶恶,这般声色俱厉的样子足足可以吓坏任何六岁的小女孩。自我反省了一阵,也许江湖中人都把名声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既然吴大人大发雷霆,也许她的行为真的很过分,只是李寻欢人好不说而已。所以缩着脖子乖乖走到他面前,双膝一弯,委委屈屈就要跪下。 李寻欢是真把卓乐当成后辈来看,他少年得志又身出名门,尽管天生温和宽厚,也是自视甚高,绝非随随便便能给人家演猴戏的性子。要不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甚久又怜她懂事聪明从不任性,换成其他孩子,不说责骂,说不得拂袖而去再也不予理睬。 人只要对谁有了好感,不喜欢的举动也会变得顺眼起来。卓乐用这种小手段想看他显示武艺,他还觉得她总算有了几分孩童的天真,和自己也亲近得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客气文静得像十六岁而不是六岁。眼下看着卓乐一张小脸涨得通红,咬着嘴唇作势要磕头,急忙拉着她的手让她站起来:“吴兄,小事而已,用不着小题大作。卓乐身体差,吓坏她就不好了。” 吴大人又何尝不心痛女儿,只是他虽宠爱女儿,却不愿看见女儿恃宠而骄养成娇蛮无理的性子——现在就敢仗着李寻欢疼爱她把他当街头卖艺的,以后还不知道长成什么样子。见卓乐眼中含泪欲哭不哭,心里早就软了,只是嘴上还不肯放松:“孩儿,李叔叔乃是当世大侠,人人敬重,你若是想求他露上一手却也不是不行。可不应该这般无礼拿他当卖艺的戏弄。那是叔叔疼爱你不愿与你计较。要是遇到脾气急躁的江湖中人,管你是不是小孩,劈头就是一掌。你可明白?” 卓乐垂着脑袋,想起看七侠五义的时候白玉堂大闹东京,就因展昭被封为御猫,觉得伤了他锦毛鼠的名头。看来她的确是不懂事,自以为无所谓的小玩笑,其实却大大无礼。不过是李寻欢人好没吱声罢了,于是低声说:“孩儿知错了。李叔叔,对不起。” 李寻欢笑着说:“罢了罢了,本就是想哄她一乐,倒变成她的不是。不过想看看李寻欢是否虚有图名,吴兄再责怪卓乐,就是拿我当外人。长辈和小辈玩笑取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吴大人正色:“正因为不拿当外人,才要叫她敬重你。” 李寻欢见吴大人口气松了,遂转移话题以免他再拿此时做文章。他心性豁达,并不很把这事当真,摸了摸卓乐的头:“不就是好奇想看李叔叔的武艺么,吴兄,借你的佩剑一用。” 拿着吴大人的长剑,李寻欢来到外面的院子里。天气正寒,飘着小雪。他站定后拔/出剑来。朗声说道:“世人皆道李寻欢飞刀成名,吴兄,今日便请你评点评点在下的剑法,如何?” 吴大人哈哈大笑:“即使如此,今天我可要一览小李探花的绝世剑法了。” 李寻欢一声清啸,手腕一抖,舞出一个剑花,剑走轻灵,白衣翻飞,地上积着很厚的雪,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的脚步,身轻如燕踏雪无痕,大概便是如此。卓乐不懂武功看不出什么门道,只觉得他舞得真优美,不像是剑法,反倒是有点像在跳舞。一把长剑到后来已经看不清楚,只有一道雪亮的白光,游龙般在雪地上翻腾跳跃。天上的雪越下越大,越下越密,竟没有一片沾在他的身上,全部被激荡的剑气吹开,白雪红梅,在半空中飞飞扬扬,煞是好看。 脑海中不禁就出现了那首讲述舞剑的诗句:“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 李寻欢脚步一顿,纵身而起,长剑疾舞,将几朵被剑风吹下的梅花稳稳拖在剑身,含笑而立:“可惜,我却不是公孙氏,卓乐谬赞了。” 卓乐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把脑子里想的诗给念了出来,虽然经常暗赞李寻欢长得好看,可是当面赞美他是佳人什么的.........这算不算在调戏他啊?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幸好她披着萝莉的皮子,李寻欢再聪明也想不到那方面去。 “上次习字时念过一次,没想到你竟然就记住了。真是聪明。”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光毫不掩饰那股惊叹之意,卓乐默默在心里流泪,李叔叔,她真不是神童,作为一个前中文系的大学生,唐诗宋词还是能背下一点的。话说,这究竟是什么朝代啊?之前以为是架空可又有唐诗。幸好,幸好,要以为是她作的诗,神童的大帽子跑不掉,杜甫晚上还会来告她剽窃。 吴大人看得技痒,大手一挥接过剑去,纵身翻过走廊栏杆跳下雪地:“什么湿啊干的我听不明白,寻欢,你的剑法也不输你的飞刀。可惜世人都只知道小李飞刀,却不知小李飞刀的剑一点也不差啊,哈哈哈哈。来来来,看看哥哥我的剑法如何!” 他的剑法就和他人一样,很有个性。刚才李寻欢舞了半天的剑,地上积雪都没溅起一点,吴大人一下去立刻就被踩得乱七八糟,嘴里还哈哈有声,把剑舞得和大刀似的虎虎生风。可惜了那一树梅花,估计等吴大人舞完,掉得也差不多了。卓乐看得瞠目结舌,心想人和人咋就差那么多呢?真不知道李寻欢为什么会和吴大人交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一个就像是海中大石,一个却是羊脂美玉,怎么看怎么都不是一类人啊。男人的友情,真神奇。 这时,李寻欢不动声色的站在她身边,为她挡住了从走廊另一边吹来的寒风,伸手握住她的,一股暖流从他手上传来,卓乐顿时觉得就不冷了。心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功?果然名不虚传,厉害厉害。一边想着一边抬头看上去,正好和李寻欢的视线对上。见他又黑又亮的眼睛里露出一股有点顽皮的笑意,还把一根手指竖在唇边嘘了一声。卓乐愣了愣,恍然大悟,他这是故意转移吴大人的注意力,叫他兴起舞剑,不再责备自己。胸口一热,几乎都要落下泪来。 李叔叔啊李叔叔,你真是,真是好到叫人无话可说,不喜欢都不行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卓乐是他家亲戚呢!惭愧的是,她总想着怎么疏远他不要被卷进奇怪的麻烦里,一点也不值得他真心相待。 卓乐并不是一个冷漠不懂回报的人,拉着他的手,摸到他指尖的一点茧子,想必是练武习字留下的。暗暗一咬牙,既然李寻欢对她这么好,她还眼睁睁的看着他日后倒霉生病半死不活,简直就禽兽不如。受人之恩当涌泉相报,别人待她好,她也就一定要待别人好才行。 决定了,不管怎么样她都要试一试,一定让想办法让李寻欢顺利和林诗音成亲,避开龙啸云那家伙。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再遭遇未来那些不幸又悲惨的事情了吧? 李寻欢还在摇头叹息那树倒霉的花,忽然觉得手上一紧,卓乐死死的抓住了他的手指,不禁奇怪的低头去看。只见卓乐面容沉静,眉宇间却透出一股坚毅之色,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不禁暗自纳闷。 这小小年纪的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他可真不明白。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年仅二十三岁的探花郎好笑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年底太忙,加班什么的太讨厌了,泪奔。 我华丽丽的日更计划啊~~ 再次重申,这真的不是种田文! 8 8、第七章 ... 基本上,卓乐同学上辈子虽然体弱多病还早夭,尤其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几乎就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年轻人该享受的青春她就没有什么缘分。可她并不是一个愤世嫉俗心中充满黑暗和不公的家伙。大概得归功于她有一个很好的爸爸还有一群真心的朋友。虽然也暗暗埋怨过为什么自己天生心脏有毛病活不了多久,可最后她还是想通了,至少,她在人世间走过看过,留下了存在的痕迹,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和关怀。再加上不知为了什么原因竟然可以在死后拥有第二次生命,再次有了一个爱她的父亲,她已经很幸运了。 ——人在缠绵病榻性命垂危的时候,无非只有两种反映,或者怨天尤地痛恨命运不公害怕死亡降临,或者大彻大悟看破生死珍惜最后的每一刻。卓乐显然属于后者,没到看破生死那么夸张,至少随遇而安容易满足,遇事很想得开,说白了,心理素质好。她都死过一次又活了,还穿越时空借尸还魂,遇到了小说里才存在的人物,还有什么能叫她不淡定的? 上天对她其实挺不错,还开了外挂,她没有理由要去报复社会,真的。 来到这个不知具体年代疑似架空的武侠世界后,一开始她的确抱有独善其身远离麻烦好好过日子的想法。不能怪她,实在是那些小说里描写的武林高手太可怕了,还有那些奇奇怪怪像神话一样的剧毒啊,魔教啊,正邪争斗啊什么的。卓乐不想变炮灰。所以总是对拥有主角光环的李大侠敬而远之,生怕有什么太深的牵扯。 然而,最后她还是做不到冷眼旁观,人心都是肉长的,李寻欢和她非亲非故却真心相待,有时候比她名义上的亲爹还好,她可能有点怕死有点自私,可她不是人渣,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李寻欢往最坏的未来走,搞得自己家财散尽痛失爱人,被那个坏人龙啸云整得有家不能回? 坐在窗前,卓乐认真的思考着自己的计划,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好吧,尽管她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手无缚鸡之力,但她也有优势,那就是——剧情!她提前知道剧情啊!只要努力想办法让李寻欢不要遇到龙啸云或者提前和林诗音成亲不就好了?以李寻欢和自家爹爹的交情来看,这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情。 “小姐?” 身后正在为她梳头的丫鬟绿袖疑惑的叫了一声。卓乐从满脑子的A计划B方案中回过神来,在铜镜里看见自己的脸诡异的扭曲着,大概是想得太热血了的关系,急忙微笑,露出一个符合小朋友该有的表情来。 “小姐,今天想梳个什么发式?” “随意。” 卓乐对这些东西没研究,况且,一个小丫头片子,头上稀稀拉拉几根毛,有什么好梳妆打扮的。首饰盒里倒是有很多金光灿烂的首饰,据说是吴夫人留下来的东西,可惜一个都挂不上去。嘲笑她是小农意识好了,她总觉得这些很昂贵的东西还是锁起来比较保险。 绿袖掩嘴一笑:“今天李大人不是要带小姐出去逛庙会么,还是好好的打扮一下的好。” 卓乐在心里翻白眼,当她不知道呢,尽管千求万求才逼得吴大人同意放行出门逛街,不过坐在车里从窗帘看看也就是极限了。好歹她也是一个将军家的小姐,怎么可能放任她在大街上随便的奔跑。有时无聊听丫鬟和奶妈们八卦,这个世界拐小孩的怪叔叔怪阿姨多了去了,还有专门拐带有钱人家小孩的拍花党。 绿袖见卓乐似乎没有欢喜之情,以为她在为吴大人不能同去一事怄气,急忙开导:“老爷本想同去,可突然有加急公务,实在无奈。李大人带小姐不也一样么。日后有机会再求老爷就是了。” 不想和她多解释什么,假扮小孩挺伤神,说多了怕露馅说少了又怕被误会阴沉不讨喜,卓乐干脆装出黯然神伤的样子,免得绿袖再引她开口。唉,苍天呐,拜托让她快点长大吧。 见她闷闷不乐,绿袖没有再多说,手脚麻利的为她梳好了儿童专用发型,具体请参见百子图上那种双髻,一边绑上几个绒花。卓乐照了照镜子,其实铜镜比想象中清楚得多,再次感叹幸好卓乐小朋友长得不像吴大人,否则就悲剧了。年纪小看不出什么美貌,不过眉清目秀倒是真的。满意的点点头,甜甜的说了一声:“多谢绿袖姐姐。” 嗯,绿袖是吴夫人从娘家带来的小丫头,现在在吴家也算小半个管事,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对长辈的佣人也得客客气气才是有礼数的象征。这一点奶妈曾经教过她。卓乐无所谓,绿袖平时照料她的衣食住行十分尽心,说声谢谢理所当然。其实吧,绿袖也才十七八岁,卓乐挺喜欢这个温和腼腆的女孩子,心里盘算着一定要找个机会消了她的奴籍,给她找一户好人家才是。 “走吧小姐,李大人该等急了。”绿袖温和的说,提及李大人的时候她的脸为不可察的红了一下。卓乐有心玩笑几句“李大人不急,急的是你吧”,想到自己的生理年龄,悻悻作罢。拉着绿袖的手来到外堂,吴大人身着官服已经准备要走了。见到卓乐絮絮叨叨的嘱咐了一阵,又对李寻欢千恩万谢,赔了许久不是,又厉声吩咐跟去的下人要小心伺候,不得闪失,才依依不舍的和她告别而去。 卓乐左看看右瞅瞅,大户人家的丫鬟也比一般平民家的女儿金贵,抛头露面的事是不做滴。所以跟着她出去的是几个小厮和管事。绿袖帮她整了整袖口,她发现绿袖的手在发抖,耳朵通红。先是奇怪,随后恍然大悟。 李寻欢今天穿了一身锦袍,外面还罩了件貂毛的外卦,一派世家公子的风范。看着他的脸卓乐各种羡慕啊,那皮肤怎么保养的,白得连毛孔都看不见。再一看,大厅里不止是绿袖,几个小丫鬟都是脸生红晕,想看又不敢,偷偷的瞅,眼神那叫一个含情脉脉哟。卓乐心里暗暗好笑,原来不管现代古代,美男大家都爱看。 “卓乐,走吧。晚了人就多了。” 李寻欢微微一笑,向她伸出手来,手指纤细洁白,简直有如美玉雕成,一点都不像是习武之人该有的手。卓乐咽了口口水,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短短肥肥的小手搭上去,回头看了看绿袖,有心叫她一起去,最后想想还是算了。 得不到的东西,最好就不要靠近,无谓的希望只会更难过。要是不知道李寻欢对林诗音一片深情绝无二心,如果绿袖愿意的话,让李叔叔收下她做小什么的也不是不可以啊。别说她不尊重人权一脑子封建思想,在这里稍微有点功名没有三妻四妾才奇怪。不说其他的,单看他的人品家世,愿意给他为奴为妾的女子不知有多少。卓乐相信自家的丫头就有很多人想过,至少她不止一次的看见过有丫鬟借着送茶端水的向他暗送秋波。要不是碍于吴家的大管事吴六管家很严,恐怕表白的不止一个两个。 到了一个地方就要遵从那里的习俗和规则,卓乐才没兴趣去宣扬女权解放运动。连那么疼爱她的吴大人不也偶尔会去喝喝花酒嘛。当然,她可以接受不代表自己就愿意和其他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相信吴大人也绝对不会容忍自己未来女婿纳妾的。幻想了一下自己长大成亲之后吴大人抖动着满脸络腮胡子凶相毕露:“老子阉了你!”卓乐差点笑了出来。 “小心。” 脚下一轻,她被抱了起来,李寻欢在她鼻子上点了一下,有些好笑:“心不在焉,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心事。难道不愿意和我一起出门?” 立刻拼命摇头,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正在YY怎么把丫头送他来个坐拥齐人之福,李叔叔脾气再好也一定会发火。上一次被人抱不知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李寻欢挺高,知道他不会把自己摔下去,卓乐还是有点害怕,不由自主紧紧的抓住他肩膀上的衣服,脸也有些发红——就算是一个六岁的小丫头,可她依然是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啊! “李叔叔,卓乐,卓乐可以自己走。” 李寻欢也不是非要抱着她不可,只是见地上积雪未消,生怕卓乐走神摔一跤。本来想过了前堂就把她放下,可见到卓乐小脸通红一副扭捏之态,不似平时沉稳老成之态,倒是玩心大起,故意把她晃了一晃,吓得卓乐几乎揪掉他衣服上的几根貂毛,这才哈哈大笑。 “想不到卓乐也有害羞的时候,难得,难得。” 他这一笑起来,眼睛微眯,面若春风,嘴角还泛起一个小小的酒窝。饶是见过无数偶像明星的伪萝莉,近距离的看见美男开怀大笑,心脏也不禁漏跳一拍,暗暗掐了自己一把提醒不要花痴。这个男人可是有主的。 鼻端闻到一股奇异的熏香味道,似乎是从他身上传来,还带着一点微微的梅花香气。他的手一只扶在自己腰间,一只放在,呃,那个,臀部。即便是隔着厚厚的衣服好像也能感受到热度。可怜上辈子从未和男性亲密接触过的卓乐费了好大功夫才让自己不要面红耳赤。 突然觉得,这算不算是在公开占人便宜啊?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昨天网络抽了,上不了网,又没更新,这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啊,哭着跑走。 女主角现在对李叔叔只有敬仰之情,没想过其他的事情。她挺想李叔叔和表妹好,一生幸福的。 李叔叔人虽好,可惜目前不是她的目标啊。 她的目标依然定位为种田......... 当然,本文不种田,真的。 9 9、第八章 ... 吴大将军家的千金出巡,众人退散——好吧,卓乐坐在很朴素的马车里摇摇晃晃,觉得屁股好痛。以前看小说,古代有钱人的马车很奢华很舒服,现在才知道没有减震装置的木头轮子简直要人命。而且在这京城里,一个将军算不得大人物,吴大人在外行事一贯低调,马车也只是比平常富商稍微好上一点。卓乐心中的无限幻想在看到那辆青布为帘的简单马车后瞬间破灭,这还是她第一次游览古时街道,不求八匹马的超级豪华装备,这、这,电视果然都是骗人的。 不过马车里面没有外表那么简陋,有靠垫有暖炉甚至在角落还有专门放茶水点心的架子,卓乐才感到比较安慰了一些。不是她说,古代的生活条件,即便是作为上层阶级,和现代一比还是落差好大。没有抽水马桶,没有电灯电话,没有漫画小说,还不能上街闲逛,每天都只能蹲在那座将军府里看天。在不出门透透气,她就要疯掉了。 车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听着外面人声鼎沸叫卖声声,卓乐心痒难耐只想立刻揭开窗帘往外瞅瞅。不过抬起眼睛看看坐在对面的李大侠,世家公子就是世家公子,只是随意的靠着车壁也显得很优雅。她不能丢了面子,只能端坐装矜持。太郁闷了,为什么她是个小孩子身体,离男女七岁不同席的标准都差一岁。好不容易出门还得被人监护,的确是郁闷到了姥姥家。 不敢表现出不满,只好垂着头悄悄嘀咕,她这点小动作怎么瞒得过对面的人。见她虽然极力端庄,但手指抓着裙边拧了又拧,李寻欢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也没多说话,伸出手来把窗帘掀开了一条小缝,不大,但是角度刚好足够把外面看清楚。 卓乐那叫一个兴奋,觉得连外面的空气都比家里清爽,顾不上说声谢谢,急急忙忙把脸凑上去,贪婪的打量着这个新奇又陌生的世界。 从没见过的建筑,充满了古香古色的气息。青色的石板路两边,各色的商铺不比现代商业街差多少。大概是因为庙会的关系,行人显得十分拥挤,跟车的下人好不容易才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挤开一条道路。卓乐默默看着那些穿着打扮犹如在演古装片的男女老少,再一次清楚的认识到这已经不再是她原本的世界。虽然早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心里不免还是有几分黯然。 “怎么了?是不是太吵,觉得头晕不舒服?” 李寻欢一直在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变化,结果看到她没有像预想中那样欢欣雀跃,反倒是有几分闷闷不乐的神色,第一个反应就是人多嘈杂,让算是娇生惯养的卓乐不舒服。 感觉温暖的手掌放在自己的额头上,卓乐胸中涌上一股感激之情,不想让自己无谓的伤感破坏其他人的心情。李叔叔又没有义务陪她逛街,一个大男人委屈自己来做小萝莉监护人已经够伟大了,卓乐可是记得以前有很多男性都极端畏惧照看小孩子。于是摇了摇头,想找出个合适的理由解释,一错眼正好看见街道另一边有几个腰悬长剑大刀的中年男人,暗道一声“GOOD LUCK!”再次挤出纯洁天真的笑容,抓着李寻欢的手摇了几下,指着那边。 “李叔叔,那些就是爹爹经常说的武林中人吗?” 李寻欢也上来看了一眼:“那些?哦,看穿着打扮应该是走镖的镖师。” 卓乐再仔细的多看一阵,他们的穿着和一般老百姓都不一样,黑色短打衣服,一色的腰带,显得很精神。她有心引开话题免得李寻欢追问刚才为什么发呆,继续发问:“镖师?镖师是做什么的?也是做官?” “镖师嘛,是以帮人护送贵重财物为生的人。”李寻欢用给小朋友讲故事的口气很“慈爱”的说。卓乐心里那个郁闷啊,但为了更好的扮演无知小朋友,还是得硬着头皮装傻。 “那他们的武功一定很好吧。” “也不见得,走镖,人脉最是重要,靠的是黑白两道朋友赏脸,武艺倒是其次了。” “黑白两道又是什么?”卓乐决定装傻到底。 “这个........” 因为平时卓乐太过聪慧,学起东西来一点就通,很多时候李寻欢都忘记她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一时顺口就带了点江湖上的行话。怎么向她解释黑道白道倒是有些头痛,想要板起脸来吓唬她小孩子不要多问最终也硬不起那个心肠,只好含蓄的大致说了说黑白两道的定义。卓乐听得很痛苦,他说得也痛苦,最后两个人都悄悄擦了擦汗。 开始是卓乐想转移他的注意力,现在反过来,李寻欢见识到了她的好奇心,不想再说些血腥气太重的事情——这孩子平时听打打杀杀已经够多了,吴大人最喜欢讲自己早年快意恩仇的故事。口风一转,开始讲起镖师的三会一不。何为三会一不?会搭炉,会修鞋,会理发。镖师长年在外奔波,总不可能要求他们还带着修鞋匠理发师和厨子吧。这些卓乐能理解,不过听到这一不竟然是不洗脸,顿时囧了。 李寻欢像是看穿了她的疑惑:“卓乐没有在外讨生活,自然不知道风吹日晒之苦,这洗脸洗得太勤,几下子脸就要开口。” 卓乐瞟了他一眼,说得好像自己很有经验一样,谁不知道小李探花挥金如土生活奢侈,连骑马走路都不愿意的大侠,江湖上也没几个了。平时看他吃穿用度全部都是高级货,养得比自己这个真.小姐还要小姐。真不知道这样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儿,在关外十年是怎么过的。 这些本来都是她心中的腹诽,脸上不自觉带出几分不以为然来。李寻欢挑眉,笑吟吟的若无其事:“不错,我向来闲散惯了,卓乐以后切记看准,千万不要嫁给叔叔一般的纨绔子弟。” 卓乐被噎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难怪他和自家爹爹交情好,原来都这么没脸没皮的欺负不懂事小萝莉。无聊的男人们怎么老喜欢拿她嫁人开涮,哼,还以为李寻欢是正经人呢。 纨绔子弟,瞧您那副自得骄傲的样子,根本觉得深以为荣,哪点有反省的样子了? 深深认识到,年轻时代的小李飞刀,乃是一个自我感觉很好,觉得人不轻狂枉少年的公子哥儿啊。有心讽刺几句,一来年纪太小,二来人家有骄傲的资本,只好指着其他东西假装没听懂。可恶,小朋友那也是女的,怎么可以随便调戏。禁止拿未成年萝莉开涮! 两个人在车里说说笑笑走了一路,卓乐看来看去外面也就那样,开始感到累了。车上的茶水点心早就吃完,走过一家酒楼时,里面传来的阵阵香气彻底勾起了她的馋虫。好不容易出来一次,怎么能不来一下穿越保留节目——上酒楼吃东西呢。于是可怜巴巴的望着李寻欢,企图用心灵的窗户传递内心的渴望。 作为一个大处很有原则,小处随随便便的人,李寻欢当然做不出伤害小朋友快乐的事情,想想只是在酒楼吃点点心,卓乐才六岁,不存在抛头露面的问题。他虽身为朝中官员,但身上那股江湖之气始终改不掉,当下牵了卓乐的手,径直进了酒楼,要了个清静的雅间。随行的小厮知道李大人乃是自家老爷的密友,没人多嘴。 卓乐开开心心的把所有认识的菜名全部点了一遍,李叔叔请客,岂能帮他节约银子。李寻欢没有成亲生子,小处却很仔细,向店小二要了热毛巾,帮卓乐擦脸擦手。卓乐羞愧了三秒不到,对美食的渴望就战胜了不好意思,瞪大眼睛等着上菜。 好不容易香气腾腾的点心小菜送上来,满满摆了一桌子。卓乐也顾不得装淑女了,客客气气的说了句:“叔叔请了。”迫不及待的把筷子伸向了那盘一看就很好吃的虾饺。那晶莹剔透的皮下面几乎都能看见馅儿,口水暗地里流得是一汪一汪。 嘴巴张开正准备“啊呜”一声咬下,雅间的门被人一脚踢开,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拿着刀杀气腾腾的冲进来,横眉竖眼的指着李寻欢,为首那人冷笑三声:“哼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进来。姓李的,上次结下的梁子,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快给我兄弟纳命来!” 卓乐目瞪口呆,连筷子夹住的虾饺什么时候掉了都不知道。她真想站起来找找有没有摄像头,搞什么,太巧了一点吧,几位大哥,你们当演电视呢,这场景,这台词,的的确确和武侠剧一个套路。 如果之前没有见过李寻欢生气的样子,今天大开眼界了一会。他不笑了,嘴角下撇,面上带霜,端着茶杯看也没有正眼看那几个大汉一眼。 “不知阁下尊姓大名,公然在天子脚下袭击朝廷命官,还口出狂言要行凶杀人,我看刑部大牢今晚必定热闹得很。奉劝阁下一句,还是速速离去为好。” 要是卓乐戴着眼镜,绝对会碎得一地都是,那啥,李寻欢不是从来都温和宽容的吗?还会打着官腔夹枪带棒的语言打击。搞错了吧? “别以为做了个屁官就趾高气昂,老子偏不信这个邪!什么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王八蛋,有种就和老子比划比划,别装模作样的做缩头乌龟.......” 他还没有说完这句话,房中空气忽的一滞,卓乐还呆呆坐着,李寻欢快得不可思议的转到她身后捂住了她的眼睛,只听到“哎呀”,“啊哈”痛呼惨叫之声此起彼伏,身体腾空一阵云里雾里,等到他放开手,他们已经在楼下了。李寻欢沉着脸把她抱上马车拉好窗帘,对战战兢兢的下人说:“报官。” 喂喂喂,她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一切结束了?传说中的小李飞刀啊那可是! 卓乐咬牙切齿了一阵,突然打了个寒颤,刚才那家伙似乎骂了他一句“王八蛋”来着,所以本来还不是很生气的李寻欢就出手了——谁说他脾气很好的? OMG,江湖真是个可怕的地方,公子哥切人和切白菜似的,尽管他大概只是制住了他们没有杀人,一向笑眯眯很和蔼的李叔叔果然不好惹,脾气还挺大。 果然尽信书不如无书......... 作者有话要说:是不是对小萝莉的故事有点不耐烦了? 很快,很快情节就会急展开,我保证。 年轻时候的李叔叔嘛........还是挺飞扬跳脱滴。 他生气一半是因为被骂乌龟,一半是因为那些找麻烦的在卓乐面前骂脏话。 10 10、第九章 ... 高高兴兴出门去,垂头丧气回家来。发生了那种不愉快的事情,再加上小李叔叔面色不善,卓乐一路上战战兢兢大气都不敢多出一口。至于继续逛街的提议更是不敢说了。 她再次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安全,以前还老觉得她不会遇到这种事情,江湖两个字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压根儿不沾边。结果应了那句老话,有人在的地方就是江湖。 先不说这是京城,按照一般惯例治安应该很严吧,可还是有人敢公开在公众场合持刀伤人大吼大叫,李寻欢在江湖上的名声,还有他的身份,好歹也是朝廷命官,还是皇帝近臣那一类型的,那几个大汉似乎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到底是他们胆子太大还是不把这些当回事?卓乐觉得有点眩晕,她看的书里面都说老百姓很害怕做官的人,哪怕是一个县城的县官,平常人见了都要下跪。看武侠小说时也说稍有名望的江湖人士,一样不喜欢和官府扯上关系,省得麻烦。武功再好,那也顶不住官府的通缉。卓乐曾经听吴大人闲谈说起过,京城的捕快还有刑部,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没用的。 有一种按额角的冲动,这真是个乱七八糟的世界啊。刚才要是稍微不小心,她也被殃及了怎么办?刀剑无眼,她可不敢保证自己还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再来一次借尸还魂。 不过,李叔叔身为朝廷命官,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施展武功与人斗殴,被御史知道少不得会被参上一本吧?好歹来到这里已经小半年,卓乐知道了很多事情。比如那些御史多么的无聊,当今天平盛世,似乎皇帝也挺英明。御史们没事可做就天天盯着满朝文武鸡蛋里挑骨头。吴大人就经常暴跳如雷的叫嚣要去“劈了那几个唧唧歪歪的书呆子,老子喝酒结交朋友关他们屁事!”李寻欢少年成名,加之身处名门素有才子之称,年纪轻轻就点了探花做了学士,稍微过几年做个翰林,以后前途不可限量,眼红他的人很是不少。人家正愁抓不到他的把柄,得,这下好,主动把满头小辫子送上。不是卓乐有偏见,那个,李叔叔平时为人处世和朝廷里那些官员很不一样。虽说谦世家子弟教养良好做做表面功夫没问题,可那些官场上的应酬这位叔叔多半是没什么兴趣的,看他整天的泡在自己家就知道了。 卓乐真想长叹一声,叔叔,你冲动了,点了他们的穴道咱们从容撤退不行么?可惜了那一桌子酒菜,还一口没吃呢。 东想西想的天马行空一阵,卓乐突然觉得不对劲儿。平日里她哪怕是不小心磕着碰着,只要是被李寻欢看见,必定会帮她涂药免得留下淤血。今天也算是受到了大惊吓,他怎么默默无语一声不吭?喂喂,难道他还真的把那几个人的胡言乱语放在心上? 想到这里,卓乐抬眼望去,却被吓了一跳。李寻欢面色凝重,一只手也举起来,手指间夹着一把小小薄薄的柳叶刀,另一只手将窗帘掀开了一条小缝,似乎是在观察什么。卓乐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无数看过的武侠剧和武侠小说类似情节潮水一般涌上脑海。她再傻也看出几分究竟来——一定是有什么厉害人物盯上他们了。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吓得要死,即使身边坐着武林高手也没用。李寻欢是主角不会死,她可是不折不扣的龙套一只。刚才那几个大汉也没见得因为自己是小孩子手下留情。那么大一把刀当头就劈下来,刮起的风吹得她刘海都飘了起来。能让李寻欢面露紧张不知道是怎样的高手,完了完了,记得书里面他的仇家各式各样,什么人都有。太可怕了,这感觉就和被狙击手用枪瞄着头准备随时开枪一样。卓乐是一个想象力很丰富的人,眼前顿时出现了各种蒙面黑衣人从车底冒出来,从天上飞下来,毒药暗器不要钱一样乱洒的景象。不能怪她,毕竟古龙大师小说里把那些高手描写得太可怕了,杀一个人就像杀一只鸡似的。 李寻欢此刻无暇住关注卓乐的精神状态,在酒楼遇到那几个上来闹事的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他确定自己绝对不认识其中任何一个人,更别说什么杀了他们兄弟。最近几年为了科举,他闭门读书已经许久不过问江湖之事,就是少年时行走江湖,也很少伤人,更别说杀人了。想快点把那几个人打发走,却看见那扑过来的大汉刀上闪耀着幽幽的蓝光,换做其他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一闪而逝的光芒。偏偏他因为练飞刀眼力异于常人,心下大惊。来不及多想立刻抱走卓乐,出手废了那几人的手臂,下楼离开。 那刀上分明喂了剧毒。 要是他一个人自然不惧怕这几个暗算的人,但卓乐不行。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将卓乐送回家,那些人明摆着是冲着自己来,不要连累了卓乐才好。正想着,突然望见卓乐一脸不安之色,惴惴不安的偷眼看向自己。不禁责怪自己粗心,她一个小小孩童突遇这种变故,没有吓得放声大哭,也没有拉着自己问个不停,乖乖的不出声缩在车厢一角,实在也难为她了。 马车外依然人头涌动车水马龙,一派盛世繁华景象,他侧耳细听,没有听到有什么奇怪的动静,只是心里那股危险的预感一直未消。揣测那隐藏在暗处的人不敢在人群中公然出手免得引起骚乱反而碍事,在偷偷等待时机。这样一想心里反倒是镇定下来,总之敌在暗我在明,以不边应万变就是,自乱阵脚正好中了对方的下怀。 于是他手一抖,那把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的小小飞刀滑入衣袖,温和的对卓乐说:“别怕,有我在,没事的。” 此时卓乐还在努力回忆看过电视里拉着满是倒钩的铁网罩马车,或者乱箭齐发射成刺猬的场景。被他一叫才回过神来,一边暗骂自己无聊东想西想,一边还是情不自禁的往他那边移了移,好像这样才有安全感。 李寻欢又岂不知她心里在想什么,不禁又自责了一阵不该表露出那种警惕的样子,把卓乐给吓到了。他觉得事已至此再多说些安慰之词只会让卓乐更害怕,总之今天必定要保护她周全,毫发无伤。当下扯扯嘴角,温和一笑,拉住卓乐的一只手,竟然将她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坐好,语气轻快:“方才可惜了那一桌子菜啦,改天叔叔再带你出来吃过。” 不想被他小看,卓乐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现在也顾不上什么害羞了,反正她是小孩子嘛。以前她总觉得自己胆子很大,自从认识李寻欢之后也想过会不会有这种情况。没想到真遇上了却显得如此没种,她丢了现代大学生的脸——没种就没种,她是一个女生当然没种。紧紧靠在他怀里,听到他的心跳沉稳有力,丝毫不乱,这才慢慢的平静下来。她知道他这么抱住自己是为了保护,可真打起来岂不是很碍手碍脚?她才不要做只会尖叫和大哭的白痴,轻微的挣了一下,想叫李寻欢放开自己。 她觉得自己表现失常很丢人,不过在李寻欢看来,以一个六岁女孩的标准,这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她越是乖巧,李寻欢就越是爱怜。不顾她的挣扎抱住不放,轻声说:“上次卓乐想看飞刀,今天叔叔就让你做评判,小李飞刀究竟配不配得起例无虚发四个字,可好?” 他从来不提有关自己飞刀的一切,今天说出来,只是为了哄她开心,不要那么害怕而已。卓乐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懂。想想他可是李寻欢,武功一流,飞刀更是成了传说,慢慢的竟也不害怕了:“嗯,好。” 说话间马车已经摇摇晃晃的走过了最热闹的大街,拐进了一个转角。卓乐还在傻愣愣的抓住李寻欢的衣袖,忽然眼前一花,也不知怎的,人就到了外面,还高高的飞了起来。视线中的景物都变成了奇怪的线条,在一大片旋转的流动线形中,有两道白光流星一般一闪而逝。她还没有落地,只听到不远处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被转晕的脑袋好一会儿才清醒,发现李寻欢一手抱着她,已经站在马车外面,剩下的两个管事倒是没什么太大的惊讶,有一个还拿着一把大刀,警惕的注视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吴家的人大多都由吴大人传授过武艺,很多都是以前吴大人麾下的亲兵,胆子自然比一般人大。从刚才上车起他们就得到李寻欢的示意,故意把车往偏僻处赶。卓乐不知道李寻欢的厉害心里不安,他们可是对李寻欢有信心得很。见李寻欢一招得手,另一个人自去查看。 “没事了。”李寻欢笑着说。 卓乐想尖叫。 这真比变魔术还神奇!除了“哇,李寻欢不愧是李寻欢”之外,一时竟然找不出什么适当的感叹。心里不禁也埋怨,早知道这么轻松,他干嘛摆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吓得她以为遇见了高手很是紧张了一阵,切,无聊拿她寻开心么。 她又怎么知道,所谓关心则乱。李寻欢要是孤身一人,当然不怕。问题是车上还有一个软绵绵圆滚滚一打就死一碰就破的小丫头啊。李大侠从来没有保护过小朋友,一个人单身闯天涯习惯了,所以才会显得有些失常。他要是知道卓乐此刻心里在想什么,不把她摔地上,起码也要骂两句“狗咬吕洞宾”。 李大侠当然没有读心术,不知道卓乐的腹诽。无论如何,这一次出游虽然虎头蛇尾,卓乐还是很满足。就算只看见了刀光一闪,她也见识到了小李飞刀的刀嘛。心里更是燃烧起了对中华武术的热爱。回家之后陪李寻欢说了一阵子话,又听把偷袭的人送官的下人回报,似乎是一个小门派想借着偷袭宣扬自己名号。装模作样的感叹着树大招风她学到了做人要低调的道理,恭恭敬敬的把李叔叔送出门,就一个反锁在自己房里不准任何人进来。晚上吴大人匆匆回来,听说此事,又是好生安慰了一阵。还表示明天一定亲自带她重新去逛过。 卓乐一听有戏,爬在他的膝盖上,双目闪亮的扭住手臂的说:“爹爹,孩儿不想再去逛庙会,孩儿也想习武!”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因为出差学习,宾馆没有办法上网没有更新。 今天双更补上,一会儿还有一更。 要考试要上班的同志还是早点睡了吧,明天再看也是一样的。 11 11、第十章 ... 按照一般的套路,穿越的女主们无不是天赋奇才,不管是做什么肯定都是一学就会,一点就通。没有把自己弄成文武双全七步成诗琴棋书画无所不通的奇女子已经很惭愧了,从现在开始努力,学好武功总不算太晚。自从见识到小李飞刀之后卓乐突发奇想,还觉得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吃再多苦也要练好武功。不求变成一流高手,至少保命什么的总要会几招吧。 然而,不知不觉两年就过去了,卓乐不得不悲哀的承认,她真不是练武的那块料子。 并不是说她不刻苦不努力舍不得流血流汗,好歹她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上辈子因为心脏病从小到大开了六次刀,吃的苦多了去了。扎马步练臂力这些东西她并不觉得有多苦。可是,扎了两年马步,连一起陪练的小丫头都会耍几套拳,抡起一把刀舞得虎虎生风,她就是不行。除了身体稍微健壮点没那么容易生病,什么进步都没有,打个拳活像在跳舞,惨得连自己都看不下去。 其实卓乐刚开始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吴大人就很为难,死活不肯教,经不住她死缠烂打又哭又闹才勉强答应。练了三个月后,卓乐无意中听到他和李叔叔说话,原来卓乐的身体天生就不擅长练武,怎么练都没用。当时雄心万丈发誓要做高手的卓乐根本不信,觉得只要努力世界上绝对没有做不成的事。 现在,努力了两年,她相信了。世界上真的有努力也做不到的事情啊! ……默默咬着小手帕哭泣。 别人动不动就天生骨骼清奇,为什么她就天生废柴,眼巴巴看着两个武林高手都没用。不要说李寻欢没有想过教她飞刀,可没有内力,准头再好也没用。所以两年下来,卓乐除了身体素质比一般小孩好一点,会摆几个吓唬人的花架子之外,什么都没学会。哦,要是有飞镖大赛,她一定赢。不过那毫无力道的飞刀,任何人顺手抄起一个扫把就能打下来。卓乐深深深深感到对不起小李飞刀的名号,幸好没人知道李寻欢算是她师傅,否则全江湖的人只怕都要笑掉大牙。 吴大人整天还吓唬她:“孩儿啊,女儿家手练剑练粗了会嫁不掉的。”见她无动于衷,立刻改成哀兵战术,长吁短叹:“爹爹舍不得看孩儿受苦,女孩子家家,练武功做什么。有爹爹在,谁敢动你一根毫毛!” 以前叫嚣着要她练武父女二人闯荡江湖的人是谁啊喂!怎么能随便对小孩子乱许愿,害得她信以为真了,过分! 仔细想想他说的有道理,吴大人从她一生下来就开始存嫁妆,实力派将军的女儿想要找个好人家应该没问题。她已经八岁了,再过个三、四年就要定亲准备嫁人,估计未来婆家不会喜欢一个舞刀弄剑的媳妇。卓乐郁闷的摸摸手上的茧子,长叹一声,丢下剑认输了。不过她还是习惯性的天不亮就起床,打打拳跑跑圈,管它的呢,身体好也是一种本钱。哪怕是逃命比别人跑得快那也赢了! 她七岁之后,就强烈要求学习女红做饭还有如何持家管账。不是她有毛病,这个时代不管你是平民百姓还是皇家公主,不会这些基本东西会被当异类的。至于管账,是考虑到以后肯定会嫁到大户人家,种田文多看几本,借鉴借鉴总没坏处,技多不压身嘛。而且吴大人没有续弦也没有小妾,在她未出嫁之前,少不得要管管家。老是叫丫鬟和奶妈做这些事会招人耻笑。 她没想过要提倡妇女解放运动,真做了保准下场只有一个,当成妖怪送进尼姑庵。吴大人再疼爱她也不会同意“自由恋爱”这种玩意儿的。所以,还是顺应时代潮流吧,她只想过好这一辈子,没想过要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事业。 不过她总算不会闲得发疯了。每天都有学不完的东西做不完的事,吴大人觉得好玩,也像模像样的交给她一些小账练手。古代女人懂事早,十四五岁嫁人的多了去了,因此没人觉得卓乐八岁就开始学着理家奇怪,反倒纷纷传言吴家小姐聪明能干以后谁家得了有福,已经开始有人上门提亲,乐得吴大人成天美滋滋的,感叹自己有个好女儿,真给她爹挣脸。 卓乐很想说:谁说种田很悠闲很好玩的?比她当年读书累多了!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卓乐依然没有忘记当时的决心。她要想办法不让李叔叔(叫了好几年叫惯了)走上悲剧的道路。只恨她年纪太小又是女孩,没办法干涉长辈的事情。总不可能笑哈哈的跑到他面前说:“李大侠知道吗,要是不立刻和林诗音成亲的话,未来的你将会没钱没房子流浪关外,还染上肺病会吐血哟~” 想起来都郁闷,随着她一天天长大,见他的机会越来越少。其实,按照现代人眼光,八岁依然是个小丫头,可古代已经要开始避嫌了。李寻欢还是经常到她家来,对她也很亲切,不过不再像以前那样随意嬉笑拉手,即便是教书也一定要有两个以上丫环在现场以证清白。卓乐急得要吐血,李叔叔哟,你怎么这么守礼,不是自称浪子吗?我们相差那么多岁,没人会认为你喜欢小萝莉的。我有悄悄话想和你说啊! 卓乐的闲暇时刻老在琢磨这个问题,想了无数计划无数方法,最后沮丧的承认,一个都不行。因为她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知道他的未来,更不可能说实话自己是穿越的。李叔叔才不会相信这样的神奇故事——好吧,换做是她,她也不会信的。 只好借着学习共处时间打打边鼓,可恶,连暗示叔叔年纪大了该成亲这种话都不敢说,小辈不能过问长辈的事,李叔叔是.她.的.长.辈!有心在他面前念念独守寒窑的故事反倒被嘲笑急着要嫁人,讲述一下恩将仇报情义两难全的案例,被劝告说小孩子少看这些书,最后苦思几个晚上把农夫与蛇的故事改变成武侠版本讲给他听,李叔叔听了倒是沉思了一阵,最后却笑着说他当然不会去救蛇,要救也救兔子山羊。 小孩子说的话没人会重视也没人会信,李寻欢能耐着性子听她说完都不错了。她又不能随便出门天天家里蹲,李寻欢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了谁,要不要立刻和林诗音结婚,她都无权过问无权干涉。不知道书里他做了几年官后辞官回乡,推断一下时间恐怕没多久了。等他辞官一走,她连见都见不到,总不可能跟着他一路跑掉吧?这样绝对会被抓进宗庙打死。 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却毫无进展,李叔叔口风很紧从不谈及家中表妹是自己未婚妻的事情,卓乐百般试探装傻充愣,明示暗示他可以把那位传说中定下婚约的姑娘接到京城来成亲。他只说笑着说自己兄长过世必须得守孝短时间不能办喜事。面对这种这种理由能怎么办?总不可能说“叔叔,别管那么多了,赶快成亲,否则表妹就要和其他男人跑了!” 一想到李寻欢随时有可能辞官走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遇到龙啸云这命中煞星还愣呆呆的当好兄弟带他回家,卓乐急得晚上用头砰砰撞墙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差满嘴长泡。 她要是个男的也好啊,还可以借口说拜师学艺一路追到李叔叔家里去严防死守,女人太不方便了!她恨着没有人身行动自由的古代世界…… 最后实在是没辙了,卓乐想出一个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实施的馊主意——把绿袖送给他! 绿袖已经十八岁,严重超标是老姑娘了,可死活拖着不愿意嫁人。瞎子都看得出来她喜欢李寻欢,不求给他做妾,做个丫头心里也是愿意的。卓乐咬着牙狠狠地想:至少有绿袖在可以随时传递消息给自己,就怕绿袖看见龙啸云喜欢林诗音还在一边推波助澜,好一个人独占李寻欢。不不不不,绿袖向来本分应该不会做那种事情……可这女人的嫉妒心谁又能说得准?哎呀,不管了,要是绿袖能为他生个孩子,至少看在孩子面上他不会那么神奇的散尽家财吧?最坏打算,她不求李寻欢一定要和林诗音好,只求他别发傻的一个人走了就行。有绿袖在他身边,好歹也能尽心照料嘘寒问暖。而且,为了自己的生活和幸福,绿袖也应该会尽力争取让李寻欢不那么发傻连祖传的家业都送人。 ……这真是没办法时候的办法,卓乐也觉得自己疯了。李寻欢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其他女人?这真的只能随便想想,不可能办到的。可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办法能阻止这一切呢? 卓乐真想不出来。 苍天,如果她认识林诗音也好啊!可惜古代没有互联网页不能上网聊天发邮件。写信?她有什么理由去给林诗音写信……一个八岁的孩子和一个快二十岁的女人有啥好说的?从李寻欢口中零零碎碎的消息,林表妹可是有点心高气傲的,她也不会想要和一个小丫头做笔友——话说古代有笔友吗? 就在卓乐一筹莫展开始计划完全不可能实施的馊主意时,一件谁都想不到的事情,毫无预兆的就发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剧情将要急展开了…… 祝大家圣诞快乐~~~ 12 12、第十一章 ... 这边卓乐为了李叔叔未来的命运焦头烂额,夜夜苦思如何是好。送丫头这种事情也就是在心里随便瞎想而已,她要真敢当着他的面提上一提,不被吴大人打烂屁股才怪。一个未出阁的千金小姐,不管你是八岁还是十八岁,把自己的贴身丫头送给一个男人,传出去她也就不要在京城混了。 就这么蹉跎啊蹉跎着,不知不觉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某一天,卓乐愕然的得知一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李寻欢的父亲去世了。 当时卓乐正在写字,手一抖,笔没有拿稳,啪踏一下掉在洁白的纸面上,一边伺候的小丫头急忙去收拾,嘴里还念叨着:“小姐,你的字花了,唉,写了这么久的,真可惜。” 卓乐已经没心情去可惜自己的成果,满心都是三个大字,伴随着电闪雷鸣狂风呼啸的背景在脑海里不停翻滚。 完蛋了。 按照惯例,做官的人父母去世,都要丁忧,通俗的说法就是得回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管是多大的官都必须遵循这个规矩。当然了,你要是张居正霍光啊什么的可以夺情。问题在于猪都知道李叔叔做官做得不是很愉快,早就想回家去了。勉强自己留在官场也是因为父亲大人的期望。现在可好,他绝对会以这个为借口,直接辞官回家。 书里的很多内容卓乐其实早就不记得了,但关键的几点她却没有忘。李寻欢就是辞官回乡的路上遇到了仇家寡不敌众,最后还剩下一个半死的家伙,却重伤难起没力气补上一刀。这个时候过路的龙啸云捡了个便宜,一枪杀了那个其实也没有反抗力气的家伙,把李寻欢送到附近的镇子寻医问药救治。就是因为这个,李寻欢才和他结拜为兄弟,终生感念他的救命之恩,还把他带回家去。结果发生了为了报恩让出未婚妻的悲剧。 当然卓乐并不觉得龙啸云那个时候是捡了便宜或者处心积虑要陷害李寻欢,他根本就不知道地上睡着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小李飞刀。可是,可是,一想到后来他陷害了李寻欢这么多次,即便是最后他醒悟了还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卓乐心里对这个人的感观还是怪怪的。要是有办法让他们两个不遇上,不仅李寻欢不会后半生颠沛流离,龙啸云也不会因爱生妒毁了自己。卓乐相信李寻欢的眼光,想必他们初遇时,龙啸云一定是个豪爽义气的江湖汉子,否则单是救命之恩,李寻欢也不会和他结拜为兄弟的。 想到这里卓乐狠狠的敲了脑袋一下,回忆剧情有什么用!她百分之百的可以肯定,这一次李叔叔回家绝对会遇见龙啸云,然后命运就朝着该走的方向走,她除了眼巴巴看着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嗷嗷嗷,怎么办,现在开始装神棍假扮九天玄女附身预言他回家途中有危险改路线比较好行不行?显然不行,因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李寻欢是在什么地方遇见龙啸云的啊!李叔叔老家在保定,从京城去哪里有很多条路,天知道他准备怎么回家。就算他听信了自己的话改变原路线,可一改之后反而遇见龙啸云怎么办? 苦恼的把一张脸皱成一团,要不是碍着还有其他人在一边,卓乐都想把头发抓成一个鸡窝了。 最后苦思了半个晚上得出一个很蠢的办法,假装说自己做了个梦,隐晦的在他面前提上一提,暗示他不要太相信别人,看好自己的未婚妻。除了这个方法,卓乐真想不出其他的主意来了。 不管了,豁出去试上一试,搞不好这就是她和李叔叔最后一次见面,从此之后再也没用办法相遇。担当上一个疑似妖怪附体的帽子她也认了,就算是报答这几年来李叔叔的教导之恩吧。 为了不露破绽,卓乐还反复的推敲每一句话,确定不会留下任何把柄似是而非却又不像神棍在世。以前不觉得,到了古代才发现人民大众真的很迷信,厨房里丢两块肉都能说成是有老鼠精出没。她大病一场又离奇痊愈,之后扮演小孩子似乎也不是很成功,下人里已经开始传言她是什么什么天童下凡,被菩萨摸了额头预定以后要带回天上去,听得卓乐嘴角直抽。她相信要是不管不顾直接说出李寻欢未来的遭遇,一定会立刻被当成妖怪。 准备好了说辞,觉得这个方法估计可以,但又一个巨大的霹雳打在卓乐头上。李叔叔如她预想的一样辞官回家。既然辞官了,肯定送行的人很多,所以他天天都在外面应酬,没空到吴府来。当第六次无比哀怨的问到“李叔叔什么时候来”,吴大人终于怒了。 “你这孩子怎么不懂事,李叔叔现在有要紧事做,哪有空来陪你玩耍!” 卓乐呐呐的说:“孩儿只是听说他要走了,想见他最后一面……” “傻瓜。”吴大人用力揉了揉她的脑袋,“辞官回家又不是再也不来了,等他守完孝,到京城来探望咱们也好,咱们去保定做客也行,干嘛一副后会无期的哭丧脸。” 欲哭无泪,卓乐也只敢在心里默默的说,他这一回去,不出意外话绝对是后会无期了。可她一个八岁的小女孩敢说什么,吴大人宠爱却不溺爱,就算是她哭着满地打滚绝食上吊也没用的。她还不至于愚蠢到破坏自己的乖女儿形象。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等呗。卓乐每天都坐在窗前痴痴等待着下人传报李大人来访。唯一比较安心的是,以他和自家爹爹的交情,不可能不告而别,绝对会好好的和吴大人大醉一场。也许他就是留着最后的时光和这位知心好友共渡的吧。卓乐安慰自己,不要慌,不要慌,还有机会。 不过似乎是上天故意要和她作对,她等啊等啊的等了好几天,最后等来的不是李寻欢来访的消息,而是一道圣旨,要吴大人立刻点兵出征,去平复边关的外族骚乱。 躲在后堂卓乐终于也见识了一回传说中的太监和圣旨,到没有电视里的奸臣像,白白净净慈眉善目的。等传圣旨的大部队一走,卓乐立刻扑出去,抱住吴大人的腿——打仗啊,那可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这圣旨下得这么急,之前也没听说边关有什么动乱,看来情况很危急了。卓乐已经把吴大人当做这个世界的亲人,知道他立刻要上战场拼命,满心担忧,几乎都要哭出来了。 “爹爹,爹爹,呜呜,我怕。” 她不敢想象,万一吴大人有个三长两短,自己在这个世界将会怎么办。失去了这个真心关爱自己唯一的依靠,会落得个什么下场。别说吴大人家财丰厚享有爵位封号了,看看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吧,父母双亡投靠祖母,父亲还是大官呢,一样处处小心悲叹寄人篱下。她比林妹妹还惨,连祖母都没有。吴家倒也有其他宗族,可是她一个女儿家,要是失去了父亲庇护,唯一的下场就是家财充公,留点嫁妆,随便找个人给嫁了。想到史湘云住在自己亲叔叔家里还要熬夜做女红,吴家的亲族都是些远亲,到时候指不定自己会被怎么折腾。 吴大人也是眼圈发红,卓乐都能想到的事情,他怎么会想不到。他素来硬朗不畏死,觉得报效国家马革裹尸理所当然。可是看看年幼的女儿,再想想死去的妻子,心里也是一片酸楚。振作了精神,拍拍卓乐的肩膀,柔声道:“孩儿莫哭,爹爹武艺盖世,定会大胜归来。别怕别怕。” 卓乐一听把他抱得更紧,武功再好,在战场上陷进敌阵也是白搭。郭靖郭大侠武功够好了吧,最后一样也殉国了。以一敌百那是小说,这可是不折不扣的现实世界。作为最亲近吴大人的人,她最清楚,吴大人的身体没有看起来那么好,早年打仗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就全身疼痛,所以他才那么爱喝酒。她怎么舍得让他再上战场去拼杀啊。 吴大人任她抱了一阵,硬起心肠将她推开,喝退所有下人,认真的说:“孩儿,爹爹也不想离开你,君有命,咱们做臣子的就必须得遵从。朝廷给了我高官厚禄,百姓见了我尊称一声吴将军。你身上穿的平日吃的玩的,都不是白白来的。必要的时候,爹爹就得去拼命,这是爹爹应该做的,你可明白?” 卓乐含着眼泪点点头,低声说:“孩儿都知道。” “唉,你也八岁,懂事了。万一爹爹要是真回不来——”感到手掌下卓乐猛的一抖,似乎是哭了,吴大人强迫自己不去看她,“放心好了,只要不是败仗,朝廷不会不管,抚恤也就罢了,也许会有封号。这样一来,即使是宗族里的人也没有办法动你一下。有吴六在,他的命是爹爹早年救下,一定会拼死保你一个周全。家里的宅子是圣上所赐,你不用担心。其他的田产还有庄子……” 吴大人从腰带拴着的荷包里掏出一把钥匙给她,嘱咐到:“爹爹在京城中的顺福镖局寄存了一口箱子,里面放着地契和房契,还有银票珠宝。你小心保管这把钥匙,此事,除了总镖头和我,没有第三个人知道。记住,无论如何,都不能把钥匙交出来。” 卓乐认真的点头,擦去泪水勉强露出一个笑容,她不想让吴大人上战场之前还挂念自己:“孩儿记下了,一定好好保管这钥匙,等爹爹回来好好的交还钥匙。” 吴大人也笑了:“我一定很快就回来。” 父女两人又说了一阵话,便去吃完饭。卓乐心中又是担忧又是不安,这种时候,她真的已经没功夫再去想李寻欢的事情了。毕竟,吴大人才是她这个世上的亲人啊。 能帮忙,她一定帮忙。帮不上忙,她也没有办法。一个人的未来是由他自己决定,她不是神仙,没那么大能耐。吴大人要出征的事传出去,他一定会上门来的。到时候就想办法给他吹吹风,提个醒。 总之尽人事听天命吧…… 卓乐叹息一声,不自觉的握紧了那把钥匙,第一次觉得这里的夜晚好冷。 作者有话要说:网络大抽,两天没上成网。 这文从一开始是打算日更的,这个打算至今未变。 我、我争取下个星期拿几天双更补上好了…… 争取…… 13 13、第十二章 ... 纵然还有很多话想和吴大人说,卓乐从未觉得这么舍不得离开一个人,也从未感到这么担心过谁。吴大人又何尝舍得丢下女儿。可是君命不可违,说了要你第二天出发你就得准时出发。卓乐只能沉默的坐在一边,看着下人们忙碌的为吴大人收拾行装。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没用过,连帮他打点一下东西都做不到。最后也只能哀求似的望向吴大人的亲兵,嘴张了又张,最后什么也说不出口。吴大人的命是命,难道其他人的命就不值钱了吗?她不可能祈求这些汉子会扑上去帮吴大人挡刀,说不出即使命不要也必须保护吴大人。倒是那几个跟随吴大人多年的亲兵参将看出了她的心思,纷纷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让吴大人毫发无伤。 卓乐看着这几张眼熟的脸,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他们也曾带着自己玩耍游乐,把她放在肩膀上摘花放风筝,经常给她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和新奇的吃食。不知道这一去,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们平安归来。她强忍着泪水,给他们几个一一行礼,反而把他们闹得不知所措。 “小姐,你这是做什么,咱们是粗人,受不起,受不起。” “我们的命都是吴大人给的,保护大人周全理所当然,小姐你就放心吧。” 吴大人把她抱起来,慈爱的摸摸脑袋:“爹和几位叔叔是为国而战,必定有上苍庇护,孩儿不必担忧。咱们很快就能得胜归来了。” 这时有下人前来禀报:“老爷,李大人来访,正在前堂等候。” 吴大人看着房里乱糟糟的一摊,事出紧急,很多情报消息他也是临时才知道,只有一个晚上和部下商讨行军路线分析敌情,暂时没空去见他,于是一推卓乐:“去帮爹爹向李叔叔赔罪,请他稍候片刻。” 卓乐见自己的确也帮不上什么忙,乖乖的答应一声,跟着下人走了。 来到前厅,看着李寻欢负手而立背对她站在一幅画前,听到声响回转头,平素总是带着微笑的脸也隐隐带着一丝忧色,见卓乐脸色苍白眼圈发红,想来已经哭过一场,走过来温和的说:“别怕,别怕,还有我在。” 卓乐闻言顿时就想哭了,可又不愿意在他面前露出难堪的一面。在她心里,一直都把自己视为成年人,怎么能像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遇见事情除了哭之外什么都不会。她已经帮不了忙了,至少,最低限度,不要再让其他人为自己担忧分心。于是摇了摇头,坚定的说:“我没事,爹爹一定会好好回来。” 李寻欢一怔,没想到她会有如此回答,见她眼中泪光流转,分明是强忍住不哭,心中怜惜更多了几分,不愿意再提及她的伤心事,顺着她的回答点头:“是啊,吴兄吉人自有天相,必定会平安归来。” 即使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卓乐还是长长的呼了一口气,从接到圣旨那一刻起就绷得紧紧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一点。她对李寻欢有这一种很莫名的信赖,不光是因为他教导自己这么长时间,更多的还有他是小李飞刀。光是这个名字,几乎就是一段传奇。卓乐不信鬼神,但经历了自己离奇借尸还魂穿越时空,却有些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希望吴大人如李寻欢所说会有上苍保佑吧。 ……尽管李寻欢自己的运气不怎么样…… 想到这个,卓乐左右看了几眼,除了几个小丫头站在厅外等着吩咐,现在整个宅邸里有头有脸的管事和仆人都在为吴大人出征的事情忙碌,可谓是天赐良机。现在再不提醒他一下,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卓乐咳嗽一声,吩咐丫鬟为他的茶添水,又为吴大人暂时腾不开身道了歉,又反过来安慰了几句丧父的李寻欢,酝酿一阵后,鼓起勇气,按照原定计划,怯怯的说:“李叔叔,卓乐有几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只要是想说,卓乐直言便是,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 “其实,昨日夜里卓乐做了一个梦……”偷眼看看他,见他面色如常并没有什么不愉快,卓乐吞吞口水,“梦到了叔叔。” “哦?竟有这等事,梦到我什么?莫非是对你又打又骂还是凶神恶煞的逼你学武练字。”李寻欢本就想借机转移话题,免得卓乐一直想着出征的事,打趣似的问。 “不是,卓乐,梦见叔叔返乡途中,遇到仇家伏击,身受重伤,奄奄一息。” 李寻欢哑然失笑,摇着头说:“看来平时不该给你讲那么多江湖恩怨的故事,连做梦都梦到这些。” 卓乐见他不信,有点急了:“还没完呢!” “哦?还有什么?卓乐啊,你是准备日后去说书么,怎么卖关子倒是很有一套啊。” “我梦见,之后有一个过路的侠士救了叔叔,然后叔叔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和他结拜为兄弟。” 李寻欢倒是来了点兴趣:“这倒是像我会做的事情,还有然后吗?” 卓乐把心一横,压低声音说:“可是,那侠士不怀好意,见叔叔视他为兄,暗中对叔叔下了毒手,陷害叔叔,害得叔叔好惨。” 这已经是她能剧透的极限了,总不可能说那家伙看上了你的未婚妻,又绝食又装病的逼着你把表妹让给他吧。这种事情说出来,日后李寻欢稍微一想也会心生疑惑的,所以她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那人会陷害他于不义之地。 李寻欢沉吟片刻,两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卓乐。卓乐心里直打鼓,不知道这一番很神棍的谎话他会作何感想。平时李寻欢的眼睛总蕴含着笑意显得很亲切,现在那眼神就像是两把利刃,直直的刺进卓乐心底。天知道她动用了多么强大的意志力才没有移开视线,因为那样一来不是显得她很心虚在说谎么。 李寻欢不说话,卓乐也不敢说话,就是背后开始冒冷汗,暗中骂了自己一百遍,这主意太猪头了。李寻欢少年成名,不知道见过多少凶险,一个人是说真话还是假话,他绝对一眼就能看出来。怎么办,他肯定知道自己是在说谎了。 “卓乐。” “是、是。”卓乐吓得一抖,完蛋了,他一定会问为何要编出这种拙劣的谎言来。不料李寻欢只是叹了口气。 “也难怪,你一个人难免孤单害怕。想要我留下来直说就好,用不着编这种荒谬的借口。我既然尊称你爹一声兄长,你就是我的子侄。略微晚几天再回去奔丧,家父泉下有知,也不会见怪的。” 目瞪口呆,卓乐只想抽自己耳光,敢情小李叔叔以为自己害怕才编出这种谎话,好让他暂时不走留下来陪自己啊。 作者有话要说:发烧了,身上滚烫却又冷得直发抖。 这一章不肥,明天等我烧退了再补上比较肥的一章吧。 双更,确实不行了。 14 14、第十三章 ... “说谎乃恶习,卓乐,以后不可再犯。”李寻欢不知道卓乐心中正在一连声的叫苦,郑重的告诫说,“无论是你爹还是我,都没有教过你说谎。” “啊,呃,是,卓乐受教了。” 似乎是不堪重负的垂下头,卓乐连反驳的力气都没有。不能怪李寻欢,正常人揣摩一个八岁小女孩此刻的心情,大概都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换做是她听到这样的胡话也只会哈哈一笑绝不当真——啊,这可恶的身体,如果她再稍微大个几岁或者是个男孩就好了。这个时代的女人真的没有什么发言权,更别说是这种未成年幼女。况且,从几年的相处来看,李叔叔多多少少有点大男子主义,不是说他看不起女人,而是下意识地认为女性就是应该站在男人身后接受男人的保护和爱怜,这大概和他那位美人表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吧。 唉,不能怪他,卓乐在这里见到的女人,无不都是唯唯诺诺以男人为天,低眉顺眼听话得不行,就算是偶尔听吴大人说些江湖上的奇闻趣事,所谓的女侠们也是规规矩矩洁身自好。偶尔会有某位豪爽的女性不顾一切对男人示爱穷追不舍,名门世家的子弟们当着面不说,私底下却很是看不起的,练武似乎并不是可以无视礼法的好借口。卓乐很奇怪,难道这并不完全是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而是半架空半真实?记得书里面的女人们可是一个个开放得很,林仙儿第一次见到李寻欢就很爽快的把自己脱了个精光投怀送抱。不过林仙儿那种奇葩在女人中也算少见了。电视剧里的林仙儿怎么样她不知道,反正原著里的她只能用“无耻”两个字来形容。 这憋闷的古代女性啊,没人权,没自由,以后自己还要嫁人听丈夫的话,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个女人这一辈子就算完蛋了。幸好自家还算家世不错,父亲又一味的当做掌上明珠宠着爱着不舍得拿什么三从四德来压她。卓乐充分体会到了作为新社会女性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可惜,那都是从前了,她目前只能遵循着这个世界的规则生活。 “卓乐?” 李寻欢见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以为是自己说话口气太重吓到了,试探的问了一句。 正在脑海中痛斥封建残余的卓乐这才回过神,茫然的看着他,反倒更让对方肯定她被斥责而沮丧,柔声安慰起来。 “吴兄离开之后,家里就只剩下你一个,没有长辈照料如何是好。还是叫吴兄从老家那边找几位可以主事的远亲过来,这边也好有个照应。在此之前,我就先留下暂且帮个忙吧。” 卓乐很疑惑的问:“李叔叔,你不能直接到我家来吗?有你在,爹一定很放心的。” “真是孩子话,你姓吴,我姓李,就算再怎么亲如一家,毕竟是外姓人。怎么可能接管你家的事情。况且……”李寻欢微微一顿,眼中流露出几分黯然,“大哥已经不在,我是李家独子……” 卓乐暗骂自己糊涂,李寻欢的父亲才去世,他怎么可能不回去奔丧。和他一比,自己家的事情也不算得什么了。自己是担心吴大人,可他的父亲确实已经不在了。她真自私,光想着让他来安慰,完全没有体会他的心情。此刻其实他心里非常的难受吧。 要来一番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的劝解好像和她的年纪不太符合,卓乐想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叔叔,你要保重身子,别太伤心了。这里的事情不劳你费心了,爹爹安排得很仔细,卓乐刚才不懂事随口胡说,你不要当真。” 其实李寻欢此刻心情很沉重,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也去了。尽管从前年父亲身体抱恙他就有不祥预感——父亲期望太高,因为自己没能当上状元大失所望,这只怕是他心中永远的隐痛。但最后和父亲和兄长一样郁郁寡欢而逝,依旧让他不时的涌上一股自责感,要是他能考中状元,要是他能不顾父亲的劝阻趁早辞官归乡,要是他能多多开解父亲尽心为他调理身体……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了,李寻欢有点凄然的一笑。人死不能复生,活者的哀痛并不能传到死者那里,这个道理他也明白,他生性再怎么洒脱,平素再怎么不拘小节,此刻依然无法做到平心静气。注意到卓乐小心翼翼的观察自己脸色,不禁自嘲的想竟然要一个孩子替他操心,振作精神,收敛悲色,顺便转移了话题。 “这些事情,你就不要管了。稍微推迟几天回去,不过路上加快些脚步而已,不妨事。”李寻欢一摆手,不想和她在这个话题上纠缠,他大致推算过行程,只要日夜兼程赶路,就算多留个三五天,也能及时赶回去。 还想说什么,不过卓乐已经有点了解这位李叔叔的性子,他一旦做出决定,别说九头牛,九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既然他说不碍事,那就不碍事好了。在内心深处,她还是很希望李寻欢可以留下来稍微陪陪自己。不为其他的,就为了那份安全感。卓乐承认自己是个胆小鬼,总觉得没有一个人依靠心里没底。有时也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难道她死过一次反而变得软弱了?总之一想到这偌大的宅子里没了吴大人,就禁不住想打寒颤。 “如此,卓乐谢过叔叔,让你费心了。” 最后她还是低声的道了谢,又陪他坐了好一阵,夜色已深,小孩子的身体开始困顿,忍不住一个呵欠接一个,被李寻欢催促着任丫鬟牵走洗漱就寝。至于那天晚上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走,吴大人后来又对他说了些什么,卓乐统统不知道。 等她被绿袖叫醒,已经是第二天清早,亲兵参将们早就列好队伍在府门等候出发。吴大人一身戎装,盔甲雪亮腰悬长剑,全身都透着一股英武之气。卓乐又是担忧又是为他感到自豪,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大将军站在面前的。临近出发,吴大人却没有再做出难分难舍的儿女之态,只是默默的抱起她亲了一亲,翻身上马,头也不回的去了。他一走,身后数十匹高头大马也扬起满街的落叶,紧随其后。卓乐和家中的所有管事下人都站在原地,目送他们远去。吴大人向来对人亲厚,从不打骂下人,有几个年纪小点的忍不住哭起来。卓乐忍住已经在眼中打转的泪水,发誓绝对不会再哭。她坚信吴大人一定可以平安归来。 吴大人离开之后,将军府里好像突然就空旷下来,再也听不到他练武时的呼喝之声,也看不到他在后院背着手转悠的身影。卓乐每天还是该干嘛干嘛,写写字,看看书,跟奶娘学简单的女红。只是多了一项功课,每天清早和临睡,虔诚的在吴夫人生前经常呆的小佛堂上香念经。事到如今,除了求神佛保佑吴大人平安无事,她的确也没有其他方法了。 吴大人临走前还是写信给老家的族人,请求他们派一个可靠能干的人过来帮忙照看宅子。不过算算路程,最快也要半个月才能到。幸好家里还有几个忠心可靠的管事,管家吴六更是小心谨慎,紧紧关闭了正门,每天都要带着一群护院家丁上下巡查好几遍,生怕有人要趁着当家老爷不在,欺负小姐年幼无知,借机闹事。因此一时间倒也平安无事,卓乐每天都呆在后院足不出户,除了吴大人不在之外,和以前生活倒也没多大差别。吴六并没有见卓乐年幼就独揽大权,每早每晚都要恭恭敬敬的站在二门外隔着几道帘子向她禀报一日以来府中的事务。卓乐再怎么拥有一个成年人的理性,对着这些从未接触过的鸡毛蒜皮也很抓瞎,反正闲来无事,正好向他请教如何管家。 也许有人会问了,不是还有李叔叔在么,难道卓乐不会问他么?算了吧,尽管李叔叔已经辞官每天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泡在吴府,不过为了避嫌,他都是早饭后才来,天还没黑就走——被人知道他留宿没有吴大人在的将军府,即便卓乐还是个小萝莉,外面一样会说闲话。李叔叔乃是绝对正直的人。而且,卓乐对于他的理财观念还有生活常识早就绝望了。不知柴米油盐用来形容他,也差不了多少。李大侠不仅是大侠,还是一个标准不识人间烟火的大少爷。持家什么的,他懂得还没卓乐多。于是除了陪卓乐说说话,在众多丫鬟的监护下弹弹琴下下棋啥的,似乎也帮不上多大的忙。 幸好李家有钱呐,看着李叔叔那副金玉满堂富贵公子哥儿的扮相,卓乐腹诽了不知多少次原著里他散尽家财之后是怎么过的。嗯,一定是铁传甲悄悄留了点下来。 说到铁传甲,卓乐以前都没见过他,李寻欢身边只带了几个家人和小厮,两年多来卓乐几乎都见过,可就是没有那个记不清练金钟罩还是铁布衫忠仆的影子。李寻欢没说,她总不可能未卜先知的问“哎呀你家那位铁大叔可否引见一下,我很敬佩他想签名留念”。不过,在吴大人离开的第三天,卓乐终于见到了这位大汉。他好像是专门从保定赶来接他家少爷回家的。找上李寻欢住所知道他不在,直接就奔吴府来了。 李寻欢正在后堂陪卓乐写字,听到吴家下人来报老家有人来这里找他,奇怪的转出来一看,三步并两步冲上去,抓住来人的手臂,又惊又喜。 “是你!” “少爷!” 两个人不像主仆,倒像朋友。跟着转出来,卓乐好奇的看了半天黝黑结实铁塔一般大汉衣服下隐隐可见的肌肉,再看看那张真的很像土匪强盗的脸,不用通报也猜出了对方身份。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铁传甲出现了,岂不是意味着李寻欢此次归乡,遇到龙啸云的可能性百分之两百? 作者有话要说:为啥每个人都觉得吴大人会死?我从来不是后妈~ 继续重感冒中,飘飘欲仙。 各位保重。 15 15、第十四章 ... 久别重逢的两个男人还沉浸在那份激动里,铁传甲一向以仆人自居不敢造次,李寻欢却从未将他视为下人,亲热的拍打着他的肩膀,哈哈大笑:“你的功夫大有长进啊。” 铁传甲咧嘴一笑,一个彪形大汉露出有点腼腆的表情,那种效果其实挺惊悚的:“少爷,林小姐担心你一路上有闪失,叫我过来接你速速归家。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你快些回去……没有可以当家做主的人,很多事情都不好办……” 李寻欢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几分,见到久别重逢的家人心情一时激荡,竟然忘记他出现在这例的目的了。做儿子的不赶快回去,叫家里的人怎么为父亲发丧。他何尝不想肋生双翼立刻回家,下意识地看了眼卓乐,现在吴家没有一个可以名义上正式管事的人接手,他也不忍心不管卓乐离开。见卓乐呆呆的站在一边神情大异,以为她误解了这番对话,手下一用力就要拉着铁传甲到另一边去。铁传甲虽然看似粗犷豪爽,其实为人仔细。刚才也是忽然忘形脱口而出。在来之前他就已经询问过李寻欢身边的小厮,为何少爷辞官多日却迟迟不动身启程的原因。顺着李寻欢的眼光望去,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惨白着一张脸,目光呆滞的一动不动。自觉说错了话,立刻住口,想和李寻欢换个地方说话。 ……其实卓乐想的和他们想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如果她真的只有八岁,当然看不出他们的异样,作为一个拥有二十多岁灵魂的人,上辈子卓乐因为生病生活环境相对单纯,还没傻到不明白铁传甲找上门的理由。 当然,算算时间,他不可能提前知道李寻欢推迟出发原因,赶来京城,一半是林诗音的嘱托,一半应该是他担心自家少爷。不过到了一看却发现少爷竟然连行李都没打包,还逗留着没有出发的意思。卓乐记得原著里铁传甲似乎是感念李大人的救命之恩才自愿在李家为仆,肯定不愿意少爷因为外人逗留。古代丧父不立刻回乡奔丧是大不孝。他没有质问李寻欢而是找上门来看情况,已经很能忍耐了。 “李叔叔。”卓乐打定主意,轻声叫住了他。 “卓乐,外面风大,你先进屋去,我和他说几句话就来。”李寻欢知道卓乐一向聪慧,不想让她为难,若无其事的说。铁传甲眼中闪过不赞同的神色,却什么也没说。 卓乐摇了摇头,没有听从他的话:“李叔叔,你经常教导我,做人不能只顾自己。你真心怜我护我,我又岂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心安理得的让你为难。现在吴家已经不会有大变故,老家那边的堂叔堂嫂不日也将赶到京城,吴管家已经派人去接路上接他们了。李叔叔,你还是赶紧启程上路吧。” “这……”李寻欢犹豫着,铁传甲却是有些惊讶,这番话井井有条,不像是一个小女孩能说出的。本来他还有点不喜吴家,不过见卓乐这么懂事明理,心里那丝淡淡的不快顿时就烟消云散。他自己以前就是一个热心肠喜好结交朋友的人,对于李寻欢照看好友幼女的行为也能理解个几分,这下倒不好意思催促李寻欢快快启程出发了。 卓乐走下台阶,向他深深行了一礼:“叔叔请不用挂念卓乐,卓乐足不出户,总不至于祸从天降。天子脚下,将军府邸,爹爹为国出征,又有谁敢上门闹事。” “唉。”李寻欢叹了口气,卓乐表现得太理智太懂事,他反而有点不习惯。他明白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不可能一辈子留下照料她。要是她哭着叫着抓住衣角不放固然头痛,这幅清醒理性的口气还真是隐隐叫人觉得有些诡异——小孩子太过老成总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既然你坚持如此,这样吧,我把身边的老仆留下一个,要是有什么急事,你可以差他给我送信。”李寻欢最后也只能这么说。 再次深深一礼:“有劳叔叔挂心了。”卓乐抬头看看天色,惊讶地说,“哎呀,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该用饭了。”这时她好像才记起自己的失礼,抱歉的问铁传甲:“不知这位叔叔是……” 铁传甲略略抱拳,他是江湖中人,在李家没人真把他当仆人,所以没那么多虚礼:“在下铁传甲,见过吴小姐。” “久仰久仰,卓乐曾经在父亲口中听过铁大侠的威名,不想今日得见,果然一派英雄气概。” 两个男人同时觉得好笑,明明是个小孩,偏要装出老江湖的口气,李寻欢假装咳嗽一声,铁传甲咧开了嘴,觉得这女娃真有意思。 “李叔叔,不如请铁大侠留下用个便饭,可好?”卓乐万分真诚的问。 “也好,你一路赶来未曾好好休息,想来也累了。”李寻欢也不客气。 “那就多谢吴小姐了。”铁传甲对于看得惯的人一向爽快。 卓乐轻轻松了口气,在心里抹去一把冷汗,这么文绉绉的说话累死她了。她刚才突然想到,自己总不可能死皮赖脸的拖人后腿不准他走,延迟了李叔叔回家给父亲办丧事已经够内疚了。可是李叔叔明显不太相信自己的那番鬼话,幸好有铁传甲出场救急。他对李寻欢的忠心那是问都不用问,只看最后李寻欢出关时身边只带了他一个人就知道了。 李叔叔不相信,她就改变对象,铁传甲看起来好像很好骗光长脑子不长肌肉,原著里机灵得很,又是个老江湖。俗话不是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她就还不信了,给他抽空进点谗言,遇上龙啸云的时候会看不清他的花花肠子。 抱着这种主意,卓乐开始对铁传甲大拍马屁,她的马屁也不见得多高明,胜在年纪小别人会觉得她还不会干这种事,自然都是出自内心的真话。铁传甲不说对她多好多亲热,至少脸上的神情明显软化,还很大方的允许她去捏自己手臂上的肌肉。李寻欢以为卓乐的江湖情节又发作了,懒得去掺和。距离吃饭还有一段时间,他干脆去吩咐同来的小厮先回去收拾行装,准备下午就出发。卓乐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才故意絮絮叨叨的一直说无聊话题。他前脚一走,卓乐立刻就变了脸色,幽幽的叹息一声。 “吴小姐,你这是——”铁传甲也没有和小孩,尤其是小女孩相处的经验,被她突如其来的变脸弄得摸不清头脑。 卓乐见他果然中招,心里得意,小女孩就是好啊,至少大多数人都不会太防备。否则她这么拙劣的演技怎么可能骗到老江湖。 “虽然铁大侠自称是李叔叔的下人,可是卓乐不知为何一见你就觉得亲切,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叫你一声铁叔叔吗?” “哎哎,这如何使得,如何使得,铁某不过是一介武夫,怎当得起吴小姐一声叔叔。”铁传甲立刻起身拒绝,不过卓乐并没有从他口气里听出不乐意的成分,立即打蛇棍上。 “有何使不得,卓乐的父亲早年也是江湖中人,经常嘱咐我见到各位英雄好汉要恭敬有礼,铁叔叔如果不把我当外人,叫我卓乐就好,吴小姐显得生分了。” 又灌了几分钟迷汤,中间还把吴大人收集的宝刀利刃拿出来请他鉴赏拉近彼此关系,见他已经不再抗拒,眼神中也带上了几分亲近之意,卓乐开始进入正题。 “铁叔叔,最近卓乐遇见了一件怪事,为此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不知叔叔能否听卓乐一叙?” “哈哈哈,你小小年纪,有何怪事?” “实际上,这怪事,却是和李叔叔有关……”卓乐振作精神,开始了自己的B计划。 等到李寻欢交代完事情回来,见堂内两个人神色怪异的互看,心下大疑,忍不住出声询问:“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铁传甲还没说话,卓乐立刻就借口回答:“刚才我在和铁叔叔猜谜语,他怎么也猜不到,正在气恼呢。” 铁传甲干笑两声:“正是,正是,这谜语果然古怪得很,古怪得很。” 李寻欢认识他也有好几年,从来不知道他还有这爱好,而且看他眼神飘忽,又气又好笑,也不想再追问,估计是卓乐又缠着他讲什么江湖故事,让铁传甲疲于应付了吧。 “铁叔叔,记得我说的谜语哦,也许下一次可以好好的考倒李叔叔也说不定。”卓乐笑眯眯的说。 嗯,经过她刚才的卖力演出,铁传甲至少也信进去了三分,所谓关心则乱,他应该不会像李叔叔那么毫不放在心上,真遇见了也会注意防备。唉,她连李寻欢回家路上可能有人埋伏寻仇的事都剧透了。要是因为自己的剧透导致未来的剧情有变化,希望古龙大师晚上别来找她算账。卓乐在心里悄悄的念了声佛,最近因为每天都为吴大人祈福,梦里都能见到阿弥陀佛。 再精彩的故事,再激昂的传奇,也比不上李叔叔未来的健康和幸福啊。现在的李寻欢,多了几分贵气,少了几分睿智,多了些骄傲,少了些沧桑。原著里那个总是苍白寂寞不停咳嗽,却比谁都拥有一颗看透世人之心宽容温柔的小李飞刀当然值得人尊敬,但她希望永远不要有看到“那个”李寻欢的一天。 像现在这样洒脱不羁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李寻欢最好不过。 所以,古龙大师,未来的小李飞刀,对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有同志说吴大人不死的话卓乐怎么跟在李寻欢身边。 就算吴大人真死了卓乐也不可能跟着李寻欢走啊,李寻欢是她的谁?哪有爹死了不由族人照顾,改为朋友照顾的道理。所以,必须得找一个合适的理由。 YY文也想尽量合情合理一点。 啊哈哈哈哈。 16 16、第十五章 ... 铁传甲的动作很快,快到卓乐还想和他们依依惜别一下,眨眼间东西就收拾完准备上路了。李寻欢说话算话,把身边一个跟随多年的家人叫做李忠的留下,嘱咐他好好照看吴府,如果有什么事情,一定立刻通知他。卓乐还想去城门外送他们,被拒绝了。 事先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真面对离别卓乐还是从心底涌上一股伤感,这个世界上和她最亲的人除了吴府里的上上下下,就只有李寻欢。不过她不愿意让李寻欢小瞧了去,依旧笑容满面的和他告别。 “李叔叔,一路小心。到家之后一定叫人捎封信来。” “知道了,你也小心,吴管家,有劳你多多费心了。”李寻欢摸摸她的头,对一边的吴六说,“李忠也练过几年武,其他的不敢说,看家护院还行。你只管把他当做吴家的人吩咐便是。” 吴六三十上下,以前做过吴大人的亲兵,在战场上受了重伤全靠吴大人拼死杀出一条血路才救回一条小命,但就此一条腿就瘸了。他识字,人又精明能干,之后就一直在吴家做管事,差不多也快十年。卓乐平时都叫他吴叔叔,没有把他当做下人对待。听见李寻欢这么说,吴六微微欠身应了:“多谢李公子。” “少爷,天色晚了,我们再不上路,恐怕就不能在天黑之前赶到驿站了。”铁传甲站在马车边大声的催促。卓乐和他眼光一触,不禁低下头,心里琢磨着他到底做了什么准备来预防路上被人偷袭。 “等你爹爹回来,我一定会再到京城来探望你们。”李寻欢许愿似的说,最后看了她一眼,转头上车走了。卓乐一直站在原地,直到那辆马车消失在箱子尽头,还不愿离去。 她还是担心李寻欢这一去,究竟未来如何。然而她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天意如此的话,谁也无可奈何。以前常说人定胜天,卓乐以亲身经历可以很负责的说,不可能。 “小姐,回去吧,外面冷。”绿袖低声劝说。 良久,卓乐才默默的点了点头:“嗯。” 她要坚强起来,不能陷入这种自怨自艾的情绪。一切都等吴大人平安回来再说好了。虽然人力不可逆天,但还有一种说法是天无绝人之路。走一步看一步吧。 其实之前李寻欢从未在吴府留宿过,但今天晚上卓乐觉得格外寂静。吃过晚饭,去佛堂烧了香念了经,和几个小丫鬟一起描了会儿花样子,卓乐不知为何眼皮直跳,心里也隐隐不安,总有一种奇怪的不安。暗自嘲笑自己疑神疑鬼,借口说累了,按照平时的习惯自己睡里屋,一个叫做秀珠的小丫鬟在外屋睡,好方便晚上她喝水啊什么的。 上了床反而脑海一片清明睡不着,和秀珠东拉西扯的聊了会儿天,最主要的还是谈论从老家过来的堂叔夫妇什么时候到,吴大人现在怎么样了,身上的衣服暖不暖。过了一会儿,秀珠已经睡着勒,发出细细的鼻息,卓乐翻来覆去折腾了好一阵,好不容易有点困意,突然又想起夜。不想为了这个叫醒秀珠,自己轻手轻脚的爬下床在屏风后面找到便桶,开始解决问题。 屋里安静得不行,古代人民没有什么夜生活,基本上都很早睡觉。所以那种悉悉索索的水声就显得格外的响亮,弄得卓乐挺不好意思的。偏偏睡觉前喝了碗银耳导致这泡尿奇长,卓乐尿着尿着突然听到屋顶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得一片瓦咔的响了一声,心中大奇。侧耳细听又悄无声息了,这时一阵倦意涌上,眼皮沉重得直往下坠。她昏昏沉沉的穿好裤子,打着哈欠往床上爬。脑袋一接触到枕头就要睡着,这时,鼻子闻到一种奇怪的幽香。 不对啊,她平时最讨厌在房里点熏香了,吴家所有的人都知道,这股香是从哪里来的?心里开始觉得不对,但手脚酸软无法动弹,最后连神智都迷糊起来。她才因为无法入睡辗转反侧,哪有这么快就困了的道理。 卓乐大急,直觉是出事可又不清楚怎么回事,手指一动,在大腿上狠狠掐了一下,才稍微找回点清醒的感觉。睁开眼睛,窗外明晃晃的月光照得屋里十分亮堂。卓乐清楚的看见就在床的上方,有一块瓦片被搬动了,好像有一根黑漆漆的东西伸了进来。 迷香! 要是到现在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卓乐以前看的那些武侠小说还有武侠剧都白搭了。不过她竟然楞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不能怪她,她接触到的一切,和武侠真的是距离太遥远了。除了吴家的人还有李寻欢,她几乎就没再见过其他人。知道有小李飞刀的存在,李寻欢在她心里老师的成分也胜过大侠很多。所以突然见过这种小说里才有的东西,有点恍惚。 不过这愣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卓乐再次狠捏了一把大腿,脑子里那股昏昏沉沉的劲儿消失了一大半。看来这迷香也不像小说里吹嘘得那样厉害,估计是伪劣产品。卓乐真佩服自己这时候了还有功夫想乱七八糟的事。一翻身坐起来,扯开嗓子就大喊:“有刺客!” ——汗一个,清宫剧看多了。生怕这动静小了没人听见,卓乐还顺手提起床边的暖炉砸地上,发出的巨大声响在寂静的夜里足足传出去老远。把屋外的秀珠第一个闹醒,披了件衣服赤脚就往里面跑:“小姐,怎么了?” 吴府的家丁们还是很忠于职守的,很快外面就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卓乐松了口气,要说紧张她还真不是很紧张,可能是个小毛贼想偷东西吧。谁知她这口气才出了一半,哗啦一声巨响,房顶破开一个大洞,一个黑衣蒙面人从天而降,动作快到不可思议,卓乐还没看清楚来人是男是女,胳膊一紧,被狠狠抓住。天旋地转的一阵失重,黑衣人似乎是想赶在家丁们冲进来之前掳走她。 “放开小姐!” 已经腾空一半脚踝却被秀珠紧紧抓着不放,她已经吓得脸色苍白,还是不肯松手。之后发生的事情卓乐永远都会记得,她只听见那个将自己夹在肋下的黑衣人不耐烦的哼了一声,没见怎么动手,秀珠的脖子上喷水一般的迸射出大量鲜血,脸上犹带惊恐,人却慢慢倒下。不过黑衣人也因为她这一拉,没能顺利的跳上房梁,重新落回了地上。 叙述起来好像很长,其实一切都只是两秒不到的事情。卓乐的脑袋嗡的一下炸了,秀珠的血,滚烫的飞溅在她的腿上和脸上。她悲愤莫名,想也没想,直接一个肘垂撞向那黑衣人的腰眼。她好歹还是习过两年武,虽然没有任何成就,但对人体要害却十分清楚。黑衣人没料到这小孩子竟然会突然偷袭,没有提防被撞中了腰间大穴。尽管卓乐半分内力也无,还是让他半身麻了一麻。手一松,卓乐扑通就掉在了地上。她立刻就地一滚钻进了床底。这时,家丁们已经听到屋里的异响,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撞门就进来了。 卓乐尽量往最角落的地方缩,她知道自己现在出去只能添乱而已。外面传来呼呼的拳风声,刀剑撞击声,大声呵斥以及不时的惨叫。还有家具摆设在激烈打斗中破碎的声音。卓乐死死的捏紧了拳头,心里一片冰凉。这个黑衣人好像武功不错,似乎是为了自己而来,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人遭了他的毒手。 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的看着那些人全部被他杀掉?卓乐一时激动热血冲头,就想爬出去。 她刚刚一动,就听到窗户破开有人跳进来好像是和黑衣人交上了手。这一次没有人再惨叫,只有刀剑破空时特有的嗖嗖声。片刻之后听到有谁闷哼一声,随后是撞破东西的声音。 “吴小姐,你没事吧。” 卓乐听出是李忠的声音,急忙从床底下爬出:“我没事。” 屋里的惨状让她脚也软了,满地的血,床上,墙上,泼墨一样到处都是,几个缺胳膊少腿的家丁躺在地上,还有一个头不见了。浓烈的血腥味道让她一阵反胃,差点吐出来。作为一个远离杀戮连偷钱包都没遇到过的普通人,她何曾见过这样场景。强撑着没有呕吐已经算是不错了。 看见李忠捂着胸口摇摇欲坠,卓乐也顾不上害怕,急忙上去扶住。这时院子外面传来吴六的焦急惊慌的声音:“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 卓乐才说了两个字,一眼看见了秀珠的尸体,还有那几个无辜丧命的家丁,声音酸涩,不禁流下泪来,后面的话也就说不出了。 难道这就是武侠的世界?难道仗着自己有武功就可以随意夺走别人的生命?杀一个无辜的少女和杀一只鸡也没有区别? 她不明白,真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惨剧究竟是为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读者们等得很焦急,希望天天有二更。 想要一个基本日更的作者给力,首先,嗯,读者君们要先给力。 BW的同志们,你们懂的…… PS:原著里其实李寻欢父亲和兄长去世的时间不是这样,为了发展故事,我改了一些事件的发生时间。 不过主要事件的时间不会变的。 17 17、第十六章 ... 京城这地方,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小。三教九流各路神仙,只要是想得到的人,京城里都有,其中最不缺的就是喜欢嚼舌头到处打听消息的人。平素里那家王公新娶的小妾要生儿子了,哪家大臣的公子为某位小姐害上相思病了,都是可以让京城百姓们津津有味说上半个月的事情。吴大将军府里半夜来了强盗,杀死好几个家丁护院,连吴小姐都差一点遭了毒手。这样的消息尽管有刑部的官员极力隐瞒不想声张,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一时间是闹得沸沸扬扬。跑来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即便是吴府周围已经布下了专门的官兵,也阻挡不住老百姓空前的好奇心。 其实也不完全是好奇心,所有人都知道,吴大人是出去打仗的。尽管老百姓们大多没读过什么书也不怎么识字,可道理还是懂。他前脚走去和侵扰边境的外族拼命,后脚自家后院就起了火,唯一的女儿差点就丧了命。这叫什么世道啊,真是好人没好报。跑到吴府周围来,也是存着一份愤愤不平希望可以出点力的心。 且不说百姓,坐在朝堂之上的当今天子听闻此事也是大为震怒,公然敢潜入朝廷命官家中肆意行凶,这些江湖人把法令当做什么了!当即把掌管刑部还有京城治安的大小官员从头到脚数落了一番,明令必须尽管捉拿凶手归案。其实皇帝心里也很郁闷,吴大人要是知道自家闺女差点死了,他还有心情打胜仗吗?不行,其他时候都算了,这种关键时刻,吴家不能出事! 于是皇帝陛下大笔一挥,不惜动用了御林军和大内侍卫去保护吴家。五百御林军把吴府上上下下包围得铁桶一般,水泄不通。与此同时,各种名贵药材补品流水似的赏赐下来,连那几个被杀害家丁的家人也有赏赐。秀珠更是因为护主有功,得了个“忠义郡主”的封号,风光大葬——反正人都死了,封她做公主都没问题。一时间人人都感言秀珠命好啊,竟然做上郡主娘娘了。她的爹娘本来还挺伤心的,现在也不哭了,觉得真有面子,甚至有点遗憾为什么只生了一个女儿。 到最后,真正为秀珠伤心的,除了几个平时和她交好的小丫鬟,就只剩下卓乐了。 秀珠死后,她满心的愧疚,觉得对不起她的父母。谁知他们倒跑来磕头谢恩,说得好像秀珠死得很光荣,很理所当然。卓乐满肚子道歉安慰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最后只能吩咐吴六给他们一大银子。那几个家丁的家人因为得了皇家的赏,更是惶恐得差点疯了,觉得这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一辈子都没这么荣耀过。卓乐看得心也寒了,随便说了几句场面话,就把他们全打发走了。 她第一次深深认识到,人命是多么的不值钱。那么多鲜活的人命,最后给点钱就完事了,死者的家属还个个兴高采烈。就连平时那么平易近人的吴六,也劝她不用难过,不就是几个下人而已,死了就算了。 这也许就是这个时代的共同认知,卓乐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也无法改变。可要她就此忍气吞声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秀珠的死,还有那几个家丁的死就这么算了,她做不到!说她傻也好,说她脑子不开窍也罢,她就是认死理,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力随意夺走别人的性命,就算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也一样。 那天晚上全靠李忠卓乐才没有被掳走,吴府上下都把他当做了恩人。他受了那黑衣人一掌内伤不轻,只能卧床修养。幸好赏赐下来的名贵药材一大堆,他的伤好得比想象中来得快。卓乐不顾他的反对亲自去给他端茶送水,这样一来,李忠也不好再像之前那么客气生疏,开始和她有问有答起来。 卓乐当然是有目的的,一来李忠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伺候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二来,李忠练过武,貌似还挺不错,那他有可能从招式知道那黑衣人的来历。这一点和刑部的人想到一块儿去了。 经过反复套话仔细询问,他们都很失望。李忠虽然自小和李寻欢一起练武身手很好,却从未在江湖上走动过。对于各们各派的招式知之甚少,一问三不知,再问直摇头。最后卓乐见他脸色疲倦,急忙向侍立在旁的吴六使个眼色。吴六会意,搬出医生的话,才让那个过来录口供的刑部官员悻悻作罢。 吴家现在没有当家人,卓乐年幼又是女子不能上台面,一切全靠吴六多方周旋。一般出了这种事情朝中的大小官员都要来慰问,不过幸好大家都很知趣,知道去了没人接待,所以都只是送上拜帖还有慰问的礼物,交由家中管事送去,就这样吴六也忙得够呛。卓乐闲着也是闲着,就帮忙在后面清点礼物记下名单——这些人情以后都是要还的。 绿袖陪她一起在一大桌礼物里翻翻捡捡,知道前天发生了那种事小姐不开心,看见有一盒特制的头油,就拿起来给卓乐闻:“小姐,这个东西难得,好像只有西域那边才有,京城里至少也要二两银子才能得一钱呢。” 卓乐笑了笑:“我现在又不用这个,你要喜欢,就拿去——” 这时她闻到了那股清淡的幽香,和家里丫鬟们用的那些桂花头油的确不一样,她有时候真受不了那种香到腻人的味道。正想说绿袖拿去好了,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整个人都愣了,手上的东西也掉在桌上。她这个样子把绿袖吓得不轻,连声叫唤:“小姐,小姐,你怎么了?” “难道?怪不得……对……一定是这样!”卓乐低着头自言自语了好一阵,一推绿袖,“你去找吴叔叔,叫他去把负责此案的张大人找来,我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绿袖不明所以,见她神色严肃不似开玩笑,还是依命去了。卓乐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最后等得不耐烦,跑去看李忠了。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张大人匆匆的赶过来。 “吴小姐。” “张大人。” 两个人隔着屏风见了礼,张大人这几天也是焦头烂额,一点线索都没有,上面催得又紧,也顾不上什么礼节了:“不知吴小姐所说的要紧之事究竟为何?” 卓乐肯定的说:“那天晚上的黑衣人,一定是个女的。” 此话一出,不光张大人,床上的李忠,还有一边的吴六都齐齐的“咦”了一声,张大人急急的问:“这话可有凭证?” “绝对没错。我刚才突然想起来,那个人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那是女子头油的味道。而且,她当时抱着我的姿势也很奇怪,好像生怕我碰到她的胸口一样。我撞到她腰间的时候,她低低的叫了一声,仔细回想,那声音也不像是男人的。”卓乐一边回忆一边说。 李忠若有所思:“这样说来,倒不是我的错觉了,和黑衣人互拼掌力的时候,有点不对,现在想起来,她的手掌很小。只是当时完全没有在意,被吴小姐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 张大人皱起眉头很是为难:“莫非还是个女贼?可一个女人为何要掳走吴小姐?” 卓乐也不明白,抓抓脑袋,她也是闻到头油的味道才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当时太过紧张又害怕得要死,哪里还记得这些细节。她只是一个孩子,怎么可能和江湖上的人有仇怨。想到这里,她想问问吴六有没有什么线索,一看他的脸,被吓了一跳。吴六脸色铁青,嘴唇似乎还在发抖,哪里还有半分往常不慌不忙镇定自若的模样。就是卓乐遇袭的那天晚上,也没见他惊惶成这样。注意卓乐在看他,他咳嗽一声,恢复了正常。变化之快,简直让卓乐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小姐,你可是要喝水?”像是要摆脱卓乐的紧迫盯人,吴六为她倒了一杯水。又给张大人倒茶。似乎很害怕和卓乐眼神相对。 卓乐张嘴就想问他,可转念一想,假装没有看见扭头去和张大人说话了。她和吴六相处几年最了解他不过,要说他是背后黑手,打死她也不信。卓乐死了对他有什么好处?看他的脸色,想必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他要是愿意,一定早就说了。刚才提到什么才让吴六脸色大变?对了,是女人。卓乐说黑衣人是个女人吴六才慌了。 嘴上还在和张大人随便的敷衍,卓乐心里琢磨开了,女人——这里面难道还有什么奇怪的内幕,莫非吴六知道这个人的来历?不对啊,吴六除了最开始做了两年亲兵,后面的时间都在吴家甚少出门,就算是他惹来什么桃花债……看那黑衣人杀人如此狠辣,寻仇的可能性倒比较多。这样一想又奇怪了,她抓卓乐做什么? 等一下等一下,既然当时她完全可以杀掉卓乐,就像杀死其他人一样,为什么没有下手只想带走她?按照一般道理,抓人走当然是为了做人质威胁谁了。只要想想要是卓乐有事最惊惶最焦急的人是谁,答案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没错,卓乐猜测那个黑衣人想要抓走自己是为了威胁吴大人。别忘了,吴大人早年也是行走江湖一条响当当的好汉,结下什么奇怪的仇家一点也不奇怪。吴六跟随吴大人最久,可能知道一点来龙去脉,大致猜到了那个黑衣人的身份所以才会忽然脸色大变。 可是,寻仇也好,报复也罢,为什么早不来迟不来,非要等到吴大人走了之后才开始动手呢? 这一点,卓乐就想不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迟来的更新,祝大家新年快乐。 本文走轻松愉快美满结局路线,一切看似虐的情节都是假象。 18 18、第十七章 ... 发现吴六情形有异,卓乐就一直处于一种心不在焉灵魂出窍的状态下。张大人也没指望过卓乐能提供什么有利的消息。她能想起黑衣人是女人的可能性就已经谢天谢地了,至少以后调查的范围缩小了一半。稍微寒暄了几句,张大人惦记着派出去查案的下属们是否有带回好消息,匆匆告辞。卓乐又和李忠说了一阵子话,也礼貌的退场。 回自己卧房的路上,吴六还是如同往常一般,不远不近的跟在一大堆丫鬟的最后面,保持着一个合适又可以听得到卓乐声音的位置。好几次卓乐都忍不住想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是不是知道一些内情却不方便说出来。最后还是压制下了这种想法。 她相信吴大人不会看走眼,也相信吴六不会做背叛吴家的事情。可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古代,她又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她连跑都没地方跑。万一吴六真的起了歹心和外面不怀好意的人勾结……想到这里卓乐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脸上却越发平静,连离她最近的绿袖都发现她的异样。 “小姐,要是没什么吩咐,我就先下去了。” 走到分岔口,吴六弯着腰毕恭毕敬的说。 “嗯,吴叔叔,最近辛苦你了。”卓乐也客客气气的回答。 回到卧房之后,卓乐借口说累了,脱掉外衣上床睡午觉。其实那个时候一个闺阁小姐大白天老是睡觉会惹人非议,不过小孩子不算在此列。几个丫鬟帮她放下床帏,掩好门,退到外屋去几个人做针线了。卓乐静静的等了一阵,确信不会有人进来,悄悄地把手探进床下,从底板的夹层里掏出一把小小的匕首,放在了枕头下面。想了一阵还是觉得不放心,又把匕首贴肉藏好。幸好现在冷穿得多,卓乐又不喜欢别人帮自己穿衣服,想来应该不会有人发现。 这把匕首是黑衣人来袭的第二天她从吴大人卧室里拿的。吴大人喜欢收集宝刀名剑,而这把匕首是无意中得来,虽然十分锋利可不合他的口味,于是一直丢在书桌的抽屉里沾满了灰。卓乐也是无意中发现,遇到袭击后才想起这回事。她人小力薄,给把大刀也挥不动,小小的匕首最适合不过。虽然遇到真正的武林高手没用,也算是有了个防身武器。 唉,这个时候才发现不会武功太悲剧了。可她又能怎么样,早在半年前她就已经认命这辈子别想练武。她的身体,用专业的话来说,那就是经脉完全不适合练武,走内家路子没门,除非她像铁传甲那样去练铁布衫的纯外家功夫——这怎么可能?其余的,剑法也好,暗器也好,没有内功做支撑,都是白练。她倒是想象其他小说里那样来个毒物研究,成为一代毒圣。不过很可惜,一个只是勉强识字可以看通俗小说的现代人士,完全看不懂那些黄帝内经之类的书籍。而且,吴家也没有什么家传的毒经毒典供她学习。 “小说里随便就能遇见一个武林高人都是瞎编的,哪有这么多武林高人。” 翻了个身,卓乐苦笑着自言自语。练武这种事情没办法速成。电视里演的随便捡个秘籍半年就变高手,那是骗人,又不是打网络游戏。不说其他,她身边最亲近两个练武的人,吴大人练了快三十五年,也不敢自称高手。李寻欢已经算是传说中的天才了,他说过自己三岁习武,练了二十多年,每天至少要练两个时辰,遇到高手围攻只能说足以自保。卓乐觉得自己即使身体没有限制,还在娘胎就开始练武吧,那也就八年,能干什么? 幻想突然变成高手一掌打飞一片人还是算了吧,目前她得好好想想怎么保全自己的性命。吴府外面有五百御林军围着,除非那个黑衣人能像电视上那样比炸弹还厉害,否则一出现就会被箭射成筛子。再怎么牛,总不可能和朝廷为敌吧?如果这是完完全全的原著世界,那么以上的话就当她没说。然而根据她的自习观察,这个有武侠有高手还有小李飞刀的世界,并没有逆天到无视王法的境界。至少那个黑衣人最近两天都没出现,京城里几乎处于一种大清扫的状态,据说街上卖艺的人都收拾摊子避风头去了。 卓乐还是很不安,明知自己处于严密的保护之下,她还是害怕。一闭上眼,好像就看见那些狂喷的鲜血满地的尸体,还有秀珠睁得大大失去光彩的眼睛。白天不想让其他人担心,更不想让吴大人担心,她不许吴六写信去告诉吴大人这件事,在人前也总是装出什么都不懂的懵懂样子。没有人知道夜里她抱着膝盖缩在床角,生怕房顶上再跳下一个人。 米国人民911事件之后的草木皆兵心理,此刻她总算是了解了几分。卓乐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心理医生而不是天天吃补品。此刻对她最好的药就是吴大人,或者李叔叔在身边。他们在的时候不觉得,离开之后才发现那是多么具有安全感的依靠啊。 把脸埋在枕头里,现在想这些事情不但没有任何帮助,只会让她显得更软弱。卓乐用力的捶打了几下枕头,她要振作起来,不能再这么消沉下去。光是想着依赖别人那就注定永远都只能做一个没用的家伙。不会武功又怎么样了,身体瘦小先天不足又怎么了?她身上有一样东西是这个时代大多数女人没有的,那就是自信还有镇定。八岁的身体里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遇到危险的时候,除非对方直接一刀砍死,大多数人都不会提防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女孩,她就有机会想办法。既然这是她唯一的优势,她就要好好利用这一点。 吴六有没有问题,和那个黑衣人是否有勾结,心里打着什么算盘,她不知道。虽然名义为吴家的小姐,家里的人大概不会听一个小孩子的话更愿意相信吴管事。所以要去调查他跟踪他这种打算还是别做梦了。她能做的,就是小心提防,不要一个人独处,不管吴六说什么都多个心眼。外面全是御林军,吴六也只是吴家的一个管事,她还不信了,吴六敢当着那么多丫鬟的面公开把她劫走。整个吴家上上下下也有七八十人,很多人都是跟随吴大人很多年的老人,总不可能全部都不怀好意被收买了吧? 对,就这么办,不能先自乱阵脚慌了神。 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阵,真的有点累了,最近几天没有睡好,安下心之后困意上涌。卓乐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睡了。 这一觉睡得可真久,丫鬟来叫她起床吃晚饭,卓乐一看窗外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自己也吓了一跳。急急忙忙收拾了一下去后堂吃饭。吴家人少,平时除了偶尔过来拜访的李寻欢,就他们父女两人吃饭,吴大人有时会叫上几个家里有头有脸的管事一起吃。他走了之后,卓乐倒没有和学着和几个大老爷们儿同席,不过吴六作为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人,又算是吴大人半个兄弟,平时吃晚饭都是叫上他一起,家里人也都见怪不怪了。毕竟吴大人是武将,没有那么多讲究。 等她匆匆赶到的时候,饭菜早就布好,吴六见她进来急忙站起来:“慢点,慢点,小心摔了。” 后堂只有几个丫鬟,吴六不像在外面那么讲究尊卑,说话的口气也更像一个长辈。卓乐一边笑着说:“吴叔叔坐,别站起来了。”一边仔细观察他的表情,很正常和平时没两样。都说如果一个人要做亏心事眼神会不对,但卓乐看了又看,吴六的眼神显得很坦荡很平静,还有她已经看习惯了的关怀。 也许,是她想太多了吧。吴六没理由会害自己,恐怕还是和吴大人的过去有关,自己老是瞎琢磨也不是个事儿,干脆吃完饭之后直接把事情挑明问个清楚吧。他愿说就说,也免得自己心神不宁的胡思乱想,万一冤枉了好人伤了吴六的心就不好了。 席间气氛显得很融洽,两个人吃着饭,偶尔说一说还有几天就要过来的吴家堂叔,很有默契的闭口不提吴大人还有黑衣人。卓乐见到桌上有一大盆不知什么东西熬的汤,鲜美异常,忍不住多喝了一碗:“吴叔叔,这是什么,真好吃。” “哦,这是野鸡炖的,最开胃不过。这几天小姐胃口不好,晚饭都没吃多少。我特地吩咐厨房做的。” 卓乐觉得心里暖暖的,这种时候,还有人关心你吃不吃得下饭:“吴叔叔费心了,我哪里就有这么娇气了。” “话不能这么说,不好好吃饭,怎么长得高。”吴六哈哈一笑。 吴大人身材高大,吴夫人却是地道的南方人,卓乐也和她一样,身材娇小到可怜。关于她身高的问题长期是家里人取笑的对象。卓乐假装不高兴的撅起了嘴,不过一会儿自己也笑了。几个丫鬟见自家小姐总算是有了几分笑颜,不再闷闷不乐吃不下睡不好,也都很是高兴,劝着卓乐多吃了几块肉。 “吴叔叔,一会儿有点事情想请教你,不知方不方便?” 吃完饭,卓乐一边用端上来的茶漱口,一边问。 吴六的脸色微微一变,但还是笑着回答:“有什么方便不方便的,不过现在先得去巡夜……” “嗯,那我一会儿在爹爹的书房等你。” 吃得太撑,卓乐没有直接回房,而是带着几个丫鬟去了后花园在里面溜达溜达,好消消食。才走了一会儿,绿袖就劝她赶快回房,免得有危险。卓乐一想也是,虽说外面有御林军,天知道那个黑衣人会不会突然从哪里冒出来,转身往自己的院子走去。 才走了几步,突然腹中剧痛,犹如有千万把钢刀在同时乱戳。卓乐眼前一阵发黑,站立不稳就往后倒,被绿袖拦腰抱住,吓得连声音都变了:“小姐,小姐?快去叫人来!” 卓乐死死咬住下唇,太痛了,身上像冒水一样,瞬间就打湿了衣服,手脚也不受控制的抽搐起来。眼睛渐渐发花,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像隔着一层东西越来越远,她最后的意识是“我被下毒了?” 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早早写完,早早睡觉。 召唤之夜让我通宵了…… 19 19、第十八章 ... 身体好像在微微的摇晃,有点像是在船上的感觉,似乎还有很嘈杂又喧闹的声音,有人在哭哭啼啼,还能闻到刺鼻的香气。卓乐想睁开眼睛,身体却完全无法自由移动,连睁眼这种平时很简单很轻松的动作也变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快,本来就朦胧的意识又再次坠入无边的黑暗。 等到再次睁开眼,只有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卓乐至少发了很久的呆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想起身,不料却一头撞在了一块很坚硬的东西上面。伸手一摸,就在距离她面孔不下二十厘米的地方,是一片冰冷的木质屏障。卓乐大惊,仔仔细细的摸了又摸,吓得差点又晕过去。她身处的地方不是床,而是一个狭小的长长盒子,她就陷在一堆布帛之中,手脚都无法伸展开。无论怎么摸都找不到一丝可以打开的缝隙。 完全的黑暗,完全的密闭,卓乐惊慌失措几乎要哭出来。任何一个从昏迷中苏醒的人发现自己竟然被死死关在一个大盒子里都会惊悚到不知如何是好。 “冷静,冷静,不要慌,仔细想想之前发生了什么事……” 混沌的大脑开始一点点的清醒,卓乐回想起了昏迷前的事情:她吃完饭到后花园去遛弯,肚子痛,晕倒,然后醒过来就在这里了—— 啊!卓乐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小小的惊叫了一声,这里,莫非是棺材!她被活埋了!尽管不清楚在她昏迷的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腹痛如绞,联系最近的事情来看,多半是被人下毒了。难道是大家以为她已经死了,直接下了葬? 这一惊非同小可,卓乐惊恐得连牙齿都在咯咯直响,被活埋窒息而死,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种死法更可怕。她费力的想要打开头顶上那个沉重的盖子,但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不能移动半分。她拼命的敲打大喊,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可传出的声音又闷又微弱,根本不可能有人听见。不知道挣扎了多久,卓乐终于无法克制的大哭起来。 被压在连翻身都不可能,手也无法完全抬起来的狭隘黑暗空间,不说缺氧窒息,就是这种极度压抑极度恐惧的心理就能活活吓死一个健康的成年人,更不用说卓乐现在的身体还只是一个先天不足的八岁小孩。也许是出于心理原因,卓乐开始觉得呼吸困难,眼冒金星。据说人在临死之前会想到很多,可现在她的大脑只是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只是“我又要死了吗?” 她应该怨恨把自己害到这个地步的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害谁,为什么这么执着的要置她于死地?也许是因为早就死过一次的原因,卓乐心中,遗憾的成分远远大过怨恨。如果一开始意识到 不对就立刻行动,更加积极的想办法,也许她不会落到这种下场。要是还有机会可以重来一次,她一定不会再这么拖拖拉拉,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脑子里飞快的转动着各种念头,也许是惊惶过头大脑一片空白,卓乐反倒慢慢平静下来,这时她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按照刚才她的活动量,棺材里的空气早就该消耗完了。为什么她完全还可以呼吸,一点都没有缺氧的征兆?静静的感受着身边空气的流动,卓乐终于敏感的捕捉到了有一丝带着凉意的风从脸边吹过。心中一动,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摸去,在右手边的小角落里摸到了一个小小的洞。 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尽管还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至少短时间之内她是不会被闷死了。古代的棺材都很讲究,很多人家更是很早就做好棺材,每年都刷一次油。根据她敲打的手感,这个棺材木质很厚,不是那种薄皮的。那么这个洞是人为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神奇的出现在这种地方,可既然把她放进来的人不是想把她闷死,估计也不会把她饿死。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有人来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黑暗中所有的感观似乎都退化了,时间已经失去了意义。不清楚究竟过了多久,卓乐又要陷入半昏迷半睡眠的状态,头顶上的盖子毫无征兆咔的一响,卓乐还来不及反应,一股凉风吹进来。她设想了很多是谁做下这种事的可能,不过在看到吴六的脸时还是忍不住心往下一沉。 真的是他做的?可是,他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小姐,你怎么提前醒了——”吴六见卓乐双眼睁得大大的望向自己,脱口而出,但随即就掩住了嘴,见卓乐嘴唇一动想要说话,伸手就捂住她的嘴。 “嘘,别说话。我不是要害你,这是老爷的吩咐。小姐,别出声,跟我走。” 卓乐还昏昏沉沉弄不清状态,听他说这是吴大人的意思心里更是又惊又怒,但吴六已经很熟练的把她从棺材里抱出来,依旧捂着嘴,还用一件披风小心的把她包好。卓乐从缝隙里看到这里好像是灵堂之类的房间,没有点灯,只有两只白色蜡烛幽幽的放射出摇晃不定的微弱光线。除了吴六,还有一个人站在一边,卓乐一看差点叫出来,竟然是李忠! 李忠手里还抱着黑乎乎的一团东西,光线太暗看不清是什么。他把那东西放进了卓乐刚才躺的棺材里,又重新盖上盖子。吴六什么也没说,把卓乐递过去,李忠接过来,转到屏风后面,吴六默不作声的跟在身后。两个人就这样在没有一丝光线伸手不见五指的走廊里前行。卓乐完全懵了,好像是身处一个诡异又可怕的噩梦里。李忠不知点了她身上什么穴道,全身软绵绵的,别说出声了,连睁着眼睛都很困难,只能大致辨认出这是通往后门的路。 出了后院的门,李忠抱着她直接上了一辆等候在那里的马车,吴六跟上来递进一包东西,压低的声音竟然有些哽咽:“麻烦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好我家小姐。” “放心吧吴管家。” 车轮发出吱嘎吱嘎令人牙酸的声音,那辆马车消失在了无边的夜幕里。 卓乐缩在马车的一角,久久不敢动。车厢里只有她一个人,李忠在外面驾车。她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可又说不出来。呆了好一阵,身上那种麻麻的感觉消失,可以动了。她试探的咳嗽了一声,李忠在外面立刻轻声说:“吴小姐,我知道你很害怕,等我们出了城再说。” 吴六到底想干什么卓乐是不知道,可是李忠是李寻欢留下的人,他总不可能要害自己吧?如果连李寻欢身边的人也不可以信赖的话,这个世界也真的太令人绝望了。卓乐想了一会儿,还是听从了李忠的告诫,乖乖的不动也不出声了。 马车一路疾驰,大概走了快有一个多时辰,已经出了城,而且外面的天色也慢慢的变得亮起来。这时,从远处传来响亮的呼哨声,越来越近,转眼间就到了外面。李忠停下了马车,和来人说了几句话。卓乐再也无法忍耐了,不管不顾的掀开马车的窗帘,一看,傻眼了。 和李忠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早已和李寻欢一起离开多日的铁传甲。 “咦,铁叔叔,怎么——” 铁传甲对她笑了笑:“你受苦了,唉,谁叫你遇到这种事情,那也是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 “少爷呢?怎么只看见你一个人?”李忠问。 “少爷在前面的镇子等着接应我们,那几个碍事的家伙早就被他解决掉了。他不放心怕再出什么事情,才叫我连夜赶回来接应你们。”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卓乐越听越糊涂,忍不住插嘴询问。 铁传甲接过李忠手里的鞭子坐上车把式的位置,哈哈一笑:“我可不擅长说这些,还是你去和小丫头解释清楚吧。” 李忠答应了一声,也坐到了车里,还细心的把帘子全部拉好:“吴小姐,你别害怕。我们不是要害你,这都是令尊的嘱托。” “我爹?我爹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卓乐更迷惑了。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我也不清楚,等见了少爷,他会解释给你听。我只是大概知道,好像是有吴大人昔日的仇家想要杀了你报仇。吴大人没有办法赶回来保护你,又不可能把你带上战场。无奈之下,只好让你诈死,委托我家少爷在他归来之前略加照看……” 李忠还在说着什么,不过卓乐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她只觉得啼笑皆非——设想了无数种可能,连谋夺家产啊,她其实是皇室的私生女啊什么的都幻想过。结果全部都是自家老爹弄出来的事情吗?到底是什么仇家啊?既然吴大人知道自己走后会有人来寻仇,为什么不一开始想好对策,非得等到出了事才开始筹划。李寻欢究竟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呢,还是之后才收到消息开始配合。还有,她和别人无亲无故的,随随便便就借住到别人家去,还是为了躲避仇家…… 这不是给人找麻烦吗?话说,李叔叔这一趟归乡之旅等着的麻烦已经够多了,现在再算她一个,这叫什么事儿啊! 作者有话要说:错别字真多,见谅。因为每次我都是直接在后台写文,写完就发…… 写满三十章再一起修改错字。 伪更乃是一个不想背的黑锅。 20 20、第十九章 ... 知道自己没有被出卖暂时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在棺材里折腾了大半夜,卓乐也累了。拉拉身上包着的貂毛披风,眼睛一闭,沉沉睡去。朦胧中似乎被人抱着从马车下来,换了另一个马车。明显换的马车质量好多了,铺着厚厚的毛毡,摇晃得也没那么厉害。 可以闻到很好闻的味道,即使是在半梦半醒之间,卓乐莫名感到十分安心。她翻了个身,凭着本能找到一个高度合适的枕头,把脑袋放在上面还习惯性的用脸蹭了蹭,继续睡了。 大概是因为鼻尖有一股食物的香味飘过,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卓乐这才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却是几缕黑色的头发垂在脸上,沿着头发看上去,一张熟悉的脸孔正含着微笑从上面俯视着她。 “李、李叔叔?” 卓乐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死死抱着不放的枕头乃是别人的大腿,嘴角湿湿的,不用碰触就知道那是因为睡姿不正确流口水了。脸上迅速的一片火辣,要是有镜子的话,她的脸估计比猴子屁股还红。慌忙坐起来,眼尖的看到李寻欢白色的袍子下摆有一团小小的水渍,更是恨不得捂住脸从车上跳下去。太丢人了,不说活了两辈子加起来快三十岁的实际年纪,就是这个八岁的身体,睡觉流口水也太过了点。 李寻欢很善解人意的没有提这个话题,让别人下不来台的事情他从来不做,递给她一块手帕:“睡了大半天怎么叫都叫不醒,大概是药性还没有过去。肚子饿了没有,吃点东西吧。” 卓乐做贼一样飞快的把嘴角擦干净,那块手帕还也不是不还也不是,只好尴尬的攥在手里:“叔叔,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 李寻欢叹了口气:“这件事情,一开始我就不赞同吴兄,他不应该把你瞒在鼓里。” 他们现在正在一个完全密闭的马车里,外面传来铁传甲和李忠低低说话的声音,尽管天气寒冷,但马车里到处都铺着厚厚的毛皮毡子,还有暖炉,十分温暖。李寻欢也没有像以往那样衣冠整齐而是换了比较随意的穿着,头发只是稍微的在脑后束了一下,此时的男子不兴剪发,所以又黑又浓的长发瀑布一样流淌在绣着云锦花纹的洁白衣料上。平时看惯了他一本正经的做官打扮,从来没有见过这幅随便的样子,卓乐还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觉得这才符合她心目中小李飞刀洒脱不羁的江湖形象。不过之前压抑在心中的那些疑问立刻冒了上来,顾不上去拿那个看起来很好吃的饼,连珠炮似的开始发问。 “为什么爹要悄悄的把我送出吴家?那个黑衣人是谁?她和爹有什么仇恨?吴六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情,那天晚上我肚子痛也是因为他吗?你是不是也一直在瞒着我?” 说着说着卓乐竟然涌上一股怨气,她很清楚自己不该对李寻欢有怨言,不管是为了什么,他为了自己耽误回乡时间这件事没有假。而且,很有可能还会把他拉进危险之中。不管从什么角度,卓乐都没有理由去埋怨他。但此刻她只觉得无比的委屈,就算她是个小孩子吧,几个人什么都不说,还神神秘秘的。她又是被偷袭,又是见人死在面前,最后还被下毒,钉在密闭棺材里吓得半死,到头来却连具体理由都不知道。卓乐想不管不顾的大哭大闹一场狠狠发泄。最后还是硬生生的憋了回来——到底她不是真的八岁孩子,做不出这种事情。 之前虽然害怕却因为不知是否处于危险之中强自忍耐,怎么一见到他的脸就顿时松懈下来,莫非,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把李寻欢当做了仅次于吴大人的亲人了吗? 卓乐低下头,不想被对面的人看见眼睛里打转的泪水。不能哭,不能在这个人面前露出没用的一面,你可是活了两辈子实际年纪比他大的现代女性! “抱歉,很害怕吧。也是时间没有算好,让你在棺材里面多呆两个时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不这样做,早晚你还会遇到危险。”李寻欢转过头没有看她,也许是为了留下充足的时间好让她把泪水擦干。他自小和表妹一起长大,最是了解不过,这种性子倔强的小女孩,哭泣的时候是不需要别人劝慰的。 “吴兄不让我告诉你缘由,只让骗你说去我家小住。但我相信卓乐绝对不喜欢被人瞒在鼓里懵懵懂懂,所以我还是决定告诉你,为什么吴兄会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好营造出你已经不在的假象。” 卓乐赶紧擦掉泪水,静静坐好。李寻欢很少用这种严肃的口气和她说话,直觉告诉她接下来要听到的事情绝对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吴大人不会无缘无故的来这么一出。 “大概在二十多年前,吴兄还没有从军,他在江湖上也赫赫有名甚有威望,再加上生性豪爽义气为先,一时间认识了无数朋友。有一次他去西域需找上好美酒的时候,遇到了自称是姐弟的一男一女。三个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最后趁着酒兴捻土为香结拜为了兄妹……” 好狗血的情节,不会是答应了要娶人家姐姐最后却逃婚了吧?卓乐嘴角一抽,忍住没有开口,听李寻欢继续说下去。 “……当时吴兄年轻气盛,那姐弟二人也是雄心万丈,三个人约定要在西域做出一番事业来。唉,那时正逢西域动乱,姐弟二人财力雄厚,经过几年光景,凭借他们三人竟真的有了一番势力,一时间在西域风头渐盛,无人能敌。然而这时吴兄才慢慢看出不对,他们手中大笔钱财竟然是那姐弟二人率领手下做强盗专门抢劫过往商队而来,手段毒辣,从无活口。” 说到这里李寻欢停下了,他想起了吴大人出征前一天晚上和自己说过的话。 “兄弟,我也知道这是在拉你下水。可是他们二人的手段,唉,你是没有见过。当年我愤而出走,无意引来官兵害得他们一死一伤,虽说他们不是好人,但自问心中有愧。那时阿古丽,也就是那姐姐抱着弟弟的尸体冷笑着说,他们发过誓绝不伤我,可没说过不伤我的家人后代。我本想一辈子不成亲,偏偏命中冤孽遇到了卓乐的娘亲——唉。” 吴大人摇着头一脸沉重:“卓乐的娘死得蹊跷,我有心报仇,对方在暗,我在明,动起手来也不知道究竟如何,又怕自己死后卓乐变成没爹没娘的孩子,硬是忍住了这口气。卓乐出生之后,我无时无刻都心惊胆战。千般小心万般谨慎,还是让这孩子在五岁的时候中了阿古丽的暗算,差点没命。我也顾不上什么旧情分,不惜越权调动手上官兵查到她的落脚之处,将她重伤武功失去大半,侥幸被她给逃了。虽然之后被弹劾连降三级,至少卓乐不会有事。没想到提心吊胆过了快三年,这一次我却要奉旨出征,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来。阿古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她素来心机深沉手段毒辣,一定就躲藏在京城等着我离开就下手。我怎么能安心把卓乐一个人丢在家里。” 当时李寻欢想也没想,冲口而出:“吴兄,或者,我可以——” “唉,算了,兄弟,我找了她整整十七年也没有半点消息,你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找出她。”吴大人撑住额头,这个硬朗的汉子在这种时候也一筹莫展,“要是以往,我还能求你多加照看,可现在令尊不幸仙去,我总不能拦住不让你回家吧。” “那吴兄的意思是?” “置之死地而后生。阿古丽不就是想让卓乐死吗?我就满足她这个心愿!”吴大人斩钉截铁的说。 …… 听着李寻欢娓娓道来,卓乐听得微微张开了嘴,原本心里的那点怨气早就不翼而飞了。她真的没有想到,原来自家老爹年轻的时候还混过黑社会,加入过不良帮派,最后还玩了一把大义灭亲。想到之前那不靠谱的揣测,暗骂三流狗血言情剧害人不浅。 “大致便是如此。我们也不知道那个女子会使出什么手段,我若是不离开,她肯定不会冒险出面。所以我留下了李忠好保护你。那晚你喝的鸡汤真的有毒,大概是那女子见无法再次潜入吴府,就使出了下毒的手段。你的饮食都由吴六全部仔细检查过,干脆将计就计,把毒药换做了其他药物。趁着你昏迷倒地对外宣传已经不幸夭折,再为你发丧下葬。这样一来,那个女子就不会再阴魂不散的缠着你不放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李寻欢解下腰间那个小小的银质酒壶,喝了一口,脸色有些黯然。 “只是没想到,她的动作竟然那么快。最后还是连累了几条无辜的人命……” 想起惨死的秀珠还有几个家丁,卓乐也低头默默无语。她有点明白为什么吴大人要使诈将自己送走了。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听起来那个叫做阿什么的女人武功虽然失了一大半,心机却很歹毒。万一没办法抓到她,一直阴魂不散的三天两头偷袭,就算是卓乐有高手保护吧,家里的佣人可不行。现在,她已经“死”了,家里其他人自然也就安全了。 “可,可是这么一来,我岂不是就变黑户了?”卓乐怔了半响,才结结巴巴的说。 听到她这句话,李寻欢的脸上第一次露出几分欢颜,习惯性的伸手摸摸卓乐的头,笑着说:“怎么会,既然你爹将你托付给了我,我就会好好照顾你直到他大胜归来。从现在起只好先暂时委屈你一下,充当本公子路上买的小丫头吧。连名字我都想好了,既然是我买的就是李家的人,你就叫李乐好了。” “我才不要!好难听的名字!” 不知道李寻欢是和自己开玩笑还是当真,卓乐挥舞着拳头大声抗议。 作者有话要说:卓乐同学也只是个普通的女人,经历了惊险一夜,在信赖的人面前情不自禁的想要撒娇一下,咳,很正常。李寻欢在她心里,其实和老师啊长辈啊差不多。 不能怪她胆小,想想要是一个人被困在没有光线没有声音电梯里四个小时的场景吧…… 21 21、第二十章 ...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卓乐不是小气的人,知道其他人所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之所以会在棺材里醒过来吓个半死,只是因为没想到她身体不错,竟然比预算中提前苏醒,按照下药的吴六的盘算,卓乐应该一直昏睡到被送上马车。 饱饱的吃了一顿饭,马车继续向前疾驰。李寻欢已经在路上耽误了太多的时间,再不日夜兼程,老家苦苦等候他回去的家人可要真急了。他和铁传甲行走江湖本不讲究那么多,按照铁传甲的安排,完全可以不分白天黑夜的赶路,直接到官家驿站换马。不过现在带上了一个小丫头,他们几个身强体壮受得住,卓乐肯定吃不了这份辛苦。所以,尽管卓乐再三保证自己不碍事,他们还是尽量放缓了行程。 最开始李寻欢还很警惕那个女人有可能会看出破绽暗地里跟在后面,不过三天之后,他们已经离开京城地界很远,的确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踪迹,这才慢慢的放下心来。毕竟一般人都不会料到看似大大咧咧没有心机的吴大人会使出这等破釜沉舟的计谋。诈死说起来容易,却是切断了卓乐所有的退路。为了力求逼真,吴六把一切都做得像模像样,找来了和卓乐身量相仿的新死尸体冒充成她下了葬。可以说,吴卓乐这个人在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了。 不过卓乐倒是无所谓,她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市民,可以享受几年小姐生活,她已经很满足。再说了,等到吴大人打完胜仗平安归来,辞了官,家里又不是没钱没地。只要还有家底在,不做官不用为吴大人担惊受怕,对她而言还是好事呢。农夫,山泉,有点田,这就是卓乐理想中的美好生活。 卓乐不担心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她醒来之后,在吴六为自己收拾的行李里找到了那把吴大人交给她的钥匙,同时还有一大叠顺兴钱庄全国通用的银票。加起来足足有一万多两银子。卓乐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激动得手都在发抖。要知道,普通人家一年的花销也就二两银子不到。她在家里看过账本,一等大丫鬟的月钱不过二钱银子而已。本来还有点底气不足觉得自己这下要寄人篱下了,现在腰包里有了钱顿时放下心来。李寻欢只是她父亲的朋友,和她非亲非故。就算李家家底丰厚不介意养她一个人吧,她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白吃白喝啊。 果然有钱才是硬道理,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钱。 她的身份已经被敲定,李寻欢不可能随便带一个人回去就宣布这是他的远房亲戚。最后还是按照他事先设想的说法,卓乐是他在路上遇到和因为强盗和亲人走散的小丫头,因为无处可去,就把她带回家,直到找到她的家人为止。这个说法很合理,因为吴大人最迟明年年末也就可以回来接走她。只是这名字肯定不能再用原来的了,人多嘴杂,难免不会漏出去。卓乐百般抗议,终于甩掉了李乐这个很傻很难听的名字,成功改成了陈乐——陈是吴夫人娘年的姓氏。 来到古代快三年,这还是第一次出门。排除她已经黑户这种悲哀的事实,身边有一个博学多才的探花郎,一路上谈古论今,再听铁传甲说说江湖故事,倒也不亦乐乎。李叔叔无疑是一个很讲究很会享受生活的人,李忠还有铁传甲更是舍不得他们家少爷吃一点苦。所以一路上除开赶路,吃是一定要最好的酒楼,休息非上房不住。卓乐觉得这简直就是现代的豪华旅行团啊。 可能就是因为太欢乐了,她竟然忘掉了一件很重要性命攸关的大事。 古代不比现代,有飞机火车轮船,想去哪里,有钱人还可以坐马车,没钱的人就全靠双腿。其实这个世界的交通已经比卓乐想象中好很多了,从京城到保定,一路上都有平整的官道,时不时就有专门换马用的驿站。李寻欢毕竟做过京官,即使已经辞官了还是可以享受免费换马的待遇。可就算是这样,他们走了差不多四天,剩下的路程还有一小半。李寻欢怕家里的人等急了,叫李忠一个人独自骑马先回去报个平安,顺便也叫其他人安心。 李忠吃过早饭就急匆匆的骑马走了,单身骑马肯定比马车快得多。卓乐坐在投宿的客栈大堂里喝着豆浆,望着李忠远去的背影,心里老觉得好像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不起来。 “卓乐,快点吃完咱们也好上路。这天气越来越冷,恐怕随时都要下雪。路上积了雪的话更不方便了。”李寻欢早就吃完了东西,铁传甲出去检查马掌是否完好,就等着卓乐吃完好出发。卓乐闻言,赶紧把剩下的豆浆喝完,擦了擦嘴跳下凳子。 “李叔叔,走吧。” 她这一路上从不任性也不叫苦,在马车里颠上一天脸色发白也没有抱怨过一声。李寻欢和铁传甲都怜惜她懂事乖巧,路上对她几乎是有求必应,到了快溺爱的地步。只是两个大男人,一个是江湖汉子一个贵族少爷,照应起来还是不可能像卓乐在家里那般事事周全。眼见卓乐本来圆圆的脸几天下来尖了一圈,李寻欢也有点心痛,拉了她的手两个人一起往外走,嘴里安慰说:“路上辛苦了,等到了李园,那里有我的表妹在,她最是细心体贴不过,一定会立刻把你养回——。” 这句话他还没有说完,身边的卓乐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急忙收紧手臂把她拉住,有些好笑:“这是做什么,走路怎么也不看脚下面。” 他却不知道自己这一番无心的话在卓乐心里激起了波涛万丈。 卓乐木然的被他拉着上了车,接过抵来的手炉抱好,脸上呆呆的。李寻欢只当她还没有睡醒,也不管她,自己找了本书慢慢翻阅。他已经习惯卓乐这种动不动就神游天外的情景了。 “少爷,那咱们就上路了。”铁传甲在外面吆喝了一声。 “嗯,辛苦你了。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不然我们就只好在马车里过夜了。” 他们两一问一答,卓乐根本就没有入耳,她正在心里拼命捶胸顿足骂自己笨蛋。为什么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之前因为有李忠在多了一个人,再加上第一次出远门对什么都好奇,她居然一点都没想起龙啸云的事情。要不是刚才李寻欢提了一句表妹,天知道她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反映慢半拍的记起,希望不要是半路拦截的仇家举刀砍过来的时候。 仔细一想,这一次李叔叔的归乡之旅,对她来说,压根儿就是一趟死亡之旅啊喂! 原著里李寻欢自己亲口也说过,那时他几乎命悬一线,危在旦夕。铁传甲铁布衫功夫不错,本身的武功却算不了一流。书里说埋伏在路边偷袭的家伙有几个来着?到时候一片混乱,她一个小丫头绝对第一个被砍,谁叫她看起来就是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都说武林高手不屑于欺负不懂武功的人,问题在于那是来找李寻欢寻仇的啊! 越想卓乐越是坐不住,屁股下面就像有火在烧一样。他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自己也不清楚。原著里偷袭是在哪里?卓乐敲打着额头,好几年前看的书,她哪里还记得细节。再说剧情什么的真的可以完全相信吗?原著里还没有一个叫做吴卓乐的小丫头呢! “卓乐,怎么了,不舒服?”李寻欢以为她吃了早饭不消化被马车颠得难受,放下手中的书本关切的问。 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卓乐把都到了嘴边的话又吞回去:“没有,叔叔多心了。” “我看你一直扭来扭去,脸色也很难看。莫非是受了风寒?还是倒回去请个大夫看看吧。”李寻欢说着就要掀开帘子去叫驾车的铁传甲。 “我没事,没事。不用麻烦了真的!”卓乐急忙抓住了他的衣袖,夜长梦多,眼看他们都要到保定了,还是不要半路出什么幺蛾子的好。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卓乐还主动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你摸摸,没发热,我好着呢。”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李寻欢脱下自己身上的貂毛袄子小心的给她披上,全然不顾卓乐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的包成了一个球,“天寒路冻,万一受了风寒可就糟了。” 卓乐推脱不掉,只好抓住了那件还带着他体温的袄子,咬唇不语。糟糕?她倒还好,就怕糟糕的是李叔叔你啊。真想不顾一切的大喊路上有埋伏叔叔要小心,可问题是她既不知道到底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对象是谁。而且怎么解释她会知道有埋伏的问题? “叔叔……” “嗯?” “那个,我总觉得心里砰砰乱跳很不安,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前面等我们过去似的。要不,我们改条路走吧。” “又说傻话了,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怎么会有可怕的东西。你是在担心那个女人吗?放心好了,只要有我在,她休想动你一根头发。”李寻欢完全没把她说的话当真,微微一笑,“马上就要到保定了,没事的。” “叔叔,我是真的……” “行了行了,我会时刻小心的。”李寻欢只当她孩子气,离开家要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不安,随口安慰了几句。 卓乐只好闷头抓扯手下的貂毛出气了。 真郁闷,这种知道会有事情却什么都做不了的状况真叫人想吐血。怎么办?要不,干脆和盘托出说自己是从未来穿的知道一切事情? 就是不知道李叔叔相不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大力抽打BW,二更什么的,哼! 22 22、第二十一章 ... 闷闷不乐,担惊受怕这八个字用来形容卓乐此刻的心情再贴切不过了。一路上她的心莫名跳得很快,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因为还在官道上面,所以不时会有其他的马车和马匹飞快驶过。每当这时卓乐就忍不住要抖一下,直到确信不是来搞暗杀偷袭的才大大的松一口气。 他们不知不觉又走了接近一天,眼看着天已经开始暗下来,阴沉沉的随时都会下雪。铁传甲隔着车门和李寻欢小声说了几句话,就把马车赶下了官道,好去路边的那家客栈停靠歇息。 “错过这家客栈,前面就再也没有可以投宿的地方了。要是咱们连夜赶路,倒是可以在天亮的时候到保定。不过这鬼天气恐怕晚上会下雪,就算人受得了,这马也受不了。”铁传甲下车去卸下马匹,交给殷勤过来招呼的店小二牵去喂草料,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对李寻欢说。 李寻欢没有急着下车,而是皱起眉头看向卓乐,心里有点担忧。不知道卓乐是怎么了,一路上老是疑神疑鬼心神不宁,莫非是受了惊吓的后遗症?看来到了李园之后还是得去找个大夫来好好调理,这孩子年纪虽小却意外的脾气倔强,就算身体上有不适也会为了不耽误行程强自忍耐。 正在小心翼翼观察四周环境的卓乐不知道在李寻欢心里自己已经被归结为心理有问题的儿童,探出脑袋看着客栈门口那块大大的招牌——吉安客栈,心想幸好不叫龙门客栈,否则就算是满地打滚也不进去。 “卓乐?” 李寻欢下了车,伸出手准备去接卓乐,见她盯着客栈两眼发直嘴里还念念有词,无奈的和铁传甲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干脆直接把她抱下车,整理了一下她的衣服还有头发,嘴里念叨着:“天天叫着在马车上闷死了,真要下车的时候又死活不下来,是想在车上过夜啊?” 除了他们三人还有几个也是来投宿的客人,见李寻欢和卓乐都穿着华贵,长得也是白白净净不像一般人家,那时候人都成亲早,以为是父亲和女儿,就有几个年纪大的人会心一笑。卓乐看得懂那笑的意思,不禁脸上一红。以前怎么没发现李叔叔这么啰嗦还爱瞎操心。 “我们快进去吧,肚子饿了。” 想着李寻欢是在路上遇到埋伏的仇家,这客栈大概是安全的没有问题。今天一直高度精神紧张一松懈下来才觉得又累又饿,赶紧跑上去拉着铁传甲的手往里拖,心里大大庆幸关键时刻小孩子就是好。 铁传甲毕竟是江湖人士,不像吴家的下人那么讲究尊卑礼仪,当下也不以为意,哈哈一笑,任卓乐拉着他往里面走。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跟着走进大堂。 “掌柜的,给我们两间上房。” 掌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山羊胡子,见李寻欢气质不凡身上穿的戴的都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立刻上来陪着笑脸:“哟,这位公子,实在是不巧,您看这天要下雪了住宿的客人多,只剩下一间上房……” “其他房间还有吗?”铁传甲问。 “其他房间倒也还有,就是不如上房了。”掌柜点头哈腰。 “少爷,我倒无所谓,就是你和小姐……”铁传甲有点犯难,平时他们投宿客栈,都是李寻欢住一间,铁传甲和李忠住一间,卓乐单独一个人住一间。卓乐再是小孩毕竟已经八岁,不可能和他们同住一间房。李寻欢担心卓乐安全,夜里都由他们三个人轮流守夜,只是卓乐不知道罢了。 卓乐只站在一边不说话,反正这件事上面她没有发言权。 李寻欢略一思索:“既然如此,最后一天我们就凑合凑合,三个人住一间房算了,反正那房间也大。” 掌柜平时见惯了天南地北的客人,当然不会多嘴,当下飞快的录了名字收下银子,叫住一个伙计:“拿着钥匙,带这三位去上面的乙四号房。” 铁传甲背着行李,李寻欢拉着卓乐的手,三个人上楼。卓乐悄悄的问:“李叔叔,我们三个人怎么睡啊?” “上房都有暖炕,你去睡床,我们两个在炕上凑合一夜就是了。” 卓乐鼓起腮帮子不说话,其实,她更喜欢睡暖炕来着,北方的冬天,那可不是一般的冷。即便是床前烧着火盆床上抱着暖炉也比不上暖炕。可惜就在第一天李寻欢就不许她睡,说什么她身体太差扛不住那热气。只有这种时候她才无比怀念电热毯这种高科技的现代产物…… 李寻欢好笑的捏捏她的脸,假装不知道,跟着伙计进了屋。那屋子一进一出倒也宽敞,打扫得十分洁净整齐。伙计殷勤的帮他们放置好了行李:“几位,我去打热水来好泡茶洗脸,还有什么吩咐?” “去做几个拿手的小菜送来,对了,再要一壶酒。”铁传甲顺手塞了几个钱在他手里,伙计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 “几位稍等,立刻就来。如果几位晚上想洗澡的话提前说一声,我好送浴桶和热水进来。” 洗澡!卓乐一听两眼放光,她已经四天没洗澡,主要是在外面洗澡太不方便了,她不好意思给人添麻烦。可是这几天下来身上有点发痒,要是能洗上个澡再钻被窝,那该多好啊…… 铁传甲无所谓,他两个月不洗澡都没关系。不过李寻欢生□洁,见卓乐一脸期待觉得洗洗澡也好:“那好吧,我们先吃饭,你且去多烧点水上来。” 多要热水就意味着可以多收钱,伙计喜滋滋的应了一声去了。卓乐欢喜了一阵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叔叔,就两件屋子,怎么洗澡啊?” 李寻欢一指那边的屏风:“就在那后面洗。” “呃,这个,男女有别,不太好吧——” 卓乐一句话还没说完,正在喝茶的铁传甲噗的一声喷了一桌子,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得,我啊,到时候就去门外面给咱们乐小姐看门去,放心好了,要有谁意图不轨,我第一个就废了那家伙的招子。” “男女有别,嗯,男女有别。”李寻欢也强忍住笑意,假装整理衣服扭过头不看她。 卓乐郁闷,好吧,她一个小屁孩说这种话是很搞笑,尤其李叔叔还是从小就抱过她看着她长大的,在他心目中只怕就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然而,就算身体是一个完全没发育的萝莉,她的心灵依然是一个成年人,隔着一个屏风脱光了洗澡,外面坐着两个大男人,难免会觉得怪怪的。 铁传甲和卓乐混熟之后就觉得她一板一眼不像小孩,这下更是摇着脑袋感叹不已,直说官家长大的小孩就是不一样。吃过饭收拾完之后,伙计果然带了几个人抬了大木桶和几大壶热水上来。看了一眼卓乐,赔笑说:“这位小姐恐怕不方便自己洗澡,要不要小的去找几个婆子上来伺候?” “不用了不用了,我可以一个人洗。帮我把这水弄好就行。”卓乐实在是受不了有人在身上摸摸擦擦,家里洗澡都不要丫鬟伺候,更别说不认识的人。 “少爷,我们还是去房外候着的好。”铁传甲很严肃的说,也闹不清楚他是认真的呢还是在开玩笑。 “嗯,有道理。”李寻欢放下手里的书抖抖衣服站起来。 喂喂喂,不带你们这么欺负小孩子的。我不过就无心说了一句,用得着这么当真吗?卓乐很尴尬的站在原地,让他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见她呐呐的,李寻欢终于良心发现不和她开玩笑了:“我们就在门外不走远,你放心好了。说得也是,无论如何这男女有别,小心提防也是应当。” 他不说还好,卓乐越发无地自容,这好像是在说自己意指堂堂小李探花对一个未发育的黄毛小丫头有邪恶的想法。根据她对李寻欢的认知,这人正直到不能再正直的地步,别说她了,就算是有十个光溜溜的大美女在里面洗澡,他绝对也会目不斜视。当下羞愧的嗷呜了一声,抱起换洗衣服窜到屏风后面去了。 她怎么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慢吞吞的洗澡,让他们在外面喝风,飞快的洗完穿上衣服,一边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一边踩着鞋子走出来:“李叔叔,我洗好了,你们进来吧。” 李寻欢进来看见她的衣服被湿漉漉的头发打湿一大块就皱起了眉头,拿起一块布巾把她抓过来开始用力的擦,对铁传甲说:“去叫伙计多烧几个火盆上来。” “我自己来,叔叔,我自己——” 卓乐左躲右闪,无意中碰到了他的手,李寻欢反手抓住:“怎么洗个澡反而洗得全身冰凉,寒气没有泡掉就上床一定会生病。重新去泡过,一定要把全身泡暖。” “啊,不用了吧。” 这边伙计已经用专门的火钳夹着烧得旺旺的火盆上来了,李寻欢一指后面:“再去多烧些热水送上来,还有更大的浴桶吗?有的话也换一个。刚才说有专门的婆子,去找两个。” 卓乐:“……” 于是卓乐又含泪泡了第二次,李寻欢就坐在外面屋子里,他不发话卓乐就不能从那木桶里爬起来。那两个婆子十分负责,不停的往里面加热水。卓乐一直泡到脚趾头都发红了,才头晕目眩的爬出来,擦干头发上床睡觉。 做小孩太悲惨了,连吃饭洗澡都要被监管。李叔叔怎么已经开始有保姆的倾向了,卓乐十分担心自己日后的寄养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原著是怎样,还是得怎么样。女主可没有金手指逆转剧情啊…… 23 23、第二十二章 ... 泡澡的确对身体不错,之前冻得僵硬的手脚舒服多了,卓乐觉得连头发稍都在发热。床铺早就被事先放上去的暖炉烘得暖暖的,柔软的被子还有干净的床单,光是肌肤接触到都很舒服。马车上颠簸了一天再加上一直高度精神集中,卓乐真累了,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就进入了梦乡。屋外的走动声还有刻意压低的说话声都离她很远,很远。 她理应感到不安和害怕,离开了一直保护她的吴大人,孤零零的只身前往几乎算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地方。然而此刻她却发自内心的觉得安稳。也许是因为知道无论如何,外面的两个人一定不会丢下她不管。 只希望这一路都能平安无事,不要再半途生出什么突然的变故就好了。 于是一夜无话,卓乐安安稳稳的睡到了天亮。 “该起床吃早饭了,乐小姐。” 睡眼朦胧地从床上探起身,揉了揉眼睛,卓乐还是一团浆糊的大脑依稀记得会这么叫她的人只有铁传甲一个,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含含糊糊的点头:“谢谢铁叔叔。” “少爷已经下去等我们了,快点。” 铁传甲把衣服全部给她拿过来,似乎还有意思帮她穿,卓乐吓了一跳,急忙拒绝,一骨碌从被窝里爬出来,寒冷的空气激得她一哆嗦,快手快脚的套上外褂和裤子。幸好睡觉的时候穿得多,所以两下子就穿好了。 铁传甲跟随李寻欢父子多年,曾经见识过那些来李园做客的官家小姐们有多难伺候。没想到卓乐年纪虽小,吃饭穿衣一向都自力更生从不要人搭手,笑了几声帮她把鞋子穿好:“乐小姐真是个好姑娘。” 听了这赞美卓乐却高兴不起来,她不知道其他古代的小孩子是怎么生活的,不过八岁会自己穿衣服不要人喂饭,应该很正常才对,用得着一副很欣慰很赞叹的表情吗?铁叔叔啊铁叔叔,你该不会是把所有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当做婴儿了吧。 第一百零一次的叹息做小孩子太痛苦,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到不被人当毫无自理能力的笨蛋,卓乐大致收拾了一下,用热水洗了脸,再拿青盐擦了牙,跟着铁传甲一起下楼去吃早饭。这一路上受到他多方照料,卓乐非常感激他。这个看似粗犷的汉子私底下却非常心细,把他们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转出走廊,卓乐一眼就看见了楼下正坐着喝粥的李寻欢,只是在一间灰扑扑的客栈大堂喝最普通的白粥而已,他看起来就像是坐在花园里品味美酒,自然而然的一副贵家公子派头。这种与生俱来的风度可不是随便模仿一下就能学会。也只有李家这种世代书香的名门才能养出深入骨髓里的优雅。通俗的说法,这就叫做真正有钱人的气质。卓乐自认自己再培养个十年可能学到点皮毛,没办法,谁叫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小老百姓呢。 铁传甲为卓乐拉开椅子,卓乐道谢后坐下,端起面前的粥喝了一口,微微皱起眉头。和她在吴家天天喝的完全不能比,先不说米的问题,光是味道熬得就既不香也不软,吃在嘴里的感觉单纯只是水米混合物。卓乐叹了口气,好生悲伤,她已经堕落了,短短三年不到的千金小姐生活,让她变成了一个挑嘴的家伙。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能有白花花的大米饭吃都不错了,她还嫌弃这白粥里面没有燕窝和虾仁,果然是由奢入俭难啊。 “少爷,先凑合着吃吧,马上就要到家了。” 铁传甲喝了一口,一脸“少爷怎么能吃这样食物”的表情,卓乐大囧。原来铁叔叔你是一个很不合格的下属,李叔叔的少爷脾气大概一半都是你惯出来的吧。 李寻欢也觉得这白粥难以下口,不过他从来都不浪费食物,面无表情的把碗中的粥喝光,看了一眼卓乐:“外面的东西和家里是没法比,不过——” “我知道我知道,要尊重食物。”卓乐生怕他在早餐的桌子上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急忙就着咸菜匆匆吃掉食物。她还没有到那种难伺候的地步,最多只是觉得这粥真的不好吃而已。心里很佩服李叔叔。她就过了三年好日子,他已经过惯了好日子也能不挑剔食物,唉,这就是区别。 这时门外吵吵嚷嚷的走进来一伙镖师,一色的玄色短打衣服,腰间佩着各种兵器。跑江湖的人嘴上没什么遮拦,乱七八糟的荤话满天飞。李寻欢皱了下眉,站起来吩咐铁传甲:“去买几个馒头路上吃,我们还是赶快上路。” “是,少爷。” 铁传甲也站起来,去拿放在一边凳子上的包袱。卓乐见李寻欢脸色有异,乖乖的放下碗,习惯性的去拉铁传甲的手。就在这一刻,突变忽生,原本大声嬉笑与李寻欢擦肩而过的几个镖师忽然毫无预兆的拔刀便砍。几声清脆的巨响,卓乐只觉得腰上一紧,整个人云里雾里的就飞出了大门,耳边传来李寻欢的低喝:“快走!” 铁传甲只呆了一呆,立即反应过来,来不及多问,飞身而出一把抱住卓乐就往外跑。身后传来激烈的拳脚交加以及厉喝呼哧声。 卓乐只是紧紧抱住铁传甲的脖子,已经傻了,至少已经飞奔出半里地她才回过神来,想到那一定就是过来寻仇的仇家。可和书里写的完全不一样啊,那时可没提到寻仇的仇家还伪装成镖师打了个偷袭。 铁传甲一口气跑出至少二里地,找了个僻静没人的地方把她放下,想了一想,又把她藏在衣堆乱石里面:“对不住了乐小姐,那点子太硬恐怕少爷一个人应付不过来,我得回去帮他。你躲在这里千万别出来,等着我们回来找你。” “等一下啊铁叔叔!” 铁传甲心急如焚,哪里还有心思和她废话,硬把她按进那乱石之后,头也不回的跑掉了。卓乐急得直瞪眼但叫破了嗓子他也理睬,很快就变成了远远的一个小黑点。 怎么办,卓乐在原地团团转了好一阵,她没想到竟然连情节都发生变化了。记得书里说李寻欢和他们打斗良久伤势极重,最后对方还剩下一个最厉害的,可他已经倒在地上无力再战了。就是这个时候龙啸云路过救了他。卓乐已经顾不得去想遇见龙啸云之后的一系列问题,现在她只是害怕,原书里说李寻欢是在路边遭袭,然而却变成了客栈围攻,和她事先想的完全不一样。万一,龙啸云根本就不会出现,那可如何是好? 一跺脚,卓乐知道即使自己跑回去也派不上用场,也许还会碍手碍脚。可要她躲在这里什么都不做,她没办法做到。记得离那客栈不远还有一个驿站,也许里面会有能帮上忙的人。想到这里,卓乐提起裙子开始朝着来时路上跑去。 过来的时候被铁传甲抱着不觉得,现在自己一跑才发现那有多远,她人小腿短,跑了十多分钟就已经喘不过气来。心里又急又怕,想到万一李寻欢和铁传甲已经遭了毒手,眼泪几乎都要下来,却还是咬着牙继续往前跑,心里盼望着有什么过路的人可以帮帮忙。偏偏现在天色尚早,一路过来连虫子都没见一只。脚下一绊摔倒在地,手掌被擦破火烧一样的痛。卓乐也顾不上痛,含着眼泪继续跑。她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自己,之前想东想西犹豫不决,要是一开始就把一切告诉李寻欢该多好! 气喘吁吁的又跑了一阵,胸口痛得快要炸开一般,嘴里冒出了类似血的味道,一定是因为大口呼吸寒冷空气,气管被割伤了。卓乐靠着一棵树弯腰喘息,两只耳朵里嗡嗡直响。就因为这样,她才没有听见从路另一边传来的马蹄声。 那骑马的人本来已经飞驰而过,却无意中瞧见一个小姑娘靠在路边,好奇的一拉缰绳又跑了回来。见卓乐身上又是灰又是土,衣袖下摆还有斑斑血迹,心中一惊,温言问到:“小姑娘,你怎么了?可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卓乐抬头一看,马上的人长着一张长方脸,眉毛又黑又浓,很是神气,这下也顾不了么多,一把抓住马头缰绳:“叔叔,请带我去前面的客栈!求你了!” 那青年不明所以,见她眼中泪水盈盈也顾不上多问,弯腰抱起她放在马背上:“抓好了。”一抖缰绳,疾驰而去。走了一阵,他见卓乐焦急万分,牙齿把嘴唇都咬破,心中好奇:“是你的家人遇见危险了么?” “我叔叔,我叔叔他——”卓乐正想解释,一眼瞥见道边有一具尸体,依稀穿着玄色的衣服,尖叫一声反手抓住那青年的衣袖:“求求你,救救我叔叔!” 那青年老远就闻到一股强烈之极的血腥之气,习武之人耳目灵敏,听到前方还有惨叫呼喝声,反手取下背上的银枪,跳下马匹,一手拉着缰绳一手紧握银枪,缓缓前行。卓乐坐在马背上急得快喷血,不过好歹也知道这青年是要去救人,勉强忍住不要大叫,指甲不知不觉掐进手心,流出血来都不知道。 转过一片树林,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铁传甲全身是血倒一边不知生死,而李寻欢身上的一袭蓝衣早也被血浸湿,背靠一棵大树勉强站着,摇摇欲坠。而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手中拿着一柄奇怪的兵器,刀刃上依稀可见幽幽的蓝光,离李寻欢半米不到,眼看就要扎进他的胸口。 卓乐肝胆俱裂什么也没想,不假思索的一抖缰绳,那马长嘶一声,扬起四蹄就往前冲,卓乐差一点被它甩下来。她好歹也练过两年武,身手比一般小孩矫健许多,趁着那马跑过大汉身边时纵身一跃跳至他身上,双手紧紧卡住他的脖子,一口就咬上他的耳朵。 那青年没想到卓乐会突然这么来一下,险些被马匹拉倒。不过下一刻他见卓乐已经被那大汉一拳打飞,大喝一声:“休得伤人!”舞开手中银枪一个箭步已经冲上去挡在李寻欢前面,险险的挡下了当胸一刀。 卓乐重重撞在一块大石上面,后背巨痛,张口哇的吐出一口血来,最后看到的是那青年一枪扎进了大汉胸口,扶起了李寻欢。胸中一块大石落地,哼也没哼一声就晕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原则上,基本日更。不过请原谅上班族,遇到突发状况加班啊开会什么的就不行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尽量保持日更,最多隔天更。 如果晚上十点之后还没有,那就说明今天没了。 24 24、第二十三章 ... 作者有话要说:需要修正一个BUG,在我设定里李寻欢没有在卓乐面前提过自己和林诗音有婚约这事,只说过自己有婚约,家里有个表妹。之前在第三章一时笔误写错了,现在已经修改。 同时对文中一些小细节稍作修正。 一开始就说了,本文的背景设定是半架空半写实,所以有些问题没有打算像原书那样来描写。当年看书的时候我就很奇怪,李家是名门世家,林诗音的父亲是李寻欢父亲的好友,既然叫表妹,就证明林诗音的妈妈是李家人,足以证明林家也是做官的,林诗音是个闺阁小姐。没出嫁的小姐怎么可能抛头露面的出来见龙啸云?就算是李寻欢自己,在没有和她成亲之前也是要避嫌的吧。 如果不喜欢这种伪种田的设定,觉得看起来不爽,女主一点都不能干很弱智完全没有穿越者指点江山逆转原著无所畏惧的气质,那我也只能很无奈的说您可以直接点右上方的小红叉,何必让大家心里都不痛快。 “在下龙啸云。” 如何才能形容,当卓乐醒过来时听到这个浓眉毛的神气青年报上自己名号时的心情。天打雷劈,山崩地裂,惊天霹雳……她连一刀砍死自己的心都有。搞了半天这避之不及的李寻欢专杀克星还是自己主动招惹来的啊!然而仔细想想,那个时候如果没有龙啸云,李寻欢和铁传甲多半要糟糕。退一万步讲,即使她不去拦住龙啸云的马,他沿着那条路往前走,一样也会遇见李寻欢的战斗现场。他一定会上去帮忙。 这就是所谓的剧情无法改变吗?就算是前面已经被她弄得乱七八糟与原著完全不符合,最后结果依然一样。卓乐木然地盯着头顶上青色的帐子,第一次觉得冥冥之中似乎真的存在着天意。 “实在没想到阁下竟然是名满天下的小李飞刀,哎呀,这真是,久仰大名,早就听人说过小李探花文武双全风流潇洒,今日一见面,果然名不虚传!手刃十九人,如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阁下这副文弱书生模样,身手竟然如此了得!” “龙兄过奖了,咳咳。” “少爷,你才好些,赶快把这药喝了,说话伤气。” 卓乐无言地望着外屋的三个男人。龙啸云以一杆银枪挑了那凶悍无比的大汉,又去找来他们的马车,将重伤的三人送到最近的一个镇子上寻医施药。此时距离保定已经不远,但李寻欢伤势颇为沉重,胸口和腹部中了极深的两刀,人也一度烧到昏迷不醒,铁传甲伤势较轻一些,见天黑路滑,又开始下雪,决定暂且在那个小镇的客栈里休息,等自家少爷伤势好转再做打算。 卓乐还好,经过大夫诊治只是略微有些内伤,好生调养便是。铁传甲当即拿出一锭黄金,麻烦龙啸云去镇上钱庄兑换了,各种极好的伤药还有补品不要钱似的往回搬。卓乐醒来之后知道这半路搬来的救兵正是龙啸云,差点吐血。可目前他们三人都受了伤,里里外外全靠龙啸云张罗周旋,她纵有满腹的话想说,也只好咬着舌头默默咽了回去。 待到李寻欢退烧苏醒,人也能半坐起来略微进些饮食,她和铁传甲才松了口气。可大夫说他伤到了肺,现在又正是寒冬腊月天气最冷的时候,若是不好好保养,恐怕以后会留下病根。这样一来,即使再急,铁传甲死也不许他上路了。花了一吊钱找了个专门跑腿的伙计给李家捎去家书,怕家人担心不敢说李寻欢受伤,只说生了重病暂时不能启程,叫家中的人赶快带着最好的马车还有药品前来接应。 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路人,龙啸云做的已经是仁至义尽。一般江湖中人即便是救了人,多半拍拍屁股留下一句“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可龙啸云不但冒着生命危险救了李寻欢还有铁传甲,之后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一路护送他们到了镇上,又是前前后后的请大夫抓药,又是守在李寻欢身边整夜的照看。卓乐对他心里多有防备暂且不提,铁传甲和李寻欢都十分感激他,言谈之间颇多赞美。 知道了眼前这个斯文俊秀的年轻人竟然是江湖之中赫赫有名的李寻欢之后,龙啸云简直欢喜得说不出话来。一点也没有以救命恩人自居的那种挟恩以求回报,言行举止都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崇敬还有羡慕。别说是李寻欢了,就连知道龙啸云之后对他都做了些什么的卓乐,仔细的左看右看,打死都看不出一丝坏人的味道。无论如何,现在的龙啸云,就是一个纯朴直爽的江湖汉子。说话声音响亮,笑起来十分爽朗,人也显得精神硬朗之极。 卓乐好生郁闷,她悲哀的发现,她真的没有办法对这样一个人恶言相向冷言冷语。很快的,李寻欢和龙啸云就开始一口一个李兄弟,龙大哥的称呼起来。卓乐除了睡在里面的床上狠狠揪枕头,还能做什么?她喝的药吃的粥全部都是龙啸云亲手熬制,难道她可以冷着脸当着李寻欢的面摔碗耍脾气?也不是没想过去提醒一下李寻欢小心,结果刚开了个头就遭了好一顿数落。 “卓乐,你这未免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方才你也说了,那时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也主动停下来向你搭话。之后更是不顾危险的跟随你前来救人。这份心肠极是难得,你怎能单凭一个毫无凭据的梦就无端怀疑龙大哥心存不轨呢?” 李寻欢从来对她都是和颜悦色,这一次板起脸的样子十分吓人。卓乐有心和他辩论几句,比如龙啸云知道你是江湖上的有名人物,想借着这个机会和你攀上关系。可是见李寻欢重伤未愈,脸色苍白得一丝血色也无,大声说了几句话之后更是咳嗽连连。撇了撇嘴,上去帮他轻轻拍背,决心还是先保持沉默比较好。 李寻欢却不愿意就此罢休,他觉得又惊又怒,卓乐何时变得如此凉薄,连自己的救命恩人也要妄加揣测,不惜以最恶的盘算去推断。他有心好好教训卓乐一顿,但想到她小小年纪却一再遭受磨难,又是被下毒又是被活埋,心里便软了三分。再想到当时卓乐为了救他连命都不要的策马上前,被那卜霸打得口吐鲜血,一句责备的话到了嘴边,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长长叹了口气,摸摸卓乐的头,语重心长。 “这些话我只当没听见,以后休要再提。若是被龙大哥听到岂不寒了心。卓乐啊,人心险恶,多加防备是好事,可要像刺猬一样逮谁刺谁,那可就不对了。” 卓乐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龙啸云怎么看怎么都是一个大大的好人,她要指控人家居心叵测真的一点证据都没有。相处几年她最了解李寻欢不过,这人最重朋友义气,她要是再企图进谗言,恐怕龙啸云还没有扳倒,李寻欢就先厌恶了自己。 “知道了,李叔叔,是卓乐不对,卓乐以后连想也不会再想。” 乖乖低头认错,懂得认清形势比较重要。 “嗯,这样最好。”李寻欢点点头。 这时龙啸云端着一大碗冒着热气的药进来,脸上挂着笑容:“李兄弟,喝药了。”转头又对着卓乐一笑,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这是些蜜饯,上次你说药太苦,这下该不怕了。” 卓乐接过油纸包,觉得自己脸色的表情一定相当精彩,李寻欢在龙啸云背后用一种“看吧,就说你小孩子不懂事”的眼神看着她,卓乐好想泪奔。 龙啸云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她根本就不是对手。而且,为了他有可能但此刻完全还没做的事情就无端的厌恶他,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乐观一点的想,万一龙啸云是个真好人,没有对林诗音见色起意胡思乱想呢? 不过从这该死的无法逆转剧情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振作起来的吴卓乐,不可以就此认输!嘴里嚼着蜜饯,卓乐偷偷地打量着正和李寻欢详谈甚欢的龙啸云,大脑转得飞快。 八岁实在是一个很尴尬的年纪,彼时女子十五岁便可嫁人,以现代观点来看八岁是个不懂事的小孩,那时候基本算个姑娘了。吴大人没有太束缚她,李寻欢因为看着她长大也没在意所谓的男女之防。不过这并不代表卓乐就没有基本常识,家中的几个奶妈还有专职教育的老嬷嬷可是一股脑给她灌输过不少大家闺秀应该知道的事情,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可以在陌生男子面前说到未出阁姑娘的名字,连提都不能提。 严防死守的最佳办法当然是直接在龙啸云面前说出林诗音是李寻欢为过门妻子断了他的念头,不过却有两个问题。第一,李寻欢只说过自己有婚约,卓乐仔细的想了又想,也想不出他曾经透露过那婚约对象便是自己的表妹。她要怎么解释自己神奇的知道别人家私事?第二,龙啸云还算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无来由的在他面前说起李寻欢家有个表妹,这不是自己找抽吗?没有哪家小姐会这么没教养。李寻欢好歹是世家子弟,对于这些事情还是清楚得很,卓乐平时受了些什么教导他也都知道。贸然的乱说话引起他的疑心,到时候可不是装童言无忌就能混过去的。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现在她跟在李寻欢身边,可以随时伺机而动。在李家呆上几天之后她就有完全的理由知道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婚约了。 哼哼哼,原书里不是说龙啸云不知道林诗音是李寻欢订下婚约随时等着过门的未婚妻子吗?她就要在事情苗头不对的时候立刻当众说出这个事实,这样一来,即便是龙啸云再怎么为林诗音朝思暮想,也不好公然开口承认自己对好兄弟的未婚妻子有想法了吧?行走江湖的人,最最看不起窥探别人老婆的行为了。龙啸云如果真的是英雄好汉,就不该说出这样的话来。 叫你肖想李叔叔未过门的老婆,有我在,别说是门,窗户都没有! “乐小姐,想什么呢,咬牙切齿的。”铁传甲下楼去端了饭菜上来,见卓乐的表情变幻莫测,不禁有些奇怪的问。 “没什么,没什么。”卓乐哪敢承认自己正在盘算怎么把龙啸云像非典一样完全隔离,打着哈哈敷衍了几句。 “算算日子,大概明天李家就有人过来了。少爷的伤势也略微好转。这里毕竟是小地方,还是赶快回到保定去好好为少爷寻医调养才好。哎,他自小身子就不好,练了这么些年武功,一遇到天冷还是咳嗽,据说这是胎里带来的病……” 铁传甲心心念念的都只有他家少爷而已,当下絮絮叨叨的一边布着碗筷,一边开始习惯性的念叨李寻欢的身体健康问题。卓乐听了好几天,耳朵都快长茧。她记得原书里铁传甲虽然对李寻欢忠心耿耿,不过应该没这么老妈子似的整天唠叨吧。江湖上的朋友看到你这样真的会哭哦铁叔叔! 为了在李寻欢面前挣表现,吃饭的时候卓乐对龙啸云格外热情,一再帮他夹菜,抢着为他添饭,虽然龙啸云不知道卓乐和李寻欢究竟是什么关系,不过铁传甲叫她乐小姐,而卓乐的谈吐穿戴都和一般小门小户的孩子不一样,再加上众所周知李寻欢是做过官的人。略微一想也就大致猜到卓乐一定是非富即贵,这下反而有些惶恐,连声道谢:“有劳了,有劳了。” 龙啸云太过老实,卓乐心中甚至产生了一种罪恶感,觉得自己暗中算计他实在不厚道。可是转念一想,要是他没有掺和进去,没有因为林诗音走错以后的路,也许他会活得很好很快乐,而不是像原著一样在自卑还有嫉妒中扭曲了本性,最后还因为想要挽救犯下的错误连命也没了。 嗯,她是在做好事。龙啸云只要不要求李寻欢出让老婆,他还是一个好同志,她也会对他恭恭敬敬的,因为龙啸云救了李寻欢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忽略了心中的那丝不安和愧疚,卓乐自我安慰的想。 25 25、第二十四章 ... 知道什么叫天算不如人算吗?现在卓乐亲身体验了一把。 李家的人终于姗姗来迟,带来了超高级马车绝对不会让他们家少爷的伤口感到一丝痛楚。毫无悬念,李寻欢邀请龙啸云去李园小住,龙啸云本来就是出来游历的,稍加推辞也就却之不恭。卓乐自己都是去人家里吃闲饭的不事生产米虫一只,无法发表任何意见,只能干瞪眼。 说是小住,古时候的人到人家里做客才不像现代这样吃个饭过个夜就走,那时候住上几个月很正常。杜甫还带着自己全家老小在人家里住了好几年呢!更别说李家家大业大,完全不在乎多一个人吃饭。事到如今,也只能伺机而动,走一步算一步了。卓乐看李家派来的那些人,个个都显得极为稳重,不愧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想必李家既然出了那么多进士,家教一定很严。从她自己的经历推断,这个世界的背景和原书有点出入,至少不可能未出阁的小姐满街乱跑。这样的话,也许林诗音和龙啸云就没有什么机会见面。 嗯,希望如此吧,要是李寻欢坚持要她出来见见自己的救命恩人兼新上任的结义大哥,卓乐发誓就算拼着被骂被当神棍,也非得当着他们的面把婚约的事捅穿了不可。 很可惜,如意算盘打得很响,结果在路上卓乐因为伤势未愈又受了风寒,突然就发起高烧来,之后的一切事情全部云里雾里。等她终于从迷迷糊糊的状态中清醒,人已经睡在李园的床上两天了。心中无比悔恨咬着牙把自己骂了一千次,卓乐从前来探望自己的李寻欢口中打探了一下,以为一切都晚了。不料李寻欢的回答却让她目瞪口呆。 龙啸云根本就没和林诗音见过面。 为什么?按照李寻欢的性子,他不可能不让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出来拜见结拜大哥啊?从李寻欢脸上有点勉强的笑容来看,卓乐敏感的察觉到,似乎事情有了新的变化。 之后的几天她几乎就没怎么和李寻欢打过照面,开玩笑,李家的正主儿回来了,家里上上下下的事情肯定要向他一一禀报清楚,比如各地田产的收入啊,家中最近几年的开销账本啊人事变化啊。李家是当地的望族,一听说李家少爷回来了,当地的官府啊望族啊世家啊名门啊全部上门来拜访。李寻欢伤势还未全好,也不得不强打精神勉力应酬,实在没有多余的时间来管她。只是吩咐家中的总管李义好生照顾。问到卓乐的身份,李寻欢也不好明说,只是含糊带过,说是故人之女,暂为照看。李总管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的照着他的吩咐去做了。特别还调来了两个贴身伺候的大丫鬟,两个专门做杂务的婆子伺候。 卓乐不好到处乱走,这毕竟不是自己家,每天都老实呆在那个专门清扫出来的偏院。几天之后,她也从丫鬟还有婆子的闲聊中琢磨出了一点门道,不得不感叹这现实永远都比想象来得复杂一万倍。 还记得李寻欢的父亲去世良久了吗?因为这样又那样的事情,李寻欢一直耽搁在路上没回来。可总不能一直拖着不让老爷子发丧下葬啊。李家人实在没办法,只好采取夺情的处理办法,从李家宗族里找了一个血缘最近据说是李老爷堂兄之子叫做李修齐的人来出面应酬主持。就这样,李寻欢回来之后杂七杂八的后续事件也还有一大堆,要不是碍着李家在当地家大业大,李寻欢早就被扣上一个不孝的大帽子了。 另外,李家虽然人丁稀少,可是上上下下加起来,一个李园里竟然也有几百号人。外面的事情还有李总管和那位李修齐公子周旋看顾,可是内宅怎么办?李老爷生前也有几个妾,李家大哥还有几个通房,他们去世后李寻欢顾念旧情,并没有把她们发买,而是留在李园里,心道给林诗音做个伴也好。可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总得有个人管家吧?林诗音虽然是李寻欢的表妹,他们又自小有婚约。然而毕竟她不姓李也没过门,几个妾也上不得台面,最后还是李家族长做主,让李寻欢父亲的姐姐,也就是李寻欢的姑母,一位寡居的老太太暂时来看管后宅。等到李寻欢成亲有了李夫人之后再归还大权。 这位李老太太早年丧夫,生了个儿子活到四岁也死了。李寻欢的父亲怜惜姐姐孤苦无依便把她接回来住,这一住就是几十年,等于是从小看着李寻欢兄弟二人长大。老太太平时不出门只呆在佛堂里念经,最是注重礼法不过。自从她开始管家以来,后宅真是被整治得铁桶一般。不过也多亏她,没了主人的李家才没有乱成一锅粥,那么多的丫鬟婆子仆妇都服服帖帖没出幺蛾子。 李寻欢一回家就立刻被李老太太好好的训斥了一顿,要不是看他真的伤势沉重,指不定还会让他去祠堂对着列祖列宗灵位跪上一夜。老太太怒斥他不好生做官整天和江湖中人厮混沾染一身匪气,从小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让他去招惹仇家……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李寻欢被骂得一声不吭,面有愧色。 这些话都是卓乐听伺候自己的那个丫鬟叫做翠翠说的,翠翠年纪不大,生性活泼好动。大凡做丫鬟的私底下都喜欢议论主人家的长短,她见卓乐是个小孩子平素又不喜欢多嘴,晚上没事的时候就稍微说上一些。反正这些事情是全家上下都知道的事,不算她搬弄是非。 卓乐听得也是彻底无语,她还以为这李家就是李寻欢当家做主呼风唤雨呢,原著里可没提到还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老太太可以骂到小李飞刀连嘴都不敢回。也是呢,李寻欢是世家子弟,从小接受的也是那一套,他怎么可能和长辈顶嘴。红楼里贾政一把年纪了,老太太一瞪眼他也只有乖乖下跪的命。虽然这不是他的亲妈,家中再无长辈,姑妈也够他受了。再说既然李家是世代书香,名门望族,家里不可能随随便便一点礼法都不讲。仔细一想,古龙大师的书里BUG真多啊……他写得好像李家除了李寻欢和林诗音两个人之外好像就再没其他人了一样。 这种情况下,李寻欢怎么敢让自己的表妹抛头露面的出来见陌生男人,还不被老太太骂到臭头才怪。 “我听李叔叔说过,他还有一个表妹林小姐,最是美丽温柔不过了,这几天怎么都没见过她?”大致知道了李家现在的情况,感叹书里写的和现实经历的完全不一样,卓乐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似乎是很无心的问了一句。 “林小姐啊……”翠翠的表情变得有点不好看了,“嗨,乐小姐问她干嘛。” “我似乎听人说过林小姐是叔叔未过门的——” 卓乐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翠翠捂住了嘴,还小心的张望门外确定没有人才松了口气,“我的好小姐,这些话也是女儿家随便混说的。” 她见卓乐仍是一脸懵懂的表情,又气又好笑,相处几天下来,她很喜欢这个乖巧伶俐的小女孩,再加上卓乐和她家乡的妹子差不多大,心里就有些想要提点提点卓乐,免得她说了不该说的话传到李老太太耳中,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她不知道卓乐的身份,以为她和林诗音一样乃是无父无母被收养的孤女,也是一番好意。 “我不知道是从哪儿听到这些风言风语,你且记住,林小姐和少爷的婚事只是当时老爷在世时的口头之约,既没有下过聘,也没有冰人说合。一日没有正式定亲,一日就上不得台面,这些话要是传出去,林小姐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卓乐捂住嘴,乖乖的点头。她哪里知道这里面还有那么多的道道,还以为只要父母提过,就算是定亲了。李寻欢先是丧兄接着又丧父,即便是想和她成亲也不好说了。这样一想,林诗音在李家的地位岂不是很尴尬?她瞬间就想到了林黛玉的案例,那不是很像吗? “林小姐不爱出来走动,老太太也不喜欢四处串门子。”翠翠犹豫了一下,帮卓乐整理下衣服,“要是见了老太太,最好别提这些事。” “哦,明白了,谢谢翠翠姐姐。” 洗漱完毕上床睡觉,卓乐心里就琢磨开了,看来这李家的水挺深啊,听翠翠的口气,似乎这位李姑妈不太喜欢林诗音?按照道理说李家本来轮不到她来当家,可是架不住李寻欢常年不在家老爹老哥又都不在了啊。大户人家是非多,就连以前的吴家,只有她和吴大人两个,还时不时的会有下人或者远亲闹点事呢。 李叔叔看起来不太像能治家的样子啊……他到底行不行啊……卓乐真担心。 不过好消息就是这样一来龙啸云和林诗音是彻底没机会见面了,坏消息是林诗音和李寻欢想要幸福美满估计还有点难,唉,世上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这话果然没错。 卓乐瞪大眼睛看着黑漆漆的窗外,觉得自己在李家的日子多半也不好过。古龙大师啊古龙大师,你的书里从来可没提过这些麻烦事呀。 作者有话要说:一切都是瞎编的,请各位考据党手下留情~ 怎么一路向着种田飞奔而去了,泪。 26 26、第二十五章 ... 不知不觉在李家已经呆了快十天,身体早就养好了,李叔叔虽然事情太多中间只来看过她两回,但生活上绝对没得说。卓乐在路上因为生病受伤掉的肉全部长回来了不说,她摸着下巴忧郁的觉得似乎双下巴更明显了点。胖丫头可不好,卓乐不希望自己变成一只小肥猪,所以没事的时候就在小院子里溜达溜达消耗多余的热量,顺便锻炼身体。 外边都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她不知道,反正这李家的后宅里面别说男人了,连公苍蝇都看不见一只。她倒也不担心龙啸云的问题,据消息灵通的翠翠讲,那位龙爷每天都和少爷在一起,讨论讨论武学,讲讲江湖异闻,没事的时候顺便指点一下李家那些护院家丁武功啥的。卓乐听后放下了一颗心,他见不到林诗音就好。原著剧情再逆天,也不可能强大到他一听林诗音的名字顿时就神魂颠倒了吧。 自从听说李家后宅是由那位老姑太太管事之后,卓乐就一直提心吊胆的,她目前的身份说穿了就是来吃白饭的,连半分亲戚关系都没有。没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卓乐也看了不少种田文,里面她这种身份的孩子几乎都不怎么受待见。李叔叔虽然很尽心的照料自己,不过目前他估计也是满头包,光是那些繁琐的家事还有络绎不绝的应酬往来就够他喝一壶。卓乐还没有白目到把这里当自己家,招摇的满园子乱跑招人口舌的地步。 所以,这几天她都很安静,很低调的缩在那个小院里,虚心向几个丫鬟还有服侍的仆妇请教李家的礼仪问题,应该守哪些规矩,有什么该注意的事项。也许李叔叔提前打过招呼别为难自己,这几天不管是早饭还是晚饭,卓乐都是在这个院子里单独吃的。翠翠说按照规矩后宅里的女人们都是到老太太那里集体用餐。卓乐听后心里就盘算,万一哪天老太太心血来潮要见见她呢?你在人家地头上总得听话吧。卓乐不认为李叔叔会为了她去和自家的长辈杠上。她要是真的不服管满地打滚耍泼,下场绝对悲惨——这可不是个讲究平等自由追求个性/解放的年代。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卓乐摸着一直好好藏着的银票还有那把钥匙,觉得好歹自己有钱心里不怕,不过财不外露,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能让人知道。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呆在李家的第六天,早上吃完早饭没多久就有一个小丫头过来传话,说快过年了老太太叫去选料子好裁了做衣服,卓乐是客,理应先选。卓乐客气了几句,说随后就到。回屋之后看着自己的行李犯了难。她走的时候吴六给准备了很大一堆行李,里面各色衣服一应俱全。也许是考虑到李家有丧事不宜穿得太过鲜艳,素色的占了多数。好吧,她既不能穿得太华丽让人说不懂理,也不能穿得太寒酸叫人看不起。最后在翠翠的帮助下,选了一件灰鼠的小毛夹袄,下面来了条石青色的裙子,朴素大方但绝不丢人。因为她还未及笄,头上用不着梳复杂的发式,简单的插了两只银钗,整理下衣服,就由几个丫鬟带着去了。 路上卓乐心里直打鼓,不受控制的冒出很多什么“小宫女见皇太后”的不靠谱念头,又觉得自己真没用,一个老太太就被吓到了。李家可不是什么皇宫,不会因为不待见她就拖出去乱棍打死。唉,到了古代来三年,她一直都被圈养在家,生人都没见过几个,会不会已经得了社交恐惧症啊? 穿过数不清的穿堂走廊,李家可比吴家大多了,最后来到一出院子,几个丫头正侯在外面,见她们几个过来,满脸堆笑的上来打起门帘,于是就有人通报:“陈姑娘来了。” 说实话,吴家也算是家大业大了,可平时哪有这些阵势。吴大人粗枝大叶的不太管这些,家中规矩难免松散。可怜作为一个小市民活了二十多年,卓乐从没见过这种真富贵人家的气派,一颗心砰砰直跳,紧张得半死。幸好心理素质比较过硬,脸上倒没显出来半分走得很稳,嗯,腿也没打颤,就是手心出汗。 一进屋子,一股夹带着幽香的暖气就迎面扑来,卓乐也顾不上去打量四处的摆设布置,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正坐在上面美人榻上的银发老太太。老太太慈眉善目,手里拿着串念珠,身边几个丫鬟伺候着,见她进来,笑眯眯的说;“好个整齐孩子,过来,让我瞧瞧。” 卓乐赶紧上前,按照事先打听清楚的规矩动作标准的福了福,心道还好不用磕头,否则亏死了,嘴上文文雅雅的说:“见过老太太。” 本来应该叫她一声姑太太才对,不过李家的人都叫老太太,卓乐想跟着叫总没错吧。 原本以为这位厉害老太太还要盘问一下,结果她只是抬抬手,指指一边的椅子:“既然来了,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不用客气。有什么想吃的想玩的,尽管开口告诉下人。没事的时候也大可过来,和我这老太婆说说话。” 卓乐本来已经沾着椅子坐下,一听这话急忙站起来:“是,多谢老太太。”偷眼看见老太太脸上没有什么不快的表情,松了口气,大概算是过关了。 李老太太对卓乐也没有什么偏见,反正多一张嘴吃饭又吃不穷李家。以八岁孩子来说,卓乐已经很不错了,没显得怯场应答行礼没出错,显然是见过些世面。再看看身上穿的戴的,老太太很满意——料子很好,成色半新不旧,没有穿鲜艳衣服也没一身素白看着扎眼。得,小丫头家世不错礼数也不错,就这样吧。 其实卓乐应该感谢自己是小孩子,如果稍微大上那么四五岁,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就有点不一样了。对于自家少爷竟然长到二十多岁连通房都没一个,李家人都觉得挺不可思议呢。 接下来老太太就没怎么搭理她,称不上热情也没有多冷淡,卓乐觉得这样最好,太亲热了她压力会很大。见她和一个妇人正在对着满桌的各色布料指指点点,这才不动声色的观察周围。 屋里除开那些站着的丫鬟,其实也没几个人,那几个做已婚妇人打扮的,估计就是李叔叔他爹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于那几个传说中的通房丫鬟,恐怕还没资格到这里来。不过卓乐的注意力立刻就被离自己最远的那个姑娘给抓住了,心里不由得狂叫,美人啊!气质超好的美人啊!这一定就是林诗音了!呜呜呜,诗音姑娘我想见你好久了…… 平心而论,林诗音的身子挺单薄,脸色也苍白了些,气质略显冷淡。穿着件天青色的袄子,下面是藕合色的裙子,头上也简简单单没多少首饰。可那五官是真的好,什么叫做秋水为眸卓乐算是见识到了。就往那儿这么一坐,全身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种高贵古典的气质来。 这才叫真正的千金小姐,卓乐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学不了人家一根头发丝的气质。 注意到了卓乐在看林诗音,李老太太咳嗽了一声:“果然是老糊涂了,竟然忘了说。陈姑娘,这位是修平的表妹林姑娘,最是温文娴静不过。她一个人平素也无聊,你来了正好,可以和她做个伴。” 说完转头又对林诗音说:“诗音,你没事也多出来走动走动,别老闷在屋子里省得闷出病来。” 林诗音站起来低低的应了,那声音也完全符合美人的形象,婉转柔美,十分悦耳动听。 李老太太又指指几个妇人,却没说具体名字,只介绍这是某某姨娘,卓乐也一一上前行礼,得了几个戒指手镯啥的做见面礼。李老太太一拍手,笑着说:“陈姑娘既是客,我也该表表心意,如意啊,去把那对福字的镯子拿来。” 于是卓乐又得了对沉甸甸的金镯子。 选完了衣料量完了尺寸,大家都很有眼色的起身告辞,临走老太太还嘱咐记得晚上过来一起吃饭,卓乐乖乖的应了,开始盘算总不能光拿别人的东西,似乎得准备点回礼才好。走出屋子,寒风一扑顿时打了个寒颤,见林诗音和一个丫鬟在前方不紧不慢的走着,卓乐想了想,咳嗽一声,想开口叫人却又不知该怎么叫。 林姑娘?不要吧,好像是在演红楼梦。林姐姐?不好吧,她可是叫李寻欢李叔叔来着,辈分乱了。她还在原地犹豫,林诗音已经听见声音停下来,见到是她,微微一笑:“是陈姑娘啊。” 像是看出了她心里在想什么,林诗音善解人意的说:“不用拘礼,就和其他人一样,叫我诗音便是。” “诗音……姐姐……好。”卓乐艰难的在后面加上了姐姐两个字,李叔叔,对不起,我不可能叫这么一个年轻少女阿姨,更不可能叫你李大哥。反正你也不是很在意,辈分稍微乱下没事的对吧?对吧? 经过这么一打岔,两个人理所当然的一起走了,林诗音轻柔的说:“陈姑娘来了好几天,听闻你一直病着我就没有来打扰,多有见怪,这里我给你赔不是了。” “诗音姐姐说哪里的话,一直听李叔叔说起姐姐的好,我早就想来拜见姐姐。”强行忽略李叔叔和诗音姐姐搭在一起有多诡异,卓乐自我安慰,我是小孩子我不懂事,私底下随便叫叫没事的,脸上更是做出天真无邪的模样,若无其事的提起李寻欢想探探口风。 林诗音闻言,雪白的脸颊上微不可查的一红,只说了声:“得空了便来我这里坐坐。”就和丫鬟匆匆的走了。卓乐站在原地心中大为欣慰,原来诗音姐姐还是很,嗯,热情的嘛。 只要没有龙大哥搅局,她才不会傻乎乎的去搅合别人小两口的事情呢。接下来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叫卓乐,不叫红娘。李寻欢显然也不是张生,林诗音更不是崔莺莺。 不过有件事真奇怪,李老太太看起来对林诗音挺关心的啊,为什么她听到的风声是老太太不怎么喜欢林诗音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不种田,咱们不种田,擦汗。 27 27、第二十六章 ... 当家老太太发了话,卓乐自然不敢怠慢,回到院子里想了半天,本来按照礼节,她应该送人些东西的。可考虑到自己的身份再加上低调原则,还打算马马虎虎混过去算了。可现在受了人家的见面礼,不破财都不行了。行李里除了衣服之外还有一个小匣子,里面都是些金银小饰物和小玩意儿,卓乐真想抱着吴六亲一口,你真是太贴心了,连这些事情都考虑到。选了几个并不很值钱但有点意思的饰物,晚上吃完饭喝茶的时候卓乐就恭恭敬敬地双手献上。给林诗音的礼物卓乐考虑了一阵,也不知道人家喜欢什么,选了串手珠,至少不过不失吧。 坐了一会儿大家都纷纷告退,卓乐一直在留心观察林诗音还有李老太太,两个人神色都淡淡的,不像是亲戚,反而都客气得过了头。书里曾经说过,林诗音脾气很是有点倔强,才女嘛,肯定都有点性格。可是她左看右看,那都是礼仪完美气质温和的千金小姐一个。那几个妾也算不错了,和她一比立刻不能看。告辞出了老太太的院子,卓乐就一路上琢磨,这么漂亮气质好出身不坏还和李叔叔有共同语言的小姐,为啥老太太似乎不太待见?难道是嫌弃她父母双亡没有钱?不会啊,因为吴大人出征的事情,卓乐很是仔细研究过当时的律法。父母俱亡,未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得三分之二的家产。既然林诗音的父亲临终前将女儿托孤给了李家,不可能不为女儿的未来打算,一分钱不留的。既然是李家的世交,卓乐才不信林家会很穷。 不是因为人品,也不是因为财产,对不起,她贫瘠的智商猜不透古时老太太的想法。算了,反正这件事上李老太太也没有绝对的否决权。毕竟她只是李叔叔的姑妈嘛,真正当家做主的还是李寻欢本人。他铁了心要娶林诗音,现在他的父亲不在了,谁还能阻止他?就是丧父又得守孝三年很麻烦,希望中间不会生出什么博览来就好了。 卓乐发现自己之前把一切都想得太美好,觉得自己知道剧情,再怎么样也能随机应变。看书的时候义愤填膺恨龙啸云无耻李寻欢发傻林诗音太软弱,现在亲身来到这剧情之中,才知道剧情这东西太不靠谱了。只要稍微改变一点,后面的就全部乱了套。就说现在好了,龙啸云没有见到林诗音,他在这里住了这么几天,卓乐就不信他没有听说过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传言。天底下就没有不嚼舌头的家仆。也许李寻欢整天和他混在一起,自己都说了这事,搞不好还请他日后来喝喜酒呢。 正想着李寻欢呢,李寻欢就出现了,从回廊那边匆匆而来,路过这个小穿堂的时候看见卓乐,停下脚步:“卓乐,这边来。” “李叔叔好。”卓乐乖乖的上前问安,心里想着怎么从他口里套点话。 “到姑母那里去吃晚饭了?”李寻欢上前两步,手一动,似乎是习惯性的想摸她的脑袋,但看见卓乐身后的几个丫鬟,想起这不是吴家,又收了回去。 “最近琐事太多,都没有好好的带你四处走走。一个人闷在院子里,一定憋坏了吧。” 多么贴心的话语啊李叔叔,卓乐忍不住在心里泪流满面,她的确都要长蘑菇了。就算是以前宅在吴家,她也有自由到处走的啊。不过她还没傻到顺着他的话接口,而是很乖很纯洁的微笑。 “没有,正好在屋里静养,每天和屋里的姐姐们说说话,也不很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目光有意无意的在那几个丫鬟脸上扫过:“即使如此,正好此刻闲来无事,我带你到李园四下走走。以后出来逛也不怕迷路。” 卓乐怀疑的看着他,总觉得他似乎……有点奇怪?她又不可能一个人跑出来乱逛,怎么会迷路。不过她的确想去见识一下李园,尤其是书里反复提到过的梅花林,点着头:“嗯。” “我带她去走走,你们就不用跟着了。” 当家少爷发了话,丫鬟们应了,李寻欢就带着卓乐朝后院走去。 “这片梅林本是先祖父种下,恰好先父也喜爱梅花,于是越种越多,现在也成为李园一景。我年幼的时候就经常在这林子里玩耍。” 卓乐幻想了一下李寻欢小时候玩泥巴骑竹马的情景,自己也被严重雷到了。可能他所说的玩耍就是对着一片梅花练武功或者吟诗作画吧。 “每逢梅花盛开之时,我都会和表妹一起,去收集花上的积雪,装在小坛子里,煮茶商学……”李寻欢一句话说了半截就没下文了,卓乐疑惑的抬起头,看见他的眼神有点发直,盯着前方站住不动。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片盛放的梅花中,一个清丽的身影慢慢走来,嫣然一笑,于是立刻满园的梅花都顿时失去了光彩。 “表哥。” “诗音。” 两个人对望良久,李寻欢才歉疚的说:“这些日子,辛苦你了。父亲缠绵病榻良久,多谢你精心照料。” “表哥说哪里话,这些本就是我的份内事。倒是你,回来那天匆匆一见也没来得及说几句话,你可瘦多了,听说是受伤了,伤得严重么?” “没事,倒是你脸色不好,都说了不用劳烦帮我做衣服,这几天一定又没好好休息。” 林诗音淡淡一笑,脸上倒是映出了几分红晕:“除了做点针线,我也想不出还能帮你做点什么了。” …… 卓乐很识趣的缩在走廊下面,心中一直默念你们看不见我你们看不见我。二位,我知道你们离别已久,有说不完的悄悄话。不过好歹请考虑一下这里还有一个伪儿童好吧。情意绵绵的我听了直冒鸡皮疙瘩啊! 偏偏那边的表兄妹二人组完全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一个是世家公子一个是大家闺秀,尽管胸中有无数相思想要互相倾诉,却不可能像现代人一样抱在一起亲亲啃啃,只不过是站得近一点的说些闲话而已。可那眼神,可那表情,种种欲语还休视线纠缠,卓乐看得毛都炸了。娘亲哎,李叔叔情圣的样子她还真不习惯。等一下,仔细一想,该不会是把自己做跳板,打着参观的幌子私底下和表妹说悄悄话来了吧? 嗷,李叔叔,这样会带坏小朋友的好吧。不能因为我算你半个徒弟就拉人打掩护啊…… 这边卓乐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好装出完全听不懂的样子站得远远的去研究梅花的构造。妨碍人恋爱是要被马踢的,她还没那么不识相。不过您二位究竟要说到什么时候?李叔叔有内功护体,林姑娘胸中燃烧着爱情之火,他们都不觉得冷。卓乐觉得自己鼻涕都快冻下来了。 在她第三十七次吸鼻涕的时候,李寻欢终于想起这边还有一个人存在。急忙招手叫卓乐过来,拉着她的手对林诗音说:“诗音,这是我好友的孩子,也算是我的弟子。这段时间我恐怕事务繁琐,就劳烦你多多费心照看。没事的时候教她读书写字,她向来聪明伶俐,你一定也会喜欢她。” 卓乐看了一眼李寻欢,觉得他智商很高,可是情商估计不怎么样。怎么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夸奖另一个女人呢。再大度再聪慧的女人,恐怕都不会喜欢心上人说其他女人好的。 ——她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只是个小丫头,还拖着鼻涕,林诗音傻了才会在意这种事。她久居深宅大院,身边又没有什么说得来的同龄人。见到卓乐眼神灵动面容清秀,心下已有几分喜欢。李寻欢并没有告诉她卓乐的身世,只含糊提到她自幼丧母父亲又不在,想到自己,同病相怜之情大起。没有再像初见面那么客套,而是亲热的拉起卓乐的手,还用自己的手帕帮她擦了下鼻子。 “如果陈姑娘不嫌弃,闲时来我这里坐坐。” “嗯,谢谢。“当着李寻欢的面,卓乐可不敢叫诗音姐姐,点了几下头,用标准萝莉音甜甜的答应了。心想有介绍人就是不一样,同样意思的话,里面包含的东西可完全不一样了。 “对了,我还忘了一件事。诗音,这一次我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好汉,他于我有救命之恩,我们年级相仿又志趣相投,干脆就结拜为了兄弟。等空下来我就为你们引见,那可真是一个义薄云天的好男儿。” 听到是表哥的救命恩人,林诗音自然也是满心感激:“既然是表哥的结义兄长,诗音自当拜见,尊他为兄。” 卓乐听得嘴角一抽,叔叔,你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提心吊胆生怕龙啸云和林诗音见面,有了李老太太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她还暗自松了口气庆幸林诗音逃过一劫。你怎么还主动提起那家伙为他说好话呀! “大哥姓龙名啸云,诗音,你若是见了他一定也会觉得他是个直爽豪气的好人。” “嗯,听名字就知道这位义士一定豪气干云能为朋友两肋插刀。” ……卓乐都要翻白眼了,能不能为朋友两肋插刀不好说,可是为了诗音姑娘你插朋友两刀这位好人是绝对做得出的。 不行啊,看来危险还没有过去,从李叔叔这边下功夫估计没戏了,他一心一意的相信龙大哥是好人。再进谗言他一定会生气。想个办法让龙啸云彻底死心才是上策。 决定了,从龙啸云这边下手吧! 作者有话要说:冻疮太可怕了…… 今天更新得太晚,抱歉抱歉。 28 28、第二十七章 ... 接下来的几天,卓乐就一直处于一种“伺机而动”的状态。每天去给李老太太请个安,为了探听一点内部消息,偶尔自告奋勇帮她抄写点佛经之类的东西。反正她在吴家的时候天天都要去念经烧香祈求上天保佑吴大人平安无事,现在到了别人家不方便做这些,就用抄经书代替好了。其实李老太太挺好相处,至少人家没嫌弃她的字写得不好。 摸着胸口说,卓乐的字最多只能算工整,不过谁让这后宅识字的女人没几个呢?李家还是书香世家,结果丫鬟也好姨太太也罢,能写出自己名字的都没几个,哦,这万恶的封建社会。卓乐第一万次摸着胸口庆幸自己有个好爹,至少他没有阻止自己读书写字。 其余时候卓乐就泡在林诗音姑娘那边,一来她真的想学习学习别人通身的千金小姐气派,二来,就近监视……啊,不是,保护!她要杜绝一切林诗音和龙啸云见面的机会。李叔叔自己完全没想到兔子吃窝边草的问题,作为承蒙他照顾收留的半个开山大弟子,她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以后他们要是顺利成亲,绝对要发一个大大的红包给她才是。 剩下的时间除了想吴大人,全部用来思考怎么对付龙啸云。想来想去也没有一个妥当的主意。在他完全没有露出犯罪可能的时候,总不能让她擅自跑出后院去指着人鼻子,大声宣布禁止肖想李寻欢的未婚妻吧?别说林诗音了,她都没办法见到龙啸云。有李老太太在,李寻欢也不敢把龙啸云带进后宅。 怎么办,好痛苦。莫非还要制作大字报满街张贴?卓乐已经自暴自弃了,晚上睡不着就在床上胡思乱想。 林诗音得了李寻欢的嘱咐,对卓乐很好,一开始可能还是为了让表哥放心,不过卓乐毕竟只是一个披着萝莉皮子的假儿童,很快两个人就要好起来。私底下姐姐妹妹的叫得很亲热。卓乐这才进一步感受到,原来林姑娘虽然看起来总是淡淡的,其实对喜欢的人十分热诚。这才认识几天,人家都专门做了个精致的小荷包给她。看着那栩栩如生的绣纹还有精致的做工,让至今都只会打结子的某人很惭愧。于是除了讨教一下读书写字的问题,她也开始向林诗音学习做女红。 已经没有必要去探听林诗音对李寻欢的心意,基本上,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她的一颗心全部牢牢拴在了表哥身上。尽管天生矜持,古代的女孩子都含蓄,可嘘寒问暖十分关切。李寻欢才回家没多久,他的荷包扇套全部都换成了林诗音做的。两个人不能随时见面就写诗作画传递心意。卓乐就不止一次的看见两个人坐在后院一个弹琴一个吹笛的场景。俊男美女看起来比偶像剧养眼,就是后面那一堆丫鬟扎堆站着坐着有点煞风景。没办法,孤男寡女,即使是表哥表妹,单独相处也是不合礼仪的。悲催的卓乐同学就成了最好的挡箭牌。李叔叔拉着她说是要教什么什么,结果最后多半都把她忘到一边和表妹卿卿我我去了。卓乐多经历了几次就习惯了,默默找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心里感叹:唉,年轻人…… 不愧为高级知识分子,谈个恋爱都那么有格调。这种事情自己永远都做不来吧,卓乐不胜唏嘘。不禁想到原著里林诗音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情嫁了其他人,而且那个人好像还不是知识分子。 看书的时候以为辞官回家的李寻欢大概每天都泡在李园和表妹吟诗作画弹琴赏梅,结果人家整天忙得很。离家太久各种事务堆积如山等着他一一处理,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人上门拜访,运气不好还有不长眼睛的江湖人士跑来砸场子之类。李叔叔早年行走江湖交友甚广,之前因为他做了官不方便,现在听说他辞官回家了,人都纷纷找上门来叙旧。再加上李叔叔每天都要花大量时间练武功,其实他陪伴在林诗音身边的时间也有限得很,每天晚饭之后过来转一转,两个人说一会儿话,也就这样了。 不知道林姑娘有没有感觉到深闺寂寞?扳着指头算一算,李叔叔今年二十五,林姑娘今年十九岁,在古代已经算是绝对的晚婚了。按照书里的说法,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双方的父母是存心要他们亲上加亲的。可偏偏等到林姑娘长到可以嫁人的年纪,先是她的父亲去世,然后又是李寻欢的大哥去世。眼看着守孝期快结束了吧,李寻欢的父亲又跟着去世,好吧,又要守孝三年。 林姑娘你怎么就这么的不幸啊?蹉跎来蹉跎去,青春都快被蹉跎光了。难为她还能表现得如此镇定看不出半点幽怨。想必一定是很爱很爱李叔叔,才甘心一直为他等待吧。不过李叔叔的表现也算对得起她了。在那个讲究多子多福的年代,身为大家公子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也从来没有听说在外面和谁谁传过绯闻,李叔叔真的算是古代的新好男人。 就是老把朋友看得比女人重要,还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和圣母倾向这几点很讨厌。卓乐叹了口气,算了,人无完人。他要不这样他也就不是李寻欢了。只希望神佛保佑,至少在这个世界里,李寻欢不要再像原著一样脑袋发晕的去顾全兄弟情义主动退出就好了。只要他立场坚定,就算再来一百个龙啸云,也休想插进林诗音和他之间——人家林姑娘根本就不可能再多看其他男人一眼…… !!! 犹如一道惊雷劈进了卓乐最近因为想太多而混混沌沌的脑子,她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对啊!关键还是在李寻欢自己身上啊!龙啸云的窥探那就是天边的浮云,就算他厚着脸皮去找李寻欢求退出,李寻欢完全可以给他两拳。她老想着从龙啸云那里下手,可关键人物想法不变,就算没有龙啸云,难保以后不会出现王啸云,张啸云,周啸云,林诗音一样会悲剧的。 她得给李叔叔想办法打打预防针,比如,讲讲什么才是女人的真正幸福?或者是情义两难全时的正确选择?或者……救命恩人非分要求急对一百法? “卓乐,在想什么?” 正拿着针漫不经心在一块练手的布上扎来扎去,卓乐一惊,差点扎到自己的手:“没想什么诗音姐姐,我在想晚上吃什么。昨天的那个汤真好喝啊。” 林诗音噗嗤一声忍俊不禁,她的丫鬟叫做芍药,年纪比她小三岁,也抿着嘴跟着笑起来。翠翠快人快语,知道卓乐不会生气,故意悲哀的叹了口气,拉长声音说:“我的好姑娘,你除了吃之外就没点其他盼头了么?” 卓乐也不以为意,笑嘻嘻的说:“我正在长身体,老想着吃挺正常的。我就不信翠翠姐小时候不喜欢吃东西。” 这时只有她们几个女孩子在林诗音的院子里说说笑笑,并无其他人,翠翠平时和卓乐说笑惯了,一时没想那么多,脱口而出:“不小了,再过几年就可以定亲嫁……” 才说出半句她就惊觉不对,要知道屋里还有一个十九岁都没嫁人的林姑娘在呢。可说出去的话也没办法再收回来,翠翠呐呐地站起来,也不敢抬头,“我去看看茶来,姑娘的茶也凉了。” 她急急忙忙的跑了,剩下另外两个当事人尴尬不已,又不好安慰林诗音,这样一来反而着了痕迹,只好打着哈哈讨论起这荷包上的蝴蝶该怎么绣,到底是用桃红色好呢还是翠绿好。卓乐偷眼看看林诗音,尽管她脸上还是淡淡的,可之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已经没了。 但凡只要是女人,没有不在意这个问题的,管你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到了年纪却还没成亲生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年华远去。尽管知道这不是谁的错,可是老姑娘这个大帽子没谁喜欢。 卓乐坐了一阵,觉得屋子里气氛很怪,憋了一阵借口去看看翠翠怎么还不回来,赶紧也溜了。 她前脚离开,屋子的主仆二人沉默地又绣了一会儿花,最后还是芍药忍不住,愤愤的说:“姑娘,不是我多嘴,你真的也该打算打算。虽说大家都心知你和少爷迟早是要成亲的,可也不能老这么不过明路的拖着,至少也得给个准话儿吧。” 林诗音的脸一下严肃起来:“芍药,这些话不是我们做女儿家该说的。” 芍药撇撇嘴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她看林诗音也是心不在焉,想了想,还是小声的劝说:“姑娘,我好歹也是从林家跟着你过来这里。现在你无父无母,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下半辈子好不好,全靠表少爷了。不把事情正式定下来,万一这中间冒出个什么小妖精——” “表哥他不是那种人,我信他。” 林诗音的声音还有表情都显得很坚决,还瞪了芍药一眼,似乎是在叫她不要乱说话。芍药知道自己家姑娘的性子最是外柔内刚说一不二,当下也不敢吱声了。很久之后林诗音像是在对她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喃喃的道。 “他若不负我,我也必不负他。这些话,以后休得再提。” “哦。”芍药低头答应了一声,其实心里颇不以为然。姑娘什么都好,只是一遇到她的表哥啊,脑子就糊涂了。 (占用正文一句话,请大家有时间的话随便看看今天的作者有话说,谢谢。) ↓ ↓ ↓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进展太慢,希望快点看到情节。默,这就是情节了啊。 当年的那点破事,女主看得干着急正拼命想办法,但她既不可能满院子乱嚷嚷林诗音是李叔叔的未婚妻,也不可能押着他们两个立刻拜堂成亲。那不是她的地头,做人要低调。李叔叔不喜欢不懂事不讲礼貌的小朋友。 JQ?那个,对李叔叔来说,女主是个八岁小朋友,而且李叔叔很专情。而在女主眼里,李叔叔=已婚男人,她没那么脑残的去做小三。 当然,这文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他们两凑一起,不过YY文也想尽量合情合理一点。 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深情岂是一个黄毛丫头可以轻易动摇,而知道原著走向的女主也不会忽然就爱上李寻欢了。要写李寻欢忽然就发现年仅八岁的女主是多么美好,林诗音渣都不算一脚蹬开,两个人立刻快快乐乐的成亲生一堆孩子很容易…… 不过那还叫同人吗?真是不折不扣披着李寻欢皮子路人甲的嫖文了。 又有同志表示不要悲剧,不要龙啸云第三者插足,不要破坏官方CP。 那啥,林诗音不是本文女主,这文也不是想要让李林逆转剧情才写的啊……拆CP,原著里他们就没CP。 如果我写女主直接穿成林诗音或者女主一开始就遇到十年后的李寻欢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质疑了呢? 穿到原著某人身上和直接杀了她或者悲剧掉她有什么区别…… 我很喜欢林诗音,所以不会故意悲剧她,但我也不认为必须要嫁给李寻欢对她来说才是幸福。 这只是一个玛丽苏的YY同人文而已,真的。我既没想要反谁,也没想要黑谁。 无耻的说法,这就是本人出于对原著的怨念想要自我补完罢了。 以上。 今天废话多了点,希望大家谅解,谢谢。 29 29、第二十八章 ... 关于这一场小姐与丫鬟之间的内部谈话卓乐当然不知道,如果她在场听到的话大概会被林姑娘口气中暗藏的那种坚决吓到,进而明白为何原著里最后她会嫁了龙啸云。很可惜,她没有上帝视角,所以灰溜溜的去找回了借着催茶跑路的翠翠,两个人一起回小院子去。 翠翠也有点不好意思,路上竟然什么都没说。卓乐也不好在人家反省错误的时候去指责,再说,她还不是翠翠的正经主子。因此,一路无话。 唉,看来大龄剩女的问题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很严重。之前卓乐还没把这事很放心上,可是现在不得不引起注意。林姑娘老这么拖着也不是个办法啊,即便是因为守孝不可以成亲吧,李叔叔你至少也应该给别人一个正式的身份才好啊。如今的情况是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可是大家都不好明着说出来。作为一个父母双亡住在亲戚家里的女孩子来说,不想在意那些闲言碎语都不行。卓乐还只是局外旁观的都为林诗音觉得不平,林姑娘自己心里不可能一点想法都没有吧,换了在现代,早就抓着李叔叔的衣领咆哮了。 古代的大家闺秀真是吃亏啊。林姑娘也没有一个可以做主出面催一催的长辈,想也知道,她自己打死也说不说这种话来的。李叔叔再怎么温柔体贴,毕竟是个大男人,恐怕没想那么多,觉得只要口头上安慰承诺“等三年一过我们立刻成亲”就足够了。 不行,一定要快点让李叔叔行动起来,不宣告天下,至少也要象征性的把家里的一些事情交给林姑娘打理,表示一下未来李家女主人身份吧。心疼表妹不想让她操劳把她整天像个菩萨似的供起来,对你们一点好处都没有,真的。 卓乐按着脑门,觉得应该去找个机会给李叔叔暗示一下。 重点在于——怎么暗示? 于是热血沸腾的卓乐同学开始尝试努力了。 尝试一: “唉,叔叔,不知道现在爹爹怎么样了。我好担心他。” 难得的检查学习成果时间,卓乐引起了话头,其实她也真的很担心吴大人的安全。这里没有电视新闻更没有报纸,只能从李寻欢这里打听一下具体消息。 李寻欢放下手中的笔:“昨天去陈大人家中做客的时候还说起此事,似乎目前战况不算乐观,但也谈不上坏。一方守城不出,暂时没有什么正面的交战。吴兄,不会有事,他是主帅,不会轻易上阵冲杀。” 卓乐没精打采的垂着头,语气蔫蔫的:“我想爹爹了,还想吴六,绿袖。” “……有空的话我带你出去走走,很快,只要吴兄一回来就可以来接你,吴六还有绿袖都好好在家等你。” 李叔叔还是蛮会哄小孩子的,声音那叫一个温柔。卓乐心中一阵窃喜,就怕你不顺着我的话往下接,看来偶尔装装可怜还是很有用的。 “临走之前爹爹还说今过完就做主把绿袖放出去找个人家呢。”卓乐以最标准的萝莉脸和萝莉音作纯洁无辜状,“我不是很懂,叔叔,是不是女孩子过了十七岁不嫁人就不好?啊,不要,我不要一回家就看见绿袖不在了。” 重点来了,李叔叔,你不会听不出来“过了十七岁不嫁人就不好”这个明显的暗示吧?尽管女孩子说嫁人的问题不太合适,她是八岁的小孩小孩,童言无忌的优势不用白不用。 “那个啊,没关系,到时候吴兄一定会给你找一个更好的丫鬟。而且绿袖即使嫁人了一样也可以陪着你,不用担心。“李寻欢想了想,试探的问,”要不,过一段时间,我找人去把绿袖接来?她服侍你三年,离了她恐怕是有点不习惯。” 泪奔,叔叔你搞错重点了,我是在暗示你家也有一个过了十七岁还没嫁人的表妹啊!卓乐嘴角一抽:“不、不用麻烦叔叔了,卓乐没那么娇气。” ——尝试一,失败。 尝试二: “卓乐,在看什么书,津津有味的。都说了这里冷,别坐在风口上看书。” 吃过晚饭李寻欢看完表妹,顺便过来看看她。见她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坐在穿堂,忍不住温言说了一句,又叫丫鬟赶快去给她拿手炉脚炉来。翠翠真委屈,她也劝了陈姑娘别在那里看书,可她就是坚称要闻着梅花的味道看书,她只是一个丫鬟,敢把她怎么样。 默默在心里对翠翠说了声抱歉,卓乐心道要不是坐在这里装模作样的看书,怎么会引起李叔叔的注意,见他似乎还有亲自动手把自己弄回房间的意思,急忙清清嗓子:“不关姐姐的事情,是我一时看书入神忘记了。” 李寻欢今天穿了一件云纹的白色锦袍,越发显得身材修长风度翩翩,和裹成球状的卓乐形成了鲜明对比。很是嫉妒的多看了几眼,卓乐扬扬手中的书:“我在看王宝钏苦守寒窑的故事。” 嗯,这个半架空的世界还不算太离谱,除了历史朝代架空了,但这些东西还没变。卓乐再次感谢自己当时没有企图背诵李白的诗来冒充神童转世。 李寻欢皱了皱眉:“你看闲书打发时间也就是了,小小年纪,还是别看这些的好,都是些不着调的野史胡话。” “可是,王宝钏很可怜啊。在家里侍候公公操劳多年,最后差点连一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卓乐再次违心的装出小可怜委屈状,她发现好像李叔叔对这样状态下的自己很没辙,还故意把重音落在“正式的名分”上。 “所以我才说是野史胡话,糟糠之妻不下堂,本朝法令白纸黑字的写着。”大概是伤势渐好,李寻欢的脸色终于不那么苍白,带上了点血色,心情也不错,还有空开起玩笑来,“卓乐可是害怕以后嫁个武将也守上十八年?哈哈哈,吴兄舍不得的。” 憋气,卓乐想冲上去学习咆哮的小马哥抓住他的脖子摇晃,这是真没听出来还是装傻呢。连翠翠都知道自己拐弯抹角的想表达什么了,可李叔叔他就是不懂不懂。合着他完全没觉得林诗音目前在李家的身份尴尬啊?好歹也是世家公子吧,李叔叔你怎么完全不懂管理家务啊。气死她了,怪不得原书里随便就把家产全部送人,要是没有铁传甲,你一定会饿死病死醉死的,哼! 李寻欢还以为卓乐是因为自己的取笑生气了,欣慰的摸着她脑袋说长大也懂事知道害羞了,那口气真和她爹一模一样。卓乐拉着脸恨不得在那只手上狠狠咬上一口。等他离开以后翠翠叹着气来帮她梳理被弄乱的头发,小声说:“姑娘,你年纪太小,别去搅合这些麻烦事。少爷恐怕是想着早晚会给林姑娘一个交代,不必急于一时。你不知道,这男人啊,都是粗枝大叶的,不会想到这么细的地方。” 说完这些话,她又自己轻轻打了自己一下,啐道:“嗨,看我这满嘴胡诌的都是些什么,姑娘千万别往心里去,就当我啥都没说。听我一句,别去掺和,好好的守着您自家一亩三分地吧。” ——尝试二,失败。 卓乐不得不承认,翠翠说的话——非常正确。当事人不急,她一个伪儿童即使急得满嘴长泡也没用啊。要是她稍微年长个几岁,恐怕还有勇气去指着李叔叔的鼻子大叫一声:“不能这么对林姑娘,明确表态很重要!”她算是看出来了,李家的确是家大业大人口众多,可是大家族该有的毛病一样没拉。比如下面的人看人下菜碟的本事就很厉害。李叔叔是正主儿,可他不好管后宅的事情。李老太太没明说不喜欢林诗音,可是人都能看出她待林诗音淡淡的。再加上李寻欢也没正式宣告林诗音和他的婚约,于是很有一些人在下面嚼舌头,什么难听的话都有。李寻欢至今没有纳妾收小丫鬟也一并变成林诗音的罪过了。 然而现实无情的告诉她,一个八岁小丫头,还是自己洗洗睡了吧。要被人知道她企图干涉李叔叔的婚事,估计立马就要被老太太找去谈话。卓乐还没有伟大到为了李叔叔的幸福牺牲自己的地步。 唉,这个悲催的世界。 就在卓乐一筹莫展的时候,传来一个好消息。眼看着就要过年,李老太太按照以往的习惯,带着丫鬟婆子去庙里吃斋了。哦也,这下子李叔叔就可以不用顾及老太太,尽情的去和表妹培养感情。卓乐衷心希望即便是不方便来个订婚仪式,好歹也让李家的人认清未来形势吧。 老太太不在,她觉得呼吸畅快了许多,走路也变得轻快起来。蹦蹦跳跳的想去找林诗音联络感觉顺便进点谗言,结果院子里没人,一个小丫鬟告诉她。 “林姑娘和少爷一起到前面去见客了,才走不久。” 晴天霹雳!李叔叔,不要啊,不要自毁长城引狼入室啊! 卓乐也顾不上礼仪问题,横竖要死也等李家老太太回来再说。心急如焚问清楚地方,拔腿就往李寻欢离开的方向追去。才走到后花园梅林的院门,就听见李寻欢哈哈大笑的声音。 “诗音,这就是我经常提到的龙啸云龙大哥。” 哎哟妈啊,李叔叔你——你叫我说什么才好。这不是赶着往坑里跳吗! 卓乐脚下一滑,差点摔倒。 作者有话要说:加快进程加快进程,铺垫得也差不多了。 大概就在这两天将会集中修改前面的文,主要是改错字还有一些细微的小BUG。 不影响更新的,放心吧。不是伪更。 我会努力保持日更的。 日更是极限…… 30 30、第二十九章 ... 梅花林,在原书里对于李寻欢来说那是一段终生难忘的回忆吧。 就在那片伴随他长大,渡过了他的童年还有青年时代的地方,他第一次将自己的救命恩人还有结义大哥带到一生中最爱的女人面前。没想到他最爱的女人竟然也被另一个人爱上,经过反复的挣扎还有痛苦,最终他选择了退出来报答救命之恩。这个看起来很伟大也很傻的行为,最终造成了三个人的痛苦。 卓乐没有想到当时书里仅仅只是稍微一提的回忆,今天自己居然有幸亲眼目睹。这算什么,要不要起个副标题,比如“一个悲剧的诞生?”好不容易站稳没有摔倒,不管不顾将礼仪问题抛之脑后,卓乐提着裙摆第一次怨恨古代女人没事为什么要穿这种腿都张不开的长裙,心里大叫“ちょっと待って!” 原谅她关键时刻冒出这么一句不伦不类的话吧,因为她实在是太想像看过的动画片主角暴走一样呐喊着冲进去,一拳打在李寻欢脸上,再飞起一脚将龙啸云踢开了。然而她毕竟不是少年漫画主角,所以只能小碎步跑进院门,嘴里叫着:“龙叔叔你来了!” 院门里,凉亭下,石桌旁围坐的三个人表情都很正常,卓乐来不及去观察其他人,一双眼睛就死死地盯在龙啸云脸上——有没有神魂颠倒两眼发直?龙大叔你千万要挺住不能一时冲动迷晕了头被人家的表妹给勾了魂从此走上不归路啊! “这不是乐姑娘吗?怎么了,慌慌张张的,难道青光白日的后面有吃人的强盗在追赶不成?” 龙啸云的表情十分非常极其正直,怎么说呢,虽然是行走江湖多年的粗豪汉子,却也知道大户人家的内眷不能多看,选了一个没有和林诗音面对面的位置,见到卓乐冲进来,他的目光立刻转移过来,连眼角都没多看李寻欢身边的林诗音一眼。 “啊,我,那个——”卓乐支支吾吾不知应该怎么回答,她一向在人前都注意形象从来不大呼小叫,今天可算是彻底的癫狂了一回。悄悄用余光扫一扫李寻欢还有林诗音,他们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自己。也是呢,平时她都坚持笑不露齿行不露足,因为实在不知道八岁的正常孩子应该怎么说话行动才不奇怪,她很少情绪外露。这下子李叔叔会不会认为她中邪了。 狠狠一咬牙,不管了,成败在此一举,她今天豁出去了! “许久未见龙叔叔,今天难得有机会可以见上一面……”做出一副小孩子做错事的扭捏神情,卓乐低着头还不停地扭着衣袖的边,“卓乐失礼让叔叔见笑了。” “你的消息倒还灵通,也是,龙大哥照顾你良久,好好向他致谢本是应当。”李寻欢笑着向她招手,“过来坐,那边正是风口,小心着凉。” 卓乐立刻冲过去,毫不客气的坐在龙啸云和林诗音之间空着的那个位置上,还很羞涩的对着龙啸云笑,完全一副小孩子崇拜英雄渴望亲近又不好意思的样子。 龙啸云似乎还有点不好意思,嘿嘿笑了几声:“一点小事罢了,乐姑娘不用放在心上。既然你叫我一声叔叔,略加关照本是应当。再说我也没做什么,休要再如此客气,否则就是拿你龙叔叔当外人了。” 哼,还想在林诗音面前表现自己和蔼可亲有爱心的一面啊?没门!卓乐瞅瞅林诗音,她静静坐着没有插话,脸上带着客气文雅的笑容。虽然龙啸云长得不但不难看,大眼睛国字脸眉毛乌黑挺神气,显然林诗音姑娘的眼里只有身边表哥一个人,再好的男人都被她直接无视了。 再看看龙啸云,他一副慈爱关切的表情看着自己,嘴里还说着小孩子要好好调养免得落下病根的话。卓乐疑惑了,按照书里所写,龙啸云一见到林诗音立刻就没迷得七荤八素丢了魂,后面更是害上了相思病好好一个大汉病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可是,现在无论怎么看他都不像是迷晕头的样子啊…… 难道他的心机已经深到演技收放自如炉火纯青的境界?好歹路上也和他相处了几日,龙啸云是典型的那种藏不住心事的人,从他明知前方有危险还是毫不犹豫跟着卓乐去救人的行为来看,他不是个坏人。相反的,他应该还是个见义勇为的好人。书里十年后的龙啸云被嫉妒扭曲了笑里藏刀不说,十年前的龙啸云既然能被李寻欢引为知己。卓乐相信李寻欢还没傻到看不清小人嘴脸的地步。 啊,她不管了,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即便是龙啸云看起来很正常也不行! 在她闷声琢磨的时候,李寻欢正在和龙啸云说到过年的事情。龙啸云说自己叨扰太久应该告辞了,李寻欢大力挽留,要他流下来过年。 “龙大哥上次不是说家中父母皆以不在么,一个人冷冷清清的赶路有何意思。不怕你见笑,虽然这李园里和我沾亲带故的亲族说起来不少,可最后能够一起过年吃饭的却也只有表妹和姑妈罢了。我们已经结拜为兄弟就是一家人,一家人还说什么见外的话。” 龙啸云有些犹豫:“可是,这……” 现在不说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卓乐故作惊讶的“咦”了一声,见三个人都把目光投向自己,才很无辜的问:“李叔叔,难道不是在求龙叔叔为你充作冰人说媒的啊?” 不等李寻欢回答,卓乐马上就接着往下说:“我还以为叔叔是要龙叔叔去帮自己说亲,心里正奇怪呢,这媒人一般不都是由女人来做吗?还想看看热闹呢,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见过定亲。” “这都什么和什么,不懂就别乱说话。”李寻欢哭笑不得,而林诗音先是发怔,随后满脸通红。 龙啸云看看他们俩,恍然大悟的一击掌:“难怪难怪,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如此说来,倒要恭喜二位了。亲上加亲,好得很,好得很啊。” 李寻欢还有点害羞的样子,和林诗音眼神匆匆一碰就急忙移开,咳嗽一声:“此事,本是父母在世时口头说起……守孝觉得不宜操办,就一直没有对大哥提起……”说到这里他又狠狠瞪了卓乐一眼,“偏你话最多,又是从哪个爱嚼舌头的下人哪里听了这些不着调的话来。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目的达到,李寻欢等于变相的承认了自己的确和林诗音有婚姻之约,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走程序正式纳采、问名,宣告全家而已。卓乐心里大大松了口气,瞟着龙啸云,如果这样你都能厚着脸皮去求李寻欢,那我就真服了。 按照道理说龙啸云若是真的对林诗音上了心,听到意中人竟然已经和他人有了婚约,即便只是口头上的,也该大受打击失魂落魄吧。可他笑得很爽朗也很真诚,全然为李寻欢真心感到高兴的样子,丝毫不似作伪。笑了几声,他似乎是忽然想起目前李园还在守孝,李寻欢还有林诗音都戴着孝,急忙收敛了笑容,但声音中还是充满了高兴。 “若是兄弟需要纳采用时的活雁为礼,冬天北方找不到,大哥我就去南方为兄弟寻一对来,哈哈哈哈。” “多谢大哥,大哥的好意小弟心领了。只是家父过世不久,还是等一段时间再说吧。”李寻欢急忙推辞了。 “表哥,龙大哥,你们慢慢聊,我还有些事,先失陪了。” 林诗音再淡定也无法坐着听人谈论怎么给自己下聘,红着脸站起来,还拉着卓乐的手要一起走。卓乐满心不愿,还想留下仔细观察观察。可是刚才那一下子已经很失礼很过分,要不是看在她是小孩,林诗音绝对已经发火了。相处这些日子,卓乐大概摸清了她的脾气,看起来温温柔柔十分文雅,其实最是刚强不过的一个人。看她虽然脸上红晕未退,眼神却有点不对,估计是想教育教育自己了。卓乐乖乖的向两位英雄好汉道别,任林诗音拉着手拖出去。 其实,作为一个和卓乐一样从小娇生惯养很少出门,平时接受三从四德教育的小姐来说,林诗音已经算得上是难得的有主见和刚强了。可她毕竟和现代职业女性不同,生于书香门第长于深宅内院的闺阁少女,大庭广众之下公开谈论婚事什么的,基本已经和现代当街裸/奔求爱快一个性质了。果然,确认走到没有人的僻静处,趁着丫鬟仆妇都不在,林诗音立刻不笑了,狠狠一指戳在卓乐额头上。 “对不起,我错了。” 卓乐马上低头认罪,心里好郁闷,我千方百计的想让你和李叔叔送做堆不计一切的排除障碍,一点都不理解,唉。这年头好人难做啊。 “你就疯吧,这般口无遮拦下去,看以后谁敢娶你。人不大,花花肠子却不少。什么时候轮到你来为我操心了,小丫头。” 语气严厉,可表情却不搭调,怎么看怎么都是一副娇羞不胜的模样。婚事没有摆出来说明白,始终是林诗音的一块心病。虽说不担心表哥会变心毁约,可这么拖着自己又不好意思开口催,总觉得不痛快。现在表哥当着面也算做出了承诺,即便是还得等一阵子,她心里也有底了。 卓乐身为一个伪儿童,再加上上辈子看了不少乱七八糟的小说,自己没谈过恋爱,对女性心理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哪里会看不出林诗音只是在掩饰内心的喜悦,当下厚着脸皮上去拉手,可怜兮兮的说:“别生气林姐姐,卓乐下次不敢了。” “还下次!哪有下次,除非是——” 林诗音本来想说除非是你自己嫁人说媒,可她毕竟不是卓乐,这种话说不出口,轻轻啐了她一口。 “走吧,眼见着快过年了,外面做的衣服虽好,毕竟出自匠人之手。我做了件袄子给你,去试试合不合身。” “谢谢林姐姐。”卓乐笑嘻嘻的应了,跟着她往林诗音的院子走,觉得一直以来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看似和书中写的不一样,就当是她这只穿越的蝴蝶带起了一场小小风暴好了。反正这个世界和原书不像的地方多了去了。这一下子,李叔叔和林姑娘总不会悲剧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晚安~~ 31 31、第三十章 ... 这个时代的人无疑非常重视春节,其正式程度和现代完全不一样。卓乐在吴家的时候也过了两次年,觉得都够麻烦了。没想到李家的程序仪式繁琐了一千倍不止。离过年还有半个月,整个李园就早早的开始忙碌起来。因为李大人过世不久不宜太过张扬,但前来拜访的客人也是络绎不绝。李家的产业很多,各地田庄不时有人押着大大小小的车子来上缴各种钱物,原本安静的宅院比起以前热闹了许多,卓乐顿时又成了被遗忘在角落里的人。 这样貌似没什么不好,身为借宿的客人,不需要去祭祖上香什么的真是太好了。作为南方人生活了二十多年,穿越之后来到北方,卓乐一到冬天就觉得很痛苦,恨不得都窝在屋子里抱着手炉发抖。李家人忙着过年的事情,连林诗音都帮忙去暂且看着宅子里的一些事情。李老太太虽然吃完斋回家,好像也忙得很。于是卓乐反而忙中偷闲,觉得没那么拘束。 尽管是在别人家过年,可是礼仪问题不能放,好歹得准备点礼物送人。本来嘛,作为一个未成年儿童,她只要意思意思就好。问题在于她的女红还处于起步阶段,做出来的东西连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又不像林诗音那样精通书画,可以写点诗画幅画代替。钱不是压力,包里大把大把全国通用的银票。可是,她要怎么才能出去买东西?李家的丫鬟们也不出门的,前院的管事还有小厮,她可不好意思使唤。 这种情况下,卓乐自然而然的就考虑到了某个同样也是做客,最近闲得无聊的人。 “龙叔叔,方便的话,明日可以带卓乐出门看看吗?” 李家事多,身边的丫鬟们没有再如同以往一样整日守着她。通过翠翠——李忠——铁传甲,绕了一个大圈子,卓乐终于在靠近前院的穿堂里见到了龙啸云。 “闷坏了想出去走走,行,没问题。不过还是先告诉李兄弟一声,明天我带你去逛集市。快过年了,外面真是热闹得很。” 龙啸云稍一考虑,爽快的就答应了,连理由都没问。卓乐欢呼一声,觉得江湖中人就是好,才没有那么多唧唧歪歪。 对于卓乐说想要出门看看的事情,李寻欢听说龙啸云将会陪着一起去,也就答应了,只是嘱咐一定要早点回来,从偏门走不要走正门,免得被李老太太知道了说她没规矩。这年头可没有那家的姑娘随便满街跑的。 第二天卓乐特地起了个大早,考虑到是悄悄出去不宜张扬,特地穿了一件很朴素的衣服,身上的金项圈耳环还有首饰全部摘掉。趁着还没有多少人在后宅走动,悄悄溜到约好的地方,龙啸云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两个人对视一笑,憋着气从偏门跑了。 来到外面的大街上卓乐觉得连空气中都充满着自由的味道,龙啸云也是一副轻松的表情。见卓乐好奇的打量自己,不好意思的笑笑:“吃早饭了没有?对面街上有一家面点铺子,里面的灌汤包不错,我带你去吃。” “嗯嗯,好。”卓乐两眼放光,可怜她在这个世界呆了三年,算上这次竟然只逛过两次街,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是多么痛苦的折磨。 吃了早点,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龙啸云一直挺有耐性的陪着她,还帮她挡开拥挤的人流。卓乐不敢在外面呆太久,央求龙啸云带着去了几家老铺子,选了些东西。又饶有兴趣的去看看街边卖小东西的摊子,买了点新奇有趣的小玩意儿,准备带回去给林诗音。不过,即便是这样,等他们回到李园也快正午,龙啸云看买了不少东西,对卓乐说:“你也提不动,这样吧,我去找李忠,让他把这东西找人悄悄送回你房里,一路拿着走进去,未免太张扬。” “谢谢你,龙叔叔。”卓乐是真心实意的向他道谢,想起以前对他诸多猜疑,心里不免有些愧疚。既然他没有像原著一样对林诗音有什么想法,而且为人真不错,热心又仔细。愿意带她出门走走虽说带了点放风的意思,还是要感谢他。卓乐决定一定要选一个很好的礼物过年送给他。 “说这些干什么。这李园好虽好,就是规矩太多。被整天关在里面哪里也不能去,怪难受的。要换了是我,几天就得发疯。也难为你们这些女孩子了。” 卓乐刻意的讨好他,龙啸云挺喜欢这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摸摸她的头,两个人在后宅的院门前道别。卓乐悄悄溜进去,很好,没人注意她,大大松了口气。 回去正好赶上吃饭,留下打掩护的翠翠已经等得快要跳脚,卓乐送了她一只银钗才让她转怒为喜。吃完饭之后卓乐就开始打哈欠,说来也好笑,昨天晚上她就像是要春游的小学生兴奋得要命,直到后半夜才睡着。早上又天不亮就爬起来,忽然觉得好想睡觉。 “才吃了饭别睡,小心存了食。”翠翠慌忙摇醒她,“一定要睡,去花园里走走。” 两个人来到花园,今天天气不错,虽然地上还有积雪,但天空里还透出几丝阳光。稍微走了一会儿,翠翠忽然一拍脑门:“糟了,我忘了叫人先把火盆生上,一会儿姑娘回去怎么午睡。我且回去一趟,姑娘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 卓乐打个哈欠:“没事,反正现在四下无人,我随意走走。你有事便自己先回去忙着。我逛累也认得路。” “好吧,姑娘自己走走也好。不过千万别贪玩去湖边,那里滑着呢。” 翠翠叮嘱几句就走了,卓乐心不在焉的走了一阵,忽然看见那边凉亭后面有一大片半人高的花草,也不知是什么品种,冬天里也绿油油的不见枯萎,一时兴起走过去看。看了一阵不小心把腰上的香包勾到地上,于是蹲下去捡。这还没起身,就透过草木的缝隙看见游廊那边李老太太被一个婆子扶着,好像也是吃完饭出来走走。她上午才偷溜出去一次,心里有些发虚,见她们并无停留的意思,反正从她们那边看过来角度关系也看不见被挡住的自己,与其从里面钻出来请安问好,不如直接蹲着等她们过去。 如意算盘打得不错,可走过这里的时候老太太忽然说:“这片草木倒绿得可爱,我且稍坐片刻。” “哎,我先把坐垫给您铺上。”扶着她的婆子嗓门清脆的答应。 卓乐不禁暗暗叫苦,可现在出去已经晚了。怎么办,继续蹲着呗。希望老太太别欣赏太久就好。 “老太太,眼看着快过年了,少爷也好不容易回了家,您怎么还是闷闷不乐的?” “唉,修平这孩子,叫我怎么说才好。李家的家业,怕是要败在他手上了。” “您这是说的什么话,少爷虽说现在还没有成亲,稍微等些时候和林姑娘亲事办了,生下小少爷来,林姑娘聪明伶俐,从小就是才女,再怎么——”那婆子跟随老太太许久,年纪又大不再是姑娘,说话上就没有那么多顾忌。 “你也以为我不喜欢诗音那孩子是嫌弃她无父无母没有多少家产?”老太太哼了一声,“我若是这种人,当年李家宗族来求我收一个远方侄儿做儿子,趁着修平不在兄长病重分点家产,也不会被我撵出去。李家已经够了,不求她那点子嫁妆。” “那,我可想不明白了。眼瞅着林姑娘水灵灵的一个人,和修平少爷从小感情好得什么似的,他们若是好了,一定是和和美美。”婆子陪着笑说到。 “没错,诗音那孩子聪明,不过啊,你看她像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吗?自她来了李家,我冷眼旁观,平日里就是关心那些诗呀画呀的,除了她那小院子,哪儿也不爱走动,见了人虽说礼数够了却是淡淡的。来了几位夫人做客,她也总是推说头痛连面都不肯露。” 老太太沉重的叹了口气。 “修平自小就对这些事情不上心,从来不过问家中钱财的事情。这诗音也和他一个脾气,两个人关起门来过过小日子到也行,可这李家,修平不再做官,又喜欢和江湖上那些汉子厮混。我就是担心啊,万一我闭了眼,没个可靠能干精通家事的人,他们怕是被人把家产搬空了都不知道。” “这儿孙自有儿孙福,老太太想那么多也只是拜拜操心。林姑娘是个聪明人,做姑娘和嫁了人不一样,万一日后成了亲她变得对这些事关心起来呢。” “也只能这么想了。他们的事情啊,我是想管也管不了咯。回去吧,下午还有事情要忙呢。” 确定她们已经离开不会回来,卓乐才揉着发麻的腿痛苦不堪地钻出来,心里总有点不舒服的感觉。偷听墙角这事果然不好。 老太太不喜欢林诗音的理由她大概明白了,也是呢,记得在吴家的时候吴大人就教了她不少管家方面的事,说不懂这些以后嫁人很吃亏。林姑娘作为李叔叔的亲属和未来的妻子,要管家完全没人质疑,听老太太的口气,似乎还曾经想过要她出来管事。就是不知道林诗音是因为没兴趣呢,还是不好意思,最后没成。 “也是啊,李叔叔在管家上真是一塌糊涂。” 卓乐想起书里说李寻欢最后离开李家时竟然身边除了一个铁传甲之外没有任何人,而且李家偌大的产业,竟然说散就散了。书里没有李老太太,搞不好在那之前李家就被那些亲族和下人暗地里掏空了也说不定呢。 “还是去找林姑娘,稍微打听打听她对这事的看法好了。” 卓乐来到林诗音的院子,一进门就觉得气氛怎么有些奇怪啊。林诗音虽然站起来打招呼,可神色明显不对,像是伤心,又像是委屈。和她一贯的淡然有礼截然不同。 “随便坐吧,芍药,去把里面那件才做好的衣服拿来。” 卓乐小心的坐下,忍不住问:“林姐姐,你怎么了?快过年的,怎么倒像是和谁呕了气的样子?” 该不会是和李叔叔吵了架吧?哈,怎么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吧,本文不慢热,只要搞定表妹的问题,将会飞速发展,希望到时候不会有人大叫“这未免也太快了一点吧!” 32 32、第三十一章 ... 林诗音听到卓乐这么问,脸上便有些不好看,稍微侧了一侧头,含含糊糊的说:“没什么,想是刚才在外面风大吹了脸,有些僵罢了。” 人都这么说了,卓乐不好意思死叮着不放,林姑娘看起来文文雅雅的,最是执拗不过,她不想说的事情,打死也不会吐露一个字。于是一笑将话题带过:“悄悄告诉你千万别说出去,上午我上街了一趟,很是买了点有趣的小玩意儿,里面有一个胶泥做的小炉子,得空了带来给姐姐,那个用来煮茶最好不过。” 看来林诗音真的心情不好,平时要听到卓乐说溜出去玩,少不得要板起脸来说教几句,此刻竟然只是心不在焉的应了一声:“多谢你费心,这件衣服先拿去穿罢,等过了年再帮你做一件。” ……不在状态啊诗音姑娘。卓乐心中默默冒着黑线接过芍药递来的衣服:“有劳姐姐了。” 既然如此,主人心情不好,她还是识趣点自行退散了比较好,冲着芍药甩个眼色,卓乐起身告辞,心想幸好不兴端茶送客的那一套:“我就不耽误诗音姐姐了,晚上再来找你说话。” 芍药心领神会也跟着站起来:“姑娘,我去送送陈姑娘。” “嗯。”林诗音淡淡的答应一声,没留人,自己进后面了。 卓乐和芍药走出房间来到院子里,她四下看看无人,小声的问:“林姐姐怎么了,怎么看起来不太对劲儿,倒像是在哪里受了气。” “哎,姑娘上午不在不知道吧。”芍药捂着嘴不放心的看看后面的门,确定林诗音没有出来,“我家姑娘和修平少爷吵了好大一架。” “咦,不能吧?”卓乐瞪大了眼睛觉得难以置信,林诗音啊,那可是林诗音,对李叔叔从来都温柔体贴百依百顺,两个人连脸都没红过一回。吵架?他们两个吵得起来吗? “芍药,你该不是听错了吧,他们怎么可能会……” 芍药苦着一张脸:“可不是吗,可当时林姑娘真的发了好大的火,还冲着修平少爷甩脸色。我们在外面伺候不知道为什么吵起来,看见修平少爷板着脸出来林姑娘又惨白着一张脸,谁都不敢多说一句话了。” “没人知道为什么,总得有个由来吧。李叔叔对林姐姐从来都是和颜悦色,怎么会冲她发火?”卓乐百思不得其解,前几天还好好的,两个人身边都要冒出粉红色泡泡来。虽说两口子过日子免不了磕磕碰碰,可他们还不是两口子吧。分别多时好不容易才守在一起,甜蜜都来不及了,吵架这事从何说起? “好姑娘,你可千万别把这事情说出去,我家姑娘脸皮最薄,要是听到下面议论,明着不说,又要闷闷不乐好几天。他们自己的事情,咱们还是装着不知道得好。”芍药匆匆叮嘱了一句就赶紧回屋去了,卓乐闷闷地在原地站了好一阵才走。 回院子之后忍不住悄悄对翠翠提了下,结果翠翠不愧为消息灵通人士,一边帮她脱衣服准备睡觉,一边压低声音:“也是在这里悄悄说说,我听前面的张管事说修平少爷似乎有什么急事要赶着出门,今天下午就要走。林姑娘担心他的伤势多说了两句,大概是口气重了些,两个人就口角起来。嗨,乐姑娘你操什么心,放一阵子就好了。” “叔叔要出门?可这不是马上就要过年了吗?他这是要去哪里?什么要紧的事情不能等到过完年再说?”卓乐被翠翠几下脱了外衣按在床上,好奇的问。没办法,这后宅里全是女人,整天不家长里短还能干什么。 “好像是少爷的哪个朋友出了事,少爷赶着去他们家帮忙,究竟怎样我不知道,听人说似乎还涉及到什么江湖恩怨。”翠翠放下床帐,帮卓乐把被子压好,“真是不明白少爷在想什么,江湖上那些刀刀剑剑杀来杀去危险得很,放着好好家业不守,偏喜欢去和那些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粗人厮混,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管了,难怪林姑娘委屈生气。唉,姑娘还小不懂这些,千万别出去说这些话啊。” “嗯,知道了翠翠姐姐,我什么都不会说。”卓乐很乖的点头。 翠翠笑着在她脸上轻轻摸了下,放下帘子出去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睡意全无,卓乐大张两眼看着床帐上精美的绣纹发起呆来。大概能推断出是个什么情况了。李叔叔对待朋友那是没得说——能和他称得上是真正朋友的本也没几个。这段时间他都家里呆着没有出门,不排除是别人找上门来求他帮忙的可能性。世家子弟的李叔叔不爱官场爱江湖,光看还在京城时都不怎么和其他文官往来,整天来找自家老爹就知道了。吴大人虽然不是文盲,基本上和文化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李叔叔从来不见得鄙视他,两个人相处得很愉快。 卓乐从来不觉有异,那是因为一开始她就知道,李寻欢毕竟是李寻欢,他的骨子里流淌着江湖义气还有男儿豪情,你不可能要求小李飞刀混迹官场满口斯文道德,在家里守着一亩三分地弹弹琴写写字就满足了。从他得到了小李飞刀这个外号的那天起,江湖便成为了他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过在其他人看来,作为世家公子偌大家产的唯一继承人,不求上进,整日舞刀弄剑还和一些草莽绿林混至一处,绝对是大大的怪胎。林姑娘再怎么和他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她还是一个闺阁小姐而非江湖女侠,再加上自从李寻欢上京赶考,他们也有两年没见。林诗音也许是担心表哥的安全说了些什么,可正好就触到了李寻欢最在意的地方。他会因为林诗音的话而动怒卓乐也想得通,脾气再好的人,对自己最亲近的人总是会来得比一般人苛刻许多,处于一种“别人可以这么想我,你却不能”的心理吧。而且,别看李叔叔平时对人都很和蔼,卓乐见识过他的另外一面,生气的时候非常可怕不说,那嘴巴毒舌得很。 说到底,他身处名门从小无论读书还是练武都一帆风顺,天底下论武功论文采能比过他的真数不出几个。年少成名难免有几分自负,他平时表现出来的温和,更多的是贵族公子专有的教养吧。卓乐看过他的书画还有诗文,都透露出一股飞扬跳脱的骄傲——他有自傲的本钱,人在他那个份儿上,再过分谦虚就是虚伪了。 “切,我怎么还开始分析起他的心态来了,世界上哪有不吵架的情侣,这种事情,我还是少去搅合免得自讨没趣。” 翻了个身,卓乐决心闭眼睡觉。她要小心别犯了穿越人士的坏毛病,自以为知晓剧情就能无所不能,整天忙着去教训那个感化这个。没人喜欢不相关的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何况身份方面她还是个小孩子,自己稀饭都没吹凉呢。龙啸云的事情她已经做得很出格,接下来还要管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小口角?那以后是不是还要负责他们生不生儿子的事啊?她又不是李寻欢的妈。 价值观不统一的问题,就交给林诗音自己去操心吧。 结果晚上吃饭的时候林诗音的表情依旧没有改善,甚至还有更严重的倾向。卓乐心惊胆战的喝着汤,连大气都不敢多出一口,听老太太的话,好像李叔叔下午就带了铁传甲,和龙啸云一起出了门,交代说会尽快赶回来。 “真是越来越……大过年的往外跑,他还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吗!”老太太气得手都在抖,很失态的一拍桌子,吓得卓乐跟着抖了一抖,不过这矛头并不是指向她的,老太太看着林诗音点了名。 “诗音,平素你整天都和修平在一起,这种事情上怎么不好好劝劝!善解人意温柔体贴也不是这么做的。李家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岂不是要绝了后!” 卓乐觉得老太太完全是在迁怒,骂不了李寻欢就拿她开刀——呃,里面也许还有李寻欢为了她迟迟不纳妾生子留下香火的怨念吧。可她只是个客人,这种时候除了装死找机会赶快回避,难道还能跳出来插嘴不成? 林诗音的脸惨白惨白的,咬着下唇却倔强的什么都不分辨。她越是这样老太太看了就越有气,把筷子一丢:“不吃了,我管不了他,你也只会跟着添乱!” 卓乐见着这气氛越来越险恶,再留下去林诗音脸上不好看,急忙瞅了个空推说自己吃饱了,和几个丫鬟仆妇一起匆匆撤退,出院子的时候还多看了一眼放下的门帘,希望林诗音不要被骂得太惨才好,她已经够委屈了。 李叔叔啊李叔叔,你说你这叫什么事儿。自己跑了,留下一个烂摊子叫人家姑娘替你善后。林诗音完全是在替你挨骂啊。她担心你的身体还有安危难道有错吗?难道兄弟之情比顾全未来老婆的感受更重要? ……对了,原著里李寻欢就是顾念兄弟之情才放弃和林诗音的感情,她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看来即便是没有龙啸云,他们迟早也会为这个事情产生矛盾的。卓乐对李寻欢都有点怨念了,第一次,她对于“林诗音只要嫁给他就会幸福”这个结论产生了疑问。 李寻欢无疑是个最好的朋友,完美的师长,可他是一个称职的相公人选吗?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更~~ 33 33、第三十二章 ... 也不知道老太太到底对林诗音说了些什么,最后没有再听到有关此事的任何后续。李家的人似乎早就习惯了自家少爷神出鬼没长年不在家的情况,井然有序的在那位本家亲戚李修齐的指挥下准备过年的事情。林诗音自从那天之后基本上闭门不出,卓乐有心去找她聊聊天开导开导,最后在院子门口转了半天还是没敢进去。 林姑娘心情不好,她还是别去触人家的痛处。林诗音并不是一个喜欢被人看见自己软弱还有伤心的人。卓乐敢打包票,现在在她面前提到李寻欢,绝对会碰一鼻子灰。想了想,她麻烦翠翠给林诗音带去几个上次逛街买回来的小玩意儿,希望能给她解解闷,心情变得好一点。 李老太太似乎是真被气到了,这几天都不出来主持事情,吃饭都叫人单送到院子里。卓乐虽然觉得这样不好,还是情不自禁的偷偷松了口气,有一种压在身上的枷锁去掉的畅快感。这李园的确是好,精心营造多年,各方面条件比起吴家都高了不止几个水平。但住在里面就是不舒服,老压抑得慌。搞不好李叔叔就是因为这个才不爱回家喜欢在外面跑? 这下眼见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新年的气氛越来越重,可李叔叔没有半点音信传来。当家少爷不在,家里人也欢快不了,卓乐郁闷无比的蹲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发霉。她觉得自己真没用,知道所谓的剧情又怎么样了?就算是学会无敌天下的武功又如何?她不是神仙,没可能去操控人心还有感情,别人心里是怎么想的,打算做什么说什么,她都没有办法。这个世界里一个人的力量真的是太小了,再说书里早就没有这些情节,下一步会怎么样,她真的不知道。 还有,她想吴大人还有家里的丫鬟奶妈们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最近老太太都不出来管事,记得她说过后院的佛堂自己可以随时去,干脆去念几卷经烧烧香,请求菩萨保佑自家爹爹平安无事吧。 院子里静悄悄的,现在是午睡时间,大多数人都在睡觉,卓乐不想叫醒翠翠,自己穿了件厚衣服,提着裙摆轻手轻脚的出了院门。才走到游廊上,就看见林诗音和几个丫鬟一起匆匆的转过来,前面带路的人是李忠。卓乐好奇之心大起,上去规规矩矩的问了个好,接着就问:“姐姐这是要去哪里?李管事好像不怎么到后面来得。” 李忠和卓乐也相处过一场,对她挺客气,代替林诗音回答:“外面来了个客人,自称老爷生前的友人,有急事想见少爷一面。我说了少爷不在,他也不肯走,说不在的话林姑娘也行。我实在没法,老太太那边又不敢去打搅,只好……” “咦,那个人是不是年纪很大啊?”卓乐一听没了兴趣,顺口问了一句。 李忠的脸上流露出疑惑的神色:“那人究竟年岁几何,还真不好说。我看他气度不凡仪态优雅,怕是有些来头。老爷生前和江湖上的人很有些往来,万一真的有什么要紧事耽误了可不好,这才厚着脸皮来求表小姐。” 林诗音的精神还是不太好,看起来有点憔悴,在听到李忠说到江湖中人的时候眉头微不可查的一皱:“李管事,我们还是赶快走吧,让人久等了可不好。” 卓乐心中微微一动,似乎想起了什么可又说不清楚,跟着走了几步,见已经快要到前厅,李忠后退一步让林诗音先行。趁着没人注意她,拉拉李忠的衣袖:“我可以跟着去看看吗?我不出去,就在屏风后面,保证不发出任何声音。” 李忠严肃的脸上总算稍微有了点笑意:“这几天闷坏了吧,可这种事情不好的。” 卓乐大着胆子一直摇晃他的手臂:“只是看一眼而已,绝对不会被人发现,求求你,让我去看看嘛。” “都是姑娘家,怎么和林姑娘不一样,对这些事情好奇得很。林姑娘最不喜欢武林江湖了。”李忠嘴上好像是不允许,却有意无意的指了指旁边的一扇门。 看来林诗音对江湖什么的已经产生厌恶感了啊。龙啸云这下彻底没戏,不过以后李叔叔要还喜欢往外跑,估计林姑娘有得郁闷。卓乐笑容满面的大大点头,主动过去拉了李忠的手,做无辜儿童满心欢喜状:“我最喜欢李叔叔了。” 说完暗自呕吐一阵,扮演萝莉越来越拿手了,好悲哀。 “只能看一眼。”李忠不放心的嘱咐。 “嗯,知道了。” 于是李忠就在门外把风,卓乐从那扇门进去,正好是前厅的后面,被几扇屏风挡得严严实实。躲在屏风后面透过缝隙不吭声不出气的围观。坐在檀木椅子上的人穿着一身纯白色的貂裘,见林诗音出来起身相迎,一转脸,卓乐明白为什么李忠会对他的年纪含含糊糊了。因为这人的脸孔实在看不出具体年纪,看相貌应该只有二十多岁,可是看气质三十不止,和他眼神一触,顿时又觉得他已经看透世间红尘,至少也有四十上下。不过那的的确确是个超级美男子,面如冠玉,眼似晨星,但言谈举止中却略带了点邪气。 因为视野有限,卓乐看不见林诗音只能听见她的声音,可能是她做了什么动作,屋里的丫鬟们都出去了。等到人走光了,那个美男子才微微一笑,顿时让卓乐有一种睁不开眼睛的华丽璀璨感。 “难为你还记得我,勉强出来见我,失礼了,这里向你陪个不是。” “王公子多虑了,虽然只是几年前匆匆一面,公子的风采我还历历在目。只是不知今日王公子有何急事?表哥不在,我对江湖上的事情一窍不通……” “无妨无妨,我与人相约一起出海,可手上还有一件东西想要留给他代为处理。既然他不在,由林姑娘转交也一样……” 啊!卓乐捂着嘴差点叫起来,她知道这人是谁了,王怜花,一定是王怜花!她怎么忘记了这件事。王怜花和沈浪一起出海,想把自己所写的《怜花宝鉴》给李寻欢。不过书里王怜花和李家是什么关系来着?好像是李寻欢爹爹的朋友还是其他,呃,想不起来了。不过李寻欢正好不在,于是林诗音收下了这部书,后来不知为什么却没有把书交给李寻欢。 万分激动,大名鼎鼎的怜花公子哎,根据考证,他应该是阿飞的舅舅。自从到了这个世界,这是第二个古龙书里提到过的武林传奇来着,怎么办,好想冲出去找他签名合影啊!趴在屏风上卓乐澎湃无比,几乎都要忍不住钻出去,忽然一只手掩住她的嘴,无声无息的把她带出去。不用说,一定是李忠,卓乐大翻白眼,他还真是说话算话,看一眼就是看一眼。 “该回去了。” “讨厌,我什么都还没看见呢。” 和李忠相处比较久大家还一起经历过惊魂一夜,所以卓乐在他面前不那么装文雅,不满的撅起了嘴。 “偷窥客人这种事传出去——”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一看他开始吸气,和每一次李寻欢要教育自己的开场白一模一样,卓乐暗道有其主必有其仆,两个人都有说教癖好,急忙低头认错,“对不起,我错了,我这就乖乖回去。” “少爷很快就会回来,到时候求他带你出去散心吧。” 卓乐皱皱鼻子,心想李叔叔还是好好的去和表妹沟通吧,不用把时间浪费在自己身上了。 因为见到了一个传奇人物,卓乐心情异常兴奋,暂时不想回房去,悄悄来到花园没人的僻静地方,折了一枝树枝,开始比比划划。舞了一阵不禁有些郁闷,王怜花的出现再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有高手,可恨她先天不足练不了武,不求做一代女侠,要是可以来上一招半式身轻如燕什么的,也很不错啊。 “啊,郁闷!”卓乐使了一招“有凤来仪”,把树枝狠狠戳进泥土里,这一招是李寻欢亲自教授,,卓乐苦练了好久,力求动作十足优美标准,就是力道半点也无,连泥巴都没挑起来几点。 “噗。” 从一边的大树上传来一个人忍俊不禁的笑声,卓乐吓了一大跳,丢下树枝:“谁?” “可惜可惜,动作漂亮,一点内力都没有。小丫头,你是怎么练剑的?” 随着异常柔媚的声音,一个人白衣飘飘的从树上飘下来,落在地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含笑负手而立,卓乐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是王怜花是谁? “啊,你、你怎么能擅闯别人家的内院。”被人当面指出自己只是个花架子,卓乐不禁有点脸上发烫挂不住。 “哦?”王怜花挑高一边的眉毛,“那躲在屏风之后窥探客人就是理所当然。” 卓乐憋着气不说话,她怎么忘了,王怜花耳目何等灵敏,搞不好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听到多出来的呼吸什么的。 “对不起,我只是一时好奇,希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做错了事情就要承认,卓乐不想让王怜花以为李家的人没有教养,犹豫一阵干干脆脆的认错道歉。 “你这小丫头倒有点意思。”王怜花慢吞吞的说,“见到我突然出现居然既没有害怕也没有尖叫。刚才在前厅,你听到王公子三个字的时候呼吸变快了,难道你也知道我?” 卓乐眼珠一转,王怜花诡计多端喜怒无常,还是不要说太离谱的谎话比较好:“我听爹爹说起过前辈。” “你爹爹?你爹爹是谁?” “家父吴老虎……”卓乐还是觉得这个名字有点搞笑,低着头小声说。 “啊哈哈哈哈哈。”王怜花发出一阵清朗的大笑,也不怕被人听见,“我道是谁,原来竟然是那只老虎的女儿。嗯,你倒是挺像他的,我就说李家除了李寻欢,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胆大妄为敢窥探客人的小丫头。” “前辈认识家父?” 王怜花露出一个美丽到不该出现在男人脸上的微笑:“当然,说起来,他还算是我的半个救命恩人。他不是正在关外和蛮子打仗吗,你怎么会到了李家来?” “嗨,别说了。”卓乐叹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知道面前的人是长辈又是个大大的魔头,可看他笑语盈盈俊美可亲,卓乐倒觉得挺像一个大哥哥似的有些亲近。当下也不隐瞒,一五一十的把来龙去脉抖了个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第三更等我先去喘口气……………… 34 34、第三十三章 ... 王怜花听闻后,眉头一皱,俊美的脸上隐隐闪过一丝戾气:“我道什么,吴老虎做了几年官,胆子却越混越小,连一个女人都下不去手。早些年行走江湖的时候那份狠劲儿哪去了。换做是我的话,哼哼哼哼。” 卓乐被他这一串“哼哼”哼得冷汗都下来了,幸好他没有再接着往下说而是换了个话题:“本来想帮你料理了这件事,不过急着动身没时间管闲事,既是故人之女,我这做长辈的可不能小气。” 他说着从手上取下一个戒指,笑吟吟的拉过卓乐的手给她戴上,他虽然手指纤细,可卓乐的手指毕竟太小,只能勉强戴在大拇指上:“自己做的小玩意儿,只要一按这里,就会弹出一根尖刺。被扎到的人嘛……” “立刻口吐白沫毒发身亡?”吞了口口水,卓乐紧张的问。 王怜花看起来有点遗憾:“本来是想涂毒,可被某人啰嗦的家伙好一通说教,最后只好换了迷药。不过我这迷药哪怕擦破点皮,不管对方多厉害就算用刀子砍都不会醒。” “哦。” 卓乐心道原来是一次性救命道具啊。王怜花像是看出了她的念头,一指戒指上那颗镶嵌的琉璃珠子:“这珠子里全是药水,所以可以反复用上百把次不成问题。中了迷药的人会昏迷十二个时辰,要弄醒他只要拿冷水一喷就好。” 不愧是怜花公子,果然有才!卓乐崇拜的看着他,眼睛里几乎都要闪烁小星星了:“谢谢前辈!难怪爹爹提到你总是赞不绝口,果然名不虚传。” 小朋友真心的赞美听起来总觉得很舒服,王怜花心情大好,拍拍她的头:“拿着玩儿吧,看谁不顺眼就戳谁,这等天气把他丢在外面,哈哈哈,不是有趣得很吗?” 果然是王怜花,公然教唆小孩子做坏事,卓乐满脸黑线又不好说什么,只好唯唯诺诺。不过他显然不以为意,一挥衣袖,犹如一只蝴蝶,轻飘飘飞出了高高的院墙,还丢下一句话:“转告你爹,他还欠着我一坛子好酒,休想赖账。” 卓乐注视着他离开的方向,无限神往,多有范儿啊,这才是武林高人的风范。幸好她撞见的是已经被沈浪教育之后的王怜花,否则他一个不高兴,搞不好就把自己给“咔嚓”了。没想到自家爹爹居然连王怜花都认识,唉,想来早年他也一定是个知名人物,怅恨,她竟然不能女承父业,太遗憾了。 笑眯眯的摸着手上的戒指,这可是个好东西,回去找个链子穿上贴身带着。没准儿就在哪一天还派上用场救命了。总算有一种“这是武侠”的感觉了,快意恩仇纵横江湖的感觉一定很爽吧,真羡慕李叔叔可以无拘无束的在外面行侠仗义啊。 一路走回院子的路上,卓乐看见了好几个东倒西歪靠着躺着的小丫鬟,又是一阵无语。就说怎么没人发现有男人跑进来了呢,感情王公子顺手把遇见的人全部点晕了,武林高人行事,还真是那啥。和他一比,李叔叔简直就是道德楷模。 和卓乐非常欢快的心情成反比,李园里一片惨淡,辈分最高的姑太太还在生气,内定未来当家主母表小姐闭门不出,几个管事费心费力,好不容易才压下了那些闲言碎语。就在这种压抑得气氛达到最高点的时候,李寻欢终于赶在大年三十前一天回来了。他先是去向李老太陪了不是,好言好语的安抚一番,急冲冲的直奔林诗音的院子。 其实他心里也一直不能安稳,自觉不该临走时冲着表妹发火,从小到大他都让着宠着林诗音,从来舍不得对她说一句重话。表妹并没有错,她担心自己,不想看他涉险。说起来,他无心仕途,不能让表妹像她族中几个姐妹那样拥有诰命风风光光已经很惭愧了,难得表妹从来没有为这件事和他吵闹过,只求长相厮守便以满足。可是,他要怎么向一个从不踏足江湖的弱质女子说清楚何为朋友义气,何为情义两难全? 女人在这件事上面永远不会懂的,她们没办法理解那种为了兄弟两肋插刀,只有男人才明白的情谊。别人曾经为了自己连命都可以不要,当他有求于己的时候,怎能装聋作哑袖手旁观。 匆匆解决了朋友的难事,他甚至顾不得自己伤势未愈,不顾铁传甲还有龙啸云的劝阻,日夜兼程冒着大雪赶回保定。还在路上就觉得尚未长好的伤口隐隐作痛,胸口里也闷得慌。他自小身体不好,俗话说久病成良医,自知是疏于保养受了寒,说不得要大病一场。可是也管不了这么多,他现在只想好好的把话和表妹说清楚,向她赔礼道歉。 当李寻欢身上还带着外面风雪的味道掀开门帘时,卓乐正和林诗音坐在炕上描花样子。见他进来又没有提前收到消息,两人都楞了一下。林诗音脸上先是闪过喜色,但随即立刻隐没,不冷不热的站起来叫了声表哥,连句话都没有多问。 卓乐看看李寻欢又看看林诗音,觉得自己忽然变成了某种很碍眼会发光的东西,不声不响的滑下炕来:“翠翠好像在外面叫呢,我且去看看——” 林诗音拉住她的手,摆明了不让她走,卓乐暗中叫苦不迭,那啥,林姑娘,你要和叔叔闹小脾气傲娇一下,别把我也牵扯在里面啊。我还是一个未成年儿童,不适合观看这种限制级别的戏码。 李寻欢收到她可怜兮兮的求救眼神,咳嗽一声:“这些日子功课落下没有,快去找来我看看,要是偷懒的话,我可是要狠狠罚人的。” 巴不得有这句话,卓乐一甩林诗音的手,一溜烟的跑了。站在外面侧耳听了听,怎么没有说话的声音?算了算了,既然李叔叔赶回来又急着来向表妹陪不是,看来不会有什么问题。偷听是不对的,再加上天又这么的冷,还是赶快回去抱着手炉和几个小丫鬟讲鬼故事比较有趣。 谁知道,等到天黑,她听来的消息却不是林诗音和李寻欢和好,却是李寻欢发高烧晕倒下面的人忙成一团请大夫。她深深地迷惘了,林姑娘受了委屈想摆摆架子高姿态一下,女人都能理解。哦,关心表哥身体反倒被发作一通,还不许人家生下气了,林诗音再怎么喜欢李寻欢,还不至于到那种地步。可怎么最后的结果却是李叔叔晕了?莫非是被林诗音气晕了?不能吧! 前面闹得翻了天,卓乐不好跑出去,只能坐在屋子里干着急。幸好有翠翠,自告奋勇的去打听消息了。一直等啊等啊,等得桌上的蜡烛都要烧光,翠翠才偷偷摸摸的溜进来,顾不上说话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喘着气:“吓死我了,老太太发了好大的脾气,不光是林姑娘,连跟着去的人也挨着被骂了一遍。” “到底怎么回事啊,下午我走的时候看他们还好好的,怎么说晕倒就晕倒了?”卓乐最关心的却是李寻欢的身体,原书里他的肺病可不是闹着玩。 “老太太在里面坐着,我哪里敢进去,躲在外面听一阵,林姑娘好像没有和少爷说什么,就是不理睬而已。少爷一直在里面坐了好久,也是闷着不吭声。然后,还是进去点灯的芍药看见少爷的胸口竟然渗出血迹来,这才慌了神叫请大夫。等大夫赶过来的时候少爷早就烧得滚烫,似乎是受了风寒又伤口开裂……” 翠翠的脸色黯淡下来:“听口气,像是很不好呢……” 卓乐一听这话急得团团转:“我想去瞧瞧叔叔,不行么?” “好姑娘,现在那边可正是风口浪尖上,老太太憋着一肚子气正愁找不到人发呢。林姑娘早就被训斥得惨兮兮,你还是别去添乱了。”翠翠苦口婆心,“你去了也没用,大夫说虽然凶险也不是绝症,明天再找个机会去,好不好?” 卓乐闷闷无语,低头不说话了,翠翠赶紧叫人去打热水,帮着给她洗漱,生怕她不顾一切跑出去似的将她按上了床。 知道李寻欢生了病,卓乐胸中犹如百爪挠心,哪里睡得着。一直瞪着眼睛等到外面传来二更的梆子声,听到外面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无声无息的从床上爬起来,开始穿衣服。她知道李寻欢住的那个院子,离这里很近,她只想隔着窗户看一看他而已。虽然翠翠信誓旦旦的说他不会有事,没有亲见总是不放心。 轻手轻脚的推门出去,她这里没有几个人,没人发现她出去了。一出院门,凌厉的寒风吹得她一个激灵。所幸最近几日她没事老在后宅逛来逛去,很清楚里面的结构,加上人又小不起眼,一路躲躲藏藏竟然也没撞见巡夜的人。绕到李寻欢住的院子后面,李寻欢曾经说过,为了方便龙啸云晚上有时过来找他,院子的后门是从来不锁的。她屏住呼吸轻轻一推,果然没有锁。借着屋檐的阴影一路小跑来到卧室的后窗下面,窗户竟然比她人还高,她踮起脚尖也只能露出半个头而已。这下傻了眼。正在思考是不是去搬个什么东西垫脚,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抽泣。 咦咦,怎么会有女人在哭,难道—— 卓乐急忙贴近墙壁,竖起耳朵,勉强也能听见里面的声音。 “表哥……这样……我……如何是好……” 声音断断续续的,只能听个大概,但依然能分辨出是林诗音,卓乐又是吃惊又是好笑,没想到平时最是正经不过的林姑娘也会做出这种晚上溜出来看情郎的大胆举动啊。 “咳咳,咳咳。”李寻欢似乎已经醒了,一直咳嗽,“诗音,这件事……不明白……” “表哥!这是说的什么话!难道……也不后悔?莫非在你心里……吗?” “这不是谁比谁……” 风太大了,卓乐几乎都要贴在墙上,还是只能听一个大概。她还记得王怜花的教训,一直憋着气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被发现自己在做偷听墙角这种不光彩的事。 “如果我非要你……怎么办?”林诗音的声音已经渐渐带上了哭腔,“我只求你莫要再……难道不行……为了我……” 李寻欢沉默着不说话。 屋中传来好大一声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接着便是林诗音夺门而出,仪态也不要了,风度也不要了,走得跌跌撞撞,只看背影也知道现在她是如何的伤心失望又难过。卓乐呆呆的缩进阴影里习惯性的开始咬手指,这是怎么了?他们怎么会为这个开始吵架?不是只要没有龙啸云一切都会顺顺利利,大家都会很幸福才对吗? “吱嘎”。 头顶上的窗户忽然打开,卓乐愕然的抬头,李寻欢披着一件衣服面无表情的站在窗边居高临下俯视着她。 卓乐立刻就开始冒汗,被寒风一吹又全部变成了冷汗,心里暗暗叫苦。这样也能被发现,武林高手们都是开了金手指的吧!谁说李叔叔已经病得人事不省,看他除了脸色惨白一点之外,好得很嘛。 “晚、晚上好。” 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卓乐颤颤巍巍的举起一只手,脸上挤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更,扑街倒地。 35 35、第三十四章 ... 打完招呼之后,李叔叔的面色更坏,这黑灯瞎火背景灯光只有一盏幽幽的油灯,加上他头发未束一身白衣,猛一看真有点“倩男幽魂”的味道。卓乐紧张又绝望的吞了口口水,等待着被撞破表哥表妹争吵的当事人之一的暴怒。 李叔叔不会体罚儿童,但李叔叔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可怕…… 闭着眼睛等了半天,似乎没有想象中的恐惧降临,卓乐战战兢兢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李寻欢没有看她,眼神迷茫的望着远方,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灵魂出窍的状态。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卓乐保持着半蹲的姿势一点一点的往后挪,企图无声无息的消失在黑暗里,结果还没挪动出半米的距离,一只手就抓住她的衣领将她提起,卓乐的尖叫还没出口就顿时被捂嘴扼杀,刷的一下就通过窗户提进了屋。 “你倒是越发的长进了,大冷的天摸黑跑来听人墙角,难怪老天爷不让你习武,想是知道,若是会了武,还不得上房摘瓦整天惹是生非。” 李寻欢关上了窗户,板着脸把自己身上披着的衣服当头丢到卓乐身上,还塞来一个手炉,自己再去找了件衣服披上。卓乐被他骂了一通,心里却没办法生气,摸着犹带体温的外褂鼻子有点发酸。他是知道自己在外面蹲了半天全身冰凉,怕不赶快把身体弄暖会生病吧。即使心里恼怒她晚上乱跑钻别人院子听墙角,还是没有大发雷霆的叫人来将自己押送回院子——这样一来卓乐估计就没脸见人了。 “我只是听说叔叔病了,想来看看叔叔罢了……” 低着头,卓乐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免得李寻欢以为她那么小就充满八卦之心,大冷天不睡跑来偷听。 李寻欢拉拉衣服,回到床边坐下。他一向把卓乐当成自己的子侄,倒也没觉得衣冠不整和一个小女孩单独呆一间屋子有何不对,咳嗽了几声,淡淡地说:“嗯,要看人多少时间看不得,一定要晚上偷偷摸摸,我竟然不知道何时教过你扒人窗户。” 见他似乎不像是很生气,卓乐胆子也大了,她本来就不是很畏惧李寻欢,反正他也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嘿嘿谄笑厚着脸皮凑上去:“叔叔要喝水吗?我去帮你倒茶来。” “不敢当,你还是安分些。我这里晚上虽没人守夜,声音太大也是会被听到。你自己凑合着在那边暖炕上过一夜,等天亮些李忠过来,叫他悄悄送你回院子去。” 卓乐看他脸色不好,眉宇间更是充斥着一股疲倦之色,不时的咳嗽,很是担心,也不和他嬉皮笑脸了:“叔叔,你还好吧,下午我听说你伤口开裂又高烧不醒,害怕担心得连饭都吃不下,想要来看你又被屋子里的人拉住不让,说是不要来添乱。上了床翻来覆去的也睡不着,所以,所以才……” 说着说着眼圈也红了,声音也哽咽了,咬着嘴唇一脸要哭不哭拼命忍耐的表情——只不过这副样子却是半真半假。卓乐知道李叔叔这人自尊心比天还高,被一个小屁孩撞到自己和表妹吵架,心里肯定不舒服。不赶快利用一下上天赐予的先天优势装一下可怜儿童,指不定以后叔叔下意识的就不喜欢她了呢。 一想到会被眼前的人讨厌,卓乐胸口中就充满了一股说不清楚的苦闷。看他还在捂嘴闷闷的咳嗽,又怕他从此就落下病根,后半生病痛不断。由此想到自己上辈子也是病死,结果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真心对自己好敬爱如父的吴大人远在千里之外生死未卜,世界上没有什么亲人朋友,千方百计的想要让半师半友的李寻欢逃离命运的捉弄,结果不管怎样他似乎还是快要不幸了。越想越伤心,最后真的哭了起来。才哭了一声又觉得很丢脸,用衣袖把脸遮住,转头看着墙角不吭声。 李寻欢的性子最是吃软不吃硬,尤其怕了女人在面前哭哭啼啼,刚才和林诗音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争执了一番,心里已经不太对味儿了,现在看到卓乐一张小脸哭得惨兮兮的,先是吃惊,因为记忆中卓乐从来都是笑眯眯整天快快活活,没有她哭泣的印象,然后又是内疚。他答应了吴大人好好照顾卓乐,结果回到李园之后忙于各种事务,有空都和表妹在一起,虽不是故意,无形中也冷落了她很多——好好照顾却不是只管着吃饱穿暖便算数的啊。 哄表妹有点拉不下脸,不过哄小朋友毫无压力,李寻欢板着的脸一下子松了很多,声音也变得温和起来:“都是大姑娘了,也不怕被人笑话。” “反正又没有其他人。”卓乐用衣袖擦擦鼻子,在李寻欢面前她没必要装什么矜持。刚才心情紧张不觉得,现在一放松下来顿时觉得手脚都冻得快没知觉了。屋子里烧着地龙,暖气一冲,立刻连着打了无数喷嚏,鼻涕拖得老长。 “真搞不懂谁是病人。”李寻欢摇了摇头,招手叫卓乐坐到床边来,先是拿手帕帮她把脸擦干净,又拖过被子把卓乐包好,叫她脱了鞋子,自己捏住了她的脚。卓乐只觉得一度暖流从他的手心直透过皮肤,身体不一会儿就开始暖和起来。 啊,莫非又是内功?竟然要人家一代高人用内功当热水袋,卓乐不禁有点哭笑不得。而且李寻欢的手指老在脚心上摸来摸去,痒得很,她忍不住在被子里扭来扭去,咯咯直笑。 “别动,我在帮你活络血脉祛除寒气。”李寻欢在她脑门儿上轻轻敲了一下。 “可是,很痒啊。”被人用内劲在脚心上按大概是世界上最难受也最舒服的刑罚了,又麻又痒,全身像有无数小蚂蚁在啃食。卓乐拼命的想甩掉他的手把脚缩进被子里,不过他的手像铁钳一样抓得很紧,最后卓乐已经笑得全身发抖连眼泪都流出来,气喘吁吁的倒在乱七八糟的被子里翻滚。 笑了半天身上也暖和了,卓乐喘了半天气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李叔叔正生病呢,她不但没有带来慰问,还滚在别人身上闹了半天,实在是愧对自己的真实年纪。她好像在李叔叔面前总是会忘记自己是个心理上的成年人,撒娇耍泼什么都来。归根到底,一定是李叔叔太宠爱她,比吴大人还溺爱,完全把她惯坏了。 见他似乎也累了,闭着眼睛斜靠在枕头上养神,长长的睫毛在雪白的脸上投下两道长长的阴影,卓乐忽然觉得,生病中的李叔叔,一点都没有大侠风范,看起来好让人心生怜惜。一瞬间她忽然有点想去摸摸他的脸或者是抱着头安慰一下什么的…… 啊呸呸呸,卓乐拼命摇头把这种诡异的想法甩出脑海,那是小李飞刀,即使有点圣母倾向又总是心太软,可人家是真汉子纯爷们儿,不要因为他的脸长得俊秀就开始产生奇怪的念头。母爱泛滥还是怎么的?人家即便是要安慰也要表妹,你算个什么东西啊。 闹了一阵再加上夜已经深了,卓乐打个哈欠,本能地往李寻欢身边缩了缩。他好像还有点发烧,身上很热,所以很舒服。鼻子里闻到一股淡淡的草药混合梅花的味道,不香,但是很好闻。卓乐抱住了他的一只手臂,见他没有反应,大着胆子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古时候的大户人家都不讲究肢体接触,平时换衣服也好梳头也好,都生怕碰触到卓乐一样。卓乐极度怀念和人的身体贴在一起的感觉,也许,她是患上了皮肤饥渴症吧。寒冷的夜里,身边有一个温暖身体依偎着,总会让人心里很舒服,很安心。 “卓乐,想睡觉去那边睡,这成何体统。” 李寻欢推推她,见她不动,两只手更紧的缠上来,觉得大概卓乐是在对自己撒娇。想到最近都没有好好陪她,她一定很寂寞,心里也软了。反正卓乐还是个孩子,他是她的长辈,只要没人看见,应该没关系吧。所以他只是叹了口气,帮她拉好被子,自己半躺着调整一下姿势,好让卓乐睡得更舒服。以前看书中写到父母溺爱孩子还觉得难以想象,现在他大概明白了几分。他看着卓乐一天天长大,虽谈不上朝夕相处,却在她身上花费了难以想象的关怀还有心血,仔细教导。看着卓乐红扑扑的小脸,就算有一天卓乐做出了什么错事,他也一定舍不得狠心惩罚。 呵,难道这就是做爹才会有的心态?李寻欢默默摇了摇头,自己也觉得好笑。从小他便骄傲异常,身边除了一个表妹,再没有同年龄的人。每天只是拼命读书习武,只为了不让父亲失望,不辜负“保定李家”这个名字。表妹虽然惹人爱怜,但那种感情却和对待卓乐不一样。只要看见表妹微笑,他心中就充满了幸福。可是看见卓乐这么小小的缩在怀里,一副完全信赖的样子,手指还紧紧抓住他的衣襟舍不得放开,他就想竭尽所能的将一切可以给的东西全部给她。 “要是我能有一个这样可爱的女儿就好了。”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卓乐柔软的头发,李寻欢想到之前和表妹的争执,心中一阵大痛,胸口酸痛难忍,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咳嗽得喘不过气。因为林诗音先留了纸条说晚上想和他单独说话,他叫退了身边服侍的小厮。所以虽然咳嗽不停,一时竟然无人听见。 卓乐迷迷糊糊的被吵醒,见他咳得厉害,苍白的脸上涌起两片嫣红,急忙坐起来帮他拍背顺气:“我去叫人来——” “不用,只是一时岔了气,喝点水就好。” 卓乐连忙光着脚跳下床,从茶壶里到了杯水,幸好还是热的,又取了桌上散热顺气的药丸,小心翼翼的交给他,见他吃了药喝了水,喘息一阵,脸上的红晕慢慢褪下,才松了口气。 “傻孩子,怎么也不穿鞋子,快点上来。” 重新跳上床,卓乐沉默一阵,还是忍不住问:“叔叔,你和林姐姐吵架了吗?” “只是几句口角罢了,小孩子少问这些。”李寻欢重新闭上眼睛,一副不想多说话的样子。 “可是我看见她哭着跑出去了,好像很伤心。” “……表妹她……唉,你不懂的。”李寻欢摇摇头。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不会懂。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说出来会好点吧。你就悄悄说给我听,我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讲。”卓乐认真的说。 “人小鬼大。”李寻欢按住她不让她乱动,“有时候我都奇怪,你是不是真的只有八岁。” “说嘛说嘛,也许我还能帮你分解分解呢。”被他吓得心脏漏跳一拍,卓乐急忙转移话题。 “怕了你。”李寻欢睁开眼睛,“还能有什么,表妹不喜欢我涉足江湖,更不喜欢我去和人争斗比试。呵,可江湖这地方,除非一开始就不要踏入,只要稍微被沾上了边,便永远摘不干净。除非我不管这李园,带着表妹远走高飞隐居起来。否则,只要李寻欢这个名字还存在一天,总会有大大小小的麻烦争先恐后找上门。” 他幽幽的叹了口气:“若是那个时候我没有练武就好了……小李飞刀,好大一个荣耀,也好大一个麻烦。” “李叔叔,话不能这么说。我还记得去年中秋,你和爹爹一起赏月喝酒,说着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我听着都觉得好生痛快。习武之人空有一身好本领,却不去锄强扶弱打抱不平,那还练武来干嘛。爹爹说江湖上好多人都尊重你敬佩你,并不是因为你武功好。大家都佩服你行侠仗义救人于水火之中,最讲朋友义气,这才是大侠所为!这才是人人敬仰的小李飞刀!要是练武的人都生怕麻烦,遇到事情就装缩头乌龟,想着反正不关自己的事,那大家还出来混干什么,全部回家带孩子算了!” 卓乐激动起来,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完全是一副演讲的姿态,李寻欢微微睁大了眼睛看着她那正义凛然的小脸,最后忍不住哈的一声笑了出来。 “是是,吴女侠所言极是,在下受教了。” “我认真的!”卓乐鼓着腮帮子怒目而视。 “带孩子……噗,这话听起来,怎么和吴大哥一个调调。卓乐,别学你爹爹说话,小心以后嫁不掉。”李寻欢还在笑。 “哼!”本来很生气的,可见他一扫愁容笑得极是欢畅,卓乐心想这就算是我牺牲一回让你暂时不要那么消沉好了。 李寻欢笑了好一阵,捏捏卓乐的脸,想到林诗音的话,眉头又皱了起来。 要是表妹也这么想,那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从今天开始坚持日更,没更新的话可以诅咒我过年没红包拿。 啊,不过除夕之夜因为要团年,估计那天不行,那天不算,不算。 萝莉吃豆腐真是太方便了……这种福利即使是表妹也不好意思做啊~~哦呵呵呵 36 36、第三十五章 ... 最后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更不知道究竟是谁,采用什么手段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自己送回了院子。反正卓乐睁开眼睛时看到已经睡在自家那张看惯了的床上,不禁觉得很囧。她的警觉性已经到了被人提来提去也可以呼呼大睡的地步了吗?哦,真悲剧。好像和李叔叔在一起,最后就会变得非常依赖他相信他。尽管李叔叔是一个很值得相信依靠的人,但他毕竟不能依靠一辈子啊。她现在只是借住在人家里罢了,等到吴大人打完仗回来,她还是得离开的。 也许现在李叔叔出于一种莫名的疼爱女儿心态对她很好吧,他要是和林诗音成亲有了自己的孩子,还会像眼下一样对自己这么好吗?卓乐幻想了一下那种场景,郁闷的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点犯起酸来。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和她最亲近的除了吴家的人,剩下的也只有李叔叔。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他都是一个很好很温柔非常容易让人喜欢的男人。尤其是此刻身边没有了任何亲人,李园里卓乐唯一可以全心相信的人就剩下他一个。所以,产生了一些类似于独占欲或者是嫉妒的心情,应该很正常吧。 很正常吧? 很正常…… “才不正常呢!你在想什么啊吴卓乐!” 晚上洗澡的时候卓乐习惯性的叫退了所有服侍的人,自己洗澡。泡在大大的木桶里,想到昨天晚上她无耻的爬到人家身上,还抱着胳膊不松手,就觉得好生羞耻。上辈子忙着治病住院,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机会去体验恋爱的滋味,所以也无从得知动心具体是什么感受。但那一瞬间,看到他难得的无意露出不会轻现于人前的疲倦,心中涌上的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又是因为什么原因? 只要是看到他,想到他,就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感受,又兴奋,又紧张,还有点害怕。卓乐越想越觉得焦躁,干脆把整张脸全部埋在水里,咕噜咕噜吐出好大一串泡泡。这也未免太奇怪了吧。 她的身体是一个孩子,可她的心智全不折不扣的是成年人,按照古代标准来看,还是那种熟得都要烂掉的类型。之前在吴家相处了那么久,也曾见识过他绝才惊艳,风流潇洒。但那时满心都只有赞美和欣赏,丝毫没有半点动心的征兆。怎么几年之后,就看了看人病中的憔悴样子,顿时就春心萌动难以自己了呢? “清醒一点吧,人家是有主的人了,又不是不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只爱林诗音。”卓乐用力拍打着自己的脸,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把那种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的朦胧好感打掉一样,“你要是去表白,那就是变态,是无耻的第三者。你要是去暗恋人家,那下场注定就只有一个——失恋!” 新月格格之类的事情,她可干不出来,就算是她无耻到去公开要求林诗音把未来相公分一半出来,大家娥皇女英一下吧,首先,她只是个八岁的小朋友,其次,李叔叔显然也不是努达海。他虽然自号“寻欢”,从都到脚都没半点寻欢的意思,正直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此刻没有一个龙啸云冒出来要他退出,他当然就没有必要去寻花问柳好让林诗音伤心另嫁他人了。 卓乐懒洋洋地从大木桶里爬出来,用布巾擦掉身上的水珠,觉得无比郁闷。身边有李寻欢这样的男人,又没有其他可以比较的对象,作为一个心理成熟的女性,不被他吸引进而喜欢上才奇怪呢。在她的心里,李寻欢=已婚男人,打死也不要去喜欢已婚男人。 “是不是接触得太多导致产生错觉了呢?”卓乐默默地想,“也许以后还是稍微疏远一点,不要再整天缠着人家了。这样下去,越陷越深,岂不是在分开的时候更加难过?” 于是卓乐打定主意,一定要尽量的保持距离,不可以再这么全心全意的依赖下去了。她就没考虑过让这段奇怪的朦胧好感开花结果过。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那都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明知不可能,就不要放任自己,这是她的一贯准则。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不可以吃任何带有刺激性的食物,卓乐愣是长到二十多岁一口冰水都没喝过,这充分证明了她有钢铁一般的自制力。 “所以,就这样吧。” 穿上衣服出去,卓乐已经把心底那一丝脆弱的好感完全的扼杀,坚决不会再给半点发芽长大的机会了。 之后的几天,卓乐开始正式执行“好感度扼杀计划”,除了必要的接触之外,绝对不会再多和他说一句话,也不再有事没事的跑去缠着说话什么的。本来,她的态度忽然冷淡,李寻欢应该察觉出不对劲。然而接下来几天开始正式的过春节,上门拜访的客人络绎不绝,作为保定的名门世家唯一继承人,总不可能不出去走动回访蹲在家里发霉吧。所以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有空和几个丫鬟在屋子讲鬼故事的卓乐完全不同,李叔叔每天都忙着赴宴走亲戚,不到晚上绝对不回家。卓乐就在团年的宴席上见过他一次。看起来似乎身体还没大好,脸色也很苍白,李家的族人还有亲戚们乱七八糟坐了好几十桌,每个人都想来和他搭话敬酒。唉,李叔叔也真是辛苦啊。 男人们都在外面喝酒,女人们则是在里面的内堂里看戏吃饭。卓乐下意识的去看林诗音,想知道她是不是还在为之前的事情生气。结果她只稍微的坐了一坐,就推说身上不好提前告退了。卓乐默默地在心里叹气,难道凡是姓林的千金小姐,脾气都这样? 后面卓乐还去探过几回她的口风,当然,是很含蓄的暗示为什么不去找李叔叔带她出去玩玩之类的。林诗音一概不予理睬也不正面回答。最后卓乐急了,难道就这么让误会一直继续下去吗?冷战这种事情要不得的,本来没什么的事情,拖来拖去,没问题都变成有问题了。于是她大着胆子劝了一句,也不顾林诗音会觉得自己很奇怪或者是多管闲事了。 结果林诗音的回答让她呕血三升:“你还小,不懂这些。” 一个两个的都说自己小不懂事,可是林姑娘你也是快二十的人了,心里不舒服放了狠话,明明很后悔又舍不得担心表哥的身体,为什么不去直接找他把话说清楚呢?这样憋着忍着搞得大家都不痛快难道就很成熟了? 卓乐无语问苍天。不过林诗音一边慢慢的理着手里的丝线,一边好像是在是对她说话,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有时候,我觉得表哥变了……他好像和最开始我知道的那个人不一样了。至少,两年前的他……” 说到这里,她摇了摇头,闭口不言。卓乐无计可施也不可能押着她去见李寻欢,更不可能跑出李园去找不知正在哪里赴宴应酬的李寻欢回来,只好自己摸摸鼻子回房去了。 回到房里也闲着没事,想起上次王怜花给的戒指,找了个理由把翠翠打发出去,自己一个人呆屋子里翻找了半天,从家里带来的行李里找出了一根金链子,把戒指给穿好戴上。虽然脖子上又是金项圈又是金项链的有暴发户嫌疑,不过心里总觉得踏实了些。她不觉得以后自己还会遇到什么危险,可有个防身的东西带着总比没有好嘛。 摸着戒指把玩了一阵,她忽然想起那天王怜花上门多半是要把《怜花宝鉴》交给李寻欢,嘱咐林诗音转交。不知道林诗音有没有转交?按照书里的情节,她没有交。而分析一下现实,她就没有机会和李寻欢私下见面,多半还捏在自己手里呢。 唉,算了,这种事情她就不要去多嘴多舌,反正那本书李寻欢也不会自己练,林诗音讨厌武功江湖,自己练了变成一代女侠的可能性为零。卓乐看着外面的院子里跑来一只猫,心里一动,就想把猫抓来实验实验效果。 “小猫。来来,这里有鱼吃!” 小心翼翼的蹲下,卓乐啧啧的逗引那只猫过来,谁知那猫警惕性很高,瞪大眼睛看着她既不过来也不逃跑。卓乐也是穷极无聊,默默地蹲了一会儿,小步小步的接近,见那猫没有注意,忽然跳起,一把抓住它的尾巴,哈哈大笑。结果反而被猫狠狠抓了一把,呼痛甩手的时候猫又跳到头上,这一下子差点摔倒。踉跄了几步,被一双手从后面接住了。 “几天不见,你就又开始调皮。” 原来是回家的李叔叔,看他还穿着外出的衣服,卓乐奇怪的问:“叔叔,有什么事情吗?” “上次不是说想在过年的时候去城里的寺院给你爹祈福吗?正好下午我要去那里拜访方丈,顺便带你一起去。” “哦,好的,我去换件衣服。”卓乐一听就急匆匆的往里面跑,自从吴大人上战场之后她就变得很迷信,整天求神拜佛的。早就听说那家寺院很灵验,趁着过年去求一道符,找人给吴大人捎去,也算是她此刻能做的事情了。 刚跑了几步,李寻欢抓住她的肩膀,语气凝重:“等一下,这个东西你打哪儿来的?” 低头一看,刚才抓猫动作太大,挂着戒指的项链飞出来了,卓乐反射性的遮住,想含含糊糊的蒙混过去。可是李寻欢年纪不大,江湖经历却很丰富,一眼就看出那是个厉害的暗器,心下大惊,卓乐整天没出门,哪里得来这种东西的? “之前在路上没见你身上有这个,是谁给你的!” 卓乐被他异常严厉的表情吓到了,吞吞吐吐的说:“那个,这个,是一位上门来的客人给的。” “上门的客人?谁会把这种东西给小孩子做见面礼,我怎么不知道还有上门的客人。” “是叔叔你出门的几天里来的,李忠知道,你去问他好了。”卓乐急忙开始推卸责任,心里也奇怪,难道竟没有人告诉他这件事情吗?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双手奉上~~~ 37 37、第三十六章 ... 李寻欢还真的不知道怜花公子上门这件事。一来是因为他很少过问这些事情,二来,王怜花上门拜访并没有大张旗鼓,只有几个人知道,而且除了林诗音和李忠,其余的人也就是模糊的得知“有人上门找少爷有事”。这种情况在李园每天没有十件也有八件,王怜花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官或者皇亲国戚,李寻欢没有主动问起,当然不会有人跑去多嘴多舌。 小李飞刀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可李家的仆人却没几个对武林感兴趣。做武林高手家的下人每天担惊受怕生怕有人上门寻仇好,还是做朝廷命官家的下人脸上有光走路带风搞不好也能沾光混个小官来坐坐,这样的对比显然不用多说。对于自家少爷好好的官不做自毁前程,底下有怨言的家人也不是一个两个。所以,像这种找上门来一看就是在江湖上混的人,能不见最好。 ——这是李忠还有李家几个管事的想法,很能代表大多数人的心声。所以林诗音面色凝重的叫来几个知情人,说那位王公子不是善男信女,最好不要让李寻欢知道他曾经来过的时候,除了李忠反对了一下,几个管事都觉得理所当然。而李忠反对的理由不过是怕李寻欢日后得知他们隐瞒此事生气,不过林诗音说王公子就要出海,估计十几年之内是不会再回中原,李忠想了想,默认了此事。 这里面的内情卓乐不知道,她只是模糊的记得原著里林诗音没有把书交出去而已。刚才不慎被李寻欢看到了项链上的戒指,见他表情严厉,从来都没有在他面前撒谎的习惯,一不小心就说了出来。 “是什么样的客人?” “呃……”卓乐开始犹豫,不知道林诗音是怎么打算的,要是她存心不告诉李寻欢,那她这算不算是添了乱?原著里李寻欢最后知不知道怜花宝鉴的存在她已经不记得了,要是这一对质,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变故? “嗯?” 高手就是高手,即使他平时很温和很儒雅,一旦板着脸还是很可怕的,卓乐潜意识里对他存在着一份畏惧之心,见他眉毛一皱,立刻招了:“我不知道,他只是说自己姓王,是爹爹的好友。这个戒指也是他顺手给说可以防身用……我就只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 紧紧捂着脖子,卓乐很怕李叔叔没收这得来不易的东西。幸好李寻欢只是捂唇想着事情没功夫理睬她:“王?又给这种东西,难道……” 见他连话都顾不上和自己多说一句就匆匆离开,卓乐松了口气,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她怎么知道李叔叔的眼神如此犀利,只是随便看了一眼就发现这戒指不对。看来还得把链子改短一点,否则不小心飞出来被人看光,那可就没有秘密武器的效果了。 在她心里,并没有把这个意外很当做一回事,怜花宝鉴在原著里充其量也就一个支线任务,做不做都无所谓,反正龙啸云已经彻底出局,龙小云已经完全浮云。怜花宝鉴在林诗音手里和在李寻欢手里都没差别嘛。也许,李寻欢还会在得知林诗音为何要隐瞒这件事中体会到表妹对自己的一番心意,两个人言归于好也说不定呢。 这样一想,卓乐就直接回院子找翠翠去修改链子了。 然而,事实证明,她想错了。 —————————————————————————————————————— 李寻欢大致猜到了来人的身份,严格的说,他和王怜花并没有见过面,倒是和沈浪见过好几次,很早之前就知道沈浪有心离开中原去往海上隐居。王怜花上门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一声? 找来李忠询问究竟,李忠练了武功不错,可还是个老实人,又世世代代都是李家的忠仆,两下就抵抗不能,老老实实的交代是林姑娘的嘱咐。李寻欢听了之后虽然疑惑,却也没多想,大概猜到表妹一定是不愿意自己再和江湖上的危险有牵扯。可是又不能不问清楚,所以直接去了林诗音的院子。 林诗音不知道李寻欢是为这事情上门,见他来了,心中一喜,但随即想起现在还在怄气中,又若无其事的坐回去,冷淡的问了一声好。芍药见状,估摸着少爷是来和姑娘陪不是,讪讪的找个借口退出去了。 李寻欢也不好意思上来就直接问,扯了几句闲话,见林诗音的脸色有所缓和,才慢慢的说:“这几天家中的事情都有劳表妹操持,辛苦你了。” “也不算什么。”林诗音淡淡的回答,自从上次夜晚探病又因为老话题起了争执,她有心向表哥求和,但又拉不下面子,现在李寻欢主动给了台阶下,她就想着顺着把话题带过。虽然心里对李寻欢的江湖情结兄弟义气还是不赞同,但女人一旦爱着一个男人的时候,很多事情都可以忍。再说时间还多,以后慢慢的规劝,他总会明白自己苦心的。 “据说,我走的第二天有一位故人上门拜访,是表妹……”李寻欢犹豫着不知怎么问才会显得比较委婉,林诗音外柔内刚,这样好像是明摆着不信任她,不知她会不会生气。 本来脸色已经缓和了很多,林诗音还想着把前些日子为他新做的荷包拿出来,一听到李寻欢是为了这件事才上门,顿时之前受的委屈还有憋了很久的怨气全部发作,不冷不热的反问一句:“表哥就是为了这事?既然已经从其他人口中得知此事,又何必多此一举的来问我。” “诗音,说这话何必呢,我只是想问问罢了,王前辈和李园颇有渊源,万一真有什么要事又疏漏了,日后若是相见,这叫人如何是好。”李寻欢耐心的解释。 他不说还好,越说林诗音心里就越不是滋味,但她暂时不想再为这件事和他起争执,扭过头去:“也没说什么,只是要离开中原,想来见见你,道别罢了。” “诗音。”李寻欢的语气很温和,“我们自小一起长大,我最是了解你不过。每一次你企图骗我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若来人是沈浪沈前辈,临走道别想见见故人之子,那还说得过去。但怜花公子向来喜怒无常视礼法为无物,和我也并无交集,怎会为了这样的事特地绕道来保定一趟。他一定是有什么交代或者委托……你为什么不肯说,甚至说谎也要隐瞒?” 林诗音心中苦涩,她不明白,为什么在这些事情上表哥就变得聪慧无比什么都明白,可自己对他的那份心意怎么说也说不通呢?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所求的不过也只是一世一双人,恩恩爱爱平平静静过完这一生罢了。表哥不愿做官,不能给她诰命霞披,她都不在乎。甚至他整天和那些江湖中人厮混外出游历,陪伴在自己身边的时日不多,她也能忍受。但那王公子丢下一个烫手山芋,自己倒拍拍衣袖走了。她没有踏足江湖却也挺人时常说起江湖险恶,为了一把宝剑一本秘籍,杀人抢夺坑蒙拐骗什么都干得出。她一心一意为了李寻欢着想,隐瞒不说,他倒还质疑起自己的用心来了。 “诗音?”李寻欢见她呼吸急促,肩膀起伏不定,有些担心,正想说若是有什么为难之处,那日后有空再说也罢,不料林诗音冷笑一声,将手中的针线一丢,硬邦邦的顶了回去。 “我知道表哥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怕我又坏了你的江湖义气,传出去被人耻笑。在你眼里,李家的荣耀,伯父的期望,还有自己的前途都比不上一个义字对吧!既然这样,我也不怕告诉你,王公子留给我一本书,叫我任意处置。他都这样说,我也就却之不恭,随便处置了。” “书?什么书?” 林诗音昂起头:“一本写满了下毒害人邪门武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传出去也只是害人,所以我直接一把火烧了。” “什么!”李寻欢又惊又怒,稍微一想就能明白,那多半是记录了怜花公子毕生所学的一本秘籍,也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心血,“你、你怎么能将书给烧了?” 林诗音见他脸色大变,心中既是快意又是酸楚,其实她并没有烧掉那本书,也没有想过要隐瞒不给,只是想等无人提起大家都遗忘了此事之后再悄悄地私下给他。他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虽然不喜 37、第三十六章 ... 欢李寻欢这种脾气,可何时又真的阻拦过他?再怎么生气不能谅解,她也永远做不出伤害他名誉让他在外抬不起头来的事情。 可是,他竟然就真的信了,原来在他眼中,自己是一个无理取闹分不清事情轻重缓急的女人。想到他离开的日子,自己心心念念都是他,整日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生怕做出不符合身份的事情招人耻笑。好不容易等到他回来,以为可以从此双宿双飞白头到老,为什么两个人总是没有办法说到一起,一谈话就气氛僵硬呢? “烧了便是烧了,你待怎地。那书王公子既然交由我,我爱怎么处置那都是我的事。” 李寻欢也不是很信林诗音烧了那书,猜想可能是故意说来气他。但见她一脸倔强,知道表妹的执拗又犯了,这时说什么都白费,只会越说越崩。他不想再为这些事情和她吵闹,勉强让声音不那么僵硬:“诗音,我暂且不想再和你说这个,等你冷静一点,我们再好好说清楚。” 但这话听在林诗音耳里,就变成了李寻欢信以为真心灰意冷,连话都不想和她说了。见他拂袖而去,强忍了许久了泪水终于一滴一滴的掉下来,打湿了桌上那张绣着蝴蝶双飞的锦帕。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更别说李园中人多嘴杂,哪有不透风的墙。于是晚上卓乐听到的版本就是林姑娘激怒了少爷,估计距离失宠不远。更有甚者说少爷已经移情别恋,在外面有外宅如何如何,有鼻子有眼,活灵活现。 卓乐囧了,这是怎么回事,支线剧情还变成矛盾激化的导火索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回头看看,那惨不忍睹的错别字,我我我还是回头全部修改一下吧。 顺:去你的无限好文,我自己看了都暴躁!就不能做成和底色一样的颜色吗! 看V的读者君们都辛苦了,摸摸~ 38 38、第三十七章 ... 卓乐没有上帝视角,当时李寻欢和林诗音说话时现场没有其他人,所以就连翠翠这样八卦消息灵通的强人,最后打听到的也只有“少爷和林姑娘因为一本什么书不欢而散”这种消息。 咦,难道林姑娘不仅没有交出那本书,还做了点什么李叔叔无法容忍的事情?卓乐默默地想。她还不知道林诗音说把那书烧了,否则还不捶胸顿脚到死。多可惜多浪费啊!林姐姐你嫌弃,我不介意帮你保管一下的!就算练不成里面的武功,看看那些奇门八卦下毒算命什么的也好啊,王公子博才多学无所不精,哪怕是学了点皮毛,也觉得底气比较足一点嘛。 扯远了,反正要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去体会爱情中女人患得患失的心情未免太强人所难了一点。而且卓乐绝对是亲李派的死忠份子。林姑娘生气固然有道理,可老是让叔叔忧郁难过,她就有点不爽了。又不是今天才认识他是个什么样的人,话说你们还是从小一起长大,应该知道他的脾气吧。明知他最重视情谊还老拿这事出来说,累不累。聪明的女人就不该硬逼着男人在朋友和爱人之间做出一个选择,那只会让对方觉得你好烦,潜移默化才是王道。嗯,林姑娘没看过那些都市情感节目,不知道这个道理,她能理解。要是她的话,估计不会就原则问题和叔叔死磕,叔叔乃是吃软不吃硬的人,你越是显得很可怜,他就越是觉得对不起你,然后嘛,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再去攻下他的防线。企图一下子就让他放弃原则,没用的。 要不,去找林姑娘私下谈谈?传授一下她从电视里得到的经验? 想是这么想,但李叔叔过来问她还想不想去庙里祈福,卓乐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在心里对林姑娘道了个歉,爹爹比较重要,传授经验,呃,还是晚会儿再说吧。 做小孩子还是挺有好处的,至少在出门逛街这件事上比较自由。随随便便换件衣服就带出门了。据翠翠说林姑娘上一次出门还是在半年前,卓乐一想到等自己再稍微大一点也不能像现在这样抛头露面,心里无限悲哀。 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吧。换好衣服,又在衣袖里装了几把铜钱,不顾翠翠“小心点”的嘱咐,卓乐兴冲冲的拉着李寻欢的手出门了。 从侧门来到外面的巷子,正好看见龙啸云坐在马车上等在那里,乖乖的跑过去打了招呼,卓乐有点奇怪。龙叔叔是不是也像李叔叔一样感染了风寒啊?怎么觉得几天不见,他瘦了好多,连眼睛下面都凹陷了进去。李寻欢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关切的问:“龙大哥,最近是怎么了?我听李忠说好像都没怎么吃饭,晚上也老是唉声叹气的睡不好,是不 38、第三十七章 ... 是有什么心事?” 龙啸云勉强笑了笑:“无妨,兄弟就不用担心我了。” 见他缄口不言,李寻欢也不好再问,卓乐疑惑地盯着他看,这个情节怎么似曾相识。不是吧……明明那林诗音见面的时候挺正常的啊,后来也再也没有机会和她见面。总不会是龙啸云当时不觉得,回去睡了几觉忽然就发现自己喜欢林诗音了。 嗯,需要密切注意! 到了寺庙,李寻欢和那里的方丈本就是老相识,过去问了好送上礼物,又劳烦老和尚为自己的父亲念几卷经。卓乐要去给吴大人祈福烧香,老方丈给她开了个后门,没有叫她去前殿和人挤,而是引到后院一个安静的佛堂,据说是他自己清修的地方。卓乐谢过了他,规规矩矩的跪在蒲团上朝着佛像磕了头,见李寻欢一个人站在那里,奇怪的问:“龙叔叔呢?” “龙大哥去前殿烧香了。”李寻欢有点担心龙啸云,来的路上他借着上车暗中探了下他的脉络,发现他脉象紊乱,完全是一副忧虑过重的征兆。有心想找他好好谈谈,因此嘱咐卓乐:“乖乖呆在这里不要乱跑,我去去就回。” “哦。”卓乐也没有想太多,以为他没兴趣听人念经,要去找方丈聊聊,乖乖的答应了。 结果他一去就没回来,卓乐已经念完了经,看着香烧完,无聊得要命。而且现在所有的僧人几乎都去前殿,后面就没人。佛堂里阴森森怪吓人的。等了一阵,卓乐还是忍不住了,决心去找他,赶快求完平安符回家去。 后院并不是很大,几步路就走出了院子,卓乐看见拐角的地方李寻欢正站在那里,心中一喜,正想过去,却听见龙啸云的声音,充满了苦涩:“兄弟,是我无耻,不配做你大哥。你、你还是杀了我吧。” 下意识地往边上一闪,卓乐直觉现在不可以出去被人看到。李寻欢耳目灵敏她又没有刻意放轻脚步,一路咚咚咚的跑过去,可他竟然恍若未闻,可见此刻是如何的心乱如麻了。 “我可以对天发誓,一开始见到林姑娘时绝无他想,只是,只是最近几天,夜里闲来无事在前院闲逛,无意中听到后面传来琴声……我是个武夫,从来不懂这些,可、可也不知怎么地,竟然被那琴声吸引住了。林姑娘的那份哀怨还有寂寞,好像都付与了这琴声……唉,我知道自己禽兽不如,不该对好兄弟未过门的妻子起妄念,可偏像着了魔似的,每晚都跑去隔着墙听她弹琴……一闭上眼,好像就能看见她伤心的样子……” “我对不住你,不配再和你做兄弟……就当没见过龙啸云这人……我本来已经打算今天就走……今生,今生再也不会出现在面前。不,我可以对天起誓,绝不踏进保定一步。若是兄弟不能信我,此刻杀了我,我也心甘情愿。” 李寻欢似是已经完全呆住,只会喃喃的说:“大哥这又是何苦……” “这话本论不到我来说,我也不配说。林姑娘心中的苦……只求你日后好好待她别再让她伤心……我、我祝福你和林姑娘白头到老和和美美!” 从卓乐这边看去,看不到龙啸,但从脚步声判断,他应该是转身就准备离开。李寻欢一把抓住了他,可是从他的表情来看,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而自己要这样做。 “大哥,这……这……” “别再叫我大哥,我禽兽不如,对不住你。”龙啸云的声音都在发抖。 卓乐再也无法忍耐了,其实她还有点感动,只是听了几晚琴声,就为人害上相思病。要不是被李寻欢拉住,他恐怕已经悄悄地走了吧。之所以说出这些话,大概是为林诗音抱不平,希望李寻欢可以好好珍惜她。唉,作为一个女人,她真的没办法指着龙啸云骂他无耻。 可是,这不代表就能原谅他这种行为! “龙叔叔,你太过分了,怎么可以——呜呜呜。” 冲出去还没说完一句话,一直呆呆站着的李寻欢衣袖一拂,卓乐只觉得脖子一麻,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当下气得直跺脚,你个笨蛋!不会是被感动了还想像书里写的那样把表妹让出去吧! “大哥,这些话,我就当做没听过,你也没说过,我们还是好兄弟。” 平时的飞扬潇洒顿时都不见了,李寻欢的脸木木的,眼珠里毫无光彩,一手拉着卓乐,一手拉着龙啸云,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 “无论如何,龙大哥是李寻欢的救命恩人,结义大哥,此事无可更改。李寻欢自认不会看错人,也不会因为这件事无视你我之间的情谊。” “呜呜呜呜!”卓乐一直跳啊跳啊跳,气得快要吐血,李叔叔这傻瓜,笨蛋,猪头!她本来还想给龙啸云几脚,以行动来表示自己的不屑还有鄙视,可是一抬头,见龙啸云堂堂七尺男儿,竟然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把手放在李寻欢肩膀上,呜咽着说:“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对不起你。” “大哥又有何对不起我,情之一字,本就是古往今来的……”李寻欢说到这里,忽然痛苦地皱起了眉头,捂住嘴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得撕心裂肺,站都站不稳。龙啸云急忙扶住他,卓乐不能说话,只能徒劳的一直轻拍他的背,希望能让他好受点。 “呜呜,呜呜!呜呜呜!”用眼神怒视龙啸云,都是你乱说话,害的李叔叔心神大乱,傻站着干嘛,还不快去叫人来!要是李叔叔有个什么三场两点的,看我不用王公子的戒指扎死你! “兄弟,你且扶住墙,我去叫人来!”龙啸云看到卓乐目露凶光,这才回过神,一跺脚匆匆的跑了:“有人没有!有没有人!” “咳咳,咳咳,我没事,大哥不必——咳咳,唔!” 李寻欢举起一只手,摇晃一下,开始捂着嘴猛烈地巨咳,看见他的嘴角冒出鲜红的液体,止不住地顺着洁白的手指往下淌,瞬间就浸湿了淡蓝色的衣袖,人也沿着墙软绵绵的滑下,卓乐六神无主,只能用自己的身体死死顶住他不让他倒在地上,见他的血已经流到自己身上来,束手无策,一边勉力站稳不被他压倒,一边咬着嘴唇,无声的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所以兜兜转转,最后回到原剧情了…… 不过结果还是不一样了。 来吧,想砸我的尽管来吧!(敞开双臂) 39 39、第三十八章 ...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不知为何,从下午开始就断网上不了,今天上午才恢复正常。 为了向大家表示歉意,特地将一半内容放进作者有话说,漏掉的一天更新,会找个机会双更补上。 鞠躬退下~~ 其实,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卓乐一直都很害怕,只不过她强行的将这种害怕压抑在了心底,从来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智力一般,体力弱到几点,没有什么富可敌国的大背景,身上也没带着主角王霸之气的光环。死去之后本以为是一切的终结,没想到却来了个小说都写烂的套路,借尸还魂。 最开始的那几天,她每天晚上都害怕得不敢闭上眼睛睡觉,怕这一切都是梦,怕随时会从这个身体里离开,怕被人发现她已经不再是吴小姐本人拖出去浇上黑狗血烧死。 穿越这种事情,看小说电视会觉得很有趣,真轮到自己身上,只有一个想法。 她想回家。 可是已经没有一个家让她回去了。 在这个世界她总感到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作为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大家闺秀,每天只能乖乖待在后宅里,和一群丫鬟奶妈们大眼瞪小眼,还得小心翼翼的装小孩,不能被她们看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每天几点起床,几点吃饭,怎么走路怎么喝茶怎么微笑说话,都有无数人在盯着看,指指点点要她符合身份不可失礼。一想到十五岁就得被抓去嫁人,和一个连面都没见上几次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还要不停地给他生孩子,也许还得眼睁睁地看着他娶回一个又一个小老婆。在婆家被欺负了连娘家都不能回,丈夫要你怎么样就得怎么样…… 这些东西,都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女性,从来都没考虑过的问题。卓乐不敢想象,要是她的生活里没有吴大人,没有李寻欢,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吴大人对她真心的关爱,虽然作为一个父亲他太忙了,几乎很少有时间可以陪着她,尽管他的脑子里也充满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想法,但他的确已经尽力的在可以允许的范围之内给了卓乐最大程度的自由。 至于李寻欢,毫不夸张的说,是他在卓乐面前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教她写字,教她读书,耐心地回答每一个她提出的傻瓜问题,从来不以长辈自居,也不对卓乐偶然冒出的一些以当时眼光来看显然是大逆不道的言论大加训斥,只是微笑着提醒她这种话不可以乱说。卓乐经常在想,要是没有遇到李寻欢,她一定早就被发现言谈举止不对,变成众人眼中的疯子了吧。 不管他是出于什么心态,是因为行走江湖怪人怪事见得多,还是天生豁达为人宽厚,在卓乐的眼里,李寻欢是师长,是朋友,更是一个值得她尊重报答的恩人。也许在某些事情上,他显得婆婆妈妈,当断不断,一味的想着别人的感受,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忘记了自己。牺牲自己的爱情去成全别人,最后害了三个人。这些事情换做以前的卓乐,当然可以轻轻松松地一边看书一边指指点点大加批驳。评论李寻欢是个傻瓜圣母,混蛋男人。 然而,现在,勉力地扶着他颤抖的身体,感受着他混乱而微弱的呼吸,嘴角的血迹,还有那紧皱的眉头,卓乐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做“心如刀绞”。她已经做不到以一个完全局外人的心理绝对客观的来看待这件事情,她满心都想着要把让他难过让他伤心的家伙们轰杀至渣! 女人都是情绪化的生物,她就是站在李寻欢这一边指责其他人,怪他们不体谅他的心情不考虑他的难处怎么了。救命恩人爱上了未婚妻,病得气息奄奄随时都要没命,还可以欢欢喜喜的不管他自己去过幸福生活?哦,拜托,这里是古代,即使为了报恩让自己儿子女儿去抵命,杀了自己老婆什么的,人家还要赞美你一句讲义气不愧是大丈夫。就说最近的吧,铁传甲也是个在江湖上响当当的英雄好汉,为了报恩还到李家来做下人,给人驾车牵马,这样的事情放在现代社会,谁能想象? 而且龙啸云不仅是李寻欢的救命恩人,他还是李寻欢的结拜兄长,最好的朋友。女人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什么都不管,男人却很少能做到这一点。 他心里的苦楚,不比任何一个人轻,不比任何一个人少。应该说,他才是这件事情里最痛苦的人。龙啸云和林诗音都可以恨他,怨他,可是他自己呢?他又该去怨恨谁?他只能怨恨自己而已。所以好好的世家公子武林大侠他都不要了,自暴自弃地流浪关外,将自己折磨出一身病痛。 其实,若是一开始他就自私一点,该有多好?不去管龙啸云,自顾自的和林诗音成亲过日子,是不是一切都不会发生。可他要是能做到这一点,他就不是李寻欢。李寻欢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永远都能体谅别人的难处还有痛苦,卓乐就亲身体验了很久很久,他对自己无条件的温和还有包容。 寒风凛冽,卓乐用自己的手臂死死撑住他不要摔倒,膝盖都在打颤,心里暗骂龙啸云,怎么一去就不回来了,只是叫个人而已,用得了花这么多的时间吗? ……等一下,好像有些不对劲儿。 说不清楚是从何而来的一种危险预感,卓乐突然觉得周围的环境显得异常奇怪。太安静了,安静得简直有点诡异。即使现在正是春节,后院里的和尚都不在,怎么会连一点声音都听不见。而且,背上那种寒毛直竖不寒而栗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卓乐说不出来,她只是感到一切突然之间都不对。有一种“恶意”,尽管没有具体的形态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无声无息地慢慢渗透进了狭小院子里的每一个角落。 有谁正躲在暗处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们。绝对的!这样让人全身不舒服被窥探的感觉,卓乐只有在那一夜,也就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在自己面前死去的那一夜体会过。她的胸膛中心跳如擂鼓,但脸上连眉毛都没动一下,不动声色地挡在了李寻欢面前。她只恨自己太弱小了,想要保护他都做不到。 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膀上,卓乐惊愕地抬头,看见李寻欢脸上犹带着几分不正常的嫣红,胸膛还在剧烈地起伏,但眼神已经完全恢复了理智和冷静,对她使了个眼色。一瞬间卓乐也不知怎地,就明白他在用眼神表达什么意思。 他是在说,不要动。 像是再也无法站立,他斜靠在墙上,连头都没办法抬起来一样,两只手扶在卓乐肩膀上,一副随时都要摔倒在地的模样。卓乐全身一僵,却不是因为他忽然的贴近。身后那种不寒而栗针刺一样的感觉更强烈,再猪头她也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杀气,有人想杀了他们。 思绪转得很快,但动作还有反映明显跟不上大脑的运转,卓乐只看到李寻欢扶在肩膀上的手指轻轻一动,没有什么“一道寒光”,或者是“一点银星”,有东西飞快擦着她的脸飞过去,后面传来一声痛哼,接着就是金属物体掉到地上的声音。说起来好像很长复杂,其实就是一秒不到的事情。卓乐是慢慢回过身看见一个黑衣蒙面人摔倒在地,身边还有一柄长剑之后,大脑才慢慢反映过来。 ……………… 看书的时候觉得很假,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会知道那一刀的神奇之处。只是从人手里发出的一柄小小飞刀而已,卓乐不止一次的拿着他的刀在手上把玩,还趁他不注意悄悄地在树干上刻字,感觉除了锋利一点削木头果然不错之外,就是很普通的一把小刀子,没有机关没有玄机更没有高科技。然而,就是从那只放在肩膀上,还在微微发抖的手里发出,就有着这样叫人不敢大声呼吸的威力。 卓乐不禁开始幻想,要是自己拿着一把手枪站在他面前,可能还没有扣下扳机,早就被人一刀插手腕上了。甩甩头,现在不是想这些或者是傻站着感叹“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的时候。 “叔叔,你怎么样?” 顾不上去查看那个黑衣人,卓乐最关心的是李寻欢的身体,不敢大声说话,只是用口型背对着那黑衣人吗,无声的问。 李寻欢摇了摇头,费劲儿地站直身:“没事,只是咳嗽得太厉害,带出一点积压在肺里的淤血罢了。” 他放开了手,慢慢走向那个还摔倒在地上的黑衣人,一把明晃晃的小刀插在那人胸口的大穴上,力道恰到好处,不会让对方毙命,只会让那人全身发麻无法动弹而已。 “你一直跟在我们后面,一直隐藏得很好。要不是见我不支倒下,恐怕也不会突然发出那么明显的杀气被我识破藏身之处。”李寻欢淡淡地问,“龙大哥一去不回,恐怕是被你制住了吧。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就是那个从西域一路追踪而来,想要杀掉卓乐报仇的人。” 伏在地上的黑衣人爆发出一阵尖利沙哑的怪笑,声音还能听出是个女子,带着点轻微的异族口音:“不错,就是我。放心好了,我只是略施小计,把你的龙大哥困在外面的阵法里。能让小李探花呕血的人,感谢都来不及,怎么还会下手杀了他。” 卓乐被这意想不到的变故惊呆了,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原来,那个和自己爹爹有仇的女人并没有被骗过,还是一路追了过来。而李寻欢似乎是知道这一点,只是不能确定她隐藏在哪里。那么,今天忽然将她带出来,莫非也是他早就计划好的,想把她引出来一次性解决? 如果真是那样,她岂不是很危险? 不不不,李寻欢不会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一定是早就想了什么法子确保她不会有事。只是他没有想到龙啸云会突然来那么一下,一时间心神大乱。呃,不过卓乐也不能确定当时他那副虚弱的样子究竟是真的因为心痛难忍引发旧伤呢,还是因为发现有人窥探灵机一动将计就计。 果然,小李飞刀也不是光武功好,脑子也灵光。行走江湖聪明看来也是很重要的。 这边卓乐还在胡思乱想,那边的黑衣人还是一动不动的睡在地上,可是露在蒙面布巾外面的两只眼睛里,恶毒之色清晰可见。 “不愧是专门喜欢管闲事的李寻欢,知道我一路追踪而来,还是接下了那个小丫头,也不怕给自己惹来天大的麻烦。兄弟之情果然比什么都重要,重要到结拜兄长窥视自己的女人,都能无动于衷的忍下来。我看你叫什么李寻欢,不如叫做李乌龟,李王八算了,啊哈哈哈哈。” 李寻欢背对着卓乐,因此卓乐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到他轻声的问:“你说完了?” 40 40、第三十九章 ... 李寻欢轻声问:“说完了?” 卓乐情不自禁地打个寒颤,相信那个黑衣女人也是一样。因为李寻欢背对着她没法看清脸上的表情,可是从那黑衣女人瞬间僵硬扭曲的脸来看,估计不会是和蔼的微笑。 “虽然极少插手江湖纷争,又曾经在朝为官,然而死在李某手上的人也不算少。不滥杀并不意味着不会杀人。若是被人犯到头上,即使阁下是女人,也可以试试李某是否会手软。” 黑衣女子显然已经是怕了,但还在强自嘴硬:“既然如此,为何不直接杀了我,一了百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你暗中窥探李园多时,几次企图潜进来对卓乐下毒手都失败了,难道就没想过为什么?我若是真要杀你,第一次你在围墙外面失了手,早已命丧黄泉。” 黑衣女子回想当时情景,不禁出了一身冷汗,知道他所言非假,原以为天衣无缝其实早被人把一切看在眼里,可笑她还毫不知情沾沾自喜,想必今天来寺院又故意不带其他人,就是为了将她引出来的一个圈套。她死死瞪着负手而立的李寻欢,觉得刚才他吐血多半也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眼中布满血丝,简直就要随时喷火一般。 “江湖上都道李寻欢是好人,原来也会阴谋诡计戏耍于人。早知如此,一开始杀了我便是,故意放任我在眼皮下面行动,是想看我的笑话吗!不愧是吴老虎的好兄弟,一般阴险,一般无耻!” 卓乐听不下去了,这女人是不是有毛病啊,自己干了那么多坏事,被抓包还怪别人无耻,正想插话,李寻欢举起一只手阻止了她。 “可笑,至今你还不知道。没错,李寻欢向来重视朋友情义,吴兄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我,我又早已发现你跟踪而来,意图不轨。为何却没有直接出手,只是暗中警告便罢休。其中的缘由,真想不明白?” 那女子的眼珠转了几转,忽然呆滞了。 “看来你已经明白了。区区一个江湖中人,想要去谋害朝中大将军的家人,你的武功早已被吴兄废掉一半,如何是他的对手。若是他认真起来,别说是一个你,就算是一百个你一千个你,一样也扫荡得干干净净。早年你试图行刺,恐怕早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才将目标转移到吴兄身边的人吧。” 黑衣女子嘶哑着声音大喊:“既然如此,既然如此——” “吴兄对外宣布女儿身亡,又悄悄将她托付于我,其中的意味,你还想不明白吗?” 李寻欢疲劳之极地转过身:“我所做的一切,皆因吴兄所托,他求我放过你一次,来报答当年你们姐弟二人的恩情。但,你若还是不依不饶,执迷不悔,届时休怪李某手下无情。” 他的这句话没人敢无视,小李飞刀,谁人又敢夸口说自己可以抵挡得住那天地都为之失色的惊艳一刀。黑衣女子萎顿于地,失声痛哭。卓乐有心问她几句话,可是见李寻欢摇摇欲坠好像站不稳的样子,一咬牙,跑去他身边搀扶住了他,一开口,发现可以说话了。 “就这么算了,她杀了好多人,还有——” 一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少女死不瞑目的眼睛,卓乐狠狠咬着嘴唇,觉得不能帮他们报仇,好不甘心。 “当年你爹也杀了她身边很多人,冤冤相报何时了,这个道理,卓乐,现在你还是想不明白吗。” “我知道,可是,可是,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卓乐辩解着,忽然想起一件事,“啊,糟了,龙叔叔他不会有事吧!” 有事最好,最好被这个疯子女人一刀剁了,从此就天下太平。她在心中暗暗地想——啊,阿弥陀佛,这里还是寺院,她怎么想这种血腥的事情,罪过罪过。 “不会有事的,这里的方丈——” 刚才还一派大侠风范气定神闲侃侃而谈的李寻欢,此刻又陷入了茫然失神的模式,两眼发直地看着前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卓乐只好自我推断这是由于他听到龙啸云三个字的原因。尽管刚才的那一番机锋她听得倒懂不懂,大概还是明白了一点。自家老爹看来还是想留那个黑衣女人一条性命的啊。不过她要是再来和自己过不去,李叔叔恐怕就不会放过她了。 虽然不算太清楚吴大人究竟在搞什么,现在一切都不是重点,被仇家追上门来也好,李叔叔放虎归山也罢,卓乐全部都不放在心上。只要是他做的事情,卓乐全部都会无条件支持。但是只除了一样。 ——为了报答救命恩情,成全朋友情谊,自己悄然退出,还装浪子整天鬼混好叫林诗音死心。只有这件事,这件事绝对不答应! 卓乐气鼓鼓地想说点什么,可是对面,那位慈眉善目的老方丈已经迎上前来,双手合十口宣佛号:“一切皆如施主所料,龙施主平安无事。” 李寻欢勉强笑道:“劳烦大师了。大师早已跳出三界之外不问红尘之事多年,今日却因为在下的任性妄为,佛门清修之地染上了血光,罪过罪过。” 看着龙啸云好好地站在那边,卓乐磨牙,怪不得他一去不回呢,多半是被那黑衣女子给制住了,要不是有这位看起来完全不像武林高手的方丈大师出马,他的小命早就交代在了这里。唉,大师,也不是说不让您救人,好歹也让他吃点苦头啊! “施主所言差矣,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然而能让一个人忘却心中仇恨,改过自新,胜似救人性命。李施主心胸慈悲,愿意给那位误入歧途的女施主改过的机会,又岂能说是罪过。” 老和尚微笑着说完这番话,正要像卓乐印象中世外高人那样飘然离去的时候,一眼看见了李寻欢极力掩饰着袖口上沾着的几点血,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 “自古以来情劫难过,施主务必珍重,不要让身边的人担心。” 李寻欢苦笑一声,知道这位退隐江湖多年的大师一定早就听到了方才他和龙啸云的对话,见龙啸云闻言面有愧色,不愿在此提及这个话题:“多谢大师提点。” “那个……还是赶快回家好生休养,方才,你……” 龙啸云连眼神都不敢和李寻欢对上,无比窘迫地低声说。卓乐看他那副样子本来觉得他有点可怜的。这种事情要是放在现代,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龙啸云只是暗恋林诗音也没想过要去做点什么,私下也没有和见林诗音或者怎么样。不过一看见李寻欢那惨白的脸色,刚刚涌起的一点怜悯立刻灰飞烟灭,怒目而视,巴不得这个人立刻马上消失在天边,永远不要出现在李寻欢和林诗音面前。 “你和乐姑娘坐马车,我,我——”龙啸云还在吞吞吐吐结结巴巴,李寻欢站直了身体,神色已经恢复如常。 “大哥不是骑了马来吗。” “可是,我,嗨,我如何还有颜面留在这里,我对不起——” “大哥这是说的什么话,再说这些,那即是辱没了你自己也辱没了李寻欢了。叫你一声大哥并不只是因为曾经救过我的命,在李寻欢心里,大哥乃是一条好汉子,不管别人怎么说,担得起李寻欢大哥这个称呼。” 说到这里,他不容拒绝,也不管卓乐在那里挤眼抹脖子的干着急,上前拉住了龙啸云的手,微笑着说:“大哥可是答应会一直留到元宵节之后,我们还要一起去狩猎,男子汉大丈夫,岂可食言。” 苍天啊,大地啊,李叔叔你脑子究竟是抽什么疯啦?明知那家伙窥探你表妹哎,还笑吟吟地叫他大哥,还夸他是好汉子,我呸!李叔叔虽然才吐完血可手劲儿还是很大,卓乐反抗无能,也不好当着李寻欢的面骂龙啸云,只好憋着气一起被提到马车里。 “叔叔,你这是怎么了,他——” 马车摇晃着上路了,卓乐憋了好久的气终于爆发出来,也不管什么长辈不长辈,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压低声音劈头就是一问。 “我以为你会问那个黑衣人的事情,话说你爹……” 不耐烦地一摆手,卓乐此刻没有心情和他装小朋友玩儿:“谁管她,有你在,又是爹爹的安排,我哪里还会有什么事情。叔叔,那个龙啸——哼,他毫无廉耻,居然窥探林姐姐,你应该把他一顿好揍,割袍断义,这辈子都再不见面才是!怎么还能继续把他当兄弟!” “卓乐,你觉得,我是真的喜欢表妹吗?” 李寻欢沉默半响,突然问。 “啊,这是什么奇怪的问题?你不喜欢她还能喜欢谁?”卓乐简直想抓住他的衣领死命地摇晃了。 李寻欢按着胸口,惨然而笑:“我也一直这么认为,自幼相伴身边亲近的女子,只有表妹。父母俱在时也常常有意无意暗示将来表妹会是我的妻子。我觉得这是注定的事情,不容怀疑。表妹温柔体贴,知书识礼,对我最是体贴关怀部过,我也认为世上最懂我的女子除她之外,再无她人……” 卓乐张着嘴,听得有点发愣,他在说什么啊? “可是方才,龙大哥说听到表妹琴声,方知她心中有多么寂寞难过的时候,我才惊觉,其实表妹心里在想什么,我似乎从来都不知道。那琴声我也听过,只道是她闲来无事打发时间罢了。仔细一回想,其中的苦闷寂寞,担心害怕,我竟然从没注意过。” “呃,那个,那个也有可能是你们分别太久,对彼此有点不适应的关系啊!”卓乐着急地说。 李寻欢一声长叹:“正因为分别太久,这才发觉,原来——” 说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也是昏了头,竟然和你说这些,你虽然聪明伶俐,可这些事情又岂能明白。” 他摸摸卓乐的头:“记住,这件事谁也不要说。” “可是,那个!”卓乐还想劝解几句,被他一只手按住了肩部,对上他严肃认真绝对不像是开玩笑的眼神,只好憋着气答应下来。 “知道了,我不会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李叔叔只对亲近的人圣母,对待敌人可是犹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残酷无情滴,他不是楚留香,该杀人的时候从不手软。 41 41、第四十章 ... 不对劲儿,完全不对劲儿,这几天李园的气氛太诡异了。 书房里,卓乐一边写字一边悄悄地偷瞄端坐如山正在画一幅梅花的李寻欢,越发觉得他有问题。 并不是说他回来之后就像原书里提到的那样放浪形骸寻欢作乐,终日饮酒招妓,还去秦楼楚馆包养几个头牌清官带回家啥的。实际上,他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每天按照大夫的吩咐好生保养,除了练下武功,就是读书写字,上午去陪林诗音说话,下午出门访客,晚饭之后就过来监督卓乐的功课。 他表现得太过平静,反而让人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那天回家之后,他拒绝了下人请大夫诊治,一个人关在房里一天一夜闭门不出,大家急得不知如何是好都想砸门的时候,他终于开门出来了。除了脸色苍白一点,眼神清澈,表情宁静。 就像是,就像是暗自下定了什么决心的样子。卓乐心惊胆战地想,该不会是经历了这些,大彻大悟,觉得一切都好虚幻,什么都是假的,想要出家做和尚了吧?可是仔细观察他,似乎没有剃光头出家的先兆,要不是那天看见他吐血,卓乐简直都要以为一切都不过是幻觉,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但还是有一些地方不太一样了。 李寻欢向来不喜欢那些应酬交际,再加上他还没有成亲,家中除了一些同为世家子弟登门拜访的客人,从来都没有女眷。可是还在正月里,忽然就诡异的有一些官家太太小姐上门做客,说着是要来看望李家的姑太太,给她拜年。但据可靠知情人士翠翠的侦查,断定绝对是冲着林姑娘来的。林姑娘出来见了客,和几位官家小姐所言甚欢,还被邀请到对方家里做客,更有几个性子活泼的姑娘说等到元宵节,要林诗音和她们一起去看花灯。林诗音不好拒绝,答应了。 “换做是我的话,我也想去。就算是坐在拉好帘子的楼里看看也好啊,我都有一年多都没出过李园,林姑娘更惨,上一次出门还是三年前少爷上京城去赶考,在二门那里送了一送。” 一边帮着铺床,翠翠絮絮叨叨地说着,卓乐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觉得很纳闷。就说这几天李叔叔怎么连着出门去访客,敢情这些夫人小姐都是被他邀请到后宅来做客的吗?李园的梅花在保定很有名,可以看瞧瞧,对于那些平时足不出户的小姐姑娘们来说,也算是很不错的娱乐了。也好,林姑娘平素都蹲在后宅里,除了一个老太太就是那些整天被看得死死的姨娘小妾,丫鬟们大多不识字,和她没有共同话题。这下多了些大致同龄的女孩子说说话,大家一起吟诗作画看雪赏梅什么的也不错,免得她整天无聊想太多。 可是,李叔叔为什么忽然就想到这个了呢?联想到那天在马车上他说的话,卓乐总觉得似乎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在悄悄地发生。园子里好像很多人都知道,唯独她是客人,所以被瞒在鼓里,连一向喜欢八卦的翠翠,被问到也只是摇头。 就在这种奇怪的氛围之下,元宵节也过完了,龙啸云总算是告辞,从李园离开。他留在李园的时候卓乐很讨厌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面。可是偶然听李忠说,龙啸云最开始几天还老是闷闷不乐闭门不出的,后来李寻欢找他谈了很久,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天天很早就起床练武,还正儿八经的在屋子里看起书来。 李叔叔,你这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啊? 如果换做其他同龄同时代的女孩子,寄人篱下又事不关己,一定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卓乐无法忍受这种被隔绝于外的事态发展。在那个柔弱无力的萝莉壳子里,依然是一个坚强的现代女性,即使被吴大人还有奶妈丫鬟押着读了三年女训也没用。所以,眼瞅着现在书房里没有其他人在,酝酿了半天卓乐终于忍不住开口发问了。 “叔叔,最近,你身体还好吧。” 李寻欢头也不太,专心地画着画:“无妨,早就没有咳嗽了。” “这几天好像经常有客人上门,今天知府大人家的小姐就派人来邀请林姑娘去她家赏梅花了。” “嗯,我不方便陪着表妹抛头露面,不过同为闺阁女子,她们自然有自己游玩的方法。跟着她们一起,不管是诗会还是其他,总比表妹整天闷在李园里好。” “也是呢,看林姐姐这段时间心情好多了,脸上也总是带着微笑,人比起以前开朗了许多。” “这些事情,是我早就该为表妹打算的。现在才来做,算是亡羊补牢吧。”李寻欢放下笔,吹了吹还未干的墨,“对了,昨天才接到消息,边关的战事似乎已经告一段落,如果短时间之内再不生事,恐怕你爹爹就会凯旋班师。你也可以回吴家去了。” “啊,这样啊,那真是太好了。”卓乐干巴巴地说,有点不知道如何把话题进行下去。吴大人平安无事当然很好,可以回家去也很好。但一想到要离开他,心里冒出一丝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惆怅,以及,酸楚,随即被她很快打散,强迫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 “还有什么事情?”见她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李寻欢奇怪的问。 “那,那叔叔是不是准备要把我送回家了?”卓乐低着头,看向自己隐藏在裙子里的脚尖,吞吞吐吐的问。 “怎么会。距离你爹回来最快还得等上一个月,我已经做好妥善的安排,一切都和以前一样,没事的。” “哦。”卓乐点了点头,她还想继续问下去,脑子里有很多问题,可是李寻欢身上隐隐散发出一种拒绝交谈的气息,她知道即便是再问下去,他也什么都不会说,于是默默地写着字,不再说话了。 要走了吗?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可真的面对起来,心里还是觉得很难受很不舒服呢。相比之下,李叔叔好像很平静一点都没有舍不得的样子。卓乐口中泛起一阵苦涩,果然啊,他只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后辈,一个孩子来看待。 嗨,她这是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 剩下的时间就这么不声不响静悄悄地溜走了,卓乐写完今天的功课,和李寻欢道别,跟着一个丫鬟回院子去。一路上反反复复地回味着他的一言一笑,想到以后可能再也不能见到他和他说话谈笑,心里难受到了极点,即使可以回家的兴奋还有得知吴大人平安无事的喜悦也无法将其冲淡。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还可以再相处一个月,他说做好了最妥善的安排,那还是关心自己的吧…… 咦,不对,等一下,为什么要做妥善的安排?有他在的话,用得着安排自己吗?卓乐停下脚步,从这句也许是不经意的话里闻到了一丝不对劲的味道。联想到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李寻欢奇怪的平静,李园里各种变化,卓乐惊悚地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姑娘,不舒服?” 跟在后面的丫鬟见她呆呆站立着不动,奇怪地问,下一刻只见卓乐回转过头,提着裙子就往来时的方向跑,一时间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呆了半天才跟着追上去。 “姑娘,怎么了,你跑慢些,唉,等等我啊!” 卓乐才不管她,一路小跑来到李寻欢的书房外面,也不敲门,直接一掌就把门推开。李寻欢背着手站在里面对着桌上才画好的画发呆,见她气喘吁吁地冲进来,奇怪的问:“出什么事情了,看你跑得一脸汗。” 回头示意那个丫鬟不要跟着进来,卓乐反手关上门,表情严肃地问:“叔叔,你该不会是想着要离开这里,一个人走掉吧。” 李寻欢怔了怔,不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你又如何得知?” “我就是知道!” 卓乐那个气啊,她怎么就那么笨呢,竟然没看出他的打算来。估计他觉得自己对不起林诗音,又因为自己对林诗音青梅竹马的感情竟然比不上龙啸云听几晚上琴来得透彻,钻了牛角尖。由他自己想到林诗音也是一样,从小到大除了他竟然没有其他任何选择,甚至连一个朋友都没有。他这是在干什么,想扩大林诗音的交际圈,重新选择一下吗? 李寻欢无从得知她心里的想法,见她一脸肯定,还以为是被她听到了什么风声,心里不安:“也谈不上是离开,只想着到处去巡游一番罢了。呆在这里,反而引来麻烦不断……” “可是林姐姐怎么办?你要她一直待在这里等你回来吗?”卓乐气冲冲地问。 李寻欢摇摇头:“卓乐,你还小,不懂一个女人的青春是多么宝贵又多么容易消失的东西。表妹已经年近二十,难道我还要自私的让她再等我三年?况且,从小到大,除了我,她似乎都没有其他的选择。以前我曾经以为可以给她幸福,可现在看来,似乎她想要的东西,我给不了。相处在一起,除了争执便是吵闹。她好像已经不是我记忆中那个甜美可人的表妹,我也不再是她认知里温柔体贴的表哥……何必呢。” “那你也不能随便的把自己想法强加到林姐姐身上,你认为对她好的事情,不一定她就能接受啊!” “我和表妹认认真真地谈过了。”李寻欢说。 卓乐哑口无言,但是还不甘心:“叔叔,该不是龙叔叔那番话——” “傻孩子,我怎么会把表妹的一生幸福拿来当做报恩的工具。龙大哥喜欢表妹,他愿意为了表妹去博取功名,就像当年你爹一样。”说到这里李寻欢有些黯然,“这些事情,他愿意去做,可是我做不到。也许,也许他才是更适合表妹的人吧。” “但、但是!”卓乐总觉得不对,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林姐姐不是叔叔的未过门妻子吗!怎么可以——” 李寻欢摇着头:“终究只是父母在世时口头玩笑,既无三媒六娉,也没有正式文定。你可是忧心我向龙大哥许诺了什么?放心,我从未向表妹提起过此事,也没有对龙大哥暗示过什么。如果龙大哥真的可以在今年的武举中得到功名,他家中也有产业,未必就配不起表妹。如果表妹不愿意,谁也不能强逼她。” 听他说得头头是道的好像很有道理,卓乐终于爆发了:“叔叔,这么做对林姐姐不是很不公平么!什么都是你说了算,说是要给她选择,最后还不是什么选择都没有给她!一切都是你的自作主张罢了!林姐姐怎么想,她的感情,岂是可以说放弃就放弃的东西!” 说完这些话卓乐出了一身冷汗,这也太不符合她的年龄了,而且,说起来这是别人家的事情,林诗音都没说什么,难道她还有资格去指指点点了?说句不好听的,李寻欢和林诗音并无明确婚约,他不愿娶她,要为她另寻良配不耽误她的青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件好事呢。 但李寻欢并没有生气,带着点疲倦的笑容,走过来摸摸她的头。 “虽然你从小就聪明伶俐,远比一般孩子老成。可是这种事情,并不是只要喜欢就行的,否则世上也不会有怨偶一词了。无数劳燕分飞的爱侣,一开始不都是恩爱异常的吗。” 他走了,留下卓乐一个人呆呆站在原地。 莫非,李叔叔是在暗示即使现在和林诗音在一起,日后也最终会变成怨偶的吗?大家不是都说,只要相爱,什么都不是问题的吗?这是什么意思,她没谈过恋爱,真的不明白了。 作者有话要说:呼,擦汗,总算是把表妹问题解决了。个人以为,也许这样对她反而更好一些。 林姑娘是个好女人,可惜的是从小就被关在这小小的李园,除了李寻欢似乎就没有其他选择了。 42 42、第四十一章 ... 那天晚上卓乐失眠没有睡着,大睁着两眼思考了很多问题。到底李叔叔和林姑娘两个人私下谈了些什么,达成了什么见解,不过显而易见,用现代的话来说,他们应该是协商着分开一段时间,好好想清楚某些问题。没想到古代人的观点也蛮前卫的嘛,她还以为只有在电视小说里才会看到这种桥段呢。 ……不过,现在是感叹这不是时候才对吧! 卓乐懊恼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无法否认也不能否认,在听到李寻欢亲口说出其实他可能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林诗音之后,她的心里是有一丝窃喜的。好吧,她大概,也许,可能,是真的喜欢上李寻欢了,尽管披着那么一个可悲的萝莉皮子,而且对方还只把她当做一个小屁孩,以爸爸叔叔的身份自居。 仔细想起来,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是三年来的相处的时光?是因为除他之外没有再见过任何一个可以和他媲美的异性?她究竟喜欢他的什么地方,是渊博的学识,不凡的武功,高人的光环,还是俊美的长相? 她真的不知道。原来喜欢这种感情并不都是小说里写的那样,第一次见面顿时感到犹如晴天霹雳全身窜过一阵电流,也有完全毫无知觉,可是暮然回首,那个身影已经不知何时入驻心中,再也擦不去抹不掉。 也许,就是在那一次,他一身白衣,负手而立,于雪中含笑递来几朵落下的梅花,她就已经难以自拔地被他所吸引,只是因为知道那是没有希望不可能得到回应的感情,才一直假装不知道罢了。 她之所以一直拼命地希望他可以和林诗音好,赶快成亲,难道不是因为潜意识里的那份罪恶感在作祟吗? 尽管她可以说演变成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因为她从中作梗,可是看到他伤心失意的样子,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阵一阵的发虚。甚至开始假想,要是没有她的话,事情会不会变成另外的样子? “啊,现在不是自我批判的时候!” 再次狠狠敲头,卓乐想起下午悄悄跑到佣人吃饭休息地方埋伏偷听的结果。果然,有几个下人在议论最近少爷变卖了不少产业,还把大部分产业转到了李家老太太和林诗音的名下,除了一些在李家呆了很久的老家人,许多家仆都被发了银子销掉卖身契放他们各自回家了。这件事情在族人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可因为毕竟都不是李家直系,仅是些旁支,除了抱怨“不孝子孙”,“自毁家业”之外没补能做什么了——那是别人家的钱,你没权力过问。 和她想的一样,李寻欢说是要去游历,其实打的主意是远走天涯,短时间之内不会再回来了。否则哪里用得着做这种类安排。他一定又是觉得自己对不起林诗音,耽误了她大好的青春,最终却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心中有愧。干脆把大部分家产送她做嫁妆,又积极地帮她打进那些夫人小姐的圈子。林姑娘虽然年纪大了点,可是素有才女之名,再加上有这么丰厚的身家,不怕找不到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有李家老太太在,怎么也不会让林诗音嫁个坏蛋或者白痴的。 如果说这是一个游戏,那么大概之后的戏份已经没有她参与的份儿了。接下来,只要李寻欢一离开,她继续呆在这里,等着吴大人回来被送回吴家,她和李寻欢的交集恐怕也就到此为止。再过个几年,等她长到十五岁,找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嫁了,生一堆孩子,完成种田的终极目标…… 一开始她真的就是这么想的,可是,她愿意吗? 一直到天慢慢亮起来,几缕曙光投照到了窗户上,卓乐都睁着眼睛。 她暗中下定了决心。 关于卓乐的内心斗争,李寻欢并不知情,或者说,此刻他已经没有闲暇的功夫去体会一个以他看来不过八岁小孩子的想法。安排好了一切,只等到确认表妹不会有事,他就准备离开。本来打算谁都不带,可是终究瞒不过铁传甲。他甚至搬出了死去的李老爷,李寻欢无奈只好答应。 慢悠悠地清点着名下的田产,房契地契,还有众多银票,李忠看着一脸沉思状的少爷,忍了又忍,还是无法按捺的第一百次开口:“少爷,你真的想清楚了,这可是——” “行了,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李寻欢把手里的书一丢,按了按太阳穴,“又不是永远不回来。只是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产业转给表妹,李家的大部分产业,只不过是委托她帮忙看管而已。难道表妹还会谋图家产吗?她要想的话,早就可以做了。” “但也用不着这样做,您才是李园的主人,弄成现在的样子算什么。”李忠不敢太大声,一个人小声地嘟嘟囔囔。在他看来,即使自家少爷没有和表小姐成亲,那也不算个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出一副对不起她的样子来,甚至还要离开李园。 “你不明白。” 李寻欢摇摇头,不想再和他谈论这个话题。他问心有愧,耽误了表妹的大好年华,最终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甚至,对她的感情也并非如同一直以为的那样。除了尽量在这方面补偿她,为她寻找更好更多的选择,他已经没有办法再像以前那样面对她。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后,虽然痛苦,可他不愿承认的是,心底深处竟然隐隐有一种轻松感——他已经不想再因为那些事情和表妹争吵冷战,弄得彼此都很难受了。在他和表妹长谈,含蓄地说出了自己的一些安排之后,表妹没有如同想象那样翻脸生气,而是长久的沉默,最后无声地默认接受。也许,她也有了这样的想法,只是一直不愿诚实面对罢了。 “少爷,之后您都有什么打算?”李忠的话打断了他的沉思和回忆。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现在我无事一身轻,也不用再去读书博取功名,整天和那些人应酬交际。说来也可笑,长到二十多岁,随心所欲做喜欢事情的时候,竟然没有几天。” 说到这里,他安慰似的拍拍李忠的肩膀:“放心,暂时离开李园,对你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自从我回来,上门找麻烦的江湖人士也叫你们足够头痛了吧。知道我不在,他们当然就不会再上门来闹事。过个一两年,大家都把我忘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再回来。” 李忠不说话了,他也算是看着李寻欢长大,知道他的脾气,一旦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想到自家少爷的武功还有机智,即使行走在外也不怕吃亏。只是他从小锦衣玉食惯了,外面那些苦如何吃得下。还是多多准备好银票,交给随行的铁传甲。唉,只希望少爷能早点想通,不要再钻牛角尖。因为一个女人,连家都不回躲到外面去,这叫哪门子事情啊。 “对了,我离开之后,卓乐还麻烦你多多担待。尽管要不了多久她家的人就会来接她,我还是有点放心不下。”李寻欢嘱咐说。 “知道了,少爷,我会好好照顾乐姑娘,不让她受一点委屈。”李忠点头答应。 “家里的事情,就多麻烦你还有其他人费心了。我不在,表妹就是家里的主人。有姑妈照应着,不会有什么大事情。”李寻欢自嘲地笑笑,“说实话,这李园,没有我这么多年不也一样的过了吗。反倒是我一回来就弄得鸡犬不宁,姑妈和表妹都不高兴,看来我果然就是不肖子孙,辜负了父亲还有大哥的期望。也罢也罢,李寻欢本就是一介江湖浪子,做不了世家子弟,名门公子。只希望不要有辱李家门风,便也足够了。” 在感情上他总是犹豫不定难以取决,但其他事情却是异常果断干脆。决定了要离开,立刻就开始准备。现在安排好了家里的事情,可以心无旁贷地上路了。 ……只是,他真的可以完全抛下过去十几年青梅竹马的感情,毫不留恋地离开吗?之所以一定要走,难道不是怕自己会因为朝夕相处而动摇吗?也许有一天,他会因为一时的感情冲动,贸然地和表妹成亲,然后再犯下更加不可饶恕的错误。既然知道自己无法给表妹期望的东西,果然,还是应该早早离开才是正确的吗? 并没有带上多少东西,只是一辆马车,一个忠仆,还有随身的几卷书,几壶酒,拜别了姑母,默默地和表妹道别,坐在摇摇晃晃的车上,李寻欢随意地掏出那把让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飞刀,摩挲着刀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最后,他还是没办法抛弃这些东西,明知只要放下这个,他和表妹之间就再无隔阂。为了这把小小的飞刀,他离开了自己一直喜欢的女人,离开了家,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真的就是一个怪人,不该在李家出生长大吧。 表妹曾经说在他心里,武林江湖比起她还有李家来,都重要多了,他甩甩头,不愿再去想这个问题。冷静下来才发现,就在自己发呆的时候,车子已经离开李园好远。铁传甲只是闷着头赶车,一言不发。 他不禁有些奇怪,掀开车帘:“怎么了。一路上你怎地什么都不说?莫非还在怪我不该做这样的事情。” 铁传甲瓮声瓮气地回答:“怎么会,我既是少爷的下人,自然是少爷到哪里就跟到哪里。” 李寻欢越看越觉得他表情很奇怪,尽管铁传甲外表粗犷,心思却十分细腻,但在自己面前从来没有说过半句假话。这副心虚的样子是什么回事?看他眼神游移,极力想掩饰却还是老瞟向车底,李寻欢哼了一声,也没叫停车,身形一闪,已经到车底探了一圈,回来时手上多了个脸早就被冻得发青的小姑娘。 “胡闹,简直胡闹!”因为一时心神恍惚,再加上车子行进的声音,他竟然没有注意到车底有人,看着卓乐李寻欢难得地发了脾气,“立刻把她给我送回去!” 冻得牙齿打颤,卓乐却豪不退让:“回哪里去?叔叔说过会照料我,结果不声不响走掉,就是你说的照料?” “我这是外出游历,怎么可能带上你一个小姑娘。赶快回去!”李寻欢板着脸,生气了。卓乐却一点也不害怕,她早就想清楚了,李寻欢这一去,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她没有想过要追随他直到天涯海角,可是,至少,能够得到他一个承诺,他不会抛下自己,他会回来看自己,他会让她知道自己身在何方。 “在爹爹回来之前,我就是要跟你一起!”见李寻欢手指一动,似乎是想点她的穴道,卓乐警惕地往后一缩。 “先说好,我是小孩子,要是被点了穴道血气不通顺,得了病的话都是你的错。还有还有,即使你把我送回去,只要有机会,我还是会跑出来找你,万一路上遇到人贩子被拐被买,遭了毒手,也全部都是你的错。谁叫你答应了要好好照顾我却自己跑掉的。没有听说过,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吗?你做了我三年老师,也算我半个父亲,天底下哪有父亲丢下孩子自己溜走的道理!” 李寻欢难得的哑口无言,像是第一次才认清原来卓乐不是个听话的乖孩子,她是一个满肚子歪理的坏姑娘。铁传甲无奈地说:“少爷,你听到了吧,我实在拿她没办法,这才……” 卓乐面上镇定,其实心里很紧张,李寻欢真的要把她点了穴道丢回去,她还一点办法都没有。说跑出来找他什么的,都是瞎诌。现在她只能赌一赌,李叔叔不会冒险丢下她了。 可是,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和面前这个人失去联络。即使明知他对自己不是那样的感情,即使知道他不是个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男人,即使知道心里那份感情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也说不出口…… 她只想跟着他,陪着他,永远永远的和他在一起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这一次是真的把一切都解决了,可以专心的进行推倒(喂!)计划了。 不过到底是谁推倒谁,这个还很难说。 接下来就是JQ满满的同居(?)生活~~~ 自己先幸福地撒个小花先,明明一开始只是打算写”伪萝莉仗着年幼皮子吃美大叔豆腐“的猥琐桥段,为什么变成了严肃又正经的东西,OTZ…… 43 43、第四十二章 ... 天才刚亮没多久,卓乐就醒了。缩在被窝里听着窗外呼啸的寒风,真是一点都不想起床。可是一想到今天是按照惯例远行的日子,还是挣扎着爬起来,也不叫人,自己快手快脚地穿好衣服,正坐在床上穿鞋,丫鬟依兰就端着热水进来,见她已经穿戴完毕,不高兴地撅起了嘴。 “好啦好啦,一会儿让你帮我梳头还不行吗。” 这个小姑娘比卓乐还小上半岁,一张娃娃脸十分讨喜,尽管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快十年,卓乐还是没有办法坦然地享受一个比自己年幼小朋友的“服侍”。这种时候她真怀念绿袖啊,可是绿袖已经早就嫁人生子,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时呆在她身边服侍。卓乐见房里的丫鬟们年纪都大了,两年前就全部放出去,重新换了一批进来。这个依兰十分忠于本职工作,每次见卓乐自己动手,都觉得是自己没有尽责,卓乐也就把她当小妹妹哄了。 听见自家姑娘这么说,依兰才喜滋滋地帮她洗脸梳头,一边整理着她头上的发钗,一边有点犹豫地问:“今天一定要走啊。” “嗯,算算路程,赶过去呆上半个月,正好赶回来过年。” “一年到头就这么跑来跑去,也不嫌累,老爷真该好好管教管教你。” 卓乐好笑地回头刮刮她的鼻子:“不愧是绿袖教出来的人,说话的口气和她一模一样。爹才没功夫管教我呢,最近姨娘才有了身子,他照看她都没功夫,谁还来管教我。” 收拾完毕,卓乐弹弹衣服,出门去给自家老爹请安问好,顺便辞行。 不知不觉,六年就过去了啊。这几年之中,发生的事情还真是不少。 吴大人平安归来,得了许多赏赐,不过他交还兵权之后就辞去了官职,带着卓乐隐居到了乡下,购置了大片田庄,过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地主生活。卓乐见他年事渐高膝下又只有自己一个女儿,怕以后吴家断了香火。在自己不懈的劝说下,吴大人在四年前迎娶了一户人家的女儿做偏房,也算是有个伴儿。即使后来那位姨娘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也坚持不愿意将她扶正,因为在他心里,吴家夫人永远都只有卓乐娘亲一个。卓乐其实对那位很老实很本分的姨娘多有好感,也很喜欢新出生的弟弟,家产名分她都不介意。可是吴大人坚持如此,她也没办法了。 当年李寻欢离开,卓乐不依不饶地追了过去,虽然最后还是被打包送回来,不过也得到他的承诺,不管他身在何方,一定会叫卓乐知道,她想见自己的时候,一定可以见到。卓乐得了这个承诺才罢休。之后,每隔几个月,李寻欢都会让铁传甲来接她,到他居住的地方小住些时日。 林诗音是在李寻欢离开的第三年嫁人的,她竟然真的嫁了龙啸云。不过那时的龙啸云已经考取了功名,在京城做官了。他知道林诗音喜欢琴棋书画,费劲苦心四处找寻各种书籍名琴,络绎不绝地送到李园,自己却从不露面。一直坚持了两年,最后林诗音被他感动答应下嫁,他欢喜得几乎傻掉。李寻欢还想把李园当做嫁妆陪嫁给林诗音,被龙啸云拒绝了。他说要用自己的努力为最爱的女人挣来她想要的一切。最开始卓乐还觉得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为林诗音不值。可是后来听说他们过得很幸福,龙啸云从不在外胡来,所有时间除了公务就是陪着妻子游山玩水赏花望月,林诗音还生了一儿一女。只好感叹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也许林诗音注定和龙啸云有姻缘——只是这一次,他们应该不会再上演悲剧了吧。 家里现在有姨娘有弟弟,即使自己偶尔离开,父亲也不至于寂寞。卓乐是真心希望吴大人可以过得幸福又快乐的。对于她这种举动,最开始几年吴大人还不以为意,只当是小孩子爱缠人,舍不得教过自己的老师。他既然不做官了,以前又是行走江湖的人,女儿有铁传甲和李寻欢照应,多走动走动,见识些世面总是好的。可是自从卓乐过了十三岁之后,他似乎就有些明白了。劝说多次无用,最后只好叹息女大不由爹。 熟门熟路地到了吴大人房里,早就有候着的丫鬟帮忙打起帘子,进门一看,怀胎四月的姨娘孙氏正在伺候他吃早饭,卓乐对于这种场景也没办法,古时候伺候丈夫天经地义,孕妇可不像现代那样是一家的宝贝,全家人都围着转,上去行礼问好:“给爹爹请安了。” 吴大人这几年发福不少,生活顺心又有了儿子,整天都乐哈哈的,摸着胡子很是亲切:“乖女儿,过来给爹爹看看,唔,越来越像你娘,美得很,美得很啊。” 孙氏知道今天卓乐要走,他们父女二人有话要说,温顺地福了一福,退出去了,卓乐急忙招呼丫鬟:“还不快去扶着,小心伺候。” 见她走远了,吴大人感叹似的说:“好不容易养得水葱一样的好女儿,不知这附近有多少人家上门来提亲,门槛都要被踏破了。却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不喜欢少年郎,偏偏喜欢——” “哎呀,爹爹!你说什么呢!”卓乐不禁脸上一红,假装听不懂。 “哼,自己做得,就不要怕别人说。孩儿啊,虽然那人的确千好万好,可是你们年岁相差也太大了。而且这辈分,这身份,爹爹也是怕以后你会被人耻笑啊。”吴大人展开了第一千零一次的劝说。 “我才不怕呢……”卓乐低声说,“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都不在乎,我只要自己快活就好。爹爹难道不想女儿一生快活吗?再说了,即使我愿意,那人还不一定愿意呢。” “苍天呐,我怎么生出你这样不知羞的女儿来!”吴大人被她一番话说得吹胡子瞪眼,“罢罢罢,我是管不了你了。不过我看你跑了这几年,眼见着也是该嫁人的年龄了,怎么没见那人来提亲啊?” “爹爹你明知故问。”说到这个话题卓乐就郁闷,“他从来就不知道,我也不敢说。” “活该!也不想想你还包着尿布人家就抱过你,爹爹与他相识多年,知道他最是正经不过。哈哈哈哈,你就慢慢磨,磨到自己变老姑娘,看他能不能明白,不再把你当晚辈照顾。整天往外面跑,说是去走亲戚,我看除了他之外,再过几年,还有哪家愿意要你这种没有家教不知礼法的野姑娘做媳妇。”吴大人幸灾乐祸,哈哈大笑。 “爹爹你为老不尊,哼,还教训我不知羞,我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卓乐冲他做了个鬼脸,不等他发火,自己掀开帘子跑了。听见他的大嗓门在后面喊:“记得早点回来过年!有本事就多带个人回来给你家爹爹看看!” 一口气跑出好远,卓乐摸摸发烫的脖子,啐了一口,这个做爹的,越发不正经了,还公开嘲笑起她来。就冲着他这番鄙视的话,自己也要拿下那座难以攻克的山头! ………… 话虽如此,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一想到李叔叔对自己的态度,几乎和六年前就没多大区别。明明自己已经不是小屁孩,早就长成一个美少女。该发育的地方也都发育了,尽管尺寸有点那啥,不过她还可以继续发育嘛。可是,可是,李叔叔看着她的眼神,就和看着一个六岁小朋友一样,清澈正直到满肚子邪念的自己好想一头撞死的地步。 目前李叔叔暂居关外,据他自己说看着这“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场景,顿时觉得心胸开阔,烦恼一扫而光。卓乐却觉得,他根本是不愿意回李园去,以免触景伤情。当年是他自己离开的,可表妹真的另嫁他人,他心里肯定酸溜溜的不舒服。再加上愧疚,寂寞,还有些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估计他再蹲几年都不愿意回去接管那一堆麻烦事了。 无所谓,她才不怕!最大的情敌早就嫁了人,生活美满还生了孩子,李叔叔只要脑子没抽,不会去看望的。至于其他的可疑对象,嗯,根据可靠盟友铁传甲还有李忠的随时监控,确定李叔叔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异性的身影。他这几年一直有点咳嗽,虽然还没有到原著中肺痨吐血的地步,不过大夫都嘱咐他好好保养,不可轻动欲念。卓乐一边很同情他一边又觉得大大地送了口气。她可以劝自家老爹纳妾娶偏房,却不能保证在看见李叔叔找女人时可以保持镇定。 啊哈哈,这可真是对内对外双重标准啊。 行装还有需要带走的东西早就准备好搬上车了,卓乐又去和姨娘孙氏道别,看了看白白胖胖的小弟,捏捏他的小脸蛋,被他亲得一脸口水,承诺一定给他带好玩的东西回来,这才到后门去。铁传甲早就架好马车等在那里,见到她出来,原本有点吓人的脸顿时绽开一个笑容。 “小卓乐长成大姑娘了,不知道以后到底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唔,我看啊,古人说肥水不流外人田……” 跳上马车,卓乐没好气地揪揪他肌肉纠结的肩膀:“铁叔叔,怎么连你也说这种话!” “哈哈,好好好,我不说,我不说。铁叔叔知道有人心里急,巴不得立刻就见着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冲她挤挤眼睛,铁传甲对她那点小心思早就心知肚明乐见其成,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从来不在李寻欢面前提起罢了。一抖鞭子,马车上了路。 卓乐钻进马车里面,假装没有听见他在外面哈哈大笑的声音,心里又窘又奇怪,连铁传甲都看出自己喜欢他了,那个当事人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之前以为他是在装糊涂,可是仔细观察,完全不像啊。 打量着马车里眼熟的摆设,卓乐看见角落里放着好多书,好奇的拿起来一看,全部都是上次曾经提到过的。想必是他专门找来,放在马车里,好让她路上打发时间的吧。 有点甜甜的,可是又有点闷闷的,到底,什么时候他才愿意正视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小孩子的事实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更新,唔,于是终于五年后,偶们卓乐也变成一个十四岁的小少女了。之前的情节算是上部,着重解决表妹问题,现在开始正式进入下部,也就是大叔推倒……(被捂嘴消音) 明天是除夕夜,估计更新不能了,提前请假一天,抱歉抱歉。 祝大家春节快乐! 新的一年里,我会继续保持日更的良好习惯,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大家! 44 44、第四十三章 ... 路上的行程不可不谓不辛苦,其实马车已经很高级很舒服了,李叔叔向来是一个不会在生活上委屈自己的人。他讨厌骑马走路,出行一律靠坐车,所以“男人一定需要一台好车”这个现代通用的定律在他身上体现得十分明显。然而古代条件也就那样,再好的马车也没办法和奔驰宝马相比较,在车上摇晃一天,觉得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卓乐还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小姐呢。 即便是这样,她也没有要求路上找客栈住下来休息。每一次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她都觉得很短暂,巴不得可以日行千里,一瞬间就来到他的身边。这种极度小女人的心情,以前听恋爱中的朋友们大致说过,那时只觉得好笑又夸张,此刻才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惆怅滋味呐。 时间就在她翘首以望日夜煎熬,一时欢喜一时焦急的等待里过去了,几天之后,他们已经出了关,来到了李寻欢居住的一个塞外小镇上。自从他来到这里定居,卓乐前前后后来了也不下五回,一看见镇子最前面那块在风沙里吱呀作响的木牌,心里就觉得无限喜悦。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瘦了还是胖了,有没有好好保重身体,是不是还在天天喝酒,天气一冷就咳嗽? “乐姑娘,慢点慢点,人不会跑掉,要是在这大街上摔一跤,可就闹出大笑话来了。” 见她连行李都来不及取,提着裙子急吼吼地就往下跳,差点绊倒。铁传甲急忙一手扶着,又气又好笑。卓乐冲他嘿嘿一乐,顾不得什么了,三步并作两步,就往那个隐藏在镇子最边上的小院子里冲。好歹在一脚踏进门槛的时候想起了所谓的淑女风范,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服,规规矩矩地举起一只手,准备敲门。 结果手才举起了一半,门就吱呀一声开了,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就微笑着站在那里,眼睛明亮,语气温和:“卓乐路上辛苦,我算着日子,这两天也该到了。” 明明老想着他,可是眼神和他一触,顿时又觉得羞涩无比,之前心中所有的大胆想法全部飞掉了,雄心万状要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计划全部变成了春日下的积雪,连滩水都没剩下多少。卓乐低着头,细声细气地叫了一声:“叔叔好。” 叫完了就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有什么办法,不叫他叔叔,难道叫师傅?没错他是教了自己几年书还有指点一下武功什么的。可是叔叔还有一线希望,坐实了师傅之名,想都不要再想其他的事情。卓乐在自家父亲还有其他人面前从来都很生猛,根据她老爹的说法,“越大越不像个姑娘,倒像是个投错胎的男人。”不过在李寻欢跟前她从来都保持着腼腆文雅温和乖巧的形象——根据她多年的分析观察,李叔叔最喜欢这种类型的女人。 “这孩子,傻站在外面做什么,赶快进来坐——”李寻欢这话才说了一半,就尴尬地住了嘴,还有意无意地挡在自己房门,好像不愿意被卓乐看见里面的情形。卓乐怀疑地眯起了眼睛,不由分说,一个箭步闪过他就往里面冲。如果真心要拦下她,李寻欢自然有无数种方法,可他既不能点她穴道,也不可能再像小时候一样拉胳膊拍肩膀,只能陪着笑跟在后面。这一幕要是被江湖上熟悉李寻欢的人看见了,一定会惊讶得下巴和眼睛一起掉下来——何时见过小李飞刀对人这么客气这么谦卑,甚至还有点心虚的味道了? “啊,那个,卓乐啊,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 话还没说完,卓乐早就毫不客气地一把掀开了屋前厚厚的帘子,顿时,一股浓烈的酒气冲得她脑子一晕,差点没站稳。再一看满屋散布的画轴还有书本,她立刻回头,怒视李寻欢,眼中指责的意味不言而喻。李寻欢心虚地眼神游移:“呃,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镇子上的好多人家都来求我写点春联画点吉祥的画,所以就……” “所以就光喝酒不吃饭,甚至连觉也不好好睡了吗!” 顿时,两个人之间的立场瞬间逆转,卓乐义正词严,还伸出一只手指向他的鼻子:“上次临走前大夫和我是怎么说的,叔叔又是怎么答应的。哼,食言而肥,我看叔叔很快就要变成一个走不动路的大胖子了!” 说到这里,卓乐掀开门帘,对着还在外面往马车下面卸东西的铁传甲大声地问:“铁叔叔,你怎么也不好好看着他,就让他这么喝酒,看见他喝酒,就该把那些酒瓶子全部丢掉才是!” 铁传甲一脸很无辜很委屈的表情,可是语气里的调侃却是谁都听得出来:“乐姑娘,这可是你冤枉我了。我只是下人而已,少爷要做什么,我哪里能劝得过来。要抢他的酒瓶子,我这三脚猫功夫可不行。江湖上唯一能从少爷手里抢走东西的,除了你乐姑娘,再也不作第二人想啊,哈哈哈哈。” “哼,铁叔叔越来越没正经样子,不和你说了。” 卓乐摔下门帘,对着李寻欢扬起脸,表情异常严肃:“李叔叔——” “好好好,我知道了,绝不再犯,绝不再犯。” 李寻欢唯有苦笑,说起来,究竟是什么时候他在这些事情上面变得有点怕卓乐了?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他自小丧母,对母亲只留下了一点依稀的印象,只记得她是一个平时很温和,但严厉起来异常可怕的人。有时候,恍惚间似乎从卓乐身上看到了一点母亲的影子,他想,这一定是错觉的,对吧。卓乐还只是个小娃娃呢。 斜着眼把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虽然屋子里酒气很重,可他身上还好,而且也不像是喝醉的模样,脸色也挺不错,没有大病过的痕迹。卓乐从鼻孔里喷了口气,不再说什么,但心中暗暗下定决心,待会儿一定要抽空把这屋子里藏着的酒全部搜出来。不过表面上的功夫还是得做一做的,卓乐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一脸忧伤。 “叔叔,卓乐也不想干涉你的生活。叔叔平素总是说,最不喜欢别人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强逼你做不喜欢的事情了。卓乐未曾想过要逼着叔叔戒酒,只是,希望下次叔叔喝酒的时候,能少喝一点,你一咳嗽,我就好担心,总怕叔叔再犯病。只要叔叔稍微想着这句话,卓乐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个自然,自然。”被晚辈教训了,李寻欢也只有答应着。要是一开始卓乐就这样,他肯定不舒服不愿意听。但是经历了最开始自己犯病,卓乐不哭不闹只是陪着熬药,坐在小凳子上守通宵,一张小脸熬得雪白。看她个子才到自己腰部,却已经在张罗着为他抓药熬粥,还端茶送水捶肩擦脸的,身为一个成年人,你好意思让小孩子为自己担忧吗?如果她哭哭啼啼大概还好哄一点,可是她绝对不哭不闹,也不多说一句话,只是用一种“我好害怕我好担心你忍心看我这么难过吗”的眼神,远远地,自以为没有被发现地,偷偷注视着自己。一来二去,李寻欢也不好意思老是放纵自己酗酒生病了。最后不知不觉就演变成了这种生活上被她完全监管的诡异局面。你好不好意思说她管得太宽了,因为,她可从来没有絮絮叨叨地强迫他做什么听什么,只是让他知道这么做了之后其他人心里有多难受多担心罢了。 你若是重视一个人,当然舍不得叫她伤心难过是不是?何况李寻欢天生就是顾全其他人,老是为其他人着想的性子呢。 看李叔叔已经表示会注意,见好就收是卓乐一向的原则。当下什么都不说,开窗通气,挽起衣袖开始打扫房间。最开始的时候李寻欢很不喜欢她这样做,后来发现她从来不会动自己乱放的东西,只是单纯的清扫灰尘,偶尔还会按照他的习惯把那些乱丢的书好好整理,以便他拿取的时候,也不好再阻止她这么做了。 “孝敬长辈乃是晚辈应做的。李叔叔和铁叔叔都是男子,这种事情,就让我来做就好了。” 卓乐把他赶了出去,开始了年底的大扫除。铁传甲在生活上他照顾得不错,但有些小地方,难免会有男人的通病,李叔叔再怎么贵族,不爱收拾屋子的习惯和全天下男人也是一样的。可以为他做一点事情,卓乐完全不觉得劳累,只觉得心中喜悦。 收拾完了屋子,她又赶紧的去厨房生火做饭,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各种上好食材补品,一样一样地做起来。幸好天气寒冷,都没有坏掉。李寻欢一向秉承君子远离庖厨,甚少踏进厨房。而铁传甲的厨艺,烤只兔子什么的还凑合,真做起饭来就是悲剧。李家二少爷从小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的,吃了他做的饭还没拉肚子,真是奇迹。尽管他不挑食,可是有好吃的不委屈自己的舌头,乃是人的天性。自从卓乐十二岁开始,每次过来三餐外加点心宵夜都是她的负责范围,两个男人拒绝了几次,见她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也不好说什么了。 只是李寻欢觉得很奇怪,卓乐也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做起这些事情来完全没有违和感,还挺投入挺快乐的样子呢?关于这一点卓乐是这么回答的。 “叔叔,女孩子都要学着做家务还有下厨做饭的。家里没什么机会,你就当是让我预先练习练习吧。” 听了这话李寻欢心里很不舒服,卓乐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看她十指白白嫩嫩就知道在家是被包在手心里养着,现在她愿做家务下厨烧饭,那是她对自己的一番心意,不好说什么。可也是意思意思就算了,从来舍不得真让她全做。怎么可能让她嫁人之后去做这种事情。 他下定决心,等到卓乐十五岁可以出嫁的时候,一定要写信给吴大人,要他慎重选择卓乐未来的夫婿,绝对不能让她吃苦受罪。 卓乐自己倒无所谓,反正她只负责做饭而已,生活切菜善后收拾洗碗刷锅都有铁叔叔和李叔叔代理,还别说,李叔叔第一次拿菜刀,切出来的东西比电视上见过的五星大厨还厉害。在他们看来觉得委屈了自己,可是收拾房间也好,洗衣做饭也罢,对于一个现代女性,算什么啊,她作为千金小姐被养了十几年,骨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小市民属性呢。 更何况,能为喜欢的人做饭洗衣服,是一件很幸福很快乐的事情。她完全不觉得辛苦和受罪。 麻利地做好了几道饭菜,三个人围坐在桌边,看着暖洋洋的火光还有两张亲切的笑脸,说着天南地北奇闻异事,卓乐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新春愉快,三十和初一家里一直都是满满的客人,电脑被一帮子侄儿侄女霸占,连边儿都摸不着。 对不起!下跪磕头! 于是我欠着两章了…… PS:古时候的关外具体指哪一代地区有很多种说法,这里我采用了指山海关以北的东北地区,靠近内蒙古的说法。 45 45、第四十四章 ... 收拾完了屋子,吃过了午饭,还早得很。按照卓乐的意思,她还想布置一下屋子,好有点即将过年的气氛。不过在这种事情上,不管年纪多大的女性都比男人有干劲一万倍。两个男人还不过是帮着打打下手,已经觉得很累。最后被卓乐抱怨说“还是武林高手,名不符实”,只能苦笑着相对无言而已。 虽然只是一座位于偏僻地方的关外小镇,居住的人口不过几百人,不过因为经常有来往的商队,所以镇上商铺里各种货物倒比一般的大商号齐全许多。留下铁传甲在屋里继续清扫工作,卓乐开开心心地拖着李寻欢一起去买东西。这也算是她喜欢到这里来的原因之一吧,至少可以在大街上公开的走,不怕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那家商铺的老板只是去年见过她几次,竟然还记得,满脸堆笑地迎上前来招呼。本来卓乐还挺高兴,在听到他赞美自己越长越美丽的时候,结果下一句“这是李先生的侄女来着吧”,顿时心里默默地怒了。脸上不好表现出来,拼命地杀价,杀到老板面无人色,才觉得出了一口气。 出来之后李寻欢笑着问:“怎么不高兴了,做我的侄女就这么不好?” 我呸!谁想做你侄女!我姓吴你姓李,咱家没你这门亲戚。卓乐在心里吐槽,嘴上却另找一个说法:“才不是,只不过是气愤他把叔叔说得那么老。尽管我都叫你叔叔,可是在心里啊,一直都把叔叔当做最好的友人一样亲近呢。” “没大没小。”李寻欢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就像过去几年来他做惯了的那样,不过并不是真生气,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拘泥于辈分尊卑的人,“看着你一天一天长大,我也老啦。” “哪里老了。”卓乐低声地嘀咕着,悄悄看着他光滑的洁白的脸,连一根皱纹都没有,不过才刚刚三十出头,按照现代眼光看,正是一朵花的年龄,抢手得很。 “你说什么?” 听见她在小声的的叽叽咕咕,李寻欢没有听清楚,奇怪地问。 “没有,什么也没有,卓乐只是想说,无论如何,叔叔在我看来永远都不会老,至少我一辈子都不会嫌弃你老的。要是有一天你真的老到走不动了啊,我会帮你拿拐杖,扶着你,陪你去喝酒。”卓乐笑嘻嘻地回答。 “你啊,小小年纪,也不知道哪里学来这些奇奇怪怪的话。”李寻欢摇着头,觉得卓乐真是年纪越大越多古怪。 虽然是冬天,寒风凌厉,风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痛,不过还是可以看见街上三三两两出来置办过年年货的夫妻,卓乐看看他们,又看看他们两个,李寻欢不让她拿东西,大大小小的包都提在自己手里,顿时觉得心里美滋滋的。 伸出手去拉住李寻欢的手,一个人埋着脑袋悄悄地笑,一边觉得自己好花痴,一边又觉得莫名地满足。李寻欢本来觉得她年纪大了,再这么拉拉扯扯的不太好。可是握住她的手觉得入手冰凉,以为她是冷了,习惯性地拉住,顺便渡过些内力帮她驱寒。心道不过是长辈和晚辈,这里又没有中原那么多条条框框的礼教戒律,难得她来一次,想是高兴得忘形了,这次就算了,下一次一定要严厉地阻止她再这样做。 最后,他们还是手拉着手的一路走回去,卓乐美完了,被铁传甲用奇怪的调侃目光看着,才想起自己这是在公开吃人豆腐呢,慌忙才把手挣开:“那个,我,我去和面,晚上蒸饺子吃。” “行啦我的好姑娘,做菜我不会,和面总还有力气。别弄脏了你的裙子。”铁传甲按住了她,“你还是去和少爷说那些湿啊干的,这地方虽说不错,读书人可不多。少爷一个人平时挺寂寞的,见你来了,脸上的笑容也多些。过年要给的红包,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准备好了。”说着,他还向着卓乐悄悄递了个眼色。 李寻欢有点尴尬地咳嗽了一声:“休得胡言。” 站在他的背后,卓乐捂着嘴悄悄地笑了,虽然因为年纪还有辈分问题,总是和他不咸不淡的,可是这种待遇,只有她才能享受到,不管是再美武功再好的女人,都不会得到李叔叔的这种待遇呢。她可是亲眼见过李叔叔是怎么对待见义勇为救下的侠女的哟。平时都很好说话的李叔叔,对那写眼冒爱心的侠女们笑容假得要命,说上几句场面客气话,就逃命一样的跑了。她敢保证,如果是在自己长大成人后再遇见他,绝对是连眼角都不会多扫她一下的。 唉,果然,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八九,有得必有失啊。没关系,她才十四岁,有的是时间和他慢慢磨,打消耗战。总有一天他这块金石也会被自己这滴水给滴穿。 下午三个人在一起包了饺子,吃完收拾好之后,天色尚早。卓乐摸摸脖子,自言自语地说:“好想洗个澡啊,一路上被风和沙子折磨得够呛。”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就在离这个镇子不远的地方,上一次你走了不久,有人挖井挖出了一眼活水,大概是有地热,那水天然是温的。只是因为太远地方有隐蔽,所有没多少人知道。我和少爷花了好大功夫,才把那里弄得像样了点——” “温泉!”卓乐听了两眼放光,冬天可以泡泡温泉,简直是最高的享受,铁传甲之后在说什么,她已经完全没有注意了,拉着李寻欢的袖子,也不说话,只是一脸期待双眼闪烁着小星星地望着他。 “才说你长大了,结果还是个小孩子脾气,听风就是雨的。”李寻欢无奈地叹气,“去收拾一下,趁着天还早,早去早会。” “唔唔!谢谢叔叔,我最喜欢叔叔了!”卓乐点头如捣蒜,满脑子都是温泉温泉——上辈子因为心脏不好,从来都没泡过,她太想享受一下全身都浸泡在温水里半浮半沉的感觉了。所以,她也就没有注意铁传甲话里的深意,完全忘记了曾经很遗憾地对李寻欢说过很想在冬天可以泡泡在书本上看过的温泉这码子事情。 看着她几乎是蹦出去的身影,铁传甲也很郁闷,乐姑娘啊乐姑娘,所以不要怪为什么少爷不明白你的心意,一到关键时刻就出岔子不在状态,这都是你自己的错呀…… 有武林高手带路,高山悬崖什么的都是小意思,卓乐被李寻欢拉着手,只觉得腾云驾雾一般在诸多乱石间跳来跳去,比做云霄飞车过瘾。直到到了目的地,她还有点意犹未尽。不过注意力立刻就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了。露天温泉啊!虽然不是很大,在浓浓的白色雾气里目测半径只有三米不到,可是周围那些围着的大石,还有更远一点的树林,真是太有看电影的感觉了! “卓乐,放心好了,这里几乎没人过来,我们会在那边的小木屋里帮你看着。不过这水很热,小心别泡久了,当心头晕……” 李寻欢见她愣着不动,还以为是露天所以不好意思,正想解释说可以穿着衣服下水,而且他和铁传甲会帮她好好把风,方圆有什么动静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卓乐欢呼一声跳起来,还很不客气的把手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交给他。她完全不担心偷窥的问题,开玩笑,那可是超级正经人李叔叔哎,就算是求他来看他也不会愿意的。至于露天的问题,作为一个在现代生活了二十年的女人,对此毫无压力。 “叔叔,就麻烦你们先等等了,我很快的,很快的。” 两个男人看她一头钻进浓浓的白雾里,消失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后面,都觉得有点无语。半天铁传甲才过来说:“少爷,这边冷,就让她自己玩水去吧,小姑娘都喜欢这些。我们还是去那边的屋子里把火盆生起来得好。干脆,一会儿我再去打几只野味回来,带回去明天吃。” “也好。” 看卓乐这么开心,都忘了自己一直力图保持的大家闺秀风范,李寻欢觉得心里也挺高兴的。卓乐一直陪伴他,努力地想让他忘记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只是短暂几年师生的情分而已,一般人根本用不着做到如此地步。将心比心,他也希望可以让卓乐所有的心愿都一一实现,只要是他可以办到的,无论什么,都可以。 这一边,卓乐快手快脚地把外衣鞋袜都除掉,搭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面,想了一想,最后还是没有把最贴身的一层衣服脱掉。反正她有带来毛巾和新的替换衣服,一会儿脱掉湿衣穿上干的就可以。被冷风吹得直发抖,顾不上文雅,用脚尖试了试水,觉得温度不错,扑通一声跳进去,顿时舒服地叹了口气,全身毛孔好像同时都打开被温暖的水通了一遍,她整个人都立刻重生了一样。 泡了一会,卓乐心情舒畅,开始唱起歌来,最开始还在唱古代学过的曲子,后面就开始唱起记忆中那些歌词早就模糊不清的现代歌曲,两只脚还一蹬一蹬的,提起一朵朵水花。 “狼爱上羊啊,爱得疯狂~~” 哼哼唧唧地翻来覆去唱着这一句,没办法,时间太久远,她只记得这一句了,唱到后面,可能是被热水泡得有点晕呼呼,她还学着狼嗷嗷地叫了几声,自己也觉得很白痴,哈哈的笑起来。 这时,踢出去的一只脚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尽管只是很快很轻的一下。但那柔软的触感,绝对不是石头,也不可能是鱼(温泉里有鱼么?)。天气很冷,视野里全是白色的水蒸气,再加上已经临近黄昏,卓乐停下了唱歌,缩到石壁变,觉得似乎不是她的错觉,那边的一块大石下面,有一块阴影似乎忽然动了一下,还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呀——色狼!” 看清那似乎是个人,而且似乎还不是个女人,卓乐发出一声连帕瓦罗蒂也会自叹不如的尖叫,随手抄起一边的衣服,劈头盖脸地就丢了过去,趁着这个空挡已经飞快地把剩下的外衣裹好,整个人从水里跳出来。这几年尽管内功没什么进展,可是外功她还是练得不错,一般的地痞流氓都近不了她的身,所以吴大人才敢放她出来走动。 “敢偷看我洗澡,不想活了!叫你练葵花宝典去!” 认定那是附近的居民,卓乐毫不客气,一招小擒拿手直接就往那人身上招呼过去。 “住手,我不想和女人打架。” 一个沙哑听不出是男是女的声音低声说,卓乐已经冲到了那人面前,见到对方的脸,不禁一怔。 呃,小脸长发大眼睛,嘴角还有一个小酒窝,好一个美少女! “小妹妹,今年满十岁了么?怎么一个人在这里泡澡?” 嘴角抽搐,卓乐看着她问。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忽然迷上了灵异悬疑类的故事,寻思着啥时候写一个自娱自乐~~ 46 46、第四十五章 ... 面对卓乐勉强算是和蔼的问话,美少女,不对,按照年龄来看是个美萝莉,很有性格地头一扭,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个代表鄙视的气音:“哼。” 大人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自从自己有个很可爱笑起来像年画上抱鱼胖娃娃的弟弟之后,卓乐对一切小朋友都抱有一份爱心,特别在对方还是一个可以直接上杂志封面的美萝莉的时候。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实验一下自己哄小朋友的功力,只听得耳后哗啦啦一阵衣摆破空声,手臂被人抓住一拖,李叔叔就挡在了她的前面,他穿着的貂毛斗篷连头带脚的把她包了个严严实实。卓乐这才想起刚才那一身堪比拉警报的尖叫了,费劲儿地从斗篷里伸出个头来:“误会,一场误会,只是一个也来泡温泉的小姑——” “这位小兄弟,不知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李寻欢把她死死挡在后面,连一根头发都没有露出来,不过可能是看在对方是小孩子的份上,口气还是比较和蔼的。 “咦咦咦?” 不顾他一再的阻挡,卓乐再次努力地从他背后探出头,看着那个美萝莉,巴掌大的小脸蛋,大大的眼睛,还有那足足可以羡慕死一群女人又黑又浓的眉毛还有长睫毛,怎么看都是个女孩子啊,怎么可能是男的? 那个小孩警惕地看着李寻欢,全身肌肉都绷得紧紧的,眼神凶恶,赤着的双脚似乎都紧张得蜷缩起来,一副蓄势待发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面对强大敌人的幼兽,弓着背竖起身上的毛露出还没长好的尖牙。可惜他的脸长得太漂亮了,再加上还有武林第一高手做盾牌,卓乐一点都不害怕,还觉得他这个样子很可爱。 显然李寻欢和她有同样感想,口气又温和了很多:“天冷,不穿衣服会着凉的。那边有火还有吃的,过去把衣服烘干再走吧。” 小孩退了几步,嘴唇抿得紧紧地不说话,目光像刀子一样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因为李寻欢背对着自己,所以卓乐看不见他现在是什么表情。不过从那小孩慢慢松弛下来的样子就能看出,李叔叔大概又在施展他的无敌微笑了。世界上看见他温和微笑还能保持旺盛敌意的家伙,还真是不多。 “不去。外面的人都不安好心。” 小孩子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现在卓乐也听出来了,他的声音沙哑似乎是受了什么风寒,带着浓浓的鼻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来泡温泉驱寒的吧。 “生病了就得治。我们那里有药,比你泡这个强。来吧。” 小孩子似乎准备逃走,可是他又本能地感到不是面前这个男人的对手。既然他可以轻易地制服自己却没有动手,只是好言好语的相邀,打不过的时候就伺机而动,这是他一贯的准则。而且,他还说有可以治病的药,也许…… “你……什么病都能治吗?”他犹豫地问。 李寻欢还没回答,卓乐因为一直吹着冷风,打了好大一个喷嚏,还不小心沾了点在脸上。李寻欢无奈地回头,掏出一块手帕给她擦脸:“头抬起来点,用力呼。” “哎呀,不要这样,我不是小孩子了。”卓乐左躲右闪,觉得丢脸简直都丢到姥姥家去了,当即也不管这些事,随便踩上鞋子就往那边的小木屋跑,“我先回去换衣服,你们慢慢沟通。” 也不知道李寻欢是怎么说服那个生人勿近的小孩子的,反正卓乐回去换了干衣服,坐在火边烤着火,还喝了一碗铁传甲煮的难喝无比的汤,正在伸直了脚烤袜子的时候,他带着那个小孩子回来了。见那孩子身上还穿着湿衣服,卓乐急忙把一件自己的干衣服递过去。 “快点换上吧,要是一会儿发起烧来可就惨了。” 还以为那孩子会挑剔这是女人衣服不穿,结果他倒是很爽快就接过来,一声不吭地穿上。在他转身脱衣服的时候,卓乐看见他背上有好多野兽撕咬抓扯的伤痕,不禁咋舌。可是什么都没有说。 那孩子,似乎很骄傲很倔强的模样,不知道他的事就胡乱说些同情的话,会让他不高兴的吧。 “喝点东西吗?”端着碗问了一句,那孩子瞟她一眼,不说话。卓乐吐吐舌头,也不勉强。 “趁现在天还没黑,你先回镇子上去一趟。把我屋里的那个箱子带来。”李寻欢对铁传甲说。铁传甲有点奇怪地看了那个孩子一样,也没多问,带起他打回来的几只野味,直接开门走了。 “这是我们在山里搭建的小屋,偶尔会来呆上一阵,只是为了方便换衣服。以后你若是愿意,过来用用也无妨。”李寻欢对那个孩子说。 那孩子的眉宇间有一丝焦急,可是又强制镇定,一声不吭地坐在离火最远的位置,背挺得直直的。卓乐见他打湿的头发还在不停滴水,把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一大块,终于忍不住,翻出一根布巾:“我帮你擦擦头发好吗?” 他瞪着眼睛看过来,卓乐保持微笑,两个人对视了半天,他才转开视线,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既然如此,卓乐就当他默认了,开开心心地坐到他旁边帮他擦头发,还摸出一把自己用的小梳子,把一头黑发梳得整整齐齐。李寻欢也没说什么,只是带着微笑看他们两个。 “好了。” 第一次帮人梳头,卓乐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手艺。左看右看,火光下,真是一个超级美型的小男孩啊,清秀成这样,难怪刚才会把他认成是女孩子。要不是看他一张小脸绷得紧紧的,似乎随后都会暴起给她一口,卓乐好想在他脸上摸摸亲亲。这不是恋童,而是正常女性在看到漂亮小孩子时的共同反应。 铁传甲一定练过神行术,才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就已经拿着他家少爷要的东西回来了。李寻欢也不多说什么,站起来:“卓乐,你们先回去吧。我和这位小兄弟走一趟,很快就回来。” 知道他这个人从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情不容其他人左右,卓乐没有再说什么,乖乖点头。收拾了一下东西,看那个小孩先出门像是在带路,李寻欢也跟出去。两个人很快的就在树木乱石间消失了踪影。 两个人完全不担心他会不会有事,别看李叔叔一副温和可亲很好骗的样子,其实心眼狡猾得很。收拾完了东西就回去了。路上铁传甲喃喃地说:“那孩子,好像练过什么奇怪的武功。” “是吗?”卓乐也看出来了,废话,身边有很多武林高手,十年下来,猪也会长几分见识的。 “真是,少爷老这样,见到别人有什么难处就头脑发热的上去帮忙,也不怕给自己惹来什么麻烦。我经常在想,他要是少管点闲事,只怕现在过得要开心得多。” “有道理,不过铁叔叔,那可就不是你的少爷了。”卓乐笑嘻嘻地回答。 铁传甲自己想了想,摇着头也笑了。也是啊,如果失去了那颗总是体谅别人无条件信任别人帮助别人的心,那还是他无条件服从,全心全意照顾了十几年的少爷吗。 嗨,如果当年林姑娘也能像这样想就好了。 这句话在他心里默默地念叨了几遍,最后却没有说出来。过去的事情早就过去,说不清是谁的错,然而都已成定局无法更改。既然这里有一个好姑娘一心一意地喜欢少爷,又能在各个方面理解他体谅他,他还有什么可遗憾的。只是,这姑娘年纪似乎小了点。没关系,很快她就长大可以嫁人了。光看这几年来少爷身边除她之外再无其他女人。最开始还经常长吁短叹地说到林姑娘,后来随着卓乐慢慢长大,来得越来越勤,他说林姑娘的时候跟着就少了。 少爷不知道不明白更没关系,不是都说女追男,隔层纱么。 “铁叔叔,你怎么了,一个人笑得好奇怪。” 卓乐摸摸头,看着铁传甲在那里暗自发笑还心满意足的样子,觉得莫名其妙。闻言,铁传甲很慈爱地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你可得加把劲儿啊,乐姑娘。” “哦,哦。”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加把劲儿而且具体加在那里,卓乐还是豪情万状地大力点头。 回到家等了好久,天都黑透了,李寻欢才回来,脸色很难看,一看便知是大耗内力的后遗症。也顾不上说什么了,两个人急忙去张罗热水热饭。洗了脸又喝了碗熬好的燕窝,他苍白的脸才稍微恢复了一点血色。指指被他带回来的两只狐狸,对铁传甲说:“可以收拾一下,把毛剥下来给卓乐做毛领。” “别管什么毛领不毛领了。还是快点休息去吧。” 其实心里诸多怨言,内力又不是自来水,可以随便放放。治病就治病吧,干嘛又折腾自己。卓乐不想被他看见自己不高兴的样子,急忙去铺床叠被。 “没想到,今天竟然见到了一位故人。” “嗯?故人?什么故人?” “那位小兄弟的母亲,原来他愿意服软,只是为了求我去帮他母亲诊治一番。见了面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是——” 李寻欢幽幽叹息一声,还摇了摇头。卓乐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预感,那什么,不会是和她想的一样吧。世界上哪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叔叔,你没问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吗?” 卓乐战战兢兢地问。 “问了,他没有姓,只说自己叫阿飞。说给你听倒也无妨,他有一个亲人你却是见过的——卓乐,你怎么了?” 李寻欢奇怪地看着卓乐似乎一时没站稳摔倒在他的床上。 “没、没事,绊了一下。” 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卓乐在心里哭天喊地,这是什么啊,莫非就是传说中属于男主角的光环,随便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堆剧情人物。原著里明明好要等好几年才会见到少年阿飞,怎么现在就冒出一个正太版本,连着他的娘亲白飞飞都跟着一起来了。难道是因为她搅乱了剧情,所以阿飞提前登场? 他和李叔叔还真是有斩不断的缘分…… 不过这一次年纪相差太大了,原书里他们碰面时李叔叔四十出头,阿飞是十八还是十九来着。可是现在李叔叔三十出头,阿飞比她还小几岁呢! 嘴角抽搐,难道李叔叔对于儿童养成养出瘾来啦?喂喂喂,阿飞不叫他做大哥反而叫叔叔的话,她第一个就会口吐白沫晕过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改一改以前的错别字,好多好多错别字。 表示我只能在作者后台的界面上直接打字,否则就写不出来。而且有写完了不检查立刻就发的怪癖。 这是什么毛病,悲催跪地。 47 47、第四十六章 ... 自从原著中李寻欢的生死之交好兄弟出现之后,虽然还是个儿童版,卓乐明显感受到了威胁。她还以为前途一片光明没有敌手了呢,看来这个结论似乎还是下得太早。阿飞小朋友每隔两天就会准时出现在院子门口,一身动物皮毛做成的外衣显得怎么看怎么奇怪,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他明显感受到了过往行人的打量,而且也能看出并不是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但他就是那么沉默地倔强着,拒绝一切李寻欢企图提供的实物援助——除了治病的药物之外。就是那些药物,他也会努力地抓来一些山上的猎物作为报酬。 “冬天山上的动物可不好抓,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找到的。”铁传甲就不止一次地这么说过。 李寻欢从来不对他的做法表达任何意见,他来了就跟着他走,天黑才回家。有时候听他和阿飞说话的口气,完全没有把他当做一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平辈。卓乐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奇怪,如果是若干年后那个沉默又倔强的少年,李寻欢欣赏他还说得过去,可现在他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哎。 对于她的疑问,李寻欢是这么回答的:“坚强又孝顺的人,不管年纪多大都值得尊重。尽管他只是个小孩,吃的苦已经比很多大人都多得多。你相信吗,将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卓乐干笑两声,没有回答。她当然相信阿飞以后会很了不起,大名鼎鼎的飞剑客嘛。要是没有遇到林仙儿,大概他成名的时间还会更早——不过也说不定啦,似乎高手们没有经历女人的磨难就不会成为真正的英雄。咦,说起来,李叔叔和阿飞不愧是未来的难兄难弟,都因为姓林的美女受了不少折磨,不过阿飞显然比较倒霉一点,因为林诗音是真爱李寻欢,可林仙儿完全是个女骗子啊!想到原著中因为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阿飞和李寻欢反目,还让李寻欢伤心到吐血,卓乐就觉得心里怪怪的。 她也看过不少耽美小说,很是腐了一阵来着……偷眼看看李寻欢,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心里正在想什么,脾气再好也会打烂自己的屁股。想太多了,李叔叔一向欣赏坚强又隐忍的类型,作为前辈高人,看见一个有潜质的未来高手,忍不住想扶植一下也是常有的事情。她真是想太多了。 “而且,会出手助他,还有一个原因。”李寻欢沉思片刻,还是对卓乐说了,“他的母亲,和我的一位故人颇有渊源。虽然是一段孽缘,总不能看着她积劳成疾就此逝去。阿飞再怎么坚强毕竟还是小孩子,没有母亲,一定会很难过。” 叹了口气,卓乐没精打采地说:“明白了,我还是多准备一点补气的汤药吧。” 切,以为她不知道么,不就是在变相地解释为什么他老是折损自己的内力去帮白飞飞续命。卓乐虽然不通医理也清楚,到了这种地步,不过是在拖日子罢了。天底下也就只有李寻欢这种傻瓜才会做这种事情,白飞飞和他可是素不相识。李寻欢究竟有多么强大的圣光,她再一次清楚地认识到了。 摸摸她的头,李寻欢安慰似地说:“不会有事的。” 她也知道不会有事,可见他老是这么折腾自己心里能好受吗?算了算了,毕竟比拿命去搏好,阿飞早早没娘也怪可怜的。只希望李叔叔好心有好报,以后不要再被阿飞刺激得吐血就好。 就这么平安无事地过了半个月,卓乐差不多也该收拾行李准备回家过年了。她倒是想培养一下和阿飞的友谊——多认识一个未来的主角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吧?很可惜,阿飞对李寻欢之外的人警惕性都异常的高,别说上去打招呼了,就连稍微走近一点都要摆出随时进攻的样子,卓乐有点怕他会一口咬上来。有时候躲得远远地打量,她也纳闷啊,书里写到的阿飞,是一个沉默寡言,犹如石头一般的少年,像一只荒野里的狼难以驯服。依稀记得说他长得是雕刻一样的面容,嘴唇很薄什么的。按照这样理解,原来又帅又酷的少年小时候是美正太啊。那张美少女脸蛋是如何发展成“雕刻一样”面容的,实在是一个费解的问题。卓乐摸着下巴,想起白飞飞是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类型,阿飞据考证的爹沈浪应该也是个美男子,只能理解为遗传了。 临走前的最后一天,天色很阴沉,好像随时都要下雨。李寻欢和铁传甲出门去了,似乎是李家来了什么人。不想被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李叔叔从来都在其他地方和李家人碰头,反正这里向来都平安无事,卓乐百无聊赖地检查了一遍行李,坐在走廊下面思考晚上等他们回家之后吃什么的严肃问题。 坐了一会儿,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卓乐还以为是李寻欢回来了,清脆地应了一声三步两步跑去开门,结果拉开门一看,愣了。外面的确是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阿飞,另一个却是用布巾包着一半脸的女人。 “平日承蒙李公子多方关照,今日特地带着小儿前来拜谢。” 女子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沙哑,不时地咳嗽两声,显得弱不禁风随时都会跌倒的样子。可是一想到这人是幽灵宫主,杀人不眨眼为了复仇还可以嫁给亲生父亲的强人,卓乐吓得都有点结巴了,吞吞吐吐地说:“请进,请进,进来坐。” “李公子不在么。” “叔叔他出门去了,一会儿就回来。外面风大,您还是先进屋再说吧。”卓乐慌忙让开,恭恭敬敬地请她进门。那女子无疑就是白飞飞了,也不推辞,泰然自若地就往里走。阿飞显然不想进来,可是他很听母亲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进来了。 有点紧张地把手在裙子上搓了搓,卓乐看他们在堂屋的椅子上坐好:“对了,我去倒茶过来。” “不必了,有劳姑娘。” 白飞飞的眼角已经有了深深的皱纹,可眼神还是显得那么凌厉,在卓乐的脸上转了一转,卓乐顿时有一种透心凉的感觉,暗道幸好从来没有在阿飞面前瞎说过什么。 “你就是吴姑娘吧。” “啊,是的,不知前辈如何称呼。”虽然很奇怪白飞飞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姓氏,卓乐还是没有忘记她“应该”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的。 “我姓白。”白飞飞转头看向阿飞,凌厉的眼神顿时变为一片慈爱,“这孩子曾经说起过姑娘的事情。” “啊?”卓乐吃了一惊,她还以为是李叔叔说的呢,下意识地看向阿飞,结果只看到一个后脑勺。 “听说,姑娘有一个戒指,不知可否给我看看。” 为什么好像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戒指,卓乐黑线着把挂在链子上的戒指从衣服里拉出来取下递过,白飞飞接过,仔细端详一番后,又还给了她。她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卓乐可是一头雾水了。 三个人沉默不语地在屋子里对坐片刻,卓乐觉得压力很大,几次都想借口说出去找李叔叔回来,可是被白飞飞这么一直看着,冷汗直冒,一动也不敢动。她相信白飞飞不会为难她,可这是个喜怒无常的主儿啊,和王怜花有得一拼,万一激怒她怎么办。得,她不动自己也不动,以不变应万变好了。 ……不过李叔叔啊,您还是快回来吧!再这么被看下去,她就要因为压力得胃溃疡了。 又坐了一会儿,白飞飞忽然站起来,卓乐下意识地也跟着站起来,她却示意不必。 “看来今日事不凑巧,我怕是等不到李公子回来啦。不过本来也只是上门致谢,劳烦吴姑娘替我转告一声。” “是,前辈放心。”知道她准备走了,卓乐无声地松了口气。 白飞飞伸出一直瘦骨嶙峋的手,爱怜地抚摸了阿飞的头发一下:“以后,还劳烦李公子和姑娘对这孩子多加照拂,即使在九泉之下,我也会感激你们。” 卓乐强笑了一下:“快过年了,前辈这是说什么话。” “嗯,是啊,快过年了。”白飞飞声音温柔,“阿飞,咱们回家去吧。” “前辈留步,叔叔很快就回来了。”卓乐追了出去,白飞飞的言行太像是在交代遗言了。即使是再狠毒的女人,也会舍不得自己年幼的儿子吧。见到外面冷风呼啸,她们母子 二人手拉着手,在空荡荡的街道上,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跑一样。 白飞飞没有回头,也不知道是施展了什么身法,一晃消失在转角。卓乐气喘吁吁地追过去,连个鬼影都没看见。 白飞飞对她来说只是个陌生人,可阿飞好歹还是见了几面。想到他还这么小就快没妈了,而且还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子,卓乐两辈子都没妈,不免涌上一股伤感之情。也许李叔叔就是因为自己也自幼丧母,才对他特别关照吧。 可是,白飞飞上门就是为了转达这几句话吗?卓乐抓抓头,觉得武林高人们都是一群喜欢故弄玄虚的神秘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按照原著,李寻欢和阿飞初遇时,他似乎是十八岁到十九岁的样子。李寻欢么,应该已经四十了。 不过这里年纪问题已经被我给稍加变动了,所以阿飞和李寻欢相差的年纪没有原著那么多。 应该,没什么吧,心虚对手指。 48 48、第四十七章 ... 天慢慢地黑了,窗外的风刮得呼呼的,乍一听和谁在哭似的。卓乐一个人呆在点了油灯的房里,心里有点发毛。好不容易等到李寻欢还有铁传甲回来,急忙迎了出去,也顾不上张罗他们吃饭,赶紧就把不久前白飞飞上门的事情给倒豆子一样的说了。 “她蒙着脸看不清楚,可是口气怎么听怎么都不对,该不会是有什么不好了吧。叔叔,还是去看看比较好。” 小孩子没有母亲总是不好的,白飞飞如果不在了,阿飞以后一定会过得比现在更辛苦。他绝对不会接受被人照顾被人施舍同情的生活。卓乐还清楚记得那个骄傲地说“不是我赚钱买来的酒,绝对不喝”的少年。 李寻欢详细问了她几句,留下铁传甲,自己转身急匆匆又走了。卓乐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情很沉重。老想着不要去管人闲事,最好不要招惹麻烦回来,要隐瞒这件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很简单,或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也很容易。但要眼睁睁看着一条命就那么没了,她还做不到。 要是,她可以快点长大一些,更多的帮上其他人一些,就好了。卓乐对自己的无力产生了一种厌恶感,挫败地咬着嘴唇。现在的她,除了可以在生活上照顾一下李寻欢,陪他说说话解解闷,好像什么都做不到。李寻欢显然把她当做一个需要照料宠爱的小辈,看看他和阿飞说话的态度就知道了。在他眼里,阿飞是一个可以当做平辈来相处的对象,而自己呢,永远都只是一个“朋友的女儿”,“有趣的孩子”,“聪明的好学生”罢了。 她已经很努力地在表现自己不是孩子,可他到底要怎么才能正视这一点呢?不管怎么做怎么憋住劲儿的尝试,打出去的拳就像石沉大海,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实在是叫人无比沮丧的存在。卓乐没精打采地垂着头,也是呢,有过林诗音那样的初恋对象,又不知见识过多少风情万种学识渊博的美人,她算什么啊。她唯一的优势无非就是仗着从小就认识李寻欢格外的溺爱还有宽容罢了。活了两辈子还有那些所谓的现代文明,到了这里,真的一点用处都没有。 “乐姑娘,回去吧,少爷一会儿就会回来的。” 像是看出了她在想什么,铁传甲压低声音,从后面推了推她的肩膀。不想别人为她担心,也不想让自己一直沉溺在这种没有任何意义的失落里,卓乐振作精神露出一个笑脸。 “嗯,铁叔叔饿了没有,马上去下面。” “不错不错,手擀的面条,多放点葱还有辣子,我来和面。”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进去了,卓乐做起事情来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烦恼。这个问题她早就思考过了,自己不是传说中的天才也没什么雄心大志,她的优势就在于不管是因为那本书还是这么多年的相处,最了解李寻欢不过了。既然她可以做的事情就是陪着他,那么就坚持到底吧。反正李寻欢也没想过要才高八斗武功盖世美艳无双的女人做老婆。 ……不如说,这辈子他还打算娶老婆吗…… 摇摇头,卓乐觉得自己想得也太多了。还是想想怎么让自己变成一个绝对符合他理想的好女人比较实际。一回神才看到铁传甲活了好大一盆面,不禁大惊失色:“铁叔叔,这么多面,我们三个人可以吃好多天了!” 最后除了做面条,剩下的只好蒸馒头,卓乐觉得也过有一天自己需要独立生活的话,只要有点本钱,开个小铺子买馒头也是不错的。 直到馒头都蒸好,桌上留的面条热了又凉,凉了又热,最后都快稀掉了,李寻欢才带着一身寒气回来。卓乐迎上去,却发现他的表情异常严肃,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就对铁传甲说:“卓乐的行李都收拾好了没有,去套上马车,立刻送她回家。” 卓乐大惊失色:“为什么?出什么事情了?” 相比她的失态,铁传甲就镇定多了,他跟着李寻欢多年,两人之间有时不需要太多语言就能明白对方的意思,当下没有废话,应了一声就往后院走了。 “卓乐,这一次回家之后,以后就不要再来找我,知道了吗。”李寻欢语气严厉,卓乐从来没有见他这么可怕的样子。 嘴张了张,最后还是合上了。卓乐知道他打定主意不准备告诉自己的事情,怎么问他都不会说。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个孩子,孩子只能乖乖服从大人的安排。 “那,明年我还可以来吗?”卓乐低声地问。 见她没有哭闹更没有缠着追问不休,李寻欢松了口气。不忍心看她一脸失落,但一想到接下来的事情,立刻硬起了心肠。他不能把卓乐也拖进危险里来,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再和自己这种江湖浪子继续联络。每一次送她走的时候都想说不要再有下次,可是一见她期盼的眼神,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她也慢慢长大,无论是考虑到女人的名节还是她的未来,还是就到此为止吧。 “明年……不用来了。” 不知为何,有点不想见她伤心难过的样子,李寻欢移开了眼神,看着对面墙壁上那副花鸟图,尽量平静地说。 “后年呢,后年总可以吧。” 不屈不挠地接着追问,卓乐却不管他愿不愿意,执拗地盯着他的眼睛,认真的问。 “都不用了。很快我也会离开此地,女孩子,还是不要整天抛头露面在外面跑。再过一两年就该嫁人了,还是在家里专心准备一下其他事情来得好。” 李寻欢为人温和,但需要的时候,他一样能够无情得可以。语言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确是比刀剑更伤人的存在。他已经尽量想让口气显得不那么冷酷,说出来之后还是一阵后悔,这不是在变相指责卓乐吗。可是话已出口,干脆将错就错,缓步走到窗边,不再去看那个小小的身影。 “叔叔,说得也是,我……”卓乐还想说点什么,可声音早就开始不受控制地有点发起抖来。她闭上眼深呼吸,庆幸还好此刻他背对着自己,看不到她非常难看的表情。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屋内一阵让人觉得窒息的沉默,卓乐拼命想打破这片难堪,绞尽脑汁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这时铁传甲进屋来,穿上了外出的皮毛外套,手里提着卓乐收拾好的行李:“少爷,车备好了。” 李寻欢点点头,过去悄声和他交代了几句,卓乐怎么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能看见铁传甲认真地听着,不时嗯一声。 “吃过饭了,那就好。不要耽搁时间,赶紧走。我还有事就不送了。” 见他似乎就要走,卓乐知道有些话此刻不说估计短时间之内就再也没有机会,连忙叫住了他:“叔叔且慢。” 他站住了,还是没有回头,卓乐对着一脸担心的铁传甲摇摇头,缓缓跪下对着他磕了个头。 “哎呀,这是做什么。”铁传甲觉得卓乐是不是因为被忽然赶走太难过脑子有点不清楚了,想过来扶她,被她躲开。 “虽然我一直都叫您叔叔,这些年来您教导卓乐读书习武,受益匪浅。在我心里您和师傅无异,本来想好好侍奉叔叔尽到弟子之责,看来叔叔是嫌弃我这个弟子不长进。也罢,这个头,就算是卓乐的谢师之礼。出了这个门,卓乐不会再对任何人提起曾被叔叔教导,叔叔也不须承认这个不成器的弟子。咱们再无瓜葛,叔叔也不用担心卓乐会丢了小李飞刀的脸面。” 说完之后,卓乐按照以前曾经听说过的江湖规矩,被逐出师门的弟子都要对着师傅磕头拜别,又磕了两个头。拍拍衣服下摆的灰尘站起来,也不去看李寻欢有什么反应,对着铁传甲说:“咱们走吧,有劳铁叔叔了。” 铁传甲的脸上写满了不赞同,担忧地看看还是背对着他们的李寻欢,最后什么也没说,叹了口气,带着卓乐出门。在踏出门槛的一刹那,卓乐强烈地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可是她忍住了,一咬牙,重重地关上门。 一直到上了马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走了好久,铁传甲才忍不住开口:“别怪我倚老卖老,姑娘,你明知少爷是什么恶脾气,他嘴上越是无情,心里越是难过,何必说这些赌气的话。这么多年的情分,岂是说不要就不要的。” “我自有分寸,铁叔叔,您啊,就不用管了。倒是以后一定得好好盯着他,千万不能让他随便把喝酒当饭吃。哦,对了,他急着赶我走,多半是因为那个叫阿飞的孩子吧?咳,有机会的话,叔叔不妨给他讲讲江湖上女人的可怕,相信我,只有好处,绝对没坏处。” 铁传甲看妖怪一样看着卓乐,大概是奇怪为什么她一点都不伤心还平静得很。其实刚才出去套马回来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看卓乐哭成泪人扭着少爷不放了。可是她很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走得还真干脆,只能说现在的小姑娘们啊,一个个都鬼灵精怪得很,他搞不懂。 在他没有看见的地方,卓乐的指甲正在马车的车壁上狠狠磨着,谁说她很平静了?她心里难受得很,真想不顾一切地大闹一番,最好抓着李寻欢的衣领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不过那有什么用?只能让李寻欢从此彻底远离她,连人影子都摸不着。卓乐咬牙切齿,想随便地把她扫地出门?别做梦了,她才没那么容易打退堂鼓,暂时地撤退是为了更好的进攻。她敢保证自己越是不哭不闹,李寻欢反而会更加觉得心里不好受。只要能让他觉得对自己不好,那就行了!哼,只要他没有也穿越了,还怕找不到他人吗? 铁传甲还在说什么,无非是说她不该这么断了多年来的师徒情分,卓乐从鼻子里喷了口气,李叔叔把自己当徒弟一副师傅长辈自居的态度,早就是她心中的一大阴影,杨过和小龙女的悲剧自己可还记得呢。这下子正好撇个干净,从此之后看他还会不会再以师傅身份自居! 反正只是磕几个头而已,就当是过年拜菩萨了。 在最后一个拐弯,那个小镇就要消失在视野里的时候,卓乐还是忍不住从马车里伸出头来,看了最后一眼。不过就是因为那匆匆一瞥的关系,她没有看见,在另一边的山坡上,有一个熟悉的身形正默默地目送马车远去…… 作者有话要说:觉得怎么迟迟没所谓JQ的同志们啊…… 那是李寻欢!那个武林第一美人林仙儿脱光了站在跟前也面不改色直接走人的李寻欢! 他见过的美人比普通人一辈子做梦梦到的都多。一个才开始发育的半大丫头,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他能有什么想法啊……跪地。 不管是灌酒还是下药企图造成事实,他是武林高手……那点小动作想瞒过他,门都没有。而且这么做了叔叔只会发火不会心动也不会愧疚。李寻欢异常讨厌不自爱的女人。 他是李叔叔,不是怪叔叔。 因为身份上的便利所以初始好感很高,但是想要将80的亲情好感如何变为爱情,很难。 开外挂是要付出代价的! 49 49、第四十八章 ... 尽管在其他的故事里,只要女主角下定决定绝对要变强,那么肯定是时光如水,岁月如歌,很快就几年过去,女主角在强大的意志力之下成长为一代逆天强人,或者霸气十足或者神力通天。怎么到了她身上除了发育得比预期好之外,什么都没有。 话说,这黑灯瞎火的大半夜,为什么她得狼狈地爬自家的后院围墙来着? 三脚猫的功夫还是有好处,至少这两米来高的墙她竟然也能不借助任何东西爬上去,就是骑在上面的姿势不太雅观,卓乐喘了几口气,调整了一下牢牢扎在后背的包袱,正准备一鼓作气跳下去投奔自由,不料下面却有人大叫:“有贼啊!”紧接着就是一团火光照来。 咬牙切齿地瞪着那个一脸错愕的护院家丁,卓乐想顺手掰下墙上的砖头砸他,傻了啊这家伙,没看见整个后院都熄了灯,只是为了掩护她顺利“逃跑”,一点都没有领会昨天传达的精神。 “大、大姑娘?”还带着点稚气的护院捂住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惊恐地往后缩,“我什么都没看见,没看见,没——” 但他刚才的一声大叫在这安静的夜里已经不亚于一道惊雷,卓乐绝望地看着远处许许多多灯笼迅速地朝这边涌来,不用猜都知道,领头的一定是那位人见人怕鬼见鬼愁的表哥,恐怕负责拖住他的自家老爹也一脸郁闷地跟在后面,心中大骂她没用吧。 “等我回来找你算账!” 丢下一句狠话,当然不会找他算账,可是总要叫他害怕几天心里才舒服,卓乐也不管那么多,纵身一跃跳下围墙,在地上滚了一圈卸下着地时的冲击,不管身上沾满灰尘的衣服,翻身爬上早就准备好的马,双腿一夹,头也不回地就冲出了那条夹巷。 解脱了,终于解脱了,终于不用每天面对表哥那张只想让人一拳揍扁的脸了,卓乐激动万分,好想高歌一曲。身后远远传来一个男人高八度的尖叫声。 “表妹,你回来,你快回来——” ……她傻了才会回去。 回想过去的三年,卓乐忍不住老泪纵横,本来被迫和李叔叔分别心里就够难过了,结果一回家却发现竟然冒出一位吴夫人的远方侄儿,他通过考科举得了个功名,正好到这一片地方来做官,也不知是从哪里知道这门亲戚关系,特别上门来拜访。吴大人觉得既然是吴夫人的娘家亲戚,那就顺便留下来过年吧,结果这倒好,从此他就成为了上门的常客,卓乐的恶梦。 也不知道这位同样陈姓表哥是发哪门子疯,竟然对当时只有十四岁的卓乐一见钟情,死活都想娶她做老婆,为了表忠心还把自己的几个侍妾全都卖了。卓乐狂汗,别说她已经有心上人而且那心上人比他好一万倍,就算没有喜欢的人,就冲这位表哥说话咬文嚼字,动不动就之乎者也教训她要谨守女诫来看,她也不可能嫁这种人啊!所以卓乐对这位表哥避之不及如同遇鬼。反正吴大人都是对外宣称卓乐身体弱长期出门是去庙里修养啥的——这年头没有正经人家的女儿老在外面跑——干脆直接长期称病闭门不见。但是这又偏偏坚定了表哥关于卓乐是一位身体娇弱风吹就倒病美人的看法,再三向吴大人表示他不介意卓乐身体差生不了孩子,言下之意颇有除了他还有谁敢娶卓乐的味道。吴大人都被他气乐了。 再怎么说那也是卓乐母亲娘家亲戚,又是一方父母官,而且人家只是想娶你家女儿还痴心不悔,吴大人也不好和他公开撕破脸,每次都哼哼哈哈随便应付几句。私下免不了埋怨卓乐几句,说她没用,连个男人都没办法,气得卓乐吹胡子瞪眼,心想还非做到给你看看不可。 这三年尽管她都没有在李寻欢身边,可是他人在哪里,做了什么,差不多都算是了如指掌。为什么?当然要感谢可靠的战友铁大叔,是他,一次又一次冒着危险把消息悄悄漏给自己,异常详细就差没写一份每日十二时辰行动记录了,最近一次他还抱怨老是抓笔杆子都快忘记怎么打架。对于他的行为,其实李寻欢都知道,只不过假装不知道而已。当年卓乐异常决断地就走了,李寻欢以为她真的生气要和他一刀两断,很是惆怅了一阵,铁传甲还说也许他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呢。 尽管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李寻欢忽然就要自己离开,铁传甲从来不说这个话题,可是稍微想一想,多半是白飞飞临死前请求了他什么很麻烦的事情,他不想把自己也扯进去,才用了这种方法。卓乐真的很难理解男人的想法,你好好说清楚不行吗?她不会武功知道留下也没用,当然会很识相地自己走人,干嘛一定得来一出“我们再也没关系,以后不要见面比较好”的老套戏码?李叔叔喜欢自行揣摩别人的心态自己乱做决定的坏毛病一点没变。 一边回想着这几年的事情,卓乐策马飞快地通过了微微打开一条小缝的城门,当然,开门的人早就已经给收买了,一见卓乐过去,立刻紧紧地重新关上了门。 “表哥这种生物,真是太讨厌了!我恨表哥!” 已经好久都没哟尽情呼吸自由的空气,卓乐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吼了一嗓子,心胸爽快,哈哈地大笑起来,引得身下的马打了个响鼻,轻快地在大路上跑得更快。 憋在狭小的院子里足不出户,整天绣花弹琴,果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一开始的种田梦,要是真的实现了,可能她只有一种下场,早早的被活活闷死。毕竟,她不是土生土长的正宗千金小姐,而是享受了自由生活二十年的现代人士,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忍受这个时代人眼中的“正常”生活。和吴大人抗争了好多次,闹过哭过绝食过,最后还是爱女心切的父亲大人败下阵来,摇头叹息卓乐为什么不是个儿子,要是儿子就好了。 “女大不由爹啊。” 卓乐很庆幸,还好吴大人早年也是走江湖的人,对于自己这种可谓离经叛道的行为可以接受,换成任何一户人家,她早就被压去跪祠堂向祖先谢罪,搞不好还会被强迫着出家当尼姑什么的。她再一次在心里感谢吴大人,为自己的任性默默地道歉。 什么事情她都愿意听吴大人的,唯独这一件事,不行。她不想自己后悔一辈子。就算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想要的结果,总比什么都不做干坐着发呆强吧。 “加油,吴卓乐,一切皆有可能,你能做到!” 握拳给自己加油打气,卓乐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当然了,她还没傻到就穿着女装在外面大摇大摆的走,早在很久之前她就认真思考过伪装身份的问题。经过长期观察模仿还有吴大人的指点,把眉毛加粗,衣服里塞垫子,走路步子大一点,说话吃东西粗鲁点,再加上其实很多大户人家的子弟保养得好,比女孩子还白嫩,古人衣服又宽大,卓乐装成一个少年郎,不仔细看还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最重要的是,古代女孩子都穿耳朵,可是卓乐怕痛,一直没有穿,耳洞可是戳穿身份的利器。老实说吧,根据卓乐的观察,其实现代很多的女性要是到了古代,会比一些男人显得更像男人,比如她的那位表哥…… 安全问题也完全不用担心,要是每个单身上路的人都会遭遇不测,早就乱了套了。其实古代的治安比想象中好多了,卓乐也没想过要去行走江湖,她的路线安排都是大城镇,路上来往的行人商队很多,绝对不可能有拦路抢劫的强盗。 谁说她逃家是为了去找李寻欢?李叔叔存心躲起来她能找得到么?她还没有晕了头,忘记自己只是一个弱女子武功倒好不坏,自保可以预见二流高手瞬间就要糟糕。实际上,她只是想让李叔叔知道自己离家出走了而已,相信自家老爹一定会最快的速度告诉李叔叔这个“不幸”的消息,多半还要装模作样地感叹家门不幸。 要是李叔叔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可以坐得住,那她就算白喜欢这个人一场,权当出门散个心,玩一阵子就回家乖乖嫁其他人(除了表哥谁都行!)在完全没有刻意掩饰行踪的情况下,李叔叔找到她还不是小菜一碟。 用力握拳,卓乐嘿嘿一笑,只要他肯来找自己,那么计划就可以继续展开了。现在她已经是十七岁的大姑娘,啊,不对,按照古代观点,差不多算老姑娘了,这一次她倒要看看李叔叔还怎么把她当小孩子摸头擦脸的。 “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小声地哼着歌,卓乐见已经走了好远,不会再被追上,天也快亮了,慢悠悠地在官道上任马匹自己向前走,思考着接下来早餐该吃什么才好。 “救命啊,救命啊——” 从远处的树林里依稀传来了女子的呼救声,卓乐眼角一跳,喂,不是吧,这真不愧是衍生自武侠小说的平行世界,才出门就遇到这么老套的段子。问题在于她是女的,英雄救美什么的,完全没有动力啊!她还不想去主动招惹麻烦,可是不管不问显然也不可能,怎么办呢? 这时,从身后传来哒哒的马蹄声,一听就知道是急着赶路的人,卓乐急忙拉着马想让到一边去,可是在与那匹很威风很煞气的黑色骏马擦肩而过时,她清楚地看见了马上骑士腰间的长剑,眼珠一转,反而横马挡在了那前面。 那骑士没想到这个根本没注意的少年会忽然来这么一下,一惊之下,黑色骏马双蹄腾空立了起来,好不容易才呵斥住了马,厉声大喝:“干什么,不要命了么!” 卓乐急忙上去拱手行礼:“这位兄台,那边有一女子呼救,小可不会武功,怕自己无能为力帮不上忙,见兄台腰悬长剑,坐骑又如此神骏,定是武艺高强侠肝义胆,区区斗胆——” 话还没说完,那男子哼了一声,好像说了句什么,卓乐只觉得眼前一花,人不见了,不禁脸上挂下几条黑线,这位侠士可真有性格啊,问都不多问一句丢下马就跑了,也不怕自己偷了他的行李马匹跑路,武林人士果然都很有性格。 得,呆在这里帮人看着马匹行李吧。 幸好连一分钟都没有,那位很有性格的骑士就带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回来了,一脸无所谓地拍了拍手,翻身上马就要走。卓乐觉得好歹还是得谢谢人家,急忙上去行礼:“多谢义士路见不平——” “免了。”对方举手示意她不用再说,临走前还很鄙视地看了她几眼,“唧唧歪歪,不像个男人。” ……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好吧!不过这样一说,他也没看出自己是女的?卓乐觉得自己的伪装还是很成功的,被鄙视了心里也挺高兴。只不过,呃…… 看着还在哭哭啼啼一副吓破胆样子的小姑娘,卓乐有点头痛,这下该怎么办呢? 50 50、第四十九章 ... 小说电视里随便救下的姑娘,不是名门千金就是大家闺秀,最不济也是什么武林世家的某某传人。可惜这一次遇到叫救命的既不是千金也不是女侠,就是不远镇子上的一家佃农的女儿,哭得一张脸花兮兮的,不管卓乐怎么哄还是抽抽噎噎哭个不停。 不能怪她,这孩子保守估计连十三岁都没有呢。问了半天她也没说清楚自己家住何方,只是哭,叫娘,卓乐无语看苍天。怪不得那位见义勇为的大哥救了人立刻就溜了,看来是经验丰富。 怎么办,又不可能把人家小姑娘丢在路上不管。好说歹说,卓乐才把她扶上了马,自己是不敢上去共骑了,牵着走路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好好地姑娘会出现在这种地方,可是见她衣衫不整又叫救命,用脚趾想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个时代女子的名节比命重要,卓乐看着天亮起来,怕这么一路招摇着送人回去惹人非议,官道也不敢走,直接走小路。幸好这里离小姑娘说的镇子不远,趁着还没有多少人起床,赶紧溜进去。 路上见卓乐文文雅雅不像坏人,而且小姑娘哭够了冷静下来,可能自己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终于比较清楚地说了自己家的住址。卓乐一路小心,把小姑娘藏在镇子外面的小树林,叮嘱她不要乱跑,自己进去找到了那户人家。 那家人早上起床发现女儿不见了,急得正发疯,卓乐一进去差点没被扭去见官。幸好最后勉强解释清楚,那家的父亲母亲跟着她一起去找女儿,三个人抱着哭成一团。 卓乐还是蛮欣慰的,做好事的感觉不赖,也不等别人感谢,赶紧悄悄牵了马走人吧,只要那家人还没傻别大肆宣传,没人知道小姑娘半夜被人劫走的事。 没想到,牵着马走了没多久,卓乐就被一个中年男人给拦下了。对方倒很客气,上来行了个礼:“这位公子,请了。” 莫名其妙,卓乐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人,见他面目平凡而且眼中异常有神,穿着不起眼的粗布衣服脚上却是习武之人经常穿的鞋子,心里就有几分警惕,回了一礼,不说话。 像是看出了她的戒备,那男人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块铁牌:“在下宋新平,乃是六扇门的捕快。” 卓乐愕然:“六扇门?捕快?” 喂,她什么都没干,为什么会有捕快找上门来,看他的样子,恐怕从刚才起就一直跟在后面吧。 “不瞒公子说,方才,在下在那边的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在下追捕多时,江湖上恶名昭彰的采花贼刘笑风……” “那个和我没关系,人不是我杀的!”卓乐一听出了人命,急忙摇手。她也没想到那位大侠出手这么狠,直接把人给干掉了,难怪人小姑娘吓得一直哭个不停。 “这个自然。看公子尚未及冠又侠义心肠,出手不会如此狠辣,哈哈,就算是也无妨,那淫贼被官府通缉多年,人人得而诛之。不过在下却看见公子带着那位被掳走的姑娘,想来和这事总该有点干系。望公子行个方便,将其中原由告之在下。在下也是公事公办,总不能让手上追捕的犯人不明不白死了,上面问起来,在下不好交差。” 宋新平一番话说得十分客气,可是其中的意思卓乐还是听明白了,不禁暗自感叹好事果然做不得,看吧,麻烦上门了,她变成了犯罪现场目击证人兼备怀疑对象。六扇门啊,她还不想得罪他们,所以老老实实地把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至于对方相不相信她可就管不了。 “这么说,公子不认识那位过路的侠士?” “不认识。”卓乐很诚恳,六扇门捕快的眼神比刀子还利,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似乎是在判定她是否在说谎。可是她本来就不认识,心里一点不虚,坦然地和他对视。 “既然如此,劳烦公子了。”宋新平详细地问了对方的外貌还有特征之后,客气地一拱手,让到了路边。 “好说好说。”卓乐策马继续前行,不料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反而跟在后面。 “公子是来探亲?现在可不是进京赶考的时节啊。” “不是,我不过随便走走,游历一番,开开眼界罢了。” “那公子是准备暂时下榻在镇内哪家客栈?” 卓乐无语看天,被盯上了。难怪看书的时候大侠们都不怎么喜欢捕快。这个时代的捕快可不比现代警察啊。算了,反正她也没有特定目的地,配合一下也无妨。 “既然如此,就暂且住在镇上几日,待到事情查清再离开,宋大人看可好?”卓乐不亢不卑地说。 “公子是聪明人,说话就是爽快,放心,在下其他不敢说,至少敢保证公子绝对无事。” 宋新平哈哈一笑,拱手作别。 ——这个经验教训告诉卓乐,真的不要多管闲事。 “李叔叔啊,你快点来吧,我惹上麻烦了。”卓乐一边念叨一边觉得自己出门不看黄历果然不行啊,希望到时候被李叔叔找到的时候不要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情况就好。 真奇怪,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卓乐却一点都不紧张,还挺悠闲地。第一,她就没把这个当回事;第二,她相信李寻欢一定会来找他,只要有他在,天大的麻烦她都不害怕。其实她还有点小开心,巴不得麻烦事情多一点,让他头痛一下,算是报复他这三年来的装聋作哑吧。 自己一定被六扇门的人盯上了,搞不好连身份背景都查了个一清二楚,卓乐慢悠悠地去镇上最好的一家客栈投宿,既然有这个条件,干嘛要委屈自己?要了热水洗了洗脸,对着镜子观察了下自己的伪装,确定没有纰漏。难得出来一次,卓乐很开心的去逛街了。 去茶馆喝了壶茶,吃了点点心,尽管不是很好吃,卓乐还是笑眯眯地心情很好。接下来又去逛了逛集市,买了几本新版的书和其他小玩意儿。在此过程中,她发现有人,而且还不止一个跟在后面,心里有点奇怪。不就是目睹了个命案现场吗,用得着这么严密地监视? 心里咯噔一下,莫非,那个过路的家伙是什么不得了的人物?短短时间他就杀了一个人而且表情轻松,卓乐连惨叫都没听见,可见他出手之快。 表情平静地向前走,卓乐越发觉得那个过路的人有背景,也许官府的人是在骗她呢?万一他们是从尸体上的伤痕发现了什么,才要死死追着自己不放。搞不好还把她和那人认成是一伙的? 唉,不愧是武侠世界,随便走一走,就惹上了这些麻烦,真讨厌。 没有心情逛街了,卓乐提着东西决定还是回客栈吧。 回到房间,卓乐先是放下东西,然后准备换件衣服,才转过屏风就愣了,那位早上匆匆见过一面的仁兄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桌边,慢悠悠地喝茶。见她进来,连眼皮都没翻一下。 “哟,又见面了。”卓乐先是一惊,随即平静下来,冲他拱拱手。 “哼。”那人冷笑一声,“那时我就奇怪,怎么会突然冒出个人来,竟然还敢拦我的马。说,你是谁,什么来头,怎么知道我会到这里来的消息。” “……” 卓乐无语,怎么两边的人都把她当嫌疑对象了。 “不说,想装傻是吗?” 那个人其实仔细一看,还不到二十的年纪,眉眼清秀,却挡不住那一股狠辣凌厉之色,重重放下茶杯,拿起桌上的宝剑,一副随时都要出鞘杀人的样子,“一离开那里就立刻被六扇门的鹰爪子给盯上。没想到现在的捕快,一个个倒是越来越狡猾。” 卓乐除了“……”,已经彻底的囧了。大哥,你没看出我是女的就算了,就咱这小身板儿,哪点有捕快的样子,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不说话?那就别怪我。” 一声轻响,长剑已经出鞘,划出一道白光,直挺挺地朝着卓乐当面刺来。卓乐确实没有内功而且体力还挺不行。然而,好歹也是跟着江湖顶级高手混过很久,还学了人家的绝技。虽然飞不出飞刀也杀不死人,但是丢东西的手法的确精妙得很。她早就暗暗地把一个玉佩扣在手心里,见那人肩膀一动,立刻脱手而出,不偏不倚砸在他的胸口,嘴里还大叫:“看暗器!” 那人没想到卓乐还有这一手,下意识地一闪,卓乐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脚下一晃来到他身前,闪电般地在他手腕上一拂。只是这么一下,她毫无内力的事立刻就被他发现,正想嘲笑不过只会耍个花架子,一阵天昏地暗,哼都没哼一声,栽了下去。卓乐生怕被人听见响动,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架住,慢慢放在地板上。确认他已经真晕了,这才捂着狂跳的心脏一屁股坐在板凳上。 好险好险,也是这人太轻敌了,否则怎么可能被她放倒,回想一下真是惊险,直冒冷汗。卓乐摸摸手上的戒指,在心里感谢王怜花一万遍。 “切,还监视我,被人摸进来了都不知道,可见从古至今警察都只会放马后炮。” 悄悄地伸头往窗外看看,好像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听这家伙的口气,似乎没有带什么下属,可是也很难保证不会有人出来找他。 卓乐犯了愁,这下怎么办呢?把他捆起来见官?可是他动不动就要杀人,似乎不是好人。要是这么做了会被打击报复吧? 想了一会儿,卓乐蹲下来,开始搜他怀里的东西,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找了半天,除了一个火折子,几张银票之外,就只有一封信了。卓乐也不客气,直接打开信一抖,上面的字龙飞凤舞写得还真不错,她看了半天才认出写的是什么。 看完之后卓乐彻底傻了,抱着头呻吟一声:“不是吧……” 其实信里也没说什么,就是这人的父亲写的,交代他于某年某月某日到什么地方去见一个人,很简短。关键在于中间说到了这个人的名字。 他的名字挺不错的,很好听。 “上官飞……不会就是那个上官飞吧……”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施加压力,不要施加压力,保持日更很有压力,不要催双更,给我一点存文的时间吧……跪地 51 51、第五十章 ... 上官飞是何许人也? 原书里面高手无数,动不动就是“二十年前名震江湖的XXX”,卓乐现在记得的似乎还有啥阴阳童子啊天机老人啊百晓生啊什么的,和他们一比,上官飞出场时间很少,武功貌似也不咋地,问题在于他有一个很厉害的爸爸。 他爹叫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也没干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不过搞了一个反动/组织,叫金钱帮,自己在兵器谱排名第二。虽然卓乐老是在心里叫李寻欢是江湖第一高手,其实目前兵器谱上天机老人的天机棒才是第一,李寻欢的小李飞刀是在最后战胜了上官金虹才被喻为江湖第一。严格地说,上官金虹的武功相当厉害在李寻欢之上,而且人也是异常可怕,唯有枭雄二字可以形容。即使看书早就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卓乐依然记得金钱帮一夜之间崛起江湖人人色变的情节。 “金钱落地,人头不保”,上官金虹一度差一点就可以成功了,要是没有李寻欢的话。以为李寻欢的未来因为自己的介入大概会有所不同,至少目前看起来他没有原著里那么寂寞又萧索,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罢了。卓乐当然没有想过李寻欢会变成一个开朗又阳光的人,只要他别老咳嗽,一边吐血一边刻木头就行。这么多年过去,一切都那么平静,所以她几乎都把这些忘记了,觉得和自己的生活没多大关系。 直到现在,上官飞的出现,她才忽然醒悟,危险还没开始,李寻欢不可能对即将到来的武林劫难坐视不理的。 她怎么就那么倒霉,随便撞上个人就是最终反派的独生儿子?本来还想着把他直接丢到六扇门去,可现在哪还敢这么做,上官金虹再不爱自己儿子,也绝对不会允许有谁破坏自己称霸天下的计划。金钱帮目前根本就没人知道,然而忽然就席卷武林,私底下上官金虹不知拉拢了多少人布置了多少计划,他绝对不会容许出任何乱子。 卓乐打了个寒颤,别说是对上他了,就是他的死忠荆无命,一根小手指也可以让她脑袋搬家死无全尸。怎么办怎么办,这可是自己给自己弄回来一个烫手山芋,吃不下可是也丢不掉了。 焦躁地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王怜花给的戒指十分有用,上官飞一直昏迷着,卓乐找了根随身带着的绳子,将他牢牢地困在了椅子上。可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 杀了他?卓乐没那胆子。丢下他自己逃跑?卓乐相信一定跑不掉。牵扯进这种麻烦事情她反而不敢回家了,上官飞明显在怀疑自己是和六扇门事先勾结好的,也是,换成是她也不相信世界上会有那么巧的事情,更别说他家老爹正在搞征服江湖的邪恶计划,难免疑神疑鬼。 要不?混进敌人内部打探情况?反正日后李叔叔终究会和金钱帮杠上,趁他们力量还没发展到最强大的时候提前瓦解敌人势力?想到这里卓乐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当自己是谁呢,007还是蓝波,独闯龙潭也罢勇破反派总部也好,这种戏码是在演电影。目前最重要的是保住自己的小命,等待李叔叔前来,相信他会有主意的。 目不转睛地盯着上官飞看,仔细一看,他长得还蛮帅的嘛,而且很年轻。卓乐眼珠一转,有办法了,就是这办法太狗血,不知道上官飞会不会上当。狠狠一咬牙,赌一把吧! 上官飞从昏迷中慢慢醒来,一个激灵,第一反应就是去摸怀里的东西,感到所有的东西好好的都在,才松了一口气。想起自己是怎么中招了,顿时恨得咬牙切齿,一个乳臭未干内力全无的臭小子,他就是太大意了才会一时中暗算,要是被他抓到着家伙,一定要拨了他的皮泄愤。 “公子醒了。” 一个幽幽的声音突然响起,上官飞这才注意到他还在那间客栈的房间里,睡在床上,佩剑也放在身边,立刻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虽然暗自奇怪为何对方竟然没有对自己下手,还是第一时间抓起佩剑,厉声喝道:“你究竟是谁,半路拦下我是为了什么!” 站在屏风后面的人轻飘飘地转出来,上官飞一看,饶是他素来狠辣,也怔了一怔。这不是那个臭小子吗,怎么,怎么忽然穿上女人衣服了…… “女的?” 一身粉红衣衫头戴双钗的少女眼波流转,脸带红晕,还轻轻咬着嘴唇,一副极度羞涩却又含情脉脉的样子:“看到我的样子,公子还不明白么。” 非常难得,即使是上官飞,也有说不出话脑子一时转不过弯的时候:“……” 少女幽怨地叹了口气:“公子贵人多忘事,早就不记得曾经在哪里见过我了吧,偏偏我却日思夜想难以忘怀,巴巴地追了来,好不容易找个个机会和公子说上话,没想到,没想到,公子却要杀我。” 她一步一步走到面前,扬起脖子,一副心如死灰的悲伤模样:“即使如此,公子就杀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长到十八岁第一次遇见这种神展开,上官飞真愣了,举着剑半天却死活砍不下去。无论如何他还是一个年纪不太大的少年,心肠也不像他父亲那样冷酷无情,任何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在面对这样哀怨的告白时,都很难辣手摧花吧。 卓乐其实紧张得一颗心砰砰乱跳,这也是她想出来最荒谬的主意,但除了这个法子,她真的无法解释发生的一切。闭上眼睛静静地等了好久,那把剑没有刺过来,她轻轻松了口气,至少第一关过了。 尽管卓乐的演技已经可以去拿奥斯卡奖,然而上官飞毕竟是上官飞,他不会这么轻易就被美色冲昏头,相信卓乐说的一切。两个人互相套了半天话,各自戒备提防。卓乐是想暂时稳住他等待李寻欢过来,而上官飞则是深信卓乐来意不善,也许背后还受人指使,假意周旋,想探听出卓乐的背景。他在心里暗暗冷笑,想和他玩美人计?也罢,对方毫无内力,只要小心戒备,她再也没有机会暗算自己。离父亲说的时间还有好一阵,而且他的下属马上就要过来,他倒要看看,这个貌似柔弱的女人能玩儿出什么花招。 仔细一看,她长得挺不错,打发打发时间也好。 他心里盘算着什么,卓乐大概也猜到了,才不管那些呢,只要暂时稳住他就行。再三说明自己和六扇门没有任何关系,上官飞似笑非笑也不说信或者不信,反倒是笑容满面地向她赔罪,说冲撞了美人,愿意略表心意。于是两个人很亲热地肩并肩出了门。客栈的掌柜看见卓乐竟然是个女人,差点没把算盘掉在地上。 卓乐一副小鸟依人无限幸福的样子,心里把上官飞骂到臭头,没想到他这么狡猾,公开拖着自己在大街上走,这一下跟梢的人打死都不会相信自己和他没关系了。上官飞显然就是打的这个主意,搞不好还想着关键时刻把她推出去做替罪羊。 暗暗磨牙,卓乐还是巧笑倩兮地蓄意讨好。不得不说,只要不刻意装傻,她的谈吐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都不一样,谈论了一阵,上官飞倒真对她产生了一点兴趣,觉得这样性格的女子倒是初次遇见,不尝尝味道便杀掉似乎有点可惜。卓乐感到一直以来他身上那种刺骨的杀意淡了很多,无声地在心里擦着冷汗。 这才真是与狼共舞,行走在刀锋边缘啊。 这个时代一般女子都不会在外面公然抛头露面,不过还是偶尔可以看见武林世家的子弟后人,上官飞仪表堂堂,卓乐也称得上娇美可人,这样的江湖情侣时常可见,再加上他们神态亲密,商铺的老板们都把他们当未婚夫妻了,无不上来大献殷勤。 “算是我向你赔罪,喜欢什么,自己选吧。” 上官飞往大厅里的檀木椅子上一坐,一副大爷派头。卓乐有心拖延时间,慢吞吞地把老板送上来的珠花全部试了一遍,他也没有不耐烦的样子,还给出了很中肯的点评。卓乐黑线,看不出来,这家伙也是个游尽花丛的高手,杀人很毒辣,说起甜言蜜语来一套一套的都不脸红。 “若是喜欢,何必这么苦恼,全部都要了。” 老板笑得脸都快变成了一朵花,忙不迭地连声答应。卓乐自家也算是有钱人,可是见他这么阔气也暗自咂舌。二世祖啊,长得帅出手阔气,她如果真的只是一般的女人,恐怕真的会对他大有好感吧。 可是,他越这样,卓乐心里就越是发慌。 书里几乎就没有提到上官飞多少事情,卓乐只记得他出手有点狠辣,对林仙儿很迷恋,好像挺怕自己父亲的。具体上官飞是怎样的性格,她完全不清楚。唉,搞出这种狗血的桥段,到底是错是对呢?她不会死得很难看吧…… “吴姑娘?” 上官飞轻声叫她,这人对男人都不假辞色,对女人倒是彬彬有礼和蔼可亲。卓乐急忙回神,露出一个感激得不行的微笑。 “上官公子,谢谢你。我、我简直开心得都不知该怎么办了。” “这算什么,只要你说的都是真话,以后一定还会更开心。”上官飞微笑着回答。 卓乐打了个寒颤,无论如何,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演下去。 希望菩萨保佑,还有,李叔叔,你一定要快点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书中上官飞不是林仙儿和上官金虹生的孩子!倒是他自己和林仙儿生了一个叫上官小仙的女儿。 不知道谁告诉我他是林仙儿的孩子,我差点被囧死。 52 52、第五十一章 ... 作者有话要说:JJ连续抽了两天,刷不开后台,所以没办法更新,这绝对不是我的错~ 呃,明天再双更,明天一定双更,我会连续双更N天直到把欠下的章节都补上为止。 大家情人节快乐~~~看在我情人节也勤劳更文的份儿上,记得不要潜水啊,泪奔。 两个人在大街上转了一阵,就连卓乐这种菜鸟级别的“武林人士”都能感觉到后面有人盯梢,看来六扇门的人急了,已经到了不管不顾的地步,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冒出来当街抓捕。卓乐心里直打鼓,不知道上官飞到底在从事什么反社会反人类的非法活动,未来的金钱帮帮主交给了他怎样邪恶的计划,她还不信上官飞出现在这种地方只是为了游山玩水泡美女。 古龙大师啊古龙大师,你干嘛不写写主线剧情之前金钱帮的筹备活动计划是怎么开展的呢?卓乐在心里默默地哀嚎,她没有白痴到会以为上官飞相信了自己那一番说辞的地步,大概是想套话看看自己背后还有没有什么阴谋吧。 “公子,走了好一阵也有点累了,不如我们到那边的茶楼休息一下,可好?” 上官飞点了点头:“也好。” 两个人上了茶楼,跑堂的店小二很热情的上来招呼:“二位,楼上请。” 上了楼坐定,上官飞斜眼看了看楼下跟着进来的两个中年人,冷笑了一声。卓乐其实很紧张,没见过猪跑,好歹也吃过猪肉,一般搞潜伏跟踪,都生怕被对象发现自己的行踪,可是那两个人明摆着就是要盯着他们两个,卓乐估计也许他们早就在周围布下了人手,只是等着机会而已,一旦上官飞稍有松懈,他们就会立刻出手抓住他。 阿弥陀佛,千万不要让她也变成战场上的炮灰啊,她只是迫于无奈才和上官飞走在一起,她是大大的良民。 要的茶点很快就送了上来,卓乐哪有心情去吃,但为了不被上官飞发现自己的异样,还得装出很有兴趣的样子来,吃得津津有味,还不时引经据典一番,搬出陆羽的茶经来评点。没想到上官飞竟然对这个也挺有研究,两个人说得挺投机,要是排除其他因素,上官飞还是很蛮有趣的人。 说笑了一阵,上官飞还是看出了卓乐的一丝不自然,又瞟了一眼楼下,笑吟吟地开口:“乐姑娘,不知你可愿意帮我一个忙。” 卓乐立刻羞答答地低下头,一脸喜不自胜的样子:“公子何必客气,有什么想要我做的,直接说好了,我一定为公子办到。” 上帝保佑,他可千万别说“我想借你的命一用”! 上官飞笑了一声,含情脉脉地说:“只是没想到姑娘对我竟然有如此心意,在下十分感动,本想和姑娘好好游玩一番,可恨后面多了几只扰人的小虫子。本来么,这些人我根本不放在心上,几下就可以解决。偏偏现在我又有要事在身不想惹出麻烦来。所以想麻烦姑娘替我引开他们。” 卓乐在心里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这家伙真狡猾,明摆着就是要自己去背黑锅嘛!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倒好,不管卓乐说的话是真是假,为了取信于他,都得硬着头皮去做这件事。吞了口口水,卓乐看看他腰间的长剑,心想要是自己不愿意的话,多半这家伙立刻就会把自己当做六扇门一伙的给当场剁了。 这可真是不由你说不啊,悲惨。 “公子这是说什么话,既然我能一路追随公子到这里,能为公子略尽绵薄之力求之不得,只是……” 卓乐犹犹豫豫地看了他一眼,以自己听了都觉得恶心的声音无比深情地说:“公子千万不要忘记我,一定要记得回来找我。不管你身在何方,我都会一直一直想着公子。” 上官飞似乎被深深感动了,还摸着她的手,十分真诚:“那时自然,等这件事情一结束,我立刻回来找你,我们永不分开。” 去你的!真当我是傻瓜啊!卓乐义无反顾地站起来,犹如走上刑场的烈士,悲壮地朝着楼下的两个跟梢男走去。因为再不走她怕自己会忍不住用凳子敲上官飞的脑袋。其实她已经飞快地盘算了一遍,好歹六扇门是官府组织,只要自己不反抗,他们多半也不会下什么重手,上官飞可就不一样了,他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是女人而怜香惜玉的。 那两个一直跟在后面的人的确是六扇门的捕快,他们收到的命令是死守大门,不能让上官飞跑掉。见到和他一起的那个女子走下来,尽管似乎没有什么恶意还笑容满面的,可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立刻暗自戒备起来。 这个时候女人公开上茶楼还是不多的,即使有也多半是些行走江湖的女子,因此,卓乐从一进来就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男人都在或悄悄或公开地打量她。见她从楼上下来,似乎要和那两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说话,一时间几乎整个茶楼的视线都集中在了他们三个人身上。就连那两个捕快也有点好奇,他们到不怕卓乐会怎么样,因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并不是什么练家子,武功几乎等同于没有。 卓乐走到他们面前,盈盈一笑,还没等他们反映过来,忽然脸色一变:“竟然还敢出现在我面前!你们这两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没有见识过女人变脸绝技的两人一时楞了,随即反映过来,知道卓乐在玩花样,急忙想冲上楼去不让上官飞逃走,可惜古代没有对讲机,卓乐又故意缠着他们不让他们上去,口中大骂不止,惹得一个茶楼的人都在起哄。那两个人也懒得和她纠缠,一个人直接掀开她冲上去,另一个则是亮出了六扇门的标记吓得一干想看热闹的人一哄而散。不过就是这么短短一下子,上官飞早就不见人影了。 卓乐很配合地举起双手,表示自己绝不反抗,嘴里小声的嘀咕:“不知道古代有没有律师……” 毫无悬念的,卓乐被捉拿归案,罪名是妨碍公务而且有重大嫌疑是犯人是一伙的。她倒也不怎么慌张,吴大人曾经和她说过,六扇门里很多人都是江湖中人,自己认识不少,到时候如果他们要严刑拷打逼供,她绝对马上招供,也不怕丢人,把自家老爹搬出来。然而她越是淡定,负责审问她的人就越疑惑,进而认定她一定大有背景。江湖中人都知道,有三种人最不好惹,女人,小孩,还有僧尼,卓乐一看就知道不怎么会武功却这么镇定,绝对有问题,问了几句话之后就下令先行关押,想去查查她的来头再说。 然而卓乐哪来的什么背景,她从来就没怎么出来走动过,连自家的邻居都没见过她的样子,这些人怎么会想到其实她就是隔壁镇子上的人。查来查去都没什么结果,偏偏最近江湖上事情很多,连着发生了不少大事,很多许久不见踪影的武林高人都重出江湖,再加上卓乐一直老老实实的没出什么幺蛾子,竟然一时间把她给忘记了。 于是卓乐同学开始了坐牢的日子,这可真是生平头一回的精彩体验,她自我安慰也不算白穿越了一回,没看见穿越小说的女主角都要坐坐牢的吗。幸好六扇门的女牢房还蛮干净,没有什么蟑螂老鼠,不过床是别想啦,一堆稻草堆在墙角,吃的东西也就是稀饭加窝窝头。这些卓乐都不在乎,她还没有到娇生惯养大小姐的地步。不过洗澡问题还有上厕所的问题就比较无奈了,被关了好几天,卓乐都不敢闻自己身上,绝对都有酸味儿了。要不是抱着低调的念头,她真想摇着栏杆大叫“大人,我招了!求求你,让我洗个澡吧!” 苍天啊,她不会就这么老死在这个牢房里只剩一把白骨吧? 在卓乐异常激烈的思想斗争中,时间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好几天,她觉得自己的每一根头发丝肯定都臭了,下定决心只要再被拉出去审问,绝对什么都不管立刻全招。有了这个想法,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现在她反而不希望李寻欢来救她了,要是被他看见自己这么狼狈的样子,还不如死了算了。 “唉,看来我果然是个猪头。”卓乐无限郁闷地裹着稻草在墙角睡了。 睡着睡着忽然觉得好像有人在看她,卓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好歹她也是练了练的人,对于外界的敏感度比一般人强得多,一看站在木栏外的那人,真的大吃一惊。 “上官公子?” 上官飞看着她这么狼狈的样子,脸上的神情有一丝异样,不过光线昏暗,卓乐没有看出来而已:“抱歉,我来迟了。” 卓乐还真没想到他会来,所以脸上的表情绝对真诚没有作伪:“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公子……” “姑娘委屈了,请再姑且忍耐几日,我一定会把你救出来。” 在心里干笑几声,卓乐还是作出激动地样子,还红了眼圈:“公子还记得我,我……” 上官飞似乎也怕被人发现,匆匆说了几句就走了。卓乐觉得有点搞不懂他的想法,他怎么会回来呢?喂,不要告诉她,他真的被自己的一片“深情”打动了。本来还想好好思考一下这个严肃的问题,可是瞌睡又慢慢涌上来,卓乐不知不觉地就又睡着了。睡得正香,好像有谁在推她,不禁有点不耐烦,这个上官飞,有毛病啊,你要救人要说话要表白一次性搞定会死吗?打扰人睡觉罪不可赦! “上官公子——” “上官公子?” 这个熟悉的声音让卓乐瞬间睡意全无,触电一样睁开了眼睛,一个青衣人站在面前,一触及到他的眼睛,本来坐了很多天牢都很无所谓的卓乐一下子就有哭的冲动,反射性地就想扑上去,可是想到自己身上那美妙的味道,硬生生地停下了动作。 然而幻想中感人的再次重逢场面并没有出现,那个几年不见的人皱着眉头,神情异常不快。 “上官公子又是谁?” 53 53、第五十二章 ... 认识这个人很多年,见过他失意的样子也见过他愤怒的样子,再加上还有原著关系,卓乐完全可以拍着胸口说世界上自己很了解他,非常清楚他的爱好还有底线。不过嘛,即使是她,此刻因为太过心潮澎湃,忽视了来人口气中那一丝几乎没有隐藏的怒气,还一个人沉浸在久别重逢的感动里。 如果她的胆子比较大一点,也许就会冲上去哽咽地说:“你瘦了,真瘦了。”可信她不敢,李叔叔的长辈气息太过沉重,她没有勇气做这种事情。而且,这也太神速了吧?当她最希望可以看到他的时候,不见他的踪影,反倒是在一个奇怪的地点以及奇怪的时间毫无预兆地出现在了面前。 牢房里的光线极暗,然而卓乐还是可以清楚地看见那双熟悉的眼睛。要不是亲眼所见,真的很难相信一个人的眼睛可以明亮到这样的地步。卓乐已经习惯了从这双眼睛里需找他的情绪波动,以此来推测他此刻的心情。这一次,她却什么都没看出来。有什么东西隔绝了她视线的探问,把一切情绪都深深隐藏了起来。 卓乐很奇怪,她想不明白,即使李寻欢对自己不过是一个长辈的关怀从未有过那种心思吧,也不用露出这种看陌生人的表情来啊? 她似乎忽视了一点,当一个人正在气头上可又不得不努力压抑着自己不能生气的时候,表情都不会太好看的。 见他长久地沉默着,整个人都隐藏在阴影里面,除了一对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卓乐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想试探着问一声,嘴一张就下意识地停住了。 她该叫他什么才好了,尽管老是在心里半开玩笑地叫他李叔叔,当着这个人的面,卓乐可一点都不想叫他叔叔。不叫叔叔的话,莫非还得叫李前辈?李大侠?别开玩笑了。犹豫了半天,确定他真的没有主动说话的意思,卓乐吸了口气,决定假装忽略这个称呼问题。 “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的犹豫还有为难,在黑暗中也瞒不过武林高手,更别说这位武林高手的武器是飞刀,如果卓乐现在可以看见李寻欢心中的熊熊怒火,大概只会立刻尖叫着缩到墙角躲起来。 没错,李寻欢很生气,很生气,他都已经记不起最后一次这么生气是在什么时候了,应该说,在离开中原,听闻林诗音另嫁他人之后,他就不再有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唯一让他再次难受的,也许还得算上三年前强迫卓乐离开时那种惆怅的心情。尽管再也没有见过面,他还是一直挂念着卓乐,时不时会想起她现在过得可好,是不是还在调皮,或者,已经嫁为人妇? 一想到卓乐就要嫁人,心里都会涌起一种失落,他自嘲的想难道这就是父亲舍不得女儿出嫁的感受?卓乐和很多女子性格大不相同,要她一生都被囚禁在狭小的内宅,恐怕比死还痛苦。可是要嫁给武林中人,他又担心会不会像表妹一样,心中充满了幽怨和担心。自从吴大人给他写信说到已经有很多人家开始向卓乐求亲开始,他就老是有这样的担忧,然而,他又有什么资格来对卓乐的婚事指指点点呢?当年她决绝地离开,甚至都没有回过头,三年之中连一封信都没有写过…… 卓乐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无忧无虑大大咧咧,她的脾气甚至比表妹更为倔强。也许,这一生她都不会再想见到自己了。大概,随着她出嫁生子,小时候与自己那一段半师半友的情谊,也会慢慢淡忘。 他生平最讨厌寂寞,却总是与寂寞为伴。偏偏这些寂寞也怨不得别人。 也罢,反正中原里他挂念的人早早晚晚都有了归宿,等到履行了当年对白飞飞的承诺,一个人老死关外似乎也不错。 就在这个时候他收到了吴大人的加急传书,只有一句话:卓乐逃婚离家出走。 当时差点没有把那张信纸给撕碎,离家出走,她那什么都不是的功夫,从小又被保护得太好,哪里知道江湖凶险。不说其他的,但是遇到对她不怀好意的人,这下场…… 来不及想太多,也下意识地忽略了“逃婚”两个字,退隐江湖的小李飞刀连铁传甲都顾不得带,马车都不坐了,骑着马不分日夜回到了中原,一路上更是拜托了无数消息灵通人士欠下无数人情,就为了找到卓乐。他交友甚广,又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人物,想要巴结攀上关系的人数不胜数,一时间几乎快把外面给翻了个底朝天,所以六扇门最近才忙得焦头烂额,还以为又要发生什么大事了。没人想到卓乐会蹲在牢房里无聊的看天花板发呆。 李寻欢心里在想什么,卓乐自然是无从得知了,等了半天没有回答,狠狠在手臂上掐了一把确定不是做梦,试探着又问了一声:“呃,好巧,你也被抓进来啦,哈哈哈——” 才笑到第三声,就因为从上而下的凌厉眼光硬生生憋回了后面的话,卓乐讪讪地抓了抓头,她只是想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而已嘛,干嘛露出一副要吃了她的样子。人都说年纪越大脾气越好,怎么三年不见,李叔叔似乎变得火爆了? 好不容易打听到卓乐下落,据说她因为和一个被六扇门通缉的青年混在一起还主动掩护他逃走,被抓到监牢里扣住了。李寻欢见天色已经太晚,甚至顾不得等到天亮再去找六扇门中的朋友,直接干出了一般他都不屑于做的事情,翻墙偷进了女牢。见到卓乐完好无损地睡在墙角稻草里,人脏兮兮的不说,还瘦了一大圈,心里微微一痛,顾不上生气只想赶快把她带出去再说,没想到她竟然迷迷糊糊的叫了一声“上官公子。” 这个上官公子又是何许人也? 李寻欢迅速地想到了吴大人信中所说的“逃婚”。 在他心里,卓乐是个虽然有点调皮却十分懂事听话的孩子,怎么可能做出离家出走这种糊涂事情。莫非,是收到了什么不怀好意男人的蛊惑,稀里糊涂上了当?难道她对那个上官公子已经情根深种甚至连睡梦中都叫着他的名字? 一种忽然的怒气让一向很镇定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小李探花有点失态,卓乐学坏了!明明以前她是一个那么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一切都是那个叫上官公子的错!再看见她毫无做错事惭愧的表情,似乎也没有站起来的意思,就那么坐在一堆稻草里,甚至眼神中还带着点难以置信的神采,本来担忧和关心的话都说不出来,换成了隐隐带点教训的口气。 “看看你自己什么样子,这是一个未出阁姑娘该做的事情吗。” 卓乐没想到他劈头一句话就是教训,而且口气还和自己家里那个神奇的表哥一模一样,先是一惊,随后莫名的有点不高兴——好不容易见了面,不但不说几句感性的话吧,上来就骂人。哼,教训我,你自己做的事情也不怎么地道。要不是不想让他不高兴,卓乐几乎就要顶回去,有你这样的世家子弟吗? 不过她还没有傻到这种地步,稍微一想就知道,李寻欢一定是特别来寻找自己的,还为了自己干出半夜探监这种大失身份的事情,一点点小怨气立刻就被满心的喜悦冲散了,要不是还牢牢记着自己身上那股不得了的味道,一定早就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拉手。 不想被他看出自己心里的喜悦,卓乐努力地让脸上的表情保持镇定,还反问了一句:“不知,嗯哼,前来所为何事?不会是半夜睡不着出来散步吧。” 还是不想按照惯例叫他李叔叔,又想不出具体怎么称呼,卓乐含含糊糊地带过去,忽然想起现在自己又脏又臭,心里大急,差点要哭了。在她的想象里面,至少也该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发现自己早就已经长大不是那个小孩子了。可是,天算不如人算,从刚才那一句教训的话来看,李叔叔压根儿还是把自己当成不懂事的小屁孩,完全的长辈口气嘛。卓乐又是羞愧,又是郁闷,恨不得地上立刻裂开一条大缝好让她钻进去消失,口气自然就不太好。在李寻欢看来,她见到自己不但不高兴,还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想,当机立断,不管那个上官公子是什么人,总之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绝对不可以让卓乐被他带坏了。再一想,卓乐竟然可以为了他和官府对上,即使被抓来坐牢也绝对不肯搬出自己或者父亲的名号求救,难道,他们已经…… “干、干嘛啊。” 察觉到似乎面前的人正在放杀气,卓乐心惊胆战地往后一退,贴住了墙壁,心道不是吧,难道他这么生气,气到要狠狠教训我一顿?我一没杀人二没放火的,再说了,你年轻的时候做的事比我荒唐一万倍,现在倒一脸正气的教训起人来了。我呸,三年装傻充愣的,一见面连句道歉的话都不说,上来就开始训人,真把自己当做我的长辈了?很抱歉,我可不想做你的晚辈。 两个人心中各有所思,所以一时间狭小的牢房里安静得可怕。最后还是卓乐耐不住性子,心想干嘛呢,难道大半夜的摸进来就是为了训我一顿?一点都不和蔼亲切,这几年没有我看来过得也不错嘛,阿飞武功好又可以陪他喝酒,绝对比我好,哼,没良心,没道德,有了新人忘旧人。 李寻欢哪里想象得出卓乐正在叽叽咕咕地腹诽自己,见她脸上露出委屈之色,紧接着绷紧了脸,还一副怄气的模样扭过头不看自己,要是平时他也不会把这个放在心上,小姑娘耍点小脾气他早就习以为常。但此刻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卓乐是在故意和自己对着干,上前一步,还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外面似乎传来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两人皆是一惊。 “快走吧,要是被人看见的话就不好了!” 关键时刻卓乐绝对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传出去李寻欢半夜在六扇门女牢房里还不笑死人。李寻欢也不和她废话,心想要说什么出去再慢慢盘问,不能让她再继续呆在这种又冷又潮湿的地方了。伸手一捞,已经把卓乐提了起来。 他从小就抱过她,后来随着她慢慢长大肢体接触已经不多,充其量也就是摸摸头拍拍肩膀,然而卓乐在他心目中永远都是小孩子的模样。习惯性地想把她抱起来,没想到触手奇软,柔若无骨,和记忆中那个肉圆子一样的小女孩完全不同,不禁一怔,忽然想起卓乐今年已经十七岁,有点僵硬地改抱为提,像抓着什么一样还把手臂伸得直直的,生怕卓乐触到自己一样。 卓乐看见自己脏兮兮的手掌在他的衣服上印下好几个乌黑的手印,又想起自己身上那美妙的味道,恨不得一头撞死,有什么事情比被喜欢的人问道自己半个月没洗澡更窘迫的?见李寻欢表情有异,还很嫌弃似的把自己提得好远,心里又急又气,几乎想一头撞死。 “放开我,不要碰我!” 李寻欢面色一沉,张嘴想说点什么,可是外面的说话声和脚步声越来越清楚,他也懒得再和她废话,直接推开早就被打开的牢门,轻飘飘地从通道出去,和进来的人擦肩而过,身形快如鬼魅,那两个半夜来巡查的人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一团青色的影子就已经消失在门外。 “有人劫狱,有人劫狱!” 最近牢房里也没关押什么不得了的人犯,再加上这里本就不是六扇门的总部,所以并没有什么高手,等到后面人声鼎沸火光亮起的时候,李寻欢早就提着卓乐跑得好远了。 “啊,遭了。” 卓乐多方挣扎无效,知道扭不过他,也就瘪着嘴装尸体一动不动,忽然想起上官飞莫名其妙的跑来看过她,似乎还有救她的意思,现在被李寻欢这么一搅合,金钱帮的势力很大,要是被他们查出来,以为自己是受李寻欢的指示来和他们作对怎么办? “什么?” “哎呀,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总之,刚才不该把我从那里弄出来的……” 没说完这句话,卓乐疑惑地觉得,抓住自己的手怎么紧了一下,而且月光下李叔叔的脸孔怎么还有点发青呢?是错觉吧?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不幸高烧,天昏地暗还流鼻血,在医院打点滴打到下午五点才回家,双更计划估计是不行了,比平时多更了若干字,暂时请原谅我吧。 等烧退一点一定补上。 54 54、第五十三章 ... 丢人,甩门,上锁,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卓乐目瞪口呆地看着温文儒雅风度翩翩的李大侠一点都不温文儒雅的动作,有一种揉眼睛的冲动,这真的是李叔叔?不会是被外星人抓去洗脑了吧,这么多年,何时见过他如此失态的样子?这人死爱面子,就算喉咙里含着一口血那也绝对是咬着牙吞下肚不愿被人看见,心情再不好都不会迁怒为人的,现在是怎么了?为什么显得杀气腾腾好像要痛揍自己一顿? 卓乐在心底哀嚎,爹,您到底都和人说什么了,好好的叔都气得炸毛不淡定了。 “就没有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李寻欢坐定,点燃了桌上的油灯,卓乐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黑灯瞎火被人提着上房下墙的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这是一户很普通的人家,看看四周,很朴素不像是有钱人,不知道李寻欢是怎么找到的。 “卓乐!” 见她还一脸神游天外不以为意的样子,才下去的火气“呼”的一下子又上来了,李寻欢都要痛心疾首了,果然,吴大人采取放牛吃草的态度是不对的,卓乐什么时候会装作没听见别人问话了!顿时有一种明珠暗投美玉蒙瑕的失败感——好歹也是他精心教导了好几年,引以为荣的半个弟子啊。 被他一叫,卓乐才回过神来,觉得耳朵火辣辣地发烫,她怎么好意思承认刚才看他的脸看得发呆了。很早之前就知道李寻欢是个美男子,可现在他都三十多岁年纪大了,怎么反倒比年轻的时候更好看?原本的骄傲还有桀骜的气息都已经被时间磨平,只剩下岁月沉淀的智慧还有从容。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脸就像是美玉一般,隐约还有一层淡淡的光,眉眼乌黑,卓乐只是看了几眼,心脏就狂跳得快从嘴里蹦出来。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扑上去压倒,抱着他看起来很苗条的腰,最好还要把鼻子埋在那头很滑很顺的头发里,闻一闻是否和记忆中一样,残留着梅花还有雪的气息。 哎呀,她真是太猥琐了! 暗暗吞了口唾沫,卓乐觉得自己完全已经变成了一个怪阿姨的角色。啊,不过算算年纪,她真的比李寻欢大很多啊。要是被他看出了自己此刻的邪念,一定会被立刻揍飞的。心里有鬼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好看着他衣领下面三寸之处,这一看顿时又不淡定了,叔,你怎么能不把衣服拉好呢!看,脖子露出好大一块,这不是引诱人犯罪么! 李寻欢见她眼神飘忽全然的心虚模样,想到小时候每次她做错事都是这样的表情,原本怒气满满,总算是冷静了一点。只要知道自己做错事情就好,千错万错,都是那个引诱她逃家男人的错。清清嗓子,咳嗽一声:“卓乐,老实把一切都告诉我。” “啊,没、没什么好说的,就是那样。” 卓乐强迫自己不再去试图看穿别人的衣领,恋恋不舍地把目光收回来。许久之后的再见,竟然能和他独处一室,她简直开心得都想唱歌了。 “胡说,到底在想些什么,三年不见,竟然已经被抓到大牢里去了,之后是不是还要去劫法场,你真是越来越胆大妄为!” 李寻欢狠狠一拍桌子,卓乐和桌上的油灯一起抖了一抖。 “现在在想什么?我最想的就是赶快洗澡,都臭了。” 英勇无畏地无视了武林高手的杀气,卓乐嫌恶地闻了闻自己,皱起眉头,开始装傻。她还不想把金钱帮的事情抖出来,一来是因为没证据,她一个普通老百姓是如何得知邪恶计划的?二来嘛,她也不想让李寻欢这么快就和他们对上,要知道对方阵营里逆天的牛人很多,需要从长计较才是。 李寻欢看了她半天,最后放弃似地长叹一声,挥了挥手:“厨房里应该有热水,去洗洗吧。” “衣服怎么办?” 卓乐无辜地望向他,既然是坐牢,当然是穿的统一囚犯制服,质量似乎不太好,手臂上都出疹子了,情不自禁地抓抓,再抓抓。她已经自暴自弃了,连蒙头垢面睡稻草都被看了个光,还有什么好掩饰的。 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没思考过这个问题,卓乐举手发问:“这是哪里?” “朋友的家,暂借的。” “有女眷吗?” “有一个女儿……” “太好了,我们就找找吧,应该有可以穿的衣服。” 最后找到了一套半旧不新的衣服,卓乐可不敢劳烦李大侠帮自己烧洗澡水,自己跑去厨房,发现灶台里还有火,赶紧添几把柴进去。她也没想要怎么大洗,只要能擦擦,把头发弄干净就谢天谢地了。在此期间李叔叔一直在院子里转圈,似乎很烦恼的样子,卓乐挺奇怪的,她还以为第一时间就会被打包送回家,这才是李叔叔的风格嘛,怎么忽然转性了? 普通人家可没有那么好的条件,专门有房间给你洗澡的,卓乐只好反锁了厨房的门,凑合着在厨房里边烧水边洗澡,一边洗一边怀念热水器和浴霸。那点水勉强只够擦洗干净身体,死命地拿着皂角搓啊搓,起码搓下半斤老泥,卓乐不顾从门板里透进来的凉风,连脚丫子都仔仔细细地搓了一遍。最后匆匆擦干穿上衣服的时候,不禁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洗完了?”李叔叔一看就是“今天一定要坦白交代”的表情。 “洗完了。”卓乐很老实的点头,心里那叫一个懊恼,现在冻得脸唇发青头发乱七八糟还在滴水的样子又被看见了,为什么就不能被撞见比较美好的一面呢?其实她仔细收拾一下还是可以见人的,呜呜呜。 “老实告诉我,那个——” “咕咕咕。” 屋中响起了很不和谐的声音。卓乐无辜地抱着肚子,以小动物专有的湿漉漉的眼神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饿了。六扇门虐待囚犯,每天都只有窝窝头和稀饭吃。” “……” “可以去煮碗面来吃吗?” “……去吧去吧。” “你要吃吗,我可以多煮点,刚才洗澡的时候看了看,面还挺多。” 见到李叔叔的眉毛一皱,卓乐急忙跑了,得了便宜还卖乖,一会儿他真的发作起来抓住自己打屁股怎么办? ——虽然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最多也就是打打手心而已啦。 搬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前看着火烧水,卓乐漫不经心地一边和面一边思考,这种场景太奇怪了,一般来说,不是都该男人主动说你饿了吗我去做饭给你吃才对吗?为什么最后反倒是她这个饱受牢狱之灾的人过来做饭。果然啊,李叔叔远离庖厨的公子哥儿脾气一点没变,指望这辈子他能做家务就是在白日做梦,而且,他做的东西能吃吗? 摇着头叹了口气,把和好的面拿起来,手执菜刀开始往烧开的水里削面,卓乐又开始怀念起方便面和通宵营业的超市来,这悲催的古代,半夜饿了还要自己和面下厨。尽管李叔叔貌似生气了,卓乐还是做了两个人的份儿,小心翼翼地端过去。 “吃吗?” 他看了她半天,最后无奈地接过来:“我陪你吃便是。” 这句话的直后果导致卓乐一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要边吃面边笑,两个嘴角不受控制地一个劲儿往上扬。太糟糕了,她已经觉得一辈子为他做饭都没关系,再加上洗衣服都行! “上官公子是谁。” 平静的一句话顿时打破了心中的美好幻想,卓乐有点吃不下了,慢吞吞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面:“那个人啊,唔,也不是很熟,只是单纯认识的人而已。” “所以为了单纯认识的人不惜公然和官府对上,还蹲了十几天大牢。吴兄真是教女有方,知道你这般讲究江湖义气,一定会欣慰不已。” 呜!卓乐捂胸,几乎把一张脸全部埋进面里去,忘记李叔叔必要时候也是很毒舌的,不死心地还想辩解一下:“那个,自然是有原因的。” “哦,什么原因,愿闻其详。” “那个,那个,太复杂了,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 “无妨,有的是时间,我们可以慢慢说。” 卓乐开始装傻,用面条把嘴巴塞得满满的,还稀里哗啦地喝汤,全然专心吃饭的样子。好不容易才咽下最后一口,李寻欢立刻很体贴的把自己碗里的面一根一根地夹给她,还很温和地说:“不够吃吗,我这里还有,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说你那个很复杂的故事。” 卓乐的表情好像吃了一肚子黄连。 “我实在是很好奇,就算是被冤枉误抓进去,为什么不说明自己的身份,李寻欢这个名字,六扇门里的朋友好歹还是会卖个面子。”李寻欢的声音还是显得很平静,听不出什么太激烈的情绪,“还是说,当年一别,果真已经要和我斩断一切关系,从此装作路人了吗。” “不是,你在说什么啊。”卓乐没想到他会联想到那方面去,急忙辩解,她之所以不想求救,还不是不想被看到太狼狈的样子,以及,不想让李寻欢卷进麻烦里。这是她自己惹来的麻烦,自己闯的祸就自己担着好了。 “那为什么直到现在,你都不曾再叫我一声叔叔?还是说,在你心里,已经不把我当做叔叔了?” 卓乐沉默了。 “……对,你不是我的叔叔,我也从来没把你当做过叔叔。” 很久之后她才低声说,因为低着头,没有看见李寻欢放在桌子上的手指忽然收紧。 “原来如此。” 沉默良久,李寻欢低声说。 “我明白了。” “咦?” 卓乐惊讶抬头,心想我还没告白呢你怎么就明白了?难道是那个无良的老爹泄密?还是铁大叔忍耐不住漏了底?哎呀,这可真是羞死人了,十几岁的黄毛小丫头窥探成熟叔叔,她脸皮再厚也觉得脸上火烧一样热。回想起自己十二三岁的时候,还无耻地打着“晚上害怕睡不着”的借口,跑去和人挤一间屋子赖着不走,还厚着脸皮要叔叔抓着手教写字,猥亵地要他手把手的教武功…… 要是被他知道当时自己的心思,简直和变态无疑啊!她无言面对世间面对善良的百姓人民了! “的确,我不是你的叔叔,唯一的一点师徒情谊,三年前也已经完全斩断,我没有资格过问你的事情。但是,那个上官公子,你还是和他疏远的好,如果他对你是真心的,就不会把你丢在大牢里不闻不问。” 李寻欢神色黯然,眼睛里的光彩似乎也一瞬间消失了。 “哈,什么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卓乐哭笑不得,什么见鬼的上官公子,都说了他们不熟! 作者有话要说:今日继续发烧中,错别字勿怪,勿怪。眼睛花了手发软。 看着那长长长长的目录,已经没有勇气去集体改一遍错别字了,捂脸。 55 55、第五十四章 ... 好不容易费尽口舌地向李寻欢解释了为何会和上官飞搅和在一起,并且阴差阳错地进了大牢,卓乐还没有傻到老实全招,半真半假,细节全部真实,大体完全胡编。在她口中,上官飞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丧心病狂杀人不眨眼的禽兽,她完全是灵机一动为了逃脱他的魔掌,才贸然地去引起六扇门捕快的注意。至于为什么被抓那么久都不肯搬出后台求救,卓乐解释为不知道上官飞是不是还在监视自己,万事都要小心,宁可自己吃苦也不要连累他人。 李寻欢不置一词地默默听着,卓乐一边说一边心里打鼓,她的这番说辞,乍一听似乎很能站住脚,不过稍微一想破绽多多,而且李寻欢这种老江湖,他不喜欢说谎骗人不代表别人就可以随便地骗到他。他越是没有反应,卓乐就越是心虚,最后说着说着就没声了。 “完了?” “嗯,完了。” “没有其他的?” “没有。” 犹如小学生和班主任的一问一答,卓乐老老实实的样子要是被吴家人看见一定会摔碎满地的眼镜——如果这个时代有眼镜的话。她也很纳闷啊,连对着上官飞都能口若莲花瞎编乱造说胡话眼睛都不眨一下,怎么一看见李寻欢,什么坏点子都使不出来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童年阴影? 李寻欢在看她,那眼神几乎都要穿透她的皮肉一直看进骨头里了,面对这样的注视,卓乐倒是很想不心虚地勇敢迎上,可目前一看见他的脸心里就砰砰狂跳,还止不住地耳朵发红,所以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研究他背后的那副年画,看得津津有味。 “你长大了,看来我是管不了你了。”李寻欢叹了口气,灯光下他似乎一瞬间沧桑了许多,“终于也到了开始躲躲藏藏不把事实告诉我的时候。” 卓乐心中一酸,从他那身叹息中她能感受到,李寻欢又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些事情。这么些年来,每一次见到他似乎他都过得挺好,卓乐一直觉得他没有咳嗽不停,没有着魔似的雕木头,还有自己陪伴着,应该已经从那些陈年旧事里走出来了吧?可是很显然,他不说并不代表就不在意,他始终还是觉得对林诗音有一份亏欠,对于过去耿耿于怀难以忘记。明明忘掉就好,不去想就好,明明他可以有很多方法让自己过得快乐,为什么非得死死抓住过去不放呢?他到底是在想什么,想用这些回忆来惩罚自己? “也是,我都差点忘了,你也是会长大的,以前的李叔叔,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唠唠叨叨爱管闲事的半老头子罢了。” 他还在叹息,李寻欢本来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失意暴露于光明之下的人,即使心中再痛苦,他也不会让别人跟着自己一起难受。所以当年他嘴上说着自己对林诗音已经没有爱情了扮演了一个负心人的角色,其实谁又知道他那份难以言喻的酸楚。不能给予她想要的,不如放手让她去追寻自己想要的。没有人知道,他依稀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表妹愿意再给他一个机会。虽然明知先离开的自己早就没有了要求的资格。在得知林诗音真的另嫁他人的那一天,他带着微笑送去了丰厚的贺礼,然而那一夜,他喝得酩酊大醉,朦胧中看到的都是过去那些美好的回忆,以及初次见面时,那满园盛开的白梅。 李园已经变成了他不敢面对的过去,所以他逃了,逃得远远的。小李飞刀,不过也只是一个不敢面对过去的懦夫而已。 所有的人都已经继续向前而行,只有他还沉溺在回忆里难以自拔。而现在,那个一直陪伴着他,视他为师为友,亲密叫着叔叔,甚至还许愿会永远永远在一起的小女孩,也长大了。她也不再需要他,要一个人走向自己的未来了吗? 李寻欢深深叹息,尽管他才三十五不到,可是他真的觉得自己已经老了。比起身体的衰老,心的苍老更可怕。 “等一下,你说什么呢!我何时说过你很唠叨了?你要是老头子,那我就是黄脸婆!” 卓乐不明白李寻欢心中所想,不过看他眼角眉梢涌起的那些苦涩,大概也猜到了几分,心里除了苦楚还有几分酸溜溜的,敢情这么多年过了,人家连孩子都生了两个,你还是念念不忘啊。当年说得那么绝决我还真信了,哼,李寻欢是一代情圣超级喜欢自我折磨,这件事看书的时候就知道,没想到真的摆在面前还是忍不住火冒三丈。搞了半天刚才说的话全部当人在放屁啊喂! “呃,李——叔叔,咳咳。” 迫于无奈,卓乐含泪叫了他一声。 “在你心里,把卓乐当做什么人啦,当年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之所以一直不跟你联络,那是因为你根本就不给我联络的机会。好不容易见了面,高兴的话都还没说几句,你就一直说什么我长大了不听话了把你完全当外人了,都说了那个见鬼的上官公子和我根本不熟,干嘛老是摆出一副我在骗你的样子。” 卓乐壮了壮胆,鼓足勇气:“从小到大,在我心里,除了爹爹,唯一那什么的人,咳咳,就只有你啦,再好的男人我都不会多看一眼的,咳咳,那个,你的推论全部都是瞎想,以上。” 李寻欢愣了一下,他直觉卓乐最后句话好像有点不对,但也没想到那方面去,沉默一阵:“为何你方才提到,不愿意再叫叔叔?” 卓乐想捶墙,这人平时都那么聪明,怎么关键时刻就神奇得一塌糊涂呢?酝酿了半天最后还是不敢大吼“因为我喜欢你当然不愿意叫你叔叔了!”垂头丧气地回答:“因为我长大了嘛。” 听到她刚才那一番表白,李寻欢忽然觉得心里轻松了很多,同时也暗暗嘲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竟然会因为卓乐的几句话心神大乱,他自小都从容淡定,即便是再怎么难受,都不会方寸大乱。胡思乱想到如斯地步,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一切都归结于卓乐就像他的女儿一样,咳嗽一声转移话题:“不管再大,只要你愿意,我都永远是你的叔叔。” 关键是我不愿意啊李大侠!这句话犹如当场宣告了死刑,卓乐面如死灰摇摇欲坠,尽管早就知道李寻欢是打着江湖浪子幌子的超级正经人,可是被人温柔一刀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知道你没有变,我很是高兴。” “啊,嗯,你高兴就好……” 卓乐含含糊糊地把这句话压在了舌头底下,欲哭无泪,即使现在李叔叔愁容尽扫,笑得犹如一朵花似的,她也没心情唱“你那么美美美”了。 “明天一早我就送你回家,女孩子还是不要在外面乱跑。”李寻欢忽然想起来了,“吴兄的信上说你逃婚——” “好困啊,现在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说。”和他的好心情相反,卓乐沮丧得半死,不想在继续扯下去,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哈欠,还伸伸懒腰,做出瞌睡到不行的样子。 “也是,太晚了,先睡吧。”李寻欢站起身来,“你就睡这件屋子,我去外面睡。” “唔。”卓乐还在垂头丧气,然而她的郁闷在李寻欢看来却变成了另一种意思。 “不要担心,即使天塌下来,也有我为你顶着。别说是六扇门,就算是你闯下天大的祸事,一切都有我。” 难得见到李叔叔这么和颜悦色,卓乐总算感受到了几分温暖。这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特权了吧,李叔叔虽然称不上嫉恶如仇,但是非明理心中还是有杆秤。换做其他人,早就被他一通毒舌,啊,不对,他连毒舌都懒得毒舌,直接丢一边不会管。可是为了自己,他竟然还半夜劫狱,明摆着要偏袒她,不管她做了什么。 唉,他就是这样,每次当头一棒之后立刻又会给个糖吃,这可真是折磨人啊。卓乐心中酸甜苦辣,各种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不过她也真是累了,在床上翻了一阵,还没来得及思考一下怎么才能不被打包送回家,就立刻睡着了。 第二天,老天爷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 因为卓乐突然发起烧来。理由很简单,洗澡的时候吹了风,在大牢折腾那么久,身体虚是肯定的,头发湿漉漉的就睡觉,不生病才怪。这下也别说回家的事情了,即便是只有三分病,卓乐也足足做出大病缠身,随时都会咽气的模样。李寻欢什么都懂,唯独医术上只是略知一二,见卓乐满脸通红全身滚烫,吃什么吐什么,也急了,请了大夫来给她诊治。大夫摸着胡子诊了半天脉,方才慢吞吞地道:“只是体虚又偶感风寒,并不碍事,饿上几顿,再开几副药吃了便是。” 话音未落,卓乐一阵大咳,直咳到眼泪横流,几欲呕吐,一张脸青中带红,看起来十分可怜。 “大夫,真的不妨事吗?她什么都不能吃,好不容易喝点药下去,全都吐了。我看不止风寒那么简单吧。” 大夫不耐烦地瞪着这位看起来很英俊很有风度的公子,心想一句话问了几十遍你烦不烦,看你温文尔雅像是读书人,结果胡搅蛮缠还质疑我的医术,都说了她没事偏不信,是不是一定要说她快死了才开心。 “咳咳,咳咳,我没、没事的。叔叔,还是赶、赶快送我回家吧。不耽误你的事——” 卓乐奄奄一息地说。 “现在还说这些傻话做什么,什么都别想,好好养病。” “不行,我、我——” “别说话,睡一会儿,想吃什么吗?” “咳咳,只要叔叔在这里,就、就足够了。” “好好,我一直在这里,哪里都不去。” …… 大夫深深觉得自己已经被无视可以退场,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 李寻欢起身去送大夫,卓乐这才出了口气。她身体怎么样自己最清楚,李叔叔内功精纯来点渡气,就算是快死了都能硬拖回来交代完遗言。幸好她上辈子长年住院,有点基本的医疗知识。只要一直不喝水,人也能呈现出虚脱的状态。因为发烧她汗如雨下,又坚持不喝任何水,被灌点药汤都假装呕吐反胃全吐了。 苦肉计这种东西虽然有点卑鄙,不过她也是没有办法才使出来的嘛。幸好李叔叔关心则乱,竟然没有发现她竟然是在装病。 其实身体真的很痛苦,不过见他那么关切又慌乱的样子,又觉得一切都值得。卓乐在心里默默地对他说了声对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又抽了,不管怎么刷,都开不了后台。 其实我自己也很郁闷啊…… 偏偏又有一定要在后台才写得出东西的怪癖。 56 56、第五十五章 ... 于是卓乐姑娘的就这样光明正大地“病”了,病得那叫一个厉害。再铁石心肠的人看见她脸色惨白气若游丝的样子都会觉得很可怜的。 本来一开始卓乐离家并不远,然而因为光荣地蹲了六扇门大牢,想要回家的话即使骑马也需要一天一夜。她都瘫软到无法坐起来了,李寻欢当然不可能还说回家的事,反过来劝慰她不要多想,静心养病。六扇门那点事情,李大侠欠了几个人情,也就轻松抹过去。怕吴大人担心,他还写信掩饰,说带着卓乐四处散散心,等她想通了就立刻送她回家。吴大人立刻回信说我相信你,女儿就完全交给你了,想怎么样都行! 看着吴大人的信,李寻欢觉得身上的压力很重……教孩子果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而且那孩子现在还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对待。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在想什么,李寻欢从林诗音那会儿开始就没弄明白过。表妹是个温和文雅的人,即使发脾气或者不高兴,那也是因为关心他,可是卓乐从小就满脑子古古怪怪的念头,看起来好像很听话,表现得也很懂事,但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比如三年前那次干脆的离开,比如这一次为了逃婚干脆离家出走,还有在六扇门大牢里睡稻草。 想一想,李寻欢唯有苦笑。他当然可以另外找人,硬是逼着卓乐和药,直接把她丢上车送回吴家去。可是看到卓乐拉着他的衣袖故作坚强却痛苦无比地样子,他实在狠不下这个心。算了,并不是没有和她单独相处过,三年前他们可以,现在应该也可以吧。好歹,他也算是卓乐的长辈。要是卓乐未来的夫婿连她的操守品行都信不过,那也不配和她在一起。 李寻欢打定了主意,绝口不再说送她回家的事情,寻医问药,对她十分体贴。然而追究男女有别,还是去找了一个小丫鬟回来,伺候她更衣擦汗。无论如何都绝对不会和卓乐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以免被人说闲话。 那么,好不容易才重现见到思念了很久的人,现在又被他捧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爱护着,卓乐是不是已经快活似神仙了呢? ……她一点都不快乐,实际上她快饿死了。装病是个很严肃的技术活。 为了营造出病重的假象,她已经饿得头晕眼花,面对香喷喷的食物还得咽下满嘴分泌的口水装作不想吃的样子。几天下来她已经非常成功地让自己面若白纸气息奄奄了。本来还想借着这个机会来点新的发展——不说病中告白,至少也来点电视剧中的经典场景握着手守在床前吧。遗憾的是,李叔叔太正经了,除了必要的接触,他打死都不会上前一步,更别说和卓乐来点什么亲密接触了。大多数时候他都只是默默地坐在离床很远的地方,静静看着书或者其他东西,除非卓乐说想喝水才会动一动。擦汗?擦脸?换衣服?对不起,天还没黑呢,少做白日梦了。勤劳勇敢又善解人意的小丫鬟根本用不着吩咐,早就手脚麻利地做完了一切。 所以卓乐只能强忍饥饿睡在床上,看着李叔叔秀美的轮廓在心里暗唱“衣带渐宽终不悔”了。有时候她真的怀疑,李寻欢是不是有问题啊?原著里的他可是个风流潇洒醉卧美人膝的浪子,人都说他抱过的美人比一般人做春梦看见的美人都多。林诗音那里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他没有佯装变心浪迹欢场把自己身体弄坏吧。可是这么些年过去了,卓乐就没见他和任何女人有过亲密来往。 难道他都没有需要吗?卓乐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李大侠还是李大师啊喂。记得看小说看电视不都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生物吗?叔叔你这么看破红尘清心寡欲下去李家的列祖列宗都会哭泣,真的。 ——当然卓乐也不敢色胆包天的来个色诱,先别说见过无数美人少年时期也风流过的小李探花会不会欣赏她这种小家碧玉,她敢保证要是自己真的这么做了,绝对会被李叔叔狠狠教训一顿从此不相往来。从李叔叔对待自己的态度中,卓乐绝望地发现,他根本还是把她当成小孩子一样在对待,十七岁的少女和当年七岁拖鼻涕的小丫头在他眼中完全没有任何区别。 啊,这个负心绝望的世界。饥肠辘辘的卓乐姑娘在床上奄奄一息地诅咒上天,快来一道惊雷把叔叔给劈醒吧!装病不是长久之计,到底要怎么才能打破现在要死不活的处境呢? 卓乐最近一直在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要是忘记自己总是饿得要死的事情,其实现在还不错,至少李叔叔终于只一心一意地想着她,忘掉表妹也忘掉其他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想着想着她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朦胧中似乎有谁在她耳边说话,还被灌了点甜甜的东西下去。不过因为最近太累,不管怎么折腾,眼皮就跟灌了铅似的沉重。等她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看到离床很远的地方背对着坐着一个人,绝对不是李寻欢。当下心中一惊,反射性地想坐起来,然而手脚酸软全身无力,才抬起半个身子就一头撞在了床头上。 只是轻微的声音,那个人却像是身上装着雷达一样立刻回头,卓乐一看他的脸就愣了,抖抖地举起一只手:“阿、阿飞?” 已经看不到什么少年样子反而露出很多青年特征的阿飞不冷不热地点了下头。 “我记得,似乎你比我小三岁来着吧?所以,今年你应该是十四岁才对。” “嗯。” “苍天啊,你究竟吃了什么,才三年怎么就长那么高!没天理,没天理。”卓乐趴在床头痛心疾首,还有一句话她没说出口,那个美正太到哪里去了?明明是一样的五官为什么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的完全不可爱?发育期的青少年果然是世界上最神奇的生物! 锤了一阵床,卓乐忽然想起来,警惕地把被子拉到下巴:“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会在我的房间里,男女授受不亲没听过吗。” 阿飞奇怪地看了她几眼:“李大哥说你病得很重,我看挺有精力的嘛。” “什么,李大哥!” 卓乐泪流满面,这万恶的社会,这万恶的剧情,李叔叔你好偏心,凭什么他就可以叫大哥自己一定要叫叔叔,这样一来按照辈分她岂不是得叫阿飞叔叔了?不要啊! “对了,呃,那个,他呢?” 当着这个家伙的面卓乐打死也叫不出叔叔来,只好含混其词。说来也挺奇怪的,她和阿飞并没有怎么相处过,只是在三年前偶然的见过几面,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窘迫或者尴尬的感觉,自然而然的就像认识很多年的朋友一样开始对话。卓乐这边可以理解为自来熟吧,那阿飞呢?记得书里的他可没那么好相处,总是显得孤傲冷漠像一只不愿亲近人的狼。 “大哥有急事出去了,正好我收到他的消息过来,所以他拜托我帮着照看一下,大概天黑之前会回来。” 阿飞说完以后,又上上下下地看了她好几眼,那眼神就和发现什么新奇的事物一样,看得卓乐毛都炸起来了。这家伙可是没有什么正确三观,就像野兽一样不受束缚,虽然她相信他不会兽性大发,可是心里总觉得毛毛的。 “最近这几年,你都和他在一起?” “没有,只是偶尔会回去一趟,李大哥对我很照顾,不过我不需要被当做小孩子一样。”阿飞沉稳地说。 卓乐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所以三年来阿飞是一直放养的?不对,最开始遇到的那个小孩子多具有攻击性,逮谁咬谁。尽管现在看起来依旧野性难驯,可是从他的语气里不难听出他对李寻欢很是依恋。 情敌,这是情敌!想起原著情节,卓乐心里就酸溜溜的,哼,李叔叔还为你吐过血呢,他都没为我吐过血——不过这种东西她也不想要就是了。你们两个人又是抢着为对方去死,又是兄弟情深互相误会最后并肩作战什么的,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还有默契吗?不管年纪相差多少。她忽然有点能体会当年林诗音的心情,喜欢的人对自己哥们儿比对你还好,任何女人都会受不了。 林仙儿啊,你快来收了这个妖孽吧——对不起她只是开个玩笑,林仙儿太坏了,完全配不上勉强算是好青年的阿飞。而且他对李寻欢真是不错的。 “你在想什么?”阿飞忽然问。 “我在想,最近你一定要小心。”卓乐认真地回答,“小心会被马踢哟。” 阿飞的脸上出现茫然的表情,他从小都生活在关外,即使是和李寻欢认识之后,也不过每年偶尔见上几次,他的全部精力都用来求生存和磨练武功,即使有读书识字那也有限得很,看见卓乐表情诡异一会咬牙一会儿傻笑的觉得很有趣,于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没想到卓乐的回答却让他完全摸不着头脑。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不算太多,可是他经常会不自觉地提到卓乐,说卓乐在这个年纪是怎么样怎么样的。阿飞见到的生物多是山里的野兽,偶尔有一两个也是关外的猎人或者采参客。看着卓乐披着头发窝在床上,身形纤细皮肤白腻,与他见过的人都不同,于是对她的感想比较复杂,有点像一个认识很久但没见过面的朋友,同时又抱着些好奇。 “哈哈,哈哈。” 卓乐忍不住笑了起来,阿飞的样子让她觉得很可爱,心想即使是未来的飞剑客,十四岁的时候也会偶尔呆一下嘛。当然她还是很清楚之所以阿飞对她没有那么警戒完全是因为李寻欢的缘故,可是调戏一下野生美正太,感觉不错。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阿飞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吧。所以他才会觉得即使进入一个未出阁女子的房间,对方还睡床上,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稍微喘了几口气,卓乐正想问他是怎么会到这里来的,却看见阿飞眉头一皱,飞身而起,她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就被他连人带被子一起给捞了起来。别看他才十四岁,个头和力气都很大,随随便便的就夹着卓乐跳上了房梁,悄无声息地闪到角落阴影处,就像一只猫。 “怎么了” 卓乐用口型问。 阿飞似乎很满意她的配合,同样用口型回答:“有人在到处找你。” “难道他出去就是为了这件事?”卓乐心中一动,凑近他的耳朵小声问,却被他捂住了嘴,示意不要出声。她小心地往下面一看,果然,有几个不认识的人推开门走了进来,还很巧,带头那个她还认识,不是别人,正是上官飞。 ……他还真是阴魂不散…… 卓乐诅咒他被一万匹马踩死。 作者有话要说:我还记着欠了四天的更新呢,没忘记。 本月之内一定补上,绝对的。 野生青年阿飞虽然很凶悍,从某一方面来说,其实很单纯,尤其是对不会武功的女人。 所以当年他才会那么快就被林仙儿给骗了,悲剧。 57 57、第五十六章 ...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没更新是因为光荣的住院了,原来一直以来发烧胸闷喘不过气是因为心肌炎的关系。 是的,自诩健康一号的我竟然神奇地得上了心肌炎。 目前住院疗养中,今天的文是在病床上码的…… 房梁不很宽,房梁也不很大,然而房梁足够两个人缩在角落躲起来不被人看到。阿飞不知是练的什么独门武功,连和他靠得那么近的卓乐都无法听见他的呼吸声音。他好像真的整个人都化成了一块石头。卓乐已经有很多次偷听被武林高手抓包的经验心得,尽管不知道上官飞的武功是不是也能达到那种境界,还是小心翼翼地屏住了呼吸,缓缓地,无声地一点一点吐着气。 这种样子一定很可笑,和鱼缸里的金鱼差不多吧…… 正在努力地让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好让下面满屋乱翻的几个人不会察觉,忽然,阿飞的胸口抖了几下,整个人都贴他身上即便隔着一条棉被卓乐还是敏感地觉察到了,疑惑地抬起头,看见他嘴角抿得很紧,表情还有点扭曲,一副明显忍笑忍得很辛苦的样子,不禁大怒。 通常情况下像她这种武功差劲儿的少女,先不说和男人靠得这么近有违礼法的问题,没有尖叫惊呼害怕得牙齿格格响,镇定又配合地控制呼吸。他不称赞一下就算了,还居然在那里偷笑,太过分了。卓乐憋着气没有发作,现在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她要大局为重。 “不用这样,万一憋死怎么办。” 阿飞凑近她的耳朵低声说,卓乐怕痒,被他呼出的热气弄得忍不住耸了下脖子,心里真郁闷。也是,世界上要是人人都有李叔叔那样可怕的听力,大家都不要混了。上官飞的武功看来也不是多么逆天的程度。可是转念一想,不对啊,要是他不怎么样的话,阿飞干嘛不早说,害得她还提心吊胆了半天。 抬起头卓乐想用愤怒的目光来进行抗议,区区阿飞而已,一个比自己还小很多岁的小P孩,竟然也来这一手。不料刚把下巴抬起四十五度角,正好看见阿飞脸上遮掩不住的笑意,顿时楞了一下。被冻得冷冰冰的石头忽然展颜一笑,如春水初融,实在叫人一时无法转开视线。阿飞小时候是个超级美正太,现在也是无敌美少年,就是线条太冷硬。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脸都顿时柔和下来,嘴角还有一个酒窝,显得有几分稚气,可是又说不出的好看。一瞬间卓乐有被他电到的感觉。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不可以被美色所迷惑,他还是孩子,不能变怪阿姨!”卓乐立刻在心里默念,努力地把目光从他脸上扯下来,当然,生气的事情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长得好看的人就是占便宜啊! “里外都没有人,但床上还是热的,应该没走远。” 下面的人将整个院子都翻了一遍,回到这个房间向上官飞禀报。即使卓乐对阿飞很有信心,可也不由得紧张起来,情不禁自地隔着被子抓紧了他的胳膊。从她的角度看下去,只能看见上官飞的头顶,他慢悠悠不慌不忙地在屋子里转了几圈,忽然笑了几声。 “上面的朋友,还不愿意下来吗?是不是要我亲自上去请才愿意?” 一瞬间卓乐的心跳都差点停止了,那家伙知道他们在上面?她刚一动,阿飞就按了她一下,似乎是叫她不要出声,自己伸手在房梁上一撑,无声无息地落到了地上。 卓乐全身都被裹在被子里,像个蚕茧一样,房梁十分狭窄,她只是很危险地躺在上面,稍微动作大一点都会连同被子一起来个垂直下落。既然阿飞叫她不要动,她就暂时不动好了,于是卓乐奋力地伸出头,悄悄地看向下面。 上官飞似乎没有想到下来的竟然是一个少年,愣了一下,才笑了一声:“这位小兄弟,不知你和那位姑娘有何关系?” 阿飞只是哼了一声,没有回答。上官飞虽说有时脾气很暴躁,可关键时刻却很沉得住气,一点都没发火。可是他的几个手下却按捺不住地叫嚣起来。 “好小子,知道这位少爷是谁吗?” “看你穿得破破烂烂,不知道是从哪个山里来的野人,赶紧滚回去,免得杀你脏了爷爷的手。” “少爷,这小子十分古怪,还是干脆一刀杀掉算了。” 上官飞一扬手,所有的人顿时住嘴,屋子里静悄悄的,他不紧不慢地说:“得罪了,这几个只是家中的下仆,没见过什么世面,我代他们向小兄弟陪个不是。虽然不知道小兄弟和那位我正在需找的姑娘是何关系,不过在下可以对天起誓,对那位姑娘绝对加害之心,只是想找到她问她几句话罢了,还望小兄弟赏脸。” 其实他这番话已经说得很客气了,卓乐听得暗暗心惊,要是上官飞也又叫又跳,或者上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开打,她也不很把他当回事。毕竟在原著里对他描写不多,除了他被林仙儿迷得七荤八素之外没有留下多少印象。可是现在一看,他年纪不大,城府挺深的啊。记得在路上第一次见到还有在自己房间里,他表现得都很暴躁,似乎很容易发脾气。可是现在看来,哪里还有半分暴躁的影子。 卓乐暗暗在心里骂自己笨蛋,老是按照书本的印象来对人做判断,迟早有一天会害死自己也害了别人的,这可是真实的世界,不是看着很好玩的武侠小说! 她在上面胡思乱想,下面的对话却还在继续,大概是看见了阿飞腰间那把只是用两块木片夹着的铁片,上官飞笑了笑:“原来小兄弟也喜欢剑,只是这把剑未免和你太不相配了。我看小兄弟仪表堂堂气度不凡,在下手中却也有几把好剑,如果小兄弟喜欢,从中挑选一把如何?” 江湖中人都喜爱名刀宝剑,上官飞一看就大有来头,说出这种话,无疑是变相的结交,至少也是不愿和阿飞为敌的意思。一般来说,行走江湖都讲究个面子,他主动给了面子,只要别太过分,你也不好意思不给人面子。可是那是阿飞,别说他根本就不明白这些事情,即便是明白,他也不会理睬,何况上官飞还看不起他的武器,要不是因为李寻欢事先交代过,他几乎立刻反手就是一剑。 “不是我自己赚钱买的东西,不稀罕。” 上官飞不怒反笑,忽然一变脸:“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可别怪我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他已经纵身朝着屋梁上袭来,阿飞也没见怎么动,只是微微一晃,紧跟其后,手中银光一闪,那把玩具似的剑毒蛇般急刺而出。上官飞好歹也是上官金虹的儿子,反手在房梁上一拍,硬是整个人向下急落,然而就在这一闪一纵之间,阿飞已经连刺九剑,招招直逼他的要害,最后一剑险险躲过,只听得清脆的一声“叮”,原来是上官飞腰间的玉佩被阿飞一剑劈成了两块,从中间齐齐断开,即使是专门的匠人来,也断然不会如此整齐。 “好好好,果然英雄出少年。看来今天不杀了你,日后必是大患。” 上官飞脚未落地,剑已出鞘。整个人化为一道长虹直扑阿飞,阿飞虽然剑法诡异,身形如风,然而毕竟年幼,身形一晃,已被铺天盖地的剑光笼罩。卓乐只看得一颗心都要从嗓子里蹦出来,想也不想就从房梁上滚下,即使自己身上被刺七八十个窟窿,也不能让阿飞无辜地被牵连。 眼看就要被连人带被子被刺成一具十分不美型的尸体,一道破空之声,满天如水的剑光顿时消散,上官飞脸色惨白连退三步,长剑早已脱手,一柄小小的柳叶飞刀钉在理他三寸不到的墙上,犹自晃动不已。 飞刀快,人却更快,一道白影破窗而入,将马上就要落地的卓乐抄在手里,刷地一下将她丢进床里,卓乐被摔得晕头涨脑,只见到床边的帐子被人割断了绳子,落下来将她遮得密不透风。 “这位公子,青光白日擅入民宅,如果在下没有记错的话,似乎公子正在被六扇门全城缉拿。没想到啊没想到,不过几年光景,现在的犯人一个个都嚣张如此,难怪大家都喜欢往关外跑不爱留在中原了。” 李寻欢的声音显得很平静,不过里面那种嘲讽的味道,只要没聋的人都能听得出来。 上官飞似是已经怔住,或者还没有从那一刀中回过神来,良久才勉强笑了笑:“不愧是小李探花,没有见过的人绝对不敢相信,世间竟有如此惊艳一刀。在下久仰前辈名号,不想今日得见,这才知世间传闻难以形容前辈风采万分之一……” 李寻欢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谬赞,本来按照礼节,在线下该回一声过奖。然而阁下暗中跟踪数日,今日又擅自闯进这里,喊打喊杀,在下只怕没什么好心情客套一番。不知道阁下是自己现在就走呢,还是需要在下邀请六扇门的朋友前来招呼一回?” 卓乐听得嘴角直抽,李叔叔很少这么不给人面子的,也不知道上官飞是哪一点惹到他了,难道是因为看见他企图杀掉阿飞? 被人这样奚落,上官飞竟然还平静下来,透过床帐,卓乐看见他整理了一下衣服,还冲着李寻欢行了一礼,客客气气地说:“前辈误会了,不错,我的确派人暗中跟踪前辈,还不自量力地窥探前辈下榻的居所,然而在下心中绝无半分对前辈不敬的意思。实在是,实在是难以启口——” 他貌似满腹忧愁地叹了口气:“不知前辈和那位姑娘是何关系,在下得知前辈已将她从六扇门救出,安心之余却又十分思念。几次找人递来拜贴却都被前辈拒之门外。擅自闯入女子闺阁,此举甚是无礼。然而在下也是闻之那位姑娘病重,心急如焚,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前辈早年也是名人雅士,风流潇洒,天下闻名,这相思的滋味,前辈——” 卓乐越听越愤怒,这个无耻的上官飞!都说的什么狗屁话!她忍无可忍,也不管这里还有其他许多人,一掀帘子:“胡说胡说胡说!谁和你相思了!” 李寻欢看过来,那眼神之凌厉,卓乐立刻蔫了,乖乖地重新把帐子放下,自己拉拉被子靠着床角坐好。偏偏上官飞还一副惊喜的样子,痛心疾首:“我知道你怨恨为何迟迟不来救人,我不求你原谅,只求你愿意再见我一面。卓乐,你可知道,这些天我的心都快碎了——” “出去。” 李寻欢的声音冷得即使现在已经是春天,大家还是忍不住集体打了个寒颤。上官飞见好就收,规规矩矩地朝他行了礼,带着手下离开了。临走前还不忘“深情”地久久凝望一番。卓乐一头扎在被子里,觉得自己一会儿绝对会被剥掉一层皮。 完蛋了,李叔叔不会真的相信那番胡说八道了吧?这十几年来,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么生气的样子啊! 58 58、第五十七章 ... 房间里一片寂静,没人说话,连阿飞似乎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坐在一边找了块布开始擦剑,还擦得很严肃很认真。卓乐战战兢兢地捂在被子里,默默地希望李寻欢去和阿飞互相叙诉离别之情,只有这一次,她绝对不会嫉妒,真的! “阿飞,谢谢了。” “大哥说什么话,小事而已。不过刚才究竟躲在什么地方,连我都没发现。” “好歹也看过你捕猎,如何躲避猎人,我还是有一点心得。好久不见,你又长高了,大概很快就要超过我了吧。” “这样一来,我请你喝酒的日子也不远了。” “那好,我就等着这一天,到时候咱们无醉不归。” 李寻欢和阿飞开始聊起天来,单从对话来看,一切都很和谐很正常,不过卓乐揪着被子在心中默默呐喊,外面地方那么大,为什么一定得呆在我的房间里啊?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听过没有?即使你们一个是我名义上的长辈,另一个是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也一样,赶快出去! 当然这种话只能想想,打死卓乐她也不敢说出口。现在只要李寻欢不要来个严刑逼供或者精神施压,她就已经要烧香感谢菩萨显灵了。不知是不是收到了不断从她心里飘出的祈求之音,阿飞终于擦完了剑,咳嗽了一声:“我还有点事情,先离开一下,一会儿再回来。” “那好,自己小心。江湖上人心险恶,武功再好,也要提防小人背后暗算。”李寻欢很关切地嘱咐,倒没有对一个十四岁小朋友要独自去闯江湖的事情发表任何意见,实在不符合他那个什么的个性。 “我走了,你保重。” 阿飞走得也很干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卓乐几乎都想奔出去,不,她真的奔出去了,一把掀开帘子,用百分之百充满真诚的声音喊道:“留步,情留步。” 顿时四只眼睛一齐盯向她,被一个高手和一个高手预备役认真看着压力好大,搞不好连脸上有几个毛孔都被数得清清楚楚,卓乐不敢看向李寻欢那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小声说:“好不容易出关一趟,又那么久没有见面,留下来我们谈谈心再走嘛。” 此言一出,她就觉得后背一阵刺痛,不用回头也知道李叔叔现在的脸色一定很精彩。阿飞不愧是野兽一样的少年,本能地闻到了危险的味道,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不用了,我们不熟。” 丢下这句话,他就很潇洒地一甩头走了,居然还没有忘记帮他们把门关上。卓乐心惊胆战地不敢动弹,刚才她一着急直接就下床,脚上没有穿鞋,踩在冰冷的石板上很不舒服,只好左脚踩右脚右脚踩左脚的取暖。要是现在就全部坦白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从轻发落一下?哎,不对啊,她又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要心虚?倒是李寻欢不好,他既然已经知道上官飞在到处需找她,从刚才的对白也可以推断出,李寻欢是故意营造出自己不在的假象,还把阿飞拉来演了一出戏,就是为了让上官飞以为没有危险,自己冒出来抓人。这样把自己瞒在鼓里自作主张的行为应该大肆批判,说起来她才是受害者,嗯,对,要是三年前他不抽风地把她赶走,也就不会有以后的事情了。 卓乐为自己寻找着理由,越想越觉得她很无辜,李寻欢才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女人都很擅长这一套,不管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 至于为什么上官飞会盯上自己,卓乐也想了,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醉翁之意不在酒。虽然不清楚为什么上官飞会去六扇门监狱看她,可是他绝对知道了自己和李寻欢有什么关系,而且关系还挺不错。金钱帮现在正在招兵买马大肆收罗人手,很多江湖上有名的人都成为了金钱帮的一员。卓乐想来想去,上官飞一定是想把李寻欢也拖下水去,要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小李飞刀也成为金钱帮的人,绝对是大功一件。不过李寻欢这人有点软硬不吃,他大概是打着从自己身上下手的主意吧? 唉,早知道她就不要在那个时候去向上官飞搭讪了,可是她又怎么知道随便拉个人就是上官金虹的儿子?说来说去还是天意,见鬼的天意,谁叫这是武侠小说的世界,她恰好又是穿越来的人士?穿越=麻烦,大概这已经是基本的认知了吧? “卓乐。” 李寻欢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明显的感情,淡淡地在身后响起,顿时将卓乐从一大堆胡思乱想的走神中拉回来,她一抖,想也没想,立刻转身低头,以相当沉痛又悲凉的语气说:“叔叔,你不是真的相信那个人的话了吧?千万不要被他的胡说八道所蒙蔽,他就是一个禽兽,专门喜欢欺骗无知少女。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之后怀恨在心,一直虎视眈眈的想要报复。别看他好像长得斯斯文文,其实脚底长疮头顶流脓,他坏透了!所以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李寻欢只用一句话就打断了她口沫四溅的辩白:“你的病好了?” 卓乐溃败地软到,一时间忘记自己是病人了,支支吾吾:“嗯,啊,呃,那个,一着急除了一身汗,所以就……” 完蛋了,李寻欢何等聪明的人,他一定立刻就想通自己只是在装病,目的就是为了拖延回家的时间好多和他相处。他很讨厌说谎的行为,自己在他心里的好感度一定被刷新到了惨不忍睹的程度。卓乐欲哭无泪,果然啊,出来混,迟早都是要还的。 “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最后她也只是低着头双手不知所措地揉弄着衣角,希望坦白从宽的原则在古代也能奏效,李叔叔不计前嫌再给一次机会。 “看你,都是大姑娘了,怎么还这么毛毛躁躁的,光着脚也不怕着凉。” 没想到最后李寻欢什么都没说,语气还是淡淡地,没有半丝生气的预兆,还很体贴地去把卓乐的鞋子拿过来,示意她赶快穿上。不明白他这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卓乐很惊慌地把鞋子穿好了,李寻欢就默不作声地坐在一边看她穿鞋。 “肚子饿了没有,想吃点什么?我记得你喜欢吃杏仁酥还有桂花糕,现在外面应该还能买到,我这就去——” 他越是和颜悦色卓乐越是害怕,这算什么,断头饭?要她做个饱死鬼,有体力来应付接下来长达三个时辰的说教?还是他已经彻底的死心,决定和自己划清界线从此路人?她哪敢让李寻欢去给她买什么见鬼的杏仁酥啊。看着对方那张什么都猜不透的脸,急得都差点哭了。 “叔叔,我错了,你可以骂我打我,千万不要不理我啊。” 平时打死都不愿意叫叔叔,现在只要他别在摆出那种客气得过分的样子,别说叫叔叔,叫爷爷都行! 李寻欢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一种她不明白的复杂,摇了摇头:“你没什么错,是我错了。” “啊?” 卓乐愣了,话说您又有什么错了?我怎么不知道? “我竟然已经忘记,你早就长大,不再是个小孩子了。可笑我自诩聪明,却从没想过这些,更是没有想过你的心思。” 灯光下,李寻欢的眼睛看起来竟然泛出一种碧绿的色彩,昏暗的光线掩饰了他眼角细微的皱纹,他的脸似乎都在散发出一种神奇的光彩。卓乐只是单单和他眼神一触,顿觉心跳如雷,整个人都云里雾里快要飘起来,手心更是渗出汗水。 不会吧,他真的忽然明白了,我对他的心意?难道…… 胸中如同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搅合在一起,卓乐脸上火辣辣地发烧,既想继续看着他,可是却又羞又惊,做贼似地眼神游弋不定。 “今年,是十七了吧,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了。” “啊,嗯嗯,是啊。” 卓乐害羞得都要晕倒了,可怜一直被她拧来拧去的衣袖,已经变成了一团麻花。 “放心好了,我会好好帮你挑选一门亲事,吴兄也不知道为何老是不操心你的终身大事。就冲你叫了我这么多年叔叔,我也不会让你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给骗了。” 她的羞涩还有惊喜,在李寻欢眼里看来就变成了被戳穿心事的窘迫。一想到卓乐也许就是为了等着那个上官飞找到自己,才不惜饿肚子装病,还一套一套的瞎话编来骗人,李寻欢第一次有那么强烈的冲动去好好教训那个不知好歹企图拐骗纯洁少女的登徒子。至少也要让他再也不敢接近卓乐十米之内才行。 本来大脑里还在响着浪漫的小夜曲,他这话一说,顿时变成了乌鸦嘎嘎叫,卓乐错愕了好久才回过神,前前后后地联系起来一想,明白了敢情人家说的和自己想的就不是一回事,想死的心都有了。满腹的柔情蜜意全部化为深深的怨念,愤怒地拍了一下桌子。 “这种事情就不劳叔叔操心了!” 她越是反应激烈,李寻欢就越是觉得自己说到了点子上,从来没有这么有耐心和诚恳地劝她:“卓乐,那是你的终生大事,关系到你未来的幸福,千万不要一时被人迷惑上当受骗——” “啊,你好烦!都说了我不喜欢上官飞,在我心里,早就有喜欢的人了!要是不能嫁给他的话,宁愿出家做尼姑!除了他之外,别说是上官飞,就算是潘安在世宋玉重生,我都不会多看一眼,所以叔叔您还是省!省!吧!” 怒气冲冲地喊完,不顾李寻欢被惊吓到的表情,卓乐也一甩头,自己出去了。 “卓乐,你去哪!” “去厨房下面吃!” 她终于明白,指望李叔叔自己开窍的可能性就是零,想都不要想了!啊,她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人呢?平时都潇洒得很,一到关键时候脑子就像灌了水泥一样冥顽不化!她发誓连阿飞都看出来了,不,全世界的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我劈,我砍,我剁剁剁剁剁!” 把满腔怨恨化为动力,卓乐发疯一样地剁着蒜,她要吃很多很多的蒜,去熏死那个身上总是香喷喷的当世名侠! 作者有话要说:偷偷摸摸地打字,提防被护士发现没收电脑…… 我就像个地下工作者。 59 59、第五十八章 ... 事已至此,装病也没什么用处了,卓乐气呼呼地做了好大一碗面,生火生得披头散发,最后恶狠狠地放了好多猪油——这年代油可是个稀罕的东西,也不管形象了,蹲在灶台前面一边吃一边思考严肃的问题。目前她的造型一定很符合那首诗“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到头来,似乎都是她在剃头摊子一头热,以前还思考过也许李叔叔是知道了什么,单纯在装傻,现在一看,他是真不明白,从头到尾都没往那方面想过。他的思维模式里,大概从最开始就限定了卓乐的身份——好友的女儿,需要关照的后辈,也许再加上没有挂名徒弟这个头衔。在此前提下,哪怕卓乐真的不顾一切向他表白,他也许只会错愕的以为卓乐鬼上身需要找道士捉妖。 相比之下,林诗音真叫人羡慕啊,即便现在她已经是别人的老婆其他孩子的妈,在李寻欢心中和眼中,那也是永远的女神,初恋情人,一辈子思念和心存愧疚的对象。想到这里卓乐就狠狠地咬牙,气得真想把手里的碗扣在李寻欢脸上。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就算林诗音和李寻欢是从小的青梅竹马吧,李寻欢二十五岁之前的生命她没有办法参与进去,他二十五岁之后的生命都是和她一起渡过的呀!严格的说,和林诗音一比,明明她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比较多一点,而且,在他最难过最落魄的时候,难道不是自己一直都在陪伴着他,从来没有任何动摇过吗? 自嘲地笑了笑,卓乐觉得女人的嫉妒真是丑陋,感情这种事情又不是付出多少就一定能够得到多少。任你对一个人如何全心全意,只要他对你没有那份心思,什么都是白搭。这样说起来,她的表哥还对自己一片真心呢,也没见她就这么被感动了。 然而她就是觉得不甘心,如果是比不上他李寻欢所爱的女人,或者李寻欢亲口宣判说不喜欢,也许她就很爽快的死心了。偏偏这种被异常关爱着关键时刻又无视得很彻底的感觉叫人各种不爽。就像是卯足全力打出一拳,挥出的力道却石沉大海,连泡都没冒一个。 “真狡猾,这样一来,不就像是前面吊着胡萝卜的驴,明知追不到却很难死心一样了吗。” 托着下巴,卓乐自言自语。忽然之间,自家老爹的脸浮现在眼前,耳边似乎还听到了他的教导。 “女儿啊,不是做爹的说你,你这样不行的!男人这种东西,不管是大侠还是小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贱。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不会珍惜。你若是想让一个男人追着不放,就得学会怎么吊人胃口,关键时刻得适当的冷淡。” 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似乎是笑着说你不也是男人吗,哪有这样说自己的,很是不以为然。现在一思考,难道真是这个道理?她就是对李寻欢太没有原则了,简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嘛。看来,想让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流着鼻涕的小丫头,从正面下手已经不行了,她得找另外的角度才行。 打定主意,卓乐觉得让李叔叔领教一下,什么叫做“我有礼貌我很客气你只是一个普通长辈陌生人”的态度。也许这样可以让他认识到自己以前对他是多么的好……吧…… 说实话卓乐对这个计划还真的没报任何希望,不过经历了刚才的乌龙事件,她的心中满是怨念,还是暂时和李叔叔保持距离比较好,她害怕自己会随时暴走,冲上去抓住他的衣领,一边摇晃一边大叫“我喜欢你啊到底明不明白!” ——这种场景就太好笑了。她还不想把李叔叔彻底吓跑。 吃完了面,打水来洗脸洗头,之前因为要打架,小丫头早就被叔叔送走了,幸好还有可以更换的衣服。卓乐一手提着滴水的头发,回到房间一看,李叔叔早就不在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自己脱口而出的“好烦”给打击到。切,目前吴姑娘心情很不好,他那么大个人也不怕走丢被人拐骗,谁理他哪里去了。卓乐不慌不忙地把头发梳好晾干,自己动手来了个时下最流行的发型。打开衣柜倒是有点感动,李叔叔为她买了不少料子非常好的衣服,神奇的是穿上之后还挺合身,她就疑惑了,他是怎么知道自己的尺寸的?难道只是依靠眼睛?不愧是高人,连这方面都很厉害。 搞定一切之后,看看外面的天色,竟然已经是清晨了,一夜没睡倒不觉得很疲倦,卓乐打了个哈欠,想了一下,现在她身无分文寸步难行。而且外面还有上官飞那个无耻之徒虎视眈眈,看来只能暂且跟着李叔叔才安全。但是怎么才能让他主动开口说出这件事呢,这倒是个问题,按照他的一般习惯,现在多半在寻思怎么将自己打包送回家吧。 背着手在屋子里转了几圈,还没得出一个比较靠谱的结论,李叔叔就进来了,看见她衣着整洁地站在屋里,楞了一下。卓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直到看得他一手握拳,抵住嘴唇咳嗽了一声。 印象之中,他似乎就没这么尴尬过……嗯,现在是不是有一种身为父亲却发现女儿有了自己小秘密,担心女儿学坏锲而不舍的上去追问最后却被女儿一脸鄙夷地大叫:讨厌人家只是到了要穿文胸的年纪了爸爸好下流——大概如此这般的感觉,哦,差点忘记这个年代没有文胸,只有肚兜,不过意思也是一样的嘛。 啊哈哈哈反正她已经被锁死在“女儿+弟子+后辈”的身份了,干脆自暴自弃不良一下,古代虽然不能做暴走族翘着二郎腿抽烟什么的,一个女人想要学坏还是有很多方法的。十七岁才开始中二也不是什么惊人的事实嘛,卓乐苦中作乐的想,不能成为他最爱的人,能让他时时刻刻挂在心上担忧着似乎也不错啊——她的要求真是太低了! 你喜欢做长辈,我就让你做个够!以前我就是太听话太乖才显得没有存在感,对吧?卓乐不无恶毒地想,当然,脸上一点都没有表现出来,泛起一个绝对符合礼仪绝对适合大户人家千金小姐的礼貌微笑,规规矩矩的上去行了个礼问好。 “给叔叔添了好多麻烦,卓乐在这里向叔叔陪不是了。” 从李寻欢的表情来看,他很惊讶,估计是做好准备要和一个暴躁的少女来一场思想道德的持久战,现在卓乐表现得异常礼貌,让他似乎有点调整不过来。 “方才卓乐一时激动,出言无礼,冲撞了叔叔,还望叔叔见谅。” “这是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还和我讲这些客套了。” 好半天,李寻欢才说了这么一句。 卓乐固执地摇头:“叔叔宽宏大量,自然是不会和小辈计较。然而,一想到自己竟然这般无礼还闯下大祸连累了叔叔,卓乐真是觉得羞愧难当。” 大概从卓乐八岁开始就再也没见过她这样生疏又冷淡的样子,简直就和他第一次到吴家时一样,李寻欢还记得,那个小小的孩童抓着吴大人的衣角不放,眼神中满是戒备,活像他是吃人怪兽般的表情,没想到十多年过去了,他又重新见到这种表情在卓乐脸上出现,心中不禁苦笑,暗道卓乐还在生气呢。换做其他人,他肯定早就拂袖而去,可这是卓乐,他怎么可能放着不管,看着她陷入一堆麻烦里。 “卓乐,何苦说这些生分的话。”他叹了一口气,“如果真是怕麻烦,一开始我就不会来了。说来说去,反而是我不对,不该妄加揣测怀疑你,我给你赔不是了。” 要是换做平时卓乐早就开心死了,李寻欢对她赔不是了!其实这事情说来说去都是她不对在前,李叔叔竟然违背原则自己先低头了,换做其他人才不会有这种待遇。可是此刻她却觉得越发气闷,这种哄小孩子的口气是怎么回事,还真以为打一棍子再给个甜枣的方法对她适用吗?哼! “不敢当,叔叔言重了。”卓乐硬邦邦地挤出一句话来。 李寻欢被她这种态度弄到无言了,因为卓乐从来没有这样对他说过话,一时之间有点不知所措。李大侠年少时期也风流过,虽然没有真的做什么,可是和诸多美人态度暧昧言语挑逗一下什么的经验很丰富。然而,即便是林诗音,最多也就是洒几滴眼泪,耍点小脾气。其他的美人对他那叫一个温柔和顺,曲意奉承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摆脸色给他看。他有心说卓乐几句,偏偏卓乐语言态度间极为恭敬,一切都非常符合晚辈对长辈该有的样子,叫人挑不出刺来。可就是这样才越发诡异,卓乐平时可不像这样,虽然她没有明说过,相处多年李寻欢还是知道她的习惯。只有对上那些她不喜欢的人,她才会做出这种生疏又有礼貌的样子来。 难道,她竟然已经开始厌恶自己了吗?厌恶到连话都不想说,直接用这样态度来敷衍。李寻欢只觉得胸中一阵绞痛,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这种难受源自何处。平时卓乐总是嬉笑无忌,甚至都有点粘他,谈笑之间把他视作友人的成分更甚于长辈,他也早就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三年不见,其实到六扇门大牢里救人的时候他还有些紧张,想着万一卓乐还记着那时的情景,对他生分了怎么办?直到看见她待自己一如往常才暗暗松了口气。尽管不想承认,卓乐对他那样的依恋,生病时候睡得迷迷糊糊还念叨着不要走,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满足感。 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总在想着你念着你,不管时间如何变化,她永远也不会变。对于一个浪子来说,这样的感觉难能可贵。 李寻欢心中百感交集,一时之间各种酸甜苦辣难以言说,卓乐却没有那么细腻的心灵,她也明白不了一个感情纤细的三十多岁男人的情感世界——这姑娘基本上算是行动派而非没事老瞎琢磨的类型。见到李寻欢表情复杂,似乎还有点难过,心里很爽,总算你还没有迟钝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知道我还在愤怒中就好。 戏已经演到一半,不能放着不管,卓乐装模作样地又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歉疚,并且对种种胡闹的行为表达了最诚挚的忏悔,最后才清清嗓子说出重点。 “叔叔,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最后再劳烦您一次,可以送我回家吗?” 不知道为什么李寻欢似乎一直在走神,心不在焉的,直到她说出这句话之后才猛地清醒:“回家,你说要回家?呃,那个,你不是因为……” 是的,李叔叔得到的消息,卓乐是因为不满父亲安排的婚事才离家出走的,卓乐也知道这件事,就怕他不问呢,当下叹了一口气:“天底下总不会有害自己孩子的父母,再说了,婚姻一事,自古都是父母之命。经过这些事情我也明白了,世上不可能总是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总不可能一辈子都不嫁人吧。” 说到这里,卓乐抬起脸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一副万念俱灰生无可恋的样子,幽幽叹息:“事已至此,我已经无所谓了……” 快问我啊,快问我啊,好歹之前还埋下那么大一个伏笔,快点问我啊! 卓乐在心里咆哮,要是李叔叔点头附和说没错的话,她只好一口血吐在他脸上,如果侥幸还没有死,直接擦擦血对他死心自己回家嫁人去吧。幸好,李叔叔这人一旦陷入愧疚模式思维就会变得敏锐许多,再加上卓乐全身都散发着“我不想嫁不喜欢的人”的气息,强烈得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所以他开口问了。 “也许是我多言,可是,不久之前,你不是还说,已经有意中人……” 心中在欢呼,可还得按捺下那种激动,卓乐神色黯然地摇头:“罢了,终归只能是如此而已,叔叔,别再说这些了,我已经忘了,你也忘了吧。” “这种事情怎能随便,卓乐,那可是关系你一生的大事,不能赌气啊。” 自己曾经遭遇过类似的情伤,见到卓乐好像也要步上后尘,李寻欢急了。他到是想知道,不是上官飞的话,谁才是卓乐念念不忘的意中人。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电脑被收缴了,今天死求活求才还给我。 要是可以用意念化为文字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呀,远目…… 因为没有了电脑,寂寞地打了一天机战。 护士姐姐,不要把我的PSP和NDS一起收走,那会死的,真的会死的! 60 60、第五十九章 ... 接下来的两天,卓乐一反常态,客客气气地表示快点让她回家去和痴情守候的表哥成亲,以后就关起门来好好过日子。李寻欢却变个人似地,和之前坚持让她快回家不要乱跑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从各种角度劝说她不要赌气,人生还很漫长,不要拿自己的一生幸福开玩笑。而且还时不时地旁敲侧击,想问出那个让卓乐“念念不忘伤心欲绝”的人是谁。 “我不会说的,我要把这件事当做永远的秘密埋藏在心里,叔叔要是真的为了我好,就不要再说下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卓乐斩钉截铁地打退了李叔叔第一百零一次的思想教育,借口说自己累了要休息,起身回屋,还把门给反扣上了。这几天她刻意的疏远他冷淡他,除了非必要的对话之外不管他说什么全部不回答。按道理说,别说那是李寻欢了,一般人遇到这样油盐不进的臭屁家伙早就怒了,管你去死。可那人是谁?那人是拥有圣母胸怀永远悲天怜人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的李寻欢!估计他不知道什么叫圣母也没意思去做圣母,可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很好的诠释了“圣母”这个名词。 要是卓乐继续不听话不配合,恐怕会被他狠狠以长辈身份拍着脑袋教训一顿。但她却表现得很驯服,乖乖认错,完全自愿的说回家准备嫁人,按照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普遍要求过完一生。可是李叔叔却自己脑补起来,固执地认为她有苦衷,她很矛盾痛苦,她是抱着何等绝望的心情做出这样的决定,指不定还联想到当年的林诗音身上去了。身边重视的人难受,比他自己难受重要一百倍,再加上抱着这种奇怪的愧疚,卓乐从总算领教了一回当年探花郎的口才。 不愧是中过头甲的高材生啊,人家文武双全的名号也不是吹出来的。几次深刻地谈心下来,别说是失恋了,就算是你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动力,也会被李叔叔一番融合了哲学,宗教,人生观,世界观的灵魂洗礼重新鼓舞起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卓乐对他五体投地,发自肺腑地觉得好像更喜欢他了,因为他真有学问,上辈子和这辈子,卓乐都最喜欢有文化的人…… 如果她真的只是失恋,那么现在一定早就重新振作起来焕发青春什么的,问题在于她的失恋只是伪装,不怀好意地用来掩盖自己的某种用心。所以苦口婆心对她侃侃而谈的李寻欢一定不会知道,那个坐在他面前一脸坚定的“哀伤”少女,心里正阴暗地盘算着各种念头,时不时地还对着他默默流下几滴口水。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长得这么如花似玉,看得人心里一阵阵激荡呢?卓乐双眼发直地盯在他的脸上,越看越觉得李叔叔真是温润如玉眉目如画,以前怎么不觉得他有这么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幸好她坚持N年不间断地动用一切手段帮他保养,逼他少喝酒,还需找各种“巧合”在他思念表妹的时候冲进去请教学问功课。习惯成自然,即使分开了三年,他看起来气色很好,没有像原著里那样动不动就咳嗽吐血,还两鬓斑白。就是眼角有点小小的鱼尾纹而已。当然,她不会嫌弃的!那叫成熟的魅力! “卓乐?卓乐?” 说了半天嘴都干了,李寻欢看向那个一直闷不吭声的人,却见她面无表情眼神中透着古怪,似乎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颤。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天南海白无所不谈,半师半友无比快活。现在呢?即便是相隔不过咫尺,他却再也猜不透卓乐心里在想些什么。 想到此处,他不禁用力握紧拳头,心中一阵烦躁。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坐在他面前的卓乐,脸上依稀还能看见小时候的影子,说话微笑之间也还是当年的那种习惯。然而,即使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最喜欢李叔叔”,最后也终于到了不想和他说话,看见他就厌倦,甚至到了敌视他的地步吗?否则,她的眼神看起来为何如此古怪?也是啊,他不是她的亲人,更不是她的父亲或者师傅,没有资格对她的一切指手画脚。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总是如此可笑,只有失去了的时候才会领悟到那份可贵。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习惯性地摸向腰间那个小小的酒壶,却又想到卓乐最不喜欢看他喝酒,于是又将手放下。然后口中那股酸涩之意却越发浓厚,最后忍不住咳嗽起来。 那边还陷入各种遐想中的某人被咳嗽拉回现实,咬着下唇僵硬了一阵,最后还是站起身走到他背后,就像以前无数次曾经做过的那样,按在他的背心轻轻揉弄,为他顺气。 “上次托人带去的药,没有吃么,天气都转暖了,怎么还是咳嗽。” 本来还想继续晾他一晾,可是一见他皱眉的样子,卓乐立刻什么都忘了。李寻欢这病,没钱的人家来说就是绝症,可有钱的话,只要不劳心劳神,各种名贵药材养着,完全无所谓。吴家其他没有,钱多的是。两年前卓乐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求人得了一个药方子,巴巴地凑足了各种药材做成药丸送到李家去,还千叮咛万瞩要保密。李寻欢以为是家里送的药,吃了之后的确好多了。所以卓乐一直透过李家给他送药。听他又咳嗽了,不知不觉就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 李寻欢何等人,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是你送的?” ……失败,她竟然忘了这事,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种保持距离极力装出“我们只是一般长辈后辈关系”的时候被他知道自己默默送了几年的药,岂不是自打嘴巴?卓乐一张脸涨得通红,放在他肩膀和背上的手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烫得惊人,想也不想地就缩会双手准备离开。可惜,在武林高手面前,一切反抗都是纸老虎。人家只是随便一捞,她的两只手就被扣住了。 “李、李叔叔!” 卓乐用力挣了几下,纹丝不动。她也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私下YY一下很过瘾,真的来点什么,只是李寻欢的手抓住她的手而已,顿时心跳如雷羞得差点没晕过去——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快四十岁,然而初恋会让人的智商自动下降到负数,所以就原谅这个披着伪少女壳子,纯情到极点的可悲穿越党吧。 李寻欢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抓住她的手,只是反射性的不想让她离开而已。卓乐小时候他背过抱过,牵手摸头之类的动作更是家常便饭,一时之间竟然没有想到抓住别人的手不放乃是大大不妥。见卓乐满脸绯红,才惊觉掌中的手滑腻无比柔若无骨,哪里还是当年小小孩童的手掌。他本没有什么意思,可现在忽然甩开反而怕显得自己心中有邪念似地,不禁少有的呆了一呆。 他这一呆,可怜卓乐只觉得抓住自己的手指收得更紧,似乎还有一根手指在手心摸了一下,差点晕过去。古时大户人家讲究尊卑,不喜被人触摸。卓乐都记不起最后一次和人这么肌肤相贴是在什么时候了,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几乎快要从嗓子里蹦出来。 她曾经被天生的心脏问题折磨了整整二十年,从小就被嘱咐不能大喜大悲,务必得克制着情绪,所以也从来不知道恋爱的滋味。别说谈恋爱了,连稍微刺激一点的电视电影都不能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尽管身体健康,但这种心跳失控的体验还是第一次,顿时就让她自动联想到上辈子心脏病发作的情景,大脑反射性地模拟出那时无法呼吸的感觉,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整个人软倒下来。 这可把李寻欢吓了一大跳,也不管什么男女大防的问题了,一把将她抱住,见她脸色潮红喘息连连,想也不想连点她胸口几处大穴,又掐住她的右腕,感到那里脉搏跳得飞快,还以为她中毒了,连声叫道:“吸气,吸气,别憋气。” 卓乐只是上辈子阴影太重,窒息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暗骂自己无聊,真是人吓人吓死人。人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横躺在李寻欢怀里,他的一只手还摸在她胸上某个很尴尬的位置,顿时大窘,耳朵里甚至还响起了类似惊天霹雳一般的背景音。 李寻欢摸着她的脉搏似乎跳得更快了,心里也奇怪,应该不是中毒或者生病,只是因为单纯的气血翻涌。她气血翻涌个什么劲儿?难道刚才有说什么刺激到她的话吗?低头一看,卓乐脸上那片绯红已经扩散到了雪白的脖子上,细腻白净连毛孔都看不到的皮肤被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一颗细小的汗珠慢慢地沿着她的脖子流淌,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嫩黄色的衣襟下面。饶是李寻欢见惯了各种美人,更兼混迹无数风流场合,还是忍不住心中微微一荡,差点有冲动去接住那滴水珠,不让它滴下。 但他随即就清醒过来,被刚才脑内一瞬间的想法给吓到了。回神发现自己的手还点在她胸口的穴道上,卓乐半眯着眼睛,浓密的睫毛不停颤动,一副惊慌失措又羞又怒的样子。他想也没想,立刻稳稳地把卓乐放在椅子上半靠着,自己已经起身,想保持至少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男人的欲望和本能,有时候是不受理性控制的。李寻欢清楚这一点——虽然这十年来洁身自好老是被几个好友取笑是浪子回头假正经,然而他终究不是那种拘泥死钻牛角尖的人。不过还是连着暗骂自己荒唐,怎么会对一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起了那种心思,即使只有短短一瞬间,也足够吓得他冒出一身冷汗了。 “叔叔——” 卓乐拖长声音叫了他一声,软绵绵地斜靠在椅背上。 不知为何从来天不怕地不怕泰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的李大侠有一种想从这房间里飞奔而出的冲动。 “我胸口好难受,怎么回事,是生病了吗?” 这下子连看都不敢看了,李寻欢僵硬扭头,生下来活到现在,他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做贼心虚”的感受,一句道歉的话憋在嘴边又硬是吞下去了。 “只是一时情急,别无他意,咳咳,别无他意。” “嗯,那是当然,卓乐最相信叔叔的品行,叔叔绝对不会有什么奇怪的念头。因为叔叔是我的长辈嘛。” 卓乐的微笑看在他眼里就像是一种谴责,李寻欢有点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了,只好装傻不回答。 “小时候,叔叔也经常这么抱着我呢。” “咳咳。” “不过叔叔点穴的手法还是那么好,我竟然一点都没察觉。” “咳咳咳。” “叔叔,为什么一直咳嗽,不舒服吗?” “咳咳,咳咳。”李寻欢苦笑不已,他都不知道卓乐这些话是有心还是无意,每一句都像在打他的脸——你见过把十七岁少女抱在怀里还摸着人家胸想入非非的叔叔吗? 卓乐似乎就没有起来的意思,保持着那个姿势坐着一动不动,脸上挂着他看不懂的表情。李寻欢忽然意识到那已经不是个小女孩了,小女孩才不会让他觉得紧张。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那几乎让他动摇的一幕——洁白的脖子,晶莹的汗珠,甚至他还回忆起了柔软的身体软到在他胸口的触感,还有吹拂在脸上的灼热气息。 太久没有沾过女人的确不好,现在他觉得自己真禽兽…… “少爷,乐姑娘!” 一个响亮的声音打破了屋里怪异的寂静,铁传甲大步地走了进来,还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里——奇怪,你们干嘛站那么远?还一个站着一个坐着?少爷,你脸上好多汗水……” 铁传甲眼珠一转,嘿嘿笑了几声,若无若无其事地转移了话题:“乐姑娘,你可真变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啦!我就说你长大之后一定是个美人,少爷,对吧。” “嗯,啊。” 李寻欢难得地支吾了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更新很不给力,对不起大家,磕头赔罪。 护士姐姐紧迫盯人,我比世界杯上的梅西还惨。 接下来终于结束了漫长的前戏(哈?)开始了正式的那啥,嗯,大家都懂的。 狗血万岁,年下万岁,撒花欢呼~ 万分感谢一直支持我的各位读者~谢谢你们~ 你们的支持才是我一直写下去的动力! 61 61、第六十章 ... 铁传甲的到来,似乎成为了某人的救星。以前是他整天抓着卓乐做思想教育工作,如今情况全然相反,卓乐似乎成为了青面獠牙的大怪兽,叫人唯恐避之不及。谁说武功不好就没办法在武侠世界里混了,看,现在她就把一代高手吓得连面都不敢见,多有成就感。 ……才怪。 卓乐很没有淑女风范地蹲在后院的水井边,闷闷不乐地一根一根揪着地上无辜的小草,要是从她身上散发出的忧郁之气再浓烈一点,大概就会具象成黑色下雨的小乌云顶在头上,时不时地还会划过一道小闪电。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精心打扮得再美,她想要被看见的那个对象却将自己视为洪水猛兽,又有什么用。 十七八岁时候的少女,就算长得不怎么美丽,可是那种青春的气息就足以弥补一切,况且卓乐自认这副皮囊还算不错,称不上倾城倾国,秀美清丽四个字总当得起吧。动物求偶的时候,雄性会变得格外卖力,羽毛,皮毛或者是叫声,无不在拼命引起雌性的注意。换到人类这边好像也差不多,不过变成了雌性拼命想引起雄性注意。 忧郁地叹了口气,卓乐拍拍手上的土站起来,心里憋着一股无名之火。那天明明她都感受到李寻欢有一瞬间的迷乱,尽管当时不明白,可是之后静下心来一想,女性的本能也让她懂了对方眼神中的含义。既然他终于有这个意识,没有再把她当小孩子看,那是好事。可这后续发展也太奇怪了。他怎么从一个极端忽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难道是李叔叔心中强烈的道德观促使他进行了自我谴责,唾弃自己身为一个正常男人应该具有的本能和反应? ……从他最近的表现来看,卓乐觉得差不多就这样吧。她从来没有这么痛恨过喜欢上的人是见鬼的武林高手,只要他愿意,你休想在屋子里看到他的一片衣角。即使是隔着一道院门已经听到他说话的声音,等她冲过去早就已经不见踪影。三番两次之后卓乐也怒了,她又不是嫁不出去赶着想出门,诸多明示暗示,就差没有自动送上门了,反而被嫌弃至此,对不起,她也是有自尊心这种东西的! 这种有点想哭可是又很想笑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卓乐仰天无语,不知不觉,从认识他开始,十年就快到了,她还有多少时间和他慢慢磨啊,再磨下去,她青春年少不害怕,可是李寻欢李大侠你就要变老头子了! 哼,即使他真的变成老头子,一定还是有很多花朵一样的小姑娘哭着喊着愿意跟着他吧,卓乐回忆着数年来各种自动送上门来的女人,酸溜溜地想。不说其他的,原著里李寻欢可是真.四十岁的中年人,还没现在保养得好,又咳嗽又吐血头上还有白头发,不也有孙小红姑娘一往情深? ……这样一想压力真大…… “你怎么蹲在这里,大哥呢。” 卓乐懒洋洋地回头,从围墙翻进来的少年一边拍打着身上的泥土,一边头也不抬的问。 “不在,和铁叔叔出去了。” 大哥你个鬼,再当着我叫大哥小心被叫一声阿飞叔叔,卓乐愤愤不平地腹诽着。 “那我待会再来。”阿飞一听他的大哥不在,立马回头就走,卓乐急急地叫住了他。 “等一下,别慌着走啊!” 幸好,他还给了个面子,没有装作没听见翻围墙走人。卓乐觉得好感动,阿飞,你原来是治愈系的! “我们也算认识好久的熟人,三年多没见面,你都在做什么呢。” 卓乐冲他微笑招手,摆出一副和蔼大姐姐的样子,不料对方根本不领这个情,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一点都不客气。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嘿,你这人怎么这样。老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难道就不无聊吗?正好现在我也很无聊,不如大家聊聊天嘛。” 卓乐是真无聊,她还没有傻到随便一个人跑出去。上官飞上次虽然被李寻欢打跑了,暂时不敢再进着院子,可不代表他就没有在外面安排什么陷阱。李寻欢不愿意见她,可是也不提送她回家的事,就这么将她凉着,她已经无聊得开始数院子里的草玩儿了。 “聊天?为什么要聊天?我可没有这种闲工夫。”阿飞的表情很严肃,不管什么时候他的背总是挺得很直,整个人就像是一杆笔直的枪,“我一定要变得很有名,比谁都有名。” 他为什么想变得有名,理由嘛,卓乐还是知道一点点,似乎是白飞飞临死之前说了什么的原因。她知道阿飞想要寻找的父亲是谁,可是却无法告诉他。想了一会儿,眼珠一转,卓乐微笑着说:“这样吧,你陪我聊一会天,我会给你报酬。” “报酬?” “也许,我知道一些你很感兴趣的事情哟,比如海上的仙山什么的。” 阿飞的嘴角绷得很紧,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看向她的眼神几乎快把她的脸瞪出一个洞。那种感觉和在荒野里遇见一只野生的狼差不多。不过卓乐一点都不着急,还很悠闲地看天看地,整理一下头发。 “好吧。” 最后阿飞硬邦邦地说,走到距离她还有一米远的地方停下,“你想聊什么?” 其实卓乐也不知道聊什么,她只是太无聊了想趁着阿飞年纪小调戏一下,免得以后没机会。现在见他那么郑重其事的样子,心里反而歉疚起来,后悔不该随便拿他开玩笑。唉,随便扯点什么之后,就透露点消息给他好了。要是阿飞能早点找到自己的父亲,也许之后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原著什么的,她才不管,原著里还没一个叫吴卓乐的穿越人士呢! “这样吧,我们来讲故事好了,我先讲。” 既然阿飞都过来了,骑虎难下,卓乐只好硬着头皮和脸色臭到一塌糊涂的他“聊天”。不过他应该不会给自己一剑就是了,估计还是看了李寻欢的面子。卓乐清清嗓子,忽然想起林仙儿在书里和他有一段纠葛,心道不妨给他打打预防针吧。 “从前,有一个少年侠客,有一次他外出办事……” 眼珠一转,卓乐综合各种狗血小言还有自己看过的狗血电视电影,再结合原著里阿飞和林仙儿的纠葛,瞬间编造出了一个“好大哥、美艳妖女和无知少年”的爱恨情仇。她本来就能说会道,这下说得是精彩异常,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尤其是那个好大哥因为不被信任伤心吐血的场景,更是说得惨绝人寰听者为之落泪动容,连自己都差点感动了。 阿飞虽然机警,毕竟是在荒野长大,少见人群。李寻欢受白飞飞临终所托,对他虽多方照料,但是阿飞是何等的心高气傲,李寻欢爱惜他天资难得,也不愿违逆他的意思,磨去了他天生的锐气和野性,所以阿飞就像是一头无法驯服幼兽那样成长着,每天除了练武还是练武,偶尔去捕捉猎物换钱维持生计。他哪有什么时间来听人讲故事。他只知道动物凶残,白飞飞反复告诫他人心险恶不可轻信,然而他连人都没见过几个,对这方面也没什么太大的认知。出关了这么久,仗着机警武功不错,从没吃过亏。一开始他满心不屑,但后来却慢慢地听入了迷,不知不觉握紧了手里的剑,身子也微微向前倾。 卓乐还在讲,看到他这样子不禁好笑,暗道果然还是个小孩子。说到最关键的时候故意停下不说,还悠悠地叹了口气,看天看云。阿飞等了半天,看她还是没有继续的意思,忍了又忍,还是没有忍住:“之后呢,那个妖女到底有没有成功教唆少年去杀掉自己的大哥?” 卓乐憋不住笑了起来,一边指着他,一边捂着自己的肚子:“还装着不感兴趣,叫你装,叫你装。” 阿飞瞪着她,瞪了半天,也没办法拿她怎样,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这一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好了很多,卓乐很爽快地把故事讲完,轮到阿飞讲了。他憋了半天,最后讲了几个自己在关外捕捉猎物的故事。卓乐听他为了抓一只狐狸,可以藏在草丛里一天一夜都不动,狐狸都以为那是块石头,又是佩服又是惊叹。阿飞毕竟是少年人,脸上不说,心里却有点自得——这大概是全天下男人都有的通病,被漂亮的女孩子佩服,不管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都会忍不住有点开心的。 最开始是卓乐主讲,阿飞不怎么和人交谈,不过后来慢慢也话多了,卓乐觉得他还挺有说书的天分,两人叽叽咕咕说得很高兴。阿飞从来没有和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聊过天,一时之间感到这滋味还不错,不清楚为什么却叫人挺愉快,脸上也有了点笑容,把最开始的和卓乐说话的目的忘了个精光。 所以李寻欢和铁传甲回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卓乐和阿飞并排坐在井台边上,头碰头膝盖抵膝盖,不知在说什么很是亲热。虽然卓乐比阿飞大了三岁,但阿飞远比一般同龄人发育得好,两个人坐在一起竟然不显得突兀反而很是和谐。李寻欢见到卓乐脸上毫不掩饰的欢乐笑容,那是最近以来自己甚少看见的东西,心里不禁咯噔一下,有点奇怪的不安,随即就被他刻意的遗忘了。 “大哥。” 卓乐没发现李寻欢进来,但阿飞的听力何等敏锐,立刻就站了起来。卓乐忽然想起一开始自己想要和他说的事情,怕他见了大哥就忘了自己,急忙一手拉住他,生怕李寻欢听见,还神神秘秘地凑到他耳朵边上小声地说:“去找一个叫王怜花的人,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王怜花是白飞飞的兄长,做舅舅的,即使脾气再古怪,总不会害自己世上唯一的侄子吧。卓乐自觉今天做了件好事,不说其他的,至少给阿飞打了个预防针。以后遇到林仙儿,他应该没那么容易上当了吧。 阿飞惊疑不定地看着她,卓乐竖起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冲他眨眨眼,意思很明白,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其他人。见阿飞迟疑着点了下头,她才放下心来。 不过他们这番举动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李寻欢没说什么,铁传甲可忍不住,抓着头说:“奇怪了,这乐姑娘何时又和飞少爷交情这么好。嘿,果然是一辈人更好说话些吗。” 一辈人…… 看着同样洋溢着青春的两张脸庞,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觉得还是撒点狗血比较好。 不过绝对不虐,我从不写虐文,更不写BE。 小虐怡情,大虐伤身啊同志们。 62 62、第六十一章 ... 李寻欢心中的那一点点纠结卓乐并不知道,天地可鉴,她有想过找个炮灰男来刺激一下他,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因为她身边认识的男人一只手就能数完——吴大人,李寻欢,铁传甲,还有她弟弟。好不容易冒出个上官飞,那是条美男蛇,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吧。别看她老在外面跑,其实家教很严的,随便乱勾搭男人吴大人一定会打断她的腿。阿飞虽然蛮可爱的,在实际年纪已经接近四十岁的伪青春少女卓乐眼中看来,他真的只是一个小朋友。十四岁啊,她可没有对正太下手的喜好。应该说,一切年纪低于二十八岁的男人对她来说都太幼稚了。她的心理年纪虽然不到四十那么苍老,至少也是三十岁左右的人了吧…… 这么一想还真悲哀,难道也算是为什么会喜欢李寻欢的一个原因?她和李寻欢才是一代人呀。 阿飞得到那个消息之后就匆匆的走了,卓乐默默祝福他可以早点找到王怜花。这孩子什么就好,就是天然过头,对女人没有什么防备。哪天真遇到什么不怀好意的怪阿姨,被生吞吃掉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王怜花一定有办法好好教育他的。不过现在她也没心情去管阿飞怎么样了,因为李叔叔表示说她在外面耽搁的时间太久,是时候回家了。 “哦,如此也好,爹爹和表哥在家里应该也等急了。” 听到他这么说卓乐心中很是惊异,疑惑着他究竟受什么刺激了,难道真的打算把自己送回去和其他男人成亲吗?不过她的涵养的确到位,心里早就已经开始翻天覆地的琢磨开了,脸色平静如常,还客气地道了声谢。 对于她的这种反应,李寻欢报以一个温和的笑,只是那笑容后面究竟有多少苦涩的成分,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自从那天差点擦枪走火事件发生之后,李寻欢就一直觉得有点无颜面对卓乐,生怕和她眼神接触,以免被她看穿这个被叫做叔叔的男人心中难堪的想法。本来他只是担心卓乐出事才匆匆从关外赶回来,只要找到她,再把她送回家就算完事了。但之前和卓乐相处了几天,他竟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平和。身边有个活泼开朗的少女整天围着,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回忆似乎都被冲淡了许多,他忽然有点舍不得这么快就让这一切过去,给吴大人送了信,说是要陪着她散散心。然而摸着胸口一想,他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一直留着她不送回家去?明明知道他们非亲非故共处一室会招人非议,还是鬼迷心窍一样。那时他究竟是真的忘记了,还是假装不知道? 一思及此,李寻欢不禁冒出一身冷汗来。什么时候,他不知不觉竟然对卓乐有了一种奇怪的感情,不希望她离开,也不希望她嫁给其他男人。分别三年一直不觉得,反倒是这短短的重逢,让他的心情起伏不定。 世人都说李寻欢文武双全,把他吹嘘得和神仙一样,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个被江湖中人誉为小李探花的家伙,私底下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中年男子罢了。卓乐是他从小看着长大,浇注了无数关爱和心血的孩子不错,那不代表她就有义务必须永远守在自己身边陪着一个年华老去的无聊中年人消磨青春。 李寻欢无数次的这样对自己说。 然而心中却又有一个声音在小声地说,那又怎么样,当年是她自己承诺会永远不离开。现在她长大了,难道就能假装忘掉吗?你真的可以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去和其他男人双宿双飞,把这个“叔叔”忘得一干二净? ……这种想法究竟是什么时候从他心里冒出来的?是因为那次惊觉卓乐已经是个女人而不再是个女孩?还是更早以前,她笑语盈盈拉着他的手说永远都会陪着他不离开?或者是在她不依不饶地给他做饭熬药,陪他谈天说地画画弹琴的时候?他竟没想过“永远”二字本就是世上最不可能的笑话。小女孩长大了,总要离开,他只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罢了。 他以为自己只是把这种话当做小孩子的无心之语,却原来,听了无数次之后,不知不觉竟然当真了吗?李寻欢苦笑摇头,觉得自己大概是头脑不清醒,怎能将卓乐十三四岁时说的话放在心里。 “李叔叔?” 卓乐觉得他好像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平时的他,不禁奇怪地出声唤他。 “今天已经晚了,早点休息,明天我送你回去。” 哼,回去就回去,反正她还有第二套行动计划呢!卓乐完全没有想到李寻欢的失常是因为自己,她还以为这人还在纠结那天不合礼数的行为呢。心道惹急了我就去让爹爹出面,说我的清白已经毁在你手上,要你负责,啊哈哈哈哈。本来也是嘛,大姑娘的胸部,岂能让你随便乱摸。 “也好,那我就先下去了,叔叔早点休息。”想到这里,卓乐一点都没纠缠,干净利落地就告退了。见她好像归心似箭,原本心里就有点那什么的李寻欢想到那天自己的举动,当时没多想什么,事后再一回忆,倒像是他真的动了邪念。难道是卓乐已经看出来他心里的一些想发,才急着想要回家和他断绝来往? “少爷,这样把乐姑娘送回去真的好吗?我可是听说了,有个什么见鬼的表哥等在吴家,拼了命要娶她。” “那是她的私事,我们就不要多问了。”李寻欢一听更是心乱如麻,挥手示意铁传甲无需多言。 铁传甲一听急了:“怎么就不能多问了,她不是还叫你一声叔叔嘛。” “我不是她叔叔。”李寻欢难得用这种口气和铁传甲说话,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后悔了,捂嘴咳嗽一声,勉强解释道,“婚姻之事终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并非她的亲人,怎好对她的婚事指手画脚。” 铁传甲对他向来尊重,从不违逆,闻言只是嘟囔了几句,没有再说什么。不过李寻欢耳尖,还是清楚听到他说的是“少爷自己的婚事怎么就一点都不讲究这些了”,脸上有点讪讪地下不来,寻了个理由,将他打发走了。 唉,他的婚事。当年辜负了表妹的一番情意终生歉疚,他已经不想再谈及此事了。况且,他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又生性散懒四处流浪,怎会有女子愿意和他过这种居无定所的日子。他也不愿意耽误了别人的青春年华。 等到亲眼确定卓乐终身有了依靠,他还是回关外去吧,中原对他来说,不愉快的回忆太多了。过去十年来,他在关外的生活并不是多么寂寞难当,思及原因,竟然大多都和卓乐有关,不禁又是一声长叹。 虽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事到临头,他却始终无法做到淡然以对。好像当年得知表妹另许他人都没有让他这么失落。果然是因为和卓乐相处的时间太久,已经完全超过了和表妹在一起的回忆吗? 可惜卓乐不知道此刻李寻欢心中的纠结,否则她还不把牙都笑掉才怪。回到房间后收拾了一下行装——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她的东西全部都是到这里之后李寻欢买的。尽管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居小院,但好歹也是他们曾经单独相处过的地方。更别说在她装病的那几天,李寻欢对她别提有多好了,唉,真是令人惆怅啊。 一个人感叹了一阵,又想了想回去之后的B计划,听到外面的更夫已经敲响了报时的声音,有点困了。随便收拾洗漱了下,卓乐便倒上床睡了。 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有多久,一阵衣裾破空的声音将她从梦中惊醒,似乎听到前院有打斗的声音,顿时睡意全无,第一反应就是上官飞带人来寻仇了。可是不对啊,按照金钱帮的行事风格,要么就不出手,一出手就让你跑不掉,她怎么可能还好好的在这里睡觉? 屏息侧耳听了一阵,卓乐悄悄地把脖子上挂着的那个戒指取下来,又在枕头底下摸出一把匕首,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的披上外衣,下了床站在门后面细听,可是好像又没有什么声音了。 到底怎么了。卓乐急得要命。按道理说李寻欢的武功不会输给任何人,还有铁传甲在。但外面一片寂静什么都听不到,越是这样她就越着急。从理性的角度,她武功太烂出去了也是添乱,但此刻她要是能心平气和地坐在屋子睡觉,那她就不是人类是机器人了。所以想了一阵,卓乐还是咬牙开了门。 外面并没有什么尸山血海,月光静静地落在地上,卓乐第一看看见的却是睡在地上的铁传甲,大惊扑上前,发现他只是昏迷了,身上没有伤痕,松了口气,却更担心李寻欢的安全,才小心翼翼绕过围墙转角,却听到一声女子的笑声,又柔又脆,荡人心魄。卓乐觉得自己的笑声蛮好听了,和她一比就是乌鸦嘎嘎叫,顿时生出了几分不好的预感,连脚步声都顾不上掩饰,匆匆跑过去。 然后她就看见了今生绝对无法忘记的一幕。 一个全身赤/裸的绝美少女,带着迷人的笑意,依偎在李寻欢的怀里,全然不顾着正是院子里。月光下她的皮肤就像最好的缎子一样闪闪发光,雪白的身体比任何雕像都来得动人。上至一根头发丝下至一根脚趾,无一处不美,连卓乐都不得不承认这是至今见过最美的女人,她看得都有点发呆了。 不过她立刻就清醒过来,看见那少女娇笑着去摸李寻欢的脸,李寻欢还微笑着说了句什么,肺都差点气炸了——哪里来的无耻狐狸精,脱光了坐人腿上很快活么?伤风败俗不知羞耻!她要替月行道消灭这个女人中的败类! 顺手抄起放在院门边的扫把,卓乐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双手高举过头,劈头盖脸的就打过去。 “我打你个不要脸的臭女人!脱光了坐人大腿,我呸呸呸!这么喜欢裸/奔的话自己大街上奔去!晚上是青楼的营业高峰期,怎么不去那里拉动内需跑人家里来发/浪!” 那少女没料到居然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冷不丁的结结实实头上挨了一下,接着就被卓乐一脚揣在脸上从李寻欢身上踢下来。 “不许看,这种不要脸女人的裸/体有什么好看的!” 拿着扫把挡在李寻欢前面,卓乐恨不得捂住他的双眼。她气得全身直发抖,太过分了,铁大叔在那边昏迷不醒,他到在这里抱着狐狸精。哈,当年林诗音没有尝到的待遇现在落到自己的头上来了嘛? “你竟然敢打我!” 那少女半坐起来,又惊又怒。 “打你又怎么样,谁不要脸我还就打谁了!”卓乐暴怒,想也不想,一连串流利的骂街流水般倾泻而出。她骂的是上辈子网络上各种损人的恶毒段子,攻击力非比寻常,别说是李寻欢,连那个坐在地上的少女都听傻了。她从小在最肮脏最混乱的地方长大,什么脏话没听过,可是看卓乐文文雅雅一副大小姐派头,骂出的话却是字字见血损人不带脏字恶毒无比。 骂得正欢快,被人从后面捂住了嘴,卓乐呜呜乱叫连踢带揣,还想上去补一脚,被死死拉住。 “够了!” 这已经不是在阻止,而是呵斥。那少女眼见讨不了好,衣服也不要,翻身就从围墙上窜了出去,丢下一句话:“李寻欢,你中了寒鸡散,就自己等死吧!” “你才去死!” 卓乐挣脱了李寻欢的手,咬牙切齿地大吼一句,觉得还不过瘾:“祝福你出门就被雷劈成天下第一猪头女!”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质疑说一点都不虐……那是因为我还没开始虐呢。 有时候剧情需要虐来推动口牙,看天。 PS:热烈庆祝本人作收过四位数,哦也~~~ 最后一幕其实是原著里有的,被我搬到晚上换了个地方。林仙儿的武功也很烂…… 当时她脱光了勾引李寻欢,李寻欢就说了一句话,气得她鼻子都差点歪了。 ——“你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漂亮。” 啊哈哈哈哈,李叔叔嘴巴很毒的! 63 63、第六十二章 ... 眼看那少女早就跑得连影子都不剩一个,卓乐恶意地希望光/溜溜的她最好遇到几个喝醉酒的痴汉什么的。刚才的交手中她就感觉到了,对方的武功烂得很,也许连她都比不上。充满怒气的大脑慢慢冷却,思维也变得灵敏起来,她忽然想到了那个少女是谁。 如此美貌又如此不要脸,没穿衣服还一脸淡定毫无压力,除了林仙儿之外还有谁?原著里评价她是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女人,现在卓乐有强烈的冲动让她立刻就下地狱去。就算是早就知道李寻欢很讨厌她,但亲眼见到他们两个搂搂抱抱的样子,是女人都会不放心。但想起林仙儿临走前丢下的那句话,卓乐心里不禁“咯噔”一下。 说实话原书的情节大多已经模糊不清,除了几个比较重要的情节,其他的东西卓乐早就忘光了。但她还是记得明明原书里李寻欢和林仙儿是在一家黑店里初次见面,李寻欢身上的毒也是另外人下的和林仙儿无关。怎么现在全部都变了? 不过此刻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卓乐急得要死,反手抓住他的手腕都快哭了:“你没事吧,她给你下了什么毒?” “我没事,用不着这么大惊小怪。” 李寻欢倒显得很镇定,推开她去看一边昏迷着的铁传甲,见他没有大碍才松了口气。卓乐像条尾巴似的跟在他后面,一叠声的问:“寒鸦散是什么毒药,厉害吗!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头晕胸闷恶心想吐,对了!还是赶紧去请大夫比较好!” 李寻欢摆摆手,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一点都不符合他平时的习惯,这种时候他应该反过来安慰卓乐不要慌才对。不过卓乐已经急得六神无主,哪还有功夫去思考他的不对劲,绞尽脑汁地回忆着寒鸦散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李寻欢后来活蹦乱跳一点事都没有说明他不会死在中毒上面,可身处其中不得不让人不害怕。 “不要慌,我没事,已经用内力暂且把毒逼住,一时半会儿不打紧。”李寻欢对自己中毒的事情不以为然,“刚才你都说了些什么,又是青楼又是……” 李寻欢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重复卓乐的某些话,停顿了一下,口气十分凝重:“你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怎么能满口胡言乱语。青楼这种东西,也是姑娘家能混说的吗。到底从哪里学来这些东西,谁教给你的?” 卓乐顿时哭笑不得,心说都什么时候了,您可是中毒危在旦夕,还有功夫关心我的道德问题,这是何等强大的……保父属性。她想去握住李寻欢的手摸摸是不是在发冷或者发烫,可是李寻欢眉头一皱,像是忽然忌讳什么似的,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别管这些了,赶快想个法子弄醒铁大叔,时间不等人,中毒越久就越难治——” 卓乐没注意他的异样,已经嘿咻嘿咻地扛着铁传甲企图将他拖到房里去,李寻欢叹口气,伸指在他身上点了几点,他就“嗯嗯”几声醒过来,眼睛都还没完全睁开,大叫“少爷!” “铁叔叔,是我,是我。” 怕被他一掌甩到墙上去贴着,卓乐急忙大叫,紧紧抱住他的胳膊。 “少爷,您没事吧!那个无耻的奸贼,竟然下毒!” 李寻欢已经算长得高了,可是在铁传甲面前还是显得很一般,卓乐看铁传甲的阵势,似乎打算把他给抱起来一样,不禁嘴角一抽。幸好李寻欢还没有像他们两个一样晕了头,冷静地躲开,咳嗽一声。 “无妨,寒鸦散尽管厉害,也不是无法可治——” 他还没说完,铁传甲就冲了过去,抓住他的两只胳膊,脸色惨白:“寒鸦散!少爷你中了寒鸦散!那不是号称没有解药的剧毒吗!” “我说了没事!” 李寻欢沉下脸,反手一掌挣脱了铁传甲,口气有点焦躁,或者是,不耐烦? “当时我躲闪及时,并无大碍,不会立刻毒发身亡。要是我没记错,江湖上恰好有人能解此毒,虽然不能压制太久,撑到那个时候也足够了。” 扫了一眼卓乐和铁传甲两人,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卓乐,明天还是先送你回家,你自己小心,只要呆在家里不出来就不会有什么事情。” “叔叔,这怎么行——”卓乐急道。 “就这样,我累了,有话明天再说。”他说完之后转身就进了自己的房间,还紧紧关上了门。卓乐和铁传甲在外面叫了半天他也不理,不由得面面相觑。 “到底怎么回事啊?”卓乐无力地说。 “我也不知道,只是听到声音起床查看,就看见少爷正和一个穿着铠甲的人交手,本来想过去帮忙,却被那贼子的暗器打晕。”铁传甲狠狠地说。 “那个寒鸦散真的那么厉害吗?可是李叔叔好像根本不放在心上,一点都不着急啊。” 铁传甲踌躇片刻:“少爷总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他既然说没事,又说早就想到了怎么解毒,大概就真的没事吧。” 卓乐难以置信地瞪着他,虽然早就知道铁传甲对李寻欢有一份盲目的信任,可是这个时候了,怎么还能随便地放任他任性下去。万一他根本就没有解毒的把握呢,万一现在他正在屋子里吐血呢!他的反应太奇怪了,把自己关在屋子里面不理不睬完全不是他向来的风格,无论如何,李寻欢都不愿意看到别人为他担心难过的。 “李叔叔,李叔叔,你开门啊。” 用力地又锤了好几下门,卓乐下定决心一定要见他出来,就在她几乎快把门锤烂的时候,终于听见了李寻欢的声音。 “卓乐,现在立刻回去。否则,我马上让人送你回去。” 卓乐恨恨地咬着牙,这人究竟怎么了,和吃错了药似的,难道是因为看见自己揍了林仙儿几下,怜香惜玉心里不舒服了?还是因为光光的美人从怀里溜走什么便宜都没占到怨恨起她来?她心中又气又急还很委屈,李寻欢从来没有对她这么冷淡过,即便是前几天闹得不愉快都没有冷脸对她,只是避而不见罢了。她只是担心他而已,为什么要摆出这副样子来气人。 她咬着嘴唇站了好一阵,心里清楚李寻欢强硬的时候说什么都没用,她就是在这里站一个通宵,他不开门就是不会开门。 “好、好吧,你的身体到底怎么样自己最清楚,若是连你都不爱惜自己了,别人再担心又有什么用。” 卓乐擦了擦眼角,摇摇晃晃的走了。铁传甲担心的看着她远去的方向,犹豫了一下,才低声道:“少爷,您这又是何必。乐姑娘无非是担心您,不管是真没事还是假没事,好歹也别让她伤心难过啊。” “我真的没什么,明天先送她回家,然后再去找人解毒。”李寻欢长叹一声,“放心好了,我不会自寻死路,这条命虽然不值钱,也还没到不想要的时候。” 铁传甲张嘴还想说什么,被他打断:“你去休息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走。” “唉——” 满腹的忧愁还有担心,最后化为一声沉重的叹息,铁传甲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他家少爷总是显得这样郁郁寡欢,明明只要一伸手,就有人愿意陪着他伴着他,他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林家小姐再好,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老这么沉溺于回忆里,总有一天会发现身边什么都没剩下。 大家都说少爷乃是天下少有的聪明人,可这世上的聪明人,怎么一个个都喜欢折磨自己呢? 李寻欢坐在屋里,黑漆漆的没有点灯。他倒也没骗人,寒鸦散虽然厉害,但他其实并没有中多少,只要不动内力,十天半个月的不会有什么大碍。本来他对于那个自称叫做林仙儿的少女诸多防备,连那一点点毒都不会沾到。偏偏她那时说了一句话,一句要命的话,让他心中大惊,这才中了暗算。 那时,她说的是什么,对了,她说:“没想到堂堂小李探花原来也喜欢那种调调,别人不知道,我可看出来啦。” 心乱如麻,她是何时悄悄跟上了自己又没被发现的?不对,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难道他自以为只是一时荒唐的心思,竟然已经如此明白,连一个只是暗中窥探自己的女人都能看出来? …… 身上一阵火热又一阵寒冷,说不清到底是因为中毒的关系,还是因为被人忽然捅破了内心连自己都未必清楚的隐秘而坐立难安。他没有点灯也不想点灯,甚至连动都不想动一下,只希望这黑夜能一直继续下去,天永远不要亮才好。 卓乐不知道那边的屋子里有人正又惊又怒,满腹不快地回到屋子里,想要甩开不管,心里总放不下。虽然再三安慰自己书里李寻欢总是逢凶化吉从来没有真出过事,林仙儿都才出来他怎么可能就因为小小的毒药挂掉,但还是坐立难安,在屋子里转来转去。 走了一会儿,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窗户是开着的吗?她明明记得是关上的啊。疑惑地走到窗边正想把窗子关上,却在窗台上看见了一张小小的纸条,被一根银针钉在那里,要不是走进的话绝对不会注意到。卓乐用衣袖包住手指,小心地把那纸条取下来,打开一看,顿时楞了,半响说不出话来。 纸条的内容很简单,而且写下纸条的人她恰好也认识——上官飞。 他的口气很客气,只是含蓄表达了得知李寻欢中毒,正好他手上有解药,只是要麻烦卓乐单独一个人去一趟,地点就在不远处的湖边小桥,三更之前,他都会在那里等着。 卓乐气得差点没把这纸条撕烂,什么啊,好明显的陷阱,猪都知道那是他挖的坑等着自己去跳呢!她就奇怪为什么会忽然杀出一个林仙儿来,感情原来她已经和上官飞搭上了啊。原书里林仙儿还被林诗音救下留在龙家,最后搞出梅花盗陷害李寻欢不说,还顺便勾引了阿飞一把。现在因为有自己的关系,林诗音没有和她搭上关系,她就无师自通地找上了金钱帮吗? 然而,她还真说不出不去这种话来。 以前看电视小说,老是骂里面的人好猪头,明知对方安排了陷阱还傻乎乎的送上门去。等到自己亲身经历这种事情,她才明白,有时候人就是这么的傻啊。即便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有一点点危险,为此哪怕自己要万劫不复也毫不畏惧。 不过她还没有傻到什么都不准备就自动跳进陷阱里,卓乐摸着那张纸条,想了一下,想出一个主意,嘿嘿笑了几声,觉得自己真聪明。上官飞那个傻瓜,是不是把全天下的女人都当成猪了。 卓乐做了一番布置,见时间已经不早,换了身衣服匆匆出门。外面一片寂静,似乎都睡了,她不放心李寻欢,轻手轻脚地走到他的门外听了一听,无声地呼了口气,转身便想离开。 然而李寻欢的耳目何等的灵敏,即使现在正心乱如麻,外面的足音是他听熟了的,察觉卓乐似乎不是回房而是朝着外面走去,心中一惊,想也不想就打开了门,身形一纵,已经挡在了她的面前。 “这么晚了,你准备上哪儿去。” 卓乐本来想说你没事了啊可不知为何话一出口就变成了:“不关你的事。” 李寻欢眼光如炬,立刻就看出卓乐换了一套衣服,腰间鼓鼓的,似乎还有兵器,脸色一变:“你要出去?” 大侠的气势还是很惊人的,卓乐不敢和他对视,反射性地把手背在后面连退三步:“没、没有!” “不要做出让别人操心的事情,你年纪也不小了。”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卓乐就心里有气,哼了一声:“是,却不知叔叔听过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有。你也知道担心是什么滋味啊。” 这大概算是她最没有礼貌当面冲撞他的经历了吧,看见李寻欢好像被揍了一拳似的,卓乐满心苦涩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寒鸦散这三个字和CHUN药有一毛的联系?至少也得要阴阳调和散啊什么的名称才靠谱嘛。 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是真被下药了,李寻欢连那点理智都没有,他白活三十多岁了。 而且这么做了一定会被他鄙视…… PS:这里的林仙儿,年纪绝对比阿飞大,绝对的! 64 64、第六十三章 ... 自从再次重逢之后,卓乐总是觉得心里不对味儿,怎么和李寻欢之间的气场总是那么奇怪呢?回想她十一二岁的时候,甚至是十四五岁的时候,和他相处得多么和谐。两个人无话不说,只要是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很有趣。有时候甚至已经到了一个人开口说句话,另一个人就会心有灵犀般自动接下之后一句的地步。最开始卓乐只是欣赏李寻欢,被他的谈吐气质,以及那种看不到却能亲身体会的温柔所打动。就连他被大多数人诟病的“圣母病”,也成为她喜欢他的一个理由。 因为他从来不想伤害任何人,总是太过顾及别人的心情而假装忘记了自己。卓乐觉得他很傻,然而她就是莫名的被这种傻给深深打动了。 那时的心情还只是一种喜欢和敬仰,更像是对一个偶像的崇拜,真正的开始喜欢上李寻欢这个人,却还是因为那十年的相处。她觉得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那么了解自己,知道自己心中所想的人了。同样的,她觉得自己也足够了解他。当他们独处的时候,她总会忘记了自己是从另一个时空穿越而来诡异重生的幽魂,而他似乎也不再是江湖上人人敬仰的大侠和英雄。 时时刻刻都想着一个人,无论如何都希望可以留在他身边,看到他痛会比他更痛,爱他所爱,恨他所恨,只要是为了他,不管什么事情都可以毫不犹豫的去做。这样的心情,应该就是恋爱了吧。即使只是无法说出口的单恋。卓乐只要想到李寻欢也经常在挂念自己关心自己,就算那不是她想要的爱,心里也觉得很快乐很满足。 可随着她生理年龄的成长,怎么一切好像都不复存在了?三年后的重逢,他们之间那种融洽的气氛荡然无存,总显得说不出来的僵硬别扭。李寻欢不再和她亲密无间,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有时候甚至连眼神都不想和她接触。他不再是当年那个善解人意温和体贴的半师半友,卓乐觉得他已经变成一个满口礼教满脑子封建残余的卫道士。 明明相隔的距离不过咫尺,为什么忽然感到离他很远。他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因为她长大了,所以他就不再喜欢她要避嫌了吗?总是说要她赶快回家还要找个人把她给嫁了,在他心里,就没有一点点的不舍和难过?他从来没有想过,她为什么总是要固执地缠着他对他的生活各处照料,即使知道他不喜欢被人罗嗦。这可不光只是用师徒之情或者对长辈的敬仰能解释的啊。 十年的时光,最后还是比不过他心里那片飞舞的梅花,以及那个清丽脱俗的身影吗? 站在李寻欢的面前,看着他月光下的脸,似乎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感到震惊茫然。也是呢,她从来对他都千依百顺恭敬有礼,偶尔耍点小脾气却很快收敛,舍不得因为一句话让他不快。现在他才知道,吴卓乐也是可以口出恶言的吗?对不起,她其实一点都不乖巧温顺,一切都只是为了讨他高兴罢了。她不是林诗音也没想过要成为谁的替代品,一直这么压抑着本性小心翼翼地维持所谓“礼数”的平衡,她已经受够了。 “抱歉,你挡着我路了,麻烦让让。” 话已出口,卓乐无心再去纠正,随便他怎么想好了。 “卓乐,你这是在做什么,和我赌气吗。”李寻欢低沉地说。 “没有,我才不会为了那些事情和叔叔赌气呢。叔叔说得没错,身体是自己的,自己不爱惜不在乎,我们这些外人即便是急得吐血,一点意思都没有。所以,我喜欢做什么,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犯不着叔叔操心。” 故意用粗暴无礼的口气回答,卓乐觉得不能再继续和他说下去了。她觉得鼻子里一阵发酸,眼睛也有点模糊,明知现在不是时候,可她就是没有由来的一阵委屈——既然都摆出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还说什么马上就送她回家,现在又何必来假惺惺地关心她的事情。他到底是因为真的担心自己,还是碍于自家父亲还有那个长辈的身份,不得不勉强过问一下,搞不好其实他早就烦透了她,只想着早点甩掉手上的累赘,不要玷污了他李大侠的一世英名! 咦,这种心态为什么莫名的熟悉,和上辈子青春期诸多对于爸爸的反抗心理一模一样,难道真的把他看做爸爸了,呸,才不是呢!她就是不高兴不舒服不需要理由,看到他出现就觉得各种暴躁。也许再说几句话,她就会忍不住来个激荡咆哮,现在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卓乐深呼吸,无意义地摆摆手,扭头就走。 “说这些话,还说不是和我赌气。三更半夜外面又有人虎视眈眈,很危险。你想去哪里?” 作为武林高手,李寻欢无声无息地就拦在了她的前面,见她怒目而视一脸倔强,可死死咬着下唇眼圈红红的。不用多说就明白她是因为什么而难过。心中泛起一股说不清楚的滋味,没有多想,习惯性地伸手,想和她小时候一样,摸摸她的头以示安慰。不料卓乐侧开身体躲过不说,还很不客气地打开了他的手,一脸鄙夷。 “叔叔怎么又忘了,男女有别,被人看见这般拉拉扯扯,岂不是有辱叔叔的一世英名。” 换做任何一个人这么半讥讽半嘲笑的对他说话,李寻欢不是什么软性子的人,早就恼了。可卓乐越是做出这幅冷冰冰的气恼样儿,他就越是内疚。回想这几天来对她的冷淡和各种疏远,她生气也是理所当然。同时又有点说不出高兴,卓乐的脾气他最清楚不过,要是真的厌恶了某人,连话都懒得多说一句的。 不想让她为自己担心,但见她因为这事发了脾气,又觉得很高兴。诸多念头一闪即逝连李寻欢自己都未必能理得清说个明白。然而他毕竟不再是毛毛躁躁的年轻人,心里有再多的事情,脸上也不会露出半分。 “无论如何,今天你别想出去,乖乖回房去睡觉。”摆出标准长辈风范,李寻欢拉着脸说。他不这样还好,卓乐最不待见的就是那副长辈模式,立刻炸毛。连话都懒得和他说一句,直接就往外冲。她还不信了,李寻欢敢把她怎么样,要是他能从后面一掌劈晕就算他狠。 然而,李寻欢不需要劈晕她,他当然不可能真的还像小时候那样把她抱起来什么的,十七岁的大姑娘,不管碰触她身上哪一块地方似乎都不对劲儿。于是他并起双指疾如流星往前一点。卓乐只觉得身体一阵发麻,动不了啦。 ……她恨武侠世界,她恨葵花点穴手!老是来这一套,一点新意都没有! 李寻欢一时情急将她点住停在原地,见卓乐瞪大眼睛死死看着他双目几欲喷火,也有点不知所措,后悔早知道就直接点她的睡穴了。现在被她这么瞪着,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在她的注视下改点其他穴道。无奈地叹了口气,低声说:“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我的事情不用你操心,乖乖的回去吧。” 卓乐没有被点哑穴,但是明显不想和他说话,还干脆闭上眼睛,一副“不要和我说话”的表情。夜深露重,李寻欢当然不可能让她这么站在院子里,可要怎么才能把她弄回去?要是以前他无所谓,可是经过了这些天七七八八的事情,哪怕是隔着衣服触摸到卓乐身体的任何一部份,他都觉得不妥。犹豫了半天,最后一咬牙,他伸直双手把卓乐打横抱起来,不过是那种规规矩钜双手平伸,不让卓乐的身体和自己手臂之外部分有任何接触的方式。 卓乐还闭着眼睛生闷气呢,没想到他会来这么一下,失去平衡整个人凌空而起,大惊失色本能地想抓住什么东西,可是被点了穴道不能动,木头一样被“托”在人手上,呼啦啦带起一阵风进了自己房间。李寻欢做贼一样迅速地把她放在床上,以前不是没有做过这种事情,现在却怎么想怎么觉得很奇怪。想了一阵,帮她把枕头理了理,见她脚上还穿着鞋子,踌躇片刻帮着把鞋脱了。本来还怕她睡得不舒服想帮她调整一下睡姿,但黑灯瞎火孤男寡女,卓乐还一副软绵绵全无抵抗力的模样,帮她脱鞋的时候凑得很近,鼻腔里飘进一股说不出什么感觉的淡淡香气。李寻欢自然知道那是什么,少女身上天然自带的体香,顿时一颗心漏跳两拍,不敢再多做什么,匆匆拉过被子就想离开。 直起身体的时候,阴暗的光线下,见卓乐还是紧闭着眼睛歪着头,似乎在憋着气,李寻欢有点担心。卓乐的性格远比他想象中来得激烈,同样的事情,林诗音也许只会独自生闷气,可她不知道还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再联想到那天她好像还有胸闷气短的症状,心里总放不下。想了一会儿,试探地伸出手去,无意中擦过她的脸颊,指尖一阵湿润,不禁一惊。 “卓乐,你——” 话还没有说完,穴道被点无发动弹的卓乐忽然睁开眼睛,毫无预兆地张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非常用力,几乎要咬出血来。 卓乐很愤怒,心里各种委屈,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在他面前流露出软弱的一面,但被他小心翼翼放到床上的时候还是充满了奇怪的期待。结果被他木偶一样的举动彻底打击到崩溃。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他身上那种焦躁不安急着离开的情绪,偏偏手上还极其温柔,连碰都没碰到她的脱掉了她的鞋子,还怕她不舒服一样换了个姿势,在他弯下腰头发拂过脸颊时,不知为何眼泪就下来了。 总是说温柔才最伤人,她完全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如果不喜欢她对她没有那种意思,干嘛又总是摆出这副温柔体贴的样子,暧昧不清的态度反而叫她难以自拔。如果真的只是长辈对晚辈,根本用不着做这些事情。李寻欢啊李寻欢,你究竟要怎么样? 忍耐了好久的眼泪终于慢慢滑下眼角,卓乐屏住气不想发出丢人的抽泣声。偏偏平时迟钝得要死的李寻欢好像忽然身上装了个接收器一样,鬼使神差地伸手过来摸她的脸,卓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也许是为了发泄愤怒和委屈,张开身上唯一可以动的器官,死死咬住了他的手指,泄愤般地狠狠磨牙。 咬了半天,他都没有任何反应,既没有抽回手指也没有叫痛,卓乐心里反倒虚了,她可没有口下留情,嘴里都有血的味道了。战战兢兢地抬眼一看,心跳和呼吸一起停滞,李寻欢不知何时已经坐到床沿边上,低着头深深凝视着她,眼睛在黑暗中叶闪闪发亮,透着一种她看不懂却又莫名心慌的色彩。 想要移开眼神,又像被什么东西捕捉到无法动弹,卓乐不知不觉放松了牙齿,是错觉吗?她怎么觉得自己似乎无意中触碰到了什么不该碰的开关一样。他的手指还含在嘴里,继续咬也不是不咬也不是,几乎算是带着点讨好的意思,她小心翼翼地用舌头舔了舔上面被自己咬出来的伤口,感到对方似乎猛地抖了一下,忽然面红耳赤,觉得脖子好像能动了,急忙向一边转了一下,沾满了自己唾液的手指从嘴里滑出来,在嘴角拖过湿漉漉的痕迹。 ……怎么,有一种,好糟糕的感觉…… 卓乐连眼睛都不敢睁开,更不敢去想象现在李寻欢是什么表情。这时,一只手放到了她的脸上,手心滚烫,不对,只是隔着很近很近的距离,却没有直接接触到她的肌肤。那股人体散发出来的热气还是被敏感的皮肤接收到,一时间卓乐紧张得要命,脚趾都收缩了起来。想睁眼看看他在干什么,却又不敢。 完全的黑暗之中,彼此的呼吸声清晰可闻,卓乐觉得自己的一颗心跳得那么快,声音大得简直像在打雷,她真奇怪为什么李寻欢没有听见现在她打鼓般的心跳声。不过李寻欢内力深厚,呼吸向来若有若无,此刻也变得有些急促。 不是吧……难道……不可能……万一…… 种种凌乱的思绪片段从大脑中飞快掠过,最后一丝冷静在感到他伏低身体时也被消磨殆尽,卓乐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嗓子干涩说不出话,忽然她很想知道现在李寻欢是以一种什么表情在看着自己,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但是,却被他伸来的手掌遮住了。 “叔、叔叔?” 卓乐不安地摇晃着头,企图摆脱那只手,但他却更用力地按了下来。 “别动,就这样,只要一会儿就好……” 他的声音近在耳边,说话的气息和呼吸一起喷在她的耳朵上。卓乐万分痛恨现在无法动弹,否者她一定会啪啪两掌打开那只讨厌的手,质问他究竟想干什么。 “让我起来——唔?” 嘴唇上传来温热柔软的触感让卓乐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大概、也许、可能是怎么一回事。第一感受除了“不可能吧他也被穿越了吗”之外,还有一个隐约的奇怪想法。 ——也许他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古板正经。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上和前来探病的某死党聊天,羞羞答答地说到最近在苏李寻欢,她大惊,抓住某饭的衣领拼命摇晃。 “为什么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为什么不苏西门大官人!你忘记我们的誓言要永远苏他了吗!” 某饭被掐得口吐白沫勉力挣扎:“那啥,我的确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苏他,可现在苏他的文太多了,觉得没动力……” 接下来某饭就被一巴掌扇到墙壁上去贴着,并报以小马哥般的咆哮:“口胡!这都是借口!我要看苏西门大官人的文!要用爱去描写!写出新意写出激/情!去——给——本——大——爷——写!NOW!” 某饭:……………………(泪奔~) 于是咨询一下,要是本文完结后去苏一下西门庄主,各位读者大爷们会觉得腻味了吗?铺天盖地的西门庄主文啊!看着那无所不在的各种陆小凤同人,我觉得压力好大。 当然,这一次不会穿越了,老穿越没意思。我们不穿越,不穿越。 65 65、第六十四章 ... 即使是最疯狂最大胆的梦境里,卓乐也没想过会有现在这样的场景。其实他并没有怎么样,只是一手遮住她的眼睛,在她的嘴唇上碰了一下,蜻蜓点水般一沾即走,快得让她几乎以为这是个错觉。然而残留在嘴唇上的温度以及吹拂在脸颊上的气息又明白无误地在告诉她,这不是幻觉,是事实。 她以为终此一生都不会明白的李叔叔,他、竟然、亲了自己!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卓乐反而不知所措,开始乱七八糟为他的所作所为找理由借口,一定是个误会吧,可能是因为他中毒了没站稳,一下子摔倒在床上,不小心正好碰到了而已。从某种程度来说,卓乐基本上已经对于他绝望了,所以发生了难以置信的状况时突然害怕起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万一只是个误会怎么办?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滋味也不过如此,她不敢抱有任何期待了。 “你、你,怎么,我……” 结结巴巴地吐出几个字,卓乐觉得自己的脑浆大概都在咕嘟咕嘟地沸腾吧。对于她的茫然不知所措,李寻欢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叹息,没有移开那只掩住她眼睛的手,反而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在她的头发上轻轻摸了一下。 “抱歉,先睡吧,有话我们明天再说。” 话音未落,人已经消失不见。卓乐觉得身上一麻,可以动了,挣扎着从床上半坐起来,屋内已经空无一人,要不是还能闻到熟悉的气息,她真的要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自己的幻想罢了。 呆呆地抱着被子缩回床上,卓乐像是被催眠一样木然睡下,还很乖的闭上眼睛。足足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她才大叫一声,再次从床上坐起来。 “搞什么,丢下这么一句话就跑了,我能睡得着吗!” 这又不是现代,可以把亲吻看做一个玩笑,而且对方是谁?是那个总以长辈自居,严肃得不得了的李寻欢!他会做出这种事情简直就跟上官金虹忽然不想搞阴谋林仙儿变成真纯洁少女的几率一样渺茫。然而他真的做了,刚才他亲了自己一下! 摸着嘴唇,卓乐捂着脸大脑一片空白,反复地想着,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表示安抚?啊呸,谁家有这种亲嘴打KISS表示安抚的。脑子被毒药烧坏了?不可能,寒鸦散是毒药不是春/药,而且是春药的话怎么可能只亲了一下而已—— 等一等,最后他说什么,他说抱歉。难道他已经后悔了,懊恼了,还是他已经发现自己喜欢他,决定来个一吻告别从此一刀两断?不不不不,李寻欢又没看过偶像剧,他也没那么新潮。 卓乐的心中仿佛有几百字小猫爪子在拼命抓挠,痛苦万分地在床上滚来滚去,想得太多最后连太阳穴都开始疼痛了。不知不觉听到外面传来鸡叫,这才发现天已经蒙蒙透出几丝曙光。 “糟糕,上官飞,我忘记了!”那个三更的约定,她早就已经甩到九霄云外。李寻欢中的毒药可怎么办。卓乐匆匆地跳下床,自己跑到厨房去胡乱找水洗漱了下,也顾不上整理身上梅菜干一样的衣服和乱糟糟的头发,脑子里想着各种补救的办法。刚一出门,差点撞到了来人的身上,抬头一看,立刻张口结舌面红耳赤,结巴着说不出话来。 “眼睛下面都黑了,没有好好睡觉吗。” 似乎同样是才起床没多久的李寻欢,穿着一件浅蓝的衫子,头发随意地挽着,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之外,一点都看不出快要毒发身亡的征兆。他甚至还带着点笑容,心情不错的模样。卓乐张了几下嘴,发现她好像忽然不会说话了,只是从喉咙里发出一些没有意义的怪音。这不能怪她,就在几个时辰前,面前的这个人才做出了几乎算是惊世骇俗的举动,现在他一脸平静不代表她就能若无其事啊。 有满腹的话想要问他,却一句都说不出来。他究竟是什么意思,对于昨天半夜的那一幕做何想法,难道是打算装着什么都不知道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卓乐不甘心地咬住下唇,她所认识的李寻欢,不是这种敢做不敢当的人。他更不可能会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放纵自己,卓乐知道,要是世界上真的有坐怀不乱的人,那么李寻欢一定算一个,他的自制力堪比钢铁。 “你——” 犹豫再三,即使是知道也许一开口捅破那层最后的窗户纸,他们之间再无转圜的余地,搞不好连普通的师生或者是长辈后辈都做不成。卓乐还是开口了。她觉得委屈又愤怒,干嘛呢,又不是她的错,既然他自己做了那样的事情,就不要指望她会羞羞答答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随便敷衍过去。 “看你,头发也不梳好,女孩子这样可不行。” 李寻欢温柔地打断她的话,还把一只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推着她往院子里走。 “我帮你梳头,可好。” 嘎?卓乐傻了,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一时间她有点怀疑也有点忧虑,李叔叔是不是被毒弄坏脑子啦,她怎么忽然觉得站在面前的人好陌生。 不由分说地,她被拉进屋子按在梳妆台前坐下,以为他只是说着玩儿的,没想到他真的拿起梳子慢慢地帮卓乐梳起头来。纤长有力的十指穿过她长长的黑发,抚过她的头皮,还时不时地从脖子上面绕过。卓乐如坐针毡僵硬无比,没法回头,只能茫然地从面前的铜镜中看着身后人的腰带发愣。 “小时候,我好像也帮你梳过头。没想到一转眼,十年过去,你也长成大姑娘了。” 他似乎深有感触地说,灵巧地把梳顺的头发挽在一起,卓乐不知道原来小李飞刀还会给女人梳头,手法挺熟练。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闷着不说话。 “可是在怨恨我,昨天晚上……” 没想到他竟然单刀直入了,卓乐本能地想摇头,可是头发全部被他抓在手里没法动弹,脑袋一动,随即又被他温和地板正,木梳穿过头发发出呲呲的轻响。 “那时说抱歉,是因为不该在你不能拒绝的时候做那样的事情,然而我并不觉得后悔。” 他一字一顿地说,说得很慢,听得出是经过了深思熟虑。卓乐的胸口似乎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呼吸都不顺畅了,难以相信刚才自己耳朵听到的话。 他……说什么来着?这样的话,岂不是,岂不是—— 李寻欢已经帮她束好头发,却没有将手从她的肩膀上放开,声音低沉委婉,卓乐从未想过有一天单单只是听他说话,就能觉得呼吸困难心跳如雷,整个人云里雾里如在梦中。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万念俱灰,觉得世间无所留恋,心灰意冷离开中原远赴关外,决意终生不再回到这片伤心之地。” 李寻欢笑了两声,笑声中却充满了自嘲之意,“那时我自以为是做出了牺牲,不但成人之美,可能让表妹避免日后的不快乐。现在想来却着实可笑。只能说我太自以为是,与其说是忍痛割爱,不如说是我没有自信能够让表妹幸福,无可奈何之下选择了逃避罢了……” 卓乐紧紧地闭嘴无言,她不明白为什么李寻欢会突然说这些。他能想通过去的那些纠结往事是件好事,可和他昨晚的行为又有什么关系呢? “直到昨日中了毒,一瞬间我也真以为自己命不久矣来日无多,那时才明白,原来李寻欢也不过是个贪生怕死的寻常人。以为世间无所留恋即便是死了也无妨,没想到最后我还是舍不得这条性命。也许是在生死之间走了一遭,很多看得非常重的事情忽然都不那么要紧了。” “李寻欢不是傻子,更不是木头,有些事情岂会不知,只是装作不明白罢了。我总是想着自己年纪太大,也并非善于言辞,许多地方更是一塌糊涂,少年时做下了许多自以为风流潇洒的傻事。她年纪尚小,只怕是弄混了仰慕与爱慕之情,冒冒失失地随便接受,日后她一定会后悔。稍微再长大一些,她便明白了。李寻欢不是君子,更不是她所想象的好人。私底下他究竟抱着怎样的念头,只怕连李寻欢自己都说不明白。” “可、可是,你不是、不是总说是我的长辈……我以为、以为你很在乎这些……” 卓乐都听傻了,一直以来横在她心里最大的阴影就是那个长幼有别的辈分问题,李寻欢老是强调这一点,她以为他绝对不能忍受和一个被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有点什么不清不楚,没想到人家思考的跟本不是这些。她满心忧虑地害怕自己年纪太小,见识又短,不会武功不会弹琴画画配不上他,谁知他还觉得自己大概只是一时糊涂过几年就不会喜欢他了。 “我从来未将世人眼光当做一回事。有些事情,但求无愧于心,旁人如何看我,不过都是些过眼云烟罢了。”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那就是说——”卓乐结结巴巴地问。 “你可嫌弃我年纪大你许多,贪杯好酒,一事无成,还身有隐疾?” 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但是放在卓乐肩上的手却不那么稳。 “竟然对年龄足足可以做自己女儿的你抱有非分之想,我——” 卓乐的回答是反手抓住了他的手,发现他的手里似乎有点汗水,心里才舒服了许多。她自诩能言善道,可此刻除了死死抓着他的手生怕他跑掉之外,什么都说不出口。心里有个声音在疯狂的大叫: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幸福来得太突然太毫无预兆,她竟然一时感受不到喜悦之情,只觉得满心的惶恐不安,害怕忽然惊醒发现一切只是个梦。 “我、我——” 越是着急越是没办法完整地说出一句话,卓乐仰起脸,急得满脸通红,却没办法如实地表达现在的心情,只能无助地抓住他的手,那么用力,指尖都有点发白。 李寻欢定定地看了她好一阵,那眼珠黝黑黝黑,深沉难以见底,透着她从来没有看过的神采。良久之后他才微微一笑,反手扣住她的手,手指紧紧地交缠在一起。卓乐终于忍不住半扭过身体,抱住了他的腰,把脸埋进他的胸口。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紧,就像是生怕有谁将这个人从怀里抢走一样。 “既然如此,那日后无论如何,你可都休想我再放开啦。” 许久之后,李寻欢轻声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一、一不小心本章就文艺了……对手指,其实某饭是一个异常热爱狗血和伪文艺的大龄青年。 对于感情容易举棋不定不代表优柔寡断呀。 叔乃纯爷们儿! 嘿,卓乐妹子就等着目瞪口呆吧~ 上一章炸出不少深海鱼类,甚好,甚好。 66 66、第六十五章 ... 天终于完全的亮了,铁传甲本已经套好了车准备依照自家少爷的吩咐,先把卓乐送回家去。他心里很是为李寻欢的中毒而担忧,翻来覆去一夜也是迷迷糊糊没睡好。似乎听到外面有说话的声音,起身一听好像是卓乐,摇摇头又回去躺下了。要是卓乐可以劝得动少爷,那也不错。只是少爷的牛脾气,认准一个死理哪怕被撞得头破血流也绝不倒转。他有时候真的想不明白,少爷放着好好的富家公子哥日子不过,非要蹲在风沙滚滚的关外受罪是为了什么。难道林姑娘嫁了其他人他就要一辈子也不成亲了?李家可就指望他传承香火,老爷泉下有知,不知道心里该有多难受。 不过这每个人心里都有每个人的苦,就像他自己,为什么要躲着憋着,十多年都不再踏进江湖一步,其中的苦楚,又有谁能明白。 叹了口气,他拍拍手上的尘土,准备去叫卓乐。没想到从后院转出来,却看见卓乐和少爷两个人站在院子里,一个面带微笑一个脸孔发红。心里正奇怪,定睛一看,差点没叫出声来,两人竟然是手拉着手。这一幕要是在十年前不稀罕,可自从这次重逢之后,少爷和卓乐之间的那种怪异僵硬连他都看出来了,怎么昨天还闹得面红耳赤一个发火一个垂泪,今天就拉上手啦? 铁传甲看着她的眼神有多诡异卓乐不是不知道,可她涨红了脸,最后还是舍不得甩开那只手,像宝贝似地死死攥在手里,连手心全是汗水都不愿意放开。她这才发现,似乎自己的脸皮没有想象中那么厚来着。还是熟人的打量她就觉得有点受不了,万一被更多人围观…… 相对于她的局促不安,李寻欢表现出了年长者的淡定的风范,她要抱就随便她抱,她想拉着手就任凭她尽情的拉手。就像是在补偿自己最近的冷淡一样,他的态度又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特有的温柔,甚至温柔的程度厉害得多。反正光是被他含笑看着,卓乐的心跳就没下过每分钟一百五,她都害怕自己会不会坏掉。想象了无数次万一有这么一天的场景,可没有想过她竟然会害羞到这样的地步! 她枉为现代穿越人士,她白活了两辈子……捂脸。 “咳咳,少爷,还需要送乐姑娘回家吗?”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铁传甲的声音似乎听起来怪怪的,好像是憋着笑。卓乐连脖子都红了起来,假装对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树产生了严重的兴趣。 “不用了,从今天开始,她就一直和我在一块儿。我去哪儿,她就去哪儿。当然,反过来也一样。不管她想去什么地方,我总是陪着一起。” 好羞耻!他怎么可以若无其事的说出这种肉麻的话!以前完全没有觉得他会是一个那么擅长甜言蜜语的人啊,你是谁,你不是李寻欢,你一定是被外星人穿越了!卓乐的心里已经呈现出“呐喊”的状态,连被拉着往外面走都没发现,一个劲儿地沉浸在震惊和难以置信里面无法自拔。 “少爷,你身上的毒……” “无妨,我已经想到了解决的捷径。别忘了,此处离梅二先生住所不远,他还欠着我一个人情,去找他的话,一点寒鸦散,举手之劳罢了。” “对对对,我竟然忘了这回事,该死该死。现在就去,现在就去!” 铁传甲和李寻欢说话的声音虽然飘进了耳朵,但卓乐全然没有在意。实际上从梳头开始,她就一直保持着这种云里雾里半梦半醒的状态,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惶恐,一会儿傻笑又一会儿皱眉的。直到马车都上路了好一阵,她才猛地醒悟,发现自己和李寻欢并排坐在马车里,因为空间并不是很大,都快贴到一起去了。 “我们这是去哪儿?”定了定神,卓乐大致猜到了目的地,为了确定,她还是郑重其事地问了一遍。没有其他人她总算是镇定得多了。 “去找人解毒。”李寻欢回答说,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看得她以为脸上开出一朵花来,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 “你、你老看着我干嘛。” “不干嘛,就是想看着你。” 好不容易才平稳的心跳又有暴走的迹象,卓乐猛吸两口气,声若细蚊:“别说这些话哄我高兴了,又不是没看过……以前可从来没有这样过。” “说得也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境变了,看什么都变得大不一样。你若是不喜欢,我不看便是。不过我说的话绝无戏弄之意,我就是想看着你而已。” 他的声音低沉温柔,卓乐觉得血管快爆了,她也不想很没用的动不动脸红脖子粗。可是那个动不动就板起脸训人对她忽冷忽热的李寻欢变了个人一样,她还真是有点消受不起。他不愧是以前江湖有名的浪子啊,和他一比自己根本不够看。 卓乐忽然想到很久很久之前曾经见他和林诗音在一起的场景,那是他也是这样,笑语温存悱恻缠绵,心里一阵微酸,暗道不会是把当初对林诗音讲的情话用来放我身上吧。不过她再没恋爱经验也知道现在说林诗音纯粹是吃多了撑得慌,甩甩头,强迫自己略过不提。 解毒的事情她倒不担心,书里说李寻欢去找梅二先生正好遇到了林诗音的儿子龙小云,那个也完全浮云。因为中间的过程完全不一样,龙小云现在最多才六七岁的样子,不可能到处跑。而且龙啸云也没有再搞什么兴云庄,直接入京做官了,无论如何龙小云都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的。 马车吱呀吱呀不紧不慢的前进,卓乐有满肚子的话想问,可是又不好意思。她最疑惑的是为什么李寻欢会态度突变,明明不久之前还一本正经说要她回家嫁人的,为什么忽然就像任督二脉被打通一样,整个人都变了。一定要做个比喻的话,就像是丢掉了一件穿了很久的沉重外衣,脱胎换骨似的。卓乐不敢正眼看他,只敢不时偷瞄几眼,见他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如遇春风般容光焕发,哪里有三十多岁“长辈”的样子,暗骂一声年纪越大越妖孽,笑得这么骚包是想干嘛,勾引小姑娘学坏吗? 马车里铺满了各种柔软的动物皮毛,不用说,这是非常会享受生活的李公子一贯的做派。为了让车厢里舒适,空间就有点狭小,卓乐极力地想坐正,可时不时地还是会因为突然的颠簸一歪,直接倒在对面李寻欢身上。明明抱也抱了亲了亲了,可那毕竟是夜里,青光白天的,卓乐姑娘有点做贼心虚不习惯,七手八脚地挣扎而起,恨不得一头撞死在马车上——为什么每次都是她扑过去,而李寻欢坐得稳稳的动也不动,弄得她似乎在投怀送抱一样。李寻欢也不说话,只是微笑看着她,一副饶有兴趣的模样。 卓乐完全忘记了,那是武林高人,让自己不摇晃简直比吃饭喝水还简单,尤其可见恋爱中的人智商会自动变成负值的说法果然没错。 “哎呀。” 马车又是重重一顿,卓乐坐立不稳一头扎在对面李寻欢怀里,心中暗骂铁大叔你就是故意的吧!一手按上他的胸口正想坐起,却被他握住了手,腰也被搂住了,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你很热?脸怎么这么红?” “一般,一般热。” 隔着衣衫也能感觉到身体下的体温,还有鼻间闻到的惯有气息,带着淡淡酒香和书本的味道,卓乐有点贪心地想要更多,强行压下害羞把脸埋在他的胸口里,一时之间如在梦中。 “怎么了?” 一只手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因为说话的关系脸孔接触到的胸口微微震动,还能听见心跳的声音。 “我在想一件事。”卓乐不抬头,瓮声瓮气的说。 “哦,说来听听。” 他不仅在摸头发,另一只手还轻轻拍着卓乐的背,卓乐就像是一直蜷缩在火炉边的猫,只差没有呜喵呜喵几声表现目前的满足了。 “要是,要是你可以变得很小很小一只就好了,那我就可以把你放在衣兜里,随身带着,再也不用担心你会消失不见,要我到处去找。” 忽然觉得现在即使说一些傻话也无所谓,卓乐很期待地说。 抚摸她头发的手蹲了一下,李寻欢轻笑两声,胸口也跟着轻轻震动。 “傻孩子,就算不用变小,我也哪里都不会去的。你以为我是随便可以对人说那些话的人吗?” “那可不见得,谁不知道李大侠早年风流潇洒,浪迹江湖,夺走了无数少女芳心。”卓乐皱皱鼻子,不以为然的说。 “芳心这种东西,既不能吃也不能下酒,更没法拿来卖钱,保管起来异常麻烦。”李寻欢一本正经地说,“所以,我只要一颗就够了。” 卓乐一边被感动得要死一变又觉得肉麻得要死,简直是冰火两重天的煎熬。咦,好奇怪,她的设想中不该是这样的。一本正经的长辈李叔叔,原来他还有这样的时候啊……看来以前他没有把自己当做对象,所以从来没有让她看到属于“男人”的一面。而她却是一开始就毫不保留的对他敞开了所有的自己。 卓乐叹了口气,看来,束手束脚觉得不习惯的人反倒变成了自己来着,她果然差得还很远。不过心里又有点小小的开心,最起码证明他是真的已经把自己当做一个“女人”在看待,而不是之前那个黄毛小丫头。如果李寻欢一辈子都对她客客气气相敬如宾,她一定会哭的。 一直还在轻轻拍着她背的李寻欢忽然也叹了口气,似乎很是苦闷,卓乐奇怪地抬起头:“怎么了?” 他慢吞吞地说:“我在想,应该怎么对你爹开口。说起来这事也的确荒唐得很。” “哪有荒唐了!虽然我叫了十几年叔叔,可你又不是我真叔叔!读书识字什么的,我们可不是正式师徒。”卓乐不高兴地在他胸口锤了一拳。 “说不得,只有厚着脸皮去对你爹说了。” 听出他似乎有求亲的意思,卓乐心花怒放,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起,不想被他看到这种很傻的表情,只好再次将头埋进他怀里装鸵鸟。许久之后,才低声的问:“那,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要是你愿意,我们就回李园去。如果不喜欢李园,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 卓乐不禁紧紧抱着他的手臂,觉得即便是下一刻死掉也没有遗憾了——呸呸呸,她才不要死掉呢,好不容易才等到今天,幸福生活都没享受到,不吉利,乌鸦嘴。 她只盼望这马车永远都不要停,时间一直停留在此刻。 太过幸福,太过圆满,反而有不真实的幻梦感。即使是在无边的幸福里,心里仍有诸多疑问,毕竟,他的转变太突然了。各种百依百顺,简直就像是知道了自己内心的各种隐秘愿望,刻意想让她开心一样。 不过现在还是忘掉这些事情吧,她只要抓住自己追逐了好久好久的幸福就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有很多同志说“搞什么他居然就表白了!之前不一直躲躲闪闪装傻的吗!太突然了接受不能!” 咳咳,之前一直极力强调他在卓乐面前很严肃,大家都以为他真是君子啦? 叔叔其实不是多正经人,他很会找各种乐子享受,也很会泡妞…… 一旦想通了,他就完全放开了。 三十四岁娶个十七岁的老婆,在古代很常见嘛。 不过这其中肯定还是有原因的,他又不是被人在脑袋上打了一棒。 为什么呢? …………………… 且听下回分解! 67 67、第六十六章 ... 再长的旅途,最后总会有终点,而且铁传甲担心李寻欢的身体,尽管马车似乎走得不快,但是到达梅二先生居住的地方花的时间却比想象中要少。卓乐好奇地打量着眼前这座不是很大庄子,在原书里,这个地方拉开了整部小说的序幕。 铁传甲已经等不得了,几步窜下马车,上去就铛铛敲门。幸好他还记得是来求医的,手下留情,否则再怎么结实的门也挡不住他的一掌。李寻欢倒是一点也不着急,慢吞吞地从马车上下来,示意卓乐不要跟来,就在马车上呆着。卓乐很想和他一起去,但又不想违背他的意思——开玩笑,好歹人也做了她那么多年的长辈,余威犹在,忍下满心的不高兴,露出一个笑脸目送他远去。女子抛头露面总是不太好,所以卓乐只偷偷拉起马车的窗帘,想看看后续如何。 被铁传甲那么一敲,即使是死人也被弄醒了。卓乐看见有人来开了门,隔着一条门缝看不真切,似乎在和李寻欢说着什么。她已经不记得原著里李寻欢求医是如何一个过程,好像梅二先生刁难了下他还是怎么样,不过最后还是帮他医治了。就是在这个时候龙小云带着人跑进来还和李寻欢交上了手,最后因为出手阴损心肠毒辣被李寻欢废了武功,然后又扯到龙啸云和林诗音那里,之后就是林仙儿梅花盗神一样的剧情急展开。 卓乐叹了口气,这下子应该不会再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吧? 在她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那边的交涉似乎已经完了,铁传甲过来牵马,身后还跟着一个类似于小厮打扮的少年。卓乐微微掀开帘子,见李寻欢和一个中年长须男子在说着什么,低声地问:“铁叔叔,怎么样,梅二先生答应了吗?” “嗨,他自然是答应了。”铁传甲的表情也显得很轻松,一路上他极力掩饰,却总也无法掩去眼中的焦急和忧虑。现在找到了可以解毒的人,他终于放下了一半的心。 “那是现在就开始帮他医治吗?”卓乐又问,尽管知道龙小云是不会出现了,可是在这个高危险地带,她的心里还是毛毛的。 “不清楚,似乎是要我们先在这里住下。”铁传甲也露出奇怪的表情,“江湖上都说梅二先生脾气怪异,没想到他还真给少爷面子,不光招待他住下,连我们也能跟着粘粘光。乐姑娘,先下车进去休息休息,一路奔波你也辛苦了。” 卓乐不禁脸上微微发红,她哪有什么辛苦,路上还嫌走得不够久呢。她太不称职了,光想着和李叔叔腻歪在一起,完全忘记了他还中着毒没解。寒鸦散这名字一听就很寒,他的身体算不上多好,一吹风就咳嗽,不知道中毒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提着裙子一路小跑来到庄子大门口,李寻欢正在那里等着他们。至于和他站在一起的那个长胡子大概就是梅二先生了吧,怎么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名医的气质,反倒显得脏兮兮的有些猥琐。卓乐见他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忍不住往李寻欢身后缩了缩。 呃,她是不是该主动问好打招呼,可是李寻欢不介绍的话她怎么好开口,万一认错人了怎么办?倒是那个疑似梅二先生瞪着一双倒三角眼把卓乐上上下下看了个遍之后,摸着下巴上稀稀拉拉几根胡子开了口:“这位姑娘长得不坏啊,难怪小李探花也对她,嘿嘿。” 卓乐大窘,也是,世人皆知李寻欢未曾娶妻,她也不是做出嫁打扮,这么和他走在一起的确很奇怪。倒是李寻欢面不改色的一拱手,笑吟吟地说:“多谢谬赞。” 幸好梅二先生也很识趣,不明所以地笑了几声,让开身子带着他们进去了。在院子里左转右转了好几圈,来到一个小小的偏院,他指着院门说:“那就请李公子委屈一下,暂时在这里小住几日。解毒的事情嘛,我梅二虽有三不治,不过答应下来的事情少有反悔,只要李公子也和我一样信守承诺便是。” “那是自然。”李寻欢也不客气,和他打了个招呼,就拉着卓乐进去了,铁传甲说是要到后面去看看马匹和马车安置得怎样,跟着梅二先生一起走了。 关上院门之后,卓乐皱着眉头问:“怎么觉得他似乎话中有话,是不是向你提了什么很难的要求?” “没事,李家虽说大不如前,一点小小钱财却还不放在眼里。”李寻欢在桌子前坐下,找个茶杯倒了杯茶递给她,“渴了没有,先喝点水。” “还有,明明你才是来求医的病人,他干嘛老盯着我看,我又不是什么倾城倾国的美女。”卓乐回想起他混沌不明的眼神,一阵恶寒。因为梅二先生真的挺不像是个正经人模样。 “好啦,别想那么多了,你累了没有,我去叫人打水来,你洗个脸先去躺一会儿。”李寻欢温言安慰,卓乐对这样的他抵抗力为零,跟着微笑一下也就不多问了。大概江湖中的奇人高人都有点怪脾气吧,她这么想着。 然后他们就真的在这里住下了,优哉游哉的活像是在度假。卓乐每天都急得要命,不知道李寻欢身上的毒解了没有,要是解了的话,干嘛一直呆在这里?这里的饭菜又不好吃,老是带着一种怪味儿,她吃得都要崩溃了。可要是毒没解的话,为什么李寻欢和铁传甲都不着急?尤其是李寻欢,他表现得真是淡定从容,每天带着她到处去闲逛,回来之后还和她一起下棋写字看书什么的。其实卓乐也不是多喜欢从事这些高雅活动,但只要是和他在一起,哪怕是一起捡垃圾都会觉得很开心很浪漫的。何况李寻欢弹琴吹笛真的很不错,她就权当陶冶情操那么想啦。 住到第四天的时候,李寻欢说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需要铁传甲回李园一趟,速速取回来。卓乐软磨硬泡也打听不出究竟是什么,不禁暗自嘀咕难道是梅二先生狮子大开口,坐地抬价要敲李寻欢竹杠?见李寻欢气色挺好每天神采奕奕的,似乎也不像是中毒很深随时都要毒发身亡的样子,只好心理嘀咕嘴上不说。 磨磨蹭蹭住到第七天,铁传甲没回来,卓乐却不知怎么回事染上了风寒感冒了,咳嗽个不停还全身酸痛不已,最开始完全没当一回事,可是到了晚上就已经发起高烧没办法下床。这次是真生病和上一回装病完全不一样。这下可好,就地取材,一碗一碗黑漆漆的药汁端过来,看得她脸色发青。可是灌药的人是李寻欢啊!所以卓乐也只能苦着脸在他温柔的注视下把那些药全部喝光。 “好苦,可不可以不要喝了啊,这个真是太苦了,苦到不管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放下碗卓乐抱怨说,“今天连喝水都觉得是苦味儿了。” “不然怎么都说良药苦口呢,乖乖喝掉,一会儿我去找几块蜜饯来给你吃。”李寻欢摸摸她的头,微笑着说。 “真奇怪,明明是陪你来看病的,怎么最后躺在床上的反倒变成我了?”卓乐百思不得其解,“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头也越来越晕。我觉得以前身体没那么差的啊。” “生病了就不要胡思乱想,喝了药早点睡觉,多休息才会好起来。” “嗯,那是什么药啊,一喝就想睡觉,是不是放了什么奇怪的东西。”卓乐觉得眼皮开始耷拉,打着呵欠随口说。 原本还摸着她头的手似乎顿了一下,李寻欢笑了笑,帮她把被子拉好:“睡吧,明天早上我再来看你。” “唔——” 还没把这句话说完,卓乐就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她似乎做了个梦,有谁用什么尖利的东西在她身上扎来扎去,又麻又痒的痛死了。好像李寻欢也在,就是站在一边看着不过来。卓乐难受得不行,想动动不了,想叫又没声音,真是度日如年一般的备受煎熬。最后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全是汗水,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脖子上,嘴里干得不行,于是挣扎着下床想找水喝。一伸手忽然觉得手臂奇痛无比,杯子也没拿稳,差点摔在地上。 “怎么回事?” 摸着手臂疼痛的地方,卓乐觉得有点不对劲,点亮桌上的烛台一看,吃了一惊,什么时候她的手臂上多了几块淤血?仔细一看,中间还有几个小小的针眼。 “……” 见鬼了?还是撞邪了? 卓乐打了个寒颤,跳上床用被子把自己包好。她觉得自从到了这个地方之后,一切都透着一种古怪。 第二天她觉得似乎舒服了一点,头没那么晕了,也可以吃下点东西。看见外面天气很好阳光普照的,就央求李寻欢带她出去晒晒太阳。最后被包了一层又一层,还放在软榻上,这才允许出去。卓乐晕乎乎的坐了一会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才吃了午饭的关系,又想睡觉了。 “卓乐?卓乐?怎么了?” 李寻欢轻轻拍着她的脸问。 “好困,想睡一会儿。”她含糊不清地说。 “先别急着睡,我去把毯子拿出来。” 他好像还说了些什么,不过卓乐已经听不见,随便地嗯了一声,随即感觉到他似乎离开了一会儿,又拿着什么东西回来盖在她身上。后来就完全睡得死沉死沉,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卓乐渐渐地醒过来,还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半张开眼发现李寻欢不在。可能是有什么事情暂时离开了吧。于是打了哈欠又闭上眼睛,闭目养神。这时,忽然听到从院子另一边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似乎是梅二先生的小厮,在和另一个小丫鬟说着什么八卦。院子的门只是虚掩,平时卓乐几乎都不出门呆在屋子里,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没有压制声音,卓乐能大概听到他们在说些什么。 “哎,是真的吗?里面的那位小姐是小李飞刀的……” “当然,我都听见了……梅二先生……清明上海图……解毒……” “可是,不是说……李大侠才是……” “嗨,那只是……其实真正中毒的人……” “好可怜,那她……不知道……” “对,都瞒着她呢,要是……情绪……会让毒……” 最开始卓乐不以为意,以为就像大多数喜欢议论八卦的小厮小丫鬟一样,他们大概只是无聊而已,可是越听越心惊,这零零碎碎的话语一字一句都让她如堕冰窟,遍体生寒。一个可怕的念头慢慢浮现在大脑里,只是她不愿意去相信也不敢相信。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他的态度突变就说得通了——不,不会的,她不相信会是这样,真相一定不会是这样的!肯定是她想得太多了,世界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可是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冷冷的说:真的是这样吗?你真的可以若无其事的骗自己吗?好好想想之前他对你是怎么样的态度,为何一夜之间性情大变,对你温柔体贴百依百顺,无论你想做什么他都会尽量满足。简直就像,简直就像—— 卓乐大口地喘着气,只觉得心跳得飞快,全身的血液有如沸腾,随时都要冲破血管从皮肤下面喷射出来一般。一时之间张大了嘴却连一口气都吸不进来。再迟钝她也觉得不对了,哪有人染上风寒会是这种症状,即便是她上辈子有心脏病的时候都没那么难受。 喉咙中咯咯作响,她痛苦地抓扯着自己的胸口,全身抽搐得几乎都要散架。耳中隆隆作响如遇惊雷。 “卓乐!” 有人在她的胸口上点了几点,窒息之感顿时大减。然后一只手按在她胸口的要穴,一股热流慢慢地投过来,足足快有一炷香的时间,她才觉得好受多了,睁开眼睛,李寻欢满脸都是汗水,一看就是内力消耗过甚的样子。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他顾不上自己,用衣袖为卓乐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关切地问。 卓乐强笑一下:“没事,只是有点透不过气。” “吓死我了,就离开一会儿。”他的确是松了口气的样子,“还是回去吧。” 犹豫了一下,卓乐轻声问:“我……真的是生病了吗?怎么感觉不像是生病,倒像是中了毒的样子。” 原本已经把她抱起来,李寻欢的手臂微微一僵,要不是卓乐屏息留意的话,一定不会注意到。 “说什么傻话,只是身体有些虚,多调养几日就好了。” “嗯。” 卓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的脸,李寻欢表情不变,却有些不自然的将眼神移开。他的这个动作让卓乐的一颗心渐渐沉下去,沉下去,直到沉进看不见底的深渊里。 作者有话要说:郑重声明,绝对没有想要吊人胃口。 而是憋着一口气把脑子里想好的情节写完就没动力继续了。 日更也是一件很磨练人意志的事情,我想打游戏,我想看小说,我想尽情的睡觉睡得天翻地覆,喷泪 68 68、第六十七章 ... 究竟是怎么回到屋子里,卓乐几乎都没有记忆,现在她整个人都混混沌沌不知所措。一个声音在心里大叫:这都是假的,你想太多了,只是巧合而已,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可是又有另一个声音不屑地冷笑——你就继续闭上眼睛蒙住耳朵自己骗自己好了。 身体一时发冷一时发热,两个太阳穴突突直跳。之前卓乐以为那是因为发烧的关系根本没怎么往心里去,但现在也不得不在意了。好歹她而是练了几年武的人,虽说碍于天资所限一直在不入流的行列里悲哀的徘徊,但比起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真千金小姐来说,身体简直健壮得象一头牛。之前她装病几天不吃不喝,也不过有点手脚发软,一碗面条下肚就立刻活蹦乱跳了。怎么可能会因为只是单纯的偶感风寒就忽然虚弱成这样? “卓乐,不舒服?脸色很难看。” 睁开眼睛,李寻欢正一脸担忧地看着她,卓乐一阵冲动,张口就想问是不是因为自己中了不能医治的毒,所以他才一反常态对自己那么好。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她不敢问,要是这一切都和想象一样,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 勉强挤出一个笑脸,卓乐低声说:“只是有点头晕罢了,没有大碍。” 说完这句话,她还是忍不住心中的躁动,试探地问了一句:“真奇怪,我觉得不像是生病,反而像是中了毒,以前从来没有——” 话没说完就被李寻欢温柔地打断:“别胡思乱想了,好好的怎么会中毒。只是一时偶然风寒,多喝点药就行了。” 似乎是不想再和她继续这个话题,李寻欢将她放在床上还拉好了被子,扭头看看天色:“真快,一转眼又要天黑了,今天晚上特别为你熬了你最爱吃的虾仁粥,多吃点才有力气。” “嗯。”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卓乐总觉得李寻欢的表情有一丝不自然,但她心中反而渐渐冷静下来有了自己的计较,不动声色的点了点头,乖乖答应了。 很快的,吃过了晚饭,又强打精神和他说了一会儿话,又到了睡觉的时间,李寻欢照常端来了药,示意卓乐喝掉,卓乐端着碗叹了口气,苦着一张脸说:“能不能去找些蜜饯之类的东西来啊,我的舌头都喝得发苦了。” “好吧,我去找找,记得趁热喝掉。”李寻欢并没多想,因为卓乐平时都很乖很配合,起身出去了。他前脚一走卓乐立刻把药汁倒进事先准备在床底的一个茶壶里,这还是她抓住机会从外面不起眼角落翻找出来的,出了好大一身汗水,只剩下一点点药汁还留在碗底。她记得每次都是喝了这药以后立刻开始迷糊,药汁里面绝对有问题。李寻欢很快就回来了,卓乐装模作样地把那一点药汁喝掉,擦擦嘴,接过那包蜜饯,心不在焉地塞了一块在嘴里嚼着。 又过了一会儿,她感到一丝困意涌上,但没有平时那么明显,也许就是因为她只喝了十分之一不到的药汁。假装打了个哈欠,卓乐随便胡扯了几句,就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为了不让李寻欢起疑心,她一直控制着鼻息,装出又长又沉的样子。一直等啊等啊,至少等了有小半个时辰,她几乎都要着睡着,不得不一直在被子下面掐自己的大腿保持清醒。 “卓乐,卓乐?” 李寻欢小声叫了她几声,卓乐心中如同油煎火烧,呼吸却一点不乱,睫毛都没颤动一下。她本来不是善于伪装掩饰的人,可是一遇到感情的事情,再傻的女人也瞬间变得精灵狡猾,更别说她还不是个十七岁的真少女而是年近四十的两世人。 见她一动不动,李寻欢觉得她是真睡着了,站起来轻手轻脚的出去。卓乐不敢睁开眼睛,只能全靠声音来辨别发生了什么事情。没有多久,门开了,她感觉有两个人进来,却只有一个人的脚步声,先是奇怪,后来顿悟,李寻欢走路几乎是没有声音的,那么,另外一个人是谁呢? “我说李大侠,你答应的清明上河图究竟还要多久才能送来?为了给她解毒,已经用掉了多少名贵药材了。” 一听这声音,绝对是梅二先生没错,他说的话让卓乐原本就冰凉的心更加寒冷,一时之间几乎没哭出来。 “李某说话算话,只要能救治她,别说是清明上河图,就算你要我所有家产,也绝不吝惜。”李寻欢斩钉截铁地回答。 “哎,那天一照面我就看出来啦,这女娃不知为何竟然中了奇毒‘红颜’,这种毒怪就怪在不会直接夺人性命,而是沉积在骨头里慢慢发作,让人越来越虚弱,最后衰竭而死。从她的脉象来看,大概已经中了快半个月,深入体内,没办法用一般方法解开。难啊,难啊。” 卓乐听见梅二先生一般唠叨一边在床边坐下,把她的手拉出来摸了摸脉,片刻之后又换另外一只。最后还掀开被子在她脖子上摸了好久。 “脖子上这个青色的圈越来越淡,说明中毒已深,接下来也只有尽人事听天命啰。”他啧啧有声,漫不经心地在卓乐的身上到处捏来摸去,“可惜了那副清明上河图……” 卓乐依旧一动不动地睡着,脑子飞快的运转,中毒,半个月——难道是上官飞?很有可能,他老爹那么心狠手辣,他学个三分那也是坏到骨子里了,顺手给自己下个毒,还是那种无色无味看不出最后自然死亡的,也没有什么好奇怪。听梅二先生的说法,中了毒之后脖子上貌似会出现一个圈,一般人哪里会看得到自己的脖子,而且最近她也没有仔细照过镜子。啊,对了,那天晚上,李寻欢把她按住,月光又很好,以他的眼力和江湖阅历,一看看到自己的脖子上的异状并且迅速联想到什么见鬼的“红颜”,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时间卓乐真不知道该哭该笑,事实就摆在眼前了,她不想去面对都不行。难道,他真的是见自己要死了,为了稳定她的情绪怕她到处乱跑,才会…… 她心中的那番纠结两个男人却没看出来也看不出来,梅二先生一边唠叨一边用类似针的东西在她的手臂和脖子上扎来扎去,不痛,只是有一点刺痛,所以卓乐还能忍受着不动弹。况且,现在由于受到的冲击太大,她整个人已经呈现出半失神状态了,连耳朵里听到的那些话都如同梦中一般朦胧不明。到底是因为得知自己大概没救了会死掉太恐惧?还是因为李寻欢纯粹只是在哄骗她而伤心?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也只能这样,用药和针灸压住度毒性暂时不要发作,一定要让她保持平和的心境,情绪一激动毒发作就越快。”梅二先生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李公子早年也是红尘阵里的风流人物,哄哄小姑娘应该不成问题。反正现在不论李大侠说什么,她都会深信不疑吧。” ……卓乐忽然很想一拳揍扁这死老头的脸。 李寻欢默然无语,卓乐满心期待又紧张的希望他能说点什么否定他的话,然而最后他只是叹息了一声。卓乐的最后一丝希望也随着他的叹息彻底的破灭了。 之后卓乐就一直混混沌沌,连梅二先生把她当成筛子戳都木头一般没反应,甚至连他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等她从恍惚中回过神,发现李寻欢正坐在床边,用一块手帕擦着她额头上的汗水,动作是那么轻柔,好像生怕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如果换做平时,她会受宠若惊甚至觉得幸福得不得了,然而此刻却无端的暴躁还有愤怒。 他究竟把自己当做什么了?因为她喜欢他,所以就可以丢一块糖似的把自己丢过来,只为了安抚住她不要激动不要害怕吗?她可不是那种知道中了毒就会吓得半死哭哭啼啼的小女孩,用不着他伟大的情操来拯救! 藏在被子下的拳头捏紧了又松开,松开又捏紧。卓乐真想不顾一切地掀开被子跳起来,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欺骗一个快要死的人那么有意思吗?可是她最后还是生生的忍住了。 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什么叫做心碎欲裂她完全明白了,胸口像是同时有千百万把小刀在搅动,让她觉得也许下一刻整个身体都会一片一片的碎裂开。她不害怕死亡也不害怕中毒,反正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这多活的十七年很幸福,她除了遗憾没有好好报答吴大人的养育之恩,没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东西。可是,他为何要这么做,虚假的爱情就能安慰她了?这样做到底是让她心里好过还是让他自己心里好受一点。一瞬间卓乐甚至开始痛恨自己,她为什么要阴差阳错的知道事情的真相,如果就这么一无所知,在自以为是的幸福里死去,该有多好…… “好好休息吧,我一定会想办法治好你的。” 他终于离开了,卓乐木木地在床上睡了好一阵,确定外面已经没有动静,才勉力地爬起来。大概是因为刚才的灌药加针灸真的有一点用,又或者是心里燃烧着的那股邪火给了她力量,她竟然自己穿好衣服从床上爬了下来。套上鞋子,又喝了几口水,她不出声的慢慢推开房门走出了院子。 尽管现在不是冬天,但夜晚的风还是显得冰凉,然而这比不上她心里的那股冰冷。一瞬间她甚至有点恨李寻欢了。原来由爱到恨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茫然的朝着前面走,她也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去,只是想着暂时不要见到他,再也不想接受他因为怜悯给予的所谓“爱情”。 这种虚假的东西,她才不需要,她不要别人的可怜。 一直走出了院子,天太黑,她看不见路不小心踢到了一个花盆,只是轻微的声音,然而院子里立刻传来开门的声音。哦,对了,他是武林高手呢,想要在他的耳目下走去去不被发现几乎不可能。卓乐木然地转身,看向披着衣服冲出来的李寻欢,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她的表情一定透露了什么,李寻欢急急地冲过来,却在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小心地停下来,生怕刺激到她一般。 “怎么了,卓乐,怎么一个人跑出来?这么晚了你想上哪里去?” 卓乐以为自己会怒吼,会痛哭,会冲上去抓住他的衣领质问为什么要骗她,可最后她只是露出了一个有点无力的笑容:“没事,睡不着,随便出来走走。” 所谓心如死灰就是这样的味道吧,她已经连生气或者委屈的力气都失去了。 李寻欢脸色一变,举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抓住她的手臂,但最后还是垂下,小心翼翼地说:“你生病了,还是回屋比较好,外面风大。” 卓乐笑了几声,那笑声连自己听了都觉得一阵发冷:“嗯,也是呢,叔叔总是这么的温柔体贴,卓乐在这里谢过叔叔了。” 那个叔叔叫得讽刺无比,也虚伪无比,李寻欢眉梢一挑,最后硬是忍了回去,露出一个笑容:“卓乐,别这样,还是——” 毫不客气地打开了他伸来的手,卓乐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当着他的面冷漠地说:“夜深了,还是不要随便共处一件房来得好。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不需要叔叔作陪。” 话一说完她就想关上门,李寻欢用手抵住了门,低声说:“卓乐——” “别叫我的名字!” 心中的那股努力终于爆发出来,卓乐低喊一声,用力的把门顶上去。其实现在她全身虚弱无力,李寻欢随便一推就能打开,她心里甚至还有一点期待,期待他可以强硬的进来,告诉她其实不是她想的那样。 然而,最后他只是仍由她关上了门,什么也没说。 呆呆地把背靠在门上,卓乐只觉腹内有如火烧,一颗心却冰冷无比。胸口忽然犹如重锤,无法控制地干呕一声,哗地吐出一口血来。随着这口血喷出,支持她的最后一点力气也消失,她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原来电视里伤心呕血都是真的,失去意识前卓乐事不关己一般漠然的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昨天没更新,因为不知为啥医院的无线网络断了(有谁还记得我目前住院中吗) 笔记本被收缴,现在是在医院附近的网吧写文呢。 本文可以开始完结倒计时了。本周之内绝对完结。 我盘算着最后几章要不要直接二合一,来个每章6000或者7000字啥的…… 69 69、第六十八章 ... 以前看电视小说的时候,对于其中女主角一遇到感情挫折就想着远远逃开十分无法理解,总觉得做人怎么能这样憋屈,好歹也得算算总账再离开吧。现在真发生在自己身上,卓乐才深刻理解莎士比亚说的那句话绝对没错——女人啊,你的名字就叫软弱! 再独立坚强的女人,摊上感情的事都会举棋不定心慌意乱,更别说她还是个命在旦夕随时都会挂掉的家伙。卓乐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想。 按照电视剧的惯例,她应该凄美的吐完血后在万分幽怨的气氛中慢慢消磨完最后一丝生命,男主角一定会很猪头的在最后一刻才发现她快挂了,一边痛哭一边将她抱在怀中悔恨不已。而她则是带着无比哀怨的笑容说“我恨你”,或者“来世也不想再看见你”,将各种虐的气氛推向最高/潮。最后小吐一口朱红在男主角的怀里闭目死去,徒留男主角悲愤向天呐喊“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想再煽情点的话,镜头可以大幅度旋转三百六十度,配合暴风中被摧残的娇花啥的。 ……很可惜,这不是电视剧,李寻欢也不是咆哮男主角。那天晚上卓乐才喷血,人都还没完全倒地呢,他就直接一脚揣进了屋子,二话没说啪啪啪几点点了她周身大穴,真气不要钱一样灌过来,再加上梅二先生又是针扎又是灌药,卓乐估计自己再吐几口血也死不了。 本来她还万念俱灰觉得自己吐血一定离死不远,结果被梅二先生拉着脸噼里啪啦臭骂了一顿,一点都没因为她是女人怜香惜玉一点。 “整天好药贵得要死的药给你养着,又是针灸又是食疗,天天翻书琢磨怎么给你治病,你倒好,遇到屁大个事情就要死要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白活十七岁了你!” 卓乐乖乖听着,被骂得一点脾气没有,李寻欢站在一边还有些担心:“她刚才吐血了……” 梅二先生眼睛一翻,就差没有鼻孔朝天:“吐血又怎么了,吐血就了不得?我这辈子见过吐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只不过是郁结于心吐点淤血,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的?要我说她这口血吐得好,吐得妙,吐得真是呱呱叫。” 遇到这种大夫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李寻欢见卓乐虽然脸色苍白点,但眼神还很明亮也没有虚脱,心里松了口气。自从卓乐问他是不是中毒了开始他就暗自警惕,生怕卓乐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儿。后来见她一个人站在风里瘦了许多的身子套在空空荡荡的衣服里一脸要哭不哭的模样,十分心痛。不是他故意要瞒着她,而是中了这毒不能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世界上只怕是没有几个人能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后还能镇定自如的吧,更别说卓乐还不过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罢了。 他有心向卓乐解释一下,可是一见她的表情就知道,此刻不管说什么她都不会相信了。相处多年,卓乐是什么脾气他很清楚不过。所以此刻站在一边,看着她,心中暗暗叹气。 “李大侠,她现在已经没事了,所以用不着一直渡气,李大侠虽然武功盖世内力惊人,也经不起这样折腾。你自己都才解毒没多久,最近又消耗太大,还是先养着自己罢。别这边还没起色,那边就先倒了。” 卓乐听了一惊,急忙看向李寻欢那边,果然,他的脸色不太好,眼睛下面还有深深的黑眼圈。她这才想起其实李寻欢也算半个病人,平时不见得有多健壮。这段日子不眠不休的照顾自己,一定很累。退一万步说即便他在那方面上真的骗了自己吧,可他的关心和紧张难道就是假的了? 嘴巴一张,卓乐想和他说点什么,可又不知所措。现在看见他觉得很尴尬,其实,她只是想知道,对他而言,自己究竟是一个需要安抚才好言好语的晚辈呢,还是他真心想要一起共渡余下生活的对象。鼓足勇气想开口,忽然看见了自己扶在床边的手,蜡黄蜡黄的没有一丝血色,连指甲都呈现出不正常的乌青。于是卓乐忽然想起她已经中毒了,还能活几天都很难说,这样的情况下即使问了又有什么意义呢…… “咳咳,李大侠,别这么看着我,我不会把她给弄死,既然答应了要全力救治,说出的话绝不食言。您要是没事的话,外面看着煎药去,别在这里招得她心神不行。” 梅二先生像打发什么似的,赶鸡一样不耐烦地挥着手。李寻欢叹了口气,再看看卓乐,她低着头盯着床沿发呆,没有和他交谈的意思。 “既然如此,劳烦你费心了。” 梅二先生慢悠悠地摸着自己的胡子,掐着卓乐的手腕摸了又摸,等到确定李寻欢走远听不到,才毫不客气的说:“得了,别做出这幅死样子。那天晚上我就知道你没真睡着。否则你以为我为何要故意说起你的病情。” “咦?” 卓乐惊愕地抬头。 “咦什么咦,你们这些小姑娘,唧唧歪歪的就是麻烦。要我说,一开始就别去招惹,弄回来之后除了无穷无尽的头大还是头大。”梅二先生从一边的药箱里摸出几个药丸递给她,脸色极臭:“吃了!” 卓乐不敢反抗,住院经验十分丰富的她对一切医生都有心理阴影,乖乖的接过吞下去,幸好梅二先生还倒了杯水,否则她一定会直接噎死。 “打从开始我就不同意瞒着你,偷偷摸摸的像是在做贼,搞得我也束手束脚不好确诊。偏偏那位李大侠,简直把你当做琉璃瓶儿,轻轻一碰就碎了,只恨不得碰在手心里,年纪一大把了肉麻不肉麻……” 梅二先生开始熟练地摸出针给她扎,嘴里唠唠叨叨地抱怨着。卓乐不知该怎么接话,只好不吭声地听着,是她的错觉吗?好像梅二先生下手比之前几次重多了,疼得她呲牙裂嘴又不敢叫痛。见她这般温顺,梅二先生的气好像消了一点,总算手下留情。 直到卓乐觉得全身都快被扎成筛子的时候,梅二先生才比较满意的收手,把那些针一根根放回盒子里:“少胡思乱想,心里有话就直接问,别一个人憋着。我就看不惯你们这些小姑娘伤花悲月的调调。不就是在那儿瞎琢磨人喜欢不喜欢你吗,真心还是假意,有时候光用耳朵听没用,你得学会用眼睛看!自个儿好好想想,别垂头丧气让人看了不高兴。” 快要走出门的时候,他转过头说:“人为了求我救你,连家传的宝贝都送出来了,别生在福中不知福自寻烦恼,好好想想怎么活下去才是正理。” 梅二先生收拾完东西挥一挥衣袖很潇洒的走了,卓乐傻愣愣地扶着床柱子有点回不过神来。就算她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小姐吧,好歹也是中了毒快挂掉的人,不求安慰把她当公主伺候,也没这么教训病人的吧…… “用眼睛去看……吗?” 卓乐自言自语地说,毕竟她不是真只活了十七年的小姑娘,最开始因为自认为得知了残酷的真相一时无法接受,变得有点钻牛角尖还陷入了自暴自弃状态,好歹也是死过一次的人,冷静下来以后思考问题的角度就不一样了。 静下心来好好思索了一阵,她想到的是,李寻欢是那种可以随便把情爱挂在嘴边对女人许下承诺的人吗?相处了快十年,他什么性格自己还不知道,即使他再怎么善良再怎么温柔,也不会把这种事情拿来开玩笑。再说了,江湖中人也好,世家公子也罢,极重承诺。他当然是想极力救治自己,万一自己没死,他抱着安慰目的说的话又该怎么办?翻脸不认人?不不不,他不会做出这种脑残的事情。 而且,语言可以骗人,行为却骗不了人,即使再伤心再愤怒,她也不能否认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李寻欢对她的照料和关心。他对自己说过的话,许下的承诺,仔细一想,好像也没有什么做戏的成分——换句话说吧,要安抚她的方法千千万万,他还犯不着献出自己呢。 越想越头痛,卓乐敲敲自己的脑袋,俗话说当局者迷,当年她看林诗音的时候还能站在一边觉得她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应该怎么样怎么样,换到自己身上不也一样瞬间冲昏了头的发傻吗?电视剧里那种因为一个什么都不是的误会又哭又叫被她吐槽得一塌糊涂,结果真遇到这种事她还不是一样做出了脑残女主角的昏招。 她再也不嘲笑导演和编剧了,果然艺术都是来源于生活的! “卓乐,好些了吗?喝药吧。” 在她思索的时候李寻欢端着碗进来了,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微笑着将她扶起来。卓乐怔怔地看着他的脸,那个之前不敢问的问题自然而然的就说了出来。 “之前为什么会突然说那些?真的不是为了安慰我,觉得我快死了很可怜才……” 嘴唇被他的手指捂住,她还没反应过来,黑漆漆散发着怪味的药汁不由分说就灌了过来,卓乐被那刺鼻的味道弄得差点泪流满面,李寻欢的表情很温柔,可是她怎么觉得看起来好可怕? “咳咳,咳咳。”放下碗,卓乐趴在床上直咳嗽。李寻欢帮她抚背顺气,还是很温和很体贴的样子,但卓乐就是想到了自己十二岁的时候去玩他的刀差点戳到自己最后被打手心的往事,那时候他似乎也是这种样子,顿时连头发都差点炸了,万分后悔自己怎么就那么蠢,不假思索的就把问题问出来。笨蛋笨蛋笨蛋!狗熊它/奶/奶是怎么死的她总算明白了! “卓乐,悄悄给我取了个外号吧,李圣母,对不对?” “咳咳咳咳咳!” 这一次是被口水呛到,卓乐的眼珠子都差点瞪出来,这明明是自己写的日记内容,还藏得很严密,他怎么知道的?莫非,他也是穿越的? “说我唧唧歪歪,对待感情总是放不下,看了叫人不痛快,对不对?” 这一下子卓乐连咳嗽都咳不出来,直接装死地直挺挺睡在床上,她可以肯定,李寻欢一定看过她写的日记了!可悲的是她连正义的指责他侵犯他人隐私都不行。 “你……究竟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这句话内容显得很幽怨,可是他说得一点都不幽怨,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知道,李叔叔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卓乐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哭着喊着说“我错了,我不该怀疑你的人格,所以饶了我吧!” 从小到大的积威可不是开玩笑的,李叔叔和蔼的时候当然很好,不过他冷酷的时候同样强大。卓乐还没忘记这位被她私下叫李圣母的人杀起人来一点都不带手软的。 “卓乐,睡着了吗,我们好好的说说话,行不行?” 卓乐抬起头,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她敢说不吗? 作者有话要说:都说了不会狠虐的,感情太顺利没把话说开,卓乐心中会有疑惑嘛。 说开了就好,小波折而已。 于是读者们究竟有多怕虐,看的人瞬间减至上一章的一半,我囧。 本来还想再扯点江湖阴谋啥的,还是算了,写得太长读者也累了作者也累啦。 还有两章就完结~ 70 70、第六十九章 ... 没有幻想中的上夹棍或者是辣椒水老虎凳,卓乐在惊悚的状态下不知不觉把李寻欢当做严刑逼供的敌人了。毕竟,从他嘴里忽然吐出自己私下取的外号好可怕,天知道他还知道些什么,会不会连自己其实是穿越过来的事情都知道?一想到这种可能,卓乐的脸瞬间惨白一片,她忽然觉得太低估面前这个男人了,毕竟他可是小李飞刀啊,连上官金虹和百晓生都斗败了的超级强人。因为自己是女性,看小说的时候更多注意力集中在他的感情生活上,不知不觉忘记了这一点,总觉得他是个善良到有点软弱的人,教条主义真是害死人。 李寻欢见卓乐一副大祸临头的样子,心里又是好笑又是生气,更多的却是怜惜。作为一个饱经沧桑经历了太多感情挫折的人,他自然知道究竟是什么才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表现出这样的模样,本来还想板着脸吓吓她,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伸手摸了摸卓乐的长发。 “你啊,果然还是个孩子。” 卓乐听了很不服气,什么孩子,她的实际年龄可比他还大,不过李寻欢下一句话让她彻底住嘴。 “所以我才总是犹豫,假装不明白你的一片心意。” 回想过去的一切,即使是李寻欢也忍不住露出了迷茫的眼神:“多少次其实我都已经知道,但却装作不知道……不,那时我是真的不明白,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让你一直陪伴在我身边,傻瓜也会看出来,所谓一叶障目大致如此。” “为什么?”卓乐忍不住问,难得他似乎有心情剖析一下自己的思想转变过程,她真的很好奇。这也是她难以置信的焦点吧,明明之前若即若离摆明了绝对不会对她有任何奇怪想法的人,为什么忽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只要是人都会疑惑的。 李寻欢微微一笑:“因为我觉得绝无可能。” “哈?”卓乐呆了呆,有什么不可能的,喜欢他的女人加起来数也数不清,多自己一个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 李寻欢仍然在微笑,只是这时的笑容看起来有点苦涩:“毕竟,我落魄时候的样子,你都看得一清二楚。那时的李寻欢,不过是一个酗酒又潦倒的男人而已。” ……这倒是真的,当年离开李园出关之后,李寻欢一直沉溺于低沉的情绪之中,成天不置一词喝闷酒,邋遢得要命,胡子也不刮衣服也不换,还时不时地跑出去和路上遇到的地痞流氓打架。卓乐和铁传甲一个不留神他就跑掉了,把烂醉如泥的他从酒馆里赎出来或者是去水沟啊垃圾堆里找被揍得鼻青脸肿的他成为那一段时间他们的主要工作。 “后来又一直卧病在床,形同废人,要不是有你和铁传甲,恐怕江湖上早就没有李寻欢这个人了。”回想起那段时间自己的荒唐,李寻欢也不禁汗颜,“枉费我总以你的师傅自居,却没有照顾到你什么,反倒要一个年幼孩童熬药做饭,洗衣梳头,实在惭愧。” “可、可是,那又怎么样,我不在乎……”卓乐涨红着脸说,那个时候她完全没有觉得李寻欢有什么可麻烦的,她能理解他心里的苦闷,实际上,只要他不去喝花酒逛青楼就谢天谢地了。能够照料他的起居饮食,自己心里高兴都来不及,哪里还会有怨言。 李寻欢摇了摇头:“我在乎。你年岁渐长,我开始觉得不能再让你继续呆在身边,这样下去对彼此都没有好处。跟我在一起,你只会永远的被绑在一个无趣的中年人身上。所以,借着阿飞的事情,我想干脆就这么算了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总会有分别的一天,长痛不如短痛。你年纪还小,也许当时会伤心失望一阵子,慢慢也就好了。” 卓乐一听他这话,忍不住眉毛一扬就想发火,他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为别人好,根本不顾及别人的心情。不过她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李寻欢就继续说了下去。 “可是没想到,分别之后难受的人反而是我。最开始还不觉得,日子一久就好生思念,总想着你在做什么,过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伤心的事高兴的事,是不是……已经忘了我。” 他低下头看着卓乐已经呈现出完全空白的脸,叹了口气,语气中竟然有一丝窘迫:“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悄悄来看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本以为确定你过得很好就能心安,没想到越是这样越是不能忘怀。在接到你父亲的口信说你逃婚离家时,除了担心和恐慌,竟然还有一丝欢喜。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会高兴,现在一想,大概是因为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来找你了吧。” 做梦都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可以听到这些话,李寻欢的口气虽然淡淡的,可是其中包含的感情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卓乐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时间欢喜得连身上不舒服都忘记了。本能地想要抓住他的手,可是一动之下,刚才被梅二先生扎针的地方隐隐作痛,这又让她想起自己命不久矣的现实,一阵不甘心,泪水哗的就涌了出来。 “别哭,都是我不好。”李寻欢抱住了她,安抚似的摸着她的肩膀和背部。 “呜呜,呜呜,我好欢喜,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可是我就要死啦。我不怕死,可是我死了之后你怎么办?不是又要一个人孤零零的了吗?” 卓乐尽情地把鼻涕眼泪擦在他胸口的衣服上,哭得好不伤心。她不为自己快要死掉而悲哀恐惧,只是想到李寻欢今后没有人细心照料陪伴,心中就一阵刺痛,她舍不得他,舍不得家里的亲人。她不害怕,只是不甘心。 “那天晚上,无意中看见你脖子上中毒的痕迹,这么多年了,我第一次觉得很害怕,又后悔。后悔为什么没有照顾好你,让你中了这等无药可治的剧毒。一想到要是你死了,竟然全身冰凉,以前那些坚持瞬间都变成了没用的东西,忽然觉得什么都无所谓,那个时候我就明白啦。” 他的声音很低,可是语气异常坚定:“既然我们都觉得不能没有彼此,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卓乐被他的口气所震动,被动地抬起头来直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无疑是在说,即使还有一天也好,我也不想再留下什么遗憾,更不想再因为那些可笑的东西继续和你兜兜转转。两人对视良久,卓乐再次把头埋进他的怀中,只觉得心中一片宁静,再无惧怕。 这时窗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娇笑声:“好一个两情若是长久又岂在朝朝暮暮,不愧是昔日的探花郎,对付小女孩果然有一手,连我听了都觉得好生脸红。” 一听着又甜又美的声音,卓乐就知道她是谁,除了林仙儿之外,还有谁能发出这般悦耳的声音来。换做平时她一定会恼怒不已,然而此刻她心中极是淡定,只要李寻欢还在,哪怕此刻天崩地裂,也休想叫她眨一眨眼。 李寻欢脸色未变,甚至连抚摸她头发的动作都没停下,沉声道:“既然来了,又何必在外面鬼鬼祟祟。风深露重,若是不小心感染风寒,只怕再美的女人都不会很好看。” 一个身影从窗外跳进,动作倒也敏捷,不是林仙儿还能是谁,只见她穿着一身紧紧的黑色劲装,身材凹凸有致,绝对会让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看到眼珠子掉下来。她似乎也很清楚这一点,故意扭动了几下。不过李寻欢和卓乐就像在看什么奇珍异兽,两个人眉毛都不动地看着她,让她十分恼火。在其他男人那里无往不利的利器,在这个男人面前好像完全失去了作用。然而她并没有生气,娇媚一笑,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一挑眉毛,笑吟吟地说:“请恕仙儿说句大煞风景的话,两情相悦自然是美妙不可言,然而长相厮守岂不更好?看这位姑娘芳华正茂,又才与探花郎卿卿我我,情投意合,若是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衰弱下去,不是可惜得紧。” 卓乐不说话,只是专心地依偎在李寻欢怀里,认真地玩着他的手指。李寻欢也不在意,任凭她将自己的手指在他手上绕来绕去:“有话直说,不用兜圈子了。” 林仙儿嫣然一笑:“既然探花郎如此爽快,那我也就开门见山。这毒并非无药可解,我家公子素来怜香惜玉,当然不会对这样一位美貌姑娘下狠手。只要探花郎答应一件事,解药立刻双手奉上。” “哦,何事?不妨说来听听。” 林仙儿见他一派气定神闲的样子,心中一阵恼怒,然而脸上却不露分毫:“我家公子和主人正在谋划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爱惜探花郎人才武功,虚席以待,希望可以与你……” 听到这里卓乐就知道她想说什么了,不假思索地开口:“别做梦了,什么金钱帮铜钱帮,他不会去参加的!想搞邪恶计划用我的性命来拉他下水,没门。” “唉,现在的女孩子,一个个怎么脾气都这么不好,连自己的性命都不爱惜了。”林仙儿像是知道卓乐会这么说,摇着头啧啧叹息,“她年纪小不懂事,一点都不明白这毒的可怕之处。探花郎见多识广一定清楚得很,不妨好好劝劝她。这命啊,只有一条,没了就真没了。” 卓乐一个劲儿地拉李寻欢的头发,示意他别理林仙儿,李寻欢把手放在她手上以示安抚,很客气的笑笑:“多谢,不送。” 气得牙痒痒的,林仙儿终于还是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们一眼,一纵身从窗户里翻出去,远远传来她的声音:“我明天再来,还是好好考虑考虑得好。” “不能答应她!那是个邪教,想都不用想,绝对会把你利用到一滴油都榨不出来,一旦和他们扯上关系就完蛋了!” 卓乐已经不惯了,也不去想李寻欢会不会怀疑,噼里啪啦就把金钱帮和上官金虹的事情抖出来。她可不想让李寻欢为了救她去加入邪/教,与虎谋皮,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看着你中毒而死,不管不问?”李寻欢反问。 卓乐一时语塞:“那个,那个,也不一定非得要那个解药不可啊,搞不好还有其他方法呢。” 这句话说出来她自己都很没底气,上官飞可能会犯错,可是上官金虹何许人也,他怎么可能会做有可能出岔子的事情。看林仙儿这么肯定,她的毒多半是解不了的。一时间心里乱糟糟的,她不想死,可也不想让李寻欢为了救她屈从与上官金虹。到底应该怎么办,她实在也不知道。 这时,李寻欢握住了她的手,低声说:“放心吧,我自然有法子救你。” 卓乐看着他的眼睛,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要是那个法子也不行呢?” 李寻欢微笑:“我说了,今后无论你想去哪里,我都会跟着你一起去。” 痴痴看了他好久,卓乐轻轻从鼻子里“嗯”了一声,紧紧抱住他的腰。 这一刻,时光似乎真的已经完全停滞,她再无所求。看见李寻欢俯下头,脸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心中又羞又甜,充满期待地闭上了眼睛。 ……许久之后…… “不过,我想问问,圣母是什么意思?” 卓乐无力地把脸埋在他肩膀边,心里呻/吟:“饶了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总得让上官飞出来蹦跶蹦跶嘛,还有林仙儿啥的。 本来这就是轻松文,就不要搞什么血雨腥风江湖阴谋了。 明天上真.大结局 西门庄主的文也准备发了,感兴趣的同志到时候可以看看,这次不伪种田了,我们走标准武林套路。 女主角的身份绝~~对很惊喜~~ 71 71、第七十章 ... 本来想和他通宵互叙心迹,李寻欢好像很有把握的样子,卓乐却没有那么大信心。原书里李寻欢拥有主角光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最后连不信邪的上官金虹也死在了小李飞刀之下。不过,原书里可没有说过吴卓乐的最终结局,时间也完全对不上,大大提前了。卓乐紧紧抓着他的衣袖,好怕他所说的有办法只是为了安慰自己,其实他另有打算。 “真的不会为了救我答应他们的要求吧?要是你这么做了,我就永远不理你不和你说话了。” “不会,我不会。” “真的?你发誓。”卓乐不相信,他最喜欢为别人牺牲了,要是到时候弄一个她活了他却出了事的结局,那真的没意思。她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想看见他出任何意外。总是说同生共死同生共死,真的爱一个人,绝对会希望他好好活着,而不是跟着自己一起去死。 李寻欢无奈地叹息一声:“都重复了好多遍,你不嫌烦吗。” “我很害怕,害怕你又擅自去做什么傻事。那样即使我得救了也一辈子都不会高兴。”抓着他的衣领卓乐恶狠狠地说,她也奇怪,别人在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况下都是执手相看泪眼各种缠绵悲情,他们的对白怎么就那么奇怪,一点都不浪漫也不悲情?果然是大家太熟的缘故吗? 李寻欢沉吟一阵,方才慢慢地说:“换做以前,大概我会瞒着你去答应他们,不过此刻不会再这样。我想你活着,但是我也不想因为这样让你一辈子都背上沉重的枷锁。有些时候,做出一个选择,看起来似乎是为了人好,但只是求得自己一个心安罢了。放心吧,我会想办法让你活下去,但我也不会再不顾自己不。” 卓乐松了口气,心想他终于想明白了,要是这个道理他早几年想通,估计就和林诗音幸福圆满没自己和龙啸云啥事儿,稍微有点罪恶感。不过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忍了一阵,又问:“万一,我是说万一,的确没办法救我,又怎么办呢?” 李寻欢但笑不语。 “喂喂,虽然刚才说什么会和我一起同生共死很感动没错啦,但我可不想和你殉情。万一我死了,你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呢,比如说帮我报仇啦,帮我照顾一下家里人啦,还有铁叔叔,他那边还有一大堆麻烦事情没解决……” 卓乐看着他的笑容莫名心慌,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这人不声不响的,到时候真的来个横刀自刎啥的她可就罪过大了。武林的安危,世界的和平都还指望小李飞刀解决呢。而且叶开啊,傅红雪啊还没出现,他若是不在了,后续剧情就没啦! 咦,她以前怎么没有觉得自己这么伟大过?小命都快保不住了还有心思牵挂世界和平?大概是因为心愿已了,再无遗憾吧。她真是个好满足的人。 像是看穿了她心中所想,李寻欢柔声说:“别想那么多,一切都交给我,你只需要好好休息养病。以后还有很多时间我们要一起渡过,日子还很长。” “唔。” 本来就已经精神不济,全靠意志力强撑着,卓乐的眼皮沉得像灌了几十斤水泥,意识也渐渐模糊。朦胧中她好像真的看见了李园,那片梅花开得如梦如幻,花飞点点。只是这一次她没有再躲在树后面看着李寻欢和林诗音谈笑对视,而是拉着他的手,幸福的微笑着…… 直到有点晃眼的光线照到脸上,卓乐才从那个美梦里醒来,呆呆从床上坐起,床边早已空无一人。身体似乎没有那么沉重,她挣扎着下了床穿好鞋子,看看天色被吓了一大跳,竟然已经过了正午。就算昨晚睡得比较晚吧,也不至于睡到现在才醒啊。 “可恶,又骗了我……” 无力地一拳打在床头,卓乐涌起一阵想哭的冲动。不是说好了不会自己去冒险的吗,最后他还是违背了誓言自己一个人走了。想都不用想,金钱帮一定布下了天罗地网等着他自动送上门呢。要是真如林仙儿所说对方只想招揽他还好,万一那个狠毒的上官金虹觉得他很碍事,决定提前把他除掉,他再神勇也敌不过对方人多势重啊! 腹内一阵翻腾,胸口烦躁欲呕,卓乐勉强忍下,深吸几口气不让情绪那么激动。尽管她也不知道现在应该到哪里去找他,可要她什么都不做坐在屋子里干等却是不行。摇摇晃晃地走出院子来到外面,扶着墙走了几步,忽然觉得不太对劲儿。怎么这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梅二先生也就算了,平时梅大先生总喜欢在这里对着几棵梅树嘀嘀咕咕,都这个时辰了,那些下人不可能还在睡觉吧? 卓乐心生警惕,紧紧握住挂在脖子上那个从不离身的戒指,果断朝着来时路退去,才走几步,就慢慢的退了回来。因为穿着一身桃红衣裙打扮得犹如仙女下凡般的林仙儿笑吟吟的从转角转出,身后还跟了几个一看就是高手的男人。 “吴姑娘,咱们可真是有缘呐。你的见面礼,直到现在仙儿还念念不忘,总想着要找个机会好好报答一番。” “其他人呢?” 见她毫不慌张也没有惊慌失措痛哭求饶,林仙儿很是失望地叹了口气:“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还有工夫担心别人。我该说你是真傻呢,还是装傻?就是用那副不识世事的样子勾引得堂堂小李探花为了你连自己命都不要了吧,仙儿真是甘拜下风。” “单论起勾引男人的本事,卓乐只才是要对林姑娘甘拜下风。不是谁都有勇气光天化日赤条条□翻人家围墙的。” 卓乐明知这么说自己会吃亏,还是忍不住出言讥讽,谁叫林仙儿那副样子太让人厌恶了,亏她还长得这么美丽,皮子下面却丑得要命。 林仙儿冷笑一声:“你也就只能耍耍嘴皮子罢了,想等李寻欢来救你?别做梦了,他早就被困在我家主人的阵法里出不来。主人亲自出手,看他还有几时可活。” 闻言卓乐胸口大痛,他果然还是去了,不禁捂着胸连连咳嗽,勉强不要摔倒在地。林仙儿眼中闪过一丝满足又狠毒的厉色,一挥手:“去,把她给我抓起来,带回去交给公子。哼哼哼,虽然你这丫头身材干瘪,不过脸蛋长得还行,公子玩腻了你,大概会饶了你一条小命,卖到青楼去接客吧,哈哈哈哈。” “呸!” 趁着她不注意,卓乐狠狠将一口唾液吐在她脸上,林仙儿武功不行,全靠美色诱惑男人为她卖命。她素来爱惜容貌,心下顿时大怒,想也不想就举起手,要一耳光挥过来。 “贱人!” 卓乐全身发软避无可避,只能闭着眼睛站在原地喘气。 “啪。” 一声清脆的断裂声,卓乐觉得有风从自己耳边擦过,脸上一点都不痛,倒是林仙儿一声惨呼,显然痛极。 “谁,是谁?” 看到打开自己手腕甚至差点让她手腕断裂的竟然只是一颗米粒大小的石子,林仙儿脸色大变。 “难得见到一个美人,没想到心肠恶毒不输当年的我,可惜,可惜了。” 随着一个清朗的声音,一朵淡黄色的云飘然而至,定睛一看,却原来是一个穿着黄色衫子的公子。眼波流转似喜非怒,明明是个男人,却给人一种妩媚之感,然而不显半点脂粉气。林仙儿已经是少见的美女,那男子的容貌虽不及她,一身的气度竟然硬生生地将她比了下去。 卓乐看见他不禁大喜:“王前辈!” 好几年不见,他怎么越活越年轻了,都是五十的人,还和美青年一样,妖孽啊妖孽。 王怜花如水的眼波在她脖子上一扫,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咦,随手送的东西,你还一直带着啊。不错不错,我喜欢。” 林仙儿见来人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周身都带着一种邪气,心里有些惧怕。听见卓乐叫他王前辈,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心中大惊,露出一个媚笑:“阁下可是怜花公子……” 王怜花看都懒得看她一眼,一甩衣袖,林仙儿和那几个人就像被点了穴道一样不能动了:“哪里来的小丫头,我的名号也是你能随便叫的。” 卓乐勉强站直,摇晃了一下:“王前辈,请你去帮帮他,他现在……” “得了吧,你当我是观音菩萨不成。我只是来帮你解毒,其他事情一概不管。” 王怜花卷起衣袖把她提起来,还摇晃了几下,自言自语的说:“可怜可怜,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将来恐怕不好生养。” “王——” “我说了闭嘴,哼,要不是看在阿飞面子上,谁有工夫管你们这些闲事。”王怜花看了她一阵,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看你懂事,知道叫阿飞来找我而不是去找那个人,所以就勉强救你一救,算是还你个人情好了。” 卓乐担心李寻欢的安危,急得要死,可王怜花不知点了她身上什么穴道,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随手把卓乐往床上一丢,摸出一枚银针在她手指上一扎,闻了闻:“这毒有点意思,不枉费我千里迢迢跑这么一趟。江湖上除了我之外,也没有人能解了。” 卓乐急得都快哭了,用眼神哀求他。然而王怜花视而不见,自顾自地才宽大的衣袖里摸出许多小瓶子,在那里一个人叽叽咕咕。弄了半天,看见卓乐憋得脸都红了,才恍然大悟地一拍手。 “这可不行,你激动起来毒血反冲,万一提前死掉怎么办。小丫头,还是乖乖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你的探花郎就回来啦!” 卓乐还来不及反对,被他在身上轻轻一拂,哼都没哼一声瞬间就晕了过去。 梦里似乎看见李寻欢被人砍得全身鲜血淋漓,又惊又怕,偏偏身体沉重得要命完全不能动,努力了半天终于“啊”的一声惊叫出来,举起双手想要往前跑。这时一双手轻轻握着她的,十指交缠。熟悉的声音在说:“别害怕,我在这里。” 费了全身的力气才勉强睁开眼睛,第一看看见的就是李寻欢坐在床边,拉着她的手。卓乐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楞了半天才勉强坐起,哇的一声扑倒在他怀中,什么都顾不上说,只是呜呜大哭。 李寻欢也不知如何安慰她,只能反复地说:“一切都过去啦,我再也不会离开你半步。” 卓乐哭着哭着想起他不声不响就又骗了自己一次,心中气恼,张开嘴正想在他耳朵上狠狠咬一口,却看见王怜花一脸奇怪的笑站在一边,顿时大窘,擦着脸抬起头,抽抽噎噎地说:“你、你没事了,我听林仙儿说——” “好啦,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说了,今后江湖上不会再有金钱帮了。”李寻欢安慰似地说。 “咦,可是那上官金虹——” 李寻欢的眼神显得有些沉重,又有些惋惜,摇摇头,只说了三个字:“他输了。” 他输了?那就意味着以后不会再有人来找他们麻烦了?卓乐还有很多很多问题想问,但此刻她除了紧紧拉着他的手不要放开,什么都不想说。他又骗了她一次,不过只要他好好地,她什么都不在乎了。 王怜花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我最讨厌看这种场面,你们慢慢泪眼相望吧,以后别再来找我,人情还清了。” 不等他们说什么,他就潇洒而去,远远传来他的声音:“那几个老头丫鬟都在后院柴房,记得一会儿把他们放出来。” “大哥。” 卓乐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原来阿飞竟然也在屋子里,顿时觉得不好意思,可还是舍不得放开李寻欢的手,低着头假装看被子上的花纹。 “谢谢你,阿飞。” “谢什么,记得,咳。以后要请我喝喜酒。”阿飞看了她几眼,一如他的作风,拱拱手就走了。 终于屋子里没有了其他人,卓乐这才从惊喜和激动中慢慢冷静下来,习惯性地问:“叔叔,这到底是怎么——” 这句话她没有说完,因为她的声音被另一个人吃掉了。 许久之后,她脸红心跳地喘着气,还有点发愣回不了神,却听见那人笑着说:“再这么叫的话,可要狠狠被罚。” “罚、罚什么?” “罚你要——” 最后几句话化为细不可闻的低语,让她好一阵羞涩,想要捶打几下又舍不得,最后还是不顾一切地紧紧依偎在他怀中,再也不想离开。 心中泛起一阵甜蜜,一切都不重要,金钱帮,上官金虹,林仙儿……种种疑问在心里翻来覆去,不过那都过去了,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可以听他慢慢的说。 此刻,只要他在身边,他们都好好活着,一切,足矣。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在某盗文网上看见的一句话总结是:小女孩的追叔史。 好吧,你们赢了! 所谓美满幸福的结局就是从此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寻欢寻欢嘛,既然已经寻到了,就该结束了。 ……真的不想每个文最后的结尾都是结婚生孩子,读者们没有看烦我自己都写烦了。 绝对不是为了开新坑快速结尾,而是一开始我就这么设想的,之后要再写也没其他可写的东西。 谈情说爱苦手,我就喜欢写没捅破那层纸之前的纠结。 真完结,番外就饶了我吧,除了谈情说爱还是谈情说爱,写了三章卿卿我我真的好腻啊好腻啊! 脑海中不停出现焦恩俊的样子…… 我是一写甜蜜小言情节就想完结星人,面条泪退散。 谢谢大家在同步更新满天飞的情况下的一路支持。 虽然同人目前都很扑,不过本着爱,还是会一直继续写下去的。 西门庄主的文明天开坑,大家可以先不急,等我多发几章稍微肥点再看。 按照惯例来个广告吧! 新坑名曰:《玉梅花》(很俗很土对不对!) 提要: 玉梅花,不是什么神器宝物,玉梅花乃是一个纯朴的乡下姑娘。 因为是冬天生的本名叫梅花。 可后来失散多年的爹找到了她,她爹叫玉罗刹,据说是西方魔教教主。 ……所以玉梅花不是很理所当然嘛,哈哈哈。 大家都觉得废柴到坐轿子都会头晕呕吐乡下小姑娘和魔教继承人这种事情不怎么搭调,整日暗杀不断。 幸好她还有一个英明神武的教主爹! 教主大手一挥:别怕,爹帮你找个保镖!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